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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0.1 3 d108294dex101.htm EX-10.1 EX-10.1

附件 10.1

竞价表

[经销商名称和地址]

 

致:Dave Inc.   

2026年3月[ __ ]

南科克伦大道1265号

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90019

关注:首席财务官

RE:[ Base ] [ Additional ]认购期权成交

本函证协议(本“确认”)的目的是确认[交易商名称](“交易商”)[,由[ _________ ](“代理”)作为其代理代表,]与Dave Inc.(“交易对手”)于下述交易日期订立的看涨期权交易的条款和条件(“交易”)。本信函协议构成下文规定的ISDA主协议中提及的“确认”。每一方进一步同意,本确认书连同协议证明交易对手和交易商之间就本确认书所涉及的交易标的和条款达成了完全具有约束力的协议,并应取代与此相关的所有先前或同期的书面或口头通信。

国际掉期和衍生品协会(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nc.)(“ISDA”)发布的2002年ISDA股票衍生品定义(“股票定义”)中包含的定义和规定被纳入本确认书。股权定义与本确认书如有不一致之处,以本确认书为准。本文中使用的某些定义术语基于日期为2026年3月3日的初步发售备忘录(“发售备忘录”)中定义的术语,该备忘录与交易对手发行的2031年到期的0%可转换优先票据(最初由交易对手发行,“可转换票据”和每1,000美元本金的可转换票据,“可转换票据”)有关,初始本金总额为175,000,000美元(增加[最多]1本金总额[ 25,000,000美元] [如果并在此范围内]2[根据行使]3The Initial Purchasers(as defined in herein)[ exercise ]4[的]5他们根据购买协议(定义见本协议)根据契约购买额外可转换票据的选择权[将]6日期为2026年3月9日交易对方与[ ____ ]7,作为受托人(“契约”)。在发售备忘录、义齿和本确认书中定义的条款发生任何不一致时,以本确认书为准。双方承认,本确认书是在本协议日期订立的,但有一项谅解,即(i)在本协议中列出的定义也通过参考本协议定义,以及(ii)本协议中提及的部分将符合发售备忘录中的描述。如果义齿或义齿的任何此类部分中的任何此类定义与发售备忘录中的描述不同,则发售备忘录中的描述将适用于本确认。双方进一步承认,此处使用的义齿节号是基于[交易商在本确认书之日最后一次审查的义齿草案,如果任何此类节号在已执行的义齿中发生变化,各方将本着诚意修改本确认书,以维护各方的意图]8[已执行的义齿]9.在符合上述规定的情况下,本文中对义齿的提述是对在其执行之日生效的义齿的提述,如果义齿在该日期之后被修订或补充(根据义齿第10.01(i)节的任何修订或补充(x)除外,该修订或补充(x)由计算代理确定,使义齿符合发售备忘录中可转换票据的描述,或(y)根据义齿第14.07节的描述,但在本条款(y)的情况下,本确认书第3节“调整方法”项下第二款),除非各方另有书面约定,否则就本确认书而言,任何该等修订或补充将不予考虑(本确认书第9(h)(iv)节规定的除外)。

 
1 

纳入基看涨期权确认。

2 

纳入基看涨期权确认。

3

包含在额外的看涨期权确认中。

4

纳入基看涨期权确认。

5

包含在额外的看涨期权确认中。

6

如果在确认时未完成义齿,则插入。

7 

公司/公司法律顾问确认。

8 

纳入基看涨期权确认。如果在基础交易结束前执行,则将其包括在额外的看涨期权确认中。

9

包含在额外的看涨期权确认中,但前提是额外的看涨期权确认是在基础交易结束后执行的。


兹通知每一方,且每一方均承认,另一方已从事或未从事重大金融交易,并已依据各方根据下述条款和条件进入本确认书所涉及的交易而采取其他重大行动。

1.本确认书证明交易商和交易对手之间就本确认书所涉及的交易条款达成了完整且具有约束力的协议。本确认书应补充、构成2002年ISDA主协议(“协议”)形式的协议,并受其约束,犹如交易商和交易对手在交易日期以该形式签署了协议(但没有任何附表,但(i)选择纽约州的法律作为管辖法律(不参考法律选择原则),(ii)就协议第5(a)(vi)节而言,(a)“交叉违约”条款适用于交易商,“门槛金额”为[交易商] [交易商最终母公司]截至交易日期的股东权益的百分之三,(b)从第(1)款中删除“或在被宣布的时间变得有能力”一语,(c)应在其末尾添加以下文字:“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x)违约完全是由行政或操作性质的错误或遗漏造成的;(y)有资金使当事人能够在到期时付款;以及(z)在该当事人收到其未付款的书面通知后的两个当地营业日内付款,则根据本条第(2)款发生的违约不构成违约事件。”和(iii)“特定债务”一词应具有协议第14节中规定的含义,但该期限不包括与一方正常经营银行业务过程中收到的存款有关的义务)。如协议条款与本确认书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本确认书所涉及的交易将以本确认书为准。各方在此同意,除本确认书所涉及的交易外,任何交易均不受本协议管辖。

2.本确认书所涉及的特定交易的条款如下:

 

一般条款。

  

交易日期:

   2026年3月[ __ ]

生效日期:

   紧接保费支付日之前的[第二个]交易所营业日,以本确认书第9(u)条为准。

期权风格:

   “modified American”,如下文“Exercise Procedures”中所述

期权类型:

   呼叫

买方:

   交易对手

卖方:

   经销商

股份:

   交易对手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交易所代码“DAVE”)。

期权数量:

   [_______]10.为免生疑问,交易对手行使的任何期权均应减少期权数量。在任何情况下,期权数量都不会小于零。

适用百分比:

   [__]%
 
10 

对于基本看涨期权确认,这等于在可转换票据的截止日期最初发行的本金金额为1,000美元的可转换票据的数量。对于额外的看涨期权确认,这等于本金金额为1,000美元的额外可转换票据的数量。

 

2


期权权利:

   一个数字等于适用百分比与[ ______ ]的乘积11.

行使价:

   美元[ ______ ]

上限价格:

   美元[ ______ ]

溢价:

   美元[ ______ ]

保费支付日期:

   2026年3月[ __ ]

交流:

   纳斯达克全球市场

相关交流:

   所有交易所

排除条款:

   第14.04(h)节和义齿第14.03节。

锻炼的程序。

  

转换日期:

   就任何可转换票据的转换(但转换日期发生在自由转换日期之前的任何可转换票据的转换除外(任何该等转换、“早期转换"),适用本确认书第9(h)(i)条的规定),该可换股票据的“持有人”(如义齿中定义的术语)满足义齿第14.02(b)条规定的所有转换要求的日期;提供了如果交易对手未向交易商交付相关的行使通知,则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交易对手已根据义齿第14.12节选择指定一家金融机构进行交换以代替该可转换票据的转换的任何可转换票据的放弃,均不应被视为根据本协议发生转换日期(且不得根据本协议行使或视为行使任何期权)。

自由兑换日期:

   [ 2031年1月1日]

到期时间:

   估值时间

到期日:

   【2031年4月1日】,以提前行权为准。

多次练习:

   适用,如下文“自动行使”和“自由兑换日期后的自动行使”中所述。

自动练习:

   尽管有权益定义第3.4节的规定,在自由兑换日或之后发生的每个转换日,相关转换“持有人”(如义齿中对该术语的定义)已就其交付了对交易对手有效的转换通知,若干期权等于[(i)]该转换日已发生的面值为1,000美元的可转换票据的数量[(ii)期权的数目
 
11 

插入可转换票据的初始兑换率。

 

3


   根据交易商与交易对手于2026年3月[ __ ]的基本认购期权交易确认函协议(即“基础认购期权确认”),]12应视为自动行使;提供了只有在交易对手已按照下文“行权通知”向交易商提供行权通知的情况下,该等期权才应被行使或视为被行使。
   尽管有上述规定,在任何情况下,根据本协议被行使或被视为被行使的期权数量不得超过期权数量。

自由后自动运动

  

可兑换日期:

   尽管有Equity定义的第3.4节的规定,除非交易对手在紧接到期日之前的预定有效日期下午5:00(纽约市时间)之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交易商它不希望发生“自动行使”,截至到期日上午9:00(纽约市时间)当时尚未行使的所有期权将被视为自动行使,如同(i)若干可转换票据(本金金额为1,000美元的面值)已转换为在自由可转换日或之后发生的“转换日”(定义见义齿),以及(ii)相关结算方式为最终结算方式通知中指定的结算方式(或如果交易对手未能及时提供该最终结算方式通知,则为净股份结算);提供了指在结算平均期内每个有效日期的有关价格低于或等于行使价的情况下,不会根据本款作出该等自动行使。

行权通知:

   尽管在权益定义中或在上述“自动行使”项下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受制于上述“在自由可转换日之后自动行使”,为行使任何与可转换票据有关且转换日发生在自由可转换日或之后的期权,交易对手必须在紧接规定该等期权数量的到期日之前的预定有效日期下午5:00之前(纽约市时间)以书面通知交易商;提供了选择以(x)现金结算或(y)组合结算方式结算任何期权的,交易商应已收到另行通知(“最终结算方式的通知“)在自由兑换日下午5时前(纽约市时间)就该等期权指明(1)该等期权的结算方式,及(2)如结算方式为组合结算,则每份期权的固定金额现金(”指定现金金额,”为免生疑问,必须至少为1,000美元),如果
 
12 

仅包括额外的看涨期权确认。

 

