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认证
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规则13a-14(b)和美国法典第18编(18U.S.C. § 1350)第63章第1350节规定的要求,Cerus Corporation(“公司”)的首席执行官William M. Greenman和公司首席财务官的TERM3TERM3Kevin D. Green,现各自证明,据其所知:
1.公司截至2026年3月31日止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本认证作为附件 32.1附于其上)(“定期报告”)完全符合《交易法》第13(a)条或第15(d)条的要求,并
2.定期报告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作为证明,下列签署人已于2026年4月30日在此签署。
/s/William M. Greenman |
William M. Greenman |
总裁兼首席执行官(首席执行官) |
|
/s/Kevin D. Green |
Kevin D. Green |
首席财务官(首席财务官) |
本证明随附与其相关的表格10-Q,不被视为已向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也不应通过引用并入Cerus Corporation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或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提交的任何文件中(无论是在表格10-Q日期之前或之后提交的),无论此种文件中包含的任何一般公司注册语言如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