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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4.22 6 ncty-20251231xex4d22.htm EX-4.22

附件 4.22

证券购买协议

本证券购买协议(本“协议”)的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由开曼群岛公司(“公司”)与犹他州有限责任公司Streeterville Capital,LLC、其继任者和/或受让人(“投资者”)订立,并由其相互之间订立。

A.公司和投资者依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1933年法案”)以及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提供的证券登记豁免来执行和交付本协议。

B.投资者希望购买和公司希望根据本协议中规定的条款和条件发行和出售一张可转换本票,其原本金额为8,800,000.00美元,形式为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A(“票据”),可根据该票据中规定的条款和限制和条件转换为公司的美国存托股票(“ADS”)。

C.本协议、本说明以及根据本协议交付给任何一方或与本协议有关的所有其他证书、文件、协议、决议和文书(可能会不时修订)在此统称为“交易文件”。

D.就本协议而言:“转换股份”指票据全部或任何部分转换后可发行的所有ADS;“证券”指票据和转换股份。

现,因此,考虑到上述陈述及其他良好的、有价值的对价,现对其收悉及充分性予以确认,公司与投资者特此约定如下:

1.证券买卖。

1.1.购买证券。公司应向投资者发行和出售,投资者应向公司购买票据。作为对价,投资者应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定义见下文)。

1.2.付款方式。在交割日(定义见下文),投资者应在票据交割时通过电汇即时可用资金向公司支付购买价款。

1.3.截止日期。在满足(或书面放弃)下文第5节和第6节规定的条件的前提下,根据本协议发行和出售票据的日期(“截止日期”)应为2025年9月22日,或另一个相互商定的日期。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的交割(“交割”)应在交割日通过已签署的.pdf文件的电子邮件交换的方式发生,但就所有目的而言均应被视为发生在Hansen Black Anderson Ashcraft PLLC位于犹他州Lehi的办公室。

1.4.原始发行折扣;交易费用金额;发行费用。该票据的原始发行折扣为800,000.00美元(“OID”)。此外,公司同意向Investor支付5,000.00美元,用于支付Investor的法律费用、会计费用、尽职调查、监控和与买卖证券相关的其他交易费用(“交易费用金额”),该金额将从本协议项下的资金金额中减少。因此,“购买价格”应为7,995,000.00美元,计算如下:初始本金余额8,800,000.00美元,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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OID,减去交易费用金额。公司同意将支付与发行换股股份有关的任何及所有费用。

2.投资者的陈述和保证。投资者向公司声明并保证,截至收盘日期:

(i)投资者是一家根据犹他州法律正式成立、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信誉的有限责任公司,并拥有开展其目前正在开展的业务的必要权力。

(ii)本协议已获妥为有效授权。

(iii)本协议构成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投资者协议,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

(四)投资者是1933年法令D条例第501(a)条所定义的“认可投资者”。

3.公司的陈述和保证。公司向投资者声明并保证,截至收盘日期:

(i)公司是根据其成立国家的法律而妥为组织、有效存在和具有良好信誉的法团,并拥有拥有其财产和经营其目前正在进行的业务所必需的法团权力。

(ii)公司具备作为外国公司开展业务的适当资格,并在其所开展的业务或所拥有的财产的性质使该资格成为必要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具有良好的信誉。

(iii)公司已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1934年法案”)第12(b)条登记其ADS基础普通股,并有义务根据1934年法案第13条或第15(d)条提交报告。

(iv)每份交易文件及据此拟进行的交易均已获公司妥为有效授权,并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

(v)交易文件已由公司妥为签立及交付,并构成公司根据其条款可强制执行的有效及具约束力的义务;

(vi)公司签署和交付交易文件、根据本协议条款发行证券以及公司完成交易文件所设想的其他交易不会也不会与公司违反或导致公司违反以下任何条款或规定,或构成以下情况下的违约:

(a)公司成立文件或附例,每份均为现行有效;

(b)任何契约、抵押、信托契据,或公司作为一方或其或其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的任何重要协议或文书,包括但不限于ADS的任何上市协议;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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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任何现有适用法律、规则或规例或任何法院、美国联邦、州或外国监管机构、行政机构或对公司或公司任何财产或资产具有司法管辖权的其他政府机构的任何适用法令、判决或命令。

(vii)公司就向投资者发行证券或订立交易文件无须取得任何法院、政府机构、监管机构、自律组织或证券交易所或市场或公司的股东或任何贷款人的进一步授权、批准或同意;

(viii)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文件均未包含在提交时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未遗漏说明任何需要在其中陈述或作出其中所作陈述所必需的任何重大事实,不具有误导性;

(ix)公司已及时向SEC提交公司根据1934年法案要求提交的所有报告、附表、表格、报表和其他文件,或已收到有效延长提交时间,并已在任何此类延期到期之前提交任何此类报告、附表、表格、报表或其他文件;

(x)在任何法院、公共董事会或团体面前或由任何法院、公共董事会或团体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在任何政府当局或非政府部门、委员会、董事会、局、机构或工具或任何其他人面前或由任何其他人威胁或影响公司,其中不利的决定、裁决或调查结果将对公司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将对任何交易文件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或公司履行其根据任何交易文件承担的义务的权限或能力产生不利影响;

(xi)公司未完成任何未根据1934年法案在向SEC提交的定期申报或当前报告中披露的融资交易;

(十二)公司不是、也不是过去十二(十二)个月内任何时候的“壳公司”,由于1933年法案第144(i)(1)条对此类“发行人”进行了描述;(xiii)对于公司因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而将或将到期并欠任何个人或实体的任何佣金、配售代理或发现者费用或类似付款(“经纪人费用”),任何此类经纪人费用将完全符合所有适用的法律法规,且仅向作为注册投资顾问或注册经纪自营商的个人或实体支付;

(xiii)投资者对任何经纪人费用或由其他人或代表其他人就与特此设想的交易可能到期的本款所设想的类型的费用提出的任何索赔不承担任何义务,公司应对投资者、投资者的雇员、高级职员、董事、股东、成员、经理、代理人和合伙人及其各自的关联公司,就任何此类索赔的经纪人费用所遭受的所有索赔、损失、损害赔偿、费用(包括准备费用和律师费)和费用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

(xiv)待发行时,兑换股份将获正式授权、有效发行、缴足款项且不可评税、免受及免除所有留置权、债权、费用及产权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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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投资者或其任何高级人员、董事、股东、成员、经理、雇员、代理人或代表均未向公司或其任何高级人员、董事、雇员、代理人或代表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但交易文件中明确规定的除外,且公司在作出订立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的决定时,不依赖投资者或其高级人员、董事、成员、经理、雇员、代理人或代表的任何陈述、保证、契诺或承诺,但交易文件中规定的除外;

(xvi)公司承认,犹他州与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以及可能产生的与之相关的任何争议有合理的关系和充分的联系,因此下文第8.2节中更具体规定的犹他州法律和地点应适用于交易文件及其所设想的交易;

