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图10.1
雇佣协议
本雇佣合同(以下简称“本协议”)于25日签署。那个2025年10月1日(“生效日期”),在Planet Green Holdings Corp.(“公司”)与Bin Zhou(“高管”)之间生效。
鉴于该公司希望雇用该高管,而该高管也愿意按照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在该公司工作。
因此,基于本协议中所约定的各项条款,各方均愿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双方特此同意如下内容:
| 1. | 就业公司同意雇用该执行人员,而该执行人员也同意按照此处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在公司的领导下工作。 |
| 2. | 期限/时间公司任命该执行人员的任期自生效日期开始,并将在一年后终止(“初始任期”),除非按照后续规定提前终止。在初始任期结束后,本协议将自动续签,每次续签的期限为一年(每个续签期称为“续约期”,与初始任期合计构成完整的“任期”),除非任何一方在初始任期或相应续约期的结束日期前至少六十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不再续签。 |
| 3. | 职位与职责执行总裁将担任公司的首席执行官职务,其职责与这一职位相称。此外,他还需承担由公司董事会及高层管理人员不时分配的其它职责。执行总裁有权按照协议条款以及公司董事会的授权来履行自己的职责。在任期内,执行总裁应全力以赴地投入于公司的业务运作中。不过,执行总裁可以合理分配时间参与慈善、教育、宗教、社会活动及专业事务,前提是这些活动不会严重干扰公司对公司的服务职责,也不会违反下文第8、9、10条中所规定的限制条款。 |
| 4. | 赔偿及相关事项对于在本合同期间由执行方提供的服务,执行方应获得如下补偿: |
| (a) | 基本工资公司应向该高管支付基本工资(“基本工资”),具体数额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定期确定。在生效日期之后的第一年内,基本工资为每年96,000美元。基本工资的支付方式应遵循公司标准的薪资发放惯例。公司在常规薪资审核过程中应至少每年一次对高管的业绩及基本工资进行考核,而基本工资的任何调整均由公司的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根据独立判断来决定。 |
| (b) | 好处/益处执行层有权参与公司所有员工均可享有的各种补偿和福利计划。参与方式应遵循这些计划的通用条款与规定,包括但不限于激励性补偿、奖金、团体医疗保险、健康保险、牙科保险、人寿保险、残疾保险以及其他类型的保险;税务合规或非合规的养老金计划、储蓄计划、分红计划;离职补偿计划;病假安排;旅行或意外伤害保险;汽车津贴或汽车租赁计划;以及针对执行层的股权激励计划,包括资本积累计划、股票购买、限制性股票和股票期权计划等。所有这些计划统称为“员工福利计划”。 |
| (c) | 费用公司有义务为执行人员因履行本协议所赋予的职责而实际产生的所有合理费用予以报销,这些费用包括旅行费用以及其他与工作相关的开支。不过,执行人员必须提供详细的凭证、收据及相关文件以支持其报销申请。此外,上述报销政策和程序应遵循公司不时为高级管理人员制定的规定。 |
| (d) | 假期员工每年享有四周的带薪休假时间。休假的时间可以由员工与公司共同决定,只要双方认为合适即可。此外,员工还享有公司规定的其他所有假期、病假和个人休假权利,这些规定均符合公司不时制定的政策。 |
| (e) | 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保险在合同期内,公司必须为其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提供保险保障,涵盖因错误、遗漏及其他责任导致的诉讼风险。保险的最低赔偿金额为5,000,000美元;不过,保险公司可以在获得高级管理人员的批准后调整保险金额。 |
| 5. | 提前终止本协议可以在初始期限或当时有效的续订期限到期之前终止,具体依据上述第2条的规定。或者,协议也可以因以下任何原因而终止: |
| (a) | 出于公司利益而行动公司有权因以下原因终止本协议:(1) 执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存在严重的、故意的过失行为;(2) 执行人员违反本协议的任何重要条款,且在该违约行为被公司通知后三十天内仍未纠正该违约行为(不过,如果公司认为该违约行为无法纠正,则公司无需遵守这一三十天的纠正期限,并有权立即终止本协议);(3) 执行人员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实施欺诈、挪用公款、虚假陈述或任何其他不诚实的行为;(4) 执行人员犯下涉及道德沦丧的重罪或轻罪;(5) 执行人员故意多次拒绝或未能遵循董事会给出的具体、合法且合理的指示,并且在收到公司书面通知后三十天内仍未能纠正这种拒绝或违规行为;(6) 执行人员违反任何法定或普通法规定的对公司忠诚的义务,且该行为已得到具有管辖权的法院的最终判决确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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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由“出于善意的执行”组织发起执行方可以在“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在本协议中,“正当理由”是指公司违反本协议的任何重要条款的情况,且公司在收到执行方的通知后三十天内仍未纠正该违约行为。 |
