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1
Miller Industries, Inc.
第二次修订和重述
遣散费保护计划
2026年3月2日生效
目 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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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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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前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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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1 |
计划的目的 |
1 |
1.02 |
计划状态 |
1 |
第二条定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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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条资格和参与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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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1 |
资格 |
5 |
3.02 |
参与结束 |
5 |
第四条离职福利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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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1 |
发布要求 |
5 |
4.02 |
遣散费a福利 |
5 |
4.03 |
第409a款 |
6 |
4.04 |
执法成本 |
7 |
4.05 |
补偿或追讨遣散费 |
7 |
第五条修改和终止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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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条杂项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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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1 |
参与者权利 |
7 |
6.02 |
行政当局 |
7 |
6.03 |
申索及上诉程序 |
8 |
6.04 |
对表格和报告的依赖 |
10 |
6.05 |
费用 |
10 |
6.06 |
继任者 |
10 |
6.07 |
建设 |
11 |
6.08 |
对其他计划和方案的参考 |
11 |
6.09 |
通告 |
11 |
6.10 |
法律程序的服务 |
11 |
6.11 |
计划年度 |
11 |
6.12 |
无减轻责任 |
11 |
6.13 |
扣缴税款 |
11 |
6.14 |
管治法 |
12 |
6.15 |
有效性/可分割性 |
12 |
6.16 |
杂项 |
12 |
6.17 |
付款来源 |
12 |
6.18 |
条文的存续 |
1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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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条
前言
1.01计划的目的。公司认为,在某些情况下某些高管与公司的雇佣关系被终止时,为其提供适当保护至关重要且符合其股东的最佳利益,并采纳了该计划,自2023年4月11日起生效。自2024年11月11日起,公司修订并重申了该计划,以便在控制权发生变更或本文所述的某些雇佣终止的情况下向参与者提供遣散费。自2026年3月2日起,公司修订并重述当前形式的计划,使其不再提供与控制权变更相关的遣散费。据此,该计划的名称也由Miller Industries, Inc.控制权变更遣散计划变更为Miller Industries, Inc.遣散保护计划。除非发生符合条件的终止,否则不会根据本计划提供任何福利。
整个计划中使用的大写术语具有第二条中规定的含义,除非计划中另有定义或上下文明确要求另有规定。
1.02计划状态。该计划旨在成为ERISA第3(2)(b)(i)条含义内的“遣散费安排”,不包括在ERISA第3(2)条规定的“雇员养老金福利计划”和“养老金计划”的定义中,旨在满足构成“遣散费计划”的计划的描述性要求,该计划由劳工部长在联邦法规法典第29篇(Code of Federal Regulations § 2510.3-2(b))中发布的法规含义内。此外,该计划旨在符合ERISA标题I规定的豁免的资格,这些豁免是为主要为特定的管理层或高薪雇员群体提供福利而没有资金和维持的计划提供的。该计划并非旨在满足代码第401节的资格要求,而是旨在遵守第409A节的要求。本计划文件亦构成有关该计划的概要计划说明。该计划是公司健康和福利计划下的一项福利计划。
