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15.4
根据表格20-F第16I(a)项提交的补充呈文
海银控股有限公司(“本公司”)根据表格20-F第16I(a)项的要求,通过EDGAR提交与《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有关的以下信息。
针对表格20-F第16I(a)项,本公司认为,以下信息表明本公司并非由中国大陆的政府实体拥有或控制。
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的创始人兼董事会主席韩宏伟先生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和流通普通股总数的71.16%。这些普通股由韩宏伟先生全资拥有的Grand Lead Group Limited持有。Grand Lead Group Limited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一个政府实体。Grand Lead Group Limited的注册地址是Floor 4,Banco Popular Building,Road Town,Tortola 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
截至2023年6月30日,我们的首席执行官王典女士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在外普通股总数的13.39%。这些普通股由Vigor Advance Limited持有,该公司由王典女士全资拥有。Vigor Advance有限公司是一家在英属维尔京群岛注册的有限责任公司,不是一个政府实体。Vigor Advance Limited的注册地址是Floor 4,Banco Popular Building,Road Town,Tortola VG1110,British Virgin Islands。
据本公司所知,根据对本公司股东名册和公开文件的审查,截至2023年6月30日,除韩宏伟先生通过Grand Lead Group Limited和王典女士通过Vigor Advance Limited外,没有任何股东实益拥有本公司5%或以上的已发行普通股。
更多详情,请参阅公司截至2023年6月30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20-F表格年度报告的“项目6.E.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和员工——股份所有权”。
此外,本公司并不知悉中国大陆有任何政府实体拥有直接或间接的权力来指导或促使指导本公司的管理和政策,无论是通过对有表决权的证券的所有权,还是通过合同或其他方式。
此外,截至本公告之日,本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高级管理人员包括:韩宏伟、王典、朱树明、乔尔·A·加洛、陈杰、陈振鸿、乐威、刘正、Zhu Hua、王贵及肖文,而上述人士均不是中国大陆任何政府实体的代表。
日期:2023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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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WANG Di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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姓名: |
WANG Dia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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职位: |
首席执行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