4


   交易对方未及时提供该等最终结算方式通知,则视为提供了最终结算方式通知,表明该结算方式为净份额结算。如果交易对手选择现金结算或组合结算作为结算方式,则交易对手将被视为在选择交易对手不掌握任何材料的同时向交易商陈述并保证非公有关交易对手或股份的资料。

估值时间:

   交易所常规交易时段收盘时;提供了如主要交易时段延长,计算代理应本着诚意并在其商业上合理的酌情权下确定估值时间。

市场扰动事件:

   股权定义第6.3节(a)特此全文改为:
   “‘市场扰乱事件’是指,就某股份而言,(i)股份上市或获准交易的美国主要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或市场未能在其常规交易时段开放交易,或(ii)股份的任何预定有效日期下午1时(纽约市时间)之前发生或存在在正常交易时段内合计超过一个半小时的时间内(由于价格变动超过有关证券交易所允许的限制或其他原因)对股份或与股份有关的任何期权合约或期货合约施加的任何暂停交易或限制。”

结算条款。

  

结算方式:

   对于任何期权,交易对手方在该期权的最终结算方式通知中指定(或视为指定)的结算方式(可能是净份额结算、与指定现金金额至少为1,000美元的组合结算或现金结算)。

净股结算:

   如净股份结算适用于根据本协议行使或被视为行使的任何期权,交易商将在每一该等期权的相关结算日向交易对手交付一定数量的股份(“股份净结算金额")等于(i)(a)该有效日期的每日期权价值的总和,就每一该等期权的结算平均期内的每个有效日期而言,除以(b)该有效日期的有关价格,除以(ii)结算平均期限的有效天数。
   交易商将支付现金,以代替就结算平均期最后一个有效日期按相关价格估值的任何股份结算净额交付任何将予交付的零碎股份。

 

5


组合结算:

   如组合结算适用于根据本协议行使或被视为行使的任何期权,交易商将在每一该等期权的相关结算日向交易对手支付或交付(视情况而定):
  

(i)现金(“组合结算现金金额”)等于(a)金额(“每日组合结算现金金额”)的总和,该金额等于(1)(x)适用百分比和(y)指定现金金额减去1,000美元和(2)该有效日期的每日期权价值的乘积中的较低者,除以(b)结算平均期间的有效天数;前提是,如果上述(a)条的计算导致任何有效日期的数字为零或为负数,该有效日的每日组合结算现金金额视为零;及

  

(ii)股份(「组合结算股份金额」)等于该等期权的结算平均期内每个有效日期的若干股份在该有效日期的总和(「每日组合结算股份金额」)等于(a)(1)该有效日期的每日期权价值减去该有效日期的每日组合结算现金金额,除以(2)该有效日期的相关价格,除以(b)结算平均期间的有效天数;但如上述(a)(1)款的计算结果导致任何有效天数为零或负数,则该有效天数的每日组合结算份额金额应视为零。

   交易商将支付现金,以代替就结算平均期最后一个有效日按相关价格估值的任何组合结算股份金额交付任何将交付的零碎股份。

现金结算:

   如果现金结算适用于根据本协议行使或被视为行使的任何期权,而不是股权定义的第8.1节,交易商将在每项此类期权的相关结算日向交易对手支付一定金额的现金(“现金结算金额")等于(i)该有效日期的每日期权价值的总和,就该期权的结算平均期内的每个有效日期而言,除以(ii)结算平均期限的有效天数。

 

6


每日期权价值:

   就任何有效日期而言,相当于(i)该有效日期的期权权利的金额,乘以(ii)(a)在该有效日期的有关价格与上限价格两者中的较低者,较少(b)该有效日期的行使价;提供了如上述第(ii)款所载的计算结果为负数,则该有效日期的每日期权价值应视为零。在任何情况下,每日期权价值都不会小于零。

有效期:

   (i)没有市场扰乱事件和(ii)股票交易一般发生在交易所的一天,如果股票当时未在交易所上市,则在股票当时上市的主要其他美国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上市,如果股票当时未在美国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上市,则在股票当时上市或获准交易的主要其他市场上市的一天。倘股份未如此上市或获准买卖,“有效日”指营业日。

预定有效日期:

   股票上市或获准交易的主要美国国家或区域证券交易所或市场预定为有效日的一天。倘股份未如此上市或获准买卖,“预定有效日期”指营业日。

营业日:

   除周六、周日或法律或行政命令授权或要求纽约联邦储备银行或纽约商业银行关闭或关闭的日子以外的任何一天。

相关价格:

   在任何有效日,以彭博网页DAVE < equity > AQR(或其同等继承者,如该网页不可用)「彭博VWAP 」标题下显示的每股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如该有效日为交易所预定开市时间至交易所预定收市时间(或如该时间不可用该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则计算代理以善意及在可行情况下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使用,一种成交量加权平均法)。相关价格将在不考虑盘后交易或常规交易时段交易时间以外的任何其他交易的情况下确定。

结算平均期限:

   对于任何期权,且无论该期权适用何种结算方式,自紧接到期日之前的第41个预定有效日(包括在内)开始的连续40个有效日。

结算日期:

   对于任何期权,紧接该期权的结算平均期最后有效日期后的第二个营业日。

结算货币:

   美元

 

7


其他适用条款:

   股权定义第9.1(c)、9.8、9.9和9.11节的规定将适用,但此类规定中所有提及“实物结算”的内容应理解为提及“股份结算”。与任何期权相关的“股份结算”是指净股份结算或组合结算适用于该期权。

代表和协议:

   尽管股权定义(包括但不限于其第9.11节)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各方承认(i)交付给交易对手的任何股份在交付时应受到适用证券法规定的交易对手作为股份发行人的地位所产生的限制和限制,(ii)交易商可通过清算系统交付根据本协议要求以凭证形式交付的任何股份,以代替交付,以及(iii)交付给交易对手的任何股份可能是“限制性证券”(定义见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144条(“证券法”)).

3.适用于交易的附加条款。

  

适用于交易的调整:

  

潜在调整事件:

   尽管有权益定义第11.2(e)节的规定,“潜在调整事件”是指发生任何稀释调整条款中规定的任何事件或条件,该事件或条件将导致根据义齿对“转换率”或“参考财产单位”或任何“最后报告的销售价格”、“每日VWAP”、“每日转换价值”或“每日结算金额”(义齿中定义的每个此类术语)进行调整。为免生疑问,交易商不应根据本协议承担任何交付或付款义务,且不得因(x)交易对手向可转换票据持有人分配现金、财产或证券(在转换或其他情况下)或(y)可转换票据持有人有权参与的任何其他交易(在每种情况下)而对交易条款作出调整,以代替根据紧接前一句所述类型的义齿进行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根据义齿第14.04(c)节第一款第四句或义齿第14.04(d)节第四句)。

调整方法:

   计算代理调整,这意味着,尽管有权益定义第11.2(c)节的规定,在发生任何潜在调整事件时,计算代理应本着善意和商业上合理行事,同时考虑到义齿的相关规定,对行使价、期权数量、期权权利和与交易的行使、结算或支付相关的任何其他变量中的任何一个或多个进行相应调整。
   尽管有上述规定和以下“合并事件/要约收购的后果”:

 

8


  

(i)如计算代理人善意地不同意任何涉及交易对手或其董事会行使酌情权的对可转换票据的调整(包括但不限于依据义齿第14.05条、义齿第14.07条或根据其订立的任何补充契约或与任何比例调整或任何证券、财产、权利或其他资产的公允价值确定有关的任何补充契约),则在每一此种情况下,计算代理人将确定对行使价、期权数量中的任何一项或多项作出的调整,期权权利和与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行使、结算或支付交易相关的任何其他变量,同时考虑到契约的相关规定;但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在结算平均期内发生任何潜在调整事件,但由于相关“持有人”(如契约中定义的该术语)在相关转换日被视为基础股份的记录所有人而未对契约下的任何可转换票据进行调整,则计算代理应进行商业上合理的调整,经其决定,根据本协议条款,以对该潜在调整事件进行会计处理;

  

(ii)就因义齿第14.04(b)条或义齿第14.04(c)条所列的事件或条件而导致的任何潜在调整事件而言,而在任何一种情况下,确定“Y”(因为该术语在义齿第14.04(b)条中使用)或“SP0”(义齿第14.04(c)节中使用的术语)(视情况而定)在交易对手公开宣布导致该潜在调整事件的事件或条件之前开始,则计算代理有权以善意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酌情调整与交易的行使、结算或付款有关的任何变量,以反映商业上合理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套期保值错配和市场损失)以及交易商因该期间开始前未公开宣布的此类事件或情况而与其商业上合理的套期保值活动相关的费用;和

 

9


   (iii)如任何潜在调整事件被宣布,而(a)导致该潜在调整事件的事件或条件随后被修正、修改、取消或放弃,(b)“转换率”(该术语在义齿中定义)在当时或以基于该声明的相关稀释调整条款所设想的方式未被调整,或(c)“转换率”(该术语在义齿中定义)因该潜在调整事件而被调整,并随后重新调整(第(a)、(b)及(c)条各一项,a "潜在调整事件变化")然后,在每种情况下,计算代理应有权以善意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酌情调整与交易的行使、结算或付款有关的任何变量,以反映交易商因此类潜在调整事件变化而与其商业上合理的对冲活动相关的商业上合理的成本(包括但不限于对冲错配和市场损失)和商业上合理的费用。

稀释调整条款:

   契约第14.04(a)、(b)、(c)、(d)及(e)条及第14.05条。

适用于该交易的特别事项:

  

合并事件:

   适用;提供了尽管有股权定义第12.1(b)节的规定,“合并事件”是指义齿第14.07(a)节“股份交换事件”定义中规定的任何事件或条件的发生。

投标报价:

   适用;提供了尽管有股权定义第12.1(d)节的规定,“要约收购”是指义齿第14.04(e)节规定的任何事件或条件的发生。

合并事件/要约收购的后果:

   尽管有股权定义第12.2节和第12.3节的规定,在发生合并事件或要约收购时,计算代理应就义齿下对任何一种或多种股份性质的调整(在合并事件的情况下,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存托凭证构成义齿下和义齿中定义的“参考财产”)、行使价、期权数量、期权权利和与交易的行使、结算或付款相关的任何其他变量作出相应调整,以“调整方法”项下第二款为准;提供了,然而,该等调整应在不考虑根据任何除外条款对“兑换率”(该术语在义齿中定义)作出的任何调整的情况下进行;进一步提供如就任何合并事件或任何要约收购而言,(i)(a)有关股份的代价包括(或可由

 

10


   股份持有人,可包括(1)既不是公司,也不是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下被视为公司的实体,或(2)不是根据美国法律组建的实体或个人的股份(或与股份相关的存托凭证),美国的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或(b)此类合并事件或要约收购后的交易对手方将既不是一家公司,也不是在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下被视为公司的实体,或不会根据美国法律组建,其任何州或哥伦比亚特区和(ii)(a)交易商在该合并事件或要约收购发生后的任何时间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确定(x)该合并事件或要约收购已经或将对交易项下的交易商产生不利影响,或(y)交易商将招致或已经招致(与交易日期存在的情况相比)增加的税款、关税、费用或费用金额,以(1)获得、确立,重新建立,替代、维持、解除或处置其认为必要或适当的任何交易或资产,以对冲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订立和履行其与交易有关的义务的经济风险,或(2)变现、收回或汇出任何此类交易或资产的收益,或(b)交易商本着诚意和合理判断,确定其将不符合适用于交易商的适用法律、监管或自律规定,或相关政策和程序,则,在任何一种情况下,注销和付款(计算代理确定)可在交易商的商业合理选择时申请;进一步提供为免生疑问,无论任何合并事件或要约收购是否引起提前转换,均应根据上述规定进行调整。

公告事件的后果:

   权益定义第12.3(d)节中规定的修改后的计算代理调整;提供了即就公告事件而言,(x)提述“要约收购”应以提述“公告事件”取代,提述“要约收购日期”应以提述“该公告事件的日期”取代,(y)“行使、结算、付款或交易的任何其他条款(包括但不限于价差)”应以“上限价格(提供了在任何情况下上限价格均不得低于行使价)”和“是否在公告事件之前或之后的商业上合理的(由计算代理确定)期限内”等字样,应在第七行“which”等字样之前插入,以及(z)为免生疑问,计算代理应确定相关公告事件是否对交易产生了经济影响(如有,则应本着善意并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对上限价格进行相应调整)。

 

11


   于该公告事件日期或之后直至(其中包括)该公告事件、任何提前终止日期及/或任何其他取消日期的场合,须知就公告事件作出的任何调整须顾及就同一公告事件作出的任何较早调整。就权益定义而言,公告事件应为“非常事件”,适用于权益定义第12条。

公告活动:

   (i)发行人、发行人的任何附属公司、发行人的任何代理人、任何有效的第三方实体或有效的第三方实体的任何代理人就(x)任何交易或事件(如完成,将构成合并事件或要约收购)、(y)发行人及/或其附属公司的任何潜在收购或处置(如总代价超过截至该公告日期发行人市值的35%)所作出的公开公告(a "变革性交易")或(z)订立合并事件或要约收购或变革性交易的意图,(ii)发行人公开宣布有意招揽或订立,或探索战略替代方案或其他类似承诺,如果完成,将构成合并事件、要约收购或变革性交易,或(iii)任何实体随后就属于本句第(i)或(ii)款所述类型公告(包括但不限于新公告,不论是否由同一方,与该等交易或意向有关或宣布退出、或放弃或终止该等交易或意向),由计算代理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确定。为免生疑问,有关任何交易或意向的公告事件的发生,并不排除有关该交易或意向的较后公告事件的发生。就“公告事件”这一定义而言,(a)“合并事件”系指根据股权定义第12.1(b)节定义的术语(但为免生疑问,股权定义第12.1(b)节中“合并事件”定义在其中“反向合并”定义之后的其余部分应不予考虑)和(b)“要约收购”系指根据股权定义第12.1(d)节定义的术语(经本确认书第9(i)(ii)节修订)。

有效的第三方实体:

   就任何交易而言,任何有善意订立或完成该交易的第三方,由计算代理确定(经理解及同意,在确定该第三方是否有该善意意图时,计算代理应考虑该第三方的相关公告对股份及/或与股份有关的期权的影响)。

 

12


国有化、破产或退市:

   注销与支付(计算代理确定);提供了表示,除了股票定义第12.6(a)(iii)节的规定外,如果交易所位于美国且股票不立即退市,也将构成退市重新上市, 重新交易重新引用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其各自的继任者)中的任何一家;如果股票立即重新上市, 重新交易重新引用在任何一家纽约证券交易所、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或纳斯达克全球市场(或其各自的继任者)上,该交易所或报价系统此后应被视为该交易所。

额外中断事件:

  

法律变化:

   适用;提供了现修订《权益定义》第12.9(a)(ii)条,内容如下:(i)将其第三行中的“解释”一语替换为“或正式或非正式解释的公开公告”,(ii)将其(X)条中出现的“股份”一词替换为“对冲头寸”,以及(iii)将其第二行中“监管”一词后括号开头的“(为免生疑问且不受限制,包括(x)任何税法或(y)现有法规授权或授权的新法规的通过、生效或颁布)”。尽管股权定义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股权定义第12.9(a)(二)节(Y)款所述的法律变更不应构成法律变更,而应构成股权定义第12.9(a)(vi)节所述的增加的套期保值成本,并且任何此类法律变更的确定应由确定方在与交易类似的交易中一致适用,并适用于与交易对手方类似的交易对手方。

未能交付:

   适用

对冲中断:

   适用;提供了那:
  

(i)现修订股权定义第12.9(a)(v)条,在该条末尾插入以下两个短语:

  

“为免生疑问,“股权价格风险”一词应视为包括但不限于股票价格和波动风险。并且,为进一步避免疑问,上述(a)或(b)短语中提及的任何此类交易或资产必须以商业上合理的定价条款提供。”;和

 

13


  

(ii)兹修订权益定义第12.9(b)(iii)条,在其第三行中,在“终止交易”字样之后插入“或,如果交易的一部分受到此类对冲中断的影响(由对冲方在商业上合理地确定),则交易的该部分受到此类对冲中断的影响”等字样。

   尽管本文或权益定义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任何情况下都不会仅仅因为对冲方相对于其他可比金融机构的信誉恶化而发生套期保值中断。

套期保值成本增加:

   仅适用于上述“法律变更”标题对面最后一句所述股权定义第12.9(a)(ii)节(Y)款中所述的“法律变更”(该确定应由确定方在与交易类似的交易中一致适用,并适用于与交易对方类似的对手方)。

对冲方:

   对于所有适用的额外中断事件,经销商。对冲方在本协议项下作出任何认定后,应交易对方的请求,对冲方应及时(但无论如何在五个交易所营业日内)向交易对方提供由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交易对手方在此类请求中提供的地址一份报告(以存储和操纵财务数据的常用文件格式)合理详细地显示了此类确定的基础(包括作出此类确定时使用的任何假设),但有一项理解,即对冲方没有义务披露其用于此类确定的任何专有或机密模型或任何可能是专有或机密的信息或有义务不披露此类信息的任何信息。交易商以套期保值方的身份进行的所有计算、调整和确定,均应以善意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进行,并假定交易商保持商业上合理的套期保值头寸。

决定方:

   对于所有适用的非常事件,经销商;提供了在作为“确定方”进行任何确定或计算时,交易商应受到权益定义和本确认第1.40节中规定的与计算代理的必要行为相关的相同义务的约束,如同确定方是计算代理一样。在确定方根据本协议作出任何确定或计算后,应交易对手方的请求,确定方应迅速(但无论如何在五个交易所营业日内)向交易对手方提供由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交易对手在此类请求中提供的地址一份报告(以存储和操纵财务数据的常用文件格式)合理详细地显示此类确定或计算的基础(包括在做出此类请求时使用的任何假设

 

14


   确定或计算),据了解,确定方没有义务披露其用于此类确定或计算的任何专有或机密模型或任何可能是专有或机密的信息或承担不披露此类信息的义务。交易商以其作为决定方的身份进行的所有计算、调整和确定,均应本着诚意并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进行,并假定交易商保持商业上合理的套期保值头寸。

不依赖:

   适用

协议和致谢

  

关于套期保值活动:

   适用

额外致谢:

   适用

套期保值调整:

   为免生疑问,每当确定方或计算代理人根据本确认书或权益定义的条款被要求或被允许作出调整以考虑到某一事件的影响(为免生疑问,须参照义齿作出的任何调整除外)时,确定方或计算代理人(视情况而定)应参照该事件对交易商的影响作出该等调整,假设交易商保持商业上合理的对冲头寸。

4.计算剂。

   交易商,其判断、判定和计算应以善意和商业上合理的方式作出;提供了交易商为唯一违约方的协议第5(a)(vii)节所述类型的违约事件发生后和持续期间,如计算代理未能及时作出本协议规定的计算代理必须作出的任何计算、调整或确定,且该失败在交易对手向计算代理发出该失败通知后的五(5)个交易所营业日内持续,则交易对手有权指定国家认可的第三方交易商在场外交易企业股权衍生工具作为计算代理,在自该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至该违约事件提前终止日止的期间内采取行动。在计算代理根据本协议作出任何确定、调整或计算后,应交易对方的请求,计算代理应迅速(但无论如何在五个交易所营业日内)向交易对方提供由电子邮件电子邮件交易对手方在此类请求中提供的地址一份报告(以存储和操纵财务数据的常用文件格式)合理详细地显示此类确定、调整或

 

15


  计算(包括作出该等确定或计算时所使用的任何假设),据了解,计算代理没有义务披露其用于该等确定或计算的任何专有或机密模型或任何可能是专有或机密的信息或承担不披露该等信息的义务。
  交易商,不论作为计算代理、对冲方、确定方或其他方面,均应尽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将引起任何所需调整的任何事件通知交易对手,或在其作出任何此类调整的范围内,允许对交易条款、正在调整的条款以及就每一如此调整的条款而言,在每一种情况下,在该调整生效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通知交易对手。

 

5.