第二条
定义
就本计划而言,下列术语应具有此处规定的含义:
“应计债务”是指任何应计和未支付的基本工资、根据公司政策在终止雇佣时应支付的任何未使用的假期或带薪休假,以及截至终止日期的其他应计福利,支付的基础与任何自愿终止雇佣时支付的相同。
“行政长官”是指委员会。委员会可将其作为管理人的职责和权力授予公司的执行官。
“年度奖金”是指在符合条件的终止前三年内,相当于参与者根据年度激励计划获得的最高年度奖金的现金金额,包括该年度奖金的现金和股权部分(如适用),以及任何需预扣、缴税和扣除的金额。
1
“年度激励计划”是指,就参与者而言,参与者在符合条件的终止时参与的公司年度现金激励计划(如有)。
“基薪”是指,就参与者而言,该参与者在符合条件的终止之日生效的年基薪;但条件是,如果该参与者因正当理由离职是由于参与者年基薪减少,则该参与者的基薪将是紧接该减少前有效的参与者年基薪。
“董事会”是指公司的董事会。
“原因”是指就参与者而言的以下内容:
(a)对一项重罪(或相当于州法律的定罪或认罪或nolo抗辩,这会导致,或者,如果公众知道,很可能会对公司造成重大的财务或声誉损害;
(b)对公司或公司集团任何其他成员构成重大损害的故意不当行为(不论在财务、声誉或其他方面);
(c)重大违反与公司订立的任何重大协议,在收到委员会关于该违反行为的书面通知后,导致或如公众知悉可能导致对公司造成重大财务或声誉损害,但参与者应在收到该通知之日后三十(30)天内有时间纠正该违反行为(在可能补救的范围内);或
(d)重大违反法律或公司制定并适用于参与者的公司行为守则,其中任何一项导致或如果公众知道,将很可能导致对公司的重大财务或声誉损害。
就本计划而言,参与者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均不应被视为“故意”,除非参与者不是出于善意且没有合理地相信参与者的作为或不作为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而做或不做。
“法典”是指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及其下颁布的条例。对《守则》任何条文或分节的提述,包括对任何修订、补充或取代该条文或分节的立法的任何类似或后续条文的提述。
“委员会”是指董事会的薪酬委员会。
“公司”是指Miller Industries, Inc.,一家田纳西州的公司,或其继任者或受让人。
“公司集团”是指公司及其各子公司。
“董事”是指董事会成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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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是指,就参与者而言,雇主的长期残疾保险计划下的保险人或管理人确定该参与者有资格开始享受该保险下的福利的日期。
“生效日期”是指本计划生效的日期,即2026年3月2日。
“雇主”是指雇用参与者的公司或子公司(如适用)。
“ERISA”是指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及其下颁布的条例。对ERISA的任何章节或分节的提述包括对任何修订、补充或取代此类章节或分节的立法的任何类似或后续条款的提述。
“交易法”是指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其下颁布的法规。对《交易法》任何章节或分节的提及,包括对任何修订、补充或取代此类章节或分节的立法的任何类似或后续条款的提及。
“正当理由”是指未经参与者书面同意,发生以下任一事件:
(a)参与者的职责、权限或责任发生重大不利变化;
(b)参与者的头衔或报告关系发生重大变化;
(c)对参与者就参与者向公司提供的服务的补偿的任何重大要素进行重大削减;
(d)将参与者的主要工作地点迁移超过25英里;或
(e)公司对计划条款的重大违反,包括公司未能从任何继任人取得令人满意的同意以承担并同意履行计划;
但参与者只有在本定义中所述的任何事件首次发生后九十(90)天内(i)向公司交付终止通知,表明他或她打算以良好理由终止其雇佣关系,该通知合理详细地指明了声称导致参与者有权以良好理由终止雇佣关系的情况,(ii)向公司提供至少三十(30)天的时间来纠正该情况,以及(iii)如果公司未能成功治愈该情况,参与者在公司未能治愈此类情况的六十(60)天内终止雇佣。参与者未能及时就某一特定事件的发生发出终止通知,否则将构成良好理由,不构成放弃参与者就该先前事件之后发生的任何将构成良好理由的任何新的后续事件发出通知的权利(无论新的后续事件是否与先前事件具有相同或不同的性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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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止通知”是指雇主向参与者发出的因故或残疾终止雇佣的书面通知,或参与者向公司发出的因正当理由终止雇佣的书面通知,在任何一种情况下均以第6.10节中规定的方式,该节说明了终止所依赖的计划中的具体终止条款,合理详细地列出了声称根据如此指出的条款提供终止依据的事实和情况,并指明了参与者的终止日期。
“参与者”是指根据第3.01条成为参与者且未根据第3.02条停止成为参与者的每个个人。
“参与信函”是指管理人向符合条件的主管人员送达的信函,其中通知该参与者其被指定为计划参与者并被接受,证明该参与者同意参与计划并遵守计划内的条款、条件和限制。
“计划”是指此处所述以及可能不时修订的第二个经修订和重述的Miller Industries, Inc.遣散费保护计划,或其任何后续计划、计划或安排。
“合格终止”就参与者而言,是指(x)由雇主无故发起、(y)由于参与者残疾或死亡、或(z)由参与者有正当理由发起的参与者离职。
