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4.41
播放英雄联盟比赛的许可协议
之间
腾景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和
武汉鸥悦网络电视有限公司。
*某些已查明的信息被排除在本次展览之外,因为它(一)不是重要的,(二)如果公开披露将具有竞争性的危害。
1
目 录
第1条定义和解释 |
4 |
第2条权利的授予 |
5 |
第3条行使权利的规则和限制 |
8 |
第4条宣传和推广 |
10 |
第五条投资促进和广告 |
11 |
第6条监督和报告 |
13 |
第7条知识产权 |
14 |
第8条对授权的考虑 |
16 |
第9条陈述和保证 |
18 |
第十条期限、终止与违约 |
20 |
第11条不可抗力 |
22 |
第12条保密 |
23 |
第13条通知 |
24 |
第14条适用法律和争端解决 |
25 |
第15条杂项 |
26 |
附表1定义 |
29 |
附表2技术质量标准 |
30 |
附表3广告客户黑名单 |
31 |
附表4数据报告 |
32 |
附表5英雄联盟比赛IP使用规范 |
33 |
附表6非官方赞助商在比赛转播中的广告标准 |
34 |
2
播放英雄联盟比赛的许可协议
本播放英雄联盟比赛许可协议(“协议”)由下列各方于2023年4月25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深圳市南山区订立及订立:
(1) |
腾景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依法成立并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为上海市静安区新闸路669号45楼(实际为39楼)02-04室(以下简称“甲方”); |
(2) |
武汉瓯越网络电视有限公司,一家依法成立并依法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为武汉市东湖高技术开发区软建园东路1号软件园4.1期B1栋8楼(以下简称“乙方”)。 |
甲方和乙方以下统称为“当事人”,单独称为“当事人”。
经双方同意,双方愿意利用各自在相关行业的资源和优势,因此,双方就2023-2025年英雄联盟职业联赛(LPL)和2023-2025年英雄联盟世界锦标赛(S13-S15)(“授权比赛”)的转播权订立如下协议,由甲方按照平等互利、诚信的原则授权给乙方:
3
第1条定义和解释
1.1 |
定义。 |
为本协议的目的,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或上下文另有规定,本协议中使用的相关词语和短语应具有附表1中规定的含义。
1.2 |
解释。 |
(1) |
本协定中的标题仅供检索和参考,不定义、限制、解释或描述条款的内容,也不影响条款的含义。 |
(2) |
本文所述的任何“条款”、“条款”或“附表”均指本协议的具体条款、条款或附表。 |
(3) |
本法所指的法律、法规、规章、公告或者法定条文,应当包括立法机关对其进行的补充、修改或者重新公布。 |
(4) |
本协定的附表是本协定的组成部分,具有与本协定案文相同的约束力。 |
4
第2条权利的授予
2.1 |
授权权利。 |
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甲方同意授予乙方,且乙方愿意接受有偿、非排他性、不可转让和不可转授的许可,其期限有限,以便乙方能够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使用渠道、许可期限、许可地区和语言范围内使用授权内容。为免生疑问,具体授权内容如下:
(1) |
直播权:2023-2025(3年)英雄联盟职业联赛(简称“LPL”)和2023-2025(3年)英雄联盟世界冠军赛(2023、2024、2025年度英雄联盟世界冠军赛以下统称为“S13-S15”,单独简称为“S13”、“S14”、“S15”)使用甲方提供的官方中文流媒体信号的权利。 |
(2) |
点播转播权:在2023-2025(3年)LPL和2023-2025(3年)S13-S15期间,使用甲方提供的游戏官方中文流媒体视频点播转播权。 |
2.2 |
授权使用渠道。 |
乙方只能在下文第(1)、(2)和(3)项所列的乙方平台上使用授权内容:
(1) |
由乙方及其附属机构拥有或运营的直播共享网站(即主域名www.douyu.com和主域名下的子域名网站); |
(2) |
在以Windows和MacOS操作系统(即斗鱼Live)的个人微型计算机上运行的上文第(1)项所列直播分享网站的个人电脑客户端软件。 |
(3) |
在以iOS、Android和Windows Phone为操作系统的手持移动显示终端设备(即斗鱼Live)上运行的上文第(1)项所列直播分享网站的智能手机客户端软件和平板电脑客户端软件。 |
为进一步澄清,上述平台不包括:传统电视和其他不存在的、未来的广播工具/平台;其他版本的客户端软件,如Surface版本、Surface Pro版本、Linux版本等;以及客户端软件被嵌入到运行上述指定操作系统的终端设备之外的情况。此外,乙方应提前将满足上述要求的所有特定平台书面提交甲方,并经甲方书面审核确认。
2.3 |
许可条款、地区和语言。 |
(1) |
现场广播的许可证期限: |
a) |
2023-2025年LPL:从年度LPL春季赛开始到年度LPL夏季决赛结束(实际日期和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 |
5
b) |
S13-S15:从授权比赛开始到授权比赛结束(实际日期和时间以正式公告为准)。 |
(2) |
点播广播的许可证期限: |
a) |
2023-2025年LPL:自年度此类授权比赛的最后一场单场比赛(通常是夏季决赛)直播结束之日起三(3)年(实际日期和时间以官方公告为准); |
b) |
S13-S15:自该年度授权比赛的最后一场单场比赛的直播结束起三(3)年(实际日期和时间以正式公告为准)。 |
为进一步澄清,每场授权比赛的许可期限另行计算,具体时间以甲方正式公布的实际比赛时间为准。此外,如果甲方决定撤销本协议项下的某些授权权利,则该授权权利的许可期限应在甲方决定撤销该授权权利的书面通知送达乙方之日终止。