(xvii)Company承认Investor未根据1934年法案注册为‘交易商’;和

(xviii)公司是31 C.F.R. § 850.209中定义的“涵盖的外国人”。公司目前没有直接或间接从事或目前有意在未来直接或间接从事:“涵盖活动”(定义见31 C.F.R. § 850.208)或“涵盖交易”(定义见31 C.F.R. § 850.210),在每种情况下,这将导致此处设想的任何交易成为“禁止交易”(定义见31 C.F.R. § 850.224);任何将构成“涵盖活动”(定义见31 C.F.R. § 850.208)或“涵盖交易”(定义见31 C.F.R. § 850.210)的活动或交易,在每种情况下,如果公司是美国人(定义见31 C.F.R. § 850.229),将导致此处设想的任何交易成为“禁止交易”(定义见31 C.F.R. § 850.224),或任何其他活动将导致投资者违反任何境外投资法(定义见下文)或导致该境外投资法在法律上禁止投资者根据本协议履行,在每种情况下,由于此处设想的任何交易为“禁止交易”(定义见31 C.F.R. § 850.224)。就本协议而言,“境外投资法”是指与《境外投资条例》(定义见下文)和关于解决美国在相关国家对某些国家安全技术和产品的投资的第14105号行政命令(2023年8月9日生效)相关的任何法律要求。就本协议而言,“境外投资条例”是指由美国财政部管理和执行的条例,连同发布的任何相关公共指导,编纂于31 C.F.R. § 850.101至850.904。

(a)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持有董事会席位、投票权或股权,或任何合约权力,以指示或导致任何人士的管理或政策的方向,而公司从中或从中获得超过50%的年度收入或净收入,或产生超过50%的年度资本支出或运营费用(单独或合计),为此,该等人士应占的年度收入、净收入、年度资本支出或运营费用至少为50,000.00美元(或等值),这些实体来自“关注国家”(定义见31 C.F.R. § 850.207)或由“关注国家”的人直接或间接控制,并从事“涵盖活动”。

(b)公司不参与从事任何“涵盖活动”的来自“有关国家”的个人(s)也参与的任何合资企业。

(c)公司不从事开发或生产用于集成电路或先进封装设计的任何电子设计自动化软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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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公司不从事以下任何一项的开发或生产:为进行集成电路的批量制造而设计的前端半导体制造设备,包括从空白晶片或衬底到已完成的晶片或衬底的生产阶段所使用的设备;进行批量先进封装的设备;或专为用于或与极紫外制造设备一起设计的商品、材料、软件或技术。

(e)公司不从事任何符合或超过《补充文件1至15 C.F.R.第774部分》第3A090.a号出口管制分类中性能参数的集成电路的设计,或为运行在4.5开尔文或以下而设计的集成电路。

(f)公司不从事以下任何一种制造:使用非平面晶体管架构或生产技术节点为16/14纳米或以下的逻辑集成电路,包括完全耗尽的绝缘体上硅集成电路;128层或以上的NOT-AND存储器集成电路;使用18纳米半间距或以下技术说明的动态随机存取存储器集成电路;由镓基化合物半导体制造的集成电路;使用石墨烯晶体管或碳纳米管的集成电路;或设计用于在4.5开尔文或以下运行的集成电路。

(g)公司不从事任何使用先进封装技术的集成电路的封装。

(h)公司不从事开发、安装、销售或生产任何先进集成电路使能在41,600立方英尺或更小的包络内提供100或更多双精度(64位)千万亿次或200或更多单精度(32位)千万亿次处理能力的理论计算能力的超级计算机。

(i)公司不从事任何量子计算机或生产量子计算机所需的任何关键部件的开发,例如稀释冰箱或两级脉冲管低温冷却器。

(j)公司不从事量子网络或量子通信系统的开发或生产,或相关“被覆盖外国人”打算用于:联网以扩大量子计算机的能力,例如用于破坏或破坏加密的目的;安全通信,例如量子密钥分发;或任何其他具有任何军事、政府情报或大规模监视最终用途的应用。

(k)公司不从事任何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这些系统旨在专门用于或相关涵盖人员打算用于:军事最终用途(例如,用于武器瞄准、目标识别、战斗模拟、军用车辆或武器控制、军事决策、武器设计或战斗系统后勤和维护);或政府情报或大规模监视最终用途(例如,通过纳入挖掘文本、音频或视频、图像识别;位置跟踪;或秘密监听设备等功能)。

(l)公司没有从事任何人工智能系统的开发,这些系统使用的算力数量大于10 ^ 25的计算运算或10 ^ 24的计算运算(例如,整数或浮点运算),主要使用生物序列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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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公司没有以书面、口头、电子或任何其他形式发表任何公开声明、发布任何新闻稿、发表任何报告、文件或材料,或以其他方式传播任何信息,即:与或可合理解释为与本条第3款所载的陈述和保证相反;或关于公司参与或缺乏参与任何“涵盖活动”(定义见31 C.F.R. § 850.208)。

(n)公司过去没有、现在也没有任何计划或意图从事:任何违反本协议本第3节所载陈述和保证的活动,或任何“涵盖活动”(定义见31C.F.R. § 850.208),但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B中明确规定的除外。

(xix)公司对Investor及其关联公司进行了尽职调查和背景研究,并收到并审查了Investor提供的尽职调查包。公司知悉上述第(xviii)和(xix)款所述事项和法律问题,承认并同意该等事项或任何类似事项对交易文件和契诺所设想的交易没有影响,并同意其不会使用任何该等信息或法律理论作为履行其在交易文件下的义务的抗辩理由,或试图避免、修改、减少、撤销或作废该等义务。

4.公司契约。在所有交易文件项下的所有公司义务全额支付和履行之前,或在以下具体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公司将始终遵守以下契约:(i)只要投资者实益拥有任何证券,并在此后至少二十(20)个交易日(定义见附注)内,公司将在适用的截止日期及时根据1934年法案第13或15(d)条向SEC提交所有要求提交的报告,并将在其控制下采取一切合理行动,以确保根据1933年法案第144条的要求,有关公司的充分当前公开信息是公开的,并且不会终止其作为根据1934年法案提交报告所需的发行人的地位,即使1934年法案或其下的规则和条例将允许此类终止;(ii)在发行时,转换股份将获得正式授权、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免费且没有所有留置权、债权,收费和产权负担;(iii)美国存托凭证应在纳斯达克上市或报价交易;(iv)美国存托凭证的交易将不会在公司的主要交易市场上暂停、停牌、冷藏、冻结、达到零出价或以其他方式停止交易。

5.公司出售义务的条件。公司根据本协议在收盘时向投资者发行和出售证券的义务以在收盘日或之前满足以下各项条件为前提:

5.1.投资者应已签署本协议并将其交付给公司。

5.2.投资者应已按照上述第1.2节将购买价格交付给公司。

6.投资者购买义务的条件。投资者根据本协议在收盘时购买证券的义务取决于在收盘日期或之前满足以下每一项条件,前提是这些条件仅为投资者的利益,投资者可随时自行酌情放弃:

6.1.公司应已签署本协议和票据并将其交付给投资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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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2.公司应已向投资者交付一份完全签立的秘书证书,其格式大体上与本文件所附格式相同,作为证明公司批准交易文件的附件 C。

