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ZTO快递公布年度股东大会结果
上海2026年6月16日电/美通社/–中国领先且快速增长的快递公司(“ZTO”或“公司”)—— ZTO Express(Cayman)Inc.(NYSE:ZTO及HKEX:2057)今天宣布,提交股东批准的以下各项建议决议案已于今天在香港举行的年度股东大会上作为普通决议案获得通过:
| 1. | 接收及考虑公司截至2025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经审核综合财务报表及公司董事及核数师的报告; |
| 2. | 重选Hongqun HU先生为公司执行董事,但须以其较早辞职或被免职为准; |
| 3. | 重选邢柳先生为公司非执行董事,但须以其较早辞任或被罢免为准; |
| 4. | 授权董事会厘定董事薪酬; |
| 5. | 续聘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及德勤华永会计师事务所有限责任公司为公司核数师,任期至公司下届股东周年大会结束,并授权董事会厘定其截至2026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薪酬; |
| 6. | 授予董事发行、配发及处理额外A类的一般授权本公司普通股(包括任何出售或转出库藏股)不超过本决议通过之日本公司已发行在外流通股份总数(不包括任何库存股)的20%。 |
| 7. | 授予董事一般授权以购回不超过公司已发行及已发行股份总数10%的公司A类普通股(不包括任何库存股)截至本决议通过之日。 |
关于ZTO快递(开曼)公司
ZTO Express(Cayman)Inc.(NYSE:ZTO and SEHK:2057)(“ZTO”或“公司”)是中国一家领先且快速增长的快递公司。ZTO通过其在中国广泛而可靠的全国性网络覆盖,提供快递配送服务以及其他增值物流服务。
ZTO采用高度可扩展的网络合作伙伴模式,该公司认为这种模式最适合支持中国电子商务的显着增长。该公司利用其网络合作伙伴提供取货和最后一公里交付服务,同时控制快递服务价值链中的关键任务线路运输和分拣网络。
欲了解更多信息,请访问https://zto.investorroom.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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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港声明
根据美国1995年《私人证券诉讼改革法案》的“安全港”条款,本公告包含的陈述可能构成“前瞻性”陈述。这些前瞻性陈述可以通过“将”、“预期”、“预期”、“目标”、“未来”、“打算”、“计划”、“相信”、“估计”、“可能”等类似表达方式来识别。ZTO还可能在其提交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和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香港交易所”)的定期报告、其提交股东的中期和年度报告、在香港交易所网站上发布的公告、通函或其他出版物、新闻稿和其他书面材料中,以及在其高级职员、董事或员工向第三方作出的口头陈述中作出书面或口头的前瞻性陈述。非历史事实的陈述,包括但不限于关于ZTO的信念、计划、预期的陈述,均为前瞻性陈述。前瞻性陈述涉及固有风险和不确定性。许多因素可能导致实际结果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包含的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包括但不限于:与中国电子商务和快递行业发展有关的风险;其对某些第三方电子商务平台的重大依赖;与其网络合作伙伴及其雇员和人员相关的风险;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和市场份额产生不利影响的激烈竞争;公司的分拣枢纽或其网络合作伙伴运营的网点或其技术系统的任何服务中断;ZTO的品牌建设和抵御负面宣传的能力,或其他政府利好政策。有关这些风险和其他风险的更多信息,请参见ZTO提交给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和香港交易所的文件。本公告中提供的所有信息截至本公告发布之日,ZTO不承担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的任何义务,除非适用法律要求。
投资者及媒体垂询,请联系:
ZTO快递(开曼)公司。
投资者关系
邮箱:ir@zto.com
电话:+ 862159804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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