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一份注册声明草案,将于2021年4月7日秘密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
注册号333-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F-1
注册声明
在下面
1933年证券法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
(注册人在其章程中指定的确切姓名)
不适用
(注册人姓名的英文翻译)
| 开曼群岛 | 7374 | 不适用 | ||
| (州或其他司法管辖区 公司或组织) |
(初级标准工业 分类代码) |
(国税局雇主 身份证号码) |
A座11楼
中港国际广场
北京市海淀区100080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 010-6268 0809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的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代理人姓名]
[代理街道地址]
[城市],[总部所在国],
[邮政编码]
[电话号码]
(服务代理的姓名、地址(包括邮政编码)和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复制到:
| 李赫,ESQ。 James C. Lin,ESQ。 戴维斯波尔克和沃德威尔律师事务所 转交18第香港会所大厦楼层 中环遮打道3A号 香港 +852 2533-3300 |
David T. Zhang,ESQ。 Steve Lin,ESQ。 柯克兰和埃利斯国际律师事务所 转交格洛斯特大厦26楼, 地标 皇后大道中15号 香港 +852 3761-3300 |
拟向公众出售的大约开始日期:在本注册声明生效日期后尽快。
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规定延迟或连续发售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请选中以下框。☐
如果提交此表格是为了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为发行注册额外的证券,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较早有效的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较早生效的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框并列出同一发行较早生效的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如果注册人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第7(a)(2)(B)的证券法。☐
†“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一词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注册费的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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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各类名称 待登记证券 |
提议的 最大值 聚合的 发售价格(1) |
数量 注册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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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2)(3) |
美元 | 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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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仅为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57(o)条确定注册费金额而估算。 |
| (2) | 包括最初在美国境外发售和出售的普通股可能会不时在美国转售,作为其分配的一部分,或在本注册声明生效日期和股份首次善意向公众发售之日之后的40天内转售,还包括承销商可以根据超额配股权购买的普通股。这些普通股不是为了在美国境外销售而注册的。 |
| (3) | 存入特此登记的普通股后可发行的美国存托股票将根据表格F-6(登记号333-)上的单独登记声明进行登记。每股美国存托股份代表普通股。 |
注册人特此在可能需要延迟其生效日期的一个或多个日期修改本注册声明,直到注册人提交进一步的修改,具体说明本注册声明此后将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8(a)条生效,或直到注册声明在委员会根据第8(a)条行事之日生效,可以确定。
待完成
2021年初步招股说明书
美国存托股票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
代表普通股
这是美国存托股票的首次公开募股,代表LinkDoc的普通股。
在此次发行之前,美国存托凭证或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预计每个ADS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将在美元和美元之间。我们打算申请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以“”为代码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上市代表我们普通股的ADS。
在此次发行之前,美国存托凭证没有公开市场。目前估计每股首次公开发售价格将在美元至美元之间。我们打算申请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以“。”
根据适用的美国联邦证券法,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有资格降低上市公司报告要求。
看”风险因素”,从第19页开始,了解您在购买ADS之前应考虑的因素。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任何其他监管机构均未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未就本招股说明书的准确性或充分性作出判断。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 每个ADS | 合计 | |||||||
| 公开发售价格 |
美元 | 美元 | ||||||
| 承保折扣和佣金(1) |
美元 | 美元 | ||||||
| 收益,在支出之前,给我们 |
美元 | 美元 | ||||||
| (1) | 有关应付给承销商的赔偿的说明,请参阅“承销。” |
承销商有30天的选择权,可以以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减去承销折扣从我们这里购买最多额外的ADS。
承销商预计将于2021年在纽约州纽约市以美元支付的方式交付ADS。
| 摩根士丹利 | 美国银行证券 |
本招股说明书的日期为2021年。
[页面故意留空用于图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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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1 | ||||
我们对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负责。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我们对他人可能向您提供的任何其他信息不承担任何责任。我们不会,承销商也不会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司法管辖区提出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您不应假设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在其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都是准确的。
您应仅依赖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相关的免费撰写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我们未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与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不同的信息。我们仅在允许要约和销售的司法管辖区提供出售和寻求购买ADS的要约。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信息仅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为最新信息,无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ADS的任何销售时间。
我们没有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在美国境外公开发行ADS或允许在美国境外拥有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持有本招股说明书的美国境外人士必须了解并遵守与在美国境外发行ADS和分发招股说明书有关的任何限制。
直到2021年(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第25天),所有购买、出售或交易ADS的交易商,无论是否参与本次发行,都可能需要提交招股说明书。这是经销商在担任承销商时以及就其未售出的配股或认购提交招股说明书的义务之外的义务
i
以下摘要完全符合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出现的更详细信息和财务报表以及相关附注,并应与其一并阅读。除本摘要外,我们敦促您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尤其是“风险因素”中讨论的投资ADS的风险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中包含的信息,然后再决定是否购买ADS。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来自各种公开来源的信息以及来自我们委托并由Frost & Sullivan或第三方行业研究公司F & S编写的行业报告的某些信息,以提供有关我们在中国的行业和市场地位的信息。我们将此报告称为F & S报告。此类信息涉及许多假设和限制,请注意不要过分重视这些 估计。我们尚未独立验证这些行业出版物和报告中包含的数据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由于各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部分中描述的因素,我们经营所在的行业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些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果与这些出版物和报告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我们的使命
Care Data,Care Life。我们相信每一次患者的旅程都讲述了一个强有力的故事,它教会我们有关该疾病的新知识,并帮助我们为子孙后代找到更有效的治疗方法。
在LinkDoc,我们的使命是通过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力量揭示每个患者旅程的故事,使精准医疗和个性化护理成为现实。
我们是谁
我们是一家领先的数据驱动和人工智能医疗技术公司。我们成功构建了中国最大的精准医疗数据驱动数字基础设施,其中包括LinkCare(危重疾病患者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LinkData(基于人工智能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平台)和LinkSolutions,一个数据驱动的精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平台,可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加速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的证据采用。这三个子系统相互交互,形成了一个创新的数据驱动的数字基础设施,用于个性化护理和精准医疗,具有强大的飞轮效应,如下图所示。
1
LinkCare Platform是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适用于危重疾病患者。该平台整合线上线下渠道,帮助患者尤其是癌症患者,更好地管理住院和出院的慢性病。我们与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合作,对10,000名中国肺癌患者进行了大规模多中心回顾性研究,证明我们的LinkCare平台显着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我们通过我们的呼叫中心和在线渠道进行个性化的随访护理,并允许患者通过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在线咨询医生并获得个性化的疾病管理服务。我们累计护理了300万患者,为超过200万患者提供了纵向护理。我们的平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以肿瘤患者为中心的持续护理平台, 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说法。
作为我们数字持续护理平台的一部分,我们还建立了一个由33个患者护理中心组成的不断发展的全国网络,覆盖28个省。这些患者护理中心为患者提供创新的治疗解决方案和药物服务,并作为患者与我们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互动的一个点。通过这些接触点,我们还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具有结果的完整纵向患者数据,然后这些数据成为我们持续护理平台和LinkData系统输入的一部分。
LinkData System是一个支持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我们使用专有技术来建立队列并从这些数据中产生洞察力。我们是培育优质医疗数据资产的先行者,拥有最大的中国肿瘤队列。高质量的队列是我们LinkSolutions的基石,使生命科学公司能够提高其药物开发和商业化效率。我们专有的AI引擎由知识图谱、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提供支持,能够通过分析医疗保健数据找到相关性、模式并构建预测模型,从而在LinkCare平台上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患者护理。
2
目录LinkSolutions是一个由现实世界数据驱动的平台,可在生命科学公司的整个临床和商业化阶段为其提供精准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利用LinkCare平台上强大的患者和医生参与能力,以及我们通过LinkData系统建立的多样化患者队列,我们的解决方案包括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或RWS服务、数据洞察和临床试验匹配。我们被公认为中国真实世界证据开发和应用的行业领导者和先驱,2020年中国真实世界研究服务收入最高,市场份额超过10%。2020年,我们生命科学公司的客户数量为176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的LinkSolutions服务为270多名主要研究人员提供支持,覆盖了2017年至2020年在中国上市的肿瘤新药总数的约53%。
LinkDoc飞轮是由以LinkData为中心的这三个子系统的交互创建的,如下图所示。随着LinkCare平台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提供服务,我们积累了更多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一方面,随着我们通过LinkData处理更多真实世界的数据,其底层人工智能引擎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我增强并变得更加智能,从而推动LinkCare平台的持续改进和新型数字疗法的未来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更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导致通过LinkData建立更多的患者队列,我们可以为LinkSolutions开发更多新的用例。随着越来越多的生命科学公司客户使用LinkSolutions进行临床研究和商业采用,我们可以为LinkData开发更强大的数据管理能力,并在LinkCare平台上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提供服务。这种良性循环推动了我们的增长,加强了我们与Key的关系 行业利益相关者,从而巩固了我们的领导地位。
我们来自哪里
由于中国生活方式、饮食和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肿瘤学等慢性病不断增加。2019年中国癌症新发发病率高于世界其他国家。然而,由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患者在回家后可能无法获得最初的护理点和药物服务,导致患者依从性低,通常导致存活率降低。同时,由于医疗资源分散,以经验为基础的培训模式,有效积累和分享专业知识,有效管理出院后的患者,尤其是肿瘤等重大疾病,变得具有挑战性。生命科学公司面临着药物开发周期长、商业化周期长的挑战,同时缺乏有效的方法在现实世界中收集患者和医生的反馈。 药物使用和效果,也无法利用这种类型的见解来扩展潜在的适应症。
3
目录为了满足中国医疗保健系统内主要利益相关者未满足的需求,2014年,我们以通过链接文档和链接医生来创造洞察力的最初灵感开始了我们的旅程,因此我们将我们的公司命名为LinkDoc。在此过程中,我们正在通过数字化医疗保健基础设施来实现“护理生活”的愿景,为每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患者护理。我们专注于肿瘤学,这是最复杂和最具侵袭性的疾病之一,我们相信通过解决最复杂的疾病之一可以作为利用经验并应用于其他关键疾病的良好基础。
我们首先与顶级医院合作,集中了领先的KOL和最佳医疗资源。为了充分利用肿瘤学家的宝贵经验,我们战略性地专注于为IIIA级肿瘤医院的肿瘤学家提供数据解决方案,他们可以访问中国最全面的肿瘤病例,这是产生高质量临床数据的关键基础。我们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帮助他们构建研究级临床数据,同时积累数据洞察力,这是LinkData的原型。
我们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在LinkDoc,我们相信从每位患者的经验中学习对于提高护理质量和加速研究至关重要。作为与医院和顶级肿瘤学家合作的自然延伸,我们进行了大量精心设计的患者随访,推出了互联网医院以将患者与医生联系起来,并推出了疾病管理解决方案。对于迫切需要创新药物的患者,我们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为他们提供在他们选择的场所轻松获得高质量药物服务的机会。我们还与保险服务商合作,改善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这些为患者提供的产品与我们的LinkCare平台集成,以改善患者护理并积累更多真实世界的数据,这使LinkData更强大。
我们相信,庞大而高质量的数据和有效的现实世界证据应用是改变药物开发和商业化的关键。为了在保持高数据质量的同时降低高得令人望而却步的数据处理成本,我们内部开发了我们专有的双读/输入系统引擎和Fellow-X智能系统。为了加速创新药物的研发、适应症扩展、商业化和精准医疗的采用,这将使许多肿瘤患者受益,我们积极制定现实世界证据应用的监管政策。我们的联合创始人Ligang Luo先生作为外部专家和行业代表参与了中国药品审评中心于2020年发布的第一份用于真实世界证据生成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南。我们逐渐扩展我们在LinkSolutions上的产品,以满足整个过程中最全面的客户需求 涵盖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的药物生命周期。
4
虽然我们相信我们只是旅程的开始,但我们的结果表明已经取得的进展。
我们的价值主张
我们以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平台在患者的纵向旅程中提供全面的线上和线下医疗服务,并推进精准医学的发展。利用我们广泛的用户范围和强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我们为医疗保健价值链上的各种关键参与者提供支持,并为他们提供引人注目的价值主张。
对患者的价值主张
| • | 全生命周期疾病管理:我们在医院内外的整个诊疗过程中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疾病管理,让患者感到自己在管理疾病,治疗进度在可控范围内。 |
| • | 更好地获取医疗资源:具有线上和线下接触点的LinkCare平台改变了整体患者体验,使所有患者都可以获得超出地理限制的稀缺医疗资源。 |
| • | 改善医疗保健结果:我们的服务通过延长危重疾病患者的预期寿命来延长他们的旅程 |
对医疗保健提供者的价值主张
| • | 更高的运营效率:我们将大量分散的数据转化为标准化和结构化的数据,使医院和医生能够做出数据知情的决策,增加门诊预约,提高患者管理效率。 |
5
目录•更高的临床诊断准确性:人工智能诊断服务提供特定于肿瘤学的分析和决策,通过实现智能解释、预测和建议,在整个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为医生提供支持。
| • | 对临床研究的更有力支持:LinkSolutions提供集成解决方案来支持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涵盖项目建立前的研究、数据分析和集成、项目管理和最终的真实证据交付。 |
对生命科学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在临床研究中采用真实世界的证据:利用从大量异构医学数据中提取的不同队列,我们能够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真实世界的证据解决方案,并在整个研发和商业阶段产生影响。 |
| • | 加速临床研究:我们使用独特的自适应机器学习算法将更改与已知信号通路和药物靶标库相匹配,以预测个性化治疗的有效性和耐药点。我们能够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综合而全面的结果,旨在为特定临床试验提供最佳患者的适用性。 |
| • | 降低临床后发布的成本:我们复杂的回顾性数据库分析、前瞻性的现实世界数据收集技术平台和科学专业知识使我们能够解决成本、价值和患者结果等关键医疗保健问题。 |
对保险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改善保险公司的客户体验:通过将我们的患者服务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我们帮助此类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被保险人的需求。 |
| • | 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和销售的数据洞察: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寻找模式并生成可操作的洞察力,以促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设计和有针对性的保险销售 |
我们的行业机会
我们相信我们有能力抓住巨大的市场机会。
| • |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就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National医疗支出而言,中国是世界第二大医疗保健市场,为9,440亿美元,较201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7%。随着健康意识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预计2030年National医疗总支出将增加至25,29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4%。 |
| • |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认识到医疗大数据的战略价值,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总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10亿美元快速增长至2019年的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9%,预计到2030年将达到2154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3.3%。医疗大数据可分为现实数据和其他医疗大数据,如医院运营数据等。从2015年到2030年,中国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市场呈现指数级增长。中国真实世界研究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73.909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 |
6
目录•肿瘤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在中国所有治疗领域中,肿瘤在全球最大的肿瘤患者群体的推动下,医疗保健支出增长率最高。肿瘤大数据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6.1%,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1196亿美元,2019-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44.4%。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是我们的主要竞争优势。
| • | 具有变革性效率、质量和准确性的世界领先专有技术平台 |
| • | 利用全国医院和卫生系统覆盖的最大的中国肿瘤学队列 |
| • | 独特的现实世界证据开发在肿瘤学内外 |
| • | 颠覆性解决方案为医疗保健系统内的利益相关者提供重要的附加值,并产生多元化的收入组合 |
| • | 我们在全球和中国领先的生命科学参与者中不断扩大的客户群得到了强有力的验证 |
| • | 经验丰富的多学科管理团队,股东大力支持 |
我们的增长战略
为了大规模改造行业,我们计划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增长。
| • | 进一步扩大患者覆盖范围并增加我们的LinkCare平台的价值 |
| • | 深化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并使链接解决方案多样化 |
| • | 加强数据分析能力,不断优化技术平台 |
| • | 在未满足的医疗需求和药物创新的推动下扩大治疗领域 |
| • | 寻求战略合作和选择性收购,以进一步加强现有生态系统 |
我们的挑战
投资我们的ADS涉及高度风险。您应该仔细考虑下面总结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从第19页开始的“风险因素”部分中描述的风险,包括标题为“与我们的业务方法相关的风险”、“与法规相关的风险”小节中描述的风险,“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相关的一般风险”,在您决定是否购买我们的ADS之前,“与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和“与ADS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其他信息。
与我们的业务方法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在新兴且充满活力的医疗大数据行业的经营历史有限,我们的历史经营业绩和财务业绩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 |
| • | 我们的LinkData系统和LinkSolutions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和其他人输入系统的信息的稳健性,如果我们无法积累和输入必要的数据来实现这些影响,我们的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
7
目录•如果我们不能成功地为我们的解决方案吸引新客户或增加现有客户的收入,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的收入增长目标。
| • | 如果我们不能跟上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其他技术的快速变化,我们未来在业务中的成功,例如人工智能诊断、数据洞察、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临床试验匹配,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
与法规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受到广泛且不断变化的监管要求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医疗保健、数字医疗保健和互联网相关业务和公司法规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不利影响,包括我们拥有关键资产的能力的限制。 |
| • | 如果我们未能获得和维持适用于我们业务的必要执照、许可和批准,或未能获得因新颁布或颁布的法律法规或我们业务的扩展而变得必要的额外执照,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
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相关的一般风险:
| • | 如果我们未能建立广泛的积极品牌知名度,或者我们的声誉因对我们、我们的服务和运营、我们的管理层和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的负面宣传而受到损害,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
| • | 如果我们无法与竞争对手成功竞争,我们可能无法增加或维持我们的收入或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 |
与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
| • | 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我们在中国经营部分业务的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相关行业的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 |
| • | 我们依靠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我们未来可能需要的某些许可和批准,这些许可和批准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 |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 • | 中国或全球经济严重或长期低迷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 • |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
与ADS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 • | 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 |
| • | 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
8
我们的企业历史
我们于2014年12月通过凌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或凌科北京开始运营。
2014年12月,我们目前的最终控股公司零氪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
2014年12月,零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现为零氪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
2015年2月,领克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或领克信息在中国注册成立。领汇资讯现时为零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Linkdoc Information和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已与领科北京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经修订和重述的合同安排,我们通过这些安排获得了对领科北京及其子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我们被视为北京凌科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受益人。我们将它们视为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的合并附属实体,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这些实体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将LinkDoc Information称为我们的外商独资实体或WFOE,将北京领科称为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或VIE。有关我们的VIE结构的更多详细信息和风险,请参阅“—与我们的主要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和“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公司结构
下图说明了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重要子公司和VI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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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笔记: |
| (1) | 凌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为Tianze Zhang(我们的董事兼首席执行官)、Liping Li(我们的临床运营主管)、Ligang Luo(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和唐鹏(我们的前联合创始人),各自分别持有凌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约74.5%、12.4%、10.0%和3.1%的股权。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Tianze Zhang、Liping Li和Ligang Luo分别持有我们约26.9%、3.9%和3.2%的股权。 |
| (2) | 我们通过本集团的其他子公司拥有LinkDoc Biotechnology Limited 7.2%的额外股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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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主要业务的主要执行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街8号中港国际广场11楼。我们在这个地址的电话号码是+ 86-010 62680809。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Sertus Incorporations Limited,Sertus Chambers,Governors Square,Suite # 5-204,23 Lime Tree Bay Avenue,P.O. Box 2547,Grand Cayman,KY1-1104,开曼群岛。我们在美国的流程服务代理位于。
作为上一财年收入低于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经2015年Fixing America's Surface Transportation Act修订),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或乔布斯法案。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普遍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或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JOBS法案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无需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私营公司被要求遵守此类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为止。我们选择利用此类豁免。
我们将继续成为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直到(i)我们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中最早的一天,在此期间我们的年总收入至少为10.7亿美元;本次发行完成五周年后我们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我们拥有的日期,在前三年期间,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券;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交易法,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者”的日期,如果截至我们最近完成的第二财政季度的最后一个工作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ADS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就会发生这种情况。一旦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将无权享受上述JOBS法案中规定的豁免。请参阅“风险因素——与ADS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我们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 证券法,并可能利用某些减少的报告要求。”
汇总合并财务数据
以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止年度的汇总经营数据汇总报表(美元数据除外)、截至12月31日的汇总资产负债表数据(美元数据除外),2019年和2020年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止年度的汇总现金流量数据(美元数据除外)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包含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我们的历史结果不一定代表未来期间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本汇总财务数据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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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综合经营数据汇总表。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 | ||||||||||||||||||||
| 运营数据汇总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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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4,307 | 100.0 | |||||||||||||||
| 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7.8 | ) | (864,420 | ) | (132,478 | ) | (91.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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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利 |
60,692 | 12.2 | 77,183 | 11,829 | 8.2 | |||||||||||||||
| 营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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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 | (27.6 | ) | (124,412 | ) | (19,067 | ) | (13.2 | ) | ||||||||||
| 一般及行政开支 |
(154,280 | ) | (30.9 | ) | (125,598 | ) | (19,249 | ) | (13.3 | ) | ||||||||||
| 研发费用 |
(180,662 | ) | (36.2 | ) | (86,924 | ) | (13,322 | ) | (9.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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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运营费用。 |
(472,551 | ) | (94.7 | ) | (336,934 | ) | (51,637 | ) | (35.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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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附属公司亏损 |
(1,024 | ) | (0.2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2 | 1.0 | 8,773 | 1,345 | 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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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亏损 |
(407,872 | ) | (81.7 | ) | (250,977 | ) | (38,464 | ) | (26.7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 | (2.1 | ) | (12,223 | ) | (1,873 | ) | (1.3 | ) | ||||||||||
| 利息收入 |
9,044 | 1.8 | 2,011 | 308 | 0.2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 | (4.4 | ) | (229,114 | ) | (35,113 | ) | (24.3 | ) | ||||||||||
| 投资收益 |
1,681 | 0.3 | 1,897 | 291 | 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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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亏损 |
(429,628 | ) | (86.1 | ) | (488,407 | ) | (74,852 | ) | (51.9 | ) | ||||||||||
| 所得税费用 |
(4,446 | ) | (0.9 | ) | (372 | ) | (57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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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434,074 | ) | (87.0 | ) | (488,779 | ) | (74,909 | ) | (51.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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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归属于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亏损) |
2,651 | 0.5 | (926 | ) | (142 | ) | (0.1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亏损 |
(12,941 | ) | (2.6 | ) | (11,914 | ) | (1,826 | ) | (1.3 | ) | ||||||||||
|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应占亏损净额 |
(423,784 | ) | (84.9 | ) | (475,939 | ) | (72,941 | ) | (50.5 | ) | ||||||||||
| 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同股息 |
— | — | (65,599 | ) | (10,054 | ) | (7.0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129,038 | ) | (25.9 | ) | (149,406 | ) | (22,897 | ) | (15.9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552,822 | ) | (110.8 | ) | (690,944 | ) | (105,892 | ) | (73.4 | ) | ||||||||||
| 每股普通股亏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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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和稀释 |
(5.32 | ) | (6.59 | ) | (1.01 | ) | ||||||||||||||
| 用于计算每股普通股亏损的加权平均流通股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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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基本和稀释 |
103,971,865 | 104,897,967 | 104,897,967 | |||||||||||||||||
12
目录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汇总资产负债表数据。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计) | ||||||||||||
| 汇总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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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01,556 | 618,347 | 94,766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 | 30,468 | 4,66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23,289 | 770,073 | 118,019 | |||||||||
| 总资产 |
617,115 | 853,769 | 130,846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998 | 746,960 | 114,477 | |||||||||
| 负债总额 |
256,585 | 762,724 | 116,893 | |||||||||
| 夹层权益总额 |
1,651,940 | 1,870,365 | 286,646 | |||||||||
| 股东赤字总额 |
(1,291,411 | ) | (1,779,320 | ) | (272,693 | ) | ||||||
| 总负债、夹层权益和股东赤字 |
617,115 | 853,769 | 130,846 | |||||||||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汇总合并现金流量数据。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计) | ||||||||||||
| 汇总合并现金流量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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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79,560 | ) | (185,105 | ) | (28,369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 |
529,051 | 61,407 | 9,411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340 | 439,792 | 67,40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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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外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3 | (7,243 | ) | (1,11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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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的净增加 |
151,693 | 308,850 | 47,333 | |||||||||
| 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 |
163,864 | 315,556 | 48,3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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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年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 |
315,556 | 624,407 | 95,69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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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调整后净亏损的非GAAP衡量标准,作为审查和评估我们经营业绩的补充衡量标准。非GAAP财务指标的列报不应被单独考虑或替代根据美国GAAP编制和列报的财务信息。我们将调整后净亏损定义为不包括股权激励、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和与长期债务相关的利息支出的净亏损。我们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是因为我们的管理层使用它来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和制定业务计划。我们还认为,使用非GAAP衡量标准有助于投资者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
非GAAP财务指标未在美国GAAP下定义,也未根据美国GAAP列报。非GAAP财务指标作为分析工具存在局限性。的主要限制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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使用非GAAP财务指标的目录表明,它并未反映影响我们运营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项目。此外,非GAAP衡量标准可能与其他公司(包括同行公司)使用的非GAAP信息不同,因此它们的可比性可能有限。
我们通过将非GAAP财务指标与最接近的美国GAAP绩效指标进行核对来弥补这些限制,在评估我们的绩效时应考虑所有这些因素。我们鼓励您全面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单一的财务指标。
下表将我们在2019年和2020年的调整后净亏损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和呈现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即净亏损)进行了核对: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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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
| (人民币千元) | ||||||||
| 净亏损 |
(434,074 | ) | (488,779 | ) | ||||
| 调整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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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权激励费用 |
12,681 | 14,56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229,114 | ||||||
| 与长期债务相关的利息支出 |
9,922 | 12,220 | ||||||
| 调整后净亏损 |
(389,315 | ) | (232,880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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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非我们另有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均反映以下内容:
| • | 承销商不得行使超额配股权从我们这里购买最多代表普通股的额外ADS;和 |
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且仅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
| • | “ADS”是指美国存托股票,每份代表普通股; |
| • | “中国”或“中国”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仅就本招股说明书而言,不包括台湾、香港和澳门; |
| • | “IIIa类医院”是指在NHC医院分类体系中处于顶级水平的公立医院。根据NHC医院分类系统,一级医院是指规模较小的地方医院,通常床位少于100张,主要提供仅限于周边社区的更基本的Healthcare Services。二级医院是区域性医院,通常有100到500张床位,为多个社区提供综合Healthcare Services,并承担一定的学术和科学研究任务。三级医院是中国规模更大、质量更好的区域性医院,通常拥有500多张床位,提供覆盖广泛地理区域的高质量专业Healthcare Services,并承担更高的学术和科学研究计划。每个医院等级可进一步划分为三个子等级,IIIa级医院为中国顶级医院; |
| • | “EMR”是指电子病历,是医院中通常包含入院、出院、病程等信息的数字记录; |
| • | “KA客户”是指被公司归类为大客户,对公司具有战略重要性的客户; |
| • | “LinkCare”是指面向危重疾病患者的以患者为中心的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 |
| • | “LinkData系统”是指支持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 |
| • | “LinkDoc”、“我们”、“我们的”、“我们的公司”和“我们的”是指LinkDoc,一家开曼群岛公司及其子公司,在描述我们的运营和合并财务信息时,指其合并变量利益实体或VIE; |
| • | “LinkSolutions”是指由现实世界数据驱动的平台,在生命科学公司的整个临床和商业化阶段为其提供精准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 |
| • | “纵向医疗数据”是指随时间和跨系统的数据,可提供患者病史的整体视图; |
| • | 本次发行完成前的“普通股”是指我们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普通股; |
| • | “人民币”或“人民币”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货币; |
| • | “真实世界数据”或“RWD”是指来自多个来源的数据,这些数据与现实世界环境中异质患者群体的结果相关,例如患者调查、临床试验和观察性队列研究; |
| • | “真实世界证据”或“RWE”是指从真实世界获得的证据,是在随机对照试验范围之外获得的、在常规临床实践过程中产生的观察性数据; |
| • | “美元”、“美元”或“美国”美元”是指美国的法定货币;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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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可变利益实体”,或VIE,指我们有权控制管理层的中国实体,以及财务和经营政策,并有权确认和获得几乎所有的经济利益,并且我们拥有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以最低价格购买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选择权。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来自各种公开来源的信息以及来自我们委托并由第三方行业研究公司Frost & Sullivan编写的行业报告的某些信息,以提供有关我们在中国的行业和市场地位的信息。此类信息涉及许多假设和限制,请注意不要过分重视这些估计。我们尚未独立验证这些行业出版物和报告中包含的数据的准确性或完整性。由于各种因素,包括“风险因素”部分中描述的因素,我们经营所在的行业面临高度的不确定性和风险。这些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结果与这些出版物和报告中表达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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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售价格 |
每个ADS美元。 |
| 我们提供的ADS |
ADS(或ADS,如果承销商全额行使超额配股权)。 |
| 美国存托凭证 |
每份ADS代表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存托人将持有美国存托凭证的普通股。您将拥有存款协议中规定的权利。 |
| 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股息。但是,如果我们就我们的普通股宣派股息,存托人将根据存托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在扣除其费用和开支后,向您支付其就我们的普通股收到的现金股息和其他分配。 |
| 您可以将ADS交给存托人以换取普通股。保管人将向您收取任何交易所的费用。 |
| 我们可能会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修改或终止存款协议。如果您在存款协议修订后继续持有美国存托凭证,则您同意受经修订的存款协议的约束。 |
| 为了更好地理解美国存托凭证的条款,您应该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的“美国存托股票说明”部分。您还应该阅读存款协议,这是作为附件提交的注册声明,包括本招股说明书。 |
| 普通股 |
我们将在本次发行中发行以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普通股。 |
| 一旦满足此类以股份为基础的薪酬奖励的归属和行使条件,所有期权,无论授予日期如何,都将使持有人有权获得同等数量的普通股。 |
| 参见“股本说明”。” |
| 本次发行后立即发行的普通股 |
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或普通股,如果承销商行使其全额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 |
| 超额配售选项 |
我们已授予承销商选择权,可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30天内行使,以购买最多总计额外的ADS。 |
| 所得款项用途 |
在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我们预计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约100万美元的净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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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我们计划将本次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主要用于以下目的:(i)加强研发能力和技术基础设施,并吸引更多肿瘤学家、数据科学家和其他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加入;扩大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和服务产品,和其他资本支出;寻求潜在的战略投资和收购;其他一般企业用途。见“所得款项用途。”
| 锁定 |
我们,[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以及我们的现有股东]已与承销商达成一致,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不直接或间接出售、转让或处置,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180天内,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或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证券。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符合未来出售条件的股票”和“承销”。 |
| 纳斯达克交易代码 |
| 支付结算 |
承销商预计将于2021年通过The Depository Trust Company的设施交付ADS并付款。 |
保管人
| [定向分享计划 |
应我们的要求,承销商已按首次公开发行价格保留出售本次发行中向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员工、业务伙伴和相关人员提供的ADS总数。] |
| 税收 |
对于与ADS的所有权和处置有关的开曼、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考虑因素,请参阅“税收。” |
| 风险因素 |
有关与投资ADS相关的风险的讨论,请参阅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风险因素”和其他信息。在决定投资ADS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这些风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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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投资ADS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包括下文所述的风险和不确定性以及我们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中的信息。以下任何风险和不确定性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由于任何这些风险和不确定性,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大幅下跌,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与我们的业务方法相关的风险
我们处于发展的早期阶段,在新兴且充满活力的医疗大数据行业的经营历史有限,我们的历史经营业绩和财务业绩并不代表未来的表现。
我们成立于2014年。作为一家经营历史相对有限的快速增长公司,我们预测未来经营业绩的能力有限,并受到许多不确定因素的影响,包括我们规划和模拟未来增长的能力。我们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499.0百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941.6百万元。我们近期的收入增长可能并不代表我们未来的表现。
我们相信我们收入的增长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的能力:
| • | 创新和调整我们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以满足当前和潜在客户不断变化的需求; |
| • | 整合我们不同的业务线,创造飞轮效应/强大的良性循环 |
| • | 创建和生产新的解决方案; |
| • | 为更多医院汇总和处理医疗保健数据,这是我们解决方案开发和性能的基础; |
| • | 不断改进我们解决方案背后的算法; |
| • | 我们平台和解决方案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功能性; |
| • | 采用新技术或调整我们的信息基础设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客户要求或新兴行业标准; |
| • | 适应管理隐私问题的不断变化的监管环境; |
| • | 吸引和留住人才;和 |
| • | 通过各种营销和促销活动提高现有和潜在客户的品牌知名度。 |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实现这些目标中的任何一个。我们未能实现任何这些目标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增长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LinkData系统和LinkSolutions的成功取决于我们和其他人输入系统的信息的稳健性,如果我们无法积累和输入必要的数据来实现这些影响,我们的业务将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LinkData系统随着更准确和临床相关的信息被集成到其中而变得更有价值,因此我们为患者、生命科学公司和付款人提供的最终输出和解决方案高度依赖于输入我们系统的信息。因此,我们将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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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以一致且持续地访问和整合个人层面上最具医学相关性和最前沿的临床、基因组和结果数据。为此,我们将依赖对医院医疗记录的访问以及通过纵向患者旅程的随访患者结果。如果我们未能通过任何一种方法获得收集数据的授权,我们可能无法积累足够的数据、保持当前和连续数据的流入或整合和访问我们目前必须继续填充我们的肿瘤患者数据库的数据。因此,我们预期的飞轮效应不会完全实现,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不能成功地为我们的解决方案吸引新客户或增加现有客户的收入,我们可能无法实现我们的收入增长目标。
我们在扩大客户群和增加现有客户收入方面面临挑战。我们吸引新客户和保持现有客户忠诚的能力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以具有竞争力的价格提供高质量解决方案和服务以响应客户需求的能力,现有客户对我们的绩效的评估解决方案,我们保持与竞争对手的比较实力的能力以及我们营销和销售工作的有效性。如果我们未能在这些方面的任何一个方面表现良好,我们扩大客户群和增加现有客户收入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阻碍,因此,我们可能无法像预期的那样迅速增加净收入,或根本。
报告期内,个人患者客户是我们最大的收入贡献者。由于我们主要处理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药物,个别患者客户的需求受到与此类药物的供应、定价和保险范围相关的高度波动的政策的影响。如果相关政策发生不利变化,我们来自个人客户的收入可能会大幅减少。此外,个人患者客户贡献的收入受个性化和不可控因素的影响,例如个人药物选择和个人用户体验。至于我们的生命科学公司,我们在报告期内的第二大收入贡献者,他们对我们解决方案的需求部分受到中国制药行业拥抱LinkSolutions的步伐的影响。鉴于LinkSolutions的战略重要性,如果LinkSolutions未能实现或失去足够的 监管和市场接受度,我们可能无法通过我们的生命科学公司从该业务部门大幅增加收入。
如果我们不能跟上大数据分析、人工智能和其他技术的快速变化,我们未来在业务中的成功,例如人工智能诊断、数据洞察、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临床试验匹配,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利用人工智能技术构建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来开发我们的解决方案。我们业务的成功将部分取决于我们及时适应和有效响应人工智能和大数据分析技术发展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新解决方案,并为我们现有的解决方案提供与快速技术和行业变化保持同步的增强功能和新功能,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能够通过使用新技术以更低的价格提供更高效、更方便和更安全的解决方案和服务,则可能会对我们维持和增加市场份额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解决方案可能会在各种技术平台上推出和使用,我们需要不断修改和增强我们的服务和解决方案,以适应这些技术的变化和创新。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解决方案在不断发展或新的平台和技术中有效运行的任何失败都可能减少对我们解决方案的需求。我们必须继续在研发方面投入大量资源,以提升我们的技术。我们可能永远无法实现这些努力的投资回报,特别是如果改进或新技术未能按预期执行,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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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我们可能无法在广泛的产品和服务中适当分配我们的财务和人力资源。
我们提供广泛的产品和服务。我们的管理团队将负责在这些产品和服务中分配资源,并可能放弃或延迟对某些后来证明具有更大商业潜力的产品或服务的机会的追求。我们的资源分配决策可能导致我们无法利用有吸引力的产品或服务或市场机会。我们在当前和未来的研发计划以及未来的产品或服务上的支出可能无法产生商业上可行的产品或服务,或者可能无法优化我们医疗生态系统的预期网络效应。如果我们的管理层无法以有效的方式在我们广泛的产品和服务之间适当地优先分配我们的资源,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过去曾出现净亏损。我们预计未来会出现净亏损,可能无法实现或维持盈利。
自成立以来,我们在每个财政年度都产生了净亏损,并且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会继续产生净亏损,因为我们仍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我们的净亏损分别为人民币4.341亿元和人民币4.888亿元。亏损主要是由于我们为发展业务和增强系统基础设施和平台所做的大量投入。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我们的运营费用将大幅增加,因为我们寻求继续发展我们的业务,包括通过战略收购,以及建立和进一步渗透我们的客户群以及开发我们的产品和服务。这些努力可能比我们目前预期的要昂贵,而且我们可能无法成功增加收入以抵消这些更高的费用。
我们之前的损失,加上我们预期的未来损失,已经并将继续对我们的股东权益和营运资金产生不利影响。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将继续产生经营亏损,并且可能永远不会每季度或每年盈利,或者如果我们盈利,我们可能无法在后续期间维持盈利。我们未来未能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产生负面影响,并可能导致我们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下跌。
保持用户对我们患者护理平台的信任、粘性和参与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任何不这样做都可能严重损害我们的财务状况、运营结果和品牌名称。
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称,我们建立了中国最大的以肿瘤患者为中心的持续护理平台。我们一直在为我们的数字患者护理平台建立我们的品牌名称和声誉,因为我们相信我们保持用户对我们的数字患者护理平台的信任的能力对于我们在中国和全球快速扩张的数字医疗服务市场取得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保持用户对我们数字患者护理平台的信任、粘性和参与度的能力主要受以下因素影响:
| • | 我们保持卓越用户体验以及通过我们的平台提供的服务和产品质量的能力,包括提供护理; |
| • | 我们提供的服务和产品的广度及其在满足用户需求和满足他们期望方面的功效; |
| • | 我们平台的可靠性、安全性和功能性; |
| • | 我们采用新技术来满足不断变化的用户需求或新兴行业标准的能力; |
| • | 我们的能力保持合格医生对我们平台的信任和粘性;和 |
| • | 我们通过各种营销和促销活动提高现有和潜在用户的品牌知名度的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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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对我们LinkCare平台的任何信任丧失都可能损害我们品牌和声誉的价值,并导致参与者停止使用我们的平台,并降低他们对我们数字患者护理平台的粘性和参与度,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无法保证我们的品牌推广工作会有效。此类努力可能代价高昂,进而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任何关于我们公司、我们的医生、医院网络、我们医疗保健业务的服务提供商等的负面评论、评论或指控,或媒体、社交网络或其他公共在线论坛通过我们的平台提供的服务和产品,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利益。品牌、声誉和公众形象。我们也可能面临其他寻求从我们的品牌中获利或诽谤我们品牌的挑战。上述任何情况都可能导致我们数字患者护理平台的潜在和现有用户或业务合作伙伴流失,进而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保持合格医生对我们平台的信任和粘性,或未能妥善管理医生在我们平台上提供的服务的行为和质量,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与医生合作的能力是我们业务的关键。我们通过我们的综合解决方案帮助医生更好地为患者服务,包括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智能诊断和临床试验匹配。如果我们的产品或服务在满足其专业要求方面遇到困难或失去能力,或者医生不愿意将其医疗服务数字化或不习惯我们的产品,我们可能会失去大量业务资源。
与我们合作的医生通过我们的互联网医院为患者提供服务。这些医生服务的质量控制也可能具有挑战性。在与此类医生签订合同安排之前,我们会考虑各种因素并进行背景调查。我们还实施了质量控制标准和程序来管理他们的服务。尽管如此,由于大多数此类医生并非全职受雇于我们,我们对他们在我们移动平台上的实践和服务质量的控制有限。无法保证我们对他们服务的监控足以控制他们的工作质量,或者他们将严格遵守规定的工作范围和质量要求并遵守适用的法律和道德规则。如果医生未能根据我们的协议或中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达到我们的质量和操作标准,或 道德规则,我们的医疗业务的运营可能会受到干扰。此外,由于合同关系,我们可能被视为对此类医生的行为负责,因此,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因医务人员的渎职或其他不可预见的紧急情况而受到医疗责任索赔的影响,这可能导致我们产生大量费用,并在保险未涵盖的情况下承担重大损失。
我们面临针对我们的医生和我们的医疗责任索赔风险。由于我们主要处理肿瘤学和其他重大疾病,因此此类医疗责任索赔可能涉及大量金额。尽管我们为医疗事故索赔投保了我们认为根据我们业务所伴随的风险适当的金额,但成功的医疗责任索赔可能会导致可能超出我们保险范围的巨额损害赔偿。我们为注册医生提供与通过我们的平台提供咨询服务相关的医疗服务责任保险。参见“商业——保险”。”未来医疗服务责任保险费可能会大幅增加,尤其是随着我们扩大服务。因此,我们的医生或我们将来可能无法以商业上可接受的条款或根本无法获得足够的医疗服务责任保险。
对我们提出的任何未完全由保险承保的索赔的抗辩成本可能很高,导致对我们的巨额损害赔偿,并转移我们管理层和医疗团队的注意力,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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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医生来自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医药和保健产品销售面临各种风险,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我们的绝大部分收入来自药品和保健产品的销售。维持和增加药品和保健产品的销售面临各种风险,包括:
| • | 在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无法成功执行维持和提高我们品牌和产品知名度所需的有效营销和促销计划; |
| • | 未能实施有效的定价和其他策略以应对市场竞争; |
| • | 无法及时响应用户需求和偏好的变化; |
| • | 无法库存足够的药品和保健产品来满足我们用户的需求; |
| • | 我们无法获得和维持监管或政府许可、批准和许可,或无法通过中国政府的检查或审计;和 |
| • | 因使用、误用或误诊而造成的任何污染、伤害或其他损害的风险和由此产生的责任,涉及我们销售的产品或提供的Healthcare Services。 |
任何此类风险的发生可能导致我们的产品销售或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损害我们的整体业务和声誉,并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处方药的销售受到严格审查,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风险和挑战。
处方药的销售受到严格审查,这可能使我们面临风险和挑战。特别是根据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NMPA”)的前身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CFDA”)于2007年颁布的《药品流通监督管理办法》,禁止公司未经处方向消费者销售处方药,也不得通过互联网或邮寄方式销售处方药。违反该等禁令的公司,将被责令整改、给予纪律警告和/或给予每次违规不超过人民币3万元的行政处罚。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或《药品管理法》取消了处方药网上销售的限制,采取线上线下销售相一致的原则。2020年11月,NMPA 公布《药品网上销售监督管理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草案》)征求意见,旨在加强对药品网上销售及相关平台服务的监管。《办法草案》对处方药网上销售作出了具体明确的规定,被认为更有利于包括我们在内的网上处方药销售商,但也给我们的合规带来了挑战。办法草案规定,其中,网络处方药经营者应当(一)确保电子处方来源的准确性和可靠性,自处方药到期日起保存电子处方记录至少五年且不少于一年,在显示处方药信息时,披露“处方药只能在执业药师的处方和指导下购买和使用”等安全警告。
我们的销售模式和在线平台是否并将完全遵守相关法律法规或未来可能颁布的任何新法律法规仍不确定,这些法律法规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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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不断发展并可能发生变化。任何不遵守此类法律法规的行为都可能使我们受到纪律警告和行政处罚,进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审查措施和机制将有效或充分。我们的审查措施可能存在漏洞,此类措施可能无法有效及时地发现处方滥用或欺诈性订单。由于用于绕过或欺骗我们的审查措施的方法可能会经常变化,并且在成功之前可能无法识别,因此我们可能无法预测这些方法或实施适当的预防措施。未能有效筛选处方药的销售可能会使我们承担中国法律法规项下的责任,这可能会产生重大责任以及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绩 运营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无法从生命科学公司或分销商处采购足够数量的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医药产品。
我们从供应商处采购我们销售的药品和保健产品,主要是大型医疗分销商或生命科学公司。鉴于我们通常与具有强大议价能力的大型医疗分销商或生命科学公司打交道,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维持与供应商的关系,并继续能够以稳定的数量和合理的价格或根本无法采购药品和保健产品。不这样做可能会对我们的产品供应产生不利影响,并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在某些情况下,我们依赖单一的供应来源。任何此类供应短缺或任何此类单一供应来源的损失都可能对我们的声誉、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在平台上销售的一些药品和保健产品全部或大部分在中国境外制造。在大多数情况下,产品或商品由我们的供应商进口并出售给我们。因此,中国与其他国家之间的税收或贸易政策、关税或贸易关系发生重大变化,或当地政策发生任何变化,例如对进口产品征收单边关税,因进口关税增加和中国贸易法规的其他变化而对中国产生的任何负面情绪,都可能导致我们的成本显着增加,限制我们接触供应商的机会,抑制经济活动,并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现金流。
未能有效管理我们的库存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需要为我们的药物服务有效管理大量库存。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保持最佳的预测准确性。需求可能会受到新产品发布、产品生命周期和定价变化、产品缺陷、客户支出模式变化、制造商缺货和其他问题的影响,我们的用户可能无法按我们预期的数量订购产品。此外,当我们开始销售新产品时,可能难以建立供应商关系、确定合适的产品选择以及准确预测需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始终为我们的药物服务保持适当的库存水平,任何此类故障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创新和高成本药物占我们产品的很大一部分,其脆弱的特征通常具有最具体的存储管理要求。这些药物也可能对温度敏感,需要在运输过程中进行特殊处理,例如冷藏或冷冻保护。如果我们未能正确实施这些储存安排,这些高价值药品可能会受到损坏,并使我们面临更高的库存减记或注销风险。
我们可能会对我们平台上可用的内容承担责任,这些内容被指控为事实不正确、诽谤、诽谤或其他非法行为。
我们在我们的患者护理平台上发布文章和其他内容,以宣传医疗保健、疾病和康复护理知识,并激发移动用户对我们产品的兴趣,从而增强用户的粘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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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用户。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必须监控内容,包括我们的用户发布或分发的内容,或在我们的平台上提供的被视为事实不正确或诽谤的内容,并立即对此类内容项目采取适当的行动。有时,一条信息是否在事实上不正确或涉及其他类型的违法行为并不明显,并且可能难以确定可能使我们承担责任的内容类型。我们已经为我们的患者护理平台实施了用户条款,通过该条款,用户同意为他们使用该平台承担所有责任和法律后果;但是,我们不能保证所有用户都会通读并严格遵守这些条款和政策。随着我们逐渐向我们的平台引入更多特性和功能,例如讨论面板或其他交互式功能以允许用户共享,我们管理内容的负担可能会加剧 思想和咨询经验。如果发现我们有责任,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吊销我们的相关业务经营许可证或被阻止在中国运营我们的网站或移动界面。
尽管我们已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在内容发布在我们的平台上之前采取措施对其进行审查,但此类措施可能无效,我们仍可能承担潜在责任,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患者管理即服务业务可能会受苦。
如果参加试验或随访计划的患者的知情同意的有效性受到质疑,我们可能会被迫停止使用我们的一些资源,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已实施旨在确保仅从为扩展到我们的产品开发活动的目的提供适当知情同意的受试者收集医疗数据的措施。我们力求确保以不使用易于识别的受试者个人身份信息的方式提供数据进行处理。我们还采取措施确保收集数据和样本的对象不会保留或授予他们对数据或从中获得的任何发现的任何专有或商业权利。
获得的受试者的知情同意在未来可能会受到质疑,这些知情同意可能被证明无效、非法或以其他方式不足以满足我们的目的。任何针对我们的调查结果都可能拒绝我们访问或迫使我们停止使用我们收集的一些数据,这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我们可能会卷入法律挑战,这可能会消耗我们的管理和财务资源。
我们数据智能系统中专有技术的设计或性能缺陷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依靠我们专有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来提供我们的解决方案。我们的专有技术相对较新,它们可能包含即使经过广泛的内部测试也无法检测到的设计或性能缺陷,并且只有在广泛的商业使用后才可能变得明显。这些技术的任何缺陷及其随后的更改和改进都可能阻碍我们平台的有效性和我们解决方案的可靠性,并阻止现有或潜在客户使用我们的解决方案,这将对我们的声誉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竞争力和未来前景。此外,纠正缺陷或错误可能被证明是不可能或不切实际的,纠正任何缺陷或错误所产生的成本可能很大,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的人工智能和大数据解决方案需承担产品责任 中国法律。如果发现我们解决方案的基础技术存在设计或性能缺陷,我们可能需要对中国的产品责任索赔负责。尽管迄今为止我们尚未遇到因我们的技术和解决方案引起的任何产品责任索赔,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来不会面临任何产品责任索赔。
我们部分依赖支持人员来收集和更新我们平台上的医疗保健数据。我们不能排除他们在这样的过程中处理数据不准确的可能性,这反过来可能会影响我们数据分析结果的质量。
我们部分依赖支持人员的手动条目来丰富和更新去标识化的医疗保健数据。因此,如果支持人员未能记录原始医疗保健,数据质量可能会受到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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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数据准确地输入到平台中。当我们的数据解决方案团队执行自然语言处理时,我们不能排除某些文本或信息被错误识别、误译或分类不准确的可能性。我们开发并安装了严格的质量控制系统来检测错误,但我们不能保证数据转换中发生的所有错误或所有不可用、损坏或冗余的数据都可以被识别和纠正。任何此类错误或错误都可能导致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解决方案存在缺陷或不准确,从而导致对我们的责任、阻止潜在客户并损害我们的声誉、业务和经营业绩。
在现阶段,我们可能无法从LinkSolutions产生足够的收入来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
我们依靠LinkSolutions的商业化,主要包括我们的真实世界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和临床试验匹配来产生收入。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十二个月,我们确认来自LinkSolutions的总收入为人民币120.0百万元。值得注意的是,LinkSolutions的许多方面仍处于商业化的早期阶段。我们将需要继续扩大现有产品的营销工作,并在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扩大真实世界证据在药物生命周期中的应用。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实现或保持盈利。如果我们未能成功将尖端LinkSolutions商业化,我们可能永远不会从我们在产品开发、销售和营销、制造和质量保证方面所做的大量投资以及我们打算进行的进一步投资中获得回报,这可能导致我们无法产生收入和收益 此类投资的规模经济。
我们在现实世界中研究服务的成功将取决于我们在商业阶段使用高度复杂的数据来生成高质量证据的能力,如果我们不这样做,将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数据质量是我们商业模式的核心。为了生成研究和监管级数据,我们根据收集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可识别性、准确性、丰富性和完整性严格评估,以过滤不可用、损坏或冗余的数据。此外,为了实现真实世界研究服务的最大结果,我们通过授权访问每家医院的医疗记录来收集数据,并跟踪纵向患者旅程以获取患者结果。尽管做出了上述努力,但在现阶段还没有普遍认可的医疗数据质量标准,尤其是在新兴的现实领域,这使得医疗数据的评估和分级变得困难。如果我们的数据质量不能达到相关部门的标准,可能会对我们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接受度产生不利影响。
无法保证RWD驱动的解决方案将来会获得监管和市场的认可。
LinkSolutions提供的RWD驱动解决方案可能永远不会在市场上获得广泛认可,因此可能永远不会为我们带来可观的收入或利润。我们的RWD驱动解决方案获得商业市场认可的能力将取决于我们说服关键思想贷方、医生、生命科学公司、付款人和其他主要医疗保健行业利益相关者相信我们整个产品的临床效用的能力,以及医生的意愿,生命科学公司、付款人和其他参与者使用产品。尽管CDE在2020年发布了第一份真实世界证据指南,但真实世界证据的整体发展仍处于初始阶段。我们的RWD驱动解决方案未能获得广泛的监管和市场认可,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损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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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大客户客户目前占我们LinkSolutions收入的很大一部分。如果我们不能及时为客户生产合格的产品和服务,我们可能会失去客户,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的实施能力有时会限制我们及时为客户成功实施我们的产品的能力,尤其是在需求旺盛的时期。如果客户实施过程未成功执行或执行延迟,我们可能会产生巨额成本,客户可能会不满意并决定不增加对我们产品的使用,或在其期限承诺之前的初始期限之后不使用我们的产品或者,在某些情况下,收入确认可能会延迟。此外,拥有更高效运营模式和更低实施成本的竞争对手可以渗透到我们的客户关系中。
此外,KA客户,包括2020年全球或国内前20名生命科学公司、截至2020年在香港上市的生命科学公司和主要医学协会,目前占我们LinkSolutions收入的很大一部分。KA客户可能会要求或要求其特定业务流程独有的特定特性或功能,这会增加我们对销售和部署工作的前期投资,并且在我们的典型合同期限内,客户产生的收入可能无法涵盖前期投资。如果潜在的大客户需要我们不提供的特定特性或功能,那么我们提供的市场将更加有限,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此外,支持KA客户可能需要我们投入大量的开发服务和支持人员,并使我们的人力资源和基础设施紧张。此外,如果我们无法及时满足这些客户的需求或进一步开发和增强我们的产品,或者,如果客户或其成员对我们执行的工作质量或提供的产品或提供的专业服务不满意,那么我们可能会产生额外的费用来解决这种情况,我们可能需要为与未使用的服务相关的预付金额发放信用或退款,该工作的盈利能力可能会受到影响,并且客户对我们的产品不满意可能会损害我们扩大该客户购买的应用程序和服务数量的能力。此外,如果客户或其成员不选择或不需要我们产品的某些方面,则可能没有足够的需求来满足我们产品的这方面需求 保证该客户未来购买,或者该客户可能会寻求终止与我们的关系。KA客户不得续签协议、寻求终止与我们的关系或以不太优惠的条款续签。此外,与我们的客户关系相关的负面宣传,无论其准确性如何,都可能影响我们与现有和潜在客户竞争新业务的能力,从而进一步损害我们的业务。如果发生其中任何一项,我们的收入可能会下降,我们的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难以为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的临床试验招募患者。如果我们未能招募优质患者,我们的临床试验患者招募服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识别、筛选和招募患者参与我们业务合作伙伴的临床试验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可能无法识别、招募和招募足够数量的具有所需或期望特征的患者,以及时完成我们业务合作伙伴的临床试验。我们可能难以招募患者,例如,如果我们的竞争对手正在进行类似产品的临床试验匹配计划,而原本有资格参加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计划的患者转而参加我们竞争对手的临床试验。我们还可能在某些临床试验地点遇到与不可预见的监管、法律和后勤要求相关的注册延迟。如果我们不能保持临床试验匹配计划的高成功率,我们可能会失去竞争对手的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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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受到广泛且不断变化的监管要求的约束。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医疗保健、数字医疗保健和互联网相关业务和公司法规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不利影响,包括我们拥有关键资产的能力的限制。
我们经营涵盖医疗保健行业的多方面业务,中国政府对其进行了广泛监管。此类行业公司的外国所有权以及相关的许可和许可要求以及医疗保健数据的访问和使用属于受政府审查的领域。这些与医疗保健和数字医疗保健行业相关的法律法规相对较新且不断发展,其解释和执行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在某些情况下,可能难以确定哪些作为或不作为可能被视为违反适用的法律法规。与中国政府对此类行业的监管相关的问题、风险和不确定性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
| • | 由于对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企业的外国投资的限制,我们通过我们的VIE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经营我们的业务并持有许可证。 |
| • | 与中国一般医疗大数据业务、互联网医院业务和其他互联网业务监管相关的不确定性,包括不断变化的许可做法,导致我们的某些许可、执照或运营可能受到挑战的风险,这可能会破坏我们的业务,使我们受到制裁或要求我们增加资本,损害相关合同安排的可执行性,或对我们产生其他不利影响。对访问医疗保健数据、用户数据、在线分发的内容以及作为中国签约外部医生的平台提供商的责任的众多且通常含糊不清的限制可能使我们承担潜在的责任、我们的平台暂时受阻或我们的平台完全关闭或业务。 |
| • | 尽管我们尚未收到与我们的业务通过VIE及其各自关联公司运营的安排有关的违规通知或面临行政诉讼,我们无法保证中国政府不会发现此类做法不符合中国法律法规或其解释,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 |
| • | 与药品和保健产品销售相关的任何不利监管变化也可能增加我们的合规负担,并对我们的业务、盈利能力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某些其他法律、法规和规章可能会影响药品和保健品的定价、需求和销售,例如与产品纳入国家基本医疗保险药品目录有关的法律、法规和规章,National医疗保障局和卫生部联合发布的《工伤保险和生育保险》。 |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后续法律法规或对现有法律法规的解释不会使我们的运营不合规,或者我们将始终完全遵守适用的法律法规。如果我们必须纠正任何违规行为,我们可能需要修改我们的业务模式以及解决方案和服务产品,以破坏我们的解决方案和服务的吸引力。我们也可能会受到罚款或其他处罚,如果我们确定合规运营的要求过于繁重,我们可能会选择终止不合规的运营。在每种情况下,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都可能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获得和维持适用于我们业务的必要执照、许可和批准,或未能获得因新颁布或颁布的法律法规或我们业务的扩展而变得必要的额外执照,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的医疗保健和数字医疗保健行业受到高度监管,需要多项执照、许可、备案和批准才能开展和发展业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我们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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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通过我们的子公司或VIE获得以下有效许可证: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ICP许可证,提供呼叫中心服务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或呼叫中心许可证,信息系统安全分级保护备案、网上药品信息供应许可证、药品经营许可证、GSP证书、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和第二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我们的快行房平台尚未取得网络出版服务许可证,可能会受到关闭网络出版物数据库、删除所有相关网络出版物、没收违法所得和原材料等物品、罚款等行政处罚。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我们尚未 我们的智能诊断服务获得了第三类医疗器械注册和第三类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因此,我们可能会被没收违法所得和原材料等物品、罚款、五年内禁止申请医疗器械许可证等。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尚未获得在天津开展业务的呼叫中心许可证。因此,我们可能会被收取更正费用、没收违法所得、罚款和暂停运营。我们的财务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影响,我们的运营可能会中断。
我们的业务处理大量数据。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数据保护、隐私和类似法律限制个人信息的收集、使用和披露,不遵守或适应这些法律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损害。
我们与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医院和其他客户签订合同,以帮助数字化和处理大量医疗信息,其中某些此类信息可能处于个体患者级别。尽管医院允许我们访问我们为他们构建的私有云以提供维护服务、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控制,但我们不会在我们的大数据平台和医院解决方案中收集或存储任何可识别个人身份的医疗保健数据。尽管如此,我们对与提供维护、数据处理和数据质量控制服务相关的数据的访问可能会使我们和我们的签约医院面临数据保护和隐私相关法律法规方面的合规风险,我们或我们签约的医院未能遵守此类法律法规可能会面临限制我们访问医疗保健数据的行政行为,因此,我们的运营可能会中断。 此外,在我们的运营过程中,我们收集或存储某些医疗保健数据可能不完全符合适用法律。我们没有因收集或存储医疗保健数据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
个人数据和医疗保健数据(包括个人可识别或去识别的健康信息和临床试验患者特定信息)的访问、收集、使用、存储、共享、传输、披露和安全在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受到严格监管。虽然我们努力遵守数据保护法律和法规,以及我们的隐私政策和我们可能在隐私和数据保护方面承担的其他义务,但未能或被认为未能遵守这些法律,法规或政策可能导致政府当局或其他人对我们进行询问和其他诉讼或行动,以及负面宣传和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每一项都可能导致我们失去客户。此外,中国与隐私和数据保护相关的监管活动有所增加,监管环境变得越来越复杂,要求也越来越严格。到 如果颁布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或者采用对现有隐私和数据保护法律或法规的新解释和应用,我们对去标识化医疗保健数据的访问和使用可能会受到进一步限制,我们可能需要实施新的或增强的安全措施。此类法律或法规的任何额外颁布或颁布可能(其中包括)大幅增加我们的合规成本并限制我们的业务模式。
我们面临与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监管相关的不确定性相关的风险。
