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99.1
在美国破产法院
为德拉瓦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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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e:
CalAmp Corp.,et al.,
债务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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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24-11136号案件(LSS)
(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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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事实的拟议调查结果进行备案的通知,
法律的结论,以及命令(i)批准
披露声明,并确认经修订的合
重组的预包装第11章计划
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根据第11章附属公司
破产守则及(II)授出有关纾缓
请注意,2024年6月3日,上述债务人和占有债务人(“债务人”)根据《破产法》第11章[案卷第16号]向美国特拉华州地区破产法院(“法院”)提交了联合预包装的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的第11章重整计划。
请进一步注意,同样在2024年6月3日,债务人根据《破产法》第11章[第17号案卷]提交了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联合预包装的第11章重整计划的披露声明(“披露声明”)2与法院。
请进一步注意,2024年7月9日,债务人根据《破产法》第11章[案卷编号124-1 ]提交了经修订的联合预包装的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第11章重整计划(经修订或修改,“计划”)。
| 1 | 这些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连同每个债务人的联邦税务识别号码的最后四位数字是:CalAmp Corp.(7070);CalAmp Wireless Networks Corporation(1740);LoJack Global LLC(4794);以及Synovia Solutions LLC(2994)。债务人的服务地址为15635 Alton Parkway,Suite 250,Irvine,加利福尼亚州 92618。 |
| 2 | 此处使用但未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计划和披露声明中赋予它们的含义。 |
请进一步注意,债务人特此提交一份建议的命令表格,以批准披露声明的充分性并确认计划,其副本作为附件 A(“建议的确认令”)附后。
请进一步注意,定于2024年7月11日(美国东部时间)上午9:30(“听证会”)在劳里·塞尔伯·西尔弗斯坦(Laurie Selber Silverstein)阁下面前举行听证会,审议(其中包括)批准披露声明、确认计划以及输入拟议确认令(“听证会”),地点为法院,地址为824 North Market Street,6th Floor,Courtroom No. 2,Wilmington,Delaware 19801。
请进一步注意,债务人打算在听证会上出示拟议的确认令,其形式基本上与本文件所附的附件 A相同。在债务人对建议确认令作出修订的范围内,债务人拟在聆讯前或聆讯时向法院提交经修订的命令表格。
日期:2024年7月9日
| 尊敬的提交, | ||||
| 特拉华州威尔明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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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Gregory J. Flasser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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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Katherine Good(第5101号) | ||||
| Aaron H. Stulman(第5807号) | ||||
| Gregory J. Flasser(第6154号) | ||||
| POTER ANDERSON & CORROON LLP | ||||
| 1313 N. Market Street,6第楼层 | ||||
| 特拉华州威尔明顿19801 | ||||
| 电话:(302)984-6000 | ||||
| 传真:(302)658-1192 | ||||
