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
某些个人身份信息已根据以下规定从本证物中遗漏
条例S-K第6(a)(6)项。[***]表示信息已被编辑。
执行版本
投资管理信托协议
本投资管理信托协议(本“协议”)由开曼群岛豁免公司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公司”)与纽约公司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受托人”)自2026年2月3日起生效。
然而,公司在表格S-1上的登记声明,(档案编号333-290932)(“登记声明”)和公司单位(“单位”)首次公开发售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每份由公司的一股A类普通股组成,每股面值0.0001美元(“普通股”),以及一份可赎回认股权证的八分之一,每份整份认股权证赋予其持有人购买一股普通股的权利(该等首次公开发售以下简称“发售”),已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自本公告之日起生效;
然而,公司已与Roth Capital Partners,LLC订立包销协议(「包销协议」),作为其中指定的包销商(「包销商」)的代表(「代表」);
然而,如注册声明所述,发售和出售私募单位(定义见承销协议)的总收益中的260,000,000美元(或299,000,000美元包销商的超额配股权如获全额行使)将交付予受托人,以存放于美国任何时间的独立信托账户(“信托账户”),为公司及以下规定的发售中所发行单位所包括的普通股持有人的利益(交付予受托人的金额(以及随后由此赚取的任何利息)在此称为“财产,”受托人为其利益持有财产的股东将被称为“公众股东”,公众股东和公司将被合称为“受益人”);
然而,根据包销协议,如招股章程进一步说明,在某些情况下可能减少至850,000美元的部分财产(包括全额行使包销商超额配股权的情况下)不超过3,000,000美元,可归因于公司将在业务合并(定义见下文)完成时支付给包销商的递延包销折扣和佣金(该等折扣和佣金,“递延折扣”);以及
然而,公司与受托人希望订立本协议,以订明受托人持有该物业所依据的条款及条件。
因此,现商定:
1.受托人的协议及契诺。受托人在此同意并承诺:
(a)根据本协议的条款为受益人以信托方式持有财产于受托人在美国J.P. Morgan Chase Bank,N.A.(或在另一家合并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以上的美国特许商业银行)设立的信托账户中以及在受托人选定的公司合理满意的经纪机构中;
(b)根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管理、监督和管理信托账户;
(c)在收到公司的书面指示后立即,(i)将财产进行投资和再投资,最初仅投资于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第2(a)(16)条所指的美国政府证券(或任何后续规则)(“投资公司法”),期限为185天或更短,或投资于符合《投资公司法》(或任何后续规则)颁布的第2a-7条(d)(1)、(d)(2)、(d)(3)和(d)(4)款条件的货币市场基金,这些基金仅投资于直接的美国政府国库债务,(ii)将该物业作为未投资现金持有,或(iii)将该物业以美国特许商业银行的有息或无息活期存款账户持有,该账户的综合资产为1,000亿美元或以上,由受托人选定且公司合理满意;据了解,当账户资金未投资等待公司根据本协议作出指示时,信托账户将不赚取利息,而在投资或未投资时,受托人可在该期间赚取银行信贷或其他对价。
(d)收取并在到期时收取由该财产产生的所有利息或其他收入,这些利息或其他收入应成为此处使用的“财产”的一部分;
(e)迅速将受托人就任何需要公司采取行动的财产收到的所有通信通知公司和代表;
(f)提供公司(或其授权代理人)就公司编制与信托账户所持资产有关的纳税申报表或就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或完成公司核数师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所要求的任何必要资料或文件;
(g)参与任何保护或强制执行财产所产生的任何权利或利益的计划或程序,但须按公司指示这样做;
(h)每月向公司提交反映信托账户所有收支情况的信托账户活动和金额的书面报表;
