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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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对本通函的任何方面或将采取的行动有任何疑问,应咨询您的股票经纪人或其他证券注册交易商、银行经理、律师、专业会计师或其他专业顾问。
如贵司已出售或转让贵司于HUTCHMED(China)Limited的全部股份,贵司应立即将本通函及随附的代表委任表格交予买方或受让方或进行出售或转让的银行、股票经纪人或其他代理人,以转交买方或受让方。
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及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对本通函的内容概不承担任何责任,对其准确性或完整性概不作出任何陈述,并明确否认对因或依赖本通函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内容而产生的任何损失承担任何责任。

和黄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纳斯达克/目标代码:HCM;香港交易所股票代码:1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提案
重新选举董事
发行新股及回购股份的一般授权
和
通过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
本封面所使用的大写术语应与本通告中“定义”一节中定义的含义相同。
董事会的函件载于本通函第8至13页。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香港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在主要会议地点(即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20号海港大九龙1楼)举行电子/混合会议,可透过网上平台(https://meetings.computershare.com/Hutchmed2026AGM)以电子方式查阅。召开股东周年大会的通告载于本通告第14至20页。随本通函附上一份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亦可于公司网站https://www.hutch-med.com及港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下载。不论股东会否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均鼓励他们委任股东周年大会主席为代表。建议股东按照印于其上的指示填妥及签署代表委任表格,并将其(a)(i)交回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ii)电邮至HKProxy@hutch-med.com,或(b)(i)交回公司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英国布里斯托The Pavilions,Bridgwater Road,BS99 6ZY,or(ii)电邮至UKProxy@hutch-med.com,在每种情况下,尽快并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休会或延期的时间前48小时。建议股东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电子邮件退回代理表格,如果他们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退回代理表格,则应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邮寄。
完成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并不妨碍股东出席及投票、亲自在主要会议地点或通过网上平台以电子方式出席、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股东随后如有此意愿而举行的任何休会或延期会议,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将被视为被撤销。就将于香港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而言,提交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的截止日期为香港时间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
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本通告的英文本应以中文本为准。
2026年4月10日
| 内容 |
页
| 责任声明 | 二、 |
| 年度股东大会的指导 | 1 |
| 定义 | 5 |
| 董事会的信 | |
| 简介 | 9 |
| 股东周年大会 | 9 |
| 重选董事 | 10 |
| 发行新股及回购股份的一般授权 | 11 |
| 采纳2026年购股权计划 | 12 |
| 推荐 | 12 |
| 显示文件 | 13 |
| 附录一–股东周年大会通告 | 14 |
| 附录二–董事详情 | 21 |
| 附录三–解释性声明 | 30 |
| 附录四– 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33 |
– i –
| 责任声明 |
本通函由董事集体及个别承担全部责任,其中载有为提供有关公司的资料而根据上市规则提供的详情。董事经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确认,尽其所知及所信,本通函所载的资料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属准确及完整,并无误导或欺骗性,且概无任何其他事项的遗漏会使本通函或本通函的任何陈述产生误导。
–二–
| 年度股东大会的指导意见 |
本次年度股东大会将是一次电子/混合会议。股东可选择在主要会议地点(即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20号海港大九龙1楼)或透过网上平台(https://meetings.computershare.com/Hutchmed2026AGM,详见下文)以电子方式出席、参与及投票股东周年大会。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
公司提醒股东,为行使其投票权,并不强制要求实际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鼓励股东通过网络平台投票或委任股东周年大会主席为其代理人,并尽早提交其代理人表格,无论如何不迟于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延期或延期的时间前48小时提交。
在主要会议地点亲自出席的股东(包括其代理人和公司代表)将使用电子投票系统,以提高计票过程的效率和透明度。建议股东及其代理人和法人代表携带其唯一登录详情(载于股东通告(定义见下文)或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或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的相关电子邮件)以及他们自己的电子设备(例如,具有互联网连接的智能手机或平板设备),以便访问电子投票系统。
主要会议地点不提供茶点或饮料。
在线平台
除实际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外,股东(包括其代理人和公司代表)可通过在线平台https://meetings.computershare.com/Hutchmed2026AGM以电子方式出席、参与和投票。使用网络平台出席和参加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也将计入法定人数,他们将能够投票和提出问题。一旦年度股东大会投票环节结束,通过在线平台进行的投票将不可撤销。此外,一旦电子投票结束,登记股东通过网上平台提交的投票将取代他/她的代理人(如有)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可能也已投出的任何投票(无论是通过实际出席还是电子出席)。
网上平台将于股东周年大会开始前约30分钟(即香港时间2026年5月12日下午3时30分(伦敦时间上午8时30分)起)开放予登记股东及非登记股东,以及其代理人及法人代表(登录详情及安排见下文)登录,并可透过智能手机、平板设备或电脑从任何有互联网连接的地点访问。股东,以及他们的代理人和企业代表,应留出充足的时间到网上平台查询,以完成相关程序。有关更多信息,可在https://www.hutch-med.com上查阅年度股东大会的在线用户指南。
– 1 –
| 年度股东大会的指导意见 |
登记股东的登录详情
为注册和认证目的,访问在线平台的登录详细信息包括唯一用户名和密码,载于公司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致登记股东的通知信函(“股东通知”)。
非登记股东的登录详情
非登记股东如欲透过网上平台出席、参与股东周年大会及投票,须:
| (1) | 联络及指示其所持股份的银行、经纪、托管人、代名人或HKSCC Nominees Limited(统称“中介人”)委任自己作为代理人或企业代表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及 |
| (2) | 尽早并在任何情况下,在相关中介机构要求的时限之前,向其中介机构提供其电子邮件地址。 |
访问网上平台的登录详情将由(a)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或(b)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发送至其透过中介人提供的非登记股东的电邮地址。任何非登记股东如已为此目的透过有关中介人提供电邮地址,但在香港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时(伦敦时间上午5时)前仍未收到透过电邮发出的登录详情,应联络(a)香港股份过户分处或(b)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以寻求协助。没有登录详情,非登记股东将无法通过网络平台出席、参加股东周年大会及投票。因此,非登记股东应就上述(1)和(2)向其中介机构作出明确和具体的指示。
正式委任的代理人或公司代表的登录详情
访问网上平台的登录详情将由(a)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或(b)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发送至有关代理表格所提供的代理人的电子邮件地址。
如法团股东欲委任法团代表代其出席、参与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请致电(a)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电话+ 85228628558或(b)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电话+ 44(0)3707074040安排。
任何代理人或法人代表如在香港时间2026年5月11日(星期一)中午12时(伦敦时间上午5时)前仍未收到电子邮件的登录详情,应联络(a)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或(b)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以寻求协助。
– 2 –
| 年度股东大会的指导意见 |
一般
登记股东和非登记股东(包括其代理人或法人代表)应注意,每套登录详情只允许使用一台设备。登录详情请妥善保管,以备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使用,切勿向他人透露。本公司及其高级人员或其代理人均不承担与传送登录详情或使用登录详情以出席、参加或投票于股东周年大会或以其他方式有关的任何责任或义务。股东和其他参与者还应注意,为了允许他们通过在线平台参与、投票和提交问题,需要有一个活跃和稳定的互联网连接。保证自己有足够、稳定的互联网连接,是用户自己的责任。
股东周年大会上及之前的提问
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包括其代理人或公司代表),无论是亲自在主要会议地点还是通过在线平台以电子方式出席,将能够在股东周年大会期间提出与拟议决议相关的问题(无论是英文还是中文)。
如有任何股东希望在股东周年大会前发送问题,请于2026年5月1日(星期五)(香港时间上午九时正(伦敦时间凌晨二时正))至2026年5月8日(星期五)(香港时间下午五时正(伦敦时间上午十时正))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AGM@hutch-med.com(对于登记股东,请在电子邮件中指明印于股东通告右上角的以“C”(SRN)开头的10位股东参考编号)。
虽然公司会努力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回应尽可能多的问题,但由于时间限制,可能并非所有问题都会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处理。未回答的问题可酌情在股东周年大会后作出回应。
股东周年大会前委任代理
无论股东是否会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我们都鼓励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召开之前,并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休会或延期的时间前48小时,提交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交回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并不妨碍股东亲自在主要会议地点或通过网上平台以电子方式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在股东其后如有此意愿而举行的任何休会或延期时出席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将被视为被撤销。
为登记股东呈交代表委任表格
随本通函附上一份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代表委任表格亦可于公司网站https://www.hutch-med.com及港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下载。
– 3 –
| 年度股东大会的指导意见 |
就将于香港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召开的股东周年大会而言,提交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的截止日期为香港时间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须不迟于截止日期(a)(i)寄回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的香港股份登记分处,或(ii)电邮至HKProxy@hutch-med.com,或(b)(i)寄回英国BS99 6ZY Bristol Bridgwater Road The Pavilions C/o 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PLC的主要股份登记处,或(ii)电邮至UKProxy@hutch-med.com。
