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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依斯电力公司
恢复补充退休计划
经修订及重述后生效
2025年6月25日
爱依斯电力公司
恢复补充退休计划
经修订及重述后生效
-2025年6月25日
第一条。-一般规定
1.1成立与宗旨
AES公司特此根据下文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建立AES恢复补充退休计划(“计划”)。该计划的主要目的是为公司及其子公司的一组特定管理层和高薪员工提供福利,旨在符合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第201(2)、301(a)(3)和401(a)(1)条规定的“高帽”计划。该计划最初于2005年1月1日生效。该计划于2008年12月29日进行了修订和重述,以符合第409A条,随后于2012年1月1日生效修订为(i)规定了及时进行的延期选举的违约结转,(ii)将补偿延期机会从50%增加到80%(以及奖金补偿从80%增加到100%),以及(iii)要求参与者在补充匹配供款和/或补充利润分享供款记入计划年度的日期为在职雇员,才有资格获得此类供款。该计划经修订和重述,自2017年1月1日起生效,以(i)纳入先前的修订,(ii)规定补充利润分享贡献和补充匹配在向该计划作出时不再被视为投资于公司股票,以及(iii)允许补充公司非选择性贡献。该计划进一步修订和重述,自2023年10月10日起生效,以包括回拨条款。该计划现进一步修订和重述,自2025年6月25日起生效,如本文所述,以允许参与者更改与退休相关的参与者退休账户应付款项贷记金额的分配时间和形式,前提是这种选择与第409A条一致。
1.2定义
“奖金补偿”指公司或子公司(如适用)支付的定期年度奖金,应不包括支付给参与者的所有其他奖金补偿,包括特别和非经常性奖金,除非委员会在适用的计划年度之前(在每种情况下,如公司账簿和记录中所确定和报告的那样)及时酌情决定。奖金补偿的确定应不考虑任何税前减薪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计划条款自愿递延的金额。
“受益者”指参加人根据第五条的规定在本协议项下指定为其受益人的一个或多个人。
“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
“控制权变更”指发生下列一项或多项事件:(i)(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相关交易中)全部或实质上全部的任何出售、租赁、交换或其他转让,将公司资产转让给任何个人或团体(如《交易法》第13(d)(3)条所用)的人士;(ii)一个人或团体(如定义)的人士(在本计划通过之日公司管理层或其关联公司除外)应已成为公司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的35%以上的实益拥有人;或(iii)在任何一年期间,在该期间开始时组成董事会的个人(连同其选举或提名获得当时在任的董事过半数批准的任何新董事,这些董事要么在该期间开始时担任董事,要么先前已获如此批准,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包括任何此类新董事,其最初上任是由于实际或威胁的选举竞赛或任何个人、公司或代表的其他实际或威胁的代理或同意的征集,合伙企业或其他实体或集团)不再构成董事会的多数。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计划的任何相反规定,上述控制权变更的定义应以必要的方式加以解释、管理和解释,以确保任何此类事件的发生仅在此类事件符合Treas含义内的公司所有权或有效控制权的变更,或公司资产的相当部分所有权的变更(如适用)的情况下,才能导致控制权的变更。Reg. § 1.409A-3(i)(5)。
《密码》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以及任何后续法典或法律。
“委员会”指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或董事会指定的其他委员会,以履行委员会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
