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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97.1 26 ppta-20251231xex97d1.htm EX-97.1

展览品9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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佩尔佩图亚资源公司

基于激励的薪酬回收政策

(本“政策”)

该决议由董事会赔偿委员会于2026年3月31日通过。

1. 追偿。如果Perpetua Resources Corp.(“公司”)需要编制一份重新陈述文件,那么委员会应在认为可行的情况下,尽快采取措施,从任何相关方那里收回所有可追偿的赔偿金额。本政策旨在补充而非替代根据适用法律或其他法规(无论是在本政策生效之前还是之后)可能对相关方享有的任何还款、没收或补偿权利。委员会有权自行决定是否需要采取进一步措施来处理与重新陈述文件相关的可追偿赔偿问题,并可以实施其认为适当的其他惩戒措施。

2. 追偿方式。根据适用法律的规定,委员会可以尝试通过以下方式来追回可追偿的赔偿金额:(i)要求受保护方将所欠款项返还给公司;(ii)从受保护方的其他赔偿款项中扣除该款项;(iii)采用委员会认为合适的任何其他方式或组合方式。如果受保护方未能按照本政策的要求向公司返还所有可追偿的赔偿金额,那么公司有权采取一切合理且适当的措施来收回该款项,但必须遵守适用的法律规定。受保护方必须承担公司因此在追回该款项过程中产生的所有费用(包括法律费用)。

3. 政策的执行。委员会拥有完全的权力来执行、修改或终止本政策。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政策的条款,做出任何认为必要、适当或可行的决定和解释,并采取相应的行动。委员会做出的所有决定和解释都具有最终效力,不可撤销。尽管本条第3款中有相反的规定,但如果某项修改或终止措施会导致公司违反任何联邦证券法律、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定,或者导致公司所发行的证券无法在相关国家证券交易所或协会上市,那么该修改或终止措施便无效。委员会需要时会与公司的审计委员会、首席财务官及首席会计官进行协商,以确保正确执行和解释本政策的各项条款。

4. 执行官的确认。委员会可以向每位执行官发出通知,并要求其以书面形式确认对本政策的认可;不过,如果某位执行官未能提供此类通知或获得确认,这一情况不应影响本政策的适用性和执行力。

每位执行官员都必须签署一份书面确认书,该确认书需按照委员会规定的格式填写。确认书中应明确表明,他们已阅读了本政策的内容,并且理解自2023年10月2日起获得的激励补偿将受到公司相关回收政策的约束。


5. 不提供赔偿。尽管公司的组织文件或任何政策、合同中有相关条款规定,公司仍不得对任何受保护方因失去可获得的赔偿而造成的损失进行赔偿,除非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交易所的规定。

6. 信息披露与记录保存。该公司必须就本政策相关事宜进行一切必要的信息披露和文件提交工作,并保留所有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相关规则和要求要求的文档和记录(包括但不限于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D-1条规定的要求,以及任何适用的证券交易所上市标准所要求的文件)。

7. 法律适用。本政策的效力、解释及执行应依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的法律进行,无需考虑法律冲突的相关原则。

8. 继承人。本政策对所有被涵盖人员及其受益人、继承人、执行人、管理人或其他法定代表人都具有约束力,并可以强制执行。

9. 定义。除了本政策中已经定义过的术语外,当本政策中使用以下术语时,其含义如下:

“适用期间”指的是在以下日期之前的三个完整财政年度期间:(i) 如果不需要委员会采取行动,则由委员会或经授权可以采取此类行动的公司董事们认为公司有必要编制修订版报告之日;或者(ii) 法院、监管机构或其他依法有权机构指示公司编制修订版报告之日。适用期间还包括在这三个完整财政年度之内或之后出现的任何过渡期,只要该过渡期不超过九个月。根据本政策的规定,当公司的审计委员会或首席会计官书面通知委员会需要编制修订版报告时,即可视为委员会已经合理地认定需要编制修订版报告;除非审计委员会告知委员会,为了确定适用期间更合适选择一个更为合适的日期。

