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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99.2

 

这份通告很重要,需要您立即关注

 

如阁下对本通告的任何方面或将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谘询阁下的持牌证券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您已出售或转让您在宝尊电商有限公司的全部股份,您应立即将本通告交给买方或受让方或通过其进行出售或转让的银行、持牌券商或其他代理人,以便传送给买方或受让方。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通函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在我们的加权投票权结构下,我们的股本包括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每份A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行使一票表决权的权利,而每份B类普通股赋予持有人就在我们的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决议分别行使十票表决权的权利,但法律或《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或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另有规定的除外。股东和潜在投资者应该意识到投资具有不同投票权结构的公司的潜在风险。我们的美国存托股票,每一股代表我们的三股A类普通股,在美国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代码为BZUN。

 

 

 

 

宝尊电商有限公司

寶 尊 電 商 有 限 公 司*

(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的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9991)

 

(1).关于一般授权的提案
发行股份及回购股份;
(2).重新选举董事;
(3).建议向董事授予RSS;
(4).建议刷新计划任务限制
和服务提供商Sublimit;

(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封面所使用的大写词汇与本通告中「定义」一节所定义的词汇具有相同涵义。

 

将于2026年6月16日下午3时正于香港九龙观塘鸿德道71号Rays 9楼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载于本通告第32至37页。随函附上会议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

 

只有截至香港时间2026年5月15日(“普通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登记在册的股份持有人才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截至纽约时间2026年5月15日(“ADS记录日”)收盘时的ADS持有人将能够指示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摩根大通银行,N.A.如何对此类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须于香港时间2026年6月14日下午3时前在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接获代表委任表格,以确保您在股东周年大会上的代表权,而摩根大通银行则须于不迟于2026年6月8日上午9时前接获您的ADS投票卡(“ADS投票卡”),纽约时间,以使您的ADS所代表的股份所附带的投票能够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投出。

 

*仅用于识别目的

 

2026年5月15日

 

 

 

 

内容

 

页数

 

定义 1
   
董事会的信 4
   
股票回购任务 5
发行和转售任务 5
重新选举董事 6
重新委任核数师 9
建议向董事授予RSS 9
建议刷新计划任务限制和服务提供商Sublimit 18
将军 21
台风和暴雨安排 24
责任声明 24
建议 24
   
附录一 股份回购授权的解释性声明 25
   
附录二 建议连选连任的董事详情 29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32

 

– i –

 

 

定义

 

在本通告中,除文意另有所指外,以下表述具有以下涵义:

 

“2014年计划”   公司于2014年5月采纳并于2022年11月1日终止的股权激励计划
     
“2015年计划”   公司于2015年5月采纳并于2022年11月1日终止的股份激励计划
     
“2022计划”   于2022年10月21日获股东批准并自2022年11月1日起生效的股份激励计划
     
“ADS(s)”   美国存托股(每份代表三股A类普通股)
     
“年度股东大会”   公司将于香港时间2026年6月16日下午3时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
     
「公司章程」   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细则
     
“associate(s)”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Award(s)”   具有2022年计划赋予它的意义
     
“董事会”   董事会
     
“CCASS”   香港结算设立及营运的中央结算及交收系统
     
“A类普通股”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授予A类普通股持有人就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决议的每股一票表决权
     
“B类普通股”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授予公司不同投票权,从而B类普通股持有人有权就公司股东大会上提出的任何决议获得每股十票
     
“close associate(s)”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 1 –

 

 

定义

 

“公司法”   公司法,上限。22(1961年第3号法案,经合并和修订)开曼群岛
     
“公司”   宝尊电商有限公司,一家于2013年12月17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以及(如文意需要)其合并附属公司及其附属合并实体,包括其可变利益实体及其附属公司,不时
     
“薪酬委员会”   董事会薪酬委员会
     
“关连人士”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控股股东”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核心关连人士”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董事”   本公司董事
     
“集团”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不时
     
“香港结算”   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
     
“香港”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港交所”或“联交所”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发行及转售授权”   对董事会的一般授权,以行使公司的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新的A类普通股及/或ADS,及/或转售不超过截至通过批准该授权的普通决议案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20%的公司库存股
     
“最后可行日期”   2026年5月8日,为本通函印制前的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以确定本通函所载的若干资料
     
“上市规则”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

 

– 2 –

 

 

定义

 

“邱先生”   仇文彬先生
     
“吴先生”   吴骏华先生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   董事会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
     
“中国”   中华人民共和国
     
“人民币”   人民币,中国法定货币
     
“RSU(s)”   受限制股份单位
     
“Service Provider(s)”   具有2022年计划赋予它的意义
     
“SFO”   《证券及期货条例》(香港法例第571章)
     
“Share(s)”   公司股本中的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视文意而定
     
“股份回购授权”   对董事会的一般授权,以行使公司在通过批准该授权的普通决议之日回购不超过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10%的A类普通股和/或ADS的权力
     
“股东”   股份持有人
     
“收购守则”   关于收购兼并和股份回购的守则
     
“库存股”   具有《上市规则》(如适用)所赋予的涵义
     
“WVR Beneficiary(ies)”   具有《上市规则》赋予其的涵义,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指邱先生及吴先生,为B类普通股的实益拥有人,各自有权享有不同投票权
     
“%”   百分数

 

– 3 –

 

 

董事会的信

 

 

宝尊电商有限公司

寶 尊 電 商 有 限 公 司*

(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的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9991)

 

董事:

仇文彬先生(主任委员)

吴骏华先生

王俊博士

余滨女士

 

独立董事:

Yiu Pong Chan先生

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

叶长青先生

注册办事处:

Vistra(开曼)有限公司

邮政信箱31119大展馆

芙蓉道

西湾道802号

大开曼岛,KY1-1205

开曼群岛

 

香港主要营业地点:

1928室,19楼

利园一号

希慎大道33号

铜锣湾

香港

 

2026年5月15日

 

致股东

 

尊敬的先生或女士,

 

(1).关于一般授权的提案
发行股份及回购股份;
(2).重新选举董事;
(3).建议向董事授予RSS;
(4).建议刷新计划任务限制
和服务提供商Sublimit;

(5).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本通函旨在向阁下提供有关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决议案的资料。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将提出(其中包括)普通决议案,以批准(i)授予发行及转售授权及股份回购授权;(ii)延长发行及转售授权以包括根据股份回购授权购回的股份;(iii)重选董事;(iv)建议向董事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v)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商分限额。

 

*仅用于识别目的

 

– 4 –

 

 

董事会的信

 

股票回购任务

 

股东周年大会上将提出一项普通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并酌情授出股份回购授权。根据股份回购授权可购回的股份不超过于通过有关批准股份回购授权的决议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10%。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187,585,241股(其中13,200,075股A类普通股由公司作为库存股持有的4,400,025股ADS代表)。待批准授予股份回购授权的建议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并假设在股东周年大会前不再发行或购回股份,根据股份回购授权可购回的最高股份数目将为17,438,516股A类普通股(或5,812,838股ADS),占公司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不包括上述库存股)的10%。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就股份购回授权提供若干资料的解释性声明载于本通函附录一。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并无根据股份回购授权即时回购任何股份及/或ADS的计划。

 

股份购回授权将于下列日期先发生的日期届满:(i)公司于通过批准授予股份购回授权的普通决议案后的第一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除非在该次会议上通过的普通决议案将该授权续期,无条件或受条件规限;(ii)根据公司章程或任何适用法律规定须举行的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及(iii)根据批准股份回购授权的普通决议案所赋予的权力经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的普通决议案撤销或更改。

 

