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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9.3

代理声明

本代理声明乃根据将于2025年8月13日上午09:30(台湾时间)举行的Himax Technologies, Inc.(“Himax”或“公司”)年度股东大会(“AGM”或“会议”)的代理表格提供。

i. 股东采纳公司2024年经审计账目及财务报告

公司寻求股东采纳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根据国际会计准则理事会颁布的国际财务报告准则编制的2024年经审计账目(“经审计账目”)。连同经审核帐目,公司寻求股东采纳有关同一财政期间的核数师报告(「核数师报告」)。公司的每一份经审计账目和审计师的报告的副本包含在2024年HIMAX年度报告中,该报告将在公司网站(https://www.himax.com.tw/investors/financial-information/)上提供。

本议案需获得有权投票的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投过半数票的赞成票。

本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建议对本议案投赞成票。

ii. 本任期退休并连任苏彦国先生为公司独立董事

根据奇景光电第三次经修订及重列的章程细则,Yan Kuin Su先生将适当退任奇景光电的董事职务以符合连选连任的资格,而他已提出连任奇景光电的独立董事。

Yan Kuin Su博士为公司独立董事。自2018年7月31日起卸任昆山大学校长,现担任电机系讲座教授。苏博士也是国立成功大学电机系的名誉讲座教授。苏博士目前还担任国立成功大学创新半导体与可持续制造研究院院长,自2022年8月起。苏博士致力于半导体工程与器件、光电子器件、微波器件与集成电路领域的研究。他是OPTICA(原OSA)和SPIE的研究员。此外,苏博士是电气和电子工程师协会(IEEE)的终身研究员。苏博士拥有国立成功大学电机工程学学士及硕士学位及博士学位。

 

本次议案需获得有权投票的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投的多数票的赞成票,方可就本次议案有关选举Yan Kuin Su先生为奇景光电独立董事事宜进行审议。

董事会建议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iii. 修订和重述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2011年长期激励计划,包括其1St, 2nd和3rd根据第4条延长延长修正案,将其期限再延长五(5)年至2030年9月6日

公司寻求股东采纳有关公司2011年长期激励计划的到期日之第四次延期五(5)年修订建议及其1St延期,2nd扩展和3rd延期计划。明确,2011年长期激励计划及其1St延期,2nd扩展和3rd延展计划(统称“计划”)作为累积存续期已分别获公司董事及于2011年、2016年、2019年及2022年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正式批准,该计划将于2025年9月6日失效。该计划为公司的雇员、董事及服务供应商,以及公司附属公司及联属公司的雇员、董事及服务供应商提供了资格和机会,可根据其个人的服务贡献收购公司的股权。

 

 

与该计划中“授权股份”的总金额2000万股相比,目前将有剩余约“900万股”作为适用于该计划的剩余额度的剩余部分,以部署适用于后续年度的实施。上述剩余额度份额的未使用剩余部分,在计划总授权份额2000万份的45%左右进行配给。为有效率地维持计划的上述未动用股份的剩余配额,公司谨建议就计划的到期日适当延长五(5)年至9月6日,2030年根据建议四(4)对本计划的延期修订,但不包括安排和续签全额新的长期激励计划。一份“第四次(4)延期修改方案》的议案如附。

采纳这项建议,须获得有权投票的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所投过半数票的赞成票。

董事会建议对该提案投赞成票。

四、其他事项

 

截至本代理声明之日,Himax不打算出席,也没有被告知任何其他人打算提交本代理声明中未指明的任何业务,以便在会议上采取行动。

敬请股东在所附委托代理表格上签字,并于所附信封指定期限内交回元大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代理人将根据股东的指示进行投票。签署代表委任表格并不影响股东在会议上亲自投票的权利,而该代表可在行使前通过向以下签署人发出适当通知而被撤销。如果投票卡中没有给出指示,代理人将被投票给:

1. 采用Himax的2024年审计账目和财务报告,以及;
2. 连任总统。Yan Kuin Su为公司独立董事,并;
3. 修订和重述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2011年长期激励计划,将其存续期延长额外五(5)年至2030年9月6日;

 

 

  Himax Technologies, Inc.
   
  签名:

 

    姓名:

Jordan Wu

 

   

职位:

 

董事、首席执行官兼总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