《公司》指AES公司、特拉华州公司或其任何继承者。
《公司匹配》指雇主在计划年度根据合格计划向参与者账户提供的匹配供款。
“公司非选择性贡献”指在计划年度根据合格计划向参与者账户缴款的雇主非选择性缴款。
“补偿”指年度定期收入总额、与及时达成延期协议期间相关的追溯定期收入、假期工资、病假工资和假期工资和/或其他补偿,在每种情况下均由委员会在适用的计划年度之前(如在公司账簿和记录中确定和报告的那样)自行酌情及时确定。补偿的确定应不考虑任何税前减薪金额,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计划条款自愿递延的金额。奖励和补充补偿,包括但不限于奖金补偿、与任务相关的津贴和根据AES应付的补偿
公司2003年长期补偿计划,或其任何继承者,不符合本计划下的福利目的,不应列入补偿的定义。
“延期账户”指代表参与者建立的簿记账户,用于跟踪参与者在该计划下的递延补偿福利。
“推迟选举”指参与者根据计划第2.2节的规定选择推迟补偿或奖金补偿。
“延期”须具有本条例第2.2(b)条所赋予的涵义。
《残疾》指参与者:(1)因任何可预期导致死亡或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任何医学上可确定的身体或精神损害而无法从事任何实质性的有收益活动;或(2)因任何可预期导致死亡或持续时间不少于12个月的任何医学上可确定的身体或精神损害,根据公司或子公司的事故和健康计划领取不少于3个月的收入替代福利或(3)被社会保障局确定为全残。
“残疾日期”指参与者因残疾而离职的日期。
“发放日期”指开始向参与者进行分配的日期。分配日期根据每个参与者的延期账户选择或根据计划条款另有规定而确定。
“分配选项”指支付给计划参与者的款项的形式。分配选项根据每个参与者的延期账户选择或根据计划条款另有规定确定。
“收益”须具有本计划第2.5(b)节所赋予的涵义。
“资不抵债”指,就公司而言:(1)破产裁决;(2)为公司债权人的利益或由公司进行的转让;(3)公司全部财产的重要部分受接管人的控制和指示,该接管人不会在该接管人获委任后六十(60)天内被解除;或(4)公司根据任何联邦或其他破产法或其他破产法或为与债权人的安排提出救济申请。
《关键员工》指根据第409A条和公司制定的程序确定的公司关键员工(定义见《守则》第416(i)条,不考虑其第(5)款)。
《参与者》指满足计划第1.4节规定的资格要求的任何雇员。
《人》指任何个人、公司、合营企业、协会、股份公司、信托、非法人组织或政府或其任何机关或政治分支机构。
《计划年》指从每年1月1日开始的十二个月期间。
“利润分享贡献”指在一个计划年度内分配给合格计划下参与者账户的年度酌情雇主利润分享贡献。
《合格计划》指经修订的AES公司退休储蓄计划或委员会指定的其他计划。
“退休”指在该参与者年满五十九岁半(59 ½)之日或之后离职。
“第409a款”指《守则》第409A条、根据该条颁布的条例和其他具有约束力的指导意见。
“离职”而“离职”是指参与者死亡、退休或以其他方式终止与公司及其所有受控集团成员在《守则》第409A条含义内的雇佣关系。为本协议的目的,应根据《守则》第414(b)和414(c)节的规定确定受控集团成员;条件是,在《守则》和Treas第1563(a)(1)、(2)和(3)节中出现的每个地方应使用“至少50%”而不是“至少80%”的语言。Reg. § 1.414(c)-2;此外,如果存在合法的商业理由(在Treas. Reg. § 1.409A-1(h)(3)的含义内),则在其出现的每个地方应使用“至少20%”而不是“至少80%”的语言。将根据所有事实和情况,并根据根据第409a节发布的指导意见,确定参与者是否离职。为此目的,当级别为善意永久执行的服务减少到低于平均水平的百分之二十(20%)的水平善意在紧接的前三十六(36)个月期间或第409A条规定的其他适用期间内提供的服务。
“子公司”指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或以其他方式控制股票或其他所有权权益的任何实体,该实体拥有选举董事会多数成员的投票权,或委员会确定的具有类似董事会职能的其他管理集团。
“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指由于参与者、参与者的配偶、受益人或受抚养人(根据《守则》第152(a)条确定,而不考虑参与者的第152(b)(1)、(b)(2)和(d)(1)(b))条)的疾病或事故而导致参与者的严重财务困难;需要支付配偶、受益人或受抚养人的丧葬费用(定义见上文);由于伤亡造成参与者财产损失;或由于参与者无法控制的事件而导致的其他类似的特殊和不可预见的情况。