委任非登记股东代表
非登记股东应尽快联系其中介机构,寻求有关委托代理人的协助。
股东周年大会最新资料
公司网站(https://www.hutch-med.com/event)指定了一个专门区域,以提供有关年度股东大会安排的及时更新和有用信息。除了公司网站和港交所网站通常的投资者关系部分,股东可以访问股东周年大会的最新信息。股东应查看公司网站,以了解未来有关股东周年大会安排的公告和更新。
股东如对股东周年大会有任何疑问,请与股份过户登记处联络,详情如下: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
合和中心17m楼
皇后大道东183号
香港湾仔
电话:+ 85228628558
传真:+ 85228650990
网址:https://www.computershare.com/hk/contact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中国证券登记投资者服务(泽西)有限公司
13 Castle Street,St. Helier
泽西岛、海峡群岛JE1 1ES
电话:+ 44(0)3707074040
传真:+ 44(0)3708735851
网站:https://www.computershare.com/uk/business/other/contact-us
– 4 –
| 定义 |
在本通告中,除另有定义或文意另有所指外,以下表述具有以下涵义:
| “2026年购股权计划” | 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雇员及董事及据此指明的其他合资格参与者的利益而批准的购股权计划; |
| “ADS(s)” | 由德意志银行 Trust Company Americas发行的美国存托股份,每股代表五股股份的所有权; |
| “股东周年大会”或“股东周年大会” | 公司股东周年大会将于香港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在主要会议地点以电子方式举行,并可透过网上平台(或如香港于当日上午九时正有恶劣天气信号生效,则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在同一时间及地点及透过同一网上平台)进行电子访问,有关通知载于本通告第14至20页,及任何延期或延期; |
| 「公司章程」 | 不时修订的公司章程细则; |
| “坏天气信号” | 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和/或香港政府宣布的“极端情况”。遇超强台风或其他较大规模自然灾害严重影响在职市民复工能力或长期带来安全担忧,港府可发布“极端情况”公告; |
| “董事会” | 董事会; |
| “close associate(s)”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
| “公司” | HUTCHMED(China)Limited,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豁免有限责任公司,其股份在联交所主板、伦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AIM市场上市,并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以ADS形式上市; |
| “长和” | 长江和记实业有限公司,一间于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获豁免有限公司,其股份于联交所主板上市(股份代号:1); |
| “核心关连人士” | 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之涵义; |
| “董事” | 本公司董事; |
| “集团” |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 |
– 5 –
| 定义 |
| “港交所网站” | https://www.hkexnews.hk,由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或香港交易及结算所有限公司为类似目的于有关时间维持及公布的任何其他网站)设立的传播资讯(包括发行人资料)的专用网站; |
| “港元” | 港元,香港法定货币; |
| “香港” | 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
| 「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 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本公司之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 |
| “发行授权” | 发行、配发及处置额外股份的一般授权; |
| “最后可行日期” | 2026年3月29日,为本通告印制前最后实际可行日期,以确定本通告所载的若干资料; |
| “上市规则” | 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
| “线上平台” | 基于互联网的平台(https://meetings.computershare.com/Hutchmed2026AGM),股东及其代理人和企业代表可通过该平台以电子方式出席、参与和投票表决年度股东大会; |
| “主要会议地点” | 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20号海港大九龙1楼; |
| “主要股份过户登记机构” | 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Jersey)Limited,本公司的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 |
| “回购授权” | 回购股份的一般授权; |
| “联交所” | 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
| “SFO” | 证券及期货条例(第香港法例第571条)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 |
| “Share(s)” | 公司股本中每股面值0.10美元的普通股; |
| “股东” | 股份持有人; |
| “特别决议” | 会员、企业代表或代理人在股东大会上以不少于四分之三的票数过半数通过的决议; |
– 6 –
| 定义 |
| “收购守则” | 经不时修订、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订的香港证券及期货事务监察委员会发布的收购及合并守则; |
| “库存股” | 由公司按其注册地法律及其组织章程细则或同等章程文件授权以库藏方式购回及持有的股份,就上市规则而言,包括由公司购回并于香港中央结算有限公司设立及营运的中央结算系统(CCASS)持有或存放于联交所发售的股份; |
| “美元” | 美元,美国的法定货币;以及 |
| “%” | 百分之。 |
如有任何不一致之处,本通告的英文本应以中文本为准。
– 7 –
| 董事会的信 |

HUTCH MED(China)Limited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纳斯达克/目标代码:HCM;香港交易所股票代码:13)
| 董事会: | 注册办事处: | |
| 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 邮政信箱309 | |
| Dan ELDAR博士 | 乌格兰之家 | |
| 大开曼岛,KY1-1104 | ||
| 执行董事 | 开曼群岛 | |
| 苏伟国博士(首席执行官兼首席科学官) | ||
| 程智丰先生,Johnny(代理行政总裁兼首席财务官) | 主要营业地点: | |
| 48楼 | ||
| 非执行董事 | 长江中心 | |
| Edith SHIH女士 | 皇后大道中2号 | |
| 凌阳女士 | 香港 | |
| 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MOK Shu Kam教授、Tony(资深及首席独立非执行董事) | ||
| Renu BHATIA博士 | ||
| 胡朝红博士 | ||
| 谭少翁教授,Daniel | ||
| 黄德围先生 | ||
| 公司秘书: | ||
| Edith SHIH女士 |
2026年4月10日
尊敬的股东,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提案
重新选举董事
发行新股及回购股份的一般授权
和
通过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
– 8 –
| 董事会的信 |
| 1. | 介绍 |
本通告旨在向股东发出将于香港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在主要会议地点(即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20号海港大九龙1楼)以电子方式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通知(「股东周年大会通知」),并可透过网上平台(http://meetings.computershare.com/Hutchmed2026AGM)(或如香港于当日上午九时正有恶劣天气信号生效,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及通过同一网上平台办理)。本通函亦提供有关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主要决议案的资料,包括:(i)重选董事;(ii)授予董事发行授权及回购授权;及
(iii)采纳2026年购股权计划。
| 2. | 年度股东大会 |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载于本通告附录一。
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呈的所有决议案,将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以投票表决方式进行表决。投票结果将刊载于公司网站https://www.hutch-med.com及港交所网站https://www.hkexnews.HK。
随本通函附上一份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使用的代表委任表格。代理的形式也可以从以上网站下载。建议股东委任股东周年大会主席为其代理人,方法是按照其上所印的指示填写并签署代表委任表格,并将其(a)(i)寄回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的香港股份登记分处,或(ii)电邮至HKProxy@hutch-med.com,或(b)(i)寄回英国BS99 6ZY Bristol Bridgwater Road The Pavilions,c/o 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PLC的主要股份登记处,或(ii)电邮至UKProxy@hutch-med.com,在每种情况下,尽快并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指定举行股东周年大会或其任何休会或延期的时间前48小时。将于香港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举行的股东周年大会,提交填妥的代表委任表格的截止日期为香港时间2026年5月10日(星期日)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建议股东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电子邮件退回代理表格,如果他们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退回代理表格,则应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邮寄。
完成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并不妨碍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或在股东其后如有此意愿的任何休会或延期时,亲自在主要会议地点或通过网上平台以电子方式出席并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将被视为被撤销。
有关今年股东周年大会安排,亦请参阅本通告第1至4页「股东周年大会指引」。
– 9 –
| 董事会的信 |
| 3. | 重新选举董事 |
根据《公司章程》第89(3)条,获委任为独立非执行董事并自2025年10月15日起生效的谭绍翁教授Daniel将任职至股东周年大会,并于合资格情况下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连任。
此外,公司章程细则规定,每届股东周年大会须有不少于三分之一的董事轮值退任,退任董事有资格提出连任。遵循英国的市场惯例,即所有董事须按年度重选,Dan Eldar博士、苏慰国博士、郑智丰先生、Johnny、TERM1女士、Edith Shih女士、凌洋女士、Renu Bhatia博士、胡朝鸿博士及黄德围先生均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并在符合资格的情况下,已提出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连选连任。担任独立非执行董事逾八年的莫淑锦教授Tony将不会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寻求连任,并将于股东周年大会结束时退休。
提名委员会考虑了现任董事会的结构、规模、多样性概况和技能组合矩阵,并确认在股东周年大会上被提议连任的每位董事继续具备公司董事在董事会和(如适用)委员会级别作出的决定方面所需的品格、经验、诚信和技能、谨慎和勤勉程度,以确保公司的长期可持续成功。提名委员会亦已检讨Renu Bhatia博士、Hu Chaohong博士、Tan Shao Weng教授、Daniel和Wong Tak Wai先生的独立性,并决定他们各自保持独立。
此外,提名委员会对董事会及其委员会的表现、他们的时间承诺和贡献以及他们有效履行职责的能力进行了年度评估。它得出的结论是,每位董事继续为董事会做出有效和宝贵的贡献,并表现出对这一角色的承诺。
根据上市规则规定须予披露而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连选连任的董事详情载于本通函附录二。
任何股东如欲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名一名人士参选董事,须于2026年4月10日(星期五)至2026年4月17日(包括首尾两天)(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向公司秘书递交(i)候选人的书面提名,(ii)该提名候选人书面确认其当选董事的意愿,及(iii)该提名候选人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由公司刊发的履历详情。
– 10 –
| 董事会的信 |
| 4. | 发行新股及回购股份的一般授权 |
