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1(二)
修正
到
经修订及重述的附例
休斯顿美国能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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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和重述的《Houston American Energy Corp.章程》(“章程”)的部分修订如下:
第一:现将《附例》第三条第3.1节全文修订重述如下:
“3.1一般。公司的权力应由董事会行使或在其授权下行使,公司的业务和事务应在董事会的指导下管理。除本附例明示授予他们的权力及授权外,董事会行使公司的所有权力,并作出法律或法团注册证书或本附例规定股东不得行使或作出的所有合法作为及事情。”
第二:现将《附例》第三条第3.8节全文修订重述如下:
“3.8个空缺。在符合任何系列优先股持有人在特定情况下选举额外董事的权利的情况下,除公司注册证书另有规定外,因死亡、辞职或被免职而产生的空缺,以及因授权董事人数增加而产生的新设董事职位,应由当时在任的其余董事过半数的赞成票填补,但低于董事会的法定人数,而如此选出的董事须在出现空缺或产生新的董事职位的整个任期的剩余时间内任职,直至该董事的继任人已获正式选出并符合资格,或直至该董事较早前去世、辞职或被免职为止。授权董事人数不减少,任何在任董事的任期均不得缩短。”
附例的其余部分须保持原样,并具有完全的效力和效力。下列签署人兹证明,上述对章程的修订已获Houston American Energy Corp.董事会以一致书面同意方式采纳和批准。
通过,自纽约时间2025年10月9日下午5:00起生效。
| /s/爱德华·吉莱斯皮 | ||
| 姓名: | 爱德华·吉莱斯皮 |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