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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1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

2028年4月26日到期的1,250,000,000加元5.083%固定浮动利率票据

包销协议

2024年4月16日

Scotia Capital Inc。

节制街40号、4楼层

多伦多,ON M5H 0B4

Attn:Francesco Battistelli

BMO Nesbitt Burns Inc。

国王街西100号

3rd地板讲台

多伦多,on MX5 1H3

阿顿:迈克尔·克利里

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世界市场公司。

c/o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资本市场

湾街161号,5号楼层

多伦多,ON M5J 2S8

Attn:Gaurav Matta

加拿大皇家银行道明证券公司。

c/o加拿大皇家银行资本市场

北塔2楼

御银广场200号

多伦多,ON M5J 2S8

Attn:Peter Hawkrigg

道明证券公司。

c/o道明证券

湾街222号

多伦多,ON M5K 1A2

阿顿:格雷格·麦克唐纳

富国银行证券加拿大有限公司。

c/o 富国银行证券

22 Adelaide Street West,套房2200

多伦多,ON M5H 4E3

阿顿:达林·E·德尚

女士们先生们:


特拉华州公司(“公司”)的一家公司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公司”)建议向您各自作为其代表(统称“代表”)的附表I中指定的几家承销商(“承销商”)发行和出售其在本协议中指定的证券(统称“票据”)的本金额。票据将根据公司与作为受托人的Citibank,N.A.(“受托人”)之间的日期为2017年2月21日的契约发行,并不时予以补充(“契约”)。

公司符合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对表格S-3的使用要求,并已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表格S-3(第333-269514号)的货架登记声明,用于根据《证券法》对包括票据在内的证券进行登记,并根据《证券法》SEC规则和条例第415条(“证券法条例”)不时进行发售。此类登记声明,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已由SEC宣布生效,SEC未发布任何暂停此类登记声明有效性的命令,SEC也未为此目的或根据《证券法》第8A条对公司或与此次发行相关的程序发起或威胁SEC。义齿已根据经修订的1939年《信托义齿法》(“信托义齿法”)获得资格。公司建议根据《证券法》第424条向SEC提交一份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文件,该补充文件包含在与票据相关的此类登记声明中,其格式为此前已交付给您的表格。此类注册声明,包括其所有证物(但不包括表格T-1上的资格声明),经在本承销协议(本“协议”)日期修订,包括根据《证券法》第424(b)条向SEC提交并根据《证券法》第430B条被视为此类注册声明一部分的与票据有关的任何招股说明书补充,以下称为“注册声明”;以其在注册声明中出现的形式的此类招股说明书以下称为“基本招股说明书”和此类补充形式的招股说明书,以其应根据第424(b)条向SEC提交的形式(包括如此补充的基本招股说明书)以下称为“最终招股说明书”。任何已经或将根据第424条规则提交的最终招股说明书的初步表格,以下称为“初步最终招股说明书”。“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一词是指《证券法》第405条规定的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一词系指《证券法》第433条规则所定义的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其中(i)要求公司向SEC提交,或(ii)根据第433(d)(5)(i)条规则免于提交,因为其中包含对票据或发行的描述,但未反映最终条款。“适用时间”一词系指本协议附表二所列的适用时间。“披露包”一词系指(a)经修订和补充至适用时间的基本招股说明书,(b)任何初步最终招股说明书,(c)发行人的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和本协议附表III中确定的任何其他信息,(d)本协议各方应在下文以书面明确同意视为披露包一部分的任何其他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以及(e)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定义见下文)。凡在此提述注册声明、基本招股章程、任何初步最终招股章程、最终招股章程、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或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定义见下文),均应视为提述并包括公司根据证券交易所提交的文件

 

2


经修订的1934年法令(“交易法”),并于本协议日期或基本招股章程、任何初步最终招股章程、最终招股章程、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或加拿大发售备忘录的发布日期或相关适用时间(视情况而定)纳入其中。凡在此提述与注册声明、基本招股章程、任何初步最终招股章程、最终招股章程、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或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有关的术语“修订”、“修订”或“补充”,均应视为提述并包括在本协议日期后根据《交易法》提交任何文件,或基本招股章程、任何初步最终招股章程、最终招股章程、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或加拿大发售备忘录(视情况而定),并视为以提述方式并入其中。

公司已按承销商批准的格式编制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公司同意编制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加拿大发售备忘录”),该备忘录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适用于加拿大各省的证券法、规则、条例、文书和命令(“加拿大证券法”)的要求。为获得更大的确定性,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应构成此处定义的“披露包”的一部分。

1.公司陈述和保证。本公司向各承销商声明、保证并同意:

 

  (a)

注册声明、最终招股说明书和契约。注册声明已由SEC宣布生效。在注册声明提交时和注册声明生效时,注册声明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和《证券法条例》和《信托契约法》的要求以及SEC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自本协议签署之日起,当最终招股说明书根据《证券法》第424(b)条首次提交时,当在截止日期(定义见下文)之前,对注册声明的任何修订生效(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的任何文件的提交),当最终招股说明书的任何补充文件提交给SEC并在截止日期,(i)在任何该等时间经修订的注册声明,以及在任何该等时间经修订或补充的最终招股说明书,将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证券法》和《交易法》的适用要求及其相应规则,(ii)经修订的注册声明不包含或将不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未说明任何需要在其中陈述或为使其中的陈述不具误导性而必要的重大事实,以及(iii)经修订或补充的最终招股说明书,截至任何此类时间,不会或将不会载有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该等陈述的情况,忽略陈述任何须在该等陈述中陈述或为作出该等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而非误导;

 

3


  但前提是,就注册说明书或最终招股章程所载或遗漏的资料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公司概不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而该等资料是依赖并符合任何包销商或代表任何包销商透过代表或直接由任何包销商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资料,而该等资料是专门就编制注册说明书及最终招股章程(经理解及同意任何包销商提供的注册声明或最终招股章程所载的唯一该等资料,包括一份或多于一份函件所描述的该等资料,每份函件的日期均为截止日期(每份为“承销商血信”,并统称为“承销商Blood Letters"))由代表、代表包销商或由任何包销商个别交付予公司。义齿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和《证券法条例》和《信托义齿法》的要求以及SEC据此颁布的规则和条例。

 

  (b)

披露包。在适用的时间,披露包(包括为了更大的确定性,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不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没有遗漏陈述任何必要的重大事实,以在其中作出这些陈述,而不是误导。前一句不适用于披露包中的陈述或遗漏,这些陈述或遗漏基于并符合任何承销商通过代表或任何承销商直接向公司提供的专门用于其中的书面信息,但据了解并同意,由任何承销商或代表任何承销商提供的唯一此类信息包括此类各方提供的任何承销商血书中描述的信息。

 

  (c)

备案费。公司已支付SEC要求的与根据《证券法》第457条规则计算的票据相关的费用。

 

  (d)

发行人免费撰写招股说明书。根据《证券法》规则164(e)(2),公司被允许使用每个发行人自由编写的招股说明书。每份发行人自由书写招股说明书不包含与注册声明中所载信息相冲突的任何信息,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任何文件以及任何被视为其未被取代或修改的部分的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前述句子不适用于任何发行人自由书写招股说明书中的陈述或遗漏,这些陈述或遗漏是根据任何承销商通过代表或直接由任何承销商提供给公司的专门用于其中的信息而作出的,据了解并同意,由任何承销商或代表任何承销商提供的唯一此类信息包括此类各方提供的任何承销商血书中描述的信息。

 

4


  (e)

财务报表。

 

  (一)

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相关附注)在注册报表、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纳入或以引用方式并入,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和《交易法》(如适用)的适用要求,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本公司及其合并附属公司截至所示日期的财务状况及经营业绩及指定期间的现金流量变动;该等财务报表已按照在其所涵盖期间一致适用的公认会计原则(“GAAP”)编制,注册报表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任何配套附表均公允地反映了其中所需说明的信息;注册报表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本公司及其合并附属公司的其他财务信息,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来自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会计记录,并公平地呈现由此显示的信息。

 

  (二)

自公司及其合并附属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载入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之日起,(i)没有发生股本变动(根据注册声明、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董事和雇员薪酬及其他福利计划回购和发行普通股导致的普通股(包括库存股)变动除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长期债务大幅增加,或公司就任何类别股本宣派、留作支付、支付或作出的任何种类的股息或分派,或业务、物业、管理、财务状况、股东权益的任何重大不利变化或影响,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经营业绩或业务前景;(i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订立任何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交易或协议(不论是否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或产生任何直接或或或有责任或义务,而该等交易或协议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具有重大意义,(ii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就其业务遭受任何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属重大的损失或干扰,而该损失或干扰或源自火灾、爆炸、水灾或其他灾难(不论是否在保险范围内),或源自任何劳工骚乱或纠纷或任何行动、命令或法令

 

5


  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但在每种情况下,注册声明、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另有披露的除外。

 

  (三)

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 LLP)已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某些财务报表进行了认证,根据SEC和美国上市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美国)通过的适用规则和条例以及《证券法》的要求,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是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独立注册公共会计师事务所。

 

  (f)

本协议、契约和票据的授权和有效性。本协议已获得正式授权,在代表签署和交付后,将成为公司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协议;票据已获得正式和有效授权,当票据根据本协议和义齿的规定发行、认证和交付时,票据将构成公司的有效和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除非其强制执行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重组的限制,暂停或其他有关或影响债权人权利一般强制执行的法律,或根据一般衡平法原则,但强制执行可能受到(i)要求的限制,即有关票据的债权(或有关该债权的外币或外币单位判决)应按根据适用法律确定的日期的通行汇率兑换成美元,或(ii)政府有权限制,延迟或禁止以外币或货币单位付款或在美国境外付款;义齿已获得正式授权,是公司的一项有效且具有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除非其强制执行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或其他与债权人权利的强制执行有关或影响其强制执行的法律的限制,或受一般权益原则的限制,除强制执行可能受到(a)要求的限制外,有关票据的债权(或有关该债权的外币或外币单位判决)须按根据适用法律或(b)政府当局限定的日期确定的通行汇率兑换成美元,延迟或禁止以外币或货币单位付款或在美国境外付款;票据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最终招股说明书和披露包中包含的所有与此相关的报表;票据将有权享受义齿提供的利益。

 

  (g)

法律程序;合同。除注册声明、披露资料包及最终招股章程所述外,没有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在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或机构(国内或国外)面前或由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或机构进行,现正待决,或据公司所知,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构成威胁或影响,而该等诉讼、诉讼或程序将合理地

