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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1 1 ea0281037-f1 _ epwkhold.htm 注册声明

于2026年3月19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

第333号注册- 

 

 

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F-1

 

注册声明

1933年《证券法》

 

EPWK HOLDINGS LTD。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开曼群岛   7389   不适用
(国家或其他司法
公司或组织)
  (初级标准工业
分类码号)
  (I.R.S.雇主
识别号码)

 

成义路359号A区# 2号楼,

厦门软件园三期

福建省厦门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361021

+86 400-6999467

(注册人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包括邮编)及电话号码(包括区号)

 

Cogency Global Inc。

东42街122号,18楼

纽约,NY 10168

(212) 947-7200

(代办服务人员姓名、地址(含邮政编码)、电话号码(含区号)

 

副本至:

 

Henry Yin,ESQ。

Benjamin Yao,ESQ。

Loeb & Loeb LLP

2206-19怡和府

康乐广场1号

香港特区中环

(852) 3923-1111

 

Joan S. Guilfoyle,esq。

Loeb & Loeb LLP

纽约大道901号,西北

西300套房

华盛顿特区20001

(202) 618-5000

 

建议向公众出售的大致开始日期:于本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后迅速进行。

 

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规则延迟或连续发售在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请勾选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规则提交此表格以注册发行的额外证券,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有效注册声明的《证券法》注册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d)条规则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1933年《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

 

新兴成长型公司

 

如果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证券法》第7(a)(2)(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是指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在2012年4月5日之后发布的对其会计准则编纂的任何更新。

 

注册人特此在可能需要的一个或多个日期对本注册声明进行修订,以延迟其生效日期,直至注册人提交进一步修订,具体说明本注册声明此后应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8(a)节生效,或直至根据上述第8(a)节行事的委员会可能确定的日期注册声明生效。

 

 

 

 

 

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完整,可能会发生变更。在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注册声明生效之前,我们可能不会出售证券。本招股章程不是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也不是在不允许此类要约或出售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征求任何购买这些证券的要约。

 

待完成  初步招股日期2026年3月19日

 

最多221,376,995股A类普通股

 

 

EPWK HOLDINGS LTD。

 

本招股说明书涉及本招股说明书中确定的售股股东(“售股股东”)转售最多221,376,995股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4美元(“A类普通股”)。A类普通股以私募方式向若干售股股东发行,详见本招股说明书第II-1页标题为“近期出售未登记证券”的部分。

 

售股股东列于第32页开始的表格中。我们没有根据本协议登记出售A类普通股。我们将不会从出售股东出售A类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本招股说明书涵盖的出售A类普通股的所有净收益将归售股股东所有(见标题为“收益用途”的部分)。售股股东将提供其证券,以进一步提高我们在美国的股本证券在公开交易市场的流动性。与首次公开募股不同,出售A类普通股股东的任何出售都不是由任何投资银行承销的。售股股东可不时透过我们的A类普通股随后进行交易的任何市场在市场交易中出售全部或部分A类普通股,以协议交易或其他方式出售,价格和条款将由当时的现行市场价格或直接或通过经纪人或经纪人确定,经纪人或经纪人可作为代理人或作为委托人或通过此类出售方式的组合。售股股东如何处置本招股说明书涵盖的股份,详见第33页标题为“分配方案”一节。

 

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OTCID上的交易报价代码为“EPWKF”。2026年3月18日,我们的A类普通股在OTCID上最后一次报告的出售价格为每股0.02美元。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高度风险。在作出投资决定前,请阅读本招股章程第24页开始的“风险因素”标题下的信息以及我们最近的20-F表格年度报告(“2025年年度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其他报告以及适用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中列出的风险因素。

 

一品威客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自身无重大经营业务。我们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仅通过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和与可变利益实体EPWK VIE的合同安排开展我们的运营。这是开曼群岛离岸控股公司普通股的发行。由于EPWK VIE及其子公司位于中国,从事增值电信业务(商业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商)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业务经营,由于中国法律对我们和VIE经营的行业的外资所有权的限制,我们不拥有VIE的任何股权。相反,我们通过一系列合同协议(“VIE协议”)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这些协议未经法庭测试。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均不拥有EPWK VIE的任何股权。因此,你不是在投资EPWK VIE,也可能永远不会持有中国运营公司的股权。我们的公司结构可能涉及投资者特有的风险。如果中国政府当局或法院认为此类公司结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因公共政策原因无法在中国执行,我们的公司结构可能无法在中国执行。此外,中国政府当局可能会因为新的法律或法规的颁布,或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新解释而对我们的公司结构采取与我们不同的看法。VIE结构为外国投资于中国公司提供合同风险敞口,其中中国法律禁止外国直接投资于运营公司和直接持有中国运营实体股权的投资者,这涉及投资者的独特风险。此外,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VIE协议尚未在法庭上进行测试。我们和我们的投资者在VIE中没有股权所有权,没有直接对外投资,也没有通过VIE的这种所有权/投资进行控制。因此,VIE协议并没有给我们同样的控制权,就好像我们在VIE中拥有股权一样。2022年8月11日,EPWK WFOE(即我们的中国子公司EPWK VIE)与EPWK VIE的股东订立了一系列建立VIE结构的合同协议。我们评估了FASB ASC 810中的指导意见,并确定EPWK WFOE是EPWK VIE及其子公司的主要受益人,仅出于会计目的,因为根据VIE协议,VIE应向EPWK WFOE支付相当于其全部净收入的服务费,而EPWK WFOE有权指导可能对VIE经济绩效产生重大影响的VIE活动,并有义务承担VIE的所有损失。此类合同安排的设计是,VIE的运营完全是为了EPWK WFOE的利益,最终是为了间接拥有EPWK WFOE 100%股权的一品威客 Ltd的利益。因此,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仅出于会计目的,我们将VIE及其子公司视为合并关联实体,并在我们的财务报表中合并了它们的财务业绩。有关VIE协议的详细说明,请参阅第29页的“我们的历史和公司Structure”。

 

 

 

 

由于我们未持有EPWK VIE的股权,我们因解释和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而面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公司的外资所有权限制、中国公司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境外上市的监管审查以及VIE协议的有效性和强制执行。我们还面临中国政府未来在这方面可能不允许VIE结构的任何行动的不确定性风险,这可能会阻止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并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值可能会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然而,我们在香港注册成立的全资附属公司之一的一品威客有限公司并不从事任何积极的经营活动,仅作为一个控股实体行事。因此,我们认为香港控股公司不会面临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正在登记出售的证券的价值或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持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发生重大变化的类似法律或运营风险。

 

VIE协议可能无法有效提供对EPWK VIE的控制权。如果我们未能遵守其规则和规定,我们还可能受到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CSRC”)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见“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提供更多信息。

 

我们目前没有任何现金管理政策规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的子公司和合并VIE之间资金转移的目的、金额和程序。而是可以根据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资金转移。我们可能在未来需要额外的资本资源,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额外的股本或债务证券或获得新的或扩大的信贷额度,这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经营和融资契约的约束,包括要求维持一定数量的现金储备。见“招股说明书摘要–控股公司、其子公司和合并VIE之间的股息分配或资产转让。”

 

不存在向EPWK及其子公司与VIE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现金或其他资产转移、股息或分配的情况,也不存在近期向EPWK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现金或其他资产转移、分配或股息支付的计划。EPWK及其任何附属公司或VIE及其附属公司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均未向投资者作出任何现金或其他资产转移、股息。或分配。我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目前没有计划分配收益或解决VIE协议项下的欠款,并计划保留EPWK的留存收益以继续发展EPWK的业务。欲了解更多信息,请参阅“母公司、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的精选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以及从第21页开始的合并财务报表。我们的董事会对是否分配股息拥有完全的自由裁量权,但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我们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在本次发行后的可预见的未来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宣派或支付任何现金股息。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我们被允许通过贷款或出资向我们在香港和中国的子公司提供资金,而不受资金金额的限制,前提是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支付股息,如果这将导致公司无法支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根据香港特区的法律,我们在香港的子公司也被允许从可供分配的利润或其他可分配储备中通过股息分配向我们提供资金。然而,我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通过转让、分配或股息将在中国或在中国实体持有的现金用于基金运营或用于中国境外的其他目的的能力受到中国政府施加的限制和限制。中国现行法规仅允许EPWK WFOE、一品威科(广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如有)中向公司支付股息。我们和合并后的VIE的大部分收入以人民币收取;因此,外汇短缺和外汇管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或以其他方式履行我们以外币计价的义务的能力。此外,如果未来中国政府将其限制和限制扩大到包括香港或香港实体,我们可能会失去在香港或香港实体使用现金为运营或在香港以外的其他用途提供资金的能力。因此,我们在EPWK VIE与我们、我们在中国境外的子公司以及投资者之间转移现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请参阅“招股说明书摘要–控股公司、其子公司和合并VIE之间的股息分配或资产转让”,“风险因素摘要–由于中国政府干预或对我们、我们的子公司或合并VIE转移现金的能力施加限制和限制,我们可能无法使用在中国或香港或中国或香港实体持有的资金为中国境外的运营或其他目的提供资金。”和“第3项。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在子公司、合并后的VIE以及中国或香港以外的投资者之间转移现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的重大限制”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

 

 

我们面临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在中国的运营相关的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中国监管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法律法规有时模糊且不确定,因此,这些风险可能导致VIE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大幅贬值,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我们的证券的能力。近期,中国政府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我们的中国律师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州)(“大成”)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没有直接受到这些监管行动或声明的约束,因为我们没有实施任何垄断行为。

 

2023年2月17日,中国证监会(简称证监会)公布了《关于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备案行政安排的通函》或《通函》,并发布了一套新规,由《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或《试行办法》及五项配套指引组成,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试行办法对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活动均实行证监会备案管理,细化了监管制度。具体规定了备案主体、时点和程序等要求。试行办法适用于(i)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中国境内公司直接进行的境外证券发行和/或上市,以及(ii)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并根据在中国境内公司的权益进行估值的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或间接发行。中国境内公司寻求在境外市场间接发行证券并上市的,发行人应当指定境内主要经营主体,该主体作为境内责任主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试行办法还对材料事件的报告提出了要求。违反《试行办法》,如未履行备案程序而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证券,应承担法律责任,包括100万元人民币(约合15万美元)至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50万美元)的罚款。《试行办法》通过以行政处罚强制问责、将相关市场参与者的合规状况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等方式,提高了违法者的成本。根据《试行办法》规定,境外证券发行上市是指在境外证券交易所进行的发行上市活动,境内公司在境外场外交易市场或OTC市场上市不属于备案管理范围。因此,我们无须根据《试行办法》就本次发行完成备案程序。

 

2023年2月24日,中国证监会、中国财政部、国家秘密保护局、中国国家档案局联合修订了《关于在境外发行证券上市中加强保密和档案管理的规定》(《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保密和档案管理规定》要求,境外上市的中国境内企业以及拟上市的中国境内企业,如向相关证券公司、证券服务机构、境外监管机构及其他单位和个人提供或公开披露涉及中国政府机关国家秘密和工作秘密的文件或资料,应当建立保密和档案制度,并向有权机关完成审批和备案手续。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认为,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中国没有任何有效的法律或法规明确要求我们就我们的海外上市计划寻求中国证监会或任何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批准,我们公司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也没有收到中国证监会或任何其他中国政府机构就我们计划的海外上市进行的任何询问、通知、警告或制裁。然而,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高度不确定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回应,以及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将被修改或颁布(如果有),以及这些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国家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潜在影响。中国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都可能导致我们和VIE的运营或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或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发售或继续发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尽管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在中国的运营受到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的影响,但EPWK HK目前并未从事任何积极的业务活动,仅作为一家控股公司行事。因此,我们不认为香港的任何证券、数据安全或反垄断法律或法规可能会影响我们的运营或向外国投资者提供我们的证券,我们也不预见与EPWK HK相关的任何重大法律和运营风险,但本招股说明书中已披露的风险除外。

 

我们是联邦证券法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将受到降低的上市公司报告要求的约束。更多信息请阅读本招股说明书第19页开始的披露内容。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任何州证券委员会都没有批准或不批准这些证券,也没有通过本招股说明书的充分性或准确性。任何相反的陈述都是刑事犯罪。

 

招股章程日期为2026年3月19日

 

 

 

 

目 录

 

前景概要 1
提供 23
风险因素 24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说明 25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26
收益用途 28
股息政策 28
企业历史和结构 29
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 29
商业 29
条例 29
管理 29
主要股东 30
出售股东 32
关联方交易 33
股本说明 33
分配计划 33
费用 35
法律事项 35
专家 35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37

 

你们应仅依赖本招股章程或任何招股章程补充或修订所载的资料。我们或配售代理均未授权任何其他人向您提供与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不同或增加的信息。如果有人向你提供不同或不一致的信息,你不应该依赖它。我们和配售代理都不对他人可能提供给您的任何其他信息承担责任,也不能对其可靠性提供任何保证。您应假定本招股说明书或任何自由书写的招股说明书所包含的信息仅在本招股说明书发布之日是准确的,无论本招股说明书的交付时间或任何出售我们的证券的时间。自该日期起,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已发生变化。我们并不是在任何有关要约属非法的司法管辖区作出任何证券的要约。

 

美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均未采取任何行动,以允许在该司法管辖区公开发行我们的证券或拥有或分发本招股说明书。在美国以外的司法管辖区拥有本招股章程的人士,须自行了解并遵守适用于该司法管辖区的有关本次公开发售及本招股章程的分发的任何限制。

 

i

 

 

关于本招股说明书

 

本招股章程描述本招股章程所指明的售股股东可能不时发售最多221,376,995股A类普通股的一般方式。如有必要,A类普通股可能发售和出售的具体方式将在本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文件中描述,该补充文件还可能增加、更新或更改本招股说明书中包含的任何信息。如果本招股说明书所载信息与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存在冲突,则应依赖招股说明书补充资料中的信息,前提是如果这些文件之一中的任何陈述与另一份日期较晚的文件中的陈述不一致——例如,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日期较晚的文件中的陈述修改或取代较早的陈述。

 

适用于本招股章程的公约

 

除非另有说明或文意另有所指,本招股章程提述:

 

本招募说明书中的“我们”、“我们”或“公司”为向一品威客有限公司及其关联实体;

 

“关联实体”指我们的子公司和可变利益实体(“VIE”);

 

“买家”要么是从我们平台雇佣卖家的用户,要么是使用我们其他服务的线下客户;

 

「中国」或「中国」指中华人民共和国,不包括台湾但仅就本招股章程而言包括香港及澳门特别行政区;

 

“A类普通股”是指一品威客有限公司的A类普通股,每股面值0.004美元;

 

“每日查询”是用户每天对我们平台上提供的服务和产品进行的查询。

 

「 EPWK HK 」指公司全资附属公司一品威客有限公司为香港法团;

 

“EPWK VIE”是指我们通过EPWK WFOE与EPWK VIE之间的一系列合同安排控制的厦门EPWK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

 

  “EPWK WFOE”或“WFOE”指一品威科(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家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有限责任公司,由我们通过EPWK HK全资拥有;
     
  “F & S”或“Frost & Sullivan”指Frost & Sullivan Inc.;

 

  “商品总额(GMV)”是指我们通过平台在特定时间段内进行的交易总额,其中包括我们可能单独计算的任何费用或其他扣除;GMV不是我们的收入,不包括在运营报表中;除非另有说明,本招股说明书中的“GMV”是指我们在一个日历年度内进行的交易总额;
     
