展览10.3
证券购买协议第1号修正案
本次证券购买协议第1号修订(此“修订”)是由Ascent Solar Technologies, Inc.(“公司”)与本协议签字页上指明的每一位持有人(统称“持有人”)于2026年1月23日作出并订立的。本文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证券购买协议》(定义见下文)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然而,公司、持有人及其签署页所列其他买方于2025年12月5日订立该若干证券购买协议(「证券购买协议」);
然而,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第5.5条,该协议只可由公司与根据证券购买协议项下的初始认购金额购买至少50.1%股份权益及预融资认股权证的买方签署书面文书予以修订;及
然而,根据证券购买协议项下的初步认购金额,持有人合共购买至少50.1%的股份权益及预先注资认股权证。
因此,现就并考虑本协议所载的相互契诺及协议,以及其他良好和有价值的代价,特此确认其收受及充分性,双方同意如下:
1.修正。根据《证券购买协议》第5.5节的规定,现将《证券购买协议》第4.11节全文改为:
“4.11后续股权出售。
(a)自本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日期后三十(30)天,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得(i)发行、订立任何协议以发行或宣布发行或建议发行任何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的股份,或(ii)提交任何注册声明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但(a)根据注册权协议所设想的除外,(b)与任何雇员福利计划有关的表格S-8上的注册声明,或(c)根据以配售代理为销售代理的“市场上”便利对任何现有登记声明的任何修订或补充;但尽管有上述规定,本第4.11(a)条规定的禁止不适用于根据以配售代理为销售代理的“市场上”发售以高于或等于7.00美元的每股价格出售和发行普通股股份(可根据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反向和远期股票分割、股票组合和普通股的其他类似交易进行调整)。
(b)自本协议日期起至生效日期的一(1)年周年期间,禁止公司订立或订立协议,以实现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发行涉及可变利率交易的普通股或普通股等价物(或其单位的组合)。“可变利率交易”是指公司(i)发行或出售可转换为、可交换或可行使的任何债务或股本证券的交易,或包括收取额外普通股股份的权利(a)以转换价、行使价或兑换率或其他基于和/或随首次发行此类债务或股本证券后任何时间普通股股份的交易价格或报价变化的价格,或(b)以转换,在首次发行此类债务或股权证券后的某个未来日期,或在发生与公司业务或普通股市场直接或间接相关的特定或或有事件时,或(ii)订立或根据任何协议进行交易,包括但不限于股权信贷额度或“市场上”融资,可能会重置的行使或交换价格,据此,公司可按未来确定的价格发行证券,无论是否已根据该协议实际发行股票,也无论该协议随后是否被取消;但前提是,(i)在上述第4.11(a)节规定的限制性期间内,根据配售代理作为销售代理的“市场上”发售,以高于或等于7.00美元的每股价格出售和发行普通股股份(可根据反向和远期股票分割进行调整,在本协议日期之后发生的股票组合和普通股的其他类似交易),(ii)在上文第4.11(a)节规定的限制性期限之后,在配售代理作为销售代理的“市场上”设施中进入和/或发行普通股股份,以及(iii)在生效日期之后一百五十(150)天之后,根据权益信贷额度进入和/或发行证券不应被视为可变利率交易。任何买方均有权获得针对公司的禁令救济,以阻止任何此类发行,该补救措施应是在收取损害赔偿的任何权利之外。
(c)尽管有上述规定,本条4.11不适用于豁免发行,但任何可变利率交易不得为豁免发行。”
2.杂项。证券购买协议的规定,除特此限定外,保持完全有效。本修正案:(a)对当事人及其各自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对其有利;(b)可在任意数目的对应方中执行,每一对应方应被视为正本,所有这些内容共同构成一份相同的协议(以传真或其他电子传输方式交付本协议签字页的已执行对应方应与本协议手工执行对应方一样有效);(c)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不考虑任何需要适用任何其他国家或司法管辖区法律的法律冲突原则。
[签名页关注]
下列签署人自上述日期起已执行本修订,以作为证明。
公司:
Ascent Solar Technologies, Inc.
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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持有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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