| (c) | 执行人员的死亡或丧失行为能力本协议的效力将于执行总裁去世时或公司认定执行总裁处于“残疾状态”时立即终止。在本协议项下,“残疾状态”指: (i) 执行总裁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从而有资格享受公司当时有效的残疾保险福利;或者 (ii) 如果公司在认定之日没有为执行总裁投保任何残疾保险,则执行总裁在连续九个日历月内,因疾病或身体、精神方面的伤害而无法工作六个月以上。同时,执行总裁的主治医生或保险公司必须出具医疗证明,证明其残疾状况及治疗情况。如果在上述残疾期间结束后,执行总裁仍然无法按照本协议的条款恢复全职工作,则本协议随之终止。 |
| 6. | 通常的离职条款. |
| (a) | 公司若欲终止执行人员的雇佣关系,必须以书面方式通知该人员。而执行人员若决定解除劳动合同,也须以书面方式通知公司。在本协议项下,“终止通知”是指能够明确说明依据本协议哪项条款进行终止的书面通知,并且该通知必须详细列举足以作为终止该人员雇佣关系的理由和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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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根据本协议规定,“终止日期”指以下情形:如果高管因死亡而离职,则终止日期为其死亡日;如果高管因正当理由或非正当理由被公司解雇,则终止日期为解除雇佣通知中指定的日期;如果高管因残疾而离职,则终止日期为公司认定其确实患有残疾的日期;如果高管因正当理由自愿解除劳动合同,则终止日期仍为解除雇佣通知中指定的日期。 |
| (c) | 如果公司因故终止本协议,或者由于执行人员的死亡或残疾而终止本协议,或者如果执行人员在没有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终止本协议,那么公司应向执行人员支付以下款项: |
| (i) | 截至离职日期为止的应计但未支付的基本工资; |
| (ii) | 在终止日期之前,员工福利计划所赋予执行人员的应领而未领的福利款项;以及 |
| (iii) | 如果因执行员的去世而导致劳动合同的终止,那么员工所持有的股票期权将在终止日期之前就已授予的额度内继续有效。为了明确起见,如果劳动合同因公司原因或执行员无正当理由而终止,那么尚未授予的股票期权部分将被视为丧失效力,并应在终止日期被取消。 |
| (d) | 如果本协议因公司原因而终止(除非是因公司正当理由或员工死亡或残疾而终止),或者是由员工出于正当理由提出终止协议,那么公司应当向员工支付第7条中所规定的相应离职补偿金。这些补偿金应按照公司常规的薪资发放惯例,每两周一次性支付。 |
| (e) | 执行人员无需尝试通过寻找其他工作、自主创业或任何其他能够产生收入的方式来减少因本协议终止而需支付的金额或福利。 |
| (f) | 根据本协议,执行人员无需在离职时从应获得的任何报酬或福利中扣除他在接受本协议规定的报酬和福利时所获得的任何其他就业补偿、咨询费用或失业救济金。 |
| 7. | 离职补偿金公司应向高管提供以下补偿: |
| (a) | 截至离职日期为止的应计但未支付的基本工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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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在终止日期之前,根据员工福利计划,公司应支付给执行人员的未付福利金; |
| (c) | 保留在终止日期之前已到期部分的股票期权; |
| (d) | 在终止日期之后,继续支付三个月的基础工资; |
| 8. | 保密性. |
| (a) | “机密信息”指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所拥有的所有信息,无论是以书面、口头还是电子形式呈现的。这些信息被公司认定为机密信息,或者理应被管理层视为机密信息。机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公司提供的所有文件资料,其中包括各种发明、技术秘密、专业知识、技术数据、改进方案、配方、研究开发成果、实验室记录、工艺流程图、设计图、工程图纸、测试程序与规范、制造规格、包装说明、搜索结果,以及任何与此相关的文档或材料。此外,还包括商业、财务、会计、保险、市场营销方面的信息、分析报告、预测结果、价格条款以及其他商业信息和商业秘密。 |
| (b) | 机密信息不包括以下类型的信息:(i) 由于管理层未采取任何行动而进入公共领域的信息;(ii) 从公司以外的任何来源合法获得的信息,且这些信息无需遵守保密义务;(iii) 管理层早已知晓但无需遵守保密义务的信息;(iv) 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司法或行政命令要求必须公开的信息,或者由具有相关权力的其他监管机构依据法律要求公开的信息;不过,管理层必须先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以便公司可以申请一项保护令,禁止泄露这些机密信息;(v) 是管理层独立开发的信息,且并未使用其他方的机密信息作为开发基础。 |