发行和转售任务

 

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一项普通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并于认为合适时授出发行及转售授权。可配发及发行的额外股份或认购或转换证券为额外股份的权利,连同根据发行及转售授权可予转售的公司库存股,不得超过于通过批准发行及转售授权的决议当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20%。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有187,585,241股已发行股份(其中13,200,075股A类普通股由公司作为库存股持有的4,400,025股ADS代表)。待批准授予发行及转售授权的建议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并假设在股东周年大会前不再发行或购回股份,根据发行及转售授权,公司将获准配发、发行及处理新的A类普通股及/或ADS,及/或转售公司库存股,涉及最多34,877,033股A类普通股(或11,625,677股ADS),占公司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不包括上述库存股)的20%。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并无即时计划根据发行及转售授权发行任何股份及/或ADS(包括转售库存股)。

 

– 5 –

 

 

董事会的信

 

发行及转售授权将于以下日期先届满:(i)公司于通过批准授予发行及转售授权的普通决议案后的首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届满,除非在该次会议上通过的普通决议案将该授权续期,无条件或受条件规限;(ii)根据公司章程或任何适用法律规定须举行的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及(iii)根据批准发行及转售授权的普通决议案所赋予的权力经公司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案撤销或更改。

 

待股份回购授权及发行及转售授权的上述普通决议案获通过后,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一项单独的普通决议案,以供股东考虑及酌情通过增加根据股份回购授权购回的A类普通股或ADS的数目(如获授,至可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的A类普通股或ADS的总数,以及可由董事根据发行及转售授权转售的公司库存股的总数。

 

重新选举董事

 

Yiu Pong Chan先生、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及叶长青先生将按轮值方式退任,并合资格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选连任。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自公司于联交所首次上市起,Yiu Pong Chan先生、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及叶长青先生各自已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约三年零六个月。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连选连任的董事详情载于本通函附录二。

 

– 6 –

 

 

董事会的信

 

董事提名程序及程序

 

董事会已将董事提名的责任授予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根据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章程,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应确定有资格成为董事会成员的个人,并确保董事会拥有必要的专业知识,其成员由具有足够多样化和独立背景的人员组成。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可不时向董事会推荐获提名人士参选董事会成员。

 

为确保董事会在技能、经验、知识和不同视角之间实现平衡,从而满足公司的业务要求,提名和企业管治委员会将在评估、甄选和向董事会推荐拟任董事时适当考虑以下标准。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 诚信声誉

 

· 在电子商务行业及其他相关行业方面的成就和经验

 

· 关于可用时间和相关利益的承诺

 

· 各方面的多样性,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和教育背景、民族、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年限

 

· 遵守《上市规则》、纳斯达克、美国证券法和任何其他适用法律或法规的独立性要求(除任何可用的例外情况外),以任命或重新任命独立董事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适当考虑以下标准,以评估并向董事会推荐一名或多名需重新任命的退休董事。标准包括但不限于:

 

· 退任董事对公司的整体贡献和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退任董事作为董事会和/或委员会成员的参与水平和表现;和

 

· 退任董事是否继续符合上述标准。

 

除这些标准外,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将考虑上市规则第3.10(2)及3.13条所载的因素,以及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在适当考虑下确定的其他因素,以评估及推荐一名或多名候选人担任独立董事。

 

– 7 –

 

 

董事会的信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将根据以下程序及程序向董事会提出董事委任建议:

 

(a)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将在适当考虑董事会目前的组成和规模后,邀请董事会成员提名候选人,以供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在必要时审议。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也可以提出非董事会成员提名的候选人;

 

(b)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在评估候选人的适当性时,应对提议的候选人进行充分的尽职调查;

 

(c)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在考虑一名候选人是否适合担任董事职务后,将举行会议及/或在认为合适时以书面决议的方式,批准向董事会提出的建议以供委任;

 

(d)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随后将就拟议任命向董事会提出建议。薪酬委员会随后将就拟任董事的薪酬方案向董事会提出建议;及

 

(e) 董事会可安排非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成员的董事会成员面试获选候选人,其后董事会将审议及决定委任(视属何情况而定)。

 

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的建议

 

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经审阅董事会的组成后,向董事会提名Yiu Pong Chan先生、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及叶长青先生,以促使其向股东推荐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连选连任。提名是根据上述程序和多样性方面(包括但不限于性别、年龄、文化和教育背景、族裔、专业经验、技能、知识和服务年限)作出的,并考虑到本通告附录二所载候选人的优点。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认为,每名建议连任的董事将就公司事务向董事会提供宝贵贡献及客观和平衡的意见,并经考虑他们各自的专业经验、技能和知识的深度和广度,信纳他们各自将继续为董事会的多元化作出贡献。

 

– 8 –

 

 

董事会的信

 

特别是,Yiu Pong Chan先生、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及叶长青先生各自已根据上市规则第3.13条对其独立性作出确认。提名和公司治理委员会评估并审查了各自的独立性。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及董事会认为,Yiu Pong Chan先生、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及叶长青先生各自已满足上市规则第3.13条所载的所有独立性标准。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在考虑重选Yiu Pong Chan先生、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及叶长青先生各自连任时,已考虑彼等于各自任期内对董事会的贡献、彼等各自的经验、工作概况及本通告附录二所载的其他经验及优点。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信纳Yiu Pong Chan先生、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及叶长青先生各自具备所需的品格、诚信和经验,可持续有效地履行其作为独立董事的职责,并向董事会提供技能、多样性和独立性方面的适当平衡。

 

据此,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已提名并经董事会推荐,上述所有退任董事,即Yiu Pong Chan先生、Steve Hsien-Chieng Hia先生及叶长青先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连选连任董事。

 

重新委任核数师

 

为保持公司外部审计工作的稳定性和连续性,董事会建议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2026年的核数师,任期自股东周年大会上批准之日起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止,并授权董事会决定与该等续聘有关的具体事宜,包括但不限于其薪酬。

 

经考虑(其中包括)有关财政年度所需的预期审计范围及审计工作性质、集团的业务营运及规模,以及审计计划、时间表及人力部署等因素,审计费用不得超过人民币800万元,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具体薪酬。

 

建议向董事授予RSS

 

兹提述公司日期为2026年3月30日的公告。

 

董事会决议向邱先生授予1,678,32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向吴先生授予1,110,447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但须经股东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批准。

 

– 9 –

 

 

董事会的信

 

建议授予董事的详情

 

授予日期:   二零二六年三月三十日(香港时间)授予日期”)

 

授予的RSU数量:   Name of
受赠人
  职位   数量
RSU/标的
股份
  占总数的百分比
已发行股份
公司(不含
库存股)上
授予日
                 
    邱先生   执行董事和首席执行官   1,678,320   0.96%
                 
    吴先生   执行董事兼首席战略官   1,110,447   0.64%

 

采购价格:   邱先生及吴先生各自无须就根据受限制股份单位可发行的股份支付任何购买价款。
     
股份于授出日期的收市价:   每股股份5.83港元,用于于2026年3月30日(香港时间)在联交所买卖的股份,即授予日的联交所交易日。
     
    每份ADS 2.095美元,为2026年3月27日(美国时间)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交易的ADS,即紧接授予日之前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的交易日。
     
作为股东的权利:   根据2022年计划向邱先生或吴先生建议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中的任何内容不得解释为给予邱先生或吴先生作为股东的任何权利,但在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时实际发行的股份除外。在邱先生或吴先生成为该等股份的记录拥有人之前,邱先生或吴先生不得就建议授予其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所涵盖的股份享有股东的任何权利。一旦邱先生或吴先生就受限制股份单位规限的股份成为记录股东,邱先生或吴先生将拥有作为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但不限于投票权、收取股息的权利以及参与适用于所有股东的任何资本调整的权利。
     