“解除”是指参与者解除因终止参与者与雇主的雇佣关系而对公司和公司集团所有成员提出的任何和所有索赔的协议。参与者的特定解除条款应以雇主在终止雇佣时使用的解除形式为基础,该形式应与作为附件 A所附的解除形式基本相似。
“发行考虑期”是指受影响参与者被允许考虑是否签署发行的合格终止日期之后,不超过四十五(45)天(或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的更长期限)的发行规定的期限。
“解除撤销期”是指解除协议规定的期限,不超过七(7)天(或适用法律可能要求的更长期限),在此期间,参与者被允许撤销已签署的解除协议。
“第409A条”是指《守则》第409A条以及财政部和美国国税局根据该条提供的指导。
“离职”是指与第409A(a)(2)(a)(i)条所述的雇主和所有关联公司的“离职”。既是雇员又是董事的参与者将不会有离职,直到他或她就其受雇和董事会成员资格进行离职。为此,“关联公司”一词是指雇主和任何关联公司与任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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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守则》第414(b)或414(c)条,由雇主组成的实体被视为单一雇主。
“遣散费”是指根据计划第四条支付给参与者的遣散费或其他福利。
“子公司”是指公司通过投票和价值直接或间接实益拥有该实体股权超过百分之五十(50%)的任何实体。
“等级乘数”是指根据第4.02节支付的基本工资和年度奖金的倍数,该倍数由委员会为参与者制定,并反映在参与者的参与信函中。与会者一般应被委员会置于2倍、2.5倍或3倍的水平。
第三条
资格和参与
3.01资格。委员会可不时推选公司高级管理人员作为参与者,并指定参与者的层级乘数。行政总裁将代表署长向每名该等行政人员发出有关其选择参与计划的通知,并以参与信函的方式发出。
3.02参与结束。个人应在该个人不再是雇主的雇员之日不再是参与者,但不是由于符合资格的终止。除此处规定的情况外,委员会可中止个人的参与者身份。如果个人在仍是参与者的情况下发生了合格终止,则该个人应继续作为参与者,直到根据计划条款要求因此类合格终止而向参与者提供的所有遣散费均已支付或提供。
第四条
遣散费
4.01发布要求。参与者将有资格获得下文第4.02节中所述的遣散费,但须遵守本节4.01中规定的释放要求。在符合条件的终止日期后七(7)天内,公司应向参与者提供一份解除。作为获得第4.02节所述遣散费的条件,参与者必须在解除对价期限内执行并向公司交付解除,且解除撤销期必须在未被参与者撤销解除的情况下到期。
4.02遣散费。如果发生符合条件的终止,公司应向参与者支付或提供应计债务(如适用)以及以下福利,但须遵守上述第4.01节规定的解除要求。
(a)遣散费。公司应向参与者支付相当于参与者等级乘数乘以(i)参与者基本工资之和的现金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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及(ii)参与者的年度奖金。这笔款项应在符合条件的终止日期后的六十(6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参与者。
(b)股权和长期激励。根据公司2016年股票激励计划(或任何后续计划)授予且截至紧接合资格终止日前日期仍未兑现的所有未兑现、未兑现的基于股权的奖励应立即全额归属(基于业绩的奖励按在合资格终止日期计算的实际业绩和目标业绩中的较高者归属),且该等奖励应有资格根据管辖该等奖励的适用奖励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进行结算(“加速归属”)。
(c)按比例分配的奖金。公司须以现金向参与者支付一笔金额,金额相当于该参与者自符合资格终止之日起计算的按比例分配的年度奖金,金额相当于该参与者截至符合资格终止之日在公司财务上应计的金额(如有)。此类奖金应在符合条件的终止时一次性支付给参与者(第4.04条规定的除外)。
(d)眼镜蛇。公司应向参与者支付相当于合格终止之日对参与者及其受抚养人有效的雇主提供的团体健康计划保险类型(例如仅限雇员、家庭保险)的每月COBRA保费的十八(18)倍的现金金额(“COBRA付款”),并将允许参与者选择在适用的情况下被雇主的团体健康计划所覆盖,对于该十八(18)个月期间或公司福利计划和适用法律允许的较短期间(该期间将与COBRA保险的任何资格同时运行,并假定参与者及时选择该COBRA保险),但前提是COBRA延续保险的选择仍应由参与者全权负责,公司不承担支付与该COBRA延续保险有关的任何该等保费的任何义务。COBRA付款应在符合条件的终止日期后六十(60)天内一次性支付给参与者。
4.03第409a节。
(a)然而,公司并不承担与第409A条有关的任何税项的法律责任。公司、子公司及其各自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和顾问将不对任何参与者(或任何其他通过参与者主张福利的个人)因参与该计划而可能欠下的任何税款、利息或罚款承担责任。公司和子公司均无义务根据《守则》第409A条对任何参与者进行赔偿或以其他方式保护其免于任何纳税义务。
(b)本计划和根据本计划提供的所有福利拟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限度内免受第409A条的约束。如果根据本计划提供的任何付款受第409A条的约束,(i)本计划和根据本计划提供的所有付款旨在遵守第409A条的规定,以及(ii)如果在离职时参与者是第409A条所定义的“特定雇员”,则根据本计划提供的任何遣散费的全部或该部分将需缴纳额外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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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守则》第409A(a)(l)(b)条的规定,如未按《守则》第409A(a)(2)(b)(i)条的规定延迟,则须延迟至离职后六(6)个月(或如较早,则为参与者的死亡日期)的日期,并须于该日期作为一笔款项(不计利息)支付。