| (c) | 执行方同意,在合同期限内以及之后的三年时间内,他应仅将机密信息用于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职责,不得出于任何其他目的而使用这些信息,除非获得公司的明确书面许可。同时,他不得在未获得公司明确书面许可的情况下,向任何第三方复制、披露或泄露任何机密信息。此外,执行方必须采取严格的安全措施,确保机密信息的保密性。如果公司提出书面要求,执行方必须在五天内销毁或归还所有包含机密信息的副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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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 未经许可披露或使用机密信息可能导致无法弥补的损失,而这种损失可能无法通过损害赔偿来充分补偿。如果违反或未受威胁地违反本条款的规定,公司有权获得临时禁令,并有权要求执行人员暂停使用或披露机密信息,或者采取其他必要的公平措施来保护公司的利益。此类救济措施应作为对公司在法律上可获得的任何其他救济措施的补充,而不是对其的限制。例如,对于因违反本条款而造成的损失,公司可以获得实际赔偿,其中包括成本、费用以及合理的律师费。 |
| (e) | 执行人员承认并同意以下几点: |
| 9. | 不得竞争与不得招揽业务. |
| (a) | 执行方承诺并在本协议期限内,以及在其雇佣关系终止后两年内(即“限制期间”),不得在任何时候、在协议期限或限制期间内的任何时间,在中国境内的任何地方,直接或间接从事以下行为: |
| (i) | 在任职期间,不得拥有、经营、管理、参与任何与本公司直接竞争领域的商业实体的所有权、管理或运营事务;也不得从该实体获得报酬或受雇于该实体,或者成为该实体的股东、合伙人、代理人、顾问、董事等角色。不过,上述限制并不妨碍该人员在总规模上持有不超过任何一家在国家级证券交易所或场外市场上市的公司已发行和未发行投票权的5%的股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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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i) | 邀请自己或任何第三方雇佣或利用公司的员工、供应商或代理人。 |
| (b) | 执行方承诺,在合同期限和/或限制期内,他不会直接或间接为了自己或任何第三方的目的,向公司的客户推销那些与该公司目前销售的产品或服务具有竞争性的产品或服务的任何机会。 |
| (c) | 如果本第9条中的任何条款因范围、期限或地域限制而被有管辖权的法院认定为不可执行、非法或无效,那么作出该决定的法院有权对相关的范围、期限、地域限制或其他条款进行调整。调整后的本第9条仍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继续执行。 |
| 10. | 产品创意的所有权与分配问题. |
| (a) | 执行人员会将所有产品创意告知公司。在本协议项下,“产品创意”指的是所有与公司业务相关的想法、潜在的营销和销售机会、发明、受版权保护的作品、研究计划、产品和服务方案、市场营销策略、原创作品、技术知识、商业机密、信息、数据、发展成果、发现、改进措施、修改方案以及技术和设计方案等。这些创意无论是否具备专利或版权的保护资格,都应由执行人员在任职期间提出、构思、表达、开发,或者实际实施或转化为具体成果。执行人员承认并同意,这些产品创意以及由此产生的专利或知识产权,均归公司所有。 |
| (b) | 这些商标属于公司的专有财产。所有这些产品创意均被视为属于公司的“雇佣作品”。如果根据适用法律,这些产品创意不能被视为公司的雇佣作品,那么执行人特此将其所有权转让给公司,自创意诞生之日起,公司即自动获得对这些产品创意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利益,包括但不限於版权、其他知识产权、所有合同和许可权利,以及与这些材料相关的所有索赔和诉讼权利。公司有权以任何方式使用这些产品创意,无论是原创的还是衍生的,而无需向执行人支付额外的补偿。执行人将负责为公司维护对这些产品创意的权利,并在全球范围内保护这些创意,包括但不限于及时提交和办理相关专利、版权、商标等申请手续,以及为执行人的利益采取一切必要的行动来确立公司对这些创意的所有权,并捍卫或执行公司的权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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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1. | 强制执行;禁令救济f. 公司和执行方均承认并同意,如果本协议的第八条、第九条或第十条中的条款未能按照其具体条款执行,或者存在其他违约行为,那么将会造成不可弥补的损害。因此,双方同意有权请求法院下达禁令,以阻止此类条款的违反,并在美国境内任何具有管辖权的法院中强制执行这些条款的规定。此外,双方还有权寻求其他法律或衡平法上的救济手段。 |
| 12. | 赔偿/补偿公司应根据公司章程、议事规则以及适用的法律(经修订后)的规定,在最大范围内为执行人员提供赔偿,并使其免受任何损害。 |
| 13. | 预提公司有权从基本工资中扣除某些款项,这些款项包括奖金、遣散费以及根据本协议应支付的任何其他费用。公司可以扣除这些款项,但必须遵循1986年修订的《国内税收法》或相关州或地方法律的规定。 |