| 电子邮件: | kgood@potteranderson.com | |||
| astulman@potteranderson.com | ||||
| gflasser@potteranderson.com | ||||
| 债务人及债务人的法律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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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A
(建议确认令)
在美国破产法院
为德拉瓦雷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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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re:
CalAmp Corp.,et al.,
债务人。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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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章
第24-11136号案件(LSS)
(共同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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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实调查结果、法律结论和秩序
(i)批准披露声明,并确认
重组的联合预包装第11章计划
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根据第11章附属公司
破产守则及(II)授出有关纾缓
上述债务人和占有债务人(统称“债务人”)在每种情况下,根据《破产法》、《破产规则》和当地规则:
| a. | 导致在2024年6月2日(“征集日期”)或前后,向投票类别(定义见本文件)中的债权持有人(“投票债权人”)分发以下征集材料(“征集材料”):(i)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根据《破产法》第11章的联合预包装的第11章重组计划(“初始计划”),(ii)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根据《破产法》第11章的联合预包装的第11章重组计划的披露声明及其所有证据(“披露声明”),(iii)投票债权人根据《破产法》、《破产规则》和当地规则提交的选票,并以Jung W. Song关于根据《破产法》第11章[案卷第120号]征集投票和制表投票的声明以及选择退出第三方释放、经修订的联合预包装的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第11章计划的声明为证明(“投票声明”)。 |
| b. | 开始,于2024年6月3日(“呈请日期”),通过向美国特拉华州破产法院(“法院”)提交自愿申请以根据《破产法》获得救济的方式,这些第11章案件(“第11章案件”); |
| 1 | 这些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连同每个债务人的联邦税务识别号码的最后四位数字是:CalAmp Corp.(7070);CalAmp Wireless Networks Corporation(1740);LoJack Global LLC(4794);以及Synovia Solutions LLC(2994)。债务人的服务地址为15635 Alton Parkway,Suite 250,Irvine,加利福尼亚州 92618。 |
| c. | 提交,于呈请日:(i)债务人的入令动议(i)就披露声明的充分性及确认预先打包的计划安排合并聆讯;(ii)确立计划及披露声明的异议截止日期及相关程序;(iii)批准征集程序及投票形式;(iv)指示不召开债权人会议;(v)豁免提交财务报表及资产负债明细表的要求;及(VI)授予相关救济[案卷第14号](“附表动议”);(ii)初步计划;及(iii)披露声明; |
| d. | 获于2024年6月4日输入命令(i)就披露报表充分性及确认预先包装的计划安排合并聆讯;(ii)确立计划及披露报表异议截止日期及相关程序;(iii)批准征集程序及投票形式;(iv)指示不召开债权人会议;(v)豁免提交财务报表及资产负债附表的要求;及(VI)授予相关救济[案卷第39号](“附表令”); |
| e. | 导致,于2024年6月5日,(i)向无权就计划投票的利益相关方分发提供计划摘要的非投票状态通知(“非投票状态通知”),以及(ii)向利益相关方分发(i)启动预包装的第11章破产案件的通知,(ii)对披露声明进行合并听证,确认联合预包装的第11章计划及相关事项,以及(iii)向利益相关方分发相关异议和简报截止日期[案卷第45号](“合并通知”),以2024年6月13日提交的送达誓章[案卷第61号](“开工誓章通知”)为凭证的每一份; |
| f. | 造成于2024年6月13日刊发载明聆讯日期及时间的合并通知,以考虑批准《今日美国》国家版披露声明及确认计划(「合并聆讯」),并以于2024年6月14日提交的公开证明[第66号案卷](「公开宣誓书」)为证明; |
