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授权书
兹指定Todd A. Trapp、Marc A. Began和Michael Dube这四位签字人分别为以下签字人的真实合法的律师:
(1)按照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a)条及其下的规则,以以下签署人作为Abiomed公司(“公司”)的董事或高级人员的身份,为以下签署人及代表以下签署人签立表格3、4及5;
(2)为或代表下列签署人作出或执行为填写及执行任何该等表格3、4或5所必需或适宜的任何及所有作为,并将该等表格及时提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及任何证券交易所或类似的主管机关;及
(3)就上述事宜采取任何其他类型的行动,而该等行动在该事实上的代理人看来,可能对下列签署人有利,符合其最佳利益,或符合其法律规定,但有一项谅解,即该事实上的代理人依据本授权书代表下列签署人签立的文件,须采用该等格式,并须载有该事实上的代理人在该事实上的代理人酌情决定权下所认可的条款及条件。
下列签署人特此授予每一名该等事实上的律师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以作出和执行在行使本协议所授予的任何权利和权力时所必需的、必要的或适当的任何作为和事情,完全符合下列签署人在亲自出席时可能或可能作出的所有意图和目的,并具有完全的替代或撤销的权力,特此批准和确认该等事实上的律师或该等事实上的代理人的替代或替代人,凭藉本授权书及本授权书所授予的权利及权力而合法地作出或安排作出。下列签署人承认,上述事实上的律师应下列签署人的请求以这种身份任职,并不承担,本公司也不承担下列签署人遵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6条的任何责任。
本授权书继续有效,直至不再要求下列签署人就本公司发行的证券的持有和交易提交表格3、4和5为止,除非下列签署人早些时候以交付上述事实上的律师的书面签署书予以撤销。
作为证明,本授权书自2021年6月21日起已签立,并在下列签署人以书面撤回之前继续有效。
签名:/s/Jeannine M. Rivet
打印名:Jeannine M. Riv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