1.3行政管理。
(a)委员会应管理该计划,并拥有唯一和绝对的权力和酌处权,以决定与该计划的管理有关的所有事项,包括但不限于确定参与者或其受益人在该计划下的权利和地位。委员会有权解释《计划》,决定事实问题,通过《计划》的行政规则、条例和指导方针,并可纠正《计划》中的任何缺陷、提供任何遗漏或调和任何不一致或冲突。委员会根据该计划作出的决定不必在所有参与者、或类别或类别的参与者之间统一,并可适用于这些参与者、或类别或类别的参与者,因为委员会在其唯一和绝对酌处权下认为必要、适当或可取。委员会的所有决定将是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公司、参与者和任何及所有利害关系方具有约束力。
(b)委员会可将其在该计划下的权力及授权授予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公司高级人员。如果发生这种授权,本计划中所有提及委员会的内容均应视为提及与已授权的计划的那些方面有关的此类官员。
(c)委员会就任何参与者在该计划下的权利或利益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均可由委员会就尚未向该人支付的款项予以撤销,而接受该计划下的任何递延补偿利益即构成接受并同意委员会或公司在未来向该人支付的款项中作出任何适当调整(或向该人追讨)先前向其支付的任何超额或少付款项。
(d)尽管本计划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本计划旨在遵守第409A条的规定,并须据此管理、解释和解释(或在该规定不能如此管理、解释或解释的范围内不予考虑)。关于受第409A条约束的付款:(i)根据计划授权的分配活动有意符合第409A条的许可分配活动;(ii)公司保留在允许的范围内并与第409A条一致的范围内加速和/或推迟任何付款的权利。尽管计划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委员会、公司或附属公司(或其雇员、高级人员、董事、成员或附属公司)均不得因计划未能满足第409A条的规定而对任何参与者(或任何其他人)承担任何责任。
1.4资格和参与。
(a)参与该计划仅限于公司及其子公司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管理人员,他们被委员会指定为有资格参与该计划,并且属于ERISA第201(2)、301(a)(3)和401(a)(1)条中提及的精选管理层和高薪员工类别。雇员参与该计划应在委员会通知雇员参与该计划的资格后生效。
(b)参与者在收到该参与者根据该计划有权获得的全额福利的付款后,即不再是参与者。如果委员会确定参与者不再有资格积极参与该计划,则他无权根据该计划第二条进行延期选举或累积额外的补充匹配供款或补充利润分享奖励。
第二条。-补充退休福利
2.1补充利润分享贡献。
(a)倘合资格计划下的参与者的利润分享贡献因适用第401(a)(17)条或任何计划年度的第415条而受到限制,参与者应在该计划年度获得本计划下的补充利润分享奖励,金额等于以下两者之间的差额:(i)代表参与者实际向合格计划作出的利润分享贡献;以及(ii)如果第401(a)(17)节限制和第415节限制未包含在其中,则本应代表该参与者在该计划年度向合格计划作出的利润分享贡献。补充利润分享奖励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记入每位符合条件的参与者的退休账户,但要想有资格获得补充利润分享奖励的贷记,参与者必须是在该金额记入账户之日的在职员工。
(b)任何计划年度的奖励应被视为在根据合格计划作出利润分享贡献之日作出,并应被视为投资于参与者的投资指定,自该奖励记入计划之日起生效。
2.2补充延期选举。
(a)每位参与者均有资格根据计划条款以及委员会制定的规则和程序,就计划年度选择推迟补偿和/或奖金补偿。参加者在计划年度的延期选举须在计划年度继续有效,除非该参加者按照委员会规定的程序及时完成新的延期选举(或取消其延期选举)。