| g. | 提出,于2024年6月28日提交计划补充文件[案卷第109号]的备案通知(可能会不时修订、修改或补充,称为“计划补充文件”); |
2
| h. | 于2024年7月9日提交的经修订的联合预包装的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根据《破产法》第11章重组的第11章计划,经修订[案卷编号124-1 ](由计划补充文件补充,并可能根据其条款进一步修订、修改或补充,“计划”);2和 |
| i. | 于2024年7月9日提交的(i)支持确认经修订的[案卷第121号](“Kim声明”)的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根据《破产法》第11章修订的联合预包装第11章计划的Jikun Kim声明,(ii)Eric Scroggins支持确认经修订的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根据《破产法》第11章修订的联合预包装第11章计划的声明,经修订的[案卷第119号](“Scroggins声明”),(iii)Jill Frizzley根据《破产法》第11章[案卷第122号]支持确认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的经修订的联合预包装第11章计划的声明(“Frizzley声明”),(iv)投票声明(以及与Kim声明、Scroggins声明和Frizzley声明一起,“确认声明”),以及(v)债务人的法律备忘录,以支持确认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根据《破产法》第11章修订的联合预包装第11章计划,经修订[案卷第125号](“确认备忘录”)。 |
法院具有:
| i. | 将2024年7月11日(美国东部时间)上午9:30定为合并聆讯开始的日期和时间; |
| ii. | 审查披露声明和调度动议中规定的关于投票接受或否决计划的征集程序(“征集程序”),哪些征集程序由调度令批准; |
| iii. | 审查了计划、披露声明、计划补充、确认备忘录、确认声明,以及所有其他已提交的书状、证物、声明、宣誓书和有关确认计划的声明(“确认”),包括任何反对、声明和就此作出的权利保留; |
| iv. | 审查了该计划第九条规定的解除、妥协、释放、开脱、禁令; |
| v. | 举行合并聆讯,听取律师的陈述、论证、反对意见,并审议了提出、提出、举出的关于确认的证据;和 |
| 2 | 此处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适用的计划或披露声明中赋予它们的相应含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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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vi. | 除非另有说明,否则推翻对计划及其确认的任何和所有反对意见,以及对未经协商一致解决或撤回的权利的任何和所有声明和保留。 |
因此,现在,它向法院提出,合并聆讯的通知以及任何利益方反对批准披露声明和确认计划的机会,对于受计划影响或将受其影响的所有利益方以及由此设想的交易而言,已经是充分和适当的,以及为支持批准披露声明和确认计划而提交的文件中所载的法律和事实基础以及在合并听证会上提出的论点和证据为此处授予的救济确立了正当理由,并且经过对此进行的适当审议和为此出现的正当理由,法院在此作出并发布以下事实调查结果、法律结论和命令:
特此认定、裁定、裁定、责令:
A.事实调查结果和法律结论。本文和合并审理记录中提出的调查结果和结论构成法院根据《联邦民事诉讼规则》第52条对事实的调查结果和法律结论,破产规则第7052条和第9014条在此适用。凡下列事实认定中的任何一项构成法律结论,则按此种认定予以采纳。凡下列任何法律结论构成事实认定的,均按此种认定予以采纳。
B.管辖、地点、核心程序。根据28 U.S.C. § 157和1334以及截至2012年2月29日美国特拉华州地区法院修订的常设职权令,本法院对这些第11章案件拥有管辖权。根据28 U.S.C. § § 1408和1409,这些诉讼和本区第11章案件的地点是适当的。根据28 U.S.C. § 157(b)(2),这是一项核心程序,本法院可根据美国宪法第三条就此作出最终命令。
4
C.第11章请愿。于呈请日,债务人根据《破产法》第11章启动自愿案件。自呈请日期起,债务人根据《破产法》第1107(a)条和第1108条,作为占有的债务人经营其业务和管理其财产。在这些第11章案件中,没有任命受托人、审查员或官方委员会。
D.举证责任。债务人作为该计划的提出者,已经以证据的优势承担了证明《破产法》第1129(a)和1129(b)条适用要素的责任。
E.披露声明的充分性。披露声明包含有关债务人、计划和其中所列交易(包括重组交易)的“充分信息”(该术语在第1125(a)(1)节中定义并在《破产法》第1126(b)节中使用),并在所有方面获得批准。向法院书记官提交披露声明符合破产规则第3016(b)条。
F.投票。根据该计划,只有第3类债权(定期贷款债权)的持有人有权投票接受或拒绝该计划(“投票类别”)。正如投票声明所证明的那样,Stretto,Inc.(“Stretto”或“索赔、通知和征集代理”)遵守了征集程序,并向投票类别中的索赔持有人分发了征集包(定义见下文)(包括一张选票)。正如投票声明进一步证明的那样,投票类别已根据《破产法》第1124、1126和1129条的要求投票接受该计划。
