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0.2
限制性股票授予通知
根据
性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OMNIBUS激励计划
(分时归属奖励)
性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公司”)根据其可能不时修订的2024年综合激励计划(“计划”),现向下述参与者授予下述限制性股票的数量。限制性股票的股份受本协议、限制性股票协议(附于本协议)和本计划中规定的所有条款和条件的约束,所有这些条款和条件全部纳入本协议。本文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计划中规定的含义。
参赛者:[插入参赛者姓名]
归属开始日期:[ • ],20 [ • ]
的股份数目
限制性股票:【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数量】
归属时间表:[插入归属时间表]
***
undersigned参与者确认收到本限制性股票授予通知、限制性股票协议和计划,并作为根据本协议授予限制性股票股份的明确条件,同意受本限制性股票授予通知、限制性股票协议和计划条款的约束。
业绩食品集团公司参与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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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职位:
限制性股票协议
根据
性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OMNIBUS激励计划
根据向参与者(定义见授予通知)送达的限制性股票授予通知(“授予通知”),并受制于本限制性股票协议(此“限制性股票协议”)及可能不时修订的《性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 2024年综合激励计划》(“计划”)的条款,性能食品集团有限公司集团公司(“公司”)与参与者同意如下。本文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与计划中规定的含义相同。
1.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股份。在符合本协议及本计划所载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公司特此向参与者授予授予通知中规定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数量。公司可通过向参与者提供新的授予通知向参与者根据本限制性股票协议额外授予一次或多次限制性股票的股份,该通知还可能包括在其中规定的范围内与本限制性股票协议不同的任何条款和条件。公司保留根据本协议授予限制性股票额外股份的所有权利,不对授予限制性股票额外股份作出默示承诺。
2.归属。在符合本协议及本计划所载条件的情况下,限制性股票的股份应予归属,而该等限制性股票的股份的限制将按授予通知书的规定失效。对于任何限制性股票份额,该限制性股票份额仍需归属的期限为其限制期。
3.限制性股票的发行情况。该计划第9(d)(i)节的规定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并成为本文的一部分。
4.限制性股票终止时的股份处理。本计划第9(b)及9(c)(ii)条的规定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并成为本文的一部分。
5.公司;参与者;良好的理由。
(a)本限制性股票协议中提及聘用的“公司”一词应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b)凡在本限制性股票协议的任何条款中使用“参与者”一词,且该条款在逻辑上应被解释为适用于遗嘱执行人、管理人或限制性股票的股份可能通过遗嘱或根据血统和分配法律转让给的人或人,则“参与者”一词应被视为包括该人或人。
(c)授予通知或本限制性股票协议中使用的“良好理由”一词,如任何参与者是参与者与公司之间包含“良好理由”定义的协议的一方,则指并参照该协议中的定义,就任何其他参与者而言,“良好理由”应指:(a)参与者的基本工资或年度奖金机会的实质性减少;(b)参与者的权力、职责或责任的任何实质性减少;或(c)参与者的主要工作地点搬迁超过五十(50)英里;但除非公司未能在参与者收到该事件的书面通知后三十(30)天内纠正该事件,否则这些事件均不构成良好理由
构成正当理由;但进一步规定,“正当理由”应于某一事件发生或参与者知悉该事件后的第六十(60)天终止存在,除非参与者已在该日期之前向公司发出书面通知。尽管本文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就紧接前一句的最后但书而言,一系列相关事件应被视为在该系列相关事件中的最后一个事件发生之日发生。
6.不可转让性。除根据计划第14(b)条向允许的受让人转让外,限制性股票的股份不得由参与人转让。除本文另有规定外,任何转让或转让限制性股票的股份或由此所代表的权利,无论是自愿或非自愿、通过法律运作或其他方式,均不得赋予受让人或受让人任何本文中的权益或权利,但限制性股票的股份应在该转让或转让后立即终止,并不再具有效力。
7.作为股东的权利;传奇;分红。计划第9(b)及9(e)条的规定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并成为本文的一部分;但就在股息记录日期之前尚未归属的限制性股票股份支付的任何现金或实物股息,应由公司不计利息地扣留,并应仅在限制性股票的该等股份根据授予通知和本限制性股票协议第2节归属时支付给参与者,且在该等股份应根据授予通知和第2节归属的情况下。
8.扣税。该计划第14(d)(i)节的规定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并成为本文的一部分。参与者应满足计划第14(d)(i)节中提及的该参与者的预扣责任(如有),方法是让公司在普通股股份发行或交付之日从根据奖励的行使或结算以其他方式可发行或交付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中预扣若干具有公平市场价值的股份,等于此种预扣税责任;条件是,除非委员会确定不会导致不利的会计后果,否则此类股票的数量可能不会具有大于所要求的最低法定预扣税责任的公平市场价值。
9.注意。公司与参与者之间与本限制性股票协议有关的每份通知或其他通信均应采用书面形式,并应按本协议规定在邮寄或交付给另一方的通知中不时指定的地址邮寄给或交付给该意向的一方;但除非如此指定其他地址,否则参与者向公司发出的所有通知或通信应在其主要执行办公室邮寄或交付给公司,提请公司总法律顾问注意,公司向参与者发出的所有通知或通讯可亲自发给参与者,也可邮寄至参与者最后为人所知的地址,这反映在公司的记录中。尽管有上述规定,参与者与任何第三方计划管理人之间的所有通知和通信均应按照该第三方计划管理人制定的程序邮寄、交付、传送或发送,并不时传达给参与者。
10.没有继续服务的权利。本限制性股票协议不授予参与者任何继续作为公司雇员或服务提供者的权利。
11.绑定效果。本限制性股票协议对协议各方的继承人、被执行人、管理人和继承人具有约束力。
12.豁免及修订。除计划第13条另有规定外,本限制性股票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放弃、更改、修订或修改
只有在以书面作出并由双方签署的情况下才有效;但前提是任何此类放弃、变更、修改或修改由委员会代表公司同意。本协议任何一方放弃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均不应被视为构成对本协议项下任何后续事件或交易的放弃,除非该放弃特别说明将被解释为持续放弃。
13.追回/偿还/有害活动/抵消权。根据本限制性股票协议授出的限制性股票的股份须根据本计划第14(v)、14(w)及14(x)条的规定予以减少、注销、没收、补偿及/或抵销。
14.管辖法律。本限制性股票协议应根据特拉华州的法律进行解释和解释,而不考虑其法律冲突原则。尽管本限制性股票协议、授予通知或计划中有任何与之相反的内容,但如果参与者或公司就本限制性股票协议、授予通知或计划提起任何诉讼或索赔,参与者特此提交特拉华州法院的专属管辖权和地点。
15.计划。该计划的条款和规定通过引用并入本文。本计划条款与本限制性股票协议条款发生冲突或不一致时,由本计划进行管辖和控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