(b)参与者可通过向委员会提交书面或电子选举,指示公司减少参与者的补偿和/或奖金补偿,并将任何此类减少的金额(“递延”)记入根据计划第2.5节为该参与者建立和维持的递延账户,从而进行递延选择。本协议下的延期选举应根据计划条款和委员会制定的规则进行,并且必须不迟于选举所涉及的计划年度之前的日历年12月31日(或在委员会可能确定的较早时间)提交,或从第2.2(a)节所述的上一个计划年度开始继续有效。尽管有前一句的规定,如果委员会允许,如果在将支付奖金补偿的计划年度的6月30日之前就参与者的奖金补偿进行延期选举,则应生效,前提是委员会确定奖金补偿满足《守则》第409A(a)(4)(b)(iii)条含义内的“基于绩效的补偿”的要求。此外,对于参与者首次获得参与计划资格的计划年度,可在参与者获得参与计划资格之日后三十(30)天内进行参与者的首次延期选举,并仅适用于在该选举日期之后提供的服务所支付的补偿和奖金补偿。因此,如果在符合资格的第一年但在规定的履约期开始后(例如年度奖金补偿)进行了延期选择,则延期选择仅适用于该补偿总额乘以(i)选举后履约期剩余天数与(ii)履约期总天数的比率。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每个计划年度必须提交单独的延期选举。
(c)延期应在委员会确定的一个或多个时间记入每个参与者的延期账户;但条件是,延期应不迟于本应支付此类补偿或奖金补偿之日起三十(30)天后记入每个参与者的延期账户。延期应被视为按照第2.5(b)节允许的参与者的投资指定进行投资。
(d)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参与者可选择推迟支付给参与者的最多80%的补偿和最多100%的奖金补偿。
(e)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参与者患有残疾、因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而收到分配或死亡,则延期选举应自动终止。就本节而言,残疾是指任何医学上可确定的身体或精神损害,导致参与者无法履行其职务或任何实质上相似的职务的职责,如果这种损害可以预期导致死亡或可以预期持续不少于六个月。
2.3补充公司匹配奖。
(a)补充匹配供款(“Supplemental Match”)应按照公司制定的程序每年记入每个符合条件的参与者的递延账户,但为了有资格获得补充匹配的贷记,参与者必须是在该金额记入账户之日的在职员工。
(b)补充匹配的金额应等于:(i)本应根据合格计划授予的公司匹配,考虑到参与者的延期选举和合格计划允许的匹配奖励的最高补偿百分比,如果参与者对合格计划的补偿和选择性贡献不受合格计划下第401(a)(17)和402(g)节限制的限制;减去(ii)合格计划下可授予参与者的最高公司匹配。就本第2.3节而言,补偿应具有合格计划中赋予的含义(在不考虑任何税前减薪金额的情况下确定,包括但不限于在执行本计划的条款和意图所必需的范围内根据本计划的条款自愿递延的金额)。
(c)补充匹配将按照参与者的递延在参与者的递延账户中分配的相同比例分配到参与者的递延账户,并应被视为投资于在奖励记入计划之日生效的参与者的投资指定。
2.4补充公司非选择性贡献奖。
(a)倘合资格计划下的参与者的公司非选择性供款因适用第401(a)(17)条或任何计划年度的第415条而受到限制,参与者应在该计划年度获得本计划下的补充公司非选择性贡献奖励,该奖励等于以下两者之间的差额:(i)公司实际代表该参与者向合格计划作出的非选择性贡献;以及(ii)如果第401(a)(17)节限制和第415节限制未包含在其中,则本应代表该参与者在该计划年度向合格计划作出的公司非选择性贡献。补充公司非选择性贡献奖应记入每位符合条件的参与者的退休账户中
根据公司制定的程序,前提是为了有资格获得补充利润分享奖励的贷记,参与者必须是在贷记该金额之日的在职员工。
(b)补充的公司非选择性贡献应被视为投资于参与者投资指定,自该奖励记入计划之日起生效。
2.5递延账户/收益
(a)除非委员会另有决定,否则公司须代表每名参与者维持多达四(4)个独立的递延账户,其账户应指定为特别目的账户# 1、特别目的账户# 2、特别目的账户# 3及退休账户。参与者可选择在此类递延账户中分配其递延款项,并可根据第三条的规定对此类递延账户拥有不同的分配日期和分配选择权。参与者未能正确、及时分配递延款项的,该参与者应被视为选择了退休账户。
(b)参与者的递延账户应根据委员会不时提供的假设投资清单(此种假设收益或损失应称为“收益”),按等于本计划下递延的金额投资于参与者不时指定的假设投资时本应赚取(或损失)的金额进行调整。参与者应通过填写适当表格(或通过计划网站以电子方式)或以委员会不时指定的其他方式,从委员会提供的授权投资清单中指定用于衡量收益的投资。参与者可在委员会允许的时间更改此类指定,但参与者有权至少每季度更改此类指定。收益应至少每年(或更频繁地由公司酌情决定)记入参与者的递延账户。收益应记入递延账户,直至根据本计划支付与该账户有关的所有款项。公司或委员会均不得就参与者的递延账户担任担保人,或对指定投资的投资业绩(包括参与者遭受的任何损失)承担责任或以其他方式负责。