回拨机制:   受2022年计划的条款及条件规限,如承授人(i)严重实施或持续违反或不遵守集团的任何政策或适用于该等承授人的任何适用法律及规则,包括但不限于适用的雇员手册;(ii)在该等承授人的职责中从事故意不当行为或重大疏忽,导致集团的重大损失;(iii)从事任何重大不当行为;或(iv)从事任何不利于、违背或损害公司利益的活动,则受限制股份单位可能被没收或追回。

 

– 10 –

 

 

董事会的信

 

在满足适用于邱先生或吴先生(视情况而定)的授标协议所载的业绩目标的情况下,归属时间表设定如下:

 

Name of
受赠人
 
受限制股份单位
  授予期   业绩目标   情况
对于任何更短的
归属期
邱先生   778,320   75%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9年1月1日归属;  

·KPI 1 –财务表现–集团经审核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2 –财务表现–集团经营业务的非公认会计准则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 3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经营现金流(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4 –长期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市场公信力提升(打标用权重20%)

 

·KPI5 –其他战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管理和海外扩张(为标记目的加权20%)

 

总分应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

  不适用
                 
        25%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30年1月1日归属。  

·KPI 1 –财务表现–集团经审核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2 –财务表现–集团经营业务的非公认会计准则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 3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经营现金流(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4 –投资者关系策略和资本市场管理财务绩效(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5 –其他战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管理和海外扩张(为标记目的加权20%)

 

总分应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

  不适用

 

– 11 –

 

 

董事会的信

 

Name of
受赠人
 
受限制股份单位
  授予期   业绩目标   情况
对于任何更短的
归属期
    900,000   100%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6年9月30日归属。  

·KPI 1 –财务表现–集团经审核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 2 –财务表现–集团经营业务的非公认会计准则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 3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经营现金流(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4 –长期为全体股东创造价值,包括但不限于投资者关系管理和市场公信力提升(打标用权重20%)

 

·KPI5 –其他战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品牌管理和海外扩张(为标记目的加权20%)

 

总分应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

  根据2022年计划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具有基于绩效的归属条件的RSU。
                 
吴先生   390,447   75%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9年1月1日归属;  

·KPI1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非公认会计准则运营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30%)

 

·KPI2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非公认会计准则经营收入(KPI1除外)(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 3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经审核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 4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经营现金流(为标记目的加权10%)

 

·KPI5 –其他战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效率提升、员工队伍优化、市场渠道拓展、品牌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为标记目的加权20%)

 

总分应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

  不适用

 

– 12 –

 

 

董事会的信

 

Name of
受赠人
 
受限制股份单位
  授予期   业绩目标   情况
对于任何更短的
归属期
        25%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30年1月1日归属。  

·KPI1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非公认会计准则运营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30%)

 

·KPI2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非公认会计准则经营收入(KPI1除外)(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 3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经审核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 4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经营现金流(为标记目的加权10%)

 

·KPI5 –相关业务板块的转型管理,包括但不限于AI驱动举措的商业模式优化和赋能(为标记目的加权20%)

 

总分应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

 

  不适用
    720,000   100%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于2026年9月30日归属。  

·KPI 1 –财务业绩–相关业务分部的非GAAP运营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30%)

 

·KPI2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非公认会计准则经营收入(KPI1除外)(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 3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经审核收入(为标记目的加权20%)

 

·KPI 4 –财务表现–相关业务分部的经营现金流(为标记目的加权10%)

 

·KPI5 –其他战略重点,包括但不限于运营效率提升、员工队伍优化、市场渠道拓展、品牌合作伙伴关系建立(为标记目的加权20%)

  根据2022年计划的条款和条件授予具有基于绩效的归属条件的RSU。
                 
            总分应不低于60分满分100分。    

 

– 13 –

 

 

董事会的信

 

建议授予邱先生及吴先生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数目乃参考(其中包括)集团的经营业绩及业务优先事项、保留核心人员的战略需要,以及邱先生及吴先生各自的薪酬待遇而厘定。特别是,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考虑了邱先生及吴先生的资历及对集团长远发展的重要性。由于集团旨在加快战略转型和加强核心业务板块的发展,留住关键人员对于支持集团业务计划和长期战略的执行至关重要。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在厘定拨款规模时,亦已考虑行业平均薪酬水平及公司的薪酬政策。根据公司的薪酬政策,董事的薪酬(包括董事酬金、津贴、奖金、退休福利及以股份为基础的付款)乃参考董事的技能及知识、其职责范围、其参与集团事务的程度、集团的整体表现,以及当时的市场情况而厘定。经考虑本通函「建议授出的理由」一节所载邱先生及吴先生各自的角色及贡献,以及在电子商务及服装行业具有类似职责及经验的董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行业薪酬水平,建议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授出(构成其整体薪酬方案的一部分)被视为符合担任类似角色的高管的现行市场惯例,并在相关行业范围内具有适当竞争力。此类授予旨在加强长期激励,优化董事薪酬结构,增强与股东利益的一致性。

 

假设建议授予邱先生及吴先生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全部归属,相关股份将占公司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约1.6%。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认为潜在的稀释影响微不足道,特别是考虑到5年的归属时间表以及预期通过邱先生和吴先生的持续贡献将创造的长期价值。

 

建议向邱先生及吴先生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业绩目标乃在考虑(其中包括)集团的整体业务策略、邱先生及吴先生负责的分部的相关业务优先事项,以及彼等各自的角色、责任及预期未来对集团的贡献后厘定。相关业绩目标的实现情况将由薪酬委员会在每个归属日期之前进行评估。该评估将参考定量和定性指标进行,包括集团的财务业绩、相关业务分部的经营业绩、战略举措的执行以及对全体股东的长期价值创造。

 

归属时间表,根据该时间表,受限制股份单位将在5年期间分三批归属,旨在表彰邱先生和吴先生过去的贡献,并提供有效的长期保留和业绩激励,使他们的个人利益与公司和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由于RSU的归属取决于持续服务和业绩目标的实现,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认为,5年的归属期在提供长期激励和留住核心人员之间取得了适当的平衡。

 

– 14 –

 

 

董事会的信

 

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还考虑了邱先生和吴先生的其他薪酬形式,包括现金奖金和加薪。由于这些替代方案不会提供长期激励,授予具有业绩目标和5年归属期的RSU被认为更有效地激励持续承诺和推动长期经营业绩,这可以使邱先生和吴先生的利益与股东的长期利益保持一致,并加强其个人业绩与公司长期发展之间的联系。此外,建议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将使集团得以保留其现金资源,并为其业务运营、战略举措和长期发展保持财务灵活性。因此,与其他形式的薪酬相比,使用股份支付来激励邱先生和吴先生是合适的,而不会导致集团立即出现现金流出。

 

经考虑上述因素后,董事会及薪酬委员会认为,建议向邱先生及吴先生授出的建议,包括受限制股份单位数目、业绩目标及归属期,均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受限制股份单位须遵守适用于邱先生或吴先生的2022年计划及授标协议的条款及条件。2022年计划详情载于公司日期为2022年10月5日的通函「附录四– 2022年计划」。根据上市规则第17.02(2)(c)条,概无董事(包括邱先生及吴先生)为2022年计划的受托人或与2022年计划的受托人有直接或间接权益。

 

建议批出的原因

 