(i)仅在(x)收到且仅在(x)后立即开始清算信托账户,且该等函件(“终止函件”)的条款的格式与本协议所附的格式大致相似,为(适用的)附件 A或附件 B,由其首席执行官、总裁、首席财务官、公司董事会(“董事会”)秘书或主席或公司其他董事或授权高级人员代表公司签署,且在该等事中确认并经代表同意的附件 A,完成信托账户的清算并分配信托账户中的财产,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所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在附件 B的情况下,应减去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收入,而在表附件 E的情况下,则应扣除允许的提款(定义见登记声明)),仅按照终止信函和其中提及的其他文件中的指示,或(y)于发售结束后(1)24个月(如公司已于24个月内就初步业务合并(定义见下文)签立意向书、原则协议或最终协议的27个月;或公司董事会可能批准的较早日期)的较后日期;及(2)公司股东根据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可能批准的较后日期,可不时修订的(“备忘录及章程细则”)(该期间,“完成窗口”),如受托人在该日期前未收到终止函,则在该情况下,信托账户应由受托人按照所附的终止函中规定的程序进行清算,并对信托账户中的财产进行清算,包括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赚取的利息(该利息应扣除已支付或应付的税款和允许的提款以及用于支付解散费用的最多100,000美元的利息收入),应分配给截至该日期登记在册的公众股东;
2
(j)应公司的书面请求(可能不时以与本协议所附的格式大致相似的格式作为附件 C(“税款提取指示”)发出),从信托账户中提取并向公司分配公司要求的财产所赚取的利息金额,以支付公司所欠的任何税款义务(消费税除外),该金额应通过电子资金转账或其他即时付款方式直接交付给公司,并由公司将该等款项转发给相关税务机关,只要最初存入信托账户的每股本金总额没有减少;但在信托账户中没有足够现金支付该纳税义务的情况下,受托人应清算公司书面指定进行该分配的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产(经确认并同意,不得从信托账户中支付超过该财产所赚取的利息收入的任何该等金额)。上述公司的书面请求应构成公司有权获得上述资金的推定证据,受托人没有责任超越上述请求;
(k)经公司提出书面请求(该请求可不时以与本协议所附的格式大致相似的格式作为附件 D(“股东赎回撤回指示”),受托人应代表公司分配公司要求用于向公众股东赎回普通股的金额,该金额是就股东投票批准对备忘录和章程细则的修订而适当提交的,而该修订并非为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定义见下文)(a),如果公司未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则将影响公司赎回100%(100%)公众普通股的义务的实质内容或时间,或(b)与普通股持有人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规定。上述公司的书面请求应构成公司有权分配上述资金的推定证据,受托人没有责任超越上述请求;
(l)应公司提出的书面请求(可能不时以与本协议所附的格式大致相似的格式作为附件 E)(“营运资金提取指示”),从信托账户中提取并向公司分配一笔金额,但以公司要求的金额1,000,000美元和截至12月31日的每个财政年度所赚取的财产利息的10%(以较高者为限),以满足营运资金需求(“营运资金提取”),该金额应直接交付公司,为其营运资金用途提供资金,只要最初存入信托账户的每股本金金额没有减少;但是,如果信托账户中没有足够的现金来为该周转资金提取提供资金,则受托人应清算公司书面指定的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产以进行此类分配(经确认并同意,不得从信托账户中支付超出该财产所赚取的利息收入的任何该等金额)。上述公司的书面请求应构成公司有权获得上述资金的推定证据,受托人没有责任超越上述请求;和
3
(l)除依据上文第1(i)、1(j)、1(k)或1(1)条外,不得从信托帐户提款或分配款项。
2.公司的协议及契诺。本公司谨此同意及承诺:
(a)向受托人作出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书面指示,并由公司董事会主席、总裁、首席执行官、首席财务官、秘书或公司其他董事或获授权人员签署。此外,除有关其根据本条第1(i)、1(j)、1(k)及1(1)条所承担的职责外,受托人有权依赖任何口头或电话建议或指示,而该等口头或电话建议或指示是其以善意及合理谨慎的态度认为是由上述获授权的任何一名人士作出的书面指示,但公司须迅速以书面确认该等指示;