 

6


  预期将导致公司及其被视为一家企业的子公司的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或收益、业务或业务前景发生任何重大不利变化,或可能对其财产或资产产生重大影响;并且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没有根据《证券法》或《证券法条例》要求作为《登记声明》的证据提交的合同或文件未如此提交。没有任何法院或加拿大证券当局的命令、裁决或决定限制或停止公司任何证券的交易,或暂停或阻止使用已生效的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或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或据公司所知,受到任何加拿大证券当局的威胁。

 

  (h)

1940年投资公司法。根据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该公司不受注册或监管的约束。

 

  (一)

附加认证。由公司任何高级人员签署并依据本协议交付给包销商或包销商大律师的任何证书,应视为公司在该证书日期就该证书所涵盖的事项向该包销商作出的陈述和保证。

2.买卖。在符合条款及条件的情况下,并依据本协议所载的陈述及保证,本公司同意向每名包销商发行及出售,而每名包销商同意(个别而非共同)按本协议附表II所载的购买价格向本公司购买本协议附表I所载该包销商名称对面的票据本金。

本公司明白,包销商拟于本协议生效后尽快按代表的判断进行公开发售票据,并初步按最终招股章程所载条款发售票据。本公司承认并同意承销商可以向或通过承销商的任何关联公司发售和出售票据。尽管有上述规定,承销商仅应按照本协议的设想,或根据“最低投资金额”豁免(定义见下文)允许的情况,以及在每种情况下,均应遵守本协议第6(a)节的条款,在加拿大向认可投资者的允许类别非公开发行票据。

3.交付和付款。票据的交付和付款应在本协议附表II指明的日期和时间的办事处进行,该日期和时间可根据代表与公司之间的协议或根据本协议第10条的规定而推迟(此种交付和支付票据的日期和时间在本协议中称为“截止日期”)。将于截止日期购买的票据须交付若干承销商各自账户的代表,并须支付与公司妥为支付的出售该等票据有关的任何转让税,而该等转让税须由若干承销商透过代表按本协议附表II所列方式支付其购买价款。票据的交付将按附表二所列的方式进行。

 

7


4.协议。公司与几家承销商的契约如下:

 

  (a)

某些事件的通知。公司将立即通知代表(i)对注册声明的任何修订的有效性,(ii)收到SEC对注册声明、初步最终招股说明书(如有)或最终招股说明书的任何评论,(iii)SEC要求对注册声明进行任何修订或对最终招股说明书进行任何修订或补充或获得更多信息,(iv)SEC发出任何暂停注册声明有效性的停止令,或任何将阻止其使用的通知,或为此目的启动任何程序及(v)发行,或据公司所知,任何法院或加拿大证券当局威胁发行任何命令、裁决或决定,限制或停止公司任何证券的交易,或暂停或阻止使用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或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公司将尽一切合理努力防止发出任何停止令或通知,如发出任何停止令或通知,公司将尽最大努力争取撤回或解除该等停止令或通知。

 

  (b)

若干建议备案的通知。公司将不会在代表合理通知后立即对登记声明或最终招股说明书提出合理反对的截止日期之前提交任何修订或补充,除非公司的法律顾问认为此类修订或补充是法律要求的;但前提是,上述要求不适用于公司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向SEC提交的任何定期文件,但以表格8-K提交当前报告的文件除外(上述要求应适用于这些文件),公司将促使其提交的文件副本在转交SEC备案后立即交付给代表。代表同意或承销商交付任何此类修订或补充均不构成对本协议第7节中规定的任何条件的放弃。

 

  (c)

注册说明书和最终招股说明书复印件。公司将向承销商的法律顾问交付一份按要求提供的经手工签署且符合要求的注册声明(如最初提交的)及其每项修订(包括随其提交或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证物以及以引用方式并入最终招股说明书的文件)的副本。公司将免费向每名包销商提供(i)该包销商合理要求的尽可能多的最终招股说明书(经修订或补充)副本,只要要求包销商交付与票据销售有关的最终招股说明书(包括根据《证券法》第172条规则可能满足该要求的情况下),

 

8


  及(ii)该承保人应合理要求的披露资料包副本数目。

 

  (d)

条款清单的编制。公司将按照本协议所附的格式编制与票据有关的最终条款清单,作为附件 A,并将不迟于其中规定的时间段根据《证券法》第433(d)条规则提交该条款清单。该等最终条款清单应为发行人自由撰写的招股说明书。

 

  (e)

最终招股说明书的修订——重大变更。如果,在根据《证券法》要求交付与票据有关的招股说明书的任何时候(包括在根据《证券法》规则172可能满足此种要求的情况下),发生任何事件,由此导致经当时修订或补充的最终招股说明书将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而不具有误导性的情况,未说明在其中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任何重大事实,或者如果有必要修改或补充最终招股说明书以符合《证券法》或《交易法》或其下的相应规则,包括与使用或交付最终招股说明书有关的,公司将立即通知代表,并将根据他们的请求,准备并向SEC提交一份修正案或补充文件,以更正此类陈述或遗漏或将实现此类合规的修正案。代表要求或承保人交付任何此类修正或补充,均不构成对本协议第7节规定的任何条件的放弃。

 

  (f)

披露包的修订——重大变更。如果发生了某一事件或事态发展,因此披露包将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将忽略陈述为在其中作出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根据当时的情况,不会产生误导,公司将立即通知各代表,以便在其得到修正或补充之前可停止对披露包的任何使用,并将应代表的请求修正或补充披露包,以更正此类陈述或遗漏。

 

  (g)

收益报表。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其证券持有人提供一份或多份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收益报表(其形式符合《证券法》第158条规定),涵盖不迟于有关票据出售的登记声明的“生效日期”(定义见该规则第158条)之后的下一个公司财政季度的第一天开始的十二个月期间。

 

  (h)

蓝天资质。公司将根据代表可能指定的美国各州和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证券法安排使票据符合发售和销售资格,并将在可能需要的时间内保持这些有效的资格

 

9


  分发票据;但条件是,公司没有义务提交任何关于送达过程的一般同意书,在其不受此约束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对自己征税,或在其不受此约束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有资格成为外国公司。公司将按上述规定提交票据已被限定的每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可能要求的报表和报告。本公司将就本公司收到任何有关暂停在任何该等州或司法管辖区发售票据的资格或为此目的启动或威胁进行任何程序的通知及时通知代表。

 

  (一)

交易法备案。在根据《证券法》要求交付最终招股说明书期间,公司将根据本节(b)小节的规定,迅速提交根据《交易法》第13(a)、13(c)、14或15(d)条要求向SEC提交的所有文件。

 

  (j)

僵持协议。在本协议日期开始至截止日期后的营业日期间,公司将不会在未经代表事先同意的情况下,要约或出售、宣布要约或订立任何协议出售公司任何条款与票据的条款基本相似的债务证券(票据和正常业务过程中的商业票据除外)。

 

  (k)

免费撰写招股说明书。本公司同意,除非取得代表的事先书面同意,而各包销商个别而非共同同意本公司的意见,除非其已取得或将取得(视属何情况而定)本公司的事先书面同意,根据《证券法》第433条的规定,它没有提出也不会提出与票据有关的任何将构成发行人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或否则将构成要求向SEC提交或由公司保留的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的要约;但前提是应将本协议各方的事先书面同意视为已就本协议附表III中包含的任何自由书面招股说明书给予。代表或公司同意的任何此类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以下简称“允许的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公司同意(x)其已视情况将每份获准自由撰写的招股章程视为发行人自由撰写的招股章程,以及(y)其已遵守并将(视情况而定)遵守适用于任何获准自由撰写的招股章程的《证券法》规则164和433的要求,包括在及时向SEC提交文件、传说和记录保存方面。

 

  (l)

费用。本公司将支付其履行本协议项下义务所附带的所有费用以及与本协议所列交易有关的所有其他事项所附带的所有费用,无论本协议所列交易是否已完成,包括但不限于:

 

10


  (一)

任何备案费用或其他费用(包括为承销商支付的法律、会计税务和其他专业顾问的合理费用和支出),与根据代表可能指定的国内和外国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确定其投资资格以及印刷相关备忘录有关;

 

  (二)

与票据的授权、创设、准备、发行、交付和销售有关或附带的所有费用或其他费用;

 

  (三)

票据营销过程中产生的所有合理成本和自付费用;

 

  (四)

投资评级机构就票据评级收取的任何费用;

 

  (五)

就发行票据而须向任何证券监管机构支付的任何费用;

 

  (六)

公司高级职员和雇员的任何差旅费以及公司与出席或主办与票据潜在购买者的会议有关的任何其他费用;

 

  (七)

受托人及付款代理人、认证代理人及证券登记官的任何费用;

 

  (八)

承销商的全部合理“自付”费用;以及

 

  (九)

印刷和分发基本招股说明书、初步最终招股说明书、自由书写招股说明书、最终招股说明书、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和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所产生的所有费用。

5.相互协议。承销商与公司订立契约,迅速向公司提供所需信息,以便公司在足够的时间内编制所有必要的贸易报告,以使公司履行其向加拿大证券当局的报告义务。该公司与几家承销商承诺在截止日期后的10天内向加拿大证券当局提交此类交易报告。

6.承销商协议。承销商与公司的约定如下:

 

  (a)

加拿大投资者的适当性。承销商同意合理确认购买票据的每个加拿大投资者遵守以下规定:

 

11


  (一)

投资者:

 

  (A)

是“认可投资者”,该术语在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 – Prospectus Expections(“NI 45-106”)或《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条(如适用)中定义,并且不是个人(作为“允许的客户”的个人除外(因为该术语在National Instrument 31-103 – Registration Requirements,Exemptions and Oncing Registrator Obligations)中定义);和

 

  (b)

是(i)作为委托人购买票据,或(ii)根据《信托和贷款公司法》(加拿大)或根据加拿大某司法管辖区的类似立法(不包括仅根据爱德华王子岛省法律注册的信托公司或信托公司)或外国司法管辖区注册或授权开展业务的信托公司或信托公司,代表由该信托公司或信托公司(视情况而定)管理的完全管理账户行事,或(iii)代表由该人管理的全面管理账户行事的人,如该人根据加拿大或外国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例注册或获授权以顾问或相当人员的身份开展业务;及

 

  (c)

