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6-K
外国私营发行人的报告
根据规则13a-16或15d-16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
2025年3月
委员会文件编号:001-14946
CEMEX, S.A.B. de C.V.
(注册人姓名翻译成英文)
Avenida Ricardo Marg á in Zozaya # 325,Colonia Valle del Campestre,
San Pedro Garza Garc í a,Nuevo Le ó n 66265,墨西哥
(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提交或将根据封面表格20-F或表格40-F提交年度报告。
表格20-F表格40-F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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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
2025年3月25日,Cemex,S.A.B. de C.V.(“Cemex”或“公司”)(NYSE:CX)通知墨西哥证券交易所(Bolsa Mexicana de Valores),在Cemex于2025年3月25日举行的临时股东大会上,批准了对Cemex章程(“章程”)的以下修订:
| a. | 对章程第23条(董事会会议)的修订,将墨西哥立法发生的某些变化纳入章程,允许使用电子、光学或其他技术举行董事会会议;因此,章程第23条现如下: |
“----第23条。董事会会议。-董事会在每个会计年度至少应召开四次会议。董事会会议可使用电子、光学或任何其他技术手段举行,犹如该等会议是亲自举行一样。部分或全部出席者可亲自或使用电子、光学或任何其他科技手段参加,每一次此类会议具有同等效力。所有使用电子、光学或任何其他技术手段通过的决议,就所有法律目的而言,将具有与亲自聚集的理事会成员通过的决议相同的效力,但这些决议须经书面确认并由所有与会者签字。董事会主席、企业惯例和审计委员会主席,以及25%(25%)的董事会成员,可以召集董事会会议,将他们认为相关的项目列入议程。
--公司的外部审计师可被召集参加董事会会议,作为有发言权但无表决权的受邀者,在讨论议程上与其有利益冲突或可能损害其法律界定的独立性的项目时,应回避出席。
--会议应被视为在大多数董事会成员出席的情况下正式召开,董事会成员应以出席的董事会成员的绝对多数作出决定。董事会的每一次会议均应拟定会议记录,其中应包含所讨论的议题和项目;上述会议记录必须由在上述会议期间担任主席和秘书签署。董事会经其成员一致同意,可以不经会议通过决议。该等决议应予以书面确认。
--提交给董事会的所有信息,无论是公司还是其控制实体的信息,均应由负责其内容和起草的人员签署。”
| b. | 由于墨西哥劳动司法系统的创建,对章程第27条(董事会的责任)的修订,授权Cemex的董事会在法院和当局就劳动相关事项代表Cemex;因此,章程第27条现如下: |
“----第27条。董事会的职责。-董事会有责任:
--一、-确立开展公司业务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的总体战略。
--二、-监督对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管理和处理,考虑后者对公司财务、行政和法律情况的重要性,以及相关高管的业绩表现。
--三、-以审计委员会或企业惯例委员会的事先意见批准:a)关联方使用公司资产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资产的政策和指导方针。b)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拟进行的每一项关联交易。c)同时或先后执行的交易,鉴于其特征,可能被视为单一交易,且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计划在一个财政年度内,当这些交易不寻常或非经常性,或其他情况下,当其总价值表示时,根据以下任一情形中对应于上一季度末的数字进行的交易:1。购买或出售价值等于或大于公司合并资产5%的资产。2.授出总额等于或大于公司合并资产5%的担保或承担负债。只要债务证券或金融工具的投资是根据董事会为此目的发布的政策进行的,则不在本条规定范围内。d)公司行政总裁的委任、选举及(视情况而定)罢免,以及其薪酬,以及其他相关行政人员的委任及薪酬政策。e)向关联方提供授信或个人担保的政策。f)授予的豁免,以便董事会成员、相关高管或任何其他有权指挥的个人可以利用属于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或公司具有重大影响力的公司机会的个人利益或为第三方。对总价值低于本数III第C节)中所述的交易的豁免可委托给审计委员会和企业惯例委员会。G)有关内部控制及公司及由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内部审计的指引。H)公司的会计政策,将其调整为国家银行和证券委员会(Comisi ó n Nacional Bancaria y de Valores)认可或发布的会计原则。i)公司财务报表。J)聘用应提供外部审计服务的事务所,如适用,还应提供额外或补充服务。
--四.-提交财政年度结束后举行的股东大会:a)关于审计委员会和企业惯例委员会活动的年度报告。b)行政总裁依法编制的报告,连同外聘核数师的报告。c)董事会对上一节所述首席执行官报告内容的意见。d)《一般公司法》(Ley General de Sociedades Mercantiles)第172条b款中提到的报告,其中包含编制财务信息时使用的主要会计和信息政策和标准。e)关于其按适用法律要求进行干预的活动和交易的报告。