账户详情。

 

  (a)

支付给交易对手的款项账户:

由交易对方提供。

向交易对方交割股份的账户:

由交易对方提供。

 

  (b)

支付给经销商的账款:

由经销商提供。

向交易商交付股份的账户:

由经销商提供。

 

6.

办公室。

 

  (a)

交易对方办公室为:不适用,交易对方不是多分支机构。

 

  (b)

该交易的交易商办公室为:[ _____ ]

 

7.

通知。

 

  (a)

向交易对方发出通知或通信的地址:

Dave Inc.

南科克伦大道1265号

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90019

关注:首席财务官

电子邮件:*****

附一份不构成通知的副本,以:

Dave Inc.

南科克伦大道1265号

加利福尼亚州洛杉矶90019

关注:法务部

电子邮件:*****

 

16


  (b)

通知或通信给交易商的地址:

[______]

 

8.

交易对方的陈述和保证。

交易对手在此向交易商声明并保证,在本协议签署之日以及在保费支付日和截至保费支付日:

 

  (a)

交易对方拥有一切必要的公司权力和权力来执行、交付和履行其与交易有关的义务;此种执行、交付和履行已获得交易对方方面一切必要的公司行动的正式授权;且本确认书已由交易对方适当有效地执行和交付,构成其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交易对方强制执行,但须遵守适用的破产、无力偿债、欺诈性转让、重组、暂停和一般影响债权人权利和补救措施的类似法律,并在可执行性方面遵守一般的衡平法原则,包括商业合理性原则,善意和公平交易(无论在法律程序或股权程序中寻求强制执行),但根据本协议获得赔偿和分担的权利可能受到联邦或州证券法或与此相关的公共政策的限制。

 

  (b)

本确认书的执行和交付,或交易对手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发生或履行,均不会与交易对手的公司注册证书或章程(或任何同等文件),或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或任何法院或政府当局或机构的任何命令、令状、强制令或法令,或作为证据提交给交易对手的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任何协议或文书发生冲突或导致违反,并由任何后续提交文件更新,交易对手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为其中一方或交易对手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受其约束或交易对手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受其约束,或构成任何该等协议或文书项下的违约,或导致根据该等协议或文书产生任何留置权。

 

  (c)

与交易对方执行、交付或履行本确认书有关,不需要任何政府机构或机构或任何法院的同意、批准、授权或命令或备案,除非已获得或作出,以及根据《证券法》或州证券法可能要求的情况。

 

  (d)

交易对手不是,并且在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后,将不需要注册为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中定义的“投资公司”。

 

  (e)

交易对手是“合格合同参与人”(因为该术语在经修订的《商品交易法》第1a(18)条中定义,但根据《商品交易法》第1a(18)(c)条属于合格合同参与人的人除外)。

 

  (f)

于本协议日期,交易对手并无掌握任何有关交易对手或股份的重大非公开资料。

 

  (g)

据交易对手实际所知,由于交易商或其关联公司拥有或持有(无论定义如何)股份,任何适用于股份的州或地方(包括任何非美国司法管辖区)法律、规则、条例或监管命令都不会产生任何报告、同意、登记或其他要求(包括但不限于获得任何个人或实体事先批准的要求)。

 

  (h)

交易对手(a)能够独立评估投资风险,包括一般情况以及涉及证券或证券的所有交易和投资策略;(b)将在评估任何经纪自营商或其关联人的建议时行使独立判断,除非其已另行书面通知该经纪自营商;(c)在其认为必要的范围内就该交易咨询了其自身的法律、监管、税务、业务、投资、财务和会计顾问;(d)总资产至少为5000万美元。

 

17


  (一)

交易对手的资产不构成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根据该法颁布的《劳动部条例》或类似法律规定的“计划资产”。

 

  (j)

在交易日期和溢价支付日及紧接其后,(a)交易对手的总资产价值大于交易对手的总负债(包括或有负债)和资本(这些术语在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154条和第244条中定义)之和,(b)交易对手的资本足以开展交易对手的业务,且交易对手进入交易不会减损其资本,(c)交易对手方有能力在该等债务到期时偿付其债务和义务,且不打算或不认为其将在该等债务到期时发生超出其偿付能力的债务,(d)交易对手将能够持续经营;(e)交易对手不是“资不抵债”(因为该术语是根据《美国破产法》(美国法典第11章)(“破产法”)第101(32)条定义的),(f)交易对手将能够按照交易对手注册成立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包括《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第154和160条的充足盈余和资本要求)购买与交易相关的股份数量。

 

  (k)

交易对方承认,该交易可能构成购买其股本证券或资本分配。交易对手进一步承认,根据《冠状病毒援助、救济和经济安全法》(“CARES法”)的规定,如果交易对手根据CARES法第4003(b)条获得贷款、贷款担保或直接贷款(该术语在CARES法中定义),则需要同意对其购买其股本证券或进行资本分配的能力进行某些有时限的限制。交易对手进一步承认,如果它在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或美国财政部为向金融系统提供流动性而设立的计划或设施下获得贷款、贷款担保或直接贷款(该术语在CARES法案中定义),则可能需要同意对其购买其股本证券或进行资本分配的能力进行某些有时限的限制,并且可能需要同意在未来设立的计划或设施下的类似限制(统称为“政府财政援助”)。因此,交易对方声明并保证,它没有根据(a)根据适用法律(无论是在交易日期存在还是随后颁布、通过或修订),包括但不限于经修订的《CARES法》或《联邦储备法》,以及(b)根据适用法律(或对此种计划或设施有管辖权的政府当局的任何条例、指导、解释或其他声明)要求的任何政府计划或设施,申请且目前无意申请政府财政援助,作为此类政府财政援助的条件,交易对方同意、证明、证明或保证其在该条件规定的日期没有回购或将不会回购交易对方的任何股权证券或其在该条件规定的日期没有进行资本分配或将不进行资本分配。

 

9.

其他规定。

 

  (a)

意见。交易对方应就本确认书第8(a)至(c)节所述事项向交易商交付日期为保费支付日的大律师意见;但大律师的任何此类意见可能包含惯常的例外情况和资格。就本协议第2(a)(iii)节而言,就交易商根据本协议第2(a)(i)节承担的每项义务而言,向交易商交付此种意见应成为先决条件。

 

18


  (b)

回购通知。交易对手应在紧接交易对手进行股份回购的任何日期之后的一个预定交易日或之前,如在该回购之后,当日确定的已发行股份数量(i)少于[ __ ]13百万元(如属首次该等通知)或(ii)其后超过[ __ ]14比紧接的前次回购通知中包含的股份数量少百万股;条件是,就根据《交易法》第10b5-1条规则下的计划进行的任何股份回购而言,交易对手可选择通过迅速向交易商发出关于进入该计划的书面通知、根据该计划可回购的股份的最大数量以及可能发生此类回购的大致日期或期间(就本第9(b)条而言,在该通知发布之日视为已回购的最大数量)来满足此类要求。交易对手同意对交易商及其关联公司及其各自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雇员、关联公司、顾问、代理人和控制人(每个人,一个“受偿人”)的任何和所有损失(包括因成为第16条“内幕人员”或成为第16条“内幕人员”的风险而导致的与交易商的套期保值活动有关的损失,包括但不限于因套期保值活动或套期保值活动的停止以及与交易有关的任何损失)、索赔、损害赔偿、判决、责任和合理费用(包括合理的律师费),连带赔偿,在每种情况下,由于交易对手未能在当天以本款规定的方式向交易商提供回购通知,并应书面请求在30天内偿还每一名该等获弥偿人因调查、准备、提供与上述任何一项有关的证词或其他证据或为上述任何一项辩护而招致的任何合理的法律或其他费用,受弥偿人可能成为受规限的对象。如因交易对手未按照本款规定向交易商提供回购通知而对受弥偿人提起或主张任何诉讼、诉讼、程序(包括任何政府或监管调查)、索赔或要求,该受弥偿人应立即书面通知交易对手,而交易对手应根据受弥偿人的请求,聘请合理地令受弥偿人满意的律师代表受弥偿人及交易对手在该程序中可能指定的任何其他人,并应支付该律师与该程序有关的合理费用和开支。对于未经其书面同意而进行的本款所设想的任何程序的任何和解,对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但如果经该同意而和解,或如果原告有最终判决,则对方同意赔偿任何受弥偿人因该和解或判决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赔偿责任。未经获弥偿人事先书面同意,对方不得就任何获弥偿人是或可能是一方当事人且该获弥偿人本可根据本协议寻求弥偿的本款所设想的任何待决或威胁的法律程序达成任何和解,除非该和解包括无条件解除该获弥偿人对作为该法律程序标的的索赔的所有赔偿责任,条款为该获弥偿人合理满意。如果本款规定的赔偿不能提供给受赔偿的人或就其中提及的任何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而言不足,则本协议项下的相对人应分摊该受赔偿的人因该等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而支付或应付的金额,而不是根据本协议项下对该受赔偿的人进行赔偿。本款(b)项规定的补救办法并不是排他性的,不应限制任何在法律上或公平上可供任何受保人使用的任何权利或补救办法。无论交易终止如何,本款所载的赔偿和分担协议应继续有效,并具有充分的效力和效力。