并非仅用于作为NI 45-106中“认可投资者”定义(m)段所述的认可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证券;或者

 

  (二)

投资者:

 

  (A)

不是艾伯塔省证券法的居民或以其他方式受其约束;

 

  (b)

不是个人;

 

  (c)

正在购买票据作为本金,以现金支付的票据总购置成本不低于150,000加元;和

 

  (D)

并非根据NI 45-106第2.10节规定的“最低投资金额”豁免而创建或仅用于购买或持有证券,并且它预先存在票据发行的公告。

 

12


  (b)

额外的分销商。包销商同意,如涉及任何银行、销售或其他集团的任何成员分销票据,将导致与上述分段所载的协议和确认基本相同的协议和确认包含在与该集团的每个成员的有利于公司的协议中,并应尽其合理努力促使该集团的成员遵守加拿大证券法。

 

  (c)

各承销商同意,其使用本协议项下任何不需要公司同意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符合或将(视情况而定)符合《证券法》规则164和433的要求(据了解,在任何情况下,任何此类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都不会构成就本协议而言的发行人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

7.条件对承销商的义务。包销商购买票据的义务须以本协议所载公司方面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为准,截至本协议日期、于本协议日期后及截止日期(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任何文件的提交)之前提交的对登记声明的任何修订的生效日期,以及截至截止日期,以公司高级人员在依据本协议规定提供的任何证书中所作的陈述的准确性为准,对公司履行和遵守本协议所载的所有契诺和协议以及以下附加条件:

 

  (a)

不得发布暂停不时修订的注册声明有效性的停止令,也不得向SEC提起或威胁为此目的的诉讼;最终招股说明书应不迟于本协议执行和交付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营业时间结束时根据《证券法》第424(b)条向SEC提交;以及本协议第4(d)节设想的最终条款清单,以及公司根据《证券法》第433(d)条要求提交的任何其他材料,应已在《证券法》第433条为此类提交规定的适用期限内向SEC提交。任何法院或加拿大证券主管机构的命令、裁决或决定,不得限制或停止公司任何证券的交易,或暂停或阻止使用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或加拿大发售备忘录,不得受到任何加拿大证券主管机构的生效或威胁。

 

13


  (b)

法律意见书。于截止日,各承销商应已收到下列法律意见,日期为截止日,且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令该承销商满意:

 

  (一)

公司法律顾问意见。公司助理总法律顾问Sandra J. Galvis或公司另一位令承销商满意的律师的意见,在截止日期上注明:

(a)该公司已正式成立为法团,并根据特拉华州的法律是一家有效存在的公司,具有良好的信誉。

(b)公司拥有拥有、租赁和经营其物业以及开展最终招股说明书所述业务的企业权力和权力,并根据经修订的1956年《银行控股公司法》正式注册为金融控股公司和银行控股公司;富国银行银行,全国协会(“富国银行银行”)是根据经修订的1864年《国家银行法》授权从事银行业务的全国性银行业协会;以及TERM0WFC Holdings,LLC(“TERM0 WFC WFC Holdings,”与富国银行银行(“重要子公司”)一起)是一家根据特拉华州法律具有良好信誉并经适当组织和有效存续的有限责任公司。

(c)公司及各重要附属公司均具备开展业务的适当资格,并在其拥有或租赁任何重要财产或开展任何重要业务的每个要求此类资格的司法管辖区具有良好的信誉,除非不具备此种资格将不会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状况或财产整体产生任何重大不利影响。

(d)每一重要附属公司的股本或其他股本权益的所有已发行股份均已获得适当有效的授权和发行,并已全额支付且(除12 U.S.C. § 55中关于富国银行银行的规定外)不可评估,并由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没有任何完善的担保权益,并且据该大律师所知,没有任何其他担保权益、债权、留置权或产权负担。公司的授权股本如最终招股章程所述。

(e)本协议已获公司妥为有效授权、签立及交付。

 

14


(f)义齿已获公司正式授权、签立及交付,且(假设该义齿已获受托人正式授权、签立及交付)构成公司的有效及具法律约束力的协议,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除非该协议的强制执行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或其他与强制执行债权人权利有关或影响强制执行的法律的限制,或受一般衡平法原则的限制(无论在股权程序或法律程序中是否考虑可强制执行),除强制执行可能受到(1)要求的限制外,有关票据的债权(或有关该债权的外币或外币单位判决)应按根据适用法律确定的日期的通行汇率兑换成美元,或(2)政府当局限制、延迟或禁止以外币或货币或单位付款或在美国境外付款。

(g)票据已获正式授权,并在依据本协议和义齿的规定发行、认证和交付时以支付其对价为条件,将构成公司的有效和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除非其强制执行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重组、暂停执行或其他与债权人权利的强制执行有关或影响其强制执行的法律的限制,或受一般股权原则的限制(无论在股权程序中还是在法律上考虑可强制执行),除强制执行可能受到(1)要求的限制外,即有关票据的债权(或有关该债权的外币或外币单位判决)应按根据适用法律确定的日期的通行汇率转换为美元,或(2)限制、延迟或禁止以外币或货币或单位付款或在美国境外付款的政府当局,并且每个票据持有人将有权享受义齿的利益。

(h)最终招股章程(由包销商或代表包销商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供的、明确用于其中的陈述除外)标题下的“债务证券说明”、“分配计划(利益冲突)”、“票据说明”和“承销(利益冲突)”中的陈述,只要它们旨在概括某些条款

 

15


其中具体提及的文件或法律,是对此类条款或法律或此类摘要来源的准确摘要(不包括“分配计划(利益冲突)”和“承销(利益冲突)”标题下规定的任何外国销售限制以及关于金融业监管局(“FINRA”)的声明,无需对此发表意见)。

(i)义齿符合《信托义齿法》的规定。

(J)注册声明根据《证券法》有效,并且据该律师所知,没有根据《证券法》发布暂停经修订的注册声明有效性的停止令,也没有为此目的启动任何程序,或者据该律师所知,没有受到SEC的威胁;根据第424(b)条规则要求的最终招股说明书的任何必要提交均已按照《证券法》第424(b)条规则要求的方式和时间期限进行。

(k)登记报表、最后招股章程及其每项修订或补充,截至其各自生效或发出日期(其中所载的财务报表及其他财务及统计资料除外,但由包销商或代表包销商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报表及其中所包括或以提述方式并入的表格T-1上的资格报表除外,无须就此提出意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的要求,信托契约法案和这些法案下的法规。

(l)据该律师所知,除其中披露的内容外,没有任何法律或政府程序有待进行或受到威胁,而这些程序须在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

(m)本协议的执行和交付,或公司完成本协议和票据所设想的交易,或承担其中所设想的义务,均不会与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契约或其他协议或文书发生冲突或构成违反或违约,而该等契约或其他协议或文书构成重大合同并作为证据向公司

 

16


表格10-K的最近年度报告或表格10-Q的任何后续季度报告或表格8-K的当前报告,或该等大律师已知且公司或任何重要附属公司为其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其他契约或重要协议或文书,违反这些契约或重要协议或文书将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整体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或违反该等大律师已知的适用于公司或任何法院、监管机构、行政机构的任何重要附属公司的任何命令或法规,政府机构,或对公司或任何重要子公司具有管辖权的仲裁员;也不会导致违反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或公司章程的规定。

(n)据该大律师所知,没有任何合约、契约、抵押、贷款协议、票据、租赁或其他文书或文件要求在注册说明书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描述或提及,或作为注册说明书的证据提交,但其中描述或提及的那些除外,或通过引用方式提交或并入作为其证据的那些文书或文件,且其描述或提及均正确。

(O)公司完成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不需要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或机构(包括SEC)的同意、批准、授权、命令或法令,但FINRA就承销商购买和分销票据所通过的任何司法管辖区的蓝天法律或法规可能要求的除外。

(p)根据《交易法》提交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最终招股说明书的每份文件在提交时在所有重大方面的形式均符合《交易法》及其下的《交易法》条例(其中所包括的财务报表和其他财务和统计信息除外,由承销商或代表承销商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供的报表以及其中所包括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表格T-1上的资格声明除外,对此无需提出意见)。

在提出该意见时,该律师可在该意见认为适当和具体规定的范围内,就涉及适用纽约州或美国以外任何法域的法律的事项,依赖于使承销商的律师对交易感到满意的律师的意见(a)

 

17


特此设想;及(b)关于事实事项,在认为适当的范围内,在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负责人员和公职人员的证书上。

 

  (二)

加拿大律师对公司的意见。公司的加拿大法律顾问应已向公司和承销商提供书面意见,日期为截止日期,实质上采用本协议所附表格作为附件 B。

 

  (三)

美国律师对承销商的意见。Gibson,Dunn & Crutcher LLP,即承销商的大律师,应已向代表提供意见,涵盖上述(a)、(e)、(f)、(g)、(i)、(i)和(k)小标题下(i)款所述事项,而公司应已向该大律师提供其要求的文件,以使其能够就该等事项传递日期为截止日期的文件。

 

  (四)

在提供本条第7款(b)(i)和(b)(iii)款所要求的意见时,公司助理总法律顾问Galvis女士或公司其他律师以及Gibson,Dunn & Crutcher LLP应(i)各自补充说明,该律师没有理由相信注册声明在生效时(其中所载的(a)财务报表或其他会计或财务性质的信息除外,(b)由包销商或代表包销商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陈述书及(c)表格T-1上的合资格陈述书(其中包括或以提述方式并入其中,而无须就此作出陈述书),载有有关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书或略去述明为使其中的陈述书不具误导性而须在其中述明或所需的任何重大事实,或最终招股章程,经修订或补充的截至本协议日期及提出意见之日(除(a)财务报表或其中所载的其他会计或财务性质的资料,(b)由包销商或代表包销商以书面形式向公司提供的报表,及(c)以表格T-1列入或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资格报表,无需就此作出陈述),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为在其中作出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不具有误导性;(ii)各自补充说明,该律师没有理由认为,截至适用时间,披露包中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没有说明为在其中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任何重大事实,而不具有误导性(除(a)财务报表或其中所载的具有会计或财务性质的其他信息外,(b)由包销商或代表包销商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报表及(c)

 

18


  表格上的资格T-1包括或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对此无需作出声明);但就本第7(b)(iv)节而言,“披露包”不应包括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

 

  (五)

