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件
展览32.1
第1350节认证
根据18 U.S.C.第1350条和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第1350条,宝洁公司(“公司”)以下签名的高级职员证明,据其所知:
(1)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的季度报表10-Q季度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要求;和
(2)该10-Q表中包含的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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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hailesh Jejurikar |
| (Shailesh Jejurikar) |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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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6年1月22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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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06节要求的这份书面陈述的签名原件已提供给宝洁公司,宝洁公司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