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收集、保存、使用和出境提供受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或HGR条例管辖,但以下情况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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与人类遗传资源有关的活动,为某些特定目的进行,包括临床诊断和治疗。根据人类遗传资源法规,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人类遗传资源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类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数据等信息材料。我们相信我们在服务中收集、保存和使用医疗保健数据受HGR法规的约束。
将于2021年4月15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其中包括)重申了HGR法规中规定的人类遗传资源收集、保存、使用和出境提供的相关批准或备案前要求。根据HGR法规,外国实体、个人及其设立或实际控制的此类实体(“受限实体”,各称为“受限实体”)从事与人类遗传资源相关的活动存在一些限制。例如,被限制的实体不得收集或保存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禁止使用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除非该受限实体已获得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已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与境内实体进行国际合作。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VIE实体不会被视为受限实体 未来,鉴于HGR监管缺乏明确的法定解释。如果我们的VIE实体被相关政府机构视为受限实体,我们的现实世界研究和其他服务等将受到不利影响,我们可能无法再在现实世界研究中收集或保存医疗保健数据服务,在医疗保健数据的使用方面,我们可能必须与国内实体合作,并需要获得批准或向相关政府机构备案以进行此类合作,这可能会导致额外的成本和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将受到不利影响。
截至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并未因在我们的服务中收集、保存和使用医疗保健数据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然而,中国的监管机构可能会定期(有时是突然)改变其执法做法。因此,先前的执法活动或缺乏执法活动不一定能预测未来的行动。人类遗传资源管理的监管框架也在不断发展,在可预见的未来可能仍然不确定。不遵守现有或未来的HGR法律法规,包括HGR法规和生物安全法,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相关活动和没收相关HGR以及开展这些活动产生的收益。
任何不遵守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的行为都可能使我们受到处罚和其他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涉及针对公立医院、监管机构和政策制定者以及私营部门公司的大量业务征集和开发活动,这使我们面临员工和代理人违反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的潜在风险中国和其他司法管辖区。例如,根据中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其实施细则,特定公司员工的任何商业贿赂行为将被视为该公司的行为,除非有证据反驳该推定,并提供任何对员工有价值的东西,任何特定交易方的代理人或代表,或对交易方的决策具有重大影响的任何人,意图获得商业机会或商业优势,均构成贿赂。贿赂的范围不仅包括回扣、礼品等有价物品或利益输送,还包括 在会计中未正确记录或证明的回扣。因此,我们员工的任何不当行为,即使在我们不知情的情况下或违反我们的政策,或在业务发展过程中我们员工的支出记录方面的任何不良做法,都可能使我们受到反腐败和反贿赂法责任。
虽然我们已实施合理设计的政策、内部控制和其他措施,以促进遵守适用的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法规,并为所有人提供培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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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员工或代理人,我们不能保证他们每个人都能够严格遵守指南,或者在指南未涵盖的情况下,可以对该做和不该做的事情做出良好的判断。我们的员工违反这些反腐败法的任何行为,甚至对此类违规行为的指控,都可能导致调查和/或执法行动,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严重分散管理注意力,并导致大量成本和费用,包括律师费。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员工或代表我们行事的代理人被发现从事违反这些法律法规的行为,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罚款和处罚、利润上缴、未来行为禁令、证券诉讼、禁止政府交易商业,以及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后果。此外,我们的品牌和声誉、我们的销售 如果我们成为与实际或潜在违反反腐败和反贿赂法律法规相关的任何负面宣传的对象,我们的活动或我们的股价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行业和业务相关的一般风险
如果我们未能建立广泛的积极品牌知名度,或者我们的声誉因对我们、我们的服务和运营、我们的管理层和我们的业务合作伙伴的负面宣传而受到损害,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我们相信,发展和保持我们品牌的广泛知名度对于实现我们产品的广泛采用和吸引新客户至关重要。如果我们未能成功推广和维护我们的品牌,或为此产生大量费用,我们可能无法吸引或留住必要的客户,以实现我们品牌建设工作的足够回报,或实现广泛的品牌知名度,这对于广泛的客户采用我们的产品至关重要
媒体或其他方对我们公司提出的任何恶意或负面指控,包括但不限于我们的管理、业务、遵守法律、财务状况或前景,无论是否有根据,都可能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并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经营成果。此外,关于我们的合作伙伴、外包服务提供商或其他交易对手的负面宣传,例如关于他们的贷款催收做法的负面宣传以及他们未能充分保护我们借款人和投资者的信息,遵守适用的法律和法规或以其他方式满足所需的质量和服务标准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如果发生上述任何情况,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无法与竞争对手成功竞争,我们可能无法增加或维持我们的收入或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
虽然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处于早期发展阶段,但预计竞争将日益激烈。我们目前在中国数字医疗服务行业面临着与各种拥有Healthcare Services的传统IT公司、传统CRO、医疗咨询公司和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的竞争,这些公司在我们所针对的特定市场提供解决方案。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比我们拥有更长的经营历史、更高的品牌知名度、更好的供应商关系、更大的用户群或更多的财务、技术或营销资源。因此,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能够比我们更快、更有效地响应新的或不断变化的机会、技术、标准或用户要求,并可能有能力发起或承受重大的监管变化和行业发展。来自我们竞争对手的竞争也可能导致持续的定价压力,这是 可能导致我们某些产品或服务线的价格下降,进而可能对我们的盈利能力和市场份额产生不利影响。
同时,可能会出现比我们拥有更大市场份额、更大用户群、更广泛采用的专有技术、更多营销专业知识、更多财务资源和更大销售队伍的新竞争对手或联盟,这可能使我们处于竞争劣势。鉴于这些因素,即使我们的服务比竞争对手的服务更有效,当前或潜在用户也可能接受有竞争力的服务来代替我们的服务。如果我们无法在数字医疗服务市场成功竞争,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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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的新业务计划将成功实施或产生可持续的收入或利润。
我们继续执行多项增长计划、战略和运营计划,旨在实现业务多元化并释放我们在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领先地位的货币化潜力。例如,在引领研究和商业场景的真实世界研究服务方面,我们推出了包括真实世界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和临床试验匹配在内的多种产品。此外,我们正在开发创新解决方案,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服务,例如电子药物、数字治疗、人工智能诊断和患者管理计划。我们还为商业医疗保险行业提供技术解决方案,旨在通过开发创新的保险产品为患者提供基于价值的服务,实现更快、更准确的保险承保和加快索赔处理。
这些业务计划仍处于开发的早期阶段,尚未成为我们的主要收入贡献者。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业务计划中的任何一项都将获得广泛的市场认可、增加我们目标市场的渗透率或产生收入或利润。如果我们的努力未能提高我们的货币化能力,我们可能无法维持或增加我们的收入或收回任何相关成本,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未能按照合同要求提供服务,我们可能会承担巨额成本或责任,我们的声誉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与客户签订合同,提供广泛的解决方案,以帮助他们在医疗保健管理、临床研究、现实世界证据研究、数据挖掘和分析以及临床试验患者招募等领域提供帮助。此类服务很复杂并受合同要求的约束,我们的任何错误或未能按照合同规范履行都可能导致我们的客户起诉我们违约以及其他严重后果。例如,如果我们在进行自然语言处理时对自然语言中的自由形式的医疗信息进行了不准确的翻译,医生的临床研究和其他基于此类数据的解决方案可能会受到影响,或者如果我们的数据处理导致个人医疗信息泄露或以其他方式未能遵守监管标准,无论是否无意,我们都可能面临严重的行政诉讼、索赔和责任。再举一个例子, 我们在为生命科学公司和其他客户进行数据分析时不遵守合同规范可能会导致我们的客户起诉我们违约、取消向监管机构提交数据的资格或不准确的市场预测。任何此类错误或未能按照合同要求和标准履行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导致行政诉讼或重大民事和合同责任,并可能阻止潜在客户。
未能有效管理我们的增长可能会增加我们的开支、减少我们的收入并阻止我们实施我们的业务战略。
我们一直在经历一个增长期。为了有效管理我们预期的未来增长,我们必须继续维持并可能需要增强我们的信息技术基础设施、财务和会计系统以及控制和管理在不同地域的扩展业务。我们还必须吸引、培训和留住大量合格的销售和营销人员、专业服务人员、软件工程师、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未能有效管理我们的快速增长可能导致我们在技术和运营方面过度投资或投资不足,可能导致我们的基础设施、系统或控制薄弱,可能导致运营错误、损失、生产力或商业机会的损失,并可能导致员工流失和剩余员工的生产力下降。我们的增长可能需要大量资本支出,并可能从其他方面转移财务资源 项目,例如开发新服务。如果我们的管理层无法有效管理我们的增长,我们的开支可能会增加超过预期,我们的收入可能会下降或增长可能比预期慢,我们可能无法实施我们的业务战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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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过去和未来对互补资产、技术和业务的投资和收购可能会失败,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已经投资或收购,并可能在未来投资或收购我们认为与我们现有业务互补的资产、技术和业务。例如,在过去几年中,我们收购了多个第三方患者护理中心,这些中心已整合到我们全国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中。然而,我们的投资或收购可能不会产生我们预期的结果。此外,投资和收购可能导致大量现金的使用、股权证券的潜在摊薄发行、与无形资产相关的重大摊销费用以及所收购业务的潜在未知负债风险。此外,如果此类商誉或无形资产出现减值,我们可能需要对我们的经营业绩记录重大费用。此类投资和收购也可能需要我们的管理团队投入大量注意力。此外,成本 识别和完成投资和收购,并将收购的业务整合到我们的业务中,可能意义重大,而收购业务的整合可能会破坏我们现有的业务运营。我们可能还必须就投资和收购获得相关中国政府部门的批准,并遵守任何适用的中国规则和法规,这可能代价高昂。如果我们的投资和收购不成功,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高级管理人员和关键员工的持续和协作努力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如果我们失去他们的服务,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损害。
我们的成功取决于我们的高级管理层,尤其是我们的执行官,包括我们的创始人张天泽先生的持续和协作努力。但是,如果我们的一名或多名高管或其他关键人员无法或不愿意继续向我们提供服务,我们可能无法轻松或根本无法找到合适的替代者。管理人员和关键人员的竞争激烈,合格候选人的数量有限。我们未来可能无法保留我们的高管或关键人员的服务,或吸引和留住经验丰富的高管或关键人员。如果我们的任何执行官或关键员工加入竞争对手或形成竞争业务,我们可能会失去关键的商业秘密、技术知识、广告商和其他宝贵资源。我们的每位执行官和关键员工都与我们签订了雇佣协议,其中包含竞业禁止条款。但是,我们不能向您保证 他们将遵守雇佣协议,或者我们执行这些协议的努力将足以保护我们的利益。
如果我们无法招聘、培训和留住合格人员,或者如果我们未能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这样做,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快速增长还要求我们聘用和留住能够适应充满活力、竞争激烈和充满挑战的商业环境并能够帮助我们发展线上和线下能力的广泛人才。随着我们扩大业务和运营,我们将需要继续吸引和留住各级经验丰富且有能力的人员。中国医疗保健行业对人才的竞争非常激烈,我们可能需要提供更具吸引力的薪酬和其他福利方案,包括基于股份的薪酬,以吸引和留住他们。即使我们提供更高的薪酬和其他福利,也不能保证这些人会选择加入或继续为我们工作。任何未能吸引、留住或激励有经验和有能力的人员的行为都可能严重扰乱我们的业务和增长。
我们在业务的不同方面依赖第三方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如果这些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无法再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向我们提供令人满意的产品或服务,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在业务的不同方面依赖第三方。选择、管理和监督这些第三方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需要大量资源和专业知识。表现不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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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这些第三方,包括他们未能根据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我们的合同条款或其他低于标准的条款提供服务或产品,可能会对我们的癌症治疗选择测试的质量产生重大负面影响并损害我们的声誉。
此外,我们与第三方供应商和服务提供商签订的服务或合作协议通常不是排他性的。如果这些第三方不继续维持或扩大与我们的合作,我们将需要为这些第三方材料或服务提供商寻求新的替代品,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可能会因我们的云服务提供商和信息技术系统的服务中断,或者我们未能及时有效地扩展和调整我们现有的技术和基础设施而受到损害。
由于各种因素,我们将来可能会遇到服务中断、中断和其他性能问题,包括基础设施更改、人为或软件错误、硬件故障、计算机病毒、欺诈和安全攻击。虽然我们制定了灾难恢复计划,但它们可能无法在系统故障时充分保护我们。我们的系统或技术基础设施的任何中断或故障都可能阻碍我们提供解决方案和服务的能力以及我们业务的日常管理,并可能导致专有、机密或其他数据的损坏、丢失或未经授权的披露,这反过来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业务,导致索赔和责任并阻止潜在客户。
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向各种政府资助的员工福利计划作出足够的供款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
在中国经营的公司必须参加各种政府资助的员工福利计划,包括某些社会保险、住房公积金和其他以福利为导向的支付义务,在主管部门完成相关登记,并以自己的名义向该计划供款金额等于工资的一定百分比,包括奖金和津贴,员工的最高金额由当地政府不时在我们员工所在的地点指定。鉴于不同地区的经济发展水平不同,中国地方政府并未始终如一地执行员工福利计划的要求。
我们尚未完成我们在中国的部分子公司的相关员工福利计划登记,因为它们没有员工或员工人数很少,根据中国法律,我们为某些员工支付的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款可能不足。我们还委托第三方机构为我们的部分员工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地方当局可能会因我们的违规行为而对我们征收滞纳金、罚款或其他行政行为。如果地方当局确定我们未能按照中国相关法规的要求完成相关员工福利计划登记并为任何员工福利做出足够的供款,我们可能会因未完成此类登记和少付员工而面临滞纳金或罚款好处。此外,我们对这些负债的拨备可能不足。因此,我们的财务状况和业绩 运营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已经授予并可能继续授予股份激励,这可能导致基于股份的薪酬费用增加并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在2015年采用了股票期权计划,或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为员工、董事和顾问提供额外的激励。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总数为43,570,953股。我们认为,授予股份报酬对我们吸引和留住关键人员和员工的能力具有重要意义,未来我们将继续向员工授予股份报酬。因此,我们与基于股份的薪酬相关的费用可能会增加,这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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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我们可能无法防止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业务和竞争地位。
我们依靠版权、商标、专利和其他知识产权法、商业秘密保护和保密以及与我们的员工和第三方的发明转让协议以及其他措施的组合来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一直在丰富我们的知识产权组合。但是,无法保证我们的任何未决专利、商标、软件版权或其他知识产权申请将发布或注册。我们已获得或未来可能获得的任何知识产权可能不足以为我们提供竞争优势,并可能受到质疑、无效、规避、侵权或盗用。
尽管我们努力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但未经授权的方可能会尝试复制或以其他方式获取和使用我们受版权保护的内容和其他知识产权。监控侵犯或其他未经授权使用我们的知识产权既困难又昂贵,而且此类监控可能无效。有时,我们可能不得不诉诸法院或行政诉讼来执行我们的知识产权,这可能会导致大量成本和资源转移。与美国等其他发达地区相比,中国历来对公司知识产权的保护较少,因此,像我们这样在中国经营的公司面临更大的知识产权盗版风险。
我们可能会受到知识产权侵权索赔或其他指控,这可能导致支付巨额损害赔偿、罚款和罚款,并从我们的系统中删除数据或技术。
我们的内部程序和许可做法可能无法有效完全防止未经授权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材料或我们侵犯第三方的其他权利。互联网相关行业知识产权的有效性、可执行性和保护范围,尤其是在中国,尚不确定且仍在不断发展。随着我们面临日益激烈的竞争以及诉讼在中国成为解决纠纷的更常见方式,我们面临更高的知识产权侵权索赔风险。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我们的2个注册商标受到无效指控,1个商标申请受到第三方的反对。此外,在我们的快行房平台上发表的部分文章并未获得其作者的授权,因此可能面临侵犯版权的风险。不利影响是部分的 由于注册商标和商标申请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不重要,并且就我们快行房平台上的文章而言,由此产生的收入很少,我们正在处理从平台上删除文章。
我们面临与自然灾害、健康流行病、内乱和社会混乱以及其他爆发相关的风险,这可能会严重扰乱我们的运营。特别是,在中国和全球范围内爆发的COVID-19已经并可能继续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最近的COVID-19爆发带来了独特的全球和全行业挑战,包括对我们业务的挑战。2020年初,COVID-19爆发导致中国各地生命科学公司的许多公司办公室、医院和研究实验室暂时关闭。大多数大城市的人口或多或少地受到限制。我们的员工长时间无法前往我们的办公室,这对我们的运营效率产生了负面影响。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业务也受到不利影响,因为在新冠疫情期间,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受到严重限制。此外,整个中国的正常经济生活也受到严重限制。在此期间,客户对我们的数据解决方案和服务的需求出现下滑。
虽然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中国境内的许多行动限制已放宽,但该疾病的未来进展以及周边国家是否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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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世界(包括中国)可能会受到随后的COVID-19感染浪潮的打击。放宽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限制可能会导致新的案例,从而可能导致重新实施限制。如果COVID-19的情况没有实质性复苏,或者它在中国或全球进一步恶化,我们提供高效服务和解决方案的能力,尤其是内部部署服务,可能会受到限制,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除了COVID-19的影响外,我们的业务还可能受到影响中国的自然灾害、其他健康流行病或其他公共安全问题的重大不利影响。自然灾害可能导致服务器中断、故障、系统故障、技术平台故障或互联网故障,这可能导致数据丢失或损坏或软件或硬件故障,并对我们运营平台和提供服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和解决方案。如果我们的员工受到健康流行病的影响,我们的业务也可能受到不利影响。此外,我们的经营业绩可能是
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与中国医疗保健行业相关的不利消息、丑闻或其他事件的重大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经营的行业是新的,而且这些行业的监管框架也在不断发展,关于这些行业的负面宣传可能会不时出现。无论我们是否从事任何不当活动,对我们一般经营的行业的负面宣传也可能对我们的声誉产生负面影响。
引起对中国或世界各地一般医疗保健行业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的质量或安全性产生怀疑的事件已经并可能继续受到媒体的广泛关注。此类事件不仅可能损害相关方的声誉,还可能损害整个医疗保健行业的声誉,即使此类当事方或事件与我们、我们的管理层、我们的员工、我们的品牌合作伙伴或我们的平台无关。如果这些负面事件削弱了消费者对中国健康和保健市场的信任,消费者对医疗保健相关产品和服务的需求也可能下降,尤其是个人消费者。此类负面宣传以及由此导致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减少,可能会对我们的声誉和业务运营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在研发方面进行了大量投资,我们可能无法收回我们所做的投资,这反过来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的成功部分取决于我们不断增强核心能力和解决方案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以具有成本效益的方式响应快速的技术变化并开发满足客户需求的新特性和功能,我们的解决方案和其他服务可能会变得不那么畅销和竞争力下降,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可能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已经并将继续对我们认为对我们的业务有帮助的研发进行投资,例如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尽管研发投资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但它们可能不会产生预期的结果。在投入大量时间和财政资源后,我们可能会遇到可能延迟或阻碍开发的困难。即使研发项目成功产生了新的核心能力或解决方案,在商业发布之前也可能需要很长时间进行测试,我们向市场提供的最终解决方案可能不会受到客户的欢迎或产生足够的收入来支付所产生的费用。
如果我们未能制定和维护有效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报告我们的财务结果或防止欺诈,投资者信心和我们ADS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或第404条要求我们建立并维护对财务报告和披露控制和程序的内部控制。有效的内部控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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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环境对于使我们能够生成可靠的财务报告是必要的,并且是我们防止和发现财务报告错误和欺诈的努力的重要组成部分。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受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约束的上市公司。第404条要求我们从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年度报告开始,在20-F表的年度报告中包括管理层关于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有效性的报告。此外,一旦我们不再是JOBS法案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必须证明并报告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有效性。此外,在我们成为上市公司后,我们的报告义务可能会在可预见的时间内对我们的管理、运营和财务资源和系统造成重大压力 未来。我们可能无法及时完成我们的评估测试和任何必要的补救措施。
在审计我们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过程中,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存在重大缺陷。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的说法,“重大缺陷”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组合,从而有合理的可能性无法及时防止或发现我们公司的年度或中期合并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确定的重大弱点与缺乏足够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有关,他们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要求有适当的了解,以正式化、设计、实施和操作对财务报告流程的关键控制,以解决复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会计问题和相关披露 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制定的财务报告要求。我们正在实施多项措施来解决重大缺陷。参见“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但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这些措施可能会完全解决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的重大缺陷和缺陷,或者我们可能会得出结论,它们已得到完全纠正。
在记录和测试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的过程中,为了满足第404条的要求,我们或我们的审计师可能会发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中被视为重大缺陷的其他缺陷,并使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无效。此外,如果我们未能保持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因为这些标准会不时修改、补充或修订,根据第404条,我们可能无法持续得出结论,我们对财务报告具有有效的内部控制。如果我们未能实现并维持有效的内部控制环境,我们可能会在财务报表中出现重大错报并未能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这可能会导致投资者对我们报告的财务信息失去信心。这反过来可能会限制我们获得资本 市场,损害我们的经营业绩,并导致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下降。此外,对财务报告的无效内部控制可能使我们面临更大的欺诈或滥用公司资产的风险,并使我们可能从我们上市的证券交易所退市、监管调查以及民事或刑事制裁。我们可能还需要重述以前期间的财务报表。
我们可能会受到诉讼和监管调查和诉讼,并且可能并不总是成功地针对此类索赔或诉讼为自己辩护。
我们的业务运营存在重大诉讼和监管风险,包括与医疗纠纷、欺诈和不当行为、员工劳资纠纷、销售和客户服务以及控制程序缺陷有关的诉讼和其他法律诉讼风险,以及保护我们的用户和业务合作伙伴等的个人和机密信息。在我们的日常业务过程中,我们可能会受到索赔和诉讼。我们也可能受到相关监管机构和其他政府机构的询问、检查、调查和诉讼。对我们提起的诉讼可能会导致和解、禁令、罚款、处罚或其他对我们不利的结果,从而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声誉。即使我们成功地针对这些行为进行了辩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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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类防御的目录成本对我们来说可能很重要。针对我们的重大判决或监管行动,或因针对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员工的诉讼中的不利裁决而导致我们的业务出现重大中断,将对我们的流动性、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声誉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商业保险范围有限,这可能使我们面临巨额成本和业务中断。
中国的保险公司目前不像较发达经济体的保险公司那样提供广泛的保险产品。我们没有任何商业责任或中断保险来涵盖我们的运营。特别是,我们目前没有购买业务中断保险或关键人物保险。为这些风险投保成本高昂,并且难以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获得此类保险。任何未投保的事件都可能扰乱我们的业务运营,使我们承担责任,要求我们承担大量成本并转移我们的资源,这可能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未能续签我们当前的租约或为我们的设施找到理想的替代方案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为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租赁物业。我们可能无法在当前期限届满时以商业上合理的条款或根本无法成功延长或续订此类租赁,因此可能被迫搬迁我们受影响的业务。这可能会扰乱我们的运营并导致大量搬迁费用,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外,我们与其他企业竞争某些地点或理想规模的场所。因此,即使我们可以延长或续订租约,由于对租赁物业的高需求,租金支付可能会显着增加。此外,随着我们的业务持续增长,我们可能无法为我们的设施找到理想的替代地点,而未能搬迁受影响的业务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对某些租赁物业的使用可能会受到第三方或政府当局的质疑,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业务运营中断。
我们租赁物业的部分出租人未向我们提供其物业所有权证书或任何其他证明其有权将这些物业出租给我们的文件。如果我们的出租人不是物业的业主,并且他们没有获得业主或其出租人的同意,我们的租约可能会失效。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不得不与业主或有权租赁物业的各方重新协商租赁,而新租赁的条款可能对我们不利。此外,我们的一名出租人已提出破产申请,在法院接受破产申请时属于出租人的所有财产,直至破产程序终止,均为“债务人的财产”,根据中国法律由破产管理人管理。在这种情况下,破产管理人有权撤销或继续履行合同 在破产申请受理前已经完成但债务人和另一方尚未完成的。如果破产管理人决定终止我们与出租人的租赁,我们可能无法继续使用该场所。此外,我们在租赁物业中的大部分租赁权益尚未按照中国法律的要求在相关中国政府部门登记,如果我们在收到相关中国政府的任何通知后未能采取补救措施,这可能使我们面临潜在的罚款当局。此外,如果我们租赁物业的实际用途与土地使用权证上登记的用途不一致或我们的租赁物业位于划拨土地上,主管部门可以要求出租人退还土地并处以罚款。出租人,或没收出租物业的收益,并对出租人处以罚款,如果该等物业是 未经他们同意而出租或交出此类收入(如适用)。我们无法保证我们作为物业的承租人不会受到上述处罚,相关租赁协议可能被视为违反法律,因此无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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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不知道政府当局、业主或任何其他第三方正在考虑或发起任何与我们在此类物业中的租赁权益或使用有关的重大索赔或行动。然而,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对此类租赁物业的使用不会受到质疑。如果我们对物业的使用受到成功挑战,我们可能会受到罚款并被迫搬迁受影响的业务。此外,我们可能会与业主或对我们的租赁物业拥有其他权利或利益的第三方发生纠纷。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或根本无法按照我们可接受的条款找到合适的替代站点,或者我们不会因第三方对我们使用此类产品的挑战而承担重大责任特性。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绩 运营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与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
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我们在中国经营部分业务的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相关行业的法规,或者如果这些法规或对现有法规的解释在未来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或被迫放弃我们在这些业务中的利益。
电信业务的外资所有权受中国现行法律法规的限制。例如,外国投资者一般不得持有信息服务提供者或其他增值电信服务提供者(电子商务、国内会议、存储转发、和呼叫中心服务),并且中国增值电信服务提供商的主要外国投资者必须具有在海外提供增值电信服务的经验并保持良好的业绩记录。
因此,我们的子公司均无资格提供信息服务或其他增值电信服务,外资公司在中国开展的业务受到限制。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我们只能通过我们在中国的VIE开展此类业务活动。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WFOE”)是我们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全资子公司。我们已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分别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安排,这使我们能够(i)对我们的VIE行使有效控制,获得我们VIE的几乎所有经济利益,作为质权人对我们VIE的股权享有质押权;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购买我们VIE全部或部分股权的独家选择权。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控制并成为我们VIE的主要受益人,因此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合并了他们的财务业绩。有关更多详细信息,请参阅“公司历史和结构”。
我们相信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符合现行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然而,由于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包括《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或《并购规则》、《电信条例》和有关电信行业的相关监管措施,无法保证中国政府(例如工业和信息化部、工信部、商务部、商务部或其他当局)会同意我们的公司结构或上述任何合同安排符合与中国许可,注册或其他监管要求,现有政策或未来可能采用的要求或政策。管辖这些合同有效性的中国法律法规 安排不确定,相关政府当局在解释这些法律法规方面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
如果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任何政府机构全部或部分视为非法,我们可能会失去对合并VIE的控制,并不得不修改此类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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符合监管要求的目录。但是,无法保证我们能够在不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干扰的情况下实现这一目标。此外,如果我们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发现违反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相关监管机构将在处理此类违规行为时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包括但不限于:
| • | 吊销此类实体的营业执照和/或经营许可证; |
| • | 对我们处以罚款; |
| • | 没收我们认为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任何收入; |
| • | 停止或对我们的VIE的运营施加限制或苛刻的条件; |
| • | 限制我们收取收入的权利; |
| • | 关闭我们的服务器或阻止我们的应用程序或网站; |
| • | 限制或禁止我们使用海外发售所得款项为我们中国合并VIE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 |
| • | 要求我们重组我们的所有权结构或运营;或者 |
| • | 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
任何这些事件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严重损害我们的声誉,进而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如果任何这些事件的发生导致我们无法指导我们的VIE在中国的活动,对其经济表现影响最大和/或我们无法从我们的VIE获得经济利益和剩余回报,并且我们无法以令人满意的方式重组我们的所有权结构和运营,我们可能无法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VIE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我们依靠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使用或以其他方式受益于我们未来可能需要的某些许可和批准,这些许可和批准在提供运营控制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
我们一直依赖并期望继续依赖与我们的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来开展我们在中国的部分业务。然而,这些合同安排在为我们提供对VIE的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例如,我们的VIE及其股东可能会违反与我们的合同安排,其中包括未能以可接受的方式开展VIE的运营或采取其他损害我们利益的行动。
如果我们在中国直接拥有我们的VIE,我们将能够行使我们作为股东的权利来改变我们的VIE董事会,这反过来可以在遵守任何适用的信托义务的情况下实施变更管理和运营水平。然而,根据目前的合同安排,我们依靠我们的VIE及其股东履行他们在合同下的义务来控制我们的VIE。如果与这些合同有关的任何争议仍未解决,我们将不得不通过中国法律的运作以及仲裁、诉讼和其他法律程序来执行我们在这些合同下的权利,因此将受到中国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的影响。请参阅“—我们的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部分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我们与他们的合同安排下的义务,将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的VIE或其股东未能履行其在合同安排下的各自义务,我们可能不得不承担大量成本并花费额外资源来执行此类安排。我们可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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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还必须依赖中国法律规定的法律救济,包括寻求特定的履行或禁令救济,以及合同救济,我们无法保证您在中国法律下这将是充分或有效的。例如,如果我们的VIE的股东在我们根据这些合同安排行使购买选择权时拒绝将他们在我们的VIE中的股权转让给我们或我们的指定人,或者如果他们以其他方式对我们采取恶意行为,那么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法律行动来强制他们履行合同义务。
我们合同安排下的所有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这些合同将根据中国法律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因此,中国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我们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请参阅“—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同时,关于如何根据中国法律解释或执行合并可变利益实体背景下的合同安排,几乎没有先例和正式指导。如果有必要采取法律行动,此类仲裁的最终结果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此外,根据中国法律,仲裁员的裁决是终局的,当事人不能对仲裁结果提出上诉 在法院,如果败诉方未能在规定的期限内执行仲裁裁决,胜诉方只能通过仲裁裁决承认程序在中国法院执行仲裁裁决,这将需要额外的费用和延误。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合同安排,或者如果我们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遇到重大延误或其他障碍,我们可能无法对我们的VIE施加有效控制,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
我们VIE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潜在的利益冲突,这可能会对我们的部分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VIE的股东可能与我们存在实际或潜在的利益冲突。这些股东可能会违反或导致我们的VIE违反或拒绝续签我们与他们和我们的VIE的现有合同安排,这将对我们有效控制我们的VIE并从中获得经济利益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他们。例如,股东可能会导致我们与VIE的协议以对我们不利的方式履行,其中包括未能及时向我们支付合同安排下的应付款项。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当出现利益冲突时,任何或所有这些股东将以我们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或者此类冲突将以对我们有利的方式解决。
目前,我们没有任何安排来解决这些股东与我们公司之间的潜在利益冲突,但在股东违反合同安排的情况下,我们可以援引与VIE股东的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权利强制执行股权质押。对于同时也是我们董事和高级职员的个人,我们依赖他们遵守开曼群岛的法律,其中规定董事和高级职员对公司负有受信义务,要求他们真诚地行事,并以他们认为最符合公司利益的方式行事,不得利用其职位谋取个人利益。我们的VIE的股东已签署投票权代理协议,以任命我们的一名WFOE或我们的一名WFOE指定的人代表他们投票并作为我们的VIE股东行使投票权。如果我们无法解决我们与股东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争议 我们的VIE,我们将不得不依赖法律程序,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部分业务中断,并使我们对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我们VIE的股东可能涉及与第三方的个人纠纷或其他可能对他们各自在我们VIE中的股权以及我们与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产生不利影响的事件。例如,如果我们VIE的任何股东与其配偶离婚,该配偶可以声称该股东持有的VIE股权是其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应由该股东与该股东分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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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配偶。如果该诉讼请求得到法院的支持,相关股权可能会被股东的配偶或其他不受我们合同安排义务约束的第三方获得,这可能导致我们失去对VIE的有效控制权。同样,如果我们的VIE的任何股权被当前合同安排不具有约束力的第三方继承,我们可能会失去对VIE的控制权,或者不得不通过产生不可预测的成本来维持这种控制权,这可能会对我们的部分业务和运营造成重大干扰,并损害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我们与VIE签订的合同安排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查。发现我们欠额外税款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负面影响。
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法规,关联方之间的安排和交易可能会受到中国税务机关的审计或质疑。如果中国税务机关确定与我们的VIE相关的合同安排不是在公平的基础上订立的,从而导致根据适用的中国法律不允许减税,我们可能面临重大和不利的税务后果,规则和法规,并以转让定价调整的形式调整我们VIE的收入。转让定价调整可能(其中包括)导致我们的VIE为中国税务目的记录的费用扣除额减少,这反过来可能会增加其税务负债,而不会减少我们中国子公司的税务费用。此外,中国税务机关可能会根据适用法规对我们的VIE征收滞纳金和其他行政处罚,以应对调整后但未缴纳的税款。我们的财务 如果我们的VIE的纳税义务增加或他们需要支付滞纳金和其他罚款,则情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我们的VIE破产或受到解散或清算程序的约束,我们可能无法使用我们的VIE持有的对我们的业务运营具有重要意义或补充作用的资产并从中受益。
作为我们与VIE的合同安排的一部分,该实体未来可能持有对我们业务运营具有重大意义或补充作用的某些资产。如果我们的VIE破产并且其全部或部分资产受到债权人的留置权或权利的约束,我们可能无法继续我们目前通过合同安排开展的部分或全部业务活动,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根据合同安排,未经我们事先同意,我们的VIE不得以任何方式出售、转让、抵押或处置其资产或业务中的合法或实益权益。如果我们的VIE进行自愿或非自愿清算程序,无关债权人可能会对部分或全部资产主张权利,从而阻碍我们经营部分业务的能力,这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操作。
新颁布的《外商投资法》的解释和实施以及它如何影响我们当前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运营的可行性存在重大不确定性。
我们通过VIE及其子公司开展的增值电信业务受商务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负面清单)》规定的外商投资限制,或国家发改委,2020年7月生效。
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颁布了《外商投资法》,即《外商投资法(2019)》,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取代《中外合资经营企业法》,《中外合作经营企业法》和《外商独资企业法》成为外商在中国投资的法律基础。由于它相对较新,其解释和实施仍然存在不确定性。例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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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商投资法》(2019年)目录中的“外商投资”是指外国个人、企业或其他实体在中国直接或间接进行的投资活动。虽然它没有明确将合同安排归类为外国投资的一种形式,但不能保证通过合同安排的外国投资在未来不会被解释为一种间接外国投资活动。此外,外商投资的定义包含一个包罗万象的规定,包括外国投资者通过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规定的方式进行的投资。因此,今后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颁布的规定将合同安排作为外商投资的一种形式,仍有余地。在任何这些情况下,都不确定我们的合同安排是否会 被视为违反中国法律法规对外商投资的市场准入要求。如果根据未来的法律、行政法规或国务院的规定采取进一步行动,我们能否完成该等行动可能面临重大不确定性。不这样做可能会对我们当前的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执行我们与VIE股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中国法律法规的限制。
根据与我们的VIE相关的股权质押协议,我们的VIE股东将其在我们的VIE中的股权质押给我们的WFOE,以确保我们的VIE及其股东履行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购买选择权项下的义务和债务协议,投票权代理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我们已根据合同安排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相关地方分局或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登记股权质押。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的规定,当债务人到期未清偿债务时,质权人可以选择与出质人签订协议取得出质股权,也可以选择以拍卖或出售出质股权的收益进行支付。公平。如果我们的VIE未能履行其在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质押所担保的义务,则在违约情况下的一种补救措施 协议要求出质人在拍卖或私募中出售我们VIE的股权(如适用),并将所得款项汇给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扣除相关税费和费用。此类拍卖或私人出售可能不会导致我们收到VIE股权的全部价值。我们认为不太可能进行公开拍卖过程,因为在违约的情况下,我们的首选方法是要求我们作为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一方的外商独资企业指定另一个中国个人或实体收购该VIE的股权,并根据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替换现有股东。
此外,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当地分支机构对股权质押协议项下股权质押的登记表中,质押给外商独资企业的登记股权金额应指定为固定数字。与我们VIE股东的股权质押协议规定,质押股权构成我们VIE在相关合同安排下的任何及所有债务、义务和负债的持续担保,因此,登记的股权金额可能无法涵盖整个担保债务。然而,不保证中国法院不会采取股权质押登记表所列金额代表已登记和完善的抵押品的全部金额的立场。在这种情况下,本应在股权质押协议中担保的超过股权所列金额的义务 质押登记表可由中国法院认定为无担保债务,在债权人中享有最后优先权,通常根本无需偿还。尽管我们的VIE授予我们的WFOE选择权以根据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购买我们的VIE资产,但我们没有为我们或我们的WFOE的利益抵押我们的VIE及其子公司的资产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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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或全球经济严重或长期低迷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全球宏观经济环境面临挑战,包括2014年以来欧元区经济放缓、英国于2020年1月31日退出欧盟的潜在影响、随着COVID-19疫情在2020年继续演变为全球健康危机,对全球经济和金融市场的不利影响。自2012年以来,中国经济的增长与过去十年相比有所放缓,并且这一趋势可能会持续下去。包括美国和中国在内的一些世界主要经济体的中央银行和金融当局采取的扩张性货币和财政政策的长期影响存在相当大的不确定性。人们对中东、欧洲和非洲的动荡和恐怖主义威胁以及涉及乌克兰、叙利亚和朝鲜的冲突感到担忧。也有人担心中国与其他亚洲国家之间的关系,这可能会导致或加剧 与领土争端以及美国和中国之间的贸易争端有关的潜在冲突。美国和中国之间持续的贸易紧张局势可能不仅对有关两国的经济,而且对整个全球经济产生巨大的负面影响。目前尚不清楚这些挑战和不确定性是否会得到遏制或解决,以及它们可能对全球政治和经济状况产生长期影响。
中国的经济状况对全球经济状况、国内经济和政治政策的变化以及中国预期或感知的整体经济增长率很敏感。尽管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中显着增长,但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增长都不平衡,近年来增长率一直在放缓。尽管中国经济增长保持相对稳定,但近期中国经济增长有可能大幅下滑。全球或中国经济的任何严重或长期放缓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经济、政治或社会状况或政府政策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和业务都位于中国。因此,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会在很大程度上受到中国总体政治、经济和社会状况的影响。中国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同,包括政府参与程度、发展水平、增长率、外汇控制和资源配置。尽管中国政府采取了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生产性资产的国有化以及在企业中建立完善的公司治理的措施,但中国很大一部分生产性资产仍然归企业所有。政府。此外,中国政府继续通过实施产业政策在规范产业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中国政府 还通过配置资源、控制外币债务的支付、制定货币政策以及为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待遇,对中国的经济增长实施重大控制。
虽然中国经济在过去几十年经历了显着增长,但无论是在地域上还是在经济的各个部门之间,增长都是不平衡的。此外,自2012年以来增长率一直在放缓,2020年COVID-19对中国和全球经济的影响可能会很严重。特别是,中国国家统计局报告称,2020年第一季度国内生产总值较2019年同期下降6.8%。中国经济状况、中国政府政策或中国法律法规的任何不利变化都可能对中国整体经济增长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此类发展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导致对我们服务的需求减少并对我们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利影响。中国政府实施了各种措施来鼓励经济增长和引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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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资源分配。其中一些措施可能有利于中国整体经济,但可能对我们产生负面影响。例如,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政府对资本投资的控制或税收法规变化的不利影响。此外,过去中国政府采取了一些措施,包括利率调整,以控制经济增长的步伐。这些措施可能导致中国经济活动减少,从而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可能需要获得和维持许可证和执照才能经营我们的某些业务。
中国的电信运营商受中国电信业主要监管机构工信部的监管和监督。其他中国政府部门也参与监管电信行业的资费政策和外商投资等领域。工信部在国务院的指导下,正在起草电信法草案,一旦通过,将成为中国电信法规的基本法规和法律依据。2000年,国务院颁布了一套电信条例,简称《电信条例》,适用于《电信法》通过前的过渡期。
根据最近于2019年6月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业务目录》或《目录》,互联网数据中心服务提供商,包括“互联网资源协作”服务,必须获得IDC许可证。IRC服务在目录下的定义相当广泛,包括“以共享、协作的方式”提供“Data Storage、应用程序部署和其他基于互联网的服务,这些服务易于访问且易于按需修改”。”我们依靠第三方云托管提供商为我们的平台提供云基础设施。数据通常由个人用户生成,仅供个人使用。我们认为我们不需要获得IDC许可证。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尚未收到任何警告通知,也未因没有IDC而受到政府主管部门的任何处罚或纪律处分。 执照。然而,目录下IDC和/或IRC服务范围的解释和实施仍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监管机构最终不会采取与我们意见相反的观点,或者目录中的要求不会以与我们上述理解不一致的方式进行解释和应用。如果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需要获得IDC许可证,如果我们无法及时或根本无法获得此类许可证,我们可能会受到处罚和罚款,或者在极端情况下,没收从运营中获得的收益,甚至被要求停止需要IDC许可的运营。
中国现有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与互联网行业相关的可能的新法律、法规或政策的解释和应用,对现有和未来外国投资以及互联网业务的业务和活动的合法性造成了很大的不确定性。中国,包括我们的业务。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已获得在中国开展业务所需的所有许可或执照,或将能够维持我们现有的执照或获得新的执照。如果中国政府认为我们在未经适当批准、执照或许可的情况下运营,或颁布新的法律法规需要额外的批准或执照,或对我们业务的任何部分的运营施加额外的限制,则其有权,其中包括事物,征收罚款、没收我们的收入、吊销我们的营业执照,并要求我们停止相关业务或施加 对我们业务的受影响部分的限制。中国政府的任何这些行动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对我们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为基础的大陆法系。与英美法系不同,大陆法系下的先前法院判决可被引用以供参考,但判例价值有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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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979年,中国政府开始颁布一套全面的法律法规体系,管理一般经济事务。过去四十年立法的整体效果显着加强了对各种形式的外国投资在中国的保护。然而,中国尚未建立完全完整的法律体系,最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可能无法充分涵盖中国经济活动的所有方面。特别是,中国的法律制度以成文法为基础,先前的法院判决作为先例的价值有限。由于这些法律法规相对较新且中国法律体系不断快速发展,许多法律、法规和规则的解释可能不统一,这些法律、法规和规则的执行存在不确定性。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影响我们对法律要求相关性的判断以及我们执行我们的能力 合同权利或侵权索赔。此外,监管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通过不当或轻率的法律行动或威胁来利用,试图从我们那里获取付款或利益。此外,中国的法律制度部分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没有及时或根本没有公布,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因此,我们可能直到违规后的某个时间才意识到我们违反了任何这些政策和规则。此外,中国的任何行政和法院程序都可能旷日持久,导致大量成本和资源和管理注意力的转移。
根据外国法律,您在执行法律程序、执行外国判决或在中国对我们或我们在招股说明书中指定的管理层提起诉讼时可能会遇到困难。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公司,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在中国进行,并且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的一些高级管理人员大部分时间居住在中国境内,并且是中国国民。因此,我们的股东可能难以向我们或中国境内的人提供程序服务。此外,中国与开曼群岛等许多国家和地区没有相互承认和执行法院判决的条约。因此,在中国承认和执行任何这些非中国司法管辖区的法院就不受具有约束力的仲裁条款约束的任何事项作出的判决可能很困难或不可能。
在美国很常见的股东索赔,包括证券法集体诉讼和欺诈索赔,在中国通常难以作为法律或实践问题进行追究。例如,在中国,获取在中国境外或与外国实体有关的股东调查或诉讼所需的信息存在重大的法律和其他障碍。虽然中国地方当局可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在缺乏相互和务实的合作机制的情况下,与美国证券监管机构的监管合作效率不高。根据2020年3月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177条,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直接进行调查取证 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活动。因此,未经中国证券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同意,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向境外提供与证券业务活动有关的文件和资料。另请参阅“—与ADS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面临困难,并且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有限,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了解与投资相关的风险在我们作为开曼群岛公司。
我们可能依赖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主要依赖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包括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分配股息的能力基于其可分配收益。当前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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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规定允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向其各自股东支付股息。此外,我们的每家中国子公司均须在弥补上一年度累计亏损(如有)后,至少拨出其税后利润的10%,以提供法定公积金,直至该公积金达到其税后利润的50%。他们每个人的注册资本。其可根据股东的决定,将部分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分配至任意公积金。这些储备不可作为现金股息分配。如果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未来代表自己承担债务,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他们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向我们支付其他款项的能力。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其分配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 他们各自的股东可能会对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利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资助和开展我们的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限制。
为应对2016年第四季度持续的资本外流和人民币兑美元贬值,中国人民银行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在随后几个月实施了一系列资本管制措施,包括对中国公司为海外收购、股息支付和股东贷款偿还汇出外币的更严格的审查程序。例如,2017年1月26日发布的《关于推进外汇管理改革完善真实性合规审查的通知》或《国家外汇管理局3号文》规定,银行应当:在处理境内企业向境外股东超过5万美元的股息汇出交易时,以真实交易本金为基础,审查该境内企业的相关董事会决议、原始纳税申报表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中国政府可 继续加强其资本管制,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分配未来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的增长、进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有利的投资或收购、支付股息或以其他方式资助和开展我们的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限制。
此外,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公司向非中国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将适用10%的预扣税,除非根据中国中央政府与非中国居民所在的其他国家或地区政府之间的条约或安排减少企业是税务居民。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的税收协定,如果香港企业直接持有中国企业至少25%的股份,则中国企业向香港企业支付股息的预扣税率可从10%的标准税率降至5%。根据行政指导,香港居民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才能适用降低的预扣税率:(i)必须是公司;必须直接拥有规定比例的股权 中国居民企业的投票权;在收到股息之前的12个月内,它必须在中国居民企业中直接拥有该规定的百分比。非居民企业无需获得相关税务机关的预先批准即可享受减免的预扣税。非居民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可以自行评估,确认符合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规定条件后,直接适用降低的预提税率,并在纳税申报时提交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将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税后备案审查。因此,如果我们的香港子公司满足《关于实施有关问题的通知》规定的条件,则其从中国子公司收到的股息可享受5%的预扣税率。 税收协定中的股息条款,或国家税务总局81号文和其他相关税收法规。但是,如果相关税务机关认为我们进行的交易或安排的主要目的是享受优惠的税收待遇,相关税务机关未来可能会调整优惠的预扣税。因此,无法保证减少的5%将适用于我们的香港子公司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收到的股息。该预扣税将减少我们可能从中国子公司收到的股息金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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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我们控制的无形资产(包括印章和印章)的托管人或授权用户可能无法履行其职责,或盗用或滥用这些资产。
根据中国法律,公司交易的法律文件,包括协议和合同,均使用签署实体的印章或印章,或由其指定已在中国相关市场监管机构登记备案的法定代表人签字。
为了确保使用我们的印章和印章,我们制定了使用这些印章和印章的内部控制程序和规则。在任何打算使用印章和印章的情况下,负责人员将提交申请,然后由授权员工根据我们的内部控制程序和规则进行验证和批准。此外,为了维护我们印章的物理安全,我们通常将它们存储在只有授权员工才能访问的安全位置。尽管我们监控此类授权员工,但这些程序可能不足以防止所有滥用或疏忽事件。我们的员工可能会滥用职权,例如签订未经我们批准的合同或寻求控制我们的子公司或VIE之一。如果任何员工出于任何原因获取、滥用或挪用我们的印章和印章或其他控制性非有形资产 原因是,我们的正常业务运营可能会受到干扰。我们可能不得不采取公司或法律行动,这可能需要大量时间和资源来解决和转移管理层对我们运营的注意力。
如果中国政府授予的税收优惠待遇和政府补贴无法获得,我们的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须就其应纳税所得额按25%的标准税率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但在2019年和2020年,我们的一家中国子公司享有税收优惠待遇。凌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凌科科技(天津)有限公司、Linkdoc智能科技(北京)有限公司和北京希望中汇医药科技有限公司被认定为“高新技术企业”””于2019年11月,允许其在随后的三年内适用15%的所得税税率。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的税收优惠待遇政策不会改变,或者我们目前享受或将有权享受的税收优惠待遇不会被取消。此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能够在到期时更新相同的税收优惠待遇。如果发生任何此类税收优惠待遇的变化、取消或终止,相关中国子公司将按应纳税所得额的25%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或企业所得税。因此,我们的税费增加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或延迟我们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注资向我们的VIE或其子公司提供贷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是一家离岸控股公司,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我们的VIE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可能会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提供贷款,或者我们可能会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额外的注资。
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的任何贷款(根据中国法律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均须遵守中国法规和外汇贷款登记。例如,我们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的贷款不能超过法定限额,并且必须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当地对应机构登记,或在其信息系统中向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关于跨境融资综合宏观审慎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我们也可能向我们的VIE或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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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1月的目录。根据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2020年3月发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调整跨境融资综合宏观审慎监管参数的通知》,外债总额上限为各自净资产的2.5倍。此外,我们向VIE或中国子公司提供的任何中长期贷款也必须向国家发改委备案和登记。我们也可能决定以出资方式为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这些出资必须向商务部、商务部或其当地对应部门报告。此外,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在其经营范围内按照真实、自用的原则使用资金。外商投资企业的资金不得用于下列用途: 用途:(i)直接或间接用于超出企业经营范围的支付或相关法律法规禁止的支付;直接或间接用于投资银行保本产品以外的证券投资,但相关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和法规;(三)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但营业执照明确允许的除外;支付购买非自用房地产的相关费用(外商投资房地产企业除外)。
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资本结汇管理的通知》,即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通知,自2015年6月起施行,代替《关于完善外商投资企业外币资金支付结算管理有关操作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加强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企业,以及《关于进一步明确和规范部分资本项目外汇业务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家外汇管理局19号文虽然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外币注册资本折算的人民币资本用于境内股权投资,但也重申了外商投资企业外币注册资本折算的人民币资本原则。 外商投资企业的货币资本不得直接或者间接用于经营范围以外的用途。因此,在实际操作中,国家外汇管理局是否会允许该等资金用于在中国的股权投资尚不清楚。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即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6号文,自2016年6月9日起施行,重申了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9号文的部分规定,但将禁止使用外商投资公司外币注册资本折算的人民币资金发放人民币委托贷款改为禁止使用该资金向非关联企业发放贷款。违反外管局19号文和外管局16号文的,可能会受到行政处罚。外管局19号文和外管局16号文可能会严重限制我们的转让能力 我们持有的任何外币,包括本次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给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在中国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2019年10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即28号文,同日起施行。28号文在一定条件下,允许经营范围不包括投资的外商投资企业或非投资性外商投资企业使用资本金在中国境内进行股权投资。由于28号文最近才发布,其在实践中的解释和执行仍存在较大的不确定性。
鉴于中国法规对境外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各种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必要的政府注册或获得必要的政府批准,如果有的话,关于未来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或VIE提供的贷款或我们未来向我们在中国的外商独资子公司的出资。因此,我们在需要时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或VIE提供及时财务支持的能力存在不确定性。如果我们未能完成此类注册或获得此类批准,我们有能力使用我们预期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收益并资本化或以其他方式资助我们的中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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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运营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汇率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经营业绩和您的投资价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我们的报告货币以美元计价。我们主要通过销售和采购面临货币风险,这些销售和采购产生以交易相关业务的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价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和现金余额。因此,我们面临美元兑港元、人民币、日元和欧元汇率波动的风险。美元兑港元、人民币、日元和欧元的价值会波动,并受中国政府政策的影响,并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国内外经济和政治发展以及供求关系。当地市场。随着外汇市场的发展以及利率市场化和人民币国际化的进展,中国政府未来可能会进一步宣布 汇率制度的变化,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未来人民币兑港元、美元、日元或欧元不会大幅升值或贬值。
此外,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美元收益。如果人民币兑其他货币升值,本次发行所得款项的价值以及将从美元或其他货币转换为人民币的任何未来融资的价值将减少,并可能因减少的金额而相应地阻碍我们的业务发展。筹集的资金。另一方面,在人民币贬值的情况下,本公司在转换以人民币计价的可分配利润后以美元支付的股息将减少。因此,人民币汇率的大幅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您在美国存托凭证中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有效利用收入的能力并影响您的投资价值。
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我们几乎所有的收入都以人民币计价。在我们目前的公司结构下,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主要依靠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支付来满足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根据现行的中国外汇法规,经常项目的支付,包括利润分配、利息支付以及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可以在遵守某些程序要求的情况下以外币进行,无需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具体而言,根据现有的汇兑限制,未经国家外汇管理局事先批准,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运营产生的现金可用于向我们公司支付股息。但是,获得适当政府的批准或注册 如果人民币要兑换成外币并汇出中国以支付资本支出,例如偿还外币贷款,则需要当局。因此,我们需要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才能使用我们中国子公司和VIE运营产生的现金,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偿还欠中国境外实体的各自债务,或以人民币以外的货币在中国境外支付其他资本支出。中国政府可酌情限制未来经常账户交易使用外币。如果外汇管制系统阻止我们获得足够的外币来满足我们的外币需求,我们可能无法向我们的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支付外币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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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根据中国法规,本次发行可能需要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中国证监会的批准。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或国资委、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或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中国证监会和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国家外汇管理局,联合通过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条例》,即《并购规则》,自2006年9月8日起施行,2009年6月22日修订。并购规则包括,除其他外,旨在要求由中国境内公司或个人控制的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和为通过收购中国境内公司或资产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获得中国证监会批准而设立的证券境外上市。2006年9月21日,中国证监会发布 在其官方网站上关于批准特殊目的公司境外上市的程序。然而,并购规则对离岸特殊目的公司的范围和适用性仍然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虽然并购规则的适用尚不清楚,但我们相信,根据我们中国法律顾问海问律师事务所的建议,本次发行不需要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因为(1)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是通过外国直接投资而不是通过合并或收购中国公司拥有的任何中国境内公司的方式注册为外商独资企业或个人根据并购规则的定义;(2)并购规则中没有明确规定对我们的外商独资企业之间的合同安排进行明确分类,我们的VIE和我们的VIE股东作为一种属于并购规则的收购交易;(3)中国证监会目前尚未就本招股说明书项下的类似发行是否受本规定约束发布任何明确的规则或解释。无法保证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会得出与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相同的结论。如果 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随后确定我们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对本次发行的批准或如果中国证监会或任何其他中国政府部门颁布任何解释或实施规则,要求我们就本次发行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他政府批准,我们可能面临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不利行动或制裁。在任何此类情况下,这些监管机构可能会对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处以罚款和处罚,限制我们在中国的经营特权,延迟或限制将本次发行的收益汇回中国或采取其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的行动,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以及我们完成此次发行的能力。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也可能采取行动,要求我们或建议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结算和交付之前停止此次发行。 因此,如果您在预期结算和交割之前和之前从事市场交易或其他活动,您这样做的风险是可能不会发生此类结算和交割。此外,如果中国证监会或其他监管机构后来颁布新的规则或解释要求我们就本次发行获得他们的批准,我们可能无法获得此类批准要求的豁免。有关此类批准要求的任何不确定性或负面宣传都可能对ADS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某些中国法规可能使我们更难以通过收购实现增长。
除其他外,并购规则规定了额外的程序和要求,可能会使外国投资者的并购活动更加耗时和复杂。该法规要求(其中包括)在外国投资者控制中国境内企业的任何控制权交易变更之前通知商务部,如果(i)涉及任何重要行业,该交易涉及已经或可能影响国家经济安全的因素,或该交易将导致持有驰名商标或中华老字号的境内企业控制权发生变化。此外,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于2008年生效的《反垄断法》要求,被认定为集中且涉及特定营业额门槛的交易,必须经有关反垄断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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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以完成目录。此外,于2011年9月生效的中国国家安全审查规则要求外国投资者收购从事军事相关或某些其他对国家安全至关重要的行业的中国公司,在完成任何此类收购之前必须接受安全审查。我们可能会寻求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互补的潜在战略收购。遵守这些法规的要求来完成此类交易可能非常耗时,并且任何所需的批准程序,包括获得政府主管部门的批准或许可,可能会延迟或抑制我们完成此类交易的能力,这可能会影响我们扩展业务或保持市场份额的能力。
有关中国居民设立境外特殊目的公司的中国法规可能会使我们的中国居民受益所有人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承担责任或处罚,限制我们向中国子公司注资的能力,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增加注册资本或向我们分配利润的能力,或可能以其他方式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2014年7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境外投融资和特殊目的工具来回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家外汇管理局第37号通知,取代《关于境内居民通过境外特殊目的机构融资和往返投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即国家外汇管理局75号文,自国家外汇管理局37号文发布之日起施行。国家外汇管理局37号文要求中国居民(包括中国个人和中国法人实体)就其设立或直接或间接控制以境外投融资为目的设立的境外实体,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国家外汇管理局37号文所称的“控制”,广义上是指中国居民在境外特殊目的中取得的经营权、受益权或决策权。 车辆或SPV,通过收购、信托、代理、投票权、回购、可转换债券或其他安排。此外,作为SPV直接或间接股东的任何中国居民都必须更新其在外管局当地分支机构就该SPV提交的注册,以反映任何重大变化。外管局37号文适用于我们的中国居民股东,并可能适用于我们未来进行的任何境外收购。2015年2月1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即国家外汇管理局第13号通知,自2015年6月1日起施行。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13号通知,境内外商直接投资和境外直接投资的外汇登记申请,包括国家外汇管理局37号文规定的申请,将向符合条件的银行而非国家外汇管理局备案。符合条件的银行将直接审查 在国家外汇管理局的监督下申请并接受注册。
此外,根据商务部2014年9月发布、2014年10月起施行的《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以及国家发改委于2017年12月颁布并于2018年3月生效的《企业对外投资管理办法》,两者均取代了之前关于中国实体对外直接投资的规定,中国企业对外投资须经商务部、国家发展改革委或其当地分支机构批准或备案。
这些规定可能会对我们当前和未来的结构和投资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打算以符合这些法规和任何其他相关立法的方式构建和执行我们未来的离岸收购。然而,由于目前尚不确定相关政府当局将如何解释和实施与我们未来的离岸融资或收购有关的这些法规和任何未来有关离岸或跨境交易的立法,我们无法保证我们将能够遵守法规或其他立法要求的任何批准、符合资格或获得任何批准。此外,我们可能不会被告知在我们公司直接或间接持有权益的所有中国居民的身份,我们也不能强迫我们的实益拥有人遵守国家外汇管理局37号文和其他对外投资相关法规的要求。因此,我们不能保证 您认为我们公司的任何中国股东或我们投资的任何中国公司已遵守并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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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将来能够符合这些要求。我们的部分中国股东正在申请对外直接投资批准或登记。无法保证该等批准或注册将及时完成,或将完全完成。此类个人或实体未能或无法遵守这些规定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或法律制裁,例如限制我们的跨境投资活动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其分配股息或获得外汇计价的能力贷款来自,我们公司或阻止我们进行分配或支付股息。因此,我们的业务运营和我们向您进行分配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由于这些外汇法规仍然相对较新,其解释和实施也在不断发展,目前尚不清楚这些法规以及未来有关离岸或跨境交易的任何法规将如何由相关部门解释、修改和实施。政府机关。例如,我们的外汇活动可能会受到更严格的审查和批准程序,例如汇出股息和外币计价的借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此外,如果我们决定收购一家中国境内公司,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或该公司的所有者(视情况而定)将能够获得必要的批准或完成必要的备案和注册外汇规定。这可能会限制我们实施收购战略的能力,并可能 对我们的业务和前景产生不利影响。
任何未能遵守有关员工股票激励计划注册要求的中国法规的行为可能会使中国计划参与者或我们受到罚款和其他法律或行政制裁。
2012年2月,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取代了2007年发布的规定。根据本规定,中国公民和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非中国公民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除少数例外情况外,需要通过境内合格代理人(可能是该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此外,还必须聘请境外委托机构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或出售、股份及权益买卖等事宜。此外,国家外汇管理局37号文规定,参与境外非公开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的中国居民 特殊目的公司在获得激励股份或行使股票期权前,可以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登记。我们和我们的执行官和其他中国公民或在中国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并且已经或将被授予激励股份或期权的员工正在或将受这些规定的约束。未能完成外管局登记可能会使他们受到罚款和法律制裁,并且他们行使股票期权或将出售股票所得收益汇入中国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额外限制。我们还面临监管不确定性,这可能会限制我们根据中国法律为董事、执行官和员工采取额外激励计划的能力。参见“法规——与就业和社会福利相关的法规——员工股票激励计划”。”
如果我们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此类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ADS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务后果。
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立“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居民企业”,将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企业所得税25%的比率。《实施细则》将“实际管理机构”定义为对企业的业务、生产、人员、账务和财产实施全面、实质性控制和全面管理的机构。2009年,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一份通知,称为国家税务总局82号文,其中规定了某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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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确定在境外注册成立的中国控制企业的“实际管理机构”是否位于中国的具体标准。虽然本通知仅适用于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境外企业,不适用于中国个人或外国人控制的境外企业,通知中规定的标准可能反映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如何应用“实际管理机构”文本来确定所有离岸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的一般立场。根据国家税务总局82号文,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境外注册企业将因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而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并且只有在满足以下所有条件的情况下,才会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i)日常运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中国;有关的决定 企业的财务和人力资源事项由中国境内的组织或人员作出或须经批准;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决议位于或维持在中国;至少50%的有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习惯性地居住在中国。
我们认为,就中国税务而言,我们公司并非中国居民企业。然而,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实际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中国税务机关确定我们公司或我们的任何境外子公司为企业所得税目的的中国居民企业,我们公司或相关境外子公司将按25%的税率就其全球收入缴纳中国企业收入。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将需要从我们支付给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股息中预扣10%的税。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我们的ADS持有人)可能需要就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DS或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如果 收益被视为来自中国来源。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包括我们的ADS持有人)的股息以及此类股东转让ADS或普通股所实现的任何收益可能需要按税率缴纳中国税20%(其中,在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在源头扣留)。这些税率可能会因适用的税收协定而降低,但尚不清楚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在实践中是否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能够从其税务居住国家或地区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中受益。任何此类税收都可能降低您对ADS或普通股的投资回报。
我们面临非中国居民公司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不确定性。
2015年2月3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财产若干企业所得税事项的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7号公告,自2015年2月3日起施行,2017年修订。。国家税务总局7号公告重新定义了将间接股权转让标的扩大至中国应税资产的适用范围,包括对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投资、中国机构资产和中国不动产。此外,国家税务总局7号公告为集团内部重组和通过公开证券市场买卖股权引入了安全港。国家税务总局7号公告也给应税资产的外国转让人和受让人(或其他有义务支付转让费用的人)带来了挑战。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扣缴有关问题的公告》,即国家税务总局37号公告,自2017年12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37号公告进一步明确了非居民企业所得税代扣代缴的做法和程序。
非居民企业通过处置境外控股公司股权间接转让中国境内应税资产的,属于间接转让的,非居民企业作为转让方或受让方,或者股权被转让的中国主体,可以向相关税务机关报告此类间接转移。使用“实质重于形式”的原则,中国税务机关可以无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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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海外控股公司缺乏合理的商业目的,并且是为了减少、避免或递延中国税收而设立的,则该海外控股公司存在目录。因此,从该间接转让中获得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受让人或其他有义务支付转让费用的人有义务预扣适用的税款,目前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税率为10%。如果受让方未预扣税款且转让方未缴纳税款,则转让方和受让方均可能受到中国税法的处罚。
我们在涉及中国应税资产的某些过去和未来交易的报告和其他影响方面面临不确定性,例如离岸重组、出售我们离岸子公司的股份和投资。根据国家税务总局7号公告和/或37号公告,如果我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转让方,我们公司可能需要承担备案义务或纳税,如果我们公司是此类交易的受让人,则可能需要承担预扣义务。对于非中国居民企业投资者转让我们公司的股份,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可能需要协助根据国家税务总局7号公告和/或37号公告进行备案。因此,我们可能需要花费宝贵的资源来遵守SAT公告7和/或SAT公告37,或要求我们向其购买应税资产的相关转让人遵守这些通知,或确定我们公司不应根据这些通知征税,这可能 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最近颁布的《外国公司问责法》、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正在进行的有关此类法律的规则制定以及美国的其他立法发展可能会导致美国存托凭证退市。