(b)在符合本协议第4条的规定下,使受托人免受损害,并赔偿受托人因其根据本协议采取的任何行动以及因涉及任何索赔而对受托人提起的任何诉讼、诉讼或其他程序而蒙受的任何及所有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和付款,或损失,或与任何索赔或要求有关的任何索赔或要求,而这些索赔或要求以任何方式产生于或与本协议、受托人根据本协议提供的服务或财产或在该财产上赚取的任何利息有关,受托人的重大过失、欺诈或故意不当行为导致的费用和损失除外。受托人在接获要求赔偿或申索通知或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启动后,如受托人拟据此根据本条第2(b)条寻求赔偿,则须迅速将该等申索(以下简称“已获赔偿申索”)以书面通知公司。受托人有权进行和管理针对此类受偿索赔的抗辩;但受托人应就选择律师获得公司的同意,不得无理拒绝同意。未经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受托人不得同意解决任何获弥偿申索,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附加条件或延迟;但进一步规定,如果受托人没有迅速采取合理步骤提出此类抗辩,公司可以进行和管理针对任何获弥偿申索的抗辩……公司可与自己的律师一起参与此类行动;
(c)向受托人支付本协议附表A所列的费用,包括初步受理费、年度管理费和交易处理费,这些费用须由当事人不时修改。明确理解,除非及直至根据本条例第1(i)至1(1)条分配予公司,否则该物业不得用作支付该等费用。公司应在发行完成时向受托人支付首次受理费和首次年度管理费。除本条第2(c)条、附表A所列及本条第2(b)条所规定的费用外,公司无须负责受托人的任何其他费用或收费;
(d)就公司股东就涉及公司与一个或多个业务或实体的合并、合并、股份交换、资产收购、股份购买、重组或类似业务合并(“业务合并”)的任何投票,向受托人提供股东大会选举督察的誓章或证书,以核实该等股东就该业务合并的投票;
(e)在受托人发出任何与信托账户拟议提款有关的任何终止信函和/或任何其他信函后,迅速向代表提供该信函的副本;
(f)除非公司与代表另有约定,否则确保就以附件 A形式的终止函而交付的任何指示函(定义见附件 A)明确规定,在将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转移给公司或任何其他人之前,递延贴现已直接支付至代表代表承销商指示的一个或多个账户;
(g)指示受托人仅进行本协议允许的分配,并避免指示受托人进行本协议不允许的任何分配;和
(h)在包销商行使超额配股权(或其任何未获行使部分)或该超额配股权届满后的四(4)个营业日内,向受托人提供有关递延折让总额的书面通知。
4
3.责任限制。受托人对以下情况不承担任何责任或义务:
(a)暗示义务、履行职责、查询或以其他方式受本协议和本协议明确规定以外的任何协议或文件的规定的约束;
(b)就该财产采取任何行动,但本条例第1条所指示的除外,而除因受托人的重大过失、欺诈或故意不当行为而引起的责任外,受托人对任何第三方不负任何法律责任;
(c)为收取任何财产所产生的任何本金及收入而提起任何法律程序,或就任何财产提起任何种类的法律程序、出庭或辩护,除非及直至该公司已收到公司按本条规定发出的指示,而该公司已向其垫付或保证提供足以支付与该财产有关的任何开支的资金;
(d)退还任何财产的本金折旧;
(e)假定公司指定的任何人根据本协议发出指示的授权不得继续,除非该指定另有规定,或除非公司已向受托人交付书面撤销该授权;
(f)除受托人的重大过失、欺诈或故意不当行为外,本协议的其他各方或任何其他人出于善意并根据受托人的最佳判断就其采取或遗漏的任何行动或因其遭受的任何行动而采取或遗漏的任何行动。受托人可最终依赖并在根据大律师(包括由受托人选定的大律师,大律师可能是公司的大律师)的任何命令、通知、要求、证明、意见或意见采取行动时应受到保护,而该等命令、通知、要求、证明、意见或意见(包括由受托人选定的大律师,大律师可能是公司的大律师)、声明、文书、报告或其他纸张或文件(不仅关于其应有的执行及其规定的有效性和有效性,而且关于其中所载任何信息的真实性和可接受性),而受托人本着诚意和合理谨慎的态度认为是真实的,并由适当的人或多人签署或出示。受托人不受任何通知或要求的约束,或对本协议或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放弃、修改、终止或撤销,除非有交付给受托人的书面文书证明,并由适当的一方或多方签署,如受托人的职责或权利受到影响,则除非其应事先给予书面同意;
(g)核实登记说明所载信息的准确性;
(h)提供任何保证,证明公司订立的任何业务合并或公司采取的任何其他行动符合注册声明所设想;
(i)向任何地方、州或联邦税务机关提交有关信托账户的信息申报表,或定期向公司提供书面报表,记录公司就财产所赚取的任何利息收入应缴纳的税款(如有);
(j)编制、执行和提交税务报告、收入或其他税务申报表,并就信托账户产生的任何收入和与信托账户有关的活动支付任何税款,无论该等税款是由信托账户还是公司支付,包括但不限于税务义务,但依据本协议第1(j)节的情况除外;或
(k)根据本协议第1(i)、1(j)、1(k)或1(1)条核实计算、限定或以其他方式批准公司的书面分配请求。