 

  (c)

条例M.交易对手未在交易日从事任何交易对手证券的分销,因为该术语在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条例M中使用,但符合条例M第101(b)(10)和102(b)(7)条规定的例外要求的分销除外。交易对手不得在紧接生效日期后的第二个预定交易日之前从事任何此类分销。

 
13 

插入将导致以最高适用百分比交易的交易商交易基础股份的当前头寸(包括如果全额行使绿鞋,则任何额外交易的基础股份数量)增加0.5%的已发行股份数量。

14 

插入股份数量,如果回购,将导致当前在具有最高适用百分比的交易商的交易基础股份中的头寸(包括在全额行使绿鞋的情况下任何额外交易的基础股份数量)比第一次回购通知的阈值进一步增加0.5%。

 

19


  (d)

没有操纵。交易对手进行交易不是为了制造股份的实际或明显交易活动(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交换股份的证券)或提高或压低或以其他方式操纵股份价格(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交换股份的证券)或以其他方式违反《交易法》。

 

  (e)

转让或转让。

 

  (一)

交易对手方有权转让或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全部(但不少于全部)期权(该等期权,“转让期权”)的权利和义务;但该等转让或转让须受限于交易商可能施加的合理条件,包括但不限于以下条件:

 

  (A)

就任何转让选择权而言,交易对方不得免除其根据第9(b)条承担的通知和赔偿义务或根据本确认书第9(m)或9(r)条承担的任何义务;

 

  (b)

任何转让选择权只应转让或转让给属于美国人的第三方(定义见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法典”)第7701(a)(30)节);

 

  (c)

该等转让或转让应按条款进行,包括由该第三方作出的任何合理承诺(包括但不限于就遵守适用证券法作出的承诺,其方式是交易商合理判断不会使交易商面临适用证券法下的重大风险),以及由该第三方和交易对手根据要求并合理地令交易商满意,执行任何文件并交付与证券法和其他事项有关的法律意见;

 

  (D)

根据在此类转让和转让之日或截至该日生效的适用法律,(1)交易商不会因此类转让或转让(为免生疑问,包括在受让人或受让人就此类转让或转让向交易商提供的任何赔偿生效后),被要求在任何付款日期或交付日期向受让人或受让人支付协议第2(d)(i)(4)条规定的金额,高于在没有此种转让或转让的情况下交易商本应被要求向对方支付或交付的金额,但较大金额是由于在此种转让或转让日期之后税法发生变化的情况除外,并且(2)交易商有权获得付款(包括,为免生疑问,在受让人或受让人就此类转让或转让向交易商提供的任何赔偿生效后),在任何付款日期,不低于交易商在没有此类转让和/或转让的情况下因任何税款(如协议中所定义)的任何扣除或预扣或因任何税款(如协议中所定义)而本应收到的付款,除非此类扣除或预扣是由于在此类转让或转让日期之后税法发生变化;

 

  (e)

违约事件、违约的潜在事件或终止事件不会因此类转移和转让而发生;

 

  (f)

在不限制(b)条的概括性的情况下,交易对方应促使受让人或受让人作出收款人的税务陈述,并提供交易商可能合理要求的税务文件,以允许交易商确定(b)和(d)条所述的结果不会在此类转让或转让时或之后发生;和

 

20


  (g)

交易对手应负责交易商因此类转让或转让而产生的所有合理成本和费用,包括合理的顾问费。

 

  (二)

交易商可将其在交易项下的全部或任何部分权利或义务(A)未经交易对手同意,转让或转让给交易商的任何关联公司(1),该关联公司的长期发行人评级等于或优于此类转让或转让时交易商的信用评级,或(2)其在本协议项下的义务将根据交易商通常用于类似交易的形式的惯常担保的条款,由交易商或交易商的最终母公司担保,或(b)经交易对手同意(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延迟),向任何其他长期发行人评级等于或优于(1)转让时交易商的信用评级和(2)标准普尔金融服务有限责任公司或其继任者(“标普”)的A-,或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穆迪”)的A3,或者,如果标普或穆迪停止对此类债务进行评级,则至少由交易对手和交易商相互同意的替代评级机构给予同等或更高的评级;前提是,在发生上述(a)或(b)条所述的任何转让或转让的情况下,根据在此类转让或转让之日或截至该日生效的适用法律,(i)不会因此类转让或转让而发生违约事件、潜在的违约事件或终止事件,(ii)任何此类转让或转让中的交易商和受让人都是《守则》第475(c)(1)条含义内的“证券交易商”,或此类转让或转让不会导致从交易对手的角度来看出于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应税交换,(iii)(1)交易对手不会因此类转让或转让(包括,为免生疑问,在就该转让或转让而向对方提供的任何赔偿生效后),被要求在任何付款日期向受让人或受让人支付根据协议第2(d)(i)(4)条规定的金额,高于在没有该转让或转让的情况下对方本应被要求向交易商支付的金额,但较大金额是由于在该转让或转让日期之后税法发生变化且(2)对方有权获得付款(包括,为免生疑问,在就该转让或转让而向对方提供的任何赔偿生效后),在任何付款日期,该款项不少于在没有该转让和/或转让的情况下付款对方因任何税款(如协议中所定义)的任何扣除或预扣或因任何税款(如协议中所定义)而应收到的款项,除非该扣除或预扣是由于在该转让或转让日期之后税法发生变化。如果在任何时候(a)第16条百分比超过9.5%,(b)期权股权百分比超过14.5%,或(c)股份数量超过适用的股份限额(如有适用)((a)、(b)或(c)条中所述的任何此类条件,“超额所有权地位”),交易商在使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后,无法按照交易商合理接受的定价条款并在交易商合理接受的时间段内向第三方进行期权的转让或转让,从而不存在超额所有权地位,然后,交易商可以就交易的一部分(“已终止部分”)指定任何交易所营业日为提前终止日期,以便在此类部分终止之后不存在多余的所有权头寸。如果交易商就交易的一部分如此指定提前终止日期,则应根据协议第6条支付款项,如同(1)已就条款与交易相同且期权数量等于已终止部分的基础期权数量的交易指定提前终止日期,(2)交易对手是该部分终止的唯一受影响方,以及(3)已终止部分是唯一受影响的交易(并且,为免生疑问,本确认书第9(k)节的规定应适用于交易商根据本句向交易对手支付的任何金额,如同交易对手不是受影响的一方)。截至任何一天的“第16条百分比”是分数,以百分比表示,(a)其分子是交易商及其任何关联公司或任何其他人为进行“实益所有权”测试而与交易商进行汇总的股份数量

 

21


  《交易法》第13条,或交易商是或可能被视为实益拥有的一部分的任何“集团”(在《交易法》第13条的含义内),在该日(或,如果出于任何原因,根据《交易法》第16条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进行的等价计算导致更高的数量,则该更高的数量)和(b)其分母为该日已发行股份的数量。“期权权益百分比”截至任何一天的分数,以百分比表示,(a)其分子为(1)期权数量和期权权利的乘积和(2)交易商向交易对手出售的任何其他看涨期权交易的基础股份总数的总和,以及(b)其分母为已发行股份的数量。“股份金额“截至任何一天,是交易商及其所有权地位将与交易商(交易商或任何该等人士,a“经销商人员“)根据在每种情况下适用于股份所有权的任何法律、规则、条例、监管命令或对手方的组织文件或合同(”适用限制”),拥有、实益拥有、建设性拥有、控制、拥有投票权或以其他方式满足任何适用限制下所有权的相关定义,由交易商在其合理酌情权下确定。“适用股份限制”指数量等于(a)可能引起报告或登记义务的最低股份数量(根据交易日生效的《交易法》提交表格13F、附表13D或附表13G的任何文件除外)或交易商个人的其他要求(包括获得任何个人或实体的事先批准),或可能根据交易商以合理酌情权确定的任何适用限制对交易商个人造成不利影响的股份数量,(b)已发行股份数目的1%。交易商应促使受让人或受让人作出收款人税务陈述,并提供交易对手方可能合理要求的税务文件,以允许交易对手确定本款(ii)、(iii)(1)和(iii)(2)中描述的结果不会在转让和转让时或之后发生。

 

  (三)

