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8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 001-39977
宝盛传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东5楼
西山汇8号楼
北京市石景山区100041
中华人民共和国
+86-010-82088021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以表格20-F或表格40-F为掩护提交或将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 x表格40-F ↓
注册人的核证会计师变更
于2025年7月25日,宝盛传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公司”)经公司董事会(“董事会”)及董事会审核委员会(“审核委员会”)批准及批准,解聘YCM CPA INC.(“YCM”)为其独立的公司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自2025年7月25日起生效,并委任GGF CPA Limited(“GGF”)为其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自2025年7月25日起生效,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
YCM关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的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报告不包含任何否定意见或免责意见,也没有对不确定性、审计范围或会计原则进行保留或修改。
在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以及随后截至2025年7月25日的中期期间,公司与YCM在会计原则或惯例、财务报表披露或审计范围或程序的任何事项上没有根据表格20-F第16F(a)(1)(iv)项和相关说明所定义的分歧,如果分歧未能得到YCM满意的解决,将导致YCM在其关于该年度公司财务报表的报告中提及分歧的主题事项。
此外,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以及随后截至2025年7月25日的中期期间,没有20-F表格项目16F(a)(1)(v)(a)至(d)中定义的“可报告事件”。
公司向YCM提供了一份表格6-K中的本报告披露内容的副本,并要求YCM向公司提供一封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信函,说明其是否同意在此作出的上述陈述。YCM日期为2025年7月31日的信函副本作为此表格6-K的16.1的附件提交。
在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以及随后截至2025年7月25日的中期期间,公司或代表公司的任何人均未就(i)会计原则对已完成或提议的特定交易的适用性或可能对公司财务报表提出的审计意见类型咨询GGF,且既未向公司提供书面报告,也未提供口头建议,即GGF得出的结论是公司在就会计作出决定时考虑的重要因素,审计或财务报告问题;或(ii)表格20-F第16F(a)(1)(iv)项(及其相关说明)中定义的任何属于分歧主题的事项,或表格20-F第16F(a)(1)(v)(a)至(d)项中描述的“可报告事件”。
公司打算使用本6-K表格和随附的附件来履行其在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20-F表格第16F项下的报告义务,范围在20-F表格第16F项说明第2段规定和允许的范围内,并计划在履行此类报告义务所需的范围内通过引用将附件 16.1纳入该等20-F表格。
上述内容应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F-3表格(文件编号:333-273720)上的登记声明中,并在不被随后提交或提供的文件或报告所取代的范围内,自提交本报告之日起成为其中的一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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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件 数 |
说明 | |
| 16.1 | YCM CPA INC.于2025年7月31日致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信函。 |
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注册人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宝盛传媒集团控股有限公司 | ||
| 签名: | /s/Lina Jiang | |
| 姓名: | 江丽娜 | |
| 职位: | 董事会主席兼首席执行官 | |
| 日期: | 2025年8月1日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