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Magnum Opus收到纽约证券交易所关于延迟提交10-Q表格的通知
香港,2023年8月25日/美通社/--Magnum Opus Acquisition Limited(纽约证券交易所代码:OPA)(简称“Magnum Opus”或“公司”)宣布,由于公司未能及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简称“SEC”)提交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简称“2023年6月10-Q表格”),公司于2023年8月22日收到纽约证券交易所(简称“纽交所”)的通知,称公司未遵守《纽约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手册》(简称“纽交所规则”)第802.01E条的规定。根据《纽约证交所规则》,从2023年6月10-Q表格的截止日期起,公司有六个月的时间提交2023年6月10-Q表格,或至2024年2月21日(“截止日期”)。公司可以通过提交2023年6月10-Q表格,在截止日期之前的任何时间重新遵守《纽约证交所规则》。如果公司未能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2023年6月10-Q表格,纽约证交所可根据具体情况自行决定给予最多六个月的延期,让公司重新遵守规定。纽交所的通知对公司证券在纽交所的上市或交易没有即时影响。
正如公司之前在2023年8月14日提交给美国证交会的12b-25表格延迟提交通知中所披露的那样,由于公司需要更多时间来完成2023年6月10-Q表格中的财务报表和其他披露,公司无法在没有不合理努力或费用的情况下在原定截止日期前提交2023年6月10-Q表格,尽管公司正在努力完成2023年6月10-Q表格,并计划在可行的情况下尽快提交2023年6月10-Q表格,目前尚不确定提交申请的确切时间。
关于Magnum Opus
Magnum Opus Acquisition Limited是一家由私人投资公司L2 Capital发起的特殊目的收购公司。Magnum Opus是一家由企业建设者和公共及私人市场投资专家组成的合伙企业,在从创立、扩大运营到公开上市的整个业务生命周期中拥有丰富的运营和投资经验。Magnum Opus的目标是与处于消费和技术融合前沿的公共现成企业合作。Magnum Opus的使命是在企业踏上进入公开市场的征程,面对新的机遇、挑战和利益相关者时,支持它们实现自己的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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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瞻性陈述
本新闻稿包含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和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某些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使用诸如“相信”、“预期”、“打算”、“计划”、“估计”、“假设”、“可能”、“应该”、“将”、“寻求”或其他类似表述来识别。此类声明可能包括但不限于有关公司遵守美国证交会规定的能力以及纽交所持续上市要求的声明。这些陈述是基于本新闻稿发布之日的当前预期,涉及许多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导致实际结果大不相同。本公司不承担任何义务更新或修改任何此类前瞻性陈述,无论是由于新的发展或其他原因。告诫读者不要过分依赖前瞻性陈述。
投资者关系联系人
ICR有限责任公司
杨艳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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