建议向邱先生和吴先生授予受限制股份单位是为了提供激励和动力,以及作为对他们多年来对公司的重大贡献的认可。在厘定建议授予邱先生及吴先生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数目时,公司已考虑邱先生及吴先生的时间承诺、职责、责任,以及邱先生及吴先生对集团未来发展的关键领导作用。

 

邱先生的背景和贡献

 

邱先生为公司创办人。自2007年创立我们的企业以来,邱先生一直担任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邱先生还担任过我们投资的几家公司的董事。在创办本公司之前,邱先生于2000年参与创立了Erry网络技术(上海)有限公司,即上海Erry,一家专门为中国消费者品牌提供供应链管理解决方案和服务的公司,并于2000年3月至2007年1月担任上海Erry的首席执行官。从1993年到2000年,邱先生担任技术和解决方案架构师,曾在多家跨国公司担任技术管理职务,包括NCR(上海)技术服务有限公司、中国惠普有限公司(惠普中国)和Sun Microsystems(中国)有限公司。

 

– 15 –

 

 

董事会的信

  

邱先生在塑造和执行集团的运营战略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凭借近20年的集团经营管理经验,积极参与集团战略规划、运营管理、统筹协调等工作。展望未来,预计邱先生将继续通过推动卓越运营、增强业务执行和支持集团战略举措的实施为集团做出贡献。特别是,凭借其丰富的行业经验和管理专长,邱先生将专注于宝尊电商品牌管理(BBM)和宝尊电商国际(BZI)的业务发展。预计他的持续参与将支持集团扩展其品牌管理平台、提高经营杠杆、发展业务分部之间的协同效应并促进集团的长期可持续增长。

 

吴先生的背景和贡献

 

吴先生是公司的联合创始人之一,目前担任我们的首席战略官,并从2007年创立我们的业务到2017年12月担任我们的首席运营官,从2017年12月到2022年12月担任我们的首席增长官,并自2012年起担任我们的执行董事。吴先生还担任过我们投资的几家公司的董事。2001年9月至2007年4月,吴先生在上海埃瑞担任专业服务部总监。2000年4月至2001年9月,在总部位于中国的国际青少年耐用品公司好孩子国际集团担任高级IT经理。

 

吴先生一直密切参与宝尊电商电子商务(BEC)的发展及营运,而该业务仍为集团的核心业务分部。凭借在电子商务运营和管理方面的丰富经验,吴先生致力于推进BEC的质量、利润和效率战略重点。特别是,他将支持BEC加强以客户为中心的方法,增强对品牌合作伙伴的服务质量,并改善运营纪律。通过持续参与,吴先生有望支持BEC的可持续发展,提升集团盈利能力,并加强为股东的长期价值创造。

 

薪酬委员会及独立董事已审查及考虑建议向邱先生及吴先生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并认为,(i)邱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及行政总裁,及吴先生作为公司董事及首席战略官,在管理整体营运及改善公司表现方面均对公司作出重大贡献;(ii)建议授予邱先生及吴先生各自的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归属安排以业绩为基础,并作为董事会对其对集团增长贡献的赞赏和认可;及(iii)建议授予邱先生及吴先生的受限制股份单位将提供足够的激励以挽留邱先生及吴先生,并激励他们为集团的长期发展创造更多价值。因此,薪酬委员会及独立董事认为,建议向邱先生及吴先生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归属安排将密切配合2022年计划的宗旨及集团、董事会及集团管理层的利益及利益,因此是适当及合理的,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 16 –

 

 

董事会的信

 

邱先生和吴先生均为公司不同投票权的受益人。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1)条的附注,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已审阅及全面考虑向邱先生及吴先生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但不限于(i)保留合格及经验丰富的管理层对公司未来增长及发展的重要性;及(ii)上述建议授出的原因,并认为,向邱先生及吴先生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经考虑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及企业管治委员会的建议及上述因素,董事会(包括独立董事)认为,建议向邱先生及吴先生各自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包括若干部分授出的归属期少于12个月)是适当、公平及合理的,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并符合2022年计划的宗旨。

 

上市规则的涵义

 

邱先生及吴先生各自已就考虑及批准建议向其本人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各自董事会决议投弃权票。除上述情况外,概无董事于批准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董事会决议中拥有重大权益,而该建议授出已获独立董事根据上市规则第17.04(1)条投票支持及批准。

 

由于向邱先生及吴先生各自建议授出的受限制股份单位超过授出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0.1%,建议向董事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须待股东大会批准后,邱先生/或吴先生(视属何情况而定)及其联系人(定义见上市规则)及公司所有核心关连人士(定义见上市规则)须根据2022年计划的条款及条件及上市规则第17.04条就该等建议授出投弃权票。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据董事作出合理查询后所深知,(1)邱先生、其联系人及公司所有核心关连人士合计持有34,288,593股A类普通股及13,300,738股B类普通股,占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7.29%及约56.89%的投票权;及(2)吴先生、其联系人及公司所有核心关连人士合计持有34,288,593股A类普通股及13,300,738股B类普通股,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27.29%,占公司投票权约56.89%。

 

– 17 –

 

 

董事会的信

 

据董事所尽所知、所信及所知,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除邱先生或吴先生(视情况而定)、其联系人及公司所有核心关连人士分别须就有关建议向邱先生或吴先生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决议案投弃权票外,概无其他股东于有关决议案中拥有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弃权票的重大权益。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概无须就批准向邱先生或吴先生建议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的决议案投弃权票的股东向公司发出通知,表示有意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反对该决议案。

 

为免生疑问,向邱先生及吴先生的建议授出乃根据现有计划授权限额作出。继向邱先生及吴先生建议授出后,根据现有计划授权限额可供未来授出的余下股份数目为150,002股。此外,建议向邱先生及吴先生授出,以及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商分限额并非互为条件。

 

建议刷新计划任务限制和服务提供商Sublimit

 

现有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供应商上限

 

2022年计划已于2022年10月21日召开的股东特别大会上获股东批准及采纳。根据现有的计划授权限额,截至2022年计划批准之日,最初根据2022年计划下的所有奖励可发行的最高股份数量应等于17,488,424股A类普通股,占截至股东批准2022年计划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计划授权限额”)。在计划授权限额内,截至2022年计划批准日期,初步根据2022年计划授予服务提供商的所有奖励可发行的股份数量上限为524,652股A类普通股,占截至股东批准2022年计划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服务提供商分限额”)。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合共17,338,422项奖励(经考虑向邱先生及吴先生建议授出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获批准)已根据现有计划授权限额授出及建议授出,且并无根据现有服务供应商次级限额授出奖励。据此,根据现有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商分限额可供未来授出的股份均为150,002股A类普通股,占现有计划授权限额的0.86%及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0.09%。

 

– 18 –

 

 

董事会的信

 

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供应商上限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向股东提出普通决议案,以批准(其中包括)(i)更新计划授权限额,以容许公司根据2022年计划授出最多为于决议通过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的10%的进一步奖励;及(ii)更新服务提供商分限额,以容许公司根据2022年计划授出最多为于决议通过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的3%的进一步奖励。假设自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止,公司已发行股本并无变动,根据2022年计划可授出的最高股份数目将为17,438,516股A类普通股,其中5,231,555股A类普通股可授予服务提供商。

 

服务供应商分限额乃根据公司向服务供应商授予的历史、公司拟于未来激励的潜在服务供应商的估计数目、公司拟向服务供应商授予的估计股份数目及公司未来业务及发展计划而厘定。董事会认为,服务提供商分限额(即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是适当及合理的,因为(a)根据2014年计划及2015年计划于2019年至2021年授予服务提供商的股份数目百分比不超过2%,(b)根据2022年计划授予服务提供商的奖励将根据其不时对公司发展及增长的贡献按个案决定,及(c)公司估计,公司未来拟激励的潜在服务供应商数目的百分比及公司拟授予服务供应商的股份数目的百分比均低于3%。