(c)每个参与者应在任何时候100%归属于其递延账户及其收益。
第三条。-分配
3.1分发日期。
(a)分配日期应根据参与者的递延账户选择确定和确定。特别用途账户的分配,应自参与者指定为其分配日期的年度的2月1日开始每年支付。退休账户的分配在参与者退休后的一年的2月1日支付。尽管如此,特殊用途账户的分配日期必须在参与者获得70岁的日历年的次年2月1日或之前。
(b)尽管有上述规定或任何与之相反的计划规定,在因任何原因(死亡除外)离职时向关键员工发放的款项不得在离职日期后6个月的日期之前发放。任何
在参与者离职日期的6个月周年之前到期的其他款项将在离职日期后第七个月的第一个工作日(如果更早,则为参与者的死亡日期)累积和支付,随后的分配(如果有)将在随后的每个2月1日进行。
3.2分配选择/支付方式。
递延账户和退休账户的分配选择权应根据委员会确定的选举程序确定,分配应由参与者选择以一次总付或在2至15年期间每年分期的形式支付;但前提是分配选择权必须在首次递延时确定(可根据第3.3(a)和3.3(b)节进行修改)。如未作出有效及及时的分配选择权,则将一次性支付福利。该计划下的所有款项应以现金支付。就第409A条和本计划而言:(i)分期付款的权利应被视为一次付款的权利;(ii)如果付款是在预定付款日期或同一日历年内的较后日期支付的,则应被视为在该日期支付,如果较后,则应在预定付款日期之后的第三个日历月的第15天支付。除第3.1(a)、3.3(a)及3.3(b)条另有规定外,参与者无权指定根据该计划进行任何付款的日期。
3.3修改分配选举。
(a)参与者有权变更其先前依据本条第三款指定的与特定目的账户相关的任何分配日期或分配选择权;但前提是,那就是:(1)更改将在作出选择后十二(12)个月后才生效;(2)就某一指定分配日期的付款而言,更改必须在先前预定的付款日期(或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的初始预定付款日期)之前至少十二(12)个月作出;及(3)作出更改所涉及的付款必须自本应付款的日期(或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的初始预定付款日期)起至少推迟五(5)年;但前提是,委员会可酌情授权参与者根据第409A条授权的任何适用过渡规则在与之一致的范围内更改分配选举。
(b)如第3.1(b)节所述,除第3.1(b)节另有规定外,参与者的退休账户一般应在参与者退休年份的次年2月1日支付。然而,参与者有权不可撤销地为参与者的退休账户选择一个晚于参与者退休年份的次年2月1日的分配日期(或更改先前根据本条3.3(b)款作出的选择);但条件是:(1)该选择将在选举作出后十二(12)个月后才生效;(2)就在指定分配日期的付款而言,更改必须在先前预定的付款日期(或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的初始预定付款日期)之前至少十二(12)个月作出;及(3)作出更改所涉及的付款必须自本应作出付款的日期(或在分期付款的情况下的初始预定付款日期)起至少推迟五(5)年;但委员会可酌情决定,授权参与者根据第409A条授权的任何适用过渡规则在与之一致的范围内更改分配选举。
(c)参与者不能将开始分配的时间推迟到参与者获得70岁的日历年的次年2月1日之后。
3.4离职。
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参与者在达到退休资格之前因任何原因(死亡除外)离职,则该参与者将收到一笔一次性付款,所有金额记入该参与者的递延账户。这些款项将在离职之日支付,但须遵守本计划第3.1(b)节的规定。
3.5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
委员会可应参加者的要求,安排向该参加者支付相当于记入该参加者递延帐目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款项的款额,但如委员会根据其所要求的合理证据以绝对酌情权决定,为减轻对该参加者发生的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的后果的目的,此种付款或付款是必要的。就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分配的金额不得超过满足紧急情况所需的金额加上为分配缴税所需的金额,在考虑到通过保险或其他方式或通过清算参与者的资产(在清算本身不会造成严重财务困难的范围内)偿还或补偿困难的程度后。