加拿大律师对承销商的意见。承销商的加拿大法律顾问应已向承销商提供一份书面意见,日期为截止日期,基本上采用本协议所附的格式作为附件 C,而公司应已向该加拿大法律顾问提供其要求的文件,以便使其能够就该等事项传递,日期为截止日期。

 

  (c)

官员的证书。包销商应已收到任何高级副总裁或执行副总裁及包销商合理满意的公司高级人员签署的证书(但任何人不得以一种以上的官方身份签署该证书),日期为截止日期,大意为:

 

  (一)

自《最终招股章程》所载最近一期财务报表日期起,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整体状况、财务或其他方面,或盈利、业务、物业或业务前景并无任何重大不利变动,不论是否在日常业务过程中产生,但《最终招股章程》所载或预期的情况除外;

 

  (二)

本协议第1节所载的公司的陈述及保证是真实和正确的,其效力和效力与在该证书日期和截至该日期所明确作出的相同;

 

  (三)

本公司已履行或遵守所有协议,并已满足其在该证书日期或之前须履行或满足的所有条件;

 

  (四)

没有发布暂停经修订的注册声明有效性的停止令,也没有SEC为此目的启动或威胁任何程序;和

 

  (五)

彼已审阅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12日的8-K表格的现行报告(「现行报告」),包括载于现行报告内并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报表及最终招股章程的以下财务资料:公司截至2024年3月31日的未经审核综合资产负债表及截至2024年3月31日止三个月期间的相关未经审核综合损益表(统称「财务资料」);而该等财务资料与公司的会计记录一致,并按与经审核的基本一致的基准列报

 

19


  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说明书和最终招股说明书的公司财务报表。

 

  (d)

慰问信。在截止日期,毕马威会计师事务所(KPMG LLP)已对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某些财务报表进行了认证,应应公司要求,向代表提供一封日期为截止日期并以代表合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写给承销商的信函,其中应载有会计师就注册声明、披露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财务报表和某些财务信息向承销商发出的“安慰函”中惯常包含的类型的报表和信息;但,信披采用不超过截止日前五个工作日的“截止日”。

 

  (e)

评级信函。紧接交割日期前,公司应向承销商送达评级函件,确认:(i)麦格劳-希尔公司旗下部门标准普尔评级服务公司对票据的“BBB +(稳定)”评级,(ii)DBRS Limited对票据的“AA(低)(稳定)”评级;(iii)穆迪投资者服务公司对票据的“A1(稳定)”评级;(iv)惠誉国际评级公司对票据的“A +(稳定)”评级。

 

  (f)

其他文件。承销商的大律师应已获得该大律师合理要求的文件和意见,目的是使该大律师能够通过本文所设想的票据发行和销售以及相关程序,或为了证明任何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或任何条件的满足,本协议所载;以及本公司就本协议所设想的票据发行和销售而采取的所有程序,其形式和实质应令承销商和承销商的法律顾问满意。

 

  (g)

实质性不利变化。截至截止日期,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财务状况或其他情况,或作为一个整体的收益、业务、财产、经营结果或业务前景,无论是否在正常经营过程中,与截至本协议之日经修订或补充的《公开资料包》和《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情况相比,如经代表们的判断,是重大和不利的,并经代表们的判断,按照经如此修订或补充的披露资料包或最终招股章程所设想的条款和方式进行市场销售和出售票据是不切实际的。

 

  (h)

没有冲突。据公司所知,不得采取任何行动,也不得由任何联邦、州或外国政府或监管机构颁布、采纳或发布任何法规、规则、条例或命令,以阻止在截止日期发行或出售票据;也不得强制令或

 

20


  应已发布任何联邦、州或外国法院的命令,该命令将在截止日期阻止票据的发行或销售。

如果(i)本第7条规定的任何条件在本协议规定的时间和时间内均未得到满足,或(ii)上述或本协议其他地方的任何意见和证明在形式和实质上均不能令代表及其律师合理满意,则本协议和包销商在本协议项下的所有义务可在代表截止日期当日或之前的任何时间被取消。该等取消通知须以书面或经书面确认的电话或传真方式向公司发出。

8.偿还承保人的费用。如果出售本协议规定的票据未完成,是因为未满足本协议第7条规定的承保人义务的任何条件,是由于依据本协议第13条的任何终止,或由于公司拒绝、无法或未能履行本协议的任何协议或遵守本协议的任何规定,但不是由于任何承保人的违约,本公司将应要求向承销商分别偿还本协议第4(l)节中所述的与拟议购买和出售票据有关的所有费用。

9.赔偿和贡献。

 

  (a)

公司同意向每名承销商及控制《证券法》第15条或《交易法》第20条所指的任何承销商的每一人作出赔偿,并使其免受任何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的损害,这些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是共同的或若干的,这些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是由或基于最初提交的票据登记声明或其任何修订中所载的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被指称的不真实陈述,或在基本招股说明书、任何初步最终招股说明书、最终招股说明书中,任何发行人免费编写招股说明书、加拿大初步发售备忘录、加拿大发售备忘录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或因或基于遗漏或指称遗漏而产生或基于遗漏在其中陈述要求在其中陈述或使其中陈述不具误导性所必需的重大事实,并同意在下文所述范围内(如发生)补偿每一该等受赔偿方因调查或抗辩任何该等损失、索赔、损害、责任或诉讼而合理招致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费用;但前提是,在任何该等情况下,如任何该等损失、索偿、损害或法律责任产生于或基于任何该等不实陈述或其中所指称的不实陈述或遗漏或所指称的遗漏,而该等陈述或遗漏或所指称的遗漏是依赖或符合任何包销商或代表任何包销商通过代表或任何包销商直接向公司提供的书面资料而作出的,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据了解并同意,任何包销商提供的唯一该等资料包括该等资料

 

21


  在此类当事人提供的任何承销商血书中这样描述)。本赔偿协议将是公司在其他情况下可能承担的任何责任的补充。

 

  (b)

各承销商(个别而非共同)同意根据《证券法》第15条或《交易法》第20条的含义对公司、其每一位董事、其每一位签署登记声明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控制公司的每一人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其程度与公司对每一位承销商的上述赔偿相同,但仅限于由该包销商或代表该包销商透过代表或直接由任何包销商向公司提供的有关该包销商的书面资料,以供编制上述弥偿中提及的文件时使用(据了解并同意,任何包销商提供的唯一该等资料由该等当事人提供的任何包销商血书中描述的该等资料组成)。本赔偿协议将不包括任何承销商可能以其他方式承担的任何责任。

 

  (c)

获弥偿方根据本条第9条接获任何诉讼(包括任何政府调查)的启动通知后,如根据本条第9条(a)或(b)款向弥偿方提出有关的申索,该获弥偿方将迅速将该申索的启动以书面通知该弥偿方;但未有如此通知该弥偿方将不会解除其对任何获弥偿方可能须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但根据本条第9条(a)或(b)款除外。如针对任何获弥偿方提起任何该等诉讼,且其已将该诉讼的开始通知该弥偿方,则该弥偿方将有权参与该诉讼,并在其希望与同样获通知的任何其他弥偿方共同承担该诉讼的辩护的范围内,由该受弥偿方合理满意的律师(除非经受弥偿方同意,该律师不得担任该弥偿方的律师)。在任何该等法律程序中,任何获弥偿方均有权获得自己的律师,但该律师的费用及开支须由该获弥偿方承担,除非(i)弥偿方与获弥偿方应已相互同意保留该律师,或(ii)任何该等法律程序的指名当事人(包括任何受牵连的当事人)均包括获弥偿方和获弥偿方,且由于他们之间的实际或潜在利益冲突,由同一律师代表双方将是不适当的。据了解,就任何获弥偿方与同一司法管辖区的任何法律程序或相关法律程序有关的法律费用而言,获弥偿方不得为所有该等获弥偿方承担多于一间独立的经识别商号(除任何经识别的本地大律师外)的费用及开支,且所有该等费用及开支应于发生时补偿。该律师行须由代表在当事人根据第款获弥偿的情况下以书面指定

 

22


  (a)本条的规定,并由公司在依据本条第9条(b)段须获弥偿的当事人的情况下作出。赔偿一方不对未经其事先书面同意而进行的任何程序的任何和解承担责任,但如果经该同意而和解,或如果原告有最终判决,则赔偿一方同意赔偿被赔偿方因该和解或判决而遭受的任何损失或赔偿责任。任何赔偿方不得在未经获赔方事先书面同意(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或延迟)的情况下,对任何获赔方为一方当事人且该受赔方本可根据本协议寻求赔偿的任何未决或威胁的程序达成任何和解,除非该和解(i)包括无条件免除该受赔方对作为该程序标的的索赔的所有责任,且(ii)不包括对过失的陈述或承认,有罪或者不能由被赔偿方或者代表被赔偿方行事。

 

  (d)

如果本条款第9(a)或9(b)条规定的赔偿对受赔偿方而言不可获得或就其中提及的任何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而言不足,则根据该款的每一赔偿方,而不是根据该款对该受赔偿方作出赔偿,应按适当比例分摊该受赔偿方因该等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i)而已支付或应付的金额,以反映公司所获得的相对利益,另一方面,各包销商,如果适用法律不允许上述第(i)条提供的分配,则从发行此类票据或(ii)起,以适当的比例不仅反映上述第(i)条提及的相对利益,而且还反映公司的相对过错,一方面,另一方面,与导致此类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的陈述或遗漏有关,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衡平法考虑。公司一方面与各包销商就发行该等票据而获得的相对利益,须视为与公司所获得的发行该等票据所得款项净额总额(扣除开支前)占各包销商就该等票据所获得的折扣及佣金总额的比例相同。一方面,公司与各包销商的相对过失,须参照(其中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或指称不真实陈述或对重大事实的遗漏或指称不作为陈述是否与公司或该包销商提供的信息以及当事人纠正或阻止该陈述或遗漏的相对意图、知情、获取信息的途径和机会有关,来确定。每个承销商根据本条第9款承担的出资义务应为若干,其比例为该承销商出售的票据本金导致此类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占所有承销商出售的票据本金总额导致此类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的比例,而不是连带。

 

23


  (e)