在过去十年中,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以及中国的同行,即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在PCAOB获取审计工作底稿和检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我们的审计师)的审计工作的能力方面陷入僵局。2013年5月,PCAOB与中国证监会和中国财政部签订了执法合作谅解备忘录(“MOU”),建立了双方合作框架,以制作和交换与PCAOB进行的调查,分别为美国和中国的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财政部。尽管有谅解备忘录,但2018年12月7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发布了一份联合声明,强调美国监管机构在监督在美国有重要业务的美国上市公司的财务报表审计方面面临的持续挑战。 中国。2020年4月21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在另一份联合声明中重申,PCAOB无法检查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对美国报告公司的审计工作的审计工作底稿和做法的风险更大。
作为美国对获取目前受中国法律保护的审计和其他信息的持续监管重点的一部分,美国国会于2020年12月2日通过了第945条,即《外国公司问责法》(“HFCAA”)。HFCAA已由总统签署成为法律。根据HFCAA,如果PCAOB无法检查会计师事务所的工作,SEC必须提出规则,禁止任何注册人的证券在任何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或“场外交易”。连续三年。2021年3月24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发布了对20-F表的修订,并针对HFCAA征求公众意见。与HFCAA一致,这些修订要求向SEC提交文件,证明“委员会识别的注册人”(定义见修订)不由该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并且还要求在 外国发行人关于该注册人的审计安排和政府影响的年度报告。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SEC还在积极评估如何最好地实施HFCAA的其他要求,包括识别流程和交易禁止要求。
HFCAA的颁布和其他增加美国监管机构获取审计工作文件的努力可能会给包括我们在内的受影响发行人带来投资者的不确定性,并且ADS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因为是否会有妥协解决方案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在最坏的情况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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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目录情况下,如果我们无法及时纠正这种情况以满足PCAOB检查要求,我们的ADS可能会被摘牌。
此外,2020年8月6日,总统金融市场工作组发布了一份报告,建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采取措施实施这五项建议,包括加强美国证券交易所关于PCAOB会计检查的上市标准。公司。作为在美国证券交易所首次和继续上市的条件,这将要求PCAOB获得主要审计公司的工作底稿,以对上市公司进行审计。该报告允许新上市标准为上市公司提供过渡期至2022年1月1日,但一旦必要的规则制定和/或标准制定生效,将立即适用于新上市公司。目前尚不清楚SEC是否以及何时会制定规则来实施PWG报告中提出的建议,特别是考虑到其根据HFCAA正在进行的规则制定。这些因素和发展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对 我们的业务、前景、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审计报告由未经PCAOB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因此,我们的投资者被剥夺了此类检查的利益。
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审计报告由未经PCAOB检查的会计师事务所编制。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的财务报表必须由在PCAOB注册的独立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由于PCAOB在中国缺乏检查,PCAOB无法全面评估我们审计师的审计和质量控制程序。因此,我们和我们ADS的投资者被剥夺了此类PCAOB检查的好处,这可能导致我们ADS的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和财务报表的质量失去信心。
当前国际贸易的紧张局势和不断加剧的政治紧张局势,尤其是美国和中国之间的紧张局势,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尽管跨境业务可能不是我们关注的领域,但我们的药物服务的很大一部分涉及进口药品。因此,任何不利的政府国际贸易政策,例如资本管制或关税,都可能影响对我们产品和服务的需求,影响我们产品的竞争地位,或阻止我们在某些国家销售产品。如果实施任何新的关税、立法或法规,或者重新谈判现有的贸易协定,此类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我们依赖供应商的零部件,其中一些在海外,中国政府的关税或任何其他贸易紧张局势可能会影响我们产品的成本。对我们车辆的需求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中国的总体、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当前美国和中国之间的国际贸易紧张局势和政治紧张局势,以及此类紧张局势的任何升级,都可能对此类总体、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以及对我们车辆的需求产生负面影响,从而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与ADS和本次发行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交易市场可能不会发展,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
我们已提交在纳斯达克上市ADS的申请。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美国存托凭证或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公开市场,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美国存托凭证的流动性公开市场将会发展。如果本次发行完成后美国存托凭证的活跃公开市场没有发展起来,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和流动性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美国存托凭证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将由我们与承销商根据多种因素协商确定,本次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低于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因此,我们证券的投资者的ADS价值可能会大幅下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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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您必须依赖我们管理层对本次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用途的判断,此类用途可能不会产生收入或增加我们的ADS价格。
我们尚未确定本次发行的部分净收益的具体用途,我们的管理层将在应用我们收到的收益方面拥有相当大的自由裁量权。作为投资决策的一部分,您将没有机会评估收益是否得到了适当的使用。所得款项可用于不会改善我们实现或维持盈利能力或提高ADS价格的努力的公司目的。本次发行的收益可能会投资于不产生收入或失去价值的投资。
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波动,这可能会给投资者带来重大损失。
由于我们无法控制的因素,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波动。这可能是由于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包括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并在美国上市的其他公司的市场价格的表现和波动。此外,股票市场总体上经历了极端的价格和成交量波动,这些波动通常与我们这样的公司的经营业绩无关或不成比例。无论我们的经营业绩如何,这些广泛的市场和行业因素都可能大幅降低ADS的市场价格。除了市场和行业因素外,美国存托凭证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因我们自身运营的特定因素而高度波动,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因素:
| • | 中国的宏观经济因素; |
| • | 我们的净收入、收益和现金流的变化;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的新投资、收购、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或合资企业的公告; |
| • | 我们或我们的竞争对手发布的新产品、解决方案和扩展的公告; |
| • | 证券分析师财务估计的变化; |
| • | 关于我们、我们的服务或我们的行业的有害不利宣传; |
| • | 与我们的业务相关的新法规、规则或政策的公告; |
| • | 关键人员的增加或离职; |
| • | 涉及中国发行人的财务报告缺乏有效内部控制、公司治理政策不完善或欺诈指控等指控; |
| • | 我们主要股东的经营业绩和声誉; |
| • | 解除对我们已发行股本证券或出售额外股本证券的锁定或其他转让限制; |
| • | 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政治或贸易紧张局势;和 |
| • | 实际或潜在的诉讼或监管调查。 |
这些因素中的任何一个都可能导致ADS交易的数量和价格发生巨大而突然的变化。
由于我们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远高于我们的每股有形账面净值,您将立即经历大量稀释。
如果您在本次发行中购买ADS,您为ADS支付的费用将高于我们现有股东为其普通股支付的每份ADS金额。因此,根据假设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您将立即体验到每个ADS约美元的大幅稀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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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ADS美元的目录,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示的预计公开发行价格范围的中点。有关本次发行完成后您对ADS的投资价值将如何稀释的更完整说明,请参阅“稀释”。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布有关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者如果他们不利地改变了对ADS的建议,ADS的市场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ADS的交易市场部分取决于证券或行业分析师发布的关于我们或我们的业务的研究和报告。如果研究分析师没有建立和维持足够的研究覆盖范围,或者如果一名或多名覆盖我们的分析师降级ADS或发布关于我们业务的不准确或不利的研究,ADS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降。如果其中一名或多名分析师停止对我们公司的报道或未能定期发布关于我们的报告,我们可能会失去金融市场的知名度,进而可能导致ADS的市场价格或交易量下降。
ADS在公开市场上的大量未来销售或潜在销售可能导致ADS的价格下降。
本次发行后ADS在公开市场上的销售,或这些销售可能发生的看法,可能导致ADS的市场价格下跌。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ADS均可自由转让,不受证券法限制或额外注册。本次发行后已发行和流通的剩余普通股将在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的180天锁定期届满时可供出售,但须遵守规则144和701规定的数量和其他限制根据证券法。本次发行的承销商代表可酌情决定在锁定期届满前释放任何或所有这些股份。如果股票在锁定期届满前被释放并在市场上出售,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下跌。
卖空者采用的技术可能会压低ADS的市场价格。
卖空是出售卖方不拥有但从第三方借来的证券的做法,目的是在以后买回相同的证券以返还给贷方。卖空者希望从出售借入证券和购买替代股票之间的证券价值下降中获利,因为卖空者预计在购买中支付的费用低于其在出售中收到的费用。由于证券价格下跌符合卖空者的利益,许多卖空者发布或安排发布,对相关发行人及其业务前景发表负面意见,以在卖空证券后创造负面的市场动力并为自己创造利润。过去,这些空头攻击导致市场上的股票抛售。
几乎所有业务都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一直是卖空的对象。大部分审查和负面宣传都集中在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内部控制导致财务和会计违规和错误、公司治理政策不完善或不遵守的指控,以及在许多情况下的欺诈指控。因此,其中许多公司现在正在对这些指控进行内部和外部调查,并在此期间受到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他美国当局的股东诉讼和/或执法行动的影响。
目前尚不清楚这种负面宣传会对我们产生什么影响。如果我们成为任何不利指控的对象,无论此类指控被证明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我们都可能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此类指控和/或为自己辩护。虽然我们会坚决抵御任何此类卖空者的攻击,但我们可能会受到言论自由原则、适用的州法律或商业保密问题对相关卖空者提起诉讼的方式的限制。这种情况可能代价高昂且耗时,并可能分散我们的管理层注意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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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我们业务的目录。即使此类指控最终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针对我们的指控也可能严重影响我们的业务运营,对ADS的任何投资都可能大大减少甚至变得毫无价值。
由于我们预计在此次发行后的可预见未来不会支付股息,因此您必须依靠ADS的价格升值来获得投资回报。
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以资助我们业务的发展和增长。因此,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现金股息。因此,您不应依赖对ADS的投资作为任何未来股息收入的来源。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我们的董事会对是否分配股息拥有完全的酌处权。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派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董事建议的金额。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利润或股份溢价账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这会导致公司无法支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宣派和支付股息,未来股息的时间、金额和形式(如有)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我们的资本需求和盈余、分配金额,如果任何,我们从我们的子公司收到的、我们的财务状况、合同限制和我们董事会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 因此,您对ADS的投资回报可能完全取决于ADS未来的任何价格升值。无法保证ADS在此次发行后会升值,甚至无法维持您购买ADS的价格。您可能无法实现对ADS的投资回报,甚至可能失去对ADS的全部投资。
您可能与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没有相同的投票权,并且可能无法行使您的权利来指导您的ADS所代表的普通股的投票方式。
ADS的持有人与我们的注册股东没有相同的权利。作为美国存托凭证的持有人,您将无权直接参加我们的股东大会或在此类会议上投票。您只能根据存托协议的规定,通过向存托人发出投票指示,间接行使由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相关普通股所持有的投票权。根据保管协议,您只能通过向保管人发出投票指示来投票。如果我们指示存托人征求您的指示,那么在收到您的投票指示后,存托人将尽可能根据您的指示对您的ADS所代表的相关普通股进行投票。如果我们不指示保管人征求您的指示,保管人仍然可以按照您的指示进行投票,但不是必须这样做。你 除非您在股东大会的记录日期之前撤回股份并成为此类股份的登记持有人,否则将无法直接就您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相关普通股行使投票权。根据我们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我们公司要求向我们的注册股东发出召开股东大会的最短通知期为[十]天。
召开股东大会时,您可能不会收到足够的会议提前通知以交出您的ADS以撤回您的ADS所依据的普通股并成为此类股份的登记持有人,以允许您就将在股东大会上审议和投票的任何特定事项或决议直接投票。此外,根据我们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为了确定有权出席任何股东大会并在会上投票的股东,我们的董事可能会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并提前确定此类会议的记录日期,而关闭我们的会员名册或设置此类记录日期可能会阻止您交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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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您的ADS目的是在记录日期之前撤回您的ADS的普通股并成为此类股份的登记持有人,以便您无法出席股东大会或直接投票。如果我们征求您的指示,保管人将通知您即将进行的投票,并将安排将我们的投票材料交付给您。我们已同意至少提前[30]天向保管人发出股东大会通知。尽管如此,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您会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确保您可以指示存托人对您的ADS所代表的相关普通股进行投票。此外,保管人及其代理人不对未能执行投票指示或他们执行您的投票指示的方式负责。这意味着您可能无法行使您的权利来指导您的ADS所依据的普通股的投票方式,并且您可以 如果您的ADS所依据的普通股没有按照您的要求进行投票,则没有法律补救措施。
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遇到困难,并且您通过美国法院保护您的权利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因为我们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我们的公司事务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和开曼群岛普通法管辖。根据开曼群岛法律,股东对我们的董事采取行动的权利、我们的少数股东的行动以及我们的董事对我们的受信义务在很大程度上受开曼群岛普通法的管辖。开曼群岛的普通法部分源自开曼群岛相对有限的司法先例以及英格兰和威尔士的普通法,其法院的决定具有说服力,但不具有约束力,在开曼群岛的法庭上。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股东的权利和我们董事的受信义务并不像某些司法管辖区的法规或司法先例那样明确 在美国。特别是,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如美国发达。美国的一些州,例如特拉华州,拥有比开曼群岛更完善和司法解释的公司法体系。此外,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股东派生诉讼。此外,虽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控股股东对其控制的公司及其少数股东负有受信义务,但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控股股东对我们公司或我们的少数股东不承担任何此类受信义务。因此,我们的控股股东可以以他们认为合适的方式行使其作为股东的权力,包括对其股份行使投票权。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像我们这样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的股东没有检查公司记录的一般权利(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除外,抵押和押记登记册以及我们股东通过的任何特别决议)或获取这些公司的股东名单副本。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我们的董事有权决定是否以及在什么条件下,我们的股东可以检查我们的公司记录,但没有义务将它们提供给我们的股东。这可能会使您更难获得确定股东动议所需的任何事实或向其他股东征求与代理权竞争有关的代理权所需的信息。
我们的母国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与在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注册成立的公司的要求有很大不同。如果我们选择遵循母国的惯例,我们的股东所获得的保护可能会少于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规则和法规。
由于上述所有因素,面对我们管理层采取的行动,我们的公众股东可能更难保护他们的利益,董事会成员或控股股东,而不是作为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的公众股东。有关开曼群岛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美国注册成立的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的讨论,请参阅“股本说明——公司法的差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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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美国很常见的股东索赔或监管调查在中国通常难以作为法律或实践问题进行。例如,在中国,提供在中国境外发起的监管调查或诉讼所需的信息存在重大的法律和其他障碍。虽然中国当局可以与其他国家或地区的证券监管机构建立监管合作机制,实施跨境监督管理,在缺乏相互和务实的合作机制的情况下,与美国证券监管机构的这种合作可能不会有效。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七条或自2020年3月起施行的第一百七十七条,境外证券监管机构不得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取证活动。虽然详细 第一百七十七条的解释或实施细则尚未颁布,境外证券监管机构无法直接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取证活动,可能会进一步增加您在保护利益方面面临的困难。
我们的股东对我们作出的某些判决可能无法执行。
我们是一家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股份有限公司,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美国境外。我们目前几乎所有的业务都在中国进行。此外,我们现任的一些董事和高级职员是美国以外国家的国民和居民。这些人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如果您认为您的权利受到美国联邦证券法或其他方面的侵犯,您可能很难或不可能在美国对我们或这些人提起诉讼。即使您成功提起此类诉讼,开曼群岛和中国的法律也可能使您无法对我们的资产或我们董事和高级职员的资产执行判决。有关开曼群岛和中国相关法律的更多信息,请参阅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但是,存款协议赋予您将针对我们的索赔提交具有约束力的仲裁的权利,即使法院判决并非如此,仲裁裁决也可能对我们和我们在中国的资产强制执行。
如果托管人认为向您提供现金股息不切实际,您可能不会收到现金股息。
存托人将仅在我们决定为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存托证券分配股息的范围内支付ADS的现金股息,并且我们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在可预见的未来为我们的普通股支付任何现金股息。如果存在分配,ADS的托管人已同意在扣除其费用和开支后,向您支付其或托管人就我们的普通股或其他托管证券收到的现金股息或其他分配。您将收到与您的ADS所代表的普通股数量成比例的这些分配。但是,保管人可以自行决定向任何ADS持有人提供分配是不公平或不切实际的。例如,保管人可能会确定通过邮件分发某些财产是不切实际的,或者某些分发的价值可能低于邮寄它们的成本。在 在这些情况下,保管人可能会决定不向您分配此类财产。
ADS持有人可能无权就存款协议下产生的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这可能导致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对原告不利的结果。
管理代表我们普通股的ADS的存款协议规定,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ADS持有人放弃就他们可能因我们的股份引起或与之相关的对我们或存托人提出的任何索赔而接受陪审团审判的权利,ADS或存款协议,包括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
如果我们或保管人反对基于此弃权的陪审团审判,法院将必须根据案件的事实和情况确定弃权是否可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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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州和联邦法律的目录。据我们所知,与根据联邦证券法引起的索赔有关的合同争议前陪审团审判豁免的可执行性尚未由美国最高法院最终裁决。但是,我们认为合同争议前陪审团审判豁免条款通常是可执行的,包括根据管辖存款协议的纽约州法律,或由纽约市的联邦或州法院执行,对存款协议项下发生的事项具有非专属管辖权。在确定是否执行合同争议前陪审团审判弃权时,法院通常会考虑一方是否有意、明智和自愿放弃陪审团审判的权利。我们认为存款协议和美国存托凭证就是这种情况。建议您在投资前就陪审团豁免条款咨询法律顾问 在ADS中。
如果您或ADS的任何其他所有者或持有人就存款协议或ADS引起的事项向我们或存托人提出索赔,包括根据联邦证券法提出的索赔,您或此类其他所有者或持有人可能无权就此类索赔要求陪审团审判,这可能会限制和阻止针对我们或保管人的诉讼。如果根据存款协议对我们或保管人提起诉讼,则只能由适用初审法院的法官或法官审理,这将根据不同的民事程序进行,并可能导致与陪审团审判不同的结果,包括在任何此类诉讼中可能对原告不利的结果。
尽管如此,如果适用法律不允许放弃陪审团审判,则可以根据与陪审团审判的存款协议的条款提起诉讼。存款协议或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条件、规定或规定均不构成美国存托凭证的任何所有者或持有人或我们或存托人对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法规的任何实质性规定的弃权。
[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以及我们与存托银行的存款协议中的论坛选择条款可能会限制我们的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证券的持有人选择有利的司法论坛与我们和我们的董事发生纠纷的能力和官员。]
[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美国联邦地区法院是美国境内解决任何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提出诉讼的投诉的专属法庭。我们与存托银行的协议还规定,美国纽约南方电力地区法院(或者,如果美国纽约南方电力地区法院对特定争议没有标的管辖权,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是解决任何根据《证券法》或《交易法》提出诉讼的投诉的专属论坛。然而,类似的联邦法院选择法院条款的可执行性在美国的法律诉讼中受到质疑,法院可能会认定此类条款不适用、不可执行或 与提起此类诉讼相关的其他文件不一致。如果法院发现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或我们与存款银行的存款协议中包含的联邦选择法院条款在诉讼中不适用或不可执行,我们可能会因解决此类诉讼而产生额外费用在其他司法管辖区。如果支持,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的论坛选择条款,以及存款协议中的论坛选择条款,可能会限制证券持有人向我们、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存款银行,以及他或她喜欢的司法论坛中的其他人,这种限制可能会阻止此类诉讼。此外,《证券法》规定,联邦法院和州法院对为执行《证券法》或《规则》规定的任何义务或责任而提起的诉讼具有管辖权,并且 其下的规定。接受或同意本论坛选择条款并不构成您放弃遵守联邦证券法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您不得放弃遵守联邦证券法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中的专属法庭条款不会剥夺开曼群岛法院对与我们内部事务有关的事项的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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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可能会不时向我们的股东分配权利,包括购买证券的权利。但是,除非我们根据《证券法》对权利和与权利相关的证券进行登记,或者可以获得登记要求的豁免,否则我们无法在美国向您提供此类权利。根据存托协议,存托人不会向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分配权利,除非权利的分配和出售以及与这些权利相关的证券根据《证券法》对所有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免于登记,或根据《证券法》的规定注册。保管人可以但不要求尝试将这些未分配的权利出售给第三方,并可能允许这些权利失效。我们可能无法根据《证券法》建立注册豁免,并且我们没有义务就以下事项提交注册声明 这些权利或基础证券,或努力使注册声明宣布生效。因此,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可能无法参与我们的供股,并可能因此而稀释其持股。
您的ADS转让可能会受到限制。
您的ADS可在托管人的账簿上转让。但是,保管人可以随时或不时在其认为与履行其职责有关的适当情况下关闭其账簿。保管人也可以在紧急情况下、周末和公共假期关闭账簿。当我们的股份登记册或存托人的账簿关闭时,存托人通常可以拒绝交付、转让或登记ADS的转让,或在任何时候,如果我们或保管人认为由于法律或任何政府或政府机构的任何要求,或根据保管协议的任何规定,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这样做是可取的。
我们是《证券法》意义上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可能会利用某些减少的报告要求。
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根据JOBS法案的定义,我们可能会利用适用于非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其他上市公司的要求的某些豁免,包括,最重要的是,只要我们仍然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就无需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的审计员证明要求。因此,如果我们选择不遵守此类审计师证明要求,我们的投资者可能无法获得他们认为重要的某些信息。
我们将采用并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包含反收购条款这可能会阻止第三方收购我们,并对我们普通股和ADS持有人的权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采用并生效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包含某些规定,以限制他人获得我们公司控制权或导致我们参与变更的能力控制权交易,包括一项规定,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设立和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而无需我们的股东采取行动,并就任何系列的优先股确定,无需我们的股东采取行动,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这些规定可能会阻止第三方寻求在要约收购或类似交易中获得我们公司的控制权,从而剥夺我们的股东和ADS持有人以高于现行市场价格的价格出售其股份或ADS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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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我们是交易法规则意义上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上市公司的某些规定的约束。
由于我们符合《交易法》规定的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证券规则和法规的某些规定的约束,包括:
| • | 《交易法》下的规则要求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10-Q表的季度报告或8-K表的当前报告; |
| • | 《交易法》中规范根据《交易法》注册的证券的代理、同意或授权征集的部分; |
| • | 《交易法》中要求内部人公开报告其股票所有权和交易活动以及从短期交易中获利的内部人的责任的部分;和 |
| • | FD条例下重大非公开信息发行人的选择性披露规则。 |
我们必须在每个财政年度结束后的四个月内以表格20-F提交年度报告。此外,我们打算每季度以新闻稿的形式发布我们的业绩,并根据纳斯达克的规则和规定进行分发。与财务业绩和重大事件相关的新闻稿也将以表格6-K的形式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然而,与美国国内发行人要求向SEC提交的信息相比,我们需要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和及时。因此,您可能无法获得与投资美国国内发行人时相同的保护或信息,这可能使海外监管机构难以在中国境内进行调查或收集证据。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增加的成本,特别是在我们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之后。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成为一家上市公司,并预计会产生我们作为一家私人公司没有产生的大量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2002年的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以及随后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纳斯达克实施的规则对上市公司的公司治理实践提出了各种要求。作为上一财年收入低于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JOBS法案,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普遍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审计师证明要求,并允许推迟采用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直到这些准则生效 适用于私营公司。
我们预计这些规则和法规会增加我们的法律和财务合规成本,并使一些公司活动更加耗时和昂贵。在我们不再是“新兴成长型公司”之后,我们预计将产生大量费用并投入大量管理工作以确保遵守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要求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其他规则和条例。例如,由于成为上市公司,我们将需要增加独立董事的人数,并采取有关内部控制和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政策。我们还预计,作为一家上市公司运营将使我们获得董事和高级职员责任保险变得更加困难和更加昂贵,并且我们可能需要接受降低的保单限额和承保范围,或者为获得相同或类似的保险而承担更高的成本覆盖。此外,我们将产生相关的额外费用 符合我们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我们也可能更难找到合格的人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或担任执行官。我们目前正在评估和监控与这些规则和法规有关的发展,我们无法以任何程度的确定性预测或估计我们可能产生的额外成本金额或此类成本的时间。
64
目录过去,上市公司的股东经常在该公司证券的市场价格不稳定后对该公司提起证券集体诉讼。如果我们卷入集体诉讼,可能会转移我们管理层对我们业务和运营的大量注意力和其他资源,这可能会损害我们的经营业绩,并需要我们承担大量费用来为诉讼辩护。任何此类集体诉讼,无论是否成功,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限制我们未来筹集资金的能力。此外,如果成功向我们提出索赔,我们可能需要支付重大损失,这可能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公司,我们被允许在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显着不同的公司治理事项方面采用某些母国惯例。如果我们完全遵守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这些做法对股东的保护可能会少于他们所享有的保护。
作为在纳斯达克上市的开曼群岛豁免公司,我们受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的约束。但是,纳斯达克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遵循其母国的公司治理实践。我们的母国开曼群岛的某些公司治理实践可能与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有很大不同。我们目前打算遵循开曼群岛的公司治理实践,以代替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要求,即上市公司必须拥有多数独立董事,并且审计委员会至少由三名成员组成。如果我们未来选择遵循母国的做法,我们的股东所获得的保护可能会少于他们根据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纳斯达克公司治理上市标准所享有的保护。
无法保证我们在当前或任何未来的纳税年度不会成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这可能会对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美国投资者造成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一般而言,非美国公司是任何纳税年度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其中(i)其资产平均价值的50%或更多(通常按季度确定)由生产,或为生产而持有,被动收入,或其总收入的75%或更多由被动收入组成。出于上述计算的目的,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家公司股份价值的至少25%被视为持有另一家公司资产的比例份额并直接获得另一家公司收入的比例份额。被动收入通常包括股息、利息、投资收益以及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出于这些目的,现金通常是一种被动资产。如果价值商誉与产生活跃收入的业务活动相关,则通常将其视为活跃资产。
[根据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预期构成以及我们的资产价值,包括商誉,这是基于本次发行中ADS的预期价格,我们预计我们当前的纳税年度不会成为PFIC。]然而,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身份是年度确定,只能在该年度结束后做出,并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以及我们不时的资产价值。我们商誉的价值可能部分参考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该价格可能会波动。因此,由于我们持有并将在本次发行后继续持有大量现金,如果我们的市值下降,我们成为或成为PFIC的风险将会增加。此外,根据PFIC规则的目的,我们和我们的VIE之间的合同安排将如何处理尚不完全清楚,如果我们的VIE不被视为由我们拥有,我们可能会成为或成为PFIC 这些目的。因此,无法保证我们在当前或任何未来的纳税年度不会成为PFIC。如果我们是美国纳税人拥有ADS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美国纳税人通常会受到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影响,包括增加处置收益和“超额分配”的纳税义务以及额外的报告要求。请参阅“税收——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重要考虑因素——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
65
目录ADS持有人向托管人提出索赔的权利受托管协议条款的限制。
根据存管协议,针对或涉及我们或存管人的任何法律诉讼、诉讼或程序,因存款协议或由此拟定的交易或因拥有美国存托凭证而产生的或以任何方式与之相关的,只能在纽约南方电力地区的美国地方法院提起诉讼(或,如果美国纽约南方电力地区法院对特定争议没有标的管辖权,则在纽约州纽约县的州法院),以及我们的ADS持有人,将不可撤销地放弃该持有人可能对任何此类诉讼的地点提出的任何反对意见,并不可撤销地在任何此类诉讼或诉讼中服从此类法院的专属管辖权。然而,其他公司组织文件中类似的联邦法院选择法院条款的可执行性在美国的法律诉讼中受到质疑,并且有可能 法院可能会认定此类规定不适用或不可执行。接受或同意本论坛选择条款并不代表您放弃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此外,投资者不能放弃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律和根据其颁布的规则和法规。
存款协议规定,存托人或ADS持有人可以要求其因我们的A类普通股引起或与之相关而向我们提出的任何索赔,ADS或存款协议将被提交并通过根据存款协议中描述的条款进行的仲裁最终解决,尽管仲裁条款不排除您提出任何索赔,包括根据《证券法》或《交易法》提出的索赔,在美国纽约南方电力地区法院(如果美国纽约南方电力地区法院没有标的管辖权,则为此类州法院)。存款协议中的专属论坛选择条款也不影响存款协议的任何一方选择将针对我们的索赔提交仲裁的权利,或我们将该索赔提交仲裁的义务,如存款协议中的规定,或任何一方根据以下规定进行仲裁的权利 存款协议,在对此类诉讼具有管辖权的任何法院提起诉讼以强制该仲裁,或对仲裁员的裁决作出判决或执行裁决。仲裁条款适用于根据《证券法》和《交易法》引起的诉讼。接受或同意仲裁条款并不构成投资者放弃我们或存托人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及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美国存托股票说明”。
66
本招股说明书包含涉及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外的所有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涉及已知和未知的风险、不确定性和其他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业绩或成就与前瞻性陈述中明示或暗示的存在重大差异。
您可以通过诸如“可能”、“将”、“预期”、“预期”、“目标”、“估计”、“打算”、“计划”、“相信”等词语或短语来识别这些前瞻性陈述。“可能”或其他类似的表达方式。我们的这些前瞻性陈述主要基于我们对未来事件和财务趋势的当前预期和预测,我们认为这些事件和财务趋势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业务战略和财务需求。这些前瞻性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关于以下方面的陈述:
| • | 全球和中国的总体经济、政治、人口和商业状况; |
| • | 中国通货膨胀和汇率的波动; |
| • | 我们实施增长战略的能力; |
| • | 合格人员的可用性和留住此类人员的能力; |
| • | 政府监管的变化,尤其是在RWD驱动的解决方案方面; |
| • | 我们的医院、患者和生命科学公司覆盖范围; |
| • | 其他可能影响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流动性和经营业绩的因素;和 |
| • | 在“风险因素”下讨论的其他风险因素。” |
您应该仔细阅读本招股说明书和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及的文件,并理解我们未来的实际结果可能与我们的预期存在重大差异甚至更糟。本招股说明书的其他部分包括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其他因素。此外,我们在不断变化的环境中运营。新的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不时出现,我们的管理层无法预测所有风险因素和不确定性,我们也无法评估所有因素对我们业务的影响或任何因素或因素组合的程度,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我们通过这些警示性声明来限定我们所有的前瞻性声明。
您不应依赖前瞻性陈述作为对未来事件的预测。我们不承担更新或修改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
本招股说明书还包含我们从行业出版物和第三方市场情报提供商生成的报告中获得的统计数据和估计。这些行业出版物和报告一般表明其中包含的信息是从被认为可靠的来源获得的,但不保证此类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尽管我们认为出版物和报告是可靠的,但我们尚未独立验证数据。
67
我们估计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约100万美元的净收益,如果承销商行使其全额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则约为100万美元,以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预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区间的中点为基础,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预计发行费用。
我们计划将本次发行的净收益主要用于以下目的:
| • | 加强研发能力和技术基础设施,并吸引更多肿瘤学家、数据科学家和其他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加入; |
| • | 扩大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和服务产品,以及其他资本支出; |
| • | 进行潜在的战略投资和收购;和 |
| • | 其他一般公司用途。 |
如果发生不可预见的事件或业务条件发生变化,我们可能会以不同于本招股说明书所述的方式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在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时,中国法律法规允许我们仅通过贷款或出资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仅通过贷款向我们的合并VIE提供资金,并且前提是我们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满足这些要求,如果有的话。参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限制或延迟我们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注资,以及向我们的VIE或其子公司提供贷款,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流动性以及我们资助和扩展业务的能力。”
在使用所得款项净额之前,我们打算将所得款项净额持有为短期、计息、金融工具或活期存款。
68
我们目前没有计划在不久的将来就我们的股票或ADS宣布或支付任何股息,因为我们目前打算保留大部分(如果不是全部)可用资金和任何未来收益来运营和扩展我们的业务。
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依赖中国子公司的股息来满足我们的现金需求,包括向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中国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的能力。参见“中国法规——外汇管理相关法规——外币兑换法规”。”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的某些要求,我们的董事会可酌情决定是否分配股息。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派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董事会建议的金额。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以从利润或股份溢价账中支付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如果这会导致公司无法支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则不得支付股息。即使我们的董事会决定支付股息,形式、频率和金额也将取决于我们未来的运营和收益、资本需求和盈余、一般财务状况、合同限制以及董事会可能认为相关的其他因素。如果我们就普通股支付任何股息,我们将支付就普通股支付的股息 存托人作为此类普通股的登记持有人向存托人支付ADS的相关股份,然后存托人将按照此类ADS持有人持有的ADS相关普通股的比例向ADS持有人支付此类金额,但须遵守以下条款存款协议,包括根据其应付的费用和开支。参见“美国存托股票说明”。”
69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资本总额:
| • | 以实际为基础; |
| • | 在备考基础上,以实现(1)我们所有已发行优先股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完成前一对一;(2)C-2系列和D系列认股权证和D +系列期权的行使,以及我们的C-2系列、D系列和D +系列优先股的发行和转换;和 |
| • | 在调整后的备考基础上,以实现(1)我们所有已发行优先股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完成前一对一;(2)C-2系列和D系列认股权证和D +系列期权的行使,以及我们C-2系列的发行和转换,D系列和D +系列优先股;(3)在本次发行中发行和出售普通股,并收到约百万美元的估计净收益,考虑到每份ADS的发行价格为美元(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预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范围的中点),扣除我们应付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预计发行费用,以及使用所得款项。 |
您应该阅读本表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相关附注以及“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下的信息。”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 实际的 | 备考 | 备考 调整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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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计,股票和面值数据除外) | ||||||||||||||||||||||||
| 夹层权益总额 |
1,870,365 | 286,646 | ||||||||||||||||||||||
| 股东赤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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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 |
49 | 8 | ||||||||||||||||||||||
| 额外实收资本 |
—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74,129 | 11,361 | ||||||||||||||||||||||
| 累计赤字 |
(1,841,700 | ) | (282,253 | )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
(11,798 | ) | (1,8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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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股东赤字总额 |
(1,779,320 | ) | (272,692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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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夹层权益总额和股东赤字 |
91,045 | 13,95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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笔记:
| (1) | 上面讨论的作为调整后信息的备考仅供说明。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额外实收资本、股东亏损总额和资本总额将根据实际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和本次发行的其他定价条款进行调整。 |
70
如果您投资于ADS,您的权益将被稀释至每个ADS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与本次发行后我们每个ADS的有形账面净值之间的差额。稀释是由于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大大超过我们目前已发行普通股的现有股东应占每股普通股的账面价值。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的有形账面净值为每股普通股美元和每股ADS美元。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代表我们的综合资产总额(不包括无形资产和商誉)减去综合负债总额除以已发行普通股总数。稀释是通过从每股普通股的公开发行价格中减去每股普通股的有形账面净值来确定的。
不考虑2020年12月31日之后此类有形账面净值的任何其他变化,除了使(我们在本次发行中以每ADS美元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发行和出售ADS,扣除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我们应付的估计发行费用后,我们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调整后有形账面净值的备考约为百万美元,或每股普通股美元和美元每个广告,对现有股东,并在本次发行中对ADS的购买者立即稀释每股普通股或每股ADS的有形账面净值。
下表说明了每股普通股首次公开发行价格的稀释为美元,所有ADS均交换为普通股:
| 每股普通股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 |
美元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 |
美元 | |||
| 在实施(1)我们所有已发行优先股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后,每股普通股的备考净有形账面价值,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以一对一的方式进行,以及(2)行使C-2系列和D系列认股权证和D +系列期权,以及发行和转换我们的C-2系列,D系列和D +系列优先股 |
美元 | |||
| 调整后的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备考,以实现(1)我们所有已发行优先股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在本次发行完成前一对一;(2)C-2系列和D系列认股权证和D +系列期权的行使,以及我们的C-2系列、D系列和D +系列优先股的发行和转换,以及(3)本次发行 |
美元 | |||
| 本次发行对新投资者每股普通股有形账面净值的稀释金额 |
美元 | |||
| 在本次发行中对新投资者的每个ADS有形账面净值的稀释金额 |
美元 |
上面讨论的备考信息仅供说明。
71
目录下表以备考方式总结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现有股东与新投资者在本次发行中向我们购买的普通股数量方面的差异,在扣除估计的承销折扣和佣金以及估计的发行费用之前,支付的总对价和以每股ADS美元的首次公开发行价格支付的每股普通股平均价格。普通股总数不包括在行使授予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时可发行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普通股。
| 总考虑 | 平均 价格每 普通的 分享 |
平均 价格每 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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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普通股 购买 |
金额(在 千 美元) |
百分 | ||||||||||||||||||||||
| 数字 | 百分 | 美元 | 美元 | |||||||||||||||||||||
| 现有股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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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投资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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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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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述讨论和表格还假设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任何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均未行使。截至本招股说明书签署日,根据我们的股权激励计划,在行使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时可发行的普通股为31,718,241股,在行使授予后可供未来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为11,852,712股。如果行使这些选择权中的任何一个,将对新投资者造成进一步稀释。
72
开曼群岛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是为了享受以下好处:
| • | 政治和经济稳定; |
| • | 有效的司法制度; |
| • | 优惠的税收制度; |
| • | 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和 |
| • | 专业和支持服务的可用性。 |
然而,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存在某些缺点。这些缺点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点:
| • | 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较不发达,这些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要少得多;和 |
| • | 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在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
我们的章程文件不包含要求对我们、我们的高级职员、董事和股东之间的争议(包括根据美国证券法产生的争议)进行仲裁的规定。
我们几乎所有的业务都在中国进行,我们几乎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我们的大多数董事和执行官是美国以外司法管辖区的国民或居民,他们的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股东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这些人提供程序服务,或对我们或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
我们已指定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在根据美国证券法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中,可以向其送达程序。
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 LLP已告知我们,开曼群岛和中国的法院是否会分别:
| • | 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者 |
| • | 受理在每个司法管辖区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 |
Maples and Calder LLP已通知我们,尚不确定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允许我们公司的股东根据美国证券法在开曼群岛提起诉讼。此外,开曼群岛法律存在不确定性,即根据美国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是否会被开曼群岛法院认定为刑事或惩罚性的。如果作出此类决定,开曼群岛法院将不会承认或执行针对开曼群岛公司(例如我们公司)的判决。由于开曼群岛法院尚未就根据美国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作出此类决定作出裁决,因此不确定此类判决是否可在开曼群岛强制执行。Maples and Calder LLP拥有 告知我们,虽然在开曼群岛没有法定执行在开曼群岛获得的判决
73
目录美国联邦或州法院(并且开曼群岛不是任何相互执行或承认此类判决的条约的缔约方),在该司法管辖区获得的判决将在开曼群岛法院根据普通法得到承认和执行,无需重新审查相关争议的案情,通过在开曼群岛大法院对外国判决债务提起诉讼,如果该判决(a)是由具有合法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出的,(b)使判定债务人有责任支付已作出判决的清算金额,(c)是终局的,(d)不是关于税收、罚款或罚款,(e)不是以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公共政策的方式获得的,也不属于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公共政策的类型。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Haiwen & Partners为我们提供了建议,中国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或开曼法院根据美国联邦和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这些人作出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或受理在每个司法管辖区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我们或这些人提起的原始诉讼。Haiwen & Partners进一步告知我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对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作出了规定。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根据中国与判决地国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互惠,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中国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互惠 美国或开曼群岛规定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相互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此外,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认定外国判决违反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执行外国判决。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基于何种依据执行美国或开曼群岛法院作出的判决。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外国股东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提起诉讼,前提是他们能够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以使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满足其他程序要求,其中包括,原告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益关系,必须有具体的诉讼请求、事实依据和诉讼理由。 然而,外国股东仅通过持有我们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很难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
74
我们的企业历史
我们于2014年12月通过凌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或凌科北京开始运营。
2014年12月,我们目前的最终控股公司零氪科技有限公司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
2014年12月,零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现为零氪科技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
2015年2月,领克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或领克信息在中国注册成立。领汇资讯现时为零氪科技香港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Linkdoc Information和Linkdoc Technology Limited已与领科北京及其股东签订了一系列经修订和重述的合同安排,我们通过这些安排获得了对领科北京及其子公司的控制权。因此,我们被视为北京凌科及其附属公司的主要受益人。我们将它们视为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下的合并附属实体,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这些实体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我们将LinkDoc Information称为我们的外商独资实体或WFOE,将北京领科称为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或VIE。有关我们的VIE结构的更多详细信息和风险,请参阅“—与我们的主要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和“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
近期融资交易
2021年2月10日,本公司与D +系列投资者签订股份购买协议,据此将发行合共21,669,131股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现金对价总额为5,93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3.838亿元)。
2021年2月10日,本公司连同其三位创始人还与D +系列投资者签订了股份买卖协议,据此,创始人持有的共计4,658,613股普通股将被公司重新分类并重新指定为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并将向买方发行,总现金代价为1,180万美元(相当于人民币7,650万元)。
额外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对投资者的权利、优先权和特权与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其他持有人相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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下图说明了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的公司结构,包括我们的重要子公司和VIE:
| 笔记: |
| (1) | 凌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的股东为Tianze Zhang(我们的董事兼首席执行官)、Liping Li(我们的临床运营主管)、Ligang Luo(我们的首席运营官)和唐鹏(我们的前联合创始人),各自分别持有凌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约74.5%、12.4%、10.0%和3.1%的股权。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Tianze Zhang、Liping Li和Ligang Luo分别持有我们约26.3%、3.9%和3.2%的股权。 |
| (2) | 我们通过本集团的其他子公司拥有LinkDoc Biotechnology Limited 7.2%的额外股权。 |
与我们的主要VIE及其股东的合同安排
中国现行法律法规对从事互联网信息服务和其他增值电信业务的公司的外资所有权施加了某些限制或禁止。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的公司。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被视为外商投资企业。为遵守中国法律法规,我们主要根据一系列合同安排通过我们在中国的主要VIE北京领科在中国开展业务。由于这些合同安排,我们对我们的主要VIE实施有效控制,并被视为其主要受益人,并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其经营业绩合并到我们的财务报表中。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海问律师事务所认为,根据其条款和现行适用的中国法律,下述合同安排对此类安排的每一方均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但是,这些合同安排在提供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当前或未来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应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中国监管机构最终可能会采取与我们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或不同的观点。不确定是否会采用任何与可变利益实体结构相关的新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用,它们将提供什么。此外,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该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政府对我们某些业务的外国投资的限制,我们可能会 受到严厉处罚,包括被禁止继续经营。有关与这些合同安排和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的描述,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结构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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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是零氪科技有限公司、领科资讯、领科北京及领科北京股东之间的合约安排摘要。有关这些合同安排的全文,请参阅作为附件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注册声明的副本,本招股说明书构成其中的一部分。
股权质押协议
LinkDoc Information、北京凌科及其各股东签订了一份股权质押协议,最初日期为2015年2月27日,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根据该等股权质押协议,领科北京的各股东将其各自在领科北京的股权质押给领科信息,以确保其在适用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和投票权代理协议。未经领科信息事先书面同意,领科北京各股东进一步同意不转让或质押其各自在领科北京的股权。股权质押协议将一直具有约束力,直至各自的质押人、北京凌科的股东(视情况而定)履行其在上述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支付其所有债务。作为 于本招股章程日期,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在中国主管监管机构登记。
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
根据领科信息签订的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领科北京及其各股东最初日期为2015年2月27日,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其中包括零氪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协议的一方,领科北京各股东分别授予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及领科信息选择权,以人民币1.0元的较高价格购买其各自于领科北京的全部或部分股权以及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对价金额。此外,根据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凌科北京各股东已授予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及凌科信息选择权,以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代价购买凌科北京或其附属公司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凌科北京各股东同意不转让、抵押或允许任何担保权益 未经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和领科信息事先书面同意,在领科北京的任何股权或重大资产上设立。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领科信息或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及领科信息指定的任何一方收购领科北京的全部股权为止。
独家咨询服务协议
根据这份日期为2015年2月27日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LinkDoc Information被指定为提供业务支持、技术、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北京领科不时向北京领科提供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
除非经领科信息书面同意,领科北京不得聘请第三方提供此类服务,而领科信息可指定另一方向领科北京提供此类服务。凌科北京按季度向领科信息支付服务费,该费用为扣除凌科北京及其子公司法定公积金后的季度净利润总额,Linkdoc Information可根据向凌科北京提供的服务自行决定调整服务费金额的计算基础。由于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的履行,Linkdoc Information拥有独家知识产权,无论是由Linkdoc Information还是Lingke Beijing创建。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终止,否则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有效。
77
根据Linkdoc Information、凌科北京及其各股东于2015年2月27日签订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投票权代理协议,其中包括零氪科技有限公司作为协议的一方,凌科北京各股东不可撤销地委任凌科信息及零氪科技有限公司为其独家代理人及受权人,代表凌科北京处理所有股东事宜,并行使凌科北京股东的所有权利。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或零氪科技有限公司终止,否则本投票权代理协议将继续有效。
配偶同意书
凌科北京股东的配偶均已签署配偶同意书。根据每份配偶同意书,签约配偶承诺不就其配偶持有的凌科北京股权作出任何主张。此外,配偶双方同意,其配偶持有并登记在其名下的凌科北京股权的处置,按照上述股权质押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进行,不时修订的独家购买选择权协议和投票权代理协议。此外,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人因任何原因获得各自配偶持有的凌科北京的任何股权,该配偶同意受类似义务的约束并同意订立类似的合同安排。
78
以下选定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的合并经营报表数据(美元数据除外),选定的截至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美元数据除外),2019年和2020年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止年度的选定合并现金流量数据(美元数据除外)来自本招股说明书其他部分包含的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我们的历史结果不一定代表未来期间的预期结果。您应该阅读本选定的合并财务数据部分以及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为单位,百分比、股份和每股数据除外) | ||||||||||||||||||||
| 选定的综合运营数据报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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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4,307 | 100.0 | |||||||||||||||
| 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7.8 | ) | (864,420 | ) | (132,478 | ) | (91.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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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毛利 |
60,692 | 12.2 | 77,183 | 11,829 | 8.2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 | (27.6 | ) | (124,412 | ) | (19,067 | ) | (13.2 | ) | ||||||||||
| 一般及行政开支 |
(154,280 | ) | (30.9 | ) | (125,598 | ) | (19,249 | ) | (13.3 | ) | ||||||||||
| 研发费用 |
(180,662 | ) | (36.2 | ) | (86,924 | ) | (13,322 | ) | (9.2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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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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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运营费用。 |
(472,551 | ) | (94.7 | ) | (336,934 | ) | (51,637 | ) | (35.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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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附属公司亏损 |
(1,024 | ) | (0.2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2 | 1.0 | 8,773 | 1,345 | 0.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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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经营亏损 |
(407,872 | ) | (81.7 | ) | (250,977 | ) | (38,464 | ) | (26.7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 | (2.1 | ) | (12,223 | ) | (1,873 | ) | (1.3 | ) | ||||||||||
| 利息收入 |
9,044 | 1.8 | 2,011 | 308 | 0.2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 | (4.4 | ) | (229,114 | ) | (35,113 | ) | (24.3 | ) | ||||||||||
| 投资收益 |
1,681 | 0.3 | 1,897 | 291 | 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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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得税前亏损 |
(429,628 | ) | (86.1 | ) | (488,407 | ) | (74,852 | ) | (51.9 | ) | ||||||||||
| 所得税费用 |
(4,446 | ) | (0.9 | ) | (372 | ) | (57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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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净亏损 |
(434,074 | ) | (87.0 | ) | (488,779 | ) | (74,909 | ) | (51.9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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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减:归属于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亏损) |
2,651 | 0.5 | (926 | ) | (142 | ) | (0.1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亏损 |
(12,941 | ) | (2.6 | ) | (11,914 | ) | (1,826 | ) | (1.3 | ) | ||||||||||
|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应占亏损净额 |
(423,784 | ) | (84.9 | ) | (475,939 | ) | (72,941 | ) | (50.5 | ) | ||||||||||
| 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同股息 |
— | — | (65,599 | ) | (10,054 | ) | (7.0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129,038 | ) | (25.9 | ) | (149,406 | ) | (22,897 | ) | (15.9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552,822 | ) | (110.8 | ) | (690,944 | ) | (105,892 | ) | (73.4 | ) | ||||||||||
| 每股普通股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5.32 | ) | (6.59 | ) | (1.01 | ) | ||||||||||||||
| 用于计算每股普通股亏损的加权平均流通股数: |
||||||||||||||||||||
| —基本和稀释 |
103,971,865 | 104,897,967 | 104,897,967 | |||||||||||||||||
79
目录下表列出了我们选定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计) | ||||||||||||
| 选定的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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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01,556 | 618,347 | 94,766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 | 30,468 | 4,669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23,289 | 770,073 | 118,019 | |||||||||
| 总资产 |
617,115 | 853,769 | 130,846 | |||||||||
| 流动负债合计 |
128,998 | 746,960 | 114,477 | |||||||||
| 负债总额 |
256,585 | 762,724 | 116,893 | |||||||||
| 夹层权益总额 |
1,651,940 | 1,870,365 | 286,646 | |||||||||
| 股东赤字总额 |
(1,291,411 | ) | (1,779,320 | ) | (272,693 | ) | ||||||
| 总负债、夹层权益和股东赤字 |
617,115 | 853,769 | 130,846 | |||||||||
下表列出了我们选定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数据。
收入成本;毛利率
我们的收入成本主要包括(i)产品采购成本,员工成本,可报销的自付费用,例如调查员费用,以及与使用设施和这些员工的设备。
毛利等于我们的总收入减去收入成本。毛利润占我们总收入的百分比称为毛利率。下表载列所示年度我们的毛利及毛利率。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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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计,除了 百分比) |
||||||||||||
| 毛利 |
||||||||||||
| LinkCare |
27,934 | 45,881 | 7,032 | |||||||||
| 链接解决方案 |
32,757 | 31,302 | 4,797 | |||||||||
| 总毛利 |
60,692 | 77,183 | 11,829 | |||||||||
|
|
|
|
|
|
|
|||||||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 | % | |||||||
| 毛利率 |
||||||||
| LinkCare |
7.3 | 5.6 | ||||||
| 链接解决方案 |
28.6 | 26.1 | ||||||
| 整体毛利率 |
12.2 | 8.2 | ||||||
营业费用
员工费用是我们2019年和2020年运营费用的最大组成部分,分别为人民币3.20亿元和人民币1.961亿元(3,000万美元)。下表载列所示期间我们的营运开支明细,按绝对金额及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计算。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计,百分比除外)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27.6 | 124,412 | 19,067 | 13.2 | |||||||||||||||
| 一般及行政开支 |
154,280 | 30.9 | 125,598 | 19,249 | 13.3 | |||||||||||||||
| 研发费用 |
180,662 | 36.2 | 86,924 | 13,322 | 9.2 | |||||||||||||||
| 总营业费用 |
472,551 | 94.7 | 336,934 | 51,637 | 35.8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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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6
目录销售和营销费用。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主要包括参与销售和营销活动的员工费用以及促销费用。
一般和行政费用。我们的一般和行政费用主要包括涉及一般公司职能的员工费用、专业费用、会议和差旅费用以及其他一般公司费用。
研发费用。我们的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员工参与新技术研发、技术系统设计、开发和维护的费用,以及与使用这些功能的设施和设备相关的费用,如租金和折旧花费。研发费用于发生时支销。
税收
开曼群岛
我们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根据开曼群岛的现行法律,我们无需就开曼群岛产生的收入或资本收益征税。此外,本公司向股东支付股息后,将不会征收开曼群岛预扣税。
香港
根据现行的香港税务条例,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须就其在香港经营业务产生的应课税收入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利得税。香港附属公司向本公司支付股息无须在香港缴纳预扣税。2018年引入了两级利得税制度,公司赚取的首200万港元应课税利润将按现行税率的一半(8.25%)征税,而剩余利润将继续按16.5征税%。有一项反分裂措施,即每个集团只需在集团中指定一家公司即可从美国前进保险税率中受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我们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子公司和我们的VIE须根据相关中国所得税法就其应纳税所得额缴纳中国企业所得税。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或《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企业和境内企业一般适用统一的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但适用优惠税率的除外。例如,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不是25%的统一法定税率。企业所得税是根据中国税法和会计准则确定的实体的全球收入计算的。
我们的中国子公司须就我们的产品和服务按3%至13%的税率缴纳增值税或增值税,减去我们已经支付或承担的任何可抵扣增值税。根据中国法律,他们还需缴纳增值税附加费。作为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可能会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收取股息。中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中国实体就所得税目的向非居民企业支付的股息须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并可根据与中国的适用税收协定予以减免。根据《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和防止偷漏税的安排》,中国企业向香港企业支付股息的预扣税率可从10%的标准税率降至5%,如果香港企业 直接持有中国企业至少25%的股份。根据国家通知
87
目录税务总局关于适用税收协定股息条款或国家税务总局81号文的问题,香港居民企业必须满足以下条件,其中包括:为了适用降低的预扣税率:(i)它必须是一家公司;必须直接拥有中国居民企业规定比例的股权和投票权;在收到股息之前的整个12个月内,它必须在中国居民企业中直接拥有该规定百分比。2019年10月14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非居民纳税人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管理办法》,即国家税务总局35号文,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国家税务总局35号文规定,非居民企业享受预扣税减免无需事先获得相关税务机关的批准。反而, 非居民企业及其扣缴义务人可以自行评估,确认符合享受税收协定待遇的规定条件后,直接适用降低的预提税率,并在办理纳税申报时提交必要的表格和证明文件,将接受相关税务机关的税后备案审查。因此,如果我们满足国家税务总局81号文和其他相关税收规则和法规规定的条件,我们可能能够受益于从中国子公司收到的股息的5%预扣税率。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81号文和国家税务总局35号文,如果相关税务机关认为我们的交易或安排以享受税收优惠为主要目的,相关税务机关未来可能会调整优惠的预扣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及其实施细则,在中国境外设立且其“实际管理机构”在中国境内的企业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我们认为,就中国税务而言,我们公司并非中国居民企业。然而,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实际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无法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一致的观点。如果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控股公司或我们在中国境外的任何子公司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被视为“居民企业”,则其全球收入将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 就中国企业所得税而言,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此类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ADS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务后果。”
88
下表载列我们在呈列期间的综合经营业绩摘要,包括绝对金额和占呈列期间收入的百分比。该信息应与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相关附注一起阅读。任何时期的经营业绩并不一定代表我们未来的趋势。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计,百分比除外,股份 和每股数据) |
||||||||||||||||||||
| 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4,307 | 100.0 | |||||||||||||||
| 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7.8 | ) | (864,420 | ) | (132,478 | ) | (91.8 | ) | ||||||||||
| 毛利 |
60,692 | 12.2 | 77,183 | 11,829 | 8.2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 | (27.6 | ) | (124,412 | ) | (19,067 | ) | (13.2 | ) | ||||||||||
| 一般及行政开支 |
(154,280 | ) | (30.9 | ) | (125,598 | ) | (19,249 | ) | (13.3 | ) | ||||||||||
| 研发费用 |
(180,662 | ) | (36.2 | ) | (86,924 | ) | (13,322 | ) | (9.2 | ) | ||||||||||
| 总营业费用 |
(472,551 | ) | (94.7 | ) | (336,934 | ) | (51,637 | ) | (35.8 | ) | ||||||||||
| 出售附属公司亏损 |
(1,024 | ) | (0.2 | ) | —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2 | 1.0 | 8,773 | 1,345 | 0.9 | |||||||||||||||
| 经营亏损 |
(407,872 | ) | (81.7 | ) | (250,977 | ) | (38,464 | ) | (26.7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 | (2.1 | ) | (12,223 | ) | (1,873 | ) | (1.3 | ) | ||||||||||
| 利息收入 |
9,044 | 1.8 | 2,011 | 308 | 0.2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 | (4.4 | ) | (229,114 | ) | (35,113 | ) | (24.3 | ) | ||||||||||
| 投资收益 |
1,681 | 0.3 | 1,897 | 291 | 0.2 | |||||||||||||||
| 所得税前亏损 |
(429,628 | ) | (86.1 | ) | (488,407 | ) | (74,852 | ) | (51.9 | ) | ||||||||||
| 所得税费用 |
(4,446 | ) | (0.9 | ) | (372 | ) | (57 | ) | (0.0 | ) | ||||||||||
| 净亏损 |
(434,074 | ) | (87.0 | ) | (488,779 | ) | (74,909 | ) | (51.9 | ) | ||||||||||
2020年与2019年相比
收入
我们的收入来自(i)LinkCare和LinkSolutions。
下表列出了所示年度我们收入的组成部分,按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计算。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计,百分比除外) | ||||||||||||||||||||
| 收入 |
||||||||||||||||||||
| LinkCare |
384,436 | 77.0 | 821,572 | 125,911 | 87.3 | |||||||||||||||
| 链接解决方案 |
114,559 | 23.0 | 120,031 | 18,396 | 12.7 | |||||||||||||||
| 总收入 |
498,995 | 100.0 | 941,603 | 144,307 | 100.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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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4.990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9.416亿元(1.443亿美元),增长了88.7%。
89
目录• LinkCare。LinkCare收入来自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人工智能诊断和治疗以及患者管理即服务。我们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3.761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8.060亿元(1.235亿美元),增幅为114.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i)付费患者人数从2019年的约37,300人和2020年的约54,900人增加,每位付费患者的付款从2019年的约人民币9,500元增加至2020年的约人民币13,900元,获得销售一些高成本创新肿瘤药物的授权。我们的人工智能诊断和治疗服务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20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720万元,增幅为250.4%。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人工智能诊疗服务在2020年应用于更多医院。我们从患者管理中产生的收入作为 服务从2019年的人民币63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850万元(130万美元),增幅为33.8%。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和医学协会签订的服务合同数量和价值的增长。