6.3.公司应已向投资者交付一份完全执行的高级管理人员证书,其格式大致与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D格式相同。

6.4.公司应已向投资者交付公司在此或其中要求签署的所有其他交易文件的完整签署副本。

7.OFAC;《爱国者法案》。

7.1.OFAC认证。公司证明(i)其未通过其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OFAC”)或以其他方式作为恐怖分子、“特别指定国家”、“被封锁人员”或根据OFAC或美国政府其他部门执行或管理的任何法律、命令、规则或条例的其他被禁止或被封锁的人员、实体、国家或交易代表任何行政命令或美国财政部指定的任何个人、集团、实体或国家行事,且(ii)公司未代表,或代表任何此类个人、团体、实体或国家煽动或促进此项交易。

7.2.外国腐败行为。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或任何董事、高级人员、代理人、雇员或代表本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行事的其他人,在其为本公司或代表本公司的行动过程中,均未将任何公司资金用于任何与政治活动有关的非法捐款、馈赠、娱乐或其他非法开支;从公司资金中向任何外国或国内政府官员或雇员作出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非法付款;违反或违反经修订的1977年美国《反海外腐败法》的任何规定,或作出任何贿赂、回扣,向任何外国或国内政府官员或雇员付款、影响付款、回扣或其他非法付款。

7.3.《爱国者法案》。公司不得(i)在任何时候成为或成为任何政府机构(包括但不限于OFAC)禁止或限制投资者向公司垫付或提供信贷或以其他方式与公司开展业务的任何法律、法规或名单的主体,或(ii)未能在任何时候提供投资者可能要求的公司身份的文件和其他证据,以使投资者能够核实公司的身份或遵守任何适用的法律或法规,包括但不限于2001年《美国爱国者法案》第326条,31《美国法典》第5318条。公司应遵守现行或以后生效的有关洗钱、反恐怖主义、贸易禁运和经济制裁的所有法律要求。应投资者不时提出的要求,公司应以书面形式向投资者证明,公司在本第7.3条下的陈述、保证和义务保持真实和正确,没有被违反。如果任何此类陈述、保证或契诺不再真实或已被违反,或者如果公司有合理依据相信这些陈述、保证或契诺可能不再真实或已被违反,公司应立即以书面通知投资者。对于此类事件,公司应遵守法律和政府当局指令的所有要求,并应投资者的要求,向投资者提供与此类事件有关的与政府当局交换或收到的所有通知、报告和其他通信的副本。公司还应向投资者偿还投资者在评估此类事件对特此担保的贷款的影响、从政府当局获得为投资者强制执行其在交易文件下的权利可能需要的任何必要许可、以及因此类事件的存在而遵守适用于投资者的所有法律要求以及因此而对投资者施加的任何处罚或罚款方面发生的任何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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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杂项。本条第8款规定的条款应适用于本协议,以及所有其他交易单证,犹如这些条款已在其中充分阐述一样;但如果本条第8款规定的任何条款与任何其他交易单证中的任何规定之间存在冲突,则应以该其他交易单证中的规定为准。

8.1.债权仲裁。各方应根据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E中规定的仲裁条款(“仲裁条款”),将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或各方与其关联方之间的任何其他协议或与各方当事人关系有关的任何索赔(定义见附件 E)提交具有约束力的仲裁。为免生疑问,双方当事人同意,可在与根据交易文件产生的所有其他索赔的任何其他仲裁分开的仲裁中寻求下文第8.4节所述的强制令。各方在此承认并同意,仲裁条款对本协议各方具有无条件约束力,可与本协议的所有其他条款分开。通过执行本协议,公司声明、保证和承诺,公司已仔细审查了仲裁条款,就此类条款咨询了法律顾问(或放弃了其这样做的权利),理解仲裁条款旨在允许迅速有效地解决本协议项下的任何争议,同意仲裁条款中规定的条款和限制,并且公司将不会采取与上述陈述相反的立场。公司承认并同意投资者可以依赖公司关于仲裁条款的上述陈述和契诺。

8.2.赔偿。投资者应就上述第3(xx)节所述事项引起的、与索赔有关的或以任何方式与索赔相关的任何和所有成本和费用、损失、损害、索赔、诉讼因由和责任(包括合理的律师费、支出和诉讼费用),对公司、其关联公司、子公司及其各自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雇员进行赔偿、抗辩并使其保持无害。如果对公司提起的诉讼声称有多项索赔或诉讼因由,投资者仅有义务赔偿公司与上述第3(xx)节所述事项相关的直接归属于索赔的金额,而不是与同一诉讼中主张的任何其他索赔相关的任何金额。尽管本文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任何情况下,投资者根据本条第8.2款承担的赔偿义务均不得超过300,000.00美元。

8.3.管辖法律;地点。本协议应根据犹他州的国内法解释和执行,有关本协议的构建、有效性、解释和履行的所有问题均应受其管辖,而不会导致适用除犹他州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的任何法律选择或法律冲突条款或规则(无论是犹他州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生效。各方同意并明确同意,由任何交易文件或各方或其关联关系引起或与之有关的任何争议的仲裁的专属地点应在犹他州盐湖县。在不修改双方根据仲裁条款解决本协议项下争议的义务的情况下,对于与任何交易文件有关的任何诉讼,本协议各方在此(i)同意并明确接受位于犹他州盐湖县的任何州或联邦法院的专属属人管辖权,(ii)为本协议的目的明确提交任何此类法院的专属地点,(iii)同意不提起任何此类诉讼(具体包括但不限于公司寻求获得禁令、临时限制令的任何诉讼,或以其他方式禁止公司的存托银行或转让代理人以任何理由向投资者发行ADS)在位于犹他州盐湖县的任何州或联邦法院之外,以及(iv)放弃任何关于不适当地点的主张以及任何关于此类法院是不方便的法院或任何其他主张、抗辩或反对在此类司法管辖区提起任何此类程序或任何声称此类诉讼、诉讼或程序的地点不适当的主张。最后,公司承诺并同意将投资者命名为利害关系方,并根据第8.10节向投资者提供书面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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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提出或提交之前,以任何方式与交易文件或本协议或其中所设想的任何交易相关的任何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针对非本协议一方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的任何提交或诉讼,包括但不限于转让代理人或存托银行),并进一步同意及时指定投资者为任何此类行动的一方。公司承认,本第8.2节中规定的管辖法律和场所条款是诱使投资者订立交易文件的重要条款,如果没有本第8.2节中规定的公司协议,投资者就不会订立交易文件。

8.4.具体性能。公司承认并同意,在公司未能按照其具体条款履行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的任何重大条款的情况下,投资者可能遭受无法弥补的损害。据此约定,投资者有权获得一项或多项禁令,以防止或纠正违反本协议或此类其他交易文件规定的行为,并具体执行本协议或其中的条款和规定,这是对投资者根据交易文件可能有权在法律上或股权上获得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补充。为免生疑问,如果投资者寻求获得法院或仲裁员针对公司的禁令或具体履行任何交易文件的任何条款,则该诉讼不应是放弃投资者在任何交易文件下、在法律上或在权益上的任何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其根据交易文件的条款对任何索赔进行仲裁的权利,投资者寻求禁令也不应阻止投资者根据索赔排除原则、既判力或其他类似法律原则,免于将来在单独仲裁中寻求其他索赔。