4.04强制执行费用。各方应自行承担在执行其各自在本计划下的权利时可能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4.05收回或追讨遣散费。该计划下的遣散费应受董事会或委员会不时通过或修订的任何补偿政策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为遵守《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第954节(规定追回错误授予的补偿)、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304节(规定没收某些奖金和利润)的要求而采取的任何政策,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任何实施规则和条例以及根据纳入本计划的政策的上述任何一项法案所采用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的适用上市标准。
第五条
修订及终止
委员会在各方面均有权随时及不时藉书面文书修订、修改、更改或终止计划的全部或部分内容。尽管有上述规定或本计划中的任何相反规定,委员会不得修订、修改、更改或终止本计划,从而对当时根据本计划向参与者支付或可能成为支付的付款或福利产生不利影响,除非在遵守任何适用法律所要求的最低限度内,未经参与者明确书面同意。
第六条
杂项
6.01参与者权利。除现行有效并不时适用于本协议的强制性法律所要求或规定的范围外,本计划的设立、计划的任何修改或任何福利的支付,均不得解释为给予任何参与者或其他人任何针对雇主、其任何高级职员或雇员、董事会或管理人的法律或衡平法权利,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任何参与者也不得对雇主的资产拥有任何合法权利、所有权或权益。本计划不构成雇佣合同,也不向任何个人提供任何保留或继续雇用雇主的权利,或以任何方式限制雇主解雇其任何雇员的权利,无论是否有理由。参与者无权获得适用法律禁止雇主作出的任何付款或福利。
6.02管理员权限。
(a)管理人将管理该计划,并拥有实现该目的的充分权力和酌处权,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方面的权力和酌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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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解决与参与者资格有关的所有问题;
(ii)厘定根据该计划须支付予参与者的利益(如有的话)的金额,并厘定支付该等利益的时间及方式;
(iii)在管理计划时聘用任何行政、法律、税务、精算、会计、文书或其认为适当的其他服务;
(iv)解释及解释计划、供应疏漏、纠正不足之处及解决计划语言的不一致或歧义,解决本文件条文之间的不一致或歧义,并采纳与计划文件的条款并无不一致的计划管理规则;
(v)编制及保存其认为与管理计划有关的所有必要、适当或方便的纪录;及
(vi)解决与其负有行政责任的任何事项有关的所有事实问题。
(b)署长须履行所有职责,并可行使署长认为妥善管理计划所需或适当的所有权力,包括但不限于将其任何职责转授给一名或多于一名获授权人员。本计划中对管理人权限的所有提及均应理解为包括管理人授予该权限的任何一方的权限。
(c)署长未能将本计划的任何条文适用于任何特定情况,并不代表署长放弃其后适用该等条文的权力。对明示或暗示给予管理人的任何权力或酌处权的每一项解释、选择、确定或其他行使,均应是最终的、决定性的,并对根据计划拥有或声称拥有利益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受到此类行动影响的所有各方具有约束力,但不限制管理人重新考虑和重新确定此类行动的权利。
(d)署长作出的任何决定和对该决定的任何审查应限于确定该决定是否如此武断和反复无常,以致滥用酌处权。管理人可采用与本协议条款一致的计划管理规则和程序。
6.03索赔和上诉程序。
(a)就任何仅根据本计划提供的利益申索而言,申索及任何有关上诉须依据下文(b)至(i)款管理。就根据该计划的条款根据雇主维持的另一雇员福利计划或计划提供的任何福利申索而言,署长须根据下文(b)至(i)款裁定有关个人根据该计划的资格的任何申索及任何有关上诉,但须裁定任何其他申索的管理及与该等福利有关的任何有关上诉(包括该等申索的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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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enefits)应遵守该等其他雇员福利计划或方案中规定的索赔和上诉程序。
(b)参与者或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申索人”)可通过向管理人提交书面申索的方式就计划下的利益提出申索。对每一项此种索赔的确定应按下述方式作出;但条件是索赔人和管理人可以商定延长期限,以便在下述期限之后作出确定。