于2025年5月13日举行的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特别决议案获通过,授予董事一般授权(i)发行、配发及处置该等额外股份数目不超过于有关决议案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及(ii)购回股份不超过于有关决议案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这些一般授权将在年度股东大会结束时到期。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将就发行授权及回购授权寻求股东批准如下:
| (一) | 授权董事会发行、配发及处置该等数目不超过10%的额外股份。(而非上市规则所容许的20%)于有关决议案通过日期的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及于该等决议案通过后任何股份或全部股份转换为较大或较小数目股份的情况下须予调整的总数)。任何将根据该等一般授权配发或发行的额外股份的折扣不得超过10%。(而非上市规则所允许的20%)至“基准价”(如上市规则第13.36(5)条所述)。有关特别决议案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4项议程项目;及 |
| (二) | 授权董事会在适用的证券交易所回购股份,包括代表有权收取公司发行的该等股份的任何形式的存托权益或美国存托股份,最多不超过相关决议通过之日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不包括库存股以及在该决议通过后任何股份或全部股份转换为更大或更小数量股份的情况下可予调整的总数)。有关普通决议案载于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的议程项目5。 |
就发行授权而言,董事会谨此声明,并无即时计划根据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4项议程项目特别决议项下的一般授权发行任何新股份。
关于回购授权,董事会谨此声明,并无立即计划根据股东周年大会通告第5项议程项目普通决议案项下的一般授权回购任何股份。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向股东提供必要资料以考虑授予董事回购授权的建议的解释性声明载于本通函附录三。
– 11 –
| 董事会的信 |
| 5. | 通过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 |
为使公司能吸引及挽留具有适当资历及经验的雇员及其他人员,董事会认为重要的是,公司具备能力向该等雇员及人员提供收购公司股权的选择权,作为奖励及额外奖励,以奖励他们对公司业务的长期成功作出贡献。
公司现有购股权计划已于2015年4月24日获采纳(于2016年5月13日获长和股东批准,并于2020年4月27日修订),并将于2026年5月12日届满。
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建议,以批准采纳2026年购股权计划。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可向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雇员及董事及其中指明的其他合资格参与者提供及授出认购股份的购股权,认购最多为于采纳2026年购股权计划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惟须经股东批准。购股权将于行使时透过发行及配发新股份来满足,但公司保留日后为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目的使用库存股的灵活性,前提是董事会认为这样做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
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款符合《上市规则》第17章的规定。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主要条款载于本通函附录四。请股东考虑公司采纳2026年购股权计划。
概无董事拥有重大权益,须就批准建议采纳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决议案投弃权票。根据《上市规则》及/或《公司章程》,概无股东须于股东周年大会上就该等决议案投弃权票。
| 6. | 建议 |
董事会认为股东周年大会通告所载各项决议案均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董事会亦认为,重选在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或任职至股东周年大会的董事,而他们合资格已在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连选连任,授予董事发行授权及购回授权,以及采纳2026年购股权计划,均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利益。因此,董事会建议股东在股东周年大会上对所有决议投赞成票。
– 12 –
| 董事会的信 |
| 7. | Display上的文档 |
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副本将于股东周年大会日期前不少于14日在公司网站及港交所网站刊发,并在股东周年大会上供查阅。
你忠实的
代表董事会
和黄医药(中国)有限公司
Dan Eldar
董事长
– 13 –
| 附录一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HUTCH MED(China)Limited
(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纳斯达克/目标代码:HCM;香港交易所股票代码:13)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特此通知,HUTCHMED(China)Limited(“公司”)的股东周年大会将于香港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或如遇8号或以上热带气旋警告信号,于香港九龙红磡德丰街20号海港大九龙1楼(“主要会议地点”)以电子方式举行,并可透过网上平台(网址为https://meetings.computershare.com/HUTCHMED2026AGM)以电子方式查阅,香港政府宣布的黑色暴雨警告信号及/或“极端情况”(“恶劣天气信号”)于香港时间当日上午九时正于同一时间、同一地点及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透过同一网上平台生效,以作以下用途:
所有决议将作为普通决议提出,但项目4中的决议除外,该决议将作为特别决议提出。
| 1. | 审议及采纳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董事报告及独立核数师报告。 |
| 2. | 重选董事。 |
| 3. | 续聘罗兵咸永道会计师事务所及罗兵咸永道钟田律师事务所分别为香港财务报告及美国财务报告的独立核数师,并授权董事厘定核数师的薪酬。 |
– 14 –
| 附录一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4. | 考虑并酌情通过以下决议,作为特别决议: |
特别决议
“那:
| (a) | 除下文(b)段另有规定外,一般授权须于有关期间(定义见下文)无条件授予董事,配发及处置该等数目的公司额外股份(根据根据公司采纳的任何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获行使除外)不超过本决议案通过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不包括任何库存股及在本决议通过后任何将公司的任何或全部股份转换为更大或更小数目的公司股份的情况下须予调整的总数),该授权包括授予要约,认购公司股份的协议或期权,凡规定须于有关期间或之后行使该等权力或配发及发行公司股份及根据公司章程第13(4)条规定的优先购买权,不应适用于一般授权; |
| (b) | 根据本决议(a)段授权配发及发行本公司任何股份(不论全部或部分以现金或其他方式)的价格,不得较本公司该等股份的基准价(定义见下文)折让逾百分之十;及 |
| (c) | 就本决议而言: |
“基准价格”是指以下两者中较高者的价格:
| (一) | 涉及有关建议发行公司股份的协议日期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报的公司股份收市价;及 |
| (二) | 本公司股份于紧接下列最早前五个交易日于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所报之平均收市价: |
| (A) | 涉及有关建议发行公司股份的交易或安排的公告日期; |
| (b) | 涉及有关建议发行公司股份的协议日期;及 |
| (c) | 建议发行的公司股份的价格确定之日。 |
– 15 –
| 附录一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有关期间」指自本决议通过起至下列各项中最早者的期间:
| (一) | 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
| (二) | 法律规定须召开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及 |
| (三) |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通过决议撤销或更改本决议所载授权之日。” |
| 5. | 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是否经修改)以下决议,作为普通决议: |
普通决议
“那:
| (a) | 除下文(b)段另有规定外,董事于相关期间(定义见下文)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以在AIM、伦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经营的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或公司证券为此目的交易和认可的任何其他证券交易所、公司股份(包括代表有权收取公司发行的该等股份的任何形式的存托权益或美国存托股份)进行回购,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及经不时修订的适用证券交易所的要求,获普遍无条件批准,并在此获普遍无条件批准; |
| (b) | 本公司根据上文(a)段的批准须购回的本公司股份的最高数目,不得超过于本决议通过之日已发行的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十(不包括库存股及在本决议通过后本公司的任何股份或全部股份转换为较大或较小数目的本公司股份的情况下须予调整的总数),并对上述批准作相应限定;及 |
– 16 –
| 附录一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c) | 就本决议而言,“相关期间”是指自本决议通过起至下列情况中最早的期间: |
| (一) | 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 |
| (二) | 法律规定须召开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的期限届满;及 |
| (三) | 本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上以普通决议案撤销或更改本决议案所载授权的日期。” |
| 6. | 考虑并酌情通过(不论是否经修改)以下决议,作为普通决议: |
普通决议
“那:
| (a) | 自通过本决议案的会议结束时起生效,公司购股权计划(其规则副本已向会议出示并注明“A”)(“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计划上限为截至2026年购股权计划批准日期公司已发行股份总数(不包括库存股)的5%,现予批准及采纳;及 |
| (b) | 董事获授权并在此获授权采取所有该等步骤、作出所有该等作为及订立所有该等交易、安排及协议,以使2026年购股权计划充分生效,包括但不限于: |
| (一) | 管理2026年购股权计划,根据该计划可向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以认购公司股份; |
| (二) | 不时修改及/或修订2026年购股权计划,但该等修改及/或修订须根据其有关修改及/或修订的条文进行,并须遵守所有适用法律及不时修订的适用证券交易所的规定; |
| (三) | 根据所有适用法律及经不时修订的适用证券交易所的规定,不时发行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可能须予发行的公司股份数目; |
| (四) | 于适当时间或时间向适用的证券交易所申请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下的购股权不时发行的任何公司股份上市及买卖许可;及 |
– 17 –
| 附录一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五) | 在董事认为适当及合宜的情况下,同意有关当局就2026年购股权计划可能要求或施加的条件、修改及/或更改。” |
根据董事会命令
Edith Shih
非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
香港,2026年4月10日
注意事项:
| a. | 年度股东大会将是一次电子/混合会议。股东可选择在主要会议地点亲自出席、参加年度股东大会并参加投票,或通过电子访问https://meetings.computershare.com/Hutchmed2026AGM(“在线平台”)进行电子访问。使用网上平台以电子方式出席和参加股东周年大会的股东也将计入法定人数,他们将能够投票和提出问题。网上平台详情载于公司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的通函(“通函”)及公司日期为2026年4月10日致登记股东的通知函件(“股东通知”)。 |
| b. | 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股东周年大会主席将根据《公司章程》第六十九条的规定,将上述各项决议案以投票表决方式付诸表决。 |
| c. | 任何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在会上投票的股东,均有权委任一名或多名代理人出席,并以投票方式代其投票。代理人不必是股东。 |
| d. | 所有希望委任代理人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并于会上投票的股东,建议根据印在其上的指示填写、签署及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委任股东周年大会主席为其代理人。 |
