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3

GDS控股有限公司
公司A类普通股股东大会延期通知
兹提述公司A类普通股股东大会通知,以及GDS控股有限公司(“GDS控股”、“GDS”或“公司”)就修订公司章程而刊发的日期为2026年1月26日的相应委托书及委托书(统称“先前披露”)。除另有界定外,本公告所使用的大写词语与前次披露所界定的词语具有相同涵义。
公司A类普通股股东大会延期
按照此前披露的情况,会议于2026年2月24日下午4:30(中国标准时间)在上海市浦东洲海路999号森兰国际C座F5北京会议室召开。
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四条的规定,并为了给我们普通股股东提供更多的时间来审议先前披露的提案,会议主席在会议上正式决定于2026年3月10日下午4:30(中国标准时间)在上海市浦东周海路999号森兰国际C座F5北京会议室重新召开改期的会议(“续会”)。
为免生疑问,先前披露的建议及决议案维持不变,将于续会上审议及酌情通过。
记录日期无变动
参考先前的披露,公司董事会已将2026年2月9日(中国标准时间)的营业时间结束时间确定为记录日期,以确定我们的普通股持有人有权收到会议通知并在会议或其任何延期或延期会议上投票。
由于续会为续会,故不会更改记录日期。
代理卡
代理卡仍然有效,并适用于延期会议。
任何未提交代理卡的普通股股东,请按照其上所印的指示填写代理卡,并不迟于续会前48小时以邮寄或专人送达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任何按照印在上面的指示妥为填写和交回的代理卡在续会上仍然有效,因此无需再次提交。
倘任何已妥为填妥并交回代理卡的普通股持有人选择重新提交代理卡,则最后一张已妥为填妥并按照印于该卡上的指示交回、并于指定召开续会的时间前不少于48小时以邮寄或专人送达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的代理卡,将撤销及取代该持有人先前提交的所有代理卡。
除上述公告外,先前披露中所载的所有其他信息保持不变。
| 根据董事会的命令, | |
| 黄伟 | |
| 董事会主席兼 | |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