(c)管理人将在一段合理期限内,但不迟于提出索赔之日后九十(90)天内,将其关于其索赔的决定通知索赔人,除非特殊情况要求处理索赔的期限更长,并且在最初的九十(90)天期限结束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索赔人延长时间的理由以及管理人预期作出最终决定的日期。在任何情况下,除非索赔人和管理人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在首次向管理人提出索赔之日起一百八十(180)天之后,都不会给予管理人处理索赔的延期。
(d)如果索赔被驳回,管理人将书面通知索赔人其决定。此类通知将以经计算可被索赔人理解的方式编写,并将包含以下信息:拒绝的具体原因;具体提及拒绝所依据的计划条款;说明索赔人完善其索赔所需的额外信息(如果有的话),并解释为什么需要此类材料;以及解释计划的索赔审查程序和该程序下的适用时限。
(e)索赔人应在收到拒绝通知后六十(60)天内向管理人提出书面请求,要求对被拒绝的索赔进行审查。管理人必须在收到请求后的六十(60)天内作出关于复审的决定,除非特殊情况需要延期,并且在最初的六十(60)天期限结束和管理人预期作出最终决定的日期之前以书面通知索赔人延长时间的理由。在任何情况下,除非索赔人和管理人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在收到复审请求后的一百二十(120)天之后,该决定都不会延迟。
(f)将为每一位索赔人提供对不利裁定进行全面和公平审查的合理机会。全面和公平的审查意味着:索赔人将有机会就索赔提出书面评论、文件、记录等,审查将考虑到索赔人提交的所有信息,无论这些信息是否作为初步确定的一部分进行了审查;索赔人将应要求免费获得与福利索赔有关的所有文件和信息的副本。
(g)管理人将书面通知索赔人其关于被驳回索赔的上诉的决定。该决定将以经计算得到索赔人理解的方式编写,其中将包括:拒绝和不利确定的具体原因;提及拒绝所依据的具体计划条款;以及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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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索赔人有权根据请求免费获得与索赔人的福利索赔有关的所有信息的合理访问权限和副本。
(h)如果管理人未就任何索赔遵循符合ERISA要求的这些程序,索赔人将被视为已用尽该计划下的所有行政补救措施。第VI条的解释应使计划下适用的索赔程序符合ERISA第5部分Title I的索赔审查要求,以及劳工部条例第2560.503-1节中规定的适用条款。
(i)提出的任何申索必须在参与者收到遣散费(除非管理人确定没有应支付的遣散费)之日或相关参与者离职之日(以较晚者为准)的两(2)年内提出。在上述适用时限之后提出的任何索赔将无效。
6.04对表格和报告的依赖。在管理计划时,署长有权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最终依赖会计师、法律顾问或署长雇用或聘请的其他专家提供的所有表格、估价、证书、意见和报告。对于署长根据所有此类表格、估价、证明、报告、意见或其他建议善意采取或遭受的任何行动,署长将得到充分保护。管理人也有权依赖雇主或参与者提供的任何数据或信息,以了解与根据计划规定进行的任何计算或确定有关的任何信息,作为根据计划支付任何福利的条件,管理人可要求参与者提供其认为在管理计划时必要或可取的信息。
6.05费用。所有计划管理费用由公司支付。
6.06成功者。
(a)本计划对公司、其资产或其业务(无论是直接或间接、通过购买、合并、合并或其他方式)的任何继承人具有约束力,其方式和程度与公司在没有发生继承的情况下根据本计划承担的义务相同。在任何交易中,继承人不会因前述规定或因法律实施而受本计划约束的情况下,公司应明确和无条件地要求该继承人承担并同意履行公司在本计划下的义务,其方式和程度与在没有发生此类继承的情况下公司将被要求履行的程度相同。公司未能就控制权变更获得上句规定的协议将构成公司对该计划的重大违反,这将使参与者有权以正当理由终止雇佣关系并获得第4.02节规定的遣散费。
(b)该计划应对公司和参与者及其个人和法定代表人、遗嘱执行人、管理人、继承人、受让人、继承人、分配人、设计人和受遗赠人有利,并受其约束和强制执行。如果参与者在发生合格终止后和在收到所有遣散费之前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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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金,遣散费(或任何剩余金额)应以受益人指定表格支付给参与者为本计划指定的受益人,在未提供此类表格或参与者未以其他方式适当指定受益人的情况下,遣散费应支付给参与者的配偶,如果参与者没有在世配偶,则支付给参与者的遗产,前提是在所有情况下,参与者的受益人或遗产签署一份与参与者将签署的表格类似的解除协议,作为支付此类遣散费的条件。
6.07建设。在确定计划的含义时,赋予男性性别的词语应包括女性,单数应包括复数,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除非另有说明,对章节的提及是对本计划章节的提及。每当提供了示例或文本使用了一个或多个特定项目后面的“包括”一词,或存在具有类似效果的段落时,计划的此类段落应被解释为“但不限于”一语跟随了该示例或术语(或以避免对其适用广度限制的方式以其他方式适用于此类段落)。
6.08其他计划和方案的参考。计划中对雇主或雇主的附属公司的任何计划、政策或方案、计划或文件的每一处提及,均应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或后续条款,而无需为此类变更而修订计划。