  “小程序”是指并入微信、支付宝等国内热门移动应用的、不需要单独安装、随时可以使用的各式子应用;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是对我们第三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
     
  “付费会员”是订阅了我们自营服务和工具的用户,包括设计、软件开发、营销、商务写作、室内装饰、生活服务、知识产权登记和管理服务;
     
  “专有数据”是我们对卖家发布的服务或产品的性质和类型进行分析后创建的数据;
     
  “卖家”是指在我们平台上为买家提供服务的用户;
     
  “交易量”包括在平台上发布或通过平台完成的所有类型的任务和交易;以及
     
  “用户”或“注册用户”包括注册账户已通过电话号码、政府身份证件、电子邮件账户或银行账户验证的买卖双方,通过微信、微博或腾讯QQ等第三方应用程序注册账户的买卖双方,以及未经验证流程注册账户的买卖双方。未经验证的用户只能浏览我们的平台,不能使用我们的任何服务。

 

我们的业务在中国通过EPWK WFOE和EPWK VIE进行,使用人民币,即中国的货币。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以美元列报。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我们以美元为单位提及我们合并财务报表中的资产、义务、承诺和负债。这些美元参考是基于人民币对美元的汇率,在特定日期或特定时期确定。汇率的变化将影响我们的债务金额和以美元计算的资产价值,这可能导致我们的债务金额(以美元表示)和我们的资产价值的增加或减少。

 

二、

 

 

前景概要

 

本摘要重点介绍本招股说明书其他地方所载的信息。本摘要并不包含您在投资我们的证券之前应考虑的所有信息。在您决定投资我们的证券之前,您应该仔细阅读整个招股说明书,包括“风险因素”部分以及出现在本招股说明书末尾的财务报表和相关说明。

 

业务概况

 

一品威客 Ltd.于2022年3月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为豁免公司,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自己没有重大业务,我们通过EPWK VIE及其子公司在中国开展我们的业务。我们的平台,通过EPWK VIE运营,是国内仅有的两家综合性众包平台之一,另一家由猪八戒运营,让商家(买家)和服务商(卖家)互相寻找。从2019年1月到2025年6月30日,我们的平台在5.64亿个项目中启用了约20.3亿美元(人民币140.15亿元)的GMV。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的累计注册买家为904万,累计注册卖家为1751万,覆盖中国全部34个省份。具体而言,在2024年,我们在0.994亿个项目中启用了约3.5亿美元的GMV。

 

2023年,我们在0.986亿个项目中启用了约3.49亿美元的GMV。截至2025年、2024年和2023年6月30日,我们的累计注册买家分别为904万、891万和859万。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和2023年6月30日,我们的累计注册卖家分别为1751万、1722万和1668万。2025年,我们在99.41万个项目中启用了约3.5亿美元的GMV,积累了891万注册买家和1751万注册卖家。

 

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和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的收入分别为2784万美元、2022万美元和1980万美元。同期,我们的净亏损分别为1044万美元、120万美元和108万美元。

 

我们的市场平台于2011年推出。自成立以来,我们取得了显着增长。我们的平台用户包括为工作寻求人才的买家和提供不同人才和技能的卖家。截至2025年6月30日,我们的注册用户超过2655万。我们提供了一个扩展的目录,为各种规模的企业提供多样化的服务。从标识设计到企业名称选择再到软件开发,我们每天的咨询量远远超过一万。

 

公司历史沿革及Structure

 

我们于2022年3月24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我们的全资子公司EPWK Group Limited(“EPWK BVI”)于2022年4月4日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成立。EPWK BVI全资拥有一品威客 Limited(“EPWK HK”),该公司于2022年4月28日在香港注册成立。一品微客(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EPWK WFOE”)为EPWK HK的全资附属公司,于2022年7月26日根据中国法律成立。我们的可变利益实体厦门EPWK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我们称之为EPWK VIE,根据中国法律于2011年3月25日在中国福建省厦门市成立。EPWK VIE的股东包括某些中国居民和由中国居民控制的公司实体。2022年8月11日,公司完成重组,据此,EPWK WFOE、EPWK VIE和EPWK VIE的股东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安排。此类协议在“业务-EPWK WFOE和EPWK VIE之间的合同安排。一品威客 Ltd.乃一间控股公司,除持有EPWK HK的股份外并无其他业务经营,而EPWK HK乃一间过往实体,并无业务经营。EPWK WFOE专门从事管理EPWK VIE运营的业务。

 

2022年6月1日,EPWK VIE成立全资子公司一品汇诚(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一家中国公司。一品汇诚(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全球范围内从事软件开发;网络与信息安全软件开发;信息技术咨询服务。

 

1

 

2025年2月6日,我行A类普通股在纳斯达克全球市场开始交易,股票代码为“EPWK”。

 

于2025年9月15日,我们的股东批准(1)将公司每股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由15股增加至100股,自特别决议案通过之日起生效,(2)增加公司法定股本,由50,000美元分为:(i)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448,814,684股A类普通股,及(ii)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51,185,316股B类普通股,1,000,000美元,分为(i)9,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和(ii)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即时生效(“授权股本增加”);条件是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全权酌情批准,自董事会可能确定的临时股东大会结束后一(1)个日历年内的日期(“生效日期”)起生效:(i)公司的授权、已发行和已发行股份(统称,股份)可透过合并每100股公司股份,或董事会全权酌情厘定的较低整体股份金额(金额不少于2股)合并为1股公司股份,该等合并股份与公司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所载该类别的现有股份具有相同权利及受相同限制(面值除外)(「股份合并」)。公司董事会于2025年10月20日批准将公司的已授权、已发行和流通股按40换1的比例进行合并,市场生效日期为2025年11月17日。股份合并生效时,公司法定股本将由1,000,000美元分为(i)9,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ii)1,000,000,000股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B类普通股,改为1,000,000美元分为225,000,000股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A类普通股及25,000,000股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B类普通股。公司已发行及流通的A类普通股总数将由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144,506,412股A类普通股变更为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约3,612,660股A类普通股。公司已发行和流通的B类普通股总数将从每股面值0.0001美元的3,555,948股B类普通股变更为每股面值0.004美元的约88,899股B类普通股。

 

我武生物于2025年10月24日收到纳斯达克的摘牌通知,要求进行听证。2025年11月20日,我们收到了来自纳斯达克的额外退市通知。2025年12月19日,纳斯达克通知我们,纳斯达克听证小组已确定拒绝我们继续将我们的A类普通股上市的请求。2025年12月23日,当纳斯达克 Stock Market LLC的工作人员提交了表格25的退市通知时,我们从纳斯达克退市。自2025年12月23日纳斯达克暂停我们的A类普通股交易以来,我们的A类普通股已在OTCID基础市场以“EPWKF”为代码进行报价。

 

根据中国法律,根据中国法律组建的每个实体应具有一定的工商行政管理局或当地对应方批准的经营范围。因此,EPWK WFOE的经营范围是主要从事业务开发、技术服务、技术咨询、知识产权服务和企业管理咨询。由于EPWK WFOE的唯一业务是向EPWK VIE提供与其日常业务运营和管理相关的技术支持、咨询服务和其他管理服务,以换取仅由EPWK WFOE酌情决定的咨询费,并且可以是EPWK VIE的净收入,根据中国法律,该业务范围是必要和适当的。EPWK VIE则获授予与EPWK WFOE不同的经营范围,以使其能够提供软件开发及IT服务、动画及游戏开发、广告制作、税务及财务顾问服务、企业管理服务,以及若干增值电讯服务。

 

我们通过合同协议控制EPWK VIE,在“业务-EPWK WFOE和EPWK VIE之间的合同安排。一品威客 Ltd.乃一间控股公司,除持有EPWK HK的股份外并无任何业务经营,而EPWK HK乃一间过户实体,并无业务经营。EPWK WFOE专门从事管理EPWK VIE运营的业务。

 

下图说明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的公司结构。鉴于每位B类普通股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每一股B类普通股100票,且每位A类普通股持有人将有权获得每一股A类普通股一票,下图中的所有百分比均反映了投票所有权权益,而不是我们每位股东所持有的股权。

 

2

 

 

 

VIE Structure

 

VIE实体EPWK VIE为厦门EPWK网络科技有限公司。此次发行的是开曼群岛离岸控股公司的普通股。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均不拥有EPWK VIE的任何股权。因此,你不是在投资EPWK VIE,也可能永远不会持有中国运营公司的股权。VIE安排尚未在法庭上进行测试。

 

EPWK VIE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和2023年的年度收入分别为2784万美元、2022万美元和1980万美元。

 

由于EPWK VIE及其子公司位于中国,从事增值电信业务和广播电视节目制作及业务经营,由于中国法律对我们和VIE经营的行业的外资所有权的限制,我们不拥有VIE的任何股权。相反,我们通过一系列合同协议(“VIE协议”)获得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这些协议未经法庭测试。我们评估了FASB ASC 810中的指导意见,并确定EPWK WFOE是EPWK VIE及其子公司的主要受益人,仅出于会计目的,因为根据VIE协议,VIE应向EPWK WFOE支付相当于其全部净收入的服务费,而EPWK WFOE有权指导可能对VIE经济绩效产生重大影响的VIE活动,并有义务承担VIE的所有损失。此类合同安排的设计使得VIE的运营完全是为了EPWK WFOE的利益,最终是为了间接拥有EPWK WFOE 100%股权的一品威客 Ltd.的利益。因此,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仅出于会计目的,我们将VIE及其子公司视为合并的关联实体,并在我们的财务报表中合并了它们的财务业绩。由于我们未持有EPWK VIE的股权,我们因解释和适用中国法律法规的不确定性而面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公司的外资所有权规定、中国公司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境外上市的监管审查以及VIE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我们的公司结构可能涉及投资者特有的风险。如果中国政府当局或法院认为此类公司结构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因公共政策原因无法在中国执行,我们的公司结构可能无法在中国执行。我们还面临中国政府未来在这方面可能不允许VIE结构的任何行动的不确定性风险,这可能会阻止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或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值可能会大幅贬值或变得一文不值。

 

3

 

这些VIE协议包括:

 

独家商务合作协议,

 

看涨期权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

 

股东授权书,及

 

不可撤销的承诺函。

 

它们旨在向我们的外商独资实体一品微客(广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提供在所有重大方面与其作为EPWK VIE的主要权益持有人所拥有的权力、权利和义务相当的权力、权利和义务。根据VIE协议,EPWK WFOE有权收取相当于EPWK VIE净收入100%的服务费,而EPWK WFOE有权指导EPWK VIE能够对EPWK VIE的经济绩效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并有义务吸收EPWK VIE的损失,这使得我们通过直接拥有EPWK WFOE的100%股权,仅出于会计目的获得EPWK 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的主要受益人。由于我们在EPWK VIE中的经济利益不仅仅是对其潜在损失或从中受益的微不足道的敞口,而且我们对EPWK VIE最重要的经济活动拥有权力,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EPWK VIE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仅用于会计目的。然而,EPWK VIE的经济利益和对EPWK VIE的权力是基于合同协议,并不等同于EPWK VIE业务的股权所有权,该结构涉及投资者特有的风险。见“第4项。关于公司的信息-A.公司的历史和发展”,以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对这些VIE协议进行摘要。

 

VIE协议可能无法有效提供对EPWK VIE的控制权,因为我们面临与EPWK VIE在中国的运营相关的某些法律和运营风险。中国监管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法律法规有时含糊不清,不确定。近期,中国政府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打击证券市场的非法活动,加强对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在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以及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由于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是新的,因此高度不确定立法或行政法规制定机构将在多长时间内做出回应,以及将修改或颁布哪些现有或新的法律或法规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如果有的话),以及这些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潜在影响。如果我们未能遵守他们的规则和规定,我们还可能受到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

 

4

 

我们无法向您保证,中国法院或监管机构可能不会认定我们的公司结构和VIE协议违反中国法律、规则或法规。如果中国法院或监管机构认定我们的合同安排违反适用的中国法律、规则或法规,则VIE协议将失效或无法执行,EPWK VIE将不被视为VIE,我们将无权将EPWK VIE的资产、负债和经营业绩视为我们的资产、负债和经营业绩,这可以有效地从我们的资产负债表中消除EPWK VIE的资产、收入和净收入,这将很可能要求我们停止开展业务,并将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从纳斯达克全球市场退市,并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市值大幅减值。如果VIE结构被确定为违反任何现有或未来的中国法律、规则或法规,或者如果EPWK WFOE或VIE未能获得或保持任何所需的政府许可或批准,中国相关监管机构将拥有处理此类违规行为的广泛酌处权,包括:对EPWK WFOE或VIE处以罚款,吊销EPWK WFOE或VIE的业务和经营许可,停止或限制EPWK WFOE或VIE的运营;施加条件或要求,我们EPWK WFOE,或VIE可能无法遵守;要求我们、EPWK WFOE或VIE重组相关的所有权结构或运营,这可能会严重损害我们的A类普通股持有人在VIE股权中的权利;并限制或禁止我们将公开发行的收益用于为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和运营提供资金。请参阅“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管辖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含糊不清且不确定,此类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都可能损害我们的盈利经营能力”,以及“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政府对我们必须开展业务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些行为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显着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显着下降或一文不值。”了解更多信息。更多信息请参见“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EPWK WFOE与EPWK VIE的合约安排

 

由于中国法律对我们和VIE经营的行业的外资所有权的限制,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均不拥有EPWK VIE的任何股权。这是开曼群岛离岸控股公司A类普通股的发行。你不是在投资EPWK VIE。

 

EPWK WFOE、EPWK VIE及其股东于2022年8月11日订立了一系列合同安排,也称为VIE协议。根据VIE协议,EPWK WFOE有权收取相当于EPWK VIE净收入100%的服务费,而EPWK WFOE有权指导可对VIE经济绩效产生重大影响的VIE活动,并有义务吸收VIE的损失,这使得我们通过直接拥有EPWK WFOE的100%股权,成为从会计目的上获得VIE业务运营经济利益的主要受益人。由于我们在VIE中的经济利益不仅仅是对其潜在损失或从中受益的微不足道的敞口,而且我们对VIE最重要的经济活动拥有权力,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VIE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VIE结构有其可能影响您的投资的固有风险,包括比直接所有权更少的有效性和确定性,以及执行VIE协议条款的潜在大量成本。我们作为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在中国执行我们根据VIE协议、其创始人和所有者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时可能会产生重大困难和成本,因为所有VIE协议均受中国法律管辖,并规定在中国通过仲裁解决争议,而中国的法律环境不如美国发达。此外,如果中国政府当局或法院认为此类VIE协议违反中国法律法规或因公共政策原因无法在中国执行,则这些VIE协议可能无法在中国执行。如果我们无法执行这些VIE协议,我们可能无法对EPWK VIE施加有效控制,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下文详细介绍了每一份VIE协议。

 

5

 

独家商务合作协议

 

根据EPWK WFOE与EPWK VIE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EPWK WFOE拥有向EPWK VIE提供技术支持服务、咨询服务和其他服务的独家权利,包括EPWK VIE运营所必需的技术支持、技术援助、技术咨询、专业培训、网络支持、数据库支持、软件服务、企业管理咨询、授予知识产权使用权、租赁硬件和设备、提供系统集成服务、研发软件和系统维护、提供劳务支持以及根据EPWK VIE的需求开发相关技术。作为交换,EPWK WFOE有权获得相当于抵消EPWK VIE上一年度亏损(如果有的话)后的所有合并净收入的服务费。服务费可能会根据EPWK WFOE提供服务的实际范围和EPWK VIE的运营需求进行调整。