| 14. | 可分割性只要可能,本协议的每一项条款都将按照适用法律的规定进行解释,以确保其具有法律效力。但是,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除了第4条之外——被认定为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那么这种无效性、非法性或不可执行性不会影响其他条款或在其他司法管辖区中的适用性。在这种情况下,本协议仍将继续适用,并应在该司法管辖区内进行相应的修改、解释和执行,就如同不存在那条无效、非法或不可执行的条款一样。 |
| 15. | 注意:. |
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有通知、要求以及其他通信内容必须以书面形式呈现。这些通信一旦通过亲自送达,或者(除非另有说明)通过美国挂号信方式寄出,并附上回执证明已成功投递,或者支付邮费后寄出,或者通过隔夜快递服务寄出且承诺次日送达,那么这些通信即被视为已经妥善传达。上述通信的收件地址如下:
如果提交给执行部门:
宾周
*******@*****.com
如果属于公司的话:
绿色控股公司
130-30 31st Avenue, 512号房间,弗拉兴市,纽约州,1135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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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有效性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或部分的无效性或不可执行性,并不影响本协议其他条款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这些条款仍应保持其全部效力。 |
| 17. | 任务/作业本协议不得由执行方进行转让,但公司可以将本协议转让给其业务的任何继承人或受让方,该转让行为将对这些继承人或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在本协议中,“公司”一词指的是:(i) 公司的任何继承人或受让方;(ii) 公司已将其全部或大部分业务、资产或权益转移给的任何个人或实体;以及(iii) 公司已合并、重组或吸收的任何其他公司。所有这些主体均受本协议的约束,不过,任何形式的转让、资产出售、合并或其他类似行为均不得使公司免除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 |
| 18. | 对手/竞争者本协议可以制作多份副本,每份副本均可由各方通过传真或其他电子方式传递。每一份副本均视为一份原始文件,但所有这些副本共同构成一份完整的协议。 |
| 19. | 全部协议内容本协议构成了双方之间关于本协议主题内容的全部协议,完全取代了双方此前所有关于执行人员雇佣方面的协议。此外,任何对本协议的修改或补充均只有在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签名后才会具有法律效力。 |
| 20. | 标题/目录此处列出的标题仅用于参考目的,绝不会以任何方式影响本协议的实质内容或解释。 |
| 21. | 适用法律本协议的效力、解释、执行应遵循纽约州的法律规定,无需考虑法律上的冲突问题。 |
| 22. | 表述/描述. |
| (a) | 执行人员的陈述/说明本人特此向公司表示并保证:(i) 本人签署并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与本人所参与的任何合同、协议、文件、命令、判决或裁定相冲突或违反这些条款;(ii) 本人并未参与任何与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的雇佣协议、竞业禁止协议或保密协议,也不会受到这些协议的约束;(iii) 当本协议的各方均签署并完成本协议后,本协议即具有法律效力,成为本人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得到执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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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 | 公司的声明/承诺本公司特此向执行方保证:(i) 本公司履行本协议的行为不会与任何合同、协议、文件、命令、判决或裁定相冲突或违反这些条款,也不会导致违约或使协议失效;(ii) 本协议已得到公司董事会(或董事会薪酬委员会)的正式批准,且签署本协议的代表拥有代表公司签署该协议的权限;(iii) 当所有相关方均履行本协议中的各项义务后,本协议将成为公司的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并可根据其条款得到执行。 |
| 23. | 生存第6、7、8、9、10、11、12、13、14、16、17、21、22和24条内容,在本协议终止后依然有效。 |
| 24. | 律师费用各方应自行承担与签订本协议相关的所有费用及开支,对于因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包括律师费和其他相关成本,也应由各方自行解决。 |
鉴于上述内容,双方于上文所注明的日期签署了这份雇佣协议。
行星绿色控股公司
| 作者: | /s/ 莉莉·胡 | |
| 名称: | 莉莉·胡 | |
| 标题: | 财务总监 |
| 执行层 | |
| /s/ 周斌 | |
| 宾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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