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
附表13d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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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obileye Global Inc.
(发行人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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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类普通股,面值0.01美元
(证券类别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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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741F104
(CUSIP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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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iz Cohen-Yerushalmi,CLO/GC
c/o Mobileye B.V. Har Hotzvim,1 Shlomo Momo HaLevi Street 耶路撒冷,L3,9777015 972-2-541-7333 (获授权接收通知及通讯的人士的姓名、地址及电话号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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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03/2026
(需要提交本声明的事件发生日期) |
附表1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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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USIP编号 |
60741F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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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报告人姓名
Amnon Shashu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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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如果某个组的成员,请选中相应的框(请参阅说明) (a)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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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 SEC仅使用 | ||||||||
| 4 | 资金来源(见说明)
O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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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检查是否需要根据项目2(d)或2(e)披露法律程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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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6 | 公民身份或组织地
以色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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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报告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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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每个报告人实益拥有的总金额
17,779,50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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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2 | 检查第(11)行的合计金额是否不包括某些股份(见说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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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第(11)行以金额表示的类别百分比
7.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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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4 | 报告人类型(见说明)
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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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3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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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1。 | 证券和发行人 |
| (a) | 证券类别名称:
A类普通股,面值0.01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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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发行人名称:
Mobileye Global In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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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发行人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c/o Mobileye B.V. Har Hotzvim,1 Shlomo Momo HaLevi Street,耶路撒冷,以色列,97770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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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2。 | 身份和背景 |
| (a) |
本附表13D由Amnon Shashua(“Shashua教授”或“报告人”)就其直接持有(以及直接持有的标的期权)的Mobileye Global Inc.(“公司”)的A类普通股股份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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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报告人的主要地址为c/o Mobileye B.V. Har Hotzvim,1 Shlomo Momo HaLevi Street Jerusalem 9777015,Isra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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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Shashua教授的主要职业是公司首席执行官兼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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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报告人在最近五年内没有在刑事诉讼中被定罪(不包括交通违法或类似轻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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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报告人在过去五年内没有成为有管辖权的司法或行政机构的民事诉讼的当事方,并且由于该诉讼,曾经或正在受到一项判决、法令或最终命令的约束,该判决、法令或最终命令禁止未来违反、禁止或授权受联邦或州证券法约束的活动,或发现任何违反此类法律的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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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
Shashua教授是以色列公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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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3。 | 资金来源和金额或其他考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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于2026年1月5日(「签署日期」),公司与Mobileye Vision Technologies Ltd.(「 MEIL 」)订立股份购买协议(「股份购买协议」),以收购Mentee Robotics Ltd.(「 Mentee 」,以及该等交易、「收购事项」)的100%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收购事项已获公司董事会(“董事会”)批准,并根据由四名无利害关系董事(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组成的战略交易委员会的建议行事。公司董事会审核委员会亦根据公司关连人士交易政策批准收购事项。英特尔公司作为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B类普通股的唯一实益持有人,也根据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批准了此次收购。Shashua教授回避了董事会对此次收购的审议和批准。Shashua教授是Mentee的董事长、联合创始人和重要股东。于2026年2月3日(「截止日期」),根据股份购买协议,公司直接及间接收购Mentee的全部已发行股本及Shashua教授向公司出售Shashua教授于紧接截止日期前持有的全部已发行及已发行的Mentee股份,以换取收取(i)相当于Shashua教授总代价百分之五十(50%)的现金的权利,减去(a)Shashua教授按比例代管金额贡献的百分之五十(50%)和(b)Shashua教授按比例代表费用金额贡献和(ii)公司A类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1美元(“MBLY全球普通股”)。向Shashua教授发行的MBLY Global普通股的股份数量是通过将Shashua教授的总对价的百分之五十(50%)除以MBLY Global普通股在紧接签署日期之前的三十(30)个交易日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的收盘价的成交量加权平均数确定的。这导致Shashua教授(除了Shashua教授先前在公司的持股)收到了总计15,543,098股MBLY Global普通股。此类MBLY Global普通股股份存放于一名受托人(“受托人”),相当于Shashua教授按比例代管金额出资的百分之五十(50%)的MBLY Global普通股金额取决于在截止日期签订的代管协议并根据股份购买协议。向Shashua教授发行的MLBY普通股股份中(i)1,554,310股MBLY Global普通股根据在截止日期订立的锁定协议受六个月禁售期的限制,以及(ii)13,988,788股MBLY Global普通股根据在签署日期订立的递延对价协议和在截止日期订立的104H和递延对价信托协议作为递延对价存放于受托人(“递延股份”)。递延股份将在收购完成后的二十四个月和四十八个月内按等额部分解除质押,但须继续受雇于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或在某些情况下从属关系。Shashua教授对递延股份并无投票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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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4。 | 交易目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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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上文项目3所述,该描述通过引用并入本文以回答本项目4,本附表13D正在就根据股份购买协议收到的对价提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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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5。 | 发行人的证券权益 |
| (a) |
有关报告人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股份总数和A类普通股股份百分比,请参阅本附表13D封面页第(11)和(13)行。本附表13D中使用的百分比是根据发行人报告的截至2026年2月3日尚未发行的243,613,499股A类普通股计算得出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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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请参阅本附表13D封面页第(7)至(10)行,了解报告人拥有投票或指挥投票的唯一或共有权力以及处置或指挥处置的唯一或共有权力的A类普通股的股份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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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于过去六十天内并无就所报告的证券类别进行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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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除报告人外,已知没有任何人有权收取或有权指示收取此类A类普通股股份的股息或出售所得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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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 |
不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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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6。 | 与发行人的证券有关的合同、安排、谅解或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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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项目3所述,(i)根据公司与Shashua教授于截止日期订立的锁定协议,1,554,310股MBLY Global普通股受六个月禁售期的限制,及(ii)13,988,788股MBLY Global普通股为递延股份,并根据公司于签署日期订立的递延对价协议作为递延对价存放于受托人,MEIL与Shashua教授及公司、MEIL、受托人及Shashua教授于截止日期订立的104H及递延代价信托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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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7。 | 作为展品归档的材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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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Mobileye Global Inc.与Amnon Shashua教授签订的日期为2026年2月3日的锁定协议。2.由Mobileye Global Inc.、Mobileye Vision Technologies Ltd.和Amnon Shashua教授签署并在他们之间签署的日期为2026年1月5日的递延对价协议。3.104H和递延对价信托协议,日期为2026年2月3日,由Mobileye Global Inc.、Mobileye Vision Technologies Ltd.、IBI Trust Management和Amnon Shashua教授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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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签名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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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合理查询并尽本人所知所信,本人对本声明所载信息的真实、完整、无误进行认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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