4.信托账户豁免。受托人对信托账户或对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款项没有抵销权或任何权利、所有权、利息或任何种类的债权(“债权”),因此不可撤销地放弃对其现在或将来可能拥有的信托账户的任何债权或对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款项的债权。如果受托人根据本协议对公司提出任何索赔,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协议第2(b)条或第2(c)条,则受托人应仅针对公司及其在信托账户之外的资产而不是针对财产或信托账户中的任何款项提出此类索赔。
5.终止。本协议终止如下:
(a)如受托人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表示其希望根据本协议辞职,公司应尽其合理努力寻找继任受托人,在此之前,受托人应继续按照本协议行事。当公司通知受托人已委任继任受托人并同意受制于本协议的条款时,受托人应将信托账户的管理权移交给继任受托人,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与信托账户有关的报告和报表的副本,据此本协议应终止;但如果公司在收到受托人的辞职通知后九十(90)天内未找到继任受托人,受托人可提出申请,要求将财产存放于纽约州的任何法院或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而在该等存放后,受托人应免于任何法律责任;或
5
(b)当受托人按照本协议第1(i)条的规定完成信托账户及其债务的清算并按照终止函的规定分配财产时,除第2(b)条外,本协议应终止。
(c)如发售未能在本协议日期的十(10)个营业日内完成,受托人从公司或保荐人收到的用于为信托账户提供资金的任何资金应及时退还公司或保荐人(如适用)。
6.杂项。
(a)公司和受托人各自承认,对于从信托账户转移的资金,受托人将遵循下文规定的担保程序。公司和受托人将各自限制授权人士访问与此类安全程序有关的机密信息。如果每一方有理由相信未经授权的人可能获得了此类机密信息的访问权限,或其授权人员发生任何变化,则必须立即通知另一方。在执行资金转账时,受托人应依赖公司向其提供的所有信息,包括账户名称、账号以及与受益人、受益人银行或中介银行有关的所有其他识别信息。除因受托人的重大过失、欺诈或故意不当行为而引起的任何责任外,受托人不对因资金的信息或传输中的任何错误而导致的任何损失、责任或费用承担责任。
(b)本协定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解释和执行,而不产生会导致适用另一法域实体法的法律冲突原则。本协议可以几份正本或传真对应方签署,每一份应构成一份正本,并共同构成仅一份文书。
(c)本协议载有双方就本协议标的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和谅解。除本条例第1(i)、1(j)、1(k)或1(1)条(除非该等修改、修正或删除获得公司当时已发行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三分之二的赞成票通过,否则不得修改、修正或删除该等条款,该等修改、修正或删除由亲自或委托代理人代表并在公司股东大会上作为单一类别一起投票;但该等修订不会影响任何已适当选择赎回其,她或她的普通股与股东投票批准对本协议的修订有关(a),如果公司未在完成窗口内完成其初始业务合并,将影响公司赎回其100%(100%)公众普通股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或(b)与普通股持有人的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有关的任何其他条款),则本协议或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只能更改,以双方当事人签字的书面形式修改或修改(更正印刷错误除外)。
(d)双方同意位于纽约州纽约市的任何州或联邦法院的管辖权和地点,以解决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对于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索赔、交叉索赔或以任何方式提出的反索赔,每一方均放弃由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e)与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规定有关的任何通知、同意或请求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并应通过特快专递或类似的私人快递服务、经认证的邮件(要求回执)、专人递送或传真或电子邮件传送方式发出:
| if to the trustee,to: | |
| 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 | |
| 1 道富,30楼 | |
| 纽约,纽约10004 | |
| 阿顿:弗兰西斯-沃尔夫和塞莱斯特-冈萨雷斯 | |