 

为了引入外部视角和必要的专业知识,促进集团的业务并实现特定的业务目标,集团要求提供与公司电子商务、物流、技术和数字营销业务相关的咨询服务、咨询服务、销售和营销服务、技术服务、行政服务的广泛人才做出贡献。公司拟仅在个案基础上向服务供应商授出奖励,须考虑所提供服务的性质及重要性、业务关系的持续时间及稳定性、相关服务供应商对集团发展及增长的实际或预期贡献,以及该授出是否会使服务供应商的利益与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一致。透过授予该奖项,该等服务供应商将在集团业务的增长和发展方面拥有共同目标,他们可参与集团的未来前景,并通过其可持续贡献分享额外奖励。

 

因此,尽管公司自采纳2022年计划以来未向服务提供商授予任何奖励,且目前无意向服务提供商授予任何奖励,这反映了公司在向服务提供商授予奖励方面的审慎和选择性做法,但董事会认为保留当前服务提供商分限额(即已发行股份总数的3%)以允许未来酌情向服务提供商授予奖励非常重要。这种灵活性将使集团能够与这些各方保持长期和可持续的业务关系,并根据激励使他们的利益与集团保持一致,这符合公司的业务需要,从商业角度来看是必要的。因此,建议的服务供应商升限3%属公平合理,并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利益。

 

– 19 –

 

 

董事会的信

 

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供应商上限的原因

 

鉴于(i)公司于2026年3月30日授出授出后使用计划授权限额;及(ii)未来需要授出奖励作为奖励,以表彰选定参与者作出的努力和贡献,包括在其日常和通常业务过程中持续或经常性地向公司或其子公司提供服务的服务供应商,这有利于集团的长期增长,董事会认为,刷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商分限额,以使公司在向公司合资格参与者授予奖励以吸引及挽留集团人员方面具有更大灵活性,为合资格参与者对集团的贡献或潜在贡献提供额外奖励或奖励,并促进集团业务的整体成功,符合公司及股东的整体利益。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并无在取得股东就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商分限额的批准后立即根据2022年计划授出任何奖励的具体计划或意向。

 

建议更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供应商上限的条件

 

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的条件是:(a)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通过有关决议以批准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商分限额;及(b)联交所上市委员会批准根据已刷新计划授权限额将予发行的股份上市及买卖许可,而该等股份不得超过于批准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的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的10%。

 

将向联交所上市委员会申请根据经更新的计划授权限额根据2022年计划授出的奖励将予发行的股份上市及买卖许可。

 

为免生疑问,计划授权限额的刷新并不以股东批准服务提供商分限额为条件。倘批准服务供应商次级限额的决议案已被否决,除非及直至经修订的服务供应商次级限额已获股东另行批准,否则公司将不会向服务供应商参与者作出任何授出。

 

– 20 –

 

 

董事会的信

 

上市规则的涵义

 

根据上市规则第17.03C(1)(b)条,自计划采纳日期起计的任何三年期间内,任何对现有计划授权限额的刷新,须经独立股东以普通决议案的方式批准。任何控股股东及其联系人,或在没有控股股东的情况下,发行人的董事(不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及行政总裁及其各自的联系人须就批准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的相应决议案投弃权票。

 

根据上市规则第17.03C(2)条,就根据经刷新的计划授权的上市发行人的所有计划将授出的所有期权及奖励而可发行的股份总数,不得超过于经刷新的计划授权批准日期已发行的相关类别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10%。根据上市规则第17.10条,不同投票权架构上市发行人的计划授权限额将参考发行人的已发行股份总数(包括普通股及附有不同投票权但不包括库存股的股份)计算。

 

由于自2022年10月采纳2022年计划以来,并无任何更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商分限额,且公司除2022年计划外并无任何其他现时有效的股份奖励计划或购股权计划,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以董事所尽所知、所信及所知,概无股东于有关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商分限额的决议案中拥有重大权益,而该等决议案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弃权票。

 

将军

 

1. 股东周年大会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6年6月16日下午3时在香港九龙观塘鸿德道71号Rays 9楼举行。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函第32至37页。

 

随函附上股东周年大会上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您可于本公司网站http://ir.baozun.com 「投资者关系–股东大会」网页、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网站www.sec.gov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查阅及下载本通函及代表委任表格。不论阁下能否亲自出席股东周年大会,请阁下按照其上所印指示填妥代表委任表格,并尽快将其交回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无论如何不得少于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时间前48小时。完成并交付代理表格将不妨碍您亲自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在您愿意的情况下在其任何休会时参加并投票。

 

– 21 –

 

 

董事会的信

 

2. 记录日期、股份所有权和法定人数

 

只有截至普通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即香港时间2026年5月15日)登记在册的股份持有人才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为决定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股东周年大会投票的资格,公司的股东名册已于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5日(包括首尾两天)截止。

 

由摩根大通 Bank,N.A.发行的ADS持有人作为ADS的存托人,每人代表三股A类普通股,根据公司目前有效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他们没有直接出席年度股东大会或在会上投票的权利。截至ADS记录日收盘时(即纽约时间2026年5月15日)的ADS持有人将能够指示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摩根大通 Bank,N.A.如何对此类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作为ADS的存托人,摩根大通 Bank,N.A.将努力在切实可行且法律允许的范围内,根据其从ADS持有人适当收到的指示,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或安排将其持有的与ADS相关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

 

一名或多于一名持有股份的股东,其合计代表不少于所有已发行及未发行股份所附表决权的十分之一(1/10)且有权投票,亲自出席或由代理人出席,如属法团或其他非自然人,则由其正式授权代表出席,就所有目的而言,均为法定人数。

 

3. 投票和征集

 

截至普通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已发行和流通的每股A类普通股有权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拥有一票表决权。截至普通股股权登记日收市时已发行和流通的每一股B类普通股有权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十票表决权。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付诸表决的决议将以举手表决的方式决定,除非(i)股东周年大会主席,或(ii)任何亲自出席或通过代理人(或在股东为法团或其他非自然人的情况下,由其正式授权代表)有权出席会议并在会上投票的股东要求以投票表决的方式(在宣布举手结果之前或之后)。与该交易或安排有关的特定决议将批准的交易或安排中拥有重大权益的股东将被要求对该决议投弃权票。为免生疑问,本公司库存股持有人(如有)须就须于本公司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批准的事项投弃权票。投票结果将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5)条刊载于公司网站(www.baozun.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

 

– 22 –

 

 

董事会的信

 

4. 股份持有人的投票

 

当股份持有人于不迟于香港时间2026年6月14日下午三时正(交回该等代理表格的截止日期)妥为注明日期、签立及寄回代理表格所载的邮寄地址时,所有妥为签立交还公司的代理所代表的股份将按指示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或如无指示,代理持有人将酌情投票表决股份,除非对具有此种酌处权的代理持有人的提及已被删除并在代理表格上草签。凡股东周年大会主席作为代表并有权行使其酌情权,他很可能会投票支持有关决议的股份。至于股东周年大会之前可能适当进行的任何其他业务,所有适当执行的代理人将由其中指定的人根据其酌情决定权进行投票。凡任何股份持有人对任何特定决议投弃权票,为确定该决议是否已获通过而确定出席并参加表决的股份数目时,将不包括或计算该等股份所附的票数(但如上文所述,将为确定法定人数而计算在内)。