 

根据独家业务合作协议,EPWK WFOE有权随时单方面调整服务费,EPWK VIE无权调整服务费。我们认为,可能调整服务费的这些条件将主要基于EPWK VIE在AR市场运营和发展业务的需要。例如,如果EPWK VIE未来需要扩展业务、增加研究投资或完成并购,EPWK WFOE有权降低服务费的金额,这将使EPWK VIE有额外的资本来运营和发展其业务。

 

独家商务合作协议有效期10年,至2032年8月10日止,有效期届满自动续期一年。但EPWK WFOE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30天向EPWK VIE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本协议。

 

认购期权协议

 

根据认购期权协议,在EPWK WFOE、EPWK VIE及共同拥有EPWK VIE全部权益的股东之间,该等股东共同及个别授予EPWK WFOE购买其于EPWK VIE的股权的选择权。购买价格应为当时适用的中国法律允许的最低价格。EPWK WFOE或其指定人士可随时行使该选择权,以购买EPWK VIE的全部或部分股权,直至其收购EPWK VIE的全部股权,在协议期限内不可撤销。

 

认购期权协议有效期为10年,至2032年8月10日止,并于有效期届满之日自动续期一年。然而,EPWK WFOE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30天向EPWK VIE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这些协议。

 

股权质押协议

 

根据股权质押协议,在共同拥有EPWK VIE全部权益的股东中,该等股东将EPWK VIE的全部股权质押给EPWK WFOE作为抵押品,以担保EPWK VIE在独家业务合作协议和看涨期权协议下的义务。除非根据看涨期权协议将股权转让给EPWK WFOE或其指定人员,否则这些股东不得转让或不得在未经EPWK WFOE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转让质押股权。

 

股权质押协议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即2022年8月11日,协议签署三天后,股份质押将记入EPWK VIE股东名册。

 

股权质押协议有效期为10年,至2032年8月10日止,自有效期届满之日起自动续期一年。然而,EPWK WFOE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30天向EPWK VIE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这些协议。

 

股东授权书(“POAS”)

 

根据股东授权委托书,EPWK VIE的股东给予EPWK WFOE不可撤销的代理,以代表其就与EPWK VIE有关的所有事项行事,并行使其作为EPWK VIE股东的所有权利,包括出席股东大会的权利、行使表决权和所有其他权利,以及签署转让文件和与履行看涨期权协议和股权质押协议项下义务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

 

6

 

股东授权委托书有效期10年,至2032年8月10日止,有效期届满自动续期一年。然而,EPWK VIE的股东有权在任何时候提前30天向EPWK WFOE发出书面通知后终止这些协议。

 

不可撤销的承诺函

 

根据不可撤销承诺函,EPWK VIE的个人股东承诺,其配偶或继承人无权就其持有的EPWK VIE的股份主张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无权对EPWK VIE的日常管理职责施加任何影响,并承诺如果发生任何妨碍其作为登记股东行使股东权利的事件,例如死亡、丧失行为能力、离婚或任何其他事件可能发生在其身上,EPWK VIE的股东将采取相应措施保障其他登记股东的权利及合同安排的履行。该信函不可撤销,未经EPWK WFOE同意不得撤回。EPWK VIE个人股东的配偶还承诺,他们无权就其持有的EPWK VIE股份主张任何权利或利益,也无权对EPWK VIE的日常管理职责施加任何影响。

 

基于上述合同安排,其中授予EPWK WFOE对EPWK VIE的有效控制权,并使EPWK WFOE能够获得其所有预期剩余收益,我们将EPWK VIE作为VIE进行核算。因此,我们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颁布的S-X-3A-02条例和会计准则编纂(“ASC”)810-10合并EPWK VIE在本文所述期间的账户。

 

运营VIE或向外国投资者发售我们的A类普通股所需的中国当局许可

 

我们的中国律师认为,大成、我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已从中国政府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许可和批准,以经营他们的业务并从事他们目前在中国进行的业务活动,包括通过合同安排,并且我们向外国投资者提供正在注册的证券。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我们的附属公司或VIE的牌照、权限或批准从未被拒绝。大成进一步告知我们,我们和VIE目前无需获得中国证监会或CAC的任何许可、许可或批准来经营其业务,包括通过合同安排,或向外国投资者发售正在注册的证券。我们披露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中国政府向我们、我们的子公司或VIE颁发的许可证、许可和批准的详细信息。见“第4项。关于公司的信息-A.公司的历史和发展。”

 

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或《意见》,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要加强对中国企业境外上市的监管。采取有效措施,如推动相关监管制度建设,应对中国概念境外上市公司风险和事件、网络安全和数据隐私保护要求等类似事项。《意见》和拟颁布的任何相关实施细则可能会使我们在未来受到合规要求的约束。鉴于中国当前的监管环境,我们仍然受到对我们不利的中国规则和条例的不同解释和执行的不确定性的影响,这可能会在几乎没有提前通知的情况下迅速发生。2021年12月28日,CAC会同中国其他12个政府部门联合颁布了《网络安全审查办法》,该办法自2022年2月15日起生效。我们不受根据《网络安全审查办法》与CAC进行的网络安全审查的约束,因为(a)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的数据处理活动(包括数据的收集、存储、使用、传输和公示)不损害国家安全;及(b)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未收到任何来自适用的中国政府当局将其识别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的通知或认定。

 

7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公布《关于境内公司发行证券并上市备案行政安排的通函》,并发布了一套新规,其中包括《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及5条配套指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试行办法对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活动均实行证监会备案管理,细化了监管制度。具体规定了备案主体、时点和程序等要求。试行办法适用于(i)在中国注册成立的公司或中国境内公司直接进行的境外证券发行和/或上市,以及(ii)主要在中国开展业务并根据在中国境内公司的权益进行估值的境外注册成立的公司或间接发行。中国境内公司寻求在境外市场间接发行证券并上市的,发行人应当指定境内主要经营主体,该主体作为境内责任主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试行办法还对材料事件的报告提出了要求。违反《试行办法》,如未履行备案程序而在境外发行和上市证券,应承担法律责任,包括100万元人民币(约合15万美元)至1000万元人民币(约合150万美元)的罚款。《试行办法》通过以行政处罚强制问责、将相关市场参与者的合规状况纳入证券市场诚信档案等方式,提高了违法者的成本。本次发行我们无需根据《试行办法》完成备案手续。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州)(“大成”)认为,根据目前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或规则,没有任何明确规定要求像我们这样通过合同安排间接上市其股票的公司获得中国当局的批准。然而,由于缺乏关于境外上市的进一步澄清或详细的规则和规定,大成进一步告知我们,对于此类规则和规定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以及中国监管机构是否可能采用新的法律、法规、规则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仍存在不确定性,且无法保证包括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或CAC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会采取与其相同的观点。并且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和VIE能够完全或及时地遵守此类新的法律、法规、规则或详细的实施和解释。由于《通告》和《试行办法》是新公布的,在备案要求及其实施方面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确定我们是否能够及时完成此类备案,或者根本无法确定。我们未能或被认为未能完全遵守《试行办法》下的此类新备案要求,可能会导致对我们的强制整改、警告和罚款,并可能严重阻碍我们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

 

此外,由于我们的香港附属公司,一品威客有限公司(“EPWK HK”)目前并无从事任何活跃的业务活动,仅作为一家控股公司行事,我们认为我们不需要获得额外的许可和批准,包括香港证券、数据安全或反垄断法律或法规项下的许可和批准,但本招股章程已披露者除外。

 

此外,当纳斯达克 Stock Market LLC的工作人员提交了表格25的退市通知时,我们的A类普通股已从纳斯达克退市。自2025年12月23日纳斯达克暂停我们的A类普通股交易以来,我们的A类普通股已在OTCID基础市场以“EPWKF”为代码进行报价,该交易不构成证券发行和上市,因此我们无需就我们股票的场外交易向中国证监会备案。然而,我们相信我们将被要求在我们的证券的任何后续发行结束后的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文件。由于境外上市试行办法是新公布的,可能会有不同的解释或解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及时完成备案程序、获得批准或完成其他合规程序,或根本无法保证,或任何完成备案或批准或其他合规程序将不会被撤销。任何此类失败将使我们受到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这些监管机构可能会对在中国的业务施加限制和处罚,大幅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推出任何新的证券发行的能力,限制我们在中国境外支付股息的能力,延迟或限制将未来筹资活动的收益汇回中国,或采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财务状况和前景以及A类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其他行动。因此,您的投资价值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或变得一文不值。

 

8

 

控股公司、子公司、合并VIE、投资者之间的股利分配或资产划转

 

我们目前没有任何现金管理政策规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的子公司、合并后的VIE或投资者之间的资金转移的目的、金额和程序。而是可以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资金划转。我们可能在未来需要额外的资本资源,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额外的股本或债务证券或获得新的或扩大的信贷额度,这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经营和融资契约的约束,包括维持一定数量的现金储备的要求。

 

我们打算保留任何未来收益,以进行再投资并为业务扩张提供资金,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现金股息或转移任何资产。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未在控股公司、我们的子公司、合并VIE或投资者之间进行任何现金转移、股息支付或分配。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从利润或股份溢价金额中支付其股份的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支付股息,如果这将导致公司无法支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如果我们决定在未来就我们的任何A类普通股支付股息,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将依赖于从我们的香港子公司EPWK HK收到的资金。根据香港特区法律,EPWK HK被允许通过可供分配利润(即累计已实现利润减去累计已实现亏损)或其他可分配储备但不通过股本的方式通过股息分配向我们提供资金。

 

然而,我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通过转让、分配或股息将在中国或在中国实体中持有的现金用于基金运营或用于中国境外的其他目的的能力受到中国政府施加的限制和限制。中国现行法规允许我们的间接中国子公司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如有)中向公司支付股息。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各附属公司须每年至少拨出税后利润的10%(如有的话),以拨出法定准备金,直至该准备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中国的每一家此类实体也被要求进一步拨出一部分税后利润,为员工福利基金提供资金,尽管如果有任何需要拨出的金额,则由其董事会酌情决定。虽然除其他方式外,法定准备金可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和消除各自公司超过留存收益的未来亏损,但除清算情况外,准备金不得作为现金红利进行分配。

 

中国政府还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和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因此,如果有的话,我们可能会在完成从我们的利润中获得和汇出用于支付股息的外汇所需的行政程序方面遇到困难。此外,如果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未来自行产生债务,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支付的能力。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无法通过当前的VIE协议从我们的运营中获得全部收入,我们可能无法支付我们A类普通股的股息。

 

此外,如果未来中国政府将其限制和限制扩大到包括香港或香港实体,我们可能会失去在香港或香港实体使用现金为运营或在香港以外的其他用途提供资金的能力。

 

9

 

我们A类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如果出于税收目的,我们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向海外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可能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入,因此可能需要按最高10.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

 

为了让我们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我们将依赖EPWK VIE根据他们之间的VIE协议向EPWK WFOE支付的款项,以及将这些款项作为EPWK WFOE的股息分配给EPWK HK。我们的EPWK VIE向EPWK WFOE支付的某些款项需缴纳中国税款,包括营业税和增值税。

  

根据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收入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安排,或双重避税安排,香港居民企业拥有中国项目不低于25%的,10%的预扣税率可下调至5%。然而,5%的预扣税率并不自动适用,而且必须满足某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香港居民企业必须是相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以及(b)香港居民企业必须在收到股息前的连续12个月内直接持有中国项目不少于25%的股份所有权。在目前的实践中,香港居民企业必须取得香港税务机关的税务居民证明才能申请5%的较低中国预扣税率。由于香港税务机关将根据具体情况签发此类税务居民证明,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从相关香港税务机关获得税务居民证明,并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向其直接控股公司EPWK HK支付的股息享受双重征税安排下5%的预扣税率优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尚未向相关香港税务机关申请税务居民证明。EPWK HK拟于EPWK WFOE计划向EPWK HK宣派及派付股息时申请税务居民证明。见“第3项。关键信息-D.风险因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预扣税负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的境外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可能不符合享受某些条约利益的条件”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

 

VIE的财务意义

 

根据中国法律,我们可能仅通过出资或贷款向EPWK WFOE提供资金,仅通过贷款向EPWK VIE提供资金,但须满足适用的政府注册和批准要求。我们依靠EPWK WFOE的股息和其他分配来满足我们的部分流动性需求。EPWK WFOE根据EPWK WFOE、EPWK VIE、EPWK VIE股东之间的合同安排,以服务费的形式享有EPWK VIE运营的经济利益。有关我们中国业务的资金流动的风险,见“第3项。关键信息-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的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提供贷款或向我们在中国的外商独资子公司提供额外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和“第3项。关键信息-D.风险因素-与我们的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我们可能依赖中国子公司就股权支付的股息和其他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而对我们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2025年年度报告。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VIE及其附属公司贡献了我们合并收入的100%,占截至2025年6月30日合并总资产的34.01%和合并总负债的99.95%。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年度,VIE及其附属公司贡献了我们合并收入的100%,并占截至2024年6月30日合并总资产的99.97%和合并总负债的99.97%。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VIE及其附属公司贡献了我们合并收入的100%。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和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VIE与我们的财务状况、现金流量和经营业绩之间没有进行调节。

 

10

 

以下VIE及其子公司的财务信息被纳入简明综合财务报表(以美元计,除份额或另有说明外):

 

    截至  
    6月30日,     6月30日,  
    2025     2024  
       
物业、厂房及设备            
当前资产:            
现金   $ 388,565     $ 226,776  
托管基金     537,744       446,775  
应收账款,净额     328,844       162,910  
向供应商垫款     41,531       245,723  
预付费用和其他应收款,净额     108,958       40,156  
递延所得税资产     -       1,384  
流动资产总额     1,405,642       1,123,724  
物业及设备净额     542,385       671,038  
使用权资产     1,976,410       2,473,165  
无形资产,净值     85,302       135,993  
其他非流动资产     100,998       107,466  
非流动资产合计     2,705,095       3,387,662  
VIE总资产   $ 4,110,737     $ 4,511,386  
负债                
流动负债:                
短期银行贷款   $ 3,343,291     $ 3,385,073  
应付账款     427,758       560,062  
合同负债-流动     2,248,983       2,098,022  
托管责任     537,744       446,775  
应付关联方     2,034,990       1,386,022  
应计费用和其他流动负债     1,088,010       778,020  
应付租赁款-流动部分     613,447       584,591  
流动负债合计     10,294,223       9,238,565  
                 
合同负债-非流动     135,209       127,439  
应付租赁款-非流动     1,719,509       2,299,697  
其他非流动负债     35,004       43,723  
非流动负债合计     1,889,722       2,470,859  
VIE负债总额   $ 12,183,945     $ 11,709,424  

 

    结束的那些年
6月30日,
 
    2025     2024  
收入   $ 27,841,607     $ 20,215,245  
净亏损   $ (765,653 )   $ (1,200,039 )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372,969 )   $ (1,623,106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4,040 )   $ (1,280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534,404     $ 1,242,456  

 

VIE与其他合并实体之间的资产转移

 