8.5.交易对手。本协议可分两(2)个或更多对应方签署,每一方应被视为正本,但所有这些共同构成一份同一文书。对应件可通过传真、电子邮件(包括pdf或任何符合2000年美国联邦ESIGN法案的电子签名,例如www.docusign.com)或其他传输方式交付,而如此交付的任何对应件应被视为已妥为有效交付,并对所有目的均有效和有效。

8.6.标题。本协议的标题仅供参考,不构成本协议的一部分,也不影响本协议的解释。

8.7.可持续性。如果本协议的任何条款根据任何适用的法规或法治无效或不可执行,则该条款应被视为在可能与之相冲突的范围内无效,并应被视为经过修改以符合该法规或法治。本条款根据任何法律可能被证明无效或不可执行的任何规定,不影响本条款其他任何规定的有效性或可执行性。

8.8.全部协议。本协议连同其他交易文件包含各方对本协议和本协议所涵盖事项的全部理解,除本协议或本协议中具体规定的情况外,公司和投资者均不对此类事项作出任何陈述、保证、契约或承诺。为免生疑问,公司与投资者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之间可能已在公司与投资者或其任何关联公司之间订立的与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有关的所有先前条款清单或其他文件(统称“先前协议”)在此无效,并被视为全部由交易文件取代。如任何先前协议中规定的任何条款与交易文件的条款(s)之间存在冲突,则以交易文件为准。

8.9.修正案。除双方签署书面文书外,不得放弃或修改本协议的任何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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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0.通知。根据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任何通知应以书面形式发出(除非本协议另有规定),并应被视为在以下最早日期有效发出:(i)交付的日期,如果是通过亲自交付而不是针对其书面接收或通过电子邮件交付给以下指定的执行官或该官员的继任者,或通过传真(附有由发送方保存的成功传输的传输确认),(ii)交付的日期或通过挂号信在美国邮政服务中存入、预付邮资后的第三个交易日中的较早者,或(iii)交付日期中较早的日期或以快递快递邮寄后的第三个交易日,并预付交付成本和费用,在每种情况下,寄给有权在以下地址(或该缔约方可能通过类似地提前五(5)个日历日向每一其他缔约方发出书面通知而指定的其他地址)的每一其他缔约方:

If to Company:

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Attn:[已编辑]

If to Investor:

Streeterville Capital,LLC

Attn:[已编辑]

附副本至(该副本不构成通知):

Hansen Black Anderson Ashcraft PLLC

Attn:[已编辑]

8.11.继任者和受让人。本协议或本协议项下对投资者有利或将由投资者履行的任何可分割的权利和义务,可由投资者全部或部分转让给第三方,包括其关联公司,而无需征得公司同意。未经投资者事先书面同意,公司不得转让其在本协议项下的权利或义务或转授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职责。

8.12.生存。尽管投资者或代表投资者进行了任何尽职调查,但公司的陈述和保证以及本协议中规定的协议和契诺应在本协议项下的交割后继续有效。公司同意赔偿投资者及其所有高级职员、董事、雇员、律师和代理人因公司违反或涉嫌违反本协议中规定的任何陈述、保证和契诺或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契诺和义务而引起或与之相关的损失或损害,并使其免受损害,包括在发生时垫付费用。

8.13.进一步保证。每一方当事人均应作出和履行或促使作出和履行所有这些进一步的行为和事情,并应执行和交付另一方当事人为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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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图和完成本协议的目的以及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

8.14.投资人的权利和救济累计。本协议和交易文件中授予的所有权利、补救措施和权力是累积的,不排除任何其他权利或补救措施,并且应是投资者可能拥有的所有其他权利、权力和补救措施的补充,无论是在本协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具体授予的,还是存在于法律上、股权上或法规中,并且任何和所有这些权利和补救措施可能会不时地、以投资者可能认为合适的顺序行使。

8.15.律师费用及催收费用。如果任何一方针对另一方提起任何诉讼、诉讼或仲裁,以解释或强制执行任何交易文件,该诉讼的败诉方同意向胜诉方支付所有费用和开支,包括其中产生的律师费,包括与上诉相关的费用和开支。“胜诉方”应为作出有利于其的判决的一方,无论是否对该方主张的所有债权作出判决,也无论判决数额大小;或因主张反请求而作出有利于和不利于双方的判决的,则仲裁员应考虑判决的相对美元金额确定“胜诉方”,如判决涉及非金钱救济,则应考虑该救济的相对重要性和价值。本规定不得限制或者损害仲裁员或者法院对轻率或者恶意抗辩的费用和开支的裁定权。如(i)票据在启动仲裁或法律程序前交由律师收取或强制执行,或通过任何仲裁或法律程序收取或强制执行,或投资者以其他方式采取行动收取票据项下到期的款项或强制执行票据的规定,或(ii)发生任何破产、重组、接管公司或影响公司债权人权利并涉及票据项下债权的其他程序;则公司应支付投资者为此收取的费用,强制执行或行动或与此类破产、重组、接管或其他程序有关,包括但不限于律师费、开支、证词费用和付款。

8.16.豁免。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任何放弃均不具有效力,除非其形式为授予放弃的一方签署的书面形式。对任何禁止行动的任何规定或同意的放弃,均不构成对任何其他规定或对任何其他禁止行动的放弃,无论是否类似。任何放弃或同意均不构成持续放弃或同意或承诺一方当事人在未来提供放弃或同意,但以书面具体规定的范围除外。

8.17.放弃陪审团审判。本协议的每一方当事人不可撤销地放弃任何和所有权利,该当事人可能必须要求由本协议、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产生或以任何方式产生的任何行动、诉讼程序或反索赔,或由陪审团审理双方当事人在此的关系。本豁免适用于根据普通法或任何适用的规约、法律、规则或条例产生的要求由陪审团进行审判的任何和所有权利。此外,这里的每一方都承认,这样的一方是在知情和自愿的情况下放弃这样的一方要求陪审团审判的权利。

8.18.时间是本质。就本协议和其他交易文件的每一项条款而言,时间都是明确的本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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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19.自愿协议。公司认真阅读了本协议及其他每一份交易文件,并提出了公司理解本协议及其他每一份交易文件的条款、后果和约束效力并充分理解所需的任何问题。公司已有机会寻求公司选择的律师的建议,或已放弃这样做的权利,并正在自愿且不受投资者或其他任何人的任何胁迫或不当影响地执行本协议和其他每一份交易文件。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如下】

12


作为证明,以下签署的投资者和公司已促使本协议在上述第一个书面日期正式签署。

订阅金额:

票据本金金额:

$8,800,000.00

采购价格:

$7,995,000.00

投资者:

Streeterville Capital,LLC

签名:

/s/约翰·M·法夫

John M. FIFE,总裁

公司:

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名:

/s/黎国浩

印刷名称:

黎国浩

职位:

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FO

【证券购买协议签署页】


可转换期票

生效日期:2025年9月22日

8,800,000.00美元

对于收到的价值,开曼群岛公司THE9 LIMITED(“借款人”)承诺向犹他州有限责任公司STREETERVILLE CAPITAL,LLC或其继任者或受让人(“贷款人”)支付8,800,000.00美元以及在购买价格日期(“到期日”)后十二(12)个月之日根据本协议产生的任何利息、费用、收费和滞纳金,并按购买价格日期起每年6%(6%)的利率支付未偿余额的利息,直至全额支付。本协议项下的所有利息计算应根据由十二(12)三十(30)天月份组成的360天年度计算,并应按照本说明的条款支付。本可转换本票(本“票据”)自2025年9月22日(“生效日期”)起发行并生效。本票据是根据借款人和贷款人之间日期为2025年9月22日的若干证券购买协议(该协议可能会不时修订)(“购买协议”)而发行的。本文中使用的某些大写术语在随附的附件1中定义,并通过此引用并入本文。

这张纸币的OID为800,000.00美元。此外,借款人同意向贷款人支付5000.00美元,以支付贷款人的律师费、会计费用、尽职调查、监测和与购买和出售本票据有关的其他交易费用(“交易费用金额”),这些费用将从资助的金额中扣除。这张票据的购买价格应为7,995,000.00美元(“购买价格”),计算如下:原始本金余额8,800,000.00美元,减去OID,减去交易费用金额。购买价格应由贷款人通过电汇立即可用的资金支付。

1.

付款;预付款。

1.1.支付。根据本协议所欠的所有款项应为美利坚合众国的合法款项或转换股份(定义见下文),如本协议所规定,并按为此目的向借款人提供的地址或银行账户交付给贷款人。所有付款应首先用于(a)收款成本(如有),然后用于(b)费用和收费(如有),然后用于(c)应计和未付利息,然后用于(d)本金。

1.2.预付款。尽管有上述规定,借款人仍有权预付未偿余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减去借款人已收到贷款人转换通知(定义见下文)或适用的转换股份尚未交付的贷款人的赎回通知(定义见下文)的未偿余额部分)。借款人行使预付本票权利的,借款人应当以现金方式向贷款人支付相当于110%乘以借款人选择偿还的未偿余额部分的款项。

2.

[保留]。

3.

贷款人可选转换。

3.1.贷款人转换。贷款人有权自购买价格日期起六(6)个月后的任何时间,直至未偿余额被全额支付为止,根据其选择,将未偿余额的全部或任何部分转换(“贷款人转换”)为借款人的已缴足且不可评估的美国存托股份(“ADS”)(每一转换实例在此称为“贷款人转换股份”),按照以下转换公式:贷款人转换股份的数量等于被转换的金额(“转换金额”)除以贷款人转换价格(定义见下文)。作为附件 A所附格式的转换通知(每份,a


“贷款人转换通知”)可通过购买协议“通知”部分规定的任何方式有效地交付给借款人,所有贷款人转换应为无现金且无需贷款人进一步付款。借款人应根据下文第9节从任何贷款人转换为贷款人交付贷款人转换股份。贷款人还应在每份贷款人转换通知中提供关于遵守适用的证券法的法律意见(或每次转换或出售的法律意见,视情况而定)。

3.2.贷款人转换价格。经本附注所述调整后,贷款人有权将全部或任何部分未偿余额转换为ADS的价格为(a)紧接贷款人转换通知日期前五(5)个交易日的平均收盘价和(b)紧接贷款人转换通知日期前一个交易日的收盘价(“贷款人转换价格”)两者中较低者的百分之九十(90%)。

4.

违约和补救措施。

4.1.违约。以下是本说明项下的违约事件(每一项均称为“违约事件”):(a)借款人未能在本说明项下到期应付时支付任何本金、利息、费用、收费或任何其他金额;(b)借款人未能按照本说明的条款交付任何贷款人转换股份;(c)借款人未能按照本说明的条款交付任何赎回转换股份(定义见下文);(d)接管人,受托人或其他类似官员须获委任而非借款人或其资产的重要部分,而该委任须在二十(20)天内保持无争议或不得在六十(60)天内被解雇或解除;(e)借款人破产或一般未能支付,或书面承认无力支付到期债务;(f)借款人为债权人的利益作出一般转让;(g)借款人根据任何破产提出救济申请,资不抵债或类似法律(国内或国外);(h)对借款人启动或提起非自愿破产程序;(i)借款人或本票据的任何出质人、委托人或担保人违约或以其他方式未遵守或履行本票据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定义见购买协议)所载的借款人或该出质人、委托人或担保人的任何契诺、义务、条件或协议,但购买协议本第4.1节和第4节具体规定的除外;(j)任何陈述,由借款人或本票据的任何出质人、委托人或担保人或其代表在任何交易文件中向贷款人作出或提供的保证或其他声明,或与本票据的发行有关的其他声明,在作出或提供时在任何重大方面均属虚假、不正确、不完整或具有误导性;(k)发生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的基本交易,不得无理拒绝;(l)借款人在未提前二十(20)个交易日向贷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的情况下对其ADS进行反向分割;(m)任何金钱判决,针对借款人或借款人的任何附属公司或其任何财产或其他资产以超过100,000.00美元的价格输入或提交令状或类似程序,除非贷款人另有同意,否则该令状或类似程序须在二十(20)个历日内保持未腾空、未保税或未逗留状态;(n)借款人未能符合DWAC资格;(o)借款人未能遵守或履行购买协议第4节所载的任何契诺;或(p)借款人、借款人的任何关联公司或任何出质人、委托人,本票据的担保人或担保人违反任何其他协议所载的任何契诺或其他条款或条件。尽管有上述规定,在最多两(2)个不同的情况下,借款人应有十(10)个交易日而不是五(5)个交易日来交付贷款人转换股份或赎回转换股份,而不会发生根据上述第4.1(b)或(c)条发生的违约事件。

4.2.补救措施。在贷款人知悉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间和不时,贷款人可通过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的方式加速本票据,未偿余额将立即到期并按强制性违约金额以现金支付。尽管有上述规定,在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间,贷款人可自行选择通过适用违约效应(受

2


下文所述的限制)通过书面通知借款人而不加速未偿余额,在这种情况下,未偿余额应自根据违约效应适用的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增加,但除非贷款人如此声明,否则未偿余额不得立即到期应付(为免生疑问,如果贷款人根据本句选择适用违约效应,其应保留在任何时候宣布未清余额立即到期应付的权利,除非贷款人另有书面同意,否则贷款人的此种选择不应被视为放弃其按本协议规定宣布未清余额立即到期应付的权利)。尽管有上述规定,一旦发生第4.1节(d)、(e)、(f)、(g)或(h)条所述的任何违约事件,截至加速日期的未偿余额应立即自动到期并按强制性违约金额以现金支付,而无需贷款人要求的任何书面通知。在任何违约事件发生后的任何时间,经贷款人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自适用的违约事件发生之日起,未偿余额应按年利率百分之十五(15%)或适用法律允许的最高利率(“违约利息”)中的较低者计息。为免生疑问,贷款人可在发生违约事件后的任何时间继续进行贷款人转换和赎回转换(定义见下文),直至全额支付未偿余额为止。就本文所述的加速而言,贷方无需提供且借款人特此放弃任何提示、要求、抗议或其他任何种类的通知,而贷方可立即且不超过任何宽限期,强制执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任何和所有权利和补救措施以及其根据适用法律可获得的所有其他补救措施。此种加速可由贷款人在根据本协议付款之前的任何时间撤销和废止,而贷款人作为票据持有人应享有所有权利,直至贷款人根据本条第4.2款收到全额付款为止(如有的话)。此种撤销或废止不得影响随后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或损害由此产生的任何权利。本条款的任何规定均不得限制贷款人在法律上或股权上寻求其可用的任何其他补救措施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就借款人未能按照本条款的要求在转换票据时及时交付转换股份而作出的具体履行和/或禁令救济的法令。