公司和承销商同意,如果根据本协议第9(d)节的出资是通过按比例分配(即使承销商为此目的被视为一个实体)或通过不考虑本协议第9(d)节中提及的公平考虑的任何其他分配方法来确定,则将不是公正或公平的。受赔方因本协议第9(d)节所述损失、索赔、损害赔偿和责任而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应被视为包括(但不限于上述限制)该受赔方在调查或抗辩任何此类诉讼或索赔方面合理招致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费用。尽管有本条第9条的规定,任何包销商均不得被要求提供任何超过通过该包销商向公众发售和出售本协议第9(d)条所提述的票据的总价格超过该包销商因该不真实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或指称遗漏而被要求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的金额的金额。任何犯有欺诈性虚假陈述罪的人(在《证券法》第11(f)条的含义内)均无权从任何未犯此类欺诈性虚假陈述罪的人那里获得贡献。

10.承销商违约。如任何一名或多于一名承保人未能购买及支付该承保人或承保人根据本协议约定购买的任何票据,则余下的承保人须分别承担及支付(按本协议附表I中与其名称相对的票据本金金额占与所有余下承保人名称相对的票据本金总额的比例)违约承保人或承保人于该日期同意但未能购买的票据;但条件是,如果违约承销商或承销商同意但未能在该日期购买的票据本金总额超过将购买的票据本金总额的10%,则其余承销商有权购买所有该等票据,但不承担任何购买任何该等票据的义务;此外,若其余承销商未行使其购买该等票据的权利,且未能在该违约后36小时内作出令公司和代表满意的购买该等票据的安排,则本协议将终止,不对任何非违约承销商或公司承担任何责任。如任何包销商出现本条第10条所列的失责,则截止日期须延后一段由代表决定的期间,不超过七天,以便在注册说明书及最终招股章程或任何其他文件或安排中作出所需的更改。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解除任何违约承销商对公司和任何非违约承销商因其在本协议项下的违约所造成的损害所承担的任何责任(如有)。

 

24


11.承销商陈述和协议。

 

  (a)

各承销商各自同意,他们将及时向FINRA的企业融资部提交根据FINRA规则5110要求提交的与发行票据有关的任何文件。

 

  (b)

就加拿大而言,各承销商就其提供或出售的票据分别声明并同意:

 

  (一)

承销商已经或将采取合理步骤,以确认根据“认可投资者豁免”进行购买的发行司法管辖区的每个票据购买者(该术语在本文件所附的加拿大法律顾问意见中定义为附件 B)均符合第6(a)(i)节规定的标准以及NI 45-106中定义的“认可投资者豁免”的任何其他条款和条件(统称为“AI要求”),并应在必要时获得,并保留相关信息和文件,以证明根据其通常的文件保留政策和程序,在符合适用法律的情况下,为验证遵守AI要求而采取的步骤,并应要求立即向公司提供公司可能出于善意并仅为验证遵守AI要求的目的而合理要求的所有此类信息或文件;

 

  (二)

(a)将不会违反本协议的条款作出任何销售或要约,及(b)将不会向任何买方作出任何销售或要约,但第6(a)(i)及(ii)条所述者除外;

 

  (三)

除(a)加拿大初步发售备忘录、(b)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和(c)构成披露包一部分的任何其他文件外,它没有也不会向任何加拿大购买者提供任何将构成发售备忘录(根据适用的加拿大证券法定义)的文件或其他材料;和

 

  (四)

它已正式注册为加拿大证券法所定义的“投资交易商”或“豁免市场交易商”,或在向加拿大购买者提供和销售票据方面免于遵守加拿大证券法的交易商注册要求。

 

  (c)

就智利而言,各承销商各自声明并同意,就其发售和出售的票据而言,票据将不会根据《证券市场法》(Ley de Mercado de Valores)在证券登记处(Registro de Valores)或在金融市场委员会的外国证券登记处(Registro de Valores Extranjeros)(Comisi ó n para el Mercado Financiero,或“CMF”)进行登记,因此,票据不受监管

 

25


  的CMF。票据在相应证券登记处登记前,不得进行公开发售。

 

  (d)

关于欧洲经济区(“EEA”),各承销商就其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分别声明并同意,票据无意向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也不应向任何散户投资者发售、出售或以其他方式提供。为本条第11(d)款的目的:

 

  (一)

“散户”一词是指以下一种(或多种)的人:

(a)第2014/65/EU号指令(经修订,“MiFID II”)第4(1)条第(11)点所界定的零售客户;或

(b)指令(EU)2016/97(经修订,“欧盟保险分销指令”)所指的客户,该客户不符合MiFID II第4(1)条第(10)点所定义的专业客户资格;或者

(c)不是(EU)2017/1129条例(经修订,“欧盟招股章程条例”)第2(e)条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和

 

  (二)

“要约”一词包括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进行的通信,就要约条款和拟要约的票据提供充分的信息,从而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票据。

因此,没有编制(EU)No 1286/2014条例(经修订,“欧盟PRIIPS条例”)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用于提供或销售打包零售和基于保险的投资产品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产品,因此,根据欧盟PRIIPS条例,提供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产品可能是非法的。本文件编制的基础是,在欧洲经济区任何成员国的任何票据要约将根据欧盟招股章程条例豁免发布证券要约招股章程的要求进行。为免生疑问,虽然基本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包括其任何修订)被描述为招股章程(以及随附的文件可能被描述为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但基本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包括其任何修订)均未根据欧盟招股章程条例获得批准。

在欧洲经济区,基本招股章程及最终招股章程(包括其任何修订)仅针对非散户投资者(即

 

26


不是“散户投资者”),任何此类文件所涉及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仅提供给非散户投资者,并且将只与非散户投资者一起从事。欧洲经济区的任何“散户投资者”都不应采取行动或依赖任何此类文件或其内容。欧洲经济区购买或认购任何票据的每个人将被视为已代表并保证他们是非散户投资者。

 

  (e)

就香港而言,每名包销商就其所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分别作出声明及同意,在不构成《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1章)所指的向公众要约的情况下,不得藉除(i)项以外的任何文件在香港发售或出售票据。32,香港法例),或(ii)向《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香港法例)及根据该条例订立的任何规则,或(iii)在不会导致该文件成为《公司(清盘及杂项条文)条例》(第32、香港法例),而任何有关票据的广告、邀请书或文件,不得为发行目的而发出或由任何人管有(在每宗个案中,不论是在香港或其他地方),而该等广告、邀请书或文件是针对或其内容很可能由人查阅或阅读,香港的公众人士(除非根据香港法律准许这样做),但有关票据的情况除外,而该等票据是或拟只处置予香港以外的人士或只处置予《证券及期货条例》(第571,香港法例)及据此订立的任何规则。

 

  (f)

就日本而言,各承销商就其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分别声明并同意:

 

  (一)

票据没有也不会根据日本金融工具和交易法(“金融工具和交易法”)进行登记;以及

 

  (二)

它不会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向任何日本居民(此处使用的术语是指任何居住在日本的人,包括根据日本法律组织的任何公司或其他实体)或向其他人直接或间接在日本或向日本居民重新发售或转售任何票据,除非根据《金融工具和交易法》和日本任何其他适用的法律、法规和部长指导方针的注册要求的豁免或以其他方式遵守。

 

  (g)

关于墨西哥,各承销商就其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分别声明并同意,票据没有也不会由银行和证券国家委员会在国家证券登记处(Registro Nacional de Valores)登记(Comisi ó n Nacional Bancaria

 

27


  y de Valores),且不得在墨西哥公开发售或出售。根据《证券市场法》第8条规定的私募豁免,票据可在墨西哥发售或出售,仅向符合机构或合格投资者资格的投资者发售。

 

  (h)

就新加坡而言,各承销商就其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分别声明并同意,最终招股章程并未在新加坡金融管理局登记为招股章程。据此,《基本招股章程》和与票据的要约或出售、或认购或购买邀请有关的任何其他文件或材料不得分发或分发,也不得向新加坡境内除(i)以外的人直接或间接地向机构投资者(定义见新加坡《2001年证券和期货法》(“SFA”)第4A条)根据SFA第274条向其提供或出售票据,或使票据成为认购或购买邀请的主题,(ii)根据证监会第275(1)条向有关人士(定义见证监会第275(2)条),或根据证监会第275(1A)条,并根据证监会第275条及(如适用)《2018年证券及期货(投资者类别)规例》第3条所指明的条件,或(iii)以其他方式根据及根据证监会任何其他适用条文的条件。

凡有关人士根据证监会第275条认购或购买票据,即:(a)一间公司(其并非认可投资者(定义见证监会第4A条)),其唯一业务是持有投资,而其全部股本由一名或多于一名个人拥有,每名个人均为认可投资者;或(b)一间信托(如受托人并非认可投资者),其唯一目的是持有投资,而该信托的每名受益人均为认可投资者的个人,该公司的证券或以证券为基础的衍生工具合约(每个术语在SFA第2节中定义)或受益人在该信托中的权利和权益在该公司或该信托根据SFA第275条获得票据后的6个月内不得转让,除非:(1)转让给机构投资者或SFA第275(2)条定义的相关人员,或因证监会第275(1A)条或第276(4)(c)(ii)条所提述的要约而产生的任何人;(2)在没有或将会就转让给予代价的情况下;(3)在根据法律实施转让的情况下;(4)在证监会第276(7)条中指明;或(5)在《2018年证券及期货(投资要约)(证券及证券衍生工具合约)规例》第37A条中指明。

任何对SFA的提述均指对新加坡《2001年证券及期货法》的提述,而对SFA中定义的任何术语或SFA中的任何条款的提述均指经不时修改或修订的该术语,包括在相关时间可能适用的其附属立法。关于SFA第309B条和《2018年证券及期货(资本市场产品)条例》(“2018年CMP条例”),票据是

 

28


规定的资本市场产品(定义见《2018年CMP条例》)和排除的投资产品(定义见MAS通知SFA04-N12:关于销售投资产品的通知和MAS通知FAA-N16:关于投资产品建议的通知)。

 

  (一)

就瑞士而言,各承销商就其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分别声明并同意,根据《瑞士金融服务法》(“FinSA”)的含义,票据不得在瑞士直接或间接公开发售,也不得获准在瑞士的任何交易场所(交易所或多边交易设施)进行交易。基本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包括其任何修订)、任何最终条款或与票据有关的任何其他发售或营销材料(i)均不构成根据FinSA理解的招股章程,或(ii)已或将根据FinSA第52条向瑞士审查机构提交或批准,及基本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包括其任何修订)、任何最终条款或任何其他与票据有关的发售或营销材料均不得在瑞士公开分发或以其他方式公开提供。根据金融服务管理局第58(1)条(或金融服务管理局下的任何同等文件)编制的任何关键信息文件或基本信息文件均未就任何票据编制或将编制,因此,不得向瑞士金融服务管理局所指的私人客户提供或推荐《瑞士金融服务条例》第86(2)条所指的任何具有衍生性质的票据。