(3) |
领土:仅限于中国大陆,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 |
(4) |
语言:汉语普通话。 |
2.4 |
衍生内容生产。 |
为宣传推广授权赛事的直播/点播,乙方可依据赛事资源(即官方中文直播信号、授权赛事的点播转播视频、图片等用于赛事转播和推广的内容资源)进行二次加工整理,制作赛事集锦和重播;并依据官方宣传视频、比赛视频及甲方另行书面确认的其他授权资料进行赛事介绍、新闻报道、分析和评论。但在上述衍生内容正式制作播出前,乙方应向甲方书面提交相关方案和方案,并取得甲方的书面许可。此类衍生内容只能通过本协议第2.2条规定的授权使用渠道或经甲方许可并另行书面批准的渠道发布或播出,不得违反本协议第2.5条的有关规定。同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事前经甲方书面审核后,针对但不限于制作结果、发布或播出频道等内容,播出比赛集锦。
2.5 |
制作和运营二次直播的权利 |
乙方有权制作二次直播内容(此处的“二次直播”指的是对原有内容的复制,例如已实现的比赛的二次直播间),并有权在正式的二次比赛直播间使用本协议授权内容时自行指定主播/评论员/主持人。但甲方保留立即终止前述相关合作及播出相关节目和视频的权利,并要求乙方作出
6
如果Match Resources或Authorized Matches因乙方指定的主播/评论员/主持人播放的内容而涉及政治风险或负面舆论风险,或此类主播/评论员/主持人传播授权Matches的任何竞争对手,或在其他不遵守本协议要求和限制的情况下,立即更正。在整改完成并满足甲方要求之前,乙方不得播出任何相关节目和视频。
2.6 |
对授权比赛的调整。 |
本协定所指的“授权比赛”应以附表1第2条的定义为准。有关情况应按下列方式处理:
(1) |
如在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因客观原因(包括但不限于新冠肺炎疫情及其他急性传染病疫情)对附表1第2条所列任何授权比赛作出任何调整,导致未能实现该年度整个授权比赛的授权,双方应进一步协商处理。如有同类同级别同类别的同类产品进行替换或补偿,且甲方提出替换或补偿授权,乙方无合理理由不得拒绝; |
(2) |
如果某些授权比赛的某些阶段或届会不能举行(这并不构成未能举行整个授权比赛),双方应友好协商,以确定未能举行某些阶段或届会的补偿办法或相应的退款比例。[已编辑] |
2.7 |
权利的保留和限制。 |
本协议未明确授予乙方的权利,甲方保留对其自身及其关联企业的一切权利。特别是,除上述授权权利外,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i)不得和/或不得授权第三方在本协议规定的授权渠道以外的任何平台上使用、播放或传播授权匹配和匹配资源,无论该平台是否属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也无论该平台所有者是否有任何业务、战略,或与乙方或其关联公司的股权关系;(ii)不得使用甲方提供的Match Resources和其他授权资料以外的任何内容,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的商标、图形、标识和文字,或英雄联盟的商标、资料和数据,以及与英雄联盟有关的任何内容或组成要素。
7
第3条行使权利的规则和限制
3.1 |
用户限制和隔离。 |
[已删除]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否则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限制和隔离用户,包括使用广告筛选软件和选择浏览器。尽管有上述规定,乙方仍应采用数字版权管理(DRM)技术、地理屏蔽技术和其他相应的技术措施,防止授权匹配和匹配资源被许可地区以外的任何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最终用户)接收和查看,并被第三方(包括但不限于最终用户)修改、抓取、嵌套、下载、转发和分发。
3.2 |
设备成本和技术标准。 |
乙方应自费准备接收甲方官方实况信号和匹配视频的设备,并负责相应内容的接收和后续传播,承担一切相关传输费用、设备费用和节目制作费用。甲方有权自行决定改变信号和视频的提供方式,并根据官方规定对信号和视频的加密系统进行升级。此外,在使用、广播和传播授权匹配和匹配资源时,乙方应遵守并达到附表2规定的最低技术质量标准。
3.3 |
没有修改。 |
乙方应使用甲方官方直播信号和视频,并将其完整播放;甲方提供的官方直播信号和游戏视频如未处理,乙方应尽最大努力在合理范围内处理制作;乙方可在未覆盖比赛主屏幕的情况下,按行业惯例在屏幕上标注乙方的水印标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乙方需要更改或处理甲方以任何形式提供的匹配资源,乙方必须事先获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并进行审核和确认。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干预、歪曲或实施任何损害或修改甲方提供的全部匹配资源的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1) |
缩小屏幕尺寸; |
(2) |
在屏幕上的任何位置提供“滚动条”信息服务; |
(3) |
使用“弹出式”广告; |
(4) |
除上述水印标识外,在屏幕上标记自己或第三方的商标或标识; |
(5) |
用自己或第三方的商标或标识遮盖或遮蔽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或英雄联盟及授权匹配的商标或标识; |
(6) |
屏蔽或遮挡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或英雄联盟和授权比赛的商标或标识。 |
8
3.4 |
对自制内容的限制。 |
