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5.1
多尼律师事务所 证券与公司法 |
Scott P. Doney,esq。 3651 Lindell Rd Ste D121 拉斯维加斯,NV89103 702.982.5686 scott@doneylawfirm.com |
2025年12月23日
Cemtrex, Inc.
135落庭
Hauppauge,NY 11788
RE:注册直接发行普通股及预融资认股权证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就公司根据公司与Avondale Capital,LLC(“买方”)于2025年12月23日签订的证券购买协议(“购买协议”)发行和出售(i)公司普通股股份,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和/或(ii)购买普通股股份的预融资认股权证(“预融资认股权证”,连同普通股,“证券”)担任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法律顾问,总额不超过2,000,000美元(“发行”)。
本次发售乃根据公司于表格S-3(注册号:333-283995)上的有效货架登记声明(“登记声明”)进行,包括日期为2025年2月3日的基本招股章程,并由日期为2025年12月23日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连同基本招股章程,“招股章程”)予以补充。
就本意见而言,我们已研究及依赖注册说明书、招股章程、购买协议、预先出资认股权证的形式、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及附例(各自至今均已修订)、公司董事会的决议,以及我们认为为本意见的目的所需的其他文件及文书。
在提出以下意见时,我们承担了所有签字的真实性、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作为认证副本或照相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原件的符合性以及这些副本的原件的真实性。
基于上述情况,并受限于本文所述的资格、假设和限制,我们认为:
| 1. | 该公司是一家正式组织、有效存在并在特拉华州法律下具有良好信誉的公司。 |
| 2. | 证券已获公司正式授权,当根据购买协议以付款方式发行和交付时,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税。 |
| 3. | 在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时可发行的普通股股份(“认股权证股份”),在根据其条款行使预融资认股权证时发行和交付,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 |
本意见仅限于特拉华州的一般公司法和适用的美国联邦证券法。我们不对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发表意见。
本意见仅为贵公司与发售有关的利益而提出,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任何其他人或出于任何其他目的不得依赖本意见。我们不承担更新或补充本意见以反映以后可能引起我们注意的任何事实或情况或以后可能发生的任何法律变化的义务。
我们特此同意将本意见作为公司将于2025年12月23日提交的8-K表格当前报告的附件 5.1以及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法律事项”标题下对本公司的引用。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不承认我们属于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7条或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所要求的同意类别。
| 真诚的, | |
| 多尼律师事务所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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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斯科特·多尼,esq。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