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1
根据18 U.S.C.第1350条进行的认证,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关于Plymouth Industrial REIT,Inc.(“注册人”)于本协议日期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截至2024年6月30日的季度的10-Q表格季度报告(“报告”),以下签名人,董事会主席、首席执行官兼注册人董事Jeffrey E. Witherell,兹证明,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的18 U.S.C. § 1350,据其所知和所信:
| 1. | 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 2. | 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注册人的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 |
日期:2024年7月31日
Jeffrey E. Witherell
Jeffrey E. Witherell
首席执行官和
董事会主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