尽管本确认书中有任何其他相反规定要求或允许交易商购买、出售、接收或交付任何股份或其他证券,或向或从交易对手支付或接收任何现金付款,交易商仍可指定其任何关联公司购买、出售、接收或交付该等股份或其他证券,或以现金支付或接收该等付款,并以其他方式履行交易商就交易承担的义务,任何该等指定人可承担该等义务。交易对手方有权在任何付款日期获得的付款,即在根据协议第2(d)(i)(4)节支付的任何金额生效后,不低于在没有此种指定的情况下交易对手方因任何税款(如协议中所定义)的任何扣除或预扣或因任何税款(如协议中所定义)而应收到的付款,除非此种扣除或预扣是由于在此种指定日期之后发生的税法变更所致。交易商应在任何此类履行的范围内解除其对交易对手的义务。

 

  (f)

交错结算。如果根据大律师就适用的法律和监管要求(包括与交易商在本协议下的对冲活动有关的任何要求)提供的意见,交易商合理地确定在交易的任何结算日交付或收购股份以交付交易商将交付的任何或全部股份是不可行或不可取的,交易商可在任何结算日(“名义结算日”)或之前通过通知交易对手,选择在两个或多个日期(每个日期,“交错结算日”)交付股份,具体如下:

 

  (一)

在该通知中,交易商将向交易对手指明相关的交错结算日(每个交错结算日将在该名义结算日或之前)以及其将在每个交错结算日交付的股份数量;

 

22


  (二)

交易商将在所有该等交错结算日根据本协议向交易对手交付的股份总数将等于交易商在该名义结算日否则将被要求交付的股份数量;和

 

  (三)

倘上述净股份结算条款或组合结算条款于名义结算日适用,则净股份结算条款或组合结算条款(视属何情况而定)将于每个交错结算日适用,惟于该名义结算日以其他方式可交付的股份将于交易商在上述第(i)款所指通知中指明的该等交错结算日之间分配。

 

  (g)

[插入任何经销商代理语言] [保留]。

 

  (h)

额外的终止事件。

 

  (一)

尽管本确认书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相关转换“持有人”(如义齿中定义的该术语)已交付对交易对手有效的转换通知的任何提前转换时:

 

  (A)

交易对手方可在该等提前转换的转换日期后二十个预定交易日内,向交易商(x)提供书面通知(“提前转换通知”),指明在该转换日期交回转换的可转换票据(该等可转换票据,“受影响可转换票据”)的数量,以及(y)包括交易对手的书面陈述和保证,即截至该等提前转换通知发出之日,交易对手并无掌握任何有关交易对手或股份的重大非公开信息,而发出该等提前转换通知应构成本(i)条规定的额外终止事件;

 

  (b)

交易商在收到任何该等提前转换通知后,须就若干期权对应的交易部分(“受影响的期权数量”)指定一个交易所营业日作为提前终止日(该交易所营业日应在该等提前转换的转换日期之后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该部分等于(x)受影响的可转换票据数量中的较小者[减去与该等受影响的可转换票据相关的“受影响的期权数量”(定义见基础认购期权确认)(如有)]15及(y)截至该等提早转换的转换日期的期权数目;

 

  (c)

根据本协议就此类终止支付的任何款项应根据协议第6条计算,如同(x)已就条款与交易相同且期权数量等于受影响期权数量的交易指定了提前终止日期,(y)交易对手是该额外终止事件的唯一受影响方,以及(z)交易的终止部分是唯一受影响的交易;

 

  (D)

为免生疑问,在根据协议第6节确定就该受影响交易应付的金额时,计算代理应假定(x)相关的提前转换以及导致其发生的交易对手或其代表的任何转换、调整、协议、付款、交付或收购均未发生,(y)未根据任何排除条款对“转换率”(如义齿中定义的该术语)进行调整,以及(z)相应的可转换票据仍未偿还;和

 
15 

仅包含在额外的看涨期权确认中。

 

23


  (e)

该交易应保持完全有效,但截至此类提前转换的转换日期,期权数量应因受影响的期权数量而减少。

 

  (二)

[保留。]

 

  (三)

在任何偿还事件(定义见下文)后的二十个预定交易日内,交易对手可将该偿还事件通知交易商,包括受该偿还事件约束的可转换票据的本金总额(任何该等通知,“偿还通知”)[;但根据基础看涨期权确认书交付给交易商的任何“偿还通知”应被视为根据本确认书发出的偿还通知,该偿还通知的条款应比照适用于本确认书]16.该还款通知应载有声明和保证,即交易对手在其日期没有掌握任何有关交易对手或股份的重大非公开信息。交易商从交易对方收到任何还款通知应构成本条第9(h)(iii)款规定的额外终止事件。交易商在收到任何该等还款通知后,应在收到该还款通知后指定一个交易所营业日,作为与若干期权(“还款期权”)相对应的交易部分的提前终止日期,该部分等于该还款通知中规定的(a)[(x)]该可转换票据本金总额中的较低者,除以1,000美元,[减去(y)“还款期权”(如有定义见基本看涨期权确认书)的数量,与该等可换股票据有关的(以及为确定本确认书项下或基本认购期权确认书项下的任何期权是否将在本协议项下或根据基本认购期权确认书项下的偿还期权中,以及如基本认购期权确认书所定义,该偿还通知中指明的可换股票据应首先分配给基本认购期权确认书,直至其项下的所有期权被行使或终止)]17,以及(b)截至交易商指定该提前终止日期的期权数量,而截至该日期,期权数量应减去偿还期权的数量。本协议项下有关该终止的任何付款(“还款解除付款”)应根据协议第6条计算,如同(1)已就条款与该交易相同且选择数等于还款选择数的交易指定了提前终止日期,(2)交易对手是该额外终止事件的唯一受影响方,以及(3)该交易的终止部分是唯一受影响的交易。为免生疑问,仅为根据紧接前一句计算根据协议第6节应支付的金额,交易商应假定相关的还款事件以及导致该事件的交易对手或其代表进行的任何转换、调整、协议、付款、交付或收购均未发生,没有根据任何除外条款对“兑换率”(该术语在义齿中定义)进行调整,并且相应的可转换票据仍未偿还,就好像与该偿还事件相关的情况没有发生一样,“偿还事件”是指(i)任何可转换票据由交易对手或其任何子公司回购(无论是与根本性变化有关或由于根本性变化,无论其定义如何,或出于任何其他原因),(ii)任何可换股票据交付予交易对手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以换取交付该方的任何财产或资产(无论如何描述),(iii)任何可换股票据的任何本金在可换股票据的最后到期日前偿还,或(iv)任何可换股票据由其“持有人”(如义齿中定义的该术语)或为其利益交换为交易对手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其他证券(或任何其他财产,或其任何组合)根据任何交换要约或类似交易。为免生疑问,任何根据契约条款转换可转换票据(不论是转换为现金、股份、“参考财产”(定义见契约)或其任何组合)均不构成偿还事件。

 
16 

插入以获得额外的看涨期权确认。

17 

插入以获得额外的看涨期权确认。

 

24


  (一)

对股权定义的修正。

 

  (一)

股权定义第11.2(e)(vii)节特此修订,删除“稀释或集中”等字样,代之以“a材料”,并在句末添加“或期权,由于涉及发行人的公司事件”等字样。

 

  (二)

特此修订权益定义第12.1(d)节,将其第三行中的“10%”替换为“30%”,并将其中所有提及“有表决权的股份”的内容替换为“股份”。

 

  (三)

股权定义第12.6(a)(ii)条特此修订,方法是(1)在其第一行的“means”一词之后紧接插入“(1)”,以及(2)在其(b)款末尾的分号之前紧接插入以下词语:“或(2)发生ISDA主协议第5(a)(vii)(1)至(9)条就该发行人规定的任何事件”。

 

  (四)

股权定义第12.9(b)(i)节特此修订,由(1)将“任何一方可以选择”替换为“交易商可以选择”,以及(2)将该节第一句中的“通知对方”替换为“通知对方”。

 

  (j)

不收网、不抵销。协议第2(c)节的规定不适用于交易。每一方均放弃其可能拥有的任何和所有权利,以抵消其在交易项下欠另一方的交付或付款义务与另一方根据双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通过法律操作或其他方式欠其的任何交付或付款义务。

 

  (k)

提前终止和某些非常事件的替代计算和付款。如果(a)提前终止日期(无论是违约事件还是终止事件的结果)发生或被指定与交易有关,或(b)交易在特别事件发生时被取消或终止(除非是由于(i)国有化、破产或合并事件,其中向股份持有人支付的对价仅由现金组成,(ii)在交易对手控制范围内的公告事件、合并事件或要约收购,或(iii)交易对手为违约方的违约事件或交易对手为受影响方的终止事件,但协议第5(a)(iii)、(v)、(vi)、(vii)或(viii)节所述类型的违约事件或协议第5(b)节所述类型的终止事件除外,在每种情况下均由交易对手无法控制的一个或多个事件导致),如果交易商将根据协议第6(d)(ii)节欠交易对手的任何金额或根据股权定义第12条的任何注销金额(任何此类金额,“付款义务”),则交易商应通过股份终止替代方案(定义见下文)履行付款义务,除非(a)交易对手向交易商发出不可撤销的电话通知,并在一个预定交易日内以书面形式确认,不迟于公告事件之日下午5:00(纽约市时间)、合并日期、要约收购日期、公告日期(在国有化、破产或退市的情况下),提前终止其选择的日期或取消日期(如适用)股份终止替代方案不适用及(b)交易对手于该选择日期重新作出本确认书第8(f)节所载的陈述。

 