5.无条件义务;不得抵销。借款人承认,本票据是借款人无条件、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的义务,不受任何种类的抵销、扣除或反索赔的约束。借款人特此放弃其现在拥有或以后可能拥有的针对贷款人、其继任者和受让人的任何抵消权利,并同意根据本说明的条款进行本说明要求的付款或转换。

6.豁免。本说明的任何条款的任何放弃均不具有效力,除非其形式是由授予放弃的一方签署的书面形式。对任何禁止行动的任何规定或同意的放弃,均不构成对任何其他规定或对任何其他禁止行动的同意的放弃,无论是否类似。任何放弃或同意均不构成持续放弃或同意或承诺一方当事人在未来提供放弃或同意,但以书面具体规定的范围除外。

7. ADS拆分或合并时调整出借人转换价格。在不限制本条款任何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在生效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通过任何股票分割、股票股息、资本重组或其他方式)将其已发行ADS的一个或多个类别细分为更大数量的股份,则紧接该细分之前有效的贷款人转换价格将按比例降低。在不限制本条款任何规定的情况下,如果借款人在生效日期或之后的任何时间(通过合并、反向股票分割或其他方式)将其已发行ADS的一个或多个类别合并为较少数量的股份,则紧接此类合并之前有效的贷款人转换价格将按比例增加。根据本条第7款作出的任何调整,须在该等细分或组合的生效日期后立即生效。如任何需要根据第7条作出调整的事件发生在赎回期间

3


转换价格在此项下计算,则应适当调整该赎回转换价格的计算以反映该事件。

8.借款人赎回。

8.1.赎回转换价格。根据此处规定的调整,每次赎回转换的转换价格(“赎回转换价格”)应为(a)贷款人转换价格和(b)市场价格中的较低者。

8.2.赎回转换。自购买价格日期起六(6)个月之日起,贷款人有权随时全权行使绝对酌情权,通过向借款人提供一份格式大致相同的通知(每份通知均为“赎回通知”,而在贷款人交付赎回通知的每个日期均为“赎回日期”),赎回票据的任何部分,每个日历月最高可达1,250,000.00美元(该金额,“赎回金额”)。为免生疑问,贷款人可在任何特定日历月向借款人提交一(1)份或更多份赎回通知,只要在该日历月赎回的总额不超过1,250,000.00美元。每笔赎回金额的支付可(a)以现金支付,或(b)根据本第8.2节将该等赎回金额转换为ADS(“赎回转换股份”,连同贷款人转换股份,“转换股份”),按以下公式进行:赎回转换股份的数量等于适用的赎回金额被转换的部分除以赎回转换价格,或(c)通过上述任何组合,只要现金在第三天交付给贷款人(3rd)紧接适用的赎回日期后的交易日及赎回转换股份于适用的交付日期(定义见下文)或之前交付予贷款人。尽管有上述规定,借款人将无权就任何适用的赎回金额的任何部分选择赎回转换,并应被要求以现金支付赎回金额,如果在适用的赎回日出现股权条件失败,并且此种失败不会被贷款人书面放弃。尽管未能在到期日之前全额偿还本票据属于违约事件,但根据本条第8.2款,赎回日期应在到期日之后继续,直至未偿余额全额偿还。一旦借款人以现金赎回相当于本票据原始本金一半的金额,其随后以现金进行的任何赎回将受到10%(10%)的溢价。

8.3.赎回金额的分配。借款人在收到赎回通知后,可以批准贷款人在适用的赎回通知中提出的分配,也可以选择在收到该赎回通知后二十四(24)小时内通过电子邮件或传真以书面通知方式向贷款人更改分配,只要现金付款和赎回转换金额之和等于适用的赎回金额。借款人未在前一句规定的截止日期前将其选择变更分配通知贷款人的,应视为已批准并接受贷款人编制的适用赎回通知中规定的分配。借款人承认并同意,由于错误、错误或因违约事件或交易文件允许的其他调整(“调整”)而导致的任何调整,其所列金额和计算可能会得到更正或调整。此外,在编制此类通知时没有任何错误或错误,或未能适用在编制赎回通知之前本可适用的任何调整,可被视为放弃贷款人强制执行任何票据条款的权利,即使此类错误、错误或未能包括调整是由贷款人自己的计算引起的。借款人应在每个适用的交付日期或之前根据下文第9节将任何赎回转换的赎回转换股份交付给贷款人。

9.转换股份交割方式。5日收市时或之前(5)每个赎回日之后的交易日或第五个(5)交割日之后的交易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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贷款人转换通知(如适用)(“交割日”),借款人应在其当时符合DWAC资格且该等转换股份有资格通过DWAC交付的情况下,交付或促使其存托人通过DWAC以电子方式将适用的转换股份交付至贷款人在适用的贷款人转换通知或赎回通知中指定的账户。如借款人不符合DWAC资格或该等转换股份不符合通过DWAC进行交割的条件,则借款人应通过信誉良好的隔夜快递向贷款人或其经纪人(如贷款人转换通知或赎回通知中指定的)交付一份代表ADS数量等于贷款人有权获得的转换股份数量的凭证,该凭证登记在贷款人或其指定人名下。为免生疑问,除非贷款人或其经纪人(如适用)已根据上述条款在不迟于相关交割日营业时间结束前实际收到代表适用的转换股份的证书,否则借款人并未履行其在交割日之前交付转换股份的义务。此外,尽管本文或任何其他交易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如果借款人或其存托人以此类发行违反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144条”)下的第144条规则为由拒绝向贷款人交付任何没有限制性证券图例的转换股份,借款人应交付或促使其存托人向带有限制性证券图例的贷款人交付适用的转换股份,但在其他情况下应按照本第9条的规定。与此同时,借款人还将向贷款人提供其律师或其存托人律师的书面解释,说明发行适用的转换股份为何违反规则144。

10.转换延迟。如果借款人未能按照第9节规定的时间框架交付转换股份,则贷款人可在收到适用的转换股份之前的任何时间全部或部分撤销此类转换,并相应增加未偿余额(为确定第144条规定的持有期,任何退回的金额将追溯到购买价格日期)。此外,就每笔贷款人转换而言,在贷款人转换股份未能于第五个(5)交易日(包括转换当日)(除非借款人行使其在上文第4.1节规定的十(10)个交易日内交付的权利),将于5日(5)交易日(含转股日)至出借人转换股份交割之日止;且该等滞纳金将被添加到未结余额中(该等费用,“转换延迟滞纳金”)。