| e. | 为有效,填妥及签署的代表委任表格连同任何授权书或其他授权(如有的话)或该等授权或授权的经公证核证副本,必须(a)(i)交回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m楼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ii)电邮至HKProxy@hutch-med.com,或(b)(i)交回公司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中央证券登记投资者服务(泽西)有限公司,地址为c/o 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PLC,The Pavilions,Bridgwater Road,Bristol,BS99 6ZY,United Kingdom,或(ii)以电子邮件方式发送至UKProxy@hutch-med.com,在每种情况下,尽快并在任何情况下不迟于举行年度股东大会或其任何休会或延期的时间前48小时。建议股东在可能的情况下通过电子邮件退回代理表格,如果他们选择通过邮寄方式退回代理表格,则应留出充足的时间进行邮寄。 |
| f. | 完成并交回代表委任表格,并不妨碍股东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在股东其后如有此意愿而举行的任何续会或延期时,亲自在主要会议地点或透过网上平台以电子方式出席及投票,在此情况下,代表委任须视为被撤销。 |
– 18 –
| 附录一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g. | 决定普通股股东出席年度股东大会并参加投票资格的记录日期为2026年5月7日(星期四)。公司的股东名册将于2026年5月7日(星期四)至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或至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因天气信号不佳而将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举行股东周年大会,包括首尾两天,期间将不会进行股份转让。如有权出席股东周年大会(或在其任何续会或延期举行时)并于会上投票,所有已填妥转让表格的股份证书,无论是背页或单独递交,均须于香港时间5月6日(星期三)下午四时三十分,向(a)(就登记于香港会员分册的股份)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香港投资者服务有限公司于香港湾仔皇后大道东183号合和中心17楼1712-1716号商铺递交,2026年或(b)(对于登记在主要会员名册上的股份)公司的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Jersey)Limited at c/o 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PLC,the Pavilions,Bristol,BS99 6ZY,United Kingdom,不迟于伦敦时间2026年5月6日(星期三)下午4:30。 |
| h. | 对于代表公司普通股的存托权益持有人,必须填写一份指示表格,以便指定公司的托管人(“托管人”)Computershare Company Nominees Limited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代表持有人投票,如果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则在延期会议上代表持有人投票。为生效,必须在股东周年大会或任何续会的既定时间前不少于72小时(不包括周末和公众假期)将填妥并签署的指示表格(以及签署时所依据的任何授权书或其他授权书)送达托管人、ComputerShare Investor Services PLC、The Pavilions,Bridgwater Road,Bristol,BS99 6ZY,United Kingdom的办公室。 |
| i. | 对于代表公司普通股的美国存托股份持有人,必须填写投票指示表,以指示公司的存托银行德意志银行 Trust Company Americas在年度股东大会上代表持有人投票,如果年度股东大会延期,则在延期会议上或通过代理人投票。为生效,必须在不迟于2026年5月1日(星期五)上午10:00(纽约市时间)之前将填妥并签名的投票指示表格送达各代理服务供应商的办公室。 |
| j. | 就上文第2项议程项目而言,Dan Eldar博士、苏慰国博士、郑智丰先生、Johnny、Edith Shih女士、Ling Yang女士、Renu Bhatia博士、Hu ChaoHong博士及Wong Tak Wai先生将于股东周年大会上退任,而陈少翁教授、Daniel教授将任职至股东周年大会,并均合资格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出连选连任。上述董事的详情载于通函附录二。 |
| k. | 股东于股东周年大会上提议选举一名人士为公司董事的程序载于通函「重选董事」一节。 |
| l. | 就上文议程项目5的普通决议案而言,载有合理所需资料,以使股东能够就是否投票赞成或反对根据《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证券上市规则》的规定批准授予公司购回其本身股份的授权的决议案作出知情决定的解释性声明载于该通函附录三。 |
| m. | 在主要会议地点亲自出席的股东(包括其代理人和公司代表)将使用电子投票系统,以提高计票过程的效率和透明度。建议股东及其代理人和企业代表携带其唯一的登录详情(载于股东通告或(a)公司香港股份过户登记分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有限公司或(b)公司主要股份过户登记处、香港中央证券登记投资者服务(泽西)有限公司的相关电子邮件)以及他们自己的电子设备(例如,具有互联网连接的智能手机或平板设备),以访问电子投票系统。 |
| n. | 任何残疾股东如有特别访问请求以实际出席股东周年大会,可于香港时间2026年4月30日(星期四)下午四时正(伦敦时间上午九时正)或之前致电(852)21281188或电邮至cosec@hutch-med.com与公司公司秘书联络。 |
| o. | 主要会议地点不提供茶点或饮料。 |
– 19 –
| 附录一 | 年度股东大会通知 |
| p. | 恶劣天气安排 |
股东周年大会将于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如期举行,不论当日香港任何时间是否有黄色或红色暴雨警告信号或3号或以下热带气旋警告信号生效。
然而,如果恶劣天气信号在香港生效,于香港时间2026年5月12日(星期二)上午九时正,股东周年大会将不会在该日举行,但将自动延期,并根据本通告,改为于2026年5月14日(星期四)在同一时间及地点及透过同一网上平台举行。
股东可拨打热线电话(852)31668368或访问公司网站https://www.hutch-med.com,了解延期及其他会议安排的详情。
股东应审慎考虑在恶劣天气条件下实际出席股东周年大会的风险,并考虑到其个人情况,如应选择这样做,建议他们行使应有的谨慎和谨慎。
| q. | 如有不一致之处,本通告以英文本为准,以中文本为准。 |
– 20 –
| 附录二 | 董事详情 |
根据上市规则的规定,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连选连任的董事的详情载于本附录二。
| 1. | Dan EDAR,BA,MA,MA,PhD |
Eldar博士,72岁,自2016年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兼任董事会主席、公司提名委员会及技术委员会委员。他拥有30多年的高级管理人员经验,在生物技术、医疗保健、电信和水领域领导全球业务。他是和记水务以色列E.P.C Ltd的执行董事,该公司是长和集团的联营公司,该公司专注于大型海水淡化和水电项目。
Eldar博士获得哈佛大学政府学哲学博士学位、哈佛大学政府学文学硕士学位、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政治学和公共行政学文学硕士学位以及耶路撒冷希伯来大学政治学文学学士学位。
Eldar博士是公司某些主要股东(SFO的含义)控制的某些公司的董事。除上文所披露者外,Dr Eldar与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Dr Eldar于SFO第XV部所指的150,660股股份中拥有个人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0.02%。Eldar博士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期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以轮值及重选方式退任。Dr Eldar作为董事会主席,以及根据其委任书担任公司提名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成员的董事费用分别为每年120,000美元、5,000美元和5,000美元,由董事会参考董事的职责和责任以及当时的市场状况确定。此类费用将不时受到审查,并按不完整的服务年度按比例分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概无任何有关Dr Eldar的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
– 21 –
| 附录二 | 董事详情 |
| 2. | 苏卫国,理学士,博士 |
苏博士,68岁,自2017年起担任执行董事,自2022年起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他还自2012年起担任公司首席科学官,并担任公司技术委员会成员。苏博士自加入公司以来一直领导着所有的药物发现和研究,包括主导公司的科学战略,是肿瘤学/免疫学业务的关键领导者,并负责发现我们管道中的每一个小分子候选药物。由于健康原因,苏医生目前正在休假,不再履行首席执行官的职责。在2005年加入公司之前,Dr Su曾任职于辉瑞公司美国研发部门。他目前是ImageneBio,Inc.的董事。
2017年,苏博士被中国医药创新与研究发展协会(PhIRDA)授予中国最具影响力的药物研发领导者之一这一享有盛誉的奖项。他还被授予2025年福布斯中国100位最具影响力华人评选之一。
苏博士在上海复旦大学获得化学理学学士学位,并在诺贝尔奖获得者E. J. Corey教授的指导下完成了哈佛大学化学博士和博士后奖学金。
苏博士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Dr Su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10,974,215股股份中拥有个人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1.26%。苏博士担任本公司执行董事的任期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于本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苏博士根据其委任书担任公司执行董事及公司技术委员会成员的董事费用分别为每年70,000美元及5,000美元。委任Dr Su为公司首席执行官和首席科学官的服务协议中规定的薪酬为每年2,086,538美元的工资和公司可能决定支付的酌情奖金。每年还将有高达4,868,590美元的股权补偿,包括基于业绩和非基于业绩的部分。该等薪酬乃参考公司表现及盈利能力以及其个人表现、行业薪酬基准及当时市场情况厘定。此类金额须不时进行审查,并按不完整服务年度按比例分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苏博士的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
– 22 –
| 附录二 | 董事详情 |
| 3. | Cheng Chig Fung,Johnny,BEC,加利福尼亚州(ANZ) |
程先生,59岁,自2011年起担任公司执行董事,自2008年起担任公司首席财务官。他于2025年8月获委任为代理行政总裁,亦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
在加入公司之前,程先生曾于2006年末至2008年期间担任百时美施贵宝中国财务副总裁、中美上海施贵宝制药有限公司和上海百时美施贵宝(中国)投资有限公司董事。
程先生的职业生涯始于澳大利亚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现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师,随后在北京的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任职,之后在雀巢中国工作了八年,在那里他负责多个财务和控制职能部门的各种业务。郑先生获得了阿德莱德大学的经济学学士学位,会计学专业,并且是澳大利亚和新西兰特许会计师(“CAANZ”)的合伙人。
程先生与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郑先生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2,936,430股股份中拥有个人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0.34%。程先生担任公司执行董事的任期须根据公司章程细则的规定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轮值退任及重选。程先生作为执行董事,以及根据其委任书担任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成员的董事费用分别为每年70,000美元及5,000美元。委任郑先生为公司首席财务官的服务协议所指明的酬金为每年506,308美元的薪金及公司可能决定支付的酌情花红。还将获得每年高达804,397美元的股权补偿。该等薪酬乃参考公司表现及盈利能力以及其个人表现、行业薪酬基准及当时市场情况厘定。此类费用将不时受到审查,并按不完整的服务年度按比例分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有关程先生的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
– 23 –
| 附录二 | 董事详情 |
| 4. | Edith SHIH,BSE,MA,MA,EDM,Solicitor,FCG,HKFCG |
施女士,74岁,自2006年起担任非执行董事,自2000年起担任公司的公司秘书及集团公司的公司秘书。她亦为公司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她在法律、监管、公司财务、合规和公司治理领域拥有超过40年的经验。她亦为长和执行董事兼公司秘书,自1989年起任职于长江实业(控股)有限公司(“长和”)集团,自1991年起任职于Hutchison Whampoa有限公司(“HWL”)。长和和华盈此前均在联交所上市,2015年成为长和的全资附属公司。她曾在HWL集团内担任过各种职务,包括1993年至2015年6月担任集团总法律顾问,自1997年起担任公司秘书。此外,施女士还担任在联交所上市的和记电讯香港控股有限公司的非执行董事,Hutchison Port Holdings Management Pte. Limited担任在新加坡交易所上市的和记港口控股信托的受托管理人,以及在印度尼西亚证券交易所上市的PT Duta Intidaya Tbk的专员。上述公司或是长和的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施女士作为长和的董事对其进行监督。
Shih女士拥有菲律宾大学的理学学士学位和文学硕士学位,以及纽约哥伦比亚大学的文学硕士学位和教育硕士学位。她是英格兰和威尔士、香港和澳大利亚维多利亚州的律师资格。她也是英国特许管治学会(“CGI”)和香港特许管治学会(“HKCGI”)的研究员,持有特许秘书和特许管治专业双重称号。
施女士是CGI的前任国际总裁和现任理事会成员,也是HKCGI的前任总裁和现任名誉顾问。此外,她还担任会计及财务报告委员会流程审查小组主席和香港科技大学理事会副主席。