| • | 链接解决方案。LinkSolutions的收入主要来自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和数据洞察服务。我们从LinkSolutions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1.146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1.200亿元(1,840万美元),增长4.8%,主要是由于我们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产生的收入从人民币3,270万元增加到提供给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的人民币4,700万元。增长主要是由于(i)监管认可和市场对现实世界证据的接受度不断提高,以及由于我们的先发优势,现实世界研究项目的持续数量和价值增长。我们从Data Insights产生的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53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790万元(120万美元),增幅为51.0%。增长主要是由于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签订的服务合同数量和价值的增长。然而, 由于COVID-19的影响,我们的临床试验匹配收入从2020年的人民币7,660万元下降至2019年的人民币6,510万元(1,000万美元),下降了14.9%,因为临床试验的患者招募显着疫情期间受到限制。 |
收入成本
我们从(i)LinkCare和LinkSolutions产生收入成本。
下表列出了所示年度我们的收入成本的组成部分,按绝对金额和占总收入的百分比计算。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计,百分比除外) | ||||||||||||||||||||
| 收入成本 |
||||||||||||||||||||
| LinkCare |
356,502 | 71.4 | 775,691 | 118,880 | 82.4 | |||||||||||||||
| 链接解决方案 |
81,802 | 16.4 | 88,729 | 13,598 | 9.4 | |||||||||||||||
| 总收入成本 |
438,303 | 87.8 | 864,420 | 132,478 | 91.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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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收入成本从2019年的人民币4.383亿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8.644亿元(1.325亿美元),增幅为97.2%,这与业务扩张相一致。
毛利;毛利率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毛利从2019年的人民币6,07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7,720万元(1,180万美元),增幅为27.2%。然而,我们的毛利率从2019年的12.2%下降至8.2%
90
2020年目录,由于我们收入结构的战略调整。由于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占我们总收入的更大部分,我们的整体毛利率从2019年到2020年下降,原因是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的利润率较低。我们两个业务分部的平均毛利率如下: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 | % | |||||||
| 毛利率 |
||||||||
| LinkCare |
7.3 | 5.6 | ||||||
| 链接解决方案 |
28.6 | 26.1 | ||||||
| 整体毛利率 |
12.2 | 8.2 | ||||||
LinkCare。LinkCare的毛利率下降主要是由于药物供应组合的变化以及一些利润率较低的高成本创新肿瘤药物的授权。
链接解决方案。LinkSolutions的毛利率略有下降,原因是(i)临床试验匹配的毛利率下降,因为收入因COVID-19而下降;由于规模经济,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毛利率增加。
营业费用
我们的营运开支主要包括(i)销售及营销开支、一般及行政开支及研发开支。我们的经营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4.726亿元减少至2020年的人民币3.370亿元(5,160万美元),减少28.7%,主要是由于研发费用以及一般及行政费用减少。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 | 人民币 | 美元 | % | ||||||||||||||||
| (以千计,百分比除外) | ||||||||||||||||||||
| 营业费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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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27.6 | 124,412 | 19,067 | 13.2 | |||||||||||||||
| 一般及行政开支 |
154,280 | 30.9 | 125,598 | 19,249 | 13.3 | |||||||||||||||
| 研发费用 |
180,662 | 36.2 | 86,924 | 13,322 | 9.2 | |||||||||||||||
| 总营业费用 |
472,551 | 94.7 | 336,934 | 51,637 | 35.8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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销售和营销费用
我们的销售和营销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1.376亿元减少9.6%至2020年的人民币1.244亿元(1,91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现场会议和差旅费用的数量减少由于COVID-19的爆发,我们在2020年收到的与新冠疫情相关的政府社会保障付款减免。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9 | 124,412 | (13,197 | ) | (9.6 | ) | ||||||||||
一般及行政开支
我们的一般及行政开支从2019年的人民币1.543亿元减少18.6%至2020年的人民币1.256亿元(1,92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
91
目录2019年办公室员工导致2019年遣散费和2020年员工成本下降,以及由于COVID-19爆发导致现场会议数量和差旅费用减少,我们在2020年收到的与新冠疫情相关的政府社会保障付款减免。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一般及行政开支 |
154,280 | 125,598 | (28,682 | ) | (18.6 | ) | ||||||||||
研发费用
我们的研发费用从2019年的人民币1.807亿元减少51.9%至2020年的人民币8,690万元(1,33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i)2019年加速投入技术和基础设施以加强队列建设,由于我们的数据管理能力的发展推动了研究人员结构的优化,从而提高了研究效率。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研发费用 |
180,662 | 86,924 | (93,738 | ) | (51.9 | ) | ||||||||||
经营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经营亏损从2019年的人民币4.079亿元减少至2020年的人民币2.51亿元(3,850万美元),减少了38.5%。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经营亏损 |
407,872 | 250,977 | (156,895 | ) | (38.5 | ) | ||||||||||
利息支出
我们的利息支出从2019年的人民币1,030万元增加18.4%至2020年的人民币1,220万元(190万美元),这与我们向两名投资者借入并在贷款协议条款中确认的长期债务有关,使用实际利率。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利息支出 |
10,323 | 12,223 | 1,900 | 18.4 | ||||||||||||
利息收入
我们的利息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900万元减少77.8%至2020年的人民币200万元(3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2020年的平均银行存款金额较2019年减少。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利息收入 |
9,044 | 2,011 | (7,033 | ) | (77.8 | ) | ||||||||||
92
我们的金融负债包括购买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认股权证和期权。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从2019年的人民币2,220万元大幅增加至2020年的人民币2.291亿元(3,510万美元),增幅为934.1%。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 | (229,114 | ) | (206,958 | ) | 934.1 | |||||||||
投资收益
我们的投资收益从2019年的人民币170万元增加到2020年的人民币190万元(30万美元),增长12.9%,这主要是由于对银行金融产品的投资增加。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投资收益 |
1,681 | 1,897 | 216 | 12.9 | ||||||||||||
所得税费用
我们在2019年和2020年分别产生了440万元人民币和40万元人民币(06万美元)的所得税费用,这是由于某些VIE实体在2020年产生的利润与2019年相比有所减少。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所得税费用 |
4,446 | 372 | 4,074 | (91.6 | ) | |||||||||||
净亏损
由于上述原因,我们的净亏损从2019年的人民币4.341亿元增加至2020年的人民币4.888亿元(7,490万美元),增幅为12.6%。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改变 | |||||||||||||||
| 2019 | 2020 | 人民币 | % | |||||||||||||
| (人民币千元,百分比除外) | ||||||||||||||||
| 净亏损 |
434,074 | 488,779 | 54,705 | 12.6 | ||||||||||||
分部信息
我们使用管理方法确定可报告经营分部。管理方法在确定我们的可报告经营分部时考虑了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用于就分部资源分配做出经营决策以及评估其表现的内部报告。我们的首席经营决策者是首席执行官。我们的组织结构基于首席经营决策者用来评估、查看和运营其业务运营的许多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群、产品/服务和技术的同质性。我们的经营分部基于我们的首席经营决策者审查的组织结构和信息,以评估经营分部业绩。
93
目录我们确定了两个运营部门,包括(i)LinkCare,由连续患者护理中心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人工智能诊断和治疗服务组成;LinkSolutions,包括临床试验匹配服务、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数据洞察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的年度。
我们不会将经营费用或资产分配给我们的分部,因为我们的首席经营决策者不会使用此类信息来分配资源或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我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止年度的分部业绩如下。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
| LinkCare |
||||||||
| —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 |
376,067 | 805,951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 |
6,325 | 8,461 | ||||||
| —人工智能诊疗服务 |
2,044 | 7,161 | ||||||
|
|
|
|
|
|||||
| 小计 |
384,436 | 821,572 | ||||||
|
|
|
|
|
|||||
| 链接解决方案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76,580 | 65,139 | ||||||
| —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28,876 | 46,958 | ||||||
| ——其他 |
3,848 | — | ||||||
| —数据洞察服务 |
5,255 | 7,935 | ||||||
|
|
|
|
|
|||||
| 小计 |
114,559 | 120,031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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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收入 |
498,995 | 941,60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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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收入成本 |
||||||||
| LinkCare |
(356,502 | ) | (775,691 | ) | ||||
| 链接解决方案 |
(81,802 | ) | (88,729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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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总收入成本 |
(438,303 | ) | (864,420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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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公认会计准则财务指标
在评估我们的业务时,我们考虑并使用调整后净亏损的非GAAP衡量标准,作为审查和评估我们经营业绩的补充衡量标准。非GAAP财务指标的列报不应被单独考虑或替代根据美国GAAP编制和列报的财务信息。我们将调整后净亏损定义为不包括股权激励、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和与长期债务相关的利息支出的净亏损。我们提出非GAAP财务指标是因为我们的管理层使用它来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和制定业务计划。我们还认为,使用非GAAP衡量标准有助于投资者评估我们的经营业绩。
非GAAP财务指标未在美国GAAP下定义,也未根据美国GAAP列报。非GAAP财务指标作为分析工具存在局限性。使用非GAAP财务指标的主要限制之一是它不能反映影响我们运营的所有收入和支出项目。此外,非GAAP衡量标准可能与其他公司(包括同行公司)使用的非GAAP信息不同,因此它们的可比性可能有限。
94
目录我们通过将非GAAP财务指标与最接近的美国GAAP绩效指标进行核对来弥补这些限制,在评估我们的绩效时应考虑所有这些因素。我们鼓励您全面审查我们的财务信息,而不是依赖单一的财务指标。
下表将我们在2019年和2020年的调整后净亏损与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计算和呈现的最直接可比的财务指标(即净亏损)进行了核对: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千元) | ||||||||
| 净亏损 |
(434,074 | ) | (488,779 | ) | ||||
| 调整项: |
||||||||
| 股权激励费用 |
12,681 | 14,565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 | 229,114 | ||||||
| 与长期债务相关的利息支出 |
9,922 | 12,220 | ||||||
| 调整后净亏损 |
(389,315 | ) | (232,880 | ) | ||||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现金流和营运资金
自成立以来,我们的运营产生了净亏损和负现金流。我们预计在不久的将来会产生额外的运营亏损,随着我们继续(i)加强研发能力和技术基础设施,并引入更多肿瘤学家、数据科学家和其他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我们的运营费用将增加;扩大我们的销售组织,加大营销力度以推动市场采用;预期我们的资本支出要求也将增加,以建立额外的能力并扩大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和服务产品;在本次发行完成后产生与作为上市公司运营相关的额外成本,包括与法律、会计、监管、保持对交易所上市和SEC要求、董事和高级职员保险费以及投资者关系的遵守。
我们的主要流动资金来源是经营产生的现金和股权融资所得款项。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人民币6.244亿元(9,570万美元)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其中很大一部分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及其在中国的子公司持有。我们的现金和现金等价物主要包括银行存款和高流动性投资。我们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主要以人民币计值。我们相信,我们目前的现金和预期的经营现金流将足以满足我们至少未来12个月的预期现金需求,包括我们对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的现金需求。
我们打算通过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和融资活动筹集的资金为我们未来的营运资金需求和资本支出提供资金,包括我们将从此次发行中获得的净收益。我们未来的资本需求将取决于许多因素,包括我们的增长率、支持我们研发工作的支出时间和范围、销售和营销活动的扩展以及引入新解决方案或功能的时间。我们未来可能会达成收购或投资互补业务、服务和技术的安排。如果我们现有的现金不足以满足我们的要求,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债务或股权证券。如果需要从外部来源获得额外融资,我们可能无法以我们可接受的条件筹集资金,或者根本无法筹集资金。发行额外的股本证券,包括可转换债务证券,将稀释我们的收益 每股。债务的产生将从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中转移现金以履行债务义务,并可能导致经营和财务契约阻碍我们的运营和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的能力。如果我们无法在需要时筹集额外资金,或者如果我们因为缺乏足够的资金而无法扩大业务或以其他方式利用我们的商机,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将受到不利影响。
95
目录作为一家我们自己没有重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主要通过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我们在中国的合并VIE开展业务。中国法律法规允许我们通过出资或贷款向我们在中国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但须经政府部门批准并限制出资和贷款金额。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可能仅通过委托贷款向我们的合并VIE提供人民币资金。参见“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对境外控股公司对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使用本次发行的收益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提供贷款或额外注资,这可能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的融资和扩张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和“收益的使用”。”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向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现金的能力受到中国法律法规的各种限制。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依赖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拥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此类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ADS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下表列出了我们选定的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现金流量数据。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美元 | ||||||||||
| (以千计)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79,560 | ) | (185,105 | ) | (28,369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 |
529,051 | 61,407 | 9,411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340 | 439,792 | 67,401 | |||||||||
| 外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3 | (7,243 | ) | (1,110 | ) | |||||||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的净增加 |
151,693 | 308,850 | 47,333 | |||||||||
| 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 |
163,864 | 315,556 | 48,361 | |||||||||
|
|
|
|
|
|
|
|||||||
| 年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 |
315,556 | 624,407 | 95,695 | |||||||||
|
|
|
|
|
|
|
|||||||
经营活动
2020年用于经营活动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851亿元(2,840万美元)。我们的净亏损人民币4.888亿元(7,490万美元)与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i)非现金项目,包括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2.291亿元、折旧及摊销人民币1,610万元,股权激励费用人民币1,460万元,非现金利息费用人民币1,220万元;应付账款增加人民币3,040万元,递延收入增加人民币1,630万元,存货增加人民币1,680万元。
2019年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为人民币379.6百万元。我们的净亏损人民币434.1百万元与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之间的差异主要是由于(i)非现金项目,包括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人民币22.2百万元、折旧及摊销人民币14.4元百万,股权激励费用人民币1,270万元,非现金利息费用人民币990万元;应付账款增加人民币2,520万元,递延收入增加人民币1,380万元,存货增加人民币3,400万元,以及(v)应收账款增加人民币20.4百万元。
96
2020年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6,140万元(940万美元),主要来自出售短期投资所得款项人民币6.524亿元,部分被购买短期投资人民币585.0元所抵消百万。
2019年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529.1百万元,主要是定期存款到期收益人民币899.7百万元和出售短期投资收益人民币256.8百万元,部分被购买短期投资所抵消。短期投资人民币3.207亿元,购买定期存款人民币275.8百万元,支付业务收购款项人民币17.5百万元及购买物业及设备人民币14.0百万元。
融资活动
2020年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4.398亿元,主要来自发行D +系列期权人民币2.355亿元和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人民币2.051亿元的所得款项。
2019年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人民币130万元,主要来自我们的短期银行借款。
资本支出
我们的资本支出主要与患者护理中心的扩张有关。我们在2019年和2020年的资本支出分别为人民币3,110万元和人民币610万元(90万美元)。我们打算用我们现有的现金余额和此次发行的收益为我们未来的资本支出提供资金。我们将继续进行资本支出以满足我们业务的预期增长。
合同义务
下表列出了我们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合同义务和承诺:
| 截止年度到期的付款 | ||||||||||||||||||||
| 合计 | 小于 1年 |
1-3年 | 3-5年 | 超过 5年 |
||||||||||||||||
| (人民币千元) | ||||||||||||||||||||
| 经营租赁(1) |
38,219 | 17,210 | 16,044 | 4,965 | — | |||||||||||||||
| (1) | 经营租赁与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协议下的办公室、设施和患者护理中心有关。 |
除上述披露者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没有任何重大资本或其他承诺、长期义务或担保。
表外承诺和安排
我们并无订立任何财务担保或其他承诺以担保任何第三方的付款义务。我们没有签订任何与我们的股票挂钩并归类为股东权益或未反映在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衍生工具合同。此外,我们在转移到未合并实体的资产中没有任何保留或或有权益,作为对该实体的信贷、流动性或市场风险支持。我们在向我们提供融资、流动性、市场风险或信贷支持或与我们一起从事租赁、对冲或产品开发服务的任何未合并实体中没有任何可变权益。
97
我们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这要求我们做出判断、估计和假设。我们根据最近可用的信息、我们自己的历史经验以及我们认为在这种情况下合理的各种其他假设,不断评估这些估计和假设。由于估计的使用是财务报告过程的一个组成部分,因此实际结果可能会因估计的变化而与我们的预期不同。我们的一些会计政策在应用中需要比其他会计政策更高程度的判断,并要求我们做出重大会计估计。
以下对关键会计政策、判断和估计的描述应与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和随附附注以及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其他披露一起阅读。在审阅我们的财务报表时,您应考虑(i)我们选择的关键会计政策,影响此类政策应用的判断和其他不确定性,以及报告结果对条件和假设变化的敏感性。
收入确认
自成立以来,我们一直采用ASC主题606,客户合同收入(“ASC 606”)。根据ASC 606,我们在承诺的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我们的客户时确认收入,金额为我们预期就这些产品或服务收到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表政府当局收取的增值税)。
我们与生命科学客户和医院签订合同,提供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包括临床研究服务,如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测、保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合同期限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服务费基于固定金额和可报销的自付费用。
临床研究服务通常涉及在合同期限内为实现特定研究目标而进行的许多已定义但不一定相似的活动。临床研究服务被视为一项单一的履约义务,因为我们提供了一项重要的服务,将每份合同的不同服务整合在一起,这些服务相互依赖和相互关联。我们是使用支持临床研究服务的研究人员的主要负责人。临床研究服务的收入在合同期限内确认,因为我们的业绩不会创造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并且合同为我们提供了对迄今为止完成的工作进行付款的可执行权利。临床研究服务的完成进度是根据每次报告发生的项目总成本(包括可报销的自付费用)的投入衡量标准来衡量的 期末占总估计项目成本的百分比(“成本对成本衡量”)。我们对这些服务使用成本对成本的进度衡量标准,因为它忠实地描述了这些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
临床研究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尤其是对完成时项目总成本的估计,其中包括直接成本和可报销的自付费用,如研究者费用。估计项目总成本在整个合同期限内定期审查和修订,因此类修订而产生的收入调整在确定修订的期间按累计追赶基准记录。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我们是一家私人公司,我们的普通股没有市场报价。因此,我们出于以下目的估计了我们普通股在不同日期的公允价值:
| • | 确定我们普通股在发行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之日的公允价值,作为确定受益转换特征(如有)内在价值的输入之一; |
98
目录•确定我们在每个授予日授予员工的基于股份的薪酬奖励的公允价值;和
| • | 确定我们在发行日和每个期末的认股权证和期权的金融负债的公允价值。 |
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估值日期 |
每股公允价值 | 德洛姆 | 折扣 速度 |
|||||
| (美元) | ||||||||
| 2018年12月31日 |
1.67 | 25% | 20% | |||||
| 2019年3月31日 |
1.86 | 20% | 20% | |||||
| 2019年6月30日 |
1.98 | 20% | 20% | |||||
| 2019年9月30日 |
2.11 | 20% | 20% | |||||
| 2019年12月31日 |
2.32 | 20% | 20% | |||||
| 2020年3月31日 |
2.40 | 20% | 20% | |||||
| 2020年6月30日 |
2.83 | 20% | 20% | |||||
| 2020年9月4日 |
3.35 | 10% | 20% | |||||
| 2020年12月31日 |
4.00 | 10% | 20% | |||||
在确定我们的股权价值时,我们使用我们在估值日期的最佳估计,根据我们的预计现金流量应用贴现现金流量分析。确定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需要对我们预计的财务和经营业绩、我们独特的业务风险、我们股票的流动性以及我们在估值时的经营历史和前景做出复杂和主观的判断。
收入法涉及将适当的WACC应用于基于盈利预测的估计现金流量。我们的收入和盈利增长率,以及我们实现的主要里程碑,导致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2018年12月到2020年12月增加。然而,这些公允价值本质上是不确定和高度主观的。用于推导公允价值的假设与我们的业务计划一致。这些假设包括:中国现有的政治、法律和经济状况没有重大变化;我们保留有能力的管理人员、关键人员和员工以支持我们持续运营的能力;市场状况与经济预测没有重大偏差。这些假设本质上是不确定的。在选择合适的WACC时评估了与实现我们的预测相关的风险,WACC保持在20%。
考虑到美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审计和会计实务援助规定的指导,混合方法由概率加权预期收益法和期权定价法组成,用于将本公司的股权价值分配给优先股和普通股。这种方法涉及对潜在流动性事件的预期时间进行估计,例如出售我们公司或首次公开募股,以及对我们股权证券波动性的估计。预期时间基于我们董事会和管理层的计划。波动性越高,普通股的公允价值就越高。
用于计算普通股公允价值的主要假设包括:
| • | 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或WACC:WACC是根据无风险利率、比较行业风险、股权风险溢价、公司规模和非系统性风险因素等因素确定的。 |
| • | 可比公司。在推导收益法下用作贴现率的加权平均资本成本时,选择了某些上市公司作为我们的指导公司供参考。指导公司的选择基于以下标准:(i)它们在在线教育服务行业运营,以及它们的股票在美国公开交易。 |
99
目录•缺乏适销性或DLOM的折扣:DLOM由Finnerty的平均执行看跌期权模式量化。在这种期权定价方法下,假设看跌期权在私人持有的股票可以出售之前以股票的平均价格执行,看跌期权的成本被视为确定DLOM的基础。
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截至2018年12月31日的每股1.67美元增至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每股2.32美元,并进一步增至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每股2.83美元,主要是由于我们的业务。我们普通股的公允价值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每股2.83美元增加至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每股4.00美元,主要是由于(i)我们的业务持续快速增长,我们于2020年9月成功完成D +系列融资,为我们提供了扩张所需的资金,以及随着我们朝着此次发行迈进,我们增加了首次公开募股成功的估计可能性。由于我们的优先股将在合格发行完成后自动转换为普通股,因此首次公开募股成功的估计概率增加导致我们将更高比例的企业价值分配给普通股。德洛姆 也从截至2020年6月30日的20%下降至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10%。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一直是一家私营公司,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以及其他资源有限,无法解决我们的内部控制和程序问题。在对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合并财务报表进行审计时,我们和我们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发现了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的一个重大缺陷。根据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制定的标准的定义,“重大缺陷”是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缺陷或缺陷的组合,从而有合理的可能性无法及时防止或发现公司年度或中期财务报表的重大错报。
确定的重大弱点是我们缺乏足够的财务报告和会计人员,他们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报告要求有适当的了解,以正式化、设计、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制定的财务报告要求,实施和运行对财务报告流程的关键控制,以解决复杂的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会计问题和相关披露。
我们正在实施一系列措施来解决已发现的重大缺陷,包括:(i)聘请具有美国GAAP和SEC报告和合规经验的额外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通过对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和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规则和法规下的会计和报告要求的持续培训和教育,提高现有会计和财务报告人员的能力。
设计和实施有效的财务报告系统的过程是一项持续的工作,需要我们预测业务、经济和监管环境的变化并做出反应,并花费大量资源来维护财务报告系统这足以履行我们的报告义务。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一般风险——如果我们未能实施和维护有效的内部控制系统来纠正我们在财务报告方面的重大缺陷,我们可能无法准确报告我们的经营业绩,满足我们的报告义务或防止欺诈,投资者信心和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作为上一财年收入低于10.7亿美元的公司,根据JOBS法案,我们有资格成为“新兴成长型公司”。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普遍适用于上市公司的要求。这些规定包括在评估新兴成长型公司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免除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规定的审计师证明要求。这
100
目录JOBS法案还规定,新兴成长型公司无需遵守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直到私营公司被要求遵守此类新的或修订的会计准则为止。我们选择利用此类豁免。
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集中风险
现金集中。我们在金融机构持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受限制的现金和短期投资余额,这些余额可能不时超过其在中国大陆银行账户的保险限额。我们没有在未投保的银行存款中遭受任何损失,并且认为我们不会面临银行账户中持有的现金的任何重大风险。
活期存款、受限制的现金和短期投资存放在以下地点的金融机构: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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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民币计价 |
255,795 | 468,902 | ||||||
| —以美元计价 |
114,275 | 119,51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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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于中国内地金融机构的结余总额 |
370,070 | 588,41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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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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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美元计价 |
10,979 | 35,9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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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余额共计 |
10,979 | 35,983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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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的金融机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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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以人民币计价 |
— | 4 | ||||||
| —以美元计价 |
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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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在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持有的结余总额 |
3 | 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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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持有的余额共计 |
381,053 | 624,40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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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集中。可能使我们面临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的现金、定期存款、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
我们的政策要求将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的现金、定期存款和短期投资存放在优质金融机构,并限制来自任何一个发行人的信用风险。我们定期评估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
我们在交付商品或服务之前对其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客户信誉的评估主要基于历史收款记录、公开信息的研究和高级管理层的客户现场访问。基于此分析,我们确定向每位客户单独提供哪些信用条款(如果有)。如果评估表明存在收款风险的可能性,我们将不会向客户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也不会要求客户支付现金、开具信用证以确保付款或支付大量首付款。
外汇风险
我们所有的收入均以人民币计值。我们的绝大部分成本均以人民币计值。我们的管理层认为该业务并无面临任何重大外汇风险,且我们并无使用任何衍生金融工具对冲此类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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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2005年7月,中国政府改变了数十年来人民币与美元挂钩的政策,人民币兑美元在接下来的三年里升值了20%以上。2008年7月至2010年6月期间,这种升值停止,人民币和美元之间的汇率保持在窄幅范围内。自2010年6月以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波动,有时波动幅度很大且不可预测。2018年人民币对美元贬值约5.7%。2019年人民币对美元升值约1.2%。很难预测未来市场力量或中国或美国政府政策会如何影响人民币和美元之间的汇率。
如果我们需要将美元兑换成人民币用于我们的运营,人民币兑美元升值将减少我们从兑换中获得的人民币金额。相反,如果我们决定将人民币兑换成美元以支付我们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股息、偿还我们的未偿债务或用于其他商业目的,美元兑人民币升值将减少美元我们可用的金额。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拥有人民币计价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制现金人民币6.244亿元(9,570万美元)。按2020年12月31日的汇率计算,人民币兑美元贬值10%,将导致现金、现金等价物和短期投资减少870万美元。按2020年12月31日的汇率计算,人民币兑美元升值10%,将导致现金、现金等价物和短期投资增加1060万美元。
最近的会计公告
有关近期会计声明的详细讨论,请参阅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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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节和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以及本节中列出的所有表格和图表中列出的某些信息(包括统计数据和估计)来自我们委托并由Frost & Sullivan独立编制的与本次发行有关的行业报告。我们相信此类信息的来源是适当的,并且我们在提取和复制此类信息时已采取合理的谨慎措施。我们没有理由相信此类信息在任何重大方面是虚假或误导性的,或者遗漏了任何会导致此类信息在任何重大方面虚假或误导性的事实。但是,我们或本次发行涉及的任何其他方均未独立核实此类信息,我们或本次发行涉及的任何其他方均不对此类信息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因此,提醒投资者不要过分依赖 本节中列出的信息,包括统计数据和估计,或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包含的类似信息。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概览
就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National医疗支出而言,中国是世界第二大医疗保健市场,为9,440亿美元,较201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7%。随着健康意识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预计2030年National医疗总支出将增加至25,29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4%。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近年来,中国人均医疗保健支出也从2015年的474美元快速增长至2019年的674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2%,预计2030年将达到1,750美元,2019年至2019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1%。2030年。然而,与医疗保健支出总额相比,2019年中国人均National医疗支出仅排名第9位。第在GDP排名前十的国家中,这表明未来的增长潜力巨大。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的主要趋势和驱动因素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的主要市场参与者包括医疗保健提供者、生命科学公司、患者和支付者,每个人都面临着不同的挑战,这些挑战伴随着更大的医疗保健需求,例如医生缺乏患者健康跟踪方法、数据管理和流动性差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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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医院,生命科学公司的研发时间和成本较长,患者获得医疗追索权的机会不均,以及昂贵和创新药物的支付者的巨大保险负担。认识到这些行业挑战,中国医疗保健市场增长的主要趋势和驱动因素总结如下:
医疗大数据应用的政策顺风:中国政府发布了多项总体政策,以促进和加强National医疗系统的数字化。在最高层面,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发布了“健康中国2030”蓝图和国家战略,强调医疗大数据开放共享、深度挖掘和广泛应用的重要性。此外,发布了《国家临床研究中心五年发展规划(2017-2021)》,为行业参与者提供明确的指导和路线图,根据该计划,中国将建立一个National Health和医学研究大数据库,以实现基于电子病历和移动医疗设备的医疗资源整合,升级国家医疗系统,促进医疗大数据的应用。
除了总体政策外,还出台了旨在推动医疗大数据在特定领域应用的优惠政策。值得注意的包括2016年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印发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计划的通知》,作为自上而下加强大数据应用的举措。2018年,国务院发布了《National Health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根据该办法,中国将顺应新兴信息技术的发展趋势,规范和促进医疗大数据的整合、共享和应用。2020年,国家药监局发布了《支持药物开发评价的真实世界证据指南(试行)》,促进常规诊疗收集的真实世界数据在药物上市前和上市后临床评价中的应用。在COVID-19危机期间,中国宣布 未来五年,根据“新基础设施建设”战略,在医疗保健行业投资约人民币3,000亿元,其中约人民币200亿元与大数据驱动的解决方案相关。
数字化以提高医疗资源配置效率和诊疗准确性:医疗保健领域的大部分数据分散、分散且很少标准化。随着人工智能技术等发达技术推动中国医疗保健市场日益数字化,患者的病历得到更好的存储、管理和分析,提高了临床研究生产力,提高了Healthcare Services的质量和效率。随着大量电子病历数据的积累,人工智能技术能够智能地找到有意义的相关性、模式和预测模型,以提高疾病诊断和治疗的准确性。此外,数据数字化加速了临床试验中的患者招募,促进了创新药物的研发,从而更好地满足了未满足的医疗需求。
门诊药房处方药需求增加:DTP药房运营模式精简高效,绕过商业机构和政府药品招标采购环节,有助于降低流通成本。此外,DTP药房通常会保留专业资源来提供专业的药学和患者教育服务。越来越多的患者通过DTP药房购买药物,因为他们可以方便地获得药物和专业的用药指导。作为中国医改方案的一部分,地方政府要求公立医院药品销售收入比例逐年下降。为了降低药品在总收入中的销售比例,公立医院选择不销售这些管理要求和维护成本高的创新、高成本药品,例如进口肿瘤药物,因此 药物处方已从医院流出并流入DTP药房,生命科学公司将其产品直接销售给药房。
互联网医院和网上零售药店的渗透率不断提高:互联网医院和网上零售药店正在兴起,在中国具有巨大的市场潜力。新冠疫情以及与防疫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相关的支持性政策推动了疫情的增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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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中国网上零售药店。由于新冠疫情,互联网医院的应用预计将显着加速,预计更多患者将从在线渠道购买药物,加快互联网医院和在线零售药店服务的渗透率,从而为医疗保健市场的数字化做出贡献。
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新兴需求: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分析来自各种来源的大量现实世界数据以产生洞察力和知识以及高质量的证据,对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都很有价值。由于不断扩大的患者群仍面临有限的治疗选择,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正在推进临床研究和开发创新疗法,以解决未满足的临床需求,具有卓越的疗效和更少的副作用,但正面临利润下降和竞争加剧、研发成本和药物开发时间增加等多种威胁。生命科学公司应对这些挑战的最有效方法之一是使用现实世界的数据来产生洞察力并制定创新战略。新药获得监管部门批准后,生命科学公司需要进一步评估临床 现实世界中的效果和安全性。真实世界的数据通过生成有价值的患者结果数据为上市后药物开发提供具有成本效益的解决方案。
提高患者负担能力,发展商业健康保险:随着中国人均可支配收入的增加,患者对药品和Healthcare Services的支付能力相应提高,更多患者会选择商业保险,以更好地覆盖高成本的创新药物和疗法。传统上,中国的患者严重依赖基本医疗保险。但是,预计2026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将超过收入,这将导致对商业保险的进一步需求。中国目前的商业保险渗透率很低,表明有巨大的增长潜力。
医疗保健市场的市场参与者可以细分为以医疗保健提供者为主要驱动力的Healthcare Services市场、以生命科学公司为主要驱动力的医药市场、以患者为主要驱动力的零售药房市场和以支付者为主要驱动力的医疗保险服务市场。
| • | 中国Healthcare Services市场:中国医疗服务市场的主要组成部分包括咨询服务和疾病管理服务。中国Healthcare Services的市场规模于2019年达到6,574亿美元,预计将于2030年增至14,156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7.2%。 |
| • | 中国医药市场:随着经济和医疗需求的增长,中国医药市场从2015年的1,943亿美元以5.0%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2019年的2,363亿美元,预计2030年将达到4,585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2%。 |
| • | 2019年美国医药研发支出占全球最大市场份额,为42.2%。与美国和全球市场相比,中国医药市场的研发支出仍具有较大的增长潜力。2019年,中国医药研发支出总额为211亿美元,占全球医药研发支出的11.6%,占同年中国医药市场总收入的8.9%。伴随着对药物创新的需求、政策的鼓励以及充足的资金和专家流入,预计到2030年中国医药研发支出将达到688亿美元,2019-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1.3%。中国医药研发支出的增长率约为全球同行的四倍,中国市场份额预计将达到全球的21.0% 未来三年的药品研发支出。 |
| • | 中国零售药房市场:中国零售药房市场包括处方药和非处方药。2019年处方药占中国医药总市场份额的85.0%。随着在线院外销售渠道的快速发展,预计中国医药市场院外渠道销售额的增长速度将快于院内渠道,复合年增长率为38.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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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年至2024年的目录,同期通过线下院外渠道的比例为13.2%。随着上述中国医改方案的出台,创新和高价药品从医院流出,流入DTP药房。2015年以来,中国DTP药房市场保持快速增长。中国DTP药房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13亿美元增至2019年的22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5.0%,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128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17.2%。
| • | 中国医疗保险服务市场:中国政府一直致力于通过医疗改革提高Healthcare Services的可及性和可负担性。基本医疗保险基金支出由2015年的1482亿美元增加至2019年的2887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8.1%,预计2030年将达到8714亿美元,2019-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0.6%。商业医疗保险在中国也处于快速增长状态,其收入从2015年的384亿美元以27.8%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2019年的1023亿美元,预计2030年将达到8486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2019年至2030年为21.2%。预计2026年基本医疗保险支出将超过收入,进一步带动商业保险发展。目前中国的商业保险渗透率很低。2019年,中国人均商业保险费仅为 约73美元,而美国为2,921美元。 |
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概览
在过去的十年中,中国在医疗保健系统的数字化方面投入了大量资金,并产生和积累了大量数据。但是,这些数据中的大部分驻留在数百个不同涉众的离散遗留应用程序中,并且采用不可计算的格式,例如自由形式的文本。因此,数据的价值只能通过大数据、人工智能等先进技术来实现,这需要采用集成的技术基础设施来有效地连接、标准化和分析数据。
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使所有市场参与者,包括医疗保健提供者、生命科学公司、患者和保险公司,建立一个智能化和数字化的医疗保健生态系统,提高医疗保健行业的效率,确保Healthcare Services质量,改善患者的健康结果。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可由其市场参与者细分为医疗保健提供商的解决方案、生命科学公司的解决方案、患者的解决方案和付款人的解决方案。
特别是,大数据解决方案为每个市场参与者提供的增值和产品可总结如下:
| • | 医疗保健提供者:医疗保健提供者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病历管理、临床数据管理、疾病管理、临床决策支持和疾病预测,这有助于减轻医生和医院的负担,并提高诊断和治疗的效率和准确性。 |
| • | 生命科学公司:生命科学公司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现实世界研究、数据洞察和临床试验匹配等,有助于在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高质量的真实世界数据,以加速新药的研发过程并促进药物营销。 |
| • | 中国真实世界研究服务市场:医疗大数据可分为真实世界数据和其他医疗大数据(医院运营数据等)。根据美国FDA的说法,真实世界数据被定义为与患者健康状况和/或从各种来源定期收集的医疗保健提供相关的数据。真实世界的证据是通过对真实世界数据的分析得出的关于医疗产品的使用和潜在益处或风险的临床证据。RWS服务是一种医疗服务,它利用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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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非介入环境生成可用于适应症扩展或临床实践指导的真实世界证据。从2015年到2030年,中国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市场呈现指数级增长。中国真实世界研究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73.909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
| • | 给患者:为患者提供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数字医疗保健管理、数字咨询和数字医学等,这有助于使所有患者都能获得超出地理限制的稀缺医疗资源,提高患者对治疗的依从性并改善患者的治疗效果。 |
| • | 付款人: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的付款人包括基本医疗保险提供者和商业保险公司。为保险公司提供的大数据解决方案包括协助医疗保险设计和理赔管理等,有助于促进重大疾病商业保险的发展和覆盖。 |
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发展迅速,规模从2015年的10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9%,预计2030年将达到2154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3%。2019年至2030年。下图显示了市场参与者对中国医疗大数据市场的历史和预测: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随着对医院和公共卫生领域数字化的持续投资,中国现在正处于大规模应用医疗大数据以深刻改善医疗保健系统的临界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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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医疗大数据市场对每个市场参与者的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不断提高,主要受技术发达、医药研发难度、商业化成本收益压力和医疗资源分布不均的推动,如下所示:
| • | 对医疗保健提供者:大数据市场对医疗保健提供者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1.9%增加到2019年的2.5%,复合年增长率为8.0%,预计到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19.5%,复合年增长率为20.4%到2030年。 |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 • | 生命科学公司:大数据市场对生命科学公司解决方案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3%上升至2019年的1.8%,复合年增长率为56.9%,预计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63.5%,复合年增长率为38.0%从2019年到2030年。 |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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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对患者:对患者的大数据解决方案主要包括数字咨询和数字医疗市场。大数据市场对数字咨询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7%上升至2019年的3.1%,复合年增长率为43.1%,预计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61.5%,复合年增长率为31.4%。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数字医药市场可分为处方药和非处方药,处方药占市场份额的大部分。大数据对数字医疗(处方药)市场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3%以37.3%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2019年的1.0%,预计到2030年将进一步增长至12.3%,复合年增长率为25.2%。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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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对付款人(保险公司):大数据市场对付款人解决方案(商业保险)的渗透率从2015年的0.02%上升至2019年的0.05%,复合年增长率为30.8%,预计将进一步增长至2.02% 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1.3%,从2019年到2030年。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概览
在中国的所有治疗领域中,在全球最大的肿瘤患者群体的推动下,肿瘤学的医疗保健支出增长率最高。肿瘤学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388亿美元增加至2019年的565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9.9%,预计2019年至2030年将以13.5%的复合年增长率增长至2030年的2270亿美元。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大数据已成为肿瘤学发展的主要趋势之一,肿瘤学已成为医疗大数据市场的重要组成部分。肿瘤大数据市场正在以极快的速度增长,并为整个生态系统带来了众多好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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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肿瘤大数据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6.1%,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1196亿美元,2019年至2019年复合年增长率为44.4%。2030年。下图显示了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历史和预测: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中国肿瘤医药市场从2015年的17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64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10.8%,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950亿美元,2019-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12.3%,其中-医院肿瘤药物销售增长快于医院销售。下图显示了医院内外中国肿瘤医药市场的历史和预测:
资料来源: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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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主要驱动力总结如下:
改善癌症治疗结果的紧迫性:中国在肿瘤治疗支出和增长方面引领新兴市场,2019年新诊断病例近440万例。由于肿瘤学的复杂性,治疗结果往往不令人满意。中国前列腺癌、睾丸癌、皮肤黑色素瘤、淋巴瘤、白血病等癌症的5年生存率远低于美国。此外,与发达地区相比,中国现有的肿瘤疗法存在巨大差距。所有这些因素都暗示着中国肿瘤市场的巨大潜力和上升空间。肿瘤大数据为研究提供了丰富的资源,提供了有效的治疗解决方案,并为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了准确的诊断和治疗建议的便利性和有效性。
研发加速需求:我国新药研发平均耗时十年左右,费时费力。生命科学公司一直在利用肿瘤学大数据进行数据分析和决策。与传统的药物发现过程相比,肿瘤大数据能够聚合、构建和分析研发过程中产生的所有临床数据,将新药开发转化为更全面、更具成本效益的过程。
医疗保健提供者的负担:由于中国有大量的肿瘤患者,医院里挤满了患者。肿瘤大数据为医疗保健提供者提供有效的诊断和疾病管理帮助,从而提高医疗保健服务效率。
真实世界研究的发展:真实世界研究在肿瘤学中的重要性已日益得到认可,因为随机对照试验可能并不总是有效地代表受特定癌症影响的整个患者群体。分析来自各种来源的大量真实世界数据的真实世界研究服务可以为科学和商业目的生成整体洞察力和知识以及高质量的证据。
政策利好:中国政府颁布了一系列政策,缩短创新药IND和NDA申请的审评审批时间跨度,这将加速创新药的商业化,以解决紧迫和未满足的临床需求。获批的IND数量从2016年的810个增加到2019年的926个。获批创新药数量从2015年的8个增加到2019年的46个。
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未来趋势
先进的大数据技术:随着更多医院和生命科学公司的加入,肿瘤大数据库将变得更大、更广泛和更复杂。将开发更强大的数据挖掘和数据处理系统,以提供更快、更深入的数据分析服务。
诊疗辅助:随着数据量的增加,AI引擎被训练得更快,能够更准确地处理更复杂的数据,提供更精确的AI辅助筛查和诊断、在线咨询、远程处方、给药和医疗跟进服务。通过彻底的肿瘤学大数据分析,医生对癌症的理解可以提升到更高的水平,以做出更明智的决策并提供更有效的治疗建议。
临床研究的真实世界证据:随着重组和应用的增加,真实世界证据将在更多领域被利用和接受,如上市后监测项目、临床研究和适应症扩展试验,可以有效降低时间和经济成本研发过程。
保险设计:昂贵的癌症治疗总是需要医疗保险。深入的市场洞察力有助于保险公司有效地设计产品并更好地满足不同保险群体的需求,从而提高商业健康保险的渗透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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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肿瘤大数据市场的进入门槛很高,总结如下:
医院覆盖:由于医疗资源集中在中国一线城市,肿瘤患者通常需要在一线和低线城市的医院之间流动。生命科学公司必须覆盖尽可能多的医院,以积累纵向医疗数据,以产生可操作且准确的见解并创建高价值的解决方案。然而,医院数据的获取和相关合作具有一定程度的排他性,因此新进入者很难获得医院覆盖,尤其是肿瘤学领域的顶级企业。
积累随访数据:肿瘤学是典型的危重症,需要密集的医疗资源和对患者的定期随访以确保有效治疗。癌症患者的随访数据对于大数据公司审查患者的生活质量、导致治疗不耐受或停药的因素、治疗转换模式和相关患者结果非常重要。然而,新进入者可能难以生成此类后续数据,因为它需要高度专业的团队和完善的在线参与社区。
先进的技术能力:对于肿瘤患者,有大量的图像形式记录,这些记录只能通过先进的AI技术转换为机器可读的语言。为了产生精确的预测结果,生命科学公司还需要针对不同类型的肿瘤开发特定的算法和模型,每个模型都需要通过海量数据不断训练,这为进入市场设置了极高的壁垒。
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竞争格局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有四类服务提供商,包括拥有Healthcare Services的传统IT公司、传统CRO、医疗咨询公司和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传统的Healthcare Services IT企业主要专注于传统的医疗软硬件系统服务和基于医疗大数据的数字化建设服务,目标是医院和政府监管政策部门。传统CRO主要专注于生命科学研究,旨在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数字化和现实世界数据支持的解决方案。医疗保健咨询公司根据其生命科学知识和商业化经验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数字解决方案和见解。本公司所属的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致力于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拥有 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尖端的大数据技术和量身定制的服务。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可以整合数据科学、商业咨询和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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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下表显示了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在全球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中具有各自大数据能力和产品的市场格局和主要竞争对手:
资料来源:公司数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队列是来自源人群中一组个体的一系列相关数据,这些数据按定义的特征进行分类,并在一段时间内进行跟踪以确定具体结果。队列的维度、完整性和质量直接决定了其在现实世界研究中的作用和可信度。队列的主要维度包括医院、医院外的数据收集和研究,以及结果跟踪。LinkDoc在2020年拥有中国最大的真实世界学习服务收入,市场份额为10.8%,而中国第二大参与者的市场份额为6.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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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下表显示了全球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中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中主要竞争对手的队列建设能力:
资料来源:公司数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笔记:
| • | A公司是中国一家医疗人工智能技术公司,提供以数据智能为驱动的创新医疗解决方案。 |
| • | B公司是美国的一家医疗保健技术和服务公司,专注于加速癌症研究和改善患者护理。 |
| • | C公司是一家美国公司,通过将人工智能应用于医疗保健以及从临床数据和分子数据库中得出的见解,使精准医疗成为现实。 |
资料来源:公司数据,弗若斯特沙利文分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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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使命
Care Data,Care Life。我们相信每一次患者的旅程都讲述了一个强有力的故事,它教会我们有关该疾病的新知识,并帮助我们为子孙后代找到更有效的治疗方法。
在LinkDoc,我们的使命是通过数据和人工智能的力量揭示每个患者旅程的故事,使精准医疗和个性化护理成为现实。
我们是谁
我们是一家领先的数据驱动和人工智能医疗技术公司。我们成功构建了中国最大的精准医疗数据驱动数字基础设施,其中包括LinkCare(危重疾病患者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LinkData(基于人工智能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平台)和LinkSolutions,一个数据驱动的精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平台,可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加速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的证据采用。这三个子系统相互交互,形成了一个创新的数据驱动的数字基础设施,用于个性化护理和精准医疗,具有强大的飞轮效应,如下图所示。
LinkCare Platform是一个以患者为中心的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适用于危重疾病患者。该平台整合线上线下渠道,帮助患者尤其是癌症患者,更好地管理住院和出院的慢性病。我们与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合作,对10,000名中国肺癌患者进行了大规模多中心回顾性研究,证明我们的LinkCare平台显着提高了患者的生存率。我们通过我们的呼叫中心和在线渠道进行个性化的随访护理,并允许患者通过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在线咨询医生并接受个性化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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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疾病管理服务。我们累计护理了300万患者,为超过200万患者提供了纵向护理。根据弗若斯特沙利文的数据,我们的平台已成为中国最大的以肿瘤患者为中心的持续护理平台。
作为我们数字持续护理平台的一部分,我们还建立了一个由33个患者护理中心组成的不断发展的全国网络,覆盖28个省。这些患者护理中心为患者提供创新的治疗解决方案和药物服务,并作为患者与我们的数字持续护理平台互动的一个点。通过这些接触点,我们还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收集具有结果的完整纵向患者数据,然后这些数据成为我们持续护理平台和LinkData系统输入的一部分。
LinkData System是一个支持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我们使用专有技术来建立队列并从这些数据中产生洞察力。我们是培育优质医疗数据资产的先行者,拥有最大的中国肿瘤队列。高质量的队列是我们LinkSolutions的基石,使生命科学公司能够提高其药物开发和商业化效率。我们专有的AI引擎由知识图谱、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提供支持,能够通过分析医疗保健数据找到相关性、模式并构建预测模型,从而在LinkCare平台上提供更加个性化的患者护理。
LinkSolutions是一个由现实世界数据驱动的平台,可在生命科学公司的整个临床和商业化阶段为其提供精准的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利用LinkCare平台上强大的患者和医生参与能力,以及我们通过LinkData系统建立的多样化患者队列,我们的解决方案包括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或RWS服务、数据洞察和临床试验匹配。我们被公认为中国真实世界证据开发和应用的行业领导者和先驱,2020年中国真实世界研究服务收入最高,市场份额超过10%。2020年,我们活跃的生命科学公司客户数量为176家。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的LinkSolutions服务为270多名主要研究人员提供支持,覆盖了2017年至2020年在中国上市的肿瘤新药总数的约53%。
LinkDoc飞轮是由以LinkData为中心的这三个子系统的交互创建的,如下图所示。随着LinkCare平台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提供服务,我们积累了更多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一方面,随着我们通过LinkData处理更多真实世界的数据,其底层人工智能引擎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自我增强并变得更加智能,从而推动LinkCare平台的持续改进和新型数字疗法的未来发展。另一方面,随着更独特的现实世界数据导致通过LinkData建立更多的患者队列,我们可以为LinkSolutions开发更多新的用例。随着越来越多的生命科学公司客户使用LinkSolutions进行临床研究和商业采用,我们可以为LinkData开发更强大的数据管理能力,并在LinkCare平台上为更多患者和医生提供服务。这种良性循环推动了我们的增长,加强了我们与Key的关系 行业利益相关者,从而巩固了我们的领导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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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来自哪里
由于中国生活方式、饮食结构和人口老龄化的变化,肿瘤学和其他慢性疾病不断增加。2019年中国癌症新发发病率高于世界其他国家。然而,由于医疗资源分布不均衡,患者回家后可能无法获得最初的护理点和药物服务,导致患者依从性低,通常导致存活率降低。同时,由于医疗资源分散,以经验为基础的培训模式,有效积累和分享专业知识,有效管理出院后的患者,尤其是肿瘤等重大疾病,变得具有挑战性。生命科学公司面临着药物开发周期长、商业化周期长的挑战,同时缺乏有效的方法来收集现实世界中患者和医生的反馈。 药物使用和效果的条款,也无法利用这种类型的见解来扩展潜在的适应症。
为了满足中国医疗保健系统内主要利益相关者未满足的需求,2014年,我们以通过链接文档和链接医生来创造洞察力的最初灵感开始了我们的旅程,因此我们将我们的公司命名为LinkDoc。在此过程中,我们正在通过数字化医疗保健基础设施来实现“护理生活”的愿景,为每个人提供个性化的患者护理。我们专注于肿瘤学,这是最复杂和最具侵袭性的疾病之一,我们相信通过解决最复杂的疾病之一可以作为利用经验并应用于其他关键疾病的良好基础。
我们首先与顶级医院合作,集中了领先的KOL和最佳医疗资源。为了充分利用肿瘤学家的宝贵经验,我们战略性地专注于为IIIA级肿瘤医院的肿瘤学家提供数据解决方案,他们可以访问中国最全面的肿瘤病例,这是产生高质量临床数据的关键基础。我们通过大数据和人工智能技术帮助他们构建研究级临床数据,同时积累数据洞察力,这是LinkData的原型。
我们致力于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在LinkDoc,我们相信从每位患者的经验中学习对于提高护理质量和加速研究至关重要。作为与医院和顶级肿瘤学家合作的自然延伸,我们进行了大量精心设计的患者随访,推出了互联网医院以将患者与医生联系起来,并推出了疾病管理解决方案。对于迫切需要创新药物的患者,我们建立了一个全国性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为他们提供在他们选择的场所轻松获得高质量药物服务的机会。我们还与保险服务商合作,改善被保险人的医疗服务。这些为患者提供的产品与我们的LinkCare平台集成,以改善患者护理并积累更多真实世界的数据,这使LinkData更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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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我们认为,庞大而高质量的数据和有效的现实世界证据应用是改变药物开发和商业化的关键。为了在保持高数据质量的同时降低高得令人望而却步的数据处理成本,我们内部开发了我们专有的双读/输入系统引擎和Fellow-X智能系统。为了加速创新药物的研发、适应症扩展、商业化和精准医疗的采用,这将使许多肿瘤患者受益,我们积极制定现实世界证据应用的监管政策。我们的联合创始人Ligang Luo先生作为外部专家和行业代表参与了中国药品审评中心2020年发布的第一份用于真实世界证据生成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南。我们逐步扩展LinkSolutions上的产品,以满足最全面的客户需求 贯穿药物的整个生命周期,涵盖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
我们取得的成就
虽然我们相信我们只是旅程的开始,但我们的结果表明已经取得的进展。
我们的价值主张
我们以技术为基础的数字平台在患者的纵向旅程中提供全面的线上和线下医疗服务,并推进精准医学的发展。利用我们广泛的用户范围和强大的数据收集和分析能力,我们为医疗保健价值链上的各种关键参与者提供支持,并为他们提供引人注目的价值主张。
对患者的价值主张
| • | 全生命周期疾病管理:我们在医院内外的整个诊疗过程中为患者提供全生命周期疾病管理,让患者感到他们在管理疾病,治疗进度在可控范围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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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更好地获取医疗资源:LinkCare平台通过线上和线下接触点,改变了整体患者体验,使所有患者都可以获得超出地理限制的稀缺医疗资源。
| • | 改善医疗保健结果:我们的服务通过延长危重疾病患者的预期寿命来延长他们的旅程。 |
对医疗保健提供者的价值主张
| • | 更高的运营效率:我们将大量分散的数据转化为标准化和结构化的数据,使医院和医生能够做出数据知情的决策,增加门诊预约,提高患者管理效率。 |
| • | 更高的临床诊断准确性:人工智能诊断和治疗服务提供特定于肿瘤学的分析和决策,通过实现智能解释、预测和建议,在整个诊断和治疗过程中为医生提供支持。 |
| • | 对临床研究的更有力支持:LinkSolutions提供集成解决方案来支持医生和医疗机构的临床研究,涵盖项目建立前的研究、数据分析和集成、项目管理和最终的真实证据交付。 |
对生命科学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在临床研究中采用真实世界的证据:利用从大量异构医学数据中提取的不同队列,我们能够为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并在整个研发和商业阶段产生影响。 |
| • | 加速临床研究:我们使用独特的自适应机器学习算法将更改与已知信号通路和药物靶标库相匹配,并预测个性化治疗和耐药点的有效性。我们能够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综合而全面的结果,旨在为特定临床试验提供最佳患者的适用性。 |
| • | 降低临床后发布的成本:我们复杂的回顾性数据库分析、前瞻性的现实世界数据收集技术平台和科学专业知识使我们能够解决成本、价值和患者结果等关键医疗保健问题。 |
对保险公司的价值主张
| • | 改善保险公司的客户体验:通过将我们的患者服务与商业健康保险产品相结合,我们帮助此类产品更好地满足不同被保险人的需求。 |
| • | 量身定制的保险产品和销售的数据洞察: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寻找模式并生成可操作的洞察力,以促进差异化的保险产品设计和有针对性的保险销售。 |
我们的行业机会
我们相信我们有能力抓住巨大的市场机会。
| • | 中国医疗保健市场:就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National医疗支出而言,中国是世界第二大医疗保健市场,为9,440亿美元,较2015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7%。随着健康意识和个人可支配收入的提高,预计2030年National医疗总支出将增至25,290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9.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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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认识到医疗大数据的战略价值,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总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10亿美元快速增长至2019年的4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3.9%,预计2030年将达到2154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43.3%。医疗大数据可分为现实数据和其他医疗大数据,如医院运营数据等。从2015年到2030年,中国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市场呈现指数级增长。中国真实世界研究服务的市场规模从2015年的240万美元增加到2019年的4170万美元,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73.909亿美元,2019年至2030年的复合年增长率为60.1%。
| • | 肿瘤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在中国所有治疗领域中,在全球最大的肿瘤患者群体的推动下,肿瘤学的医疗保健支出增长率最高。肿瘤大数据市场规模由2015年的5亿美元增长至2019年的21亿美元,复合年增长率为46.1%,预计2030年将增长至1196亿美元,2019-2030年复合年增长率为44.4%。 |
我们的竞争优势
我们相信以下是我们的主要竞争优势。
具有变革性效率、质量和准确性的世界领先专有技术平台
我们致力于推进最先进的医疗数据技术、流程和分析,通过生成具有变革性效率、质量和准确性的高质量数据来解锁医疗保健领域的关键数据瓶颈。我们开发了行业领先的差异化技术,并建立了中国最大的肿瘤患者队列,能够在个体层面整合临床、基因组和结果数据,以更高的效率和准确性将原始患者数据系统化。
我们数据处理平台的核心是我们专有的双读/输入系统引擎和Fellow-X智能系统。与娴熟的数据输入器相比,我们的服装引擎将数据处理速度提高了7.5倍,数据质量提高了20倍,总体再现性约为0.98,接近1.00的完美再现性。我们与Fred Hutchinson癌症研究中心联合发表了一篇关于着装引擎作为世界领先的创新数据处理解决方案技术的期刊文章。我们的Fellow-X系统为我们的Dress Engine提供支持,这是一个管理所有去标识化临床数据的全自动AI引擎,它为快速增长的数据提供了可扩展的解决方案,比手动操作快10万倍。我们的Dress Engine和Fellow-X智能系统将一组医疗记录的处理时间从2小时缩短到17分钟,同时保持高数据质量。手动验证率降低 低至5%。肿瘤医疗记录的数据管理成本从每条数百元人民币降至数十元人民币。
随着我们处理更多数据并积累更多见解和知识,我们的数据平台不断自我强化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智能。它还支持在各种应用场景中以及与患者和其他医疗保健行业利益相关者的交互中提供广泛的服务和解决方案。
利用全国医院和卫生系统覆盖的最大的中国肿瘤学队列
高质量队列的研究揭示了一些最重要的医学发现,例如,如果新辅助化疗的客观反应率低,最好对可手术的乳腺癌患者进行手术治疗,并且即将产生许多令人兴奋的发现和现实世界的证据,这些证据将对医疗保健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然而,硬币的另一面是,高价值的队列研究通常在设计上很耗时,而且后续成本非常高。例如,如果我们必须研究新辅助化疗对可手术乳腺癌患者的益处,我们可能必须在结果出现之前对其进行多年随访。我们开发了一种创新且具有成本效益的方法来构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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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大的中国肿瘤学队列的目录基础设施适合产生重要的现实世界证据和发现。
在过去的六年里,我们建立了中国最大的肿瘤学队列。在医疗保健行业的利益相关者中,精英肿瘤医院和肿瘤学家是开发我们的技术基础设施和解决方案的关键。我们的互联网医院连接到合作医院的医院信息系统,创建了一个具有集中健康数据库的平台,促进了不同医疗服务提供者之间医疗信息、资源和患者的无缝传输。此外,我们与顶级肿瘤医院和肿瘤学家合作建立研究网络,在适当授权下使用更广泛和深度的医疗数据进行高质量的医学研究。我们的平台连接了超过200万患者的超过900万条纵向医疗记录,并与300多家医院合作。依靠我们连接到LinkCare平台的广泛医院网络,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研究人员可以访问 以前未开发的制服结构信息库,以积极跟踪患者的健康状况并收集纵向院外数据,以更深入地了解危重疾病治疗结果,包括超过20,000名患者参加了超过五年的随访计划年。
我们深入而多样化的队列已经培养了许多具有高影响力的研究,并产生了许多有价值的发现。2019年,我们为正在进行的妇科癌症研究项目NVWA项目提供平台和数据支持,其产生的数据支持在权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四篇摘要和两篇口头报告。生命科学公司一直在药物开发的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使用我们的高质量数据,从试验设计到长期临床结果监测。随着我们在整个患者旅程中为患者提供服务期间积累更多患者事件,我们的队列不断丰富,为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研究人员提供越来越有价值的见解和现实世界证据。这种先发优势源于我们在统一结构和不同队列中的大量信息库,吸引了更多研究人员和生命科学公司利用我们的 队列的价值,这反过来又完善了我们的医院网络并巩固了我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独特的现实世界证据应用在肿瘤学内外
我们被公认为中国真实世界证据开发和应用的强大行业领导者和先驱,2020年真实世界研究服务收入最大,市场份额为10.8%。中国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的真实世界证据应用服务市场规模预计将以60.1%的复合年增长率从2019年的4170万美元增长至2030年的73.909亿美元,受政府在短时间内加速发布的支持性政策的推动。我们独特而丰富的经验使我们处于现实世界证据政策制定的最前沿。我们的联合创始人Ligang Luo先生作为唯一的外部专家和唯一的行业代表参与了2020年CDE发布的第一份用于真实世界证据生成的真实世界数据指南。我们的数字化现实世界数据操作系统定义了以下行业标准 透明度和可追溯性并影响政府指南。
作为中国现实证据应用的领导者和先驱,我们的LinkSolutions可以满足涵盖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的精准医疗全生命周期中最全面的客户需求。在这些需求中,与高质量个人级分析高度相关的需求,例如患者招募、试验设计、长期临床结果和启动诊断,只能通过利用从高质量真实数据中提取的真实证据来满足。世界数据和维护良好的队列。我们处于独特的地位,可以收集配备我们变革性数据管理能力、我们最大的中国肿瘤学队列以及具有行业领先透明度和可追溯性的数字化真实世界证据操作系统的Crown Jewel。截至2020年12月31日,共有430多个LinkSolutions项目正在执行,其中许多项目涵盖“从发布到增长”。”例如,自推出以来 酪氨酸激酶抑制剂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2017年在中国,我们提供了患者流量分析、患者回顾性研究、医学见解分析等一系列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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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对The Oncology领域的深入研究使我们能够开发真实世界的证据能力,涵盖广泛的肿瘤类型,重点是核心癌症类型,如肺癌和卵巢癌。我们在The Oncology领域打造的患者护理和数据能力也证明了处理其他具有类似复杂患者旅程和精准医疗需求的关键疾病的可转移性,例如罕见病、眼科和自身免疫性疾病。
颠覆性的解决方案为医疗保健行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重要的附加值,并产生了多元化的收入组合
在我们的“护理数据,护理生活”理念的催化下,最先进的数据技术、广泛的纵向医疗数据、最大的中国肿瘤队列和行业领先的真实世界证据能力相结合,使我们能够为医疗保健行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重要的增值,并产生多元化的收入组合。
整个医疗系统的最终目标是提高患者的生活质量和预期。LinkCare为患者提供便捷的稀缺优质医疗资源,包括超越地域限制的创新药物,并通过举办患者教育活动、患者教育研讨会等线下活动提供额外护理来提升患者体验,和心理健康咨询,以帮助患者在旅途中保持强壮。我们在中国进行的涉及I-IIIA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多中心真实世界研究表明,与接受主动随访的病例相比,我们进行主动随访的病例的总体患者生存时间和生存率显着增加。只有传统的患者自愿随访。
生命科学公司面临的最大挑战之一是昂贵且耗时的临床试验过程。我们的LinkSolutions通过加速患者招募和匹配具有特定临床试验最佳适合性的患者,并生成高质量的真实世界证据作为加速适应症扩展的证据,显着提高效率并降低成本,从而减轻了生命科学公司的负担。药物开发。为了最大限度地发挥商业潜力并使更多患者受益,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寻找模式并产生可操作的见解,以促进向最相关的肿瘤患者群体销售靶向药物。
由于我们为不同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了大量的增值,我们实现了多元化和不断扩大的收入组合,包括来自LinkCare平台的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患者管理服务和人工智能诊断和治疗,以及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LinkSolutions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和数据洞察服务。我们相信,随着我们推出更多解决方案,我们有能力通过我们在医疗保健价值链上的多元化服务获利。
我们在领先的生命科学参与者中不断扩大的客户群得到了强有力的验证
作为中国领先的肿瘤学合作伙伴,我们的产品已通过跨国公司和本地公司的验证。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已为全球生命科学前20名公司中的16家、在香港上市的领先生命科学公司中的50%以及中国前10名生命科学公司中的8家提供服务。我们将属于这些类别的客户定义为我们的大客户或KA客户,因为这些顶级生命科学公司正在迅速适应医疗保健行业的大数据转型并增加他们在大数据解决方案上的支出。我们相信这些KA客户对大数据解决方案的需求是反复出现的和复杂的,并且将在数量和多样性方面增长。我们目前的一些LinkSolutions业务来自现有的客户推荐。我们对KA客户的保留率(我们将其定义为一年前在任何给定时间成为我们客户的KA客户的百分比)约为88%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随着我们积累的洞察力和高质量的现实世界数据越来越被认可和接受为客观的结果衡量标准,我们赢得了行业领先的生命科学公司的信任和更多商机,并从我们稳固的合作伙伴关系中受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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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我们客户的另一个验证是我们参与他们肿瘤学研究的深度。2017年至2020年,我们为中国上市的肿瘤新药总数的53%提供服务。
经验丰富的多学科管理团队,股东大力支持
我们的成功始于我们的员工,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跨计算机科学、医学和数据科学、临床运营、人工智能、金融和咨询以及销售和营销的多学科管理团队,平均拥有约18年的行业经验。
我们的创始人兼首席执行官Tianze Zhang是一位连续创业者,他对用大数据改变医疗保健行业充满热情。在腾讯和阿里巴巴工作后,他成功建立了TrustOne,这是他在创立LinkDoc之前为制药和医疗机构提供的服务提供商。张先生现任京津冀健康医疗大数据产业促进会理事、中国临床肿瘤学会智能医学专家委员会秘书长。张先生在医疗保健行业的丰富经验使他成为引领我们公司发展的远见卓识的领导者。
我们的首席财务官Charlie Fan在大型跨国企业和投资银行拥有超过23年的企业融资和管理经验。我们的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兼首席技术官Ligang Luo曾在百度工作并领导现代MPP分析数据库产品的开发,这些产品仍然是一些领先科技公司数据基础设施的一部分。2020年,罗先生作为唯一的外部专家参与了CDE《真实世界数据生成真实世界证据的指导原则(征求意见稿)》的起草。我们的首席商务官郭安峰在医疗保健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郭先生领导了Opdivo的推出,这是中国第一个免疫肿瘤药物。我们的联合创始人兼临床运营主管Lily Li是一位经验丰富的专家,在医疗行业拥有20多年的经验。我们的执行Vice President郭彤博士曾经举办过各种 在IQVIA、拜耳和宝石花医药科技公司担任管理职务,在该行业拥有超过20年的工业和学术经验。
我们得到了阿里健康等强大战略投资者、专注于医疗保健或TMT行业的金融投资者、专注于技术的投资者和主权财富基金的支持。与阿里健康等行业领先企业的合作将连接和整合双方各自的优势,为医疗保健行业的利益相关者提供优化服务。
我们的增长战略
为了大规模改造行业,我们计划通过以下途径实现增长。
进一步扩大患者覆盖范围并增强我们LinkCare平台的价值
我们计划进一步推广我们的品牌并扩大地理覆盖范围,以增加我们在中国的肿瘤患者基础。为实现这一目标,我们打算进一步扩大与IIIA级医院的合作伙伴关系,尤其是拥有强大肿瘤科的医院。我们还旨在深化与医院和医生的现有合作伙伴关系,通过吸引更多患者使用我们的LinkCare平台来提高我们的服务渗透率。
我们还计划通过丰富平台上的线上和线下服务,以覆盖、服务和留住更多医院、医生和患者,进一步提升LinkCare平台的价值。在实体护理方面,我们将加强和扩大线下患者护理中心的地理覆盖范围,并改善服务以实现更高的患者依从性。在虚拟护理方面,我们正在与领先的跨国生命科学公司和肿瘤学家一起开发基于人工智能引擎和积累的医学见解并寻求监管批准的先进的中国肿瘤数字疗法。数字疗法主要包括循证和个性化的治疗干预,其中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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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内容、随访和药物提醒、症状监测、恢复计划和医生干预,将直接提供给患者,以延长他们的预期寿命并提高他们的生活质量。我们还计划在LinkCare平台上开发新的业务产品,例如治疗后护理包,以实现收入组合的多元化。
深化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并使链接解决方案多样化
在深入了解客户对精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需求的指导下,我们计划专注于深化对现有市场的渗透,并优先增加现有客户的预算份额。
数据清楚地表明,现实世界证据的价值和需求在生命科学领域正在增长。现实世界的证据表明,对于在该领域投资资源的公司来说,它具有巨大的价值,我们相信生命科学公司对现实世界研究服务的预算将会增加。为了在不断增加的预算中获得更大的份额,我们工厂采用整体解决方案方法。这种方法需要利用我们提供全面的精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的能力,为整个药物开发和商业化生命周期中的更多短语提供服务。它还需要最大化真实世界证据的价值,跨越同一客户的不同职能,例如研发、监管、商业和医疗部门。此外,我们计划进一步丰富我们为客户提供的可交付成果,并提供更多可扩展的基于云的解决方案。
此外,我们计划继续扩大我们的生命科学客户群,超越顶级参与者,因为我们相信他们的决策者也在紧迫的压力下转向现实世界的证据来提高效率和降低成本,以快速、经济地开发产品并推动产品使用。
加强数据分析能力,不断优化技术平台
我们将继续加强我们的核心能力,包括数据处理技术和机器学习算法,并增强我们提供响应客户需求的解决方案的能力,旨在将LinkDoc打造为中国领先的发布后平台。为此,我们将继续吸引和留住人工智能和数据科学领域的最优秀人才、对医疗保健行业有深入了解的经验丰富的专业人士以及在医疗保健领域具有丰富知识的顶尖人才,为自己配备更强大、更平衡的技能组合,以不断推动我们技术基础设施和引擎的改进,并根据大量积累的现实世界数据加强对其他科技公司的进入壁垒。
在我们技术支持的数字平台的支持下,我们计划加强我们的数据分析和应用能力,以提高我们的服务效率,并实现线上和线下医疗服务的进一步整合。我们将继续投资于人工智能等各种技术,不断提高我们的数据质量,扩大真实世界证据在商业环境中的应用和采用,例如作为某些适应症扩展和加速高峰销售周期的证据库。药物。
在未满足的医疗需求和药物创新的推动下扩大治疗领域
肿瘤学和其他重大疾病本质上带来了许多类似的诊断、治疗和研发挑战,例如合格医院的地理限制、长期监测的需求、创新药物的获取有限以及对高质量数据的需求和队列。我们由LinkCare、LinkData和LinkSolutions组成的数据驱动数字基础设施旨在应对这些艰巨的挑战,并且可以轻松转移到其他治疗领域。凭借我们在肿瘤学方面的成功,我们计划进一步将我们的数据生态系统的覆盖范围扩大到其他医疗需求未得到满足的治疗领域,例如罕见病、眼科和自身免疫性疾病。2016年至2019年,NMPA批准的NDA增长率为290%。我们的精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也有可能极大地增强这些治疗领域的药物创新,以抓住巨大的市场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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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打算通过战略合作伙伴关系、合作、投资和并购机会继续扩大我们的用户群、扩大我们的服务产品、增强我们的技术领先地位并优化我们的患者服务平台,这些机会可以与我们现有的业务产生协同作用。