乙方应全面展示官方直播全过程,未经官方许可,不得以任何形式屏蔽、覆盖、编辑或主动弃播。[已编辑]甲方保留要求乙方在使用自制内容前向甲方提交所有自制内容的权利,并要求乙方在获得甲方书面审核和确认后方可使用该内容。此类审核是在(包括但不限于)内容的具体内容、发布或播出渠道上进行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自制内容提出修改意见,甚至禁止使用,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虽有上述规定,但在播出自制内容期间,乙方应确保同时向用户提供官方匹配资源供观看,并确保甲方官方直播信号和视频可以完整播出。
3.5 |
命名和安排。 |
在命名和安排Match Resources时,乙方应遵守以下规定:
(1) |
反映以下信息:联赛/奖杯、年份、地区(如果允许播放非中文比赛资源)、场次、春夏比赛/奖杯的周和日,以及现场/点播语言(如果允许播放非中文比赛资源)。示例:[已删除] |
(2) |
比赛视频的命名必须反映特定比赛的球队。示例:[已删除] |
(3) |
在直播说明等合理位置放置指向授权比赛官方网站的链接(或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要求的其他链接)。 |
3.6 |
聊天和社交。 |
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尽力确保用户在收看转播期间的聊天/社交内容合法合规,不对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英雄联盟及授权赛事产生不良影响,并对用户产生的内容进行舆论管理和引导,防止播出期间出现极端言行。否则,乙方应直接禁止聊天/社交功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处理相关用户产生的内容,并对相关聊天/社交功能进行优化或整改。
3.7 |
其他。 |
乙方应在合理范围内尽力与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或甲方指定的第三方进行沟通和协调,并遵守本协议的规定及甲方或甲方关联机构不时提出的要求,确保授权匹配及匹配资源的合法、合规、高质量播出和传播。此外,乙方应对授权比赛的每一场比赛进行现场直播。
9
第4条宣传和推广
4.1 |
宣传和推广。 |
乙方应合理努力推广英雄联盟及相关赛事和活动,以最大限度地扩大授权赛事直播/点播的观众人数。为此,乙方同意与甲方就所有营销和促销活动以及与英雄联盟相关的活动和相关赛事报道进行真诚协商。在不违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情况下,乙方应围绕英雄联盟及相关赛事和活动的转播开展营销活动,并为赛事转播的宣传活动安排乙方及乙方下属机构的优质媒体资源,包括但不限于重点赛事、金牌推广场所和自媒体的选择。乙方确认,所有授权匹配、匹配资源、甲方知识产权及其他相关资源的使用计划均应提前书面通知甲方,并在获得甲方的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实施。
4.2 |
甲方对媒体资源的详细规范要求(包括具体形式和地点、发布内容和发布时间等)将由指定联系人一次或多次通过电子邮件或缔约方书面确认的其他形式传达给乙方。发布的内容包括但不限于英雄联盟及相关比赛和活动(包括但不限于授权比赛)。最终内容和要求须经缔约方协商确认,但甲方保留最终决定权。 |
4.3 |
乙方承诺并保证严格按照双方共同确认的内容完成所有媒体资源的发布和推广,并在每次发布后5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提供最终报告。如在本协议期限内,甲方因各方业务安排、市场变化、资源调度等因素未能使用一种或多种资源,乙方同意延长期限,直至全部媒体资源使用完毕。 |
4.4 |
甲方有权审查乙方对媒体资源的使用情况。如乙方提供的媒体资源与甲方确认的内容不一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甲方规定的合理期限内进行修改、再版或采取补救措施,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全额承担。如乙方未采取符合甲方要求的有效补救措施,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将已履行的媒体资源全部折成现金,即直接支付相应的价值。 |
10
第五条投资促进和广告
5.1 |
合作限制。 |
在遵守本协议条款和条件的前提下,乙方有权经营由[已编辑]的现场/点播比赛产生的附加招商和广告。为免生疑问,本款所附广告不仅包括乙方在乙方平台上授权比赛直播中投放的广告和宣传,还包括乙方平台上授权比赛直播页面周围的广告区域或直播页面上的其他广告展示,以及在乙方平台的其他视觉区域和界面(包括但不限于开屏界面)使用授权比赛元素和内容进行的广告展示和市场推广,应受本款的上述限制。[删节]甲乙双方如对所附广告及其招商权利发生争议,以甲方最终确认的条件和要求为准。
5.2 |
广播时间。 |
乙方只能在下列时段播放广告:
(1) |
乙方可以在比赛开始前(即在甲方提供官方比赛资源之前)播放总时长不超过45秒的预告广告。 |
(2) |
比赛开始后,插播广告只能在比赛间隔结束前以倒计时方式播出,并以“马上回来”字样播出,广告播出时间不得超过60秒。广告的投放应在比赛恢复直播前结束,如果没有,应立即停止。 |
除上述比赛开始前阶段和间隔外,乙方不得播放任何形式的广告,未经甲方书面审核确认,不得直接或间接将任何广告内容插入官方直播信号、比赛视频或相关或相邻页面。
5.3 |
没有用。 |
乙方不得以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或英雄联盟及相关赛事的名义招商,也不得暗示其招商行为与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或英雄联盟及相关赛事有关;乙方不得授权任何第三方使用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或英雄联盟及相关赛事的商标、服务标识、版权、外观设计专利或工业设计、域名、商号或任何其他名称、衍生产品、改编或变体或任何文字,与广告中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或英雄联盟的商标、商号或标识相同或相似的符号或设计,以及相关的匹配。
