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附件 32.2
首席财务官核证
根据根据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
本人,即阿尔法和欧米伽半导体半导体有限公司(“公司”)的首席财务官Yifan Liang,为18 U.S.C.第1350条的目的,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的规定,证明,据本人所知,
a.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b.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5年8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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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ifan Lian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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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ifan Liang 首席财务官
和公司秘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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