3.6控制权变更。
尽管有上述规定,一旦控制权发生变更,参与者将收到一次性支付的全部贷记在参与者递延账户中的金额。该等款项将于控制权变更后三十(30)天内一次性支付。
3.7死亡。
如果参与者在59 ½岁或之后去世,则参与者的一个或多个受益人有权获得参与者在其去世时有权获得的参与者递延账户的未付余额,该余额根据参与者的选举支付。如果参与者在年满59 ½岁之前去世,参与者递延账户的价值将在参与者去世之日一次性支付给参与者的受益人。参与人应当按照第五条的规定指定其受益人。
第四条。-按公司提供资金
4.1公司的无抵押债务。
(a)根据本计划应支付的任何福利应从公司的一般资产中支付。本计划中的任何内容及根据本计划的条文所采取的任何行动,均不得在任何参与者(或任何其他利害关系人)与公司或委员会之间建立任何种类的信托或信托关系,或要求公司维持或拨出任何特定资金以支付任何利益
在此。凡参与者或任何其他人根据本计划取得收取公司付款的权利,该权利不得高于公司任何无担保一般债权人的权利。
(b)如果公司维持单独的基金或进行特定投资,包括购买为参与者的生命提供保险的保险,以确保其有能力支付根据本计划到期的任何利益,则参与者或参与者的受益人均不得在该基金、保单、投资或公司的任何其他资产中拥有任何合法或衡平法所有权权益或留置权。公司可全权酌情决定本计划项下义务的非正式资金(如有)的确切性质和方式。如果公司选择维持单独的基金或进行特定投资以资助其在本计划下的义务,公司保留自行酌情随时全部或部分终止该资助方式的权利。
4.2参与者的合作。
如公司全权酌情选择就参与者的生命投资人寿保险、伤残或年金保单,以协助其为其在本计划下的义务提供非正式资金,则参与者应不时应公司的要求迅速协助公司通过提供获得该保单所需的任何信息以及提交因此所需的任何体检来获得该保单。除另有明确约定外,本公司负责支付与本计划相关购买的任何终身寿险、变额寿险、万能寿险保单的全部保费。
第五条。-受益人
5.1受益人指定。
根据本协议指定受益人只能通过参与者签署并在参与者去世前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书(以委员会可接受的形式)作出。在没有此种指定的情况下以及在没有根据本协议指定的现有受益人的任何其他时间,参与者在其去世时有权获得的参与者递延账户的未付价值应分配给参与者的遗产。受益人去世或已不存在,除非参与者的指定特别作出相反规定,否则无权获得其后向参与者的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部分。如果就单一递延补偿福利而言,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被指定为参与者受益人的人,则根据本计划向受益人支付的任何款项的金额应在这些人之间平均分配,除非参与者的指定明确规定相反。该计划下的所有递延账户的受益人指定必须相同。
5.2受益人的变化。
参与者可在任何时间及不时更改本协议项下的受益人指定,而无须任何现有受益人或任何其他人的同意。受益人的任何变更只能通过参与者签署的文书(以委员会可接受的形式)进行,任何变更只有在参与者去世前委员会收到时才有效。
第六条。-索赔程序
6.1福利索赔。
委员会应确定任何参与者根据本协议获得任何递延补偿利益的权利。任何参与者如认为他没有收到他根据该计划有权获得的递延补偿福利,可向委员会提出书面索赔。委员会应在收到索赔后不迟于90天(如果需要处理,再加上90天的额外期限,前提是在第一个90天期限内向索赔人发出延长时间的通知),以书面形式允许或拒绝索赔。如果索赔人未在上述期限内收到委员会就其索赔作出决定的书面通知,则应视为索赔已被全部驳回。
委员会对索赔的全部或部分拒绝,应以经计算可为索赔人所理解的方式书写,并应包括:
(a)拒绝的具体原因;
(b)具体提及否认所依据的相关计划条款;
(c)说明索赔人完善索赔所需的任何额外材料或信息,并解释为何需要此类材料或信息;和
(d)对索赔审查程序和适用于此类程序的时限的解释,包括对索赔人根据ERISA第502(a)节提起民事诉讼的权利的陈述。
6.2上诉条款。
