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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9.4 9 ex99-4.htm

 

附件 99.4

 

提名章程及公司治理

董事会委员会

DSG全球公司。

2021年5月1日

 

DSG Global公司(“公司”)董事会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委员会”)由董事会任命,履行本章程规定的职责。

 

目的

 

委员会的目的是:

 

  协助董事会根据董事会批准的标准确定有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的个人,并在每一次选举董事的股东大会上选择或建议董事会选择指定的个人作为董事提名人。
     
  为每个董事会委员会推荐成员。
     
  监督审计委员会的评价。

 

组成

 

1. 成员和任命.委员会应由至少两(2)名理事会成员组成。委员会成员由委员会委任,并可由委员会酌情决定罢免。
   
2. 资格.委员会成员必须符合本公司证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独立性要求,以及董事会不时规定的其他资格。
   
3. 主席.理事会可指定一名委员会主席。在没有指定主席的情况下,委员会可按委员会成员的多数票指定主席。

 

责任

 

以下是委员会的主要经常性职责。在任何情况下,责任应以公司通过合同或公司注册证书作出的任何承诺为准。委员会可履行符合其宗旨和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条例以及理事会要求的其他职能。委员会认为,在履行其职责时,其政策和程序应保持灵活性,以便对不断变化的条件和情况作出最佳反应。

 

1. 董事会的组成、评价和提名活动.委员会应:

 

  确定担任董事所需的资格、素质、技能和其他专门知识,并制定在选择董事提名人时应考虑的标准,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供董事会批准主任标准”).

 

     

 

 

  评估联委会及其各委员会目前的组成、组织和治理情况,确定今后的需要,并根据主任标准向联委会提出建议,供其核准。
     
  物色、物色、评价、挑选或推荐符合董事准则的候选人以填补董事会的新职位或空缺,并审查股东推荐的任何候选人,前提是这些股东推荐符合公司章程及其股东提名和推荐政策和程序。
     
  审查和审议股东根据适用的法律、规则和条例以及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的规定有效作出的任何董事候选人提名。
     
  评估有资格连选连任的董事局个别成员的表现,并在股东年会或任何将选出董事的特别股东大会上,按类别选出或推荐被提名为董事局成员的董事。
     
  审议联委会的领导结构,包括主席和首席执行干事职位的分离和/或任命联委会的一名首席独立董事,无论是长期还是为特定目的,并就此向联委会提出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建议。
     
  定期制定和审查有关政策和程序,以考虑被提名参加董事会选举的股东。
     
  评估并建议个别董事因理由或其他适当理由而终止其成员资格。
     
  根据公司证券上市的证券交易所的独立性要求、证券交易委员会颁布的适用规则和条例以及其他适用法律,评估董事和被提名董事的“独立性”。

 

2. 董事会委员会.委员会应:

 

  每年审查理事会各委员会的结构和组成,并就理事会各委员会的变动向理事会提出任何建议,包括委员会的结构、组成或任务的变动,以及委员会的设立或解散。
     
  向董事会推荐人选担任各委员会的成员和主席。

 

3. 公司治理.委员会应:

 

  制定一套适用于本公司的公司治理准则,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每年审查理事会核准的公司治理准则及其适用情况,并就理事会认为适当的任何修改提出建议,供理事会审议。

 

     

 

 

  监督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包括审查并建议董事会批准公司治理框架的任何变更,包括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
     
  在理事会批准的情况下,制定理事会及其各委员会年度评价的程序,并监督年度评价的进行。
     
  根据适用的上市标准,评估董事会成员参与指导和继续教育活动的情况,以及任何公司提供的与此相关的课程。
     
  审查公司委托书中关于公司董事提名程序和其他公司治理事项的披露。
     
  审查股东适当提交的任何提案,以便在股东年会上采取行动,并就针对每项提案应采取的行动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审查并与管理层讨论关于委员会运作和董事独立性的披露。

 

4. 继任规划.委员会将定期审查并与董事会讨论公司执行干事和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的公司继任计划。
   
5. 委员会章程审查.委员会应每年审查和重新评估本章程的适当性,并应将对章程的任何建议修改提交理事会批准。本公司将在其网站上公布本章程的副本,并将在其代理声明中予以披露。
   
6. 业绩审查.委员会将至少每年审查和评估委员会的业绩。

 

会议和程序

 

1. 会议.

 

  委员会将在委员会决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会议。委员会主席应主持每次会议。主席将核准委员会会议的议程,任何成员均可提出供审议的项目。主席未指定或未出席的,可由出席的委员会委员指定一名代理主席。委员会可根据公司的附例,以一致书面同意(其中可包括电子同意)代替会议行事。
     
  委员会将保留书面会议记录,这些记录将与联委会会议记录一并归档。
     
  委员会可邀请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或雇员及委员会认为适当的其他人士出席其会议,以履行其职责。

 

2. 向董事会报告.委员会应定期向理事会报告其活动和建议。

 

3. 留用顾问的权力.委员会有权自行决定选择和保留任何内部或独立律师、搜索公司和任何其他专家顾问或顾问,以协助履行本章程规定的职责。委员会应确定任何此类顾问或顾问的报酬并监督其工作。公司将根据委员会的决定,提供适当的资金,以支付委员会聘用的任何该等搜索公司或任何其他外部顾问,以及委员会在开展其活动时所需或适当的任何行政开支。
   
4. 小组委员会.委员会可为委员会认为适当的任何目的而成立小组委员会,并可将委员会认为适当的权力及权力转授该等小组委员会。如果得到指定,每个小组委员会将制定自己的时间表,并保存书面会议记录,这些记录将与理事会的会议记录一起存档。委员会不得将法律、条例或上市标准所规定的由委员会整体行使的任何权力或权力转授小组委员会。
   
5. Compensation.委员会成员担任委员会成员的费用,如有的话,由委员会全权酌情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