Shih女士为公司若干主要股东(SFO所指)及公司若干主要股东控制的若干公司的董事。除上文所披露者外,施女士与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或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Shih女士于SFO第XV部所指的1,200,000股股份中拥有个人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0.14%。施女士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期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以轮值及重选方式退任。将不会向作为公司非执行董事、可持续发展委员会主席及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的施女士支付任何董事或委员会费用。
- 24 -
| 附录二 | 董事详情 |
施女士曾为Peregrine Investments Holdings Limited(“Peregrine”)(由1997年12月3日至1998年1月11日)的非执行董事霍健宁先生(由1997年12月3日至1998年1月11日)的候补董事,该公司为一家在百慕大注册成立的投资银行,并根据前《公司条例》(第香港法例第32条)。百富勤于1998年3月18日开始强制清算,最终于2018年12月17日解散。百富勤清盘人承认的索偿总额达15,278百万港元。Shih女士在Peregrine担任候补董事期间之前、期间或之后均未参与Peregrine的管理。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有关施女士的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
| 5. | Ling YANG,BA,BSC,MBA |
杨女士,46岁,自2023年起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她自2017年起担任凯雷董事总经理,自2024年起担任凯雷中国区主管,自2021年起担任凯雷亚洲医疗保健联席主管,负责为凯雷在中国的医疗保健投资和投资组合活动提供咨询服务。她也是在联交所上市的ADICON Holdings Limited的主席兼非执行董事。
在加入凯雷集团之前,杨女士曾在KKR亚洲有限公司从事私募股权投资工作,在美国高盛 Sachs从事投资银行业务。她曾任深圳赛路柏瑞医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该公司在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
杨女士以优异成绩毕业,是Phi Beta Kappa成员,获得史密斯学院经济学和计算机科学学士学位,并获得哈佛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
除与凯雷合作外,杨女士与公司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杨女士并无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杨女士担任公司非执行董事的任期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以轮值及重选方式退任。将不会向杨女士作为公司非执行董事支付任何董事费用。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杨女士的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其他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予披露。
- 25 -
| 附录二 | 董事详情 |
| 6. | Renu BHATIA,MBBS,MBA |
Bhatia博士,67岁,自2024年5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她亦为薪酬委员会主席,以及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技术委员会成员。她还是Opharmic Technology(HK)Ltd的董事长和联合创始人,Opharmic Technology(HK)Ltd是一家专注于开发用于眼睛无创给药的超声技术的公司,也是Asia Fintech Angels的联合创始人,该公司投资于早期阶段的金融科技公司。此外,巴蒂亚博士还是Overstone Associates Limited的独立非执行董事,Overstone Associates Limited是一家总部位于英国的数据科学提供商,为专注于艺术行业的金融机构提供服务。
Bhatia博士担任公共服务职务,包括商业专业联合会医疗保健委员会成员和创新科技基金香港企业支援计划评估小组评估员。她也是香港科技大学知识转移委员会增选委员。她曾任联交所上市委员会主席、检讨委员会(税务条例)及数码港创业中心谘询小组成员。Bhatia博士的金融职业生涯始于高盛高盛和汇丰资产管理。
Bhatia博士是伦敦大学的医学博士(MBBS),拥有耶鲁大学的工商管理硕士学位,以及香港大学的治疗和医学研究生文凭。
Dr Bhatia与本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Dr Bhatia于SFO第XV部所指的16,000股股份中拥有个人权益,占已发行股份约0.002%。Bhatia博士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在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以轮值方式退任及重选方式退任。Bhatia博士根据其委任书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薪酬委员会主席及公司审核委员会及技术委员会成员的董事酬金分别为每年76,000美元、12,000美元、13,500美元及8,000美元,乃由董事会参考董事的职责及责任及当时市场情况厘定。此类费用将不时受到审查,并按服务不完整的一年按比例分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有关Dr Bhatia的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
- 26 -
| 附录二 | 董事详情 |
| 7. | 胡朝鸿,理学学士,博士 |
胡博士,60岁,自2024年11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她也是公司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和技术委员会的成员。胡博士在治疗性抗体、抗体-药物偶联物和疫苗的开发方面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在她的整个职业生涯中,她展现了强大的领导能力和创新能力,领导了各种研发计划。胡博士的专长涵盖从早期发现到临床开发和商业化。她还在成功的业务发展和战略合作伙伴关系方面有着良好的记录,包括外包许可和合作。她目前是D Biotherapeutics,LLC的首席运营官,也是Lakebio Consulting,LLC的所有者和首席顾问。此前,她曾于2020年至2024年担任在联交所上市的乐普生物制药有限公司的执行董事兼联席首席执行官。她还是上海Miracogen IPNC.的首席执行官兼董事会主席,该公司由胡博士创立,专注于癌症靶向治疗新药——抗体-药物偶联物的研发、临床研究和产业化,2014年至2024年。在创立上海Miracogen IGN C. NC.(其权益于2020年处置)之前,胡博士曾担任Seagen IGN.生物测定开发和过程分析部门的董事、葛兰素史克公司(现为GSK公司)分子生物学和临床IGN mmunology部门的董事以及IGD生物医学公司的研究科学家和分子生物学和临床IGN munology部门的董事。
胡博士拥有武汉大学生物化学理学学士学位和中国科学院生物物理研究所分子生物学博士学位。她还是华盛顿大学的博士后。
胡博士与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胡博士并无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胡博士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须根据公司章程细则的规定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以轮值及重选方式退任。胡博士根据委任书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公司审核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及技术委员会成员的董事酬金分别为每年76,000美元、13,500美元、7,000美元及8,000美元,乃由董事会参考董事的职责及责任及当时市场情况厘定。此类费用将不时受到审查,并按不完整的服务年度按比例分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有关胡博士的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任何其他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予披露。
- 27 -
| 附录二 | 董事详情 |
| 8. | Tan Shao Weng,Daniel,BSC,MBBS,MRCP(英国),PhD |
谭教授,48岁,自2025年10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他也是公司技术委员会的成员。谭教授在肿瘤学领域拥有超过20年的经验,主要研究兴趣集中在胸腔、头颈部恶性肿瘤以及药物开发方面。他是新加坡国家癌症中心(“NCCS”)临床试验和流行病学科学部的负责人,也是医学肿瘤学部的高级顾问。他也是杜克-新加坡国立大学医学院的教授,并担任新加坡基因组研究所的高级临床医生-科学家。
Tan教授目前领导NCCS的实验性癌症治疗单元(ECRU),这是亚洲最大的I期单元之一,该单元随时运行大约30 – 40项试验。他还是NCCS癌症治疗研究实验室的首席研究员,专注于开发具有代表性的患者衍生临床前模型来研究药物反应和耐药性,补充了他在多个生物标志物驱动的早期和首次人体临床试验中的领导地位。他目前担任新加坡国家医学研究委员会肺癌大型合作赠款(2025-2029年和之前的2019 – 2023年)的首席研究员,并担任亚洲胸部肿瘤研究小组的主席,这是一个用于转化研究和临床试验的区域平台。
谭教授发表了大量文章,为《自然》、《自然医学》、《新英格兰医学杂志》、《柳叶刀肿瘤学》等头部期刊等200多篇同行评审文章投稿。他还在全球肿瘤学论坛担任领导职务,包括国际肺癌研究协会(“IASLC”)教育委员会主席和世界肺癌大会(WCLC)联合主席。现任《胸部肿瘤学报》副主编、《癌症发现》科学编辑、《临床癌症研究》高级编辑。他是美国癌症研究协会(AACR)、美国临床肿瘤学会(ASCO)、欧洲内科肿瘤学会(ESMO)、IASLC和新加坡肿瘤学会的成员,他也是该协会的前任秘书。
Tan教授拥有伦敦大学伦敦学院肿瘤生物学一级荣誉理学学士学位、圣巴塞洛缪和伦敦皇家医学院的医学学士和外科学士学位,以及新加坡国立大学的博士学位。他是英国皇家内科医师学院的成员。
谭教授与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Tan教授并无于该等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即《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权益)。谭教授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须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以轮值及重选方式退任。谭教授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公司技术委员会成员根据其委任书收取的董事酬金分别为每年76,000美元及8,000美元,由董事会参考董事的职责及责任及当时的市场情况厘定。此类费用将不时受到审查,并按不完整的服务年度按比例分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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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二 | 董事详情 |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其他有关谭教授的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其他资料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予披露。
| 9. | 黄德围,BCOM,FCPA,加利福尼亚州(ANZ) |
黄先生,69岁,自2025年3月起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彼亦为公司审核委员会主席及薪酬委员会成员。他在会计、审计和公司财务方面拥有超过35年的丰富经验。他在协助公司在证券交易所上市方面发挥了关键作用,并在完成众多并购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在经历了三十多年的杰出职业生涯后,黄先生于2017年退休,成为普华永道会计师事务所的合伙人。他目前是在联交所上市的Melbourne Enterprises Limited的非执行董事。曾任香港会计师公会(简称“香港会计师公会”)会长、理事、香港会计师公会审计准则委员会主席、国际会计师公会各委员会委员。他也是可持续农业发展基金咨询委员会的成员。
黄先生拥有新西兰奥塔哥大学商学学士学位,是香港会计师公会会员和CAANZ协理。
黄先生与公司任何其他董事、高级管理层、主要或控股股东并无任何关系。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黄先生并无于证券及期货条例第XV部所指的股份中拥有任何权益。黄先生作为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任期须根据公司章程细则的规定于公司股东周年大会上以轮值方式退任及重选方式退任。Wong先生根据其委任书担任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审核委员会主席及公司薪酬委员会成员的董事酬金分别为每年76,000美元、21,000美元及7,000美元,乃由董事会参考董事的职责及责任及当时市场状况厘定。此类费用将不时受到审查,并按服务不完整的一年按比例分配。
除上文所披露者外,并无任何有关黄先生的其他事项须提请股东注意,亦无根据上市规则第13.51(2)条的规定须予披露的其他资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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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三 | 解释性声明 |
本解释性声明载有根据上市规则第10.06(1)(b)条所要求的有关回购授权的资料。
| 1. | 已发行股份 |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为872,327,620股。待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议程项目5的普通决议案获得通过后,并基于股东周年大会前不再发行或购回股份,公司将获准根据购回授权购回最多87,232,762股股份,占于议程项目5的普通决议案通过日期已发行股份总数的10%。