5.4 |
提交和审查。 |
乙方应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交所有商家和广告客户名单及广告内容。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与广告主合作或在取得甲方书面许可后才能播出广告;甲方有权对乙方拟播出的广告内容提出合理的修改意见,甚至禁止播出该广告内容,乙方必须
11
严格遵守甲方的要求。
5.5 |
官方赞助和广告。 |
乙方应确保授权比赛的冠名赞助商或其他赞助商的内容按照甲方提供的赛事资源和其他要求进行展示,不得以任何形式编辑、修改、添加、删除或更改任何官方赞助和广告或其组成部分,包括但不限于排除、限制、替换或遮挡比赛现场正式信号或视频中包含的覆盖比赛场地周围的图形或广告牌的屏幕和/或任何比赛场地展示的任何其他图形、标志、符号、广告或宣传材料。此外,乙方承诺,为履行本协议而投放的所有广告必须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包括但不限于现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的规定,不得有违反法律、政策的行为。
12
第6条监督和报告
6.1 |
监督权。 |
甲方对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一切行为以及授权权利相关事项的实施和完成,有知情权、质询权、审议权和建议权、监管权和监督权,并最终作出决定。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在实施前向甲方提交全部方案和内容,并经甲方书面审核确认后方可要求乙方实施,如乙方提交的方案和内容与甲方确认的方案不一致,或在具体实施过程中与甲方确认的方案不一致,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改正或禁止乙方实施,且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的要求执行。
6.2 |
监督主体。 |
为履行本协议,甲方可在甲方或其关联机构或其他第三方中指定实体或个人行使监督权。
6.3 |
实时通讯。 |
乙方必须指定一名代表,在授权比赛直播期间通过[ redredted ]与甲方进行讨论,并接收甲方不时提出的实时更新和其他合理要求。
6.4 |
数据报告。[已编辑] |
13
第7条知识产权
7.1 |
甲方的知识产权。 |
授权匹配、匹配资源、授权内容、商标、服务标志、版权、外观设计专利或工业设计、域名、商品名称或与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英雄联盟》的任何内容相关的任何其他标题、衍生产品、改编或变体,以及与本协议项下授权权利相关的任何形式的其他知识产权、所有权或权益和其他权利(无论这些权利在现阶段是否为人所知,也无论将采用何种媒介、形式、格式或样式来表达这些权利)应归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所有。此外,乙方或其关联机构根据本协议制作的赛事集锦、赛事回放以及利用甲方知识产权制作的节目、衍生内容、宣传资料等自制内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也应归甲方或其关联机构所有。如有任何知识产权从一开始就不能归属于甲方或其关联企业,乙方承诺将相关知识产权无偿转让给甲方或甲方关联企业。
7.2 |
乙方的知识产权。 |
乙方根据本协议制作、播出的自制内容未使用甲方上述知识产权的知识产权及其他权利属于乙方,但乙方在行使本协议授权权利时,只能使用自制内容,不得将该自制内容转让或许可给第三方。而且,乙方同意,乙方在使用自己的语音、视频和图片时,应尽量不使用甲方享有知识产权的数据,但必要时,乙方必须事先征得甲方书面同意,并在甲方书面审核确认的范围内使用。
7.3 |
自由行使权利。 |
就甲方根据第7.1条享有的相关权利(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和利益而言,甲方有权自行决定以任何形式为任何目的行使、开发、授权和许可此类权利和利益,尤其是甲方有权自行决定将上述权利和利益的全部或部分转让或许可给任何第三方。上述活动可为任何承运人(包括目前未知的未来承运人)以任何形式进行,包括但不限于书面形式。乙方不得自行或授权第三方实施任何可能损害、限制或妨碍甲方在本协议项下取得的任何权益的行为。
7.4 |
没有登记。 |
乙方及其任何关联公司将不会或协助任何第三方在任何国家或地区注册任何商标、服务标志、版权、外观设计专利或工业设计、域名、商号或任何其他标题、衍生产品、改编或变体,暗示乙方与甲方或甲方关联公司或英雄联盟有关,以及授权匹配的任何内容,或与商标相同或相似的任何文字、符号或设计,A部分或甲方关联公司或英雄联盟和授权匹配的商品名称或标识。如乙方违反上述规定,应甲方要求,乙方应立即终止未经授权的注册活动,并及时签署甲方可能要求的转让文件及其他文件,将与知识产权注册或申请有关的一切权利全部转让给甲方。
14
与上述权利转让有关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7.5 |
权利保护。 |
对于非法盗用、出版、转载、复制授权匹配、匹配资源、授权内容、作品或其他侵犯甲方在本协议项下享有的知识产权或其他权利及相关权益的行为,甲方可以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维权,包括但不限于采取申请证据保全、财产保全、行政投诉、提起民事诉讼、上诉、申请执行、和解、获得赔偿等法律行动。如果乙方发现存在未经甲方授权以上述方式非法使用的情况,乙方应将此种非法使用告知甲方,尽管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授权权利是非排他性的。
15
第8条对授权的考虑
8.1 |
费用和付款。 |