--V.-根据提交给委员会、首席执行官和担任外部审计师的事务所的信息,以及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会计、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登记、档案或信息系统,确定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所面临的主要风险的后续行动。这项任务可以通过审计和企业惯例委员会的管道来完成。
--六、-批准与股东和市场以及董事会成员和相关高管进行信息和沟通的政策,以符合法律规定。
--七、-确定相应的行动方针,以纠正其知悉的任何违规行为,并实施适用的纠正措施。
--七、-确立行政总裁行使行政权力应遵守的条款和条件。
--IX.-命令首席执行官向公众披露其所了解的那些重大事件。
--十、-根据《联邦区民法典》(C ó digo Civil para el distrito Federal)第2554条(二千五百五十四条)及其相关的新莱昂州第2448条(二千四百四十八条)的规定,管理公司的业务和资产,拥有充分的管理权。
--XI.-根据《联邦区民法典》(C ó digo Civil para el Distrito Federal)第2554条(二千五百五十四)第三款及其相关的《新莱昂州民法典》(C ó digo Civil para el Estado de Nuevo Le ó n)第2448条(二千四百四十八)的规定,对公司的动产和不动产资产以及对其不动产和个人权利行使管辖权。
--十三、-在市、州、国家任何类型的行政或司法机关,以及在劳动主管部门或其他任何机关,或在仲裁员面前代表公司,具有巨大的权力,包括那些依法需要特别条款的院系,根据《联邦区民法典》(C ó digo Civilian para el distrito Federal)第2554条(二千五百五十四)第一款及其相关的《新莱昂州民法典》(C ó digo Civilian para el Estado de Nuevo Le ó n)第2448条(二千四百四十八)的规定,并提起法律诉讼、申诉和刑事指控,在刑事案件中也可以作为民事当事人,并给予减免,以及提出Juicios de Amparo并放弃公司在其下的权利;以及代表公司参加联邦和地方调解和仲裁委员会(Juntas Federales y Locales de Conciliaci ó n y Arbitraje)、联邦司法权力的劳动法院和/或法庭、州法院、联邦调解和劳工登记中心(Centros Federales de Conciliaci ó n y Registro Laboral)、劳工事务调解中心、劳工和社会保障秘书处(Secretar í a del Trabajo y Previsi ó n Social)和所有一般劳工当局的审判或劳动诉讼,根据联邦劳动法(Ley Federal del Trabajo)的条款和最广泛的目的。
--十三、-代表公司授出和认购信贷工具,以公司的动产和不动产资产向其他公司出资,以及认购股份或参股其他公司,但适用法律规定的限制除外。
--XIV.-授予Avales、债券和一般担保,即使有抵押或质押,第三方义务有或没有反利益,因此执行信贷工具合同和授予上述担保所必需的其他文件,但适用法律规定的限制除外。
--十五、-监督股东大会决议的遵守情况。
--十六、-授予或拒绝本章程第七条所述授权。
--十八、-根据法律赋予董事会的职能依法确立的、不保留给股东大会的其他责任。
--关联方与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之间进行的下列各项交易,如遵守董事会为此目的批准的政策和准则,则无须获得董事会的批准:(a)根据其价值对公司或其控制的公司并不重要的交易;(b)公司与其控制的公司或公司具有重大影响的公司进行的交易或由后者中的任何一方进行的交易,每当此类交易属于公司业务范围的一部分,或被视为以市场价格进行或以外部专业公司作出的估值为依据;以及(c)与员工进行的交易,每当这些交易是在与其他客户相同的条件下进行或由于提供一般专业服务而进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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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只可根据上述数字X、XI、XII、XIII及XIV转授予其院系,现正式授权其转授予该等院系的实际代理人再次转授予其的院系;就数字III第F条而言,应按其中所确立的转授,所有其他院系仅对应于董事会。”
| c. | 由于墨西哥劳动司法系统的创建,对章程第28条(首席执行官)的修订,授权Cemex的首席执行官在法院和当局就劳动相关事项代表Cemex;因此,章程第28条现如下: |
“----第28条。首席执行官。-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的业务的管理、指导和执行由首席执行官负责,首席执行官应遵守董事会批准的战略、政策和指导方针。