股份终止选择:    如适用,交易商应在根据股权定义第12.7或12.9节或协议第6(d)(ii)和6(e)节(如适用)本应到期的相关付款义务之日或之后的一段商业上合理的时间内向交易对手交付股份终止交付财产,以按照交易对手合理要求的方式无偿清偿该付款义务。

 

25


股份终止交割财产:    若干股份终止交割单位,经计算代理计算,等于支付义务除以股份终止单价。计算代理应根据用于计算股份终止单价的价值,通过将其中任何证券的零碎部分替换为等于该零碎证券价值的现金金额来调整股份终止交付财产。
股份终止单价:    一个股份终止交割单位所含财产对交易商的价值,由计算代理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酌情确定,并由计算代理在通知付款义务时通知交易商。为免生疑问,各方同意,计算代理人在确定股份终止交付单价时,可以考虑购买股份终止交付财产所支付的购买价款。
股份终止交割单位:    一股股份或,如股份已因国有化、破产或合并事件而变为现金或任何其他财产或收取现金或任何其他财产的权利(任何该等现金或其他财产),则“交换财产"),由计算代理确定的在该国有化、破产或合并事件中持有一股股份(不考虑支付现金或其他对价以代替任何证券的零碎金额的任何要求)所收到的此类交换财产的类型和金额组成的单位。
未能交付:    适用
其他适用条款:    如适用股份终止替代办法,则股权定义第9.8、9.9及9.11条(如上文所修订)的规定以及本确认书第2节中“陈述及协议”标题对面的规定将适用,但该等规定中所有提及“实物结算”应理解为提及“股份终止结算”,所有提及“股份”应理解为提及“股份终止交割单位”。有关该交易的“股份终止已结算”指股份终止替代方案适用于该交易。

 

26


  (l)

放弃陪审团审判。在适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每一方均放弃就与交易有关的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可能拥有的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权利。每一方(i)证明任何一方的任何代表、代理人或律师均未明示或以其他方式表示,在发生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的情况下,该另一方不会寻求强制执行上述放弃,并且(ii)承认其和另一方已(如适用)通过(其中包括)此处提供的相互放弃和证明而被诱导进行交易。

 

  (m)

注册。交易对手在此同意,如果根据交易商的善意合理判断,基于大律师的建议,交易商为对其根据交易承担的义务进行商业上合理的对冲而获得的股份(“对冲股份”)不能由交易商在未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的情况下在公开市场上出售,则交易对手应根据其选择,(i)为允许交易商在登记发行中出售对冲股份,向交易商提供《证券法》规定的有效登记声明并订立协议,在交易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内容上,基本上以类似规模的注册二次发行的承销协议的形式(但前提是,如果交易商在其唯一合理的酌处权下,对获取尽职调查材料、其尽职调查结果或上述注册发行的程序和文件不满意,则应在交易对手的选择下适用本款第(ii)款或第(iii)款),(ii)为了允许交易商以私募方式出售对冲股份,交易对手方将尽最大努力订立一项私募配售协议,该协议实质上类似于私募发行类似规模股本证券的惯常做法,其形式和实质均令交易商满意(在此情况下,计算代理应根据其合理判断对交易条款作出必要的任何调整,以补偿交易商在类似规模的私募中出售对冲股份所产生的股份公开市场价格的任何商业上合理的折扣),或(iii)在该交易所营业日以当时市场价格向交易商购买对冲股份,并按交易商要求的金额和时间购买。

 

  (n)

税务披露。自有关交易的讨论开始之日起生效,交易对手及其每一名雇员、代表或其他代理人可向任何及所有人(不限于任何种类)披露交易的税务处理和税务结构以及向交易对手提供的与该等税务处理和税务结构有关的所有任何种类的材料(包括意见或其他税务分析)。

 

  (o)

延长的权利。交易商可就本协议项下的部分或全部期权,全部或部分推迟或增加结算平均期内的任何有效日期或有效日期或交易商的任何其他估值、付款或交付日期,前提是交易商根据下文第(ii)条情况下的大律师的建议酌情合理确定,此类行动是合理必要或适当的(i)根据现有流动性条件维护交易商在本协议项下的商业上合理的对冲或对冲平仓活动,或(ii)使交易商能够以在交易商是交易对手或交易对手的关联购买者时符合适用的法律、监管或自律规定的方式进行与其在本协议项下的对冲、对冲平仓或结算活动有关的股份购买,或具有适用于经销商的相关政策和程序(前提是此类政策和程序已由经销商善意采用,一般适用于类似情况并以非歧视性方式适用);但不得在原有效日期或其他估价、付款或交付日期(视情况而定)后超过80个有效日期推迟或增加此类有效日期或其他估价、付款或交付日期。

 

  (p)

破产债权状况。交易商承认并同意,本确认书无意向交易商传递针对交易对手在交易对手的任何美国破产程序中优先于交易对手普通股股东的债权的权利;但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限制或应被视为限制交易商在交易对手违反其与交易相关的义务和协议的情况下寻求补救的权利;但,此外,本文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限制或应被视为限制交易商在交易以外的任何交易方面的权利。

 

27


  (q)

证券合约;互换协议。双方拟(i)交易为《破产法》定义的“证券合同”和“互换协议”,双方有权获得《破产法》第362(b)(6)、362(b)(17)、546(e)、546(g)、555和560条等条款提供的保护,(ii)一方有权清算交易并在发生协议项下的任何违约事件时行使任何其他补救措施,以构成《破产法》所述的“合同权利”,(iii)根据本协议支付和交付现金、证券或其他财产构成《破产法》定义的“保证金支付”或“结算支付”和“转移”。

 

  (r)

若干其他事件的通知。交易对方承诺并同意:

 

  (一)

在股份持有人就任何合并事件完成时到期对价的任何选择结果公布后,交易对方应立即就该合并事件完成时股份持有人收到的对价种类和金额的加权平均数(该通知日期,“对价通知日”)向交易商发出书面通知;但在任何情况下,对价通知日均不得晚于该合并事件完成之日;和

 

  (二)

(a)交易对手应向交易商发出商业上合理的预付款(但无论如何至少在相关调整通知截止日期前的一个交易所营业日)有关契约的一节或多节的书面通知,以及(如适用)其中的公式,据此,将就任何潜在调整事件对可转换票据作出任何调整(第14.04(b)节所述稀释调整条款的潜在调整除外) 或第14.04(d)条) 的义齿)或合并事件以及(b)在任何此类调整后立即,交易对手应向交易商书面通知此类调整的细节。“调整通知截止日期”是指(i)对于义齿第14.04(a)节所述稀释调整条款的任何潜在调整,相关的“除息日”(该术语在义齿中定义)或“生效日期”(该术语在义齿中定义)(视情况而定),(ii)对于义齿第14.04(c)节所述第一个公式中稀释调整条款的任何潜在调整,定义中所述期间的第一个“交易日”(该术语在义齿中定义)“SP0"在这样的公式中,(iii)对于与义齿第14.04(c)节所述第二个公式中的稀释调整条款有关的任何潜在调整,“估值期”(如义齿中所定义的术语)的第一个“交易日”(如义齿中所定义的术语),(iv)对于与义齿第14.04(e)节所述的稀释调整条款有关的任何潜在调整,该节公式中“SP’”定义中提及的期间的第一个“交易日”(如义齿中定义的术语),以及(v)对于任何合并事件,该合并事件的生效日期(或,如果更早,则为任何估值的第一天或与该合并事件有关的类似期间)。

 

  (s)

华尔街透明度和问责法案。关于2010年《华尔街透明度和责任法案》(“WSTAA”)第739条,双方特此同意,WSTAA的颁布或WSTAA下的任何法规,或WSTAA下的任何要求或WSTAA作出的修订,均不得限制或以其他方式损害任何一方在其他方面适用的权利,以终止、重新谈判、修改、修订或补充本确认书或本协议(如适用),该权利因本确认书下的终止事件、不可抗力、非法性、增加的成本、监管变更或类似事件、本确认书中纳入的权益定义或本协议(包括但不限于,因法律变更、套期保值中断、超额所有权头寸或违法行为(如协议中所定义)而产生的权利)。

 

28


  (t)

关于套期保值的协议和致谢。交易对方理解、承认并同意:(a)在到期日当日及之前的任何时间,交易商及其关联机构可以买卖股份或其他证券或买卖期权或期货合约或订立掉期或其他衍生证券,以调整其与该交易相关的对冲头寸;(b)交易商及其关联机构也可以在市场上活跃于与该交易相关的对冲活动无关的股份;(c)交易商应自行决定是否,发行人的证券的任何对冲或市场活动应在何时或以何种方式进行,并应以其认为适当的方式进行,以对冲其与相关价格相关的价格和市场风险;(d)交易商及其关联公司有关股份的任何市场活动可能会影响股份的市场价格和波动性以及相关价格,每一种方式都可能对交易对手不利。

 

  (u)

提前解套。如果[“包销证券”] [“期权证券”](定义见截至2026年3月4日的购买协议(“购买协议”),交易对手与作为其代表的J.P. Morgan Securities LLC、UBS Securities LLC和Evercore Group L.L.C.(“初始购买者”)之间)因任何原因未与初始购买者完成出售,或交易对手未能按照本确认书第9(a)节的要求向交易商交付大律师的意见,在每种情况下均在溢价支付日下午5:00(纽约市时间)之前,或各方约定的较晚日期(溢价支付日或“提前解禁日”),交易自动终止(“提前解禁日”),在提前解禁日及(i)交易及交易商和交易对手在交易项下各自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予取消和终止,及(ii)每一方应由另一方解除和解除,并同意不就另一方在提前解禁日之前或之后因交易而产生并将履行的与交易有关的任何义务或责任向另一方提出任何索赔。交易商和交易对手双方各自声明并承认,在提前解除时,与交易有关的所有义务应被视为完全并最终解除。