 

  (j)

关于台湾,各承销商就其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分别声明并同意,票据的发售或出售没有也不会根据台湾相关证券法律法规在台湾金融监督管理委员会登记或批准,票据不得在台湾发售或出售。台湾没有任何个人或实体获授权在台湾发售或出售票据。

 

  (k)

就阿拉伯联合酋长国而言,各承销商就其发售或出售的票据分别声明并同意,基本招股说明书和最终招股说明书(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不构成,也无意构成票据在阿拉伯联合酋长国(包括其金融自由区)的招揽或公开发售,因此不应被解释为如此。这些票据未获得中央银行、阿联酋证券和商品管理局、迪拜国际金融中心迪拜金融服务管理局、阿布扎比全球市场金融服务监管局或阿拉伯联合酋长国任何其他相关许可机构或政府机构的批准或许可或注册。

 

  (l)

就英国而言,每名承销商就其所提供或出售的票据分别声明并同意,在英国

 

29


  基本招股章程及最终招股章程的编制基础是,票据在英国的任何要约将根据英国招股章程条例豁免刊发证券要约招股章程的规定而作出。为免生疑问,虽然基本招股章程被描述为招股章程(而随附的文件可能被描述为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但基本招股章程或任何随附的文件均未根据英国招股章程条例获得批准。在英国,基本招股章程及最终招股章程(包括其任何修订)仅针对非零售投资者(指不属于本条例第11(l)(i)条规定的散户投资者的人士)亦是(a)在与投资有关的事务方面具有专业经验的人士,而该等人士属于《2000年金融服务及市场法(金融促进)令》(经修订的2005年第19(5)条所指的“投资专业人士”定义范围内订单"),(b)该命令第49(2)(a)至(c)条所述的高净值法人团体、非法人协会和合伙企业以及高价值信托的受托人,或(c)他们可能以其他方式合法被告知的其他人(所有这些人统称为“相关人员”)。在英国,《基本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包括其任何修订)所涉及的任何投资或投资活动仅提供给相关人士,并将仅与相关人士进行。任何非有关人士在英国的人士,均不应以基本招股章程或最终招股章程(包括其任何修订)或其任何内容作为或依赖。在英国购买或认购票据的每个人将被视为已代表并保证他们是相关人士。为本条第11(l)款的目的:

(i)“散户”一词是指以下一种(或多种)的人:

(a)条例(EU)2017/565第2条第(8)点所定义的零售客户,因为它根据《2018年欧洲联盟(退出)法》(经修订,连同在行使该法案授予的权力时订立的任何法定文书,即“EUWA”)构成同化的欧盟法律的一部分;或者

(b)2000年《金融服务和市场法》(经修订,“FSMA”)和根据FSMA为实施欧盟保险分销指令而制定的任何规则或条例所指的客户,如果该客户不符合第600/2014号条例(EU)第2(1)条第(8)点所定义的专业客户资格,因为该客户凭借EUWA构成同化的欧盟法律的一部分;或者

 

30


(c)不是欧盟招股章程条例第2(e)条所定义的合格投资者,因为它根据EUWA(经修订,“英国招股章程条例”)构成同化的欧盟法律的一部分;和

(ii)“要约”一词包括以任何形式和任何方式进行的通信,提供有关要约条款和拟要约的票据的充分信息,以使投资者能够决定购买或认购票据。

因此,没有编制欧盟PRIIPS条例要求的关键信息文件,因为它根据EUWA(经修订,“英国PRIIPS条例”)构成同化的欧盟法律的一部分,用于提供或销售打包零售和基于保险的投资产品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的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产品,因此根据英国PRIIPS条例,提供或出售票据或以其他方式向英国的任何散户投资者提供这些产品可能是非法的。本节提及的英国立法包括该立法的任何后续立法。

 

  (m)

倘承销商在任何司法管辖区要约或出售票据需要公司在该司法管辖区或就该司法管辖区采取任何行动,该承销商声明并同意,其将(i)通知公司,公司须在要求采取该等行动之前采取该等行动,及(ii)与公司合作并协助公司遵守该等规定。各承销商各自同意,其将尽其所知及所信,遵守在其购买、要约、出售或交付票据或拥有或分发任何初步最终招股说明书、最终招股说明书、任何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或与票据有关的任何其他发售材料的任何司法管辖区有效的所有适用证券法律法规,并将尽其合理努力获得其购买、要约所需的任何同意、批准或许可,根据票据受其管辖或其进行任何此类购买、要约、销售或交付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内有效的法律法规出售或交付票据。

12.符合条件的金融合同留置要求。

 

  (a)

承认美国特别决议制度。

 

  (一)

如果作为涵盖实体的任何一方受到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程序的约束,则本协议的该一方的转让以及本协议中或本协议下的任何利益和义务的效力将与如果本协议以及任何此类利益和义务受美国或美国某州法律管辖,则该转让在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效力相同。

 

31


  (二)

如果作为涵盖实体的任何一方或该方的任何BHC法案关联公司受到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程序的约束,则允许根据本协议对该方行使的默认权利的行使范围不超过如果本协议受美国法律或美国某州法律管辖,则根据美国特别决议制度可以行使的默认权利。尽管有本条例第12(b)条的规定,本条第12(a)条的规定仍然适用。

 

  (b)

对行使与关联破产程序相关的某些权利的限制。

 

  (一)

尽管本协议或任何其他协议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但在符合本协议第12(a)节要求的情况下,本协议的任何一方 应被允许就本协议对作为涵盖实体的一方行使任何违约权 即直接或间接与该方的BHC法案关联公司成为破产程序的主体有关,但根据适用的12 C.F.R. § 252.84、12 C.F.R. § 47.5或12 C.F.R. § 382.4的债权人保护条款允许行使此类违约权的范围除外。

 

  (二)

作为涵盖实体的一方的BHC行为关联公司被提起破产程序后,如果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寻求就本协议对该涵盖实体行使任何违约权,则寻求行使违约权的一方应承担举证责任,并通过明确和令人信服的证据,证明根据本协议允许行使该违约权。

 

  (c)

定义。为本第12节的目的,将适用以下定义:

 

  (一)

一方的“BHC Act Affiliate”是指该方的“关联方”(该术语根据12 U.S.C. § 1841(k)定义并根据其解释);

 

  (二)

“涵盖实体”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a)12 C.F.R. § 252.82(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解释的“涵盖实体”;

(b)在12 C.F.R. § 47.3(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解释的“涵盖银行”;或

(c)“涵盖的FSI”,该术语在12C.F.R. § 382.2(b)中定义并按照其解释;

 

32


  (三)

“违约权”具有12 C.F.R. § § 252.81、47.2或382.1(如适用)中赋予该词的含义,并应按照该含义进行解释;

 

  (四)

“破产程序”是指接管、破产、清算、解决或类似程序;而

 

  (五)

“美国特别决议制度”是指(i)《联邦存款保险法》及其下颁布的法规和(ii)《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标题II及其下颁布的法规中的每一项。

13.终止。如果在此之前发生任何(i)在纽约证券交易所的一般交易暂停或重大限制或美国结算服务出现重大中断,(ii)公司的任何证券在任何交易所或任何场外交易市场暂停交易,本协议应由代表以绝对酌处权通过在结算日期交付和支付票据之前向公司发出的通知予以终止,(iii)联邦或州当局宣布全面暂停在加利福尼亚州或纽约州的商业银行活动,(iv)降低任何国家认可的证券评级机构授予公司任何债务证券的评级,或任何此类评级机构公开宣布其已受到监视或审查,并可能产生负面后果,其对公司任何债务证券的评级,或(v)美国或加拿大卷入的敌对行动爆发或升级,国会或加拿大政府(如适用)宣战,或金融市场的变化或灾难或危机,包括但不限于恐怖主义行为,经代表们判断是重大和不利的,并且在第(i)至(v)条所述的任何事件的情况下,此类事件单独或与任何其他此类事件一起,使代表们判断,继续完成公开发行、购买和支付票据是不切实际的。

14.求生的申述和赔偿。本协议所载或依据本协议订立的本公司或其高级人员及包销商各自的协议、陈述、保证、赔偿及其他声明将保持完全有效,不论由任何包销商或本公司或本协议第9条所指的任何高级人员、董事或控制人或其代表作出任何调查,并将在票据交付及付款后继续有效。本协议第8和9节的规定在本协议终止或取消后仍然有效。

15.通知。除本协议另有规定外,本协议条款和规定所要求的所有通知均应以书面形式送达,或以专人送达、邮寄或传真、电传、电传复印或电报方式送达,并向收件人确认。任何此类通知如发送给代表、按本协议附表II指明的地址,或在以下地址发送给公司,则在收到时即生效:

 

33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

关注:财政部全球资金

401 South Tryon Street,11楼

MAC:D1050-118

北卡罗来纳州夏洛特28202-1911

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Title III of Pub。L. 107-56(2001年10月26日签署成为法律)),要求承销商获取、核实和记录识别其各自客户的信息,包括公司,这些信息可能包括其各自客户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允许承销商正确识别其各自客户的其他信息。

16.继任者。本协议将有利于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任者以及本协议第9节所指的高级管理人员、董事和控制人,并对其具有约束力,任何其他人将不享有本协议项下的任何权利或义务。

17.没有受托责任。本公司在此确认,(a)根据本协议买卖票据是公司与包销商及其可能通过其行事的任何关联公司之间的公平商业交易,另一方面,(b)包销商根据本协议作为委托人而非公司的代理人或受托人行事,以及(c)公司就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聘请包销商是作为独立承包商而不是以任何其他身份。此外,公司同意其全权负责就此次发行作出自己的判断(无论任何包销商是否已就相关或其他事项向公司提供意见或目前正在就相关或其他事项向公司提供意见)。本公司同意,不会声称包销商已就根据本协议买卖票据或导致该等买卖的过程提供任何性质或尊重的顾问服务,或对本公司负有代理或受托责任。

18.整合。本协议取代公司与几家承销商或其中任何一家公司之前就本协议标的达成的所有协议和谅解(无论是书面的还是口头的)。

19.管辖法律。本协议以及各方当事人的所有权利和义务应受适用于在纽约州订立和将要履行的协议的纽约州法律管辖和解释。

20.营业日。如本文所用,“营业日”是指除周六或周日之外,既不是法定节假日,也不是法律法规授权或要求银行机构关闭纽约州纽约市的任何一天。

 

