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8
信函协议
2023年2月10日
Hale Capital Partners,LP 17 道富,Suite 4000 New York,NY 10004收件人:Martin Hale, Jr.
Re:赎回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
亲爱的马蒂:
特此提及(i)2018年6月22日经修订和重述的FalconStor Software,Inc.(“公司”)A系列可转换优先股的指定、优先和权利证书(“指定证书”)和(ii)公司与Hale Capital Partners,LP(“多数股东”)于2013年9月16日签署的某些优先股购买协议(“购买协议”)。此处使用的大写术语和未另作定义的术语应具有指定证书中赋予这些术语的含义。
为便利公司的持续经营,大股东特此确认并同意,大股东(i)将不会在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根据指定证书第8(a)条向公司递交可选赎回通知,(ii)将不会批准任何A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在2024年6月30日或之前根据指定证书第10(d)条试图行使指定证书下的赎回权,但,上述规定不适用于(i)根据《指定证明书》第8(e)(z)条行使与A系列优先股有关的赎回权及任何赎回;(ii)根据因违反《指定证明书》第6(g)条而引起的违约事件行使与A系列优先股有关的赎回权及任何赎回;及(iii)如发生基本交易。为免生疑问,本信函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借款人对基本交易的义务或多数持有人的权利。
本信函协议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而不考虑纽约州法律规则的冲突,并可由对应方执行,所有这些都应被视为同一份协议,并应在对应方已由每一方签署并交付给其他方时生效,但有一项谅解,即所有各方不必签署同一对应方。双方承认并同意,上述条款和协议构成对本函协议及其议定条款的适当和有效的考虑,各方在此确认收到并充分。
如果你方可以接受上述内容,请签署以下的确认书和协议,据此,本信协议自上述第一份协议之日起生效。
[下面的签名页]
1" = "1" "11959618-2" "" 11959618-2
真诚的,
飞康软件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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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Vincent SITA |
名称:标题: |
文森特·西塔 Evp和首席财务官 |
确认并同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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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le Capital Partners,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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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Martin Hale, Jr. |
名称:标题: |
Martin Hale, Jr. 首席执行官 |
HCP-FVA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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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Martin Hale, Jr. |
名称:标题: |
Martin Hale, Jr. 首席执行官 |
[关于赎回a系列优先股的信函协议的签字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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