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
证券交易委员会
华盛顿特区20549
表格10-K
(标记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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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年度报告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财政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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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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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提交的过渡报告 |
为从____________到_____________的过渡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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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会文件编号:000-33123
(在其章程中指明的注册人的确切名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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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或其他法团管辖权或 |
(I.R.S.雇主识别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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组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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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周静市沙市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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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行政办公室地址) |
(邮编) |
注册人的电话号码,包括区号–(86)716-412-7901
根据该法第12(b)条登记的证券:
各类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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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易符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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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的各交易所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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纳斯达克资本市场 |
根据该法第12(g)节登记的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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班级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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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 |
如果注册人是《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知名且经验丰富的发行人,请用复选标记表示。
是☐没有
如果根据该法第13或15(d)节,注册人没有被要求提交报告,请用复选标记表示。
是☐没有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1)在过去12个月内(或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报告的较短期限内)是否已提交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或15(d)条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以及(2)在过去90天内是否已遵守此类提交要求。
是 ☒ 否 ☐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在过去12个月内(或在要求注册人提交此类文件的较短期限内)是否以电子方式提交了根据S-T规则第405条(本章第232.405条)要求提交的每个交互式数据文件。
是 ☒ 否 ☐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 |
加速披露公司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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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规模较小的报告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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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成长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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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新兴成长型公司,请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根据《交易法》第13(a)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已就编制或发布其审计报告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5 U.S.C. 7262(b))第404(b)节对其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提交报告和证明。☐
如果证券是根据该法第12(b)节登记的,请用复选标记表明备案中包括的登记人的财务报表是否反映了对先前发布的财务报表的错误更正。☐
用复选标记表明这些错误更正中是否有任何重述需要对注册人的任何执行官根据§ 240.10D-1(b)在相关恢复期间收到的基于激励的补偿进行恢复分析。☐
用复选标记表明注册人是否为空壳公司(定义见法案第12b-2条)。
是☐没有
截至2024年6月28日,注册人的非关联公司持有的有投票权和无投票权的普通股的总市值约为3770万美元,其依据是3.55美元的价格,这是当日在纳斯达克股票市场上以“CAAS”为代码报告的普通股的收盘价。
截至2025年3月28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30,170,702股。
审计员PCAOB编号:14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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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数师:罗兵咸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
审计人地址:上海市浦东新区东裕路588号新外滩中心42楼200126,PRC |
以引用方式纳入的文件
没有。
2 |页
警示性声明
这份10-K表格年度报告包含1933年《证券法》第27A条和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21E条含义内的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涉及未来事件或公司未来的财务业绩。该公司试图通过包括“预期”、“相信”、“预期”、“可以”、“继续”、“可能”、“估计”、“预期”、“打算”、“可能”、“计划”、“潜在”、“预测”、“应该”或“将”或这些术语或其他类似术语的否定词来识别前瞻性陈述。此类声明受到某些风险和不确定性的影响,包括本年度报告或公司不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其他报告或文件中所述的事项,这可能导致实际结果或结果与预测的结果或结果存在重大差异。尽管公司认为前瞻性陈述中反映的预期是合理的,但公司无法保证未来的结果、活动水平、业绩或成就。不应过分依赖这些前瞻性陈述,这些陈述仅在本文发布之日起生效。公司的预期截至本10-K表格提交之日,除非法律要求,否则公司不打算在本年度报告提交10-K表格之日后更新任何前瞻性陈述,以确认这些陈述符合实际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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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项目1。生意。
公司历史
中国汽车系统股份公司,“中国汽车”或“公司”,于1999年6月29日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透过其附属公司Great Genesis Holdings Limited“Genesis”(一家根据中国香港特别行政区法律组建的公司),该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中国”拥有八家中合资公司和七家全资子公司的权益,这些公司为汽车行业的不同细分领域制造动力转向系统和/或相关产品。Genesis还拥有一家巴西贸易公司的权益,该公司主要在巴西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和销售。
恒隆美国公司,“HLUSA”于2007年1月8日在美国密歇根州特洛伊市注册成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在北美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营销,并提供售后服务和研发、“研发”、支持。
除非文意另有所指,本公司使用“本公司”、“我们”、“我们的”和“我们”等术语在合并基础上统称中国汽车。
业务概览
该公司为一家控股公司,除其在Genesis和HLUSA的权益外,并无重大业务运营或资产。Genesis主要通过其控股子公司和合资公司从事汽车系统和组件的制造和销售,如下所述。
下面列出的是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组织结构图。
中国汽车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纳斯达克股票代码:CAAS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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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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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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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reat Genesis控股有限公司 |
恒隆美国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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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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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7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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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 |
沈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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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隆 |
金杯恒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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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
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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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组 |
转向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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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式会社。 |
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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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恒隆”1 |
“沈阳”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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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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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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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5% |
↓70% |
↓94.19%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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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0.0% |
↓51% |
↓62% |
↓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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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 |
沙市 |
芜湖 |
武汉 |
重庆 |
CAAS |
湖北 |
湖北 |
孝城 |
芜湖 |
长春 |
湖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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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隆 |
九龙 |
恒隆 |
界龙 |
恒隆 |
巴西的 |
恒隆 |
恒隆 |
(武汉) |
宏润 |
华龙 |
智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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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
动力 |
汽车 |
电动 |
红岩 |
进口和 |
集团 |
& KYB |
议案 |
新的 |
汽车 |
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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零件 |
转向 |
转向 |
动力 |
汽车 |
以旧换新 |
上海 |
汽车 |
机电一体化 |
材料 |
技术 |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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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式会社。 |
齿轮 |
系统公司, |
转向公司, |
系统公司, |
汽车 |
汽车 |
电动 |
系统 |
株式会社。 |
株式会社。 |
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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株式会社。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有限公司。 |
零部件有限公司。 |
电子学 |
转向 |
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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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和 |
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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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展 |
株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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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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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 |
“巴西 |
“上海 |
“恒隆 |
“武汉 |
“芜湖 |
“长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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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隆”3 |
“九龙”4 |
“芜湖”5 |
“捷龙”6 |
恒隆”7 |
恒隆”8 |
恒隆”11 |
KYB”12 |
孝城”13 |
鸿润”14 |
华龙”15 |
“智融”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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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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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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荆州 |
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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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隆 |
楚官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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汽车 |
汽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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技术 |
科学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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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 |
技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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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 |
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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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测试 |
“武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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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9 |
楚官界”1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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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2007年3月7日,创世纪成立湖北恒隆,前身为全资子公司荆州恒升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从事汽车转向系统的生产和销售。2012年7月8日,湖北恒隆更名为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4 |页
| 2. | 沈阳成立于2002年,专注于轻型汽车动力转向零部件。 |
| 3. | 恒隆股份成立于1997年,主要从事轿车、轻型车齿条动力转向器的生产。 |
| 4. | 九龙股份成立于1993年,主要从事重型汽车整体动力转向器的生产。 |
| 5. | 芜湖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汽车转向系统的生产和销售。2021年4月,公司从另一股东处以总对价人民币690万元获得芜湖额外22.67%股权,相当于约110万美元。公司保留其于芜湖的控股权益,收购非控股权益作为股权交易入账。 |
| 6. | 捷龙股份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汽车转向柱的生产和销售。 |
| 7. | 2012年2月21日,湖北恒隆与上汽依维柯红岩公司“上汽依维柯”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重庆恒隆,设计、开发、制造液压和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及零部件。 |
| 8. | 2012年8月21日,由湖北恒隆与两位巴西公民Ozias Gaia Da Silva和Ademir Dal’EveDove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巴西恒隆。巴西恒隆主要在巴西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和销售业务。2017年5月,公司以零对价获得巴西恒隆额外15.84%股权。2024年10月,巴西恒隆变更章程。根据新条款,公司于巴西恒隆的股权由95.84%更改为94.19%。公司保留对巴西恒隆的控股权,收购非控股权益作为股权交易入账。 |
| 9. | 2009年12月,创世纪旗下恒隆组建检测中心,主要从事新产品的研发。已于2025年1月注销。 |
| 10. | 2014年5月,界龙与湖北万隆共同组建子公司武汉储冠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储冠杰”,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武汉楚官界位于中国武汉。 |
2020年5月,武汉储冠杰吸收合并另一家子公司Universal Sensor Application Inc.“USAI”,后者成立于2005年,主要从事传感器模组的生产和销售。
| 11. | 2015年1月,湖北恒隆组建了湖北恒隆集团上海汽车电子研发有限公司,即“上海恒隆”,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的设计和销售。 |
| 12. | 2018年8月,湖北恒隆与KY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KYB”成立湖北恒隆KYB汽车电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恒隆KYB”,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湖北恒隆拥有该实体66.6%的股份,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并表。2024年3月,KYB获得恒隆KYB额外6.6%的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10亿元,相当于约1550万美元。公司保留对恒隆KYB的控股权。 |
| 13. | 2019年3月,湖北恒隆与兵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兵成(武汉)动机电一体化系统有限公司,即“武汉兵成”,主要从事汽车电机、机电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湖北恒隆持有武汉兵城51.0%的股份,自成立以来对其进行并表。 |
| 14. | 2019年12月,湖北恒隆组建芜湖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即“芜湖宏润”,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湖北恒隆持有芜湖弘润62.0%的股份,自设立以来并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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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 | 2020年4月,湖北恒隆向陈汉林控制的实体收购长春华龙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华龙”100.0%的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20万元,相当于约0.2百万美元。收购前,长春华龙52.1%的股份最终由陈汉林持有,47.9%的股份由第三方持有。长春华龙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 |
| 16. | 2023年6月,湖北恒隆向湖北智融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融”出资部分设备及无形资产,占智融实收资本的100%。智融主要从事汽车产品的检验检测。 |
公司与六十多家整车制造企业有业务往来,包括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浙江吉利汽车有限公司、奇瑞汽车有限公司这三家中国最大的民营汽车制造企业,重庆长安汽车有限公司,中国国有汽车制造企业,上海汽车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一汽集团有限公司等。他们都是我们的关键客户。对于海外客户,公司自2009年起向Stellantis N.V.供应动力转向器,自2016年起向福特汽车公司供应动力转向器。
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
根据《控股外国公司责任法》,如果SEC确定我们提交了由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且该审计报告连续两年未受到PCAOB的检查,SEC将禁止我们的股票在美国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报告通知SEC,认定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包括我们的审计师。2022年5月,在提交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后,SEC最终将我们列为HFCAA下的委员会认定发行人。2022年12月15日,PCAOB发布报告,撤销2021年12月16日的认定,将中国大陆和香港从无法检查或调查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管辖区名单中删除。每年,PCAOB将决定是否可以对中国大陆和香港等司法管辖区的审计公司进行彻底的检查和调查。如果PCAOB在未来确定它不再完全有权检查和调查中国大陆和香港的会计师事务所,而我们继续使用总部位于其中一个司法管辖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将在相关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提交后被确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无法保证我们不会在未来任何财政年度被认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如果我们连续两年被认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我们将受到HFCAA下的禁止交易规定的约束,我们的证券可能因此而从纳斯达克退市。将我们的证券摘牌将迫使我们的证券持有人出售他们的证券。此外,我们可能会被禁止在另一家美国证券交易所上市我们的证券。由于此类立法或行政行动对在中国大陆和香港有重要业务并在美国上市的公司的预期负面影响以及投资者对这些公司的负面情绪,我们的证券市场价格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无论这些行动是否得到实施,也无论我们的实际经营业绩如何。见“项目1a。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和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PCAOB历来无法检查我们的审计师为我们的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并且PCAOB过去无法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检查,这剥夺了我们的投资者从此类检查中获得的好处。”和“第1a项。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和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如果PCAOB无法检查或完全调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我们的股票未来可能会根据HFCAA被禁止在美国交易。股票退市,或面临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你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的公司Structure
该公司不是一家中国运营公司,而是一家特拉华州控股公司,主要通过其全资直接子公司Genesis和HLUSA以及由Genesis或HLUSA全资拥有或多数拥有的几家间接子公司开展业务。我们的投资者持有特拉华州控股公司中国汽车的普通股。
我们没有或打算在中国设立任何子公司或与任何实体订立任何合同安排以建立可变利益实体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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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控股公司结构存在独特的风险,因为我们的投资者可能永远不会直接持有我们运营子公司的股权,并且将依赖我们子公司的股息和其他分配来为我们的现金流需求提供资金。我们从子公司收取股息和其他贡献的能力受到香港和中国当局颁布的法规的重大影响。对现有规则和条例的解释或新规则和条例的颁布的任何变化都可能对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产生重大影响,包括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有关公司面临的与我们的结构相关的风险的详细描述,请参阅“第1A项。Risk Factors – Risks related to doing business in China and other countries besides the United States。”
目前,中国法律法规并未禁止对我们的运营子公司进行直接对外投资。尽管如此,鉴于中国政府最近的声明和监管行动,例如与颁布禁止外资拥有在某些行业经营的中国公司的法规相关的声明和监管行动,这些法规不断演变,以及反垄断方面的担忧,我们可能会受到中国政府在这方面的任何未来行动的不确定性风险,这可能会导致我们的运营发生重大变化,包括我们继续现有控股公司结构、开展当前业务、接受外国投资的能力,并向我们的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以及由此导致的对我们普通股价值的不利变化。如果我们未能遵守此类规则和规定,我们还可能受到中国监管机构(包括中国证监会或中国证监会)的处罚和制裁,这很可能会对公司证券在纳斯达克继续交易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很可能导致我们的证券价值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
没有中国共产党的官员坐在CAAS的董事会上,并且CAAS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中没有任何中国共产党的章程。
在中国做生意
由于我们在中国的业务,中国政府可能会不时影响我们的业务,这可能导致我们的业务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中国政府最近公布了对某些行业如教育和互联网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政策,我们不能排除它在未来发布可能对我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行业的法规或政策的可能性。
此外,中国政府最近还表示有意对在中国境外进行的证券发行和其他资本市场活动以及对外国对中国公司的投资施加更多监督和控制。中国政府一旦采取任何此类行动,可能会严重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者在极端情况下,变得一文不值。近期,中国政府发起了一系列监管行动和声明,以规范在中国的业务运营,包括针对证券市场违法行为的执法行动、加强对在中国境外利用可变利益实体结构上市的中国公司的监管、采取新措施扩大网络安全审查范围、扩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等。例如,2021年7月6日,中国政府有关部门公开了《关于加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力度的意见》。这些意见强调,要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管理和对中资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并提出采取措施,如推动相关监管制度建设,应对中资境外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事件。2024年9月24日,中国网信办“CAC”发布了《网络数据安全管理条例》《网络数据安全条例》,该条例于2025年1月1日起施行,其中要求,除其他外,对处理超百万用户个人信息、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的数据处理者,在境外上市应当要求事前网络安全审查。
中国政府可能会进一步颁布相关法律、规则和条例,可能会对海外上市的中国公司在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反垄断和不正当竞争以及遵守中国证券法方面施加额外的重大义务和责任。我们不确定这些新的法律、规则和条例及其解释和实施是否或如何可能对我们产生影响,但除其他外,我们通过在美国、香港或其他市场发行股本证券获得外部融资的能力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因此,我们的证券的交易价格可能会大幅下降或变得一文不值。有关我们在中国开展业务的相关风险的详细描述,请参阅“第1A项。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和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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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们的运营所需的中国当局的许可
我们主要通过我们的子公司Genesis开展业务,Genesis在中国拥有八家中合资公司和七家全资子公司的权益。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截至本报告日期,这些实体已从中国政府当局获得对其业务运营具有重要意义的必要许可和许可,其中包括(其中包括)某些营业执照、外商投资企业的设立批准、境外直接投资批准以及环境和职业安全与健康批准。然而,鉴于相关法律法规的解释和实施以及相关政府主管部门的执法实践的不确定性,我们可能需要在未来获得额外的许可、许可、备案或批准,以实现我们平台的功能和服务。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颁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即《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同日,证监会还发布了《试行办法》实施情况系列辅导问答。《试行办法》确立了(i)一份清单,其中概述了禁止中国境内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的情形(“《试行办法负面清单》”)和(ii)一项新的备案制制度,以规范中国境内公司的境外发行和上市。根据《试行办法》,对于中国境内公司以直接或间接方式在境外发行证券(包括股份、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和其他权益性证券)并上市,发行人必须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一定的文件(“试行办法备案义务”)。间接发行上市是由一套可量化的标准决定的。例如,发行人的任何境外发行和上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标准将被视为间接:(i)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记载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或净资产的50%或以上由中国境内公司核算,(ii)发行人的主要部分业务活动在中国大陆进行,或其主要营业地位于中国大陆,或负责其业务运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多为中国公民或住所在中国大陆。
该《试行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有权就上市或发行证券对中国境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顾问和其他责任人(统称“标的实体”),以及对这些标的实体直接负责的个人(“标的个人”)进行警告、罚款和发布禁令。严重违规的,相关责任人可能被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并可能被追究刑事责任。因未遵守《审判措施负面清单》或《审判措施备案义务》,或在《审判措施》要求的备案和报告中提供重大虚假或误导性陈述,中国境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如果控股股东诱导中国境内公司不遵守,分别可能面临警告、强制遵守和100万元至10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这些实体中的主体个人可能会分别面临50万元至500万元的警告和罚款。上市或发行证券的顾问未能尽职尽责地向中国境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有关遵守《试行办法》的建议并导致此类未遵守的情况,可面临警告和人民币50万元至人民币500万元的罚款。这些顾问实体的标的个人可能会分别面临20万元至200万元的警告和罚款。
因为我们的股票已经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认为根据《试行办法》和实施指南,我们将被视为“现有发行人”,因此,我们的历史证券发行不需要在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程序。尽管如此,如果我们在未来进行任何证券发行或发售将被《试行办法》捕捉到,我们将必须在此类证券发行或发售结束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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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就我们的业务运营和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或发售证券而言,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则,并考虑到《试行办法》,截至本报告发布之日,我们和我们的中国子公司(i)无需就我们在《试行办法》实施之日前完成的向外国投资者发行和发售证券取得中国证监会的许可或完成向中国证监会备案手续,但被要求就我司未来向境外投资者发行或发行的证券(包括股份、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及其他权益性证券)满足《试行办法》规定的被视为中国境内公司间接境外发行上市的特定条件的,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以及(ii)我司此前向境外投资者发行和发售证券无需经过CAC的网络安全审查,但可能被要求取得一定的事先许可、备案、批准,和/或其他中国政府当局与我们进一步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或发售证券有关的其他行政要求。如果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被视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CIO或网络平台运营商,其网络产品或服务购买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我们将被要求通过CAC的网络安全审查。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或我们的任何子公司均未被任何政府主管部门认定为CIO,未涉及任何调查或成为CAC根据《网络安全审查措施》进行的网络安全审查的对象。然而,中国政府当局公布的相关规则将如何解释或实施可能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我们上述总结的意见受制于任何新的法律、规则和条例或任何形式的详细实施和解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和CAC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会得出相同的结论,因此,我们可能会面临来自它们的监管行动或其他制裁。有关详细信息,请参阅“第1a项。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中国政府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存在重大监督;此类监督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或可能严重限制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和/或其他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显着下降。”和“第1A项-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批准根据中国法律,我们的境外发行可能需要向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政府部门备案,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或在多长时间内能够获得此类批准或完成此类备案。”
