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档/资料
展览图版31.1
联合首席执行官的认证文件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第302条
我,布莱恩特·R·莱利,保证以下内容属实:
1.我已仔细阅读了BRC集团控股公司的年度报告,包括表格10-K以及这份名为“表格10-K/A(修订版1)”的年度报告。
2.据我所知,这份报告中没有包含任何虚假的陈述或遗漏重要事实的情况。考虑到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境,这些陈述在涵盖的报告期间并不存在误导性的内容。
3.根据我所了解的情况,以及本报告中所包含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信息,可以确信,注册人在本报告所述期间的经济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流情况均得到了充分的反映。
4.注册人的其他授权官员与我共同负责建立并维护相关披露控制机制与程序(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e)条和第15d-15(e)条的规定);同时,我们还负责确保财务报告方面的内部控制机制得以有效实施(根据《证券交易法》第13a-15(f)条和第15d-15(f)条的规定)。我们已具备履行这些职责所需的资格与能力。
(a)我们制定了这些披露控制与程序,或者是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了这些控制与程序,以确保与注册人相关的所有重要信息,包括其合并子公司的情况,能够由这些实体的内部人员向我们传达。特别是在编制本报告期间,这些重要信息必须得到及时披露。
(b)这种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机制,是在我们的监督下设计的。其目的是为了确保财务报告的可靠性,以及确保财务报表的编制符合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从而为外部使用提供合理的保证。
(c)评估了注册人信息披露控制与程序的有效性,并在本报告中提出了基于该评估得出的关于这些控制与程序有效性的结论;上述结论适用于本报告所涵盖的期间末的情况。
(d)本报告中提到了注册机构在最近一个财务季度内所实施的任何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方面的变更。这些变更发生在注册机构的第四个财务季度(如果是年度报告的话,即第四个财政季度)。这些变更可能已经对注册机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了实质性影响,或者很可能继续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实质性影响。
5.注册人的其他审计负责人以及我本人,根据我们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已经向注册人的审计人员以及注册人董事会的审计委员会(或承担类似职责的人员)提供了相关信息。
(a)在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体系的设计或运作过程中存在所有那些可能对其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的重大缺陷和实质性弱点;以及
(b)任何欺诈行为,无论其严重程度如何,只要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注册机构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负有重要职责的员工,都应被认定为欺诈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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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2026年3月3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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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 布莱恩特·R·里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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布莱恩特·R·莱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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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合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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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主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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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