| 邮箱:[***] | |
| 邮箱:[***] |
6
| if to the company,to: | |
| 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 | |
| 南县道375号套房220 | |
| 棕榈滩,佛罗里达州33480 | |
| 电话:(561)223-9937 | |
| Attn:Omeed Malik | |
| 邮箱:[***] |
| 在每种情况下,都要复印到: | |
| Ellenoff Grossman & Schole LLP | |
| 美洲大道1345号 | |
| 纽约,NY 10105 | |
| Attn:Stuart Neuhauser,esq。 | |
| 邮箱:[***] | |
| 和 |
| Roth Capital Partners,LLC | |
| 圣克莱门特大道888号 | |
| 加州纽波特比奇92660 | |
| 关注:Byron Roth | |
| 邮箱:[***] |
(f)公司及受托人各自在此声明,其拥有完全的权利及权力,并已获正式授权订立本协议及履行其根据本协议所设想的各自义务。受托人承认并同意,其不得对信托账户提出任何债权或进行任何诉讼,包括以抵销的方式,并且在任何情况下均无权获得信托账户中的任何资金。
(g)本协议是受托人和公司的共同产物,本协议的每项条款均须经该等各方的共同协商、谈判和同意,不得解释为支持或反对本协议的任何一方。
(h)公司及受托人各自在此承认并同意代表代表包销商为本协议的第三方受益人。
(i)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不得将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转让给任何其他人或实体。
[签名页关注]
7
作为证明,截至上述首次写入之日,各方已正式签署本投资管理信托协议。
| 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作为受托人 | ||
| 签名: | /s/弗朗西斯·沃尔夫 | |
| 姓名: | 弗朗西斯·沃尔夫 | |
| 职位: | 副总裁 | |
| 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 | ||
| 签名: | /s/Omeed Malik | |
| 姓名: | Omeed Malik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
签名页到
投资管理信托协议
附表a
| 收费项目 | 付款时间和方式 | 金额 | ||||
| 初始设置费 | 以电汇方式初步结束发售。 | $ | 2,500.00 | |||
| 受托管理费用 | 每年支付。以电汇方式在发售首次结束时支付的第一年费用;此后,以电汇或支票方式支付。 | $ | 9,500.00 | |||
| 支付给的交易处理费 公司根据第1(i)、1(j)及1(k)条 |
在向公司付款后向公司开单第1款. | $ | 250.00 | |||
| 根据要求支付代理服务 第1(i)、1(k)及1(1)条 |
根据以下规定在交付服务时向公司开单 第1(i).1(k)及1(1)条。 |
普遍利率 | ||||
附表a
附件 A
【公司信笺】
[插入日期]
| 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 | |
| 1 道富,30楼 | |
| 纽约,纽约10004 | |
| 阿顿:弗兰西斯-沃尔夫和塞莱斯特-冈萨雷斯 |
| 回复: | 信托账户—终止函 |
女士们先生们:
根据日期为2026年2月3日的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公司”)与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受托人”)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信托协议”)第1(i)节,兹告知贵公司已与[ ● ](“目标业务”)订立协议,以于[插入日期]或前后完成与目标业务的业务合并(“业务合并”)。公司应在企业合并的实际完成日期(“完成日期”)至少提前七十二(72)小时通知您。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信托协议中规定的含义。
根据信托协议的条款,我们在此授权您开始清算信托账户的所有资产,并将收益转入J.P. Morgan Chase Bank,N.A.在美国的信托运营账户,大意是,在完成日期,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所有资金将可立即转入公司在完成日期应指示的一个或多个账户(包括代表承销商就递延贴现向其指示的)。经确认并同意,在资金存入J.P. Morgan Chase Bank,N.A.的信托经营账户等待分配期间,公司将不赚取任何利息或股息。