我们目前没有任何现金管理政策规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的子公司、合并后的VIE或投资者之间的资金转移的目的、金额和程序。而是可以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资金划转。我们可能在未来需要额外的资本资源,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额外的股本或债务证券或获得新的或扩大的信贷额度,这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经营和融资契约的约束,包括维持一定数量的现金储备的要求。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我们并无根据合约安排分配任何收益或结清任何欠款。我们没有任何计划在可预见的未来分配收益或结清VIE协议项下的欠款。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和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没有EPWK VIE和EPWK WFOE之间的任何现金流或其他资产的转移,也没有EPWK VIE或其子公司向我公司进行的股息或分配。见“母公司、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的精选简明合并财务报表。”

 

11

 

对美国和美国投资者的股息或分配以及税务后果

 

迄今为止,EPWK VIE没有向我们支付任何服务费。此外,我们没有向美国投资者进行任何股息或分配。此外,根据被动外国投资公司规则,我们就A类普通股向投资者进行的任何分配总额(包括为反映中国预扣税而预扣的任何金额)将作为股息征税,但以根据美国联邦所得税原则确定的从我们和EPWK VIE的当期或累计收益和利润中支付的为限。如果我们在税收方面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向海外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可能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入,因此可能需要缴纳中国预扣税。见“第3项。关键信息-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根据中国企业所得税法或企业所得税法,我们可能被归类为中国“居民企业”,这可能会对我们和我们的非中国股东造成不利的税务后果。”

 

外汇限制和在实体之间、跨境和向美国投资者转移现金的Ability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大成已告知我们,中国政府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以及在某些情况下将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我们EPWK VIE的所有收入和收入均以人民币收取,外币短缺可能会限制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或以其他方式履行我们的外币计价义务(如果有)。根据中国现行外汇法规,只要满足某些程序要求,就可以使用外币支付经常项目,包括利润分配、利息支付和贸易相关交易的支出,而无需事先获得外管局的批准。如果人民币兑换成外币汇出中国,用于支付偿还外币贷款等资本费用,则需要得到相关政府部门的批准。中国政府可酌情对使用外币进行经常账户交易施加限制,如果未来发生这种情况,我们可能无法以外币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

 

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允许中国公司仅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支付股息。此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EPWK VIE只有在满足中国法定储备拨款要求后,才能在股东批准后分配股息。由于中国法律法规的这些限制和其他限制,中国子公司和EPWK VIE被限制以股息、贷款或垫款的形式向我们转让其部分净资产。即使我们目前不要求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EPWK VIE提供任何此类股息、贷款或垫款用于营运资金和其他资金用途,我们未来可能会因业务状况的变化而要求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EPWK VIE提供额外的现金资源,为未来的收购和发展提供资金,或者仅仅向我们的股东宣派和支付股息或分配。

 

我们目前没有任何现金管理政策规定我们的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的子公司、合并后的VIE或投资者之间的资金转移的目的、金额和程序。而是可以按照适用的法律法规进行资金划转。我们可能在未来需要额外的资本资源,我们可能会寻求发行额外的股本或债务证券或获得新的或扩大的信贷额度,这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经营和融资契约的约束,包括维持一定数量的现金储备的要求。不存在向EPWK及其子公司与VIE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现金或其他资产转移、股息或分配的情况,也不存在近期向EPWK及其子公司之间进行现金或其他资产转移、分配或股息支付的计划。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EPWK及其任何附属公司和VIE及其附属公司均未向投资者进行任何现金或其他资产的转让、股息或分配。我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目前没有计划分配收益或解决VIE协议项下的欠款,并计划保留EPWK的留存收益以继续发展EPWK的业务。更多信息请参考“母公司、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的精选简明合并财务报表”以及第21页开始的合并财务报表。我们的董事会对是否派发股息拥有完全的酌处权,但须遵守适用的法律。我们目前没有任何计划在可预见的未来就我们的A类普通股宣派或支付任何现金股息。根据开曼群岛的法律,我们被允许通过贷款或出资向我们在香港和中国的子公司提供资金,而不受资金金额的限制,前提是在任何情况下都不得支付股息,如果这将导致公司无法支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根据香港特区的法律,我们在香港的子公司也被允许从可供分配的利润或其他可分配储备中通过股息分配向我们提供资金。然而,我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通过转让、分配或股息将在中国或在中国实体中持有的现金用于基金运营或用于中国境外的其他目的的能力受到中国政府施加的限制和限制。中国现行法规仅允许EPWK WFOE,即一品威科(广州)网络技术有限公司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如有)中向公司支付股息。我们和合并后的VIE的大部分收入以人民币收取;因此,外汇短缺和外汇管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或以其他方式履行我们以外币计价的义务的能力。此外,如果未来中国政府将其限制和限制扩大到包括香港或香港实体,我们可能会失去在香港或香港实体使用现金为运营或在香港以外的其他用途提供资金的能力。因此,我们在EPWK VIE与我们、我们在中国境外的子公司以及投资者之间转移现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见“第4项。关于公司的信息-A.公司的历史和发展-控股公司、其子公司和合并VIE之间的股息分配或资产转让”和“第3项。关键信息-D.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我们在子公司、合并VIE以及中国或香港以外的投资者之间转移现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的重大限制”在2025年年度报告中。

 

12

 

所需许可或批准

 

我们的中国律师认为,大成、我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目前不需要获得中国任何当局的许可,才能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我们的A类普通股。大成进一步告知我们,我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已从中国政府获得所有必要的许可、许可或批准,如下所示,以在中国经营其各自的业务。

 

公司名称   经营范围   政府的
权限
所需
  现状
厦门EPWK网络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创意众包和知识技能共享服务平台“EPWK.com”,以创意服务为主要内容,通过完善个性化精准推荐、交易规则、线上客服助理,在平台上匹配买家(客户)和卖家(自由职业者),便捷高效交易。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人力资源服务许可证
  核准
             
厦门一品微客信息科技有限公司   运营知识产权服务平台“一品知市禅泉(epbiao.com)”和“知圈侠(zhiquanxia.com)”,为客户提供知识产权保护与交易一站式服务,包括国内国际商标注册、商标交易、版权登记、专利申请、知识产权标准实施辅导等知识产权服务。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核准
             
厦门一品库泰投资有限公司   运营自助式企业品牌设计平台“小微智能(xwzn.cn)”,利用人工智能和大数据技术,提供线上智能名字设计和查验、智能LOGO设计、智能海报设计等智能工具。   增值电信业务经营许可证   核准
             
厦门EPWK志邦财税服务有限公司   运营线上企业与纳税服务平台“一品财税(EPCSW.com)”,为中小企业提供登记、解散、簿记、证照变更、税收支持等服务。   会计代理记账许可证   核准
             
奇智(北京)认证有限公司   国家认监委批准的认证公司,提供知识产权管理体系、质量管理体系、环境管理体系、职业健康安全管理体系、批发零售服务、企业诚信管理体系、社会责任管理体系等认证服务。   核证机关审批表   核准
             
厦门一品智汇投资有限公司   运营企业孵化器,通过提供便捷、开放、低成本的工作空间、网络空间、社交空间和资源共享空间,在线上或亲自为创新创业者服务,将创新创业与投资人相结合,连接创业者与投资人。      

 

风险因素汇总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重大风险。在进行我们的证券投资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本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信息。下面请找到我们面临的主要风险的摘要,在相关标题下组织。这些风险在“第3项”下进行了更全面的讨论。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之2025年年度报告。

 

13

 

与我们的业务运营相关的风险

 

我们有净亏损的历史,预计未来会增加我们的运营费用,可能无法实现或维持盈利。

 

我们的增长取决于我们吸引和留住买家和卖家社区的能力,而我们的用户流失、未能维持或增加当前用户的支出或未能吸引新用户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我们出现净亏损,可能无法产生足够的经营现金流和营运资金来持续经营。未能管理我们的流动性和现金流可能会对我们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因此,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资本,并且可能无法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款获得融资,或者根本无法获得融资。

 

如果我们未能保持一个平衡的、拥有多样化技能的自由职业者人才库,以满足我们的商业客户的需求,我们的业务和运营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用户可能会绕过我们的平台,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严重依赖软件的可靠性、安全性和性能。如果我们的软件包含严重的错误或缺陷,或者我们难以维护软件,我们可能会失去收入和市场认可度,并可能产生与客户进行辩护或理赔的费用。

 

如果我们不能保持和提高我们平台的质量,我们可能无法吸引和留住用户。

 

如果我们无法开发和发布新产品和服务,或开发和发布成功的增强功能、新功能以及对现有产品和服务的修改,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因通过我们的平台发布或提供的内容而面临诉讼或承担责任。我们的商业模式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平台用户之间的纠纷。

 

由于我们通常在协议期限内确认年度订阅收入,因此销售的低迷或好转不会立即反映在我们的全部经营业绩中。

 

我们面临激烈的竞争,可能会失去市场份额给竞争对手,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在移动设备上的用户增长和参与度取决于我们无法控制的移动操作系统、网络和标准的有效运营。

 

如果我们未能保持和提升我们的品牌,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前景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在竞争环境中运营,为企业孵化器提供了快速发展的技术和市场趋势。

 

我们依靠搜索引擎、社交网站和在线流媒体服务来吸引相当一部分用户,如果这些搜索引擎、社交网站和在线流媒体服务改变其有关广告的列表或政策,或提高其定价或遇到问题,可能会限制我们吸引新用户的能力。

 

14

 

未能保护我们的用户和网络的机密信息免受安全漏洞的影响可能会损害我们的声誉和品牌,并严重损害我们的业务和运营结果。

 

我们可能需要额外的资本来为我们未来的运营提供资金,如果在需要时无法获得,我们可能需要减少我们计划的扩张和营销努力,这可能会减少我们的收入。

 

如果我们无法有效管理我们的预期增长,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会受到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第三方支付服务和货币传输器法规的约束。

 

因为我们依赖第三方为我们的客户执行付款处理,第三方未能或无法提供这些服务可能会损害我们的运营能力。

 

如果我们在控制劳动力成本的同时未能雇用、留住和培训合格的员工或足够的劳动力,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影响。

 

未能按照中国法规的要求为各种员工福利计划提供足够的供款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处罚。

 

我们的成功在很大程度上取决于某些关键人员的持续留任,以及我们在未来聘用和留住合格人员的能力,以支持我们的增长和执行我们的业务战略。

 

我们可能无法充分保护我们的知识产权,我们的竞争对手可能能够提供类似的产品和服务,这将损害我们的竞争地位。

 

我们依赖一家商业银行,厦门国际银行,在我们的平台上进行支付处理和托管服务。如果支付服务以任何方式受到限制或限制,或由于任何原因无法向我们或我们的买家提供,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业务运营可能会受到不断上升的通货膨胀率的重大影响。

 

与我公司Structure相关的风险

 

我们在中国没有直接拥有我们的运营实体,但有权指导可能对VIE经济绩效产生重大影响的VIE活动,并有义务通过VIE协议吸收VIE的所有损失,这可能无法有效地提供对EPWK VIE的控制权。

 

由于我们是一家离岸控股公司,而我们的业务是通过与中国EPWK VIE的VIE协议进行的,如果我们未能遵守适用的中国法律,我们可能会受到严厉的处罚,我们的业务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

 

我们在中国强制执行我们在VIE协议下可能拥有的任何权利时可能会产生重大困难和成本。

 

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含糊不清且不确定,此类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都可能损害我们盈利运营的能力。

 

有关中国居民境外投资活动的法规可能会限制我们收购中国公司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15

 

《外商投资法》的解释和实施以及它可能如何影响我们当前公司结构、公司治理和业务运营的可行性方面存在不确定性。

 

中国对离岸控股公司向中国实体提供贷款和直接投资的监管以及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可能会延迟或阻止我们向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和VIE提供贷款或向我们在中国的外商独资子公司提供额外出资,这可能会对我们的流动性以及我们为业务提供资金和扩大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可能依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可能有的任何现金和融资需求,而对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付款的能力的任何限制都可能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与在中国开展业务有关的风险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的一份联合声明提议,对纳斯达克提交的规则进行修改,以及新颁布的《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都要求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的资格时,对其适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尤其是未接受PCAOB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这些发展可能会给我们的产品增加不确定性。

 

海外股东和/或监管机构可能难以在中国境内开展调查或收集证据。

 

由于我们是一家开曼群岛公司,而我们的所有业务均在中国进行,您在保护您的利益方面可能会面临困难,并且您可能无法对我们或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提起诉讼或执行您可能获得的任何判决。

 

开曼群岛经济实质要求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运营产生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政府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股票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中国的经济状况可能会影响我们在两个业务领域的业务和运营结果。

 

中国政府机构和机构有关众包业务的规定可能发生变化。

 

中国政府的政策、法规、规则和法律执行的变化可能很少提前通知,并可能对我们在中国的盈利经营能力产生重大影响。

 

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法律法规以及任何政府政策和行动可能的干预和影响是不确定的,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16

 

由于我们的业务依赖于鼓励以市场为基础的经济的政府政策,中国政治或经济环境的变化可能会损害我们的盈利经营能力,如果有的话。

 

因为我们的业务是以人民币进行的,而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价格是以美元报价的,货币兑换率的变化可能会影响你们投资的价值。

 

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预扣税负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的境外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可能不符合享受某些条约利益的条件。

 

我们不能排除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预扣税负债有关的企业所得税法,以及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的境外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可能会被不同的解释,并阻止我们享受某些条约利益的可能性。

 

我们向SEC提交的报告和其他文件以及我们的其他公开声明中的披露不受中国任何监管机构的审查。

 

我们在一个新兴和不断发展的市场中运营。如果我们的市场没有像我们预期的那样增长,或者如果我们未能适应和有效应对快速变化的技术、不断演变的行业标准、不断变化的法规以及不断变化的客户需求、要求或偏好,我们的产品和解决方案可能会变得没有竞争力。

 

鉴于最近发生的事件表明中国网信办(CAC)对数据安全进行了更严格的监督,特别是对寻求在外汇交易所上市的公司而言,我们受制于有关网络安全和数据保护的各种法律和其他义务,任何未能遵守适用法律和义务的行为都可能对我们的业务、我们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发行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受到反腐败、反贿赂和类似法律的约束,不遵守这些法律可能会使我们受到刑事处罚或巨额罚款,并损害我们的业务和声誉。

 

未能遵守适用于我们在中国业务的法律法规可能会使我们受到罚款和处罚,还可能导致我们失去客户或以其他方式损害我们的业务。

 

我们面临外币汇率波动的风险,这种波动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劳动力成本的增加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中国政府对我们必须开展业务的方式施加重大影响,并可能随时干预或影响我们的运营,这些行为可能对我们的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并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我们的业务受到政府和监管机构的各种干预。

 

鉴于中国政府最近的声明表明有意对在海外进行的发行和/或外国对中国发行人的投资施加更多的监督和控制,任何此类行动都可能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

 

17

 

我们必须将发行所得款项汇至中国,然后才能用于有利于我们在中国的业务,这一过程可能需要几个月的时间。

 

管理我们当前业务运营的中国法律法规有时含糊不清且不确定,此类法律法规的任何变化都可能损害我们盈利运营的能力。

 

我们在子公司、合并后的VIE以及中国或香港以外的投资者之间转移现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的重大限制。

 

我们和VIE的大部分收入以人民币收取;因此,外汇短缺和外汇管制可能会限制我们支付股息或其他付款的能力,或以其他方式履行我们以外币计价的义务。

 

与我们的A类普通股和交易市场相关的风险

 