6.09通知。本计划所设想的通知和所有其他通信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当亲自送达时,当通过电子邮件送达并附有回执或以美国挂号或挂号邮件邮寄时,当要求的回执并预付邮资时,或当通过美国特快专递或通过国家寄递服务(或在地址在美国境外的情况下为国际寄递服务)发送并需要签名时,应视为已妥为发出。向公司、董事会或管理人发出的通知应在公司总部地址向公司秘书发出通知,而向参与者发出的通知应在公司存档的最近个人住所向参与者发出。
6.10法律程序服务。有关法律程序的送达,可向署长送达公司秘书在公司总部地址的注意。
6.11计划年度。该计划的记录应以公司的财政年度为基础进行维护,截至生效日期,该财政年度为日历年。
6.12无减轻责任。除本计划规定外,不得要求参与者减少根据本计划提供的任何付款的金额,也不得因参与者从任何其他来源获得的任何补偿而减少任何此类付款的金额。
6.13扣缴税款。雇主可以从根据本计划提供的任何应付金额或福利中预扣根据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要求预扣的联邦、州、地方、外国和其他税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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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4管辖法律。除计划可能受ERISA和守则的规定约束外,计划将根据田纳西州的法律解释和执行,而不会使其法律冲突原则生效。
6.15有效性/可分割性。如果本计划的任何条文或任何条文对任何人或情况的适用被认定为无效、不可执行或以其他方式违法,则本计划的其余部分以及该条文对任何其他人或情况的适用将不受影响,而如此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文将在使其可执行或有效所需的范围内(且仅限于范围内)进行改革。在任何被认定为无效或不可执行的条款无法改革的情况下,此类条款将从这里被删除,本计划的其余部分将对当事人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就好像此类无效或非法条款从一开始就从未被纳入本计划一样。
6.16杂项。任何参与者或雇主在任何时候对另一方违反或遵守本计划的任何条件或规定由该另一方履行的任何放弃,均不应被视为在当时或在任何先前或随后的时间放弃类似或不同的规定或条件。任何一方均未就本计划中未明确规定的标的事项作出任何口头或其他明示或暗示的协议或陈述。
6.17付款来源。根据本计划提供的所有付款,除根据任何雇主赞助的雇员福利计划另有规定的付款外,应从公司的普通基金中以现金支付,并且不需要设立特别或单独的基金,也不需要进行其他资产分离,以确保付款。凡任何人根据本计划取得收取公司款项的权利,该权利不得高于公司无担保债权人的权利。
6.18规定的存续。尽管本计划另有任何规定,本公司及参与者根据第四条及第6.03及6.06至6.18条所享有的权利及义务,将在本计划任何终止或届满或参与者因任何理由而终止雇用后继续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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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A
释放的形式1
释放协议
1.符合条件的终止日期。i,[插入参与者的姓名],兹确认,[本人受Miller Industries, Inc.(连同其附属公司,“公司”)的雇用已结束]/[根据不时修订的经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Miller Industries, Inc.遣散费保护计划(“计划”)]的条款,已发生符合条件的终止],截至[插入符合条件的终止日期](“符合条件的终止日期”)。
2.遣散费。为换取[公司]/[ Miller Industries, Inc.(“公司”)]收到本人签署的本解除协议(“解除”),且前提是本人未在签署后七(7)天内以此处第13段规定的方式撤销本解除协议,公司将根据其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向本人提供[第二次修订和重述的Miller Industries, Inc.遣散费保护计划(“计划”)]/[计划]中所述的遣散费(“遣散费”)。我同意并承认,遣散费构成付款或福利,如果我没有签署或确实撤销本发布,我将无权获得。[公司承认,无论我是否执行解除,我都有权获得计划中定义的应计债务。据我所知,将通过被称为COBRA的联邦法律向我提供有关我通过公司继续享受健康福利的权利的信息。]
3.解除索赔。
(a)普遍释放。考虑到遣散费利益,我代表我本人、我的继承人、受让人、法定代表人、利益继承人以及通过我或他们中的任何一方提出索赔的任何人,特此完全解除并永久解除所有被解除担保方基于在我签署本解除担保书之前发生的因我受雇于任何被解除担保方或结束此类受雇而产生的任何作为或不作为而产生的任何和所有索赔、要求或责任。公布的事项包括根据1964年《民权法案》第七章;1991年《联邦民权法案》;《公平信用报告法》;1866年、1870年、1871年和1991年《民权法案》;2008年《遗传信息非歧视法案》第二章;1988年《工人调整和再培训通知法》;1970年《职业安全和健康法》;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引起的任何索赔,经修订;《1974年越南时代退伍军人再调整援助法案》;《1990年美国残疾人法案》;《1993年联邦家庭和病假法案》;《同工同酬法》;《康复法案》;《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就业年龄歧视法案》(“ADEA”);《老年工人福利保护法》;《1935年国家劳动关系法》;《1994年制服服务再就业权利法》;《田纳西州人权法案》,田纳西州。代码安。§ 4-21-101 et seq.,the Tennessee Equal Pay