通过我们组织的现金流动
中国汽车是一家控股公司,没有自己的业务。我们主要通过我们的子公司在中国开展业务,特别是Genesis,它在中国拥有八家中合资公司和七家全资子公司的权益。因此,尽管我们可以通过其他方式在控股公司层面获得融资,但中国汽车向股东支付股息和偿还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的能力可能取决于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如果我们的任何子公司以自己的名义发生债务,管理此类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其向中国汽车支付股息的能力。此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被允许仅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留存收益(如有)中向中国汽车支付股息。此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被要求对某些法定储备基金进行拨款,这些基金不能作为现金股息分配,除非公司发生有偿付能力的清算。
我们可能依赖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支付的股息和其他股权分配来满足我们的现金和融资需求,包括向我们的股东支付股息和其他现金分配或偿还我们可能产生的任何债务所需的资金。如果我们的任何中国子公司在未来代表他们自己产生债务,管理债务的工具可能会限制他们向我们支付股息或进行其他分配的能力。根据中国法律法规,我们的中国子公司只能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各自的累计利润中支付股息。此外,要求外商独资企业每年至少提取累计税后利润的10%(如有),用于拨付一定的法定公积金,直至该资金总额达到其注册资本的50%。外商独资企业可酌情将其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企业扩张基金,或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这种储备资金和可自由支配的资金不能作为红利分配给我们。此外,注册股本和资本公积金账户在中国也被限制提取,最高可达在各运营子公司持有的净资产金额。受限制的金额包括我们中国附属公司的实收资本及法定公积金,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12月31日、2022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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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国法律,中国汽车可通过出资或提供贷款的方式向其中国子公司提供资金。
在截至2021年12月31日、2022年、2023年和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公司从其子公司获得的贷款总额分别为250万美元、610万美元、580万美元和1690万美元,在这些年度没有偿还本金。
尽管公司宣布并向截至2014年6月26日收盘时公司在册股东派发每股普通股0.18美元的特别现金股息,向截至2024年7月30日收盘时公司在册股东派发每股普通股0.8美元的特别现金股息,但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其他现金股息。公司目前打算保留未来收益(如果有的话),为运营和业务扩张提供资金。任何未来派发现金股息的决定将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决定,并将基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需求、扩张计划、任何融资安排施加的限制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知识产权
知识产权,即“知识产权”,在帮助公司保持竞争地位方面具有重要意义。目前,公司拥有知识产权,包括“HL”和“JL”两个涵盖汽车零部件的商标,以及超过八十五项在中国注册的涵盖动力转向技术的专利。公司正在将动力转向系统中的电子芯片等新的先进技术整合到目前的生产线中,并在技术上推行积极的战略,以保持在汽车行业内的竞争优势。2009年12月,公司通过恒隆组建检测中心,与南阳IND。株式会社与清华大学合作,从事电动助力转向、“EPS”、整体齿轮齿条助力转向和高压助力转向等新产品的研发,以优化当前的产品设计,并开发新的、节省成本的制造工艺。2015年1月,湖北恒隆组建了上海恒隆,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的设计和销售,以捕捉EPS的市场机会,EPS被多家汽车厂商纳入传统液压助力转向产品。2017年11月,湖北恒隆组建了荆州清研智能汽车技术研究院有限公司,即“荆州清研”,主要从事智能汽车技术研发。2018年8月,湖北恒隆设立非全资子公司湖北恒隆KYB汽车电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2019年3月,湖北恒隆设立非全资子公司孝城(武汉)动机电一体化系统有限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电机、机电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制造和销售。2019年12月,湖北恒隆组建芜湖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即“芜湖宏润”,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制造和销售。2020年4月,湖北恒隆收购长春华龙汽车技术有限公司100.0%的股权,“长春华龙”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设计研发。2021年4月,湖北汉龙收购芜湖恒隆汽车转向系统有限公司“芜湖”100.0%的股权,后者主要从事汽车转向系统的生产和销售。荆州青岩于2023年6月22日在当地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注销登记。2023年6月,湖北恒隆向湖北智融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融”出资部分设备及无形资产,占智融实收资本的100%。智融主要从事汽车产品的检验检测业务。
战略计划
公司中短期战略规划是国内国际市场拓展两手抓。为实现这一目标和更高的盈利能力,公司专注于品牌认知度、质量控制、成本效率、研发和战略收购。下面列出的是公司的计划:
| — | 品牌认知度.公司以恒隆及九龙品牌,提供四个独立系列的动力转向装置及310个型号的动力转向装置、转向柱及转向软管。 |
| — | 质量控制.恒隆和九龙制造工厂于2004年1月获得ISO/TS 16949体系认证,这是由德国TUVRheindland开发的汽车行业公认的质量控制体系。 |
| — | 成本效率.通过提高公司生产能力和加强设备管理,优化工艺和产品结构,完善供应商体系和削减生产成本,公司的目标是实现更具竞争力的利润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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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研究与开发.该公司成立了测试中心,用于产品的研发,并通过与南阳工业发展合作。有限公司和清华大学开发先进的转向系统,公司的目标是在中国获得更大的市场份额。 |
| — | 国际扩张.公司已与多家国际整车制造商及汽车零部件模块供应商订立协议,并就未来发展项目进行初步磋商。 |
| — | 收购.该公司正在探索通过新的企业或收购其他汽车零部件制造商创造长期增长的机会。公司将寻求符合以下标准的收购目标: |
| ● | 可以轻松融入产品制造和企业管理的企业; |
| ● | 拥有将成为主要客户的强大合资伙伴的公司;和 |
| ● | 涉及动力转向系统的公司。 |
客户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的五个最大客户占公司总销售额的56.9%。下表列出了有关该公司五个最大客户的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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占总数的百分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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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客户名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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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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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ellantis N.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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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3 |
% |
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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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8.2 |
% |
Mahindra & Mahindra Lt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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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 |
% |
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
6.5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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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宏润智能系统有限公司“湖北宏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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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1 |
% |
合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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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6.9 |
% |
公司主要向上述客户销售产品,也与其有良好的关系,包括担任其新型号产品开发的第一级供应商和开发商。虽然公司打算继续专注于保留和赢得这项业务,但无法确保这样做会成功。与上述主机厂客户的业务很难持续开展,这是由于激烈的价格竞争和客户对其供应基础的多样化造成的。如果失去这些主要客户中的一个或多个,公司的业务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销售与市场营销
公司销售和营销团队共有销售人员92人,分为OEM团队、销售服务团队和致力于国际业务的工作组。这些销售和营销团队为公司的主要客户提供了持续的接口。他们分布在所有主要的汽车生产地区,以便在公司组织内更有效地代表公司客户的利益,以提升整体服务和满意度为目标来推广他们的计划和协调他们的战略。公司在销售办事处、制造设施、工程技术中心和合资企业方面的广泛存在进一步增强了公司为客户提供支持的能力。
公司的销售和营销组织和活动旨在建立整体意识和考虑,从而增加公司模块化系统和组件的销售。为实现该目标,公司组团访问了美国、韩国、印度和日本,并已通过这些活动向Stellantis N.V.供应动力舵机,公司已产生潜在的商业兴趣,作为未来发展的强大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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分布
该公司的分销体系覆盖全中国。公司已与若干重要客户成立销售及服务办事处,以及时处理与该等客户有关的事宜。该公司还在靠近主要客户的地方建立了配送仓库,以确保及时交货。公司对存货保持严格控制。这些销售和服务部门中的每一个都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将与库存和客户需求相关的信息发回公司。公司对距离公司配送仓库200公里以内的客户保证产品8小时送达,对距离公司配送仓库200公里以外的客户保证产品24小时送达。交货期是客户决策方面非常重要的竞争因素,与质量、定价和长期合作关系也是如此。该公司在美国有两个分销仓库,分别位于密歇根州和德克萨斯州。仓库每天都向客户运送零件。
雇员和设施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共雇用约4370人,其中包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恒隆、九龙、沈阳、重庆、武汉储官界、湖北恒隆和芜湖的制造和行政面积分别为111,211平方米、39,478平方米、35,354平方米、57,849平方米、53,675平方米、280,254平方米和83,705平方米。
湖北省是中国最大汽车制造商之一东风的所在地,为汽车相关行业提供了充足的廉价但熟练的劳动力。公司主要产品之一动力转向器的年产量在2024年和2023年分别约为1080万台和980万台。虽然生产过程继续严重依赖人工,但公司已大幅投资高水平生产机械,以提高产能和生产质量。过去三年中,用于购买专业级设备和扩建车间的费用约为6390万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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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材料
公司采购各种制造部件和原材料,用于其制造过程。公司采购的主要零部件和原材料包括铸件、成品子件、铝、钢、金属制件电子件和模塑塑料件。最重要的原材料是钢材。公司与当地供应商订立采购协议。年度采购计划在日历年初确定,但由于客户的订单,每三个月进行一次修订。按月生产计划进行采购定单。这保护了公司在客户订单发生变化时不会积累库存。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向其十大供应商的采购合计占其采购的所有组件和原材料的26.9%,其中没有一家提供的采购总额超过10%。
所有组件和原材料可从多个来源获得。近年来,公司没有出现任何制造部件或原材料的严重短缺,并且通常不会超过满足其生产和运输计划的合理要求的这些项目的库存。
研究与开发
公司拥有湖北省级技术中心——检测中心,该中心已获湖北省经济委员会批准,主要专注于转向系统研发、试验、生产工艺改进和新材料及生产方法学应用。于2025年1月注销。
此外,公司组建了上海恒隆,从事汽车电子包括EPS关键零部件的设计和销售。
该公司相信,其工程和技术专长,加上对持续研发的重视,使其能够使用最新的技术、材料和工艺为客户解决问题,并将新的创新产品推向市场。该公司认为,包括工程在内的持续研发活动对于维持其技术先进产品的管道至关重要。该公司积极管理业务其他部分的成本,以增加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包括工程在内的研发活动总支出,分别约为2760万美元和2920万美元。2024年和2023年,这类新开发产品的销售额分别约占总销售额的38.9%和33.8%。
竞争
汽车零部件行业竞争异常激烈。公司客户考虑的标准包括质量、价格/成本竞争力、系统和产品性能、交付的可靠性和及时性、新产品和技术开发能力、运营的卓越性和灵活性、全球和当地存在的程度、客户服务的有效性和整体管理能力。动力转向系统市场在中国分散,公司主要竞争对手有七家。这些竞争者中,两家为中外合资企业,另外五家为国有企业。与许多竞争性行业一样,销售价格也存在下行压力。
该公司的主要竞争对手,包括上海采埃孚、耐世特和第一汽车FKS,“FKS”,都是特定汽车制造商的零部件供应商。上海采埃孚是上汽集团和德国采埃孚的合资企业,后者是上汽大众和上汽通用的独家供应商。FKS是第一汽车集团和日本光洋公司的合资企业,主要客户是一汽-大众公司。
虽然中国政府将汽车组装商的外资持股比例限制在50%,但在汽车零部件行业没有类似的限制。因此,国外零部件供应商在中国设厂的机会是存在的。这些海外竞争对手采用的技术可能更先进,可能与全球汽车组装商已有关系,但在生产成本和满足客户要求的灵活性方面,它们一般不如公司在中国的竞争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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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汽车行业
该公司是一家汽车零部件供应商,其大部分业务位于中国。中国汽车产量和销量的增加或减少可能导致公司经营业绩的增加或减少。据中国汽车工业协会“CAAM”最新统计数据显示,2024年乘用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2750万辆和2760万辆,相比2023年分别增长5.3%和5.6%。2024年商用车产量和销量分别为380万辆和390万辆,相比2023年分别下降4.9%和3.2%。2024年,公司乘用车转向器销量增长21.0%,商用车转向器销量下降12.9%,对比2023年中国
环境合规
公司须遵守美国联邦、州、地方和非美国的要求,包括中国、环境和职业安全与健康法律法规。其中包括规范空气排放、水排放和废物管理的法律。该公司拥有一个环境管理结构,旨在促进和支持其在全球范围内遵守这些要求。尽管公司打算遵守所有这些要求和规定,但无法保证它在任何时候都是合规的。公司已经并将继续进行资本和其他支出,以符合环境要求,尽管这些支出在过去两年中并不重要。环境要求复杂,变化频繁,并随着时间的推移有变得更加严格的趋势。因此,公司无法保证环境要求不会随着时间的推移而改变或变得更加严格,或者其最终的环境清理成本和责任不会是重大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没有进行任何与环境合规相关的重大资本支出。
金融信息和地理区域
有关按主要地理区域划分的销售和长期资产的财务信息可在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6“分部报告”中找到。下表汇总了按主要地理区域划分的销售额和总资产的百分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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净销售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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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期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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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截至12月3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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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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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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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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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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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理区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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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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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8.2 |
% |
65.1 |
% |
95.6 |
% |
98.7 |
% |
美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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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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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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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2 |
|
0.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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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外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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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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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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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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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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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并总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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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0 |
% |
100.0 |
% |
100.0 |
% |
100.0 |
% |
网站访问SEC文件
该公司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节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或向SEC提供其关于10-K表格的年度报告、关于10-Q表格的季度报告、关于8-K表格的当前报告以及对这些报告的修订。公司在提交报告后在合理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在其网站(www.caasauto.com)上免费提供所有此类报告。
SEC维护着一个互联网站点,其中包含报告、代理信息和信息声明,以及以电子方式向SEC提交的有关发行人的其他信息。该网站的地址是http://www.sec.gov。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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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a。风险因素。
对公司证券的任何投资都具有较高的风险性。在作出投资该公司的决定之前,您应该仔细考虑以下描述的风险,以及本年度报告中其他地方所包含的信息。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受到许多风险因素的重大不利影响。由于这些风险因素,实际结果可能与任何前瞻性陈述中预测的结果大不相同。除其他外,可能造成这种差异的因素包括:
与公司业务和行业相关的风险
汽车生产和销售的周期性可能导致汽车销售减少,从而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该公司的业务依赖于客户的汽车整车生产和销售,这种生产和销售具有高度周期性,并取决于一般经济状况和其他因素,包括消费者的支出和偏好以及汽油的价格和供应情况。他们还可能受到劳动关系问题、监管要求和其他因素的影响。最近两年,中国汽车价格总体呈下降趋势。此外,中国的汽车产量每年都有波动,因此对公司产品的需求产生波动。因此,任何重大的经济衰退都可能导致公司客户的汽车生产和销售减少,并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且,如果汽车价格一直下降,汽车零部件的售价也会下降,这将导致收入和盈利能力下降。
制造部件和原材料的成本增加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在产品中使用范围广泛的制造部件和原材料,包括铸件、电子部件、成品子部件、模塑塑料件、金属预制件、铝、钢和树脂。由于这些项目的价格上涨可能难以传递给公司的客户,公司组件和材料价格的大幅上涨可能会大幅增加公司的运营成本,并对其利润率和盈利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是一家控股公司,其几乎所有业务都通过其子公司进行,其业绩将受到其子公司业绩的影响。
公司几乎没有独立于Genesis及其子公司的业务,公司的主要资产是其对Genesis及其子公司和关联公司的投资。因此,公司依赖Genesis及其附属公司的表现,并将受制于影响Genesis的财务、业务及其他因素以及一般经济及财务状况。由于公司的几乎所有业务都是并将通过其子公司进行,公司将依赖其子公司的现金流来履行其义务。
由于公司的几乎所有资产都是并将由运营子公司持有,公司股东的债权将在结构上从属于这些子公司的所有现有和未来负债、义务和贸易应付款项。公司发生破产、清算或者重整的,只有在公司及其子公司的全部负债和义务全部得到清偿后,公司资产和子公司的资产才能用于满足公司股东的债权。
由于汽车零部件市场竞争激烈,而公司的许多竞争对手拥有比它更多的资源,公司可能无法成功竞争。
汽车零部件行业是一个竞争激烈的行业。该公司的客户考虑的标准包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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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公司的竞争对手包括零部件的独立供应商,以及由公司客户分拆而形成的供应商,后者在向其他整车制造商销售零部件方面变得更加激进。根据具体产品的不同,公司竞争对手的数量差异很大。该公司的许多竞争对手拥有比它大得多的收入和财务资源,以及比它更强大的品牌名称、消费者认知度、与汽车制造商的业务关系以及地理分布。公司可能无法进行有利的竞争,竞争加剧可能会对其业务、业务前景和经营业绩造成重大损害。
在国际上,公司面临不同的市场动态和竞争。由于对其产品缺乏认可或其他因素,公司在国际市场产生收入方面可能不如竞争对手成功。在海外开发产品认可成本高、耗时长,公司的国际扩张努力可能比预期的成本更高、利润更低。如果公司在目标市场不成功,其销售额可能会下降,利润率可能会受到负面影响,并可能失去市场份额,其中任何一项都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和盈利能力造成重大损害。
汽车制造商对其供应商的定价压力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近期,来自汽车制造商的定价压力在中国汽车零部件行业普遍存在。几乎所有的汽车制造商每年都在寻求降价。尽管公司努力降低成本,抵制降价,但这些降价影响了公司的销售和利润率。如果公司不能通过提高运营效率和减少支出来抵消持续的降价,降价将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如果失去任何大客户,该公司的业务、收入和盈利能力将受到重大不利影响。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分别有约20.3%、18.2%、6.8%、6.5%及5.1%的销售予公司2024年的五大客户Stellantis N.V.、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Mahindra & Mahindra Ltd.、奇瑞汽车有限公司及湖北宏润。这五个客户合计占2024年总销售额的56.9%。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分别有约17.2%、6.4%、6.1%、5.5%及5.2%的销售予公司2023年的五个最大客户Stellantis N.V.、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湖北宏润、马恒达及奇瑞汽车有限公司。这五家客户合计占2023年总销售额的40.4%。这些主要客户中的一个或多个客户的损失或采购大幅减少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可能无法收回客户产生的应收款项。
公司目前以赊销方式销售产品,其产品收款能力取决于客户的持续信誉。虽然公司与主要客户有长期合作关系,但如果因为公司扩大产能,其销量增加,客户基础可能会发生变化。若公司无法收回应收账款,盈利能力将受到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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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可能会受到产品责任以及保修和召回索赔的影响,这可能会增加开展业务的成本,并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流动性产生不利影响。
如果公司的产品实际或据称未能按预期执行或使用其产品导致或据称导致人身伤害和/或财产损失,公司可能会面临产品责任和保修索赔。公司于2004年开始支付部分客户因中国政府发布的“召回”消费者权益保护政策而增加的售后服务费用,如召回缺陷车辆政策等。2004年开始,汽车厂商单方面要求供应商支付“3-R保修”服务费,金额约为供应零部件总量的1% – 5%。因此,公司已经历并将继续经历较高的售后服务费用。产品责任、保修和召回费用可能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受制于环境和安全法规,这可能会增加公司的合规成本,并可能对其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受中国环境和职业安全卫生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司无法保证其一直或将始终完全遵守所有这些要求,或不会因这些要求而产生材料成本或负债。此外,这些规定可能会以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方式发生变化。遵守环境要求可能需要的资本要求和其他支出可能会增加,并成为做生意的物质支出。
公司供应商不履约可能会通过延迟交付或导致交付失败对其运营产生不利影响,从而可能对需求、销售和盈利能力产生负面影响。
公司向供应商采购各类设备、原材料及制造零部件。公司将因供应商未能按预期履约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如果供应商未能履约,公司可能会遇到因生产问题或交付不合格产品而导致的交货延迟或失败,并且在其任何供应商破产或破产的情况下,公司也面临这些风险。
如果未能吸引和留住关键人员,公司的业务和增长可能会受到影响。
公司有效运营业务和实施战略的能力取决于公司执行官和其他关键员工的努力。公司有赖于高级管理层和其他关键人员的持续贡献。该公司未来的成功还取决于其识别、吸引和留住高技能技术人员的能力,特别是工程师和其他具有机械和电子专业知识的员工,以及管理、财务和营销人员。本公司不对陈汉林先生或吴绮周先生投保关键人物寿险。失去公司任何关键员工的服务或未能吸引或留住其他合格人员可能会严重损害公司的业务。
公司管理层控制了约64.76%的已发行普通股,可能与公司少数股东存在利益冲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管理层成员实益拥有公司普通股约64.76%的流通股。因此,除了需要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批准的关联方交易外,这些大股东对达成任何公司交易的决策拥有控制权,这可能导致批准可能无法实现整体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交易。此外,这些股东控制着公司董事会成员的选举,有能力任命公司管理团队的新成员,并控制提交给公司普通股股东投票的事项的结果。这些大股东的利益有时可能与公司其他股东的利益发生冲突。公司定期与一名或多名高级职员和董事控制的实体发生交易,其中包括公司董事长、控股股东陈汉林先生控制的实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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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普通股的公众持股量有限,这可能导致公司股价波动,并阻止转售公司普通股或衍生证券实现利润。
公司普通股的公众持股量有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的约35.24%被视为公众持股量的一部分。“公众持股量”一词是指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上自由和积极交易的股份,不属于高级职员、董事或关联公司所有,这一术语是根据《证券法》定义的。由于公众持股量有限和某些日子交易量有限,公司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可能会波动,公司普通股的需求或供应的相对较小的变化可能会对其普通股的市场价格产生不成比例的影响。这种股票价格波动可能会阻止寻求出售公司普通股或衍生证券的证券持有人能够以或高于购买股票或衍生证券的价格或以完全流动性市场报告的价格出售这些证券。
公司受仙股条例及限制所规限。
SEC通过的规定一般将所谓的“仙股”定义为市场价格低于每股5.00美元或行使价低于每股5.00美元的股权证券,但须遵守某些豁免规定。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普通股的收盘价为4.10美元。如果公司股票是“仙股”,它可能会受到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交易法”“仙股规则”第15g-9条的约束。这一规则对向既有客户和“合格投资者”以外的人出售此类证券的经纪自营商施加了额外的销售实践要求,通常是净资产超过100万美元或年收入超过20万美元的个人,或连同其配偶一起达到30万美元。对于规则15g-9涵盖的交易,经纪自营商必须为买方作出特别适当性确定,并在出售前已收到买方对交易的书面同意。因此,该规则可能会影响经纪自营商出售公司证券的能力,并可能影响购买者在二级市场出售公司任何证券的能力。
对于任何涉及便士股票的交易,除非获得豁免,否则规则要求在任何便士股票交易之前交付SEC编制的与便士股票市场相关的披露时间表。还要求披露应付给经纪自营商和注册代表的销售佣金以及证券的当前报价。最后,要求发送月度报表,披露账户中持有的仙股近期价格信息和仙股有限行情信息。
无法保证公司的普通股将有资格获得细价股规则的豁免。无论如何,即使公司的普通股被豁免于细价股规则,公司仍将受《交易法》第15(b)(6)条的约束,该条赋予SEC权力,如果SEC认为此类限制符合公共利益,则可限制任何人参与细价股的分配。
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以及特拉华州一般公司法中的规定可能会阻止收购企图。
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以及其组织所在州特拉华州的一般公司法中的规定可能会使第三方难以收购公司,即使这样做可能有利于公司的股东。公司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的规定规定了各种程序和其他要求,这可能会使股东难以实施某些公司行为,并可能阻止将使股东价值最大化的交易。
未能对财务报告保持有效的内部控制可能对公司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股票交易价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须遵守美国证券法规定的报告义务。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即“SEC”,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条的要求,通过了一些规则,要求上市公司在其年度报告中包含管理层的报告,其中包含管理层对此类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评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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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未来未能保持其内部控制的充分性,将无法确保其能够持续得出结论,根据《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财务报告拥有有效的内部控制。此外,有效的内部控制对于公司产生可靠的财务报告是必要的,对于帮助防止欺诈很重要。任何未能保持对财务报告的有效内部控制都可能导致投资者对公司财务报表的可靠性失去信心,进而可能损害其业务并对其普通股的交易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此外,公司可能需要承担额外成本,并使用额外的管理和其他资源,以努力遵守《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404节和未来的其他要求。
公司一般不对普通股进行现金分红。
尽管公司宣布并向截至2014年6月26日收盘时公司在册股东支付每股普通股0.18美元的特别现金股息,以及向截至2024年7月30日收盘时公司在册股东支付每股普通股0.8美元的特别现金股息,但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支付任何其他现金股息。公司目前打算保留未来收益(如果有的话),为运营和业务扩张提供资金。任何未来派发现金股息的决定将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决定,并将基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需求、扩张计划、任何融资安排施加的限制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卖空者采用的技术可能会压低公司普通股的市场价格。
卖空是卖出卖方并不拥有但已向第三方借款的证券,意图在日后买回相同的证券以归还出借人的做法。卖空者希望从出售借入证券和购买替换股份之间的证券价值下降中获利,因为卖空者预计在该购买中支付的金额将低于其在出售中获得的金额。由于股票价格下跌符合卖空者的最佳利益,许多卖空者发布或安排发布关于相关发行人及其业务前景的负面意见,以便在卖空股票后制造负面的市场势头并为自己创造利润。这些空头攻击在过去曾导致市场抛售股票。
在最近的过去,几乎所有业务都在中国的上市公司一直是卖空的对象。大部分审查和负面宣传都围绕着对财务报告缺乏有效内部控制导致财务和会计违规和错误、公司治理政策不充分或缺乏遵守这些政策的指控,在许多情况下还围绕着欺诈指控。因此,这些公司中的许多公司现在正在对这些指控进行内部和外部调查,并在此期间受到股东诉讼和/或SEC执法行动的影响。
目前尚不清楚这种负面宣传会对公司产生什么影响,如果有的话。如果公司成为任何不利指控的对象,无论这些指控被证明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公司可能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来调查这些指控和/或为自己辩护。尽管公司将对任何此类卖空者的攻击进行有力的防御,但公司可能会受到言论自由原则、适用的州法律或商业保密问题的限制,无法对相关卖空者采取行动。这种情况可能代价高昂且耗时,并可能分散公司管理层对公司发展的注意力。即使这些指控最终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针对该公司的指控可能会严重影响其业务运营和股东权益,对该公司股票的任何投资都可能大幅减少或变得一文不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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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的担保信贷融资包含某些可能无法满足的财务契约,如果未能满足,可能会导致公司担保信贷融资项下的到期金额加速,并限制公司未来借入额外资金的能力。
管理公司担保信贷融资的协议使其受到公司必须持续或定期遵守的各种财务和其他限制性契约的约束。这些契约包括但不限于限制资金的使用和维持某些财务比率。如果公司违反任何该等契诺,公司在有担保信贷融资下的未偿债务可能会立即到期应付,公司的贷方可能会针对任何担保该等债务的抵押品进行诉讼,公司未来借入额外资金的能力可能会受到限制。或者,公司可能被迫再融资或重新谈判公司担保信贷融资的条款和条件,包括利率、财务和限制性契约以及担保信贷融资的担保要求,条款可能对公司不利得多。
在中国和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做生意的相关风险
公司在经济衰退时期可能面临严峻的经营环境。
公司核心产品的销量在很大程度上受客户终端产品需求的影响,而终端产品大多在中国市场销售。未来的经济危机,无论是在中国国内还是在中国以外,都可能导致对公司产品的需求急剧下降。
中国的通货膨胀可能会对公司的盈利能力和增长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经济经历了快速增长,这在很大程度上是由于过去几年的债务发行。这种由债务推动的经济增长导致货币供应量增长,造成通胀上升。如果公司产品的价格上涨速度不足以弥补生产成本的上涨,可能会损害公司的盈利能力。为了控制通货膨胀,中国政府对银行信贷实行管制、限制贷款以及其他对经济活动的限制。此类政策导致经济增长放缓。额外的措施可能会进一步减缓中国的经济活动,这反过来可能会大幅增加公司的成本,同时也会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中国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可能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政府不时实施各种措施,以调整中国经济增长速度。其中一些措施可能会对公司产生短期或长期的负面影响。比如,过去几年,为了应对高通胀和经济失衡,中国政府收紧了货币政策,实施了浮动汇率政策。此外,为了缓解增长不平衡和社会不满的一些影响,中国政府制定了一系列社会方案和抗通胀措施。这些反过来又增加了金融和制造业部门的成本,而没有缓解高通胀和经济失衡的影响。中国政府的宏观经济政策,即使实施得当,也可能使中国经济明显放缓或引起巨大的社会动荡,所有这些都会对公司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的经济、政治和社会状况可能会影响公司的业务。
该公司的大部分业务、资产和业务都位于中国。中国经济在许多方面与大多数发达国家的经济不同,包括政府参与、发展水平、增长率、外汇管制和资源配置。中国经济一直在从计划经济向更加市场化的经济过渡。尽管中国政府实施了一些措施,强调利用市场力量进行经济改革,减少生产性资产的国家所有,并在工商企业中建立健全的公司治理,但中国的生产性资产仍有相当大一部分归中国政府所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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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中国政府通过实施产业政策,继续在规范产业方面发挥重要作用。它还通过配置资源、控制支付外币计价债务、制定货币政策和向特定行业或公司提供优惠等方式,对中国经济增长实施重大控制。因此,中国政府对经济的介入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运营、经营业绩和/或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
由于公司业务大多位于美国境外,受中国法律约束,中国法律的任何变化都可能对其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该公司的大部分业务都在中国,这使其面临风险,例如外汇管制和货币限制、货币波动和贬值、当地经济状况的变化、中国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被征收或其他中国政府行为的风险,以及不稳定的政治状况。这些因素可能对公司的经营或其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的国际扩张计划使其面临在国际上开展业务所固有的风险。