索赔被驳回的索赔人(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可在收到向委员会提交的索赔档案被驳回后60天内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对此种索赔进行复审。如果索赔人未在该60天期限内提出复审其索赔的请求,则索赔人应被视为默许了委员会关于其索赔的原始决定,该决定将成为最终决定,索赔人将无权根据ERISA第502(a)条提起民事诉讼。如果在该60天期限内如此提出此类上诉,公司(或其委托人)应对该索赔进行全面和公平的审查。在这种审查期间,索赔人(或索赔人的授权代表)应有机会审查与其索赔有关的所有文件,并以书面形式提出问题和评论。
公司应在收到复核请求后60天内,根据事实和计划的相关规定,向索赔人邮寄或交付关于该事项的书面决定(除非特殊情况要求最多延长60天,在这种情况下,应在开始延长之前向索赔人发出延长的书面通知)。该决定应以计算为索赔人理解的方式书写,应说明作出该决定的具体理由和具体计划
决定所依据的条款,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应为最终条款,对所有利害关系人具有约束力。未在上述期限内向索赔人提交复核决定的,视为经复核驳回索赔。如果索赔人的福利索赔被全部或部分拒绝,索赔人可以向州或联邦法院提起诉讼。尽管有上述规定,在索赔人向州或联邦法院提起诉讼之前,索赔人必须用尽本计划第六条规定的行政债权程序。如果进行任何此类的州或联邦司法或行政程序,所提供的证据将严格限于及时提交给公司的证据。此外,任何此类州或联邦司法或行政程序必须在公司作出最终决定后六(6)个月内提交。此外,与本计划有关的任何此类州或联邦司法或行政程序仅应在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县巡回法院或弗吉尼亚州东区美国地区法院亚历山大区法庭提起。如果任何此类诉讼或程序是在任何其他地点提起的,那么提交方明确同意将此类诉讼移交给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县巡回法院或弗吉尼亚州东区美国地方法院亚历山大分庭。本条款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应被视为阻止任何一方从弗吉尼亚州阿灵顿县巡回法院撤销强制执行或解释本计划的诉讼或程序至弗吉尼亚州东区美国地区法院亚历山大分庭。
第七条。-杂项
7.1扣留。
公司有权从根据该计划应付的任何递延补偿福利或应付给参与者的其他工资中预扣足以满足因参与者根据该计划收到或归属递延补偿福利而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联邦、州和地方税收预扣要求(如有)的金额。
7.2就业无保障。
本计划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释为保证任何参与者未来的就业。在不限制前一句话的概括性的情况下,除书面协议另有规定外,参与者仅凭公司的意愿继续是公司的雇员,但在任何时候,无论有无因由,均可解除。此处为参与者提供的福利不应被视为以任何方式修改、影响或限制参与者的任何工资或工资增长、奖金、利润分享或任何其他类型的补偿。本计划所载的任何内容均不影响参与者参与或受其覆盖或受其覆盖的任何合资格或不合资格的养老金、利润分享、团体、奖金或其他补充补偿、退休或附加福利计划的权利,这些计划构成公司薪酬结构的任何部分,无论现在或以后是否存在。
7.3支付给Guardian。
如根据本条例须支付的利益须支付予未成年人、宣布不称职的人或无能力处理其财产处分的人,委员会可将该利益直接支付予监护人、法定代表人或有照顾的人及
这类未成年人、不称职人员或个人的监护权。委员会可在分配福利前要求提供其认为适当的不称职、少数、无行为能力或监护证明。该等分配应完全免除公司与该利益有关的所有责任。
7.4作业。
任何参与者或受益人在本计划下的任何权利或权益不得以任何方式转让或转让或受制于转让、预期、出售、质押、产权负担或其他法律程序或以任何方式对参与者或受益人的债务或负债承担或受制于该债务或负债。
7.5可分割性。
如本计划的任何条文或其对任何情况或人的适用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裁定为无效,则本计划的其余部分及该等条文对其他情况或人的适用不受影响。
7.6修订及终止。
