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32.1
根据第1350条作出的证明
美国法典第18章第63章
关于GEE Group Inc.(“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三个月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以下签署人特此以公司高级职员的身份,根据18 U.S.C.第1350条(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据其所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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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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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
季度报告所载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 日期:2026年2月12日 |
签名: |
/s/Derek De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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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erek Dew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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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总裁办公室 (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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