公司的长期经营战略依赖于通过瞄准美国和巴西等市场,扩大在中国以外的国际销售。影响公司国际扩张的风险包括距离、语言和文化差异、相互冲突和不断变化的法律法规、外国法律、国际进出口立法、贸易和投资政策、外汇波动、遵守各种法律法规的负担、一些国家有利于当地企业的保护主义法律和商业惯例、外国税收后果、与在国际上开展业务相关的更高成本、技术出口或进口的限制、人员配置和管理国际业务的困难、贸易和关税限制,以及关税、配额、税收和其他市场壁垒的变化。这些风险可能会损害公司的国际扩张努力,进而可能对其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根据《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第1502条,SEC对发行人采用了与某些“冲突矿物”来源相关的额外披露要求,这些“冲突矿物”是该发行人制造或订约制造的产品的功能或生产所必需的。规则涵盖的金属包括锡、钽、钨和黄金,通常被称为“3TG”。如果这些材料是制造或订约制造的产品的功能或生产所必需的,则规则要求进行合理的原产国查询,以确定发行人是否知道或有理由相信生产过程中使用的任何矿物可能来自刚果民主共和国或毗邻国家。在这种情况下,如果发行人无法确定这些矿物并非源自所涵盖的国家,或得出结论认为没有理由相信生产过程中使用的矿物可能源自所涵盖的国家,则可能要求发行人对其供应链成员进行供应链尽职调查。全球供应链可以有多层,因此遵守这些新要求的成本可能很高。这些新要求还可能减少提供无冲突金属的供应商的数量,还可能影响公司以足够数量或有竞争力的价格获得产品的能力。如果公司要采购制造或订约制造的产品的功能或生产所必需的3TG矿物,则遵守这些规则的成本和/或原材料的不可获得性可能对公司的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公司面临与货币汇率波动相关的风险;任何不利波动都可能对其营业利润率产生不利影响。
虽然该公司在美国特拉华州注册成立,但目前的大部分收入是以中国货币计算的。以美元以外的货币开展业务使公司受到货币汇率波动的影响,可能对其报告的经营业绩产生负面影响。美元相对于其他货币的价值波动会影响公司的收入、收入成本和营业利润率,并导致外币折算损益。从历史上看,该公司没有从事过汇率对冲活动。尽管公司可能会实施对冲策略以减轻这一风险,但这些策略可能无法消除其面临的外汇汇率波动风险,并涉及自身的成本和风险,例如持续的管理时间和专业知识要求、实施该策略的外部成本以及潜在的会计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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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美国和中国的关系恶化,公司的股价可能会降低,公司可能难以进入美国资本市场。
近年来的不同时间,美中两国在政治和经济问题上存在分歧。这两个国家未来可能会产生争议。美国和中国之间的任何政治或贸易争议都可能对公司普通股的市场价格及其进入美国资本市场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政治事件、国际贸易争端和其他业务中断可能会损害或扰乱国际商业和全球经济,并可能对公司、其客户和其他业务合作伙伴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中国政府可能会改变对民营企业的政策,这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公司的业务受制于中国的政治和经济不确定因素,并可能受到中国政治、经济和社会发展的不利影响。过去几年,中国政府推行了经济改革政策,包括鼓励私营经济活动和更大程度的经济分权。中国政府可能不会继续推行这些政策,或可能不时修改这些政策,对公司不利。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变化,或其解释或征收没收税款、限制货币兑换、限制或禁止向股东支付股息、货币贬值或私营企业国有化或其他征用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国有化或征用可能导致公司在中国的投资全部损失。
政府对货币兑换的控制和未来汇率的变动可能会对公司的经营和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该公司的大部分收入都是以人民币,即“人民币”获得的。此类收入的一部分将转换为其他货币,以履行公司的外币债务。公司资本项目下的外汇交易,包括外币计价债务的本金支付,继续受到重大外汇管制,需要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的批准。这些限制可能会影响公司通过债务或股权融资获得外汇的能力,或为资本支出获得外汇的能力。
中国政府通过限制进口和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来控制外汇储备。2005年7月,中国政府已将汇率政策由“固定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2005年7月至2024年12月,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从1.00元兑0.12 15美元升值到1.00元兑0.13 91美元。人民币的任何大幅升值都有可能减少出口产品的收入和企业的现金流。
由于中国法律制度与美国法律制度不同,公司及其证券持有人的法律保护可能受到限制。
中国的法律制度是以成文法规及其最高人民法院的解释为基础的。由于中国法律体系发展迅速,法律法规的解释、实施和执行涉及不确定性。此外,随着中国法律制度的发展,该等法律法规、其解释或执行的变化可能会对公司的业务运营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而且,解释性判例法在中国并不具有与美国相同的判例价值,因此在中国的法律合规可能会更加困难或昂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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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或其中国董事或雇员未能遵守与离岸上市公司授予中国境内个人的员工购股权或股票相关的中国法规,公司可能会受到国家外汇管理局、“外管局”或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罚款和法律制裁。
2006年12月25日,中国人民银行(简称人民银行)发布了《个人外汇管制管理办法》,相应的实施细则于2007年1月5日由外管局发布。这两项规定均于2007年2月1日生效。根据这些规定,所有与员工持股计划、购股权计划或有中国境内个人参与的类似计划有关的外汇事项,都需要获得外管局或其授权分支机构的批准。2012年2月15日,外管局颁布了《关于境内个人参与境外公开上市公司股票激励计划外汇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取代了此前于2007年颁布的规则。根据本规则,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且参与境外公开上市公司任何股票激励计划的中国公民和非中国公民,除少数例外情况外,须通过境内合格代理人在外管局注册,该代理人可能是该境外上市公司的中国大陆子公司,并完成某些其他程序。此外,还必须保留境外委托机构,负责办理股票期权行权或变卖、股份权益买卖等相关事宜。由于公司为境外上市公司,其中国境内董事及雇员如为中国公民或在中国境内连续居住不少于一年且可获授购股权或股份,须受本规例规限。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中国法律完成该等外管局登记及其他相关手续。如果公司或其中国境内董事或雇员未来未能遵守这些规定,公司或其中国境内董事或雇员可能会受到国家外管局或其他中国政府机构的罚款或其他法律制裁。
中国的资本外流政策可能会阻碍公司向股东宣派和支付股息的能力。
中国通过了货币和资本转移条例。这些规定可能要求公司遵守资本流动的复杂规定。尽管公司管理层认为将遵守这些规定,但如果这些规定或法院或监管机构对这些规定的解释发生变化,公司可能无法向中国境外的股东支付股息。此外,根据现行中国法律,公司在中国的合资和独资企业必须保留相当于其税后净收入10%的准备金,不得超过其注册资本的50%。因此,该储备将无法作为股息分配给公司股东。公司目前不打算在可预见的未来派发股息。公司董事会打算遵循保留公司全部收益的政策,为其战略的发展和执行以及公司业务的扩展提供资金。
最近政府对在美上市中国公司业务活动的监管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拟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和安全监管,打击证券市场非法活动,惩治证券欺诈发行、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中国还将检查证券投资的资金来源,控制杠杆率。中国网信办(简称CAC)也对几家在美上市的科技公司开启了网络安全调查,重点关注反垄断、金融科技监管,最近,随着《数据安全法》的通过,公司如何收集、存储、处理和传输数据。如果中国政府的监管扩大,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重大负面影响,尽管目前还没有明显的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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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CAOB历来无法检查我们的审计师为我们的财务报表执行的审计工作,并且PCAOB过去无法对我们的审计师进行检查,这剥夺了我们的投资者从此类检查中获得的好处。
我们的审计师,即发布本年度报告其他部分所载审计报告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作为在美国公开交易的公司的审计师和在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注册的公司,受美国法律的约束,据此,美国会计准则委员会定期进行检查,以评估其遵守适用的专业标准的情况。审计机构位于中国大陆,该地区历来是PCAOB无法在2022年之前完全进行检查和调查的司法管辖区。结果,我们和股票的投资者被剥夺了这种PCAOB检查的好处。PCAOB过去无法在中国对审计师进行检查,这使得我们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程序或质量控制程序的有效性比中国境外接受PCAOB检查的审计师更难评估。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了HFCAAA确定报告,据此,我们的审计机构受制于PCAOB无法检查或彻底调查的确定。2022年12月15日,PCAOB发布报告,撤销2021年12月16日的认定,将中国大陆和香港从无法检查或调查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管辖区名单中删除。然而,如果PCAOB在未来确定它不再拥有检查和调查中国大陆和香港完全会计师事务所的完全权限,而我们使用总部设在这些司法管辖区之一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和我们股票的投资者将再次被剥夺此类PCAOB检查的好处,这可能导致股票的投资者和潜在投资者对我们的审计程序和报告的财务信息以及我们的财务报表质量失去信心。
如果PCAOB无法检查或彻底调查位于中国的审计师,我们的股票未来可能会根据HFCAAA被禁止在美国交易。股票退市,或面临被退市的威胁,可能会对你的投资价值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根据HFCAAA,如果SEC确定我们提交了连续两年未接受PCAOB检查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审计报告,SEC将禁止我们的股票在美国的全国性证券交易所或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
2021年12月16日,PCAOB发布报告通知SEC,其认定PCAOB无法检查或调查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我们的审计师受该认定的约束。2022年,在我们提交了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后,SEC最终将我们列为HFCAA下的委员会认定发行人。2022年12月15日,PCAOB将中国大陆和香港从无法检查或调查完全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的司法管辖区名单中删除。出于这个原因,在我们以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的10-K表格提交这份年度报告后,我们预计不会被确定为HFCAA下的委员会认定发行人。
每年,PCAOB将决定是否可以对中国大陆和香港等司法管辖区的审计公司进行彻底的检查和调查。如果PCAOB在未来确定它不再完全有权检查和调查中国大陆和香港的完全会计师事务所,而我们使用总部位于其中一个司法管辖区的会计师事务所就我们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财务报表出具审计报告,我们将在相关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提交后被确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根据HFCAA,如果我们在未来连续两年被确定为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我们的证券将被禁止在国家证券交易所或美国的场外交易市场进行交易。如果我们的股票被禁止在美国交易,我们就无法确定我们将能够在非美国交易所上市,或者我们的股票的市场将在美国以外发展。禁止在美国交易将严重损害您在您希望出售或购买我们股票时的能力,与退市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将对我们股票的价格产生负面影响。此外,这样的禁令将严重影响我们以我们可以接受的条款筹集资金的能力,或者根本不会,这将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前景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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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EC对包括公司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关联公司提起的诉讼可能会导致公司的财务报表被确定为不符合《交易法》的要求。
从2011年开始,包括公司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在内的“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关联机构受到美国和中国法律冲突的影响。具体而言,对于在中国大陆运营和审计的某些美国上市公司,SEC和PCAOB寻求从这些中国公司获得其审计工作文件和相关文件的访问权限。然而,这些公司被告知并指示,根据中国法律,它们不能就这些请求直接向美国监管机构作出回应,外国监管机构关于在中国查阅此类文件的请求必须通过中国证监会进行引导。
2012年底,这一僵局导致SEC根据其《实践规则》第102(e)条以及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对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包括公司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启动了行政诉讼程序。SEC内部行政法院于2013年7月对诉讼程序进行了一审,结果对这些公司作出了不利判决。行政法法官向SEC提出了包括暂时停止其执业权利在内的对这些公司的处罚,尽管在SEC专员进行审查之前,该提议的处罚并未生效。2015年2月6日,在专员进行审查之前,这些公司与SEC达成了和解。根据和解协议,SEC接受了SEC未来关于出示文件的请求通常会向证监会提出。这些公司将收到匹配的第106条请求,并被要求遵守有关此类请求的一套详细程序,这在实质上要求它们通过中国证监会为生产提供便利。如果它们未能达到特定标准,SEC保留了根据失败性质对这些公司实施各种额外补救措施的权力。
根据和解条款,针对这四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的基础程序在和解进入四年后被视为有偏见地被驳回。四年大关发生在2019年2月6日。该公司无法预测SEC是否会进一步质疑这四家中国会计师事务所在美国监管机构要求审计工作底稿方面遵守美国法律的情况,或者这种质疑的结果是否会导致SEC施加暂停等处罚。如果对“四大”会计师事务所的中国关联公司,包括公司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采取额外补救措施,公司可能无法按照《交易法》的要求及时提交未来的财务报表。
如果公司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被剥夺了执业能力,甚至暂时无法在SEC和公司无法及时找到另一家注册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财务报表进行审计并出具意见,则可以判定公司的财务报表不符合《交易法》的要求。这样的认定最终可能导致公司普通股从纳斯达克资本市场退市或从SEC注销注册,或两者兼而有之,从而大幅减少或有效终止公司普通股在美国的交易。
公司非美国子公司的非美国活动可能会被美国征税。
公司的大部分附属公司总部设在中国,须在中国缴纳所得税。这些设在中国的子公司开展了公司几乎所有的业务,并在中国产生了公司的大部分收入。该公司是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在美国须缴纳所得税。
在中国或美国以外的其他司法管辖区进行的某些活动可能会产生美国公司所得税。这些税将在公司作为受控制外国公司的子公司“氟氯化碳”产生的收入受美国国内税收法F子部分或“F子部分”的约束时对公司征收。被动收入,如租金、特许权使用费、利息、股息以及处置公司投资的收益,属于F子项下应课税的收入类型,F子项收入对公司应课税,即使不分配给公司。
美国税改还包括对全球无形低税收入“GILTI”征收新税的条款,自2017年12月31日后开始对非美国公司的纳税年度生效。GILTI条款对超过氟氯化碳有形资产视为回报的外国收入征税,但可能使用外国税收抵免和相当于50%的扣除额来抵消所得税责任,但受到一些限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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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技术依赖和网络安全漏洞可能导致收入减少、责任索赔或竞争损害。
该公司依赖信息技术系统和基础设施,即“IT系统”开展业务。该公司的IT系统可能容易受到人为错误、过时的应用程序、计算机病毒、自然灾害、未经授权的访问、网络攻击和其他类似中断的干扰。这些系统的任何重大中断、故障、入侵、中断或损坏或数据泄露都可能导致数据或知识产权丢失、设备损坏、停机和/或安全相关问题,并可能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该公司不时经历与其IT系统相关的事件,并预计此类事件将继续发生,包括恶意软件和计算机病毒爆发、未经授权的访问、系统故障和中断。公司有针对此类事件的措施和防御措施,但公司可能无法预防、立即发现或补救此类事件的所有事件。公司IT系统的重大安全漏洞或中断可能导致公司知识产权和/或机密商业信息被盗、未经授权使用或发布,损害公司的竞争地位,扰乱公司的制造,降低公司在研发和其他战略举措方面的投资价值,损害公司接触供应商和供应商的能力或以其他方式对公司业务产生不利影响。
此外,该公司认为,为公司设施服务的公用事业和关键基础设施的其他运营商面临更高的安全风险,包括网络攻击。如果发生此类攻击,公司公用事业供应商的服务中断可能会扰乱公司依赖持续的电力、电力、燃气等来源的制造业务。
该公司的业务受到自然灾害、健康流行病和其他灾难性事件的影响。
除新冠疫情外,中国过去也经历过重大自然灾害,包括地震、极端气候条件,以及与流行病相关的健康恐慌,任何类似事件都可能在未来对公司的业务产生重大影响。如果未来发生影响公司经营业务所在地区的灾害或其他干扰,公司的经营可能会因人员损失和财产损失而受到重大不利影响。即使公司没有受到直接影响,这种灾害或中断可能会影响公司客户的运营或财务状况,从而可能损害公司的运营结果。
最近政府对在美上市中国公司业务活动的监管可能会对我们的运营产生负面影响。
中国部分监管部门发布了《关于严厉打击非法证券活动的意见》,并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其中进一步强调了以加强跨境监管协作为目标,完善数据安全、跨境数据传输、涉密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并规定将努力修订关于加强证券境外发行上市相关保密和档案管理的规定,落实境外上市公司信息安全责任,并加强跨境信息提供机制和程序规范管理。中国拟完善跨境数据流动和安全监管,打击证券市场非法活动,惩治证券欺诈发行、市场操纵和内幕交易。中国还将检查证券投资资金来源,控制杠杆率。中国网信办还对几家在美国上市的科技公司开启了网络安全调查,重点关注反垄断、金融科技监管以及最近随着《数据安全法》的通过,企业如何收集、存储、处理和传输数据。如果中国政府的监管扩大,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重大负面影响,尽管目前还没有明显的直接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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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公司直接受到最近涉及在美上市中国公司的审查、批评和负面宣传,我们可能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调查和解决这些问题。调查的任何不利结果都可能损害我们的业务运营和我们的声誉。
最近,几乎所有业务都在中国的美国上市公司一直受到投资者、金融评论员和SEC等监管机构的强烈审查、批评和负面宣传。大部分审查、批评和负面宣传都集中在财务和会计违规行为、缺乏对财务报告的有效内部控制、公司治理不足和执行不力,在许多情况下还涉及欺诈指控。由于加强了审查、批评和负面宣传,许多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公开交易股票价值急剧下降,在某些情况下,实际上变得一文不值或缺乏流动性。其中许多公司现在受到股东诉讼和SEC执法行动的影响,并正在对这些指控进行内部和外部调查。目前尚不清楚全行业调查将对该公司产生什么影响。如果公司成为任何不利指控的对象,无论这些指控被证明是真实的还是不真实的,公司将不得不花费大量资源调查这些指控并为公司辩护。如果这些指控没有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公司将受到严重阻碍,公司股票的价格可能会大幅下跌。如果这些指控被证明是毫无根据的,那么调查可能会大大分散公司管理层的注意力。
因为我们的大部分业务都在中国,我们的业务受制于那里复杂且快速发展的法律法规。中国政府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行为行使重大监督和酌处权,并可能不时影响我们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
作为一家在中国经营的企业,我们受制于中国的法律法规,这些法律法规可能很复杂,而且演变速度很快。中国政府有权对我们的业务开展行使重大监督和酌处权,我们所遵守的规定可能会不时发生变化。因此,在中国新的和现有的法律法规的适用、解释和执行方面仍存在不确定性。遵守复杂和不断演变的中国法律、法规和监管声明可能代价高昂,此类遵守或任何相关询问或调查或任何其他政府行为可能:
| ● | 拖延或阻碍我们的发展, |
| ● | 导致负面宣传或增加我们的运营成本, |
| ● | 需要大量的管理时间和注意力,以及 |
| ● | 使我们受到可能损害我们业务的补救措施、行政处罚甚至刑事责任,包括对我们当前或历史运营评估的罚款,或要求或命令我们修改甚至停止我们的业务做法。 |
新法律或法规的颁布,或对现有法律法规的新解释,限制或以其他方式对我们开展业务的能力或方式产生不利影响,并可能要求我们改变业务的某些方面以确保合规,可能会减少对我们产品的需求,减少收入,增加成本,要求我们获得更多的许可证、许可、批准或证书,或使我们承担额外的责任。如果需要实施任何新的或更严格的措施,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不利影响,并大幅降低我们证券的价值。
中国政府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业务开展存在重大监督;此类监督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或可能严重限制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和/或其他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
中国政府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业务开展有重大监督,并可能影响我们在中国大陆的业务,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造成重大不利影响。中国政府已发布对教育和互联网行业等某些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政策,我们不能排除其未来发布可能对我们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有关我们行业的法规或政策的可能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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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联合印发《关于加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力度的意见》,于2021年7月6日向社会公开,其中要求加强对非法证券活动的监管和对中资公司境外上市的监管,并提出采取有效措施,如推动发展相关监管制度,应对中资境外上市公司面临的风险和事件。中国政府表示,可能会对在海外进行的证券发行施加更多控制或影响。如果中国当局试图通过监管我们的中国子公司来行使此类控制或影响,我们可能会被要求重组我们的业务以遵守此类监管或可能完全停止在中国的业务,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不利影响。此外,任何此类行动都可能严重限制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
目前,这些声明和监管行动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和在美国或其他外汇交易所上市我们的证券的能力没有任何影响。然而,对于中国政府当局公布的相关规则将如何解释或实施,以及此类修改或新的法律法规将对我们的日常业务运营、接受外国投资以及我们的证券在美国、香港或其他证券交易所上市的能力产生的潜在影响,可能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
根据中国法律,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我们的股本证券可能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或其他中国监管机构的批准或备案或其他程序,如果需要,我们无法预测我们是否能够或需要多长时间才能获得此类批准或完成此类备案或其他程序。我们还被要求就我们目前在中国进行的一般商业活动从中国当局获得营业执照。
2021年7月6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联合颁布《关于加大打击非法证券活动力度的意见》,据此要求中国监管机构加快推进证券境外发行上市相关规则制定,更新现有数据安全、跨境数据流动、分类信息管理等相关法律法规。由于此类监管指引的解释和实施仍存在不确定性,我们无法向投资者保证,我们将能够遵守与我们未来海外筹资活动相关的新监管要求,我们可能会在数据隐私和跨境调查以及法律索赔的执行等事项方面受到更严格的要求。
2023年2月17日,证监会颁布《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即《试行办法》,自2023年3月31日起施行。同日,证监会还发布了《试行办法》实施相关系列指引和问答。《试行办法》确立了(i)概述禁止中国境内公司在境外发行证券和上市证券情形的清单、“试行办法负面清单”,以及(ii)新的备案制制度,以规范中国境内公司的境外发行和上市。根据《试行办法》,对于境外发行证券,包括股份、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和其他权益性证券,以及由中国境内公司以直接或间接方式上市,发行人必须向中国证监会备案一定的文件,即“试行办法备案义务”。间接发行上市是由一套可量化的标准决定的。例如,发行人的任何境外发行和上市同时满足以下两个标准将被视为间接:(i)发行人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中记载的营业收入、利润总额、资产总额或净资产的50%或以上由中国境内公司核算,以及(ii)发行人的主要部分业务活动在中国大陆进行,或其主要营业地位于中国大陆,或负责其业务运营管理的高级管理人员多为中国公民或住所在中国大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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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试行办法》规定,中国证监会有权就上市或发行证券对中国境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及其顾问发出警告、罚款和发出禁令,统称为“标的实体”,以及对这些标的实体直接负责的个人,即“标的个人”。对于未能遵守《审判措施负面清单》或《审判措施备案义务》,或在《审判措施》要求的备案和报告中提供重大虚假或误导性陈述的,中国境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如果控股股东诱导中国境内公司未能遵守,可能会面临警告、强制遵守以及100万元至1000万元人民币的罚款。这些实体中的主体个人可能会分别面临警告和50万元至500万元的罚款。上市或发行证券的顾问未能尽职尽责地向中国境内公司及其控股股东提供有关遵守《试行办法》的建议并导致此类未遵守的情况,可面临警告和人民币50万元至500万元的罚款。这些顾问实体的标的个人可能会分别面临20万元至200万元的警告和罚款。
因为我们的股票已经在纳斯达克上市,我们认为根据《试行办法》将被视为“现有发行人”,因此,我们之前的证券发行不需要在中国证监会完成备案手续。尽管如此,如果我们在未来进行任何证券发行或发售将被《试行办法》捕捉到,我们将必须在此类证券发行或发售结束后的三(3)个工作日内完成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程序。
因此,就我们的业务经营和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或发售证券而言,根据现行有效的中国法律、法规和规则并考虑到《试行办法》,截至本年度报告之日,我们,我们的中国子公司,(i)在《试行办法》实施之日前已完成的我们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或发售证券的历史交易不需要获得中国证监会的许可或完成向中国证监会的备案手续,但被要求就我司未来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或发售的证券,包括股份、存托凭证、可转换为股份的公司债券及其他权益性证券,在满足《试行办法》规定的被视为中国境内公司间接境外发行上市的特定条件的情况下,向中国证监会办理备案手续,(ii)我司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或发售证券的事前无需经过CAC的网络安全审查,但可能被要求获得一定的事先许可、备案,与我们进一步向外国投资者发行或发售证券有关的其他中国政府当局的批准和/或其他行政要求。如果我们和我们的子公司被视为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商、CIO或网络平台运营商,其网络产品或服务购买或数据处理活动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我们将被要求通过CAC的网络安全审查。
截至本年度报告日期,我们及我们的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被任何政府当局认定为CIO、涉及任何调查或成为由CAC根据《网络安全审查措施》进行的网络安全审查的对象。然而,中国政府当局公布的相关规则将如何解释或实施可能仍存在一些不确定性,我们上述总结的意见受制于任何新的法律、规则和条例或任何形式的详细实施和解释。我们无法向您保证,包括中国证监会和CAC在内的相关中国政府机构将得出相同的结论,因此,我们可能会面临他们的监管行动或其他制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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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政府对我们中国子公司的业务运营进行或对在海外进行的任何证券发行和/或对中国发行人的外国投资施加控制具有重大监督和酌处权,并可能影响我们的运营,可能限制或完全阻碍我们向投资者提供或继续提供证券的能力,并可能导致此类证券的价值大幅下降或一文不值,这是政府认为适合于进一步实现监管、政治和社会目标的。
中国政府可能会不时影响我们中国子公司的运营,这可能导致我们的运营和/或我们的证券价值发生重大变化。例如,中国政府发布了对教育和互联网行业等某些行业产生重大影响的新政策,我们不能排除它在未来发布可能对我们公司的业务、财务状况和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的任何行业的法规或政策的可能性。例如,2021年12月28日,“CAC”网信办通过规则,强制要求属于其中定义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或“数据处理运营者”且拥有百万以上用户个人信息的发行人,拟将其证券在外国上市交易的,必须完成CAC的网络安全审查。或者,如果中国相关政府当局确定运营商的网络产品或服务、数据处理或在外国的潜在列名影响或可能影响国家安全,则可能启动网络安全审查。该规则于2022年2月15日生效。此外,2022年7月7日,CAC颁布了《跨境数据传输安全评估办法》,自2022年9月1日起施行,将规范数据处理者对在中国境内运营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重要数据和个人信息进行跨境数据传输的安全评估。根据这些措施,个人数据处理者在发生数据跨境转移前将接受网信办的安全评估转移涉及(i)重要数据的;(ii)关键信息基础设施运营者或处理过百万人以上个人数据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转移的个人信息;(iii)自上一年1月1日以来已在境外提供10万人个人数据或1万人敏感个人数据的数据处理者向境外转移的个人信息;或(iv)中国网信办要求的其他情形。
新的CAC规则目前似乎不适用于公司或其子公司。截至本报告日期,(i)公司未持有超过一百万名用户的个人信息;(i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未获任何中国政府机构告知其提交网络安全审查的任何要求;(iii)公司业务中处理的数据对国家安全没有影响,且可能不会被中国政府机构归类为核心或重要数据;(iv)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均未提供任何重要数据,中国境外的个人信息或敏感个人数据,因此,公司认为其无须通过CAC的网络安全审查。如果中国政府的监管加强,我们的运营可能会受到重大负面影响,尽管目前还没有明显的直接影响。
中国法律制度的不确定性,包括执法方面的不确定性,以及中国政策、法律和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产生不利影响。
我们在中国的业务受中国法律法规管辖。我们可能会受到有关外国投资和制造业的中国法律法规的复杂性、不确定性和变化的不利影响,这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和我们在中国经营业务的能力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例如,关于境内公司在境外发行参股股份、存托凭证、可转换公司债券或其他类股权证券以及该证券在境外上市交易的两项规定——《国务院关于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管理规定(征求意见稿)》和《境内公司境外发行证券并上市试行管理办法》——分别于2021年12月和2023年2月发布。根据该等规定,将实行备案制监管制度,涵盖直接和间接境外发行上市,其中,(一)发行人境外发行后在境外其他市场上市的,发行人应当在该申请提交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文件;(二)发行人境外上市后发行境外上市证券并以购买资产为目的发行该证券的,发行人应当在发行完成后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提交备案文件,但购买的资产为境内资产的,自该交易首次公告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履行备案程序;(三)发行人境外上市后发生控制权变更、摘牌等重大事项的,应当自发生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具体情况。我们可能会被要求在事件发生之前或之后向中国通号提交有关法规所列事件的文件。
30 |页
有时,我们可能不得不诉诸行政和法院程序来执行我们的合法权利。中国的任何行政和法院诉讼程序都可能旷日持久,导致大量成本以及资源和管理层注意力的转移。由于中国行政和法院当局在解释和实施法定条款和合同条款方面拥有一定的自由裁量权,因此,与较发达的法律体系相比,评估行政和法院诉讼的结果以及我们享有的法律保护水平可能更加困难。这些不确定性可能会阻碍我们在中国执行合同的能力,并可能对我们的业务和经营业绩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中国的法律制度部分基于政府政策和内部规则,其中一些政策没有及时公布,或者根本没有公布,可能具有追溯效力。因此,我们可能要到违规之后的某个时间才知道我们违反了这些政策和规则中的任何一项。对我们的合同、财产和程序权利的这种不可预测性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产生不利影响,并阻碍我们继续经营和推进未来业务计划的能力。
可能难以通过法律程序为公司服务或强制执行对公司或其管理层的判决。
公司的大部分资产位于中国,其大多数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为非美国居民,这些非居民的全部或大部分资产位于美国境外。因此,可能无法在美国境内对这些人实施程序送达,以在美国境内发起诉讼。此外,中国法院是否会根据美国或任何州证券法的民事责任条款,或根据美国或任何州证券法在中国提起的原始诉讼,执行美国法院对公司、其董事或高级职员的判决存在不确定性。
外国判决的承认和执行由中国民事诉讼法规定。中国法院可以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和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解释的要求,或者根据中国与作出判决的国家之间的条约,或者根据法域之间的对等原则,承认和执行外国判决。中国与美国没有任何条约或其他形式的互惠,规定了对外国判决的对等承认和执行。此外,根据《中国民事诉讼法》,如果中国法院判定该判决违反了中国法律的基本原则或国家主权、安全或公共利益,则不会对我们或我们的董事和高级职员执行外国判决。因此,不确定中国法院是否以及根据什么理由执行美国法院作出的判决。
美国与中国的政治、商业、经贸关系的变化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我们无法预测美国和中国经济、监管、社会和政治环境可能发生的变化,也无法预测它们对美中两国政治、经贸关系和我们的业务的潜在影响。
美国和中国对从对方进口的商品征收新的或更高的关税,包括两国在2025年初宣布的关税增加。如果美国或中国继续征收此类关税,或如果美国或中国实施额外关税或贸易限制,由此产生的贸易壁垒可能对我们的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包括我们对美国客户的销售。采取和扩大关税、配额和禁运、制裁、发生贸易战或其他与关税或贸易协定或政策有关的政府行动,有可能对我们对美国客户的销售、我们的成本、我们的供应商和整个世界经济产生不利影响,进而可能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此外,中国还制定了应对外国制裁和境外措施的法律法规。中国法律法规的变化可能会对我们的业务、经营业绩和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我们无法预见美国或中国政府采取的类似政策行动或任何其他政策行动的发展是否以及如何影响我们的业务和财务表现。
此外,与美中政治、商业、经贸关系相关的风险和不确定性可能会对投资者对在美国上市的中国公司的情绪产生负面影响,进而可能对我们股票的需求、价格和交易量产生不利影响。
31 |页
项目1b。未解决的工作人员评论。
不适用。
项目1C.Cybersecurity。
我们认识到制定、实施和维护强有力的网络安全措施的重要性,以保护我们的信息系统,保护我们数据的机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我们制定了评估、识别和管理来自网络安全威胁的物质风险的政策和流程。我们评估网络安全威胁对我们的信息系统产生的风险,这些威胁可能对我们的信息系统或其中的任何信息造成不利影响。我们进行定期评估,以确定此类网络安全威胁。
在这些风险评估之后,我们评估是否以及如何重新设计、实施和维护合理的保障措施,以减轻已确定的风险,并合理解决现有保障措施中任何已确定的差距。我们的IT领导层根据需要定期向首席执行官(CEO)报告,以管理我们的风险评估和缓解流程。我们与人力资源、IT和管理层合作,监测和测试我们的保障措施,并定期为我们的员工进行有关这些保障措施的培训。我们致力于在全公司范围内推广网络安全风险管理文化。
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我们没有遇到对公司、我们的业务战略、经营业绩或财务状况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网络安全风险、威胁或事件。
项目2。属性。
公司总部位于中国湖北省周静沙市区渝侨开发区恒隆路1号。下文列出了各合资企业运营的制造设施。公司对土地和建筑物拥有四十五至五十年的长期使用权(单位:千美元,除参考面积以平方米计)。
|
|
总面积 |
|
建筑面积 |
|
原始成本 |
|
||||
实体名称 |
|
产品 |
|
(平方米) |
|
(平方米) |
|
设备 |
|
网站 |
|
恒隆 |
|
汽车零部件 |
|
97,818 |
|
20,226 |
$ |
62,573 |
|
湖北省荆州市 |
|
|
13,393 |
|
13,707 |
$ |
— |
|
湖北省武汉市 |
||||
九龙 |
|
动力转向器 |
|
39,478 |
|
24,734 |
$ |
41,027 |
|
湖北省荆州市 |
|
沈阳 |
|
汽车转向器 |
|
35,354 |
|
18,041 |
$ |
5,869 |
|
辽宁省沈阳市 |
|
重庆 |
|
动力转向器 |
|
57,849 |
|
22,812 |
$ |
3,401 |
|
重庆市 |
|
界龙(1) |
|
电动助力转向 |
|
— |
|
— |
$ |
11,030 |
|
湖北省荆州市 |
|
楚官界武汉 |
|
电动助力转向 |
|
53,675 |
|
44,054 |
$ |
8,315 |
|
湖北省武汉市 |
|
恒隆KYB(1) |
|
汽车转向器 |
|
— |
|
— |
$ |
21,409 |
|
湖北省荆州市 |
|
湖北恒隆 |
|
汽车转向器 |
|
280,254 |
|
137,104 |
$ |
71,625 |
|
湖北省荆州市 |
|
芜湖 |
|
汽车转向器 |
|
83,705 |
|
27,288 |
$ |
5,371 |
|
安徽省芜湖市 |
|
芜湖宏润(1) |
|
高分子材料 |
|
— |
|
— |
$ |
1,033 |
|
安徽省芜湖市 |
|
合计 |
|
661,526 |
|
307,966 |
$ |
231,653 |
|
|
|||
| (1) | 界龙、恒龙KYB、芜湖宏润自身不拥有土地使用权或建筑物。他们分别从九龙、湖北恒隆和芜湖租楼。 |
公司不涉及房地产投资或房地产权益、房地产抵押以及主要从事房地产活动的人的证券或权益,因为其所有土地权利均用于生产目的。
项目3。法律程序。
公司不是任何未决或据公司所知的任何可能的法律诉讼的当事方,也不是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关联公司,也不是公司百分之五以上证券的记录所有人,也不是任何该等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或证券持有人的任何关联公司是对公司不利的一方,或就未决诉讼而言具有对公司不利的重大利益。
32 |页
第二部分
项目5。市场为注册人的普通股、相关股东事项和发行人购买股票证券。
该公司的普通股在纳斯达克资本市场交易,代码为“CAAS”。
发行人购买股票
2018年12月5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份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被允许在2019年12月4日之前不时在公开市场以现行市场价格或私下协商交易回购最多500万美元的普通股。该公司已将该计划延长至2020年12月4日。截至2019年12月31日止年度,根据回购计划,公司在公开市场以现金代价100万美元回购了452,559股公司普通股。截至2020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根据该计划回购普通股股份。
2020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票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被允许在2021年8月12日之前在公开市场上以不超过每股3.50美元的现行市场价格不时回购最多500万美元的普通股。截至2022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回购了根据该计划授权回购的322,269股股份。2022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票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被允许在2023年3月30日之前不时在公开市场以不超过每股4.00美元的现行市场价格回购最多500万美元的普通股。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根据该计划回购普通股股份。
2024年11月12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票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被允许在公开市场上不时以不超过每股5.50美元的现行市场价格回购最多500万美元的普通股,直至2025年11月15日。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一年中,该公司以每股4.53美元的平均价格回购了15,000股普通股,在12月根据该计划支付了总计68,006美元。
股东
公司的普通股以记名形式发行。德克萨斯州弗里斯科的证券转让公司是该公司普通股的注册商和转让代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发行普通股32,338,302股(包括公司库存股2,167,600股),公司约有60名在册股东。
股息
尽管公司宣布并向截至2014年6月26日收盘时公司在册股东派发每股普通股0.18美元的特别现金股息,并向截至2024年7月30日收盘时公司在册股东派发每股普通股0.8美元的特别现金股息,但公司预计在可预见的未来不会派发任何现金股息。公司目前打算保留未来收益(如果有的话),为运营和业务扩张提供资金。任何未来派发现金股息的决定将由公司董事会酌情决定,并将基于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资金需求、扩张计划、任何融资安排施加的限制以及公司董事会认为相关的任何其他因素。