作为取得本协议规定的授权权利的对价,乙方应向甲方支付许可费共计人民币4.5亿元(仅限人民币四百五十百万元,含税)。具体支付时间、比例和条件如下:
(1) |
2023年度授权比赛许可费:在本协议生效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双方订立且乙方收到相应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23年度的许可费(经修订);在收到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至迟于2023 LPL夏季分割期的开始日期(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提前通知为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经修订]的2023年度许可费,即[经修订];在收到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至迟于S13开始日期(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事先通知为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经修订]的2023年度许可费,即[经修订]。 |
(2) |
2024年授权配套费:在乙方收到相应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至迟于2024年LPL春分的开始日期(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提前通知为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24年授权配套费,即至迟于收到相应增值税发票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至迟于2024年LPL春分的开始日期(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提前通知为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经修订]的2024年许可费,即[经修订];在收到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至迟于S14的开始日期(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事先通知为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经修订]的2024年许可费,即[经修订]。 |
(3) |
2025年授权赛事许可费:自乙方收到相应的有效增值税发票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至迟于2025年LPL春拆的开始日期(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事先通知为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2025年[经修订]的许可费,即[已修订];在收到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且不迟于2025年LPL夏季拆分的开始日期(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提前通知为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已修订]的2025年许可费,即[已修订];在收到相应的增值税发票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且不迟于S15的开始日期(具体开始日期以甲方提前通知为准),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经修订]的2025年许可费,即[经修订]。 |
8.2 |
发票。 |
甲方应在乙方每次付款前向乙方开具相应金额的正式发票,发票内容包括无形资产许可费和6%的税率。乙方应将相应款项电汇至甲方指定的账户
16
收到发票后十五(15)个工作日内。甲方开具的发票不作为付款凭证。乙方向甲方指定的账户支付的款项,视为付款的履行。
8.3 |
税收。 |
双方应依照中国法律缴纳相关税款。乙方在付款时,不得以任何形式进行扣减、扣减、抵减、免除。
8.4 |
延期付款。 |
如果乙方延迟向甲方支付全部或部分应付款项,则每延迟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付款的万分之五(0.5‰)向甲方支付逾期罚款。如果全部或任何部分的付款被延迟超过十五(15)个工作日,甲方有权立即解除本协议,而乙方仍应全额支付本协议项下的许可费。
8.5 |
收款帐户。 |
甲方指定以下账户为收取许可费的唯一有效账户:
开户银行:[已编辑]
帐户名称:[已编辑]
帐号:[已编辑]
17
第9条陈述和保证
9.1 |
双方声明并保证: |
(1) |
双方均为根据中国法律依法成立并存续的法人。 |
(2) |
双方拥有签署本协议和充分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相关义务所需的授权、权利和批准。 |
9.2 |
乙方声明并保证: |
(1) |
乙方有权签署本协议并行使本协议规定的相应授权权利,并具备中国政府及相关机构要求的以本协议规定的方式传播授权匹配和匹配资源的必要许可和资格。它将与中国有关当局一起处理Match Resources的进口和广播程序(如有必要),并向甲方提供港口要求的真实有效的信息和其他文件。 |
(2) |
本协议的履行不会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任何限制,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在传播甲方授权匹配和匹配资源的过程中不会包含任何非法或侵权内容。乙方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不会与其作为当事方的任何其他先前协议发生冲突。 |