| 2. | 回购原因 |
董事认为,获得股东的一般授权以使公司能够在市场上购回股份,符合公司及其股东的整体最佳利益。
该等购回可能视乎当时的市况及资金安排而导致股东应占每股资产净值及/或每股盈利的提升,且只会在董事认为该等购回将有利于公司及其股东时才会作出。
| 3. | 回购的资金 |
回购股份的资金必须来自根据《公司章程》、证券交易所适用的上市规则和开曼群岛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合法可用于该目的的资金,包括公司的利润或为回购目的而进行的新发行股份的收益。
倘在可能行使回购授权的建议期间内的任何时间悉数行使回购授权,与公司2025年年度报告所载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财务报表所披露的公司状况相比,可能会对公司的营运资金及/或负债状况造成重大不利影响。然而,董事并不建议行使购回授权,以致在有关情况下会对营运资金及/或资本负债水平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董事认为该等情况不时适合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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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三 | 解释性声明 |
| 4. | 股价 |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止的过去12个月内,股份于联交所买卖的最高及最低价格如下:
| 最高 | 最低 | |||||||
| (港元) | (港元) | |||||||
| 2025年3月 | 26.800 | 21.950 | ||||||
| 2025年4月 | 26.600 | 18.360 | ||||||
| 2025年5月 | 24.100 | 20.450 | ||||||
| 2025年6月 | 28.500 | 21.100 | ||||||
| 2025年7月 | 30.750 | 24.250 | ||||||
| 2025年8月 | 29.020 | 22.860 | ||||||
| 2025年9月 | 28.800 | 23.300 | ||||||
| 2025年10月 | 26.000 | 22.620 | ||||||
| 2025年11月 | 24.620 | 21.580 | ||||||
| 2025年12月 | 22.880 | 19.950 | ||||||
| 2026年1月 | 25.580 | 20.680 | ||||||
| 2026年2月 | 24.080 | 22.040 | ||||||
| 截至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2026年3月1日 | 23.200 | 20.240 | ||||||
| 5. | 一般 |
董事将在可能适用的情况下,根据上市规则及开曼群岛的适用法律,行使公司根据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议程项目5的普通决议案作出购回的权力。
概无董事,或据其作出一切合理查询后所知悉的其密切联系人,目前均无意根据购回授权向公司出售任何股份,倘购回授权获股东批准。
概无公司核心关连人士通知公司,彼等目前有意向公司出售股份,或已承诺在回购授权获股东批准的情况下不会出售股份。
这份解释性声明和拟议的回购授权都没有任何不寻常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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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三 | 解释性声明 |
| 6. | 收购守则 |
倘于根据回购授权行使购回股份的权力时,股东于公司投票权的比例权益增加,则就收购守则第26条及第32条而言,该增加将被视为收购。
因此,一名股东或股东集团的一致行动可取得或巩固公司控制权,并有义务根据收购守则第26条及第32条提出强制要约。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长和若干间接全资附属公司持有332,632,780股股份,占已发行股份总数约38.13%。倘董事悉数行使根据股东周年大会通告议程项目5普通决议案建议授出的购回股份的权力,则(假设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的该等持股保持不变)长和集团的权益总额将由已发行股份总数的约38.13%增加至约42.37%。
董事认为,该等增加可能会导致根据收购守则第26条及第32条作出强制要约的责任。董事目前无意行使购回授权至会导致产生该等强制要约责任的程度。
| 7. | 公司进行的股份回购 |
公司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前六个月并无购回任何股份(不论是否在适用的证券交易所或其他地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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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在本附录中,除非另有定义或文意另有所指,以下表述具有以下含义:
「 2026年购股权计划」指建议于股东周年大会上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雇员及董事及根据该计划指明的其他合资格参与者的利益而批准的购股权计划;
“收养日期”是指以下较晚的日期:
| (一) | 2026年购股权计划根据其组织章程细则获股东以普通决议案通过之日;及 |
| (二) | (如适用)2026年购股权计划获上市母公司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的日期; |
「联营公司」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核数师」指公司不时的核数师;
「董事会」指公司董事会(并在适当情况下包括董事会委任的任何委员会或委出,以履行其任何职能,包括为免生疑问而委任的薪酬委员会);
“营业日”指清算行在香港开放营业的任何一天(不是周六或周日,并被视为上午9:00开始,下午5:00结束);
“密切联系人”具有《上市规则》赋予的涵义;
“公司”指HUTCHMED(China)Limited,一家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的有限责任公司;
「公司(WUMP)条例」指《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香港法例第32章),经不时修订及重述;
「关连人士」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
「合约」指,就雇员或董事而言,他或她与其雇主订立的雇佣合约或服务合约(经不时修订),不论该合约是否为书面或口头合约,并包含在一份或多于一份文件内;
「交易日」指联交所开放证券交易业务的日子;
「董事」指集团任何成员的董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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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附录四主要条款
「合资格雇员」指根据与集团成员订立的合约担任受薪职位或受雇的雇员或董事;
「合资格人士」指任何处于(或将于要约日期或之后)以下任一情况的人士:
| (一) | 合资格雇员;或 |
| (二) | a非执行董事(不包括任何独立非执行董事), |
获董事会通知为合资格人士的人士;
就合资格雇员而言,「雇主」指根据其合约雇用或已委任其的集团成员;
“行使价”指就任何期权而言,股份于要约日期的市值。可根据第14段调整行权价格;
“香港”是指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独立非执行董事」就任何公司而言,指《上市规则》(或(如适用)有关联交所上市规则)所指的担任该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人士;
「上市母公司」指公司不时拥有的任何控股公司(定义见上市规则),其股份于联交所上市;
「上市规则」指经不时修订的《联交所证券上市规则》;
“市值”在任何特定的一天意味着最高的:
| (一) | 紧接要约日期前五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 |
| (二) | 联交所股份每日报价表所载股份于要约日期的收市价;及 |
| (三) | 每股面值。 |
“集团成员”是指:
| (一) | 公司;及 |
| (二) | 本公司的任何控股公司、同系附属公司或联营公司(定义见《公司(WUMP)条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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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示范守则」指上市发行人的董事进行证券交易的示范守则,构成《上市规则》的一部分;
“新批准日期”如第9(b)段所定义;
就期权而言,“要约日”指根据第2款向合资格人士提供该期权的日期,该日期必须是一个营业日;
「期权」指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认购股份的权利;
「期权证书」是指(如获发出)公司根据第4(c)段以董事会可能决定的形式发出的期权证书,并载列期权所包括的股份数目、行使价、期权期限、期权的归属条件(如适用)及期权的任何其他条款(如第6段所指)。为免生疑问,公司可转而发出授予函,该函构成期权要约,载列期权条款,并须作为授予的正式文件;
“期权持有人”是指持有期权的人(并在相关情况下包括其个人代表);
「期权要约」指公司根据第4款作出的授予期权的要约;
“期权期”就期权而言,指可行使期权的期间(于要约日期通知并载于期权证书),该期间不得超过自该期权的要约日期起计10年的期间;
「其他计划」指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根据上市规则第17章作出股份授出的公司任何其他股份激励计划(不包括任何已届满或已终止的计划);
“履约条件”指董事会施加的任何条件,作为根据第6(a)段行使期权的先决条件予以满足;
「薪酬委员会」指董事会正式组成的薪酬委员会,或在薪酬委员会成立前,为管理2026年购股权计划而成立的任何正式委任的董事会委员会;
「规则」指经不时修订的2026年购股权计划规则;
「计划限额」指第9(a)段所载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全部购股权获行使时可发行的股份总数;
「联交所」指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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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股东」指股份持有人;
「股份」指公司股本中缴足股款的普通股,而「新股份」指由公司发行的新股份及库存股份,但为免生疑问,不包括受托人在场内或场外取得的任何现有股份;
「股份授出」指就公司根据其他计划发行的新股份授出股份奖励及/或期权;
“证券交易所”指经认可的证券交易所(为免生疑问,包括伦敦证券交易所有限公司的AIM市场、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及联交所);
「主要股东」具有《上市规则》所赋予的涵义;及
「税务责任」指集团成员因授予期权或行使期权而须向任何主管当局交代的薪金或其他税务及/或社保缴款的金额。
以下为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主要条款概要。
| 1. | 目的 |
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目的是为公司提供灵活的手段,以保留、激励、奖励、报酬、补偿及/或向合资格人士提供利益或董事会不时批准的其他目的。
| 2. | 授出要约 |
在不超过第9及10段所指明的限制及第11段所指明的限制及任何适用的监管及法律规定,包括(如适用)任何有关向公众发售证券的适用法律或监管规定及任何适用的行为守则的规限下,董事会可向任何合资格人士提供期权,以按董事会所厘定的2026年购股权计划下的购股权数目的行使价认购股份数目。授予期权的要约应以董事会不时确定的形式向任何合资格人士作出,具体说明期权中包含的股份数量、行使价、期权期限和期权的其他条款(如第6款所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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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3. | 对授出期权时间的限制 |
当公司掌握价格敏感资料或有合理可能根据适用监管规定须予公布该等价格敏感资料时,不得在任何时间作出授出期权,直至(并包括)作出该等公布后的成交日。特别是,在紧接下列情况发生前两周开始的期间内,不得向任何参与者提供赠款:
| (一) | 公司年度财政期结束,并于刊发公司初步业绩公告后的第二个完整交易日后结束;及 |
| (二) | 公司中期财政期结束,并于刊发公司中期业绩公告后的第二个完整交易日后结束。 |
如果公司停止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则不适用上述限制,适用于授予期权的禁售期应为以下情况下适用要求中的较严者:
| (一) | 上市规则及示范守则;及 |
| (二) | 英国市场滥用监管(UK MAR)规定,只要股票在伦敦证券交易所上市,可能会不时生效。 |
| 4. | 接纳购股权要约 |
| (a) | 期权要约须在董事会厘定并通知有关合资格人士的期间(不超过包括要约日期在内的60天及自要约日期起计)开放供董事会指定的人以书面或以电子通讯方式接纳。在此期限内未被接受的期权要约应视为已被不可撤销地拒绝。在第5段所指明的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存续期届满后或在任何收到该要约的人不再是合资格人士后,任何购股权要约不得开放供接纳。 |
| (b) | 公司须向任何已接纳要约的合资格人士发出授予函(构成期权要约),如其决定如此,则须在第4(a)段所提述的要约接纳期限结束后7天内发出授予函(构成期权要约)。 |
| (c) | 公司可在其如此确定(但无义务这样做)的情况下签发期权证书。如果公司未根据本规则就期权签发期权证书,则本规则中有关该期权的期权证书的提述,除非上下文另有要求,应为授予该期权的授予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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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5. | 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期限 |
除第20及21段另有规定外,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有效期为10年,自采纳日期起计,其后不再授出任何购股权,但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文须在必要范围内保持完全有效,以使在10年期间届满前授出的任何购股权的行使生效生效,而该等购股权在当时或其后可根据《规则》行使,或在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规定可能需要的范围内以其他方式。
