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a)
根据18 U.S.C.第1350条进行的认证,
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关于本文件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期间的First American Financial Corporation(“公司”)的10-Q表格(“报告”),本人,公司首席执行官Mark E. Seaton,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
(1)报告完全符合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的规定;及
(2)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公平地反映公司的财务状况及经营成果。
已向本公司提供经签署的本声明正本,本公司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
/s/Mark E. Seaton |
Mark E. Seaton |
首席执行官 |
日期:2026年4月23日 |
上述证明仅根据18 U.S.C. § 1350随报告一起提供,并非为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8条的目的而提交,也不应通过引用并入公司的任何文件中,无论是在本文件日期之前还是之后提交的,无论此类文件中的任何通用公司语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