34


21.同行。本协议可由任意数目的对应方签署,每一方视为正本,合并构成同一文书。

[签名页如下。]

 

35


如果上述情况符合承销商对我们协议的理解,请签署并向公司退回本协议的对应方,据此,本文书连同所有对应方将代表公司与几家承销商根据其条款达成的具有约束力的协议。

 

非常真正属于你,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

签名:  

/s/布莱恩特·欧文斯

  布莱恩特·欧文斯
  高级副总裁兼助理司库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承销协议》签署页】


特此确认并接受上述协议,自本协议附表二规定之日起生效。

 

苏格兰资本公司。
签名:  

/s/Francesco Battistelli

姓名:   弗朗切斯科·巴蒂斯特利
职位:   董事
BMO NESBITT BURNS INC。
签名:  

/s/迈克尔·克利里

姓名:   迈克尔·克利里
职位:   董事总经理
CIBC世界市场公司。
签名:  

/s/Gaurav Matta

姓名:   高拉夫·马塔
职位:   执行董事
RBC DOMINION SECURITIES INC。
签名:  

/s/安德鲁·富兰克林

姓名:   安德鲁·富兰克林
职位:   董事总经理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承销协议》签署页】


道明证券公司。
签名:  

/s/格雷格·麦克唐纳

姓名:格雷格·麦克唐纳
职称:董事
加拿大威尔斯法戈证券有限公司。
签名:  

/s/达林·E·德尚

姓名:Darin E. Deschamps
职称:投资银行业务主管
& Capital Markets Canada and Head:
富国银行证券加拿大有限公司。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承销协议》签署页】


前述协议特此确认,并由不作为代表的承销商自本协议附表二规定之日起接受。现确认并同意,就本协议而言,代表应代表其他承销商拥有唯一的集体权利和权力,以行使任何酌处权、作出任何判决或满足的决定、提出任何请求或作出承销商根据本协议有权作出的任何其他决定,包括但不限于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条件终止本协议的任何决定以及关于截至截止日期是否已满足第7节规定的条件的任何决定。

 

DESJARDINS证券公司。
签名:  

/s/瑞安·戈弗雷

  姓名:赖安·戈弗雷
  职称:董事总经理
国家银行金融公司。
签名:  

/s/约翰·卡里克

  姓名:约翰·卡里克
  职称:董事总经理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承销协议》签署页】


附表一

 

承销商

   本金金额
笔记
 

Scotia Capital Inc。

   C $ 187,500,000  

BMO Nesbitt Burns Inc。

   C $ 187,500,000  

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世界市场公司。

   C $ 187,500,000  

加拿大皇家银行道明证券公司。

   C $ 187,500,000  

道明证券公司。

   C $ 187,500,000  

富国银行证券加拿大有限公司。

   C $ 187,500,000  

Desjardins证券公司。

   C $ 62,500,000  

国家银行金融公司。

   C $ 62,500,000  
  

 

 

 

合计

   C $ 1,250,000,000  
  

 

 

 


附表二

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的包销协议(「协议」)

登记声明第333-269514号

代表,包括地址:

Scotia Capital Inc。

节制街40号、4楼层

多伦多,ON M5H 0B4

Attn:Francesco Battistelli

BMO Nesbitt Burns Inc。

国王街西100号

3rd地板讲台

多伦多,on MX5 1H3

阿顿:迈克尔·克利里

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世界市场公司。

c/o加拿大帝国商业银行资本市场

湾街161号,5号楼层

多伦多,ON M5J 2S8

Attn:Gaurav Matta

加拿大皇家银行道明证券公司。

c/o加拿大皇家银行资本市场

北塔2楼

御银广场200号

多伦多,ON M5J 2S8

Attn:Peter Hawkrigg

道明证券公司。

c/o道明证券

湾街222号

多伦多,ON M5K 1A2

阿顿:格雷格·麦克唐纳

富国银行证券加拿大有限公司。

c/o 富国银行证券

22 Adelaide Street West,套房2200

多伦多乘坐M5H 4E3

阿顿:达林·E·德尚

 

发行人: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
证券名称:    5.083%固定到浮动2028年4月26日到期利率票据
笔记类型:    高级无抵押


交易日期:    2024年4月16日
结算日(T + 5日):    2024年4月23日
到期日:    2028年4月26日
提供的本金总额:    1,250,000,000加元
价格公开(发行价格):    100%,加上应计利息(如有的话),由2024年4月23日起
承销折扣(毛利差):    0.25%
全押价格(扣除承销折扣):    99.75%,加上应计利息(如有的话),由2024年4月23日起
净收益:    1,246,875,000加元
固定利率票息:    5.083%;自结算日起至(但不包括)2027年4月26日每半年支付一次欠款(“固定利率期间”).
浮动利率票息:    每日复合CORRA(指数)加104个基点,以最低利率为准,并可根据初步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修改,按季度支付 自(包括)2027年4月26日至(但不包括)到期日的欠款(“浮动利率期限”).
浮动利率期限最低利率:    每年0%
基本利率:    每日复合CORRA(指数),如定义,并受初步最终招股说明书中规定的条款和规定的约束。
固定利率期间的付息日期:    在固定利率期间,票据将按固定年利率5.083%自结算日起至(但不包括)2027年4月26日计息,于每年4月26日及10月26日等额每半年分期支付,首期利息将于2024年10月26日到期支付,最后一期利息将于2027年4月26日到期支付。首次支付的利息应为金额为32,290,976.03美元的多头首息票。
浮动利率期间付息日期:    在浮动利率期间,票据将按等于每日复合CORRA的利率承担自2027年4月26日(含)至到期日(但不包括)的利息

 

- 2 -


   (指数)加1.04%,须按初步最终招股章程所披露的最低利率及经修订,于2027年7月26日、2027年10月26日、2028年1月26日及2028年4月26日支付。
基准:    2027年3月1日到期利率1.25%
基准收益率:    3.980%
传播到基准:    + 110.3个基点
重新报价截至2027年4月26日的收益率:    5.083%
可选赎回:    发行人可选择(a)于2027年4月26日全部而非部分赎回票据,或(b)于2028年3月26日或之后及到期日之前的任何时间或不时全部或部分赎回票据,在每种情况下均可在至少15个历日(但不超过60个历日)之前向票据持有人发出事先书面通知,赎回价格相当于被赎回票据本金金额的100%,加上截至但不包括赎回日期的应计及未付利息(如有)。如果发生涉及美国税收的变化,可能需要发行人支付初步最终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额外金额,则票据也可由发行人赎回。
CUSIP/ISIN:    949746TJ0/CA949746TJ07
上市:   

适用时间:纽约市时间2024年4月16日下午4:10

闭幕日期、时间和地点:纽约市时间2024年4月23日上午10:00,办公地点为Gibson,Dunn & Crutcher LLP,One Embarcardero Center,Suite 2600,San Francisco,加利福尼亚州 94111。

根据本协议,各承销商将购买的票据将由一份或多份账面记账形式的最终全球票据代表,这些票据将由公司或代表公司存放于CDS Clearing and Depository Services Inc.(“CDS”),或根据CDS Clearing and Depository Services Inc.(“CDS”)的指示,并以CDS的代名人CDS & CO的名义注册。公司将代表经正式认证的代表将票据交付给其加拿大律师,由每名承销商或代表每名承销商支付购买价款,方式是至少提前四十八小时将即时可用资金中的加元电汇至公司向代表指定的账户。交付和付款的时间和日期应为多伦多时间上午8:30、2024年4月23日或代表和公司可能书面商定的其他时间和日期。这样的时间和日期在这里被称为“加拿大交货时间”。公司应促使其加拿大法律顾问在加拿大交付时间将票据存入CDS,用于承销商账户的信用。

 

- 3 -


附表三

包含在披露包中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

公司日期为2024年4月16日并根据该法案第433条规则提交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


展品A

条款清单

【故意省略】


展品b

加拿大法律顾问对公司的意见形式

●, 2024

 

(统称“交易商”)

Goodmans LLP

阿德莱德湾中心

333湾街,3400套房

多伦多,on M5H 2S7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

南四街550号

明尼阿波利斯,MN 55415

尊敬的Sir/Mesdames:

 

回复: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 –发行到期的加元● ● %票据●

我们曾担任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公司”)的加拿大法律顾问,涉及公司向交易商发行和销售CAD ● ● ● %到期票据●(“票据”),以及交易商向居住在艾伯塔省、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马尼托巴省、新布朗斯威克、纽芬兰和拉布拉多、新斯科舍省、安大略省、爱德华王子岛、魁北克和萨斯喀彻温省(统称“发行司法管辖区”)的购买者(“购买者”)根据公司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的招股说明书(“招股说明书”)以私募方式发售票据,经公司日期为●,2024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补充,在每种情况下均以该招股章程及招股章程补充文件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的格式(统称“发售文件”),并经公司日期为●,2024的加拿大发售备忘录(连同发售文件,“加拿大发售备忘录”)进一步补充。交易商根据公司与交易商之间日期为●,2024的包销协议(“包销协议”)向公司购买票据。本意见现根据包销协议送达贵司。

 

1.

文档

作为公司的法律顾问,我们参与了筹备或审查了:

 

(a)

包销协议;

 

(b)

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及

 

(c)

公司日期为●,2024的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初步发售备忘录」)。


2.

管辖权

我们是有资格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艾伯塔省、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从事法律业务的律师,我们对除这些省份的法律和其中适用的加拿大联邦法律之外的任何法律或受任何法律管辖的任何事项不发表意见。关于受(i)萨斯喀彻温省和马尼托巴省法律管辖的事项,已向您提供●的意见,以及(ii)新斯科舍省、新布朗斯威克、纽芬兰省和拉布拉多省以及爱德华王子岛省,已向您提供●的意见,每一省的日期均在此。这些意见在形式和范围上都令我们满意,我们认为你们有理由依赖这些意见。

 

3.

考试范围

结合本函所表达的意见,我们考虑了法律问题,并审查了公众和公司记录、证书和其他文件,并进行了我们认为为以下所表达的意见的目的而必要或相关的其他审查。

 

4.

