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本:
杰弗里·W·莱文,彼岸。
Istvan A. Hajdu,Esq。
盛德律师事务所
第七大道787号
纽约,NY 100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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拟议向公众出售的大致开始日期:不适用。将未根据上述提及的登记声明出售的证券从登记中除名。
如果在本表格上登记的唯一证券是根据股息或利息再投资计划提供的,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1933年《证券法》第415条规则,本表格上登记的任何证券将延迟或连续发售,但仅与股息或利息再投资计划有关的证券除外,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本表格,为一次发行登记更多证券,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次发行的先前有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证券法》第462(c)条提交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列出同一发行的较早生效登记声明的《证券法》登记声明编号。☐
如果本表格是根据一般指示I.D.提交的登记声明,或根据《证券法》第462(e)条向委员会提交后生效的修正案,请选中以下方框。☒
如果本表格是对根据《证券法》第413(b)条为登记更多证券或更多类别证券而提交的根据一般指示I.D.提交的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订,请选中以下方框。☐
通过复选标记指明注册人是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非加速申报人、较小的报告公司还是新兴成长型公司。参见《交易法》第12b-2条中“大型加速申报人”、“加速申报人”、“小型申报公司”和“新兴成长型公司”的定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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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大型加速披露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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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速披露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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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非加速披露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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规模较小的报告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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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兴成长型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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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是一家新兴成长型公司,请勾选注册人是否选择不使用延长的过渡期来遵守《证券法》第7(a)(2)(B)节规定的任何新的或经修订的财务会计准则。☐
证券的撤销登记
本生效后修订(“生效后修订”)涉及Tricida, Inc.(“注册人”或“公司”)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的S-3ASR表格上的注册声明(“注册声明”):
1.S-3ASR表格上的登记声明(文件编号333-233189),最初于2019年8月9日提交给SEC,其中登记了数量未定的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优先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债务证券,认股权证和单位。
2023年1月11日,公司根据《美国法典》第11章第11章向美国特拉华州破产法院(“法院”)提交了一份自愿救济申请,从而启动了公司的第11章案件(案件编号:23-10024)。5月23日,法院下达命令,确认Tricida, Inc.第五次修订的第11章清算计划(“计划”)。2023年6月12日,该计划根据其条款(“生效日期”)生效。
关于该计划,在生效日期,登记人根据登记声明终止了其所有证券的发行。根据注册人在注册声明中作出的一项承诺,即通过生效后的修订将任何在发售终止时仍未售出的证券从注册中移除,注册人特此将注册人根据注册声明登记的任何及所有在本协议日期仍未售出或以其他方式未发行的证券从注册中移除或撤回。现酌情修订登记声明,以反映该等证券的注销登记,而登记人特此终止登记声明的效力。
签名
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的要求,注册人证明其有合理理由相信其符合在表格S-3上提交的所有要求,并已正式安排本注册声明的生效后修正案由以下签署人代表其于2023年6月13日在加利福尼亚州萨克拉门托市正式授权签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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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ricida, In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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签名: |
Geoffrey M. Par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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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offrey M. Park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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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席运营官、首席财务官和
执行副总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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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78条,无需其他人签署这些对表格S-3上指定登记声明的生效后修正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