1双方同意,公司可以根据额外的法规或索赔修改解除,以便公司获得最充分的法律允许的索赔解除的好处,并且还可以在需要时更改获得此类解除的时间。本脚注和其他脚注是发布形式的一部分,只有在公司最终确定执行的信函协议时才能删除。如果释放是在高管去世后到期的,公司将修订并规定由其遗产或受益人进行类似的释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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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田纳西州。代码安。§ 50-2-201 et seq.,田纳西州残疾歧视法,田纳西州。代码安。§ 8-50-103 et seq.,田纳西州职业安全和健康法,田纳西州。代码安。§ § 50-3-409 & 50-3-2012.,以及田纳西州举报人保护法,田纳西州。代码安。§ 50-1-304;[在符合条件的终止日期酌情插入任何附加法律],上述所有内容均经修订;任何其他规范就业歧视、工资、工时和工作条件或其他工人保护的联邦、州或地方法律、法规或条例;或我受雇或居住的任何其他联邦、州或地方成文法或普通法,与雇佣关系、我的雇佣或终止我的雇佣有关,包括基于任何涉嫌违反合同、违反诚信和公平交易公约、欺诈的任何行动,欺诈诱导或任何其他侵权行为;任何违反公共政策或法定或宪法权利的行为;遣散费、奖金或类似福利;病假;养老金或退休;假期工资(不包括最终工资中的正常课程到期的)或假期工资;股权补偿;汽车津贴;人寿保险、健康或医疗保险,或任何其他附加福利;任何报销健康或医疗费用的索赔;以及任何残疾索赔。
就本新闻稿而言,“被解放方”一词是指公司及其各自的母公司、子公司和关联公司,以及所有现任和前任雇员、高级职员、董事、受托人、代理人、代表、股东、律师、会计师、合伙人、保险人、顾问、合伙企业、合资企业、继任者和受让人、员工福利计划(以及此类计划的受托人、管理人、受托人和保险人),以个人和官方身份,以及其中任何一方各自的继承人和个人代表,以及由其中任何一方、通过其、根据其或与其一致行动的任何其他人。
(b)未知索赔。本人理解并同意,第3(a)款解除的债权不仅包括本人目前已知的债权,还包括所有未知或未预料到的债权、权利、要求、行动、义务、责任和各种类型和性质的诉讼因由,否则将属于第3(a)款所述解除债权的范围。我理解,我以后可能会发现与我现在认为真实的情况不同的事实,如果知道这些事实,可能会对我的执行意愿和本免责条款产生重大影响,但我仍然放弃和解除基于不同或额外事实的任何索赔或权利。
(c)不予以释放。
(i)某些排除。尽管有上述规定,本发布不包括也不会排除:(a)根据任何适用的退休和/或养老金计划或应计债务(如适用)享有既得福利的权利或要求;(b)根据1985年综合综合预算调节法案(“COBRA”)享有的权利;(c)适用法律不可放弃的任何索赔(如适用,包括工人赔偿索赔和失业索赔)或在我签署本发布之日之后产生的任何索赔;和/或(d)执行本发布或领取遣散费的任何行动。
4.赔偿。公司同意,我不解除根据国家或其他法律或公司和任何关联公司的管理文件,或根据与
附件 A
公司或根据任何保险单为与本人担任公司或任何关联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雇员或代理人期间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索赔提供承保范围;但前提是(i)公司的承认不是对我在特定事项中拥有任何此类赔偿或承保权利的让步、承认或保证,以及(ii)公司保留其可能对此类赔偿或承保范围拥有的任何抗辩。
5.无索赔。除特此允许的情况外,本人同意,本人不会就本协议发布的任何事项提出任何索赔、指控、诉讼或投诉(统称“索赔”),也不会鼓励或故意允许他人提出。如果我以前提出过任何此类索赔,我同意采取一切必要步骤,使其立即撤回;但前提是本新闻稿中的任何内容:(i)阻止我向平等就业机会委员会或州公平就业实践机构提出索赔、与其合作或参与任何程序(除非我承认我可能无法追回与任何此类索赔有关的任何金钱利益;我进一步放弃对任何付款、利益的任何权利或索赔,与任何此类指控、调查或程序有关的律师费或其他补救救济;并且我同意,如果代表我提出任何此类索赔,我将采取一切必要的合理步骤拒绝任何与此相关的损害或个性化救济),或(ii)应限制或限制我的权利(a)根据ADEA质疑本发布的有效性,或(b)起诉任何ADEA索赔,如果此类索赔是在我签署本发布后产生的,而本人的任何该等行动,均不得视为违反本条文或本新闻稿的任何其他条文。本新闻稿不禁止或阻止我从事不可放弃的活动,并受适用的联邦或州法律保护。此外,本新闻稿或涵盖我的其他政策或合同中的任何内容均未禁止我与政府机构沟通可能违反联邦、州或地方法律或以其他方式向政府机构提供信息、向政府机构提出投诉或参与政府机构调查或诉讼,或因向任何政府机构提供的信息而获得奖励。我已被告知,我不需要将任何此类通信通知公司;但是,前提是此处没有任何内容授权披露我通过受律师-委托人特权约束的通信获得的信息。
6.Release Negotiations Confidential。本人声明并同意,本人将对与本发布有关的谈判细节完全保密,且本人不会向任何人透露此类信息,但以下情况除外:(a)向我的直系亲属和专业代表(前提是他们被告知本保密规定);(b)向任何政府机构;(c)为响应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前提是在进行此类披露之前(响应政府机构发出的传票或其他程序除外),我将尽可能多地提前通知公司,以使公司能够自行决定寻求适当的命令,阻止此类披露。我不需要在公司公开披露谈判细节的范围内对谈判保密。