得益于我们在识别和整合战略资产方面的良好记录,例如我们在2018年收购了临床试验匹配业务部门,我们计划收购具有The Oncology领域增值解决方案模式或涵盖其他治疗领域的先进技术和服务解决方案的国内外公司。
为了为更多肿瘤患者提供更好、更全面的终身服务,我们拟与一家顶级医疗技术平台公司合作,构建在线肿瘤患者平台,巩固我们在行业中的领先地位。
我们的业务
LinkCare ——面向危重疾病患者的数字化持续护理平台
我们建立了一个数字平台,与医疗保健提供者和生命科学公司合作,帮助患有重大疾病的患者(从癌症患者开始)更好地将他们的疾病作为慢性病进行管理。该平台有四种形式的患者接触点,用于纵向危重疾病患者旅程,如下图所示。
危重病患者通常会经历以下阶段。
| • | 筛查和诊断:通常,危重疾病患者的旅程始于患者识别或怀疑他或她的健康问题并采取行动解决这些问题。作为一种严重而复杂的疾病,官方对重症的诊断需要与有资格的医院的专科医生面对面预约和检查,通常是一线城市的三级甲等医院。由于筛查技能不足、缺乏疾病知识和早期病变不易被人类识别,诊断延迟或诊断不足很常见。 |
| • | 治疗:由于关键疾病的复杂性,患者的状况可能会有很大差异,针对每个特定患者量身定制的治疗可以带来更好的效果。治疗的质量与医生的经验和专业知识密切相关,尤其是在重大疾病方面。然而,这些经验和诀窍很难在医生之间分享和重复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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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疾病管理:在完成初始疗程并出院后,由于此类疾病的危急性,患者的生存和康复需要持续监督和长期治疗。由于医疗资源集中在一线城市,大量患者由于地理限制而无法获得最初的护理点。
| • | 医药:随着中国医疗改革的进行,National医疗政策促进了创新药的发展。由于国家报销限制,高成本的创新药处方流出医院。危重病患者必须在医院外寻求替代药物供应和医疗服务。 |
我们的LinkCare平台旨在与医生合作,帮助危重疾病患者在整个患者旅程中保持尽可能强壮和稳定,让他们觉得自己正在管理疾病,而不是相反。该平台以临床赋权护理、语音护理、虚拟护理和物理护理四个接触点的形式有效应对危重疾病患者面临的挑战,包括哈勃、专有数据驱动的决策支持系统、集中呼叫中心、患者管理即服务由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和全国患者护理中心网络提供支持。利用该平台,我们还在患者同意和医院授权的情况下捕获传统上无法获得的纵向患者结果。在LinkCare平台的帮助下,患者的预期寿命在大样本回顾性研究得出的可靠现实证据的支持下大幅延长。
| • | 临床赋权护理:我们在整个筛查、诊断和治疗过程中支持医生,通过实现智能解释、预测和建议,为患者提供更好的护理。我们还使医生能够在患者治疗期间以更具成本效益的方式与患者联系,以便在患者出院后进行持续监督。请参阅“– Virtue Care – Physician Care Extension。” |
我们通过与医院签订的服务合同提供哈勃服务,为医生提供特定疾病的分析和决策。哈勃已经接受了超过一百万件电子医疗记录或EMR的培训,并且能够提供人工智能驱动的诊断帮助来识别不容易被人类识别的成像模式变化。它还通过机器学习和知识库建设将精英医学专家的经验编入法典。利用我们的AI引擎不断提炼的患者标签,哈勃描绘了越来越准确的患者资料,并为每位患者量身定制了更精确的建议。有关我们为哈勃解决方案提供支持的技术的详细信息,请参阅“业务-我们的技术能力”。”
| – | 诊断和治疗:特别是,我们利用我们的哈勃解决方案来协助肺癌的筛查和治疗,包括肺结节的筛查、良性/恶性识别、病变跟踪和分析、治疗效果和不良反应预测。Hubble的应用将促进门诊部的建立,专门从事肺结节筛查和潜在肺癌患者的早期诊断。根据厦门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的回顾性研究,我们的Hubble系统在肺癌诊断中显示出很高的准确性,敏感性为96.3%,特异性为90.0%。 |
| – | 广泛使用和认可:我们为全国机构提供哈勃服务,包括中国一流的IIIa肿瘤医院,如北京肿瘤医院、辽宁肿瘤医院和天津胸科医院。我们还与知名肿瘤学家密切合作,开展合作临床研究计划。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哈勃已协助近100万患者进行肺结节筛查。 |
| – | 监管部门的认可:哈勃在中国获得了II类医疗器械的监管注册,这是对其功效的认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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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语音护理:我们与医院或生命科学公司合作,进行个性化的医疗随访电话,帮助危重疾病患者更好地管理病情并收集相关现实数据。
| – | 人工智能驱动的通信:在获得适当的患者同意和医院授权后,我们在集中呼叫中心训练有素的从业者会根据节奏良好的时间表向患者拨打电话。在通话过程中,利用我们的AI引擎设计、迭代和个性化提出的问题和传达给患者的信息,以提高患者的依从性并收集准确反映患者疾病进展的信息。从通话中收集的信息也将成为我们AI引擎的输入。我们通过这些电话提供各种服务,例如合规性监测、症状监测以及与心理和生活方式相关的支持。我们拥有独特的优势来提供此类复杂的干预措施,因为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专业且经验丰富的团队,配备了高水平的技能和有效的沟通技能。此外,我们的数据管理能力和我们对生命科学需求的理解 公司允许我们进行有效的沟通并收集高质量的信息。 |
| – | 显着优势:认识到肿瘤学和其他重大疾病的复杂性,通过更人性化的接触和心理支持,通过电话进行的通信被证明比其他形式的随访具有显着优势。我们的10,000名患者数据集和多中心回顾性研究的大样本表明,与那些积极参与我们的语音护理计划的患者相比,积极参与我们的语音护理计划的早期非小细胞肺癌患者将具有更好的总生存率。仅接受传统的随访。 |
| • | 虚拟护理:我们与医院或生命科学公司合作,通过虚拟在线空间提供个性化的疾病管理解决方案,帮助重症患者轻松访问他们的初始护理点。主动管理他们的疾病并获得医疗资源以更好地管理他们的病情并收集相关的真实世界数据。我们拥有一家互联网医院,在我们专有的移动应用程序LinkDoc App和官方微信平台LinkHealth上支持在线诊断、处方共享和患者管理。这些在线工具帮助医生增加门诊预约并提供超出地理限制的医疗服务。 |
| – | 医师护理延伸:我们的LinkDoc应用程序和LinkHealth微信平台均提供线下医院传统医师预约的在线延伸。他们提供各种数字化疾病管理服务,从疾病诊断和咨询、治疗计划、用药指导、住院指导到药物处方。在线下医生预约期间,患者可以在我们的平台上扫描医生的二维码以建立连接。患者还可以通过我们工具中嵌入的功能与他或她信任的医生联系。我们的虚拟护理解决方案使他或她能够随时随地与他或她的主治医生或他们选择的医生保持联系,及时报告不良反应并咨询与治疗相关的问题。医生还可以通过患者随后的在线访问开药。为了减轻医生的患者管理负担,我们为医生提供广泛的 支持人工智能的援助工具。凭借随访提醒、自动生成患者调查和治疗依从性监测等功能,我们的平台允许医生主动跟踪患者的健康状况并收集额外的院外数据,以开发这些患者的更全面的概况,以便它们可以得到更精确的管理。我们还为医生配备了一支私人助理团队,他们可以处理基本和非标准化的患者管理工作流程,从而进一步提升患者的医疗保健体验。使用支持AI的工具和私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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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助理,我们使医生能够专注于最复杂和最关键的医疗问题,以便医生和患者都可以进行更高效、更信息丰富的医疗诊断和咨询。
| – | 数字疗法:除了现有的产品来补充传统护理之外,我们正在开发我们认为是中国首创的肿瘤数字疗法,基于人工智能引擎和我们数百万次后续电话的医学见解。我们的目标是提供人工智能驱动的治疗干预措施,以升级我们的手动随访电话和虚拟护理解决方案,使其更具成本效益和可扩展性。我们的数字治疗软件将根据患者的个性化需求,推荐量身定制的专业文章和疾病知识,提高患者自身对疾病的认识和素养。我们计划在中国申请监管注册为II类医疗器械。 |
| • | 物理护理:由于许多癌症现在可以长期控制或管理,癌症患者会重复购买药物并需要在医院外持续服务和广泛护理。我们率先在中国建立患者护理中心,提供以创新、高成本和复杂药物为特色的药物服务。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网络也是患者参与的一个点。 |
| – | 创新、高成本和复杂的药物:我们在28个省的33个患者护理中心与IIIA级医院相邻,一直与药品经销商密切合作,为危重疾病患者提供持续、便捷的药物获取。我们与生命科学公司及其经销商合作,提供涵盖肿瘤、眼科、自身免疫等罕见病疾病领域的多元化药物。 |
| – | 持续服务和广泛护理:我们为我们在患者护理中心服务的患者群体提供持续服务和广泛护理,例如临床干预、处方审查、交付、患者安全性和有效性监测以及患者援助计划的注册。我们提供的The Oncology药物通常需要注射或输注以及其他治疗管理。他们通常需要具有疾病和产品专业知识的医疗保健专业管理人员。 |
我们已经建立了一支由100多名全职药剂师、医师和专业护士组成的团队。根据患者的药物概况、治疗计划、药物特定协议和治疗目标,他们与患者及其护理人员合作提供个性化护理。安全有效地提供这些服务需要在严格的标准下提供无缝、个性化的临床护理。我们通过严格的药物质量控制、具有足够应急准备的专业团队、为医生和患者提供适当的保险以及我们强大的药物交付能力来确保我们的患者护理中心服务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我们提供的复杂药物有多种形式和保存条件,包括胶囊、冻干粉、输液、非输液或冷藏所需。我们提供Full Spectrum复杂药物的能力为 我们为危重病患者提供全面服务。
LinkData ——支持AI的纵向医疗数据管理系统
数据质量是我们商业模式的核心。我们的LinkData系统基于人工智能驱动的数据技术,结合严格的数据管理,从患者旅程中产生的大量异构医疗数据中提取研究和监管级数据。我们数据处理平台的核心是我们专有的双读/输入系统引擎和Fellow-X智能系统,高处理速度和高数据质量使肿瘤医疗记录数据管理的高昂成本从数百元人民币降至可承受的每条数十元人民币。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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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质量数据集产生深入、可操作和准确的见解,这是我们不同队列的基石,为整个临床和商业阶段的生命科学公司创建高价值解决方案。随着我们处理更多数据并积累更多洞察力和智慧,我们的平台不断自我强化并随着时间的推移变得更加智能,这些都积累在我们的AI引擎中。AI引擎由知识图、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提供支持,通过分析医疗保健数据来寻找相关性、模式并构建预测模型,以提供更个性化的患者护理,例如我们在LinkCare平台。
数据管理
下图放大了我们的数据管理系统的工作原理。
| • | 数据聚合:危重病护理的复杂性给信息提取带来了重大挑战。随着患者从诊断到治疗以及随后的监测,与不同专家的多次会面会产生一套丰富的医疗记录。对于接受多模式治疗的患者,可能结合手术、化疗和放疗以及长时间的监测,在患者的旅程中可能会产生数百或数千个音符。我们集成来自不同来源的数据,并使用数据转换、Data Storage、数据合并、数据索引、数据映射和其他数据聚合技术来组织和清理这些数据。我们的数据聚合从我们对医疗记录的授权访问开始,并在患者同意的情况下累积在我们的LinkCare平台上。我们对收集到的数据进行严格的去标识化和加密,确保我们在任何时候都可以通过授权访问的数据的安全性。详情请见业务 –数据安排和安全。 |
| • | 数据处理:要实现生物医学大数据用于临床和研究的前景,将非结构化医疗记录中的关键数据元素提取为具有可计算数据元素的以患者为中心的电子健康记录是必不可少的步骤。我们使用我们的企业主患者指数在医院内的各种信息系统中维护准确的医疗保健数据,并使用我们的高级算法通过我们的着装引擎将这些临床记录转换为结构化和标准化的数据。我们利用将机器学习和自然语言处理与人类评论相结合的技术,在不牺牲质量的情况下建立大规模的研究队列。我们的服装引擎由我们的Fellow-X系统(完全自动化的AI引擎)提供支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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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以标准化的方式管理计算云存储中所有去标识化的临床数据,并将其存储为不同的队列。为了生成研究/监管级数据,我们还根据收集的原始数据的一致性、完整性、可识别性、准确性、丰富性和完整性来评估它们,以过滤不可用、损坏或冗余的数据。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业务-我们的技术能力”。
人工智能引擎
我们一直在率先将传统患者疾病管理转变为数字化患者护理体验,转向纵向视角、重点分析和数据驱动的转变。我们的医疗检测引擎允许采用超越个人临床体验的数据优化方法,并让我们的服务平台将患者视为旅行许多可能的临床旅程之一的人,这些旅程由个人的特定人口统计资料、偏好、以及他们接受的特定临床治疗的个人病史。
我们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包括知识图谱和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以及其他统计方法,通过分析医疗数据,智能、自动地找到相关性、模式并构建预测模型。通过我们的知识图构建技术,我们检测被诊断患有或不患有某种疾病的患者的属性之间的关系,例如性别、年龄、症状和健康检查结果等,并计算这些属性与某些疾病。通过机器学习算法,我们进一步构建了一个分析模型,当我们输入患者的相关因素和综合征时,可以预测该患者患有此类疾病的概率。随着我们处理和分析更多的医疗保健数据,我们从数据中发现了更多特征,这些特征用于进一步提高我们模型的预测能力。 准确性。
以中年肺癌手术患者的“旅程”为例。我们可以智能地为该患者打造一种体验,将我们对他的个人了解与具有类似背景的其他患者的数据相结合。我们可以看看他过去的经历,并将这些数据向前拉,为新的旅程提供信息。基于这些数据点,该患者的旅程可能包括此类定制的随访互动并积累数据以生成更个性化的护理建议。
不同的队列
队列是来自源人群中一组个体的一系列相关数据,这些数据按定义的特征进行分类,并在一段时间内进行跟踪以确定具体结果。其中,队列的维度、完备性和质量直接决定了其在真词证据中的作用和可信度。
从一开始,我们就一直通过纵向患者旅程中的患者管理工作来收集危重疾病患者数据。利用我们的人工智能驱动的技术基础设施,我们积累的患者数据被结构化为具有不同患者属性的队列。
我们在与我们合作的每家医院内创建特定疾病的登记处,作为我们不同队列的基础,我们在医院外的接触点(例如患者随访解决方案和通过患者护理中心收集的出站处方信息)进一步深化了这一点。我们的每个疾病登记处(例如肺癌登记处)都通过提供整体医疗数据来加强医学研究能力和效率。目前,我们已经为60多家医院建立了疾病登记系统,在他们自己的私有云中使用自己的标准化数据集和模型。
随着我们在行业中获得越来越多的认可,我们有更多机会与知名医疗机构合作开展临床研究项目。2019年,我们提供平台和数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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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项目NVWA,由国家妇产科临床研究中心牵头的妇科癌症研究项目。截至2020年12月31日,已有9家三级甲等医院参与并贡献了超过4万条电子病历。到2021年底,预计将有30家顶级三级医院加入该平台,覆盖19个省市。2020年,NVWA生成的数据支持在权威国际学术会议上发表四篇摘要和两篇口头报告。
LinkSolutions –贯穿临床和商业阶段
作为中国真实世界证据应用的领导者和先驱,我们提供精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可以满足客户对药物开发整个周期(包括临床和商业化阶段)的全面需求。真实世界证据是从有关医疗产品的使用和潜在益处或风险的高质量真实世界数据中得出的临床证据。真实世界数据是与患者健康状况和/或在患者旅程中收集的医疗保健提供相关的数据。真实世界研究是从真实世界数据到真实世界证据的临床研究过程。
我们的解决方案
| • | 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我们提供定制服务和数字基础设施,以支持生命科学公司或医院发起的临床研究。我们的服务和基础设施经过特别优化,以支持生成真实世界的证据,从而领先于中国快速发展的监管框架。 |
在中国的真实世界研究申请主要包括为新药注册和上市提供有效性和安全性的证据,为上市药物的标签变更提供证据,为药物的上市后请求或重新评估提供证据,以及真实的-监管决策的世界证据。请参阅“–我们解决方案的综合功能”,了解我们的解决方案可以与其他解决方案一起提供的各种功能。
我们在现实世界研究服务中使用的数字基础设施可帮助医生和研究人员根据处理的全周期患者数据识别和验证研究想法和研究主题。我们的LinkLab系统为主要研究者经理提供一整套临床试验管理工具,包括收集和存储患者信息的电子数据采集系统和提高临床试验整体质量和效率的临床试验管理系统。我们提供关键任务服务,例如协助道德委员会审查涉及在线渠道的试验。我们的服务正在适应不断发展的现实世界证据应用监管框架。我们在解决方案的每一步都保持透明和可追溯,从数据分析和集成到最终结果交付。这些特征对于提高研究质量以满足真实词证据的高标准至关重要。
| • | 数据洞察:我们利用我们的分析能力来寻找模式、生成可操作的洞察并创造影响。我们开发了一个特殊的数据分析包来满足生命科学公司的需求,这可以揭示相关患者在疾病发病率高或对这种特定疗法认识高的地区的分布情况。根据这些数据,生命科学公司可以优先考虑选定地区的新药发布。生命科学公司可以订阅我们的分析包来发现各个地区的趋势并监控特定营销策略的实施。我们为生命科学公司的药物销售和营销策略决策提供了数据洞察报告和界面。我们还收到了这些生命科学公司的回购需求,以进一步改进他们的销售和营销策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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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临床试验匹配:我们使用独特的自适应机器学习算法将更改与已知信号通路和药物靶标库相匹配,以预测个性化治疗的有效性和耐药点。我们能够向生命科学公司提供综合而全面的结果,旨在为特定临床试验提供最佳患者的适用性。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正在进行200多个临床试验匹配项目。在传统的临床试验匹配项目中,主要研究者在实践中只在他们的医院招募患者。我们的临床配对服务能够通过线上和线下无地域限制地推荐全国患者,进一步缩短整个患者入组周期,降低研发成本。
LinkSolutions的综合功能
下图和图表说明了我们的解决方案可以涵盖的各种功能。证据要求在每个阶段的重要性程度由下图中相应点的高度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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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创新精准药物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我们成为率先进入中国市场的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的首选。当该药物于2017年首次进入时,针对NSCLC的临床研究数量有限,并且该药物的院内使用很少。我们在肿瘤学方面的专业知识和领域知识、我们提供中国市场进入服务的经验以及我们对医院外大量纵向患者数据的访问使我们有别于其他竞争对手。凭借这些优势,我们有能力成为创新精准医学进入中国市场的首选。 |
| • | 从推出到增长的经常性服务:自2017年推出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以来,我们一直在提供一系列经常性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数据洞察和患者管理计划。 |
| – | 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在我们进行的多个真实世界的研究项目中,一项针对1,700名患者的关于酪氨酸激酶抑制剂药物长期安全性的NSCLC安全性研究积累了宝贵的患者结果数据,以支持关于药物耐受性,非小细胞肺癌患者的后续治疗计划和此类药物的风险-收益评估。 |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在多个患者管理计划中,我们开展了一项患者教育计划,向大约30,000名处于疾病不同阶段的患者推荐专门定制的教育文章。该计划的调查结果表明,大约78%的患者能够识别药物不良反应,超过87%的患者能够在计划后坚持复查计划。 |
| – | 数据洞察:我们建立了基于真实世界数据的系统来跟踪NSCLC患者流量和药物渗透率,并提供患者依从性管理和竞争格局研究等服务。该客户连续八个季度订阅了我们的服务,并将产生的宝贵见解转化为其他现实世界研究项目中的营销策略和研究主题。 |
我们的技术能力
我们的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由基于可扩展和敏捷技术架构以及稳固的IT基础设施的先进人工智能技术提供支持。
基础设施
我们在云原生基础设施上构建和交付我们的解决方案。在此基础设施的基础上,我们的解决方案具有云原生灵活性、可靠性、可用性和安全性。
数据处理能力
我们技术的支柱是我们的医疗保健数据处理能力。医疗数据在医院内的各种信息系统中生成、收集和存储,我们需要通过数据工程、自然语言处理和其他人工智能技术对这些数据进行汇总、清理、结构化和标准化以进行分析。我们的数据处理能力以速度、准确性和效率提供高质量的结构化和标准化数据,我们能够通过我们的分析能力生成可操作的见解和知识,为广泛的应用程序提供支持。
| • | 大数据处理:由于肿瘤患者数据在不同的信息系统中生成、收集和存储,这些信息系统相互分散和断开,一个集成的数据中心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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每家医院所需的目录。此类数据的记录质量往往很差,因此我们还需要检测数据中的错误、重复信息和不一致之处,并对其进行排除或更正,以提高数据质量。我们集成来自不同来源的数据,并使用数据集成、数据映射、重复数据删除、去标识化和其他数据处理技术来组织和清理这些数据。
| • | 自然语言处理:利用我们在The Oncology行业的专业知识,我们使用自然语言处理和其他技术进行数据结构化和标准化。传统上,包括肿瘤学数据在内的医疗保健数据由医生以自由形式的文本记录。我们使用先进的算法将这些临床记录转换为结构化和标准化的数据,以便机器能够理解、处理和分析它们。此外,不同的医生在临床记录中经常使用多种医疗保健自然语言表达来传达相同的含义。我们检测这些不同的表达式并将它们语义转换为标准化表达式。 |
| • | 处理数据上的人工智能建模:我们利用人工智能技术,包括知识图谱和符号知识推理模型、深度学习和其他机器学习算法,以及其他统计工具,通过The Oncology患者数据智能自动地找到有意义的相关性、模式和预测模型。随着我们处理和分析更多数据,我们可以从数据中发现更多特征,这些特征可用于以更高的精度进一步提高我们模型的预测能力。我们训练人工智能来识别信息、学习规则并最终优化基于人的决策过程。 |
数据安排和安全
数据安排
我们努力遵守有关我们运营中的数据安排、隐私和安全的所有适用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
| • | LinkCare数据安排。根据与医院的合同和合作协议,他们将授予我们访问、整合和处理医疗保健数据的授权,并有义务获得适用的批准和同意,授予我们此类授权并聘请我们提供此类服务。医院通常首先会在托管在其私有云上的数据平台上对其数据进行去标识化。医院也可能授予我们授权,以在无法识别的基础上对患者进行随访。 |
我们与注册到我们LinkCare平台的每位患者签订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根据用户协议和隐私政策,患者同意提供某些个人信息,并授权我们或医生索取或上传诊断和患者管理服务所需的材料和信息。患者还授权我们使用和分析收集的数据以改善我们的服务
| • | LinkSolutions数据安排。在提供回顾性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时,我们帮助生命科学公司或医生进行研究和分析所依据的数据量要么由医院或主要研究人员作为研究参与者提供,要么经医院授权从医院收集。只有在临床试验数据收集获得医院伦理委员会批准、获得患者知情同意,并在必要时根据适用的规定向监管机构完成注册后,我们才有权由医院和医生处理患者的医疗保健数据。中国法律法规。在主要研究人员参与的前瞻性现实世界研究服务中,主要研究人员对受试者进行随访以研究他们未来的诊断和治疗状态,主要研究人员收集患者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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需要时提供目录信息,并获得患者的书面知情同意,主要研究者将授权我们访问和分析收集的数据,以便我们为他们的研究项目提供帮助。
数据安全
我们实施全面而严格的数据隐私和安全计划,以确保我们访问的数据的安全性、机密性和完整性,以及我们提供的服务的稳定性和可靠性。
| • | 安全和系统认证。我们的架构和平台已通过中国公安相关部门的三级安全认证。此外,我们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和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已通过ISO标准认证。具体而言,我们已通过ISO27001(信息安全管理体系认证)、ISO9001(管理体系认证)、ISO20000(信息技术服务管理体系认证),我们的多名技术人员已被健康保险流通认证为HIPPA安全专家和美国责任法案。 |
| • | 基础设施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我们采取全面的安全预防措施来确保我们的基础设施和数据的稳定性和安全性。我们定期离线备份我们所有的运营数据,并在我们服务器上的单独和各种安全数据备份系统中备份,以最大限度地降低数据丢失的风险。我们有详细的运维管理、监控和警报机制、网络安全管理和灾难恢复协议。我们建立了业务连续性机制,以应对任何重大灾难性事件,包括可能导致各种业务中断的自然或非自然灾害,例如停电、网络故障或服务器停电。此外,我们的维护团队密切并持续监控常见技术问题以及中央处理器和内存等资源的使用情况,并向我们的技术团队发出异常技术困难的警报。我们部署防火墙以有效保护 反对黑客和其他安全攻击。应用程序和解决方案在上线前需要通过内部安全测试,并接受持续的渗透测试,以确保及时检测和修复错误。 |
| • | 数据安全架构和保护措施。我们实施了先进的记录和监控、数据加密、定期安全审计等机制,以确保正确记录数据操作并符合国家数据安全标准。我们通过使用防火墙和白名单来管理平台的进出,为我们的客户创建一个与外部互联网断开连接的封闭平台环境。这通过过滤恶意文件请求和行为来确保我们客户部署的私有云中的文件和流量的安全性。此外,用户访问平台上的数据需要获得授权。我们还应用加密等去标识化技术来确保患者身份受到保护。数据的访问和操作将被记录和监控,并接受审查。异常访问和操作将触发平台的自动警告或警报。 |
我们在获得授权后获得访问权限并用于持续训练我们的AI引擎的医疗保健数据被去标识化并始终保留在医院、监管机构、政策制定者或其他客户体内,而无需将此类医疗保健数据传输或存储在我们的服务器。客户将在自己确定的时间段内将其数据存储在自己的私有云上,并接受客户的直接监控和审计。数据将根据数据处理和数据安全的需要进行备份,备份数据也将存储在位于客户场所内的服务器上。对数据的所有操作都被记录下来,并可由客户检查。数据始终在客户的私有云内,由客户完全控制。我们平台上的每个客户只能访问自己的数据,而不能访问任何其他客户的数据。
| • | 去标识化技术。我们帮助客户根据我们严格的去识别标准和客户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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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交付数据以供后续处理之前的目录去标识化要求,以充分保护患者隐私和安全。我们按照《网络安全法》和《个人信息安全指南》进行数据去标识化,参照HIPAA设计和实施去标识化方案,并适当考虑医院等数据控制者的去标识化要求。在去身份技术和方法方面,我们通过对患者身份信息字段进行加密,生成假名和虚拟患者ID,作为患者的主索引。
| • | 稳健的内部控制系统。我们采用并实施了稳健的内部控制系统,专注于数据安全和个人信息保护。这包括我们关于数据安全、数据安全管理以及数据分类和分类的政策。我们的内部控制协议涵盖数据处理的整个生命周期,包括数据收集、数据质量管理、数据加密和传输、Data Storage安全、数据备份和恢复、数据处理和分析、数据的正确使用、数据销毁和处置。 |
| • | 组织和人员安全合规性。我们成立了(i)数据安全委员会,由负责监督数据隐私和安全的高级管理人员组成;专门的信息安全部门,其工作人员负责安全数据基础设施的规划、开发和运营的安全、安全系统维护、内部数据运行的监督,安全协议和合规管理的定期风险评估,以及规定和执行数据安全合规规则和协议以及数据安全解决方案的数据合规部门。此外,我们与所有员工签订保密协议,定期为员工提供保密和信息安全培训,进行安全测试,以确保严格执行我们的内部控制系统和数据安全合规政策,并维护平台监控机制以记录和跟踪数据访问和 由参与平台构建和进行定期日志审查的员工进行操作。 |
我们的客户
我们的客户包括机构客户,主要由生命科学公司和医院组成,以及个人客户,主要由患者组成。2020年,我们为超过340家活跃机构客户提供服务,其中包括176家生命科学公司和约54,900名付费患者。
销售与市场营销
销售量
我们通过经验丰富的直销团队销售我们的解决方案。我们的销售团队拥有多年的技术、医疗和医疗保健相关背景,能够通过对客户业务和行业的深入了解来传达价值。我们的销售团队首先按业务部门组织,其中一个部门为医生和患者提供服务,并分为覆盖中国不同地区的多个区域团队。另一个团队服务于医疗保健服务提供商,分为多个团队,涵盖跨国公司、本地公司和医院。
我们通过为每个团队设定具体的关键绩效目标并采用与销售人员绩效挂钩的基于佣金的奖励机制来激励我们的销售团队。
我们的销售团队专注于扩大我们的客户群,并通过购买和订阅额外的功能和解决方案来增加现有客户的销售额。由于我们解决方案的全面性和互连性,以及我们巨大的网络效应,我们可以为客户提供更广泛的解决方案并吸引更多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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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为营销工作部署了全面的策略,包括:
| • | 与媒体合作伙伴的选择性合作。我们与传统和在线媒体合作伙伴建立了合作关系。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在40多篇文章中被引用。 |
| • | 事件。我们举办和参与各种活动,例如行业会议、论坛和研讨会,以增加我们的曝光率并发展和维持与各种行业参与者的关系。 |
| • | 在线渠道。我们还利用在线渠道深化与行业参与者的互动,让医生和患者参与我们的在线社区,并为我们的后续营销尝试创造更多流量。 |
研究与开发
我们与内部技术研发团队一起从头开始开发我们的现实世界研究服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有187名员工致力于技术和支持。该团队专注于研发,以快速引入和升级我们的数据处理和人工智能技术。
知识产权
我们认为我们的商标、版权、专利、域名、专有技术、专有技术和类似知识产权对我们的成功至关重要,我们依赖版权、商标和专利法以及保密、发明转让和竞业禁止协议我们的员工和其他人保护我们的所有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在中国拥有219项与我们运营各个方面相关的计算机软件著作权,并在中国境内拥有319项商标注册,在中国境外拥有4项商标注册。我们有大约20个商标申请正在审理中,全部在中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在中国获得了9项专利,33项专利申请正在申请中,均在中国。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已注册约16个域名,包括linkdoc.com、linkdoc.com.cn和linkdoc-hospital.com等。
我们的员工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共有1,156名全职员工。下表列出了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按职能分类的全职员工人数。
| 功能 |
员工人数 | |||
| 技术、研发 |
187 | |||
| 运营和质量保证 |
541 | |||
| 销售与市场营销 |
306 | |||
| 一般和行政 |
122 | |||
|
|
|
|||
| 合计 |
1,156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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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的员工推动了我们业务的快速增长。我们主要通过内部推荐、招聘机构、校园招聘会和在线渠道(包括我们的公司网站和社交网络帐户)招聘员工。我们投入管理和组织重点和资源,以确保我们的文化和品牌对潜在和现有员工保持高度吸引力。作为我们招聘和保留战略的一部分,我们建立了全面的培训计划,涵盖的主题包括我们的企业文化、员工权利和责任、团队建设、职业行为和工作绩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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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规的目录,我们必须参与并缴纳由适用的当地市政府和省政府组织的住房公积金和各种员工社会保障计划,包括养老金、医疗、工伤、生育和失业救济金计划。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向各种政府资助的员工福利计划做出足够的供款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奖金通常是酌情决定的,部分取决于员工的表现,部分取决于我们业务的整体表现。我们已授予并计划在未来继续向我们的员工授予基于股份的激励奖励,以激励他们对我们的成长和发展做出贡献。
我们与员工签订包含竞业禁止限制的标准劳动合同和保密协议。
我们的大多数员工都是工会成员。我们相信我们与雇员保持良好的工作关系,我们并无经历任何重大劳资纠纷。
我们的供应商
我们的顶级供应商主要是制药公司及其分销商。我们主要通过考虑和评估供应商的资格、业绩记录、产品多样性和价格竞争力来筛选和选择供应商。我们不时评估现有供应商在产品多样化、交付和服务方面的表现,作为更新或终止供应商关系的基础。
我们相信我们有足够的医药和保健产品替代供应商或其销售代理,可以为我们提供可比选择和价格的替代品。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并未因从供应商处采购的产品供应出现任何严重短缺或延迟而导致我们的业务中断。
设施
我们的总部位于中国北京,并在上海、天津、广州、银川和厦门设有办事处。截至2020年12月31日,我们在中国租赁的办公空间总面积超过10,000平方米,不包括患者护理中心租赁的办公空间,目前可容纳我们的管理总部,以及我们的大部分产品开发、内容获取和管理、销售和营销,以及一般和行政活动,我们购买了天津一块土地的使用权,开发面积为6,010.6平方米。
我们的服务器托管在中国不同的城市,包括北京、天津和银川,并由合格的第三方数据中心运营商存储。我们的服务器由我们自己拥有和维护。我们相信我们现有的设施足以满足我们目前的需求,我们将主要通过租赁获得额外的设施,以根据需要适应我们未来的扩张计划。
保险
我们认为我们的保险范围是足够的,因为我们已经制定了中国法律法规要求的所有强制性保险单,并符合我们行业的商业惯例。根据中国法律法规的要求,我们的职工相关保险包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我们还为员工购买补充商业医疗保险和意外保险。
根据一般市场惯例,我们还为在我们的互联网医院和患者护理中心提供诊断和治疗服务的注册医师购买医疗服务责任保险。我们不购买业务中断保险或一般第三方责任保险,除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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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前述医疗服务责任保险,我们也不投保产品责任保险或关键人物保险。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我们的商业保险范围有限,这可能使我们面临巨额成本和业务中断。”
竞赛
我们相信我们在与竞争对手的竞争中处于有利地位。请参阅“我们的竞争优势。”然而,解决方案市场正在迅速发展。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会以多种方式与我们竞争,包括推出竞争产品、扩展其产品供应或功能、进行品牌推广和其他营销活动以及进行收购。此外,我们的许多竞争对手都是资本比我们更好的大型现有公司。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有四类服务提供商,包括拥有Healthcare Services的传统IT公司、传统CRO、医疗咨询公司和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本公司所属的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致力于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市场,以专业知识为客户提供前沿大数据技术和量身定制的服务。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专家可以整合数据科学、商业咨询和现实世界的研究服务。
大型、广泛和多样化的数据库对于领先的医疗保健大数据解决方案提供商以及将领导者与其他市场参与者区分开来至关重要。机器学习、人工智能、云计算等前沿技术让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提供商不断升级数据处理和分析能力,带来更好的价值创造和更多元化的服务产品和应用场景。
中国医疗大数据解决方案行业的进入壁垒相对较高,导致市场集中度相对较高,尤其是在肿瘤学领域,包括(i)覆盖医院,积累随访数据,以及先进技术能力。
随着我们推出新解决方案,随着我们现有解决方案的不断发展或其他公司推出新产品和服务,我们可能会面临额外的竞争。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业务相关的一般风险——如果我们无法与竞争对手成功竞争,我们可能无法增加或维持我们的收入或实现和维持盈利能力”
法律诉讼
我们不时参与正常业务活动过程中产生的各种法律诉讼。我们目前不是任何诉讼的一方,我们认为,如果其结果对我们不利,将单独或共同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现金流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为此类诉讼辩护成本高昂,并且会给管理层和员工带来沉重负担。我们可能会在诉讼过程中收到不利的初步或临时裁决,并且不能保证会获得有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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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受影响我们业务许多方面的各种中国法律、规则和法规的约束。本节总结了我们认为与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相关的主要中国法律、规则和法规。
外商投资条例
外国投资者在中国的投资受中国商务部(“商务部”)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发改委”)于2020年12月27日,以及2020年6月23日发布的《外商投资准入特别管理办法(2020年版)》或负面清单。未列入负面清单的行业一般允许并向外商投资开放,除非中国法律法规明确禁止或限制。根据负面清单,增值电信服务和医疗机构为限制行业,而我们在中国经营的其他业务不属于限制或禁止类别。
此外,在中国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遵守有关其注册、运营和变更的其他规定。2019年3月15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通过了《外商投资法》(以下简称“外商投资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外商投资法,中国将给予外商投资实体国民待遇,但在国家公布或批准的负面清单规定的“限制”或“禁止”类别内经营的外商投资实体除外理事会。
2019年12月26日,国务院发布《外商投资法实施细则》,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实施细则进一步明确,国家鼓励和促进外商投资,保护外商合法权益,规范外商投资管理,持续优化外商投资环境,推进更高水平的对外开放。2019年12月30日,商务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联合发布《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根据《外商投资信息报告办法》,外国投资者直接或间接在中国境内开展投资活动的,外国投资者或外商投资企业应当向商务主管部门提交投资信息。
与健康大数据和信息安全与隐私相关的法规
健康大数据条例
2016年6月21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和规范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其中规定健康医疗大数据是重要的基础性战略资源,国家要促进健康医疗大数据资源的共享和公开,鼓励医疗卫生机构推进健康医疗大数据采集存储,加强运维应用支撑和技术支撑,畅通数据资源共享渠道,加快建设完善以电子为重点的底层数据库。健康记录,电子病历、居民电子处方,深化健康医疗大数据全方位应用,建立政府各部门医疗大数据共享机制 应设立主管部门,包括卫生主管部门。
2018年4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促进“互联网+医疗”发展的意见》,其中规定:(一)各地区、各有关部门协调推进统一、权威、互联的全民健康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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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信息平台,逐步与国家数据共享交换平台对接,加强人口、公共卫生、医疗服务、医疗保障、药品供应、综合治理等数据采集,畅通部门间数据共享渠道,地区和行业,促进全民健康信息的共享和应用;(二)国家加快建立基础资源信息数据库,完善总人口、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等数据库,大力提高医疗机构信息技术应用水平,所有二级以上医院要完善医院信息平台功能,整合各类系统资源,提高医院管理效率。
NHC于2018年12月3日发布《关于印发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价和标准(试行)的通知》,推进电子病历系统信息化建设,规定了权限、原则、医疗机构电子病历系统应用水平评价程序及标准。
信息安全和数据隐私条例
根据全国人大于2020年5月28日颁布、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以下简称“民法典”),自然人的个人信息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个人需要获取他人个人信息的,应当合法获取该信息并确保该信息的安全,不得非法收集、使用、处理、传输他人个人信息,不得非法购买、出售、提供、制作他人的个人信息。公开他人的个人信息。
除《民法典》外,中国政府当局还颁布了有关互联网信息安全和保护个人信息免遭任何滥用或未经授权披露的其他法律法规,其中包括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0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09年8月27日修订的《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2005年12月13日公安部发布的《互联网安全保护技术办法规定》和2012年12月28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发布的《关于加强网络信息保护的决定》。
2016年11月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网络安全法》(以下简称“网络安全法”),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网络安全法》要求网络运营者履行与网络安全保护相关的一定职能,加强网络信息管理。例如,根据《网络安全法》,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的网络运营者在中国境内运营期间,一般应当存储在中国境内收集和产生的个人信息和重要数据。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根据《网络安全法》的规定,应当遵守“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网络运营者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应当公布收集、使用规则,明确告知收集、使用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征得被收集人的同意。 收集。网络运营者不得收集与其提供的服务无关的个人信息,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或者与该人的协议收集、使用个人信息,并应当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和与该人员达成的协议处理其存储的个人信息。未经被收集个人信息的人事先同意,网络运营者不得泄露、篡改、销毁其收集的个人信息,或者向他人披露该信息,除非已处理此类信息以防止识别特定人员并恢复此类信息。如果每个人发现网络运营商收集和使用此类信息违反法律,则有权要求网络运营商删除其个人信息, 行政法规或该经营者与该个人之间的协议;如果网络运营者发现该运营者收集和存储的信息有错误,有权要求其更正。该经营者应当采取措施删除信息或更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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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错误。任何个人或者组织不得通过窃取或者其他非法方式获取个人信息,不得向他人非法出售、提供个人信息。
2018年7月12日,National Health委员会发布《National医疗大数据标准、安全和服务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医疗大数据办法》),自同日起施行。《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规定了医疗大数据的标准管理、安全管理和服务管理的指导方针和原则。根据《医疗大数据管理办法》,中国公民在中国产生的医疗数据可以由国家管理和使用,用于国家战略安全和中国公民生命健康的利益,前提是国家保证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各自的知情权、使用权和个人隐私权。
2013年7月16日,工业和信息化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发布了《电信和互联网用户个人信息保护规定》,规范用户姓名、出生日期、身份证号码、地址、电信服务经营者、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在提供服务过程中收集的电话号码、账号、密码等可以独立或与其他信息结合识别用户身份的信息。
2020年4月13日,国家网信办、国家发改委等多个部门联合发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以下简称《审查办法》),自2020年6月1日起施行。《审查办法》确立了网络产品和服务国家安全审查的基本框架,对开展网络安全审查作出了原则性规定。
2007年6月22日,公安部、国家保密局、国家密码管理局、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布了《信息安全等级保护管理办法》(《分级保护措施》),自2017年6月22日起,国家信息安全分级保护遵循“自主分级、自主保护”的原则。信息系统运营单位应当按照《等级保护办法》和《网络安全等级保护分级指南》确定信息系统安全保护等级,并报有关部门审批。
2017年5月8日,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发布了《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侵犯公民个人信息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解释》),自2017年6月1日起生效。《解释》明确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53a条规定的“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的几个概念,包括“公民个人信息”、“违反国家有关规定”、“提供公民个人信息”。个人信息”和“通过其他方式非法获取任何公民的个人信息”。此外,《解释》明确了本罪“情节严重”和“情节特别严重”的认定标准。
根据2013年11月20日发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机构病历管理条例》和2017年2月15日发布、2014年1月1日起施行的《电子病历管理规范(试行)》。2017年4月1日,医疗机构和执业医师应当严格保护患者的隐私信息,禁止出于非医疗、非教学、非研究目的泄露患者病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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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管机构
中华人民共和国National Health委员会(“NHC”),前身为National Health和计划生育委员会(“NHFPC”),负责(其中包括)制定和实施与医疗机构、医疗服务和医疗技术相关的法规。NHC是国务院下属的一个部级机构,主要负责国家公共卫生。NHC的职责包括原国家卫生和保健委员会、国务院医疗和保健改革领导小组、中国老龄工作委员会、工信部在烟草控制方面的部分职责,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在职业安全方面的部分职责。
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在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监督下成立,以承担原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的部分职责,该机构成立于2013年3月,与卫生部(“MOH”)分离,作为国务院机构改革的一部分。NMPA的主要职责包括:
| • | 监督和监督中国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管理; |
| • | 制定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行业监督管理的行政法规和政策; |
| • | 新药、仿制药、进口药品、中药的审评、注册、审批; |
| • | 审批和颁发医药产品和医疗器械的生产和进出口许可证,批准设立从事医药产品生产和分销的企业;和 |
| • | 检查和评估药品、医疗器械和化妆品的安全性,并处理涉及这些产品的重大事故。 |
科技部(以下简称“科技部”)负责规范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存、利用和出境提供。
互联网医院条例
根据2018年7月17日发布施行、2018年9月28日部分修订的《互联网医院管理办法(试行)》(以下简称《互联网医院规则》),国家根据1994年2月26日国务院发布、2016年2月6日最后一次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向互联网医院颁发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1994年8月29日发布、2017年4月1日最后一次修订的《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实施细则》(统称《医疗机构规则》)。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和中医药主管部门负责全国互联网医院的监督管理。
根据《互联网医院规则》,互联网医院分为两种类型,即以互联网医院为副名的实体医院和基于实体医院独立设立的互联网医院。实体医院经批准在《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中增加互联网医院作为次要名称后,可以自行或与第三方建立在线平台,使用在本机构或其他医疗机构注册的医师提供在线咨询和诊断服务。实体医院与第三方合作设立在线平台的,应就二级名称申请提供与该第三方的合作协议。对于此类互联网医院,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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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医院将对医疗活动承担法律责任,合作第三方将根据合作协议承担责任。其他类型的互联网医院,即基于实体医院独立设立的互联网医院,是指申请并取得单独的互联网医院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的机构。此类机构必须与实体医院合作申请单独执业许可证,并在获得执业许可证后成为独立承担医疗活动责任的医疗机构。互联网医院应当按照相关信息安全法律法规,对第三类信息系统采取信息安全保护措施,包括完成向当地公安机关备案。医生只能通过互联网医院为确诊的患者提供诊断服务 某些常见病或慢性病,除非患者在实体医院,实体医院的医生邀请其他医生通过互联网医院提供诊断服务。《医疗机构规则》规定了医疗机构管理和运营的监管框架。互联网医院的运营应当遵守医疗机构的规定。
药物和研究服务条例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4年9月20日颁布、1985年7月1日起施行、2019年12月1日最后一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以下简称《药品管理法》),从事药物开发活动的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非临床药物研究和临床药物试验良好规范,确保药物开发在整个过程中符合法定要求。开展药物临床试验的机构和人员应当遵守伦理原则,制定临床试验方案,报有关伦理委员会审查批准。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03年8月6日颁布、自2003年9月1日起生效、2020年7月1日经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和NHC修订的《药物试验良好临床规范》(以下简称“GCP”),它是临床药物试验全过程的质量标准,涉及方案设计、组织、实施、 监测、审计、记录、分析、总结和报告,并应在临床药物试验期间遵守,申办者应在该方参与临床试验前明确各方的责任,并在与该方签订的合同中注明该责任。
2019年4月3日,NHC发布《关于实施吸毒监测和临床综合评价的通知》,国家拟建设具有吸毒信息采集、统计分析、共享功能的吸毒监测网络,并促进以科学的方法实施综合临床评价,利用真实世界的医疗保健数据等,组织数据并进行定量和定性分析。
制药操作规定
根据《药品管理法》,从事药品批发活动的企业,应当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从事药品零售活动的企业,应当向县级以上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领取《药品经营许可证》。《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实施条例》由国务院于2002年8月4日发布,于2019年3月2日最后一次修订,强调了《药品管理法》的规定,并规定了《药品管理实施细则》。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于2004年2月4日发布并于2017年11月17日修订的《药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对药品经营许可证的申请程序和资格进行了规定。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2004年7月8日发布、2017年11月17日修订的《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即通过互联网提供药品和医疗器械信息,分为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如果任何实体打算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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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应当在申请ICP许可或者备案前,向省级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申请,取得互联网药品信息服务经营许可证。
医疗器械条例
《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2017年修订)》(以下简称《医疗器械办法》),于2021年2月9日最后一次修订,自2021年6月1日起施行,适用于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进行的医疗器械经营活动及其监督管理。根据《医疗器械管理办法》,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负责全国医疗器械经营活动的监督管理。医疗器械根据医疗器械的风险程度分为三类。经营第三类医疗器械的单位应当取得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经营第二类医疗器械的单位,除个别情况外,应当向当地主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经营第一类医疗器械的单位不是 需要进行任何备案或获得任何许可。此外,II类和III类医疗器械应在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注册,而I类器械应在当地主管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备案。
人类遗传资源条例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
《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由国务院于2019年5月28日发布,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对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采集、保存、使用和外供进行了规范。根据该规定,“人类遗传资源”包括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和信息。人类遗传资源材料是指含有人类基因组、基因和其他遗传材料的器官、组织、细胞和其他遗传材料。人类遗传资源信息是指由人类遗传资源材料产生的信息,例如数据。国务院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全国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省级科技行政部门负责地方人类遗传资源管理工作。外国实体、个人 设立或实际控制的实体不得收集、保存中国人类遗传资源,不得向境外提供人类遗传资源,除非他们已获得中国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或已向相关政府部门备案与中国实体进行国际合作,否则他们不得使用中国的人类遗传资源。
生物安全法
2020年10月1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通过了《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以下简称“生物安全法”),自2021年4月15日起施行。《生物安全法》建立了规范中国生物安全相关活动的综合体系,包括人类遗传资源和生物资源的安全监管。《生物安全法》宣布中华人民共和国对其人类遗传资源拥有主权,并进一步批准了国务院6月10日发布的《人类遗传资源管理条例》,2019年,承认其建立的关于外国实体在中国利用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基本监管原则和制度。虽然《生物安全法》没有对人类遗传资源提出任何具体的新监管要求,但由于它是中国最高立法机关通过的法律,它赋予了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主要监管权限,最显着 更多的权力和自由裁量权来监管人类遗传资源,预计中国人类遗传资源的整体监管格局将演变并变得更加严格和复杂。不遵守《生物安全法》的要求将受到处罚,包括罚款、暂停相关活动以及没收相关人类遗传资源和开展这些活动所产生的收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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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国务院于2000年9月25日颁布并于2016年2月6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电信条例》(“电信条例”),该条例为中国的电信服务提供商提供了监管框架,电信服务分为基础电信服务和增值电信服务,电信服务提供者须在开始经营前取得经营许可证。
2000年9月25日国务院发布、2011年1月8日修订的《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互联网管理办法》),对提供互联网信息服务提出了指导意见。《互联网管理办法》将互联网信息服务分为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和非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性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必须取得相应电信主管部门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互联网信息的内容在中国受到严格监管,根据《互联网管理办法》,互联网信息服务经营者必须对其网站进行监控。不得制作、复制、传播、广播含有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内容的互联网内容,必须停止在其网站上提供该内容。 网站。中国政府可责令违反内容限制的ICP许可证持有人纠正这些违规行为并吊销其ICP许可证。
根据2001年12月11日国务院发布、2016年2月6日最后修订的《外商投资电信企业管理条例(2016年修订)》,在中国的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企业须设立为中外合资企业,外国投资者最多可收购该企业50%的股权。此外,投资于在中国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的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企业的主要外国投资者必须在经营增值电信业务方面表现出良好的业绩记录和经验。此外,符合这些要求的外商投资企业必须获得工信部的批准才能在中国开展增值电信业务。
2006年7月13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信息产业部(以下简称“工信部”,工信部的前身)发布了《关于加强外商投资经营增值电信业务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工信部”)。通告”),据此,持有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的境内公司不得以任何形式向外国投资者出租、转让、出售许可证,不得向从事增值业务的外国投资者提供任何协助,包括提供资源、场地或设施。-在中国非法从事增值电信业务。此外,根据工信部通知,外商投资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者使用的互联网域名和注册商标,由该经营者或其股东合法拥有。
有关产品质量和消费者保护的法规
产品质量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一次修订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制造商对其生产的产品质量承担责任。消费者或者其他受害人因产品缺陷遭受人身伤害或者财产损失的,可以向生产者和销售者要求赔偿。产品缺陷责任在生产者的,销售者在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生产者有权向销售者追偿。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有关产品的缺陷造成他人损害的,生产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因有关产品的缺陷造成损害的,销售者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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他人的目录归属于卖方。受损害方可以就缺陷造成损害的有关产品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赔偿。
消费者保护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3年10月31日颁布、最后一次修订并于2014年3月15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保护以日常消费为目的购买、使用商品或者接受服务的消费者的权益,生产、销售企业应当保证所提供的产品和服务不对消费者造成损害。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可能会被处以罚款。此外,可以责令生产者、销售者停业,吊销营业执照,情节严重的,可以追究刑事责任。
有关广告的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于2018年10月26日最后修订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广告不得包含虚假陈述或者欺骗、误导消费者。受审查的广告,包括与药品和医疗器械有关的广告,在通过广播、电影、电视、报纸、期刊或其他方式分发之前,应由有关当局根据适用规则进行审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进一步规定,医疗广告、医药产品或医疗器械不得包含:(i)对有效性和安全性的任何断言或保证;任何关于治愈率或有效率的声明;与功效的任何比较其他医药产品或医疗器械或与其他医疗机构的安全性;任何背书或推荐信的使用;(v)其他项目作为 法律法规禁止。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以下简称“工商总局”)于2016年7月4日发布并自2016年9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广告管理暂行办法》,互联网广告应当具有可识别性和明确标识为“广告”。医疗、药品、特殊医学用途食品、医疗器械、农药、兽药、膳食补充剂或者其他特殊商品或者服务的广告,经广告管理机关审查合格的,不得发布。
根据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和MOH于2006年11月10日联合发布、2007年1月1日起施行的《医疗广告管理办法》,医疗广告在发布前应经有关卫生部门审查并取得《医疗广告检验证》。
根据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于2019年12月24日发布、自2020年3月1日起施行的《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和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广告审查暂行办法》,不得投放任何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或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可以不经审查而出版。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负责组织和指导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和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广告的审查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和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药品、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和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可以依法委托其他行政机关具体进行广告审查。药品广告, 医疗器械、膳食补充剂和特殊医疗用途食品应当真实、合法,不得含有虚假或者误导性内容。
并购及境外上市相关规定
2006年8月8日,商务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等六家中国政府和监管机构联合颁布了《合并及合并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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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外国投资者收购境内企业(以下简称“并购规则”),2006年9月8日起施行,2009年6月22日修订的关于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的新规定。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股权或者认购境内公司增资,应当遵守并购规则,从而将境内公司的性质转变为外商投资企业;或外国投资者为购买境内公司资产而在中国境内设立外商投资企业时经营资产;或者外国投资者购买境内公司资产,通过注入该资产设立外商投资企业,并经营该资产。除其他外,并购规则旨在要求离岸特殊工具或特殊目的工具为 为上市目的并由中国公司或个人直接或间接控制的,该特殊目的公司证券在境外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前,应当取得中国证监会的批准。《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于2020年1月1日生效后,《并购规则》的规定在不与《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相抵触的情况下继续有效。
2007年8月30日,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以下简称“反垄断法”),自2008年8月1日起施行。根据《反垄断法》的规定,外国投资者通过并购境内企业或者其他涉及国家安全的方式参与经营者集中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国家安全审查。国家有关规定,除依照《反垄断法》的规定对经营者集中进行合并清理外。
2011年2月3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通知》,自2011年3月3日起施行。8月25日,商务部发布《商务部关于实施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企业安全审查制度的规定》,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上述通知或规则规定了外国投资者并购境内涉军或配套产业企业,位于国防和安全相关的关键和敏感军事设施附近的安全审查的范围、内容、机制和程序。,或涉及重点农产品、重点能源资源、重要基础设施、重要交通服务、核心技术、 涉及国家安全的重大装备制造等。
知识产权相关规定
专利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4年3月12日颁布并于2008年12月27日修订并自2009年10月1日起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最新的实施细则,国务院于2010年1月9日发布并于2010年2月1日,国家知识产权局负责管理中国的专利。《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及其实施细则规定了“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三类专利。发明专利的有效期为二十年,外观设计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的有效期为十年,自申请之日起计算。中国专利制度采用“先到先申请”原则,即多人对同一发明提出专利申请的,专利权授予先申请人。要获得专利,发明或实用新型必须满足三个标准:新颖性、创造性和 实用性。除法律规定的某些特定情况外,任何第三方使用专利必须获得专利权人的同意或适当的许可。否则,使用构成对专利权的侵犯。《中华人民共和国专利法》最近于2020年10月17日进行了修订,修订后的版本将于2021年6月1日起施行。
商标
商标受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82年8月23日颁布并于2019年4月23日最后一次修订(最新修订自2019年11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以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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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2002年8月3日国务院发布、2014年4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实施条例》。
国家知识产权局商标局(以下简称“商标局”)负责商标注册和管理工作,注册商标有效期为十年,第一个或任何续展的十年期满后,可再申请十年学期。《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对商标注册采用“在先申请”原则。已经注册的商标与已经注册或者初步审定在同类或者类似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其他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该商标的注册申请可以驳回。申请商标注册的,不得损害他人先取得的现有权利,不得预先注册他人已经使用并已取得“足够程度”的商标。 声誉”通过该方的使用。
版权所有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1990年9月7日颁布并于2010年2月26日最后一次修订(最近一次修订自2010年4月1日起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和国务院于2002年8月2日,最后一次修订于2013年1月30日(最新修订自2013年3月1日起生效),中华人民共和国国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其作品,无论是否发表,均享有著作权,其中包括作品文学、艺术、自然科学、社会科学、工程技术和计算机软件。著作权人享有多种权利,包括出版权、署名权和复制权。
域名
互联网域名注册及相关事项主要由工信部于2017年8月24日发布并自2017年11月1日起施行的《互联网域名管理办法》规定,以及中国互联网络信息中心发布的《域名注册实施细则》,自2012年5月29日起施行。域名所有人必须注册其域名,工信部负责中国互联网域名的管理。域名服务遵循“先到先得”的原则。申请人将在完成注册程序后成为该等域名的持有人。
税收相关规定
企业所得税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于2007年3月16日颁布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并生效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实施条例》(以下简称“企业所得税法”)。“EITIR”),2007年12月6日国务院发布,2019年4月23日最后一次修订并生效,内外资企业的企业所得税统一为25%,但有一些例外。根据企业所得税法,企业分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EITIR,中国居民企业通常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而在中国没有分支机构的非中国居民企业应就其在中国的收入按1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根据外国或地区法律设立的“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 (即对生产经营、人员、会计和财产进行实质性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位于中国境内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一般按以下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占其全球收入的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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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根据企业所得税法,符合“高新技术企业”条件的企业,适用1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而不是25%的统一法定税率。只要企业能够保持其“高新技术企业”地位,税收优惠待遇就会继续,该证书有效期为三年,可续期。
增值税
根据1993年12月13日国务院发布、2017年11月19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以及财政部于1993年12月25日发布并于2011年11月1日最后一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所有从事货物销售的企业和个人,提供加工、维修和更换服务,在中国境内销售劳务、无形资产、不动产和进口货物,必须缴纳增值税。
股息预扣税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和企业所得税法,外商投资公司向其依法定义的非居民企业的外国投资者支付的股息,按10%的税率征收预扣税,除非与中国中央政府签订的相关税收协定另有规定。根据2006年8月21日颁布的《中国内地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对所得避免双重征税的安排》(“避免双重征税安排”),如果香港居民企业被中国主管税务机关认定满足该双重避税安排下的相关条件和要求,香港居民企业从中国居民企业收取的股息的预扣税率可从企业所得税法和EITIR适用的10%降至5%。但是,根据国家税务总局的通知 关于国家税务总局(“STA”)于2009年2月20日颁布并生效的税收协定中有关执行股息规定的某些问题,如果中国相关税务机关酌情决定,如果公司因主要受税收驱动的结构或安排而受益于此类降低的所得税率,则此类中国税务机关可能会调整税收优惠待遇。根据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2月3日发布、2018年4月1日起施行的《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税收协定中确认受益所有人的通知》,根据具体案件的实际情况,结合一定的原则,综合分析确定受益所有权,如果申请人在收到收入后12个月内有义务将其收入的50%以上支付给第三国(地区)居民,或由其从事的商业活动 申请人不构成实质性经营活动,包括实质性制造、分销、管理等活动,申请人不太可能被确认为享受税收协定优惠的受益所有人。
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的企业所得税
2009年12月10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加强非居民企业股权转让所得企业所得税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698号文”)。通过颁布实施国家税务总局698号文,中国税务机关加强了对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股权的审查。国家税务总局于2015年2月3日进一步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间接转让资产征收企业所得税若干问题的公告》(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7号文”),以取代现行有关间接转让的规定。在STA 698号文中。STA 7号文引入了一种新的税收制度,该制度与STA 698号文下的税收制度有很大不同。STA 7号文扩大了其税收管辖权,不仅包括STA 698号文规定的间接转让,还包括涉及 通过境外中间控股公司的境外转让,转让外国公司在中国境内的不动产和在中国境内设立和设立的资产。STA 7号文还提供了比STA 698号文更明确的标准,关于如何评估合理的商业目的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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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介绍了适用于集团内部重组的安全港方案。非居民企业通过实施非合理商业目的的安排间接转让中国居民企业的股权或其他资产,逃避缴纳企业所得税的义务的,应当按照企业所得税法的规定进行间接转让。,被中国主管税务机关认定为中国居民企业直接转让股权或其他资产。
2017年10月17日,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关于非居民企业所得税源泉代扣代缴有关事项的公告》(以下简称“国家税务总局37号文”),取代国家税务总局698号文等规定12月1日,2017年,并于2018年6月15日部分修订。STA 37号文确实简化了对非居民企业征收的所得税的代扣代缴程序。
有关就业和社会福利的规定
劳动合同法
中国主要的就业法律法规包括由SCNPC颁布并于2018年12月29日最后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劳动法”),全国人大常委会颁布并于2013年7月1日最后一次修订并施行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和国务院9月18日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施条例》,2008。根据《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应当以书面形式履行。已经建立劳动关系但没有订立正式合同的,应当自劳动者开始工作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必须建立劳动安全卫生制度,严格执行国家标准,对从业人员进行培训。要求雇主 为员工提供安全卫生的工作条件。
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2010年10月28日公布、2011年7月1日起施行、2018年12月29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法》的规定,《工伤保险条例》自1月1日起施行,2004年并于1月1日修订,2011年《企业职工生育保险暂行办法》,1995年1月1日起施行,1997年7月16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统一的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决定》,1998年12月14日发布的《国务院关于建立城镇职工医疗保险计划的决定》、1999年1月22日发布的《失业保险办法》和2011年7月1日起施行并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12月29日,2018年,企业有义务为在华员工提供养老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 工伤保险和医疗保险。这些款项将支付给地方行政当局,任何不缴纳的雇主可能会被罚款并责令在规定的期限内补足。
根据1999年国务院发布、2002年和2019年3月24日修订的《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企业必须到主管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登记,经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审核后,到有关银行办理职工住房公积金开户手续。企业还应及时足额为员工缴纳和存入住房公积金。
员工股票激励计划
根据《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的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外管局7号文”)
152
国家外汇管理局(以下简称“外管局”)于2012年2月15日发布的目录,员工、董事、监事、参与境外上市公司股权激励计划且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的非中国公民的其他高级管理人员,但少数情况除外,须通过合格的境内代理人(可能是该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向国家外汇管理局注册,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
此外,STA还发布了一些关于员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的通知。根据该等通函,在中国工作的雇员行使股票期权或被授予限制性股票须缴纳中国个人所得税。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子公司须向相关税务机关提交与员工股票期权和限制性股票相关的文件,并为行使股票期权或购买限制性股票的员工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倘雇员未能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缴纳或中国附属公司未能预扣所得税,中国附属公司可能面临税务机关或其他中国政府部门的制裁。
有关外汇管制的规定
外币兑换规定
根据1996年1月29日国务院发布、1996年4月1日起施行、2008年8月5日最后一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经相关金融机构合理审查交易的真实性及其与外汇收支的一致性后,人民币可自由兑换用于支付与贸易和服务相关的外汇交易和股息支付等经常项目项目,但除非事先获得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同行的批准,否则不得自由转换用于资本支出项目,例如在中国境外的直接投资、贷款或证券投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外汇管理条例》和《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印发国家外汇管理局2013年4月28日发布并自2013年5月13日起施行的外债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家对外债和外币借款管理实行规模管理的,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并在国家外汇管理局或者当地有关部门登记为外债。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2015年9月14日发布的《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推进企业发行外债备案登记制度管理改革的通知》,企业在发行一年以上外债前,应当先向国家发展改革委申请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在每次发行完成后10个工作日内向国家发改委报告发行信息。
2015年3月30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改革外商投资企业外汇注册资本折算管理办法的通知》(以下简称“19号文”),自6月1日起施行,2015年,取代《关于改进外商投资企业外汇资本金支付结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家外汇管理局142号文”)。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6年6月9日进一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改革规范资本项目结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16号文”),其中对部分国家外汇管理局19号文的规定。国家外汇管理局19号文和国家外汇管理局16号文取消了此前国家外汇管理局142号文对外商投资企业转换境外资本的某些限制 货币兑换人民币和使用人民币,允许外商投资企业根据经营实际需要自行决定结汇外币资本。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19号文和国家外汇管理局16号文,外商投资企业外币注册资本折算的人民币资金流向和使用情况
153
目录公司受监管,人民币资金不得用于超出其经营范围的业务或向关联方以外的人提供贷款,除非其经营范围另有规定。违反国家外汇管理局19号文或国家外汇管理局16号文可能会导致行政处罚。
2017年1月26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加强真实性合规检查进一步推进外汇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国家外汇管理局3号文”),对境内利润汇出规定了若干资本管制措施。实体到离岸实体,包括(i)在真实交易原则下,银行应检查有关利润分配的董事会决议、纳税申报记录的原始版本和经审计的财务报表;境内实体在汇出利润前应持有收入以弥补以前年度的亏损。此外,根据国家外汇管理局3号文的规定,境内机构在办理对外投资登记手续时,应当详细说明资金来源和使用安排,并提供董事会决议、合同等证明。
2019年10月23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促进跨境贸易投资便利化的通知》(以下简称“28号文”),明确允许外商投资企业在其批准的经营范围内没有股权投资的,只要有真实的投资,并且该投资符合外商投资相关法律法规,就可以将其结汇所得资金用于境内股权投资。
中国居民境外投资外汇登记规定
2014年7月4日,国家外汇管理局发布了《关于境内居民投融资和特殊目的工具往返投资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37号文”),旨在简化审批流程,促进跨境投资。根据37号文,(1)中国居民或实体在以其合法的境内和境外资产或股权投资境外特殊目的工具之前,必须就其投资向当地国家外汇管理局分支机构登记;(2)在初始注册后,当境外特殊目的公司发生与基本信息变更有关的重大事件(包括该中国公民或居民的变更、名称和经营期限、投资金额的增减、股份的转让或交换、或合并或分立)。
国家外汇管理局于2015年2月13日进一步发布了《国家外汇管理局关于进一步简化和完善直接投资外汇管理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13号文”),自6月1日起施行,2015年,并进一步修订了37号文,要求境内居民设立或控制以境外投融资为目的的境外实体,必须在符合条件的银行而非国家外汇管理局或其当地分支机构进行登记。因此,国家外汇管理局及其分支机构通过符合条件的银行对外汇登记进行间接监管。
不遵守37号文规定的登记程序可能会导致相关境内公司的外汇活动受到限制,包括向其境外母公司或关联公司支付股息和其他分配,并可能使相关中国居民根据中国外汇管理条例受到处罚。不时控制本公司的中国居民须就其在本公司的投资向国家外汇管理局登记。此外,未能遵守上述各种外管局注册要求可能导致中国法律规定的逃避外汇管制的责任。
有关反腐败和反贿赂的规定
根据全国人大常委会1993年9月1日颁布并于2019年4月23日最后一次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经营者不得以贿赂手段谋取交易
154
目录通过提供金钱或货物或任何其他方式向(i)交易对手的任何雇员,交易对手委托处理相关事务的任何单位或个人提供金钱或货物或任何其他方式的机会或竞争优势,利用权力或影响力影响交易的任何其他实体或个人。经营者在交易活动中,可以明确向交易对方提供折扣或者向交易中介人支付佣金,并应当在双方的会计账簿上妥善记录。特定经营者的员工实施的任何商业贿赂将被视为该经营者的行为,除非有证据表明该行为与该经营者寻求交易机会或竞争优势的努力无关。
155
董事和执行官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的执行官和董事的信息。
| 董事和执行官 |
年龄 | 职位/头衔 |
||
| Tianze Zhang |
37 | 董事、创始人、首席执行官 | ||
| Xiaodong Jiang |
44 | 董事 | ||
| Jian Jiang |
44 | 董事 | ||
| Chunlin Fan |
45 | 首席财务官 | ||
| Ligang Luo |
38 | 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首席技术官 | ||
| Liping Li |
43 | 联合创始人,执行Vice President | ||
| 郭安峰 |
43 | 首席商务官 | ||
| 桐果 |
53 | 执行Vice President |
Tianze Zhang于2014年创立LinkDoc,目前担任董事兼首席执行官。在创立LinkDoc之前,张先生先后在Tecent和阿里巴巴工作。2009年,张先生创立了Truststone,为多家知名制药和医疗机构提供HISS。张先生拥有中欧国际工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学士学位。
Xiaodong Jiang自2015年起担任我们的董事。江先生为朗山资本的管理合伙人。他专注于医疗保健和长寿投资。小东代表Long Hill领导了对GST Clinics、零氪科技、Hygeia Healthcare Holdings(6078.HK)和许多其他医疗保健独角兽公司的早期投资。小东在NEA开始了他的投资生涯,并于2005年开设了中国办事处。作为合伙人兼董事总经理,晓东领导NEA的实地中国投资实践超过11年。小东获得伊利诺伊大学厄巴纳-香槟分校硕士学位和中国南京大学学士学位。他是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计算机科学的博士研究生。
Jian Jiang自2015年起担任我们的董事。江先生于2006年加入中国宽带资本,目前担任合伙人。姜先生亦自2016年起担任辰山资本的创始合伙人。在加入中国宽带资本之前,江先生曾在中国网通集团股权融资与投资者关系部工作。姜先生在科技领域的投资方面拥有丰富的经验,专注于数据驱动的工业互联网项目。姜先生获得北京大学光华管理学院管理科学硕士学位和天津大学系统工程学士学位。
Chunlin Fan自2021年1月起担任我们的首席财务官。在加入LinkDoc之前,范先生于2016年至2021年期间担任嘉银金科(纳斯达克股票代码:JFIN)的首席财务官和投资委员会成员。范先生亦为立富国际工程首席财务官兼战略发展部主管,于2014年至2016年期间任职。范先生还曾为包括Microsoft、Nomrua、Macquarie和ICBCI在内的众多国际公司提供服务。范先生持有密歇根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和上海交通大学管理学院学士学位。
Ligang Luo于2014年共同创立LinkDoc,先后担任我们的首席技术官和首席运营官。在共同创立LinkDoc之前,罗先生于2008年至2014年在百度担任专注于数据仓库领域的技术经理。罗先生拥有北京邮电大学计算机科学与技术专业硕士和学士学位。
156
目录Liping Li于2014年共同创立了LinkDoc,并担任我们的执行Vice President。在共同创立LinkDoc之前,李女士于2009年至2014年在RPS Medical Corporation担任高级项目经理。1998年至2014年,李女士担任中国医疗系统高级监事。李女士目前正在攻读中欧国际工商学院的硕士学位。
郭安峰于2021年2月加入我们集团,自那时起担任首席商务官。在加入LinkDoc之前,郭先生是1药网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YI)的首席创新官,他于2020年至2021年在该公司工作。2020年至2021年,郭先生担任上海汉红总裁。2017年至2020年,郭先生在百时美施贵宝(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BMY)担任肿瘤部和病毒部经理。郭先生持有南京大学工商管理硕士学位及南京理工大学生物制药学士学位。
Tong Guo博士于2021年4月加入我们集团,自那时起担任我们的执行Vice President。在加入LinkDoc之前,郭博士是Gem Flower Pharma Tech的董事兼首席执行官,他于2019年至2021年在该公司工作。2016年至2019年间,郭博士担任IQVIA的Vice President。2015年至2016年,郭博士在拜耳制药担任执行经理。郭博士拥有麦吉尔大学生物统计学博士和理学硕士学位,以及中国电子科技大学计算机科学数学学士学位。
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我们已与每位执行官签订了雇佣协议。我们的每位执行官都在指定的时间段内受雇,可以在当前雇佣期限结束前经双方同意续签。在某些情况下,我们可以随时因故终止执行官的雇佣,恕不另行通知。我们可以通过事先书面通知或支付某些补偿来终止执行官的雇佣。执行官可随时通过发出事先书面通知终止其雇佣关系。
除非我们明确同意,否则每位执行官已同意在其雇佣协议终止期间和之后的任何时间严格保密且不使用我们的任何机密信息或我们客户的机密信息和供应商。
董事会
我们的董事会将由包括独立董事在内的董事组成,即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宣布我们在本招股说明书构成的F-1表上的注册声明生效后。董事无需持有本公司的任何股份即可获得担任董事的资格。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规则通常要求发行人董事会的大多数成员必须由独立董事组成。然而,纳斯达克的公司治理规则允许像我们这样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在某些公司治理事项上遵循“母国惯例”。我们依赖这种“母国惯例”例外,并且没有大多数独立董事在我们的董事会任职。
以任何方式直接或间接在与我们公司的合同或拟议合同中拥有利益的董事必须在我们的董事会议上声明其利益的性质。任何董事向董事发出的一般通知,表明他或她是成员、股东、董事、合伙人,任何指定公司或商号的高级职员或雇员,并被视为在与该公司或商号应被视为就他/她拥有权益的合同或交易的决议进行投票的充分利益声明,并且在此类一般通知之后,无需就任何特定交易发出特别通知。董事可以就任何合同或提议的合同或安排进行投票,尽管他/她可能对其中感兴趣,如果他/她这样做,他/她的投票将被计算在内,他/她可能会被计算在 任何法定人数
157
审议任何此类合同或拟议合同或安排的董事会议目录。我们的董事会可以行使我们公司的所有权力,借入资金、抵押或抵押其企业、财产和未收回的资本或其任何部分,并在借入资金时发行债券、债券股票或其他证券,或作为任何债务的担保,我们公司或任何第三方的责任或义务。我们的董事均未与我们签订服务合同,规定在终止董事服务时提供福利。
董事会委员会
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我们打算在董事会下设立一个审计委员会、一个薪酬委员会以及一个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打算在本次发行完成之前为三个委员会中的每一个通过章程。每个委员会的成员和职能如下所述。
审计委员会。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由。我们已确定满足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第303A条的要求,并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0A-3条规定的独立性标准。我们已确定符合“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的资格。”审计委员会监督我们的会计和财务报告流程以及对我们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审核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
| • | [在考虑对独立审计师的年度绩效评估后,审查并建议董事会批准、任命、重新任命或罢免独立审计师; |
| • | 批准独立审计师的薪酬和聘用条款,并至少每年预先批准我们的独立审计师允许执行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 |
| • | 从我们的独立审计师那里获得一份书面报告,描述与其独立性和质量控制程序有关的事项; |
| • | 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一起审查任何审计问题或困难以及管理层的回应; |
| • | 与我们的独立审计师讨论财务报表的审计,包括是否应披露任何重大信息、有关会计和审计原则和实践的问题; |
| • | 审查和批准所有拟议的关联方交易,如《证券法》S-K条例第404项所定义; |
| • | 审查并推荐财务报表以纳入我们的季度收益发布并提交给我们的董事会以纳入我们的年度报告; |
| • | 与管理层和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讨论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 |
| • | 审查我们的会计和内部控制政策和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及为监测和控制重大财务风险敞口而采取的任何特殊步骤; |
| • | 至少每年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 |
| • | 批准年度审计计划,并对内部审计职能进行年度绩效评估; |
| • | 建立和监督处理投诉和举报的程序; |
158
| • | 监督我们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的遵守情况,包括审查我们程序的充分性和有效性,以确保适当遵守;和 |
| •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
薪酬委员会。我们的薪酬委员会将由。[我们已确定满足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第303A条的“独立性”要求。]薪酬委员会协助董事会审查和批准与我们的董事和高管相关的薪酬结构,包括所有形式的薪酬长官。我们的首席执行官不得出席任何审议其薪酬的委员会会议。薪酬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
| • | [与我们的管理层协商,监督薪酬计划的制定和实施; |
| • | 至少每年审查和批准,或建议董事会批准我们执行官的薪酬;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审查并向董事会建议确定我们非执行董事的薪酬; |
| • | 至少每年一次,定期审查和批准任何激励薪酬或股权计划、计划或其他类似安排; |
| • | 审查执行官和董事的赔偿和保险事宜; |
| • | 监督我们在薪酬事宜方面的监管合规性,包括我们对薪酬计划和董事和执行官贷款的限制政策; |
| • | 至少每年审查和重新评估委员会章程的充分性; |
| • | 仅在考虑与该人独立于管理层相关的所有因素后才选择薪酬顾问、法律顾问或其他顾问;和 |
| • | 定期向董事会报告。] |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我们的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由。[我们已确定满足纳斯达克公司治理规则第303A条的“独立性”要求。]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协助董事会选择有资格成为我们董事的个人,并确定董事会的组成和其委员会。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负责,其中包括:
| • | [向董事会推荐候选人以选举或重选董事会,或任命以填补董事会的任何空缺; |
| • | 每年与董事会一起审查董事会目前的组成,包括独立性、知识、技能、经验、专业知识、多样性和为我们提供服务的可用性等特征; |
| • | 根据任何SEC或NASDAQ规则,制定并向我们的董事会推荐有关提名或任命我们的董事会成员及其主席和委员会成员或其他公司治理事项的政策和程序,或以其他方式被认为是可取的和合适的; |
| • | 选择并向董事会推荐董事姓名,以担任审计委员会和薪酬委员会以及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本身的成员; |
159
| • | 至少每年制定和审查董事会通过的公司治理原则,并就公司治理法律和实践的重大发展以及我们对此类法律和实践的遵守情况向董事会提供建议;和 |
| • | 评估整个董事会的绩效和有效性。] |
董事的职责和职能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的董事对我们公司负有受信义务,包括忠诚义务、诚实行事的义务以及以他们认为符合我们最佳利益的善意行事的义务。我们的董事还必须仅出于适当目的行使权力。我们的董事还对我们公司负有义务,以行使他们实际拥有的技能以及合理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会采取的谨慎和勤勉。以前认为,董事在履行其职责时不需要附件出比其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可以合理预期的更高程度的技能。然而,英国和英联邦法院在所需技能和谨慎方面已朝着客观标准迈进,开曼群岛很可能会遵循这些权威。在履行对我们的注意义务时,我们的董事必须确保遵守我们的备忘录和章程 协会,经不时修订和重述。如果我们的董事违反义务,我们公司有权要求损害赔偿。在有限的特殊情况下,如果我们的董事违反义务,股东可能有权以我们的名义寻求损害赔偿。[根据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我们董事会的职能和权力包括(i)召开股东年度股东大会并在此类会议上向股东报告其工作,)宣布股息,任命高级职员并确定他们的任期和职责,以及批准我们公司的股份转让,包括在我们的股份登记册中登记此类股份。此外,在出现平局的情况下,我们的董事会主席除了他的个人投票权外,还有权投出打破平局的一票。]
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条款
我们的高级职员由董事会选举产生并由董事会酌情决定任职。每位董事均无任期限制,任期至其继任者就职之时或直至其通过特别决议或全体股东一致书面决议死亡、辞职或免职,以较早者为准。董事将被自动免职,其中包括:董事(i)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作出任何安排或和解;死亡或被本公司发现精神不健全;以书面形式通知本公司辞职;未经董事会特别休假,连续[三次]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腾空其职务;(v)被法律禁止担任董事;根据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的任何其他规定被免职。
