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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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本通告的任何方面或将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您的股票经纪人或其他证券注册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阁下已出售或转让您在ZTO Express(Cayman)Inc.的全部股份,阁下应立即将本通函连同所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交给买方或受让方或通过其进行出售的银行、股票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以转交买方或受让方。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通函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我们的加权投票权结构下,我们的股本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股A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行使一票的权利,每股B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就所有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分别行使10票的权利。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应该意识到投资具有不同投票权结构的公司的潜在风险。我们的美国存托股票,每股代表我们的一股A类普通股,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ZTO。

ZTO快递(开曼)公司。
中通快遞(開曼)有限公司
(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057)
(1)提议重新选举退休董事;
(二)拟授予股份回购任务和股份发行任务;
(3)建议重新委任核数师;及
(四)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封面页使用的大写词语与本通函所界定的词语具有相同涵义。
董事会的函件载于本通告第4至10页。
将于香港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二时正在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心9楼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载于本通函第AGM-1至AGM-7页。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亦随本通告附后。代理表格亦刊载于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本公司(http://zto.investorroom.com/)及美国证交会(www.sec.gov)网站。
董事会已将香港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收市时间定为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的记录日期(“股份记录日期”)。于股份记录日期,公司股份的记录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截至纽约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收盘时(“ADS记录日期”)的ADS记录持有人如欲行使其对基础A类普通股的投票权,必须向ADS的存托人摩根大通 Bank,N.A.发出投票指示。
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必须在不迟于香港时间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下午2时在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收到代表委任表格,以确保您在股东周年大会上的代表性,而摩根大通银行必须在不迟于纽约时间2025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9时前收到您的投票指示,以便您的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所附的投票能够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出。
2025年4月29日
内容
页
| 定义 | 1 | ||
| 董事会的信 | 4 | ||
| 1 | 简介 | 4 | |
| 2 | 建议重选退任董事 | 5 | |
| 3 | 建议授出股份回购授权及股份发行授权 | 6 | |
| 4 | 建议重新委任核数师 | 8 | |
| 5 | 股东周年大会及代理安排 | 8 | |
| 6 | 推荐 | 9 | |
| 7 | 责任声明 | 10 | |
| 附录一 | – | 建议连任的退休董事详情 | 11 |
| 附录二 | – | 关于股份回购任务的解释性声明 | 14 |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AGM-1 | ||
– i –
定义
在本通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以下表述具有以下涵义:
| “ADS” | 美国存托股(每份代表一股A类普通股) |
| “年度股东大会”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二时正(香港时间)在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心9楼举行,以考虑及酌情通过载于本通函第AGM-1至AGM-7页的会议通告或其任何续会所载的决议案。截至股份纪录日期,股东亦可透过网上直播会议 |
| “公司章程” | 第四份经修订及重列的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经公司于2023年4月14日通过的特别决议案通过,并于主要转换日期生效,并经不时修订 |
| “协理(s)” |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板” | 董事会 |
| “中国”或“中国” | 中华人民共和国,并仅就本通告而言,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不包括香港、中华人民共和国澳门特别行政区及台湾 |
| “A类普通股(s)” | 公司股本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给予A类普通股持有人每股一票对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决议的投票权 |
| “B类普通股(s)” |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授予公司不同投票权,使B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就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决议获得每股10票 |
– 1 –
定义
| “亲密伙伴” |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公司”, “我们”, “我们”,或“我们的” | ZTO Express(Cayman)Inc.,一家于2015年4月8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并在上下文需要时作为其附属公司和不时合并的关联实体 |