“受赔偿人”指的是任何获得可挽回赔偿的人。

“执行官员”包括公司的现任或前任总裁、主要财务负责人、主要会计部门负责人(如果不存在这样的会计部门负责人,则指财务主管);负责主要业务单元、部门或职能的副总裁;任何从事政策制定工作的官员;以及任何其他为公司履行类似政策制定职责的人员(包括公司下属关联企业的执行官员)。此外,还有其他一些高级管理人员,他们也可能被委员会认为需要遵守本政策。

“财务报告指标”是指那些根据编制公司财务报表时所使用的会计原则来确定和呈现的指标(包括那些非GAAP标准的财务指标,例如出现在财报公告中的指标)。任何完全或部分由这些指标衍生出来的指标也属于财务报告指标的范畴。股价和总股东回报率就是典型的财务报告指标。其他常见的财务报告指标还包括基于收入、净利润、营业收入、财务比率、EBITDA或流动性指标等指标所得出的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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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可行”意味着,在对所有相关事实和情况进行了常规的法律审查之后,并根据《交易所规则》第10D-1条以及任何适用的交易所上市标准采取了所有必要的措施后,委员会仍认为收回基于激励的报酬是不可行的。原因包括:(i) 委员会认为,公司支付给第三方以协助收回基于激励的报酬的直接费用将超过应回收的金额;(ii) 委员会认为,收回基于激励的报酬会违反2022年11月28日之前生效的本国法律;(iii) 委员会认为,收回基于激励的报酬会导致符合税收规定的退休计划无法满足《美国法典》第26编第401条第(a)(13)款或第411条第(a)款及其相关法规的要求。

“基于激励的薪酬”包括那些完全或部分基于某项财务考核指标达成而获得的报酬;不过,这并不包括以下内容:(i)基本工资;(ii)可自由支配的现金奖金;(iii)基于主观、战略或运营标准制定的奖励措施(无论是以现金还是股权形式);以及(iv)仅因时间流逝而自动生效的股权奖励。

“已收到”——基于激励的薪酬在公司的任何会计期间均被视为“已收到”,只要在该期间内实现了激励方案中所规定的财务回报指标。即便基于激励的薪酬支付或授予发生在该期间之后亦然。

“可恢复补偿”指自2023年10月2日之后,由以下人员获得的基于激励的补偿款项:(i)在开始担任高管职务之后;(ii)在相关绩效期间曾担任高管职务的人;(iii)在该公司有一类证券在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全国性的证券协会上市期间;(iv)在适用期间内,该补偿金额超过如果根据《重述》中反映的财务报告标准来计算的话所应获得的补偿金额。对于基于股价或TSR的激励补偿而言,当因错误计算的补偿金额无法直接从《重述》中的信息重新计算时,该补偿金额必须基于对《重述》对股价或TSR影响的合理估计来确定。

所谓“重述”,指的是由于公司严重违反了美国证券法规定的财务报告要求,而需要对公司的任何财务报表进行重新编制。这种重新编制可能包括纠正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中的重大错误(这通常被称为“重大重述”),或者如果在该期间纠正这些错误会导致严重的错报,那么就需要进行重述(这通常被称为“轻微重述”)。在本政策生效之日之前(但会计原则和规则在生效之后可能会发生变化),重述并不包括那些并非因严重违反财务报告要求而导致的财务报表变更情况。例如:(i) 会计原则的变化;(ii) 由于公司内部组织结构的改变而对可报告分部信息的修订;(iii) 由于业务停止而导致的分类调整;(iv) 由于合并实体等原因导致的报告主体的变更;(v) 与之前的业务合并相关的准备金调整;以及(vi) 由于股票分割、股票分红、反向股票分割或其他资本结构变化而进行的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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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董事的书面致谢声明

我,[担任的职务及姓名],已经阅读了关于激励性薪酬回收政策的文件。该政策最初于2023年11月9日生效,经过修订后于2026年3月31日生效。我确认,自2023年10月2日起收到的激励性薪酬将受到Perpetua公司相关回收政策的约束。

[签名]

[打印出的姓名]

[标题]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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