--首席执行官应具有公司的签名,并应具有以下职权、职责和义务:一、-代表公司具有行政行为的一般权力,以《联邦区民法典》(C ó digo Civil para el Distrito Federal)第2554条第二款及其在墨西哥共和国任何和所有州的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的宽泛程度管理业务和公司资产,以及《一般公司法》(Ley General de Sociedades Mercantiles)第10条。二、-代表公司拥有诉讼和催收的一般权力,拥有所有需要特殊权力或条款的一般和特殊权力,不受任何限制,具有《联邦区民法典》(C ó digo Civil para el distrito Federal)第2554条和第2587条第一款的宽泛性,及其在墨西哥共和国任何和所有州的民法典中的相关条款,以及在劳资纠纷中代表公司的权力,具有《联邦就业法》(Ley Federal del Trabajo)规定的归属、义务和权利。三、-根据《联邦区民法典》(C ó digo Civil para el distrito Federal)第2554条第三款和新莱昂州相关第2448条的规定,对公司资产以及对其个人权利和不动产资产(无论是动产还是不动产资产)实施领域行为。四、-在联邦和地方调解和仲裁委员会(Juntas Federales y Locales de Conciliaci ó n y Arbitraje)、联邦司法权的劳动法院和/或法庭、州法院、联邦调解和劳动登记中心(Centros Federales de Conciliaci ó n y Registro Laboral)、劳动事务调解中心、劳动和社会保障秘书处(Secretar í a del Trabajo y Previsi ó n Social)和所有一般劳动当局根据联邦劳动法(Ley Federal del Trabajo)的条款和最广泛的目的,代表公司参加审判或劳动诉讼。五、-行使公司拥有的子公司发行的股份的表决权,符合法律规定。六、-按照董事会的指示组织、管理和指挥公司的人员和资产及业务并收取和支付款项。VII.-订立协议,执行将被发行、接受、背书或担保的信贷工具,以及与其归属相关的所有其他文件,并在遵守董事会为此目的批准的政策和指导方针时执行日常业务过程所需的行为。七、-指定协助其行使职能和适当履行义务的相关高管,以及他认为方便的任何其他员工。IX.-授予和撤销一般和特别权力,以及授予他的全部或部分职权,包括授权他向其授予权力的事实上的律师的权力,以便后者同样可以授予他认为方便的职权,包括这种授权的权力。十、-法律规定的、不保留给股东大会或董事会的所有其他院系、义务和责任。董事会可能会扩大或限制首席执行官的职权范围。
--首席执行官和相关高管的任职方式应照顾为公司创造价值,不得偏袒特定股东或股东群体。为此目的,他们应恪尽职守、作出知情决定并遵守法律或本章程规定的职责。对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企业造成的损害和损失,由首席执行官和相关高管依法承担责任。
--对于因违反注意义务而产生的责任,只有在相关行为并非故意、恶意或不违法的情况下,才可能为首席执行官和相关高管订立赔偿或保险合同。在任何其他情况下,不得授予或签订此类赔偿或保险。”
| d. | 对章程第31条(委员会)的修订,将墨西哥立法发生的某些变化纳入章程,允许董事会委员会会议使用电子、光学或其他技术进行;因此,章程第31条现如下: |
“----第三十一条。委员会。-为履行其职责,董事会应得到审计委员会和公司惯例委员会的协助,这些委员会应仅由独立董事组成,并至少由股东大会或董事会根据该董事会主席的提议任命的三名董事组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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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事会可增设一个或多个委员会,以协助其履行职能。任何此类委员会应由普通股东大会任命的至少三名董事会成员或经该法人机构董事长提议由董事会任命的至少三名成员组成。董事会应确定上述委员会的权力、义务、权限和运作。
--委员会的会议可以使用电子、光学或任何其他技术手段举行,就好像这些会议是亲自举行的一样。部分或全体与会者可亲自或使用电子、光学或任何其他科技手段参加,每一次此类会议具有同等效力。所有使用电子、光学或任何其他技术手段通过的决议,就所有法律目的而言,将具有与亲自聚集的委员会成员通过的决议相同的效力,但这些决议须得到书面确认并得到所有与会者的签署。
--审计和企业惯例委员会主席由股东大会专门任免,不得担任董事会主席。董事会秘书也应是审计和企业惯例委员会的秘书,但他不得是这些委员会的成员。
--审计委员会和公司惯例委员会的主席可以召集董事会会议,并在议程中插入他们认为相关的项目。
--关于公司惯例,委员会应:(a)根据法律规定,就与其相关的问题向董事会提供意见。(b)在独立专家认为有必要有效履行职责时征求其意见o在法律要求时;(c)召集一般股东会议,并在这些会议的议程中插入其认为相关的项目。(d)协助董事会编制《墨西哥证券市场法》第28条第四节、字母d)和e)中提及的报告。(e)履行法律或本附例规定的所有其他职责。
--关于审计事项,委员会应:(a)根据法律规定,就与其相关的问题向董事会提供意见。(b)评估提供外部审计服务的事务所的业绩,以及分析外聘审计员编制和发出的报告、意见或通知;为此,委员会可在其认为方便时要求外聘审计员在场,此外还有义务至少每年与外聘审计员会面一次。(c)与参与编制和修订的人员讨论公司的财务报表,并据此建议董事会批准或不批准财务报表。(d)向董事会通报公司及其控制的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制度的状况,包括其发现的任何违规行为(如有)。(e)编制《墨西哥证券市场法》第28条第IV节c项)中提及的意见,并提交董事会审议,供日后提交股东大会,以协助(其中包括)外部审计师的报告;该意见应至少表明:1.-根据公司的具体情况,公司所遵循的政策和会计及信息准则是否充分和充分。2.-这些政策和标准是否一直适用于首席执行官提供的信息。3.-由于上述数字1.和2.,首席执行官提供的信息是否合理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业绩和状况。