(3) |
不会对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英雄联盟及授权赛事造成任何有害或可能有害的行为,不会对甲方或其关联公司或英雄联盟及授权赛事造成任何损失。 |
(4) |
不得授权并应采取一切可能的技术措施阻止任何第三方平台通过其他技术手段(包括但不限于深度链接)在乙方平台上建立匹配资源链接或共建合作平台或播放甲方根据本协议向乙方授权的内容,以确保最终用户不会通过链接技术或其他技术手段访问乙方平台上带有授权匹配和匹配资源的页面,直接在任何第三方平台上观看乙方平台的匹配资源。 |
(5) |
甲方是许可区域内授权权利的唯一所有人/代理人。未经甲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在任何情况下播放、传播、开发甲方授权以外的Match Resources,不得接收甲方官方信号、视频来源以外的内容,无论该内容是否包含在授权权限范围内,也无论该信号、视频提供者是否获得甲方授权。 |
(6) |
在履行本协议期间,乙方应满足甲方及甲方指定的任何组织或个人对授权比赛和授权权利的合理要求。 |
(7) |
乙方对其关联企业或其他 |
18
涉及本协议规定内容的与乙方有关联的第三方。
(8) |
经乙方授权,甲方使用乙方标识及其他材料,不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
9.3 |
甲方声明并保证: |
(1) |
本协议的履行不会违反对其具有约束力的适用法律的任何限制,也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合法权益,甲方向乙方提供并授权的Match Resources不会包含任何非法或侵权内容。 |
(2) |
乙方使用甲方提供并授权使用的标识及其他材料,不会侵犯任何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及其他合法权益。 |
(3) |
尽管有上述承诺,甲方并不就任何第三方参与者(包括但不限于参与俱乐部及其球员、俱乐部工作人员、观众以及意外出现在官方直播中的其他人员和/或第三方内容)的行为、言论和信息向乙方作出上述承诺,这些与甲方在本第9.3条下的保证无关。但甲方将尽合理努力防止和删除这些第三方参与者在官方直播中的非法或侵权内容及其对本协议项下授权合作的不良影响。 |
9.4 |
责任限制和豁免。 |
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甲方或其关联公司不提供任何明示或暗示的保证,包括但不限于与授权匹配和匹配资源相关的适销性、特殊用途适用性和不侵权的任何暗示保证。乙方理解并同意,在任何法律和法律理论框架下(合同理论、包括过失在内的侵权理论或任何其他理论),甲方或其关联机构不对因乙方使用甲方提供的Match Resources而导致的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直接、间接、附带或特殊损失或惩罚性损害承担责任,包括但不限于数据丢失、声誉损失、商业信用下降或任何其他无形损失,无论甲方或其关联机构是否明确提醒或通知乙方此类损失的可能性。
19
第十条期限、终止与违约
10.1 |
学期。 |
本协议自双方盖章(合同专用章或公章)之日起生效,至双方完全履行本协议义务之日止。如未于当日加盖印章,本协议将自最后盖章之日起生效。如果本协议的实际履行首先发生,则本协议的效力应追溯至实际履行开始之日。
10.2 |
终止。 |
10.2.1 |
在本协议期限内,如甲方发生特殊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调整经营策略和不可抗力),甲方可向乙方发出书面通知,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授权权利,而不对乙方承担任何责任。在收到解除或终止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任何授权权利的书面通知后,乙方应立即停止使用全部或部分相应的Match Resources和授权内容。特别是,如果本协议按规定提前终止,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清偿在终止生效日期之前乙方应支付和未支付的全部款项,以及与已使用的授权权利成比例的未支付款项。 |
10.2.2 |
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下,任何一方均有权立即终止本协定: |
(1) |
另一方的陈述或保证不真实、不准确、不完整或违反其根据本协议作出的任何陈述或保证; |
(2) |
另一方实质上违反本协议的任何规定,而这种违反是不可补救的,或者如果可以补救,另一方在请求补救的书面通知送达后三十(30)天内没有补救; |
(3) |
另一方及其债权人或任何其他合法方申请清算、破产、重整、和解或解散另一方或另一方的资金不能维持公司的正常运营;或另一方无力偿还到期债务;或另一方的债权人接管另一方的运营; |
(4) |
本协议或中国法律规定的立即终止本协议的其他情形。 |
10.2.3 |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一方均不得单方面终止本协议。如一方希望提前终止本协议,应与另一方协商并征得另一方同意,双方应签署书面确认文件。 |
10.3 |
乙方的违约责任。 |
20
如甲方因乙方的虚假陈述或担保,或因乙方违反本合同义务,或因乙方对第三方的侵权或违约行为,而面临任何第三方的索赔、诉讼或仲裁或遭受损失,乙方应采取
21
采取适当措施(包括但不限于与第三方协调解决纠纷)使甲方免受任何索赔、诉讼或仲裁和/或损失的损害。在这种情况下,甲方保留就其所遭受的损失向乙方索赔的权利。此外,甲方有权根据乙方违约的严重程度,采取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措施在内的任何一项或多项措施,追究乙方的责任:
(1) |
