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1934年证券交易法
对于2021年5月
佣金文件号1-15028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其章程中指定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中心75楼,
香港皇后大道中99号
(主要执行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的形式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按照法规S-T规则101(b)(1)的规定在纸上提交表格6-K:
用复选标记表示注册人是否按照法规S-T规则101(b)(7)的规定在纸上提交表格6-K:
展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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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关于纽约证券交易所决定将美国存托股票除牌的审查决定的日期为2021年5月7日的公告。 | |
前瞻性陈述
本公告包含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第27A条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经修订)第21E条所定义的某些前瞻性陈述。此类前瞻性陈述可能包括但不限于与(i)公司的计划和战略以及成功执行这些计划和战略(包括与并购和资本支出有关的计划和战略)的能力有关的陈述;(ii)公司的网络扩展计划,包括与移动服务和网络基础设施建设有关的业务;(iii)公司的竞争地位,包括升级和扩展现有网络以及提高网络效率,改善现有服务并提供新服务的能力,开发新的技术应用程序并利用公司作为综合电信运营商的地位,并扩展到新的服务和市场;(iv)公司的未来业务状况,包括未来的财务业绩,现金流量,融资计划和股息;(v)市场需求的未来增长,公司新产品和现有产品及服务的机会;(vi)中国电信行业的未来监管和其他发展。
与公司有关的“预期”,“相信”,“可能”,“估计”,“打算”,“可能”,“寻求”,“意愿”和类似表述旨在识别某些前瞻性陈述。公司无意更新任何这些前瞻性陈述,也没有义务这样做。
本公告中包含的前瞻性陈述就其性质而言,存在重大风险和不确定性。此外,这些前瞻性陈述反映了公司对未来事件的当前观点,并不能保证公司的未来表现。由于多种因素,实际结果可能与前瞻性陈述中表达或暗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包括但不限于:
| • | 公司有效维持增长以及实现或增强盈利能力的能力; |
| • | 中国电信业监管制度和政策的变化,包括但不限于中国国务院,工业和信息化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的监管和资费政策的变化,和中国其他相关政府机构; |
| • | 由于中国中央政府颁发电信服务许可证而导致的中国电信业变化; |
| • | 电信和相关技术的变化,包括第五代移动电信或5G,以及未来几代移动技术,以及基于此类技术的应用,包括5G和未来几代移动技术的测试和货币化; |
| • | 电信服务的需求水平,尤其是第四代移动电信和5G服务; |
| • | 面对现有电信公司和潜在的新市场进入者的竞争,来自更开放市场的竞争力量以及公司保留市场份额的能力; |
| • | 中国电信业的重组和整合(如果有)以及中国电信运营商之间的任何合作的影响; |
| • | 资本的可用性,条款和部署以及监管和竞争发展对资本支出的影响; |
| • | 各司法管辖区相关法律法规项下的限制,制裁或其他法律或法规行动对公司,其供应商和其他业务合作伙伴的潜在影响; |
| • | 公司编制预计财务信息和资本支出计划所依据的假设的变化; |
| • | 公司对中国铁塔股份有限公司的投资和安排的成本和收益; |
| • | COVID-19大流行(由称为SARS-CoV-2的新型冠状病毒株引起的疾病)对全球经济,中国经济以及公司运营和财务业绩的影响; |
| • | 由当时的美国总统签署的第13959号行政令以及美国监管机构为执行或遵守第13959号行政令而通过的任何规则或法规,发布的指南或采取的行动的影响,包括正在进行的美国存托凭证退市程序; |
| • | 《追究外国公司责任法案》以及美国监管机构为实施此类立法而通过的任何规则或法规的影响; |
| • | 监督国有企业及其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雇员的中国相关监管机构进行的任何调查的结果和影响;和 |
| • | 中国政治,经济,法律,税收和社会状况的变化,包括中国政府在外汇政策,外国投资活动和政策,外国公司进入中国电信市场以及结构变化方面的政策和举措。中国电信业。 |
还请参阅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最新20-F表年度报告中的“风险因素”部分。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促使本报告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并由其正式授权。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
| (注册人) | ||||||
| 日期:2021年5月7日 | ||||||
| 通过: | 翁顺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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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翁顺来·杰基 | ||||||
| 职称:公司秘书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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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公告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陈述,并明确对因本公告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引起或依赖本公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造成的任何损失不承担任何责任。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中國聯合網絡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于香港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
(证券代号:0762)
与纽约证券交易所决定将美国存托股票退市有关的审查决定
本公告由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本公司”)自愿作出。
请参阅(i)本公司于2021年1月7日就纽约证券交易所有限责任公司(“纽约证券交易所”)的公告发布的公告纽约证券交易所法规已决定重新启动公司美国存托股票(纽约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CHU)(“ADS”)的退市程序(“决定”);(ii)公司日期为2021年1月21日的公告,涉及公司要求纽约证券交易所董事会委员会(“委员会”)对决定进行审查的书面请求。
为保护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2021年1月20日(美国东部标准时间),公司向纽约证券交易所提交了书面请求,要求委员会对该决定进行审查。2021年5月6日(美国东部标准时间),委员会确认了该决定。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804.00条,公司希望纽约证券交易所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表格25,以阻止公司的美国存托凭证上市和注册,并向公司提供表格25的副本。根据《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第804.00条的规定,在向SEC提交表格25之前,纽约证券交易所将通过发布新闻稿并在其网站上发布通知,公开其最终决定将公司的美国存托凭证从上市中删除。此类通知将继续发布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网站上,直到退市生效为止。根据1934年《美国证券交易法》(经修订)第12d2-2条的规定,公司ADS的退市将在向SEC提交表格25后10天生效。
公司已发行ADS的数量已从2020年底的约3300万股大幅下降至2021年4月底的约500万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0.2%。纽约梅隆银行是公司ADS的保存人。ADS的持有人可以将ADS退还给纽约梅隆银行,以换取公司的普通股,每份ADS将根据存款协议的条款和条件交换为公司的10股普通股。本公司的普通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交易。鉴于纽约证券交易所自2021年1月11日凌晨4:00(美国东部标准时间)起暂停ADS交易,并且公司ADS即将退市,ADS的持有人可以就将ADS交换为公司普通股的问题咨询其专业顾问或纽约梅隆银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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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自2000年上市以来,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市场规则以及上市场所的监管要求,一直依法合规经营。公司将继续密切关注相关事项的发展,也将寻求专业意见并保留一切权利,以维护公司的合法利益。本公司将于日后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及适用法律于必要时及适当时候刊发进一步公告。
建议股东及潜在投资者于买卖本公司证券时务请审慎行事。
|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
| 中国联合网络通信(香港)股份有限公司 |
| 翁顺来 |
| 公司秘书 |
2021年5月7日,香港
于本公告日期,本公司董事会包括:
| 执行董事: | Wang Xiaochu、陈忠岳、Li Fushen和Zhu Kebing |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张永霖,黄伟明, | |
| 钟瑞明和技术援助 | ||
| 罗范椒芬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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