(f)协助董事会编制《墨西哥证券市场法》第28条第四节、d)和e)项中提及的报告。(g)监督《墨西哥证券市场法》第28条、第三节和第47条提及的交易是按照法律和根据此类法律处置发布的政策进行的。(h)在独立专家认为有必要有效履行职责时或在法律要求时征求其意见。(i)向有关行政人员及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任何其他雇员索取与编制财务资料有关的任何报告或其认为履行职责所需的任何其他报告。(j)调查其所知悉的可能不遵守业务、准则和政策、内部控制、内部审计和会计记录制度的情况,不论是否由公司或其控制的任何其他公司执行;为此,其应对文件、档案和任何其他证据进行审查,只要这是进行此类监督所必需的。(k)接收股东、董事、相关高管、雇员和任何其他第三方就上述(j)项所述事项提出的任何意见,并采取根据其判断可能因此类意见而采取的任何行动。(l)要求与相关高管定期会面,以及提交与公司或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内部控制和内部审计相关的信息。(m)向董事会通报其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发现的任何重大违规行为,并在适用的情况下通报所采取的纠正行动或建议必须采取的此类行动。(n)召集股东大会,要求将其认为相关的项目列入议程。(o)监督首席执行官执行股东大会和董事会会议上通过的决议,其依据是这些会议为此目的指示的指示。(p)监督建立机制和内部控制,以便核实公司及其控制的其他公司的行为和交易是否符合适用法律,以及实施能够审查上述职责遵守情况的方法。(q)根据本条例所规定的责任,履行法律或本附例所确立的所有其他职责。
--审计和企业惯例委员会活动的年度报告应由这些委员会的主席编写并提交董事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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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委员会和企业惯例委员会应根据需要举行多次会议,有权召集董事会主席、25%的董事会成员、首席执行官或该委员会的主席。应以多数票作出决定,在出现平局时由主席投决定性一票;并应要求其过半数成员出席才能召开有效会议。审计和企业惯例委员会的这些董事成员的候补人,在本委员会的整合方面也应具有相同的立场。
--在主席和/或秘书缺席的委员会会议中,出席成员应以多数票在其中任命那些应担任该特定会议主席和秘书的人。
--各委员会应当制作会议记录簿,每次会议记录应当由代行主席和秘书职务的人签字保存。
--一个单一委员会可以同时履行审计委员会和企业惯例委员会的职能。”
| e. | 对章程第32条(董事会薪酬)的修订,承认Cemex任何董事会委员会的成员和候补成员,包括法律不要求其存在的董事会委员会,将获得Cemex普通股东大会确定的金额作为其服务的薪酬;因此,章程第32条现如下: |
“----第32条。董事会的报酬。-董事会成员及其候补成员,以及审计和企业惯例委员会以及作为董事会辅助机构的其他委员会的成员,应按股东大会确定的金额获得服务报酬。”
| f. | 附例中增加暂时性第3条,将墨西哥立法发生的某些变化纳入附例,允许使用电子签名或类似手段执行公司文件;因此,附例中的暂时性第3条内容如下: |
“----过渡性第3条--为相应的法律目的,本附则中任何提及“签名”或“签名”均指以墨西哥法律确立的方式、形式和方法在每种情况下均适用的签名。”
以上是提供给墨西哥证券交易所的信息的非正式英文翻译。如向墨西哥证券交易所提供的信息的英文译本与西班牙文本有任何出入,以西班牙文本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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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的要求,Cemex,S.A.B. de C.V.已正式安排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签署本报告,并因此获得正式授权。
| CEMEX, S.A.B. de C.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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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册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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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日期:2025年3月25日 | 签名: | /s/Rafael Garza Lozano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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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姓名:Rafael Garza Lozano | ||||||
| 职称:主计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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