34 |页
根据股权补偿计划授权发行的证券
2024年12月31日股权补偿计划授权发行的证券如下:
|
待发行证券数量 |
|
加权平均 |
|
证券数量 |
||
行使时发出 |
行权价 |
剩余可用于 |
|||||
计划类别 |
|
未完成的期权 |
|
未完成的期权 |
|
未来发行 |
|
证券持有人批准的股权补偿方案 |
|
2,200,000 |
$ |
6.26 |
|
1,541,150 |
|
股票期权计划于2005年6月28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并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延长十年。根据该计划发行的普通股最高为2,200,000股。该计划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27日。
项目6。保留
项目7。管理层对财务状况和运营结果的讨论和分析。
以下讨论和分析应与公司合并财务报表及其相关附注以及本报告其他地方所载的其他财务信息一并阅读。
总体概况
中国汽车系统股份公司,包括(当文意需要时)其附属公司及该等附属公司在下述中外合资企业中的权益,在此简称为“公司”。公司透过其中外合资公司在中华人民共和国、「中国」或「中国」从事汽车系统及零部件的制造及销售。Genesis,一间于2003年1月3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恒隆美国公司,“HLUSA”于2007年1月8日在美国密歇根州特洛伊市注册成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在北美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营销,并提供售后服务和研发支持。此外,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中国和巴西注册成立的子公司中拥有以下合计净权益。
|
合计净利息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实体名称 |
|
2024 |
|
2023 |
|
恒隆 |
|
100.00 |
% |
100.00 |
% |
九龙 |
|
100.00 |
% |
100.00 |
% |
沈阳 |
|
70.00 |
% |
70.00 |
% |
芜湖 |
|
100.00 |
% |
100.00 |
% |
界龙 |
|
85.00 |
% |
85.00 |
% |
湖北恒隆 |
|
100.00 |
% |
100.00 |
% |
检测中心 |
|
100.00 |
% |
100.00 |
% |
重庆恒隆 |
|
70.00 |
% |
70.00 |
% |
巴西恒隆 |
|
94.19 |
% |
95.84 |
% |
楚官界武汉 |
|
85.00 |
% |
85.00 |
% |
上海恒隆 |
|
100.00 |
% |
100.00 |
% |
恒隆KYB |
|
60.00 |
% |
66.60 |
% |
武汉孝城 |
|
51.00 |
% |
51.00 |
% |
芜湖宏润 |
|
62.00 |
% |
62.00 |
% |
长春华龙 |
|
100.00 |
% |
100.00 |
% |
智荣 |
|
100.00 |
% |
100.00 |
% |
35 |页
经营成果
我们运营的精选亮点(单位:千美元):
|
2024 |
|
2023 |
|
改变 |
|
变动% |
|
||||
产品净销售额 |
$ |
650,935 |
$ |
576,354 |
$ |
74,581 |
|
12.9 |
% |
|||
销售产品成本 |
|
541,751 |
|
472,603 |
|
69,148 |
|
14.6 |
||||
其他销售净收益 |
|
4,303 |
|
5,788 |
|
(1,485) |
|
(25.7) |
||||
销售费用 |
|
17,855 |
|
15,610 |
|
2,245 |
|
14.4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27,728 |
|
25,503 |
|
2,225 |
|
8.7 |
||||
研发费用 |
|
27,649 |
|
29,181 |
|
(1,532) |
|
(5.2) |
||||
其他收入,净额 |
|
5,776 |
|
5,345 |
|
431 |
|
8.1 |
||||
利息支出 |
|
1,813 |
|
1,021 |
|
792 |
|
77.6 |
||||
财务费用/(收入),净额 |
87 |
(4,666) |
4,753 |
(101.9) |
||||||||
所得税 |
|
5,892 |
|
5,137 |
|
755 |
|
14.7 |
||||
净收入 |
|
37,899 |
|
42,738 |
|
(4,839) |
|
(11.3)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 |
|
7,897 |
|
5,050 |
|
2,847 |
|
56.4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29,979 |
|
37,658 |
|
(7,679) |
|
(20.4) |
% |
|||
产品销售净额及所售产品成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净销售额和销售成本汇总如下(数字以千美元计):
|
净销售额 |
|
销售成本 |
|
|||||||||||||||||||
|
2024 |
|
2023 |
|
改变 |
|
2024 |
|
2023 |
|
改变 |
|
|||||||||||
恒隆 |
$ |
325,866 |
$ |
271,501 |
$ |
54,365 |
|
20.0 |
% |
$ |
297,555 |
$ |
245,733 |
$ |
51,822 |
|
21.1 |
% |
|||||
九龙 |
|
71,571 |
|
69,926 |
|
1,645 |
|
2.4 |
|
61,957 |
|
58,120 |
|
3,837 |
|
6.6 |
|||||||
芜湖 |
|
44,843 |
|
37,851 |
|
6,992 |
|
18.2 |
|
45,158 |
|
36,542 |
|
8,616 |
|
23.6 |
|||||||
湖北恒隆 |
|
105,426 |
|
115,883 |
|
(10,457) |
|
(9.0) |
|
87,736 |
|
98,210 |
|
(10,474) |
|
(10.7) |
|||||||
恒隆KYB |
|
188,221 |
|
147,989 |
|
40,232 |
|
27.2 |
|
164,608 |
|
127,713 |
|
36,895 |
|
28.9 |
|||||||
巴西恒隆 |
51,013 |
48,255 |
2,758 |
5.7 |
42,490 |
39,690 |
2,800 |
7.1 |
|||||||||||||||
其他实体 |
|
138,520 |
|
112,131 |
|
26,389 |
|
23.5 |
|
114,468 |
|
90,491 |
|
23,977 |
|
26.5 |
|||||||
分部合计 |
|
925,460 |
|
803,536 |
|
121,924 |
|
15.2 |
|
813,972 |
|
696,499 |
|
117,473 |
|
16.9 |
|||||||
消除 |
|
(274,525) |
|
(227,182) |
|
(47,343) |
|
(20.8) |
|
(272,221) |
|
(223,896) |
|
(48,325) |
|
(21.6) |
|||||||
合计 |
|
650,935 |
|
576,354 |
|
74,581 |
|
12.9 |
% |
|
541,751 |
|
472,603 |
|
69,148 |
|
14.6 |
% |
|||||
产品净销售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产品净销售额为6.509亿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销售额为5.764亿美元,增加7450万美元,即12.9%,主要是由于公司增加了电动转向装置“EPS”的销售。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传统转向产品的净销售额为3.979亿美元,与2023年的3.816亿美元基本一致。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收益净销售额为2.53亿美元,2023年为1.948亿美元,增加了5820万美元,增幅为29.9%。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每股收益销售额占净销售额的百分比为38.9%,而2023年为33.8%。
产品销售净额增加主要是由于乘用车销量增加和商用车需求下降的抵消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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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分析如下:
| — | 恒隆股份主要从事提供乘用车转向系统。对恒隆的净销售额为$325.9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百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2.715亿美元,增加了$54.4百万,或20.0%.该增长主要是由于乘用车所用产品的销量增加。 |
| — | 九龙主要从事提供商用车转向系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九龙的净销售额为716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销售额为6990万美元,n在折幅$1.7百万,或2.4%.增长主要是由于商用车需求增加。 |
| — | 芜湖主要从事向中国主要汽车制造商之一的“奇瑞”奇瑞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汽车转向系统。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芜湖的净销售额为448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销售额为3790万美元,增加了690万美元,增幅为18.2%。增长主要由于奇瑞乘用车所用产品销量增加。 |
| — | 湖北恒隆主要从事向Stellantis N.V.和福特提供汽车转向系统。湖北恒隆净卖出$105.4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百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159亿美元,代表减少$10.5百万,或9.0%.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来自Stellantis N.V.的乘用车所用产品的销量减少 |
| — | 恒隆KYB主要从事提供客运EPS产品。恒隆KYB净销售额为$188.2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百万,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48亿美元相比,增加了$40.2百万,或27.2%.该增长主要是由于应用于乘用车的EPS产品销量增加。 |
| — | 巴西恒隆主要为Stellantis N.V.提供转向系统,产品净销售额为巴西恒隆$51.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百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4830万美元,增加了$2.7百万,或5.7%.增加的主要原因是Stellantis N.V.的需求增加 |
| — | 其他实体的产品销售净额为$138.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121亿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121亿美元在折幅$26.4百万,或23.5%.The在折痕主要是由于在销量的折痕从武汉孝城。 |
所售产品成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成本为5.418亿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4.726亿美元,增加6920万美元,即14.6%。销售成本增加主要是由于销量增加及单位成本增加所致。进一步分析如下:
| — | 恒隆的销售成本为29美元7.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百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2.457亿美元,增加了$51.9百万,或21.1%.增长主要由于销量增加及单位成本增加。 |
| — | 九龙的销售成本为6美元2.0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百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5810万美元,占增加$3.9百万,或6.6%.The在减少主要是由于在销量的增加和在单位成本增加。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芜湖的销售成本为452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成本为3650万美元,增加了870万美元,即23.6%。增长主要由于销量增加及单位成本增加。 |
37 |页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湖北恒隆的销售成本为877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成本为9820万美元,减少1050万美元,降幅为10.7%。减少乃主要由于销量减少及单位成本增加所致。 |
| — | 恒隆KYB的销售成本为16美元4.6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277亿美元,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277亿美元相比,增加了3美元6.9百万,或28.9%.增长主要由于销量增加及单位成本增加。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巴西恒隆销售的产品成本为425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3970万美元,增加了280万美元,即7.1%。增长主要是由于销量增加。 |
| — | 为其他实体销售产品的成本为$114.5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百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9050万美元在折幅$24.0百万,或26.5%.增长主要是由于销量增加。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毛利率为16.8%,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8.0%相比有所下降,主要是由于来自主机厂的降价要求。
其他销售净收益
其他销售收益主要包括租金收入和销售材料。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其他销售收益为43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580万美元,减少150万美元,即25.7%,这主要是由于材料销售减少。
销售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销售费用汇总如下(数字以千美元计):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
||||||||
|
2024 |
|
2023 |
|
增加/(减少) |
|
百分比 |
|
||||
运输费用 |
$ |
6,106 |
$ |
5,705 |
$ |
401 |
|
7.0 |
% |
|||
营销和办公费用 |
|
4,839 |
|
3,526 |
|
1,313 |
|
37.2 |
||||
薪金及工资 |
|
3,510 |
|
3,249 |
|
261 |
|
8.0 |
||||
仓储和库存处理费用 |
|
3,028 |
|
2,508 |
|
520 |
|
20.7 |
||||
其他费用 |
|
372 |
|
622 |
|
(250) |
|
(40.2) |
||||
合计 |
$ |
17,855 |
$ |
15,610 |
$ |
2,245 |
|
14.4 |
%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费用为179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费用为1560万美元,增加了220万美元,即14.4%,这主要是由于营销和办公费用增加。
38 |页
一般和行政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一般和行政费用汇总如下(数字以千美元计):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
||||||||
|
2024 |
|
2023 |
|
增加/(减少) |
|
百分比 |
|
||||
薪金及工资 |
$ |
12,802 |
$ |
11,216 |
$ |
1,586 |
|
14.1 |
% |
|||
信贷损失准备金 |
(953) |
1,564 |
(2,517) |
|
(160.9) |
|||||||
办公费用 |
|
5,806 |
|
4,121 |
|
1,685 |
|
40.9 |
||||
劳动保险费用 |
|
2,299 |
|
2,199 |
|
100 |
|
4.5 |
||||
折旧和摊销费用 |
|
1,782 |
|
1,928 |
|
(146) |
|
(7.6) |
||||
上市开支(1) |
|
1,384 |
|
1,303 |
|
81 |
|
6.2 |
||||
财产和其他税 |
2,717 |
1,597 |
1,120 |
70.1 |
||||||||
维护和维修费用 |
|
1,431 |
|
1,012 |
|
419 |
|
41.4 |
||||
其他费用 |
|
460 |
|
563 |
|
(103) |
|
(18.3) |
||||
合计 |
$ |
27,728 |
$ |
25,503 |
$ |
2,225 |
|
8.7 |
% |
|||
| (1) | 上市费用包括与运营上市公司的法律、会计和审计费用相关的成本。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一般及行政开支为277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一般及行政开支为2550万美元,增加220万美元或8.7%,主要是由于薪金及工资、办公开支、物业及其他税项增加所致。
研发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研发费用“研发”费用为276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研发费用为2920万美元,减少了160万美元,即5.2%,这主要是由于与研发相关的杂项费用减少。
其他收入,净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其他收入净额为58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530万美元,增加了5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来自政府补贴的增加。
利息费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利息支出为180万美元,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百万美元相比,增加了0.8百万美元。
财务费用/(收入),净额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费用净额为0.09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财务收入净额为470万美元,财务费用增加48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外汇波动导致外汇损失增加。
所得税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为59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所得税费用为510万美元,增加了0.8百万美元,即14.7%,这主要是由于本年度中国和美国子公司的估值备抵和一次性所得税费用结算所致。
39 |页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为79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为510万美元,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增加了280万美元。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为300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净利润为3770万美元,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减少了770万美元。
流动性和资本资源
资本资源及现金用途
该公司历来通过多种来源为其流动性需求提供资金,包括银行信贷协议下的短期借款、银行承兑汇票、发行股本和票据以及内部产生的现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拥有现金及现金等价物和短期投资845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为1.257亿美元,减少了4120万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营运资金(流动资产总额减去流动负债总额)为1.462亿美元,与截至2023年12月31日的1.803亿美元相比,减少了3410万美元,降幅为18.9%。
除预期公司中国附属公司向公司派发股息以支付因美国税务改革而产生的一次性过渡税及于2024年8月派发特别现金股息外,公司拟将资金无限期再投资于在中国成立的附属公司。
根据我们的流动性评估,我们认为,我们目前的现金状况、运营现金流和融资活动收益将足以满足我们在可预见的未来以及在提交本年度报告后的至少12个月内的预期现金需求,包括我们对营运资本和资本支出的现金需求。
资本来源
公司的资金来源是多方面的,比如银行贷款、银行承兑贷款等。在融资活动和经营活动中,公司的银行要求公司在一至两年内签署信贷额度协议并偿还该等贷款。在公司能够提供足够抵押担保且没有违反信贷额度协议条款的条件下,此类融资可再延长一至两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该公司的短期贷款为7260万美元,长期贷款为10万美元(见附注11),应付银行承兑票据为9970万美元。
公司目前预计,如果能够在上述协议终止后提供足够的抵押担保,未来将能够获得类似的银行贷款,即人民币贷款,以及银行承兑贷款便利,更多信息见下文“银行安排”下的表格。如果公司不能这样做,它将不得不在到期时为此类债务再融资或在其拥有可从运营或额外发行股本收益中获得的现金的范围内偿还该债务。由于资产贬值,为上述银行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提供担保的抵押价值预计将在未来12个月内减少约1490万美元。如果公司希望在未来维持相同数额的银行贷款和银行承兑汇票,可能会被银行要求在此类信贷额度协议的到期日提供1490万美元的额外抵押,更多信息见下文“银行安排”下的表格。该公司如果不能提供额外的抵押贷款,仍然可以获得970万美元的信贷额度,即65.1%,抵押贷款比率为1490万美元。公司预计,银行贷款减少不会对其流动性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40 |页
银行融资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信贷额度和信用额度下的未偿本金如下(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
|
|
|
|
评估 |
||||||||
到期 |
金额 |
金额 |
抵押贷款 |
||||||||||
|
银行 |
|
日期 |
|
可用(2) |
|
已使用(3) |
|
价值(4) |
||||
1.综合信贷便利 |
|
中信银行(1) |
|
2026年6月 |
|
103,639 |
|
79,608 |
|
25,068 |
|||
|
|||||||||||||
2.综合信贷便利 |
|
浦发银行(1) |
|
2025年11月 |
|
27,823 |
|
13,832 |
|
19,860 |
|||
|
|||||||||||||
3.综合信贷便利 |
|
湖北银行(1) |
|
2026年8月 |
|
23,649 |
|
2,495 |
|
25,941 |
|||
|
|||||||||||||
4.综合信贷便利 |
|
重庆银行 |
|
2025年4月 |
|
974 |
|
766 |
|
974 |
|||
|
|||||||||||||
5.综合信贷便利 |
招商银行(1) |
2027年6月 |
13,911 |
7,604 |
— |
||||||||
6.综合信贷便利 |
中国银行(1) |
2025年11月 |
13,911 |
4,174 |
— |
||||||||
7.综合信贷便利 |
中国银行 |
2025年12月 |
6,957 |
— |
— |
||||||||
8.综合信贷便利 |
中信银行(1) |
2025年5月 |
4,173 |
1,945 |
— |
||||||||
9.综合信贷便利 |
光大银行(1) |
2025年12月 |
3,339 |
3,339 |
4,173 |
||||||||
10.综合信贷便利 |
汉口银行(1) |
2025年5月 |
13,911 |
1,838 |
— |
||||||||
11.综合信贷便利 |
中国工商银行 |
2025年2月 |
3,895 |
3,895 |
— |
||||||||
合计 |
$ |
216,182 |
$ |
119,496 |
$ |
76,016 |
|||||||
| (1) | 与中信银行的综合授信,除上述质押资产外,还由恒隆和湖北恒隆提供担保。与浦发银行的综合授信,除上述质押资产外,还由恒隆和湖北恒隆提供担保。与湖北银行的综合授信,除上述质押资产外,还由陈汉林提供担保。与招商银行的综合授信由湖北恒隆提供担保。与中国银行的综合授信由湖北恒隆提供担保。与汉口银行的综合授信由湖北恒隆提供担保。与光大银行的综合授信除上述质押资产外,还由湖北恒隆提供担保。 |
| (2) | “可用金额”由公司酌情用于提取银行贷款和发行银行票据。若公司选择以发行银行票据的方式使用该融资,则要求向银行抵押额外的抵押品。 |
| (3) | “使用金额”指公司在融资合同期内用于银行贷款、应付票据或衍生工具的信贷额度。信贷融资项下的贷款或应付票据将保持未偿还状态,无论相关信贷融资是否到期,直至单独的贷款或应付票据到期。所用金额包括银行贷款58美元.0百万,应付票据6020万美元和120万美元的信用证截至2024年12月31日。 |
| (4) | 为了获得授信额度,公司需要将一定的资产质押给银行。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质押资产包括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总评估价值为1.168亿美元。 |
公司可要求银行在其授信额度内使用365天循环额度发行应付票据或银行贷款。
41 |页
公司于2024年度内以年利率介乎0.40%至7.44%续期现有短期贷款及借入新贷款,公司贷款期限介乎2个月至36个月。利差较大是由于贷款人不同造成的。根据综合授信额度安排,公司质押担保:
| 1. | 评估价值约2660万美元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为其在中信银行武汉分行的综合信贷融资的担保。 |
| 2. | 评估价值约1480万美元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为其在上海浦东发展银行的循环综合信贷融资的担保。 |
| 3. | 评估价值约6490万美元的设备,作为其在湖北银行的循环综合信贷融资的担保。 |
| 4. | 评估价值约870万美元的土地使用权和建筑物,作为其在中国光大银行的循环综合信贷融资的担保。 |
| 5. | 评估价值约为180万美元的建筑物,作为其在重庆银行的综合信贷融资的担保。 |
现金需求
下表汇总了公司因金融合同和承诺而产生的预期现金流出情况。该公司没有包括其经常性采购用于其制造业务的材料的信息。这些金额基本上每年都是一致的,密切反映了公司的生产水平,不是长期性质的(长度少于三个月)。
(单位:千美元) |
|||||||||||||||
小于1 |
5个以上 |
||||||||||||||
|
合计 |
|
年 |
|
1-3年 |
|
3-5年 |
|
年 |
||||||
包括应付利息在内的贷款 |
$ |
73,241 |
$ |
73,091 |
$ |
150 |
$ |
— |
$ |
— |
|||||
应付票据(1) |
|
99,748 |
|
99,748 |
|
— |
|
— |
|
— |
|||||
因美国税改而产生的应缴税款和预提税款负债(见附注14) |
|
8,781 |
|
8,781 |
|
— |
|
— |
|
— |
|||||
投资合同义务(2) |
|
3,756 |
|
3,060 |
|
696 |
|
— |
|
— |
|||||
其他合同采购承诺,包括服务协议 |
|
30,017 |
|
26,884 |
|
3,133 |
|
— |
|
— |
|||||
合计 |
$ |
215,543 |
$ |
211,564 |
$ |
3,979 |
$ |
— |
$ |
— |
|||||
| (1) | 应付票据不计息。 |
| (2) | 2024年10月,湖北恒隆与其他方订立协议,成立联营公司“荆州金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荆州金域”。根据协议,湖北恒隆将出资总额为人民币1,500万元,折合约21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恒隆已支付人民币7.0百万元,相当于约1.0百万美元,占荆州金域14.5%的股份。余下代价人民币8.0百万元,相当于约1.1百万美元,将于2025年支付。 |
2024年7月,湖北恒隆与其他各方订立协议,成立一家联营公司上海IAT。根据协议,湖北恒隆将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折合约28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恒隆已支付人民币10.0百万元,约等于1.4百万美元,占上海IAT股权的25.0%。余下代价人民币10.0百万元,相当于约1.4百万元,将于2024年12月31日后两年内支付。
42 |页
2023年6月,湖北恒隆与其他各方订立协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苏州明志。根据协议,湖北恒隆将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折合约42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恒隆已支付人民币21.0百万元,折合约290万美元,占苏州明志19.74%的股权。余下代价人民币900万元,相当于约130万美元,将于2025年支付。
短期借款和长期借款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与公司的短期借款合同信息(数字单位:千美元)。
|
|
借款 |
|
年度 |
|
日期 |
|
||||||||
银行 |
借款 |
任期 |
利息 |
利息 |
|||||||||||
政府 |
|
目的 |
|
日期 |
|
(月) |
|
校长 |
|
率 |
|
付款 |
|
到期日 |
|
中国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4年3月31日 |
|
12 |
|
4,173 |
2.58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3月30日 |
||||
中国工商银行(1) |
|
营运资金 |
2024年2月22日 |
|
12 |
|
3,895 |
2.60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2月21日 |
||||
中信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25日 |
|
12 |
|
4,173 |
3.00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10月25日 |
||||
中信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4年4月26日 |
|
12 |
|
4,173 |
3.00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4月25日 |
||||
中信银行(1) |
|
营运资金 |
2024年3月21日 |
|
12 |
|
1,391 |
2.80 |
% |
按季度支付 |
2025年3月20日 |
||||
中信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4年6月25日 |
|
12 |
|
4,173 |
3.00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6月25日 |
||||
重庆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2年4月14日 |
|
36 |
|
10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重庆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2年4月27日 |
|
36 |
|
117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重庆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2年5月12日 |
|
35 |
|
72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重庆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2年5月24日 |
|
35 |
|
53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重庆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2年6月16日 |
|
34 |
|
42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重庆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2年6月29日 |
|
34 |
|
112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重庆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2年7月28日 |
|
33 |
|
78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重庆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3年1月16日 |
|
27 |
|
157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重庆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3年2月20日 |
|
26 |
|
19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重庆银行 |
|
营运资金 |
2023年3月21日 |
|
25 |
|
22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重庆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18日 |
21 |
15 |
3.25 |
% |
每半年支付一次 |
2025年4月13日 |
|||||||
中信银行(1) |
|
营运资金 |
2024年2月7日 |
|
12 |
|
6,677 |
2.2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2月6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3月29日 |
|
12 |
|
4,173 |
2.24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14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8月7日 |
12 |
5,147 |
1.5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8月7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8月22日 |
12 |
2,504 |
1.5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8月21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6日 |
12 |
2,087 |
1.6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1月25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2月7日 |
12 |
4,173 |
2.2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2月6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3月29日 |
12 |
4,173 |
2.24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14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7月31日 |
12 |
4,118 |
1.5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7月30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8月19日 |
12 |
2,226 |
1.5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8月15日 |
|||||||
43 |页
招商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8月15日 |
5 |
36 |
1.6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9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8月7日 |
6 |
692 |
1.0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9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8月7日 |
6 |
138 |
1.0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30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8月7日 |
6 |
138 |
1.0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30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9月2日 |
6 |
167 |
1.2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2月21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9月14日 |
6 |
138 |
1.2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2月27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9月14日 |
6 |
244 |
1.2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2月21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9月18日 |
5 |
139 |
1.1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30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9月25日 |
5 |
164 |
1.1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2月1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0日 |
6 |
831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26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0日 |
6 |
554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29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24日 |
5 |
234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26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29日 |
6 |
55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4月22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29日 |
6 |
15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4月23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29日 |
6 |
138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4月22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1日 |
6 |
969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4月30日 |
|||||||
中信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15日 |
6 |
554 |
0.85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4月30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5日 |
2 |
250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5日 |
4 |
208 |
0.7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6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5日 |
4 |
278 |
0.7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4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5日 |
4 |
153 |
0.7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2月28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5日 |
|
4 |
278 |
0.7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2月12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0日 |
2 |
195 |
0.7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1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6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20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111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14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4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14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21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14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7 |
1.0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14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1 |
0.86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14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13 |
0.86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27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189 |
0.86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14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139 |
0.86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27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5 |
5 |
0.86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11日 |
|||||||