11.发行费用。借款人须独自负责为向贷款人发行任何转换股份而必须支付的任何费用。

12.所有权限制。尽管本票据或其他交易文件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借款人不得对本票据进行任何转换,只要在实施此类转换后会导致贷款人(连同其关联公司)实益拥有超过该日期已发行ADS数量的4.99%的股份数量(包括为此目的在该发行时可发行的ADS)(“最大百分比”)。就本节而言,ADS的实益所有权将根据1934年法案第13(d)节确定。尽管如此,在市值低于20,000,000.00美元时,上述“4.99%”一词将被替换为“9.99%”。尽管有任何其他规定,如果根据前一句将“4.99%”一词替换为“9.99%”,则该增加至“9.99%”应保持在9.99%,直至贷款人如下所述增加、减少或放弃。通过向借款人发出书面通知,贷款人可以增加、减少或放弃对其自身的最高百分比,但任何此类放弃将在其交付后的第61天之前生效。上述61天通知要求是可强制执行的、无条件的和不可放弃的,适用于贷款人的所有关联机构和受让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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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3.律师意见。如果与本说明有关的任何事项需要律师的意见,贷款人有权要求其律师提供任何此类意见。贷款人应负责支付其经纪人的所有法律意见和代表函的费用,这可能是做ADS转换和出售所要求的。

14.管辖法律;地点。本说明应按照、关于本说明的构造、有效性、解释和执行的所有问题均应受犹他州国内法管辖,而不会导致适用除犹他州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的任何法律选择或法律冲突条款或规则(无论是犹他州或任何其他司法管辖区)生效。采购协议中为确定任何争议的适当场所而规定的条款通过此引用并入本文。

15.争议仲裁。通过签发或接受本说明,每一方同意受作为购买协议的证据所载的仲裁条款(定义见采购协议)的约束。

16.取消。待偿还或转换全部未清余额后,本票视为全额支付,自动视为注销,不得补发。

17.修正案。本说明的任何变更或修改均需事先征得双方的书面同意。

18.作业。未经贷款人事先书面同意,借款人不得转让本票据。本票据转换后发行的任何ADS可由贷款人提供、出售、转让或转让,而无需经借款人同意。本票据可由贷款人向其任何关联公司提供、出售、转让或转让,而无需经借款人同意。未经借款人同意,贷款人不得向非关联第三方提供、出售、转让或转让本票据,借款人的同意不会被无理拒绝。

19.通知。每当需要根据本说明发出通知时,除非本说明另有规定,该通知应根据采购协议中标题为“通知”的分节发出。

20.违约金。贷款人和借款人同意,如果借款人未能遵守本说明的任何条款或规定,由于当事人无法预测未来利率、未来股价、未来交易量和其他相关因素,贷款人的损害赔偿将是不确定的,并且很难(如果不是不可能的话)准确估计。据此,贷款人和借款人同意,根据本说明评估的任何费用、余额调整、违约利息或其他费用不是罚款,而是当事人打算成为并应被视为违约金(根据贷款人和借款人的预期,任何此类违约金将回到购买价格日期,以便根据规则144确定持有期)。因此,不得主张超出本说明项下约定的违约金金额的额外违约金索赔、利润损失或违约金。

21.严重程度。如本票据的任何部分被解释为违反任何法律,则应对该部分进行修改,以在法律允许的最大范围内实现借款人和贷款人的目标,并且本票据的余额应保持完全有效。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签名页如下】

6


作为证明,借款人已安排自生效之日起正式签立本票据

日期。

借款人:

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签名:

/s/黎国浩

姓名:

黎国浩

职位:

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CFO

承认、接受和同意:

出借人:

Streeterville Capital,LLC

签名:

/s/约翰·M·法夫

John M. FIFE,总裁

【可换股本票签署页】


附件1

定义

就本说明而言,以下术语应具有以下含义:

A1.“收盘价”和“收盘价”分别指彭博社报道的美国存托凭证在其主要市场上的最后收盘价和最后收盘价,或者,如果其主要市场开始以延长时间为基础运行,并且没有指定收盘价或收盘价(视情况而定),则分别指彭博社报道的纽约时间下午4:00之前的美国存托凭证的最后买入价或最后交易价,或者,如果其主要市场不是ADS的主要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则按彭博报告的ADS上市或交易的主要证券交易所或交易市场的ADS的最后收盘价或最后交易价分别计算,或者如果上述情况不适用,则按彭博报告的ADS电子公告板上的场外市场的ADS的最后收盘价或最后交易价分别计算,或者,如果没有收盘价或最后交易价,是彭博社为ADS报告的,分别是OTC Markets Group,Inc.报告的ADS的任何做市商的出价或要价的平均值,以及其任何继任者。若无法在上述任一基准上计算某一特定日期的ADS的收盘买入价或收盘交易价,则该日期的ADS的收盘买入价或收盘交易价(视情况而定)应为贷款人和借款人相互确定的公允市场价值。所有该等决定,均应针对该期间的任何股票分红、股票分割、股票合并或其他类似交易进行适当调整。

A2.“转换”是指根据第3条进行的贷款人转换或根据第8条进行的赎回转换。

A3.“转换因子”是指80%。

A4.“转换股份价值”是指根据任何贷方转换通知可交付的贷方转换股份数量乘以此类贷方转换交割日ADS的收盘交易价格的乘积。

A5.“视为发行”是指在借款人未能按照本说明第9节的要求按要求交付转换股份的情况下,根据本说明的条款,应被视为在可能允许的最晚日期发生的ADS发行。为免生疑问,如借款人已选择或根据第8.3条被视为已选择支付赎回转换股份的赎回金额,但未能交付该等赎回转换股份,则即使当时或其他相关确定日期存在股权条件失败,该等失败仍应被视为根据本协议的视为发行。

A6.“违约效应”是指将截至适用的违约事件发生之日(在给予任何补救机会后)的未偿余额乘以(a)任何重大违约的每一次发生的百分之十五(15%),或(b)任何轻微违约的每一次发生的百分之五(5%),然后将由此产生的产品添加到截至适用的违约事件发生之日的未偿余额中,前述的总和则成为截至适用的违约事件发生之日本说明项下的未偿余额。

A7.“DTC”是指存托信托公司或其任何继承者。

A8.“DTC/FAST计划”是指DTC的快速自动证券转账程序。

A9.“DWAC”是指DTC在托管人系统的存/提款。

A10.“DWAC符合条件”是指(a)借款人的ADS根据DTC的运营安排,有资格在DTC获得全方位服务,包括但不限于通过DTC的DWAC系统进行转让;(b)借款人已获得TERM3承销部门的批准(未经撤销);(c)借款人的转让代理人被批准为DTC/FAST计划中的代理人;(d)转换股份另有资格通过DWAC进行交割;及(e)借款人的转让代理人不存在禁止或限制通过DWAC进行转换股份交割的政策。