 

5. ADS持有人的投票

 

作为ADS所代表的所有A类普通股的记录持有人,只有摩根大通 Bank,N.A.以ADS存托人的身份可以出席这些A类普通股的年度股东大会并在会上投票。

 

我们已要求作为ADS存托人的摩根大通银行,N.A.向截至ADS记录日期ADS记录在案的所有所有者分发年度股东大会通知、委托书和ADS投票卡。在及时收到任何ADS记录持有人以指定方式发出的投票指示后,摩根大通 Bank,N.A.将在切实可行且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努力根据该等投票指示投票或安排投票ADS所代表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根据美国存托凭证存款协议的条款,除非按照此类投票指示,否则摩根大通银行N.A.将不会投票或试图行使投票权。

 

无法保证ADS的持有人将收到上述材料,并有足够的时间使该持有人能够及时将投票指示返回给N.A.的摩根大通银行,在这种情况下,可能无法按照您的意愿对您的ADS基础的A类普通股进行投票。

 

摩根大通银行,N.A.必须在不迟于纽约时间2026年6月8日上午9点之前收到您的ADS投票卡,以便您的ADS所代表的股份所附的投票能够在年度股东大会上投票。

 

6. 代理和ADS投票卡的可撤销性

 

股份持有人以代理表格方式给予的任何代理,以及ADS持有人以ADS投票卡方式给予的任何投票指示,可根据本征求意见予以撤销:(a)对于股份或ADS持有人,可提交书面撤销通知或新的代理表格或新的ADS投票卡(视情况而定),并附有较后日期,这些通知必须在退回上述代理表格或ADS投票卡的截止日期前收到,或(b)仅针对股份持有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亲自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投票。

 

– 23 –

 

 

董事会的信

 

台风和暴雨安排

 

如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悬挂,或香港政府宣布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超强台风造成的极端情况”在香港生效,于会议日期中午12时正后或之后的任何时间,会议将休会。公司将于公司网站(www.baozun.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公告,通知股东续会的日期、时间及地点。

 

会议将于香港琥珀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时如期举行。股东在考虑自身情况的情况下,应自行决定是否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参加会议。

 

责任声明

 

本通函由董事集体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其中载有为提供有关公司的资料而遵照上市规则提供的详情。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尽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骗性,且概无任何其他事项的遗漏会使本通函或本通函的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建议

 

董事会认为(i)授予发行及转售授权及股份回购授权;(ii)延长发行及转售授权以包括根据股份回购授权购回的股份;(iii)重选董事;(iv)建议向董事授出受限制股份单位;及(v)建议刷新计划授权限额及服务提供商分限额,符合公司及股东整体最佳利益,并建议股东投票赞成建议决议案。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宝尊电商有限公司
仇文彬先生

董事长

 

– 24 –

 

 

附录一 股份回购任务的解释性声明

 

本解释性声明提供根据上市规则须就拟授予董事的建议股份回购授权向股东提供的资料。董事确认,本解释性声明或根据股份回购授权的建议股份回购均无任何不寻常之处。

 

1. 股本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有187,585,241股已发行股份(其中13,200,075股A类普通股由公司作为库存股持有的4,400,025股ADS代表)。待批准股份回购授权的普通决议案获得通过后,仅为说明目的并假设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至股东周年大会日期期间不再发行或购回股份,公司将获准根据股份回购授权购回最多17,438,516股A类普通股(或5,812,838股ADS),占公司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本总额(不包括上述及库存股)的10%。

 

2. 股份回购的理由

 

董事认为,获得股东的一般授权,使公司能够在市场上购买A类普通股和/或ADS,符合公司和股东的最佳利益。在行使股份回购授权时,董事可根据市场情况和公司在回购相关时间的资金管理需要,决议注销在任何此类回购结算后买回的A类普通股和/或ADS或将其作为库存股持有。A类普通股和/或为注销而买回的ADS可能会根据当时的市场情况和资金安排,导致每股A类普通股和/或ADS的净资产值和/或其每股A类普通股和/或ADS的收益得到提升。另一方面,公司买回并作为库存股持有的A类普通股和/或ADS可按市场价格在市场上转售,为公司筹集资金,或转让或用于其他目的,但须遵守上市规则、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以及开曼群岛法律。

 

董事目前无意促使公司回购任何A类普通股和/或ADS,他们将仅在他们认为回购符合公司和股东最佳利益的情况下行使回购权力。

 

– 25 –

 

 

附录一 股份回购任务的解释性声明

 

3. 股份回购的资金

 

在作出回购时,公司只能根据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上市规则以及开曼群岛、香港及其他地方(视情况而定)的适用法律法规将合法可用的资金用于该等用途。

 

4. 股份回购的影响

 

董事认为,悉数行使股份回购授权将不会对公司的营运资金或负债状况(与截至2025年12月31日其最新公布的经审核账目所披露的状况相比)造成重大不利影响。

 

董事并不打算行使股份回购授权,以致在有关情况下会对营运资金或资产负债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董事认为该等情况不时对公司而言是适当的。

 

就任何存放于CCASS以待在香港联交所转售的公司库存股而言,公司须于董事会批准后实施以下临时措施,其中包括(但不限于):(i)促使其经纪人不向香港结算发出任何指示,以在股东大会上就存放于CCASS的库存股进行投票;(ii)就股息或分派(如有及适用)而言,从CCASS撤回库存股,并将其重新登记为库存股或将其注销,在每种情况下,在有关股息或分派的记录日期之前;或(iii)采取任何其他措施,确保其不会行使任何股东权利或收取任何权利,否则根据适用法律,如果这些股份以其自身名义登记为库存股,则这些权利将被暂停。

 

– 26 –

 

 

附录一 股份回购任务的解释性声明

 

5. 股票价格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的过去12个月内,股份于联交所各自的最高及最低买卖价格如下:

 

    股价(每股)  
2025   最高     最低  
    港币     港币  
可能     9.80       6.80  
六月     8.00       6.57  
7月     8.22       6.85  
8月     8.46       7.14  
9月     12.96       8.33  
10月     11.25       8.41  
11月     8.69       7.04  
12月     8.05       6.76  
                 
2026                
一月     8.20       6.80  
2月     7.50       6.63  
三月     6.78       5.62  
四月     8.20       6.07  
可能(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     7.41       7.01  

 

6. 将军

 

董事将(在可能适用的情况下)根据股份回购授权及根据上市规则及开曼群岛法律行使公司作出回购的权力。

 

概无董事或据其作出所有合理查询后所知,彼等任何关系联系人目前均无意于股份回购授权获股东批准时向公司出售其股份。

 

本公司概无核心关连人士通知本公司其现时有意向本公司出售其股份,亦无承诺在股份回购授权获股东授予的情况下不会这样做。

 

– 27 –

 

 

附录一 股份回购任务的解释性声明

 

7. 接管代码

 

如果在根据股份回购授权行使回购A类普通股和/或ADS的权力时,股东在公司投票权中的比例权益增加,则就收购守则而言,这一增加将被视为投票权的收购。据此,一名股东或一组一致行动股东(定义见收购守则)可取得或巩固公司控制权,并有义务根据收购守则规则26提出强制性要约。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据董事所深知及确信,仇文彬先生通过其全资拥有的公司拥有10股A类普通股及9,410,369股B类普通股,并实益拥有4,371,616股A类普通股(不包括405,000股A类普通股相关的未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就股东决议而言,代表公司约33.48%的投票权。因此,倘董事悉数行使股份回购授权,则可能导致仇文彬先生根据收购守则有责任提出强制性要约。尽管如此,董事目前无意行使股份回购授权,以致任何股东须根据收购守则作出强制要约。