| 6. | 期权条款 |
| (a) | 业绩条件 |
董事会可在其绝对酌情权下,在个别情况下,以实现应在期权证书中记录的客观业绩条件为条件行使期权。业绩条件可能包括某些财务指标,例如(i)股价增长和股东总回报,在相关业绩期间按绝对基础和/或相对于定义的比较组衡量;(ii)收入增长;(iii)其他盈利能力衡量标准,包括净收入/亏损;(iv)研发效率/里程碑;(v)现金流量和资产负债表衡量标准;以及(vi)董事会认为适当的其他衡量标准。
除第19段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可全权酌情更改、放弃或修订任何该等履约条件,或可在相关法律或监管限制允许的范围内施加与期权证书中规定的完全不同或附加的履约条件。
| (b) | 最短持有期 |
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决定,就任何授出期权而言,期权持有人无权处置或以其他方式转让根据行使任何该等期权而发行的股份,期限为授出时指明的最短持有期,并应在相关期权证书中指明。在这种情况下,该期权的行使须以相关期权持有人在行使时书面确认其继续受上述最低持有限制的约束为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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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c) | 期权的附加条款 |
期权须受董事会于要约日期厘定并在期权证书中指明的条款及条件规限。该等条款及条件不得违反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宗旨。这些条款和条件可能包括但不限于:
| (一) | 期权所涉及的股份数目; |
| (二) | 每股行使价; |
| (三) | 期权的要约日期; |
| (四) | (如适用)行使期权须遵守的任何履约条件; |
| (五) | 期权在归属前必须持有的期限; |
| (六) | (如适用)根据行使期权而发行的股份的任何最低持有期;及 |
| (七) | 可能与第12段不同的失效条件(但不得将期权期限延长至10年以上或在未经股东批准(如有要求)的情况下为期权持有人提供优势)。 |
| (d) | 最短归属期 |
期权的归属期不得短于12个月(第12(e)段规定的除外),除非薪酬委员会就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雇员或董事另有决定,且在授出期权时:
| (一) | 给新加入者,以取代他们在离开前雇主时没收的股份奖励; |
| (二) | 因死亡、健康不佳、严重受伤或残疾或发生任何失控事件而终止雇佣、服务或聘用的期权持有人,其中期权的归属可能会根据董事会(或薪酬委员会,视情况而定)的酌情权而加速; |
| (三) | 以基于业绩的归属条件代替基于时间的归属标准; |
| (四) | 由于行政和合规原因晚于预期,并且为了使期权持有人处于与如果更早授予期权本应处于的相同位置;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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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五) | 具有混合或加速归属时间表,例如期权可能在12个月内平均归属的地方。 |
| (e) | 董事会酌情权 |
除第18及19段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可随时:
| (一) | 放弃依据本款在期权证书中指明的任何规定或事项;或 |
| (二) | 经期权持有人同意,更改或修改期权所附的任何条款或条件(除非根据本规则由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另有许可,在此情况下,不需要期权持有人的同意), |
如果董事会确定存在情况,何时这样做将符合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宗旨。
| (f) | 批给款付款 |
期权持有人无需为授予任何期权支付费用。
| 7. | 期权的不可转让性 |
除将期权持有人死亡时的期权转让给其个人代表外,任何期权持有人均不得将该期权或与该期权有关的任何权利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给任何其他人。如果期权持有人自愿或非自愿转让、转让或处分任何此类期权或权利,则相关期权将立即失效。
| 8. | 行权价格 |
就任何期权而言,行使价将(在符合第14段的规定下)为股份于要约日期的市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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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9. | 受2026年购股权计划规限的最大股份数目 |
| (a) | 计划限额 |
除下文第9(b)及9(c)段另有规定外,公司于行使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所有购股权及根据任何其他计划作出的所有股份授出的归属或行使时可发行的新股份总数不得合计超过(a)于采纳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5%,或(b)于新批准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5%(“计划限额”)。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作出的购股权及根据任何其他计划作出的股份授出已失效或已根据有关计划的条款兑现,将不计入计算计划限额的目的。
假设公司于采纳日期前不再发行或购回股份,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计划限额将为43,616,381股股份,占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已发行股本总额的5%。
| (b) | 刷新计划限额 |
董事会可在(a)股东大会上的股东及(b)上市母公司股东(如根据上市规则有规定须在股东大会上这样做)批准下,每三年或(b)在三年期间内与《上市规则》规定须就已如此弃权的有关决议案投弃权票的有关人士“刷新”上文(a)段(a)项下的计划限额,而在每宗情况下,须遵守《上市规则》的规定。无论如何,就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可能授出的购股权及根据任何其他计划在限额下可能授出的股份授出而可能按“经刷新”而发行的新股份总数,不得超过股东批准“经刷新”限额之日或(如较后)上市母公司股东批准“经刷新”限额之日(如适用)(“经新批准日期”)的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10%。为免生疑问,根据上市规则,(a)于新批准日期前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的股份或根据其他计划授出的股份授出及(b)库存股(如有的话)将不会在计算于新批准日期后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可授出购股权的最高新股份总数时计算为“已刷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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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c) | 超过计划限额 |
董事会可向其具体指明的任何合资格人士授出期权,该等人士将导致超过上文第9(a)段所指的计划限额(为免生疑问,包括根据上文第9(b)段所“刷新”的任何该等限额),但条件是(a)在股东大会上获得股东的批准(以及在上市规则规定的情况下由上市母公司的股东);(b)公司已就寻求该等单独股东的批准,首先向股东发出载有《上市规则》可能规定的资料的通函;及(c)始终受下文第10及11段规限。
| 10. | 个别跌停 |
| (a) | 在符合下文第10(b)段的规定下(并始终符合第11段的规定),董事会不得向任何合资格人士授出任何期权(“有关期权”),而该等期权如获行使,将导致该合资格人士有权认购根据所有期权及股份授出(包括已获授予、根据有关计划授出的已行使及尚未行使的购股权及股份授出)于截至(包括)有关购股权发售价出日期的12个月期间内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或任何其他计划授出予他或她,超过于该日期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1%。 |
为免生疑问,已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或任何其他计划的条文失效或已兑现的购股权及股份,不得计入本段第10(a)款所载限额。
| (b) | 尽管有上文第10(a)段的规定,董事会可向任何合资格人士授出期权,而该等期权将导致超出上文第10(a)段就该合资格人士所订的限额,但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上单独批准(该合资格人士及其密切联系人(如该合资格人士为关连人士则为联系人)放弃投票),并须遵守上市规则。公司亦须向其股东发出载有上市规则可能规定的资料的通函。 |
| 11. | 对向个人提供资助的限制 |
| (a) | 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向董事会成员、首席执行官或主要股东或其各自的任何联营公司授予的每项购股权必须获得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的批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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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b) | 凡向主要股东或其任何联营公司授出任何购股权将导致就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及任何其他计划(不包括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或任何其他计划的条款失效或套现的任何购股权及股份授出)向该人士在截至要约日期(包括该日期)的12个月期间内所发行及将予发行的所有购股权及股份授出合计占已发行股份(不包括库存股)的0.1%以上的新股份,该等进一步授出购股权须待公司发出通函后方可作实,并须按上市规则所载方式获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 |
| 12. | 期权失效 |
| (a) | 期权期届满失效 |
期权将在以下较早者立即失效:
| (一) | 期权期届满;或 |
| (二) | 第7款所指的任何情况发生的日期;或 |
| (三) | 除下文第12(b)至(d)及(g)段另有规定外,期权持有人不再是合资格人士。 |
| (b) | 因死亡、疾病或退休而停止雇用的失效 |
除下文第12(c)段另有规定外,如果期权持有人因以下原因而不再是合资格雇员:
| (一) | 期权持有人的死亡;或 |
| (二) | 期权持有人的严重疾病或伤害,董事会认为,使有关期权持有人不适合履行其受雇下的职责,而在正常过程中,将使期权持有人不适合在随后12个月内继续履行其合同项下的职责,前提是该等疾病或伤害不是自己造成的或由于酗酒或药物滥用;或 |
| (三) | 期权持有人根据期权持有人合同或适用的公司政策(如有)的条款在达到适用的退休年龄时退休;或者 |
| (四) | 期权持有人与期权持有人用人单位协议提前退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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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然后,除第15(c)段另有规定外,根据第4款未获接纳的任何尚未完成的期权要约和任何未归属的期权将立即失效,期权持有人或其个人代表(如适用)可(在符合第12(a)(i)及12(a)(ii)段的规定下)在其后12个月期间或董事会可能决定的更长期间内行使其于终止雇佣或董事职务之日的所有已归属期权。任何在上述期限届满前未被行使的既得期权均告失效。
| (c) | 因故终止失效 |
如委员会裁定任何期权持有人(包括在其期权根据第12(b)或12(d)段继续存在的情况下已不再是合资格雇员的期权持有人)犯有任何不当行为或任何其他行为,足以证明雇主因故终止其合同或委任(或在期权持有人已不再是合资格雇员的情况下,本应有理由因故终止他或她的合同,但直到他或她停止雇用或与雇主任命后才为公司所知),则期权持有人持有的任何期权(无论已归属或未归属)应立即失效(除非董事会以其绝对酌情权另有决议)。
| (d) | 因任何其他原因停止雇用而失效 |
除上文第12(c)段另有规定外,如期权持有人因上文第12(b)段所列理由以外的任何理由而不再是合资格雇员,则在符合第15(c)段的规定下,任何未根据第4款获接纳的期权的未完成要约及任何未归属的期权将立即失效,期权持有人或其个人代表(如适用)可(除上文第12(a)(i)及12(a)(ii)段另有规定外)在其后30天期间或董事会可能决定的较长期间内行使其于终止雇佣或董事职务之日的所有已归属期权。任何在上述期限届满前未被行使的既得期权应立即失效。
就本第12(d)段而言,期权持有人如在七天内被集团成员重新雇用,将不会被视为不再是合资格雇员。他或她亦不会被视为不再是合资格雇员,除非他或她不再是集团任何成员的雇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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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e) | 全面要约失效 |
倘向全体股东(或除要约人及/或要约人控制的任何人士及/或与要约人有关联或一致行动的任何人士外的所有该等股东)作出全面或部分要约(不论是以收购要约、股份回购要约、或安排计划或其他类似方式),公司须尽一切合理努力促使该等要约按相同条款(经变通后)向所有期权持有人提出,并假设他们将成为,通过全额行使授予他们的期权(无论是在当时已归属还是未归属),股东。倘该要约成为或被宣布为无条件,或该计划或安排已于期权期届满前的必要股东大会上获得必要数目的股东批准,则期权持有人有权在任何时间行使其已获授予和未获授予的期权,尽管其期权是根据任何其他条款授予的(前提是董事会可全权和绝对酌情权要求必须首先满足任何履约条件),直至:
| (一) | 该等要约(或任何经修订的要约)截止;或 |
| (二) | 安排计划下的应享权利的记录日期, |
视情况而定(“截止日期”)。期权将于交割日立即失效。
| (f) | 清盘失效 |
倘就公司自愿清盘的决议发出适当通知,既得期权可(在符合第12(a)(i)及12(a)(ii)及15(c)段的规定下)于该决议日期前行使。因此,已如此行使既得期权的期权持有人有权就其行使期权时将配发和发行的股份参与在该等决议日期的前一天与已发行股份持有人在清算中可获得的公司资产的分配。
| (g) | 在其他情况下失效 |
就任何并非合资格雇员的期权持有人而言,董事会可于要约日期指明期权可能失效的任何情况。
| 13. | 取消期权 |