我们的A类普通股从纳斯达克退市可能会继续对我们A类普通股的交易和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的A类普通股将在任何其他国际公认的证券交易所重新上市,或者,如果它们曾经重新上市,它们将继续上市。

 

由于未来的股票发行或收购,你可能会经历未来的稀释。

 

FINRA销售实践要求可能会限制股东买卖我们证券的能力。

 

对我们证券的投资是投机性的,不能保证任何此类投资的任何回报。

 

某些现有股东对我们公司拥有控制权,他们的利益可能与我们其他股东的利益不一致。

 

大量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出售或可供出售可能会对其市场价格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不打算在可预见的未来派发股息。

 

如果证券或行业分析师不发布关于我们业务的研究或报告,或者如果他们发布关于我们A类普通股的负面报告,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和交易量可能会下降。

 

本年度报告中包含的对市场机会的估计、对市场增长的预测可能被证明是不准确的,任何真实或感知的不准确都可能损害我们的声誉并对我们的业务产生负面影响。即使我们竞争的市场实现了预期的增长,我们的业务也可能无法以类似的速度增长,如果有的话。

 

我们A类普通股的价格可能会出现快速大幅波动,而这种波动可能会使潜在投资者难以评估我们A类普通股快速变化的价值。

 

我们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的内部控制可能会影响我们准确报告财务业绩的能力或防止可能影响我们A类普通股的市场和价格的欺诈行为。

 

因为我们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我们可能不会受到其他上市公司的要求,这可能会影响投资者对我们和我们的A类普通股的信心。

 

18

 

作为一家上市公司,我们将承担更多的成本,尤其是在我们不再符合“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之后。

 

如果我们不再符合外国私人发行人的资格,我们将被要求完全遵守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交易法》的报告要求,我们将产生大量额外的法律、会计和其他费用,而我们作为外国私人发行人不会产生这些费用。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细则中的反收购条款可能会阻止、延迟或阻止控制权的变更。

 

我们的董事会可能会在某些情况下拒绝登记A类普通股的转让。

 

您可能无法在股东大会或非股东召集的临时股东大会之前提出提案。

 

如果我们被归类为被动外国投资公司,拥有我们A类普通股的美国纳税人可能会产生不利的美国联邦所得税后果。

 

我们的A类普通股目前被视为“仙股”,这可能会对其价格和流动性产生负面影响。

 

我们的组织章程大纲和章程包括专属管辖权和论坛选择条款,这可能会影响股东对我们提起诉讼的能力或增加提起此类诉讼的成本。

 

近期SEC和PCAOB的联合声明提议对由纳斯达克提交的规则进行修改,以及美国参议院通过的《外国公司控股责任法》,都要求在评估新兴市场公司审计师资格时对其适用额外和更严格的标准,尤其是不受PCAOB检查的非美国审计师。这些发展可能会给我们未来的产品增加不确定性。 

 

企业信息

 

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厦门软件园三期诚益街359号A区# 2号楼4-602层,我们的电话号码是+ 4006999467。我们在www.epwk.com维护一个公司网站。本网站所载或可透过本网站查阅的资料并不构成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亦不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WB Corporate Services(Cayman)Ltd.的办事处,地址为P.O. Box 2775,Artemis House,67 Fort Street,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我们在美国的process服务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122 East 42nd Street,18th Floor,New York,NY 10168。

 

SEC维护一个网站www.sec.gov,其中包含报告、代理和信息声明,以及有关使用其EDGAR系统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文件的发行人的其他信息。

  

作为新兴成长型公司、外国私人发行人、受控公司、中国公司的含义。

 

我们符合2012年JumpStart Our Business Startups Act或JOBS Act中定义的“新兴成长型公司”的资格。新兴成长型公司可以利用特定的减少报告和其他负担,而这些负担通常适用于上市公司。这些规定包括:

 

  a要求只有两年的经审计财务报表和只有两年的相关选定财务数据和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的讨论和分析披露;

 

19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在评估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时豁免审计师证明要求;

 

  豁免实施新的或经修订的会计准则,直至其适用于私营公司,并豁免遵守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通过的任何要求强制审计事务所轮换的新要求;

 

  减少有关高管薪酬安排的披露义务;和

 

  没有要求就高管薪酬或黄金降落伞安排寻求不具约束力的咨询投票。

 

我们选择利用实施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的延长过渡期。我们可能会利用上述部分或全部其他条款,直到我们不再是一家新兴的成长型公司。我们将一直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直至(1)(a)本次发行结束五周年之后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b)我们的年度毛收入达到或超过12.35亿美元的财政年度的最后一天,或(c)我们被视为“大型加速申报人”的日期,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这意味着截至此前的7月31日,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我们的股本证券的市值超过7亿美元,以及(2)我们在此前三年期间发行了超过10亿美元的不可转换债券的日期。

 

我们是《交易法》规则所指的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不受适用于美国国内发行人的美国证券规则和条例的某些条款的约束。此外,与美国国内发行人要求向SEC提交的信息相比,我们被要求向SEC提交或提供的信息将不那么广泛,也不那么及时。与我们完全遵守纳斯达克上市标准的情况下,这些做法可能会为股东提供更少的保护。

 

我们是根据《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定义的“受控制公司”,因为黄国华先生实益拥有我们当时已发行和流通的所有B类普通股和1,711,805股A类普通股,并且截至本招股说明书日期,他将能够行使我们总投票权的95.1%。根据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受控公司”可以选择不遵守某些公司治理要求。目前,我们不打算在完成此次发行后,就我们的公司治理实践使用“受控公司”豁免。作为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公司,我们被允许在与公司治理事项相关的某些母国惯例方面采用与纳斯达克上市标准存在重大差异。然而,我们并不打算依赖母国的实践来豁免我们在董事会中拥有多数独立董事和董事会审计委员会至少有三名成员的公司治理要求。因此,我们将拥有多数独立董事,我们的审计委员会将由三名独立董事组成。

 

此外,我们是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离岸控股公司。作为一家没有实质性业务的控股公司,我们的业务是由我们的子公司在中国进行的,并通过VIE协议,与EPWK VIE及其子公司进行,这涉及到投资者特有的风险。这是开曼群岛离岸控股公司A类普通股的发行。你不是在投资EPWK VIE。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都不拥有EPWK VIE的任何股份。相反,我们通过日期为2022年8月11日的VIE协议控制和接收EPWK 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根据VIE协议,EPWK WFOE有权收取相当于EPWK VIE净收入100%的服务费,而EPWK WFOE有权指导EPWK VIE能够对EPWK VIE的经济绩效产生重大影响的活动,并有义务吸收EPWK VIE的损失,这使得我们通过直接拥有EPWK WFOE的100%股权,仅出于会计目的获得EPWK VIE业务运营的经济利益的主要受益人。由于我们对EPWK VIE的经济利益不仅仅是对其潜在损失或从中受益的微不足道的敞口,而且我们对EPWK VIE最重要的经济活动拥有权力,我们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将EPWK VIE的财务业绩合并到我们的合并财务报表中。然而,EPWK VIE的经济利益和对EPWK VIE的权力基于合同协议,并不等同于EPWK VIE业务的股权所有权,该结构涉及投资者特有的风险。由于我们的公司结构,我们因中国法律法规的解释和适用的不确定性而面临风险,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技术公司的外资所有权限制,中国公司通过特殊目的载体在海外上市的监管审查,以及VIE协议的有效性和执行。我们亦须面对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任何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风险。VIE协议可能无法有效提供对EPWK VIE的控制权。如果我们未能遵守他们的规则和规定,我们也可能会受到包括中国证监会在内的中国监管机构的制裁。此外,如果PCAOB无法从2021年开始连续两年检查我们的审计师,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我们的A类普通股可能会被禁止在国家交易所交易。我们的审计师目前正在接受PCAOB的检查,PCAOB能够检查我们的审计师。

 

20

 

母公司、子公司、VIE及其子公司简明合并财务报表精选

 

下表展示了母公司(一品威客有限公司)、子公司(一品威客 Limited、EPWK Group Limited、EP智尚(厦门)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厦门企智华科技有限公司和一品微客(广州)网络科技有限公司)、VIE(厦门EPWK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及其子公司(厦门一品微客网络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厦门一品库泰投资有限公司、厦门EPWK智邦财税服务有限公司、厦门一品智汇投资有限公司、厦门EPWK宜兴企业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厦门一品创客孵化器厦门EPWK库泰孵化器管理有限公司、奇智(北京)认证有限公司和奇智(厦门)认证有限公司),连同消除调整。这些财务数据包括截至2025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数据,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5年、2024年和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相关简明合并经营报表和现金流量表数据。

 

精选简明合并经营报表

 

    截至财政年度
2025年6月30日
 
    家长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     合并
合计
 
收入   $ -     $ -     $ 27,841,607     $ -     $ 27,841,607  
收益成本   $ -     $ -     $ 24,452,591     $ -     $ 24,452,591  
毛利   $ -     $ -     $ 3,389,016     $ -     $ 3,389,016  
净亏损   $ (9,672,373 )   $ (2,233 )   $ (765,653 )   $ -     $ (10,440,259 )
综合损失   $ (9,672,373 )   $ (2,288 )   $ (875,172 )   $ -     $ (10,549,833 )

 

    截至财政年度
2024年6月30日
 
    家长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     合并
合计
 
收入   $ -     $ 479     $ 20,215,245     $ -     $ 20,215,724  
收益成本   $ -     $ -     $ 16,437,136     $ -     $ 16,437,136  
毛利   $ -     $ 479     $ 3,778,109     $ -     $ 3,778,588  
净亏损   $ -     $ (2,877 )   $ (1,200,039 )   $ -     $ (1,202,916 )
综合损失   $ -     $ (2,861 )   $ (1,183,395 )   $ -     $ (1,186,256 )

 

    截至财政年度
2023年6月30日
 
    家长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     合并
合计
 
收入   $ -     $ -     $ 19,800,874     $ -     $ 19,800,874  
收益成本   $ -     $ -     $ 14,745,967     $ -     $ 14,745,967  
毛利   $ -     $ -     $ 5,054,907     $ -     $ 5,054,907  
净亏损   $ -     $ -     $ (1,080,016 )   $ -     $ (1,080,016 )
综合损失   $ -     $ -     $ (621,274 )   $ -     $ (621,274 )

 

21

 

精选简明合并资产负债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  
    家长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     合并
合计
 
现金   $ -     $ 783     $ 388,565     $ -     $ 389,348  
应收VIE款项   $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7,974,703     $ 783     $ 1,405,642     $ -     $ 9,381,128  
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   $ -     $ -     $ -     $ -     $ -  
总资产   $ 7,974,703     $ 783     $ 4,110,737     $ -     $ 12,086,223  
负债总额   $ 200     $ 5,934     $ 12,183,945     $ -     $ 12,190,079  
股东权益总额(赤字)   $ 7,974,503     $ (5,151 )   $ (8,073,208 )   $ -     $ (103,856 )
负债和股东权益合计(赤字)   $ 7,974,703     $ 783     $ 4,110,737     $ -     $ 12,086,223  

 

    截至2024年6月30日  
    家长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     合并
合计
 
现金   $ -     $ 1,050     $ 226,776     $ -     $ 227,826  
应收VIE款项   $ -     $ -     $ -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 1,061     $ 1,123,724     $ -     $ 1,124,785  
对子公司和VIE的投资   $ -     $ -     $ -     $ -     $ -  
总资产   $ -     $ 1,061     $ 4,511,386     $ -     $ 4,512,447  
负债总额   $ -     $ 3,922     $ 11,709,424     $ -     $ 11,713,346  
股东赤字总额   $ -     $ (2,861 )   $ (7,198,038 )   $ -     $ (7,200,899 )
负债总额和股东赤字   $ -     $ 1,061     $ 4,511,386     $ -     $ 4,512,447  

 

现金流量精选简明合并报表

 

    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  
    家长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     合并
合计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10,296,876 )   $ (5,895 )   $ (372,969 )   $ -     $ (10,675,740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     $ (4,040 )   $ -     $ (4,040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10,296,876     $ 5,614     $ 534,404     $ -     $ 10,836,894  

 

    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  
    家长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     合并
合计
 
经营活动提供(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1,058     $ (1,623,106 )   $ -     $ (1,622,048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 -     $ (1,280 )   $ -     $ (1,280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     $ 1,242,456     $ -     $ 1,242,456  

 

    截至2023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  
    家长     子公司     VIE及其
子公司
    消除     合并
合计
 
经营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   $ -     $ -     $ (1,496,547 )   $ -     $ (1,496,547 )
投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     $ 35,264     $ -     $ 35,264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 -     $ 1,447,767     $ -     $ 1,447,767  

 

22

 

提供

 

本招股章程涉及由本招股章程所指售股股东转售最多221,376,995股A类普通股。所有A类普通股在出售后将由这些出售股东出售。售股股东可不时按现行市价出售其A类普通股。我们将不会从出售股东出售A类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

 

目前已发行和流通的A类普通股   224,989,679股A类普通股
     
售股股东发售的A类普通股   最多221,376,995股A类普通股
     
收益用途   我们将不会从出售股东出售A类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本招股章程涵盖的出售A类普通股的所有所得款项净额将归售股股东所有(见“所得款项用途”)。
     
风险因素   你应该阅读“风险因素”一节从本招股说明书第24页开始,讨论在决定投资我们的证券之前需要仔细考虑的因素。
     
OTCID符号   “EPWKF”。

 

23

 

风险因素

 

投资我们的证券涉及风险。在作出投资决定前,应仔细考虑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风险因素”以及“第3项”标题下描述的风险。关键信息— D.风险因素”载于2025年年度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连同在本招股说明书和任何随附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出现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任何其他信息,并结合贵公司的特定投资目标和财务状况。除了这些风险因素外,我们的管理层可能不知道或认为不重要的额外风险和不确定性。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任何这些风险的重大不利影响。我们证券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因任何这些风险而下降,您可能会损失全部或部分投资。

 

此外,我们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而是一家开曼群岛控股公司。我们没有自己的实质性业务,并通过在中国的运营实体进行几乎所有的业务。投资者购买的是开曼群岛控股公司的股权,而不是中国运营实体的股权。投资者可能永远不会持有中国运营实体的股权。我们在中国的运营实体中持有100%的股权,我们使用VIE结构。我们的运营结构涉及投资者特有的风险。中国监管当局可能不允许我们的运营结构,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和/或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发生重大变化,并可能导致我们的A类普通股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24

 

关于前瞻性陈述的警示性说明

 

本招股说明书、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以及我们通过引用并入本招股说明书的SEC文件包含或通过引用纳入《证券法》第27A条和《交易法》第21E条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除历史事实陈述之外的所有陈述都是“前瞻性陈述”,包括对收益、收入或其他财务项目的任何预测,对管理层未来运营的计划、战略和目标的任何陈述,对拟议新项目或其他发展的任何陈述,对未来经济状况或业绩的任何陈述,对管理层的信念、目标、战略、意图和目标的任何陈述,以及对上述任何一项假设的任何陈述。“相信”、“预期”、“估计”、“计划”、“预期”、“打算”、“可能”、“可能”、“应该”、“潜在”、“可能”、“项目”、“继续”、“将”和“将”等词语以及类似表述旨在识别前瞻性陈述,尽管并非所有前瞻性陈述都包含这些识别词语。前瞻性陈述反映了我们目前对未来事件的看法,基于假设,并受到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我们不能保证我们确实会实现我们前瞻性陈述中表达的计划、意图或期望,您不应过分依赖这些陈述。有许多重要因素可能导致我们的实际结果与前瞻性陈述所表明或暗示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这些重要因素包括在“风险因素”标题下讨论的因素,这些因素包含在本招股说明书、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以及我们可能授权用于特定发售的任何免费编写的招股说明书中或通过引用纳入其中。这些因素和本招股说明书中作出的其他警示性陈述应被理解为适用于所有相关的前瞻性陈述,无论何时它们出现在本招股说明书中。除法律要求外,我们不承担公开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义务,无论是由于新信息、未来事件或其他原因。