| “控股股东” | 有香港下赋予它的意义上市规则 |
| “董事(s)” | 本公司董事 |
| “集团”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合并关联实体不时 |
| “港币” |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
| “香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 “香港上市规则” | 证券上市规则》、《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香港证券交易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 2025年4月25日,为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于本通告刊发前确定若干资料 |
|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 | 公司提名与企业管治委员会 |
| “纽约证券交易所” | 纽约证券交易所 |
| “主要转换日期” | 2023年5月1日,其中自愿转换为公司拟于香港联交所主板双重首要上市生效 |
| “SEC” |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
– 2 –
定义
| “SFO” |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
| “份额(s)” | 公司股本中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视文意而定 |
| “股份发行授权” | 建议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配发、发行或处理不超过于该普通决议案通过日期已发行及流通在外股份总数20%的额外A类普通股 |
| “分享 | 回购授权”建议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以行使公司权力购回不超过于该普通决议案通过之日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的A类普通股 |
| “股东(s)” | 股份持有人(如文意需要),ADS |
| “子公司(ies)” | 具有香港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 “主要股东” | 具有香港上市时所赋予的涵义规则 |
| “收购守则” | 收购合并及股份购买守则-经不时修订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出的支持 |
| “美国” | 美利坚合众国、其领土、属地和受其管辖的所有地区 |
| “美元” | 美元,美国的法定货币 |
| “%” | 百分数 |
– 3 –
董事会的信

ZTO快递(开曼)公司。
中通快遞(開曼)有限公司
(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057)
| 执行董事 | 注册办事处 |
| Meisong Lai先生(主席) | 枫树企业服务有限公司 |
| 王继磊先生Mr。 | 邮政信箱309 |
| 胡红群 | 乌格兰之家 |
| 大开曼岛,KY1-1104 | |
| 非执行董事 | 开曼群岛 |
| 邢柳先生 | |
| 狄旭女士 | 主要业务的主要执行办公室 |
| 华智路1685号一号楼 |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青浦区 |
| Frank Zhen WEI先生 | 上海,201708 |
| Qin Charles Huang先生 | 中华人民共和国 |
| Herman YU先生 | |
| Tsun-Ming(Daniel)KAO先生 |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
| 方曦女士 | 中心56层5603单元 |
| 皇后大道中99号 | |
| 香港 |
2025年4月29日
致股东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1)提议重新选举退休董事;
(二)拟授予股份回购任务和股份发行任务;
(3)建议重新委任核数师;及
(四)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1. | 介绍 |
本通函旨在向股东提供有关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供股东批准的建议及股东周年大会通知的资料。
– 4 –
董事会的信
| 2. | 建议重选退休董事 |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附录C1所载企业管治守则的守则条文B.2.2,每名董事,包括获委任为特定任期的董事,应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休一次。因此,Meisong Lai先生、Jilei WANG先生和Fang XIE女士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董事,并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已提出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连选连任。
根据《公司章程》第87(d)条,董事会可由出席董事会会议并参加表决的其余董事以简单多数投赞成票,委任任何人为董事,以填补因第88条或第116条所述任何情况下任何其他董事的职位空缺而产生的董事会临时空缺,或作为现有董事会的补充。任何获如此委任的董事只须任职至其获委任后的公司首次股东周年大会,然后有资格在该会议上连选连任。据此,自2025年4月25日起获委任为非执行董事的狄旭女士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董事,并符合资格,她已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连任。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的有关规定,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重选的退任董事的详情载于本通函附录一。
公司已制定董事提名政策(“提名政策”),其中包括提名程序以及提名和企业管治委员会为选择和推荐董事候选人而采用的流程和标准。这种政策确保董事会在技能、经验和观点多样性方面保持平衡,以适应公司业务的要求。在评估重选Meisong Lai先生、Jilei WANG先生、Fang XIE女士及Di XU女士为董事时,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及董事会已考虑彼等各自对公司的贡献及服务,并审查彼等各自的专长及专业资格,以确定Meisong Lai先生、Jilei WANG先生、Fang XIE女士及Di XU女士各自是否符合提名政策下的标准。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及董事会亦考虑到多元化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国籍、文化、教育背景及专业经验),并认为选举Meisong Lai先生、Jilei WANG先生、Fang XIE女士及Di XU女士为董事将进一步补充公司的企业战略,并促进董事会的多元化。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信纳Lai Meisong先生、WANG Jilei先生、Fang XIE女士及Di XU女士各自具备持续有效履行其董事职责所需的品格、诚信及经验。