中国银行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277 |
0.86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29日 |
44 |页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3 |
0.86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25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5 |
104 |
0.86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12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400 |
0.86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25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0月11日 |
6 |
91 |
0.86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3月25日 |
|||||||
中国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40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0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132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9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327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8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161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5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119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9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90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5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711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8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87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8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242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9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229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9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26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7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520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2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99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3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70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6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3 |
80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6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139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8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3 |
70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2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376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9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39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4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3 |
803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4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3 |
245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2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3 |
103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5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3 |
14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2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3 |
70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2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3 |
28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2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111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9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51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9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2 |
97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0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1日 |
3 |
70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2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2日 |
2 |
25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18日 |
45 |页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2日 |
3 |
18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3日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2日 |
3 |
492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3日 |
|||||||
|
|||||||||||||||
中信银行(1) |
营运资金 |
2024年11月22日 |
3 |
726 |
0.40 |
% |
拖欠款项 |
2025年1月25日 |
|||||||
Banco Safra S/A(1)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18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1月6日 |
|||||||
Banco Safra S/A(1)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19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2月6日 |
|||||||
Banco Safra S/A(1)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20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3月6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21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4月7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22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5月6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23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6月6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24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7月7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25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8月6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26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9月8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27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10月6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28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11月6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29 |
14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12月8日 |
|||||||
Banco Safra S/A(1)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20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1月29日 |
|||||||
Banco Safra S/A(1)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21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2月28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22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3月31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23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4月29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24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5月29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25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6月30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26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7月29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27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8月29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28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9月29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29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10月29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30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12月1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30 |
8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5年12月29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7月6日 |
36 |
96 |
7.31 |
% |
按月支付 |
2026年7月6日 |
|||||||
Banco Safra S/A |
营运资金 |
2023年6月29日 |
36 |
49 |
7.44 |
% |
按月支付 |
2026年6月29日 |
|||||||
合计 |
72,711 |
(1) |
这些银行贷款于2025年1月至3月到期偿还。 |
公司必须将贷款用于所述目的,并在表中指定日期偿还未偿还的本金。如果不这样做,将额外收取30%至100%的罚息。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遵守此类财务契约。
46 |页
应付票据
下表汇总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银行与公司之间发行应付票据的合同信息(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
|
|
|
应付金额 |
|||
目的 |
|
任期(月) |
|
到期日 |
|
到期日 |
|
营运资金(1) |
|
6 |
|
2025年1月 |
13,810 |
||
营运资金(1) |
|
6 |
|
2025年2月 |
|
15,747 |
|
营运资金(1) |
|
6 |
|
2025年3月 |
|
16,950 |
|
营运资金 |
|
6 |
|
2025年4月 |
|
17,136 |
|
营运资金 |
|
6 |
|
2025年5月 |
|
20,495 |
|
营运资金 |
|
6 |
|
2025年6月 |
|
15,610 |
|
合计 |
|
|
$ |
99,748 |
|||
| (1) | 应付票据已于各自到期日悉数偿还。 |
公司必须为表中所述的目的使用应付票据。如果不这样做,银行将不再发行应付票据,可能会对公司的流动性和资金资源产生不利影响。公司须于应付票据到期日存入足够金额的现金,以支付予供应商。若银行为公司垫付款项,公司将被加收50%的罚息。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遵守了这些财务契约,管理层认为将继续遵守这些契约。
现金流
(a)经营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980万美元,而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经营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1990万美元,现金流入净额减少101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1)不包括非现金项目的净收入减少480万美元,(2)应收账款和票据变动产生的现金流入减少2700万美元,(3)应付账款和票据变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1840万美元,(4)其他因素综合导致现金流出增加330万美元,其中包括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变动产生的现金流出增加1590万美元。
(b)投资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为7790万美元,而2023年投资活动使用的现金净额为2860万美元,现金流出增加493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1)购买短期投资和长期定期存款增加930万美元,(2)短期投资到期收益减少3380万美元,(3)长期投资收到的现金减少300万美元的净影响,(4)其他因素综合导致现金流入减少320万美元,包括购买物业、厂房和设备的付款增加2540万美元,以及从物业、厂房和设备销售收到的现金增加1770万美元。
(c)融资活动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1730万美元,而2023年融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为680万美元,流入增加1050万美元,这主要是由于(1)银行贷款收益增加1860万美元,(2)向普通股股东支付的股息增加2240万美元,(3)非控股权益持有人的出资收到的现金增加1200万美元的净影响,(4)其他因素的综合作用使现金流入增加了230万美元。
47 |页
资产负债表外安排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任何可视为表外安排的交易、义务或关系。
随后发生的事件
没有。
通胀和货币问题
中国经济最近经历了高速增长,主要是通过发行债券。债务引发的经济增长可能导致货币供应量增长和通胀上升。如果公司产品的价格上涨速度不足以弥补供应成本的上涨,可能会损害公司的盈利能力。为了控制通货膨胀,中国政府对银行信贷实施了控制,对固定资产贷款进行了限制,并对国有银行放贷进行了限制。此类政策可能导致经济增长放缓。央行加息可能会减缓中国的经济活动,这反过来可能会大幅增加公司的成本,也会减少对公司产品的需求。
境外经营受到在境外开展业务所固有的一定风险,包括价格和货币兑换管制、货币相对价值波动等。2024年期间,公司主要向北美地区供应产品,以美元现金结算。因此,人民币对美元升值或币值波动会增加出口产品成本,对公司财务业绩产生不利影响。
2005年7月,中国政府将汇率政策由“固定利率”调整为“浮动利率”。2023年12月至2024年12月期间,人民币对美元汇率从人民币1.00元升值到0.14 12美元升值到人民币1.00元升值到0.13 91美元。人民币贬值或将持续。人民币大幅贬值很可能会减少公司从中国产生的收入。
近期会计公告
有关新会计公告的信息载于综合财务报表附注2。
重要会计政策和关键会计估计
公司根据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编制这些财务报表需要使用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报告金额,以及在财务报表日期披露或有资产和负债以及报告期间收入和支出的报告金额。管理层定期评估作出的估计和判断。管理层的估计和判断基于历史经验和在当时情况下被认为是合理的各种因素。由于不同的假设或条件,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以下关键会计政策影响编制公司合并财务报表时使用的较为重要的判断和估计。
在以下情况下,公司认为会计估计至关重要:
| ● | 它要求公司对其作出估计时不确定的事项作出假设;和 |
| ● | 公司本可以选择的估计或不同估计的变化将对公司的财务状况或经营业绩产生重大影响。 |
48 |页
下表列出了有关公司关键会计估计的性质和理由的信息:
|
危急 |
|
|
|
|
||||
资产负债表 |
估计 |
假设/方法 |
|||||||
字幕 |
项目 |
所需估计的性质 |
已使用 |
关键因素 |
|||||
长期投资 |
应占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亏损 |
公司根据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亏损中所占的份额,对这些权益法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了调整。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亏损主要归因于这些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相关投资的估计公允价值变动。 |
标的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基于市场法的估值技术确定,并附有输入值,需要进行重大判断。 |
·相关市场资讯 ·基础投资的历史业绩和未来发展前景,协助公司确定合适的估值方法 |
|||||
应计负债和其他长期负债 |
保修义务 |
估算保修要求公司对已售产品的现有索赔和预期未来索赔的解决进行预测。原始设备制造商越来越多地寻求让供应商对产品保修负责,这可能会影响公司承担这些成本。 |
该公司的估计基于已售单位和付款金额的历史趋势,并结合其目前对现有索赔状况的理解以及与客户的讨论。 |
·代加工采购 ·关于保修索赔的OEM政策决定 |
|||||
物业、厂房及设备、无形资产及其他长期资产 |
长期资产的估值 |
公司被要求不时根据对预期未来现金流的预测,包括对各产品线的未来盈利能力评估,审查其某些资产的可收回性。 |
该公司根据最近的销售数据、独立的汽车产量估计和客户承诺,使用内部预算估计现金流。 |
·未来产量预估 ·客户的偏好和决定 |
|||||
应收账款 |
呆账备抵 |
要求公司不定期对客户信用进行复核,及时计提呆账备抵。 |
公司利用历史经验,根据未来现金流量估计应收款的可收回性。 |
·客户信用 |
|||||
存货 |
存货减值准备 |
公司须不时根据对预期未来现金流量的预测,审查存货的周转情况,包括为高于市场价格的存货和不良存货计提存货减值准备。 |
该公司根据最近的销售数据、独立的汽车产量估计和客户承诺,使用内部预算估计现金流。 |
·未来产量预估 ·客户的偏好和决定。 |
|||||
49 |页
项目7a。关于市场风险的定量和定性披露。
公司面临利率、外币汇率变动带来的市场风险。为了具体的风险分析目的,公司使用敏感性分析来确定市场风险暴露可能产生的影响。
外币风险
该公司的报告货币为美元,其大部分收入将以人民币和美元结算。公司的货币汇率风险主要来自于向国际客户销售产品。除部分现金和应收账款外,公司大部分资产均以人民币计价。因此,公司面临外汇风险,因为其收入和经营业绩可能会受到美元兑人民币汇率波动的影响。
人民币币值波动,除其他外,受中国政治和经济状况变化的影响。此外,人民币不容易兑换成美元或其他外币。所有外汇交易继续通过中国银行或其他经授权按中国人民银行报价的汇率买卖外币的银行进行。人民币兑换美元等外币,一般按中国人民银行规定的汇率进行,每日根据前一日银行间外汇市场汇率和世界金融市场现行汇率制定。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人民币兑美元汇率分别为1.00元兑0.1391美元、1.00元兑0.14 12美元。人民币未来的任何大幅贬值都有可能减少公司从海外产生的利润。
为缓解货币汇率风险,公司与国际客户建立了价格谈判机制,规定自上次价格谈判以来,如果货币汇率波动超过8%,公司与客户将对未来销售价格进行调整。通常情况下,对未来销售价格的调整将反映一半来自汇率变化的影响。
信用风险
可能使公司面临集中信用风险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贸易应收账款。公司不需要抵押品或其他担保来支持客户应收款,因为其大多数客户都是大型、成熟的公司。公司的信用风险也得到缓解,因为其客户均为当地政府重点支持的精选企业。两家客户Stellantis N.V.和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在公司2024年合并收入中的占比超过10%(分别为20.3%和18.2%)。公司为与贸易应收款项相关的任何潜在信用损失保留呆账备抵。公司不使用外汇合约对以外币计价的应收款项进行风险对冲,公司不持有或发行用于交易或投机目的的衍生金融工具。
利率风险
该公司面临的利率变化风险主要来自其信贷融资借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未偿债务为零,受利率波动影响。
公司的未偿债务水平会不时波动,并可能导致额外的应付款项。
50 |页
项目8。财务报表和补充数据。
| (a) | 本项目要求的财务报表从第61页开始。 |
| (b) | 以下表格汇总了过去两年的部分季度财务数据(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基本”和“稀释”项目除外): |
|
季度经营业绩 |
|||||||||||||||||||||||
第一 |
第二 |
第三 |
第四次 |
|||||||||||||||||||||
|
2024 |
|
2023 |
|
2024 |
|
2023 |
|
2024 |
|
2023 |
|
2024 |
|
2023 |
|||||||||
净销售额 |
$ |
139,394 |
$ |
142,243 |
$ |
158,608 |
$ |
137,410 |
$ |
164,215 |
$ |
137,541 |
$ |
188,718 |
$ |
159,160 |
||||||||
毛利 |
|
24,069 |
|
21,618 |
|
29,302 |
|
22,718 |
|
26,356 |
|
24,757 |
|
29,457 |
|
34,658 |
||||||||
经营收入 |
|
9,651 |
|
7,744 |
|
10,806 |
|
7,789 |
|
11,099 |
|
10,153 |
|
8,699 |
|
13,559 |
||||||||
净收入 |
|
9,264 |
|
7,883 |
|
8,755 |
|
11,468 |
|
8,073 |
|
11,244 |
|
11,807 |
|
12,143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 |
|
989 |
|
1,055 |
|
1,608 |
|
995 |
|
2,562 |
|
1,749 |
|
2,738 |
|
1,251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8,267 |
|
6,820 |
|
7,140 |
|
10,466 |
|
5,504 |
|
9,488 |
|
9,068 |
|
10,884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收益- |
|
|
|
|
|
|
|
|
||||||||||||||||
基本 |
$ |
0.27 |
$ |
0.23 |
$ |
0.24 |
$ |
0.35 |
$ |
0.18 |
$ |
0.31 |
$ |
0.30 |
$ |
0.36 |
||||||||
摊薄 |
$ |
0.27 |
$ |
0.23 |
$ |
0.24 |
$ |
0.35 |
$ |
0.18 |
$ |
0.31 |
$ |
0.30 |
$ |
0.36 |
||||||||
项目9。会计和财务披露方面的变化和与会计师的分歧。
没有。
项目9a。控制和程序。
评估披露控制和程序
公司管理层分别在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吴启洲先生和李杰先生的监督和参与下,评估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即本报告涵盖期间结束时)公司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或《交易法》规则13a-15(e)和15d-15(e)中定义的“披露控制和程序”一词是指公司的控制和其他程序,旨在确保公司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例如本10-K表格,在SEC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得到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披露控制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旨在确保公司在其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被积累并传达给公司管理层,包括其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视情况而定)的控制和程序,以便及时就所要求的披露做出决定。基于该评估,Mrs. Wu和Li得出结论,公司的披露控制和程序自2024年12月31日起生效。
管理层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报告
公司管理层负责建立和维护对财务报告的充分内部控制。
51 |页
根据《交易法》颁布的规则13a-15(f)和15d-15(f)中定义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是由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设计或在其监督下并由董事会、管理层和其他人员实施的过程,目的是根据公认会计原则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为外部报告目的编制合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包括以下政策和程序:
| a. | 有关保持记录,以合理的细节准确和公平地反映公司资产的交易和处置; |
| b. | 提供合理保证,交易记录是必要的,以允许根据公认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并且公司的收支仅根据公司管理层和董事会的适当授权进行;和 |
| c. | 就防止或及时发现可能对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的公司资产的未经授权的收购、使用或处置提供合理保证。 |
在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进行评估时,管理层在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的监督和参与下,使用了Treadway委员会(COSO)发起组织委员会在“内部控制——综合框架(2013)”中提出的标准。
管理层评估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并确定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于2024年12月31日有效。
由于SEC规则豁免CAAS等较小的报告公司提供此类报告,因此该报告不包括关于财务报告内部控制有效性的审计报告。
对控制有效性的固有限制
一个控制系统,无论设计和操作得多么好,只能提供合理的,而不是绝对的,保证控制系统的目标将得到满足。控制系统的设计必须反映存在资源限制的事实,控制的收益必须相对于其成本来考虑。此外,由于所有控制系统的固有限制,任何对控制的评估都不能绝对保证不会发生由于错误或欺诈造成的错报,或者公司内部的所有控制问题和欺诈事件(如果有的话)都已被发现。这些固有的限制包括以下现实:决策中的判断可能是错误的,并且可能由于简单的错误或错误而发生故障。控制也可以通过某些人的个人行为、两个或更多人的勾结或管理层对控制的超越来规避。对未来期间的任何控制有效性评估的预测都会受到风险的影响。随着时间的推移,控制可能会因为条件的变化或政策或程序遵守程度的恶化而变得不够充分。
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变化
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三个月内,我们对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没有发生任何对我们的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产生重大影响或合理可能产生重大影响的变化。
项目9b。其他信息。
没有。
52 |页
项目9C.关于阻止检查的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披露。
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15 U.S.C. 7214(i)(2)(a))第104(i)(2)(a)条认定,我们保留了一家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该会计师事务所在外国司法管辖区设有分支机构或办事处,当时PCAOB认定,由于外国司法管辖区的当局采取的立场,它无法完全检查或调查,为编制其截至2021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中所载的财务报表,PCAOB于2022年12月15日撤销了该决定。我们在此确认,我们不受中国任何政府实体的拥有或控制。我们不是与任何中国政府方签订任何重大合同的一方,公司董事会中也没有此类外国政府代表。我们不知道我们的任何股份由中国的政府实体拥有,或任何中国政府实体对公司拥有控股财务权益。中国共产党没有任何官员是公司的董事会成员。我们的公司章程中没有任何中国共产党的章程。
此外,2022年8月,财联社与中国证监会、中国财政部签署了《礼宾声明》,迈出了财联社对总部在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注册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开放准入的第一步。PCAOB工作人员在2022年9月至11月期间进行了现场检查和调查。2022年12月,PCAOB宣布,已获得对总部位于中国大陆和香港的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进行检查和调查的完全准入,并确认在PCAOB发布任何新的决定之前,没有任何经委员会认定的发行人有可能使其证券受到HFCAAA下的交易禁令。
详情见项目1。业务和项目1a。风险因素——与在中国和除美国以外的其他国家开展业务相关的风险。
53 |页
第三部分
项目10。董事、执行官和公司治理。
下表及正文载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所有董事及执行人员的姓名及年龄。董事会仅由一个职类组成。全体董事任期至下一届年度股东大会和其继任者当选合格为止,或至其较早去世、退休、辞职或被免职为止。本文还简要介绍了每位董事和执行官在过去五年中的业务经验,并说明了每位董事在其他公司担任的董事职务,但须遵守联邦证券法的报告要求。
姓名 |
|
年龄 |
|
职位(s) |
|
陈汉林 |
67 |
董事会主席 |
|||
Tong Kooi Teo |
68 |
董事 |
|||
徐光勋 |
74 |
董事 |
|||
Robert Wei Cheng Tung |
69 |
董事 |
|||
吴绮周 |
60 |
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
|||
李杰 |
55 |
首席财务官 |
|||
谢耀煌 |
54 |
高级副总裁 |
|||
蔡海勉 |
61 |
副总裁 |
|||
Henry Chen |
34 |
副总裁 |
董事和执行干事简历
董事
陈汉林,自2003年3月起担任公司董事长、高级管理人员职务。1993年至1997年,陈先生任沙市九龙动力转向器有限公司总经理。1997年至今,任恒隆汽车零部件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陈汉林先生为公司高级副总裁谢耀煌先生的姐夫,为公司副总裁Henry Chen先生的父亲。
吴绮周自2003年3月起担任董事,自2007年9月起担任公司首席执行官。他曾于2003年至2007年担任首席运营官。1993年至1999年任沙市九龙动力转向器有限公司执行总经理,1999年至2002年任恒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总经理。吴先生毕业于北京清华大学,获汽车工程硕士学位。
Heng Henry Lu自2019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现任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委员。他自2016年2月起担任国家统计局集团顾问。陆博士曾于2012年至2014年担任SVC中国合伙人,并于2006年至2011年担任William Blair & Company,L.L.C.上海代表处首席代表。在此之前,卢博士在麦肯锡公司为全球和国内公司的增长和财务战略提供建议。卢博士于1997年获得哥伦比亚大学哲学博士学位,并于2000年获得芝加哥大学商学院工商管理硕士学位。Heng Henry Lu先生未在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年度会议上竞选连任。
54 |页
Robert Wei Cheng Tung于2003年9月至2019年7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曾任审计、提名委员会委员,董事会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建华过去十五年一直在能源领域从事实物和大宗商品交易和咨询。Tung先生获得了TRI Products,Inc.授予的大新华销售代表职位,TRI Products,Inc.是一家知名的北美废金属、废塑料和废旧电池供应商。董先生曾是North-South Resource International Ltd.的董事总经理,该公司就原油、燃料油、柴油和喷气燃料的交易提供咨询。疫情期间,董建华曾在台湾引进一家中国公司,在新泽西州建立生产口罩、医用手套和防护服以及其他医疗用品的制造工厂。董建华与一家欧洲基础设施工程公司合作,协助该公司找到融资方,将其在刚果民主共和国的黄金、钴和其他矿产的矿产开采权出售给潜在的合作伙伴和买家。Robert Wei Cheng Tung先生于2024年9月24日举行的公司年会上被选举为接替Heng Henry Lu先生的董事,并在此前由Heng Henry Lu先生担任的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委员会和提名委员会中担任成员。他是提名委员会的主席。
Tong Kooi Teo,自2019年7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任薪酬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提名委员会委员。他是中国北京DPS Corporate Advisory Company Limited的首席执行官,自2018年3月至2024年7月担任中国Head International Group的成员。自2024年5月起担任Cordlife Group Ltd.独立非执行董事。自2023年2月起任大华继显证券私人有限公司独立非执行董事。亦自2018年2月起担任国瓷集团(中国)有限公司非执行董事。继2012年至2014年担任国浩投资(中国)有限公司集团董事总经理后,他于2014年至2018年担任香港国浩投资(中国)有限公司董事总经理。在此之前,Teo先生曾于2011年至2012年担任马来西亚WCT Holdings Bhd的首席执行官(中国和越南业务)。他曾是2004年至2010年在新加坡证券交易所上市的Hong Leong Asia Ltd(HLA)的首席执行官。2003年至2004年,Teo先生担任马来西亚Tasek Corporation Bhd的董事总经理,该公司在吉隆坡证券交易所上市。1994年至2002年,Teo先生担任马来西亚丰隆银行公司银行事业部总经理兼首席运营官。从1989年到1994年,Teo先生任职于德意志银行马来西亚公司,他最后担任的职务是公司银行业务主管。
徐光勋自2009年12月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他是审核委员会主席、薪酬委员会及提名委员会成员。徐先生担任纳斯达克中国首席代表和纳斯达克股票市场国际公司亚洲董事总经理已超过十(10)年。徐先生在金融领域拥有超过三十(30)年的专业职业生涯,执业重点是提供美国和英国上市的一揽子服务,就私募、PIPE、IPO、IPO前重组、并购、公司和项目融资、公司治理、IPO后IR合规和风险控制提供建议和安排。
执行干事
李杰自2007年9月起担任财务总监。在担任该职务之前,他从2004年12月起担任公司秘书。在2003年9月加入本公司之前,李先生曾于1999年至2003年担任荆州市九龙实业有限公司助理总裁,并于2002年至2003年担任荆州市天信投资管理有限公司总经理。李先生拥有中国科学技术大学学士学位。他还在湖北行政学院完成了经济与企业管理专业的研究生学习。
谢耀煌自2003年3月起担任公司高级副总裁。他还担任过沈阳董事局主席。1993-1997年任九龙副总经理,恒隆副总经理。谢先生在汽车零部件销售和战略发展方面拥有超过10年的经验。谢先生拥有中国人民大学MBA学位。他是陈汉林的姐夫。
蔡海勉于2003年9月至2009年12月担任公司独立董事,亦为公司审计、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蔡博士是汽车行业的技术专家。在此之前,蔡博士是ITT Automotive Inc.的一名参谋工程师。蔡博士撰写了超过十五篇技术论文,并与他人合着了一本关于汽车应用粉末冶金行业的技术书籍。蔡博士拥有包括正在申请的专利在内的十多项专利。蔡博士拥有清华大学汽车工程学士学位和伍斯特理工学院制造工程硕士和博士学位。2009年12月起,蔡先生因被提名为公司副总裁,未担任公司独立董事及公司审计委员会、薪酬与提名委员会委员。
55 |页
Henry Chen,自2023年8月起担任公司副总裁。在担任该职务之前,他曾于2023年2月至2023年8月在湖北恒隆汽车系统有限公司担任常务副总裁,2021年1月至2023年1月担任总裁助理,2017年7月至2021年1月担任欧洲区域业务总监。陈先生于2016年6月至2017年6月担任苏州清研资本的投资经理。陈先生拥有华威大学历史和政治学学士学位以及全球史硕士学位。他是陈汉林的儿子。
董事会组成和委员会
审计委员会和独立董事
公司设有根据经修订的《交易法》第3(a)(58)(a)节设立的董事会常设审计委员会。审计委员会根据书面章程运作。审计委员会由以下个人组成,公司认为这些个人均为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规则和条例以及纳斯达克对独立性的定义所定义的独立人士:Tong Kooi Teo先生、徐光勋先生和Heng Henry Lu先生(自2024年9月24日起由Robert Wei ChengTung先生接任)。徐光勋先生为审计委员会主任委员。董事会已确定徐光勋先生为S-K条例第407(d)(5)项所定义的审计委员会财务专家,在公司审计委员会任职。
薪酬委员会
公司下设董事会常设薪酬委员会。薪酬委员会负责确定公司高管的薪酬。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SEC的规则和条例以及纳斯达克对独立性的定义,Tong Kooi Teo先生、徐光勋先生和Heng Henry Lu先生(自2024年9月24日起由Robert Wei Cheng Tung先生接任)在薪酬委员会任职。Tong Kooi Teo先生为薪酬委员会主席。董事会已确定,薪酬委员会的所有成员均为适用的纳斯达克股票市场规则下的独立董事。薪酬委员会负责管理公司的福利计划,审查和管理执行人员的所有薪酬安排,并制定和审查与公司管理人员和雇员的薪酬和福利有关的一般政策。薪酬委员会根据书面章程运作,该章程可在公司网站www.caasauto.com上查阅。
公司的薪酬委员会有权审查和批准公司高管的年度薪酬和薪酬程序。公司董事会薪酬委员会关于高管薪酬的主要目标是尽可能吸引和留住最有才华和最敬业的高管,并使高管的激励与股东价值创造保持一致。薪酬委员会评估个人高管绩效的目标是将薪酬设定在委员会认为与在类似行业运营的类似规模和发展阶段的其他公司的高管具有可比性的水平,同时考虑到公司的相对绩效及其战略目标。
公司没有聘请薪酬顾问来审查其有关高管薪酬的政策和程序。该公司每年都会对其高管薪酬的总水平以及用于对高管进行薪酬的要素组合进行审查。该公司将薪酬水平与目前支付给该行业高管的金额进行了比较,最重要的是与中国当地的做法进行了比较。公司对其薪酬水平与当地条件具有竞争力感到满意。
56 |页
提名委员会
公司下设董事会常设提名委员会。董事候选人由提名委员会提名。提名委员会将根据候选人的业务和财务经验、个人特点以及与其他董事会成员的背景和经验互补的专业知识、愿意投入所需时间履行董事会成员的职责和责任、愿意客观评估管理业绩以及提名委员会认为确定候选人在董事会任职能力所需的任何其他资格来考虑候选人。提名委员会将不考虑证券持有人的提名建议,但自作出建议之日起至少一年内实益拥有公司已发行普通股5%以上的证券持有人或证券持有人群体收到的建议除外。公司的三名独立董事(根据SEC规则和条例以及纳斯达克对独立性的定义)Tong Kooi Teo先生、徐光勋先生和Heng Henry Lu先生(自2024年9月24日起由Robert Wei Cheng Tung先生接任)担任提名委员会成员。Robert Wei Cheng Tung先生为提名委员会主席。
股东通讯
有兴趣与董事会直接沟通的股东,或个人董事,可通过电子邮件guangxunxu@hotmail.com向公司独立董事徐光勋先生发送电子邮件。徐先生将审查所有此类通信,并将定期向公司董事会转发涉及董事会或其委员会职能或他认为需要其注意的所有此类通信的副本。董事可随时审查收到的所有致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函件,并索取该函件的副本。有关会计、内部控制或审计事项的关注事项将立即提请审计委员会注意,并按照审计委员会就此类事项制定的程序处理。
家庭关系
陈汉林先生与谢耀煌先生系姐夫关系。
陈汉林先生与Henry Chen先生系父子关系。
Code of Ethics和行为准则
董事会已通过适用于所有高级职员、董事和员工的Code of Ethics和行为准则。该公司于2010年3月25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了截至2009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Code of Ethics和行为准则作为10-K表格的证据。
拖欠款第16(a)款报告
仅根据公司对由其高级职员、董事和拥有公司已登记类别股本证券10%以上的人或其代表提交的第16(a)节报告的审查,我们认为,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内,所有这些人均及时遵守了所有第16(a)节的申报要求,但以下情况除外:对于陈汉林先生,于7月25日向Wiselink先生报告2,440,000股普通股的处置情况的表格4备案,2024年和表格4备案,以报告Wiselink于2024年7月25日向李杰先生处置50,000股普通股;对于陈汉林先生,表格4备案,以报告于2024年7月25日从Wiselink收购2,440,000股普通股;对于李杰先生,表格4备案,以报告于2024年7月25日从Wiselink收购50,000股普通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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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目11。行政赔偿。