5
G.征集。在呈请日期之前,按照《破产规则》(包括《破产规则》第3017条和第3018条)、当地规则和排序令的规定,传送和送达初始计划、披露声明和投票,以及在呈请日期之后的合并通知和无表决权状态通知。投票形式充分解决了这些第11章案件的特殊需要,适合投票类别中的债权持有人。债务人征求对该计划的接受的期间,在这些第11章案例的情况下是一段合理的时间。债务人无须征求第1类(其他优先债权)、第2类(其他有担保债权)、第4类(有担保票据债权)、第5类(一般无担保债权)、第6类(公司间债权)、第7类(公司间权益)或第8类(股权和第510(b)节债权)的债权或股权持有人的投票,因为每个此类类别要么在计划下未受损(因此最终推定接受该计划),要么受损(因此被视为拒绝该计划)(上述类别统称为“无投票权类别”)。以投票申报、递送及送达计划、披露声明、投票(均为前述“征集包”及此类向投票类递送征集包、“征集”)、合并通知、向非投票类债权和股权持有人发出的非投票状态通知为证明,在当时情形下是及时、充分、充分的。根据这些第11章案件的情况,该计划的征集包和征集投票是适当和令人满意的,是本着诚意进行的,并且符合征集程序和调度令、《破产法》、《破产规则》、《地方规则》的规定以及任何其他适用的规则、法律和条例。
H.注意。正如启动誓章通知、征集誓章和公布誓章所证明的那样,要求收到征集包的所有各方、合并通知(包括提交和送达对确认计划的异议的截止日期)以及无投票权状态通知已根据排期命令并符合《破产法》、《破产规则》、《地方规则》和任何其他适用规则、法律或法规给予了适当、适当、及时和充分的通知,并且这些各方已有机会就此出庭和听取意见。无需另行通知或另行通知。
6
一、关于批准披露声明和确认方案的合并听证会。就债务人根据《破产法》第105(d)(2)(b)(vi)和1125(g)条以及《破产规则》第3018(b)条提出的批准披露声明和确认计划的请求举行合并听证会是适当的。
J.计划补充。计划补充文件中包含的所有文件都是计划的组成部分、组成部分,并以引用方式并入计划。债务人保留在生效日期前根据计划条款并受本确认令条款的约束,更改、修订、更新或修改计划补充文件及其任何附表、展品或其修订的权利。计划补充文件的提交和通知,以及对其的任何修改或补充,是适当的,并符合计划、《破产法》、《破产规则》和《披露声明令》,并且不需要或不应要求任何其他或进一步的通知。
K.计划修改。在计划提交后,债务人同意对初始计划进行某些修改(“计划修改”)。除其他外,对计划进行了修改,以解决各利益方可能提出的反对意见和非正式意见。计划修改不会对计划下针对任何债务人的任何债权或股权的处理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向法院提交计划和计划修改构成适当和充分的通知。因此,根据《破产法》第1127(a)条和《破产规则》第3019条,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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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修改要求根据《破产法》第1125条进行额外披露,或根据《破产法》第1126条重新征集投票。根据《破产法》第1127条和《破产规则》第3019条,投票接受计划或最终推定已接受计划的债权持有人被推定已接受计划修改。任何已投票接受计划的债权持有人均不得因计划修改而改变其投票。该计划应构成提交法院确认的计划。
L.破产规则第3016条。该计划注明日期,并将债务人确定为计划提议人,从而满足破产规则第3016(a)条。披露声明的提交符合破产规则第3016(b)条。披露声明和计划中的禁令、解除和开脱条款以黑体字体并以具体和显眼的语言描述了所有被禁止、解除和开脱的行为,并确定了将受到禁令、解除和开脱的实体,从而满足了破产规则第3016(c)条。
M.计划遵守《破产法》(11 U.S.C. § 1129(a)(1))。如下文所述,该计划符合《破产法》的适用条款,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9(a)(1)条的要求。
一、适当分类(11 U.S.C. § § 1122,1123(a)(1))。第三条除行政债权、专业收费债权、优先税收债权等不必分类外,对债务人的债权、权益等分为八(八)类。每个类别的债权和权益与每个此类类别的其他债权和权益(视情况而定)基本相似。对计划下创建的各类债权和股权分别进行分类,存在有效的商业、事实和法律理由,此类类别不存在对债权和股权持有人的不公平歧视。因此,该计划符合《破产法》第1122和1123(a)(1)条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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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i.指定的未受损类别(11 U.S.C. § 1123(a)(2))。该计划第三条规定,根据《破产法》第1124条的含义,第1类(其他优先债权)、第2类(其他有担保债权)、第4类(有担保票据债权)和第5类(一般无担保债权)在该计划下不受损害,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3(a)(2)条的要求。