– 5 –
董事会的信
独立非执行董事提名政策及程序
在董事会存在空缺的情况下,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评估董事会所需的技能、知识和经验,并确定是否对该空缺有任何特殊要求。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确定合适的候选人,并召开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会议,就提名董事进行讨论和表决,并向董事会推荐董事候选人。在审查董事会结构时,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从多个方面考虑董事会的多样性,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和教育背景、种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期限。所有董事会任命将基于精英管理,候选人将根据董事会整体运作可能需要的人才、技能和经验等标准进行考虑,以期保持董事会组成的稳健平衡,在考虑提名独立非执行董事时,应满足相关规则的要求。
参考本通函附录一所载方谢女士的资历及工作经验,董事会认为,凭借其经验及知识,方谢女士可为董事会带来宝贵意见,并有助于实现董事会的多元化。鉴于Fang XIE女士已参照香港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各项因素向公司书面确认其独立性,董事会对其独立性感到满意并认为其具有独立性。
| 3. | 建议授出股份回购授权及股份发行授权 |
股份回购授权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授予董事回购股份的一般授权。该授权将在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到期。
为给予公司在适当时及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0.06(1)(ii)条于市场上购回A类普通股的灵活性,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一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授予董事股份购回授权,以行使公司于该普通决议案通过之日购回不超过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A类普通股的权力。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已发行及流通股份总数为804,468,490股。待有关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后,并假设在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后及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之前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数目保持不变,于授出日期可根据股份回购授权购回的A类普通股的最高数目将为80,446,849股A类普通股。
– 6 –
董事会的信
股份回购授权自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有关决议之日起生效,直至下列最早日期:(a)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b)公司章程或任何适用法律规定须举行的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或(c)根据批准股份回购授权的普通决议所赋予的授权被撤销之日或经股东于公司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更改。
香港上市规则规定须就股份回购授权向全体股东发出的解释性声明载于本通函附录二。
股份发行授权
根据公司于2024年6月18日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配发、发行及处理额外A类普通股。该授权,在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未使用的范围内,将在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失效。
为给予公司在适当情况下并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36条发行A类普通股的灵活性,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一项普通决议案,以批准授予董事股份发行授权,以发行、配发或处理不超过于该普通决议案通过日期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总数的20%的额外A类普通股。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已发行及流通股份总数为804,468,490股。待有关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后,并假设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后及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数目维持不变,董事将获授权根据股份发行授权发行最多160,893,698股A类普通股。
股份发行授权自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有关决议之日起生效,直至以下最早日期:(a)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b)公司章程细则或适用法律规定须举行的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及(c)根据批准股份发行授权的普通决议案所赋予的授权被股东于公司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更改的日期。
– 7 –
董事会的信
| 4. | 建议重新委任核数师 |
董事会决议建议股东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独立核数师,任期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续聘公司独立核数师已获公司审核委员会审核,审核委员会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建议续聘并建议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
还将提出一项普通决议,授权董事会确定下一年度的审计师薪酬。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已表示愿意续聘为公司上述期间的核数师。
| 5. | 股东周年大会及代理安排 |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香港时间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2时在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心9楼举行。公司将为截至股份记录日期的所有股份持有人(即直接持有股份的人)提供股东周年大会(“虚拟会议”)的网络直播。截至股份记录日期的股份持有人可通过虚拟会议查看和听取股东周年大会并提交问题,但将无法投票。截至股份记录日期登记的股份持有人(即直接持有股份的人)应收到登录详情的通知函,以访问股东周年大会的网络直播。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告。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亦随本通函附后。代理表格亦刊载于香港联交所(www.hkexnews.hk)、本公司(https://zto.investorroom.com/)及美国证交会(www.sec.gov)网站。