薪酬讨论与分析
2003年,董事会成立了仅由独立董事会成员组成的薪酬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有关薪酬和福利的政策,并管理公司的福利计划。2024财年末,薪酬委员会由Tong Kooi Teo先生、徐光勋先生和Robert Wei Cheng Tung先生组成。薪酬委员会成员批准了支付给公司高管的薪酬金额和形式,并制定了公司在这些期间的薪酬政策和程序。
公司薪酬委员会关于高管薪酬的主要目标是吸引和留住非常有才华和敬业的高管,并使高管的激励措施与股东价值创造保持一致。
薪酬委员会将对公司高管薪酬的总水平以及用于对公司高管进行薪酬的要素组合进行年度审查。该公司将薪酬水平与目前支付给同一地区和同行业同类公司高管的金额进行比较。最重要的是,该公司将薪酬水平与中国当地的做法进行了比较。该公司认为,其薪酬水平与当地条件相比具有竞争力。
补偿追讨政策
根据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要求和纳斯达克上市标准,公司的补偿恢复政策“补偿恢复政策”于2023年10月10日生效。补偿追回政策授权公司追回或“追回”某些基于实现财务业绩而错误授予的激励补偿,财务业绩随后将受到会计重述。
补偿要素
公司的高管薪酬包括以下要素:
基本工资
在确定我们指定的执行官(“指定执行官”)的基本工资金额时,薪酬委员会力求确定与其他公司支付给类似职位和类似职责的高管的基本工资相似的基本工资。基薪会不时调整,在考虑个人责任、业绩和经验后,使薪酬与市场水平重新调整。薪酬委员会建立了确定基薪的薪酬结构,并负责在与每个人的雇佣安排中初步确定执行官薪酬。基本工资金额旨在反映公司的理念,即基本工资应吸引有经验的个人,他们将为公司业务目标的成功做出贡献,并代表与类似情况公司的个人薪酬相称的现金薪酬。
公司董事会和薪酬委员会已批准高管目前的薪酬:2024年董事长为人民币220万元(相当于约30万美元),CEO为人民币140万元(相当于约20万美元),其他高管分别为人民币540万元(相当于约0.18万美元)。
绩效奖金
| a. | 承授人:陈汉林先生、吴绮周先生、谢耀煌先生、Henry Chen先生及李杰先生。 |
| b. | 条件:根据公司合并财务报表,(i)2024年销售额的同比增长率必须为5%或更高;或(ii)2024年销售额的同比增长率必须为10%或更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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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 | 奖金:如条件(i)满足,则为每名军官2024年年薪的25%。如果满足条件(二),则为每名军官2024年年薪的50%。 |
随着公司达到上述条件(i),公司在2024年为每位指定的执行官累积50%的年薪作为绩效奖金。
股票期权奖励
管理层提出的股票期权计划,旨在激励和留住核心员工,以满足员工福利、公司长期经营目标和股东利益,于2005年6月28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并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延长十年。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最高为2200000股。该计划期限延长至2025年6月27日。
2024年没有授予管理层的股票期权。
其他补偿
除上述公司指定执行官的基本工资、绩效奖金和股票期权奖励外,公司没有为其指定执行官提供任何其他福利和额外福利。然而,薪酬委员会可酌情酌情向这些行政人员提供福利和额外津贴,但如其认为这样做是可取的。
补偿表
执行干事
指定执行官在2024和2023财年因服务而获得的报酬如下(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姓名和主要职务 |
|
年份 |
|
薪资(1) |
|
奖金(2) |
|
期权奖励(3) |
|
合计 |
||||
陈汉林(主席) |
|
2024 |
$ |
303 |
$ |
151 |
$ |
— |
$ |
454 |
||||
|
2023 |
$ |
306 |
$ |
77 |
$ |
— |
$ |
383 |
|||||
|
||||||||||||||
吴绮周(CEO) |
|
2024 |
$ |
202 |
$ |
101 |
$ |
— |
$ |
303 |
||||
|
2023 |
$ |
204 |
$ |
51 |
$ |
— |
$ |
255 |
|||||
|
||||||||||||||
李杰(CFO) |
|
2024 |
$ |
121 |
$ |
61 |
$ |
— |
$ |
182 |
||||
|
2023 |
$ |
122 |
$ |
31 |
$ |
— |
$ |
153 |
|||||
|
||||||||||||||
蔡海勉(副总裁) |
|
2024 |
$ |
390 |
$ |
— |
$ |
— |
$ |
390 |
||||
|
2023 |
$ |
387 |
$ |
— |
$ |
— |
$ |
387 |
|||||
| (1) | 薪酬–进一步详情请参阅上文“薪酬要素”一节下披露的基薪. |
| (2) | 奖金–详见上文“薪酬要素”部分披露的业绩奖金。 |
| (3) | 期权奖励–详情请参阅上文“补偿要素”一节下披露的股票期权奖励。 |
59 |页
董事薪酬
公司根据董事会任职年限、工作量和绩效,决定其薪酬。管理层认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董事会成员的薪酬是适当的。2024财年董事在董事会任职获得的报酬如下(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姓名 |
|
以现金赚取或支付的费用 |
|
期权奖励(1) |
|
合计 |
|||
Tong Kooi Teo |
$ |
36.0 |
$ |
— |
$ |
36.0 |
|||
徐光勋 |
$ |
59.4 |
$ |
— |
$ |
59.4 |
|||
Heng Henry Lu(2) |
$ |
22.5 |
$ |
— |
$ |
22.5 |
|||
Robert Wei Cheng Tung(2) |
$ |
8.5 |
$ |
— |
$ |
8.5 |
|||
| (1) | 公司在2024年没有向董事授予期权奖励。 |
| (2) | Heng Henry Lu先生未在2024年9月24日召开的年度会议上竞选连任,Robert Wei Cheng Tung先生自2024年9月24日起担任公司独立董事 |
支付给董事的上述报酬的成本是根据其提供的投资、经营、技术、咨询服务等情况计量的。所有其他董事均未因在董事会任职而获得报酬。
项目12。某些受益所有人和管理层的安全所有权及相关股东事项。
如本节所用,关于证券的实益所有权一词由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d-3条规则定义,包括通过任何合同、安排、谅解、关系或其他方式对证券进行处分或指示处分的单独或共有的投票权,包括投票或指挥投票的权力,和/或单独或共有的投资权,包括处分或指示处分的权力,但须遵守适用的共有财产法。所有权百分比基于2024年12月31日已发行普通股30,170,702股(不包括库存股2,167,600股)。
姓名/职务 |
|
股份总数 |
|
所有权百分比 |
|
陈汉林,董事长(1) |
|
17,273,670 |
|
57.25 |
% |
吴绮周,首席执行官兼董事 |
|
1,537,524 |
|
5.09 |
% |
徐光勋,董事 |
|
— |
|
— |
% |
Tong Kooi Teo,董事 |
|
— |
|
— |
% |
Heng Henry Lu,董事 |
|
— |
|
— |
% |
Robert Wei ChengTung,董事 |
— |
— |
% |
||
蔡海勉,副总裁 |
|
50,000 |
|
0.17 |
% |
李杰,首席财务官(2) |
|
147,031 |
|
0.49 |
% |
谢安迪,高级副总裁 |
|
531,682 |
|
1.76 |
% |
Henry Chen,副总裁 |
|
— |
|
— |
% |
全体董事及执行官(10人) |
|
19,539,907 |
|
64.76 |
% |
| (1) | 包括(i)陈汉林先生实益拥有的15,762,547股普通股;(ii)陈汉林先生的妻子李平 Xie女士实益拥有的1,502,925股普通股;以及(iii)Wiselink Holdings Limited(一家由陈汉林先生控制的公司)实益拥有的8,198股普通股。 |
| (2) | 包括作为荆州市九龙机械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代名人持有的50,000股。公司于2014年10月13日向荆州市九龙机械电子制造有限公司的代名人持有人定向发行4,078,000股普通股,用于收购荆州市九龙机械电子制造有限公司分别持有的九龙和恒隆19.0%和20.0%的股权。荆州九龙机械电子制程有限公司提名持有人中除李杰先生(CFO)外,其他人均为非关联方。 |
60 |页
项目13。某些关系和相关交易,以及董事独立性。
有关第13项要求的信息,请参阅本报告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列报基础和重要会计政策–某些关系和关联交易)和附注24(关联方交易)。
公司审计委员会章程规定,其职责之一是审查和批准关联方交易,这些交易定义为根据《交易法》规则和条例的S-K条例第404项要求披露的交易。公司对关联交易的审议、批准或追认有一套正式的书面政策和程序。如发现关联交易,审核委员会会根据其是否认为该交易是公平交易且包含的条款不逊于公司本可从非关联第三方获得的条款,审查并酌情批准该交易。
项目14。首席会计师费用和服务。
下表列出了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为公司年度财务报表审计和2024和2023财年提供的其他服务而提供的专业审计服务的合计费用。审计委员会已批准以下费用(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
财政年度结束 |
|||||
|
2024 |
|
2023 |
|||
审计费用 |
$ |
718 |
$ |
724 |
||
其他费用 |
80 |
44 |
||||
总费用 |
$ |
798 |
$ |
768 |
||
审计委员会的核准前政策
在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政年度,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通过了预先批准公司独立审计师将提供的所有审计和非审计服务以及禁止独立审计师提供某些服务的政策和程序。公司不得聘用公司的独立核数师提供任何审计或非审计服务,除非该服务事先获得审计委员会批准或提供服务的聘用是根据审计委员会的预先批准政策和程序订立的。审核委员会可按年度预先批准预期独立核数师于财政年度内向公司提供的服务。在授予此类预先批准时,审计委员会指定预先批准的服务,并就每项特定的预先批准的服务制定货币限额,在未根据政策获得进一步预先批准的情况下,不得超过该限额。对于任何预先批准,审计委员会将考虑此类服务是否符合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关于审计师独立性的规则。
61 |页
62 |页
(b)展览
以下是作为本年度报告的一部分以表格10-K提交的展品清单。如果脚注如此表示,以前提交的展品将通过引用并入。
附件 |
|
说明 |
3.1(i) |
||
3.1.1(i) |
公司注册证书修订证书,于2003年5月19日提交(通过参考公司于2006年4月17日提交的表格S-3上的注册声明(档案编号:333-133331)的附件 4.1.1并入) |
|
3.1(二) |
||
3.1(三) |
||
4.1 |
公司证券的说明(通过参考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文件编号000-33123)的附件 4.1并入。 |
|
10.1 |
||
10.2 |
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英文译文(通过参考附件 99.1并入公司于2008年4月2日提交的8-K表格) |
|
10.3 |
||
10.4 |
荆州市九龙机械电力制造有限公司、中汽系统公司和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签署的证券交易所协议(通过参考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提交的10-Q表格季度报告的附件 10.2纳入) |
|
10.5 |
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与KY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签署的合资合同的英文译文(通过参考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提交的表格8-K的当前报告的附件 10.1并入) |
|
21 |
||
23.1 |
||
24 |
||
31.1 |
||
31.2 |
||
32.1 |
||
32.2 |
||
97 |
||
101* |
以下材料来自于2025年3月28日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的中国汽车系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格式为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 |
|
104* |
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没有出现在交互式数据文件中,因为它的XBRL标记嵌入到内联XBRL文档中 |
63 |页
64 |页
65 |页
律师权
通过这些礼物了解所有人,以下出现的每个人的签名均构成并指定其实际代理人和代理人吴绮周,并有权以任何和所有身份为他签署对本年度报告表格10-K的任何和所有修订,并将其连同其证物和与此相关的其他文件一起提交给证券交易委员会,特此批准并确认所有上述实际代理人或替代人可能凭借本协议做或促使做的事情。
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本年度报告已由以下人员代表公司并以其身份和在所示日期签署如下。
日期:2025年3月28日 |
|
/s/陈汉林 |
|
姓名: |
陈汉林 |
|
职位: |
董事长兼董事 |
|
|
|
日期:2025年3月2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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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吴绮周 |
|
姓名: |
吴绮周 |
|
职位: |
首席执行官、总裁兼董事 |
|
|
(首席执行官) |
|
|
|
日期:2025年3月28日 |
|
/s/李杰 |
|
姓名: |
李杰 |
|
职位: |
首席财务官 |
|
|
(首席财务干事和首席会计干事) |
|
|
|
日期:2025年3月28日 |
|
/s/Tong Kooi Teo |
|
姓名: |
Tong Kooi Teo |
|
职位: |
董事 |
日期:2025年3月28日 |
|
/s/徐光勋 |
|
姓名: |
徐光勋 |
|
职位: |
董事 |
|
|
|
日期:2025年3月28日 |
|
/s/Robert Wei ChengTung |
|
姓名: |
Robert Wei Cheng Tung |
|
职位: |
董事 |
66 |页
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报告
向中国汽车系统股份公司董事会及股东
对财务报表的意见
我们审计了随附的中汽系统公司及其子公司(“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2023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合并资产负债表,以及该日终了年度的相关合并损益表、综合损益表、股东权益变动表和现金流量表,包括相关附注(统称“合并财务报表”)。我们认为,合并财务报表按照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财务状况以及截至该日止年度的经营业绩和现金流量。
意见依据
这些合并财务报表由公司管理层负责。我们的责任是在我们审计的基础上对公司的合并财务报表发表意见。我们是一家在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PCAOB)注册的公共会计师事务所,根据美国联邦证券法以及证券交易委员会和PCAOB的适用规则和条例,我们被要求对公司具有独立性。
我们根据PCAOB的标准对这些合并财务报表进行了审计。这些准则要求我们计划和执行审计,以就合并财务报表是否不存在重大错报获取合理保证,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公司没有被要求进行审计,我们也没有受聘对其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进行审计。作为我们审计的一部分,我们被要求了解财务报告的内部控制,但不是为了对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有效性发表意见。因此,我们不表示这种意见。
我们的审计包括执行评估合并财务报表重大错报风险的程序,无论是由于错误还是欺诈,以及执行应对这些风险的程序。这类程序包括在测试的基础上审查有关合并财务报表中的数额和披露的证据。我们的审计还包括评估管理层使用的会计原则和作出的重大估计,以及评估合并财务报表的总体列报方式。我们认为,我们的审计为我们的意见提供了合理的基础。
关键审计事项
下文通报的关键审计事项是由合并财务报表当期审计产生的事项,已传达或要求传达给审计委员会,并且(i)涉及对合并财务报表具有重要意义的账目或披露,以及(ii)涉及我们特别具有挑战性、主观或复杂的判断。关键审计事项的沟通不会以任何方式改变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整体意见,我们也不会通过传达下文的关键审计事项,就关键审计事项或与其相关的账目或披露提供单独的意见。
67 |页
有限合伙企业的股权投资
如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和8所述,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的长期投资包括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其总价值为3870万美元,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从这些投资中确认的收益份额为0.7百万美元。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公司根据其在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亏损中所占的份额,对这些权益法投资的账面价值进行了调整。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亏损主要归因于这些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相关投资的估计公允价值变动。标的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基于市场法的估值技术确定,并附有输入值,需要进行重大判断。
我们确定履行与有限合伙企业股权投资有关的程序是一项关键审计事项的主要考虑因素是(i)管理层为确认公司从这些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的收入或损失份额所需的重大判断;(ii)在设计和应用程序以评估就管理层确定公司从这些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的收入或损失份额所获得的审计证据时具有高度的审计师判断力和主观性;以及(iii)审计工作涉及使用具有专门技能和知识的专业人员。
处理这一事项涉及就形成我们对合并财务报表的总体意见履行程序和评估审计证据。这些程序包括(其中包括)测试管理层通过评估有限合伙企业的财务报表来确认公司从有限合伙企业获得的收入或损失份额的过程,以及通过评估用于对基础投资进行估值的方法和相关市场信息来评估有限合伙企业基础投资的估计公允价值变动的合理性。聘请了具有专门技能和知识的专业人员协助评估所使用的估值方法的适当性。
/s/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
中华人民共和国上海市
2025年3月28日
我们自2010年起担任公司核数师。
68 |页
中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资产负债表
(单位:千美元,股份和每股金额除外)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当前资产: |
|
|
|
|
||
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
56,961 |
$ |
114,660 |
||
质押现金 |
|
44,863 |
|
40,534 |
||
短期投资 |
|
27,563 |
|
11,084 |
||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净额-非关联方(信贷损失准备金分别为11783美元和15599美元) |
|
329,275 |
|
261,237 |
||
应收账款和票据,净关联方(信贷损失准备金分别为1463美元和1404美元) |
|
14,224 |
|
8,169 |
||
预付款和其他,净额-非关联方(信贷损失准备金分别为34美元和22美元) |
|
10,838 |
|
14,008 |
||
预付款及其他-关联方 |
|
2,202 |
|
1,991 |
||
库存 |
|
112,558 |
|
112,392 |
||
其他资产 |
4,154 |
— |
||||
流动资产总额 |
|
602,638 |
|
564,075 |
||
非流动资产: |
|
|
||||
固定资产、工厂及设备,净值 |
|
103,820 |
|
101,359 |
||
土地使用权,净额 |
|
8,835 |
|
9,233 |
||
无形资产,净值 |
3,417 |
3,865 |
||||
经营租赁资产 |
|
94 |
|
278 |
||
长期定期存款 |
40,057 |
8,647 |
||||
其他应收款,净额(信贷损失备抵分别为56美元和49美元) |
|
452 |
|
598 |
||
预付物业、厂房及设备款项-非关联方 |
|
2,414 |
|
3,554 |
||
预付物业、厂房及设备款项-关联方 |
|
6,570 |
|
5,759 |
||
其他非流动资产 |
3,202 |
— |
||||
长期投资 |
|
64,332 |
|
60,17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14,748 |
|
8,899 |
||
总资产 |
$ |
850,579 |
$ |
766,440 |
||
|
|
|
|
|||
负债和股东权益 |
|
|
|
|
||
流动负债: |
|
|
|
|
||
短期银行贷款 |
$ |
72,566 |
$ |
48,005 |
||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非关联方 |
|
281,065 |
|
240,739 |
||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关联方 |
|
11,743 |
|
12,839 |
||
客户存款 |
|
4,447 |
|
8,633 |
||
应计工资和相关成本 |
|
12,063 |
|
11,282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
59,238 |
|
44,771 |
||
应交税费 |
|
15,308 |
|
17,267 |
||
经营租赁负债-流动部分 |
52 |
203 |
||||
流动负债合计 |
|
456,482 |
|
383,739 |
||
长期负债: |
|
|
|
|
||
应付垫款 |
|
278 |
|
282 |
||
经营租赁负债-非流动部分 |
|
— |
|
52 |
||
长期贷款 |
145 |
1,221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
3,885 |
|
3,943 |
||
长期应缴税款 |
|
— |
|
8,781 |
||
|
|
|
||||
负债总额 |
|
460,790 |
|
398,018 |
||
承付款项和或有事项(附注25) |
|
|
|
|
||
夹层股权: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 |
— |
613 |
||||
股东权益 |
|
|
||||
普通股,面值0.0001美元-授权-已发行80,000,000股–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发行32,338,302股和32,338,302股 |
|
|
|
3 |
||
额外实收资本 |
|
69,656 |
|
63,731 |
||
留存收益- |
|
|
||||
批款 |
|
12,180 |
|
11,851 |
||
未批 |
|
290,273 |
|
284,832 |
||
累计其他综合收益 |
|
(14,780) |
|
(8,258) |
||
库存股票–分别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216.76万股和215.26万股 |
|
(7,763) |
|
(7,695)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
349,569 |
|
344,464 |
||
非控股权益 |
|
40,220 |
|
23,345 |
||
股东权益合计 |
|
389,789 |
|
367,809 |
||
总负债、夹层权益和股东权益 |
$ |
850,579 |
$ |
766,440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69 |页
中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综合损益表
(单位:千美元,股份和每股金额除外)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
2024 |
|
2023 |
||
产品销售净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向关联方销售48860美元和47514美元) |
$ |
650,935 |
$ |
576,354 |
||
产品销售成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从关联方采购30088美元和27288美元) |
|
541,751 |
|
472,603 |
||
毛利 |
|
109,184 |
|
103,751 |
||
其他销售净收益 |
|
4,303 |
|
5,788 |
||
营业费用: |
|
|
||||
销售费用 |
|
17,855 |
|
15,610 |
||
一般和行政费用 |
|
27,728 |
|
25,503 |
||
研发费用 |
|
27,649 |
|
29,181 |
||
总营业费用 |
|
73,232 |
|
70,294 |
||
营业收入 |
|
40,255 |
|
39,245 |
||
其他收入,净额 |
|
5,776 |
|
5,345 |
||
利息支出 |
|
(1,813) |
|
(1,021) |
||
财务(费用)/收入,净额 |
|
(87) |
|
4,666 |
||
关联公司收益中的所得税费用前收益和权益 |
|
44,131 |
|
48,235 |
||
减:所得税 |
|
5,892 |
|
5,137 |
||
加:关联公司亏损中的权益 |
|
(340) |
|
(360) |
||
净收入 |
|
37,899 |
|
42,738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 |
|
7,897 |
|
5,050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赎回价值增值 |
(23) |
(30)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 |
|
29,979 |
|
37,658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收益- |
|
|
||||
基本 |
$ |
|
$ |
1.25 |
||
|
|
|||||
摊薄 |
$ |
|
$ |
1.25 |
||
|
|
|||||
已发行普通股加权平均数- |
|
|
||||
基本 |
|
30,184,513 |
|
30,185,702 |
||
摊薄 |
|
30,184,513 |
|
30,189,421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0 |页
71 |页
中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股东权益变动表
(单位:千美元,股份和每股金额除外)
|
|
2024 |
|
2023 |
||
普通股 |
|
|
|
|
||
2024年1月1日及2023年1月1日余额-分别为32,338,302及32,338,302股 |
$ |
|
$ |
3 |
||
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余额-分别为32,338,302及32,338,302股 |
$ |
|
$ |
3 |
||
|
|
|
||||
普通股与额外实收资本 |
|
|
||||
1月1日余额 |
$ |
63,731 |
$ |
63,731 |
||
非控股股东于巴西恒隆的权益变动 |
(66) |
— |
||||
恒隆KYB非控股权益的贡献 |
5,991 |
— |
||||
12月31日余额 |
$ |
69,656 |
$ |
63,731 |
||
|
|
|
|
|||
留存收益-已拨付 |
|
|
|
|||
1月1日余额 |
$ |
11,851 |
$ |
11,851 |
||
拨付留存收益 |
|
329 |
|
— |
||
12月31日余额 |
$ |
12,180 |
$ |
11,851 |
||
|
|
|
||||
未批 |
|
|
|
|||
1月1日余额 |
$ |
284,832 |
$ |
247,174 |
||
归属于母公司净利润 |
|
30,002 |
|
37,688 |
||
可赎回非控股权益的增值 |
(23) |
(30) |
||||
拨付留存收益 |
|
(329) |
|
— |
||
应付普通股股东股息 |
(24,149) |
— |
||||
应付非控股权益的股息 |
(60) |
— |
||||
12月31日余额 |
$ |
290,273 |
$ |
284,832 |
||
|
|
|
||||
累计其他综合损失 |
|
|
|
|
||
1月1日余额 |
$ |
(8,258) |
$ |
(3,413) |
||
归属于母公司的外币折算调整净额 |
|
(6,522) |
|
(4,845) |
||
12月31日余额 |
$ |
(14,780) |
$ |
(8,258) |
||
|
|
|
|
|||
库存股票 |
|
|
|
|
||
2024年1月1日及2023年1月1日余额分别– 215.26万股及215.26万股 |
$ |
(7,695) |
$ |
(7,695) |
||
分别于2024年及2023年回购普通股– 15,000股及零股 |
|
(68) |
|
— |
||
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余额分别– 216.76万股及215.26万股 |
$ |
(7,763) |
$ |
(7,695) |
||
|
|
|
||||
母公司股东权益合计 |
$ |
349,569 |
$ |
344,464 |
||
|
|
|
|
|||
非控股权益 |
|
|
|
|
||
1月1日余额 |
$ |
23,345 |
$ |
15,182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外币折算调整净额 |
|
(601) |
|
(346) |
||
归属于非控股权益的净利润 |
|
7,897 |
|
5,050 |
||
非控股股东于巴西恒隆的权益变动 |
66 |
— |
||||
恒隆KYB非控股股东出资 |
9,513 |
— |
||||
武汉晓城非控股股东出资 |
|
— |
|
3,459 |
||
12月31日余额 |
$ |
40,220 |
$ |
23,345 |
||
|
|
|
|
|||
股东权益合计 |
$ |
389,789 |
$ |
367,809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2 |页
中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
(除非另有说明,单位:千美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净收入 |
$ |
37,899 |
$ |
42,738 |
||
调整以使经营活动产生的净收入与净现金保持一致: |
|
|
|
|||
折旧及摊销 |
|
20,224 |
|
18,708 |
||
递延所得税 |
|
(6,036) |
|
(1,319) |
||
信用损失转回 |
|
(953) |
|
1,564 |
||
附属公司亏损权益 |
|
340 |
|
360 |
||
物业、厂房及设备减值亏损 |
886 |
794 |
||||
固定资产处置损失/(收益) |
|
1,300 |
|
(3) |
||
(增加)/减少: |
|
|
||||
其他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 |
(7,356) |
— |
||||
应收账款和票据 |
(77,692) |
|
(50,699) |
|||
预付款和其他 |
|
2,737 |
|
(3,881) |
||
库存 |
|
(1,791) |
|
(1,654) |
||
其他应收款 |
|
|
|
(556) |
||
增加/(减少): |
|
|
||||
应付账款及票据 |
|
40,391 |
|
22,024 |
||
客户存款 |
|
(4,097) |
|
3,091 |
||
应计工资和相关成本 |
|
956 |
|
77 |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 |
|
13,275 |
|
(2,667) |
||
应交税费 |
|
(10,457) |
|
(6,835) |
||
应付垫款 |
12 |
(1,836) |
||||
经营活动所产生的现金净额 |
|
9,776 |
|
19,906 |
||
|
|
|
|
|||
投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购买短期投资和长期定期存款 |
|
(77,859) |
|
(68,550) |
||
短期投资到期收益 |
|
29,442 |
|
63,240 |
||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收到的现金 |
|
20,510 |
|
2,790 |
||
为购置不动产、厂房和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而支付的现金(包括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分别支付给关联方的6343美元和5336美元) |
|
(43,656) |
|
(18,235) |
||
收购无形资产支付的现金 |
|
(804) |
|
(3,445) |
||
长期投资收到的现金 |
|
316 |
|
3,292 |
||
权益法下投资 |
(5,880) |
(7,729) |
||||
投资活动所用现金净额 |
|
(77,931) |
|
(28,637) |
||
|
|
|
|
|||
筹资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 |
|
|
||||
银行贷款收益 |
|
83,357 |
|
64,776 |
||
偿还银行贷款及贷款 |
|
(58,995) |
|
(61,437) |
||
支付给普通股股东的股息 |
(22,433) |
— |
||||
回购普通股 |
|
(68) |
|
— |
||
非控股权益持有人出资收到的现金 |
|
15,504 |
|
3,459 |
||
筹资活动提供的现金净额 |
|
17,365 |
|
6,798 |
||
|
|
|||||
受外币影响的现金及现金等价物 |
|
(2,580) |
|
(1,824) |
||
现金、现金等价物和质押现金净减少额 |
(53,370) |
(3,757) |
||||
年初现金、现金等价物和质押现金 |
155,194 |
158,951 |
||||
年末现金、现金等价物及质押现金 |
$ |
101,824 |
$ |
155,194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3 |页
中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现金流量表(续)
(除非另有说明,单位:千美元)
现金流信息补充披露: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支付利息的现金 |
$ |
1,792 |
$ |
1,145 |
||
支付所得税的现金 |
$ |
18,507 |
$ |
7,965 |
||
非现金活动的补充披露:
非现金投资活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年内入账的物业、厂房及设备,之前为预付款 |
$ |
3,595 |
$ |
2,699 |
||
购置物业、厂房及设备应付账款变动 |
$ |
3,527 |
$ |
960 |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补充披露收购经营租赁资产 |
$ |
— |
$ |
278 |
||
随附的附注是这些综合财务报表的组成部分
74 |页
中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及子公司
合并财务报表附注
1. |
组织和业务 |
中国汽车系统股份公司(“China Automotive Systems,Inc.”)于1999年6月29日在特拉华州注册成立,名称为Visions-In-Glass,Inc.。China Automotive,当上下文需要时,包括其子公司,在此简称为“公司”。该公司主要从事汽车系统和组件的制造和销售,如下所述。
Great Genesis Holdings Limited,一家于2003年1月3日根据香港公司条例注册成立为有限责任公司“Genesis”的公司,为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
恒隆美国公司,“HLUSA”于2007年1月8日在美国密歇根州特洛伊市注册成立,是公司的全资子公司,主要在北美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营销,并提供售后服务和研发、“研发”、支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公司在以下于中国及巴西注册成立的附属公司中拥有权益。
百分比利息 |
|
||||
12月31日, |
12月31日, |
||||
实体名称 |
|
2024 |
|
2023 |
|
沙市九龙动力转向器有限公司,“九龙”1 |
|
100.00 |
% |
100.00 |
% |
荆州恒隆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恒隆”2 |
100.00 |
% |
100.00 |
% |
|
沈阳金杯恒隆汽车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沈阳”3 |
|
70.00 |
% |
70.00 |
% |
武汉捷龙电动助力转向有限公司、“捷龙”4 |
|
85.00 |
% |
85.00 |
% |
芜湖恒隆汽车转向系统有限公司、“芜湖”5 |
100.00 |
% |
100.00 |
% |
|
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湖北恒隆”6 |
|
100.00 |
% |
100.00 |
% |
荆州市恒隆汽车技术(检测)中心,“检测中心”7 |
|
100.00 |
% |
100.00 |
% |
重庆恒隆鸿雁汽车系统有限公司、“重庆恒隆”8 |
|
70.00 |
% |
70.00 |
% |
CAAS巴西汽车零部件进口贸易有限公司,“巴西恒隆”9 |
|
94.19 |
% |
95.84 |
% |
武汉楚冠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楚冠杰”10 |
|
85.00 |
% |
85.00 |
% |
湖北恒隆集团上海汽车电子研究发展有限公司、“上海恒隆”11 |
|
100.00 |
% |
100.00 |
% |
湖北恒隆& KYB汽车电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恒隆KYB”12 |
|
60.00 |
% |
66.60 |
% |
兵成(武汉)动机电系统有限公司、“武汉兵成”13 |
51.00 |
% |
51.00 |
% |
|
芜湖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芜湖宏润”14 |
62.00 |
% |
62.00 |
% |
|
长春华龙汽车技术有限公司、“长春华龙”15 |
100.00 |
% |
100.00 |
% |
|
湖北智融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融”16 |
100.00 |
% |
100.00 |
% |
|
| 1. | 九龙股份成立于1993年,主要从事重型汽车整体动力转向器的生产。 |
| 2. | 恒隆股份成立于1997年,主要从事轿车、轻型汽车齿轮齿条助力转向器的生产。 |
| 3. |
|
| 4. | 捷龙股份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汽车转向柱的生产和销售。 |
75 |页
| 5. | 芜湖成立于2006年,主要从事汽车转向系统的生产和销售。2021年4月,公司获得新增
|
| 6. | 2007年3月7日,创世纪成立湖北恒隆,前身为全资子公司荆州恒升汽车系统有限公司,从事汽车转向系统的生产和销售。2012年7月8日,湖北恒隆更名为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 7. | 2009年12月,创世纪旗下恒隆组建检测中心,主要从事新产品的研发。 |
| 8. | 2012年2月21日,湖北恒隆与上汽依维柯红岩公司“上汽依维柯”成立中外合资公司重庆恒隆,设计、开发、制造液压和电动助力转向系统及零部件。 |
| 9. | 2012年8月21日,巴西恒隆由湖北恒隆与两位巴西公民Ozias Gaia Da Silva和Ademir Dal’EveDove共同成立中外合资公司。巴西恒隆在巴西主要从事汽车零部件的进口和销售业务。2017年5月,公司获得新增
|
| 10. | 2014年5月,界龙与湖北万隆共同组建子公司武汉储冠杰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武汉储冠杰”,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系统及零部件的研发、制造和销售。武汉楚官界位于中国武汉。 |
| 11. | 2015年1月,湖北恒隆组建了湖北恒隆集团上海汽车电子研发有限公司,即“上海恒隆”,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的设计和销售。 |
| 12. | 2018年8月,湖北恒隆与KY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简称“KYB”)成立湖北恒隆KYB汽车电动转向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恒隆KYB”),主要从事汽车电子系统的设计、制造、销售及售后服务等业务。湖北恒隆拥有
|
| 13. | 2019年3月,湖北恒隆与兵成电气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兵成(武汉)动机电一体化系统有限公司(简称“武汉兵成”),主要从事汽车电机、机电一体化系统的设计、制造和销售。湖北恒隆拥有
|
| 14. | 2019年12月,湖北恒隆组建芜湖宏润新材料有限公司,即“芜湖宏润”,主要从事高分子材料的开发、制造和销售。湖北恒隆拥有
|
| 15. | 2020年4月,湖北恒隆收购
|
76 |页
| 16. | 2023年6月,湖北恒隆向湖北智融汽车科技有限公司“智融”出资若干设备及无形资产,代表
|
2. |
列报依据和重要会计政策 |
列报基础-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综合财务报表包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账目,详见附注1。重要的公司间结余和交易已在合并时消除。综合财务报表乃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编制。
沈阳组建于2002年,由公司控股70%,沈阳汽车产业投资公司控股30%,“JB投资”。沈阳的权威是它的股东会。董事会由七名董事组成,其中四名,57%由公司委任,三名,43%由JB Investment委任。而对于日常经营事项,则需要获得此类董事会三分之二以上成员的批准,即67%。该等董事会主席由公司委任。2003年3月,公司与金杯订立一致行动协议,根据该协议,金杯委任的董事同意与公司委任的董事一致行动。由此,公司于2003年3月取得沈阳控制权。沈阳总经理由公司聘任。
界龙成立于2006年4月。界龙85%股权由公司持有,界龙15%股权由湖北万龙持有。界龙的权威是它的股东会。由股东大会任命的三名董事组成的董事会。至于日常经营事项,则须经该等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成员批准。该董事会主席及界龙总经理均由公司委任。
重庆恒隆组建于2012年,公司持股70%,上汽依维柯持股30%。重庆恒隆的权威是其股东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60%由公司委派,两名,40%由上汽依维柯委派。至于日常经营事项,则需要至少三分之二的此类股东委员会成员批准。2012年2月,公司与上汽依维柯订立“一致行动”协议。根据协议,上汽依维柯委派的董事同意与公司指定的董事执行“一致行动”协议,导致公司拥有重庆恒隆的表决权控制权。该董事会主席及重庆恒隆总经理均由公司委派。
巴西恒隆成立于2012年,公司拥有80%股权,Ozias Gaia Da Silva先生和Ademir Dal’EveDove先生拥有20%股权。2017年5月,公司以零对价获得巴西恒隆额外15.84%股权。2024年10月,巴西恒隆变更章程。根据新条款,公司于巴西恒隆的股权由95.84%更改为94.19%。公司保留对巴西恒隆的控股权益,收购非控股权益作为股权交易入账。收购完成后,公司拥有巴西恒隆94.19%的股份。巴西恒隆的权威是其股东委员会。在作出经营决策时,须经代表至少2/3资本的投票权批准,且94.19%的投票权由公司拥有。该等董事会的主席由公司委任。总经理是Ozias Gaia Da Silva先生。
武汉储冠杰组建于2014年,公司持股85%,湖北万隆持股15%。武汉储冠杰的权威是它的股东会。董事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董事(占67%)由公司委任,另有一名董事(占33%)由湖北万隆委任。至于日常经营事项,则须经该等董事会至少三分之二成员批准。该等董事会主席及储管界总经理均由公司委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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恒隆KYB成立于2018年,公司持股66.60%,KYB持股33.40%。2024年3月,KYB以总对价人民币1.10亿元,相当于约1,550万美元,获得恒乐灵KYB额外6.6%的股权。之后,公司拥有恒隆KYB 60%的股份。恒隆KYB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其董事会,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由公司委派,两名由KYB委派。至于日常经营事项,则需要至少五分之三的此类董事会成员批准。该董事会主席由公司委任,总经理由KYB委任。
