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4.137
贷款协议
本协议是在2018年7月11日在中国北京:
贷款人:财富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注册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街2号、26号、28号和30号楼07室7楼
借款人a:林阳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金融街35号国际企业大厦c楼9楼
Id编号:371100197603010016
借款人b:应祝
地址:北京市西城区宣武门外街28号福州楼17楼
Id编号:420103198502153728
(借款人A和借款人B以下称为"借款人" )
鉴于:
(1)借款人拟取得深圳市新兰德证券咨询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 ) ,其注册资本为人民币40,000,000;借款人A拟持有该公司70%的股份,而借款人B拟持有该公司30%的股份。
(二)借款人希望从贷款人那里获得贷款,作为对公司的出资;
(3)贷款人同意向借款人提供上述贷款。
双方本着真诚合作、平等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通过友好协商,达成协议如下:
第1条贷款
1.1贷款人同意向贷款人提供以下数额的贷款:贷款人向贷款人A提供39,302,092.16元人民币,向贷款人B提供16,843,753.78元人民币。
1.2上述贷款的期限贷款人到借款人s是10岁月 在缔约方通过协商达成协商一致意见后,可延长这一期限。
1.3尽管如此,在下列情况下,无论本协议是否到期,借款人均应偿还贷款:
(一)借款人丧失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
(2)借款人犯罪或参与刑事罪行;或
(3)借款人或其指定人士可应贷款人的要求,合法购买公司的股份。
1.4贷款人在满足第二条规定的一切先决条件后,应当在收到借款人的书面贷款申请后七(七)天内,将上述贷款汇入借款人指定的银行账户。借款人收到贷款后,应当在收到贷款后一日内,向贷款人发出书面确认书。
1.5借款人只能使用上述贷款认购本公司的注册资本。未经贷款人同意,借款人不得将上述贷款用于其他目的,也不得将使用贷款取得的公司权益质押给第三人。
1.6借款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只有将使用贷款取得的公司所有股权转让给贷款人或贷款人指定的人,才能偿还上述贷款。
1.7贷款人和借款人在此商定并确认,在中国法律允许的范围内,贷款人有权但无义务以等于贷款额的价格向借款人购买或安排其指定的人购买借款人在本公司使用上述贷款获得的所有股票。贷款人或者其指定人员仅购买本公司部分股权的,应当按比例调整价格。
1.8借款人向贷款人或其指定的人转让利用上述贷款取得的公司股票时, (一)实际转让价格不高于本公司贷款数额的,本公司贷款视为无息贷款; (二)实际转让价格高于本公司贷款数额的,本公司贷款视为无息贷款,超过部分实际转让价格的,以本合同项下贷款的利息为准。
第2条先例
只有在符合下列先决条件的情况下,贷款人方可向贷款人发放贷款:
2.1根据本法第1.4条,t 他贷款人已经收到贷款发放 由…发出的请求借款人s
2.2借款人和贷款人签订了令贷款人满意的股权质押合同。
2.3借款人和贷款人签署了令贷款人满意的购买选择和合作协议。
2.4上述股权质押合同和购买期权及合作协议已经生效,合同或协议的当事人没有实质性违反上述合同或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所有政府批准、同意、授权和注册都已获得或完成。
2.5在贷款人收到贷款申请之日和贷款发放之日,本条第3条的陈述和保证仍然真实和准确。
2.6借款人没有实质上违反本协议的任何条款和条件。
第三条申述和担保
3.1借款人在此代表并向借款人保证:
(一)贷款人是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正式设立、有效存在的公司;
(2)贷款人拥有执行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规定的所有义务和责任的一切必要权利、权力和权力;
(3)本合约的执行或履行,并不违反任何重要的合约或协议,而贷款人是该合约或协议的一方,或贷款人或其任何资产受该合约或协议的约束。
(4)本协议将构成对贷款人的法律、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而该等义务须在协议签署后强制执行。
3.2借款人在此代表并保证贷款人:
(1)借款人拥有执行本协议和履行本协议所规定的一切义务和责任的一切必要权利、权力和权力;
(2)本合约的执行或履行,并不违反借款人为其中一方或借款人或其任何资产受其约束的任何重要合约或协议。
(3)本协议对借款人构成法律、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而该等义务须在协议签署后强制执行。
(四)对借款人没有司法程序或者行政程序。
未经双方事先同意,任何一方均应对本协议的内容保密,不得向任何其他人披露本协议的内容或公布任何内容,但本条的规定不禁止: (一)依据适用的法律或任何证券交易所的规则所作的披露; (二)披露任何不因披露方的缺席而公开的信息;或(三)任何一方向其股东、法律顾问、会计师、财务顾问或该一方的其他专业顾问所作的披露;或(四)向潜在买方所作的披露,其他投资者或债务或股权融资提供者,但接收方应作出适当的保密承诺(如转让方不是贷款人,应获得贷款人的同意) 。
第五条违反合同的法律和责任
5.1本协议的执行、有效性、解释和执行以及与本协议有关的争端的解决应由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管辖。
5.2如果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的规定,没有根据本协议充分履行本协议的规定,在本协议中作出任何虚假陈述和保证,或作出任何重大隐瞒或重大疏漏事实,或没有履行该一方作出的保证,该一方应构成违约,并对该违约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6条争端解决
6.1因履行本协议而产生的任何争议应由争议各方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协商失败的,当事人可以提起仲裁程序;
6.2争议应根据当时有效的仲裁程序提交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北京仲裁中心仲裁。
6.3仲裁委员会的裁决为最终裁决,对双方具有约束力。 除仲裁裁决另有规定外,仲裁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仲裁费和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第7条杂项
7.1本协定应在双方签署后立即生效。
7.2在本协定生效后,双方应根据本协定忠实履行义务。除非经协商以书面协商一致方式达成书面协议,否则本协议的任何修正案不对缔约方具有约束力。
【的 本页的其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如下】
[这一页故意留空供签名。]
贷款人:财富软件(北京)有限公司。
公司印章:
授权代表(签名) :
借款人a:林阳
(签署) :
借款人b: 英珠
(签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