董事会已将香港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收市时间定为A类普通股及B类普通股的记录日期(「股份记录日期」)。截至股份记录日期,公司股份的记录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为有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转让的有效文件连同相关股份证书须于不迟于香港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向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商铺递交。截至纽约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收盘时(“ADS记录日期”)的ADS记录持有人如欲行使其对基础A类普通股的投票权,必须向ADS的存托人摩根大通 Bank,N.A.发出投票指示。作为ADS的存托人,摩根大通 Bank,N.A.将在切实可行且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努力根据其从ADS持有人适当收到的指示,就ADS所代表的股份数量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进行投票或安排投票。请注意,由于香港和纽约之间的时差,如果ADS持有人在纽约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注销其ADS以换取股份,该ADS持有人将无法指示作为ADS存托人的摩根大通 Bank,N.A.如何对上述已注销ADS所代表的股份进行投票,为确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投票的资格,截至股份记录日期亦不会是该等股份的持有人。
– 8 –
董事会的信
不论阁下是否有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均请阁下按照其上所印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并于股东周年大会订定举行时间前不少于48小时(即不迟于香港时间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下午2时)在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交回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以确保阁下在股东周年大会上的代表权,并向摩根大通银行交回,N.A.必须在2025年6月9日(星期一)纽约时间上午9点之前收到您的投票指示,以便您的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所附的投票能够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投出。
完成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并不妨碍股份持有人亲自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投票。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39(4)条,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的所有投票须以投票方式进行,而投票结果公告将由公司于股东周年大会后按香港上市规则订明的方式刊发。
在投票表决时,每名亲自出席或由代表出席的股东,或如股东为法团,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对他/她/她作为持有人的每一股A类普通股有一票表决权,对每一股B类普通股有十票表决权。有权在投票中获得一票以上投票权的股东无须使用其全部投票权或以相同方式投出其所使用的全部投票权。
| 6. | 建议 |
董事认为,本通函及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有关(其中包括)重选退任董事、授出股份回购授权及股份发行授权及重新委任核数师的建议,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据此,董事建议所有股东投票赞成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该等决议案。
– 9 –
董事会的信
| 7. | 责任声明 |
本通函由董事集体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其中包括为提供有关公司的资料而根据香港上市规则提供的详情。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尽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载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骗性,且概无会使本通函或本通函的任何陈述产生误导的其他事项。
| 你忠实的, | |
| 代表董事会 | |
| ZTO快递(开曼)公司。 | |
| 赖梅松 | |
| 董事长 |
– 10 –
| 附录一 | 退休董事详情 建议连选连任 |
以下为股东周年大会上建议连任的退任董事的详情。
除本文件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以下董事概无担任(i)于公司或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任何职位,(ii)于过去三年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其证券的任何公众公司担任任何董事职务,或(iii)任何主要委任及专业资格。除此处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以下董事与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股东或控股股东概无任何关系。
就董事而言,除于本文件所披露者外,概无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的任何规定须予披露的有关以下董事的资料,亦无其他有关以下董事的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
执行董事
赖梅松
Meisong LAI先生,54岁,是我们的创始人,自2013年5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会主席,自我们成立以来担任首席执行官。赖先生目前担任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董事和监事。赖先生是中国快递协会副会长。赖先生是中国快递行业的杰出人物,深耕行业超20年。赖先生曾就读于“湖畔大学”和清华大学人民银行金融学院。
赖梅松先生是赖建昌先生的姐夫。
赖梅松先生已与公司订立董事协议,该协议的初步期限将于(i)自主要转换日期起计三年及(ii)公司于主要转换日期后举行的第三次股东周年大会(以较早者为准)届满,以较早者为准。委任须按香港上市规则及/或《公司章程》规定时的需要,自动续期三年。任何一方可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后随时终止协议,或以双方约定的较短期限为准。赖先生并无因履行董事职责而领取任何酬金。