 

25

 

民事责任的可执行性

 

我们是一家于2022年3月24日注册成立的开曼群岛公司,为获豁免的有限责任公司。我们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是为了享受某些好处,例如政治和经济稳定、有效的司法制度、有利的税收制度、没有外汇管制或货币限制,以及提供专业和支持服务。然而,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伴随着某些不利因素。这些不利因素包括:(i)与美国相比,开曼群岛的证券法体系不那么详尽,这些证券法对投资者的保护明显低于美国;(ii)开曼群岛公司可能没有资格向美国联邦法院提起诉讼。

 

我们所有的资产都位于中国。此外,我们的大多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是中国国民或居民,他们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具体来说,我们的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黄国华、首席运营官林双全以及我们的首席财务官林聪慧都是居住在中国的中国公民。因此,投资者可能难以在美国境内向我们或这些人送达诉讼程序,或难以对我们或他们执行在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包括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

 

我们已指定Cogency Global Inc.作为我们的代理人,就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或美国任何州的联邦证券法在美国纽约南区地区法院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或根据纽约州证券法在纽约州纽约州县最高法院对我们提起的任何诉讼接受诉讼服务。Cogency Global Inc.的联系方式是122 East 42nd Street,18th Floor,New York,NY 10168,(212)947-7200。

 

开曼群岛

 

我们关于开曼群岛法律的法律顾问Ogier已告知我们,对于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i)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基于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某些民事责任条款的判决,或(ii)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接受在每个相应司法管辖区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

 

我们从Ogier获悉,尚不确定开曼群岛法院是否会根据美国证券法允许我们公司的股东在开曼群岛发起诉讼。此外,与根据美国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是否将由开曼群岛法院确定为刑事或惩罚性性质有关的开曼群岛法律存在不确定性。如果作出这样的决定,开曼群岛法院将不承认或执行对开曼群岛公司的判决,例如我们公司。由于开曼群岛法院尚未就根据美国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从美国法院获得的判决作出此类裁定作出裁决,因此不确定此类判决是否可在开曼群岛执行。

 

Ogier进一步告知我们,美国和开曼群岛之间没有规定执行判决的法定强制执行或条约。然而,在美国获得的判决,可在开曼群岛法院通过在开曼群岛大法院就外国判决债务启动的诉讼,在普通法上得到开曼群岛法院的承认和执行,而无需对基础争议的是非曲直进行任何重新审查,前提是:(a)由具有管辖权的外国法院作出判决;(b)对判决债务人施加支付已作出判决的清算款项的责任;(c)是终局判决;(d)不涉及税款,罚款或处罚;(e)不得以欺诈为由进行弹劾;(f)不属于违反自然正义或开曼群岛公共政策的强制执行类型。

 

除上述限制外,在适当情况下,开曼群岛法院可在开曼群岛实施其他种类的外国终审判决,如宣告令、履行合同令和禁令。

 

26

 

中国

 

我们的中国法律顾问大成已告知我们,对于中国法院是否会:

 

  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作出的判决;或者

 

  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受理在每个相应司法管辖区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提起的原始诉讼。

 

大成进一步告知我们,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是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作出规定的。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司法管辖区之间的条约或司法管辖区之间的对等原则,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的要求,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美国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互惠,规定了对外国判决的对等承认和执行。此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裁定该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执行外国判决。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在什么基础上执行美国法院作出的判决。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外国股东可以根据中国法律在中国对我们提起诉讼,前提是他们可以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使中国法院具有管辖权,并满足其他程序要求,包括(其中包括)原告必须与案件有直接利害关系,并且必须有具体的主张、事实依据和诉讼理由。然而,外国股东仅凭持有我们的A类普通股,很难与中国建立足够的联系。

 

香港

 

香港法院是否会承认或执行美国法院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民事责任条款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作出的判决;或受理根据美国或美国任何州的证券法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或高级职员提起的原始诉讼,存在不确定性。美国法院的外国判决将不会在香港直接执行,因为目前没有条约或其他安排规定香港与美国之间的外国判决相互执行。然而,普通法允许对外国判决提起诉讼。也就是说,外国判决本身可能构成诉因的基础,因为该判决可能被视为在其当事人之间产生了债务。在香港执行外国判决的普通法诉讼中,强制执行须受多项条件规限,包括但不限于,该判决是针对民事事项中的一笔确定的金额,而不是关于税收、罚款、处罚或类似指控,该判决是终局的和结论性的,并未被中止或完全信纳,该判决来自有管辖权的法院,该判决不是通过欺诈获得的,虚假陈述或错误或在违反自然正义规则的诉讼程序中获得且判决的执行并不违反香港的公共政策,香港法院可以接受从美国法院获得的此类判决作为根据普通法规则到期的债务。然而,为了向判定债务人追回该等债务,必须在香港就债务展开单独的法律诉讼。

 

27

 

收益用途

 

我们将不会从出售股东出售A类普通股中获得任何收益。出售A类普通股的所有净收益将归售股股东所有。

 

股息政策

 

我们打算保留任何未来收益来为我们的业务扩张提供资金,我们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现金股息。

 

根据开曼群岛法律,开曼群岛公司可从利润或股份溢价金额中支付其股份的股息,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支付股息,如果这将导致公司无法支付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到期的债务。

 

如果我们决定在未来就我们的任何A类普通股支付股息,作为一家控股公司,我们将依赖于从我们的香港子公司EPWK HK收到的资金。根据香港特区法律,EPWK HK获准通过可供分配利润(即累计已实现利润减去累计已实现亏损)或其他可分配储备但不通过股本的方式通过股息分配向我们提供资金。

 

然而,我们、我们的子公司和VIE通过转让、分配或股息将在中国或在中国实体中持有的现金用于基金运营或用于中国境外的其他目的的能力受到中国政府施加的限制和限制。中国现行法规允许我们的间接中国子公司仅从其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积利润(如有)中向公司支付股息。此外,我们在中国的各附属公司须每年至少拨出税后利润的10%(如有的话),以拨出法定准备金,直至该准备金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中国的每一个此类实体也被要求进一步拨出一部分税后利润,为员工福利基金提供资金,尽管如果有任何拨出的金额,则由其董事会酌情决定。虽然除其他方式外,法定准备金可用于增加注册资本和消除各自公司超过留存收益的未来亏损,但除清算情况外,准备金不得作为现金红利进行分配。

 

中国政府还对人民币兑换成外币和货币汇出中国实施管制。因此,如果有的话,我们可能会在完成从我们的利润中获得和汇出用于支付股息的外汇所需的行政程序方面遇到困难。此外,如果我们在中国的子公司和关联公司未来自行产生债务,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支付的能力。如果我们或我们的子公司无法通过当前的VIE协议从我们的运营中获得全部收入,我们可能无法支付我们A类普通股的股息。

 

此外,如果未来中国政府将其限制和限制扩大到包括香港或香港实体,我们可能会失去在香港或香港实体使用现金为运营或在香港以外的其他用途提供资金的能力。

 

我们A类普通股的现金股息,如果有的话,将以美元支付。如果出于税收目的,我们被视为中国税务居民企业,我们向海外股东支付的任何股息可能被视为中国来源的收入,因此可能需要按最高10.0%的税率缴纳中国预扣税。参见“税收–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税收。”

 

为了让我们向股东支付股息,我们将依赖EPWK VIE根据他们之间的VIE协议向EPWK WFOE支付的款项,以及将这些款项作为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股息分配给EPWK HK。我们的EPWK VIE向EPWK WFOE支付的某些款项需缴纳中国税款,包括营业税和增值税。此外,如果EPWK VIE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在未来代表自己产生债务,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

 

根据中国大陆与香港特别行政区关于收入避免双重征税和逃税的安排,或双重避税安排,香港居民企业拥有中国项目不低于25%的,可将10%的预扣税率下调至5%。然而,5%的预扣税率并不自动适用,而且必须满足某些要求,包括但不限于(a)香港项目必须是相关股息的实益拥有人;及(b)香港项目必须在收到股息前的连续12个月内直接持有中国项目不少于25%的股份所有权。在目前的实践中,香港项目必须获得香港税务机关的税务居民证明才能申请5%的较低中国预扣税率。由于香港税务机关将根据个案情况签发此类税务居民证明,我们无法向您保证,我们将能够从相关香港税务机关获得税务居民证明,并就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将向其直接控股公司EPWK HK支付的股息享受双重征税安排下5%的预扣税率优惠。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我们尚未向相关香港税务机关申请税务居民证明。EPWK HK拟于EPWK WFOE计划向EPWK HK宣派及派付股息时申请税务居民证明。请参阅“风险因素-根据企业所得税法,我们的中国子公司的预扣税负债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向我们的境外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可能不符合享受某些条约利益的条件。”

]

28

 

企业历史和结构

 

我们是一家于2022年3月24日根据开曼群岛法律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责任公司。我们的主要行政办公室位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市软件园三期诚益街359号A区# 2号楼4-602层,我们的电话号码是+ 4006999467。我们在www.epwk.com维护一个公司网站。本网站所载或可透过本网站查阅的资料并不构成本招股章程的一部分,亦不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我们在开曼群岛的注册办事处位于WB Corporate Services(Cayman)Ltd.的办事处,地址为P.O. Box 2775,Artemis House,67 Fort Street,Grand Cayman,KY1-1111,Cayman Islands。我们在美国的process服务代理是Cogency Global Inc.,122 East 42nd Street,18th Floor,New York,NY 10168。

 

SEC在www.sec.gov维护一个网站,其中包含报告、代理和信息声明,以及有关使用其EDGAR系统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发行人的其他信息。

 

关于我国历史、发展和结构的描述,请阅读“第四项。有关公司的资料— A.公司的历史和发展”载于我们的2025年年度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自提交2025年年度报告以来,除本招股说明书另有规定外,我们的业务没有任何重大变化或发展。

 

管理层的讨论和分析

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关于我们管理层对截至2025年6月30日、2024年和2023年6月30日止年度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的讨论和分析,请阅读“项目5。经营及财务回顾及展望”载于我们的2025年年报,该年报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

 

商业

 

有关我们业务的描述,请阅读“第4项。有关公司的资料— B.业务概览”载于我们的2025年年度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自提交2025年年度报告以来,除本招股说明书另有规定外,我们的业务没有任何重大变化或发展。

 

条例

 

有关影响我们的业务或我们的股东从我们获得股息和其他分配的权利的重要规则和法规的描述,请阅读“第4项。有关公司的资料— B.业务概览—法规》载于我们的2025年年度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自提交2025年年度报告以来,除本招股说明书另有规定外,我们的业务没有任何重大变化或发展。

 

管理

 

有关我们管理层的描述,请阅读“第6项。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雇员”载于我们的2025年年度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自我们提交2025年年度报告以来,除本招股说明书另有规定外,我们的管理层没有任何重大变化或发展。

 

29

 

主要股东

 

下表列出了截至本招股说明书之日,根据《交易法》第13d-3条的含义,我们的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信息,用于:

 

  我们的每一位董事和执行官谁实益拥有我们的普通股;

 

  我们的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整体;和

 

  我们认识的每个人实益拥有我们5%以上的普通股。

 

实益所有权包括对证券的投票权或投资权。除下述情况外,根据适用的社区财产法,表中所列人员对显示为他们实益拥有的所有A类普通股或B类普通股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每个上市人士的实益拥有百分比基于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已发行的224,989,679股A类普通股和已发行的88,899股B类普通股。

 

有关实益拥有权的信息已由我们普通股5%或以上的每位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实益拥有人提供。实益所有权是根据SEC的规则确定的,通常要求此类人对证券拥有投票权或投资权。在计算下列人士实益拥有的普通股数量和该人士的所有权百分比时,每个该等人士所持有的可在本招股章程日期后60天内行使或可转换的基础期权、认股权证或可转换证券的普通股被视为未偿还,但在计算任何其他人士的所有权百分比时不被视为未偿还。除本表脚注中另有说明或适用的社区财产法要求外,所有被列入名单的人对显示为他们实益拥有的所有普通股拥有唯一的投票权和投资权。

 

    本次发行前     本次发行后  
    A类
普通
股份
有利
拥有
    乙类
普通
股份
有利
拥有
    投票权*     A类
普通
股份
有利
拥有
    乙类
普通
股份
有利
拥有
    投票权*  
        %         %     %         %         %     %  
董事和执行官(1):                                                                                
黄国华(2)(3)(4)(5)     42,796       0.02       88,899       100.0       3.82       42,796       0.02       88,899       100.0       3.82  
林双全(6)(7)     764                               764                          
林聪慧                                                            
梅峰                                                            
凌阮                                                            
陈彦军                                                            
杨青云                                                            
Li Yang                                                            
邢高                                                            
全体董事和执行官作为一个群体(九名个人):     43,561       0.02       88,899       100.0       3.82       43,561       0.02       88,899       100.0       3.82  
                                                                                 
5%股东:                                                                                
HGH控股有限公司(2)                 88,899       100.0       3.80                   88,899       100.0       3.80  
文惠晨     12,175,734       5.41                   5.21                                
CZB HOLDINGS LIMITED(8)     19,923,929       8.86                   8.52                                
HCHX HOLDINGS LIMITED(9)     21,030,814       9.35                   8.99                                
小岩黄     12,175,734       5.41                   5.21                                
HZY HOLDINGS LIMITED(10)     19,923,929       8.86                   8.52                                
深国商控股有限公司(11)     17,727,516       7.88                   7.58       17,356       0.48                   0.14  
YBL HOLDINGS LIMITED(12)     19,923,929       8.86                   8.52                                
YPGH HOLDINGS LIMITED(13)     22,137,699       9.84                   9.47                                
ZHFY HOLDINGS LIMITED(14)     21,030,814       9.35                   8.99                                
ZXL HOLDINGS LIMITED(15)     22,137,699       9.84                   9.47                                

 

* 代表我们所有A类普通股和B类普通股的投票权,作为单一类别投票。A类普通股的每位持有人每持有一股A类普通股有权投一票,B类普通股的每位持有人每持有一股B类普通股有权投100票。

 

(1) 除另有说明外,每人的经营地址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福建省厦门市厦门市软件园三期359号成益路A区# 2号楼,电话:361021。

 

30

 

(2)

实益拥有的B类普通股数量代表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HGH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88,899股B类普通股,该公司由黄国华100%拥有。HGH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市罗德城Wickhams Cay 1的OMC Chambers。

 

(3)(6)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量为YPH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1,481,355股A类普通股,其中1,451,728股A类普通股由GuoHua Huang间接持有,29,627股A类普通股由Douquan Lin间接持有。YPHL Holdings Limited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由Guohua Huang持股98%,由Double Quan Lin持股2%。YPHL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市罗德城Wickhams Cay 1的OMC Chambers。

 