于完成日期(i)公司大律师须向阁下递交书面通知,告知业务合并已完成,或将与阁下按公司指示将资金转入账户同时完成(「通知」),(ii)公司须向阁下递交(a)公司行政总裁证明书,证明业务合并已获公司股东投票通过,如举行投票及(b)由公司与代表签署的关于转移信托账户所持资金的联合书面指示,包括支付欠已适当行使赎回权的公众股东的款项,以及将递延贴现从信托账户直接支付至该账户或代表指示的账户(“指示函”)。特此指示并授权您在收到通知和指示函后立即按照指示函的条款转移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如果信托账户中持有的某些存款可能无法在完成日期之前清算而不会受到处罚,您将以书面形式通知公司,并且公司应指示您这些资金是否应保留在信托账户中并在完成日期之后分配给公司。一旦所有资金分配完毕,扣除与清算信托账户相关的合理未偿还费用所需的任何款项,您在信托协议下的义务将终止。
如果业务合并未在其通知中所述的完成日期完成,且我们未在新的完成日期的原始完成日期或之前通知您,则在受托人收到公司的书面指示后,信托账户中持有的资金应尽快按照信托协议第1(c)节的规定在紧随该书面指示所述的完成日期之后的营业日进行再投资。
A-1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Roth Capital Partners,LLC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A-2
附件 b
【公司信笺】
[插入日期]
| 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 | |
| 1 道富,30楼 | |
| 纽约,纽约10004 | |
| 阿顿:弗兰西斯-沃尔夫和塞莱斯特-冈萨雷斯 |
| 回复: | 信托账户—终止函 |
尊敬的Wolf先生和Gonzalez女士:
根据日期为2026年2月3日的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公司”)与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受托人”)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信托协议”)第1(i)节,谨此告知,公司已无法在公司经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可能不时修订)(“备忘录及章程细则”)规定的时间范围内与目标业务进行业务合并,或[公司董事会已决定终止公司根据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可不时修订)(“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须于____日、20___日完成业务合并的期间],如公司招股章程有关此次发售所述。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信托协议中规定的含义。
根据信托协议的条款,我们在此授权您清算信托账户中的所有资产,并将总收益转入J.P. Morgan Chase Bank,N.A.在美国的信托运营账户,以等待分配给公众股东,减去允许的提款,并最多支付100,000美元,以支付公司的解散费用。根据信托协议的条款,兹指示并授权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立即(通过电汇)将该金额的解散费用$转入公司的运营账户,地址为:
[电汇指令信息]
公司已选定[ ● ]、20 [ ]1作为确定公众股东何时有权获得其清算收益份额的生效日期。您同意作为记录的付款代理人,并以您单独的付款代理人身份,同意根据信托协议和备忘录及条款的条款将上述资金直接分配给公司的公众股东。一旦所有资金分配完毕,扣除与清算信托账户相关的合理未偿还费用所需的任何款项,您在信托协议下的义务将终止,除非信托协议第l(j)节另有规定。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CC: | Roth Capital Partners,LLC |
| 1 | 24个月(或27个月,如公司已于发售结束后24个月内就首次业务合并签立意向书、原则协议或最终协议;或公司董事会可能批准的较早日期),或在较后日期(如获延长)。 |
B-1
附件 C
【公司信笺】
[插入日期]
| 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 | |
| 1 道富,30楼 | |
| 纽约,纽约10004 | |
| 阿顿:弗兰西斯-沃尔夫和塞莱斯特-冈萨雷斯 |
| 回复: | 信托账户—缴税提款指令 |
尊敬的Wolf先生和Gonzalez女士:
根据日期为2026年2月3日的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公司”)与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受托人”)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信托协议”)第1节(i),公司特此要求您向公司交付截至本协议日期该财产所赚取的利息收入中的[ ● ]美元。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信托协议中规定的含义。
公司需要这类资金来支付所附纳税申报表或税单上规定的纳税义务。根据信托协议的条款,兹指示并授权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立即(通过电汇)将该等资金转入公司经营账户,地址为:
[电汇指令信息]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CC: | Roth Capital Partners,LLC |
C-1
附件 D
【公司信笺】
[插入日期]
| 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 | |
| 1 道富,30楼 | |
| 纽约,纽约10004 | |
| 阿顿:弗兰西斯-沃尔夫和塞莱斯特-冈萨雷斯 |
| 回复: | 信托账户—股东赎回退出指令 |
尊敬的Wolf先生和Gonzalez女士:
根据日期为2026年2月3日的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公司”)与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受托人”)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信托协议”)第1(k)节,公司特此要求您将截至本协议日期在该财产上赚取的本金和利息收入中的[ ● ]美元交付给您代表受益人持有的独立账户,以分配给要求赎回其普通股的公众股东。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信托协议中规定的含义。
公司需要该等资金支付其公众股东,该公众股东已适当选择让公司赎回其普通股,与股东投票批准对公司经修订及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的修订有关,该修订可不时修订(“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而不是为了批准,或与完成初始业务合并(a)有关,该合并影响公司赎回其百分之百(100%)公众普通股的义务的实质或时间,前提是公司未在备忘录和章程细则所述的时间内完成初始业务合并,或(b)有关普通股持有人权利或初始业务合并前活动的任何其他规定。因此,兹指示并授权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立即(通过电汇)按照您的惯常程序将这些资金转给赎回的公众股东。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CC: | Roth Capital Partners,LLC |
D-1
展览e
【公司信笺】
[插入日期]
| 大陆股份转让&信托公司 | |
| 1 道富,30楼 | |
| 纽约,纽约10004 | |
| Attn:Francis Wolf & Celeste Gonzalez |
| 回复: | 信托账户-周转资金提取指示 |
尊敬的Wolf先生和Gonzalez女士:
根据日期为2026年2月3日的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公司”)与Continental Stock Transfer & Trust Company(“受托人”)的投资管理信托协议(“信托协议”)第1节(1),公司特此要求您向公司交付截至本协议日期该财产所赚取的利息收入的_______美元。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信托协议中规定的含义。
公司需要这些资金用于营运资金用途,但以1,000,000美元和截至12月31日的每个财政年度从该物业赚取的利息的10%中的较大者为限。截至202年12月31日的本年度[ ],迄今已支付$(包括本项下要求的金额)。根据信托协议的条款,兹指示并授权贵公司在收到本函后立即(通过电汇)将该等资金转入公司的经营账户,地址为:
[电汇指令信息]
| 非常真正属于你, | ||
| Colombier Acquisition Corp. III | ||
| 签名: | ||
| 姓名: | ||
| 职位: | ||
| CC: | Roth Capital Partners,L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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