iii.受损类的特定治疗(11 U.S.C. § 1123(a)(3))。该计划第III条将第3类(有担保定期贷款债权)指定为《破产法》第1124条含义内的减值,并具体规定了该类债权的处理方式,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3(a)(3)条的要求。该计划第III条将第8类(股权和第510(b)节债权)指定为《破产法》第1124条含义内的受损且被视为无权投票的类别,并具体规定了该类别中的债权和股权的处理方式,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3(a)(3)节的要求。
iv.未受损/受损类的特定治疗(11 U.S.C. § 1123(a)(3))。该计划第III条将第6类(公司间债权)和第7类(公司间权益)指定为《破产法》第1124条含义内的受损或未受损,并具体规定了该类别中的债权或股权的处理方式,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3(a)(2)和1123(a)(3)条的要求。
五、无歧视(11 U.S.C. § 1123(a)(4))。该计划规定,除非特定债权或股权的持有人同意对此类债权或股权给予较不利的待遇,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3(a)(4)条,否则债务人对每个相应类别的每项债权或股权享有相同的待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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vi.计划的实施(11 U.S.C. § 1123(a)(5))。该计划,包括重组交易以及计划补充文件中所载的各种文件和协议,为实施该计划提供了充分和适当的手段,从而满足了《破产法》第1123(a)(5)条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i)选择每个重组债务人的董事和高级职员,包括任命重组董事会;(ii)分配计划中规定的新股权和注销现有股权;(iii)执行,订立及交付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授信文件;(iv)重组交易的实施;(v)采纳新的公司治理文件;(vi)承担若干执行合同及未到期租约;(vii)计划所设想的所有其他行动(不论是在生效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发生;及(viii)保全诉讼因由及将债务人的财产归属于重组债务人。
vii.无投票权股权证券/投票权分配(11 U.S.C. § 1123(a)(6))。新的公司治理文件禁止发行无投票权的股本证券,从而满足了《破产法》第1123(a)(6)条的要求。新股本权益的发行符合《破产法》第1123(a)(6)条的规定。于生效日期,重组后的董事会将被视为已采纳新的企业管治文件。
viii.董事和高级职员的指定(11 U.S.C. § 1123(a)(7))。计划补充文件和计划第4.16节载有与债权人、股权证券持有人的利益和公共政策相一致的关于重组债务人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选择方式的规定,从而满足了《破产法》第1123(a)(7)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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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x.各类债权和权益的减值/未减值(11 U.S.C. 1123(b)(1))。根据《破产法》第1123(b)(1)节规定的计划第三条,(a)第1类(其他优先债权)、第2类(其他有担保债权)、第4类(有担保票据债权)和第5类(一般无担保债权)未发生减值;(b)第3类(有担保定期贷款债权)和第8类(股权和第510(b)节债权)发生减值;(c)第6类(公司间债权)和第7类(公司间权益)发生减值/未发生减值。
x.假定和拒绝(11 U.S.C. § 1123(b)(2))。该计划第五条规定,债务人的所有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的租约将被视为由适用的债务人根据《破产法》第365条和第1123条的规定和要求承担,但(i)在被拒绝的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的租约附表上确定的那些(可能会被修订)除外;(ii)先前已根据其自身条款到期或终止,(iii)在生效日期前已被债务人根据最终命令承担或拒绝;或(iv)是在生效日期或该较后日期寻求承担或拒绝的动议的主题。债务人安排的任何执行合同或未到期的租约寻求在计划补充文件中被拒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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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i。保护诉讼权利和保留权利(11 U.S.C. § 1123(b)(3))。除本计划另有明确规定(包括但不限于第九条)外,本计划或本确认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被视为放弃或放弃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的任何权利、债权、诉讼因由、抵销权、补偿或其他法律或衡平法抗辩。根据《破产法》第1123(b)条,每一重组债务人应保留并可强制执行启动和酌情追究适用债务人的任何和所有索赔和诉讼因由的所有权利,无论是在请愿日期之前或之后产生的,包括根据计划第4.18条和保留的诉讼因由清单中具体列举的任何诉讼,以及重组债务人各自启动、起诉或解决此类索赔和诉讼因由的权利(如适用),即使在生效日期发生,也应予以保留。
