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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K 1 d498985d6k.htm 表格6-K 表格6-K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细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3年7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 001-15216

HDFC Bank Limited

(将登记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HDFC银行大厦,塞纳帕蒂·巴帕特玛格,

下帕雷尔,孟买。400013,印度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登记人是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作为掩护提交年度报告,还是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如注册人是按照S-T规则第101(b)(1)条的规定以纸本提交表格6-K,请以复选标记表示:是☐否

注:条例S-T细则第101(b)(1)条仅允许仅为向证券持有人提供所附年度报告而以书面形式提交表格6-K。

如注册人是按照S-T规则第101(b)(7)条的规定以纸本提交表格6-K,请以复选标记表示:是☐否

注:条例S-T规则第101(b)(7)条仅允许提交表格6-K的纸质文件,如果提交该表格是为了提交一份报告或其他文件,根据注册人注册地、注册地或合法组织地(注册人的“母国”)或注册人证券交易所在的母国交易所的法律,或根据注册人证券交易所在的母国交易所的规则,该报告或其他文件不是新闻稿,不需要也没有分发给注册人的证券持有人,而且,如果讨论的是一个重要事件,已经是一个表格6-K提交或其他委员会在EDGAR文件的主题。

用复选标记表明登记人提供本表格所载资料是否也是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g3-2(b)条向委员会提供资料。是☐否

如果标明“是”,请在下面注明根据细则12g3-2(b)分配给登记人的文件编号:82-不适用。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登记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获得正式授权。

 

   

HDFC Bank Limited

    (注册人)
日期:2023年7月1日     通过  

S/Santosh Haldankar

   

姓名:Santosh Haldankar

   

职衔:公司秘书


EXHIBIT INDEX

以下文件(附有下列证物编号)随函附上,并根据表格6-K的一般说明成为本报告的一部分。

附件一

说明

披露


2023年7月1日

纽约证券交易所

华尔街,

纽约,

NY 10005

美国

亲爱的先生们,

 

子:

披露

 

回复:

合并综合计划(“合并计划”)的有效性:(i)HDFC Investments Limited(“HDFC Investments”)和HDFC Holdings Limited(“HDFC Holdings”),住房开发金融有限公司(“HDFC Limited”)的全资子公司,与HDFC Limited合并;(ii)HDFC Limited,与HDFC银行有限公司(“HDFC银行”)合并

这与我们日期为2022年4月4日的信函有关,信中告知HDFC银行董事会根据2013年《公司法》第230至232条及相关规则和条例批准该计划的决定,但须获得各种法定和监管批准。

请参阅我们日期为2023年6月30日的信函,我们告知HDFC银行董事会除其他外已批准2023年7月1日为该计划的“生效日期”,在该日期,孟买国家公司法法庭(“NCLT”)批准该计划的命令(“认证命令”)的核证副本将于2023年3月17日提交给公司注册处处长(“RoC”)。

在这方面,请注意:

 

(a)

HDFC Investments、HDFC Holdings和HDFC Limited已分别于2023年7月1日向中国证监会提交了编号为INC-28表格的认证令,以使该计划的C部分生效。

 

(b)

HDFC有限公司和HDFC银行已于2023年7月1日分别向中华民国提交了INC-28表格的认证令,以使该计划的D部和整个计划生效。

鉴于上述情况和该计划的规定,除其他外,产生了以下结果:

 

1)

根据该计划第42条,该计划已于今日(即2023年7月1日)生效。

 

2)

HDFC Investments和HDFC Holdings已与HDFC Limited合并并入HDFC Limited,并已于2023年7月1日在没有任何进一步作为或契据的情况下解散,自该计划的指定日期1(即2023年6月30日结束)起生效。

 

3)

HDFC Limited已与HDFC银行合并,而HDFC Limited已于2023年7月1日(即2023年7月1日)在没有任何进一步作为或契据的情况下解散,自该计划的指定日期2(即2023年7月1日)起生效。


4)

HDFC银行的法定股本已自动增加,原因是HDFC Limited的法定资本(HDFC Investments和HDFC Holdings与HDFC Limited合并后)与HDFC银行的法定股本的转移和合并/合并。因此,《HDFC银行组织章程大纲》第五条已由以下第五条取代:

“五、本公司股本为1190,61,00,000印度卢比/股(仅印度卢比1,09,00,000和61,00,000印度卢比),分为1,190,61,00,000印度卢比/股(仅印度卢比1股),每一股有权增加或减少股本。”

 

5)

包括以下两家上市公司在内的HDFC Limited的子公司自2023年7月1日起成为HDFC银行的子公司。

 

a)

HDFC人寿保险有限公司

 

b)

HDFC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此外,自2023年7月1日起,以下两家保险公司也成为HDFC银行的子公司:

 

a)

HDFC人寿保险有限公司,如上文(a)所述;及

 

b)

HDFC Ergo General Insurance Company Limited。

HDFC银行也成为上述保险公司的推动者。

 

6)

HDFC银行已成为HDFC Mutual Fund的共同发起人。HDFC Mutual Fund是一家根据1996年SEBI(共同基金)条例在SEBI注册的共同基金,自2023年7月1日起取代HDFC Limited。

 

7)

HDFC Investments、HDFC Holdings和HDFC Limited的董事和主要管理人员办公室已从2023年7月1日起腾空。

 

8)

目前正在办理印度储备银行为HDFC投资、HDFC控股公司和HDFC有限公司作为非银行金融公司/住房金融公司签发的注销登记证书的手续。

我们请你将上述情况通知所有有关方面。

谢谢你,

你忠实的,

为HDFC银行有限公司

Sd/-

桑托什·哈尔丹卡

公司秘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