(4)(7)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目代表ZHYP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94,843股A类普通股,其中93,895股A类普通股由黄国华间接持有,948股A类普通股由林双全间接持有。ZHYP Holdings Limited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由Guohua Huang拥有99%的股权,由双全Lin拥有1%的股权。ZHYP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州罗德城Wickhams Cay 1的OMC Chambers。

 

(5)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量代表由一品威客 Limited持有的281,666股A类普通股,其中,166,183股A类普通股由黄国华间接持有,115,483股A类普通股由黄志南间接持有。一品威客 Limited是一家英属维尔京群岛公司,由Guohua Huang拥有59%权益,Zhinan Huang拥有41%权益。一品威客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市罗德城Wickhams Cay 1的OMC Chambers。

 

(8)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量代表CZB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19,923,929股A类普通股。CZB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罗德城Wickhams Cay 1号OMC Chambers。
   
(9)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量代表HCHX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21,030,814股A类普通股。CZB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市罗德城Wickhams Cay 1号OMC Chambers。
   
(10)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量代表HZY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19,923,929股A类普通股。HZY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市罗德城Wickhams Cay 1号OMC Chambers。
   
(11)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量代表深国商HOLDINS LIMITED持有的17,727,516股A类普通股。SZLT HOLDINS LIMITEDis OMC Chambers,Wickhams Cay 1,Road Town,Tortola,British Virgin Islands注册地址。
   
(12)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量代表YB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19,923,929股A类普通股。YBL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市罗德镇Wickhams Cay 1号OMC Chambers。
   
(13)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量代表YPGH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22,137,699股A类普通股。YPGH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市罗德城Wickhams Cay 1号OMC Chambers。
   
(14)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量代表ZHFY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21,030,814股A类普通股。ZHFY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市罗德城Wickhams Cay 1号OMC Chambers。
   
(15) 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数量代表ZXL HOLDINGS LIMITED持有的22,137,699股A类普通股。ZXL HOLDINGS LIMITED的注册地址为:英属维尔京群岛托尔托拉罗德城Wickhams Cay 1,OMC Chambers。

 

截至本招股章程日期,除Cede & Co持有的股份外,我们的已发行普通股没有一股由美国的记录持有人持有。

 

我们并不知悉有任何安排可能在随后的日期导致我们公司的控制权发生变更。

 

31

 

出售股东

 

售股股东发售的221,376,995股A类普通股是根据公司与售股股东于2026年1月26日订立的经修订及重述的证券购买协议(“2026年1月证券购买协议”)向售股股东发行的284,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一部分。我们正在登记A类普通股,以便允许出售股东不时提供A类普通股以供回售。

 

除本文所述关系外,据我们所知,售股股东在过去三年内与我们没有任何重大关系。

 

作为经纪自营商的关联公司和任何参与的经纪自营商的任何出售股东将被视为《证券法》含义内的“承销商”,给予任何此类出售股东或经纪自营商的任何佣金或折扣可被视为《证券法》规定的承销佣金或折扣。据我们所知,以下所列的出售股东均不是经纪自营商或经纪自营商的附属公司。

 

下表列出了每个出售股东对A类普通股的实益所有权(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条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确定)的出售股东和其他信息。第二栏列出了每个出售股东实益拥有的A类普通股的数量,基于其截至2026年3月19日的A类普通股所有权。

 

第四栏列出售股股东根据本招股章程发售的A类普通股。

 

正如下文“分配计划”中所解释的,我们已与售股股东商定承担与登记声明有关的某些费用(经纪人折扣和佣金,如果有的话),其中包括本招股说明书。

 

下表列出有关根据本登记声明发售若干售股股东的A类普通股的详情。

 

售股股东名称   A类普通
股份
有利
拥有
之前
提供(1)(3) 
    百分比
A类
普通
股份
有利
拥有
之前
提供(1)(2) 
    最大值
数量
A类普通
股份将
根据出售
对此
招股说明书(4) 
    A类普通
股份
有利
拥有
立即
售后
最大值
数量
在这方面的股份
提供(1) 
    百分比
A类
普通
股份
有利
拥有
立即
售后
最大值
数量
在这方面的股份
提供(1)(2) 
 

HCHX HOLDINGS LIMITED

    21,030,814       9.35 %     21,030,815             %
YPGH HOLDINGS LIMITED     22,137,699     9.84 %     22,137,700             %
ZXL HOLDINGS LIMITED     22,137,699     9.84 %     22,137,700             %
ZHFY HOLDINGS LIMITED     21,030,814     9.35 %     21,030,815             %
CZB HOLDINGS LIMITED     19,923,929     8.86 %     19,923,930             %
HZY HOLDINGS LIMITED     19,923,929     8.86 %     19,923,930             %
深国商控股有限公司     17,727,516     7.88 %     17,710,160       17,356       0.48 %
YBL HOLDINGS LIMITED     19,923,929     8.86 %     19,923,930             %
Easy RICH Ventures Limited     11,068,849     4.92 %     11,068,850             %
黄晓燕     12,175,734     5.41 %     12,175,735             %
陈文辉     12,175,734     5.41 %     12,175,735             %
黄振伟     11,068,849     4.92 %     11,068,850             %
齐登     11,068,849     4.92 %     11,068,850             %

 

(1) 受益所有权是根据SEC规则确定的,通常包括对证券的投票权或投资权。受目前可行使或可在2026年3月19日后60天内行使的期权或认股权证约束的A类普通股,在计算出售股东持有该等期权或认股权证的百分比时被视为已发行,但在计算任何其他出售股东的百分比时不被视为已发行。

 

(2) 实益所有权的适用百分比是根据已发行和已发行的A类普通股总数计算的,截至2026年3月19日为224,989,679股,本次发行后将发行在外的股份为3,612,684股。

 

(3) 本栏列出截至2026年3月19日该售股股东实益拥有的我们A类普通股的数量。

 

(4) 其中包括根据2026年1月证券购买协议向售股股东发行的A类普通股。

 

32

 

关联方交易

 

关于我们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关联交易,请阅读“项目7。大股东暨关联交易》载于我们的2025年年度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

 

股本说明

 

有关我们股本的说明,请阅读“第10项。附加资料– B组织章程大纲及章程细则”载于我们的2025年年度报告,该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自我们提交2025年年度报告以来,除本招股说明书另有规定外,我们的股本没有任何重大变化或发展。

 

分配计划

 

我们正在登记售股股东持有的A类普通股,以允许这些证券的持有人在本招股说明书日期后不时转售这些A类普通股。我们将不会收到出售A类普通股股东出售所得的任何收益。我们将承担与我们登记售股股东A类普通股义务有关的所有费用和开支。

 

售股股东可直接或通过一个或多个承销商、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出售其不时持有并在此发售的全部或部分A类普通股。如果A类普通股通过承销商或经纪自营商出售,出售股东将负责承销折扣或佣金或代理佣金。A类普通股可在一项或多项交易中以固定价格、出售时的现行市场价格、出售时确定的不同价格或协商价格出售。这些销售可在交易中进行,可能涉及交叉或大宗交易,根据以下一种或多种方法:

 

  在出售时该证券可能上市或报价的任何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报价服务上;

 

  在场外交易市场;

 

  在这些交易所或系统以外的交易中或在场外交易市场;

 

  普通经纪交易和经纪自营商招揽购买者的交易;

 

  通过期权的写入或结算,该等期权是否在期权交易所上市或以其他方式上市;

 

  经纪自营商将试图代理出售股份但可能作为委托人定位并转售部分大宗以促进交易的大宗交易;

 

  由经纪自营商作为本金购买并由经纪自营商为其账户转售;

 

  根据适用的交易所规则进行的交易所分配;

 

  私下协商交易;

 

  在SEC宣布本登记声明生效之日之后进行的卖空交易;

 

  经纪自营商可与卖出证券持有人约定按规定的每股价格卖出特定数量的此类股份;

 

  任何此类销售方法的组合;和

 

  适用法律允许的任何其他方法。

 

33

 

售股股东也可以根据《证券法》颁布的规则144(如果有)出售A类普通股,而不是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此外,售股股东可通过本招股说明书未说明的其他方式转让A类普通股。如果售股股东通过向或通过承销商、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出售A类普通股而影响此类交易,则此类承销商、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可能会从售股股东那里获得折扣、优惠或佣金形式的佣金,或从他们可能作为代理人或他们可能作为委托人向其出售的A类普通股的购买者那里获得佣金(特定承销商、经纪自营商或代理人的折扣、优惠或佣金可能超过所涉及交易类型中的惯例)。就出售A类普通股或其他情况而言,出售股东可能与经纪自营商进行对冲交易,而经纪自营商可能在其承担的头寸对冲过程中从事卖空A类普通股的交易。售股股东还可以卖空A类普通股并交付本招股说明书涵盖的A类普通股,以平仓卖空头寸并归还与此类卖空有关的借入股份。售股股东还可以将A类普通股出借或质押给经纪自营商,而经纪自营商又可以出售此类股份。

 

售股股东可以质押或授予其拥有的部分或全部票据或A类普通股的担保权益,如果他们未能履行其担保义务,质权人或担保方可以根据本招股说明书或根据《证券法》第424(b)(3)条规则或其他适用条款对本招股说明书的任何修订不时要约和出售A类普通股,必要时修订售股股东名单,将质权人、受让方或其他利益承继人列入本招股说明书下的售股股东。售股股东还可以在受让人、受赠人、质权人或其他利益继承人将是本招股说明书所指的售股实益拥有人的其他情况下转让和捐赠A类普通股。在《证券法》及其相关规则和条例要求的范围内,售股股东和参与股份分配的任何经纪自营商可被视为《证券法》含义内的“承销商”,支付的任何佣金,或允许任何此类经纪自营商的任何折扣或优惠可被视为《证券法》规定的承销佣金或折扣。在进行股份的特定发售时,如有需要,将分发一份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其中将列出所发售的A类普通股的总量和发售条款,包括任何经纪自营商或代理商的名称、构成售股股东补偿的任何折扣、佣金和其他条款,以及允许或重新允许或支付给经纪自营商的任何折扣、佣金或优惠。

 

根据一些州的证券法,A类普通股只能通过注册或持牌经纪人或交易商在这些州出售。此外,在一些州,A类普通股不得出售,除非此类股份已在该州注册或有资格出售,或可获得注册或资格豁免并得到遵守。

 

无法保证任何售股股东将出售根据登记声明登记的任何或全部A类普通股,本招股说明书构成其中的一部分。

 

售股股东和参与此类分配的任何其他人将受《交易法》的适用条款及其下的规则和条例的约束,包括但不限于在适用的范围内,《交易法》的条例M,该条例可能会限制售股股东和任何其他参与者购买和出售任何股份的时间。在适用的范围内,第M条还可能限制任何从事A类普通股分销的人从事与该股份相关的做市活动的能力。上述所有情况都可能影响A类普通股的适销性以及任何个人或实体从事与A类普通股相关的做市活动的能力。

 

我们将支付注册A类普通股的所有费用,估计总额为3,210.08美元,包括但不限于SEC申请费和遵守国家证券或“蓝天”法律的费用;但前提是,如果有任何情况,出售股东将支付所有承销折扣和出售佣金。

 

一旦根据登记声明(本招股说明书构成其中一部分)出售,A类普通股将在我们关联公司以外的人手中自由交易。

 

34

 

费用

 

以下是本招股说明书构成部分的登记说明下登记的证券的发行和分销的预计费用,全部由我们支付。除SEC注册费外,所有金额均为估算值,可能会发生变化:

 

SEC注册费   $ 3,210.08  
打印机费用及开支   $ 5,500.00  
法律费用和开支   $ 99,490.00  
杂项   $ 5,250.00  
合计   $ 113,450.08  

 

法律事项

 

我们正由Loeb & Loeb LLP代理有关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务。本次发行中提供的A类普通股的有效性以及与开曼群岛法律有关的某些其他法律事项将由我们的开曼群岛法律顾问Ogier为我们传递。有关中国法律的法律事项将由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福州)事务所为我们转交。Jun He Law Offices LLC就与本次发行有关的美国联邦证券和纽约州法律的某些法律事项担任配售代理的法律顾问。

 

专家

 

截至2023年6月30日和2024年6月30日的合并财务报表,以及截至2024年6月30日止期间的两个年度的合并财务报表,已由我们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中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并已由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WWC,Professional Corporation审计,如其报告所述。此类财务报表是依据该公司根据其作为审计和会计专家的权威所提供的报告列入的。WWC,Professional Corporation的办公室位于加利福尼亚州圣马特奥。

 

截至2025年6月30日及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综合财务报表,已根据我们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年度的20-F表格年度报告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并已由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Assentsure PAC审计,正如其报告所述,根据其作为审计和会计专家的授权。Assentsure PAC的办公室位于180B Bencoolen Street,# 03-01,Singapore 189648。

 

35

 

以参考方式纳入文件

 

SEC允许我们在这份招股说明书中“通过引用纳入”我们向SEC提交的某些信息。这意味着我们可以通过向您推荐这些文件来向您披露重要信息。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章程的文件中所载的任何陈述,应被视为为本招股章程的目的而修改或取代,只要此处所载的陈述或任何随后提交的文件中的陈述(以引用方式并入此处)修改或取代该等较早的陈述。经如此修改或取代的任何该等声明,除经如此修改或取代外,不得视为构成本招募说明书的一部分。

 

兹将以下文件以引用方式纳入本招股章程:

 

  1. 我们的年度报告表格20-F于2026年1月14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

 

  2. 我们关于外国私人发行人的报告表格6-K于2026年1月27日向SEC提交;以及

 

  3. 我们的登记声明中所载的对我们证券的描述表格8-A于2025年2月3日向SEC提交的文件,对证券的描述包含在附件 2.2到2025年年度报告于2026年1月14日向SEC提交。

 

我们的年度报告2026年1月14日向SEC提交的截至2025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的20-F表格包含对我们的业务和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的描述以及我们的独立审计师的报告。这些财务报表是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

 

除非以引用方式明确并入,否则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以引用方式并入向SEC提供但未向SEC提交的信息。本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所有文件的副本,除该等文件的展品外,除非该等展品特别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招股说明书,否则将免费提供给每一人,包括任何实益拥有人,他们应该人向以下人士提出的书面或口头请求而收到本招股说明书的副本:

 

诚义路359号A区# 2号楼

厦门软件园三期

福建省厦门市

中华人民共和国,361021

+86 400-6999467

 

您应仅依赖我们通过引用纳入或在本招股说明书中提供的信息。我们没有授权任何人向您提供不同的信息。我们没有在任何不允许要约或出售的司法管辖区提出任何出售这些证券的要约。你方不应假定本招股章程所载或以提述方式纳入的资料在载有该等资料的文件日期以外的任何日期均属准确。

 

36

 

在哪里可以找到更多信息

 

我们已向SEC提交了F-1表格的注册声明,包括《证券法》规定的相关证据和时间表,涵盖本招股说明书提供的A类普通股。如果您想了解更多关于我们和A类普通股的信息,您应该参考我们的注册声明及其展品和时间表。本招股说明书概述了我们向您推荐的合同和其他文件的重要条款。由于招股说明书可能不包含您可能认为重要的所有信息,您应该查看这些文件的全文。

 