据董事所知,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赖先生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206,100,000股B类普通股及6,202,146股A类普通股中拥有权益或被视为拥有权益。
– 11 –
| 附录一 | 退休董事详情 建议连选连任 |
王吉雷
王继磊先生,59岁,自2013年5月起担任我们的董事,自2012年10月起担任我们的基础设施管理副总裁。王先生目前担任集团其他成员公司的董事和监事。2009年10月至2012年3月,王先生担任北京ZTO大盈物流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该公司当时是我们在北京的网络合作伙伴。
王先生已与公司订立董事协议,该协议将持续至(i)自主要转换日期起计三年及(ii)公司于主要转换日期后举行的第三次股东周年大会(以较早者为准)止的初步期间。委任须于香港上市规则及/或公司章程细则规定时按规定重新选举后自动续期三年。任何一方可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后随时终止协议,或以双方约定的较短期限为准。王先生不领取与履行董事职责有关的任何报酬。
据董事所知,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王先生在《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42,244,603股A类普通股中拥有权益或被视为拥有权益。
非执行董事
迪旭
狄旭女士,36岁,自2025年4月25日起担任本公司董事。徐女士自2017年起任职于阿里巴巴集团控股有限公司(“阿里巴巴集团”)(其股份于联交所(股份代号:9988(HKD柜台)及89988(人民币柜台))及纽约证券交易所(股份代号:BABA))),现于阿里巴巴集团担任投资总监。徐女士亦自2025年2月起在汇通达网络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9878))担任非执行董事,并自2023年8月起在红星美凯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股份于联交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1528)及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股份代号:601828))担任非执行董事。在加入阿里巴巴集团之前,徐女士于2015年至2017年在中金美国证券 ALPHA(北京)投资基金管理有限公司担任投资副总监。2011年至2013年,她在国际金融公司担任投资分析师。2010年至2011年,徐女士在中国国际金融股份有限公司(一家股票在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3908)和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代码:601995)上市的公司)担任研究分析师。徐女士于2009年7月获得北京大学金融学学士学位,并于2015年6月获得宾夕法尼亚大学沃顿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 12 –
| 附录一 | 退休董事详情 建议连选连任 |
徐女士已与公司订立董事协议,任期自2025年4月25日起三年,惟须按香港上市规则及/或公司章程细则规定重新选举后,自动续期三年。任何一方可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后随时终止协议,或以双方约定的较短期限为准。徐女士不领取与履行董事职责有关的任何报酬。
据董事所知,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徐女士并无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公司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独立非执行董事
方锡业
方协女士,又名希瑟·谢,60岁,自2021年11月起担任本公司董事。谢女士自2021年5月起担任Seres Capital的董事和投资组合经理。谢女士从2018年7月起为创业公司和投资管理公司提供管理咨询和领导力辅导服务。谢女士于2008年3月加入安博,该公司后来将中国和日本业务独立出来,组建了Global Logistic Properties(“普洛斯”)。谢女士带领普洛斯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并于2010年5月至2018年1月担任普洛斯的首席财务官。在加入普洛斯之前,谢女士自1994年起在美国和亚洲的通用电气公司工作,职责越来越重,包括担任GE亚太区财务主管、GE亚太区财务总监、GE基础设施亚洲和GE东芝有机硅中国的首席财务官。谢女士于1994年获得美国康奈尔大学经济学硕士学位,并分别于1986年和1989年获得中国人民大学工业经济学士和硕士学位。
谢女士已与公司订立董事协议,该协议将持续至(i)自主要转换日期起计三年及(ii)公司于主要转换日期后举行的第三次股东周年大会(以较早者为准)止的初步期间。委任须按香港上市规则及/或公司章程细则规定时的需要,自动续期三年。任何一方可在提前三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后随时终止协议,或以双方约定的较短期限为准。谢女士有权根据董事协议以独立非执行董事身份每服务一年获得金额为80,000美元的股份补偿,该补偿由董事会参考公司的经营业绩、个人表现和可比市场统计数据确定。
据董事所知,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谢女士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1,879股A类普通股中拥有权益。
– 13 –
| 附录二 | 关于的解释性声明 股份回购任务 |
根据香港上市规则第10.06(1)(b)条的规定,本附录作为一项解释性声明,为您提供信息,以就是否就将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的股份回购授权投票赞成或反对普通决议案作出合理知情的决定。
| 1. | 股本 |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合共拥有804,468,490股已发行在外流通股份,其中A类普通股598,368,490股,B类普通股206,100,000股;公司并无持有任何库存股。
惟须就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股份回购授权通过普通决议案,并基于公司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期间的已发行及流通股份总数保持不变,董事将获授权根据股份回购授权于股份回购授权期间回购最多80,446,849股A类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及流通股份总数的10%。
| 2. | 回购股份的理由 |
董事认为,获得股东的一般授权,使公司能够在市场上购买A类普通股,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回购可能视当时市况及资金安排而导致每股资产净值及/或其每股盈利的提升,惟当董事认为该等回购将有利于公司及股东整体时,才会作出。
董事目前无意促使公司回购任何A类普通股,他们将仅在他们认为回购符合公司和股东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行使回购权力。
| 3. | 回购资金 |
A类普通股的回购将由公司的内部资源提供资金,其中包括根据《公司章程》、香港上市规则以及开曼群岛、香港和其他地方(视情况而定)的适用法律法规合法可用于此类目的的资金。
– 14 –
| 附录二 | 关于的解释性声明 股份回购任务 |
| 4. | 回购的影响 |
