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2
根据
18《美国法典》第1350条,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关于Montrose Environmental Group, Inc.(“公司”)于本公告发布之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5年9月30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本人,首席财务官,公司TERM2,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证明:
(1)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2)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日期:2025年11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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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s/Allan Dic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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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llan Dick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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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财务官 (首席财务官) |
已向Montrose Environmental Group,Inc.提供了第906节要求的这份书面声明的签名原件,Montrose Environments Group,Inc.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或其工作人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