 

  (五)

交易对手付款。如果在支付溢价后,(i)由于终止事件或违约事件(根据协议第5(a)(ii)或5(a)(iv)节产生的违约事件除外)而发生或指定与交易相关的提前终止日期,并且因此,交易对手欠交易商一笔根据协议第6(e)节计算的金额,或(ii)交易对手欠交易商一笔根据权益定义第12.7节或第12.9节计算的金额,该数额应视为零。

 

  (w)

根据股权定义进行的其他调整。尽管本确认书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在合并日期、要约收购日期发生或交易对手分别宣布任何潜在调整事件的条款时,正如股权定义中所定义的那样,计算代理应确定此类发生或声明(如适用)是否已对交易产生重大经济影响,如果是,则应调整上限价格以保持期权的公允价值;但前提是(x)仅在根据第11.2(e)(i)节发生潜在调整事件的情况下,(ii)(a)或(iv),将不会作出调整,以仅考虑波动性、预期股息、股票借款率或相对于相关股份的流动性的变化,(y)各方同意豁免回购不应被视为潜在调整事件,及(z)在任何情况下上限价格均不得低于行使价。仅为根据本确认书第9(w)节调整上限价格的目的:(x)术语“合并事件”、“要约收购”和“潜在调整事件”应各自具有股权定义中赋予该术语的含义(在“要约收购”定义的情况下,经本确认书第9(i)(ii)节修订,而在“潜在调整事件”定义的情况下,经本确认书第9(i)(i)节修订)和(y)“特别股息”是指股份的任何现金股息。“获豁免回购”指任何(1)按现行市场价格进行的公开市场股份回购(包括但不限于相对于平均VWAP价格的任何折扣),(2)与完成可换股票据的发售同时进行的股份回购或(3)通过交易商根据按现行市场价格(包括但不限于相对于平均VWAP价格的任何折扣)订立的加速股份回购、远期合约或类似交易进行的股份回购,并根据此类交易的惯常市场条款回购股份,只要此类回购或交易不会减少已发行股份总数低于[ _______ ]18股份,由计算代理以商业上合理的方式厘定,并经计算代理调整,以就股份作出任何细分或组合的会计处理。

 
18 

插入等于截至交易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75%的股份数量,以进行基本上限认购确认。

 

29


  (x)

税务事项。

 

  (一)

根据《HIRE法案》的美国外国账户税收合规条款,对支付给非美国交易对手的款项征收预扣税。该协议第14节中定义的“应赔税款”不包括根据《守则》第1471至1474条征收或收取的任何美国联邦预扣税、任何现行或未来的法规或对其的官方解释、根据《守则》第1471(b)条订立的任何协议,或根据为实施《守则》此类条款而订立的任何政府间协议通过的任何财政或监管立法、规则或做法(“FATCA预扣税”)。为免生疑问,FATCA预扣税是适用法律为协议第2(d)节的目的而要求扣除或预扣的一种税。

 

  (二)

交易商和交易对手在此同意,本协议应被视为涵盖的主协议(该术语在2015年11月2日由International Swaps and Derivatives Association,Inc.发布的2015年第871(m)节议定书中定义,可能会不时修订或修改(“2015年第871(m)节议定书”),本协议应被视为已根据2015年第871(m)节议定书附件中规定的修改进行了修订。如果本条款与当事人之间执行的任何其他协议中的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以本条款为准,除非该其他协议明确凌驾于871(m)议定书的条款之上。

 

  (三)

税务文件。就协议第4(a)(i)和4(a)(ii)条而言,交易商应向交易对手提供有效的美国国税局表格[ __ ]19,或其任何后继者,以及交易对手应(i)在本确认书执行之日或之前,(ii)在获悉其先前提供的任何此类税表已过时或不正确后立即向交易商提供有效的美国国内税务局W-9表格或其任何后继者,以及(iii)在另一方合理要求下迅速提供。此外,每一方应根据另一方的要求,迅速提供另一方合理要求的其他税表和文件。

 

  (四)

付款人税务陈述。就协议第3(e)节而言,每一方均作出以下陈述:任何相关司法管辖区的任何适用法律(经任何相关政府税收当局的惯例修改)均不要求对其根据协议向另一方支付的任何款项(协议第9(h)节下的利息或根据本协议应付的被视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的利息的金额除外)中的任何税款进行任何扣除或预扣。在作出此项陈述时,其可依赖(i)另一方根据本确认书第9(x)(v)节作出的任何陈述的准确性,(ii)对协议第4(a)(i)或4(a)(iii)节所载协议的满足,以及另一方根据协议第4(a)(i)或4(a)(iii)节提供的任何文件的准确性和有效性,(iii)满足本确认书第9(x)(v)条最后一句所载另一方的协议及(iv)另一方依据本确认书第9(x)(iii)条提供的文件,但如依赖上述第(ii)条,且另一方因重大损害其法律或商业地位而未根据本协议第4(a)(iii)条交付表格或文件,则不构成违反本陈述。

 
19 

将酌情为经销商进行修改。

 

30


  (五)

收款人税务申述。为《协定》第3(f)节的目的,双方作出以下陈述:

 

  (六)

(a)交易对手为美国联邦所得税目的公司,根据特拉华州法律组建,其美国纳税人识别号为*****.交易对手是财政部条例第1.1441-4(a)(3)(ii)节中使用的“美国人”,是财政部条例第1.6041-3(p)和1.6049-4(c)(l)(ii)节中使用的豁免接受者。

(b)[ _______ ]20

如果任何一方当事人知道根据本条第9(x)(v)款作出的陈述如果在当时作出将不准确和完整,则应在此后迅速通知另一方当事人。

 

  (y)

同行。本确认书可在若干对应方签立,每份确认书视同正本,但所有确认书合在一起构成同一文书。通过传真或电子传输(例如“pdf”或“tIF”)交付已执行的签名页,或符合2000年美国联邦ESIGN法案、统一电子交易法或其他适用法律,例如www.docusign.com的任何电子签名,应具有交付本协议人工执行对应方的效力。

 

  (z)

[行为规则。交易商和交易对手各自承认并同意受适用于期权交易的《金融业监管局行为规则》的约束,并进一步同意不违反其中规定的持仓和行权限制。

 

  (AA)

风险揭示书。交易对手方声明并保证,其已收到、阅读并理解场外期权风险揭示书及期权结算公司编制的题为“标准化期权的特征与风险”的最新披露小册子副本。]21

 

  (BB)

【美国决议中止议定书。双方承认并同意(i)在本协议日期之前双方已遵守2018年ISDA美国决议中止议定书(“议定书”)的范围内,该议定书的条款被纳入并构成该协定的一部分,为此目的,该协定应被视为议定书涵盖的协定,交易商应被视为受监管实体,交易对手应被视为加入方;(ii)如果在本协议日期之前各方已签署单独的协议,其效果是修订他们之间的合格金融合同以符合QFC中止规则(“双边协议”)的要求,则双边协议的条款被纳入并构成协议的一部分,为此目的,该协议应被视为涵盖协议,交易商应被视为涵盖实体,交易对手应被视为交易对手实体;或(iii)如果第(i)款和第(ii)款不适用,则ISDA于2018年11月2日发布的题为“Full-Length Omnibus(供美国G-SIBs和企业集团之间使用)”的双边模板形式的第1节和第2节的条款和相关定义条款(统称“双边条款”)(目前可在2018年ISDA美国决议中止协议页面www.isda.org上查阅,并可索取副本),其效果是修订各方之间的合格金融合同,使其符合QFC中止规则的要求,特此纳入协议并构成协议的一部分,为此目的,该协议应被视为“涵盖协议”,交易商应被视为“涵盖实体”,交易对手应被视为“交易对手实体”。如果在协定日期之后,本协议双方成为《议定书》的遵约缔约方,则《议定书》的条款将取代本款的条款。如协议与议定书、双边协议或双边条款(各自称为“QFC中止条款”)(如适用)的条款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以QFC中止条款为准。本款所用未作定义的用语,具有《QFCStay规则》赋予的含义。

 
20 

将酌情为经销商进行修改。

21 

如适用,请插入。

 

31


  就本段而言,对“协议”的提及包括各方之间订立或由一方向另一方提供的任何相关信用增级。此外,各方同意将本款条款纳入任何相关的涵盖关联信用增强中,所有对交易商的提及均由对涵盖关联支持提供商的提及取代。“QFC逗留规则”指编纂于12 C.F.R. 25 2.2,252.81 – 8,12 C.F.R.的法规。382.1-7和12 C.F.R。47.1-8,除有限的例外情况外,要求明确承认住宿和换乘FDIC根据《联邦存款保险法》和《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标题II下的有序清算机构的权力,以及直接或间接与关联公司进入某些破产程序以及对任何涵盖关联公司信用增级转让的任何限制相关的违约权利的推翻。]22

 

  (CC)

【插入其他监管样板】

 
22 

必要时更新。

 

32


请通过执行本确认书并将其退还给经销商,确认上述内容正确地阐述了我们的协议条款。

 

非常真正属于你,
  [经销商]
通过:  

 

获授权签字人
姓名:

接受并确认

截至交易日期:

 

Dave Inc.

签名:

 

获授权签字人

姓名:

[签名页到[ base ] [追加]封顶调用确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