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TE CONNECTIVITY PLC
根据
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
以下署名的泰科电子 PLC(“公司”)高级职员谨此证明,公司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6年3月27日止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条(如适用)的要求,并且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s/Terrence R. Curt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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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rrence R. Curti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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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执行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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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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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Heath A. Mit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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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ath A. Mitt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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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行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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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4月24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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