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2
2024年4月25日
iHuman Inc.(“公司”)
B座8层,
望京东路1号
北京市朝阳区100102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特此同意在标题“项目3”下使用和引用我们的名称和我们的意见和观点。关键信息——我们的运营需要中国当局的许可,”“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第4项。关于公司的信息— B.业务概况—法规》,“第4项。公司信息— C.组织Structure —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第6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 E.股份所有权——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第10项。附加信息—— E.税收”和“项目16K。网络安全—风险管理和战略》载于公司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年度报告”),并进一步同意以参考方式将我们在年度报告中的意见摘要纳入公司于2021年4月2日提交的与公司股份激励计划有关的S-8表格(档案编号:333-254990)的登记声明中。
我们进一步同意将这封信作为年度报告的证据提交。
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因此不承认我们属于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在每种情况下经修订)或根据其颁布的条例要求同意的人员类别。
真诚属于你的,
/s/田源律师事务所
天元律师事务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