 

如果股份回购的结果将是已发行股本(不包括库存股)的不足25%(或联交所确定的其他规定最低百分比)将在公众手中,则上市规则禁止公司在联交所进行股份回购。董事不建议回购股份将导致低于规定的公众手中股份的最低百分比。

 

8. 公司进行的股份回购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六个月期间,公司并无购回任何股份或ADS(不论于联交所、纳斯达克环球精选市场或其他地方)。

 

– 28 –

 

 

附录二 建议连任的董事详情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连选连任的董事的履历详情载列如下:

 

Yiu Pong Chan先生,53岁,自2015年5月起担任我行独立董事。Chan先生于2012年9月至2014年3月担任执行董事,并于2014年4月至2018年6月担任董事总经理,任职于L Catterton Asia,前身为L Capital Asia,这是一家总部位于新加坡的私募股权基金,由跨国奢侈品公司LVMH Mo ë t Hennessy Louis Vuitton S.A提供支持。陈先生还曾于2014年4月至2018年6月担任提供非手术护肤产品和解决方案的台湾公司Dr. Wu Skincare Co.,Ltd的非执行董事,并于2015年3月至2018年3月担任韩国音乐和娱乐公司YG Entertainment Inc.的董事会观察员。Chan先生分别于2006年8月至2007年9月以及于2007年10月至2011年6月在Crescent Point集团担任副总裁和董事。2002年6月至2006年6月,陈先生担任孤星亚太有限公司台湾分公司董事。陈先生曾于1999年2月至2002年6月在麦肯锡公司香港任职。陈先生于1999年4月以一等荣誉获得会计和金融商业硕士学位,并于1996年5月获得奥克兰大学商业学士学位。

 

陈先生已与公司订立董事协议,任期三年,于任期届满时可续期,该协议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事先书面通知终止。陈先生须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休一次。陈先生有权向公司收取每年60,000美元的董事酬金,亦可能有权根据公司不时采纳的股份计划获得期权及/或奖励,但须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陈先生于16,809股A类普通股中拥有权益,占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约0.01%。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陈先生(i)并无于公司担任其他职务;(ii)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担任其他董事职务;(iii)与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系;及(iv)并无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概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规定须予披露的有关陈先生的其他资料或任何其他有关陈先生的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

 

– 29 –

 

 

附录二 建议连任的董事详情

 

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62岁,自2016年5月起担任我们的独立董事。自2020年4月以来,Hsia先生一直担任美国在线STEAM教育服务提供商Playnovate,Inc.的首席执行官。Hsia先生自2018年11月起担任总部位于新加坡的汽车经销集团Wearnes-Starchase Limited的董事。2011年至2013年,Hsia先生担任Wunderman Worldwide,LLC的亚太区首席运营官,该公司是一家广告和媒体控股公司WPP,LLC旗下的数字营销机构。Hsia先生于1996年2月至2013年期间共同创立并担任亚洲数字营销机构AGENDA Corporation的首席执行官。在Agenda Corporation(前身分别为DeliriumCyberTouch Corporation和CyberTouch)之前,Hsia先生与他人共同创立了马来西亚的企业软件公司NextWare,并于1991年至1996年2月担任董事总经理。Hsia先生于1987年5月获得加州大学伯克利分校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

 

Hsia先生已与公司订立董事协议,任期三年,于任期届满时可续期,该协议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事先书面通知终止。夏先生须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休一次。Hsia先生有权向公司收取每年60,000美元的董事费,亦可能有权根据公司不时采纳的股份计划获得期权及/或奖励,但须遵守上市规则下的相关规定。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Hsia先生于99,756股A类普通股中拥有权益,占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约0.06%。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HSIA先生(i)并无于公司担任其他职务;(ii)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担任其他董事职务;(iii)与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系;及(iv)并无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概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的有关HSIA先生的其他资料或任何其他有关HSIA先生的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

 

– 30 –

 

 

附录二 建议连任的董事详情

 

叶长青先生(叶长青),55岁,自2016年5月起担任我行独立董事。叶先生亦曾担任港交所上市公司East Nova Holdings Limited的独立董事,自2025年6月起,于港交所上市的肿瘤医疗保健公司Hygeia Healthcare Holdings Co.,Limited的独立董事,自2019年9月起;于港交所上市的生物科技公司Ascentage Pharma Group International的独立董事,自2019年6月起;于港交所上市的专业生育服务提供商Jinxin Fertility Group Limited的独立董事,2019年6月至今;2018年10月至今担任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的智慧城市出行解决方案提供商小牛电动公司独立董事。叶先生亦于2018年12月至2022年9月期间担任于香港联交所上市的商业银行泸州银行的独立董事;于2022年8月至2024年10月期间担任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的公司世纪互联 Inc.的独立董事;及于2022年11月至2024年12月期间担任于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市的公司NWTN Inc.的独立董事。此外,叶先生自2019年9月起担任Panjing Harbourview Investment Fund L.L.P.非执行董事。2011年2月至2015年12月,叶先生担任中信私募股权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首席财务官、投资委员会成员。1993年4月至2011年1月,叶先生任职于罗兵咸永道,主要专注于并购咨询工作,先后担任顾问部门合伙人、上海办事处咨询服务主管及罗兵咸永道中国上海办事处交易服务主管。叶先生于1992年7月在中国武汉获得华中科技大学新闻学学士学位,并于1999年11月在英国华威大学获得MBA学位。叶先生为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合格会计师。

 

叶先生已与公司订立董事协议,任期三年,于任期届满时可续期,该协议可由任何一方向另一方送达的事先书面通知终止。叶先生须至少每三年轮值退休一次。叶先生有权向公司收取每年60,000美元的董事酬金,亦可能有权根据公司不时采纳的股份计划获得期权及/或奖励,惟须遵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叶先生于51,809股A类普通股中拥有权益,占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约0.03%。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叶先生(i)并无于公司担任其他职务;(ii)过去三年并无于其证券于香港或海外任何证券市场上市的任何公众公司担任其他董事职务;(iii)与公司任何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定义见上市规则)并无任何关系;及(iv)并无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概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h)至(v)条须予披露的有关叶先生的其他资料或任何其他有关叶先生的事宜须提请股东注意。

 

– 31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宝尊电商有限公司

寶 尊 電 商 有 限 公 司*

(通过不同投票权控制的公司,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股份代号:9991)

 

兹发出通知,宝尊电商有限公司(“公司”)股东周年大会(“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6年6月16日下午3时在香港九龙观塘鸿途道71号Rays 9楼召开及举行,目的如下:

 

普通决议

 

1. 接收、考虑及采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连同公司董事的报告(“董事”)及独立核数师的报告。

 

2. (a) 重选下列退任董事:–

 

(一) Yiu Pong Chan先生为独立董事。

 

(二) 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三) 叶长青先生为独立董事。

 

(b) 授权董事会(以下简称“”)确定董事费用。

 

3. 续聘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核数师,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薪酬。

 

4. :

 

(a) 除本决议(c)段另有规定外,董事于有关期间(以下定义见本决议)行使公司所有权力以配发、发行及处理公司股本中的额外股份及/或转售公司库存股(如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以下简称“上市规则“)不时修订),以及作出、发行或授予要约、协议或期权(包括但不限于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或美国存托股的认股权证、债券及债权证(”ADS"))可能需要行使该等权力,现获普遍无条件批准;

 

*仅用于识别目的

 

