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表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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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和附属办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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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5年10月17日
United States Antimony Corporation
4438 W. Lovers Lane,Unit 100
德克萨斯州达拉斯75209
女士们先生们:
我们曾担任德克萨斯州公司(“公司”)的特别顾问,涉及(i)根据公司与其中指定的销售代理于2025年9月17日签订的某些经修订和重述的销售协议(“协议”)以及(ii)日期为2025年10月17日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编制和归档,建议发行和出售总额不超过400,000,000美元的公司普通股(“股份”),将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424(b)条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日期为2025年10月16日的基本招股说明书(由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招股说明书”补充),该文件构成公司在表格S-3(档案编号333-290901)上的自动登记声明的一部分(经修订和补充,“登记声明”),该声明涉及根据《证券法》对股份进行登记。本意见是根据《证券法》S-K条例第601(b)(5)项的要求提出的。
为发表本意见,我们已审查(i)注册声明、(ii)招股章程、(iii)协议、(iv)公司的成立证明书及附例、(v)公司董事会批准注册声明、招股章程及根据协议发行股份的若干决议及(vi)该等公司纪录、协议、文件及其他文书,以及公职人员及公司高级人员及代表的该等证明或类似文件的正本或副本(经核证或以其他方式识别,令我们满意,并对我们认为相关和必要的此类官员和代表进行了查询,作为以下所述意见的基础。
| DUANE MORRIS L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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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 POST OAK BOULEVARD,SUITE 1500,HOUSTON,TX77056-3166 |
电话:713.40 2.3900传真:713.40 2.3901 |
United States Antimony Corporation
2025年10月17日
第2页
在该审查中,我们假定(i)所有签名的真实性,(ii)所有自然人的法律行为能力和胜任能力,(iii)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iv)作为传真、电子、认证、符合或其他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原件的一致性以及此类文件原件的真实性,(v)我们所依赖的公司向我们提供的所有记录和其他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均为真实、准确和完整,(vi)每名以代表身份(代表公司除外)签署我们审阅的任何文件的人均有权以该身份签署,(vii)注册声明及其任何修订(包括(如适用)所有必要的生效后修订)将根据《证券法》保持有效并遵守所有适用法律,(viii)所有股份将按照联邦和州证券法并按照注册声明或其任何修订(包括生效后修订)和招股说明书所述方式出售,及可能发售及出售股份的各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的所有适用条款将已获遵守,(ix)我们所审查的政府官员的每份证明均准确、完整和真实,所有正式公共记录均准确和完整,(x)根据招股章程将根据协议出售不超过75,000,000股股份,以及(xi)出售股份的价格将等于或超过股份面值。对于未来发行公司证券、对公司已发行证券的反稀释调整或其他事项导致公司可供发行的普通股股份数量低于当时根据协议可发行的股份数量,我们不表示意见。
关于这些意见的所有事实材料问题,我们完全依赖上述证明或类似文件,没有就其中所述事实进行或曾经对公共记录进行任何独立研究或调查,并假定在本文件日期之前的公职人员的证明或其他类似文件在本文件日期仍然准确。
基于上述情况,并受限于本协议所载的限制、假设及限定条件,我们认为,当股份由公司根据协议条款发行及交付,并在公司收到协议所规定的代价后,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及不可评估。
本文所表达的意见仅限于《德州商业组织守则》(统称为“适用法律”)。对于(i)德克萨斯州适用法律以外的法律或(ii)德克萨斯州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对本函所涵盖事项的影响,无论是在任何此类情况下直接适用还是通过适用法律,均未发表任何意见。我们不对任何联邦或州证券法律或法规或任何特定司法管辖区的法律是否或在多大程度上适用于本协议的标的事项发表意见。
本文所表达的意见是在本文发布之日提出的,并且基于现行法律,可能会发生变化。如果我们在此表达的意见涉及在未来某个日期发生的事件,我们假设在此日期和该未来日期之间相关法律或事实不会发生任何变化。如果任何司法管辖区的现行法律因立法行动、司法裁决或其他原因而发生变化,我们不承诺就此后可能出现或提请我们注意的事项对此处表达的意见的任何变化通知您或修改或补充此类意见。除非另有明确说明,否则这些意见是截至本协议发布之日发表的。我们不承诺就本协议所述或假定的事实的任何后续变化或适用法律的任何后续变化通知您。
| DUANE MORRIS L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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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 POST OAK BOULEVARD,SUITE 1500,HOUSTON,TX77056-3166 |
电话:713.40 2.3900传真:713.40 2.3901 |
United States Antimony Corporation
2025年10月17日
第3页
我们在此表达的意见仅限于在此明确陈述的事项,并且在明确陈述的事项之外没有任何意见是隐含的或可以推断的。
根据《证券法》的适用条款,公司和有权依赖该信函的人可依赖本函,不得将其用于任何其他目的。兹同意将本函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并同意在招股说明书中“法律事项”标题下对本所的任何和所有提及。在给予这种同意时,我们并不暗示或承认我们属于《证券法》第7条或根据其颁布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要求获得同意的人员类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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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常真正属于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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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Duane Morris LLP |
| DUANE MORRIS LLP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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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00 POST OAK BOULEVARD,SUITE 1500,HOUSTON,TX77056-3166 |
电话:713.40 2.3900传真:713.40 2.390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