公司可随时(未经任何参与者同意)修改、修订或终止本计划的任何或所有条款;但条件是,未经该参与者同意,本计划的任何修改、修订或终止均不得对该参与者在本计划下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尽管有上述规定或计划的任何相反规定,公司可随时(全权酌情决定且无须任何参与者同意)修改、修订或终止本计划的任何或所有规定,或在必要范围内采取任何其他行动,以使计划的规定符合第409A条,而不论此种修改、修订或终止本计划或其他行动是否会对参与者在计划下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除非第409A条另有许可,否则本计划的终止不应成为计划下的分配事件。
7.7追回。
作为根据本计划领取福利的条件,每位参与者承认并同意AES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补偿补偿政策(可能会不时进一步修订和重述,“回拨政策”)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通过引用纳入本计划。在回拨政策适用于参与者的范围内,它就根据本协议应付的某些补偿(包括奖金补偿和其他适用的补偿)为公司创造了额外的权利,这些权利将受到潜在的强制性取消、没收和/或由参与者向公司偿还,前提是参与者是或在未来成为,受(a)为遵守任何适用法律、规则、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或其他要求而采取的任何公司回拨或补偿政策(包括回拨政策)的约束,或(b)根据此类法律规定的情况(包括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
消费者保护法或其他适用的法律、规则、条例或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可能不时生效),其运作可能会为公司就已支付或应付给参与者的某些赔偿以及追回与此相关的金额创造额外权利。通过根据该计划领取福利,参与者同意受回拨政策条款的约束(如适用),并同意并承认参与者有义务与公司合作,并向其提供任何和所有必要的协助,以努力追回或收回根据该计划已支付或应付的任何补偿(包括与之相关的任何收益或收益)或根据该等法律、规则、法规、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或公司政策须进行回拨或补偿的任何其他适用补偿。此类合作和协助应包括但不限于执行、完成和提交任何必要的文件,以便利公司在第409A条允许的范围内向参与者追回或补偿任何此类金额,包括从参与者的账户或任何其他补偿。
7.8开脱和赔偿。
公司须就该等人士因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就该等人士履行计划下的职责、责任及义务而招致的任何及所有法律责任、成本及开支,向委员会成员作出弥偿及使其免受损害,但该等人士的重大过失、故意不当行为及/或犯罪行为可能导致的法律责任、成本及开支除外。
7.9保密。
在进一步考虑每个参与者根据本计划可获得的利益时,每个参与者应同意,除可能在财务报表和纳税申报表中披露,或与遗产规划有关外,本计划的所有条款和规定,以及公司与参与者之间根据本计划订立的任何协议,均为且应永远保密,直至参与者去世;且参与者不得在任何时候向任何个人或实体透露本计划或任何此类协议中包含的条款和条件,其各自的财务和专业顾问除外,除非有管辖权的法院要求这样做或法律可能另有要求。
7.10请假。
公司可全权酌情允许参与者休假不超过六个月,或者如果更长,只要参与者保留根据任何适用法规或通过合同重新就业的权利。任何该等请假须经公司批准。在此期间,就本计划而言,参与者仍将被视为受雇于公司。
7.11性别和人数。
为解释本计划的规定,男性性别应被视为包括女性,女性性别应被视为包括男性,单数应包括复数,除非文意另有明确要求。
7.12管辖法律。
除美国法律另有规定外,本计划应受特拉华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而不使其法律冲突条款生效。
7.13生效日期。
该计划的生效日期一般为2005年1月1日;但条件是,根据该计划第2.1节确定缴款的计划生效日期应为2004年1月1日。
AES公司恢复补充退休计划的最新修订已由以下签署人正式签署,并于今年25日生效第2025年6月的一天。
爱依斯电力公司
签名:
执行副总裁兼首席人力资源官Tish Mendoza
签名:
Andres Gluski,总裁兼首席执行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