倘股份回购授权将于建议购回期内的任何时间悉数进行,则可能对公司的营运资金或负债状况(与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年度报告所载的最新已刊发经审核账目所披露的状况相比)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然而,董事并不打算行使股份回购授权,以致在有关情况下会对公司的营运资金需求或负债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董事认为该等情况不时适合公司。
| 5. | 接管代码 |
倘于根据股份回购授权行使购回股份的权力时,一名股东于公司的投票权的比例权益增加,则就收购守则而言,该增加将被视为收购投票权。据此,一名股东或一组一致行动股东(定义见收购守则)可取得或巩固公司控制权,并有义务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提出强制性要约。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据董事所尽所知及所信,赖梅松先生(透过ZTO LMS Holding Limited)持有合共4,787,381股A类普通股及206,100,000股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代表就股东决议案于公司合共约77.7%的投票权。假设除行使股份回购授权外已发行及流通在外的股份数目及赖梅松先生可行使投票权的持股数目将无变动,则于董事悉数行使股份回购授权的情况下,赖梅松先生在公司的投票权将增加至约80.1%。因此,据董事所深知及确信,在并无特殊情况下,行使股份回购授权预期不会产生根据收购守则作出强制要约的义务。董事并不知悉根据收购守则可能因公司购买其股份而产生的任何其他后果。
此外,董事不建议回购A类普通股,这将导致低于香港联交所规定的相关规定最低公众手中股份百分比。
– 15 –
| 附录二 | 关于的解释性声明 股份回购任务 |
| 6. | 股票市场价格 |
下文载列A类普通股于过去十二个月内及直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在香港联交所交易的最高及最低价格:
| 股价 (每A类普通股) |
||||||||
| 最高 (港元) |
最低 (港元) |
|||||||
| 2024 | ||||||||
| 四月 | 176.600 | 150.700 | ||||||
| 可能 | 198.800 | 159.200 | ||||||
| 六月 | 191.100 | 162.200 | ||||||
| 7月 | 164.200 | 143.600 | ||||||
| 8月 | 171.400 | 141.700 | ||||||
| 9月 | 204.200 | 164.000 | ||||||
| 10月 | 219.000 | 177.000 | ||||||
| 11月 | 184.900 | 145.800 | ||||||
| 12月 | 158.500 | 142.200 | ||||||
| 2025 | ||||||||
| 一月 | 154.300 | 138.000 | ||||||
| 2月 | 162.700 | 141.200 | ||||||
| 三月 | 176.000 | 149.000 | ||||||
| 4月(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 157.100 | 123.700 | ||||||
| 7. | 回购股份 |
在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六个月内,公司已在纽交所回购ADS,详情如下:
纽约证券交易所
| 数 ADS的 |
最高 | 最低 | ||||||||||
| 回购日期 | 回购 | 付出的代价 | 付出的代价 | |||||||||
| (美国时间) | (美元) | (美元) | ||||||||||
| 2024年12月13日 | 972,865 | 19.3 | 19.1 | |||||||||
| 2024年12月16日 | 982,952 | 19.6 | 19.2 | |||||||||
| 2024年12月17日 | 613,228 | 20.0 | 19.7 | |||||||||
| 2024年12月18日 | 982,952 | 20.0 | 19.8 | |||||||||
| 2024年12月19日 | 982,952 | 20.0 | 19.6 | |||||||||
| 2024年12月20日 | 982,952 | 20.0 | 19.3 | |||||||||
| 2025年1月10日 | 352,791 | 18.0 | 1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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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二 | 关于的解释性声明 股份回购任务 |
回购的ADS已于2025年3月12日全部注销。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六个月期间,公司并无购回任何股份(不论于香港联交所或其他地方)。
| 8. | 将军 |
概无董事,或据董事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彼等的任何密切联系人(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在股份回购授权获批准的情况下,均无意向公司出售任何股份。
概无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香港上市规则)通知公司其目前有意向公司出售股份,或已承诺如股份回购授权获行使则不会这样做。
董事将根据香港上市规则及开曼群岛(即公司注册成立的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法律行使股份回购授权。董事确认,据其所知及所信,解释性声明或建议股份回购均无任何不寻常之处。
– 17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告的内容概不负责,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不作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通告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我们的加权投票权结构下,我们的股本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股A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行使一票的权利,每股B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就所有需要股东投票的事项分别行使10票的权利。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应该意识到投资具有不同投票权结构的公司的潜在风险。我们的美国存托股票,每股代表我们的一股A类普通股,在美国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代码为ZTO。
ZTO快递(开曼)公司。
中通快遞(開曼)有限公司
(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2057)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兹发出通知,ZTO Express(Cayman)Inc.(“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5年6月17日(星期二)下午2时正(香港时间)在香港中环皇后大道中99号中心9楼举行,目的是考虑及表决以下事项(除非另有指明,本通告所界定的词语与公司日期为2025年4月29日的通函(“通函”)所界定的词语具有相同涵义。有关本通告内各项决议案的详情载于通函内。
普通决议
| 1. | 接收及考虑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公司董事及核数师的报告; |