暂时或永久禁止乙方在某些授权使用渠道使用授权内容;和/或 |
(2) |
暂时或永久撤销先前授予乙方的部分授权权利;和/或 |
(3) |
暂时或永久缩短许可证期限或减少许可证地区;和/或 |
(4) |
要求乙方支付[经修订的]本协议项下的许可费总额作为违约金;和/或 |
(5) |
单方面撤销本协议并撤销先前授予乙方的所有授权权利。 |
为进一步说明,在此情况下,无论甲方采取何种措施追究乙方的违约责任,乙方仍应按照本协议规定的许可费和期限向甲方全额支付所有费用。
10.4 |
终止的效力。 |
如果本协议被终止,此种终止不应解除或影响任何一方在终止生效日期之前产生的任何义务或责任,本协议对此种义务或责任应保持完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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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条不可抗力
11.1 |
不可抗力。 |
如果一方因任何自然灾害、恐怖行为、火灾、飓风、流行病、暴乱、战争、黑客攻击、政府监管、政策变化、网络故障或其他类似情况而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而这些情况无法通过采取合理的尽职调查和合理的商业措施(“不可抗力”)而无法履行或导致无法履行本协议,则受不可抗力影响的一方(“受影响的一方”)不对未能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承担责任。
11.2 |
不可抗力的后果。 |
除非本协定另有规定,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双方应在不可抗力影响的范围内暂时停止履行义务,直至不可抗力不再妨碍履行义务或导致无法履行义务为止(届时应恢复并继续履行所有义务)。尽管有上述规定,双方在发生不可抗力之前根据本协议对彼此的付款和赔偿义务将不受影响。
11.3 |
补救措施。 |
如遇不可抗力,受影响一方应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将有关不可抗力的所有信息、预计持续时间以及采取的补救方法和措施通知另一方。受影响方应尽力采取措施消除、消除或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并尽快恢复履行本协议规定的义务。
11.4 |
协议的终止。 |
在发生不可抗力的情况下,(i)如果情况持续超过三(3)个月(除非双方书面同意延长三(3)个月),任何一方有权在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定;或(ii)如果现有客观和无争议的证据表明不可抗力将持续超过三(3)个月,而双方不愿延长上述(i)所述期间,双方可书面约定,本协议可在上述(i)项所述期间届满之前的任何时间终止。如果发生上述(i)项所述的情况,本协议的终止应在一方向另一方发出书面通知时生效。如果出现上述(二)项情形,本协定的终止应在双方达成书面协议时生效。
23
第12条保密
12.1 |
保密义务。 |
任何一方均应(i)对另一方的机密资料严格保密;(ii)不向任何第三方透露另一方的任何机密资料;(iii)不将另一方的机密资料用于履行本协定以外的任何目的。
12.2 |
保密的例外。 |
第12条第1款不适用于:
(1) |
将另一方的机密资料透露给其董事、监事、高级职员和雇员,这些人为履行本协议的目的,在需要了解的基础上获得机密资料;或 |
(2) |
根据法律、相关证券交易所、监管机构或有管辖权的法院的要求,披露另一方的机密信息。 |
(3) |
在上述第(1)款所述情况下,任何一方均应确保其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严格遵守第12条规定的义务。 |
12.3 |
机密资料的定义。 |
就第12条而言,“保密信息”是指(1)关于本协议的存在和内容以及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信息;(2)一方或其附属机构向另一方披露的所有专有、机密、非公开的技术和/或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i)任何研发设计、服务或产品设计概念/想法、产品及其规格、数据、模型、样品、草稿,在签署本协议之前或之后,缔约方或其附属机构向另一方或另一方雇员披露的产品测试结果和其他技术信息;(ii)有关营销要求和战略、产品计划和价格、客户名单、公司业务发展方向以及与运营和管理相关的系统和流程的商业信息;(iii)缔约方或其附属机构向另一方披露的其他信息,但须对第三方承担保密义务(无论这些信息是否以书面、口头、图形、电磁或任何其他形式披露)。
12.4 |
同意披露。 |
如任何一方需要披露另一方的保密信息,应获得另一方的书面确认。
12.5 |
保密条款。 |
接收另一方机密信息的一方应永久保密,直至机密信息合法披露为止。
24
第13条通知
13.1 |
注意。 |
一方向另一方发出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中文书面发出,并应通过电子邮件、专人递送(包括快递服务)或挂号邮件发送至下列地址:
如对腾景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联系人:[已编辑]
地址:[已编辑]
电话:[已编辑]
电子邮件:[已编辑]
如对武汉鸥悦网络电视有限公司:
联系人:[已编辑]
地址:[已编辑]
电话:[已编辑]
电子邮件:[已编辑]
13.2 |
服务时间的确定。 |
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通知的,在发送记录中记录的成功发送时,视为已送达通知,除非送达发生在下午5时(北京时间)以后,在这种情况下,送达应视为在下一个工作日送达;或者,如为专人送达(包括快递送达),则视为在送达收据上签字之日送达通知;或者,如为挂号邮件送达,通知书须当作在邮政局收到通知书后的第七(7)日送达。
13.3 |
更改信息。 |