尽管2026年购股权计划有任何其他规定(第18及19段除外),董事会可取消先前授出但尚未由购股权持有人行使的任何购股权。除非期权持有人另有约定,董事会只有在董事会选举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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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一) | 经与核数师或董事会委任的独立财务顾问磋商后,公司向期权持有人支付的金额相当于董事会确定的注销日期期权相关股份的市场价值(减去适用行使价的支付);或 |
| (二) | 董事会提议向期权持有人授出与董事会经谘询核数师或董事会委任的独立财务顾问所厘定的拟取消期权等值的替代期权(或任何其他计划下的股份授出),但授予该等替代期权(或任何其他计划下的股份授出)不得导致违反第9及10段所载的限制;或 |
| (三) | 董事会作出期权持有人可能同意就取消期权向其作出补偿的安排。 |
| 14. | 资本Structure重组 |
| (a) | 调整 |
除下文第14(b)段另有规定外,如公司的资本结构发生任何变更,而任何期权仍未行使,则不论是根据适用法律及监管规定以资本化发行、供股、合并或拆细股份或减少公司股本的方式(根据适用法律发行任何股本以清偿股息或就公司为一方的交易发行股份作为对价除外),则该等相应调整(如有)须作出:
| (一) | 期权的基础股份数量(在未行使的情况下);和/或 |
| (二) | 期权可行使的价格, |
作为董事会委任的核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须向董事会书面证明其认为公平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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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b) | 限额的调整 |
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可能发行的新股份的最高数目及/或第9(a)、10及11(b)段所提述的个别限额将作出调整,其方式为董事会委任的核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须以书面向董事会证明公平合理,在公司的资本结构发生任何改变时,不论是以资本化发行、供股股份的方式,合并或拆细股份或减少公司股本,但如根据适用法律就公司作为一方的交易发行股份作为对价或发行任何股本以清偿股息,则不得作出该等调整。
| (c) | 调整的条件 |
根据第14(a)段作出的任何调整将在切实可行范围内按照以下规定作出:
| (一) | 任何该等调整,须以期权持有人于该等调整后有权获得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的比例保持不变,并须四舍五入至最接近的整股股份为基础,以其于该等调整前有权获得的比例为基础; |
| (二) | 不得作出任何该等调整,其影响将是使任何股份能够以低于其面值发行,或增加任何期权持有人如在紧接该等调整前行使其所持有的全部期权本有权认购的公司已发行股本的比例;及 |
| (三) | 如适用,董事会委任的核数师或独立财务顾问(视情况而定)须以书面向董事会确认有关调整符合《上市规则》的相关规定,但有关调整乃就资本化问题作出的情况除外。 |
| 15. | 行使期权 |
| (a) | 行使期权 |
任何选择:
| (一) | 已归属; |
| (二) | 有关选择权所附的任何条件已获董事会全权酌情满足或豁免;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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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三) | 这还没有失效, |
可随时行使,但不违反下文第15(c)段中的限制。
| (b) | 锻炼方式 |
期权持有人可藉董事会不时规定的格式以书面行使通知的方式行使其任何或所有期权,并交付董事会指定的人。
| (c) | 对行使的限制 |
在董事会认为该等行使违反适用法律或适用规则及规例(包括《上市规则》)的情况下,不得行使期权。
| 16. | 权利 |
将不会派发股息(包括在公司清盘时作出的分派),亦不会就期权行使投票权。任何期权持有人均不得因授予期权而享有股东的任何权利,除非且直至该期权所依据的股份根据行使该期权而实际发行予该期权持有人。因行使期权而发行的股份将在所有方面与行使日期的已发行股份享有同等地位。他们将不会根据行使日期之前的记录日期对股份所附带的任何权利进行排名。
| 17. | 追回 |
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购股权须遵守公司采纳的回拨政策的规定,并可不时作出修订。
为遵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而实施的回拨政策规定,如果公司的财务报表因重大不符合财务报告要求而被重述,导致支付的超额薪酬,则必须从执行官那里收回基于激励的薪酬。该政策适用于与财务报告措施相关的现金或基于股权的薪酬,包括具有特定财务目标的年度奖金和包括期权在内的基于财务业绩的股权奖励。追偿适用于自重述之日起的三年回溯期内裁定的超额补偿,前提是该个人在该期间是执行官。根据回拨政策被收回的期权将被取消。公司不断审查追回政策,并可能不时对此进行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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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18. | 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修订 |
在符合本段第18款的规定下,董事会可随时修订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任何条文(包括但不限于为遵守法律或监管规定的变更而作出的修订及为免除或获豁免于2026年购股权计划条文所施加的任何限制而作出的修订),包括但不限于合资格人士接受购股权要约的方法、行使购股权的方法,及其他有利于2026年购股权计划管理的修订。
除本第18段条文另有规定外,董事会可行使绝对酌情权规定,对2026年购股权计划条文的任何修订,只适用于董事会以书面指明的集团特定成员。
股东大会必须事先以普通决议案批准任何为合资格人士或期权持有人的利益而提出的以下修订:
| (a) | 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目的; |
| (b) | “合格员工”或“合格人员”的定义及“合格人员”资格认定依据; |
| (c) | 根据第9(a)、9(b)、9(c)及11段的规定,行使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所有购股权时可发行的新股份总数的限制; |
| (d) | 根据第10及11段的规定,每名合资格人士在2026年购股权计划下的最高权利; |
| (e) | “期权期”的定义; |
| (f) | 第6(a)和6(d)段的规定; |
| (g) | 关于赠款付款的第6(f)段条款; |
| (h) | 2026年购股权计划下行使价的确定依据; |
| (一) | 期权所附的表决权、股息、转移权及其他权利,包括公司清算时产生的权利(如适用)及期权行使时将予发行的股份; |
| (j) | 根据第5段订立的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期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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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k) | 根据第12(a)、12(b)、12(c)、12(d)、12(e)、12(f)和12(g)款,选择权自动失效的情形; |
| (l) | 根据第14段发生资本化发行、供股、拆细或合并股份或减少或公司股本的任何其他变动时适用的调整条文; |
| (m) | 根据第13段取消期权; |
| (n) | 根据第20段终止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购股权的处理; |
| (o) | 根据第7款对期权转让的限制; |
| (p) | 第18段的条款;或 |
| (q) | 第17段下的期权的恶意和回拨。 |
对本规则的条款及条件作出的任何具有重大性质的修订,只有在获得股东批准的情况下才能作出,除非该等修订根据本规则自动生效。董事会对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条件的任何建议更改是否重大的决定应是决定性的。
有关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任何修订如须获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亦须获上市母公司股东(如根据上市规则规定)在股东大会上批准,该等批准须尽可能与股东的批准几乎同时取得。
| 19. | 对期权条款的修订 |
| (a) | 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授出的任何购股权的条款及条件的任何重大修订,须经股东于股东大会批准后方可作出。倘首次授出购股权获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或股东于股东大会(视属何情况而定)批准,则向合资格人士授出购股权条款的任何更改须经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及/或股东于股东大会(视属何情况而定)批准,惟修订根据本规则自动生效的情况除外。董事会对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条款及条件的任何建议更改是否重大的决定应是决定性的。 |
| (b) | 凡授予身为公司主要股东的合资格人士或其任何联系人的期权的条款及条件将予修订,则除根据本规则修订自动生效外,股东须作出决议批准修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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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c) | 凡公司有一名或多于一名上市母公司,根据上述第19(a)及19(b)段作出的任何修订,须经上市母公司的股东在股东大会上批准后方可作出,该等批准须与上述第19(a)或19(b)段所提述的股东的批准在合理可行的情况下几乎同时取得。 |
| (d) | 2026年购股权计划及购股权的经修订条款及条件,以及对本规则的任何条文或根据本规则作出的任何更改或豁免,均须遵守《上市规则》,尤其包括《上市规则》第17章及所有适用的法律、规则及规例。 |
| 20. | 终止2026年购股权计划 |
| (a) | 董事会终止 |
董事会可随时藉决议不再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授出进一步购股权而终止2026年购股权计划。如董事会根据本第20(a)段决定终止2026年购股权计划,则不会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作出新的购股权要约,董事会可决定先前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购股权是否应:
| (一) | 继续受制于本规则(在使该等选择权生效所需的范围内,本规则应保持充分的效力和效力);或 |
| (二) | 根据第13段予以取消。 |
| (b) | 自动终止 |
2026年购股权计划将于2026年购股权计划存续期届满时紧接采纳日期10周年日前一日午夜根据第5段自动终止。
| (c) | 股东终止 |
经股东批准,2026年购股权计划可随时终止。继根据本第20(c)段终止2026年购股权计划后:
| (一) | 将不会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作出新的购股权要约;及 |
| (二) | 先前已授出但尚未行使的期权,除根据第13款另有取消外,应继续有效并按照本规则行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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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附录四 | 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的主要条款 |
| 21. | 停牌 |
董事会可在发生特定及异常情况(包括但不限于需要调整或重新定义公司股本的资本运作或公司损益表或资产负债表出现重大负面变动)时,随时在不违反相关法律的范围内暂停行使未行使的期权。每次停牌时间不得超过三个月,合计不得超过十二个月。董事会应向期权持有人发出至少八天的书面通知,具体说明暂停的起始日期、持续时间以及相关暂停权利的预计恢复日期。
| 22. | 行政管理 |
| (a) | 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管理责任由董事会或正式组成的董事会委员会承担。 |
| (b) | 此外,董事会可根据董事会决定的条款,就2026年购股权计划(或其某些方面)委任一名或多名管理人。 |
| (c) | 董事会就规则的解释或是否存在任何可能影响根据本规则对待任何期权或任何期权持有人的情况或就与2026年股票期权计划有关的任何期权或事项有关的任何争议作出的决定将是最终的和具有约束力的(在没有明显错误的情况下)。 |
| (d) | 董事会可订立其不时认为适当的2026年购股权计划管理指引或规则,但该等规则或指引须与2026年购股权计划规则一致。如《2026年购股权计划规则》与董事会订立的任何指引或规则有任何不一致之处,则以前者为准。董事会可全权酌情就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管理订立不同的指引或规则,以适用于特定的合资格人士团体及/或集团的特定成员。 |
| (e) | 董事会有权就实施期权归属的机制以及相关的登记、记录和报告事项建立其认为合理必要的安排,以确保期权持有人和公司能够遵守所有相关司法管辖区的所有适用证券、外汇和税务法规。各期权持有人应授权公司代表期权持有人建立所有必要的经纪和其他账户,并应向公司提供董事会认为与公司和期权持有人遵守上述义务有关的必要信息。 |
于最后实际可行日期,公司并无根据2026年购股权计划授出或同意授出任何股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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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认为,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规定,特别是与上述资格、归属期、业绩条件、行使价格和回拨机制有关的规定,通过使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能够有效和高效地运作和规范2026年购股权计划,与公司的补偿模式以及2026年购股权计划的宗旨保持一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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