感兴趣的交易
根据适用法律或适用的纳斯达克规则对审计委员会批准的任何单独要求,董事可以就其感兴趣的任何合同或交易进行投票,前提是任何董事在此类合同或交易中的利益的性质由他或她在考虑和对该事项进行任何投票时或之前披露。
董事和执行官的薪酬
在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向执行官支付了总计340万元人民币(50万美元)的现金,我们没有向非执行董事支付任何现金薪酬。有关向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授予的股份激励,请参阅“—股份激励计划。”
160
我们于2015年2月27日通过了不时修订的员工股份激励计划或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的目的是吸引和留住最优秀的人才担任重要职位,为选定的员工、董事和顾问提供额外的激励措施,并促进我们业务的成功。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我们根据其授予的股权奖励获授权发行的普通股最高总数为43,570,953股。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购买合共31,718,241股普通股的期权已发行。
以下段落总结了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的条款。
奖项类型。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允许授予管理人可能决定的期权、限制性股票和其他股票增值权。
计划管理。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由董事会或董事会任何委员会管理。
合格。本公司的任何员工、董事或顾问,或为任何此类员工、董事或顾问的利益而设立的与本公司任何员工福利计划有关的信托或公司,均应有资格参与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
奖励协议。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授予的每项奖励均应以参与者与本公司之间的奖励协议为证据。每项奖励均应遵守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的所有适用条款和条件,并可能遵守与2015年全球股票计划不矛盾且计划管理人认为适合包含在奖励协议中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签订的各种奖励协议的条款不必相同。
奖励条款和条件。奖励协议应规定每项奖励的规定、条款和条件,包括但不限于奖励类型、奖励归属时间表、授予的奖励数量以及奖励涵盖的股份数量,行使价,对奖励和每个奖励期限的任何限制或限制。
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的修订、暂停或终止。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有效期为十年。在遵守适用法律所必需或可取的范围内,经董事会批准任何计划修订,计划管理人可随时修订、变更、暂停或终止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没有修改、变更、暂停、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的终止或终止将对先前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授予的任何奖励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除非参与者和管理人之间另有约定,该协议必须以书面形式并由参与者和公司签署。
161
目录下表总结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授予执行官的未行使期权下的普通股数量:
| 普通的 分享 底层证券 公平 奖项 的确 |
行使价 (美元/股) |
授予日期 | 到期日 | |||||||||||||
| Tianze Zhang |
— | — | — | — | ||||||||||||
| Xiaodong Jiang |
— | — | — | — | ||||||||||||
| Jian Jiang |
— | — | — | — | ||||||||||||
| Chunlin Fan |
* | 1.2935 | 2021年1月11日 | 2031年1月11日 | ||||||||||||
| Ligang Luo |
— | — | — | — | ||||||||||||
| Liping Li |
— | — | — | — | ||||||||||||
| 郭安峰 |
3,400,000 | 1.2935 | 2021年1月29日 | 2031年1月29日 | ||||||||||||
| 桐果 |
* | 1.2935 | 2021年4月1日 | 2031年4月1日 | ||||||||||||
|
|
|
|
|
|
|
|
|
|||||||||
| 所有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整体 |
|
6,600,000 |
|
$ |
1.2935 |
|
|
从1月11日起, |
|
|
从1月11日起, |
|
||||
|
|
|
|
|
|
|
|
|
|||||||||
| * | 不到我们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除所有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整体外,我们的员工持有购买19,964,960股普通股的期权,我们的前雇员作为一个整体持有购买5,153,281股普通股的期权,行使价为每股0.00008美元至2.5382美元。
有关我们根据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授予的奖励的会计政策和估计的讨论,请参阅“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关键会计政策、判断和估计——基于股份的薪酬”。”
162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我们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信息:
| • | 我们的每一位董事和执行官;和 |
| • | 我们知道的每个人都实益拥有我们超过5%的普通股。 |
下表中的计算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发行的285,561,021股已转换普通股和本次发行完成后立即发行的普通股,包括我们将在本次发行中以ADS形式出售的普通股,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
实益所有权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规定确定。在计算一个人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和该人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我们包括了该人有权在60天内获得的股份,包括通过行使任何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证券的转换。但是,这些股份不包括在任何其他人的所有权百分比的计算中。
| 普通股实益 在本次发行之前拥有 |
普通的 分享 有益的 拥有 在这之后 提供 |
投票 力量 之后 这 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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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数字 | %** | 数字 | % | % | ||||||||||||||||
| 董事和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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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ianze Zhang(1) |
75,000,000 | 26.3 | ||||||||||||||||||
| Xiaodong Jiang |
— | — | ||||||||||||||||||
| Jian Jiang |
— | — | ||||||||||||||||||
| Chunlin Fan |
* | * | ||||||||||||||||||
| Ligang Luo(2) |
9,000,000 | 3.2 | ||||||||||||||||||
| Liping Li(3) |
11,000,000 | 3.9 | ||||||||||||||||||
| 郭安峰 |
* | * | ||||||||||||||||||
| 桐果 |
* | * | ||||||||||||||||||
| 主要股东: |
||||||||||||||||||||
| 数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4) |
75,000,000 | 26.3 | ||||||||||||||||||
| NEA实体(5) |
31,739,877 | 11.1 | ||||||||||||||||||
| 中国宽带资本(6) |
28,624,717 | 10.0 | ||||||||||||||||||
| ESTA投资PTE有限公司(7) |
36,328,606 | 12.7 | ||||||||||||||||||
| 生命科技有限公司(8) |
19,699,210 | 6.9 | ||||||||||||||||||
| 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9) |
26,327,744 | 9.2 | ||||||||||||||||||
笔记:
| * | 在转换的基础上,不到我们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 |
| ** | 对于此表中包含的每个人和团体,所有权百分比的计算方法是将该个人或团体实益拥有的股份数量除以(i)285,561,021的总和,即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已发行的普通股数量,该个人或集团持有的可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60天内行使的普通股相关股票期权的数量。 |
| *** | 对于本栏中包含的每个人和团体,投票权的百分比是通过将该个人或团体实益拥有的投票权除以我们作为单一类别的所有普通股的投票权来计算的。 |
163
目录†除Jian Jiang和Xiaodong Jiang外,我们董事和执行官的地址。Jian Jiang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海淀区中港国际广场A座1楼,邮编100080。Xiaodong Jiang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南京西路1266号恒隆广场办公室2号3101号,邮编200040。Xiaodong Jiang的地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市朝阳区国贸二期办公室2303号,邮编100004。
| (1) | 代表Tianze Zhang全资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持有的75,000,000股普通股。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的注册地址为Sertus Chambers,P.O. Box 905,Quastisky Building,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2) | 代表由Ligang Luo全资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Health Bigdata Technology Limited持有的9,000,000股普通股。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的注册地址为Sertus Chambers,P.O. Box 905,Quastisky Building,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3) | 代表Liping Li全资拥有的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August Health Service Ltd.持有的11,000,000股普通股。August Health Service Ltd.的注册地址是Sertus Chambers,P.O. Box 905,Quastisky Building,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4) | 代表Digital Medical Technology Ltd持有的75,000,000股普通股。数码医疗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由Tianze Zhang全资拥有的公司。 |
| (5) | 代表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持有的16,455,881股A系列优先股、7,878,151股B系列优先股、2,635,137股C-2系列优先股和3,471,105股D系列优先股和1,181,953股D +系列优先股15,L.P.(“NEA 15”)和NEA风险投资公司2015,L.P.(“Ven 15”)持有的117,650股A系列优先股。NEA 15直接持有的股份由NEA合伙15有限责任公司(“NEA合伙15”)间接持有,NEA合伙15有限责任公司是NEA 15 NEA 15有限责任公司(“NEA 15有限责任公司”)的唯一普通合伙人,NEA合伙公司15的唯一普通合伙人和NEA 15有限责任公司的每一位经理。NEA 15有限责任公司的个别经理(统称为“NEA 15经理”)是Forest Baskett、小安东尼·A·弗洛伦斯、Mohamad Makhzoumi、约书亚·马可沃、Scott D. Sandell和Peter Sonsini。VEN 2015直接持有的股份由VEN 2015的普通合伙人Karen P. Welsh间接持有。NEA合伙人15、NEA 15有限责任公司和NEA 15名经理分享投票 以及对NEA 15直接持有的公司证券的处置权。Karen P. Welsh对VEN 2015直接持有的公司证券拥有投票权和处置权。上述证券的所有间接持有人放弃对所有适用证券的实益拥有权,但其实际金钱利益除外。上面提到的NEA实体的地址是1954 Greenspring Drive,Suite 600,Timonium,MD 21093。 |
| (6) | 代表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持有的21,008,404股B系列优先股、3,676,471股C-2系列优先股和3,939,842股D系列优先股。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所持股份的投票权和处置权由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L.P.控制,而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L.P.最终由Suning Tian先生控制。CBC Mobile Venture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Box 957,Offshore Incorporation Centre,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 |
| (7) | 代表新加坡私人公司ESTA投资PTE有限公司持有的23,193,278股C-2系列优先股、7,225,565股D系列优先股和5,909,763股D +系列优先股。ESTA投资PTE有限公司由淡马锡控股PTE有限公司全资拥有的Tembusi资本私人有限公司全资拥有。淡马锡控股PTE有限公司由新加坡财政部长全资拥有。ESTA投资PTE有限公司的营业地址是60B Orchard Road,# 06-18,The Atrium @ Orchard,Singapore 238891。 |
| (8) | 代表开曼群岛公司Lifetech Company Ltd持有的19,669,210股D系列优先股。LifeTech Company Ltd由MBK Partners Special Situations I,L.P.(“MBKPSS”)全资拥有。MBKPSS的普通合伙人是MBK Partners Special Situations GP I,LP,MBKPSS的经理是MBK Management,Inc.对LifeTech持有的LinkDoc股份的投票和投资决定由Michael B. Kim组成的投资委员会做出,Jay H. Bu,李毅文和布莱恩·明。投资委员会的每位成员均不承认LinkDoc此类股份的实益拥有权。此处命名的每个实体的地址是PO Box 309,Ugland House,Grand Cayman,KY1-1104,Cayman Islands。 |
164
目录(9)代表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持有的26,327,744股D +系列优先股,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是一家根据香港法律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地址为时代广场一座26楼,香港铜锣湾勿地臣街1号。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为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阿里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被视为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所持股份的实益拥有人。阿里巴巴健康信息技术有限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公众公司。
截至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我们11.1%的已发行普通股或已发行优先股由美国的记录持有者持有。我们不知道有任何安排可能在随后的日期导致我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化。有关导致我们主要股东持有的所有权发生重大变化的普通股发行的说明,请参阅“股本说明——证券发行历史”。
165
合同安排
有关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我们的VIE和我们的VIE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的描述,请参阅“公司历史和结构”。
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请参阅“管理——雇佣协议和赔偿协议”。”
私募
参见“股本说明——证券发行历史”。”
分享奖励
参见“管理——股份激励计划”。”
其他关联交易
VIE和张天泽先生为零氪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4日期间借款总额为人民币1,000万元的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贷款余额为人民币100万元,已于2020年1月13日归还。
我们于2018年向张天泽先生提供现金垫款89,450美元(折合人民币590,057元),已于2020年偿还。
166
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我们的事务受我们不时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以及开曼群岛公司法(经修订)(我们称为“公司法”)管辖以下,和开曼群岛的普通法。
我们的股本分为普通股。对于我们所有的普通股,我们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拥有权力,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赎回或购买我们的任何股份,增加或减少股本,并发行任何股份,无论该等股份是原始资本、赎回资本还是增加资本,有或没有任何偏好,优先权或特殊特权,或受任何权利的推迟或任何条件或限制等的约束除非发行条件另有明确声明,否则每次发行的股份,无论是宣布为优先权还是其他方式,均应受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规定的权力的约束。
截至本公告日期,我们的法定股本包括50,000美元,分为415,664,338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普通股和209,335,662股每股面值或面值0.00008美元的优先股,其中22,058,825股应指定为A系列优先股,其中46,218,488股指定为B系列优先股,2,899,160股指定为C-1系列优先股,35,398,512股指定为C-2系列优先股,其中51,217,945股指定为D系列优先股,51,542,732股指定为D +系列优先股。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的普通股均已缴足。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优先股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以一对一的方式重新指定或转换为普通股和我们的法定股本 将50,000美元分为625,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8美元。
我们计划通过[第七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该章程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并完全取代当前的第六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
以下是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以及《公司法》中与我们预计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生效的普通股的重要条款相关的重要规定摘要。紧接发售完成前,我们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625,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08美元的普通股。我们将在本次发行中发行以美国存托凭证为代表的普通股。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下的所有奖励,无论授予日期如何,一旦满足归属和行使条件,持有人将有权获得同等数量的普通股。
以下是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以及《公司法》中与我们预计将在本次发行结束时生效的普通股的重要条款相关的重要规定摘要。
普通股
一般的。紧接本次发行完成前,我们的法定股本为50,000美元,分为625,000,000股普通股,每股面值为0.00008美元。普通股持有人将享有相同的权利。我们所有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均已缴足股款且不可估税。代表普通股的证书以记名形式发行。我们可能不会向持票人发行股份。我们的非开曼群岛居民股东可以自由持有和转让其普通股。
股息。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有权获得我们的董事会可能宣布的股息,但须遵守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以及
167
目录公司法。此外,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普通决议宣派股息,但股息不得超过董事建议的金额。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股息可以从我们已实现或未实现的利润中宣布和支付,或者从我们董事会确定不再需要的利润中预留的任何储备中宣布和支付。股息也可以从股份溢价账户或根据《公司法》为此目的授权的任何其他基金或账户中宣布和支付。不得宣派和支付股息,除非我们的董事确定,在支付后,我们将能够立即支付我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并且我们有合法可用的资金用于此目的。
投票权。[对于所有须由股东投票表决的事项,普通股持有人应始终就提交给股东在任何此类股东大会上投票的所有事项作为一个类别一起投票。每股普通股对本公司股东大会表决的所有事项享有一票表决权。除非要求进行投票表决,否则在任何股东大会上的投票都是举手表决。该会议的主席或任何一名股东可要求进行投票表决。
股东会议所需的法定人数由两名或两名以上持有不少于有权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所附投票权的股东组成,如果是公司或其他非自然人人,由其正式授权代表。作为开曼群岛豁免公司,《公司法》规定我们没有义务召开股东年度股东大会。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可以(但没有义务)在每年举行一次股东大会作为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将在召集会议的通知中具体说明该会议,年度股东大会将在我们董事可能决定的时间和地点举行。但是,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的要求,我们将在每个财政年度举行年度股东大会。除年度股东大会外,每次股东大会均应为 临时股东大会。股东周年大会我们的任何其他股东大会可由我们的董事会过半数或我们的主席召集,或应在提出要求之日持有不少于[三分之一]所附票数的股东的要求召开发出以及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的已发行股份,在这种情况下,董事有义务召开该会议并在该会议上将如此要求的决议付诸表决;然而,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并未赋予我们的股东任何权利在年度股东大会或非此类股东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之前提出任何提案。召开我们的年度股东大会和其他股东大会需要至少提前[十(10)]天通知,除非根据我们的公司章程免除此类通知。
股东在会议上通过的普通决议需要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所投普通股所附票数的简单多数票赞成,而特别决议还要求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股东大会的有权投票的股东所投的普通股所附票数不少于三分之二的赞成票。重要事项将需要特别决议,例如更改名称或更改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
普通股的转让。受限于我们在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中的限制,如下所述,我们的任何股东都可以通过通常或普通形式的转让文书或我们董事会批准的任何其他形式转让其全部或任何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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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全权酌情决定拒绝登记任何未缴足或我们有留置权的普通股的任何转让。我们的董事会也可以拒绝登记任何普通股的任何转让,除非:
| • | 转让文书已提交给我们,并附有与其相关的普通股证书以及我们的董事会可能合理要求的其他证据,以表明转让人有权进行转让; |
| • | 转让文书仅涉及一类股份; |
| • | 如果需要,转让文书已适当盖章; |
| • | 在转让给联名持有人的情况下,拟转让普通股的联名持有人不超过四人; |
| • | 股份不存在以本公司为受益人的任何留置权;和 |
| • | 就此向我们支付了纳斯达克可能确定的最高金额或我们的董事可能不时要求的较低金额的费用。 |
如果我们的董事拒绝登记转让,他们应在提交转让文书之日起三个月内,向转让人和受让人各自发送此类拒绝通知。
在遵守纳斯达克要求的任何通知后,转让登记可能会在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决定的时间和期限内暂停并关闭登记,但前提是:根据我们的董事会的决定,在任何一年中,转让登记不得暂停或登记关闭超过30天。
清算。在清盘或以其他方式(转换、赎回或购买普通股除外)返还资本时,如果可供我们股东分配的资产足以在开始时偿还全部股本清盘,盈余将按我们股东在清盘开始时持有的股份面值的比例分配给我们的股东,但须从有到期款项的股份中扣除,因未付电话费或其他原因而应付给我们公司的所有款项。如果我们可供分配的资产不足以偿还所有实收资本,则将分配资产,损失由我们的股东按其持有的股份面值的比例承担。在任何清算事件中,向普通股持有人的任何资产或资本分配都将相同。
要求普通股和没收普通股。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不时在指定付款时间前至少14个整日向股东发出通知,要求股东支付其普通股的任何未付款项。已被要求但仍未支付的普通股将被没收。
普通股的赎回、回购和退还。我们可能会根据此类股份可赎回的条款发行股份,由我们或其持有人选择,按照可能确定的条款和方式,在发行此类股份之前,由我们的董事会或我们股东的[特别]决议。我们公司也可以回购我们的任何股份,前提是此类购买的方式和条款已获得我们的董事会或我们股东的[普通决议]批准,或者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以其他方式授权。根据《公司法》,任何股份的赎回或回购可以从我们公司的利润或为此类赎回或回购而发行的新股份的收益中支付,或从资本(包括股份溢价账和资本赎回储备)中提取,如果本公司能够在该付款后立即偿还其债务 因为它们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此外,根据《公司法》,不得赎回或回购此类股份(a)除非已缴足,(b)如果此类赎回或回购将导致没有已发行股份,或(c)如果公司已开始清算。此外,本公司可接受无偿交出任何缴足股款的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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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股份权利的变化。如果我们的股本在任何时候被划分为不同类别或系列的股份,任何类别或系列股份所附的权利(除非该类别或系列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规定),无论我们公司是否正在清盘,经该类别或系列已发行股份的过半数持有人书面同意,或在该类别或系列股份持有人的单独会议上通过特别决议批准,可以更改。授予已发行任何类别股份持有人的权利不得,除非该类别股份的发行条款另有明确规定,被视为因创建或发行与此类现有股份享有同等地位的其他股份而有所不同。
检查账簿和记录。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普通股的持有人没有一般权利检查或获取我们的股东名单或我们的公司记录的副本。但是,我们将向股东提供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表。请参阅“在哪里可以找到其他信息。”
发行额外股份。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发行额外的普通股,由我们的董事会决定,在可用的授权但未发行的股份范围内。
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大纲还授权我们的董事会不时设立一个或多个优先股系列,并就任何系列优先股确定该系列的条款和权利,包括:
| • | 该系列的名称; |
| • | 该系列的股份数量; |
| • | 股息权、股息率、转换权、投票权;和 |
| • | 赎回和清算优先权的权利和条款。 |
我们的董事会可以在授权但未发行的范围内发行优先股,而无需我们的股东采取行动。发行这些股份可能会稀释普通股持有人的投票权。
反收购条款。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的某些规定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股东可能认为有利的我们公司或管理层的控制权变更,包括授权我们的董事会发行一个或多个系列的优先股并指定此类优先股的价格、权利、优先权、特权和限制的条款,而无需我们的股东进一步投票或采取行动。
豁免公司。根据《公司法》,我们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公司法》区分了普通居民公司和豁免公司。任何在开曼群岛注册但主要在开曼群岛境外开展业务的公司均可申请注册为豁免公司。豁免公司的要求与普通公司的要求基本相同,但豁免公司:
| • | 无需向公司注册处处长提交其股东的年度申报表; |
| • | 无须公开其会员名册以供查阅; |
| • | 不必召开年度股东大会; |
| • | 可以发行可转让或不记名股票或无面值股票; |
| • | 可以获得反对征收任何未来税收的承诺(此类承诺通常首先提供20年); |
| • | 可以在另一个司法管辖区以延续的方式注册,并在开曼群岛取消注册; |
170
| • | 可以注册为独立的投资组合公司。 |
“有限责任”是指每位股东的责任仅限于该股东未就该股东持有的公司股份支付的金额。
会员名册
根据《公司法》,我们必须保存股东名册,并应在其中输入:
| • | 我们成员的姓名和地址,每个成员持有的股份的声明,支付或同意被视为支付的金额,每个成员的股份,每个成员持有的股份数量和类别,成员持有的每一相关类别的股份是否具有投票权,如果有,该投票权是否有条件; |
| • | 任何人的姓名作为成员登记在登记册上的日期;和 |
| • | 任何人不再是会员的日期。 |
根据《公司法》,我们公司的股东名册是其中所列事项的初步证据(即,除非被反驳,否则会员名册将对上述事项提出事实推定)根据《公司法》,在股东名册中登记的成员被视为对其在股东名册中的姓名所规定的股份拥有合法所有权。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执行必要的程序,立即更新股东名册,以记录我们向作为存托人的存托人(或其代名人)发行股份并使其生效。一旦我们的股东名册更新,记录在股东名册中的股东将被视为对其名下的股份拥有合法所有权。
如果任何人的姓名在我们的股东名册中被错误地输入或遗漏,或者如果任何人在登记册中出现任何违约或不必要的延迟,则任何人已不再是我们公司的成员,受害的人或成员(或我们公司的任何成员或我们公司本身)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申请更正登记册的命令,法院可以拒绝该申请,或者可以,如果对案件的公正性感到满意,则下令更正登记册。
公司法的差异
《公司法》在很大程度上源自英格兰较旧的《公司法》,但并未遵循许多最近的英国法律成文法。此外,《公司法》不同于适用于美国公司及其股东的法律。下文概述了适用于我们的《公司法》条款与适用于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的公司的法律之间的重大差异。
合并和类似安排。《公司法》允许开曼群岛公司之间以及开曼群岛公司与非开曼群岛公司之间的合并和合并。就这些目的而言,(a)“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的合并,并将其业务、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其中一家公司,如存续公司,(b)“合并”是指两个或多个组成公司合并为一家合并公司,并将这些公司的业务、财产和负债归属于合并公司。为了实现此类合并或合并,每个组成公司的董事必须批准书面合并或合并计划,然后必须由(a)每个组成公司的股东的特别决议授权,以及(b)此类其他授权(如有),如该组成公司的公司章程所规定。书面的 合并或合并计划必须提交给公司注册处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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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曼群岛的目录以及关于合并公司或存续公司偿付能力的声明,关于每个组成公司的资产和负债的声明,并承诺将向每个组成公司的成员和债权人提供合并或合并证书的副本,以及合并或合并通知将在开曼群岛公报上公布。按照这些法定程序进行的合并或合并不需要法院批准。
开曼母公司与其开曼子公司之间的合并不需要该开曼子公司股东的决议授权如果将合并计划的副本提供给要合并的开曼子公司的每个成员,除非该成员另有同意。为此,如果一家公司持有的已发行股份合计至少占子公司股东大会投票权的百分之九十(90%),则该公司是子公司的“母公司”。
除非开曼群岛法院放弃此要求,否则需要获得对组成公司的固定或浮动担保权益的每个持有人的同意。
除某些有限情况外,不同意合并或合并的开曼组成公司的股东有权获得其股份的公允价值(如果双方未达成一致,将由开曼群岛法院裁定)在反对合并或合并时,前提是反对股东严格遵守《公司法》规定的程序。行使异议权将排除异议股东行使他或她因持有股份而可能有权享有的任何其他权利,但以合并或合并无效或非法的。
除了与合并和合并有关的法定条款外,《公司法》还包含通过安排计划促进公司重组和合并的法定条款,前提是该安排得到了将要与之作出安排的每一类股东和债权人的过半数批准,并且他们还必须代表每一类股东或债权人的价值的四分之三(视情况而定)也许,亲自或委托代理人出席为此目的召开的一个或多个会议并投票。会议的召开及随后的安排必须得到开曼群岛大法院的批准。虽然持不同意见的股东有权向法院表达不应批准交易的观点,但如果法院确定以下情况,则有望批准该安排:
| • | 已满足有关所需多数票的法定规定; |
| • | 股东在有关会议上得到了公平的代表,法定多数是善意行事,没有强迫少数人促进与该类别的利益相反的利益; |
| • | 该安排可由该类别的聪明和诚实的人就其利益合理批准;和 |
| • | 根据《公司法》的某些其他条款,该安排不是更合适的制裁安排。 |
《公司法》还包含强制收购的法定权力,这可能有助于在要约收购时“挤出”持不同意见的少数股东。当要约收购在四个月内被受影响股份的90.0%的持有人提出并接受时,要约人可以在该四个月期限届满后的两个月内,要求剩余股份的持有人根据要约条款将该等股份转让给要约人。可以向开曼群岛大法院提出异议,但在已获批准的要约的情况下,除非有欺诈、恶意或串通的证据,否则这不太可能成功。
如果安排和重建因此获得批准,或者如果要约收购被提出并被接受,持不同意见的股东将没有与评估权相当的权利,否则通常可以获得评估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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特拉华州公司持不同意见的股东的目录,提供以司法确定的股份价值收取现金付款的权利。
股东诉讼。原则上,我们通常是起诉我们作为一家公司的不当行为的适当原告,并且作为一般规则,少数股东不得提起衍生诉讼。然而,根据英国当局,这在开曼群岛很可能具有说服力,开曼群岛法院有望遵循和应用普通法原则(即Foss v. Harbottle案中的规则)及其例外情况),允许少数股东以公司的名义对公司提起集体诉讼或衍生诉讼,以质疑以下行为:
| • | 公司违法或越权行为或拟违法或越权行为; |
| • | 被投诉的行为,虽然不是越权,但只有在获得未获得的简单多数票以上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正式生效;和 |
| • | 控制公司的人正在“欺诈少数人”。” |
董事和执行官的赔偿和责任限制。开曼群岛法律不限制公司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对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赔偿规定的范围,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为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我们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规定,我们将赔偿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免于此类董事或高级职员招致或承受的所有诉讼、诉讼、成本、收费、开支、损失、损害或责任,但因故除外该人的不诚实、故意违约或欺诈,在或关于我们公司的业务或事务的进行(包括由于任何判断错误)或在执行或履行其职责、权力、权限或酌情决定权时, 包括在不影响上述一般性的情况下,任何成本、费用、该董事或高级职员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为有关我们公司或其事务的任何民事诉讼进行辩护(无论成功与否)而招致的损失或责任。]这种行为标准通常是相同的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对特拉华州公司的允许。
此外,我们已与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签订了赔偿协议,为这些人提供超出我们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规定的额外赔偿。
就根据上述规定可能允许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员对根据《证券法》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的范围内,我们已获悉,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意见,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规定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董事的受信义务。根据特拉华州公司法,特拉华州公司的董事对公司及其股东负有受信义务。这种义务有两个组成部分:注意义务和忠诚义务。注意义务要求董事真诚地行事,并像普通谨慎的人在类似情况下一样谨慎行事。根据这项职责,董事必须了解并向股东披露有关重大交易的所有合理可用的重要信息。忠诚义务要求董事以他合理认为符合公司最佳利益的方式行事。他不得利用其公司职位谋取个人利益或利益。这项职责禁止董事进行自我交易,并规定公司及其股东的最佳利益优先于董事、高级职员或控股股东拥有的任何利益,而不是由董事、高级职员或控股股东共享 股东一般。一般而言,董事的行为被推定为在知情的基础上,本着善意并The Honest相信所采取的行动符合公司的最佳利益。但是,这一推定可能会因违反一项受托义务的证据而被反驳。如果董事提供有关交易的此类证据,则董事必须证明交易的程序公平性,并且该交易对公司具有公允价值。
173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目录,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是公司的受托人,因此被认为他对公司负有以下义务——为公司的最佳利益真诚行事的义务,不因担任董事而获利的义务(除非公司允许他这样做),不将自己置于公司利益与其个人利益或对第三方的义务相冲突的位置的义务派对,以及为实现此类权力的目的而行使权力的义务。开曼群岛公司的董事对公司负有以技能和谨慎行事的义务。以前认为,董事在履行其职责时不需要附件出比其知识和经验丰富的人可以合理预期的更高程度的技能。然而,英国和联邦法院已经朝着一个目标迈进 开曼群岛可能会遵循有关所需技能和护理的标准以及这些权威。
股东通过书面同意采取行动。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公司可以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来取消股东通过书面同意采取行动的权利。《公司法》和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规定我们的股东可以通过由有权在不召开会议的情况下在股东大会上就此类事项投票的每位股东或其代表签署的一致书面决议来批准公司事项。
股东提案。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股东有权在股东年会之前提出任何提案,前提是该提案符合管理文件中的通知规定。董事会或管理文件中授权的任何其他人可以召集特别会议,但股东可能无法召集特别会议。
《公司法》仅赋予股东有限的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并未赋予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提出任何提案的任何权利。但是,这些权利可能会在公司章程中规定。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允许我们的股东总共持有不少于我们公司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所附所有投票权的[三分之一],有权在股东大会上投票,要求召开临时股东大会我们的股东,在这种情况下,我们的董事会有义务召开临时股东大会,并在该会议上将如此要求的决议付诸表决。除了这种要求召开股东大会的权利外,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不赋予我们的股东任何其他在年度股东大会或临时股东大会之前提出提案的权利 由该等股东召集。作为一家获豁免的开曼群岛公司,我们没有法律义务召开股东年度股东大会。
累积投票。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有明确规定,否则不允许对董事选举进行累积投票。累积投票可能有助于少数股东在董事会中的代表权,因为它允许少数股东将股东有权获得的所有投票权投给一名董事,从而增加了股东在选举该董事方面的投票权。开曼群岛法律没有关于累积投票的禁令,但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没有规定累积投票。因此,与特拉华州公司的股东相比,我们的股东在此问题上获得的保护或权利并不少。
罢免董事。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只有在获得有权投票的已发行股份过半数批准的情况下,才能罢免具有分类董事会的公司的董事。根据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董事可以通过我们股东的[普通决议]在有理由或无理由的情况下被免职。董事应任职至其任期届满或其继任者被选举并符合资格,或直至其职位以其他方式空缺。此外,如果董事(i)破产或与其债权人作出任何安排或和解,则董事职位将被腾空;被发现或变得精神不健全或死亡;以书面通知本公司辞去其职务;
174
目录未经董事会特别休假,连续三次缺席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决议腾空其职务;(v)被法律禁止担任董事;根据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的任何其他规定被免职。
与感兴趣的股东的交易。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包含适用于特拉华州公司的企业合并法规,除非公司通过修改其公司注册证书明确选择不受此类法规的管辖,自该人成为有利益关系的股东之日起三年内,不得与“有利益关系的股东”进行某些业务合并。有利益关系的股东通常是指在过去三年内拥有或拥有目标公司15%或以上已发行表决权股份的个人或团体。这会限制潜在收购方对目标公司进行两级投标的能力,在这种情况下,所有股东都不会受到平等对待。如果(其中包括)在该股东成为有利益关系的股东之日之前,董事会批准了该业务,则该法规不适用 合并或导致该人成为利益股东的交易。这鼓励特拉华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方与目标公司的董事会协商任何收购交易的条款。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类似的法规。因此,我们无法利用特拉华州企业合并法规提供的保护类型。然而,尽管开曼群岛法律并未规范公司与其主要股东之间的交易,但公司董事必须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规定的对公司负有的受信义务,包括确保在其观点,任何此类交易都必须以公司的最佳利益为善意进行,并且是为了适当的公司目的而进行的,不会对少数股东构成欺诈。
解散;结束。根据特拉华州普通公司法,除非董事会批准解散提议,否则解散必须得到持有公司总投票权100%的股东的批准。只有在董事会发起解散的情况下,才能获得公司已发行股份的简单多数批准。特拉华州法律允许特拉华州公司在其公司注册证书中包含与董事会发起的解散有关的绝对多数投票要求。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公司可以通过开曼群岛法院的命令或其成员的特别决议进行清盘,或者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到期债务,则可以通过普通决议进行清盘其成员。法院有权在若干特定情况下命令清盘,包括法院认为这样做是公正和公平的。根据《公司法》和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我们的公司可以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解散、清算或清盘。
股份权利的变更。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可以在获得该类别已发行股份过半数批准的情况下更改该类别股份的权利。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和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公司章程,如果我们的股本分为多个类别的股份,经该类别已发行股份过半数持有人的书面同意或经该类别股份持有人股东大会通过的特别决议批准,我们可以更改该类别所附权利。
管理文件的修订。根据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除非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否则公司的管理文件可以在有权投票的大多数已发行股份的批准下进行修改。根据《公司法》和我们在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只能通过股东的特别决议进行修改。
175
目录非居民或外国股东的权利。我们的发行后经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对非居民或外国股东持有或行使我们股份的投票权的权利没有任何限制。此外,我们的发行后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中没有规定必须披露股东所有权的所有权门槛。
证券发行历史
以下是我们过去三年证券发行的摘要。
优先股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 15,L.P.发行了3,471,105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880万美元。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发行了3,939,842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000万美元。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Long Hill Capital Venture Partners 1,L.P.发行了1,221,351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10万美元。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北京小苍兰管理咨询公司发行了13,789,447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500万美元。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LifeTech Company Ltd发行了19,699,210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5,000万美元。
2018年6月8日,我们向ESTA投资PTE有限公司发行了7,225,565股D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830万美元。
2020年9月4日,我们向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 15,L.P.发行了1,181,953股D +系列优先股,对价为300万美元。
2020年9月4日,我们向ESTA投资PTE有限公司发行了5,909,763股D +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500万美元。
2020年9月4日,我们向HL Plus Holding I Limited发行了4,727,810股D +系列优先股,对价为1,200万美元。
2021年2月26日,我们向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发行了21,669,131股D +系列优先股,对价为5,930万美元。我们还将三位创始人持有的4,658,613股普通股重新分类并重新指定为D +系列优先股,发行给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期权和限制性股票授予
我们已向我们的某些执行官和员工授予购买普通股和限制性股票的选择权。参见“管理——股份激励计划”。”
股东协议
我们目前有效的第五次经修订和重述的股东协议是由公司、我们的股东和其中指定的某些其他方于2月26日签订的。
176
目录现行股东协议规定了某些特殊权利,包括登记权、优先购买权、二次拒绝权、第三次拒绝权、共同销售权、拖带权,并包含管理董事会的规定和其他公司治理事项。这些特殊权利(下文所述的注册权除外)以及公司治理条款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终止。根据股东协议的条款,Xiaodong Jiang和Jian Jiang被任命为我们的董事会成员,该协议规定(i)NEA风险投资2015,L.P.和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 15,LP有权指定一名由我们A系列优先股持有人选举的董事会董事,以及ESTA投资PTE有限公司、ABG II-SO2有限公司、生命科技有限公司和阿里巴巴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各自有权获得 指定一名董事会董事。此类指定董事的权利也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后终止。
注册权
根据当前的股东协议,我们已向某些股东授予登记权,前提是在(i)视同清算事件中的较早者之后,任何股东均无权行使任何此类登记权,所有投资者已充分行使其清算权并已根据备忘录全额支付所有分派和公司章程;SEC规则144或《证券法》下的其他类似豁免可用于在三个月内无限制地出售所有此类持有人的股份而无需注册;合格IPO完成后五年。
要求注册权。在(i)本协议日期后四年或IPO注册声明生效日期后一百八十天后的任何时间或不时,以较早者为准,应持有当时发行在外的至少20%的可注册证券的持有人的书面请求,我们应立即向所有其他持有人发出拟议注册的书面通知,并应(i)在提出此类请求之日起十天内,发出此类请求的书面通知;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尽快,无论如何在发起持有人提出此类请求之日起九十天内,提交S-1表或F-1表注册声明(如适用),根据《证券法》,涵盖发起持有人要求注册的所有可注册证券以及任何其他持有人要求包括在此类注册中的任何其他可注册证券,作为 由每个此类持有人在发出通知之日起二十天内向公司发出的通知指定,并且在每种情况下,均受某些限制。
公司注册权。如果我们提议为公开发售我们的证券提交注册声明,我们必须为我们的可注册证券的持有人提供机会,将持有人要求注册的可注册证券包括在注册中。
177
美国存托股票
作为存托人,将登记和交付美国存托股票,也称为美国存托凭证。每份美国存托凭证代表作为香港存托人的托管人存放的股份(或收取股份的权利)。每个ADS还将代表托管人可能持有的任何其他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存托股份连同存托人持有的任何其他证券、现金或其他财产统称为存托证券。管理ADS的保管人办公室位于。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
您可以(a)直接(i)持有美国存托凭证,也称为ADR,这是一种证明特定数量的ADS的证书,以您的名义注册,或持有未经认证的ADS以你的名义注册,(b)通过您的经纪人或其他直接或间接参与存托信托公司(也称为DTC)的金融机构间接持有ADS的证券权利。如果您直接持有ADS,则您是注册ADS持有人,也称为ADS持有人。此描述假设您是ADS持有人。如果您间接持有ADS,您必须依靠您的经纪人或其他金融机构的程序来维护本节所述的ADS持有人的权利。您应该咨询您的经纪人或金融机构,以了解这些程序是什么。
未经认证的ADS的注册持有人将收到保管人确认其持有的声明。
作为ADS持有人,我们不会将您视为我们的股东之一,您也不会拥有股东权利。开曼群岛法律管辖股东权利。存托人将是美国存托凭证相关股份的持有人。作为ADS的注册持有人,您将拥有ADS持有人的权利。我们、托管人、ADS持有人和所有其他间接或实益持有ADS的人之间的托管协议规定了ADS持有人的权利以及托管人的权利和义务。纽约法律管辖存款协议和美国存托凭证。
以下是存款协议的重要条款摘要。如需更完整的信息,您应该阅读整个存款协议和ADR表格。有关如何获取这些文件副本的说明,请参阅“您可以在哪里找到其他信息。”
股息和其他分配
您将如何获得股票的股息和其他分配?
托管人已同意在支付或扣除其费用和开支后,向ADS持有人支付或分配其或托管人就股票或其他托管证券收到的现金股息或其他分配。您将收到与ADS所代表的股份数量成比例的这些分配。
现金。存托人将我们为股票支付的任何现金股息或其他现金分配转换为美元,前提是它可以在合理的基础上这样做并且可以将美元转移到美国。如果这是不可能的,或者如果需要任何政府批准并且无法获得,则存款协议允许托管人仅将外币分配给有可能这样做的ADS持有人。它将持有无法兑换的外币,用于尚未支付的ADS持有人的账户。它不会投资外币,也不承担任何利息。
在进行分配之前,将扣除任何必须支付的预扣税或其他政府费用。见“税收。”保管人将仅分配整美元和美分,并将小数美分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整数美分。如果在托管人无法兑换外币期间汇率波动,您可能会损失部分分配价值。
178
目录份额。存托人可以分发代表我们作为股息或免费分配分配的任何股份的额外ADS。保管人只会分发整个ADS。它将出售股票,这需要它交付一小部分ADS(或代表这些股票的ADS),并以与现金相同的方式分配净收益。如果存托人不分发额外的ADS,已发行的ADS也将代表新股。存托人可以出售一部分已分配的股份(或代表这些股份的ADS),足以支付与该分配相关的费用和开支。
购买额外股份的权利。如果我们向我们的证券持有人提供任何认购额外股份的权利或任何其他权利,存托人可以(i)代表ADS持有人行使这些权利,将这些权利分配给ADS持有人或出售这些权利并将净收益分配给ADS持有人,在每种情况下,在扣除或支付其费用和开支后。如果保管人不做任何这些事情,它将允许权利失效。在这种情况下,您将不会获得任何价值。只有在我们要求并向保存人提供令人满意的保证,即这样做是合法的情况下,保存人才会行使或分配权利。如果存托人将行使权利,它将购买与权利相关的证券并将这些证券或(如果是股份)代表新股份的新ADS分配给认购ADS持有人,但前提是ADS持有人已支付行使费用保管人的价格。 美国证券法可能会限制存托人向所有或某些ADS持有人分发权利或ADS或其他因行使权利而发行的证券的能力,并且分发的证券可能会受到转让限制。
其他分布。托管人将通过其认为合法、公平和实用的任何方式向ADS持有人发送我们在托管证券上分发的任何其他内容。如果不能以这种方式进行分配,保存人可以选择。它可能会决定出售我们分配的内容并分配净收益,就像使用现金一样。或者,它可能会决定持有我们分配的财产,在这种情况下,ADS也将代表新分配的财产。但是,托管人无需向ADS持有人分发任何证券(ADS除外),除非它从我们那里收到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进行此类分发是合法的。托管人可以出售部分已分配的证券或财产,足以支付与该分配相关的费用和开支。美国证券法可能会限制存托人向所有或某些ADS持有人分发证券的能力,并且分发的证券可能会受到 转让限制。
如果保管人认为向任何ADS持有人提供分配是非法或不切实际的,则保管人不承担任何责任。根据《证券法》,我们没有义务注册ADS、股票、权利或其他证券。我们也没有义务采取任何其他行动来允许向ADS持有人分发ADS、股份、权利或任何其他东西。这意味着,如果我们向您提供这些分配是非法或不切实际的,您可能不会收到我们对我们的股票进行的分配或对它们的任何价值。
存款、取款和取消
ADS是如何发行的?
如果您或您的经纪人向托管人存入股票或收取股票的权利证明,托管人将交付ADS。在支付其费用和开支以及任何税费或收费后,例如印花税或股票转让税或费用,托管人将以您要求的名义注册适当数量的ADS,并将ADS交付给进行存款的人或根据其命令交付。
ADS持有人如何提取存入的证券?
您可以在保管人办公室交出ADS以提款。在支付其费用和开支以及任何税费或收费后,例如印花税或股票转让税或费用,存托人将把ADS的股份和任何其他存托证券交付给ADS持有人或ADS持有人在托管人办公室指定的人。或者,根据您的要求、风险和费用,托管人将在可行的情况下在其办公室交付托管证券。托管人可能会向您收取费用及其费用,以指示托管人交付托管证券。
179
目录ADS持有人如何在经过认证的ADS和未经认证的ADS之间进行交换?
您可以将您的ADR交给保管人,以便将您的ADR交换为未经认证的ADS。保管人将取消该ADR,并将向ADS持有人发送一份声明,确认ADS持有人是未经认证的ADS的注册持有人。保管人收到未认证ADS注册持有人要求将未认证ADS交换为认证ADS的适当指示后,保管人将签署并向ADS持有人交付ADR,以证明这些ADS。
投票权
你如何投票?
ADS持有人可以指示存托人如何对其ADS所代表的存托股份数量进行投票。如果我们要求保管人征求您的投票指示(我们不需要这样做),保管人将通知您召开股东大会并向您发送或提供投票材料。这些材料将描述要投票的事项,并解释ADS持有人如何指示保管人如何投票。为使指示有效,它们必须在保存人设定的日期前送达保存人。存托人将在可行的情况下,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和我们的公司章程或类似文件的规定,按照ADS持有人的指示对股份或其他存托证券进行投票或让其代理人投票。如果我们不要求保管人征求您的投票指示,您仍然可以发送投票指示,在这种情况下,保管人可以尝试按照您的指示进行投票,但不是 需要这样做。
除非按照上述方式指示存托人,否则您将无法行使投票权,除非您交出ADS并撤回股份。但是,您可能没有足够提前了解会议以撤回股份。在任何情况下,托管人都不会在对托管证券进行投票时行使任何自由裁量权,并且只会按照指示投票或尝试投票。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您会及时收到投票材料,以确保您可以指示存托人对您的股份进行投票。此外,保管人及其代理人不对未能执行投票指示或执行投票指示的方式负责。这意味着您可能无法行使投票权,如果您的股份没有按照您的要求进行投票,您可能无能为力。
为了让您有合理的机会指示托管人行使与托管证券相关的投票权,如果我们要求托管人采取行动,我们同意在会议日期前至少[45]天向保存人发出任何此类会议的通知以及有关要投票的事项的详细信息。
180
| 存入或提取股票的人或ADS持有人必须 |
为了: |
|
| •每100个ADS(或100个ADS的一部分)5.00美元(或更少) |
• ADS的发行,包括因股份或权利或其他财产的分配而产生的发行
•以提款为目的取消ADS,包括在存款协议终止的情况下 |
|
| •每个ADS 0.05美元(或更少) |
•向ADS持有人的任何现金分配 |
|
| •相当于如果分配给您的证券是股票并且股票已存入以发行ADS时应支付的费用的费用 |
•分发给存托证券(包括权利)持有人的证券,由存托人分发给ADS持有人 |
|
| •每个日历年每个ADS 0.05美元(或更少) |
•存托服务 |
|
| •注册或转会费 |
•当您存入或提取股份时,以存托人或其代理人的名义在我们的股份登记册上转让和登记股份 |
|
| •保管人的费用 |
•电缆和传真传输(在存款协议中明确规定时)
•将外币兑换成美元 |
|
| •存托人或托管人必须就任何ADS或ADS相关股份支付的税款和其他政府费用,例如股票转让税、印花税或预扣税 |
•有必要 |
|
| •托管人或其代理人为服务托管证券而产生的任何费用 |
•有必要 |
|
存托人直接向为提款目的存入或交出美国存托凭证的投资者或为他们行事的中介机构收取交割和交出美国存托凭证的费用。托管人通过从分配的金额中扣除这些费用或通过出售部分可分配财产来支付费用来收取向投资者进行分配的费用。托管人可以通过从现金分配中扣除或直接向投资者收费或向代理参与者的记账系统账户收费的方式收取托管服务年费。托管人可以通过从应付给有义务支付这些费用的ADS持有人的任何现金分配中扣除(或通过出售部分证券或其他可分配财产)来收取其任何费用。保管人通常可以拒绝提供收费服务,直到支付这些服务的费用。
保管人可能会不时向我们付款,以补偿我们通常因建立和维护ADS计划而产生的成本和费用,免除存托人向我们提供的服务的费用和开支,或分享从ADS持有人收取的费用中获得的收入。在履行存托协议项下的职责时,存托人可以使用经纪人、交易商、外币交易商或其他由存托人拥有或附属的服务提供商,这些服务提供商可能赚取或分享费用、点差或佣金。
托管人可以自己或通过其任何附属公司兑换货币,在这种情况下,作为自己账户的委托人,而不是代表任何其他人的代理人、顾问、经纪人或受托人,并且
181
目录赚取收入,包括但不限于交易点差,它将保留用于自己的帐户。收入基于(其中包括)根据存款协议进行的货币兑换所分配的汇率与存托人或其关联方为自己的账户买卖外币时收到的汇率之间的差额。存管人不表示在存管协议项下的任何货币兑换中使用或获得的汇率将是当时可以获得的最优惠汇率,或者根据存管人在存管协议下的义务,该利率将被确定为对ADS持有人最有利。用于确定货币换算所用汇率的方法可应要求提供。
缴纳税款
您将负责就ADS或任何ADS代表的存入证券应付的任何税款或其他政府费用。托管人可以拒绝登记ADS的任何转让或允许您提取ADS代表的托管证券,直到支付这些税款或其他费用。它可能会使用欠您的款项或出售以您的美国存托股票为代表的存托证券来支付任何欠税,您仍将对任何不足之处负责。如果存托人出售存入的证券,它将在适当的情况下减少ADS的数量以反映出售情况并向ADS持有人支付任何收益,或将任何财产发送给ADS持有人,在其缴纳税款后剩余。
投标和交换要约;存入证券的赎回、更换或取消
除非ADS持有人指示交出ADS并遵守托管人可能制定的任何条件或程序,否则托管人不会在任何自愿要约或交换要约中提供托管证券。
如果在存托人作为存托证券持有人必须进行的交易中将存托证券赎回现金,存托人将要求退还相应数量的ADS,并在退还这些ADS时将净赎回资金分配给被称为ADS的持有人。
如果存托证券发生任何变化,例如分拆、合并或其他重新分类,或任何合并、合并、资本重组或重组影响存托证券的发行人,其中存托人收到新证券以换取或代替旧的存入证券,存托人将根据存托协议持有这些替代证券作为存托证券。但是,如果托管人认为持有替代证券是不合法的,因为这些证券无法分配给ADS持有人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托管人可以转而出售替代证券并在交出替代证券时分配净收益广告。
如果存入证券被替换并且存托人将继续持有替换证券,存托人可能会分发代表新存入证券的新ADS或要求您交出未偿还的ADR以换取识别新存入证券的新ADR。
如果没有存入的ADS标的证券,包括如果存入的证券被取消,或者如果存入的ADS标的证券显然变得毫无价值,存托人可以在通知ADS持有人后要求退还或取消这些ADS或取消这些ADS。
修改和终止
如何修改存款协议?
我们可能会与托管人达成协议,以任何理由在未经您同意的情况下修改托管协议和ADR。如果修正案增加或增加了费用或收费,但税收和其他政府收费或保管人的注册费、传真费、送货费或类似项目的费用或偏见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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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作为ADS持有人的实质性权利,它将在保管人通知ADS持有人修订后30天内对未偿还的ADS生效。在修订生效时,您被视为通过继续持有ADS同意修订并受ADR和经修订的存款协议的约束。
存款协议如何终止?
如果我们指示,托管人将开始终止托管协议。如果出现以下情况,托管人可以启动托管协议的终止
| • | 自保存人告诉我们它想辞职但尚未任命继任保存人并接受其任命以来已经过去了60天; |
| • | 我们将我们的股票从其上市的交易所退市,并且不会在另一家交易所上市; |
| • | 我们似乎资不抵债或进入破产程序 |
| • | 存入证券的全部或几乎全部价值已以现金或证券形式分配; |
| • | 没有作为美国存托凭证基础的存入证券或相关存入证券显然变得毫无价值;或者 |
| • | 已更换存入的证券。 |
如果存管协议终止,存管人将在终止日期前至少90天通知ADS持有人。在终止日期之后的任何时间,存托人可以出售存入的证券。之后,托管人将持有其在出售中收到的资金,以及其根据存款协议持有的任何其他现金,不隔离且不承担利息责任,以按比例分配给尚未交出其资产的ADS持有人。广告。通常,托管人将在终止日期后尽快出售。
在终止日之后和存托人出售之前,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仍然可以交出其美国存托凭证并接收存入证券的交付,但存托人可以拒绝接受以撤回存入证券为目的的交出,如果这会干扰出售过程。存托人可以拒绝接受以提取销售收益为目的的放弃,直到所有存入的证券都被出售。托管人将继续收取托管证券的分配,但在终止日期之后,存管人无需登记任何ADS的转让或向ADS持有人分配任何股息或其他存入证券的分配(直到他们交出其ADS)或根据存管协议发出任何通知或履行任何其他职责,除非本协议中另有说明段落。
义务和责任的限制
限制我们的义务和保管人的义务;对ADS持有人的责任限制
存管协议明确限制了我们的义务和存管人的义务。它还限制了我们的责任和保管人的责任。我们和保管人:
| • | 仅有义务在没有疏忽或恶意的情况下采取存款协议中具体规定的行动; |
| • | 如果我们被法律或超出我们或其以合理谨慎或努力阻止或抵消履行我们或其在存款协议下的义务的能力的事件或情况阻止或延迟,我们不承担任何责任; |
| • | 如果我们或它行使存款协议允许的自由裁量权,则不承担任何责任; |
183
目录•不对任何ADS持有人无法从根据存款协议条款未提供给ADS持有人的存款证券的任何分配中受益,或任何特殊的、因违反存款协议条款而造成的后果性或惩罚性损害赔偿;
| • | 没有义务代表您或代表任何其他人卷入与ADS或存款协议有关的诉讼或其他程序; |
| • | 不对任何证券存管机构、清算机构或结算系统的作为或不作为负责;和 |
| • | 可以依赖我们认为或它真诚地相信是真实的并且由适当的人签署或提交的任何文件。 |
在存托协议中,我们和存托人同意在某些情况下相互赔偿。
保存行动的要求
在存托人交付或登记ADS的转让、对ADS进行分配或允许撤回股份之前,存托人可能会要求:
| • | 支付股票转让或其他税款或其他政府收费以及第三方为转让任何股份或其他存入证券而收取的转让或登记费; |
| • | 它认为必要的任何签名或其他信息的身份和真实性的令人满意的证明;和 |
| • | 遵守其可能不时制定的与存款协议一致的法规,包括提交转让文件。 |
托管人可以在托管人的转让簿或我们的转让簿关闭时或在托管人或我们认为可取的任何时间拒绝交付ADS或登记ADS的转让。
您获得ADS相关股份的权利
ADS持有人有权随时取消其ADS并撤回相关股份,但以下情况除外:
| • | 当由于以下原因出现临时延迟时:(i)保管人已关闭其转让簿或我们已关闭我们的转让簿;股份转让被阻止以允许在股东大会上投票;我们正在为我们的股票支付股息; |
| • | 当您欠款支付费用、税款和类似费用时;或者 |
| • | 为遵守适用于ADS或撤回股票或其他存入证券的任何法律或政府法规而有必要禁止撤回时。 |
此提款权不受存款协议任何其他条款的限制。
ADS的预发布
存托协议允许存托人在存入相关股份之前交付美国存托凭证。这称为ADS的预发布。存托人也可以在取消预发布的ADS时交付股票(即使ADS在预发布交易结束之前被取消)。一旦相关股份交付给存托人,预发行即被关闭。存托人可能会收到ADS而不是股票来结束预发布。保管人只能在以下条件下预发布ADS:(1)在预发布之前或之时,向其进行预发布的人
184
目录以书面形式向存托人表示其或其客户拥有要存入的股份或美国存托凭证;(2)预发行以现金或其他抵押品全额抵押保存人认为适当的;(3)保管人必须能够在不超过五个工作日的通知下结束预发布。此外,保管人将限制因预发布而随时可能未偿还的ADS数量,但如果保管人认为这样做是合适的,则可能会不时忽略该限制。
直接注册系统
在存款协议中,存款协议的所有各方承认直接注册系统(也称为DRS)和配置文件修改系统(也称为配置文件)将适用于ADS。DRS是一个由DTC管理的系统,它促进了未经认证的ADS的注册持有和通过DTC和DTC参与者持有ADS中的证券权利之间的交换。配置文件是DRS的功能,允许DTC参与者声称代表未经认证的ADS的注册持有人行事,指示保管人将这些ADS的转让登记到DTC或其指定人,并将这些ADS交付到该DTC参与者的DTC账户,而无需保管人收到ADS持有人对该转让进行登记的事先授权。
根据与DRS/Profile相关的安排和程序,保管协议的各方理解,保管人不会确定DTC参与者是否声称代表ADS持有人行事以请求登记转让和交付,如上段所述,具有代表ADS持有人行事的实际权力(尽管《统一商法典》有任何要求)。在存管协议中,双方同意存管人依赖和遵守存管人通过DRS/Profile系统收到的指示并根据存管协议不构成存管人的疏忽或恶意。
股东通讯;检查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名册
存托人将在其办公室提供其作为存托证券持有人从我们那里收到的所有通信,供您查阅,我们通常向存托证券持有人提供这些通信。如果我们要求,保管人将向您发送这些通讯的副本或以其他方式向您提供这些通讯。您有权检查ADS持有人的登记册,但不是为了就与我们的业务或ADS无关的事项联系这些持有人。
陪审团审判豁免
存款协议规定,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ADS持有人放弃就他们可能因我们的股份、ADS或存款协议而对我们或存托人提出的任何索赔进行陪审团审判的权利,包括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提出的任何索赔。如果我们或保管人反对基于弃权的陪审团审判要求,法院将根据适用的判例法确定弃权在该案件的事实和情况下是否可强制执行。通过同意存款协议的条款,您不会被视为已放弃我们或存托人遵守美国联邦证券法或根据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185
本次发行完成后,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我们将拥有已发行ADS,代表普通股,或约占我们已发行普通股的%。本次发行中出售的所有ADS可由我们的“关联公司”以外的人自由转让,不受证券法限制或进一步注册。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大量ADS可能会对ADS的现行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没有公开市场,虽然美国存托凭证已获准在纳斯达克上市,但我们无法向您保证美国存托凭证会发展出正常的交易市场。我们预计不会为我们的普通股发展交易市场,而不是由美国存托凭证代表。
[锁定协议
我们、[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我们的现有股东]已同意,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不直接或间接以ADS或其他形式转让或处置我们的任何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证券转换为或可交换或可行使我们的普通股,以美国存托凭证或其他形式,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的[180]天内。在[180]天期限届满后,我们的董事、执行官和我们现有股东持有的普通股或ADS可以根据《证券法》第144条的限制或通过注册公开发售的方式出售。]
第144条
我们在本次发行之前发行的所有普通股都是“限制性股票”,该术语在《证券法》第144条中定义,并且只能在美国公开出售如果它们受《证券法》下的有效注册声明的约束或根据注册要求的豁免。根据现行有效的第144条规则,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至少六个月的人通常有权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90天后根据《证券法》未经登记出售限制性证券,但须遵守某些额外规定限制。
我们的附属公司可以在任何三个月内出售不超过以下两者中较大者的限制性股票数量:
| • | 假设承销商不行使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当时发行在外的同类普通股的1%,以ADS或其他形式,在本次发行后将大约等于普通股;或者 |
| • | 在向SEC提交出售通知之日之前的四个日历周内,我们普通股以ADS或其他形式在纳斯达克的平均每周交易量。 |
根据规则144出售受限制证券的附属公司不得征求订单或安排征求订单,并且他们还须遵守通知要求和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开信息的可用性。
非我们关联公司的人员仅受这些额外限制之一的约束,即有关我们的当前公开信息的可用性要求,如果他们实益拥有我们的限制性股票超过一年,则此额外限制不适用。
规则701
一般而言,根据现行有效的《证券法》第701条,我们的每位员工、董事和顾问从我们这里购买与补偿性股票或期权计划有关的普通股,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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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其他与补偿有关的书面协议有资格在我们根据《交易法》成为报告公司90天后根据规则144转售此类普通股,但不遵守某些限制,包括持有期限,包含在第144条。
表格S-8
我们打算根据《证券法》在表格S-8上提交一份登记声明,涵盖所有普通股,这些普通股要么受未行使的期权约束,要么可能在行使或授予任何期权或其他股权奖励时发行或在未来根据我们的股权激励计划发行。我们希望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尽快提交本注册声明。根据任何登记声明登记的股份将可在公开市场上出售,除非股份受到我们的归属限制或下述合同限制和锁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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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下对投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开曼群岛、中国和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的讨论基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有效的法律及其相关解释,所有这些都可能发生变化。本讨论并未涉及与ADS或普通股投资相关的所有可能的税务后果,例如州、地方和其他税法规定的税务后果。就开曼群岛税法事宜的讨论而言,它代表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Maples and Calder LLP的意见。就中国税法事宜的讨论而言,它代表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海问律师事务所的意见。
开曼群岛税收
开曼群岛目前不根据利润、收入、收益或升值对个人或公司征税,也不征收遗产税或遗产税性质的税。开曼群岛政府没有可能对我们或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持有人征收的其他税款,但可能适用于在开曼群岛管辖范围内执行或执行后执行的文书的印花税除外。开曼群岛。开曼群岛不是适用于向我们公司支付或由我们公司支付的任何款项的任何双重征税条约的缔约方。开曼群岛没有外汇管制规定或货币限制。
就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支付的股息和资本无需在开曼群岛征税,向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任何持有人支付股息或资本无需预扣,出售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所产生的收益也无需缴纳开曼群岛所得税或公司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税务
根据2008年1月1日生效并于2017年2月24日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在中国境外设立并在中国境内设有“实际管理机构”的企业被视为中国企业所得税的“居民企业”,其全球收入一般适用统一的25%的企业所得税税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实际管理机构”是指对企业的生产经营、人员和人力资源、财务和财产进行实质性和全面管理和控制的机构。
此外,国家税务总局于2009年4月发布的82号文规定,某些由中国企业或中国企业集团控制的境外注册企业将仅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如果满足以下所有条件:(a)日常运营管理的主要地点在中国;(b)与企业财务有关的决策人力资源事项由中国境内的组织或人员制定或批准;(c)企业的主要资产、会计账簿和记录、公司印章、董事会和股东决议位于或维持在中国;(d)至少50%的有投票权的董事会成员或高级管理人员习惯性地居住在中国。继国家税务总局82号文之后,国家税务总局发布了于2011年9月生效的国家税务总局45号公告,为国家税务总局82号文的实施提供更多指导。SAT公告45规定了程序和管理 居民身份的确定和确定后事项的管理的详细信息。本公司是一家在中国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作为控股公司,其关键资产为其在子公司的所有权权益,其关键资产位于中国境外,其记录(包括董事会决议和股东决议)保存在中国境外。因此,我们不认为我们公司符合上述所有条件,或者就中国税务而言是中国居民企业。出于同样的原因,我们认为我们在中国以外的其他实体也不是中国居民企业。然而,企业的税务居民身份由中国税务机关确定,不确定性仍然存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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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事实上的管理机构”一词的解释的目录。”无法保证中国政府最终会采取与我们一致的观点。如果中国税务机关确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是中国企业所得税的中国居民企业,则可能会产生一系列不利的中国税务后果。例如,我们将向非中国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支付的股息征收10%的预扣税。此外,非居民企业股东(包括美国存托股持有人)可能需要就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美国存托股或普通股所实现的收益按1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如果此类收入被视为来自中国境内中华人民共和国。此外,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支付给我们的非中国个人股东(包括ADS持有人)的股息以及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DS所实现的任何收益 或此类股东的普通股可能需要按20%的税率缴纳中国税(在股息的情况下,我们可能会在源头预扣)。这些税率可能会因适用的税收协定而降低,但尚不清楚如果我们被视为中国,我们公司的非中国股东(包括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是否能够要求其税务居住国家或地区与中国之间的任何税收协定的利益居民企业。请参阅“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我们出于中国企业所得税的目的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则此类分类可能会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非中国股东和ADS持有人造成不利的税收后果。”
重要的美国联邦所得税注意事项
Davis Polk & Wardwell LLP认为,以下是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所有权和处置对下述美国持有人的重大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但本讨论并不旨在全面描述可能与特定人决定拥有ADS或普通股相关的所有税务考虑因素。
本讨论仅适用于在本次发行中收购我们的ADS并持有ADS或相关普通股作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资本资产的美国持有人。此外,它没有描述根据美国持有人的特定情况可能相关的所有税收后果,包括替代性最低税、净投资收入的医疗保险贡献税以及适用于受特殊规则约束的美国持有人的税收后果,例如:
| • | 某些金融机构; |
| • | 保险公司; |
| • | 受监管的投资公司; |
| • | 使用按市值计价的税务会计方法的证券交易商或交易商; |
| • | 持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作为跨式、综合或类似交易的一部分的人; |
| • | 用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功能货币不是美元的人; |
| • | 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实体及其合伙人或成员; |
| • | 免税实体、“个人退休账户”或“罗斯IRA”; |
| • | 拥有或被视为拥有ADS或普通股的人,通过投票或价值代表我们10%或更多的股票;或者 |
| • | 持有与美国境外贸易或业务有关的ADS或普通股的人。 |
如果合伙企业(或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归类为合伙企业的其他实体)拥有ADS或普通股,则合伙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待遇通常取决于合伙人的地位和合伙企业的活动。拥有ADS或普通股的合伙企业及其合伙人应就其拥有和处置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特定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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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本讨论基于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或该法典、行政公告、司法决定、最终、临时和拟议的财政部法规,以及美国和中国之间的所得税条约,或条约,所有截至本协议日期,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发生变化,可能具有追溯效力。本讨论假设存款协议和任何相关协议项下的每项义务都将按照其条款履行。
如本文所用,“美国持有人”是指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是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受益所有人的人,并且:
| • | 美国公民或个人居民; |
| • | 在美国、美国的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的法律中创建或组织的公司或其他应作为公司纳税的实体;或者 |
| • | 无论其来源如何,其收入均需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的遗产或信托。 |
一般而言,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拥有我们ADS的美国持有人将被视为这些ADS所代表的相关普通股的所有者。因此,如果美国持有人将ADS交换为这些ADS所代表的相关普通股,则不会确认任何收益或损失。
本讨论不涉及任何州、地方或非美国税法或所得税以外的任何美国联邦税(例如美国联邦遗产税或赠与税后果)的影响。美国持有人应就在其特定情况下拥有和处置ADS或普通股的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税务后果咨询其税务顾问。
除下文“—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中所述外,本讨论假设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都不是,也不会是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或PFIC。
分配税
就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支付的分配(包括为反映中国预扣税而预扣的任何金额,如上文“—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所述),但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某些按比例分配除外,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在从我们当前或累积的收入和利润中支付的范围内,将被视为股息。由于我们不会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对我们的收入和利润进行计算,因此预计分配通常会作为股息报告给美国持有人。股息将不符合《守则》规定的美国公司普遍可获得的股息扣除额。根据适用的限制,支付给某些非公司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的股息可能按优惠税率征税。非公司美国持有人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了解是否可以降低股息税率 他们的特殊情况。
股息将包含在美国持有人的收入中,如果是普通股,则在美国持有人的收据之日,或者如果是美国存托凭证,则是存托人的收据。以外币支付的任何股息收入的金额将是参考收到之日有效的即期汇率计算的美元金额,无论该支付是否在该日实际转换为美元。如果股息在收到之日转换为美元,则美国持有人通常不应被要求就收到的金额确认外币损益。如果股息在收到之日后转换为美元,美国持有人可能会有外币收益或损失。
出于外国税收抵免的目的,股息将被视为外国来源收入。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所述,我们支付的股息可能需要缴纳中国预扣税。就美国联邦所得税而言,股息收入的金额将包括就中国预扣税预扣的任何金额。受限于适用的限制,根据美国持有人的情况而有所不同,从股息支付中预扣的中国税款(税率不超过条约规定的任何适用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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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通常可抵扣美国持有人的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管理外国税收抵免的规则很复杂,美国持有人应就外国税收在其特定情况下的可抵免性咨询其税务顾问。代替申请抵免,美国持有人可以选择在计算其应税收入时扣除此类中国税款,但须遵守适用的限制。选择扣除外国税款而不是申请外国税收抵免适用于在相关纳税年度支付或应计的所有外国税款。
ADS或普通股的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
美国持有人通常会确认出售或其他应税处置ADS或普通股的资本收益或损失,其金额等于出售或处置时实现的金额之间的差额以及美国持有人在ADS或处置的普通股中的税收基础,在每种情况下均以美元确定。如果在出售或处置时美国持有人拥有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超过一年,则收益或损失将是长期资本收益或损失。非公司美国持有人确认的长期资本收益的税率低于适用于普通收入的税率。资本损失的可扣除性受到限制。
如“—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所述,出售ADS或普通股的收益可能需要缴纳中国税。美国持有人有权使用外国税收抵免来抵消其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中可归因于外国来源收入的部分。由于根据《守则》,美国人的资本收益通常被视为源自美国的收入,因此此限制可能会阻止美国持有人就对任何此类收益征收的任何中国税收的全部或部分要求抵免。但是,有资格享受条约利益的美国持有人可能可以选择将根据中国法律应纳税的收益视为中国来源,因此可以就此类收益的中国税收申请外国税收抵免。美国持有人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了解他们享受条约利益的资格以及在其特定情况下对处置收益征收的任何中国税款的可抵免性。
被动外商投资公司规则
一般而言,非美国公司是任何纳税年度的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PFIC,其中(i)其资产平均价值的50%或更多(通常按季度确定)由生产,或为生产而持有,被动收入,或其总收入的75%或更多由被动收入组成。出于上述计算的目的,直接或间接拥有、另一家公司股份价值的至少25%被视为持有另一家公司资产的比例份额并直接获得另一家公司收入的比例份额。被动收入通常包括股息、利息、投资收益以及某些租金和特许权使用费。出于这些目的,现金通常是一种被动资产。价值商誉通常被视为活跃资产,只要它与产生活跃收入的业务活动相关。
根据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预期构成以及我们的资产价值,包括商誉,这是基于本次发行中ADS的预期价格,我们预计不会成为我们当前纳税年度的PFIC。但是,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身份是年度确定,只能在该年度结束后做出,并将取决于我们的收入和资产的构成以及我们不时的资产价值。特别是,我们商誉的价值可能在很大程度上参考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来确定,该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因此,由于我们持有并将在本次发行后继续持有大量现金,如果我们的市值下降,我们成为或成为PFIC的风险将会增加。此外,根据PFIC规则的目的,我们和我们的VIE之间的合同安排将如何处理尚不完全清楚,如果我们的VIE没有得到处理,我们可能会成为或成为PFIC 为这些目的归我们所有。因此,无法保证我们在当前或任何未来的纳税年度不会成为PFIC。
如果我们是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并且我们拥有或被视为拥有股权的任何实体(包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也是PFIC(任何此类实体,“较低级别的PFIC”),则美国持有人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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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被视为拥有每个较低级别PFIC的股份的比例数量(按价值计算),并将根据下一段中描述的关于(i)较低级别PFIC的某些分配的规则缴纳美国联邦所得税。层级PFIC处置较低级别PFIC的股份,在每种情况下,就好像美国持有人直接持有此类股份一样,即使美国持有人不会收到这些分配或处置的任何收益。
一般而言,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拥有我们的ADS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该美国持有人在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包括某些质押)其ADS或普通股时确认的收益将在美国持有人的持有期内按比例分配。分配给销售或处置的纳税年度以及我们成为PFIC之前的任何一年的金额将作为普通收入征税。分配给每个其他纳税年度的金额将按该纳税年度对个人或公司有效的最高税率征税,并且将对每个此类年度产生的纳税义务征收利息。此外,如果美国持有人在任何一年收到的ADS或普通股的分配超过前三年或美国持有人持有期间收到的ADS或普通股年度分配平均值的125%,以哪个为准 较短,此类分配将以相同方式征税。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拥有ADS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在美国持有人拥有ADS或普通股的所有后续年份,我们通常将继续被视为美国持有人的PFIC,即使我们不再满足PFIC身份的门槛要求,除非美国持有人及时做出“视同出售”选择,在这种情况下,视同出售的任何收益将根据上述PFIC规则征税。
或者,如果我们是PFIC并且ADS在“合格交易所”(如适用的美国财政部法规中所定义)“定期交易”,美国持有人可以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这将导致税收待遇不同于上一段所述的PFIC的一般税收待遇。ADS将被视为在任何日历年定期交易,其中每个日历季度至少有15天在合格交易所交易的ADS数量超过最低限度。预计美国存托凭证将在其中上市的纳斯达克是为此目的的合格交易所。如果美国存托凭证的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价的选择,美国持有人通常会将每个纳税年度结束时美国存托凭证的公平市场价值超过其调整后的税基的任何部分确认为普通收入,并将就ADS调整后的计税基础超过其在结束时的公平市场价值的任何部分确认普通损失 应纳税年度,以先前因按市值计价选择而计入的收入净额为限。如果美国持有人做出选择,美国持有人在美国存托凭证中的税基将进行调整,以反映已确认的收入或损失金额。在我们是PFIC的纳税年度出售或以其他方式处置ADS确认的任何收益将被视为普通收入任何损失都将被视为普通损失(但仅限于之前因按市值计价选择而计入的净收入,任何超出部分将被视为资本损失)。如果美国持有人进行按市值计算的选择,则对ADS支付的分配将按照上文“—分配的税收”中的讨论进行处理(但以紧接的下一段中的讨论为准)。一旦做出,该选择将在我们作为PFIC的所有纳税年度继续有效,除非经美国国税局同意撤销,或 ADS不再在合格的交易所定期交易。美国持有人应咨询其税务顾问,了解在其特定情况下进行按市值计算的选择的可用性和可取性。特别是,鉴于我们可能拥有较低级别的PFIC,美国持有人应仔细考虑按市值计算的选举对其ADS的影响,并且美国联邦所得税法没有规定允许对股票不定期交易的较低级别的PFIC应用按市值计价的处理。
如果我们是我们支付股息的任何纳税年度或前一个纳税年度的PFIC,则上述关于支付给某些非公司美国持有人的股息的优惠税率将不适用。
我们不打算为美国持有人提供必要的信息,以进行合格的选择基金选择,如果有的话,这将导致税收待遇不同于上述PFIC的一般税收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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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如果我们是美国持有人拥有ADS或普通股的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美国持有人通常需要向美国国税局提交年度报告。美国持有人应就我们在任何纳税年度的PFIC身份以及PFIC规则对其ADS或普通股所有权的潜在应用咨询其税务顾问。
信息报告和备用预扣
在美国境内或通过某些与美国相关的金融中介支付的股息和销售收益可能需要进行信息报告和备用预扣,除非(i)美国持有人是公司或其他“豁免接收人”和)在备用预扣税的情况下,美国持有人提供正确的纳税人识别号并证明其不受备用预扣税的约束。支付给美国持有人的任何备用预扣税金额将被允许作为其美国联邦所得税负债的抵免,并可能有权获得退款,前提是及时向美国国税局提供所需信息。
某些作为个人(或某些特定实体)的美国持有人可能需要报告与其持有ADS或普通股或持有ADS或普通股的非美国账户的所有权有关的信息。美国持有人应就其对ADS和普通股的报告义务咨询其税务顾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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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出售股东]和下述承销商已就所提供的ADS签订了承销协议。根据承销协议中规定的某些条款和条件,每个承销商已分别同意购买,我们[和出售股东]已同意分别向他们出售,以公开发行价格减去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承销折扣和佣金,美国存托凭证数量如下表所示。摩根士丹利有限责任公司和美国银行证券公司作为承销商的代表。摩根士丹利有限责任公司的地址是1585 Broadway,New York,New York 10036,United States。BofA Securities,Inc.的地址是One Bryant Park,New York,NY 10036,United States。
| 承销商 |
ADS数量 | |||
| 摩根士丹利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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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美国银行证券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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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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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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承销商和代表分别统称为“承销商”和“代表”。承销商提供ADS的前提是他们接受我们[和出售股东]的ADS并事先出售。承销协议规定,若干承销商支付和接受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交付的义务,须经其法律顾问批准某些法律事项并符合某些其他条件。承销协议规定,如果采取任何此类ADS,承销商有义务单独而非共同接受和支付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所有ADS,但下述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所涵盖的ADS除外。承销协议还规定,如果承销商违约,可以增加未违约承销商的购买承诺或终止发行。
我们[和出售股东]已同意就某些责任(包括《证券法》规定的责任)向承销商及其某些控制人提供赔偿,并为承销商可能需要就这些责任支付的款项做出贡献。
某些承销商预计将通过其各自的销售代理在美国境内外进行要约和销售。在美国的任何要约或销售将由在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注册的经纪交易商进行。
我们[和出售股东]已授予承销商选择权,自本招股说明书之日起30天内可行使,以本招股说明书封面所列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减去承销折扣和佣金,从我们[和出售股东的额外ADS]购买最多总计额外的ADS。在行使选择权的范围内,每个承销商将在某些条件下分别承担义务,购买与上表中反映的每个承销商的初始金额大致成比例的额外ADS,并将在与提供ADS的期限相同的期限内提供额外的ADS。
承销商初步拟按本招股说明书封面公开发行价直接向公众发行部分美国存托凭证,按一定价格向部分交易商发行部分美国存托凭证这代表从首次公开募股价格中每ADS不超过美元的让步。首次公开发行后,如果所有美国存托凭证均未按公开发行价格出售,承销商可能会不时更改发行价格和其他销售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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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每个ADS | 没有 选项 购买 附加的 广告 |
和 选项 购买 附加的 广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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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首次公开发售价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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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们支付的承保折扣和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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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在支出之前,给我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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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出售股东支付的承销折扣及佣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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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收益,在支出之前,给出售股东] |
$ | $ | $ | |||
我们估计本次发行的总费用,包括注册费、备案费和上市费、印刷费以及法律和会计费用,但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约为美元。
[我们同意,未经代表承销商的代表事先书面同意,除某些例外情况外,我们不会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80天结束的期间内,(i)要约、质押、出售,销售合同,出售任何期权或购买合同、购买任何期权或出售合同、授予购买、借出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任何普通股的任何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ADS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此类普通股或ADS的证券,订立任何对冲、掉期或其他协议或交易,将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任何普通股,ADS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此类普通股或ADS的证券,根据《证券法》向SEC提交或向SEC提交与任何普通股或ADS相关的注册声明 股份、美国存托凭证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的证券,或公开披露进行上述任何一项的意图,在每种情况下,无论上述任何此类交易是否通过交付结算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此类其他证券,以现金或其他方式。]
[[我们的董事、高级职员、现有股东[,包括出售股东]和期权持有人]已同意,未经代表承销商的代表事先书面同意,除某些例外情况外,他们不会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180天结束的期间,(i)提供、质押、出售、出售合同、出售任何期权或购买合同、购买任何期权或出售合同、授予购买、出借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或处置的任何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直接或间接地,任何普通股,ADS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此类普通股或ADS的证券,订立任何对冲、掉期或其他协议或交易,将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全部或部分转移给另一方任何普通股,ADS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此类普通股或ADS的证券,无论是 上述任何此类交易将通过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普通股、美国存托凭证或此类其他证券来结算,对任何普通股的登记提出任何要求或行使任何权利,ADS或任何可转换为、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或ADS的证券,或公开披露进行上述任何一项的意图。]