我们须遵守《交易法》的定期报告和其他信息要求,适用于外国私人发行人。因此,我们被要求向SEC提交报告,包括20-F表格的年度报告,以及其他信息。作为一家外国私人发行人,我们不受《交易法》第14(a)、(b)和(c)节中包含的联邦代理规则规定向股东提供代理声明和内容的规则的约束,我们的执行官、董事和主要股东不受《交易法》第16节中包含的报告和短期利润回收条款的约束。

 

如此提交的注册声明、报告和其他信息可在SEC维护的公共参考设施中查阅和复制,地址为100 F Street,N.E.,Washington,D.C. 20549。支付复制费后,您可以通过写信给SEC索取这些文件的副本。请拨打1-800-SEC-0330联系SEC,了解有关公共资料室运作的更多信息。SEC还维护一个网站,其中包含有关发行人的报告、代理声明和其他信息,例如我们,这些发行人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文件。该网站的地址是http://www.sec.gov。该网站上的信息不属于本招股说明书的一部分。

 

任何经销商、销售人员或其他人员均无权提供任何信息或代表本招股说明书中未包含的任何内容。您不得依赖任何未经授权的信息或陈述。本招募说明书是一项仅出售特此提供的证券的要约,但仅限于在合法的情况下和在合法的司法管辖区内出售。本招股章程所载的资料仅为截至日期的最新资料。

 

重大变化

 

于2025年12月8日,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与若干投资者就10,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私募发行(“私募”)订立证券购买协议(“先前协议”),认购价为每股A类普通股1.42美元。

 

于2026年1月26日,公司与投资者订立经修订及重列的证券购买协议(“经修订及重列的协议”),其中修订及重列(其中包括)认购价及发售股份总额。根据经修订及重述协议的条款,在私募配售中,公司同意出售,投资者同意以每股A类普通股0.05美元的认购价购买合共284,000,000股A类普通股。私募的总收益保持不变,约为1420万美元。经修订及重述的协议中删除了先前协议项下拟在没有额外代价的情况下发行额外A类普通股的条款,根据经修订及重述的协议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最大数量为284,000,000股。该私募已于2026年3月结束。

 

除2025年年度报告中另有说明外,在我们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本文的外国发行人关于表格6-K的报告中,以及在本招股说明书或适用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披露,自2025年6月30日以来,未发生任何可报告的重大变化。

 

37

 

 

EPWK HOLDINGS LTD。

 

最多221,376,995股A类普通股

 

招股说明书

 

2026年3月19日

 

 

 

 

 

第二部分

 

Prospectus中不需要的信息

 

项目6。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赔偿。

 

开曼群岛法律没有限制公司章程可能规定对高级职员和董事进行赔偿的程度,但开曼群岛法院可能认为任何此类规定违反公共政策,例如针对民事欺诈或犯罪后果提供赔偿的情况除外。我们第三次修订及重列的组织章程规定,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们将向每名现任或前任秘书、董事(包括候补董事),以及我们的任何其他高级人员(包括投资顾问或管理人或清盘人)及其个人代表作出以下赔偿:

 

(a)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在经营我们的业务或事务或在执行或履行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的职责、权力、权限或酌情权时招致或承受的所有诉讼、法律程序、讼费、费用、开支、损失、损害或法律责任;及

 

(b)不限于上文(a)段,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在任何法院或法庭(不论是在开曼群岛或其他地方)就有关我们或我们的事务的任何民事、刑事、行政或调查程序(不论是成功或其他)进行辩护(不论是威胁、待决或已完成)而招致的所有费用、开支、损失或法律责任。

 

然而,任何该等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人员,不得就其本身的不诚实行为所引起的任何事项获得赔偿。

 

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我们可以支付或同意支付现任或前任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我们的任何高级职员就上述任何事项所招致的任何法律费用,条件是该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高级职员必须偿还我们所支付的金额,但最终发现没有责任赔偿该董事(包括候补董事)、秘书或该高级职员的这些法律费用。

 

根据赔偿协议(其形式作为本登记声明的附件 10.2提交),我们将同意赔偿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因这些人因担任此类董事或高级职员而提出的索赔而承担的某些责任和费用。

 

配售代理协议,其形式将作为本注册声明的附件 1.1提交,还将提供对我们以及我们的高级职员和董事的赔偿。

 

项目7。最近出售未登记证券。

 

下文列出了自首次公开发行结束以来公司未根据《证券法》注册的所有证券的销售情况。该公司认为,根据《证券法》第4(a)(2)条,每一次此类发行均免于根据《证券法》进行登记。

 

于2025年12月8日,公司于2025年12月8日与若干投资者就10,000,000股A类普通股的私募发行(“私募”)订立证券购买协议(“先前协议”),认购价为每股A类普通股1.42美元。

 

于2026年1月26日,公司与投资者订立经修订及重列的证券购买协议(“经修订及重列的协议”),其中修订及重列(其中包括)认购价及发售股份总额。根据经修订及重述协议的条款,在私募配售中,公司同意出售,投资者同意以每股A类普通股0.05美元的认购价购买合共284,000,000股A类普通股。私募的总收益保持不变,约为1420万美元。经修订及重述的协议中删除了先前协议项下拟在没有额外代价的情况下发行额外A类普通股的条款,根据经修订及重述的协议可发行的A类普通股的最大数量为284,000,000股。该私募已于2026年3月结束。

 

二-1

 

 

项目8。展览和财务报表时间表。

 

(a)展品

 

展览指数

 

附件编号   说明
3.1   第四次修订和重述的组织章程大纲(通过参考我们于2026年1月14日向SEC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文件编号001-42501)中的附件 1.1并入)
4.1   A类普通股的样本证书(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3年6月2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69657)的附件 4.1并入)
5.1*   Ogier关于A类普通股被登记有效性的意见
5.2*   注册人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大律师大成就若干中国法律事项及VIE协议的有效性发表的意见
10.1   Registrant与其每位执行官之间的雇佣协议表格(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3年5月16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10.1并入)
10.2   EPWK WFOE和EPWK VIE之间的独家业务合作协议(通过引用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69657)的附件 10.2并入)
10.3   EPWK WFOE、EPWK VIE和EPWK VIE的股东之间的股权质押协议表格(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69657)的附件 10.3并入)
10.4   看涨期权协议表格(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10.4并入)
10.5   EPWK VIE的股东授予的授权书表格(通过引用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上的登记声明的附件 10.5并入)
10.6   注册协议(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69657)的附件 10.6并入)
10.7   EPWK平台服务协议(通过引用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10.7并入)
10.8   任务提交和发布协议(通过引用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10.8并入)
10.9   网店协议(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69657)的附件 10.9并入)
10.10   在线VIP店服务协议(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注册声明(文件编号:333-269657)的附件 10.10并入)

 

二-2

 

 

10.11   EPWK VIE与Esignbao之间的服务协议(通过引用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10.11并入)
10.12   EPWK VIE与厦门国际银行之间的服务协议(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10.12并入)
10.13   不可撤销承诺函的表格(通过引用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10.13并入)
10.14   租赁协议表格(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3年5月16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10.14并入)
10.15   证券购买协议表格(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5年9月16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90300)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10.15并入)
10.16   预先出资的认股权证表格(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5年9月16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90300)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4.2并入)
10.17   认股权证表格(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5年9月16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90300)上的注册声明的附件 4.3并入)
10.18   日期为2025年12月8日的股份购买协议表格(通过参考于2025年12月8日向SEC提交的表格6-K的当前报告的附件 10.1并入)
10.19   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的经修订和重述的证券购买协议表格(通过引用于2026年1月27日向SEC提交的表格6-K的当前报告的附件 10.1并入)
21.1   注册人的重要子公司和VIE名单(通过引用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上的注册声明21.1的附件并入)
23.1*   WWC Professional Corporation的同意
23.2*   Assure PAC的同意
23.3*   Ogier的同意(包含在附件 5.1中)
23.4*   大成同意书(包含在附件 5.2中)
24.1*   授权书(包括在签字页)
99.1   注册人的商业行为和道德准则(通过参考我们最初于2023年2月9日向SEC提交的F-1表格(文件编号:333-269657)注册声明的附件 99.1并入)
107*   备案费率表

 

* 随此提交

 

(b)财务报表附表

 

附表被省略,因为其中要求列出的信息不适用或在综合财务报表或其附注中显示。

 

二-3

 

 

项目9。承诺。

 

就根据第6项所述条款或其他条款可能允许注册人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控制人对《证券法》下产生的责任进行赔偿而言,注册人已被告知,证券交易委员会认为此类赔偿违反《证券法》中所述的公共政策,因此不可执行。如针对该等法律责任提出的赔偿要求(注册人支付注册人的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为成功抗辩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而招致或支付的费用除外)由该董事、高级人员或控制人就正在登记的证券提出,则除非注册人的大律师认为该事项已通过控制先例解决,向具有适当管辖权的法院提交其此类赔偿是否违反《证券法》中所述公共政策的问题,并将受此类问题的最终裁决管辖。

 

(a) 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在此承诺:

 

(1) 在提出要约或出售的任何期间,提交对本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订:

 

  (一) 包括《证券法》第10(a)(3)条要求的任何招股说明书;
     
  (二) 在招股章程中反映在注册声明生效日期(或其最近的生效后修订)后出现的任何事实或事件,而这些事实或事件个别或总体上代表注册声明所载信息的根本变化。尽管有上述规定,如果总量和价格的变化合计不超过有效登记声明中“注册费计算”表中规定的最高总发行价格的20%变化,则所提供证券数量的任何增加或减少(如果所提供证券的美元总价值不会超过已登记的金额)以及与估计的最高发行范围的低端或高端的任何偏差都可以根据规则424(b)向委员会提交的招股说明书的形式反映;和
     
  (三) 包括与先前未在注册声明中披露的分配计划有关的任何重要信息,或在注册声明中对此类信息的任何重大更改;但前提是(a)(1)(i)、(a)(1)(ii)和(a)(1)(iii)段不适用,如果这些段落要求在生效后修订中包含的信息包含在注册人根据《交易法》第13条或第15(d)条向委员会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这些报告通过引用并入注册声明。

 

(2) 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每项此类生效后修订均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届时发行此类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3) 通过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将任何正在登记但在发售终止时仍未售出的证券从登记中移除。

 

(4) 提交注册报表的生效后修订,以便在任何延迟发售开始时或在整个连续发售期间包括表格20-F第8.A项要求的任何财务报表。无需提供该法案第10(a)(3)节(15 U.S.C. 77j(a)(3))另有要求的财务报表和信息,前提是注册人通过生效后修订的方式在招股说明书中包括根据本款(a)(4)要求的财务报表以及确保招股说明书中的所有其他信息至少与这些财务报表日期相同的其他必要信息。

 

II-4

 

 

(5) 即,为了确定《证券法》对任何购买者的责任:

 

  (一) 如果发行人依赖第430b条规则:

 

(A) 以下签名的发行人根据规则424(b)(3)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应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截至已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包含在注册声明中之日;和

 

(b) 根据规则424(b)(2)、(b)(5)或(b)(7)要求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作为依据规则430B提交的与根据规则415(a)(1)(i)、(vii)或(x)为提供《证券法》第10(a)条所要求的信息而进行的发售有关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应被视为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包含在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发售中首次使用该形式的招股说明书生效之日或首份证券销售合同之日(以较早者为准)。根据第430B条的规定,就发行人和在该日期为承销商的任何人的责任而言,该日期应被视为该招股章程所涉及的登记声明中与证券有关的登记声明的新生效日期,届时发行该等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但条件是,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的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对于在该生效日期之前有销售合同时间的买方,将取代或修改在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而该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或在紧接该生效日期之前在任何该等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

 

  (二) 如果发行人依赖第430C条规则,则根据第424(b)条作为与发售有关的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提交的每份招股说明书,除依赖第430B条规则的注册声明或依赖第430A条规则提交的招股说明书外,应被视为自生效后首次使用之日起注册声明的一部分并包含在其中。但条件是,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或在作为注册声明一部分的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的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对于在该首次使用之前具有销售合同时间的购买者而言,将取代或修改在注册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该声明或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声明是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或在紧接该首次使用日期之前在任何该等文件中作出的任何声明。

 

(6) 为确定注册人根据《证券法》在证券的首次分配中对任何买方的责任,以下签名的注册人承诺,在根据本登记声明对以下签名的注册人进行的证券的首次发售中,无论向买方出售证券所采用的承销方式如何,如果证券是通过以下任何通信方式向该买方发售或出售的,则以下签名的注册人将是买方的卖方,并将被视为向该买方发售或出售该等证券:

 

  (一) 以下签署的注册人与根据规则424要求提交的发售有关的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
     
  (二) 任何有关由以下署名注册人或代表其拟备或由以下署名注册人使用或提述的发售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
     
  (三) 任何其他与发售有关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中载有由以下签署人或代表其提供的有关以下签署人注册人或其证券的重要信息的部分;和
     
  (四) 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向买方作出的发售中属于要约的任何其他通讯。

 

(b) 以下签署的注册人在此承诺:

 

(1) 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根据第430A条规则作为本登记声明的一部分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遗漏的信息,以及注册人根据《证券法》第424(b)(1)或(4)或497(h)条规则提交的招股说明书表格中包含的信息,自宣布生效时起,应被视为本登记声明的一部分。
   
(2) 为确定《证券法》规定的任何责任,每一项包含招股说明书形式的生效后修订均应被视为与其中所提供的证券有关的新登记声明,届时发行此类证券应被视为其首次善意发行。

 

II-5

 

 

签名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提交F-1表格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安排本注册声明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于2026年3月19日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厦门市签署,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EPWK HOLDINGS LTD。
     
  签名: /s/黄国华
    黄国华
    首席执行官
    (首席执行官)

 

授权书

 

以下出现签名的每一人构成并任命黄国华为具有完全替代权力的事实上的律师,对他而言,以任何和所有身份,作出任何和所有行为和所有事情,并执行该律师和代理人可能认为必要或可取的任何和所有文书,以使注册人能够遵守《证券法》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其规定的与注册人的《证券法》下的注册有关的任何规则、条例和要求,包括但不限于,有权以下述身份签署就该等证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表格F-1上的登记声明(“登记声明”)、对该登记声明的任何和所有修订或补充,无论该等修订或补充是在该登记声明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提交的,以及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规则提交的任何相关登记声明,以及作为该注册声明的一部分或与该注册声明或其任何及所有修订有关而提交的任何及所有文书或文件,不论该等修订是在该注册声明生效日期之前或之后提交;及以下每一位签署人特此批准并确认该等律师及代理人凭藉本协议应作出或安排作出的一切。

 

根据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本登记声明已由以下人员在所示日期以身份签署。

 

签名   标题   日期
     
/s/黄国华   董事长兼首席执行官   2026年3月19日
姓名:黄国华   (首席执行官)    
     
/s/林聪慧   首席财务官   2026年3月19日
姓名:Conghui Lin   (首席财务会计干事)    
     
*   独立董事   2026年3月19日
姓名:杨青云        
     
*   独立董事   2026年3月19日
姓名:Li Yang        
     
*   独立董事   2026年3月19日
姓名:邢高        

 

*签名: /s/黄国华  
姓名: 黄国华  
职位: 实事求是的律师  

 

二-6

 

 

驻美国授权代表签字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下列签署人,即美利坚合众国的正式授权代表,已于2026年3月19日在纽约签署本登记声明。

 

  COGENCY Global INC。
     
  签名: /s/科琳·A·德弗里斯
    姓名: 科琳·德弗里斯
    职位: 高级副总裁

 

II-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