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8-K
本期报告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
报告日期(最早报告事件的日期):2026年2月2日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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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 注册成立) |
(委员会文件编号) | (IRS雇主 识别号) |
Rancho Cucamonga,加利福尼亚州 91730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邮编)
(626) 863-7344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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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名称或前地址,如果自上次报告后更改。)
如果表格8-K的提交旨在同时满足注册人在以下任何规定下的提交义务,请选中下面的相应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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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证券法》第425条规则的书面通信(17 CFR 230.4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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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第14a-12条规则征集材料(17 CFR 240.14a-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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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4d-2(b))规则14d-2(b)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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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交易法》(17 CFR 240.13e-4(c))规则13e-4(c)进行的启动前通信 |
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证券:
| 各类名称 | 交易代码(s) | 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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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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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本章第230.405条)或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2b-2条(本章第240.12b-2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提供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 项目1.01。 | 订立实质性最终协议。 |
软件资产转让协议
2026年2月1日,内华达州公司iPower Inc(“iPower”或“公司”)与其当时的全资子公司Global Product Marketing,Inc.(一家内华达州公司(“GPM”))订立软件资产转让协议(“软件资产转让协议”),据此,GPM向iPower转让、转让和转让GPM在其软件资产中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如协议中所定义),iPower承担与软件资产相关的所有未偿供应商应付款项。此外,软件资产转让协议授予GPM使用、复制和修改许可软件的非全球独家、永久、不可撤销和免版税许可,从而允许iPower和GPM在未来的基础上合作开发软件。此外,如果GPM转售原始软件代码(如协议中所定义),GPM应向iPower支付与此类出售相关的所收到收益的50%。
此后,公司于2026年2月1日与内华达州有限责任公司ETTS AI Investment LLC(“ETTS AI”)订立股票购买协议(“SPA”),据此,公司向ETTS AI出售其在GPM及其基础实体的股权,以换取230万美元的本票(“本票”)。本票须于七年内足额偿还,可随时预付,而还款可不时透过公司、GPM及ETTS AI根据日期为2026年2月1日的供应及分销协议(“供应及分销协议”)订立的采购订单(如下所述)贷记。
根据供应和分销协议,公司与GPM同意,公司将作为历史上从iPower分销到GPM的所有现有SKU在美国、加拿大和墨西哥的独家供应商,从而允许iPower继续扮演GPM供应商的角色,同时剥离与GPM销售职能相关的成本中心。作为分销商,iPower将向GPM收取费用,作为供应商,每个产品的价格是相互商定的,并有权在净成本的基础上加成最高15%的保证金。此外,GPM将向iPower收取合作营销费用,该费用将在双方随后的协议中定义。根据供应和分销协议,所有采购商订单的付款应在GPM收到其客户的付款后七天内到期,被确定为“保证金”的金额(即GPM购买的SKU的iPower成本x保证金)可按美元兑换美元的方式用于抵减承兑票据项下的未偿金额。供应和分销协议的期限为五年,此后自动续签随后的两年期限,除非在该期限届满前提前90天通知。此外,供应和分销协议包含标准的责任限制、赔偿和其他条款标准的这种性质的协议。
软件资产转让协议、SPA、本票和供应及分销协议的上述摘要并不旨在完整,而是通过参考每份此类协议对其整体进行了限定,其表格分别作为附件10.1、10.2、10.3和10.4与本当前报告一起以表格8-K提交,并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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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项目8.01。 | 其他活动。 |
2026年2月2日,公司发布了一份新闻稿,宣布公司重组并出售Global Product Marketing,Inc.。公司的新闻稿随函附上作为附件 99.1。
本项目8.01中提供的信息(包括此处的附件 99.1)正在提供中,根据《交易法》第18条的规定,不应被视为“已提交”,或以其他方式受该部分责任的约束,也不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根据《交易法》或《证券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除非在此类文件中通过具体引用明确规定。
| 项目9.01。 | 财务报表和展品。 |
(d)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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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正式授权下述代表人签署的情况下,代表人具有签署权。
| IPOWER,INC。 | ||
| 日期:2026年2月2日 | ||
| 签名: | /s/Chenlong Tan | |
| 姓名: | Chenlong Tan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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