假设和依赖

我们承担了所有个人的法律行为能力、所有签名的真实性、作为原件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认证、符合、静态、电子或传真副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与正本文件的符合性。我们还假设包销协议已获得各方的正式授权、执行和交付,并可根据其条款对其强制执行。

关于以下意见,我们假设:

 

(a)

买方根据加拿大发售备忘录作出的被视为陈述、保证、确认和证明在本函日期是真实和正确的,包括但不限于:

 

  i.

购买者,

 

  (A)

是“认可投资者”,因为该术语在NI 45-106或《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条(如适用)中定义,并且不是个人(作为“允许客户”的个人除外(因为该术语在National Instrument 31-103 –注册要求、豁免和持续的注册人义务中定义);和

 

  (b)

要么是:

 

  1.

作为本金购买票据,或

 

  2.

根据《信托和贷款公司法》(加拿大)或根据某一司法管辖区的类似立法注册或授权开展业务的信托公司或信托公司

 

B-2


  加拿大(不包括仅根据爱德华王子岛省法律注册的信托公司或信托公司)或外国司法管辖区,代表由信托公司或信托公司(视情况而定)管理的完全管理账户行事,或

 

  3.

代表由该人管理的全面管理账户行事的人,如果该人根据加拿大或外国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规注册或授权以顾问或同等身份开展业务;和

 

  (c)

并非仅用于作为NI 45-106中“认可投资者”定义(m)段所述的认可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证券;或者

 

  ii.

买方:

 

  (A)

不是艾伯塔省证券法的居民或以其他方式受其约束;

 

  (b)

不是个人;

 

  (c)

正在购买票据作为本金,以现金支付的票据总购置成本不低于150,000加元;和

 

  (D)

并非依据NI 45-106第2.10节规定的“最低投资金额”豁免而创建或仅用于购买或持有证券,并且它预先存在发行公告。

 

(b)

本公司并无从事证券交易业务或自称从事证券交易业务以要求其根据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的适用证券法的注册要求进行注册;

 

(c)

除初步发售备忘录及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外,并无就向买方发售及出售票据交付《证券法》(安大略省)及《证券法》规则及规例所指的发售备忘录;及

 

(d)

在票据的任何分销或交易时,并无任何命令、裁定或决定生效,以限制票据的任何交易或影响从事任何该等交易的任何人士或公司,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停止交易的命令。

我们还假设,根据适用的证券法,每一家交易商均按要求注册,或豁免此类注册,以向居住在发售司法管辖区的买方发售和出售票据,并且每一家交易商均已遵守此类要求

 

B-3


法律,并已遵守该交易商根据包销协议就在发售司法管辖区发售及出售票据而订立的契诺及承诺。

 

5.

意见

基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向交易商发行和出售票据以及交易商向居住在不列颠哥伦比亚省、阿尔伯塔省、安大略省和魁北克省的买方要约和出售票据,均不受《证券法》(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证券法》(阿尔伯塔省)、《证券法》(安大略省)和《证券法》(魁北克省)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约束,且无需提交招股说明书,也无需提交其他文件,采取程序或批准、许可,根据该等证券法取得的监管机构同意或授权,以准许公司在该等省份向交易商发行及销售票据,以及交易商在该等省份向买方提供及销售票据;然而,公司须于交易作出日期后10天内提交报告:

 

  i.

与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证券委员会就根据NI 45-106编制和执行的表格45-106F1,并附有任何适用的规定费用;

 

  ii.

与艾伯塔省证券委员会根据NI 45-106编制和执行表格45-106F1,并附有任何适用的规定费用;

 

  iii.

与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就根据NI 45-106编制和执行的表格45-106F1,连同任何适用的规定费用,连同一份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副本;和

 

  iv.

与Autorit é des March é s financiers在表格45-106F1上根据NI 45-106编制和执行,并附有任何适用的规定费用,并在此类交易日期之后立即向Autorit é des March é s financiers提交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副本。

我们对票据的任何后续回售不发表意见。

本函中的意见仅为与所提及的交易有关的收件人的利益而提供,不得全部或部分被任何其他人所依赖或显示或分发给任何其他人。

你的非常真实,

 

B-4


展品c

加拿大律师对承销商的意见形式

●, 2024

 

(统称“承销商”)

尊敬的Sir/Mesdames:

 

回复:

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发售● ● ● %到期票据●

就富国银行集团公司(“公司”)根据National Instrument 45-106 –加拿大证券管理人的招股说明书豁免(“NI 45-106”)第2.10节中的(i)招股说明书豁免或(ii)NI 45-106中定义的“认可投资者豁免”以私募方式到期的● ● %票据(“票据”)的发行和销售(“发售”),我们已担任加拿大承销商的法律顾问。包销商根据公司与包销商日期为●,2024的包销协议(「包销协议」)向公司购买票据。本意见现根据包销协议送达贵司。

票据正根据公司日期为2023年2月17日的招股章程(“招股章程”)出售予买方(各为“买方”),并由公司日期为●,2024的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补充,在每种情况下均以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提交招股章程和招股章程补充文件的格式(统称“发售文件”),并由日期为●,2024的加拿大发售备忘录(连同发售文件,“加拿大发售备忘录”)进一步补充。

 

1.

考试

作为承销商在加拿大的法律顾问,我们审查了:

 

(a)

包销协议;

 

(b)

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及

 

(c)

公司日期为●,2024的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初步发售备忘录」)。

我们也进行了这样的调查,考虑了这样的法律问题,并审查了我们满意的证明或以其他方式识别的公职人员证书的原件或副本,以及我们认为为下述意见的目的所必需或相关的其他证书、文件和记录。

我们已经审查过,但没有参与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编制。


就本意见而言,“证券法”指《证券法》(安大略省)及其条例以及安大略省证券委员会(“委员会”)的规则、文书、命令、已发布的政策声明和通知。

 

2.

法律

我们是有资格在安大略省执业的律师,我们对除安大略省法律和其中适用的加拿大联邦法律之外的任何法律不发表意见。关于受(i)萨斯喀彻温省和马尼托巴省法律管辖的事项,已向您提供了●、(ii)新斯科舍省、新布朗斯威克、纽芬兰省和拉布拉多省以及爱德华王子岛省的意见,已向您提供了●和(iii)不列颠哥伦比亚省、艾伯塔省和魁北克省的意见,已向您提供了麦卡锡T é trault LLP的意见,每个意见的日期均在此。这些意见在形式和范围上都令我们满意,我们认为你们有理由依赖这些意见。

 

3.

假设和资格

为了我们在下面给出的意见的目的,我们假设:

 

(a)

所有签字的真实性、所有个人的法律行为能力、作为正本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真实性以及作为公证、认证、符合、电子或照相副本或其传真提交给我们的所有文件的正本符合性;

 

(b)

各包销商于本协议日期已妥为注册或根据证券法获豁免注册为经纪人、投资交易商或证券交易商,并已遵守适用于其的所有法律,包括因其注册类别而对其活动的任何限制或豁免注册(视情况而定),以安排买方购买票据;

 

(c)

各买方已收到一份加拿大发售备忘录;

 

(d)

买方根据加拿大发售备忘录作出的被视为陈述、保证、确认和证明在本函日期是真实和正确的,包括但不限于:

 

  i.

购买者,

 

  (A)

是“认可投资者”,因为该术语在NI 45-106或《证券法》(安大略省)第73.3(1)条(如适用)中定义,并且不是个人(作为“允许客户”的个人除外(因为该术语在National Instrument 31-103 –注册要求、豁免和持续的注册人义务中定义);和

 

  (b)

要么是:

 

  1.

作为本金购买票据,或

 

C-2


  2.

根据《信托和贷款公司法》(加拿大)或根据加拿大司法管辖区的类似立法(不包括仅根据爱德华王子岛省法律注册的信托公司或信托公司)或外国司法管辖区注册或授权开展业务的信托公司或信托公司,代表由信托公司或信托公司(视情况而定)管理的完全管理账户行事,或

 

  3.

代表由该人管理的全面管理账户行事的人,如果该人根据加拿大或外国司法管辖区的证券法规注册或授权以顾问或同等身份开展业务;和

 

  (c)

并非仅用于作为NI 45-106中“认可投资者”定义(m)段所述的认可投资者购买或持有证券;或者

 

  ii.

买方:

 

  (A)

不是艾伯塔省证券法的居民或以其他方式受其约束;

 

  (b)

不是个人;

 

  (c)

正在以现金支付的票据收购总成本不低于15万加元作为本金购买票据;和

 

  (D)

并非依据NI 45-106第2.10节规定的“最低投资金额”豁免而创建或仅用于购买或持有证券,并且它预先存在发行公告。

 

  (e)

公司不存在从事证券交易业务或者自称从事证券交易业务从而要求其按照证券法的登记要求进行登记的情形;

 

  (f)

此次发售仅根据初步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及加拿大发售备忘录进行,并未通过票据在任何一般及定期付费发行的印刷媒体、广播、电视或电信上的广告进行;

 

C-3


  (g)

除初步发售备忘录及加拿大发售备忘录外,并无就向买方发售及出售票据而交付证券法所指的发售备忘录;及

 

  (h)

在所有重要时间,将不会发出任何主管监管当局的命令,以限制或停止任何票据或公司任何其他证券的交易或分销,或影响任何从事该等交易的人或公司,亦不会有任何法院判决、命令、法令、强制令、决定或裁决生效,以限制或阻止任何票据或公司任何其他证券的交易或分销,或影响任何从事该等交易的人或公司。

 

4.

意见

基于和依赖并受制于上述情况,我们认为,公司向承销商发行和出售票据以及承销商向居住在安大略省的买方要约和出售票据均不受证券法的招股说明书要求的限制,不需要招股说明书,也不需要提交其他文件、进行程序或获得批准、许可,根据这些证券法获得的监管机构的同意或授权,以允许公司向承销商发行和销售票据,以及承销商在安大略省向买方提供和销售票据;但是,公司必须在根据NI 45-106编制和执行的表格45-106F1向委员会进行交易之日后10天内提交报告,并附有任何适用的规定费用,以及加拿大发行备忘录的副本。

我们对票据的任何后续回售不发表意见。

 

5.

限制

就公司向买方分发票据而言,本意见函仅为其所针对的各方的利益而提供。未经我们事先书面同意,不得将其传送给任何其他人,也不得由任何其他人或为任何其他目的所依赖,或在任何文件中引用或提及,或向任何政府机构或其他人归档。

你的非常真实,

 

C-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