– 32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b) 本决议(a)段中的批准须作为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给予董事的任何其他授权的补充,并授权董事作出或授予要约、协议和期权(包括可转换为A类普通股或ADS的认股权证、债券和债权证),而这些要约、协议和期权将或可能要求在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结束期间或之后发行或配发公司股本中的股份;

 

(c) 获配发或同意有条件或无条件配发或发行(不论根据期权或其他方式)的A类普通股或ADS的总数,连同董事根据上文(a)段的批准转售的公司库存股,除根据(i)供股(定义见下文)外;或(ii)在归属受限制股份单位或行使期权时发行A类普通股或ADS,而该等期权可根据任何股份激励计划或当其时被采纳的类似安排授予或发行予公司及/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高级职员及/或雇员或任何其他人的股份或权利以取得A类普通股或ADS;或(iii)就配发作出规定的任何以股代息计划或类似安排及根据公司组织章程细则发行股份代替公司股份的全部或部分股息,不得超过截至本决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20%,并相应限制上述批准;及

 

(d) 为本决议之目的:

 

“有关期间”指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先发生之日止的期间:

 

(一) 公司于本普通决议案通过后的首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届时该大会即告失效,除非在该次会议上以普通决议案通过,授权获无条件或有条件续期;

 

(二) 根据公司组织章程或开曼群岛任何适用法律规定召开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或

 

(三) 本决议所载的权力由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撤销或更改。

 

「供股」指发出公司股份要约或发行期权、认股权证或公司其他证券,给予认购公司股份的权利,开放期限由董事在固定记录日期按彼等当时所持该等股份的比例向其名下名列公司股东名册的股份持有人(及酌情向有权获得该要约的公司其他证券的持有人)(或酌情,其他证券)(在所有情况下,须遵守董事认为与零碎权利有关的必要或合宜的排除或其他安排,或考虑到适用于公司的任何地区的法律或任何认可监管机构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要求所规定的任何限制或义务)。”

 

– 33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5. :

 

(a) 除本决议(c)段另有规定外,董事于
根据及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及/或不时修订的《上市规则》的规定,公司购回其本身的A类普通股或ADS的所有权力的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现获普遍及无条件批准;

 

(b) (a)段中的批准应是对给予董事的任何其他授权的补充,并应授权董事在相关期间代表公司促使公司以其董事确定的价格购买其A类普通股或ADS;

 

(c) 董事根据上文(a)段的批准在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获授权购回的A类普通股或ADS的总数,不得超过截至本决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10%,而根据上文(a)段授予的授权应受到相应限制;和

 

(d) 为本决议之目的:

 

“有关期间”指自本决议通过之日起至先发生之日止的期间:

 

(一) 公司于本普通决议案通过后的首次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届时该大会即告失效,除非在该次会议上以普通决议案通过,授权获无条件或有条件续期;

 

(二) 根据公司组织章程或开曼群岛任何适用法律规定召开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或

 

(三) 本决议所载的权力由股东大会的普通决议撤销或更改。”

 

– 34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6. 待本通告第4及5号决议获得通过后,根据第4号决议授予董事的一般授权即获并现藉增加一笔相当于公司根据第5号决议授予的授权购回的公司股份总数的金额而予以延长,但该金额不得超过截至本决议通过之日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10%。”

 

7. 授出1,678,320个受限制股份单位(“RSU(s)”)向仇文彬先生(“邱先生”)按照经公司股东批准的股份激励计划条款(《关股东”)于2022年10月21日生效,并自2022年11月1日起生效(“2022年计划"),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条例及适用的受限制股份单位授标协议的规定下,特此批准,并董事会获授权并在此获授权行使其全权酌情认为必要或合宜的所有权利及权力,以全面实施建议授予邱先生1,678,320股受限制股份单位及配发及发行公司A类普通股及/或美国存托股(“ADS(s)")于将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邱先生后,及为实施上述授予而作出的任何及所有该等作为,现予批准、确认及批准。”

 

8. 向吴骏华先生授予1,110,447个受限制股份单位(“吴先生")根据2022年计划,在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条例和适用的RSU授予协议的前提下,特此批准,并董事会获授权并在此获授权行使其全权酌情认为有必要或合宜的所有权利及权力,以使建议向吴先生授予1,110,447个受限制股份单位以及在受限制股份单位归属于吴先生时配发及发行A类普通股及/或美国存托股全面生效,及为实施上述授予而作出的任何及所有该等作为,现予批准、确认及批准。”

 

9. 更新2022年计划的现有计划授权限额,使根据2022年计划将获配发及发行的A类普通股股份总数(不包括先前根据2022年计划授出、尚未发行、注销、失效或行使的奖励)不得超过于本决议通过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10%(“更新后的计划授权限额”),并授权董事在遵守上市规则的情况下,根据2022年计划授出奖励,直至更新后的计划授权限额,并行使公司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的所有权力。”

 

– 35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10. ,待本通告第9号决议通过后,2022年计划下的现有服务供应商分限额将被刷新至截至本决议通过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约3%(“刷新服务商Sublimit”),并授权董事在符合上市规则的情况下,根据2022年计划向服务供应商授出奖励直至服务供应商上限,并行使公司配发、发行及处理股份的所有权力。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宝尊电商有限公司
仇文彬先生
董事长

 

香港,2026年5月15日

 

– 36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注意事项:

 

1. 任何有权出席会议并于会上投票的公司股东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多于一名代理人出席并以投票方式代替其投票,该代理人无须为公司股东。

 

2. 如属公司任何股份的联名登记持有人,则该等人士中的任何一人可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股份投票,可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就该等股份投票,犹如他/她完全有权一样;但如有多于一名该等联名人士亲自或通过代理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则就该等股份而在公司股东名册上名列首位的上述出席人士中的一人将单独有权就该等股份投票。

 

3. 为有效,根据在此印制的指示妥为填妥及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连同授权书或其他授权书(如有的话),而授权书或其公证副本须交付公司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地址为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不少于举行会议或其任何休会(视属何情况而定)的时间前48小时。

 

4. 若您愿意,完成并交付代理表格并不妨碍您亲自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续会并参加投票。在这种情况下,代理表格将被视为被撤销。

 

5. 为确定股东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公司的股东名册已于2026年5月12日至2026年5月15日(包括首尾两天)截止,在此期间将不会登记股份转让。为符合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投票的资格,所有转让文件连同有关股份证书(连同“股份转让文件”)须于不迟于2026年5月11日下午4时30分在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商铺向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提交。

 

6. 根据上市规则第13.39(4)条,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的所有投票均须以投票方式进行。股东周年大会主席将根据公司章程细则行使其权力,将上述拟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各项决议案以投票表决方式付诸表决。

 

7. 倘8号或以上台风信号悬挂,或香港政府宣布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或“超强台风造成的极端情况”于会议日期中午12时正后或之后的任何时间在香港生效,会议将休会。公司将于公司网站(www.baozun.com)及联交所网站(www.hkexnews.HK)刊发公告,通知股东续会的日期、时间及地点。

 

会议将于香港琥珀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生效时如期举行。股东在考虑自身情况的情况下,应自行决定是否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参加会议。

 

8. 股东如对参加上述会议有特定准入要求或特殊需要,请于2026年5月30日或之前与公司联系(邮箱:ir@baozun.com)。

 

9. 本通知中文版仅供参考。如有出入,以英文本为准。

 

于本通知发布之日,我们的董事会由仇文彬先生担任董事长,吴骏华先生、王俊博士和余滨女士担任董事,Yiu Pong Chan先生、TERM4先生、Steve Hsien-Chieng Hsia先生和叶长青先生担任独立董事。

 

– 37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