武汉兵城成立于2019年,公司持股51%,兵城持股49%。武汉兵成的最高权力机构是其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其中三名由公司委派,两名由兵成委派。至于日常经营事项,则须经该等董事会至少五分之三的成员批准。该等董事会主席由公司委任,副主席由武汉孝城委任。
芜湖弘润于2019年组建,公司持股62%,其他双方持股38%。芜湖弘润的权威是其股东委员会,由全体股东组成。董事会由五名董事组成,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至于日常经营事项,则须经这类股东委员会的半数成员批准。董事长由董事会选举产生,一般管理层由董事会任命。
估计的使用-按照美国普遍接受的会计原则编制合并财务报表要求管理层作出估计和假设,这些估计和假设会影响资产和负债的呈报金额、财务报表日期的或有资产和负债的披露以及报告期内收入和支出的呈报金额。公司认为,关键会计估计涉及分担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损失、保修义务、长期资产的估值、呆账准备和存货减值准备。实际结果可能与这些估计不同。
现金和现金等价物-现金和现金等价物包括在购买之日原始期限为三个月或更短的所有高流动性投资。
质押现金-质押为公司应付票据的抵押品,限制使用。该公司定期向部分供应商支付银行票据。公司须存入相当于有关银行票据面值40%-100 %的现金存款,以取得该银行票据。
短期投资--短期投资由原期限为三个月至一年的定期存款和一年内到期的理财金融产品组成。定期存款由于期限较短,其账面价值接近公允价值。所赚取的利息在存款的合同期限内在综合损益表中确认。理财金融产品以公允价值计量,在公允价值计量层次中分类为第三级。公允价值变动在综合损益表的其他收益中反映。
当前预期信用损失-公司采用ASU第2016-13号“金融工具—信用损失(主题326):金融工具信用损失的计量”(“ASC主题326”)和其他相关ASU。公司的应收账款和票据、预付款和其他应收款属于ASC主题326的范围。公司已识别其客户的相关风险特征和相关应收款,以及包括公司提供的产品类型、客户性质或这些特征的组合的其他应收款。具有类似风险特征的应收款项已归入资金池。对于每个池,公司在评估整个存续期的预期信用损失时会考虑历史信用损失经验、当前经济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可支持预测以及任何回收。影响预期信用损失分析的其他关键因素包括客户人口统计、在正常业务过程中向客户提供的付款条件,以及可能影响公司应收账款的行业特定因素。此外,还考虑了外部数据和宏观经济因素。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分别在一般和管理费用中转回了100万美元和录得110万美元的预期信用损失费用。截至2024年12月31日,流动资产和非流动资产的预期信用损失准备金分别为1380万美元和零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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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货-存货按成本与可变现净值孰低者列账。成本按移动平均数计算,包括取得的所有成本和使存货达到目前位置和状态的其他成本。公司定期对存货的可变现净值进行评估,超过可变现净值时计提损失准备以降低计算的移动平均成本。
预付款-这些金额是指为收购机器设备、原材料和技术等未来在公司正常业务运营中使用的各种资产而进行的预付款。这些金额根据各自的合同条款支付。机器设备预付款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中分类为物业、厂房及设备预付款,原材料及技术预付款在综合资产负债表中分类为预付款及其他。
物业、厂房及设备–物业、厂房及设备按成本列账。重大更新和改进资本化;小型更换和维护和维修由运营收费。折旧在各自资产的预计使用寿命内按直线法计算如下:
类别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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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计使用寿命(年) |
建筑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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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械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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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13 |
电子设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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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动车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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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使用权-土地使用权指向中国政府购买土地使用权的购置成本,以产权证为凭证。这些购置的土地使用权,期限不是45年,就是50年。公司将土地使用权分类为资产负债表上的长期资产,将与购置土地使用权相关的现金流出分类为投资活动。
土地使用权按成本减累计摊销及减值亏损(如有)列账。摊销按土地使用权证规定期限45年或50年(如适用)采用直线法计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土地使用权摊销费用分别为30万美元和30万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分别质押账面净值约420万美元及480万美元的土地使用权,作为其在中国银行的综合信贷融资的担保。
在建工程–在建工程,代表在建建筑物、待安装的机器和设备,按成本列报。成本包括建造和收购,以及在建造或安装和测试期间用于为资产融资的借款产生的利息费用。在建资产在相关资产建成并具备预定商业用途前,不计提折旧准备。
出售物业、厂房及设备的收益或亏损按出售所得款项净额与相关资产账面值的差额厘定,并于出售日期于综合损益表确认。
利息成本资本化-与购置、建造或安装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借款有关的利息成本在相关资产投入使用时作为资产总成本的一部分予以资本化和折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资本化利息成本分别为零和30万美元。
无形资产-无形资产,代表获得的专利和技术诀窍,按成本减去累计摊销和减值损失列报。摊销按直线法计算,预计使用年限为5至15年。
长期资产-公司已采用ASC主题360“长期资产减值或处置的会计处理”的规定。每当有事件或情况变化表明资产的账面值可能无法完全收回时,物业、厂房和设备以及确定使用寿命的无形资产都会定期进行减值审查。如有需要,减值损失确认为资产账面价值与公允价值之间的差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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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评估长期资产的减值情况时,管理层考虑了公司的产品线组合、客户和相关商业协议,以及将可识别现金流在很大程度上独立的最低水平的资产和负债进行分组的其他因素。公司在评估是否存在减值条件时会考虑预计的未来未折现现金流量、趋势和其他因素。尽管该公司认为其对未来现金流的估计是合理的,但有关未来汽车产量、客户定价、经济性和生产力以及成本节约举措等因素的不同假设可能会显着影响其估计。在确定长期资产的公允价值时,管理层使用评估、管理层估计或贴现现金流计算。
长期投资–公司的长期投资包括对公司的投资和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对公司有能力施加重大影响的企业的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对于公司无重大影响、公允价值不易确定的公司股权投资,公司采用按成本计量投资、减值调整和有序交易中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的计量备选方案。对公司几乎没有影响的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也采用权益法核算。
公司根据其应占被投资单位的收益或损失调整权益法投资的账面金额,并将确认的收益或损失在合并综合损益表中列报。本公司对被投资单位的收益或损失的分担,以本公司持有的被投资单位的份额为基础。
有限合伙企业主要从事股权投资。有限合伙企业的收益或亏损主要归因于这些有限合伙企业持有的相关投资的估计公允价值变动。标的投资的公允价值采用基于市场法的估值技术确定,并附有输入值,需要进行重大判断。
公司不断审查其投资,以确定公允价值低于账面价值的下降是否不是暂时性的。公司在确定时考虑的主要因素是投资的公允价值低于公司账面价值的时间长度以及被投资方的财务状况、经营业绩和近期前景。此外,公司考虑公允价值下降的原因,包括一般市场情况、特定行业或特定被投资方的原因、资产负债表日之后的估值变化以及公司持有该投资足够长一段时间以允许公允价值恢复的意图和能力。如果公允价值下降被认为不是暂时性的,则将投资的账面价值减记为公允价值。
收入确认-公司已采用ASC主题606“客户合同收入”。向客户销售产品是根据公司与客户订立的主协议进行的,该协议规定在公司交付至合同规定的地点时转让所有权和损失风险。公司的销售安排一般不包含可变考虑因素,属短期性质。交付后、付款前给予客户一段信用期限。公司根据管理层对客户何时取得产品控制权的评估,在某个时点确认收入。当与客户的合同条款下的所有履约义务得到满足且产品控制权已转移给客户时确认收入。销售商品不包含多种产品和/或服务要素。
收入按管理层预期公司根据合同转让货物而获得的对价金额计量。公司与创收活动同时征收的增值税不计入收入。在交付货物和服务时不重要的附带合同成本被确认为费用。
在确认收入时,根据历史经验和客户安排的相关条款记录估计价格折扣的备抵,并相应减少收入。在公司提供产品保修的情况下,公司还根据历史经验和具体的保修条款建立估计保修成本的负债。当经验表明预期结果将与负债的初步估计不同时,将对担保负债进行调整。
该公司将运费和手续费作为履行成本,因为产品的控制权通常在交付后转移给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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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分类
分部报告准则下的收入分类与收入准则下的计量基准相同。管理层得出的结论是,在收入准则和分部报告准则下的分类水平相同,并且没有重复在这两个准则下的收入分类。
与长期供应安排相关的生产前成本
在与客户的典型安排中,为生产前活动发出采购订单,这些活动包括工程、设计和开发、制造和交付零部件的工装和原型。该公司已评估并得出结论,这些活动不在ASC 606“与客户的合同收入”的范围内。因此,任何相关付款或报销将不作为与客户签订的合同的收入列报。
按照ASC 340-10-25的规定,递延成本等资产、工程、研发以及与将在长期供货安排下销售的产品相关的其他设计开发成本,如果客户的偿付有合同保障,则要求此类成本在发生时计入费用或资本化。用于制造新产品的模具、模具和其他工具的成本,将在没有法定所有权或不可撤销使用权的长期供应安排下销售,如果客户的报销有合同保障,则在发生时计入费用或资本化。
客户存款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的客户存款分别为440万美元和86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到710万美元,1130万美元(包括客户存款期初余额中的260万美元)确认为产品销售收入净额。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收到900万美元,610万美元(包括客户存款期初余额中的270万美元)确认为产品销售收入净额。客户保证金是指客户根据供应协议获得公司生产的一定数量产品的权利的不可退还的现金保证金。当产品发货给客户时,公司将确认收入并向客户开具账单,以减少客户存款负债的金额。
实用权宜之计和豁免
公司未披露原预计期限为一年及以下的合同未履行履约义务的价值。
由于公司预计在合同开始时,公司向客户转让承诺的货物与客户支付货物之间的期间将少于一年,因此公司不会因重大融资成分的影响而调整承诺的对价金额。
政府补助-公司设在中国的子公司根据当地政府相关政策获得政府补助。对于中国政府已明确其用途的补贴,如产品开发和更新生产设施,公司在收到时将特定用途补贴记录为应付预付款。政府对相关项目开发或资产收购予以验收后,确认特定目的补助,以减少相关研发费用或收购资产成本。公司将不具有特定用途的补助在收到时确认为其他收益。
销售税——公司须缴纳增值税,即“增值税”。在中国销售的产品适用的增值税税率为13%。出口海外的产品免征增值税。增值税负债金额按销售货物的开票金额减去凭相关证明发票进行的采购所支付的增值税后适用的税率确定。增值税由公司代表中国税务机关向客户收取,因此不计入综合损益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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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确定的税务状况-为了评估不确定的税务状况,公司对税务状况计量和财务报表确认采用了更可能的阈值和两步法。对于分两步走的方法,第一步是通过确定现有证据的权重是否表明更有可能维持该地位来评估确认的税务状况,包括解决相关上诉或诉讼程序(如果有的话)。第二步,将税收优惠衡量为结算时实现可能性超过50%的最大金额。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不存在不确定的税务状况。
产品保修-公司在产品销售时提供产品保修的估计成本。该等产品保修估计乃基于(其中包括)历史经验、产品变更、材料开支、制造产品所产生的服务及运输开支。估算额将根据实际索赔和情况进行调整。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保修活动如下(数字以千美元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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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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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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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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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初余额 |
$ |
30,440 |
$ |
32,43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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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新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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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4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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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30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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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内结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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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01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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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67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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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币折算损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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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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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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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末余额 |
$ |
35,337 |
$ |
30,4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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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老金-公司的大部分运营和员工都位于中国。公司根据相关中国社会保障法律记录养老金成本和各种就业福利,分别约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基本工资的35%和35%。基本工资水平是地方政府确定的平均工资。对于海外国家(主要是美国和巴西)的员工,公司根据相关海外社保规定记录养老金成本和各种就业福利,分别约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基本工资的26%和26%。
信用风险集中-可能使公司面临重大信用风险集中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贸易应收账款。
2024年,公司的五个最大客户占公司合并销售额的56.9%,其中两个客户占合并销售额的10%以上(即占合并销售额的20.3%和18.2%,其中包括湖北恒隆和恒隆分部包含的销售额共计2.503亿美元(注26))。
2023年,公司的五个最大客户占公司综合销售额的40.4%,其中一个客户占综合销售额的10%以上(即占综合销售额的17.2%,其中包括计入湖北恒隆分部的销售额共计9900万美元(注26))。
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约44.7%及7.3%的应收账款来自与上述客户的贸易往来(占综合销售额的10%以上)。
公司对债务人的财务状况进行持续的信用评估,但不需要抵押品。它记录了呆账准备金,以弥补可能的信用损失。管理层根据历史经验、当前经济状况、对未来经济状况的可支持预测和其他因素定期审查和调整此项备抵,以评估未偿应收账款的可收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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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得税-根据相关税务管辖区的规定,当期所得税是根据财务报告目的的净收入提供的,并根据所得税目的不可课税或扣除的收入和费用项目进行调整。公司采用资产负债法核算所得税。在这种方法下,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通过适用适用于未来年度的已颁布法定税率,就可归因于经营亏损和税收抵免结转的未来税务后果以及现有资产和负债的财务报表账面值与其各自税基之间的差异确认。资产或负债的税基是为税务目的归属于该资产或负债的金额。税率变动对递延税项的影响在颁布期间的收入中确认。如果认为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部分或全部很可能无法变现,则提供估值备抵以减少递延所得税资产的金额。估值备抵是基于管理层对未来应课税利润的估计以及相关所得税法的适用。公司应用了ASC 740,“所得税”,该条款澄清了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中确认的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不确定性,并规定了财务报表确认和计量在纳税申报表中采取或预期将采取的税收状况的可能性较大的门槛值。它还就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终止确认、当期和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分类、与税务状况相关的利息和罚款的会计处理、中期所得税的会计处理以及所得税披露提供了指导。
如果公司的应纳税所得额或所得税负债金额是授予金额的决定因素,则该授予被视为授予实现当年所得税拨备的减少。
其他销售收益-其他销售收益主要包括租金收入、处置无形资产收益及物业、厂房及设备及技术服务收入。
研发成本-研发成本在发生时计入费用。
广告、运输和装卸费用–广告、运输和装卸费用在发生时计入费用,并记入销售费用。与销售相关的运费和装卸费610万美元和570万美元分别计入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销售费用。
租赁–公司采用ASU2016-02,Leases,以及其他相关的ASU(统称“ASC 842”)。公司在开始时确定一项安排是否为租约。如果合同转让了在一段时间内控制一项已识别资产的使用以换取对价的权利,则该合同属于或包含一项租赁。控制资产使用的权利包括获得标的资产几乎全部经济利益的权利和指导资产使用方式和用途的权利。公司主要厂房、楼栋均为自有及有限的临时小办公室租用。对于期限在12个月及以下的租赁,公司按标的资产类别进行会计政策选择,不确认租赁资产和租赁负债。本公司在租赁期内按直线法确认此类租赁的租赁费用。经营租赁资产和负债按租赁期内租赁付款额的现值在开始日确认。用于计算现值的贴现率是公司的增量借款利率,或者,如果有的话,租赁内含利率。公司主要根据租赁期限和适用国家或地区的经济环境确定每项租赁的增量借款利率。公司经营租赁使用的折现率为4.49%。截至2024年12月31日,加权平均剩余租期为0.3年。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没有融资租赁安排。
每股收益-每股基本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除以该期间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采用两级法。在两级法下,净收益在普通股和其他参与证券之间分配,包括可转换票据持有人(如果有的话),基于其参与权利。每股摊薄收益的计算方法是,将归属于普通股股东的净收入除以,并根据参与证券对收益的影响进行调整,如同它们是稀释性普通股(如果有的话),除以该期间已发行的普通股和稀释性普通等值股份的加权平均数。普通等值股份包括可转换票据使用IF-转换法转换时可发行的普通股,以及使用库存股法购买普通股的股票期权和认股权证行使时可发行的股份。普通等值股份不包括在计算稀释每股收益的分母中,如果将此类股份包括在内将具有反稀释作用。
综合收益– ASC主题220建立了在全套通用财务报表中报告和显示综合收益、其组成部分和累计余额的标准。ASC主题220将综合收益定义为包括除所有者投资和向所有者分配引起的权益变动外的所有权益变动,包括最低养老金负债调整、累计外币折算以及有价证券的未实现损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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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允价值计量–就公允价值计量而言,本公司适用ASC 820“公允价值计量和披露”的适用规定。因此,为公司财务会计和报告目的,公允价值是指在指定计量日市场参与者之间的有序交易中出售资产所收到的估计价格或转移负债所支付的估计价格。为了提高公允价值计量和相关披露的一致性和可比性,财务会计准则委员会建立了公允价值层次结构,将用于计量公允价值的估值技术的输入优先分为三个大的层次。
第1级输入值是报告实体在计量日有能力获取的相同资产或负债在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未经调整)。资产或负债的活跃市场是指资产或负债的交易以足够的频率和数量发生以持续提供定价信息的市场。活跃市场中的报价提供了公允价值最可靠的证据,应在可获得的情况下用于计量公允价值。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公司并无任何分类为第1级的公允价值资产及负债。
第2级输入是除第1级中包含的可直接或间接观察到的资产或负债的报价之外的输入。如果资产或负债具有特定的(合同)期限,则必须在资产或负债的几乎整个期限内可观察到第2级输入。于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公司并无任何分类为第2级的公允价值资产及负债。
第3级输入是资产或负债的不可观察输入。在无法获得可观察输入值的情况下,使用不可观察输入值计量公允价值,从而考虑到在计量日资产或负债几乎没有(如果有的话)市场活动的情况。然而,公允价值计量目标保持不变,即从持有资产或负债的市场参与者的角度出发的退出价格。因此,不可观察输入值应反映报告实体自己对市场参与者在资产或负债定价时使用的假设(包括关于风险的假设)的假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金额分别为0.02亿美元和1.11亿美元的理财金融产品被归类为第3级。
本公司的金融工具主要包括现金及现金等价物、质押现金、定期存款、应收账款及票据、应付账款及票据、预付款项或应付款项、其他应收或应付款项、应计费用及银行贷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所有金融工具各自的账面价值接近公允价值,因为公允价值的任何变动在考虑贴现率后并不重要。
分部报告-根据ASC 280“分部报告”建立的标准,公司目前按产品部门运营和管理其业务,每个部门都是一个可报告的分部。该公司的首席运营决策者“CODM”为首席执行官。主要经营决策者审查经营业绩以作出有关为公司分配资源及评估其分部表现的决定。由于公司产生的大部分收入和公司持有的资产在中国,而其他收入则在其他国家产生和持有,因此也按地理区域提供信息。
以股票为基础的薪酬-公司可在非资本筹集交易中向员工发行股票期权,向非员工发行股票期权或认股权证,用于服务和融资成本。公司采用了ASC主题718“基于股票的薪酬的会计处理”,该部分建立了基于公允价值的股票薪酬计划会计处理方法。按照ASC主题718,授予日面向员工和非员工发行的股票期权和认股权证的成本按照公允价值计量。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公允价值。由此产生的金额按直线法在公司预期获得收益的期间(一般为归属期)内计入费用。
外币-母公司中国汽车和HLUSA的账簿和记录保持在美元,即“美元”,这是他们的功能货币。公司设于中国的附属公司及Genesis以人民币(人民币)作为其功能货币维持账簿及记录。该公司设在巴西的子公司以巴西雷亚尔“BRL”作为其功能货币维护账簿和记录。根据ASC主题830“FASB会计准则编纂”,以功能货币以外的货币计值的外币交易,按照资产负债表日货币项目的通行汇率重新计量为功能货币。非货币项目按历史汇率重新计量。收入和费用按交易日有效的费率重新计量。交易损益,如有,计入当期净收益的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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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将公司中国及巴西子公司和Genesis的财务报表从其记账本位币换算为公司报告货币美元时,资产负债表账户采用资产负债表日有效的期末汇率换算,收入和费用账户采用报告期内通行的平均汇率换算。折算产生的调整,如有,计入股东权益中的累计其他综合收益/(损失)。
若干关系及关联交易
以下为公司关联方。公司或公司主要股东直接或间接在这些关联方中拥有权益:
| ● | Wiselink Holding Limited,“Wiselink” |
| ● | 厦门巨龙股份有限公司,“厦门佳龙” |
| ● | 上海天翔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上海天翔” |
| ● | 江铃同创机械加工有限公司,“江铃同创” |
| ● | 上海鸿禧投资有限公司,“鸿禧” |
| ● | 湖北维斯联设备制造有限公司,“湖北维斯联” |
| ● | 荆州市德润农业科技发展有限公司,“荆州德润” |
| ● | 荆州通盈合金材料有限公司,“荆州通盈” |
| ● | 武汉嘀嗒信息科技发展有限公司,“武汉迪达” |
| ● | 湖北万隆投资有限公司,“湖北万隆” |
| ● | 荆州裕德机械加工有限公司,“荆州裕德” |
| ● | 洪湖市昌润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洪湖长润” |
| ● | 荆州市恒隆置业有限公司,“恒隆地产” |
| ● | 厦门佳龙汽车零部件有限公司,“厦门汽车零部件” |
| ● | 荆州市九龙物资有限公司,“玖隆材料” |
| ● | 武汉通凯汽车电机有限公司,“武汉通凯” |
| ● | 荆州天然虾青素股份有限公司,“荆州虾青素” |
| ● | Hubei Asta Biotech Inc.,“湖北阿斯达” |
| ● | 上海逸夫汽车电子科技有限公司,“上海逸夫” |
| ● | 苏州清研创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青岩” |
| ● | 重庆清研创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重庆青岩” |
| ● | 湖北宏润智能系统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宏润” |
| ● | 荆州市智达电动轿车有限公司,“荆州WISEDawn” |
| ● | 湖北通润汽车零部件产业发展有限公司,“湖北通润” |
| ● | Hubei Qingyan Venture Capital Fund L.P.,“湖北青岩” |
| ● | 湖北恒龙天宇管材系统有限公司,“恒隆天誉” |
| ● | 武汉易维联智能系统有限公司,“EwinLink” |
| ● | 湖北HLTW汽车轻量化有限公司,“湖北HLTW” |
| ● | 湖北金绿新能源电池科技有限公司,“湖北金绿” |
| ● | 湖北以岭智能科技有限公司,“湖北夷陵” |
| ● | Sentient AB |
| ● | 苏州森捷汽车科技有限公司,“苏州Sentient” |
| ● | 苏州青山致远创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青山” |
| ● | 苏州明志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苏州明志” |
| ● | 荆州市恒隆置业有限公司经开分公司,「恒隆地产经开分行」 |
| ● | 荆州市金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金域酒店” |
| ● | 江苏省智能网联汽车创新中心有限公司“江苏智能” |
85 |页
公司与关联方交易的主要政策如下:
销售给关联方的产品–公司以公平的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销售产品,并给予其三至四个月的授信。这些交易是根据与公司其他客户类似的条款完成的。
向关联方采购物资–公司以市场公允价格向关联方采购物资,还从其获得三至四个月的授信。这些交易是根据与公司其他供应商类似的条款完成的。
向关联方采购的设备和生产技术-公司以公平的市场价格向关联方采购设备和生产技术,如果无法获得公平的市场价格,则以合理的成本加成定价。公司有时会根据采购协议被要求提前付款,因为设备制造和技术开发通常需要较长的周期。这些交易是根据与公司其他供应商类似的条款完成的。
向关联方展期的短期借款-公司向关联方提供短期借款,协助借款主体解决一定的现金流需求。一般情况下,公司会参考中国人民银行公布的现行借款利率收取利息。
最近的会计公告
最近采用的会计准则
2023年11月,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2023-07分部报告(主题280):可报告分部披露的改进(“ASU 2023-07”)。ASU 2023-07改进了分部披露要求,主要是通过加强对重大分部费用的披露。ASU2023-07在2023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和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财政年度内的中期期间生效。允许提前采用,应追溯适用申请,除非这样做不可行。公司追溯采纳了这一指引,并按要求提供了额外披露。有关更多信息,请参阅合并财务报表附注26“分部报告”。
尚未采用的会计准则
2023年12月,FASB发布了会计准则更新2023-09所得税(主题740):所得税披露的改进(“ASU 2023-09”)。ASU2023-09增强了所得税披露的透明度和决策有用性。ASU2023-09在2024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期间生效。允许提前收养,可以前瞻性或追溯性地申请。公司预计该指引不会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2024年11月,FASB发布ASU第2024-03号,“损益表-报告综合收益-费用分类披露(子主题220-40):损益表费用分类。”它要求各实体在财务报表附注中披露按类型分列的与某些成本和费用有关的具体信息。该准则通过提供有关成本和费用构成部分的更详细信息来提高透明度,这将使投资者能够通过参考财务报表附注中的具体披露更好地了解实体损益表的主要组成部分。本指南对2026年12月15日之后开始的年度报告期间有效。公司预计该指引不会对其合并财务报表产生重大影响。
86 |页
3. |
应收账款和票据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应收账款汇总如下(数字单位:千美元):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应收账款-非关联方 |
$ |
246,973 |
$ |
164,231 |
||
应收票据-非关联方(1) |
|
94,085 |
|
112,605 |
||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总额-非关联方 |
|
341,058 |
|
276,836 |
||
减:呆账备抵-非关联方 |
|
(11,783) |
|
(15,599) |
||
应收账款和应收票据,净额-非关联方 |
|
329,275 |
|
261,237 |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关联方 |
|
15,687 |
|
9,573 |
||
减:呆账准备-关联方 |
(1,463) |
(1,404) |
||||
应收账款和票据,净关联方 |
14,224 |
8,169 |
||||
应收账款和票据,净额 |
$ |
343,499 |
$ |
269,406 |
||
| (1) | 应收票据是指承兑和结算由银行办理的汇票形式的应收账款。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质押了220万美元和1150万美元的应收票据,作为银行为公司应付票据到期付款背书的抵押品(见附注12)。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质押了金额为0.4百万美元和0.5百万美元的应收账款,作为银行获得长期贷款的抵押品。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应收账款呆账备抵活动汇总如下(数字单位:千美元):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年初余额 |
$ |
17,003 |
$ |
16,122 |
||
年内提供的金额 |
|
278 |
|
2,002 |
||
年内收回金额转回 |
|
(1,213) |
|
(463) |
||
核销无法收回的应收账款 |
(2,544) |
(410) |
||||
外币换算 |
|
(278) |
|
(248) |
||
年末余额 |
$ |
13,246 |
$ |
17,003 |
||
4. |
预付款和其他 |
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预付款及其他包括: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进项增值税 |
2,680 |
8,957 |
||||
原材料采购预付款 |
2,804 |
3,206 |
||||
应收关联方其他应收款 |
1,530 |
1,553 |
||||
预付所得税 |
1,350 |
948 |
||||
员工垫款 |
749 |
448 |
||||
其他 |
3,961 |
909 |
||||
预付款和其他共计 |
13,074 |
16,021 |
||||
减:呆账备抵 |
(34) |
(22) |
||||
预付款和其他,净额 |
$ |
13,040 |
$ |
15,999 |
||
87 |页
5. |
库存 |
该公司在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存货包括如下(数字以千美元计):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成品 |
$ |
73,789 |
$ |
62,760 |
||
原材料 |
19,946 |
28,505 |
||||
在制品 |
|
18,823 |
|
17,123 |
||
其他 |
— |
4,004 |
||||
年末余额 |
$ |
112,558 |
$ |
112,392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分别对销售产品成本计提了1010万美元和480万美元的库存减值准备。
6.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物业、厂房和设备汇总如下(数字单位为千美元):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成本: |
||||||
机械设备 |
|
$ |
241,471 |
|
$ |
241,761 |
建筑物 |
66,230 |
64,390 |
||||
电子设备 |
|
5,880 |
|
5,804 |
||
机动车辆 |
|
4,752 |
|
4,587 |
||
在建工程 |
|
14,783 |
|
11,821 |
||
毛额共计 |
|
333,116 |
|
328,363 |
||
减:累计折旧 |
|
(227,850) |
|
(226,436) |
||
减:减值 |
|
(1,446) |
|
(568) |
||
年末余额 |
$ |
103,820 |
$ |
101,359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折旧费用分别为1870万美元和1720万美元。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分别质押账面净值约为3140万美元和4330万美元的物业、厂房和设备以及土地使用权,作为其在中国银行的综合信贷融资的担保。
7. |
无形资产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无形资产汇总如下(单位:千美元):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成本: |
|
|
|
|
||
管理软件许可证 |
$ |
7,215 |
$ |
7,055 |
||
专利技术 |
|
1,842 |
|
2,340 |
||
无形资产总额-按成本 |
|
9,057 |
|
9,395 |
||
减:累计摊销 |
|
(5,640) |
|
(5,530) |
||
年末余额,净额 |
$ |
3,417 |
$ |
3,865 |
||
88 |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摊销费用分别为110万美元和100万美元。
预计摊销费用 |
|||||||||||||||
|
2025 |
|
2026 |
|
2027 |
|
2028 |
|
2029 |
||||||
摊销费用 |
$ |
991 |
$ |
878 |
$ |
834 |
$ |
531 |
$ |
95 |
|||||
8. |
长期投资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长期投资汇总如下(数字单位为千美元):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有限合伙: |
||||||
湖北创业基金(1) |
$ |
14,294 |
$ |
12,217 |
||
重庆创业基金(2) |
12,426 |
13,158 |
||||
苏州青山(3) |
7,300 |
8,409 |
||||
苏州明志(4) |
|
3,036 |
|
1,261 |
||
苏州创业基金(5) |
1,654 |
3,387 |
||||
小计-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 |
38,710 |
38,432 |
||||
企业: |
||||||
Sentient AB(6) |
|
19,224 |
|
20,417 |
||
贝贝斯上海(9) |
2,782 |
— |
||||
上海IAT(8) |
|
1,316 |
|
— |
||
荆州金域(7) |
974 |
— |
||||
恒隆天宇 |
|
689 |
|
793 |
||
江苏智能 |
|
637 |
|
531 |
||
小计-对公司的投资 |
25,622 |
21,741 |
||||
合计 |
$ |
64,332 |
$ |
60,173 |
||
对有限合伙企业的投资
(1) |
2018年3月,湖北恒隆与其他各方订立协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湖北创业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恒隆拥有湖北创业基金28.5%的股权。作为有限合伙人,湖北恒隆对湖北创业基金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几乎没有影响。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从湖北创业基金确认的收益份额为22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此项投资并无减值。 |
(2) |
2016年5月,湖北恒隆与其他方订立协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重庆创业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恒隆拥有重庆创业基金18.5%的股权。作为有限合伙人,湖北恒隆对重庆创业基金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几乎没有影响。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应占重庆创业基金确认的亏损为0.2百万美元。该公司还从该基金获得了30万美元的股息,抵消了投资成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此项投资并无减值。 |
(3) |
2022年1月,湖北恒隆与其他各方订立协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苏州青山致远创业投资基金有限责任公司,“苏州青山创业基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恒隆拥有苏州青山22.56%的股权。作为有限合伙人,湖北恒隆对苏州青山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几乎没有影响。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应占苏州青山创业基金确认的亏损为1.0百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此项投资并无减值。 |
89 |页
(4) |
2023年6月,湖北恒隆与其他各方订立协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苏州明志智能制造产业投资基金L.P.,“苏州明志”。公司同意认购苏州明志19.74%的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30.0百万元,相当于约4.2百万元,其中人民币12.0百万元,相当于约1.7百万元,于2024年支付。作为有限合伙人,湖北恒隆对苏州明志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几乎没有影响。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从苏州明志确认的收益份额为0.1百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此项投资并无减值。 |
(5) |
2014年9月,湖北恒隆与其他方订立协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苏州创业基金”。截至12月31日,湖北恒隆拥有苏州创业基金12.5%的股权。作为有限合伙人,湖北恒隆对苏州创业基金的经营和财务政策几乎没有影响。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应占苏州创业基金确认的亏损为0.4百万美元。该公司还从该基金获得了130万美元的股息,抵消了投资成本。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此项投资并无减值。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从有限合伙企业的这些投资中确认的收入份额总计为0.7百万美元,记为关联公司收益中的权益。