此外,通过书面协议,我们将指示作为存托人,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起180天后,不得接受任何普通股的任何存入或交付任何ADS,除非我们同意此类存入或发行。未经承销商代表事先书面同意,我们不会提供此类同意。上述规定不影响美国存托凭证持有人取消其美国存托凭证和撤回相关普通股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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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代表可自行决定随时全部或部分发行普通股、美国存托股和其他受与上述承销商签订的任何锁定协议约束的证券。
我们已申请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以“”为代码列出我们的ADS。
在此次发行之前,我们的普通股或美国存托凭证没有公开市场。首次公开募股价格由我们与代表协商确定,不一定反映本次发行后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在确定ADS的首次公开募股价格时考虑的因素中,除了当前的市场条件外,还有我们的历史业绩、我们的业务潜力和盈利前景的估计、我们行业的总体未来前景、我们的销售额、近期的收益和某些其他财务和经营信息,对我们管理层的评估,以及从事与我们类似活动的公司的市盈率、市销率、证券市场价格以及某些财务和经营信息。我们无法向您保证首次公开募股价格将与ADS在公开市场上的交易价格相对应 在本次发行之后,或者ADS的活跃交易市场将在本次发行后发展并持续。
就本次发行而言,承销商可能会从事稳定交易,包括在公开市场上投标、买卖美国存托凭证,以防止或延缓本次发行期间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下跌。这些稳定交易可能包括卖空ADS,这涉及承销商出售的ADS数量多于他们在发行中需要购买的数量,以及在公开市场上购买ADS以弥补卖空创建的头寸。卖空可能是“补仓”空头,即数量不超过承销商购买上述额外ADS的选择权的空头头寸,也可能是“裸”空头,即超过该数量的空头头寸。承销商可以通过行使全部或部分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或在公开市场上购买ADS来平掉任何备兑空头头寸。在 做出此决定时,承销商将考虑(其中包括)可在公开市场上购买的ADS价格与承销商通过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购买股票的价格相比。如果承销商担心ADS在定价后公开市场上的价格可能存在下行压力,从而可能对购买发行的投资者产生不利影响,则更有可能建立裸空头寸。如果承销商创建裸空头寸,他们将在公开市场上购买ADS以补仓。
承销商也可以进行惩罚性投标。当特定承销商向承销商偿还其收到的部分承销折扣时,就会发生这种情况,因为代表在稳定或空头回补交易中回购了由该承销商出售或为其账户出售的ADS。
为弥补空头头寸和稳定交易而进行的购买,以及承销商为自己的账户进行的其他购买,可能具有防止或延缓美国存托凭证市场价格下跌的效果,并与实施罚单一起,可能会稳定,维持或以其他方式影响ADS的市场价格。这些活动可能会提高或维持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或者防止或阻止美国存托凭证的市场价格下跌,因此,ADS的价格可能高于公开市场上可能存在的价格。承销商不需要从事这些活动,如果这些活动开始,则需要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并且可以随时停止。这些交易可能会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场外交易市场或其他地方进行。
电子格式的招股说明书可在参与本次发行的一名或多名承销商或一名或多名证券交易商(如有)维护的网站上提供,并且参与本次发行的一名或多名承销商可分发招股说明书电子的。承销商可能同意分配一些ADS以出售给其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互联网分发将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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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在与其他分配相同的基础上分配。此外,承销商可能会将ADS出售给将ADS转售给在线经纪账户持有人的证券交易商。
承销商及其各自的附属机构是从事各种活动的全方位服务的金融机构,这些活动可能包括证券交易、商业和投资银行、财务咨询、投资管理、投资研究、本金投资、对冲、做市、融资和经纪活动以及其他金融和非金融活动和服务。某些承销商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不时为我们以及与我们有关系的个人和实体提供并可能在未来提供各种财务咨询、商业和投资银行服务以及其他服务,他们收到或将收到惯常的费用和开支。
此外,在其日常业务活动过程中,承销商及其各自的关联方可以为自己和客户的账户进行或持有广泛的投资,并积极交易债务和股权证券(或相关衍生证券)和金融工具(包括银行贷款)并可随时持有此类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空头头寸。这些投资和证券活动可能涉及我们和/或与我们有关系的个人和实体的证券和/或工具。承销商及其各自的附属公司也可能就此类资产、证券或金融工具提出或传达独立的投资建议、市场色彩或交易想法和/或发表或表达独立的研究观点,并可随时持有或向客户推荐他们获得的,此类资产、证券和工具的多头和/或空头头寸。
[应我们的要求,承销商已保留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最多%的ADS(假设承销商完全行使购买额外ADS的选择权),以首次公开发售价格出售给我们的一些董事、高级职员、现有股东、员工、以及业务伙伴和相关人员。如果这些人购买,这些股票将受到180天的锁定限制。可供公众出售的ADS数量将减少到这些个人购买此类预留ADS的程度。任何未如此购买的预留ADS将由承销商按照与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其他ADS相同的基础向公众提供。]
销售限制
任何司法管辖区(美国除外)均未采取任何行动允许公开发行ADS或拥有、在需要为此目的采取行动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分发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或与我们或ADS相关的任何其他材料。因此,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或出售ADS,并且不得在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或从任何国家或司法管辖区分发或发布本招股说明书或与ADS相关的任何其他材料或广告,除非遵守任何适用法律,任何此类国家或司法管辖区的规则和条例。建议持有本招股说明书的人士自行了解并遵守与本招股说明书的发售和分发有关的任何限制。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在任何司法管辖区出售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任何证券的要约或要约购买要约 此类要约或招揽是非法的。
澳大利亚
本招股说明书:
| • | 不构成《2001年公司法》(联邦)(“公司法”)第6D.2章规定的披露文件或招股说明书; |
| • | 没有也不会提交给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作为公司法目的的披露文件,并且不声称包括披露文件所需的信息公司法;和 |
197
目录•只能在澳大利亚提供给能够证明他们属于《公司法》第708条规定的一个或多个投资者类别的精选投资者(“豁免投资者”)。
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ADS以供认购或购买或出售,不得发出认购或购买ADS的邀请,不得分发与任何ADS相关的草案或最终发行备忘录、广告或其他发行材料在澳大利亚,除非《公司法》第6D章不要求向投资者披露或以其他方式符合所有适用的澳大利亚法律和法规。通过提交ADS申请,您向我们声明并保证您是豁免投资者。
由于根据《公司法》第6D.2章,本文件项下的任何ADS要约将在澳大利亚进行而不进行披露,因此根据《公司法》第707条,在12个月内在澳大利亚转售这些证券的要约可能,如果第708条中的豁免均不适用于该转售,则要求根据第6D.2章向投资者披露。通过申请ADS,您向我们承诺,自ADS发行之日起12个月内,您不会提供、转让、将这些ADS转让或以其他方式转让给澳大利亚的投资者,除非《公司法》第6D.2章不要求向投资者披露,或者准备并向ASIC提交合规披露文件。
百慕大
ADS只能在符合百慕大2003年投资业务法的规定的情况下在百慕大发售或出售,该法案规范了百慕大的证券销售。此外,非百慕大人(包括公司)不得在百慕大开展或从事任何贸易或业务,除非适用的百慕大法律允许此类人这样做。
英属维尔京群岛
ADS不会,也不得提供给公众或英属维尔京群岛的任何人,以供我们或代表我们购买或订阅。ADS可提供给根据2004年英属维尔京群岛商业公司法(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各为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但仅限于向完全在英属维尔京群岛以外的相关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提出并由其接收的要约英属维尔京群岛。
加拿大
ADS只能出售给购买者,或被视为购买者,作为认可投资者的委托人,如国家文书45-106招股说明书豁免或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小节所定义,并且被允许客户,如国家文书31-103注册要求中所定义,豁免和持续的注册人义务。ADS的任何转售都必须根据适用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豁免或在不受其约束的交易中进行。
如果本招股说明书(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包含虚假陈述,加拿大某些省或地区的证券立法可能会为买方提供撤销或损害赔偿的补救措施,但解除或损害赔偿的救济由购买者在购买者所在省或地区证券立法规定的期限内行使。买方应参考买方所在省或地区证券立法的任何适用规定以了解这些权利的详情或咨询法律顾问。
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 33-105承销冲突或NI 33-105第3A.3节,承销商无需遵守NI 33-105关于与本次发行有关的承销商利益冲突的披露要求。
198
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对开曼群岛公众的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的邀请Or Offer,无论是通过出售还是认购的方式。承销商没有,也不会直接或间接在开曼群岛发售或出售任何美国存托凭证或普通股。
迪拜国际金融中心
本文件涉及根据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DFSA”)2012年市场规则的豁免要约。本文件仅供分发给DFSA 2012年市场规则中指定类型的人员。不得将其交付给任何其他人或由任何其他人依赖。DFSA不负责审查或核实与豁免要约相关的任何文件。DFSA尚未批准此文件,也未采取措施验证其中列出的信息,并且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本文件所涉及的ADS可能缺乏流动性和/或转售受到限制。所提供ADS的潜在购买者应对ADS进行自己的尽职调查。如果您不理解本文件的内容,您应该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欧洲经济区
对于欧洲经济区的每个成员国(每个“相关国家”),在发布与ADS相关的招股说明书之前,没有或将根据本次发行向该相关国家的公众发售ADS,该招股说明书已获得该相关国家主管当局的批准,或者在适当的情况下,在另一个相关国家批准并通知该相关国家的主管当局,所有这些都按照招股章程规定,但根据招股章程规定的以下豁免,可以随时向该相关国家的公众提供ADS的要约:
| (a) | 任何法律实体,即《招股章程条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 |
| (b) | 向少于150名自然人或法人(《招股章程条例》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除外),但须事先获得承销商的同意;或者 |
| (C) | 属于招股章程第一条第四款规定的其他情形, |
假如此类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不得要求我们或任何承销商根据招股章程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或根据招股章程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最初获得任何ADS或向其提出任何要约的每个人都将被视为已代表,承认并同意各承销商和本公司,其为招股章程第2(e)条所指的“合格投资者”。如果按照招股章程规定中使用的术语向金融中介提供任何ADS,则每个此类金融中介将被视为已代表,承认并同意,其在要约中获得的ADS并非代表他人在非全权委托的基础上获得,也不是为了要约或转售而获得的,在可能导致向公众提供任何ADS的情况下的人,但不包括 他们在相关国家向如此定义的合格投资者的要约或转售,或在每个此类提议的要约或转售已获得承销商事先同意的情况下。
就本条款而言,与任何相关国家的ADS相关的“向公众要约”的表述是指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传达有关要约条款的充分信息以及为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ADS而发行的任何ADS,“招股章程条例”一词是指2017/1129条例。
香港
除(a)向《证券及期货条例》(第19章)所定义的“专业投资者”外,美国存托凭证尚未且不会通过任何文件在香港发售或出售。571
199
香港法例的目录)(“证券及期货条例”)及其下订立的任何规则;(b)在其他情况下,不会导致该文件成为《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of Hong Kong)(“CO”)或不构成CO所指的向公众发出的要约。与美国存托凭证有关的广告、邀请或文件已经或可能会发布,或者已经或可能由任何人为发布目的而管有,无论是在香港还是其他地方,其目的是:或可能被访问或阅读的内容,香港公众(除了如果香港证券法允许这样做),但仅出售给香港境外人士或仅出售给《证券及期货条例》和任何制定的规则中定义的“专业投资者”的美国存托凭证除外在其下。
以色列
本文件不构成以色列证券法5728-1968项下的招股说明书,也未向以色列证券管理局备案或批准。在以色列,本招股说明书仅分发给且仅针对以色列证券法第一附录或附录中列出的合格投资者。合格投资者可能需要提交书面确认,确认其属于附录的范围。
日本
美国存托凭证没有也不会根据《金融商品交易法》第4条第1款进行注册。因此,不得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向日本的任何“居民”(此处使用的术语是指居住在日本的任何人,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建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向其他人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向日本居民或为日本居民的利益重新发售或转售,除非根据注册豁免的要求,并以其他方式遵守《金融工具和交易法》以及日本在相关时间生效的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法规和部级指导方针。
韩国
ADS没有也不会根据韩国金融投资服务和资本市场法及其下的法令和法规(“FSCMA”)注册,并且ADS已经并将在韩国作为私募发行FSCMA。任何ADS均不得直接或间接提供、出售或交付,或提供或出售给任何人以直接或间接在韩国或韩国的任何居民重新提供或转售,除非根据适用的法律和法规韩国,包括FSCMA和韩国外汇交易法及其下的法令和法规(“FETL”)。美国存托凭证尚未在世界上任何证券交易所上市,包括但不限于韩国的韩国交易所。此外,ADS的购买者应遵守与购买ADS相关的所有适用监管要求(包括但不限于FETL下的要求)。经过 购买美国存托凭证,其相关持有人将被视为声明并保证,如果其在韩国或韩国居民,其根据韩国适用的法律法规购买了美国存托凭证。
科威特
除非第31/1990号法律“规范证券谈判和投资基金的设立”要求科威特商业和工业部的所有必要批准,其执行条例和根据该条例发布或与之相关的各种部长命令已与ADS的营销和销售有关,这些条例不得在科威特国营销、出售或销售。本招股说明书(包括任何相关文件)或其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均无意导致在科威特境内签订任何性质的任何合同。
200
根据2007年资本市场和服务法,与ADS的发售和销售有关的招股说明书或其他发售材料或文件已经或将不会在马来西亚证券委员会或委员会注册,以供委员会批准。因此,不得流通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以及与ADS的要约或销售或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也不得提供或出售ADS,或被邀请直接或间接向马来西亚人认购或购买,但(i)委员会批准的封闭式基金除外;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的持有人;作为委托人获得美国存托凭证的人,如果要约的条款是每笔交易只能以不少于250,000令吉(或等值的外币)的代价获得美国存托凭证;个人 个人净资产总额或与其配偶的共同净资产总额超过百万令吉(或等值的外币),不包括个人主要居所的价值;(v)在过去十二个月内每年的总收入超过RM300,000(或等值的外币)的个人;与其配偶共同,年总收入为RM400,000(或等值的外币),过去十二个月的每年;根据最近的审计账目,总净资产超过1000万令吉(或等值的外币)的公司;总净资产超过1000万令吉(或等值的外币)的合伙企业;银行持牌人或2010年纳闽金融服务和证券法中定义的保险持牌人;(x)纳闽金融服务中定义的伊斯兰银行持牌人或回教保险持牌人,以及 2010年证券法;委员会可能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前提是,在上述(i)至中的每一个类别中,ADS的分发由从事证券交易业务的资本市场服务许可证持有人进行。本招股说明书在马来西亚的分发受马来西亚法律约束。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也不得用于公开发售或发行、认购或购买要约、邀请认购或购买任何需要根据《资本市场和服务法》向委员会登记招股说明书的证券2007年。
中华人民共和国
本招股说明书不会在中国流通或分发,也不会提供或出售美国存托凭证,除非根据中国的任何适用法律法规,否则不会向任何人提供或出售以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中国居民重新提供或转售。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广告或其他发售材料均不得在中国分发或发布,除非在符合适用法律法规的情况下。
卡塔尔
本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ADS没有也不会在任何时候以构成公开发售的方式直接或间接在卡塔尔国提供、出售或交付。本招股说明书尚未且不会在卡塔尔金融市场管理局或卡塔尔中央银行注册或批准,不得公开分发。本招股说明书仅供原始接收者使用,不得提供给任何其他人。它不在卡塔尔国普遍流通,不得复制或用于任何其他目的。
沙特阿拉伯
本文件不得在沙特阿拉伯王国分发,除非分发给沙特阿拉伯资本市场管理局(“CMA”)董事会根据2004年10月4日第2-11-2004号决议发布的《证券要约条例》允许的人员经第1-28-2008号决议修订,经修订(“CMA条例”)。CMA不对本文件的准确性或完整性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表示不对因依赖本文件的任何部分而引起或招致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特此提供的证券的潜在购买者应对与证券有关的信息的准确性进行自己的尽职调查。如果您不理解本文件的内容,您应该咨询授权的财务顾问。
201
各承销商均承认本招股说明书并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注册为招股说明书。因此,各承销商均已代表并同意它没有提供或出售任何ADS或导致ADS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对象,并且不会提供或出售任何ADS或导致ADS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对象,并且没有直接或间接向以下任何人分发或分发,也不会分发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其他与ADS的要约或销售或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文件或材料新加坡除外:
| (a) | 根据SFA第274条向机构投资者(定义见新加坡证券及期货法(第289章)第4A条,经不时修改或修订(“SFA”)); |
| (b) | 根据SFA第275(1)条向相关人员(定义见SFA第275(2)条)或根据SFA第275(1A)条并根据SFA第275条;或者 |
| (C) | 否则根据SFA的任何其他适用条款并根据其条件。 |
如果ADS是由以下相关人员根据SFA第275条认购或购买的:
| (a) | 一家公司(不是认可投资者(定义见SFA第4A条)),其唯一业务是持有投资,其全部股本由一个或多个个人拥有,每个人都是认可投资者投资者;或者 |
| (b) | 一个信托(如果受托人不是合格投资者),其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资,并且信托的每个受益人都是合格投资者的个人, |
该公司的证券或基于证券的衍生品合约(每个术语定义见SFA第2(1)条)或受益人在该信托中的权利和权益(无论如何描述)不得在该公司或该信托已根据SFA第275条提出的要约收购了ADS,但以下情况除外:
| (一世) | 向机构投资者或相关人士,或因第275(1A)条所述的要约而产生的任何人,或 SFA第276(4)(i)(B)条; |
| (二) | 不考虑或将不会考虑转让; |
| (三) | 转让是依法进行的; |
| (四) | 根据SFA第276(7)条的规定;或者 |
| (五) | 根据2018年《证券和期货(投资要约)(证券和证券衍生品合约)条例》第37A条的规定。 |
仅出于SFA第309B(1)(c)条规定的通知要求的目的,ADS是“规定的资本市场产品”(定义见2018年证券和期货(资本市场产品)条例)和除外投资产品(定义见MAS通知SFA 04-N12:关于销售投资产品的通知和MAS通知)FAA-N16:关于投资产品建议的通知)。
南非
由于南非证券法的限制,没有“向公众要约”(该术语在南非公司法中定义,2008年第71号(经修订或重新制定)(“南非公司法”))正在与南非的ADS发行有关。因此,这
202
目录文件不构成,也不打算构成根据南非公司法准备和注册的“注册招股说明书”(该术语在南非公司法中定义),并且未经批准,和/或提交给,南非公司和知识产权委员会或南非的任何其他监管机构。不提供ADS,并且不得在南非或地址在南非的人转让、出售、放弃或交付要约,除非第96(1)条规定的以下一项或多项豁免适用:
| (a) | 要约、转让、出售、放弃或交付是为了: |
| (一世) | 其日常业务或其日常业务的一部分是作为委托人或代理人进行证券交易的人; |
| (二) | 南非公共投资公司; |
| (三) | 受南非储备银行监管的个人或实体; |
| (四) | 南非法律授权的金融服务提供商; |
| (五) | 南非法律承认的金融机构; |
| (六) | (c)、(d)或(e)中设想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全资子公司,作为养老基金的授权投资组合经理的代理人,或作为集体投资计划的经理(在根据南非法律正式注册的每个案件);或者 |
| (七) | (i)至中的人的任何组合;或者 |
| (b) | 对于作为委托人的任何单一收件人,证券的总预期收购成本等于或大于1,000,000南非兰特或根据第96(2)(a)条在南非政府公报上发布的通知可能颁布的更高金额南非公司法。 |
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信息不应被视为2002年南非金融咨询和中介服务法中定义的“建议”。
瑞士
ADS不得在瑞士公开发售,也不会在第六瑞士交易所(“第六”)或瑞士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的交易设施上市。本文件不构成以下含义内的招股说明书,并且是在不考虑第1条下发行招股说明书的披露标准的情况下编制的。652a或艺术。瑞士义务法典第1156条或披露标准用于根据艺术上市招股说明书。27 ff。六项上市规则或瑞士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或受监管交易设施的上市规则。本文件或与ADS或发行有关的任何其他发行或营销材料均不得在瑞士公开分发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提供。
本文件或与发售、公司或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任何其他发售或营销材料均未或将不会提交给任何瑞士监管机构或获得任何瑞士监管机构的批准。特别是,本文件不会提交给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ADS的发行也不会受到瑞士金融市场监管局FINMA的监管,并且ADS的要约没有也不会根据《瑞士联邦集体投资计划法》(“CISA”)获得授权。根据CISA为集体投资计划中的利益收购方提供的投资者保护不扩展到美国存托凭证的收购方。
台湾
美国存托凭证尚未也不会根据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在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不得出售,通过公开发售或在构成证券所指的要约的情况下在台湾发行或发售,以及
203
需要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注册或批准的《台湾目录交易法》。台湾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均未获授权在台湾提供、出售、提供有关ADS的发行和销售的建议或以其他方式进行中介。
阿拉伯联合酋长国
除了遵守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和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法律外,美国存托凭证没有也没有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包括迪拜国际金融中心)公开发售、出售、推广或做广告。中心)管理问题,证券的发售和销售。此外,本招股说明书不构成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包括迪拜国际金融中心)的证券公开发售,也无意成为公开发售。本招股说明书未经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中央银行、证券和商品管理局或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批准或备案。
英国
就英国而言,没有提供ADS或将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拟在发布与美国存托凭证相关的招股说明书之前向英国公众发售,该招股说明书已根据英国招股说明书条例获得金融行为监管局的批准,除非它可以根据英国招股章程规定的以下豁免,随时向英国公众提供任何ADS的要约:
| (a) | 任何符合英国招股章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的法律实体; |
| (b) | 向少于150名自然人或法人(英国招股章程规定的合格投资者除外),但须事先获得承销商对任何此类要约的同意;或者 |
| (C) | 在英国招股章程第1(4)条规定的任何其他情况下, |
但该等美国存托凭证的发行不得要求公司或任何承销商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第3条发布招股说明书或根据英国招股章程第23条补充招股说明书。
在英国,本文件仅分发给,并且仅针对,并且随后提出的任何要约只能针对“合格投资者”(定义见招股章程条例)(i)在与金融服务和市场第19(5)条规定的投资相关的事项方面具有专业经验的人2000年法案(金融促进)令2005年,经修订(“命令”)和/或属于命令第49(2)(a)至(d)条范围内的高净值公司(或可能以其他方式合法传达的人)(所有这些人一起被提到作为“相关人员”)或在未导致也不会导致向英国公众提供《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所指的ADS的情况下。
在英国的任何非相关人员的人不应采取行动或依赖本文件中包含的信息或将其用作采取任何行动的基础。在英国,本文件所涉及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可由相关人员专门进行或进行。
就本条款而言,在英国,与ADS相关的“向公众要约”一词是指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传达有关要约条款的充分信息以及为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任何ADS而发行的任何ADS,“英国招股说明书条例”一词是指经招股说明书(修正案)修订的第2017/1129号条例的英国版本等)(欧盟退出)条例2019,根据2018年欧盟(退出)法案,这是英国法律的一部分。
204
下面列出了我们预计与此次发行相关的总费用明细,不包括承销折扣和佣金。除SEC注册费、金融业监管局申请费和纳斯达克上市费外,所有金额均为估算值。本公司将支付本次发行的全部费用。
| SEC注册费 |
美元 | |||
| 纳斯达克上市费 |
美元 | |||
| FINRA申请费 |
美元 | |||
| 印刷和雕刻费用 |
美元 | |||
| 法律费用和开支 |
美元 | |||
| 会计费用和开支 |
美元 | |||
| 各种各样的 |
美元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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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美元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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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5
我们由Davis Polk & Wardwell LLP代表处理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务。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美国联邦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务将由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转交给承销商。本次发行中提供的美国存托凭证所代表的普通股的有效性以及与开曼群岛法律有关的其他某些法律事务将由Maples and Calder LLP为我们传递。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事务将由海问律师事务所为我们转交,由中伦律师事务所为承销商转交。Davis Polk & Wardwell LLP在受开曼群岛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能依赖Maples and Calder LLP,在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上可能依赖Haiwen & Partners。Kirkland & Ellis International LLP可能依赖中伦律师事务所处理受中国法律管辖的事项。
206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已包含在本注册声明中,并依赖于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该报告出现在本注册声明的其他地方,并根据该公司作为会计和审计专家的授权。
毕马威华振律师事务所的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北京东长安街1号东方广场毕马威大厦8楼。
207
我们已根据《证券法》以F-1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一份注册声明(包括对注册声明的修订和附件)。本招股说明书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不包含注册声明中规定的所有信息以及注册声明的附件和附表。如需更多信息,请参阅注册声明以及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提交的附件和附表。如果文件已作为登记声明的附件提交,请参阅已提交文件的副本。本招股说明书中与作为附件提交的文件相关的每项声明在所有方面均受提交的附件的限制。
本次发行完成后,我们将遵守《交易法》的信息要求。因此,我们将被要求向SEC提交报告和其他信息,包括20-F表的年度报告和6-K表的报告。SEC在www.sec.gov上维护着一个网站,其中包含我们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报告、代理和信息声明以及其他信息。
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根据《交易法》,我们不受规定代理声明的提供和内容的规则以及我们的执行官、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交易法》第16条规定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规定的约束。此外,根据《交易法》,我们不需要像根据《交易法》注册证券的美国公司那样频繁或迅速地向SEC提交定期报告和财务报表。
208
| 内容 |
页 | |
| F-2 | ||
| F-3 – F-6 | ||
| F-7 | ||
| F-8 | ||
| F-9 | ||
| F-10 – F-50 |
F-1
致股东和董事会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
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随附的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的合并资产负债表、相关的综合亏损、股东亏损变动和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现金流量合并报表,以及相关附注(统称,合并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合并财务报表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了公司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符合美国公认会计原则。
意见依据
这些合并财务报表是公司管理层的责任。我们的责任是根据我们的审计对这些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和证券和证券的适用规则和法规,我们必须独立于公司。交易委员会和PCAOB。
我们根据PCAOB的标准进行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合理保证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因错误或舞弊导致的重大错报。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评估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该等程序包括在测试基础上检查有关综合财务报表中的金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所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列报。我们相信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s/毕马威华振律师事务所
自2020年以来,我们一直担任公司的审计师。
中国北京
2021年4月7日
F-2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笔记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4 | 301,556,224 | 618,347,005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受限现金-流动(包括仅可用于清偿VIE义务的受限现金-流动VIE分别为人民币8,000,000元和零) |
4 | 8,000,000 | — | |||||||
|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5 | 32,373,491 | 30,467,919 | |||||||
| 合同资产,净额 |
22 | 27,987,948 | 32,500,818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25 | 590,057 | — | |||||||
| 库存 |
6 | 46,396,602 | 61,323,159 | |||||||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
7 | 40,842,472 | 27,434,584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523,289,002 | 770,073,485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 |
||||||||||
| 受限现金-非流动(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仅可用于清偿VIE义务的受限现金-非流动VIE分别为人民币6,000,163元和人民币6,059,769元) |
4 | 6,000,163 | 6,059,769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8 | 29,201,272 | 17,899,253 | |||||||
| 无形资产,净值 |
9 | 11,186,990 | 9,440,160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10 | — | 4,369,947 | |||||||
| 商誉 |
11 | 45,538,574 | 45,538,57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8,650 | 387,729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93,825,649 | 83,695,432 | ||||||||
|
|
|
|
|
|||||||
| 总资产 |
617,114,651 | 853,768,917 | ||||||||
|
|
|
|
|
|||||||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3
截至12月31日的目录,附注20192020人民币人民币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银行借款(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短期银行借款分别为人民币1,000,000元和零)
12 1,000,000 —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分别为零和人民币66,835,788元)
15 — 66,835,788应付账款(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应付账款分别为人民币38,352,974元和人民币68,765,787元)
38,352,974 68,765,787应付所得税(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应付所得税分别为人民币4,585,356元和人民币4,869,076元)
6,744,026 7,111,689递延收入-当期(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递延收入分别为人民币18,184,311元和人民币29,813,802元)
22 18,184,311 29,813,802预提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的预提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分别为人民币30,229,258元和人民币35,623,112元)
13 64,717,144 55,717,823金融负债–流动
14 — 518,714,757
流动负债合计
128,998,455 746,959,646
非流动负债
金融负债-非流动
14 61,224,661 —长期债务,不包括流动部分(包括长期债务,不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流动部分分别为人民币54,615,824元和零)
15 54,615,824 —递延收入-非流动(包括递延收入-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的非流动收入分别为人民币3,532,569元和人民币8,245,723元)
22 3,532,569 8,245,723递延所得税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递延所得税负债分别为人民币2,136,746元和人民币1,518,271元)
20 2,213,476 1,518,271其他非流动负债(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对本公司无追索权的VIE的其他非流动负债分别为人民币6,000,000元和人民币6,000,000元)
6,000,000 6,000,000
非流动负债合计
127,586,530 15,763,994
负债总额
256,584,985 762,723,640
承诺与或有事项
23 —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4
合并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笔记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夹层股权 |
16 | |||||||||
| 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22,058,825股已获授权、已发行和流通,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37,975,187元和人民币38,368,090元;清算优先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26,160,753元和人民币24,468,378元) |
37,975,187 | 38,368,090 | ||||||||
| 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获授权、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46,218,488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24,692,328元和人民币231,232,710元;清算优先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分别为人民币153,476,397元和人民币143,547,798元) |
224,692,328 | 231,232,710 | ||||||||
| C-1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获授权、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2,899,160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27,330,006元和人民币28,125,533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20,928,602元和人民币19,574,702元) |
27,330,006 | 28,125,533 | ||||||||
| 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授权的35,398,512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30,924,371股,赎回价值为人民币364,400,054元,截至12月31日,2019年和2020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人民币279,048,000元和人民币260,996,000元) |
364,400,054 | 375,007,074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已授权51,217,945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49,346,520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赎回价值分别为人民币985,562,637元和995,759,585元;截至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为人民币873,769,050元和人民币817,243,725元,分别为2019年和2020年) |
985,562,637 | 995,759,585 | ||||||||
| 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面值0.00008美元,零和40,974,356股已授权股份,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零和11,819,526股;截至12月31日的赎回价值为零和人民币201,872,360元,2019年和2020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的清算优先权分别为零和人民币195,747,000元) |
— | 201,872,360 | ||||||||
| 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
17 | 11,980,193 | — | |||||||
|
|
|
|
|
|||||||
| 夹层权益总额 |
1,651,940,405 | 1,870,365,352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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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5
截至12月31日的目录,附注20192020人民币人民币股东赤字:
普通股(面值0.00008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授权的467,207,070股和426,232,714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已发行和流通的股份分别为100,625,000股)
18 49,227 49,227累计其他综合(亏损)/收益
(49,441,323 ) 74,128,687累计赤字
(1,230,920,736 ) (1,841,700,348 )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应占股东亏损总额
(1,280,312,832 ) (1,767,522,434 )
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11,097,907 ) (11,797,641 )
股东赤字总额
(1,291,410,739 ) (1,779,320,075 )
总负债、夹层权益和股东赤字
617,114,651 853,768,917
F-6
综合损失综合报表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笔记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22 | |||||||||
| 产品收入 |
374,339,662 | 804,655,213 | ||||||||
| 服务收入 |
124,655,261 | 136,948,227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
|
|
|
|
|
|||||||
| 收入成本 |
||||||||||
| 销货成本 |
(349,981,558 | ) | (766,255,209 | ) | ||||||
| 服务成本 |
(88,321,785 | ) | (98,164,858 | ) | ||||||
|
|
|
|
|
|||||||
| 总收入成本 |
(438,303,343 | ) | (864,420,067 | ) | ||||||
|
|
|
|
|
|||||||
| 毛利 |
60,691,580 | 77,183,373 | ||||||||
| 营业费用: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137,608,908 | ) | (124,411,662 | ) | ||||||
| 一般及行政开支 |
(154,280,390 | ) | (125,598,164 | ) | ||||||
| 研发费用 |
(180,661,884 | ) | (86,923,696 | ) | ||||||
|
|
|
|
|
|||||||
| 总营业费用 |
(472,551,182 | ) | (336,933,522 | ) | ||||||
|
|
|
|
|
|||||||
| 出售附属公司亏损 |
(1,024,416 | ) | — | |||||||
| 政府补助 |
5,011,708 | 8,772,996 | ||||||||
|
|
|
|
|
|||||||
| 经营亏损 |
(407,872,310 | ) | (250,977,153 | ) | ||||||
| 利息支出 |
(10,323,231 | ) | (12,223,299 | ) | ||||||
| 利息收入 |
9,043,533 | 2,010,633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14 | (22,156,433 | ) | (229,114,018 | ) | |||||
| 投资收益 |
1,680,752 | 1,897,331 | ||||||||
|
|
|
|
|
|||||||
| 所得税前亏损 |
(429,627,689 | ) | (488,406,506 | ) | ||||||
| 所得税费用 |
20 | (4,446,184 | ) | (372,255 | ) | |||||
|
|
|
|
|
|||||||
| 净亏损 |
(434,073,873 | ) | (488,778,761 | ) | ||||||
|
|
|
|
|
|||||||
| 减:归属于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收入/(亏损) |
17 | 2,651,097 | (925,699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净亏损 |
(12,941,267 | ) | (11,914,228 | ) | ||||||
|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应占亏损净额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
| 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同股息 |
16 | — | (65,599,163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16 | (129,038,126 | ) | (149,405,748 | )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亏损 |
(552,821,829 | ) | (690,943,745 | ) | ||||||
| 净亏损 |
(434,073,873 | ) | (488,778,761 | ) | ||||||
| 其他综合损失: |
||||||||||
|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26,221,211 | ) | 123,570,010 | |||||||
| 综合损失 |
(460,295,084 | ) | (365,208,751 | ) | ||||||
|
|
|
|
|
|||||||
| 减:归属于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综合收益/(亏损) |
17 | 2,651,097 | (925,699 | ) | ||||||
| 减:归属于不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综合损失 |
(12,941,267 | ) | (11,914,228 | ) | ||||||
|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应占全面亏损 |
(450,004,914 | ) | (352,368,824 | ) | ||||||
| 每股普通股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21 | (5.32 | ) | (6.59 | ) | |||||
| 用于计算每股普通股亏损的加权平均流通股数: |
||||||||||
| —基本和稀释 |
21 | 103,971,865 | 104,897,967 | |||||||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7
股东赤字变动合并报表
| 普通股 | 附加的 已付 资本 |
累计 其他 综合的 (损失)/收入 |
累计 赤字 |
合计 股东 赤字 归因于 到LinkDoc 技术 有限的 |
不可赎回 非控制性 兴趣 |
合计 股东 赤字 |
||||||||||||||||||||||||||
| 分享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23,220,112 | ) | (690,779,907 | ) | (713,950,792 | ) | (473,782 | ) | (714,424,574 | ) | |||||||||||||||||||
| 净亏损 |
— | — | — | — | (434,073,873 | ) | (434,073,873 | ) | — | (434,073,873 | ) | |||||||||||||||||||||
| 在业务收购中获得的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附注3) |
— | — | 1,977,142 | 1,977,142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现金出资 |
— | — | — | — | — | — | 340,000 | 340,000 | ||||||||||||||||||||||||
| 归属于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损失 |
— | — | — | — | 12,941,267 | 12,941,267 | (12,941,267 | ) | — | |||||||||||||||||||||||
| 归属于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的收入(附注17) |
— | — | — | — | (2,651,097 | ) | (2,651,097 | ) | (2,651,097 | ) | ||||||||||||||||||||||
| 股份报酬(附注19) |
— | — | 12,681,000 | — | 12,681,000 | — | 12,681,000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附注16) |
— | — | (12,681,000 | ) | — | (116,357,126 | ) | (129,038,126 | ) | — | (129,038,126 | ) | ||||||||||||||||||||
|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 | — | — | (26,221,211 | ) | — | (26,221,211 | ) | — | (26,221,211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49,441,323 | ) | (1,230,920,736 | ) | (1,280,312,832 | ) | (11,097,907 | ) | (1,291,410,739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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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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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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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净亏损 |
— | — | — | — | (488,778,761 | ) | (488,778,761 | ) | — | (488,778,761 | )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现金出资 |
— | — | — | — | — | — | 160,000 | 160,000 | ||||||||||||||||||||||||
| 归属于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损失 |
— | — | — | — | 11,914,228 | 11,914,228 | (11,914,228 | ) | — |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应占亏损(附注17) |
— | — | — | — | 925,699 | 925,699 | — | 925,699 | ||||||||||||||||||||||||
| 从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重新分类为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附注17) |
— | — | — | — | — | 11,054,494 | 11,054,494 | |||||||||||||||||||||||||
| 股份报酬(附注19) |
— | — | 14,564,970 | — | — | 14,564,970 | — | 14,564,970 | ||||||||||||||||||||||||
| 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发行时的有利转换特征(附注16) |
— | — | 65,599,163 | — | — | 65,599,163 | — | 65,599,163 | ||||||||||||||||||||||||
| 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同股息(附注16) |
— | — | — | — | (65,599,163 | ) | (65,599,163 | ) | — | (65,599,163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附注16) |
— | — | (80,164,133 | ) | — | (69,241,615 | ) | (149,405,748 | ) | — | (149,405,748 | ) | ||||||||||||||||||||
| 外币换算调整,扣除零所得税 |
— | — | — | 123,570,010 | — | 123,570,010 | — | 123,570,010 |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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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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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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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100,625,000 | 49,227 | — | 74,128,687 | (1,841,700,348 | ) | (1,767,522,434 | ) | (11,797,641 | ) | (1,779,320,075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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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8
合并现金流量表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活动: |
||||||||
| 净亏损 |
(434,073,873 | ) | (488,778,761 | ) | ||||
| 调整净亏损与经营活动中使用的净现金 |
||||||||
| 应收账款拨备/(转回) |
1,275,707 | (509,956 | ) | |||||
| 合同资产准备金 |
241,761 | 92,099 | ||||||
| 存货减记 |
151,783 | 1,885,983 | ||||||
| 出售附属公司亏损 |
1,024,416 | — | ||||||
| 基于股份的补偿费用 |
12,681,000 | 14,564,970 | ||||||
| 折旧及摊销 |
14,425,907 | 16,106,739 | ||||||
| 递延所得税优惠 |
(2,355,886 | ) | (695,205 | ) | ||||
| 财产和设备处置损失 |
60 | 114,374 | ||||||
| 投资收益 |
(1,680,752 | ) | (1,897,331 | ) | ||||
| 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433 | 229,114,018 | ||||||
| 非现金利息费用 |
9,921,631 | 12,219,964 | ||||||
| 经营资产和负债的变化,扣除业务收购和处置的影响: |
||||||||
| 应收账款 |
(20,401,510 | ) | 2,415,528 | |||||
| 合同资产 |
(12,088,061 | ) | (4,604,969 | ) | ||||
| 库存 |
(34,038,668 | ) | (16,812,540 | ) | ||||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
271,705 | 13,218,628 | ||||||
| 应付账款 |
25,237,084 | 30,412,813 | ||||||
| 应交所得税 |
1,897,875 | 507,231 | ||||||
| 递延收入 |
13,833,631 | 16,342,645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21,959,280 | (8,801,030 | ) | |||||
|
|
|
|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79,560,477 | ) | (185,104,800 | ) | ||||
|
|
|
|
|
|||||
| 投资活动: |
||||||||
| 购买财产和设备 |
(14,002,416 | ) | (3,133,785 | ) | ||||
| 处置财产和设备的收益 |
183,519 | — | ||||||
| 购买定期存款 |
(275,836,000 | ) | — | |||||
| 定期存款到期所得款项 |
899,695,828 | — | ||||||
| 购买短期投资 |
(320,710,000 | ) | (585,000,000 | ) | ||||
| 出售短期投资的收益 |
256,848,544 | 652,439,539 | ||||||
| 购买土地使用权 |
(1,500,000 | ) | (2,929,000 | ) | ||||
| 出售附属公司所得款项 |
— | 30,000 | ||||||
| 业务收购付款 |
(17,505,000 | ) | — | |||||
| 从业务收购中获得的现金 |
1,876,056 | — | ||||||
|
|
|
|
|
|||||
| 投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 |
529,050,531 | 61,406,754 | ||||||
|
|
|
|
|
|||||
| 融资活动: |
||||||||
| 发行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收益 |
— | 205,083,000 | ||||||
| 发行D +系列期权的收益 |
— | 235,531,600 | ||||||
| 支付发行费用 |
— | (566,424 | )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持有人的现金出资 |
340,000 | 160,000 | ||||||
| 短期银行借款所得款项 |
10,000,000 | — | ||||||
| 偿还短期银行借款 |
(9,000,000 | ) | (1,000,000 | ) | ||||
| 收集提供给创始人的现金预付款 |
— | 583,663 | ||||||
|
|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340,000 | 439,791,839 | ||||||
|
|
|
|
|
|||||
| 外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862,582 | (7,243,406 | ) | |||||
|
|
|
|
|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的净增加 |
151,692,636 | 308,850,387 | ||||||
|
|
|
|
|
|||||
| 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 |
163,863,751 | 315,556,387 | ||||||
|
|
|
|
|
|||||
| 年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 |
315,556,387 | 624,406,774 | ||||||
|
|
|
|
|
|||||
| 补充资料 |
||||||||
| 已付利息 |
401,600 | 3,335 | ||||||
| 已缴所得税 |
4,904,197 | 558,773 | ||||||
| 非现金投融资活动: |
||||||||
| 购买财产和设备的应计费用 |
(222,035 | ) | (185,531 | ) | ||||
所附附注是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F-9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 1. | 业务和组织描述 |
业务描述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本公司”)是一家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于2014年12月16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本公司通过其全资子公司、合并可变利益实体(“VIE”)和VIE的子公司(统称为“本集团”),主要从事为重症患者提供持续护理和数据驱动的精准生命科学解决方案,帮助生命科学公司和医生加速临床研究和现实世界的采用。本集团的主要业务及地域市场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
组织
本集团通过中国运营公司经营信息服务和其他增值电信服务,包括领科科技(北京)有限公司(“领科北京”,或“VIE”)及其子公司(以下统称为“VIE”),为遵守限制提供增值电信服务(包括本集团提供的活动和服务)的公司的外资所有权的中国法律法规。VIE持有的已确认和未确认的创收资产主要包括存货、财产和设备、组装劳动力和ICP许可证。凌科北京的股权由四名个人(统称为“名义股东”)合法持有,包括1)创始人、Shlomo Kramer兼首席执行官Tianze Zhang;2)联合创始人、首席运营官兼首席技术官Ligang Luo;3)Liping Li, 联合创始人兼临床运营负责人;4)前联合创始人唐鹏。四人代表本公司全资子公司领科信息技术(北京)有限公司(“领科信息”,或“外商独资企业”)担任领科北京的名义股东。LinkDoc Information之间签订了一系列合同协议和安排,包括投票权代理协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股权质押协议、独家选择权协议和配偶同意,经修订,(统称“VIE协议”),凌科北京和名义股东。根据VIE协议,名义股东已将其在凌科北京的股权的投票权和处置权等所有合法权利授予领科信息。名义股东没有显着参与收入和损失,也无权指导大多数VIE的活动 显着影响他们的经济表现。因此,VIE被视为可变利益实体。
根据会计准则编纂(“ASC”)810-10-25-38A,本公司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在VIE中拥有控制性财务利益,因为LinkDoc Information有权(i)指导VIE的活动,这些活动对VIE的经济表现影响最大;有权从VIE获得可能对VIE具有重大意义的利益。因此,本公司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成为VIE的主要受益人。
根据VIE协议的条款,LinkDoc Information有(i)获得经济利益的权利根据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这可能以服务费的形式对VIE产生重大影响;获得VIE宣派的所有股息的权利以及根据投票权代理协议获得VIE所有未分配收益的权利;根据独家选择权协议,通过其独家选择权收购VIE 100%股权的权利,获得VIE剩余利益的权利,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因此,VIE的合并财务报表包含在本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F-10
目录根据VIE协议的条款,名义股东对净资产没有权利,也没有义务为亏损提供资金,该等权利和义务已归属于本公司。VIE的所有赤字(净负债)和净亏损均归属于本公司。
VIE协议的主要条款进一步描述如下。
| 1) | 投票权代理协议 |
根据投票权代理协议,代名人股东不可撤销地委任凌科北京为其独家代理人和受权人,代表他们处理凌科北京的所有股东事务,并行使作为凌科北京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投票权、股息权,所有未分配收益的权利和其他股东的权利。投票权代理协议将于各名义股东为凌科北京股东期间继续有效。
| 2) | 独家咨询服务协议 |
根据独家咨询及服务协议,领科信息获委任为独家服务供应商,以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向领科北京提供领科北京不时要求的业务支持、技术、咨询服务及其他服务。除非经领科信息书面同意,领科北京不得聘请第三方提供此类服务,而领科信息可指定另一方向领科北京提供此类服务。凌科北京按季度向领科信息支付服务费,该费用为扣除凌科北京及其子公司法定公积金后的季度净利润总额。领科信息有权根据向领科北京提供的服务自行调整服务费金额的计算基础。LinkDoc Information拥有独家知识产权 因履行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而产生的权利,无论是由Linkdoc Information还是Lingke Beijing创建的。除非LinkDoc Information以书面形式终止,否则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自2015年2月27日起继续有效。
| 3) | 股权质押协议 |
根据股权质押协议,各名义股东将其各自在凌科北京的股权质押给领科信息,以确保其在适用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独家期权协议和投票权代理协议项下的义务。各名义股东进一步同意,未经领科信息事先书面同意,不转让或质押其各自在领科北京的股权。每份股权质押协议将一直具有约束力,直至各自的质押人、名义股东(视情况而定)履行其在上述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并支付其所有债务。2015年8月20日,股权质押协议项下的股权质押已在中国主管监管机构登记。
| 4) | 独家期权协议 |
各名义股东与本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及凌科北京订立独家期权协议,据此,各名义股东授予LinkDoc Information选择权,以人民币1.0元和中国允许的最低对价金额中的较高者的价格购买其各自在凌科北京的全部或部分股权法律。此外,各名义股东授予领科信息以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代价购买领科北京或其附属公司持有的全部或部分资产的选择权。名义股东应将本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或其指定人员就所购股权支付的任何款项汇给本公司、Linkdoc Information或其指定人员。
F-11
目录名义股东承诺,未经本公司事先书面同意,名义股东及北京凌科不会:
| (一世) | 转让、抵押或允许在凌科北京的任何股权或重大资产上设立任何担保权益; |
| (二) | 变更凌科北京的注册资本; |
| (三) | 处置、设置凌科北京重大资产的质押或产权负担; |
| (四) | 终止凌科北京签订的任何重大合同或与现有重大合同发生冲突的合同; |
| (五) | 任免董事、执行官和高级管理人员; |
| (六) | 以任何方式分配股息; |
| (七) | 清算或批准凌科北京的清算申请; |
| (八) | 修改凌科北京的公司章程或股东协议(如有); |
| (九) | 以任何形式向任何人提供任何贷款或信贷或担保; |
| (X) | 将凌科北京与任何其他实体合并;或者 |
| (十一) | 终止或签订任何价值超过人民币100,000元的重大合同。 |
凌科北京及其名义股东应任命本公司推荐的个人为凌科北京的董事、执行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凌科北京应应本公司的要求向本公司提供经营及财务信息,并确保业务的持续进行。独家期权协议将持续有效,直至领科信息或领科信息指定的任何一方收购其名义股东持有的领科北京的所有股权。
| 5) | 配偶同意书 |
名义股东的每一位配偶均已签署配偶同意书。根据每份配偶同意书,签约配偶承诺不就其配偶持有的凌科北京股权作出任何主张。此外,配偶双方同意,按照上述股权质押协议、独家咨询服务协议、独家选择权协议和表决权的约定,处置其配偶名下的凌科北京股权。代理协议,不时修订。此外,如果他们中的任何人因任何原因获得各自配偶持有的凌科北京的任何股权,该配偶同意受类似义务的约束并同意订立类似的合同安排。
与VIE结构相关的风险
本公司依赖VIE协议来运营和控制VIE。所有VIE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因此,这些协议将根据中国法律解释,任何争议将根据中国法律程序解决。中国的法律环境不如美国等其他司法管辖区发达。因此,中国法律体系的不确定性可能会限制公司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能力。如果本公司无法执行这些合同安排,或者本公司在执行这些合同安排的过程中遇到重大时间延误或其他障碍,将难以对VIE施加有效控制,公司开展业务的能力以及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受影响的。
F-12
目录管理层认为,根据从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处获得的法律意见,根据其条款和现行适用的中国法律,下述合同安排对此类安排的每一方均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性。影响。但是,这些合同安排在提供控制权方面可能不如直接所有权有效。当前或未来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应用存在重大不确定性。因此,中国监管机构最终可能会采取与本公司中国法律顾问的意见相反或不同的观点。不确定是否会采用任何与可变利益实体结构相关的新中国法律或法规,或者如果采用,它们将提供什么。此外,如果中国政府发现建立该结构的协议不符合中国政府 限制外国投资于本集团的某些业务,本集团可能会受到严厉处罚,包括被禁止继续经营。
如果公司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被任何政府机构全部或部分视为非法,公司可能会失去对合并VIE的控制,并不得不修改此类结构以符合监管要求。此外,如果发现公司的公司结构和合同安排违反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或法规,相关监管机构将在处理此类违规行为时拥有广泛的自由裁量权,包括但不限于:
| • | 吊销公司营业执照和/或经营许可证; |
| • | 对VIE处以罚款; |
| • | 没收他们认为通过非法经营获得的任何VIE收入; |
| • | 停止或对VIE的运营施加限制或苛刻的条件; |
| • | 限制公司收取收入的权利; |
| • | 关闭VIE的服务器或阻止其应用程序或网站; |
| • | 限制或禁止公司将海外发售所得款项用于为其中国合并VIE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 |
| • | 要求公司重组所有权结构或运营;或者 |
| • | 采取其他可能对业务有害的监管或执法行动 |
如果实施任何这些处罚或要求重组公司的公司结构导致其失去指导VIE活动的权利或公司获得其经济利益的权利,本公司将不再能够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合并VIE的财务业绩。管理层认为,根据当前的事实和情况,拆分VIE的可能性很小。
本公司已指定中国国民的名义股东为持有100%股权的VIE的股东。这些名义股东可能与本公司存在利益冲突。名义股东作为本公司的间接股东和董事以及作为VIE的股东和董事之间可能会出现利益冲突。本公司依赖该等个人遵守开曼群岛法律,该法律对本公司董事及高级职员施加受信责任。此类职责包括在他们认为符合公司整体最佳利益的情况下真诚行事的义务,并且不将自己置于对公司的职责与其个人利益之间存在冲突的位置。中国法律还规定,董事或管理人员对其领导或管理的公司负有忠诚和受信义务。本公司无法保证当发生冲突时,股东 的VIE将以公司的最佳利益行事,或者冲突将以对公司有利的方式解决。这些名义股东可能会违反或导致VIE违反现有的合同安排。如果本公司无法解决双方之间的任何利益冲突或纠纷
F-13
目录公司和名义股东,公司将不得不依赖法律程序,这可能是昂贵、耗时且对公司运营造成破坏的。任何此类法律程序的结果也存在很大的不确定性。
本公司根据VIE协议参与VIE影响了本公司的综合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如下所示。
本集团VIE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的以下合并资产和负债信息,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合并收入、净亏损和现金流量信息,已包含在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165,602,756 | 158,812,716 | ||||||
| 受限现金–当前 |
8,000,000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491 | 30,467,919 | ||||||
| 合同资产,净额 |
27,987,948 | 32,500,818 | ||||||
| 应收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款项* |
— | 4,000,000 | ||||||
| 库存 |
46,396,602 | 61,323,159 | ||||||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
34,273,146 | 23,651,854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314,633,943 | 310,756,466 | ||||||
|
|
|
|
|
|||||
| 受限现金–非流动 |
6,000,163 | 6,059,769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20,308,923 | 13,829,643 | ||||||
| 无形资产,净值 |
11,186,990 | 9,440,160 |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 | 4,369,947 | ||||||
| 商誉 |
45,538,574 | 45,538,574 |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1,898,650 | 387,729 | ||||||
|
|
|
|
|
|||||
| 非流动资产合计 |
84,933,300 | 79,625,822 | ||||||
|
|
|
|
|
|||||
| 总资产 |
399,567,243 | 390,382,288 | ||||||
|
|
|
|
|
|||||
| 短期银行借款 |
1,000,000 | — | ||||||
| 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
— | 66,835,788 | ||||||
| 应付账款 |
38,352,974 | 68,765,787 | ||||||
| 应付所得税 |
4,585,356 | 4,869,076 | ||||||
| 递延收入-当前 |
18,184,311 | 29,813,802 | ||||||
| 应付本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款项-当前* |
421,957,150 | 510,685,917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30,229,258 | 35,623,112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514,309,049 | 716,593,482 | ||||||
| 长期债务,不包括流动部分 |
54,615,824 | — | ||||||
| 递延收入-非流动 |
3,532,569 | 8,245,723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2,136,746 | 1,518,271 | ||||||
| 其他非流动负债 |
6,000,000 | 6,000,000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6,285,139 | 15,763,994 | ||||||
|
|
|
|
|
|||||
| 负债总额 |
580,594,188 | 732,357,476 | ||||||
|
|
|
|
|
|||||
| * | 应收/应付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款项指应收/应付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全资附属公司的款项,于合并时予以抵销。 |
F-14
498,961,904 941,603,440净亏损
(164,737,407 ) (118,424,491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123,060,136 ) (54,973,343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27,264,545 ) (5,451,089 )筹资活动提供的净现金*
301,676,327 45,693,998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的净增加/(减少)
151,351,646 (14,730,434 )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
28,251,273 179,602,919年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
179,602,919 164,872,485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包括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从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收到的人民币300,336,327元及人民币46,533,995元,于合并时抵销。 |
根据VIE协议,本公司有权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指导VIE的活动。因此,本公司认为,除限制使用的受限现金人民币6,059,769元和实收资本人民币1,000,000元外,VIE中不存在仅可用于清偿VIE义务的资产。2020年12月31日。VIE的资产均未被质押或抵押。VIE的债权人对本公司或其全资子公司的一般信用无追索权。
在呈报年度内,本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向VIE提供了财务支持,而这些财务支持之前在合同中并未要求以垫款的形式提供。在VIE需要财务支持的情况下,本公司可自行选择并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通过向VIE的名义股东提供贷款、向VIE委托贷款或现金池安排为VIE提供资金的方式向VIE提供此类支持。
| 2. | 重要会计政策摘要 |
| (a) | 陈述基础 |
本集团随附的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 (b) | 合并原则 |
合并财务报表包括本公司、其全资子公司、本公司通过LinkDoc Information拥有控股财务权益的VIE的财务报表。本公司、其子公司和VIE之间的所有公司间交易和余额已在合并时对销。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在合并财务报表中作为股东赤字的一个组成部分单独列报。
| (C) | 估计数的使用 |
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做出影响资产和负债报告金额、或有资产和负债在资产负债表日的相关披露的估计和假设,以及在合并财务报表和附注中报告的报告期内的收入和费用。重大会计估计包括但不限于对临床研究服务完成进度的估计、呆账准备和合同资产、使用寿命确定的财产和设备以及无形资产的使用寿命和可收回性、递延收益的实现税收资产和
F-15
目录存货、商誉和土地使用权的可收回性、i)以股份为基础的补偿奖励、ii)金融负债、iii)收购的可辨认资产、承担的负债和企业合并中的非控制性权益的公允价值确定,iv)普通股,以确定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是否存在受益转换特征。事实和情况的变化可能会导致修订估计。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因此,差异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 (四)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在正常业务过程中,本集团面临或有损失,例如因业务产生的法律诉讼和索赔,涵盖范围广泛的事项,其中包括政府调查、股东诉讼和非收入税务事宜。当一项负债很可能已经发生且损失金额能够合理估计时,确认或有损失的应计费用。如果潜在的重大损失或有损失不太可能发生但合理可能发生,或很可能发生但无法估计,则披露或有负债的性质,以及对可确定且重大的可能损失范围的估计。
| (e)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包括手头现金、活期存款和存放在银行的高流动性存款,这些存款在购买时的原始到期日为三个月或以下,并且很容易转换为已知金额的现金作为现金等价物。
| (F) | 定期存款 |
定期存款是指原始期限超过三个月但少于一年的银行存款。所赚取的利息计入综合亏损表的利息收入。
| (G) | 受限制的现金 |
对提取或使用有限制的现金余额被视为受限制的现金。将在未来12个月内释放为现金的受限现金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类为流动资产,而限制使用超过一年的余额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类为非流动资产。
| (H) | 短期投资 |
短期投资是指原始期限少于十二个月的理财产品。这些理财产品由中国的金融机构管理,浮动利率参照相关资产的表现。根据ASC 825,本集团在初始确认日选择公允价值选择权,并以公允价值计量这些投资。这些投资的公允价值变动作为投资收益反映在综合全面亏损表中。公允价值是根据各报告期末金融机构提供的报价估算的。
| (一世) | 合约余额 |
收入确认、账单和现金收款的时间会导致应收账款和合同负债。合同负债(即递延收入)在本公司有义务向客户转让商品或服务且本公司已从客户收到对价或应向客户支付对价金额时确认。
应收账款于本集团向其客户提供服务或产品且其对价权利为无条件的期间确认。应收贸易账款收取的金额
F-16
目录包括在合并现金流量表的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中。管理层在厘定特定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时考虑以下因素:过往经验、客户的信誉、应收账款的账龄及与客户有关的其他特定情况。根据应收账款的账龄和任何可能无法收回的特定应收账款,计提呆账准备并计入一般和管理费用。被视为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在所有收款方式已用尽且收回的可能性被认为遥不可及后从拨备中扣除。本集团估计部分或全部账户结余无法收回与核销账户结余之间存在时间差。本集团并无任何 与客户相关的表外信用风险。
合同资产是本集团向客户转让的服务换取对价的权利,该权利的条件不是时间的流逝。
| (j) | 库存 |
存货按成本(按先进先出法确定)与可变现净值两者中的较低者列账。可变现净值是存货在日常业务过程中的估计售价减去合理可预测的处置成本。调整记录在销售成本中,以根据历史和预测需求将任何陈旧和过剩存货的账面金额减记至其估计可变现净值。
| (k)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物业及设备按成本减累计折旧及减值(如有)列账。
预计使用寿命如下:
| 租赁改善 | 3年 | |
| 电子设备 | 3~5年 | |
| Software | 5~8年 | |
| 办公家具 | 3~5年 |
财产和设备的折旧在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计算。
当项目报废或以其他方式处置时,收入按账面净值与收到的收益之间的差额收取或贷记。日常维护和修理在发生时计入费用,更换和改进资本化并在剩余使用寿命内摊销。
| (升) | 无形资产,净值 |
使用寿命有限的无形资产,由于无法可靠确定无形资产的经济利益模式,在相关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采用直线法摊销。预计使用寿命为无形资产预计直接或间接对本集团未来现金流量作出贡献的期间。本公司的可摊销无形资产包括客户关系、竞业禁止协议和估计使用寿命如下的许可。
| 客户关系 | 7年 | |||
| 竞业禁止协议 | 5-6年 | |||
| 许可证 | 10年 |
F-17
在中国的土地使用权代表在土地使用权的合同期限内占用、使用和开发一块土地的专有权。土地使用权的成本通常在授予权利之日一次性支付。预付款通常涵盖土地使用权的整个期间。一次性预付款资本化并记录为土地使用权,然后在权利期间(通常为50年)以直线法计入费用。
| (n) | 长期资产减值 |
长期资产,包括财产和设备,待摊销的无形资产和土地使用权在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或使用寿命短于本集团原先估计时进行减值评估。当这些事件发生时,本集团通过将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与预计因使用资产或资产组及其最终处置而产生的未来未贴现现金流量的估计进行比较来评估长期资产或资产组的减值。如果预计未来未贴现现金流量的总和小于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本集团根据资产或资产组的账面价值高于资产或资产组公允价值的部分确认减值损失。公允价值通过各种估值确定 必要时包括贴现现金流模型、市场报价和第三方独立评估的技术。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未确认长期资产减值。
| (哦) | 业务组合 |
本集团根据ASC主题805:企业合并使用收购法对企业合并进行会计处理。本集团于收购日确认可辨认收购资产、承担的负债及被收购方的任何非控制性权益,按其各自于该日的公允价值计量。收购对价按收购日给予的资产、发生的负债和发行的权益工具在交换日的公允价值以及或有对价的总和计量。直接归属于收购事项的成本于产生时支销。(i)非控制性权益的总购买价格和公允价值超过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记为商誉。
| (p) | 商誉 |
商誉是指(i)非控制性权益的总购买价格和公允价值超过被收购方可辨认净资产公允价值的部分。
商誉不进行摊销,但自12月31日起每年在报告单位层面进行减值测试,并且在发生事件或情况变化时更频繁地进行减值测试,这些事件或情况变化很可能会使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低于其账面价值数量。本公司的商誉减值审查涉及以下步骤:1)定性评估——评估定性因素以确定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是否更有可能低于其账面价值,包括商誉。本公司考虑的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宏观经济状况、行业和市场考虑因素、成本因素、财务业绩或特定于该报告单位的事件。如果或当本公司确定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很可能低于包括商誉在内的账面价值时,本公司将采用定量法;2)定量方法—— 公司通过比较报告单位的公允价值与其账面价值进行定量公允价值测试,按照账面价值超过报告单位公允价值的部分计量减值准备;然而,确认的损失不应超过分配给该报告单位的商誉总额。任何呈列年度均未确认商誉减值。
F-18
金融负债,包括独立认股权证和在未来日期购买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期权,以公允价值记录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上。公允价值变动计入综合全面亏损表金融负债公允价值变动。
| (R) | 公允价值计量 |
本公司采用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计量公允价值。ASC 820定义了公允价值,建立了衡量公允价值的框架,并扩大了有关公允价值计量的披露。
ASC 820建立了一个三层公允价值层次结构,它优先考虑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输入如下:
| 级别1 — | 反映活跃市场中相同资产或负债的报价(未经调整)的可观察输入值。 | |
| 级别2 — | 包括在市场上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其他输入。 | |
| 级别3 — | 很少或没有市场活动支持的不可观察输入。 |
ASC 820描述了衡量资产和负债公允价值的三种主要方法:(1)市场法;(2)收益法和(3)成本法。市场法使用涉及相同或可比资产或负债的市场交易产生的价格和其他相关信息。收益法使用估值技术将未来金额转换为单一现值金额。该计量基于当前市场对这些未来金额的预期所表明的价值。成本法基于当前更换资产所需的金额。
金融工具的公允价值
短期金融资产和负债(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的现金流动、应收账款、应收关联方款项、计入预付款项的其他应收款和其他流动资产、短期银行借款、长期流动部分)债务、应付账款、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由于这些工具的到期日较短,短期金融资产和负债的账面价值与其公允价值相近。
受限制现金-非流动-账面价值与分类为受限制现金-非流动的计息现金的公允价值相若,并归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的第1级。
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
本集团选择公允价值选择权对短期投资进行会计处理,短期投资根据金融机构所报的每单位价格进行估值,并归类为公允价值等级的第二级。短期投资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总成本基础 |
65,000,000 | — | ||||||
| 未实现持有收益总额 |
542,2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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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公允价值 |
65,542,2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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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9
目录下表反映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止年度公允价值层级的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从期初余额到期末余额的对账: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1月1日, 2019 |
购买 | 卖 | 包括在 收益 |
12月31日, 201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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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物业、厂房及设备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短期投资 |
— | 320,710,000 | 256,848,544 | 1,680,752 | 65,542,208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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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 320,710,000 | 256,848,544 | 1,680,752 | 65,542,208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 1月1日, 2020 |
购买 | 卖 | 包括在 收益 |
12月31日, 2020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585,000,000 | 652,439,539 | 1,897,331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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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65,542,208 | 585,000,000 | 652,439,539 | 1,897,331 | — | |||||||||||||||
金融负债使用不可观察输入数据按公允价值计量,并归类为公允价值层级的第3级。见注释14。
下表列出了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和2020年按经常性公允价值计量的金融资产和负债,按公允价值层级内的级别划分:
| 公允价值在 2019年12月31日 |
1级 | 2级 | 3级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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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短期投资 |
65,542,208 | — | 65,542,208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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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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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负债-非流动 |
61,224,661 | — | — | 61,224,661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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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公允价值在 2020年12月31日 |
1级 | 2级 | 3级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负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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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负债-流动 |
518,714,757 | — | — | 518,714,75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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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 | 收入确认 |
本集团自成立以来一直采用ASC主题606,客户合同收入(“ASC 606”)。根据ASC 606,本集团在承诺的产品或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本集团客户时确认收入,金额为本集团预期就这些产品或服务收取的对价金额(不包括代表政府当局征收的增值税)。
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
本集团主要通过其零售患者护理中心向个人客户销售药品、保健产品和其他健康商品,从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中获得收入。在较小程度上,本集团亦通过向药房客户批发药品产生收入。
销售产品收入在产品被客户接受时确认,即产品控制权转移给客户的时点。本集团不向客户提供任何退货权,除非产品有缺陷,在这种情况下本集团允许更换产品或退货。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止年度,有缺陷的产品退货无关紧要。
F-20
本集团与生命科学客户签订临床试验匹配合同,以匹配具有最佳临床试验注册适合性的合格患者。本集团于客户确认临床试验的个别患者登记时确认临床匹配服务的收入。
真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集团与生命科学客户和医院签订合同,提供真实世界的研究服务,包括临床研究服务,如临床试验研究和管理服务、数据收集和验证、现场监测、保护数据质量和完整性、临床数据管理和报告服务。合同期限从几个月到几年不等。服务费基于固定金额和可报销的自付费用。
临床研究服务通常涉及在合同期限内为实现特定研究目标而进行的许多已定义但不一定相似的活动。临床研究服务被视为一项单一履约义务,因为本集团提供整合每份合同所依据的不同服务的重要服务,这些服务相互依赖且相互关联。本集团是使用支持临床研究服务的研究人员的主体。临床研究服务收入在合同期限内确认,因为本集团的业绩不会创造具有替代用途的资产,并且合同为本集团提供了对迄今为止已完成工作的付款的可执行权利。临床研究服务的完成进度是根据已发生的项目总成本(包括可报销的 自付费用)在每个报告期末占总估计项目成本(“成本对成本衡量”)的百分比。本集团对这些服务使用成本对成本的进度计量,因为它忠实地描述了这些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客户。
临床研究服务合同的收入确认涉及重大判断和估计,尤其是对完成时项目总成本的估计,其中包括直接成本和可报销的自付费用,如研究者费用。估计项目总成本在整个合同期限内定期审查和修订,因此类修订而产生的收入调整在确定修订的期间按累计追赶基准记录。
患者管理即服务
本集团通过与生命科学公司签订服务合同,向患者提供基于云的患者管理系统以及定制的虚拟护理和语音护理服务,从而产生收入。由于本地患者管理系统与可通过后续定制在线服务访问的相关云功能高度相关,本集团认为该系统和在线服务是一项履约义务。本集团在合同期限内(通常为一年)以直线法确认相关服务收入。
数据洞察
本集团通过基于本集团自主开发的数据分析平台向生命科学客户提供定制的数据洞察报告来产生收入。来自定制数据洞察报告的收入在报告交付给客户时确认。
在较小程度上,本集团还通过在合同期限内(一般少于一年)向生命科学客户提供对本集团自主开发的数据分析平台的访问权限,从数据洞察服务中获得收入。收入在合同期限内以直线法确认。
F-21
该集团通过专有的现实世界数据(“RWD”)驱动的决策支持系统产生收入,并为医院提供肿瘤特异性分析和人工智能诊断辅助服务的内部部署解决方案。收入在承诺的服务的控制权转移给本集团的客户时确认。
| (吨) | 收入成本 |
销售成本包括产品的购买价格。如果本集团在指定时间段内完成指定的累计采购水平,本集团可定期从某些供应商处以信用形式收取回扣,本集团可将其用于抵扣欠供应商的贸易金额。本集团将从其供应商处收到的回扣记为本集团为购买的产品支付的价格的减少,因此将此类金额记录为销售成本的减少。全年,本集团根据迄今为止的采购所赚取的回扣金额相对于回扣期间预计实现的总采购水平进行估计,只要收到折扣或回扣是合理保证的,并且其金额可以合理估计的。本集团不断修订这些估计,以反映根据实际采购水平和剩余回扣的预测采购量预计将获得的回扣 时期。