| 2. | 重选Meisong Lai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但须视乎其较早前辞任或被罢免; |
| 3. | 重选Jilei WANG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但须以其较早辞任或免职为准; |
| 4. | 重选Fang XIE女士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但须视乎她较早前辞任或被罢免; |
– AGM-1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5. | 重选狄旭女士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但须以其较早辞任或被免职为准; |
| 6. |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
| 7. |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核数师,任期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薪酬; |
| 8. | 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是否经修改)以下决议作为普通决议: |
“那:
| (a) | 除下文(c)段另有规定外,特此授予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d)段)行使公司所有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额外A类普通股或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的证券,或认购公司A类普通股或该等可转换证券的期权、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发行期权除外,认股权证或类似权利以现金对价认购额外A类普通股或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的证券)以及提出或授予将或可能需要行使此类权力的要约、协议或期权(包括任何认股权证、债券、票据和授予任何权利以认购或以其他方式接收A类普通股的债权证); |
| (b) | 上文(a)段所载授权,除给予董事的任何其他授权外,亦须授权董事在有关期间作出或授出将或可能要求在有关期间结束后行使该等权力的要约、协议及/或期权; |
| (c) | 上文(a)段中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及发行的A类普通股总数(不论是否根据期权或其他方式),但根据以下规定除外: |
| (一) | a供股(定义见下文(d)段); |
| (二) | 根据公司的任何股份计划或任何其他期权计划或当其时为向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及/或雇员及/或根据其指明的其他合资格参与者授出或发行认购A类普通股的期权或收购A类普通股的权利而采纳的类似安排授出或行使任何期权; |
– AGM-2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三) | 根据公司股份计划授出或将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及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 |
| (四) | 任何以股代息或类似安排,规定根据公司章程细则配发及发行股份以代替公司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股息;及 |
| (五) | 由公司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授予的特定授权,不得超过于本决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及流通在外股份总数的20%(该总数须于本决议通过后将公司的任何股份分别合并或拆分为较少或较多数量的公司股份的情况下作出调整),而上述授权亦须相应受限制;及 |
| (d) | 为本决议之目的: |
“相关期间”指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之日止的期间:
| (一) | 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
| (二) | 根据公司章程或任何适用法律规定须召开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及 |
| (三) |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决议案所载授权的日期。 |
「供股」指公司股份的要约,或认股权证、期权或其他证券的要约或发行赋予认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向在固定记录日期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公司股份持有人按其当时所持公司股份的比例开放一段由董事确定的期限(但须遵守董事认为就零碎权利或考虑到适用于公司的任何地区的法律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规定的任何限制或义务而认为必要或适宜的排除或其他安排)。”
– AGM-3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9. | 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是否经修改)以下决议作为普通决议: |
“那:
| (a) | 一项一般无条件授权,现予公司董事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b)段)行使公司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购买其A类普通股的全部权力(“香港证券交易所")或在本公司的证券可能上市且为此目的获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及香港联交所认可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但根据本授权可购买的公司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于本决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总数的10%(该总数须于本决议通过后将公司的任何股份分别合并或拆细为较少或较多数目的公司股份的情况下作出调整),而上述授权须相应受限制;及 |
| (b) | 为本决议之目的: |
“相关期间”指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下列最早之日止的期间:
| (一) | 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
| (二) | 根据公司章程或任何适用法律规定须举行的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及 |
| (三) |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决议案所载授权之日。” |
股票记录日期和广告记录日期