十一。附加计划条款(11 U.S.C. § 1123(b)(5)-(6))。该计划的其他条款是适当的,并且与《破产法》的适用条款一致,包括但不限于(1)分配给包括有担保债权持有人在内的债权持有人,(2)解决有争议的债权和股权,(3)允许某些债权,以及(4)保留本法院的管辖权,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3(b)(5)和(6)节的要求。
十三。释放、开脱罪责条款、禁制令条款。破产法院根据《司法法》第1334(a)和1334(b)条拥有管辖权,并根据《破产法》第105条有权批准债务人授予的每一项解除(“债务人解除”)、解除当事人对解除当事人的解除(“第三方解除”)、对被免除当事人的开脱(“免责条款”)以及对某些索赔和诉讼因由的强制令(“禁令条款”)。正如根据确认听证会上提出的证据所确定的那样,这类规定(a)是为了换取良好、有价值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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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过适当通知和听证机会后的充分考虑,(b)是根据第11章案件的事实和情况适当定制的,(c)是利益各方之间协议的组成部分,对计划的制定和实施至关重要,如《破产法》第1123条所规定,(d)为遗产带来实质性利益,(e)公平、公平和合理,(f)符合债务人、遗产和利益方的最佳利益,以及(g)符合第105、1123条,和1129以及《破产法》的任何其他适用条款。此外,未能执行债务人解除、第三方解除、免责条款和禁令条款将损害债务人确认和执行计划的能力。
十四。债务人解除代表债务人商业判断的有效行使。被解除担保方提供了良好和有价值的对价以换取解除担保,其中包括(其中包括)第11章案件期间的服务、在不损害一般无担保债权的情况下对某些有担保债权造成重大损害的协议、与其债权有关的某些争议的解决以及就每个解除担保方的潜在债权和诉讼因由提供相互解除担保和/或支持计划中规定的协商一致的重组。
十五。该计划中包含的第三方发布(i)在28 U.S.C. § 1334项下的法院管辖范围内,(ii)在适当通知以及就此提出异议和听取意见的机会后给予和作出,作为根据附表令向所有有权获得通知的利益相关方(包括那些无权对计划进行投票的人)发送并于2024年6月13日在USA Today发布的合并通知,以及向无投票权类别中的所有受损索赔持有人发送的无投票权状态通知,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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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每一案例中,都明确指出(x)计划包含某些解除、开脱和强制令条款,并且(y)受影响的各方可能会反对第三方解除,因此,此类解除是双方自愿的;(iii)符合第105、524、1123、1129和1141条以及《破产法》的其他适用条款;以及(iv)禁止任何解除权方在计划和本确认令规定的范围内向任何被解除权方主张任何被解除债权。
十六。免责条款适当地为那些建设性地参与和促成债务人第11章程序的当事人提供了与其在《破产法》下的职责相一致的保护,并适当地为保护被免责的当事人免受不适当的诉讼而量身定制。根据该计划授予的免责条款在范围上是合理的,因为它并不解除任何一方对作为或不作为的责任,只要该作为或不作为被最终命令确定为构成重大过失、故意不当行为或实际欺诈。
二十七。禁令条款对该计划至关重要,是实施该计划以及保全和强制执行该计划的债务人解除、第三方解除、免责条款和解除条款所必需的。禁令条款是为实现这些目的而适当定制的。
二十八。确认听证的记录足以支持债务人解除、第三方解除、免责条款和禁令条款。据此,基于当事人的陈述以及在确认听证会上提出、援引或提出的证据,债务人解除、第三方解除、免责条款和禁令条款符合《破产法》和适用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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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违约的治愈(11 U.S.C. § 1123(d))。该计划第5.5节规定了根据《破产法》第365(b)(1)节对根据该计划承担的与每份已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租约相关的违约债权的清偿。因此,该计划符合《破产法》第1123(d)条。