投资企业:
(6) |
2021年6月,湖北恒隆与公司控股股东陈汉林先生控制的关联方荆州市智道恩电动车有限公司“荆州市智道恩”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按照协议,CAAS将向荆州WiseDawn购买200股股份,占Sentient AB股本的40%,总代价为人民币1.552亿元,相当于约2450万美元。该交易已于2022年3月完成。根据购股协议,公司有权委任两名董事进入董事会,因此可对Sentient AB施加重大影响。因此,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该公司在Sentient AB的亏损中所占份额为9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此项投资并无减值。 |
(7) |
2024年10月,湖北恒隆与其他方订立协议,成立联营公司“荆州金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荆州金域”。公司认购荆州金域14.5%的股权,总代价为人民币15.0百万元,相当于约2.1百万元,其中人民币7.0百万元,相当于约1.0百万元,已于2024年支付。公司可以对荆州金域的经营和财务政策施加重大影响,因此对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
(8) |
2024年7月,湖北恒隆与其他各方订立协议,成立一家联营公司上海IAT国际汽车技术有限公司“上海IAT”。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恒隆已支付人民币10.0百万元,约等于1.4百万美元,占上海IAT 25%的股权。公司可以对上海IAT的经营和财务政策行使重大影响。该投资采用权益法核算。 |
(9) |
2024年12月,湖北恒隆与“百世上海”百世(上海)汽车电子有限公司订立股份购买协议。根据协议,湖北恒隆将购买27.5056万股,占BEBESST上海公司股本的1.14%,总代价为人民币2000万元,相当于约280万美元。该交易于2024年12月完成。由于公司无法对百世上海行使重大影响,根据ASC 321,公司选择使用该计量替代方案,对同一发行人的相同或类似投资按成本减去任何减值后加减因有序交易中可观察到的价格变动导致的价格变动(如有)计量该等投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没有易于确定的公允价值的股本证券的初始成本价值为28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并无就使用计量替代办法入账的股权投资确认重新计量损益。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此项投资并无录得减值。 |
90 |页
公司将公司权益法投资的简明财务汇总如下一组(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收入 |
$ |
27,282 |
$ |
4,872 |
||
毛损 |
|
(162) |
|
(951) |
||
持续经营亏损 |
|
(7,174) |
|
(2,038) |
||
净亏损 |
$ |
(7,148) |
$ |
(2,039) |
||
9.与长期供应安排相关的生产前成本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公司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中记录了740万美元的生产前成本,客户的补偿由合同保证。可偿还费用发生在不足一年的,记入“其他流动资产”,发生在超过一年的,记入“其他非流动资产”。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在其他流动资产和其他非流动资产中分别记录了420万美元和320万美元的可偿还成本。
10. |
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 |
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递延所得税资产和负债的组成部分如下(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
12月31日, |
|||||
|
|
2024 |
|
2023 |
||
亏损结转(美国)(1) |
$ |
— |
$ |
— |
||
亏损结转(非美国)(1) |
|
5,938 |
|
7,967 |
||
产品保修及其他储备 |
|
8,095 |
|
8,198 |
||
物业、厂房及设备 |
|
7,183 |
|
7,510 |
||
奖金应计 |
|
481 |
|
222 |
||
其他应计项目 |
|
2,728 |
|
1,869 |
||
与收入确认相关的可抵扣暂时性差异 |
|
1,500 |
|
1,248 |
||
其他 |
|
3,210 |
|
3,215 |
||
递延所得税资产总额 |
|
29,135 |
|
30,229 |
||
减:估值备抵(1) |
|
(11,678) |
|
(18,981) |
||
递延税项资产总额,扣除估值备抵 |
|
17,457 |
|
11,248 |
||
|
|
|||||
中国附属公司股息分派的递延预扣税(附注21) |
|
3,885 |
|
3,943 |
||
其他应纳税暂时性差异 |
|
2,709 |
|
2,34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总额 |
$ |
6,594 |
$ |
6,292 |
||
| (1)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香港实体为所得税目的结转的净经营亏损,金额为$
|
然而,截至2024年12月31日,估值备抵为1170万美元,其中包括公司在美国的递延所得税资产的10万美元备抵以及公司主要在中国的非美国递延所得税资产的1160万美元备抵。基于公司目前的运营情况,管理层认为美国的所有递延税项资产以及非美国地区的某些递延税项资产未来变现的可能性不大。
91 |页
递延税项资产和负债在合并资产负债表中的分类如下(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
12月31日, |
|||||
|
|
2024 |
|
2023 |
||
递延所得税资产 |
$ |
14,748 |
$ |
8,899 |
||
递延所得税负债 |
3,885 |
3,943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递延税项资产的估值备抵活动汇总如下(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
2024 |
|
2023 |
||
年初余额 |
$ |
18,981 |
$ |
23,270 |
||
年内拨备金额 |
|
343 |
|
589 |
||
年内转回及使用的金额 |
|
(7,435) |
|
(4,511) |
||
外币换算 |
|
(211) |
|
(367) |
||
年末余额 |
$ |
11,678 |
$ |
18,981 |
||
11. |
银行贷款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贷款包括以下内容(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短期银行贷款 |
$ |
71,869 |
$ |
48,005 |
||
长期银行贷款的流动部分 |
697 |
— |
||||
小计 |
72,566 |
48,005 |
||||
长期银行贷款 |
$ |
842 |
$ |
1,221 |
||
减:长期银行借款流动部分 |
|
(697) |
|
— |
||
小计 |
145 |
1,221 |
||||
合计 |
$ |
72,711 |
$ |
49,226 |
||
| (1) | 公司与多家银行订立信贷融资协议,并以公司的物业、厂房及设备及土地使用权作抵押。信贷额度总额为$
|
| (2) | 公司借款共计人民币
|
公司必须将贷款用于借款协议规定的目的。如果不这样做,可能会被收取罚息或触发提前还款。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遵守了这些财务契约。
92 |页
12. |
应付账款和票据 |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应付账款和应付票据汇总如下(单位:千美元):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应付账款-非关联方 |
$ |
185,304 |
$ |
147,712 |
||
应付票据-非关联方(1) |
|
95,761 |
|
93,027 |
||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非关联方 |
|
281,065 |
|
240,739 |
||
应付账款及应付票据-关联方 |
|
11,743 |
|
12,839 |
||
年末余额 |
$ |
292,808 |
$ |
253,578 |
||
| (1) | 应付票据是指银行发行的票据形式的应付款项。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公司累计质押现金为$
|
13. |
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项 |
公司于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应计费用和其他应付款汇总如下(数字单位为千美元):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应计费用 |
$ |
19,653 |
$ |
10,464 |
||
保修准备金 (见注2) |
|
35,337 |
|
30,440 |
||
应付海外运输和海关清关款项 |
— |
400 |
||||
应付普通股股东的股息 |
1,773 |
— |
||||
应付非控股权益持有人的股息 |
417 |
424 |
||||
其他应付款 |
2,058 |
3,043 |
||||
年末余额 |
$ |
59,238 |
$ |
44,771 |
||
93 |页
14.应交税费
公司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应缴税款汇总如下(数字单位:千美元):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应交增值税 |
$ |
2,870 |
$ |
3,104 |
||
应付关税 |
|
1,221 |
|
3,548 |
||
长期应缴税款-流动部分(1) |
8,781 |
7,024 |
||||
应交所得税 |
1,944 |
2,293 |
||||
其他应交税费 |
|
492 |
|
1,298 |
||
短期应交税费 |
$ |
15,308 |
$ |
17,267 |
||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长期应缴税款 |
$ |
8,781 |
$ |
15,805 |
||
减:长期应交税费-当期部分(1) |
|
(8,781) |
|
(7,024) |
||
长期应缴税款(1) |
$ |
— |
$ |
8,781 |
||
| (1) | 一次性过渡税$
|
15.可赎回非控股权益
2020年9月,公司的一家子公司向湖北创业基金发行股票,金额为0.7百万美元。若子公司未能在其发行后的预先约定期限内完成符合条件的IPO,且转让价格为面值加6%/年,则该股份将按持有人选择的比例转让给公司和该子公司的另一股东。50万美元的股份须由公司购买,因此作为夹层股权的可赎回非控制性权益入账,并在自发行日期开始的期间内计入赎回价值。2024年底,子公司IPO失败,湖北创业要求公司子公司按照约定赎回股份。该可赎回非控股权益在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合并财务报表的资产负债表中重新分类为负债。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确认自发行日开始的期间内股票赎回价值分别增加0.02亿美元和0.03亿美元,留存收益相应减少。
16. |
股票期权 |
股票期权计划已于2005年6月28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获得批准,并于2014年9月16日召开的年度股东大会上延长至2025年6月27日。根据该计划,可供发行的普通股上限为2,200,000股。股票激励计划规定,向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董事、管理层和服务超过三年或表现出色的员工发行购买公司普通股股票的期权。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已根据该计划发行了658,850份股票期权。
94 |页
根据上述计划,授予的股票期权的行权价将等于授予日前一天在纳斯达克交易的公司普通股的收盘价,并将在授予日后两至五年内到期。除于2008年12月授予管理层的298,850份期权在归属期(3年)内成为可按比例行使外,该等期权可于授予日即时行使。股票期权在行权时将以公司普通股的股份进行结算,并在公司合并资产负债表的“额外实收资本”标题下入账。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有充足的未发行注册普通股用于结算上述股票激励计划。
股票期权的公允价值在授予日采用Black-Scholes期权定价模型确定。Black-Scholes期权模型需要管理层做出各种估计和假设,包括预期期限、预期波动率、无风险利率、股息率等。预期期限是指授予的基于股票的薪酬奖励预计未兑现的时间段,是根据包括归属期、合同期限和预期员工行使模式在内的考虑因素进行估计的。预期波动是基于公司股票的历史波动。无风险利率基于美国国债收益率曲线与基于股票的补偿工具的合同期限相关。股息率假设基于历史规律和未来对公司分红的预期。
股票期权的活动概述如下,包括授予、行使和没收。
加权-平均 |
|||||||
加权-平均 |
订约 |
||||||
|
股份 |
|
行权价格 |
|
任期(年) |
||
未偿还-2023年1月1日 |
|
30,000 |
$ |
5.29 |
|
|
|
过期 |
|
(7,500) |
|
2.37 |
|
|
|
未偿还-2023年12月31日 |
|
22,500 |
$ |
6.26 |
|
|
|
没收 |
|
(7,500) |
|
6.26 |
|
|
|
未偿还-2024年12月31日 |
|
15,000 |
$ |
6.26 |
|
|
|
以下为截至2024年12月31日尚未行权、可行权的股票期权行权价格区间汇总:
|
未偿还股票 |
|
加权平均 |
|
加权平均 |
|
库存数量 |
||
行使价范围 |
期权 |
余生 |
行权价格 |
可行使期权 |
|||||
$6.26 |
|
15,000 |
|
|
$ |
6.26 |
|
15,000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股票期权的可行权总内在价值为零。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没有股票期权被行使。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概无授出股票期权。
17. |
留存收益 |
根据中国相关法律,公司附属公司的利润分配,以其中国法定财务报表为基础,在该等附属公司每年支付全部相关中国税务负债、计提以前年度亏损准备并按其各自税后利润的10%拨付法定盈余后,可采用现金红利的形式进行分配。法定盈余公积达到公司注册资本的50%时,无需追加准备金。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中国子公司分别拨出法定准备金30万美元和零。
95 |页
18. |
库存股票 |
库存股是指公司回购的不再流通且由公司持有的股份。库存股票采用成本法核算。2018年12月5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票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被允许在2019年12月4日之前在公开市场上以不超过每股4.00美元的现行市场价格不时回购最多500万美元的普通股。公司董事会批准将该计划延期至2020年12月4日。2020年8月13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票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被允许在2021年8月12日之前在公开市场上以不超过每股3.50美元的现行市场价格不时回购最多500万美元的普通股。2023年3月29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票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被允许在2024年3月30日之前不时在公开市场以不超过每股4.00美元的现行市场价格回购最多500万美元的普通股。2024年11月12日,公司董事会批准了一项股票回购计划,根据该计划,公司被允许在公开市场上不时以不超过每股5.50美元的现行市场价格回购最多500万美元的普通股,直至2025年11月15日。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在公开市场上分别以10万美元和零的总现金对价回购了15,000股和零。
回购的股份不注销,在资产负债表上作为“库存股”列示。
19. |
其他收入,净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其他收入汇总如下(数字以千美元计):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政府补助 |
|
$ |
5,061 |
|
$ |
3,777 |
投资收益 |
|
1,930 |
|
1,465 |
||
处置不动产、厂房和设备的损失 |
(1,215) |
— |
||||
慈善捐赠 |
|
— |
|
103 |
||
其他收入总额,净额 |
$ |
5,776 |
$ |
5,345 |
||
20. |
财务费用/(收入),净额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录得财务费用净额汇总如下(数字以千美元计):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利息收入 |
$ |
(2,363) |
$ |
(1,524) |
||
汇兑损失/(收入),净额 |
|
2,107 |
|
(3,355) |
||
银行手续费 |
|
343 |
|
213 |
||
总财务费用/(收入),净额 |
$ |
87 |
$ |
(4,666) |
||
96 |页
21. |
所得税 |
中国企业所得税
本公司在中国注册的附属公司须根据适用于外商投资企业的相关所得税法按其中国法定财务报表中报告的应课税收入的25%的适用税率在中国境内缴纳国家和地方所得税,除非当地税务机关给予税收优惠待遇。如果企业符合中国所得税法规定的某些优惠条件,如被政府评定为“高新技术企业”,那么,该企业将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新中国所得税法及实施细则,自2008年1月1日起生效的“新企业所得税”,外商投资企业在2008年1月1日后产生的、应向其境外投资者支付的股息,如果该境外投资者被视为在中国境内无任何设立或场所的非居民企业,或者应支付的股息与该境外投资者在中国境内的设立或场所无关联,则需缴纳10%的预扣税,除非任何此类外国投资者的注册地司法管辖区与中国有税收协定,规定了不同的扣缴安排。
Genesis,公司的全资附属公司及公司在中国的附属公司的股权的直接持有人,于香港注册成立。根据中国内地和香港税务安排,如果Genesis无法从香港税务局取得香港税务居民证明,中国外商投资企业向其在香港的直接控股公司支付的股息将按10%的税率缴纳预扣税。如果Genesis获得香港税务居民证明,直接拥有外国投资企业至少25%的股份并符合实益拥有人的资格,则可以从5%的较低税率中受益。
根据中国税务条例,公司应就中国附属公司向Genesis(附属公司在香港注册成立的控股公司)分配的利润代扣所得税。对于中国子公司拟分配给创世纪的利润,公司作为递延所得税负债计提预提所得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已分别为3880万美元和3940万美元的未分配利润确认了390万美元和390万美元的递延税项负债,预计将在未来分配给Genesis。公司拟将中国附属公司产生的剩余未分配利润无限期再投资于该等附属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公司仍有来自被视为无限期再投资的中国子公司的投资的未分配收益分别约为3.317亿美元和3.021亿美元。如果未分配收益分配给Genesis,而不是无限期地再投资,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税收准备金将分别录得约3320万美元和3020万美元。这些未分配利润将再投资于Genesis,而不会进一步分配给未来在美国注册成立的母公司。
2023年,恒隆、九龙、湖北恒隆、武汉楚官界和芜湖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根据中国所得税法,2023年至2025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2年,沈阳和界龙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根据中国所得税法,2022-2024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2024年,恒隆KYB被授予“高新技术企业”称号,根据中国所得税法,其在2025-2027年按1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根据新的CIT,上海恒隆、检测中心、武汉孝城、长春华隆、重庆、芜湖弘润和智融按25%的税率缴纳所得税。
巴西企业所得税
根据巴西所得税法,巴西恒隆按24%的统一税率缴纳所得税,居民法人应纳税所得额超过0.24亿巴西雷亚尔的部分按10%的税率缴纳附加税,相当于约0.05亿美元。公司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巴西确认的所得税费用为130万美元,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为220万美元。
97 |页
香港企业所得税
香港利得税税率为16.5%。由于Genesis为投资控股公司,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在香港并无应评税收入,故不计提香港税项拨备。
美国企业所得税
该公司是一家特拉华州公司,在2017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其应纳税所得额按最高21%的税率缴纳美国公司所得税,在之前的纳税年度,其应纳税所得额按最高35%的税率缴纳美国公司所得税。最近的美国联邦税收立法,通常被称为《减税和就业法案》,即“美国税收改革”,于2017年12月22日签署成为法律。美国税改大幅修改了美国国内税收法典,其中包括:将2017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的纳税年度的法定美国联邦企业所得税税率从35%降至21%;限制和/或取消许多业务扣除;将美国迁移到对某些外国子公司先前递延的外国收益强制视为汇回征收一次性过渡税的属地税收制度;受某些限制,一般取消对外国子公司股息征收的美国企业所得税;并对某些外国收益规定新的税收。纳税人可以选择在八年内一次性缴纳过渡税,也可以一次性缴纳。
美国税改还包括对GILTI征收新税的条款,自2017年12月31日之后开始,外国公司的纳税年度生效。GILTI条款对超过受控外国公司有形资产“氟氯化碳”的视为回报的外国收入征税,但可能会使用外国税收抵免和相当于50%的扣除额来抵消所得税责任,但受到一些限制。
如果公司的美国应税收入的部分,例如子部分F收入或GILTI,被确定为来自美国以外的来源,在受到某些限制的情况下,公司可能可以申请外国税收抵免以抵消其美国所得税负债。如果公司从其子公司获得的股息被确定为来自美国以外的来源,在受到某些限制的情况下,公司一般不会被要求就这些股息支付美国公司所得税。美国企业所得税的任何负债将在公司的综合综合收益表中计提,并在美国法律要求时支付估计税款。
与美国税改相关的一次性过渡税
2017年,公司确认了3560万美元的一次性过渡税,这是管理层根据美国税务改革规定的公司某些非美国子公司先前递延收益中的公司份额被视为汇回美国而对美国公司所得税金额的估计。公司选择自2018年4月起在八年内支付一次性过渡税。根据该公司于2018年10月提交的2017年美国联邦所得税申报表,一次性过渡税更新为3510万美元。该公司在2018年进行了0.5百万美元的校正调整。
所得税拨备计算如下(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
2024 |
|
2023 |
|
|||
税率 |
|
21 |
% |
21 |
% |
||
所得税前收入 |
$ |
44,131 |
$ |
48,235 |
|||
按联邦法定税率征收所得税 |
|
9,268 |
|
10,129 |
|||
研发费用加计扣除的税收优惠(1) |
|
(3,122) |
|
(5,674) |
|||
国外税率差异的影响 |
|
1,687 |
|
1,669 |
|||
递延所得税估值备抵拨备变动-美国 |
|
— |
|
(349) |
|||
递延所得税估值备抵拨备变动-非美国 |
|
(7,092) |
|
(3,573) |
|||
GILTI纳入 |
3,998 |
3,228 |
|||||
其他差异 |
|
1,153 |
|
(293) |
|||
所得税费用总额 |
$ |
5,892 |
$ |
5,137 |
|||
| (1) | 根据中国国家税务局颁布并自2021年3月起生效的新税收优惠政策,从事研发活动的企业有权在确定其当年应纳税所得额时申请额外的税收减免,金额相当于其研发费用的100%。 |
98 |页
公司在美国和中国接受税务审查。该公司2020至2024年的纳税年度仍在中国开放审查。该公司2015年至2024年的纳税年度仍在美国开放审查。
不确定的税务状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没有任何不确定的税务状况。
22. |
每股收益 |
每股基本净收入是使用该年度已发行普通股的加权平均数计算得出的。
对于稀释每股收益,公司对期权采用库存股法,假设发行普通股,如果稀释,则由行使期权产生。
归属于母公司的基本和稀释每股收益的计算分别为(数字以千美元计):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分子: |
|
|
|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净利润-基本和稀释 |
$ |
29,979 |
|
37,658 |
||
分母: |
|
|
||||
加权平均已发行普通股-基本 |
|
30,184,513 |
|
30,185,702 |
||
股票期权的稀释效应 |
|
|
|
3,719 |
||
每股摊薄收益的分母-摊薄 |
|
30,184,513 |
|
30,189,421 |
||
归属于母公司普通股股东的每股净收益 |
|
|
||||
基本 |
|
0.99 |
|
1.25 |
||
摊薄 |
|
0.99 |
|
1.25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15,000份和22,500份未行使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分别高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公司普通股的加权平均市场价格。因此,这些股票期权被排除在相应期间每股摊薄收益的计算之外。
23. |
显着集中 |
该公司的很大一部分业务是在货币为人民币的中国开展的。中国的规定允许外资实体将人民币自由兑换成外币,用于属于“经常项目”的交易,该项目包括与贸易相关的收支、利息和股息。据此,公司中国附属公司可使用人民币购汇结算该等“经常账户”交易,而无须预先批准。
母公司中国汽车可能依赖Genesis和HLUSA的股息支付,这是在它们收到来自中国子公司的付款后,从它们在中国的子公司“中国子公司”产生的。中国的法规目前允许仅从根据中国会计准则和法规确定的累计利润中支付中国公司的股息。根据中国法律,中国的子公司必须每年至少从其基于中国会计准则的税后利润中提取10%的准备金,直至累计金额达到其实收资本的50%。这些储备不可作为现金红利、贷款或垫款分配。这些外商投资企业还可以根据其董事会的酌情权,将其税后利润的一部分分配给其员工福利和奖金基金。如此分配的任何金额不得分配,因此,将无法分配给Genesis和HLUSA。
中国政府还对人民币兑换外币实施管制,在某些情况下,将货币汇出中国,总部设在中国的子公司可能会在完成获取和汇出外币所需的行政程序方面遇到困难。如果中国汽车无法从其子公司和中国子公司获得股息支付,中国汽车可能无法有效地为其运营融资或支付其股票股息。
99 |页
除属于“经常项目”的交易外,涉及将人民币兑换成外币的交易被归类为“资本项目”交易;“资本项目”交易的例子包括外国所有者的投资或贷款汇回,或中国注册实体对外国实体的直接股权投资。“资本账户”交易需要事先获得中国国家外汇管理局(SAFE)或其省级分支机构的批准,才能将一笔汇款兑换成美元等外币,并将该外币传输到中国境外。
此制度可随时更改,任何该等更改均可能影响公司或其在中国的附属公司将资本或利润(如有)汇回中国境外的能力。此外,外管局在实施法律方面拥有相当程度的行政自由裁量权,并已利用这一自由裁量权限制经常项目支付在中国境外的可兑换。无论是由于中国国际收支状况恶化、中国宏观经济前景发生转变还是任何其他原因,中国都可能对资本汇出海外施加额外限制。由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或中国法律法规的这些限制和其他限制,公司的中国子公司将部分净资产转让给母公司的能力受到限制。公司无法保证未来中国相关政府部门不会进一步限制或消除公司中国子公司购买外币并将该等资金转移至公司以满足其流动资金或其他业务需求的能力。任何无法在中国获得资金的情况,如果公司需要在中国境外使用,可能会对公司的流动性及其业务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24. |
关联交易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关联方交易如下(数字以千美元计):
出售给关联方的商品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湖北宏润 |
$ |
34,907 |
$ |
33,829 |
||
荆州裕德 |
|
12,129 |
|
11,390 |
||
厦门汽车零部件 |
|
1,521 |
|
1,733 |
||
其他关联方 |
|
303 |
|
562 |
||
合计 |
$ |
48,860 |
$ |
47,514 |
||
从关联方取得的租金收入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荆州通盈 |
$ |
207 |
$ |
154 |
||
武汉通凯 |
138 |
130 |
||||
其他关联方 |
16 |
16 |
||||
合计 |
$ |
361 |
$ |
300 |
||
出售给关联方的物资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荆州裕德 |
$ |
956 |
$ |
965 |
||
洪湖长润 |
|
728 |
|
610 |
||
荆州通盈 |
|
214 |
|
354 |
||
湖北通润 |
204 |
— |
||||
武汉通凯 |
|
153 |
|
25 |
||
江铃同创 |
|
18 |
|
65 |
||
其他关联方 |
|
5 |
|
31 |
||
合计 |
$ |
2,278 |
$ |
2,050 |
||
100 |页
向关联方采购物资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荆州通盈 |
$ |
15,178 |
$ |
12,033 |
||
武汉通凯 |
|
6,308 |
|
8,311 |
||
江铃同创 |
|
4,478 |
|
3,390 |
||
洪湖长润 |
|
2,869 |
|
2,396 |
||
湖北维斯联 |
667 |
528 |
||||
恒隆天宇 |
516 |
557 |
||||
湖北夷陵 |
|
62 |
|
57 |
||
其他关联方 |
|
10 |
|
16 |
||
合计 |
$ |
30,088 |
$ |
27,288 |
||
关联方提供的技术和服务(计入研发费用)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湖北夷陵 |
$ |
240 |
$ |
278 |
||
湖北阿斯达 |
|
2 |
|
— |
||
苏州感悟 |
— |
925 |
||||
湖北维斯联 |
— |
100 |
||||
合计 |
$ |
242 |
$ |
1,303 |
||
向关联方购买的物业、厂房及设备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
|
2024 |
|
2023 |
|||
湖北维斯联 |
$ |
5,345 |
$ |
2,451 |
||
湖北夷陵 |
149 |
87 |
||||
恒隆地产 |
|
— |
|
1,886 |
||
合计 |
$ |
5,494 |
$ |
4,424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公司与关联方发生的应收账款、应付账款及预付款情况如下(单位:千美元):
应收关联方账款及应收票据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湖北宏润 |
$ |
9,759 |
$ |
4,352 |
||
荆州裕德 |
3,903 |
3,067 |
||||
厦门汽车零部件 |
|
1,003 |
|
1,042 |
||
厦门佳龙 |
|
789 |
|
801 |
||
其他关联方 |
233 |
|
311 |
|||
应收账款及应收票据合计-关联方 |
|
15,687 |
|
9,573 |
||
减:呆账准备-关联方 |
(1,463) |
(1,404) |
||||
应收账款和票据,净关联方 |
$ |
14,224 |
$ |
8,169 |
||
101 |页
应付关联方账款及票据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武汉通凯 |
$ |
4,001 |
$ |
4,524 |
||
荆州通盈 |
|
3,520 |
|
3,708 |
||
湖北维斯联 |
2,263 |
2,675 |
||||
洪湖长润 |
951 |
743 |
||||
恒隆天宇 |
452 |
751 |
||||
江铃同创 |
|
445 |
|
371 |
||
其他关联方 |
111 |
67 |
||||
合计 |
$ |
11,743 |
$ |
12,839 |
||
预付关联方物业、厂房及设备款项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湖北维斯联 |
$ |
4,452 |
$ |
3,609 |
||
恒隆地产 |
|
2,118 |
|
2,150 |
||
合计 |
$ |
6,570 |
$ |
5,759 |
||
预付关联方款项及其他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苏州感悟 |
$ |
1,530 |
$ |
1,553 |
||
湖北维斯联 |
|
402 |
|
82 |
||
湖北通润 |
178 |
151 |
||||
湖北阿斯达 |
84 |
105 |
||||
其他关联方 |
8 |
100 |
||||
合计 |
$ |
2,202 |
$ |
1,991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我司董事长陈汉林拥有公司普通股57.25%的股份,具有有效控制权对几乎所有重大事项进行投票表决,无需其他股东的同意。
25. |
承诺与或有事项 |
a. |
法律诉讼 |
公司不是任何未决或据公司所知的任何威胁法律诉讼的当事方;且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职员或关联公司,或公司证券百分之五以上的记录所有人,或任何该等董事、高级职员或证券持有人的任何关联公司,均不是对公司不利的一方,或就未决诉讼而言对公司具有不利的重大利益。
102 |页
b. |
承诺 |
除银行贷款、应付票据、相关利息及其他应付款项外,下表汇总了截至2024年12月31日公司不可撤销的承诺和或有事项(数字单位为千美元):
按期间划分的付款义务 |
|||||||||||||||
|
2025 |
|
2026 |
|
2027 |
|
此后 |
|
合计 |
||||||
投资合同的义务(1) |
$ |
3,060 |
$ |
696 |
$ |
— |
$ |
— |
$ |
3,756 |
|||||
购买和服务的义务 |
|
26,884 |
3,133 |
|
— |
|
— |
|
30,017 |
||||||
合计 |
$ |
29,944 |
$ |
3,829 |
$ |
— |
$ |
— |
$ |
33,773 |
|||||
| (1) | 2024年10月,湖北恒隆与其他方订立协议,成立联营公司“荆州金域酒店管理有限公司”、“荆州金域”。根据协议,湖北恒隆将出资总额为人民币
|
2024年7月,湖北恒隆与其他各方订立协议,成立一家联营公司上海IAT。根据协议,湖北恒隆将出资总额为人民币2000万元,折合约28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恒隆已支付人民币10.0百万元,约等于1.4百万美元,占上海IAT股权的25.0%。余下代价人民币10.0百万元,相当于约1.4百万元,将于2024年12月31日后两年内支付。
2023年6月,湖北恒隆与其他各方订立协议,成立有限合伙企业苏州明志。根据协议,湖北恒隆将出资总额为人民币3000万元,折合约420万美元。截至2024年12月31日,湖北恒隆已支付人民币21.0百万元,折合约290万美元,占苏州明志19.74%的股权。余下代价人民币900万元,相当于约130万美元,将于2025年支付。
26. |
分部报告 |
产品部门的会计政策与重要会计政策摘要中所述的相同,只是产品部门的分类财务业绩是使用管理方法编制的,该方法与管理层为协助其作出内部经营决策而在内部分类财务信息的基础和方式一致。通常,公司根据独立产品部门营业收入评估业绩,并将分部间销售和转让进行会计处理,就好像销售或转让给第三方一样,以当前市场价格进行。
截至2024年12月31日及2023年12月31日,除控股公司(Genesis)外,公司共有15个产品板块,其中六个分别作为独立板块报告并从事动力转向的生产和销售,恒隆、九龙、芜湖、恒隆KYB、湖北恒隆及巴西恒隆。其他九个板块分别从事高分子材料(芜湖宏润)、动力转向零部件(沈阳)、研发服务(长春华龙)、汽车转向柱(界龙)、提供售后及研发服务(HLUSA)、动力转向生产及销售(重庆恒隆)、汽车电子系统及零部件制造及销售(武汉楚冠杰)、汽车电机及机电集成系统制造及销售(武汉晓城)及汽车产品检验检测(智荣)。
103 |页
公司产品板块信息如下(单位:千美元):
|
恒隆 |
|
九龙 |
|
芜湖 |
|
湖北恒隆 |
|
恒隆KYB |
|
巴西恒隆 |
|
其他实体 |
|
合计 |
|||||||||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对中国的净销售额 |
$ |
283,178 |
$ |
62,193 |
$ |
44,843 |
$ |
454 |
$ |
162,741 |
$ |
— |
$ |
132,930 |
$ |
686,340 |
||||||||
对外国的净销售额 |
|
42,687 |
|
9,378 |
|
— |
|
104,972 |
|
25,480 |
|
51,013 |
|
5,590 |
|
239,120 |
||||||||
总分部净销售额 |
|
325,866 |
|
71,571 |
|
44,843 |
|
105,426 |
|
188,221 |
|
51,013 |
|
138,520 |
|
925,460 |
||||||||
减: |
||||||||||||||||||||||||
销售产品成本 |
|
297,555 |
|
|
|
45,158 |
|
|
|
164,608 |
|
42,490 |
|
114,468 |
|
813,972 |
||||||||
销售、一般和研究费用 |
|
19,521 |
|
7,362 |
|
2,939 |
|
14,090 |
|
8,776 |
|
2,566 |
|
27,361 |
|
82,615 |
||||||||
分部净收入 |
$ |
8,790 |
2,252 |
(3,254) |
3,600 |
14,837 |
5,957 |
(3,309) |
28,873 |
|||||||||||||||
分部总资产 |
$ |
319,015 |
$ |
61,040 |
$ |
34,436 |
$ |
404,151 |
$ |
192,994 |
$ |
31,350 |
$ |
144,886 |
$ |
1,187,872 |
||||||||
资本开支 |
$ |
23,672 |
$ |
3,811 |
$ |
1,884 |
$ |
8,046 |
$ |
|
$ |
32 |
$ |
13,685 |
$ |
57,362 |
||||||||
|
恒隆 |
|
九龙 |
|
芜湖 |
|
湖北恒隆 |
|
恒隆KYB |
|
巴西恒隆 |
|
其他实体 |
|
合计 |
|||||||||
截至2023年12月31日止年度 |
||||||||||||||||||||||||
对中国的净销售额 |
$ |
230,411 |
$ |
63,065 |
$ |
37,851 |
$ |
1,550 |
$ |
126,411 |
$ |
— |
$ |
105,939 |
$ |
565,227 |
||||||||
对外国的净销售额 |
|
41,090 |
|
6,861 |
|
— |
|
114,333 |
|
21,578 |
|
48,255 |
|
6,192 |
|
238,309 |
||||||||
总分部净销售额 |
|
271,501 |
|
69,926 |
|
37,851 |
|
115,883 |
|
147,989 |
|
48,255 |
|
112,131 |
|
803,536 |
||||||||
减: |
|
|
|
|
|
|
|
|
||||||||||||||||
销售产品成本 |
|
245,733 |
|
58,120 |
|
36,542 |
|
98,210 |
|
127,713 |
|
39,690 |
|
90,491 |
|
696,499 |
||||||||
销售、一般和研究费用 |
|
22,486 |
|
7,506 |
|
2,823 |
|
15,196 |
|
10,213 |
|
2,100 |
|
20,508 |
|
80,832 |
||||||||
分部净收入 |
$ |
3,282 |
4,300 |
(1,514) |
2,477 |
10,063 |
6,465 |
1,132 |
26,205 |
|||||||||||||||
分部总资产 |
$ |
275,749 |
$ |
56,452 |
$ |
40,337 |
$ |
401,212 |
$ |
125,330 |
$ |
26,543 |
$ |
143,582 |
$ |
1,069,205 |
||||||||
资本开支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下表列出可报告分部的销售净额与综合产品销售净额的对账: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对中国的净销售额 |
$ |
686,340 |
$ |
565,227 |
||
对外国的净销售额 |
|
239,120 |
|
238,309 |
||
总分部净销售额 |
|
925,460 |
|
803,536 |
||
消除 |
|
(274,525) |
|
(227,182) |
||
合并净产品销售总额 |
$ |
650,935 |
$ |
576,354 |
||
104 |页
下表列出可报告分部的净收入与综合净收入的对账: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分部净收入 |
$ |
28,873 |
$ |
26,205 |
||
未分配金额: |
||||||
其他销售净收益 |
10,091 |
11,974 |
||||
其他收入,净额 |
5,776 |
5,345 |
||||
利息支出 |
(1,813) |
(1,021) |
||||
财务(费用)/收入,净额 |
(87) |
4,666 |
||||
其他公司项目 |
951 |
706 |
||||
减:所得税 |
(5,892) |
(5,137) |
||||
合并净收益总额 |
$ |
37,899 |
$ |
42,738 |
||
下表列出可报告分部的总资产与合并总资产的对账:
12月31日, |
||||||
|
2024 |
|
2023 |
|||
分部总资产 |
$ |
1,187,872 |
$ |
1,069,205 |
||
企业 |
49,578 |
52,157 |
||||
消除 |
|
(386,871) |
|
(354,922) |
||
合并总资产 |
$ |
850,579 |
$ |
766,440 |
||
按地理区域划分的财务信息如下(数字以千美元为单位):
净销售额(1) |
长期资产(2) |
|
|||||||||||
截至12月31日止年度, |
12月31日, |
|
|||||||||||
|
2024 |
|
2023 |
|
2024 |
|
2023 |
|
|||||
地理区域: |
|
|
|
|
|
|
|
||||||
中国 |
$ |
443,865 |
$ |
374,929 |
$ |
220,949 |
$ |
127,751 |
|||||
美国 |
|
107,880 |
|
111,456 |
|
348 |
|
655 |
|||||
其他外国 |
|
99,190 |
|
89,969 |
|
8,479 |
|
1,022 |
|||||
合并总额 |
$ |
650,935 |
$ |
576,354 |
$ |
229,776 |
(2) |
$ |
129,428 |
(2) |
|||
(1) |
收入根据客户所在地归属于每个国家。 |
(2) |
根据ASC 280-10-50-41,截至2024年12月31日和2023年12月31日的长期资产中分别排除了1470万美元和890万美元的递延所得税资产以及340万美元和390万美元的无形资产。 |
105 |页
展览指数
附件 |
|
说明 |
3.1(i) |
||
3.1.1(i) |
公司注册证书修订证书,于2003年5月19日提交(通过参考公司于2006年4月17日提交的表格S-3上的注册声明(档案编号:333-133331)的附件 4.1.1并入) |
|
3.1(二) |
||
3.1(三) |
||
4.1 |
公司证券的说明(通过参考公司于2022年3月30日提交的10-K表格年度报告(文件编号000-33123)的附件 4.1并入。 |
|
10.1 |
||
10.2 |
日期为2008年3月31日的股权转让协议的英文译文(通过参考附件 99.1并入公司于2008年4月2日提交的8-K表格) |
|
10.3 |
||
10.4 |
荆州市九龙机械电力制造有限公司、中汽系统公司和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于2014年8月11日签署的证券交易所协议(通过参考公司于2014年8月13日提交的10-Q表格季度报告的附件 10.2纳入) |
|
10.5 |
湖北恒隆汽车系统集团有限公司与KYB(中国)投资有限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签署的合资合同的英文译文(通过参考公司于2018年4月27日提交的表格8-K的当前报告的附件 10.1并入) |
|
21 |
附属公司附表(以参考方式于本年报表格10-K中纳入本公司综合财务报表附注1)* |
|
23.1 |
||
24 |
||
31.1 |
||
31.2 |
||
32.1 |
||
32.2 |
||
97 |
||
101* |
以下材料来自于2025年3月28日提交的截至2024年12月31日止年度的10-K表格的中国汽车系统股份公司年度报告,格式为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XBRL): |
|
104* |
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封面页交互式数据文件没有出现在交互式数据文件中,因为它的XBRL标记嵌入到内联XBRL文档中 |
| (一) | 合并资产负债表; |
| (二) | 合并损益表; |
106 |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