A11.“股权条件失效”指在任何特定赎回日期未满足以下任何条件:(a)就适用的确定日期而言,所有转换股份将根据有效登记声明或规则144自由流通或无需登记

可转换本票附件1,第1页


根据任何适用的联邦或州证券法(在每种情况下,不考虑对本票据转换的任何限制);和(b)本协议项下不得发生或继续发生任何违约事件。

A12.“基本交易”是指(a)(i)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应在一项或多项关联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其他人或实体合并或合并(无论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是否为存续公司),或(ii)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应在一项或多项关联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地向任何其他人或实体出售、租赁、许可、转让、转让、转让或以其他方式处置其各自的全部或基本全部财产或资产,或(iii)借款人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应,直接或间接地,在一项或多项关联交易中,允许任何其他个人或实体提出的购买、要约或交换要约,获得借款人已发行有表决权股份50%以上的持有人的接受(不包括作出该购买、要约或交换要约的人或其当事人、或与作出该购买、要约或交换要约的人或实体或其当事人有关联或有关联的人所持有的借款人有表决权股份的任何股份),或(iv)借款人或其任何子公司在一项或多项关联交易中,直接或间接地,与任何其他人或实体完成股票或股份购买协议或其他业务合并(包括但不限于重组、资本重组、分拆或安排计划),据此该其他人或实体获得借款人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股份的50%以上(不包括作出该股票或股份购买协议或其他业务合并的其他人或实体或与该等股票或股份购买协议或其他业务合并的一方、或与作出该等股票或股份购买协议或其他业务合并的其他人或实体有关联或有关联的其他人或实体持有的借款人有表决权股份的任何股份),或(v)借款人或其任何子公司应直接或间接在一项或多项相关交易中,对ADS进行重组、资本重组或重新分类,但增加借款人ADS的授权股份数量除外,或(b)任何“个人”或“集团”(因为这些术语用于1934年法案第13(d)和14(d)条的目的,根据其颁布的规则和条例应在购买价格日期后直接或间接成为“受益所有人”(定义见1934年法案第13d-3条),借款人已发行和流通的有表决权股票所代表的总普通投票权的50%。

A13.“重大违约”是指根据第4.1(a)、4.1(c)、4.1(d)–(h)或4.1(o)条发生的任何违约事件。

A14.“强制违约金额”是指适用违约效应后的未偿余额。

A15.“市值”是指一个数字,该数字等于(a)前十五(15)个交易日ADS的平均VWAP,乘以(b)借款人最近一次向SEC提交的年度或季度文件中报告的未偿还ADS总数。

A16.“市场价格”是指转换因子乘以紧接适用计量日前十(10)个交易日内的最低收盘交易价格。

A17.“轻微违约”是指任何非重大违约的违约事件。

A18.“OID”是指原始发行折扣。

A19.“其他协议”统称为(a)借款人(或关联公司)与贷款人(或关联公司)之间、之间或之间的所有现有和未来的协议和文书,以及(b)影响借款人正在进行的业务运营的任何融资协议或重大协议。

A20.“未结余额”是指截至任何确定日期,购买价格(视情况而定)根据本协议条款的支付、转换、抵消或其他条款减少或增加,加上OID,加上交易费用金额、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贷款人产生的应计但未支付的利息、收款和执行费用(包括律师费)、转让、盖章、发行和与转换相关的类似税费,以及根据本说明产生的任何其他费用或收费(包括但不限于转换延迟滞纳金)。

A21.“购买价格日期”是指贷款人将购买价格交付给借款人的日期。

A22.“交易日”是指纽约证券交易所(或ADS的其他主要市场)开放交易的任何一天。

A23.“VWAP”指彭博社报道的特定交易日或一组交易日的主要市场ADS的成交量加权平均价格,视情况而定。

可转换本票附件1,第2页


【页面剩余部分故意留空】

可转换本票附件1,第3页


展品A

Streeterville Capital,LLC

297汽车商城驱动# 4

犹他州圣乔治84770

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

Attn:黎国浩

港口区武松道130号17楼,

上海200080,中国

出借人转换通知

上述贷款人特此通知开曼群岛公司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人”),根据借款人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的以贷款人为受益人的若干可转换本票(“票据”),贷款人选择将以下所列票据余额部分转换为截至以下指明的转换日期的借款人的缴足款项且不可评估的ADS。所述转换应以下述贷款人转换价格为基础。如果本贷款人转换通知与票据发生冲突,则应以票据为准,或者,在贷款人自行酌情选择时,贷款人可提供新形式的贷款人转换通知以符合票据。本通知中使用的无定义大写术语应具有说明中赋予的含义。

A.转换日期:

B.贷款人转换#:

C.转换金额:

D.贷款人转换价格:

E.贷款人转换股份:(C除以D)

F.Remaining outstanding balance of note:*

*受更正、违约、利息和交易文件(定义见购买协议)允许的其他调整的调整,在本贷款人转换通知的条款与该等交易文件之间发生任何争议时,其条款应予控制。

请以电子方式(通过DWAC)将贷款人转换股份转入以下账户:

经纪人:

地址:

DTC #:

账号#:

户名:

在贷款人转换股份无法通过DWAC系统以电子方式交付给贷款人的范围内,在收到本贷款人转换通知后(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通过信誉良好的隔夜快递将所有该等凭证股份交付给贷款人至:

[签名页关注]

附件 A至可转换本票,第1页


真诚的,

贷款人:

Streeterville Capital,LLC

签名:

John M. FIFE,总裁

附件 A至可转换本票,第2页


展品b

Streeterville Capital,LLC

297汽车商城驱动# 4

犹他州圣乔治84770

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

日期:

Attn:黎国浩

武松路130号17楼

香口区,

上海200080,中国

赎回通知

上述贷款人特此通知开曼群岛公司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借款人”),根据借款人于2025年9月22日作出的以贷款人为受益人的若干可转换本票(“票据”),贷款人选择按下述方式以赎回转换股份或现金方式赎回票据的一部分。如果本赎回通知与票据发生冲突,则应以票据为准,或者,在贷款人自行酌情选择时,贷款人可以提供新形式的赎回通知以符合票据。本通知中使用的无定义大写术语应具有说明中赋予的含义。

赎回信息

a.

兑付日:,202

b.

赎回金额:

c.

以现金支付的部分赎回金额:

d.

将转换为ADS的部分赎回金额:(B减C)

e.

赎回转换价格:(以(i)已生效的贷款人转换价格及(ii)截至赎回日的市场价格中较低者为准)

f.

赎回转换股份:(d除以e)

g.

附注剩余未清余额:*

*受更正、违约、利息和交易文件(定义见购买协议)允许的其他调整的调整的影响,在本赎回通知的条款与该等交易文件之间发生任何争议的情况下,交易文件的条款应受其控制。

请将赎回转换股份(如适用)以电子方式(通过DWAC)转入以下账户:

经纪人:

地址:

DTC #:

账号#:

户名:

在赎回转换股份无法通过DWAC系统以电子方式交付给贷款人的范围内,在收到本赎回通知后(通过传真或其他方式)通过信誉良好的隔夜快递将所有该等凭证式股份交付给贷款人至:

附件 B至可转换本票,第1页


真诚的,

贷款人:

Streeterville Capital,LLC

签名:

John M. FIFE,总裁

附件 B至可转换本票,第2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