N.债务人遵守《破产法》(11 U.S.C. § 1129(a)(2))。债务人已按照《破产法》第1129(a)(2)条的要求遵守《破产法》的适用条款。具体而言:(i)各债务人均为《破产法》第109条规定的合资格债务人;(ii)各债务人已遵守《破产法》的所有其他适用条款,除非另有规定或法院命令允许,在传送计划、计划补充文件、披露声明、投票、相关文件和通知以及就计划征集和制表投票时,各债务人已遵守《破产法》的适用条款(包括第1125和1126(b)条)、《破产规则》、《地方规则》、适用的非破产法,和调度命令。
O.善意提出的计划(11 U.S.C. § 1129(a)(3))。债务人本着诚意而非以任何法律禁止的方式提出计划和重组交易(以及实施计划(包括计划补充)所需的所有文件),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9(a)(3)条的要求。债务人的诚信从这些第十一章案件的事实和记录、披露情况说明以及这些第十一章案件合并审理及其他诉讼程序的记录中可见一斑。该方案的提出,是以实现债务人财产价值最大化、实现债务人成功重整为合法、诚实的目的。计划(包括实现计划和重组交易所需的所有文件),经公平磋商并良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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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仰。此外,该计划的分类、赔偿、开脱罪责、释放、解除和强制令条款是经过善意和公平协商的,与《破产法》第105、524、1122、1123(b)(3)(a)、1123(b)(6)、1129和1142条一致,并且都是债务人成功重组所必需的。
P.服务或成本和费用的支付(11 U.S.C. § 1129(a)(4))。债务人就与这些第11章案件有关的服务或债务人的专业人员的成本和开支,或与第11章案件的计划和事件有关的任何付款,包括来自专业费用托管账户的付款,已获法院批准或须经法院批准,均属合理,从而符合《破产法》第1129(a)(4)条。
问:董事、高级职员和内部人士(11 U.S.C. § 1129(a)(5))。债务人已遵守《破产法》第1129(a)(5)条。在计划生效日期拟担任重组债务人初始董事的人士的身份已披露,现有高级职员将于生效日期继续留任。重组债务人的任何董事均不得在确认日前与债务人有关联关系。这些任命符合公共政策以及债权人和未来股权持有人的利益。据此,债务人已满足《破产法》第1129(a)(5)条的要求。
R.无利率变动(11 U.S.C. § 1129(a)(6))。该计划没有规定任何重组债务人的利率变动。因此,《破产法》第1129(a)(6)条不适用于这些第11章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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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债权人的最佳利益(11 U.S.C. § 1129(a)(7))。该计划符合《破产法》第1129(a)(7)条的规定。作为附件 C附在披露声明中的清算分析以及在合并听证会上提供或引用的其他证据(i)具有说服力和可信度,(ii)基于适当的假设和有效的分析和方法,(iii)没有被其他证据反驳,以及(iv)确定减值债权或股权的每个持有人要么已经接受该计划,要么将根据该计划收到或保留价值一定的财产,由于该债权或股权,截至生效日期,这不低于如果债务人在该日期根据《破产法》第7章被清算,该持有人将获得或保留的金额。
T.某些阶层的接受(11 U.S.C. § 1129(a)(8))。第1类(其他优先债权)、第2类(其他有担保债权)、第4类(有担保票据债权)和第5类(一般无担保债权)是根据《破产法》第1126(f)节最终推定已接受该计划的未受损债权类别。第3类(有担保定期贷款债权)是根据《破产法》第1126(b)和(c)节投票接受该计划的受损类别,不考虑债务人内部人士的投票。第6类(公司间债权)和第7类(公司间权益)是根据《破产法》第1126(g)条被最终视为拒绝计划或根据《破产法》第1126(f)条被最终推定已接受计划的债权或股权类别。第8类(股权和第510(b)节债权)是一类受损债权或股权,根据《破产法》第1126(g)节被最终视为拒绝了该计划。尽管有上述规定,该计划是可确认的,因为它符合《破产法》第1129(a)(10)和1129(b)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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U.未分类债权的处理(11 U.S.C. § 1129(a)(9))。根据该计划第二条对行政债权、优先税务债权和专业费用债权的处理符合《破产法》第1129(a)(9)节的要求。
五、受损类接受(11 U.S.C. § 1129(a)(10))。正如投票声明所证明的那样,第3类(有担保定期贷款债权)是一类受损债权,它以《破产法》规定的必要多数投票接受该计划,在不包括任何内部人士接受该计划的情况下确定,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9(a)(10)条的要求。
W.可行性(11 U.S.C. § 1129(a)(11))。披露报表所载信息、作为附件 E附于披露报表的财务预测、Kim声明和Scroggins声明,以及在合并听证会上提供或引用的证据(i)具有说服力和可信度,(ii)基于适当的假设和有效的分析和方法,(iii)没有被其他证据反驳,以及(iv)确定该计划是可行的,并且重组债务人有合理的前景能够在正常过程中履行其在该计划下的财务义务及其业务,且该计划确认后不太可能出现清算或重组债务人进一步财务重组的需要,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9(a)(11)节的要求。