7.持续的义务。除本解除协议另有许可外,本人承认并重申本人有义务保密,不使用或披露本人在受雇于公司期间获得的有关公司的任何和所有非公开信息,包括有关公司业务、业务前景和财务状况的任何非公开信息,前提是本人可以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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传票或其他法律程序,但在作出该等披露(回应政府机构发出的传票或其他程序除外)前,我会向公司尽可能多地发出有关的事先通知,以使公司能够自行酌情寻求阻止该等披露的适当命令。
8.【归还公司财产。本人确认,本人已将公司拥有的所有密钥、文件、记录(及其副本)、设备(包括计算机硬件、软件和打印机、无线手持设备、手机、平板电脑、智能手机等)、公司标识、公司专有和机密信息,以及我所拥有或控制的任何其他公司所有财产,以良好的工作状态交还给公司;本人将原封不动地留下,或原封不动地交付给(未删除、擦除或销毁其上发现的任何信息),公司所有电子公司文件以及内部和外部网站,包括我在受雇期间开发或帮助开发的那些网站;并且我此后删除并销毁了我所拥有或控制的与公司有关的所有电子文件的任何硬拷贝,包括位于我的任何个人计算机或外部或云存储中的任何文件。本人进一步确认,本人已注销公司名下所有为本人利益的账户(如有),包括信用卡、电话收费卡、手机账户和电脑账户。尽管有上述情况,我已被告知,我可以保留我的通讯录,只要其中只包含联系信息,并且公司将就我的手机号码的转移与我进行合理合作。]
9.致谢。我承认,我已收到公司欠我的所有工资,并且我不知道我在担任公司员工期间遭受的任何未报告的工伤。
10.全部协议。除上文第6段所提述外,本新闻稿构成本公司与本人就本新闻稿所提述的任何事项达成的全部协议。本新闻稿取代公司与我之间的所有其他协议,但我作为参与者的一般福利计划和公司的任何未偿股权奖励除外。在执行本新闻稿时,本人并不依赖本新闻稿中未明确规定的任何同意、陈述、书面或口头陈述、谅解、遗漏或行为过程。
11.管辖法律。本发布应在所有方面根据田纳西州的法律进行解释,而不考虑其会导致适用另一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的法律冲突原则。双方特此同意位于田纳西州查塔努加的州和联邦法院(如适用)对与本新闻稿相关或根据本新闻稿产生的任何索赔或争议的专属管辖权、法院和地点。
12.继任者和分配人。本次发布将对被发布各方的继任者、受让人、继承人、个人代表和我本人具有约束力和适当性。
13.审查期限;撤销。由于本次发布影响了重要的法律权利,据我了解,公司在此建议我咨询我选择的律师以审查发布,并且我已在我希望这样做的范围内利用了这样的机会。本人进一步确认,公司已给予我至少[二十一(21)]天的时间来决定我是否希望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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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个版本。本人理解,本人可在本人签署后的七(7)天内随时撤销本解除协议(“撤销期”),且该解除协议在该撤销期结束后方能生效。我理解并同意,通过执行、及时返回、而不是撤销本发布,我放弃了根据《就业年龄歧视法案》(经《老年工人福利保护法》修订)我可能拥有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或主张,并且我收到的考虑超出了我在未提供本发布的情况下有权获得的考虑。如果本人选择撤销该发布,则该撤销必须采用由本人签署并在七(7)天的撤销期限内送达的书面形式,具体如下: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或专人送达[ ] at [ ] at Miller Industries, Inc.,[ ] or by fax number [ ]。如果本人通过传真或电子邮件撤销本发布,本人同意本人的传真或电子签名对所有目的均有效且具有约束力。
14.书写上的修改。除本人与公司授权代表签署书面协议外,不得修改、修订或放弃本新闻稿的任何条款。
15.不承认责任。本解除书不应在任何时候或出于任何目的被视为任何被解除方承认任何类型的责任。除强制执行或质疑其条款外,不得在任何法律程序中使用或引入本发布作为证据。
16.标题;口译。本新闻稿中包含的标题、标题和标题仅为方便当事人和供参考而插入,绝不定义、限制、扩展或描述本新闻稿的范围或本新闻稿任何条款的意图。本新闻稿中对“包括”或“包括”的引用应理解为“不受限制”或同等形式。
17.可持续性。如本发布的任何规定因任何理由被有管辖权的法院或其他法庭裁定为全部或部分无效、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裁决绝不影响本发布的任何其他规定或本发布的其余部分的有效性或强制执行,因此受到影响的任何规定本身仅应在使该规定符合法律适用要求的必要范围内进行修改。
18.及时执行。若要领取遣散费,本人必须在符合条件的终止日期后的[第二十一(21)日]或之前签署本新闻稿并将其退还给公司,具体如下:通过电子邮件发送至、专人递送或一等邮件发送至[ ]或通过传真号码[ ]。
以下页面上的签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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雇员接受释放
我看过这份新闻稿,我理解它的所有条款。我承认并同意本释放是自愿执行的,没有强制,完全了解其重要性。本人进一步确认,我已被给予[二十一(21)]天的时间来决定是否执行本发布,并已将这段时间用于我希望这样做的范围,并已建议我在签署之前咨询律师。我的理解是,我对本发布的执行构成对我可能对任何已获释放方提出的任何和所有已知或未知索赔的全面、无条件的全面解除,尽管我可能会在未来意识到我在签署本发布之前没有考虑的索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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