公司董事会已将香港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收市时间定为我们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和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B类普通股”,连同A类普通股,“股份”)的记录日期(“股份记录日期”)。为有资格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所有股份转让的有效文件连同相关股份证书须于香港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下午四时三十分前向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商铺递交。
– AGM-4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于股份记录日期,公司股份的记录持有人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其任何续会并于会上投票。截至纽约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收盘时(“ADS记录日”)的美国存托股票(“ADS”)记录持有人若想行使其对基础A类普通股的投票权,必须向ADS的存托人摩根大通 Bank,N.A.发出投票指示。作为ADS的存托人,摩根大通 Bank,N.A.将在切实可行且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努力根据其从ADS持有人适当收到的指示,就ADS所代表的股份数量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投票或安排投票。请注意,由于香港和纽约之间的时差,如果ADS持有人在纽约时间2025年5月9日(星期五)注销其ADS以换取股份,该ADS持有人将无法指示作为ADS存托人的摩根大通 Bank,N.A.如何对上述已注销ADS所代表的股份进行投票,为确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投票的资格,截至股份记录日期亦不会是该等股份的持有人。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只有截至股份记录日期的股份记录持有人才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间接持股的人士应联系其经纪公司、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以获取有关如何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进一步信息。
倘政府宣布的八号或以上台风信号、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及/或“极端情况”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上午11时后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生效,股东周年大会将延期举行。公司将于联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及公司网站(http://zto.investorroom.com/)刊发公告,通知股东续会的日期、时间及地点。
参加虚拟会议
股东周年大会(“虚拟会议”)的在线网络直播将提供给截至股份记录日期的股份持有人。虚拟会议的与会者可以在线提交问题。由于时间限制,只有选定的问题将由会议主持人酌情回答。
您将无法通过虚拟会议进行投票。因此,如果您计划通过访问虚拟会议参加年度股东大会,请提前发送您的代理表格或投票指示。
– AGM-5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截至股份登记日在册的股东(即直接持股的股东)可通过http://meetings.computershare.com/ZTO _2025AGM在线观看和收听股东周年大会议事情况的网络直播,并在线提交问题。网络直播将于股东周年大会开始前约30分钟开放供登记的股份持有人登录,并可在任何可使用智能手机、平板设备或电脑上网的地点进行访问。有关网络直播的详情,包括访问网络直播的登录详情,载于公司将由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机构香港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向股份登记持有人发出的通知函件内。倘任何股份持有人委任任何人士为其代理人,访问在线网络直播的登录详情将由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发送至返回的代理表格中提供的该代理的电子邮件地址。
于股份记录日期透过银行、经纪商、托管人或HKSCC Nominees Limited(统称“中介人”)持有股份的股份的非登记持有人,应指示其中介人委任自己作为代理人或企业代表,通过在线网络直播观看和收听股东周年大会,在这样做时,他们将被要求提供其电子邮件地址。有关网上直播的详情,包括登录详情,将于股东周年大会前一天由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透过电邮向他们发出。
代理表格和ADS投票卡
截至股份记录日期的股份持有人可委任代理人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行使其权利。截至ADS记录日期的ADS持有人需要就如何对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指示ADS的存托人摩根大通 Bank,N.A.。请参阅代理表格(针对股份持有人)或ADS投票卡(针对ADS持有人),这些表格通过引用并入本通知并作为其一部分,以了解更多详情和说明。代理表格也可在我们的网站http://zto.investorroom.com/上查阅。
诚邀截至股份登记日在公司股东名册上的公司股份记录持有人亲自出席股东周年大会。你的投票很重要。如欲行使投票权,我们促请您尽快并在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填写、签署、注明日期并将代表委任表格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供股份持有人使用)或您的投票指示交回摩根大通 Bank,N.A.(供ADS持有人使用)。香港中央银行必须在不迟于香港时间2025年6月15日(星期日)下午2:00之前在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收到代表委任表格,以确保您在股东周年大会上的代表权,而摩根大通银行必须在不迟于纽约时间2025年6月9日(星期一)上午9:00之前收到您的投票指示,以便您的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所附的投票能够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出。
– AGM-6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年度报告
您可从公司网站http://zto.investorroom.com/、香港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或SEC网站www.sec.gov免费获取公司年度报告的电子副本。
|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 |
| ZTO快递(开曼)公司。 | |
| 赖梅松 | |
| 董事长 |
香港,2025年4月29日
于本通告日期,公司董事会由Lai Meisong先生担任主席兼执行董事,Jilei WANG先生及Hongqun HU先生担任执行董事,Xing LiU先生及Di XU女士担任非执行董事,Frank Zhen WEI先生、Qin Charles HUANG先生、Herman YU先生、Tsun-Ming(Daniel)KAO先生及Fang XIE女士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
– AGM-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