商品成本不包括与产品销售成本相关的其他直接成本,例如出境运输和处理费用、患者护理中心的租金和折旧费用。因此,本集团的销售产品成本可能无法与将此类费用计入产品成本的其他公司进行比较。
服务成本包括与本集团向客户提供服务直接相关的成本和费用,主要包括员工成本、调查员费用等可报销的自付费用以及与使用设施和设备相关的费用这些员工,包括租金和折旧费用以及产生的其他直接费用。
| (你) | 研发费用 |
研发费用主要包括参与研发新技术的员工的工资和相关费用,以及与使用这些功能的设施和设备相关的费用,如租金和折旧费用。研发费用于发生时支销。
| (五) | 政府补助 |
政府补助在能够合理保证本集团将遵守所附条件并收到政府补助时确认。为向本集团提供即时财务支持而无未来相关成本的补助,于补助成为应收款项时在本集团的综合全面亏损表中确认为政府补助。补偿研发费用的补助确认为相关研发费用的减少。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公司在本集团合并综合亏损表中分别确认1)政府补助人民币5,011,708元及人民币8,772,996元;2)分别减少研发费用的政府补助为零和人民币7,445,283元。
| (W) | 股份补偿 |
本集团根据奖励的授予日公允价值计量为换取权益工具而获得的职工和非职工服务的成本,并在当期确认成本
F-22
目录员工和非员工必须提供服务以换取奖励,这通常是授予期。对于仅具有服务条件的分级归属奖励,本集团在整个奖励的必要服务期内按直线法确认补偿成本,前提是在任何日期确认的补偿成本的累计金额至少等于该奖励的授予日价值在该日期归属的部分。对于有业绩条件的奖励,如果业绩条件很可能会实现,则补偿成本在估计的授予期内支出。
本集团选择在发生时将没收的影响确认为补偿成本。如果未满足所需的归属条件导致以股份为基础的奖励被没收,则先前确认的与这些奖励相关的补偿费用将被转回。
| (X) | 员工福利 |
本公司在中国的子公司和VIE参与政府强制、多雇主、固定供款计划,根据该计划向员工提供某些退休、医疗、住房和其他福利。中国劳动法要求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实体每月向当地劳动局支付按规定缴费率计算的合资格雇员每月基本薪酬的供款。除每月供款外,本集团并无进一步承诺。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所附综合综合亏损表中列为开支的雇员社会福利分别为人民币67,327,439元及人民币31,666,937元。
由于COVID-19,中国政府免除或减少了某些企业的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工伤保险(“某些社会保险”)的缴费。本集团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在2020年2月至2020年12月期间免于缴纳某些社会保险。该豁免确认为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服务成本和运营费用减少人民币23,115,832元。
| (y) | 所得税 |
当期所得税是根据财务报告目的的净收入/(亏损)提供的,并根据相关税收管辖区的规定,针对不可评估或扣除所得税目的的收入和费用项目进行调整。递延所得税采用资产负债法计提。在此方法下,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就暂时性差异的税务影响确认,并通过应用将在预期暂时性差异可收回或结算的期间生效的已颁布法定税率确定。如果根据现有证据的权重,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很可能无法变现,则提供估值备抵以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税率变动对递延所得税的影响在合并报表中确认 变更期间的综合损失报表。
在评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可变现性时,管理层会考虑部分或全部递延所得税资产是否更有可能无法变现。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变现取决于在这些暂时性差异可抵扣和使用税项亏损结转期间产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会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预定转回(包括可用结转期的影响)、预计的未来应税收入和税务规划策略。
本集团在评估不确定的税务状况时采用“更有可能”的确认门槛。如果基于税务状况的事实和技术优势,税务状况“更有可能”占上风,则本集团在其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税务状况的好处。满足“更有可能”确认阈值的税收状况以在结算时实现的可能性超过50%的最大税收优惠金额来衡量。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可能是
F-23
目录受法律解释、税务机关裁决、税务审计和法定时效到期变化的影响。此外,事实、情况和新信息的变化可能需要本集团就个人税务状况调整确认和计量估计。因此,未确认的税收优惠会定期审查和重新评估。如有需要,调整将在发生需要调整的变化的期间记录在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中。在税务审计结束之前,以及在某些情况下,税务上诉或诉讼程序结束之前,可能无法确定特定税务状况的最终结果。本集团将与未确认税收优惠(如有)相关的利息和罚款分别记录在利息费用以及一般和管理费用中。
| (z) | 经营租赁 |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为办公室和患者护理中心租赁场所。租金拨备上调的租赁在租赁期内以直线法确认。
| (AA) | 外币换算和外币风险 |
本公司的报告货币为人民币(“人民币”)。本公司及其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的功能货币为美元(「美元」)。本公司中国附属公司及VIE的功能货币为人民币。
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交易按交易日期的通行汇率重新计量为功能货币。以外币计价的货币性资产和负债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汇率重新计量为功能货币。由此产生的汇兑差额记录为外币汇兑(亏损)/收益,包括在综合全面亏损表的一般及行政开支中。
本公司及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注册成立的子公司的财务报表由功能货币折算为人民币。资产和负债采用资产负债表日的适用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本期产生的收益(亏损)以外的权益账户采用适当的历史汇率折算为人民币。收入、费用、损益采用相关期间的平均汇率折算为人民币。由此产生的外币换算调整在综合综合亏损表中记录为其他综合收益或亏损的组成部分,累计外币折算调整在合并股东赤字变动表中作为累计其他综合收益或损失的组成部分记录。
人民币不是可自由兑换的货币。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在中国政府的授权下控制人民币兑换外币。人民币的价值受中央政府政策的变化以及影响中国外汇交易系统市场供求的国际经济和政治发展的影响。
集中度和风险
现金集中
本集团在金融机构持有活期存款、定期存款、受限制现金及短期投资结余,其在中国大陆的银行账户可能不时超出保险限额。本集团并无在未投保银行存款方面出现任何损失,且不认为其银行账户中持有的现金面临任何重大风险。
F-24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中国内地的金融机构 |
||||||||
| —以人民币计价 |
255,794,670 | 468,902,333 | ||||||
| —以美元计价 |
114,275,393 | 119,513,133 | ||||||
|
|
|
|
|
|||||
| 存放于中国内地金融机构的结余总额 |
370,070,063 | 588,415,46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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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美国金融机构 |
||||||||
| —以美元计价 |
10,979,383 | 35,982,541 | ||||||
|
|
|
|
|
|||||
| 在美国金融机构持有的余额共计 |
10,979,383 | 35,982,541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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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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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 |
||||||||
| —以人民币计价 |
— | 3,543 | ||||||
| —以美元计价 |
3,491 | 74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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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存放于香港特别行政区金融机构的结余总额 |
3,491 | 3,617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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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金融机构持有的余额共计 |
381,052,937 | 624,401,62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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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用风险集中
可能使本集团面临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现金、定期存款、短期投资和应收账款。
本集团的政策要求将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受限制的现金、定期存款和短期投资存放于优质金融机构,并限制来自任何一个发行人的信用风险。本集团定期评估交易对手或金融机构的信用状况。
本集团在交付货物或提供服务前对其客户进行信用评估。客户信誉的评估主要基于历史收款记录、公开信息的研究和高级管理层的客户现场访问。基于此分析,本集团确定向每位客户单独提供哪些信贷期(如有)。如果评估表明存在收款风险的可能性,本集团将不会向客户提供服务或销售产品,或要求客户支付现金、开具信用证以确保付款或支付大量首付款。
每股亏损
每股基本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除以加权平均数,考虑优先股的赎回价值和优先股股东的视同股息(如有)的增加使用两类方法计算年内发行在外的普通股。在二分类法下,任何净收入均根据其参与权在普通股和其他参与证券之间分配。在满足某些条件时可以很少或无对价发行的股份被视为已发行股份,并包括在所有必要条件得到满足之日的每股基本收益(亏损)的计算中。当参与证券没有分担损失的合同义务时,净损失不会分配给参与证券。
F-25
目录本集团的优先股为参与证券。优先股是参与证券,因为它们以类似转换的方式参与未分配收益。优先股没有合同义务为集团的损失提供资金或以其他方式吸收集团的损失。因此,任何未分配的净收入按比例分配给普通股和优先股;而任何未分配的净亏损仅分配给普通股。
每股摊薄收益/(亏损)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益/(亏损)(根据与优先股相关的净收益(如有)的增加和分配进行调整)除以普通股和在此期间发行的稀释性普通等价股。普通等价股份包括可在优先股转换、认股权证和期权负债的行使以及未行使的股票期权时发行的股份。当包含此类股份将具有反稀释作用时,普通等价股份不包括在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的分母中。
分部报告
本集团采用管理方法厘定可报告经营分部。管理方法在确定本集团的可报告经营分部时考虑了主要经营决策者(“主要经营决策者”)用于就分部资源分配作出经营决策以及评估其表现的内部报告。本集团的首席经营决策者为首席执行官。本集团的组织结构基于首席经营决策者用来评估、查看和运营其业务运营的多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客户群、产品/服务和技术的同质性。本集团的经营分部基于本集团首席经营决策者审阅的组织结构和信息,以评估经营分部业绩。
本集团将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可报告经营分部分类为(i)LinkSolutions及LinkCare。本集团目前并无将经营开支或资产分配至其分部,因为其主要经营决策者并无使用该等资料分配资源或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本集团的所有业务及客户均位于中国,因此并无呈列地理资料。
法定准备金
根据中国公司法,本集团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必须从其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利润中提取不可分配储备基金,包括法定盈余基金。法定盈余基金的拨款必须为根据中国公认会计原则确定的税后利润的10%。如果法定盈余基金已达到中国公司注册资本的50%,则无需拨款。酌情盈余基金的拨款由中国公司酌情决定。
法定盈余基金和任意盈余基金限制使用。它们只能用于抵消亏损或增加各自公司的注册资本。该公积金不得以现金股利、贷款或垫款的方式转入公司,除清算外不得分配。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止年度,本集团的中国附属公司及可变利益实体分别向储备基金拨款人民币1,851,838元及人民币823,110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的法定公积金累计余额分别为人民币4,007,384元及人民币4,830,494元。
最近的会计公告
2016年2月,FASB发布了ASU 2016-02,租赁。ASU 2016-02规定了租赁的会计处理。对于经营租赁,ASU 2016-02要求承租人确认使用权资产和租赁负债,
F-26
目录在其资产负债表中按租赁付款额的现值进行初始计量。该准则还要求承租人确认单一租赁成本,计算后租赁成本通常以直线法在租赁期内分摊。ASU 2016-02于2020年6月由ASU 2020-05、客户合同收入(主题606)和租赁(主题842)进一步修订。ASU 2020-05将上市公司新租赁准则的生效日期推迟到年度报告期间以及2018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那些年度内的中期期间。对于所有其他实体,它在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以及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内的中期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由于本集团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并选择在生效日期为一家私营公司申请新的和经修订的会计准则,ASU 2016-02将适用于 截至2022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本集团目前正在评估采用该新指引对其综合财务报表的影响。
2016年6月,FASB修订了ASU 2016-13,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ASU 2016-13于2019年11月由ASU 2019-09、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衍生品和对冲(主题815)以及租赁(主题842)进一步修订。因此,ASC 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对上市公司的年度报告期以及自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那些年度内的中期有效。对于所有其他实体,它在2022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生效,包括这些财政年度内的中期。由于本集团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并选择在生效日期为一家私营公司申请新的和经修订的会计准则,ASU 2016-13将适用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本集团目前正在评估该新指引对其合并财务报表的影响 声明。
2018年8月,FASB发布了ASU 2018-13,公允价值计量(主题820):披露框架-公允价值计量披露要求的变更。ASU 2018-13取消、增加和修改了公允价值计量的某些披露要求。适用于披露未实现损益变动、用于制定第3级公允价值计量的重大不可观察输入数据的范围和加权平均数的修订,计量不确定性的叙述性描述应仅适用于采用初始年度的最近中期或年度期间。本ASU对2019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的所有实体有效,包括其中的中期。所有其他修订应追溯适用于其生效日期呈列的所有期间。允许提前采用,也允许实体提前采用任何删除或修改的 披露并将额外披露的采用推迟到其生效日期。公司采用了该指南,自2020年1月1日起生效。采用该新会计准则对本集团的合并财务报表没有重大影响。
2020年8月,FASB发布了ASU 2020-06,实体自有权益中可转换工具和合同的会计处理,简化了某些可转换工具的会计处理,修订了实体自有权益合同衍生工具范围例外的指南,并因这些变化而修改了稀释每股收益计算的指南。ASU 2020-06对公共商业实体(小型报告公司除外)在2021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报告期间以及所有其他实体在2023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和中期报告期间有效。允许提前采用,但必须在财政年度开始时采用该指南,但不得早于2020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包括这些财政年度内的中期。公司计划自2021年1月1日起提前采用该新指南,目前正在评估该指南的影响 关于其合并财务报表的新指南。
3.业务组合
2019年,公司完成了多项个别不重大的患者护理中心和一家高新技术企业的收购,总收购价为现金人民币1,750.5万元。
F-27
目录下表汇总了2019年已完成的个别不重大企业合并的购买价格分配情况。这些交易是按照ASC 805的购置会计方法入账的。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代表本集团未收购的股权的公允价值:
| 人民币 | ||||
| 考虑 |
||||
| 现金购买对价 |
17,505,000 | |||
|
|
|
|||
| 取得的可辨认资产和承担的负债的公允价值 |
||||
| 现金 |
1,876,056 | |||
| 其他流动资产 |
3,864,269 | |||
| 财产和设备 |
3,739,136 | |||
| 无形资产 |
6,499,709 | |||
| 流动负债 |
(3,734,653 | ) |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1,989,927 | ) | ||
|
|
|
|||
| 取得的可辨认资产总额和承担的负债 |
10,254,590 | |||
|
|
|
|||
| 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
(1,977,142 | ) | ||
|
|
|
|||
| 商誉 |
9,227,5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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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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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形资产代表竞业禁止协议和许可。不竞争协议的公允价值人民币1,000,000元和许可的公允价值人民币5,499,709元分别按直线法按5年和10年摊销。
业务合并产生的商誉分配至LinkCare分部人民币9,227,552元,主要归因于本集团与被收购业务的合并以及组装劳动力预计将实现的协同效应和经济规模。预计商誉均不可扣除所得税。
未经审计的备考财务信息
以下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计备考合并财务信息的呈列方式,就好像收购已于2019年1月1日在采购会计调整生效后完成一样。这些备考结果仅为比较目的而编制,并不表示如果收购在所示日期实际发生会产生什么经营业绩,也可能不表示未来的经营业绩。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未经审计备考综合亏损报表:
| 结束的一年 2019年12月31日 |
||||
| 人民币 | ||||
| 收入 |
512,195,337 | |||
| 净亏损 |
(435,497,004 | ) | ||
F-28
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与合并现金流量表中的金额的对账如下: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01,556,224 | 618,347,005 | ||||||
| 受限现金–当前 |
8,000,000 | — | ||||||
| 受限现金–非流动 |
6,000,163 | 6,059,769 | ||||||
|
|
|
|
|
|||||
| 合并现金流量表中显示的现金、现金等价物和受限现金总额 |
315,556,387 | 624,406,774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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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受限制现金余额与本集团于2019年12月收到的用于补偿本集团未来研发费用的政府补助人民币14,000,000元有关,并在本集团能够满足所附条件之前限制使用。本集团于2020年符合若干条件,相应解除现金余额人民币8,000,000元的限制。
5.应收账款,净额
应收账款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收账款 |
34,623,290 | 32,207,762 | ||||||
| 呆账准备金 |
(2,249,799 | ) | (1,739,843 | ) | ||||
|
|
|
|
|
|||||
| 应收账款,净额 |
32,373,491 | 30,467,919 | ||||||
|
|
|
|
|
|||||
呆账准备的变动情况如下: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974,092 | ) | (2,249,799 | ) | ||||
| (拨备)/转回坏账准备 |
(1,275,707 | ) | 509,956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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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年末余额 |
(2,249,799 | ) | (1,739,843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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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库存
库存包括药品和保健产品。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存货分别减记人民币151,783元和人民币1,885,983元,并计入销货成本。
F-29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向供应商垫款 |
16,890,853 | 11,108,199 | ||||||
| 租金押金 |
10,754,843 | 7,970,354 | ||||||
| 可抵扣进项增值税 |
5,325,796 | 1,785,673 | ||||||
| 应收第三方支付平台 |
1,849,121 | 3,993,684 | ||||||
| 员工预付款 |
1,585,342 | 248,001 | ||||||
| 其他* |
4,436,517 | 2,328,673 | ||||||
|
|
|
|
|
|||||
| 预付款和其他流动资产 |
40,842,472 | 27,434,584 | ||||||
|
|
|
|
|
|||||
| * | 其他主要包括预付所得税和预付水电费。 |
8.物业及设备净额
财产和设备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租赁改善 |
28,294,542 | 30,317,728 | ||||||
| 电子设备 |
14,454,703 | 14,945,377 | ||||||
| Software |
5,600,000 | 5,600,000 | ||||||
| 办公家具 |
846,338 | 805,178 | ||||||
| 财产和设备 |
49,195,583 | 51,668,283 | ||||||
|
|
|
|
|
|||||
| 减:累计折旧 |
(19,994,311 | ) | (33,769,030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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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物业及设备净额 |
29,201,272 | 17,899,25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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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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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折旧开支分别为人民币12,868,187元及人民币14,289,935元。
财产和设备的折旧费用分配到以下费用项目: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服务成本 |
1,645,583 | 1,625,650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4,238,199 | 5,632,154 | ||||||
| 一般及行政开支 |
3,163,938 | 3,009,004 | ||||||
| 研发费用 |
3,820,467 | 4,023,127 | ||||||
|
|
|
|
|
|||||
| 折旧费用总额 |
12,868,187 | 14,289,935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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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0
无形资产包括以下内容: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 | ||||||||||||
| 总的 携带 数量 |
累计 摊销 |
网 携带 数量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客户关系 |
4,200,000 | (1,226,223 | ) | 2,973,777 | ||||||||
| 竞业禁止协议 |
1,600,000 | (365,799 | ) | 1,234,201 | ||||||||
| 许可证 |
7,706,289 | (727,277 | ) | 6,979,012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共计 |
13,506,289 | (2,319,299 | ) | 11,186,990 | ||||||||
|
|
|
|
|
|
|
|||||||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 | ||||||||||||
| 总的 携带 数量 |
累计 摊销 |
网 携带 数量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客户关系 |
4,200,000 | (1,899,491 | ) | 2,300,509 | ||||||||
| 竞业禁止协议 |
1,600,000 | (666,621 | ) | 933,379 | ||||||||
| 许可证 |
7,706,289 | (1,500,017 | ) | 6,206,272 | ||||||||
|
|
|
|
|
|
|
|||||||
| 无形资产,净值共计 |
13,506,289 | (4,066,129 | ) | 9,440,160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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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为一般及行政费用的无形资产摊销费用分别为人民币1,546,797元及人民币1,746,830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预计未来五年的摊销费用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1,742,058 | |||
| 2022 |
1,742,058 | |||
| 2023 |
1,739,272 | |||
| 2024 |
1,665,734 | |||
| 2025年及以后 |
2,551,038 | |||
10.土地使用权,净额
土地使用权包括: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账面总额 |
— | 4,429,000 | ||||||
| 减:累计摊销 |
— | (59,053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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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 | 4,369,947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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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确认为一般及管理费用的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为人民币59,053元。
F-31
分部商誉变动情况如下:
| LinkCare | 链接解决方案 | 合计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账面总额 |
6,662,327 | 30,673,111 | 37,335,438 | |||||||||
| 补充(注3) |
9,227,552 | — | 9,227,552 | |||||||||
| 处置 |
(1,024,416 | ) | — | (1,024,416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的账面总额 |
14,865,463 | 30,673,111 | 45,538,574 |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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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短期银行借款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有抵押银行贷款 |
1,000,000 | — | ||||||
|
|
|
|
|
|||||
| 短期银行借款 |
1,000,000 |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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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9年,VIE的子公司零氪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与浦发银行签订了两份为期一年的贷款协议,年利率为5.22%。两笔贷款的本金总额为人民币10,000,000元。VIE和本公司创始人兼Shlomo Kramer张天泽先生为贷款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2019年12月16日,零氪科技(天津)有限公司提前偿还借款900万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该借款余额为人民币1,000,000元,已于2020年1月13日归还。
13.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应计工资和社会保险 |
41,843,781 | 32,472,107 | ||||||
| 收到的限制使用的政府补助-当前* |
8,000,000 | — | ||||||
| 所得税以外的应付税款 |
8,440,497 | 10,998,600 | ||||||
| 专业服务费用的应计 |
897,347 | 5,484,953 | ||||||
| 其他* * |
5,535,519 | 6,762,163 | ||||||
|
|
|
|
|
|||||
|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
64,717,144 | 55,717,823 | ||||||
|
|
|
|
|
|||||
| * | 收到的使用受限的政府补助的非流动部分计入其他非流动负债。 |
| ** | 其他主要包括应计营销费用、租金费用和员工报销。 |
14.金融负债
认股权证
2017年9月1日,北京灵科与宁波汇桥鸿嘉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宁波汇桥鸿嘉”)签订贷款协议,北京灵科借入
F-32
目录无息贷款人民币40,000,000元。连同贷款协议,同日,本公司与宁波汇桥宏嘉签订认股权证购买协议,据此本公司向宁波汇桥宏嘉发行认股权证,以购买4,474,141股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每股1.2935美元。2018年6月8日,北京灵科与宁波汇桥宏博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宁波汇桥宏博”)签订贷款协议,北京灵科借入无息贷款4,75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30,247,525元)。连同贷款协议,同日,本公司与宁波汇桥宏博签订认股权证购买协议,据此本公司向宁波汇桥宏博发行认股权证,以2.5382美元购买1,871,425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每股。
贷款计划于(i)贷款发行后第五个周年日及购买优先股的认股权证获行使之日两者中较早者到期。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的认股权证可于贷款发行之日起至贷款到期日期间行使。
由于认股权证是购买优先股的独立金融工具,体现了通过转让资产回购本公司股权的义务,因此归类为金融负债。认股权证于发行日按公允价值确认,认股权证公允价值与发行贷款所得款项之间的差额分配至贷款协议。认股权证其后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收益。贷款协议的会计处理见附注15。
选项
2020年9月4日,本公司与五家中国境内投资基金(“投资者”)签订期权购买协议,据此本公司向投资者发行期权,以美元购买13,395,462股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每股2.5382美元。就期权购买协议而言,投资者向本公司一间中国附属公司支付现金人民币235,531,600元(相当于34,000,000美元),作为期权行使价的可退还预付款。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尚未行使的期权,一旦投资者获得政府批准并完成ODI的外汇登记程序,或投资者指定一个或多个关联方,即可行使,对外直接投资无需获得ODI批准,即可行使期权。在期权行权或到期未行权时,本公司子公司将向投资者全额偿还应退还的预付款。期权行权后,投资者将向本公司支付期权行权价。
由于期权是购买优先股的独立金融工具,体现了发行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义务,因此它们被归类为金融负债。期权于发行日按公允价值确认,其后按公允价值计量,公允价值变动计入收益。
F-33
目录认股权证和期权在每个报告期末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重新计量,假设如下:
|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无风险收益率 |
1.59 | % | 0.09 | % | ||||
| -预期波动率 |
47.4 | % | 54.7 | % | ||||
| -预期股息收益率 |
0 | % | 0 | % | ||||
| -预期期限 |
1.25年 | 0.25年 | ||||||
| -相关系列C-2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2.74美元 | 4.28美元 | ||||||
| -相关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3.45美元 | 4.75美元 | ||||||
| -相关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公允价值 |
— | 4.64美元 | ||||||
无风险收益率基于认股权证和期权预期剩余期限的美国国债利率。预期波动率是根据时间范围接近公司认股权证和期权负债预期期限的可比同行上市公司的历史波动率估计的。由于本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股息,因此预期股息收益率为零。预期期限是行使认股权证和期权的预期期限。本公司优先股的公允价值由管理层估计,涉及的假设包括贴现率、无风险利率以及对本公司预计财务和经营业绩、其独特业务风险、流动性和经营历史和前景的主观判断。
金融负债变动情况如下: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截至1月1日的余额 |
38,181,580 | 61,224,661 | ||||||
| 发行 |
235,531,600 | |||||||
| 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433 | 229,114,018 | ||||||
| 外币折算调整 |
886,648 | (7,155,522 | ) | |||||
|
|
|
|
|
|||||
| 截至12月31日的余额 |
61,224,661 | 518,714,757 | ||||||
|
|
|
|
|
|||||
| 金融负债–流动 |
— | 518,714,757 | ||||||
| 金融负债-非流动 |
61,224,661 | — | ||||||
15.长期债务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宁波惠桥宏嘉长期债务 |
30,095,341 | 37,815,775 | ||||||
| 宁波汇桥宏博长期债务 |
24,520,483 | 29,020,013 | ||||||
|
|
|
|
|
|||||
| 合计 |
54,615,824 | 66,835,788 | ||||||
|
|
|
|
|
|||||
| 长期债务的流动部分 |
— | 66,835,788 | ||||||
| 长期债务,不包括流动部分 |
54,615,824 | — | ||||||
2017年9月1日,北京领科与宁波汇桥宏嘉签订贷款协议,借入无息贷款人民币40,000,000元。连同贷款协议,本公司于同日
F-34
目录向宁波汇桥宏嘉发出认股权证,授权其购买4,474,141股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见附注14)。
2018年6月8日,凌科北京与宁波汇桥宏博签订贷款协议,借入无息贷款4,75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30,247,525元)。连同贷款协议,同日,本公司向宁波汇桥宏博发行认股权证,授权其购买1,871,425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见附注14)。
初始确认时,本公司将认股权证按其估计公允价值计入负债3,384,864美元(折合人民币22,302,709元)和1,780,328美元(折合人民币11,394,633元)。剩余所得款项人民币17,697,291元及人民币18,852,892元已分配至非流动免息贷款。1)分配给非流动免息贷款的人民币17,691,291元和人民币18,852,892元与2)还款额人民币40,000,000元和人民币30,247,525元之间的差额,在贷款的预计期限内计入利息费用43个月和34个月,分别使用25.57%和18.30%的实际利率。
16.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2015年2月27日和2015年3月4日,本公司分别以每股0.1700美元(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发行了19,117,650股和2,941,175股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对价为3,75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3,055,025元)。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8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498,272元)。
2015年12月28日及2016年1月28日,本公司分别以每股0.4760美元发行39,915,967股及6,302,521股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代价为22,000,000美元(相当于人民币143,581,020元)。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919,656美元(折合人民币6,014,958元)。
2015年12月28日,本公司与一名机构投资者签订可转换贷款协议(“2015年可转换贷款”),借入3,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0,697,902元)的贷款,期限为24个月。2015年可转换贷款于2017年3月14日以每股1.03 48美元的价格转换为2,899,160股C-1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2017年3月14日,本公司以每股1.2935美元的价格发行了30,924,371股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对价为40,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75,972,000元)。C-1和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114,647美元(折合人民币783,234元)。
2018年6月8日,本公司以每股2.5382美元的价格发行49,346,520股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对价为125,25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765,799,862元)。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790,151美元(折合人民币5,253,917元)。
2020年9月4日,本公司以每股2.5382美元的价格向多名现有优先股股东发行11,819,526股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总对价为30,00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205,083,000元)。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总发行成本为80,000美元(折合人民币566,424元)。
F-35
| 人民币 |
A系列 | B系列 | C-1系列 | C-2系列 | D系列 | D +系列 | 合计 | |||||||||||||||||||||
| 截至2019年1月1日的余额 |
34,592,655 | 200,957,070 | 25,737,002 | 325,906,843 | 897,776,447 | — | 1,484,970,017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2,780,598 | 20,191,454 | 1,155,795 | 32,745,964 | 72,164,315 | — | 129,038,126 | |||||||||||||||||||||
| 外币折算调整 |
601,934 | 3,543,804 | 437,209 | 5,747,247 | 15,621,875 | — | 25,952,069 | |||||||||||||||||||||
|
|
|
|
|
|
|
|
|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的余额 |
37,975,187 | 224,692,328 | 27,330,006 | 364,400,054 | 985,562,637 | — | 1,639,960,212 | |||||||||||||||||||||
| 现金发行 |
— | — | — | — | — | 205,083,000 | 205,083,000 | |||||||||||||||||||||
| 发行成本 |
— | — | — | — | — | (566,424 | ) | (566,424 | ) | |||||||||||||||||||
| 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发行时的有利转换特征 |
(65,599,163 | ) | (65,599,163 | ) | ||||||||||||||||||||||||
| 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同股息 |
65,599,163 | 65,599,163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3,013,647 | 22,289,585 | 2,711,150 | 36,148,659 | 78,212,604 | 7,030,103 | 149,405,748 | |||||||||||||||||||||
| 外币折算调整 |
(2,620,744 | ) | (15,749,203 | ) | (1,915,623 | ) | (25,541,639 | ) | (68,015,656 | ) | (9,674,319 | ) | (123,517,18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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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余额 |
38,368,090 | 231,232,710 | 28,125,533 | 375,007,074 | 995,759,585 | 201,872,360 | 1,870,365,35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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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6
目录C-1系列和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统称为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权利、优先权和特权如下:
赎回权
优先股可由优先股持有人选择在协议中定义的视为一般回购触发事件和特殊回购触发事件发生后的最早时间赎回。
适用于协议中定义的所有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一般回购触发事件包括:
| (a) | 公司未能在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原发行日起六周年之前完成合格IPO; |
| (b) | 董事会决定,在适用法律或政策发生任何可能导致交易文件无效或不可执行的变化时,没有其他合理的替代方案来实现交易文件的目的; |
| (C) | 如果发生任何终止,公司或任何直接违反任何VIE协议的修订或重大违反未经至少过半数优先股持有人事先同意,他们在交易文件下的任何陈述的普通股或间接所有者;和 |
| (四) | 本公司在任何回购触发事件发生后收到任何其他类别股份的任何多数持有人选择行使其赎回权的请求。 |
仅适用于协议中定义的B系列、C系列、D系列和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特殊回购触发事件包括:
| (e) | 如果公司基本满足合格IPO的所有要求,并且该合格IPO获得多数优先股股东的批准,但被普通股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有者拒绝;或者 |
| (F) | 如果本公司或其任何陈述的普通股的任何直接或间接所有者严重违反优先股购买协议中的任何陈述、保证、契约或承诺。 |
回购价格对于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等于(a)原始发行价的总和;(b)自此类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首次发行之日起,按原始发行价每年复利计算8%的年利率;和(c)如有,所有已宣派但未支付的股息金额。
B系列、C系列、D系列和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回购价格等于以下金额:
| (1) | 对于一般回购触发事件,回购价格等于(a)原发行价格之和;(b)从原始发行日期起按原始发行价格每年复利10%的年利率;(c)如果有的话,所有已宣派但未支付的股息金额。 |
| (2) | 对于特殊回购触发事件,回购价格等于(a)原发行价格之和;(b)从原始发行日期起按原始发行价格每年复利计算的15%的年利率;(c)如果有的话,所有已宣派但未支付的股息金额。 |
F-37
每股优先股可根据持有人的选择,在该等优先股发行之日后的任何时间,按照原发行价格的1:1的转换比例转换为缴足股款和不可估税的普通股,可进行稀释调整,包括但不限于额外普通股、股份拆分、股份合并、股份股息和分配以及某些其他事件。
所有已发行优先股应在(a)合格IPO结束时,或(b)事件发生之日或发生时,按照适用的当时有效的转换价格自动转换为普通股,任何系列优先股的过半数持有人向本公司提交的此类转换的书面请求中指明。
投票权
优先股成员和普通股成员应共同投票,而不是作为单独的类别投票。优先股成员有权对普通股成员有权投票的所有事项进行投票。普通股的每位成员对其持有的每股股份享有一票表决权。优先股的每个成员都有权获得与截至记录日期该成员持有的优先股可以转换为的普通股数量相等的票数。
股息权
优先股成员有权收取股息,其金额等于(a)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8%股息率乘以每份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原始发行价,以较高者为准,(b)根据已发行或可在转换时发行的普通股数量(如适用)按比例宣布的普通股、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金额,从合法可用的资金或资产中支付。股息不得累积,并应在董事会宣布时支付。
股息应按(i)D +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和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顺序支付分享。
清算优先权
参与公司清算、解散或清盘或任何视为清算事件的优先股成员有权在同等基础上从可分配给成员的资金和资产中获得支付,每股金额等于该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原始发行价的100%加上任何已宣派但未支付的股息,按(i)D +系列和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顺序,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以及B系列和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在向优先股成员支付所有需要支付的优先款项后,剩余可供分配给成员的资金和资产应在优先股成员和普通股成员之间分配,在与每个此类成员持有的股份数量成比例的同等基础上,将所有优先股视为已转换为普通股。
本公司将所有系列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分类为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夹层权益,因为它们可在发生本公司无法控制的某些事件时或有赎回。公司评估了所有系列的嵌入式转换和赎回选择权
F-38
目录优先股和确定的嵌入转换选择权和赎回选择权不需要根据ASC 815,衍生工具和对冲作为衍生工具进行分叉和会计处理,因为这些条款不允许净额结算,它们也不能通过合同之外的方式轻松地进行净额结算,也不能规定交付资产使持有人处于与净额结算没有实质性不同的位置。
本公司确定不存在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A系列、B系列、C系列和D系列的受益转换特征,因为所有这些系列的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初始有效转换价格均高于本公司普通股在相关承诺日的公允价值。本公司记录了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应占的受益转换特征(“BCF”),金额为9,596,273美元(相当于人民币65,599,163元),代表本公司普通股公允价值与承诺日的转换价格。由于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在发行时可由投资者酌情转换,本公司立即通过累计亏损将BCF摊销,作为对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同股息。这 本公司普通股于承诺日的公允价值由管理层在独立估值公司的协助下估计。本公司还确定没有其他嵌入特征与所有系列优先股分开。
本公司在赎回价值发生变化时立即确认,并在每个报告期末调整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账面价值以等于赎回价值,就好像它是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赎回日一样。由于B系列、C系列、D系列和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特别回购触发事件被认为不太可能发生,本公司采用每年复利10%的年利率计算该系列优先股在每个报告期末的赎回价值。
假设自C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原发行日2017年3月14日起六周年以来未完成合格IPO,且未发生其他可能导致股东要求赎回的或有事件,2023年全部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赎回总额为人民币2,256,236,797元。
17.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期初余额 |
9,329,096 | 11,980,193 | ||||||
| 综合收益/(亏损) |
2,651,097 | (925,699 | ) | |||||
| 重新分类为不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 |
— | (11,054,494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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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期末余额 |
11,980,193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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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8年3月26日,本集团收购北京希望医药科技有限公司(“北京希望”)70%的股权。根据投资协议,如果北京希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利润超过人民币2,000万元,本集团拥有收购的认购期权,而非控股权益持有人拥有出售北京希望剩余30%股权的认沽期权。本集团嵌入式看涨期权和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嵌入式看跌期权的赎回价值等于北京希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收入的30%乘以10。
F-39
目录北京希望的非控制性权益被视为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并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归类为永久股权之外,因为(1)非控制性权益不是强制性可赎回的金融工具,(2)可在发生不完全在本集团控制范围内的事件时赎回。本集团于收购日期初步按公允价值人民币7,047,660元记录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由于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目前不可赎回,且未来不太可能赎回,可赎回的非控制性权益的账面价值随后根据非控制性权益在北京希望的净收入或亏损中所占的份额进行了调整。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止年度,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的赎回价值没有增加。
北京希望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利润不足人民币2,000万元。因此,截至2020年12月31日,非控制性权益不可赎回并重新分类为永久股权。
18.普通股
2014年12月16日,本公司成立,法定股本为25,000美元,即312,500,000股(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面值0.00008美元的普通股(追溯调整以反映影响)股份分割)。
2015年2月27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i)将22,058,825股(进行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重新指定为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ii)注销127,941,175股(进行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已获授权但未发行的普通股。因此,本公司的法定资本为13,000美元或162,500,000股(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普通股和22,058,825股(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分享。
2015年4月23日,本公司董事会批准了12.5:1的股份分割,这增加了(i)授权普通股总数13,000,000股至162,500,000股,以及已发行和流通在外的普通股8,050,000股至分别为100,625,000。随附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所有适用股份和每股金额均已进行追溯调整,以反映股份分割的影响。
本公司董事会自2015年起对普通股法定股本进行了一系列修改,截至2018年8月21日,法定股本总数修改为普通股467,207,070股。
2020年8月21日,公司董事会批准将40,974,356股授权普通股重新指定为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授权股份总数修改为426,232,714股普通股。
19.股份补偿
2015年2月27日,本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批准了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2015年股份计划”),根据该计划,根据授予的所有奖励可发行的普通股最高总数为24,375,000股(追溯调整以反映影响)股份分割)。2018年6月,本公司股东及董事会批准2015年股份计划下可发行普通股的最高总股数为43,570,953股。
根据2015年股份计划,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向雇员、管理人员和非雇员授予了2,958,100和5,340,160份购股权。购股权的行使价介乎0.00008美元至2.5382美元,购股权的归属期最长为四年。所有购股权将于授出日期起计10年届满。
F-40
| 数量 分享 |
加权 平均 锻炼 价格 |
加权 剩下的 合同的 年 |
聚合的 内在的 价值 |
|||||||||||||
| 美元 | 美元 | |||||||||||||||
| 2020年1月1日未偿付 |
18,137,387 | 0.72 | ||||||||||||||
| 的确 |
5,340,160 | 1.29 | ||||||||||||||
| 没收 |
(1,481,182 | ) | 1.72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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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0年12月31日未偿付 |
21,996,365 | 0.79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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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已归属且预计将于2020年12月31日归属 |
21,996,365 | 0.79 | 6.98 | 70,725,137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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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可行使 |
13,566,744 | 0.42 | 5.90 | 48,716,665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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授予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使用二项式期权定价模型估计,并使用以下假设: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19 | 2020 | |||||||
| 无风险收益率 |
1.56%~2.69 | % | 0.25%~0.93 | % | ||||
| 波动性 |
52.4%~62.0 | % | 49.0%~70.9 | % | ||||
| 预期股息收益率 |
0 | % | 0 | % | ||||
| 练习多个 |
2.2-2.8 | 2.2-2.8 | ||||||
| 相关普通股的公允价值 |
1.86美元-2.32美元 | 2.40美元-4.00美元 | ||||||
| 预期期限 |
10年 | 10年 | ||||||
预期波动率是根据时间范围接近公司期权预期期限的可比同行上市公司的历史波动率估计的。无风险利率是根据以美元计价的美国国债的到期收益率估计的,其期限与本公司在期权估值日有效的期权的预期期限一致。预期行权倍数估计为员工、管理人员或非员工决定自愿行使其既得期权时股票价格与行权价格的平均比率。由于公司没有足够的关于过去员工、管理人员或非员工行使历史的信息,因此参考了广泛接受的学术研究出版物进行估计。预期股息收益率为零,因为公司从未就其股票宣派或支付任何现金股息,并且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时间内不会支付任何股息 未来。预期期限是期权的合同期限。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授出的购股权的加权平均授出日公允价值分别为0.92美元及1.74美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的购股权的公允价值总额分别为人民币13,750,085元及人民币16,297,174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就购股权确认的补偿费用分配至以下费用项目: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成本 |
418,776 | 2,543,552 | ||||||
| 销售和营销费用 |
5,237,820 | 1,856,844 | ||||||
| 一般及行政开支 |
2,127,149 | 5,931,431 | ||||||
| 研发费用 |
4,897,255 | 4,233,143 | ||||||
|
|
|
|
|
|||||
| 股票期权补偿费用总额 |
12,681,000 | 14,564,970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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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41
目录截至2020年12月31日,与购股权相关的未确认薪酬费用总额人民币62,555,865元预计将在约2.39年的加权平均期间内确认。未确认的补偿成本总额可能会根据未来发生的实际没收进行调整。
20.所得税
(a)所得税
开曼群岛
根据开曼群岛现行法律,本公司无须就收入或资本收益缴税。此外,开曼群岛不对向股东支付的股息征收预扣税。
香港特别行政区
根据现行的香港特别行政区税务条例,本公司的香港特别行政区附属公司须就其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经营产生的应课税收入按16.5%的税率缴纳香港特别行政区利得税。香港S.A.R.支付股息本公司的附属公司无须在香港特别行政区缴纳预扣税。2018年引入了两级利得税制度,公司赚取的首200万港元应课税利润将按现行税率的一半(8.25%)征税,而剩余利润将继续按16.5征税%。有一项反分裂措施,即每个集团只需在集团中指定一家公司即可从美国前进保险税率中受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
除非另有说明,本集团的中国子公司和VIE须遵守中国企业所得税法(“企业所得税法”),并按25%的法定所得税税率征税。
北京希望于2017年12月获得HNTE证书,并于2020年7月续签。Linkdoc Information、北京凌科、VIE的三个子公司于2019年获得了HNTE证书。因此,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止年度,所有这些实体均享有15%的优惠所得税率。
实体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可享受5%(应纳税所得额低于人民币1,000元)或10%(应纳税所得额为人民币1,000元至人民币3,000元)的优惠所得税税率。子公司有资格作为小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微利企业,因此适用5%或10%的所得税优惠税率。
所得税前亏损的构成如下: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开曼群岛 |
(23,144,163 | ) | (230,961,255 | ) | ||||
| 香港特别行政区 |
(27,258,351 | ) | (345,233 | ) | ||||
| 中国,不包括香港特别行政区 |
(379,225,175 | ) | (257,100,018 | ) | ||||
|
|
|
|
|
|||||
| 合计 |
(429,627,689 | ) | (488,406,506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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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42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当期所得税费用 |
6,802,070 | 1,067,460 | ||||||
| 递延所得税优惠 |
(2,355,886 | ) | (695,205 | ) | ||||
|
|
|
|
|
|||||
| 合计 |
4,446,184 | 372,255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法定所得税率与本集团实际所得税率之间的差异调节如下:
| 年终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中国法定所得税税率 |
(25.0 | %) | (25.0 | %) | ||||
| 有效所得税率的增加/(减少)源于: |
||||||||
| 不可扣除费用的影响 |
||||||||
| 股份补偿 |
0.7 | % | 0.7 | % | ||||
| 利息支出 |
0.6 | % | 0.6 | % | ||||
| 招待费用 |
0.4 | % | 0.2 | % | ||||
| 其他不可扣除的费用 |
4.2 | % | 0.6 | % |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 |
(1.1 | %) | (0.8 | %) | ||||
| 优惠税率的影响 |
6.4 | % | 2.6 | % | ||||
| 税率差异对非中国实体的影响 |
1.2 | % | 11.8 | % | ||||
| 估价津贴的变化 |
13.6 | % | 9.4 | % | ||||
|
|
|
|
|
|||||
| 实际所得税率 |
1.0 | % | 0.1 | % | ||||
|
|
|
|
|
|||||
(b)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净经营亏损结转 |
135,855,946 | 176,448,088 | ||||||
| 递延收入 |
2,491,829 | 5,678,281 | ||||||
| 营销和推广费用 |
2,243,473 | 4,041,341 | ||||||
| 应收账款和合同资产准备金 |
571,093 | 480,165 | ||||||
| 库存减记 |
91,709 | 565,047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 |
141,254,050 | 187,212,922 | ||||||
|
|
|
|
|
|||||
| 减:估价津贴 |
(139,898,056 | ) | (185,817,451 | ) | ||||
|
|
|
|
|
|||||
| 递延所得税资产净额 |
1,355,994 | 1,395,471 | ||||||
|
|
|
|
|
|||||
F-43
(3,492,742 ) (2,913,742 )短期投资公允价值变动
(76,728 ) —
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
(3,569,470 ) (2,913,742 )
递延所得税负债净额
(2,213,476 ) (1,518,271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归属于中国子公司和VIE的净经营亏损结转约为人民币1,033,785,693元,如果未使用,将到期,具体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3,407,414 | |||
| 2022 |
1,612,140 | |||
| 2023 |
26,109,724 | |||
| 2024 |
50,755,563 | |||
| 2025年及以后 |
951,900,852 | |||
当本集团确定递延所得税资产在可预见的未来很可能不会被使用时,对递延所得税资产提供估值备抵。在作出该决定时,本集团会评估多种因素,包括本集团的经营历史、累计亏损、应纳税暂时性差异的存在和转回期间。递延所得税资产的最终变现取决于在这些暂时性差异可抵扣或可使用期间产生的未来应纳税所得额。管理层在进行此评估时会考虑递延所得税负债的预定转回(包括可用结转期的影响)、预计的未来应税收入和税务规划策略。
估值拨备变动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81,393,650 | ) | (139,898,056 | ) | ||||
| 添加 |
(58,504,406 | ) | (45,919,395 | ) | ||||
|
|
|
|
|
|||||
| 年末余额 |
(139,898,056 | ) | (185,817,451 | ) | ||||
|
|
|
|
|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税收征管法》,因纳税人或扣缴义务人计算错误而少缴税款的,时效为三年。少缴税款10万元以上的特殊情况,时效延长至5年。在转让定价问题的情况下,诉讼时效为10年。逃税没有诉讼时效。本公司中国子公司和VIE 2016年至2020年的所得税申报表可供中国税务机关审查。
截至2019年1月1日及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本集团并无任何未确认的税收优惠,因此未产生与未确认的税收优惠相关的利息或罚款。本集团预计未确认的税收优惠金额在未来12个月内不会发生重大变化。
F-44
下表载列每股基本及摊薄亏损的计算,并提供呈列年度分子及分母的调节表。与既得购股权相关的可发行股份已计入用于基本每股收益的已发行股份数量: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分子: |
||||||||
|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应占亏损净额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
| 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的视同股息 |
(65,599,163 | )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的增加 |
(129,038,126 | ) | (149,405,748 |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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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计算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的分子 |
(552,821,829 | ) | (690,943,745 | ) |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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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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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分母: |
||||||||
| 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103,971,865 | 104,897,967 | ||||||
|
|
|
|
|
|||||
| 计算每股基本和摊薄净亏损的分母 |
103,971,865 | 104,897,967 | ||||||
| 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亏损 |
||||||||
| —基本和稀释 |
(5.32 | ) | (6.59 | ) | ||||
可能稀释每股基本净亏损但未包括在计算稀释每股净亏损中的证券,因为这样做会在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的年度产生反稀释作用如下: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股票期权 |
16,120,845 | 19,888,681 | ||||||
| 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151,447,364 | 163,266,890 | ||||||
| 金融负债 |
6,345,566 | 19,741,028 | ||||||
22.收入信息
收入
本集团的收入按主要业务线和收入确认时间分类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
| 主要业务线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持续护理中心解决方案 |
376,067,240 | 805,950,937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76,579,705 | 65,138,707 | ||||||
| -真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28,875,803 | 46,957,688 | ||||||
| -其他 |
3,848,080 | —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 |
6,325,206 | 8,460,561 | ||||||
| -数据洞察服务 |
5,255,191 | 7,934,704 | ||||||
| -人工智能诊疗服务 |
2,043,698 | 7,160,843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
|
|
|
|
|
|||||
F-45
目录收入确认时间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2020人民币人民币时点
463,691,210 883,977,579随着时间的推移
35,303,713 57,625,861
总收入
498,994,923 941,603,440
合同资产和递延收入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合同资产余额变动情况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总额 |
16,471,070 | 28,559,131 | ||||||
| 由于年内确认的收入而增加 |
106,711,090 | 93,392,113 | ||||||
| 年内转入应收账款 |
(94,623,029 | ) | (88,787,144 | ) | ||||
|
|
|
|
|
|||||
| 年末总额 |
28,559,131 | 33,164,100 | ||||||
| 合同资产备抵 |
(571,183 | ) | (663,282 | ) | ||||
|
|
|
|
|
|||||
| 合同资产,净额 |
27,987,948 | 32,500,818 | ||||||
|
|
|
|
|
|||||
合同资产拨备变动情况如下: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329,422 | 571,183 | ||||||
| 计入坏账费用的增加 |
241,761 | 92,099 | ||||||
|
|
|
|
|
|||||
| 年末余额 |
571,183 | 663,282 | ||||||
|
|
|
|
|
|||||
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递延收入余额变动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年初余额 |
7,500,850 | 21,716,880 | ||||||
| 递延收入期初余额确认的收入 |
(5,608,198 | ) | (18,184,311 | ) | ||||
| 从本年度产生的递延收入中确认的收入 |
(10,172,945 | ) | (18,287,496 | ) | ||||
| 预收现金,扣除增值税 |
29,997,173 | 52,814,452 | ||||||
|
|
|
|
|
|||||
| 年末余额 |
21,716,880 | 38,059,525 | ||||||
|
|
|
|
|
|||||
| 递延收入-当前 |
18,184,311 | 29,813,802 | ||||||
| 递延收入-非流动 |
3,532,569 | 8,245,723 |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分配至本集团现有合同项下原预计期限超过一年的剩余履约义务的交易价格总额为
F-46
目录人民币257,008,458元。本集团预期在个别项目的剩余合约期内确认收入,合约期一般为一年至五年,自提供服务起。
本集团已选择实际权宜之计不披露有关剩余履约义务的信息,这些履约义务是原始期限为一年或以下的合同的一部分。
23.承诺与或有事项
租赁
本集团根据不可撤销的经营租赁协议租赁其办公室、设施和患者护理中心。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租金开支分别为人民币33,536,744元及人民币26,764,629元。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办公室、设施和患者护理中心的不可撤销经营租赁协议项下的未来最低租赁承诺如下:
| 截至12月31日的年度, |
人民币 | |||
| 2021 |
17,210,472 | |||
| 2022 |
7,688,502 | |||
| 2023 |
5,194,607 | |||
| 2024 |
3,160,886 | |||
| 2025年及以后 |
4,965,017 | |||
除上述披露者外,截至2020年12月31日,本集团不存在任何重大资本或其他承诺、长期义务或担保。
COVID-19的影响
自2019年12月以来,COVID-19的爆发导致全球政府实施的长期强制隔离、封锁、企业和设施关闭、旅行限制和社会疏远准则。新冠疫情对集团2020年第一季度的业务运营造成了暂时中断。2020年第一季度,随着COVID-19遏制措施开始在中国广泛推行,集团对其服务的需求下降。虽然本集团的临床试验匹配服务受到封锁措施的轻微影响,收入从2019年的人民币76,579,705元减少至2020年的人民币65,138,707元,但本集团的整体业务运营基本未受新冠疫情的影响。与新冠疫情相关的不确定性仍然存在,包括病毒的最终传播、疾病的严重程度、大流行的持续时间以及可能采取的进一步行动。 世界各地政府当局采取措施遏制病毒或处理其影响,以及新冠疫情将在多大程度上直接或间接影响集团的业务、经营业绩、现金流量和财务状况将取决于高度不确定且无法准确估计的未来发展。
24.分部信息
如附注2所披露,本集团确定了两个运营分部,包括i)LinkCare,包括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患者管理即服务、人工智能诊断和治疗服务;ii)LinkSolutions,包括临床试验匹配服务、现实世界研究服务和数据洞察服务,截至2019年12月31日和2020年的年度。
F-47
目录本集团并无将经营开支或资产分配至其分部,因为其主要经营决策者并无使用该等资料分配资源或评估经营分部的表现。本集团截至2019年12月31日及2020年止年度的分部业绩如下。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收入 |
||||||||
| LinkCare |
||||||||
| -持续患者护理解决方案 |
376,067,240 | 805,950,937 | ||||||
| -患者管理即服务 |
6,325,206 | 8,460,561 | ||||||
| -人工智能诊疗服务 |
2,043,698 | 7,160,843 | ||||||
|
|
|
|
|
|||||
| 小计 |
384,436,144 | 821,572,341 | ||||||
|
|
|
|
|
|||||
| 链接解决方案 |
||||||||
| -临床试验匹配服务 |
76,579,705 | 65,138,707 | ||||||
| -真实世界的学习服务 |
||||||||
| -临床研究服务 |
28,875,803 | 46,957,688 | ||||||
| -其他 |
3,848,080 | — | ||||||
| -数据洞察服务 |
5,255,191 | 7,934,704 | ||||||
|
|
|
|
|
|||||
| 小计 |
114,558,779 | 120,031,099 | ||||||
|
|
|
|
|
|||||
| 总收入 |
498,994,923 | 941,603,440 | ||||||
|
|
|
|
|
|||||
| 收入成本 |
||||||||
| LinkCare |
(356,501,709 | ) | (775,690,868 | ) | ||||
| 链接解决方案 |
(81,801,634 | ) | (88,729,199 | ) | ||||
|
|
|
|
|
|||||
| 总收入成本 |
(438,303,343 | ) | (864,420,067 | ) | ||||
|
|
|
|
|
|||||
25.关联交易
VIE和张天泽先生为零氪科技(天津)有限公司于2019年1月29日至2020年1月24日期间借款(附注12)提供连带责任担保。
本公司于2018年向张天泽先生提供现金垫款89,450美元(折合人民币590,057元),于2020年收回。
26.后续事件
管理层考虑了截至2021年4月7日(即合并财务报表的发布日期)的后续事件。
(一世)。发行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2021年2月10日,本公司与一名投资者(“买方”)签订股份购买协议,以每股2.7372美元的发行价发行21,669,131股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以换取合计现金对价59,313,696美元(折合人民币383,836,721元)。
2021年2月10日,本公司连同其三名创始人与买方签订了股份买卖协议,据此,创始人持有的共计4,658,613股普通股将被公司重新分类并重新指定为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并以每股2.5382美元的发行价向买方发行,总现金代价为11,824,365美元(相当于人民币76,519,013元)。
F-48
在2020年12月31日之后,本公司i)授予具有服务条件的股票期权,购买3,537,500股普通股,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1.2935美元;ii)授予同时具备服务条件和业绩条件的股票期权,以购买805,000股普通股,加权平均行使价为每股1.2935美元。
27.仅限家长的财务信息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的下列简明母公司财务资料乃使用所附综合财务报表所载的相同会计政策编制。截至2020年12月31日,除已在合并财务报表中单独披露的事项外,零氪科技有限公司不存在重大或有事项、长期义务的重大拨备、可赎回股票的强制性股息或赎回要求或担保。
(a)简明资产负债表
| 截至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 流动资产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336,831 | 34,916,618 | ||||||
| 应收关联方款项 |
590,057 | — | ||||||
| 应收子公司和合并VIE的款项 |
412,945,153 | 586,641,057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420,872,041 | 621,557,675 | ||||||
|
|
|
|
|
|||||
| 总资产 |
420,872,041 | 621,557,675 | ||||||
|
|
|
|
|
|||||
| 负债 |
||||||||
| 流动负债 |
||||||||
| 金融负债–流动 |
— | 518,714,757 | ||||||
|
|
|
|
|
|||||
| 流动负债合计 |
— | 518,714,757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 |
||||||||
| 金融负债-非流动 |
61,224,661 | — | ||||||
|
|
|
|
|
|||||
| 非流动负债合计 |
61,224,661 | — | ||||||
|
|
|
|
|
|||||
| 负债总额 |
61,224,661 | 518,714,757 | ||||||
|
|
|
|
|
|||||
| 夹层股权 |
||||||||
| A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37,975,187 | 38,368,090 | ||||||
| B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224,692,328 | 231,232,710 | ||||||
| C-1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27,330,006 | 28,125,533 | ||||||
| C-2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364,400,054 | 375,007,074 | ||||||
| D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985,562,637 | 995,759,585 | ||||||
| D +系列可赎回可转换优先股 |
— | 201,872,360 | ||||||
|
|
|
|
|
|||||
| 夹层权益总额 |
1,639,960,212 | 1,870,365,352 | ||||||
|
|
|
|
|
|||||
| 股东赤字: |
||||||||
| 普通股 |
49,227 | 49,227 | ||||||
| 累计其他综合(亏损)/收益 |
(49,441,323 | ) | 74,128,687 | |||||
| 累计赤字 |
(1,230,920,736 | ) | (1,841,700,348 | ) | ||||
|
|
|
|
|
|||||
| 股东赤字总额 |
(1,280,312,832 | ) | (1,767,522,434 | ) | ||||
|
|
|
|
|
|||||
| 总负债、夹层权益和股东赤字 |
420,872,041 | 621,557,675 | ||||||
|
|
|
|
|
|||||
F-49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总营业费用 |
(987,730 | ) | (1,847,237 | ) | ||||
| 认股权证和期权负债的公允价值变动 |
(22,156,433 | ) | (229,114,018 | ) | ||||
| 子公司和VIE的损失份额 |
(400,639,540 | ) | (244,977,579 | ) | ||||
|
|
|
|
|
|||||
| 所得税前亏损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
| 所得税费用 |
— | — | ||||||
|
|
|
|
|
|||||
| 净亏损 |
(423,783,703 | ) | (475,938,834 | ) | ||||
|
|
|
|
|
|||||
(c)现金流量简明表
| 结束的一年 12月31日, |
||||||||
| 2019 | 2020 | |||||||
| 人民币 | 人民币 | |||||||
| 经营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987,730 | ) | (1,847,237 | ) |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31,840,805 | ) | (173,583,231 | ) |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205,100,242 | ||||||
| 外币汇率变动对现金及现金等价物的影响 |
274,512 | (2,089,987 | ) | |||||
|
|
|
|
|
|||||
|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的净(减少)/增加 |
(32,554,023 | ) | 27,579,787 | |||||
| 年初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39,890,854 | 7,336,831 | ||||||
|
|
|
|
|
|||||
| 年末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7,336,831 | 34,916,618 | ||||||
|
|
|
|
|
|||||
F-50
招股说明书中不需要的信息
| 第6项。 | 董事和执行官的赔偿。 |
开曼群岛法律不限制公司章程对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赔偿规定的范围,除非开曼群岛法院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为民事欺诈或后果或犯罪提供赔偿。根据我们将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的发行后备忘录和公司章程,在开曼群岛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我们公司的每位董事和高级职员均应获得赔偿[所有诉讼、诉讼、成本、收费、开支、损失、他因执行或履行其作为我们公司董事或高级职员的职责、权力、权限或酌情权而招致或承受的损害或责任,包括在不影响上述一般性的情况下,任何成本、费用、损失或负债 他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的任何法院为有关我们公司或其事务的任何民事诉讼进行辩护(无论成功与否)而招致的费用。]
根据作为本登记声明附件 10.2提交的赔偿协议的形式,我们将同意赔偿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因担任我们公司的董事或高级职员而提出的索赔而产生的某些责任和费用。
承销协议的形式将作为本注册声明的附件 1.1提交,还将规定对我们和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赔偿。
就根据1933年《证券法》(经修订)产生的责任的赔偿而言,根据上述规定,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我们的人可能被允许,我们获悉,SEC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证券法》中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
| 第7项。 | 未注册证券的近期销售。 |
在过去三年中,我们发行了以下证券(包括购买我们普通股的期权),而未根据《证券法》对证券进行登记。我们认为,根据《证券法》第4(2)条,关于不涉及公开发售的交易,或根据《证券法》下关于发行人在离岸交易中的销售的S条例,以下每一次发行均免于注册。概无交易涉及承销商。
| 采购员 |
发行日期 |
数量 证券 |
考虑 | |||||
| 优先股 |
||||||||
| 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 15,L.P。 |
2018年6月8日 | 3,471,105股D系列优先股 | 8,810,266.00美元 | |||||
| China Broadband Capital Partners III,L.P。 |
2018年6月8日 |
3,939,842股D系列优先股 |
|
10,000,000.00美元 |
|
|||
| Long Hill Capital Venture Partners 1,L.P。 |
2018年6月8日 |
1,221,351股D系列优先股 |
|
3,100,000.00美元 |
|
|||
| 北京小苍兰管理咨询公司 |
2018年6月8日 |
13,789,447股D系列优先股 |
|
35,000,000.00美元 |
|
|||
Ⅱ-1
发行日期
数量
证券
考虑生命科技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19,699,210股D系列优先股 50,000,000.00美元ESTA投资PTE有限公司
2018年6月8日 7,225,565股D系列优先股 18,339,734.00美元New Enterprise Associates 15,L.P。
2020年9月4日 1,181,953股D +系列优先股 3,000,000.00美元ESTA投资PTE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 5,909,763股D +系列优先股 15,000,000.00美元HL Plus控股有限公司
2020年9月4日 4、727,810股D +系列优先股 12,000,000.00美元阿里健康(香港)科技有限公司
2021年2月26日
21,669,131股D +系列优先股
59,313,696.00美元
股份奖励
某些执行官、员工和顾问
2018年4月9日至2021年4月1日
18,301,538股普通股相关18,301,538份期权
过去和未来
提供的服务
这些人给我们
| 第8项。 | 展品和财务报表附表。 |
| (a) | 附件 |
请参阅附件索引以获取作为本注册的一部分提交的所有附件的完整列表,该展览索引通过引用并入本文。
| (b) | 财务报表附表 |
附表已被省略,因为其中规定的信息不适用或显示在综合财务报表及其附注中。
| 第9项。 | 承诺。 |
签署人在此承诺:
| (a) | 下面签名的注册人特此承诺在承销协议规定的交割时向承销商提供此类面额的证书,并以承销商要求的名称注册,以允许及时交付给每个购买者。 |
| (b) | 就根据1933年《证券法》引起的责任的赔偿,根据上述规定或其他规定,注册人的董事、高级职员和控制人可能被允许,注册人已被告知,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此类赔偿违反了1933年《证券法》中表达的公共政策,因此无法执行。如果针对此类责任(注册人的董事、高级职员或控制人为成功为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辩护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由注册人支付)提出索赔由这样的导演,与被注册的证券有关的高级职员或控制人,除非其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否则注册人将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交以下问题 它的此类赔偿是否违反1933年《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并将受此类问题的最终裁决管辖。 |
Ⅱ-2
| (1) | 为确定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根据规则430A作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省略的信息并包含在注册人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24(b)(1)或(4)或497(h)条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形式中,应被视为本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它被宣布有效。 |
| (2) | 为确定1933年《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包含招股说明书形式的每项生效后修订均应被视为与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注册声明,并且该等证券在当时的发行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
Ⅱ-3
附件索引
| 1.1* | 包销协议形式 | |
| 3.1* | 注册人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目前有效 | |
| 3.2* | 经修订和重述的注册人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的形式,在本次发行完成前立即生效 | |
| 4.1* | 登记人美国存托凭证样本表格(载于附件 4.3) | |
| 4.2* | 普通股登记人样本证明 | |
| 4.3* | 登记人、存托人和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之间的存托协议形式 | |
| 5.1* | Maples and Calder LLP关于注册普通股有效性的意见 | |
| 8.1* | Maples and Calder LLP关于某些开曼群岛税务问题的意见(包含在附件 5.1中) | |
| 8.2* | Haiwen & Partners对某些中国税务事项的意见(包含在附件 99.2中) | |
| 10.1* | 2015年全球股份计划 | |
| 10.2* | 与注册人董事的赔偿协议形式 | |
| 10.3* | 注册人与注册人执行官之间的雇佣协议表格 | |
| 10.4* | 北京凌科与LinkDoc Information于2015年2月27日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独家咨询和服务协议的英文翻译。 | |
| 10.5* |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领科信息、北京领科及其各股东于2015年2月27日签署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独家认购期权协议的英文翻译。 | |
| 10.6* |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领科信息、北京领科及其各股东于2015年2月27日签署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投票权代理协议的英文翻译。 | |
| 10.7* | Linkdoc Information、Lingke Beijing及其各股东于2015年2月27日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股权质押协议的英文翻译。 | |
| 10.8* | Tianze Zhang配偶于2015年2月27日签署并于2021年4月2日修订的《配偶同意书》英文译本。 | |
| 10.9* | Liping Li的配偶于2021年4月2日签署的配偶同意书的英文翻译。 | |
| 10.10* | Ligang Luo的配偶于2021年4月2日签署的配偶同意书的英文翻译。 | |
| 10.11* | 彭唐的配偶于2021年4月2日签署的配偶同意书的英文翻译。 | |
| 21.1* | 注册人的主要附属公司 | |
| 23.1* |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同意 | |
| 23.2* | Maples and Calder LLP的同意(包含在附件 5.1中) | |
| 23.3* | Haiwen & Partners的同意(包含在附件 99.2中) | |
| 24.1* | 授权书(包含在签名页上) | |
| 99.1* | 注册人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 | |
| 99.2* | 海闻律师事务所关于某些中国法律事务的意见 | |
| 99.3* | Frost & Sullivan的同意 | |
| * | 以修正方式提交。 |
II-4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F-1表的所有提交要求,并已正式促使注册人代表其签署本注册声明。签名,2021年在中国正式授权。
| 零氪科技有限公司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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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
| 职位: | ||
授权书
通过这些礼物了解所有人,其签名出现在下方的每个人特此构成并任命,作为他或她的真实和合法的实际代理人和代理人,拥有完全的替代和重新替代权力,为他或她和他或她的或她的名字,以与本注册声明相关的任何和所有身份代替,包括以签名人的名义并代表签名人签署本注册声明及其任何和所有修订,包括根据1933年美国证券法第462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和注册,并将其连同所有附件和其他相关文件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授予此类实际受权人和代理人充分的权力和授权,以尽可能充分地达到他或她可能或可能的所有意图和目的,在场所内和场所内进行和执行每一个必要和必要的行为和事情 亲自做,特此批准和确认所有上述代理人和代理人,或其替代人,根据本协议可以合法地做或导致做的所有事情。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注册声明已由以下人员于2021年2月26日以所示身份签署:
| 签名 |
标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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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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Ⅱ-5
根据1933年《证券法》,以下签名人,即零氪科技有限公司在美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1年在纽约签署了本注册声明或其修订。
| 授权美国代表 | ||
| 签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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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名称: | ||
| 职位: | ||
II-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