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18
股权转让协议英文摘要
上海9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与中国9互动有限公司销售商" )和KAPLER PTE.有限公司(作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买方" )于2019年9月26日订立股权转让协议,其中包括作为协议组成部分的六项补充协议。协议关于"9互动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 、 "9计算机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和"上海凯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目标公司”).
以下是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 (17CFR240.12b-12(d) )第12b-12(d)条对协议的实质性条款和条件的英文摘要。除了本文概述的重要条款和条件外,协议还包括其他与目标股权、股权转让价格、付款时间表、交易程序、收盘条件、卖方在收盘时的义务和卖方在收盘前的承诺有关的习惯规定。
| 缔约方 | 上海9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九号" ) ,一家根据中国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为中国(上海)保税区比博路3690号3楼201室,其法定代表为纪伟。
中国九通有限公司 ("C91" ) ,一间根据中国香港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其法律地址为香港石矿湾西地道十八号一岛东中心F/23。
( "9"和"C91"在下文中统称为"销售商" .那个销售商同意双方共同承担义务并享有本合同规定的权利。
KAPLER PTE.有限公司(the)买方" ) ,一家根据新加坡法律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法定地址为1HARBURFRONT AVENUE, #18-01KEPPEL BAY TOWER,新加坡(098632) 。
(The"卖方"和"买方"以下单独称为"a"缔约方作为一个整体缔约方”.) |
| 鉴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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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91持有9交互式信息技术(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9个互动)和The9持有9家计算机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100%的股权9台电脑上海凯业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上海凯”, 这三家公司以下统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公司”)目标公司的主要资产是位于上海浦东碧波新区690号张江微电子港口3号楼的房产(详情见本合同附件二,以下简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目标财产”);
卖方打算将其在目标公司持有的股份的100%转让给买方,买方打算根据协议购买卖方在目标公司持有的股份的100% 。 "股权转让" ) 。双方同意按照以下条款和条件,在目标公司的"现状"基础上实施股权转让。 |
| 股权转让 | 卖方应将其持有的100%股权转让给目标公司目标公平" )给买方,买方应根据协议获得目标股权。 |
| 股票转让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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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照协议的规定,目标股权的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四百九十三百万元(数字:人民币四十九点三亿元)股票转让价格"). 上述股权转让价格包括买方购买卖方持有的目标股权的总额以及与目标公司和目标财产有关的所有权益。股权转让价格是该股权转让的应纳税价格,双方应根据股权转让价格的数额全额纳税。 |
| 交易程序 | 内部结构调整
在本协议签署之日,所有营业执照和其他证书的正本、公章、部门公章、网上银行USBkey、目标公司银行保留的印章和目标财产的不动产证书,由卖方和买方共同管理。
双方同意,在上述目标公司印章和证书共同管理后的10个工作日内,卖方应完成目标公司的重组内部结构调整" )以及依法办理变更登记和纳税。 |
| 第一批 | 在满足临时条件(包括完成内部重组)后五个工作日内,买方应支付人民币49,300,000元。 |
| 内债重组 | 双方同意在登记和税务机关内就目标公司执行某些程序事项和登记。 |
| 第二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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双方同意,当买方获得更改注册批准通知书买方应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65% ,共计人民币320,450,000元。 |
| 目标物业按揭的发放 | 目标公司向中国招商银行上海南溪分行托付贷款后五个工作日内,双方应办理目标财产抵押贷款的发放。 |
| 第三批和最后一批 | 买方应在截止日期后的四个营业日内,在扣缴适用税款后支付股权转让价款的15%第三批").
在截止日期后2个月内,买方应在扣除部分国内清税后支付股票转让价格的10% ( "最后一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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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关闭条件 |
目标公司与目标财产的关闭关闭" )应在2020年2月29日之前在满足所有下列条件后立即发生:
(一)结业准备工作已经完成; (二)完成SAMR注册,取得新的营业执照; (三)目标财产的抵押已经发放,抵押证明已经取得。 (四)目标公司没有对外负债; (五)商务部的全部备案、税务变更登记和外汇信息登记工作已经完成。 (六)截止日期前,双方已向对方发出确认函,表明双方根据本合同所作的一切陈述和保证均为真实、准确、完整,截止日期时无误导; (七)第二批已经支付; (8)有关目标财产条件的未决问题已得到适当解决。 |
| 销售商' 结束时的义务 | 卖方应向买方提供并安排目标公司向买方提供"交付清单"所列的所有物品,以及所有新的文件,目标公司日常运作所产生的材料及物品,由协议签订之日起至截止日期止。此外,卖方应在截止日期"视情况"将目标公司和目标财产交付给买方。卖方完成本条所述事项的日期以下称为"截止日期" 。此外,卖方应在截止日期"视情况"将目标公司和目标财产交付给买方。卖方完成本条所述事项的日期以下称为"截止日期" 。
卖方和买方应在截止日期前共同办理目标公司的正式印章、合同印章、财务印章和其他印章的注销手续。双方将保留被取消的官方印章、合同印章(如有的话)和目标公司的财务印章,供日后参考。正式印章、合同印章、财务印章和其他印章的注销,视为完成印章移交手续。 |
双方同意,买方应在关闭日期放开股权转让价格共同管理账户,双方应在关闭日期放开内债重组共同管理账户。
自关闭日起,目标公司和目标财产的一切权利、义务和风险均应由买方承担,与卖方无关,买方应尽快办理相关手续。由于卖方未能提供相关材料或拒绝提供关于本协议附录所披露内容的陈述,卖方应对在关闭前或关闭后在目标公司或目标财产中发现的任何缺陷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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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有效性 | 本协议由双方的法定代表或授权代表签字和盖章后立即生效。 |
| 管理法律 | 本协议由中国法律管辖和解释。 |
| 争端解决 | 因本协议而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争议应首先通过协商解决。一方书面提出争议后二十(二十)个工作日内不能协商解决的,任何一方都有权将争议提交协议签署地的人民法院。 |
| 语言 |
协议是用中文写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