如一方需要更改上述信息,应在更改前十(10)天内书面通知另一方,并列出更改后的信息。否则,在以本协定确认的上述地址或号码送达通知后,与发送此种通知有关的义务应视为已完全履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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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4条适用法律和争端解决
14.1 |
适用法律。 |
本协议的形成、效力、解释、履行和争议解决受中国大陆法律管辖。
14.2 |
解决争端。 |
因本协定而产生或与本协定有关的任何争端,应由双方本着友好协商的原则予以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应向本协议执行地深圳市南山区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6
第15条杂项
15.1 |
整个协议。 |
本协定是双方就本协定的主题事项达成的一项完整协定,取代以前就同一主题事项达成的所有谅解、备忘录、意向、协定、承诺、陈述、保证和安排。
15.2 |
任务。 |
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未经另一方事先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下的全部或部分权利或义务。
15.3 |
没有代理关系。 |
双方承认,他们是合同的独立当事方。本协议不得解释为授权一方作为另一方的代理人或发言人。除非本协议另有特别规定,任何一方均无权明示或默示地代表另一方,也无权以另一方的名义设立或承担任何义务,此种行为对另一方不具有约束力。
15.4 |
生存。 |
本协议中的相关条款(包括但不限于第7、9、12、14条)应根据其性质和内容在本协议终止后继续有效。
15.5 |
修正案。 |
除非双方订立书面合同,否则对本协定的任何补充、修订或修正均不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15.6 |
没有放弃。 |
一方未行使或迟延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办法,并不构成对该权利或补救办法或其他权利或补救办法的放弃。一缔约方单独或部分行使一项权利或补救办法并不妨碍该权利或补救办法或其他权利或补救办法的进一步行使。
15.7 |
权利的积累。 |
本协议规定的权利和补救办法是累积的,不应排除法律规定的权利或补救办法。
15.8 |
可分割性。 |
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不影响本协议其余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被任何司法机关或其他主管当局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则本协议的所有其余条款将继续完全有效,并且不会受到任何损害。如果本协定的任何条款被认为无效或不可执行,但在删除该条款的某些部分后将是有效或可执行的,双方将通过作出最低限度的必要修改使该条款有效和可执行。
15.9 |
对应部件。 |
本协议一式四份,双方各持两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7
(本页的其余部分故意留白。
28
(签名页)
作为证据,双方已于本协定第一页所述日期签署本协定。
腾景体育文化发展(上海)有限公司
授权签字人:/s/授权签字人
标题:匹配版权所有者
武汉鸥悦网络电视有限公司。
授权签字人:/s/授权签字人
职称:高级经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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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1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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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2技术质量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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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广告客户黑名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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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4数据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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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5英雄联盟比赛IP使用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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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4
附表6非官方赞助商在比赛转播中的广告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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