十、费用的支付(11 U.S.C. § 1129(a)(12))。根据《破产法》确定的28 U.S.C. § 1930目前应支付的所有费用,已经或将根据计划第2.4和11.3节在生效日期或之前支付,从而满足《破产法》第1129(a)(12)节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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Y.延续退休人员福利(11 U.S.C. § 1129(a)(13))。根据计划第4.10条,根据《破产法》第1129(a)(13)条,自生效日期起及之后,所有退休人员福利(如该术语在《破产法》第1114条中定义)(如有)应继续按照适用法律支付。因此,该计划符合《破产法》第1129(a)(13)条的规定。
Z.无国内支持义务(11 U.S.C. § 1129(a)(14))。司法或行政命令或法规均不要求债务人支付国内支持义务。因此,《破产法》第1129(a)(14)条不适用于这些第11章案件。
AA。债务人不是个人(11 U.S.C. § 1129(a)(15))。债务人不是个人,因此,《破产法》第1129(a)(15)条在这些第11章案件中不适用。
BB。没有关于转让的适用非破产法(11 U.S.C. § 1129(a)(16))。债务人各是一家有钱的、商业的或商业公司,因此,《破产法》第1129(a)(16)条在这些第11章案件中不适用。
CC。没有不公平的歧视;公平和公平(11 U.S.C. § 1129(b))。第6类(公司间债权)、第7类(公司间权益)和第8类(股权和第510(b)节债权)中的债权和权益被(或可能被)视为拒绝计划的分类和处理,根据《破产法》第1122条是适当的,没有不公平的歧视,并且根据《破产法》第1129(b)(1)条是公平和衡平的。不存在低于第6类、第7类和第8类中的债权和权益持有人将因其债权或权益而接收或保留计划下的财产的债权或权益类别。因此,该计划没有违反绝对优先权规则,没有不公平的歧视,并且对于被视为拒绝该计划的每个类别来说是公平和公平的。因此,该计划符合《破产法》关于第6类、第7类和第8类的第1129(b)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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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D。只有一个计划(11 U.S.C. § 1129(c))。该计划是在每一个第11章案件中提交的唯一计划,因此,《破产法》第1129(c)条得到满足。
EE。该计划的主要目的(11 U.S.C. § 1129(d))。该计划的主要目的不是避免征税或避免适用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证券法”)第5节,并且没有任何政府单位(定义见《破产法》第101(27)节)以任何此类理由反对确认该计划。因此,该计划满足了《破产法》第1129(d)节的要求。
FF。小型企业案(11 U.S.C. § 1129(e))。第1129(e)节不适用,因为这些第11章案件不符合其规定的小企业案件。
GG。善意征集(11 U.S.C. § 1125(e))。根据法院在这些第11章案件中的记录,包括在合并听证会上提出的证据,债务人、同意贷款人以及他们各自的关联公司、代理人、董事、高级职员、雇员、顾问和律师已按照《破产法》第1125(e)条的适用条款、《破产规则》、当地规则以及任何适用法律、规则或条例的规定,在与支持计划和本确认令有关的所有各自活动中,本着善意行事,包括征求对该计划的接受,并有权享受《破产法》第1125(e)条提供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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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H。确认要求的满足情况。基于上述以及在合并聆讯时或之前提出或援引的所有其他书状和证据,本计划满足《破产法》第1129条规定的确认要求。
ii.在生效日期之前的条件满足的可能性。计划所载的生效日期的每项先决条件,已根据或合理可能根据计划获得满足或豁免。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 JJ。实施。执行计划所需的所有文件,包括其证物、计划补充文件所载文件,以及为根据计划和计划补充文件实施重组交易而考虑或要求订立和执行的所有其他文件,均为计划的基本要素,均已经过善意和公平协商,并应在完成文件和执行后,通过有效、具有约束力和可执行的协议进行。
KK。善意。如果债务人和解除担保方继续(i)完成计划和其中所载的协议、结算、交易和转让,包括计划补充,以及根据重组交易解决任何其他债权和股权,以及(ii)采取本确认令授权和指示的任何行动,则债务人和解除担保方将本着诚意行事。
LL。估值。基于作为附件 D附在披露声明中的估值分析,并在Scroggins声明中进一步详细讨论,鉴于这些第11章案例的事实和情况,重组交易所隐含的估值是衡量重组债务人价值的最佳衡量标准。
毫米。放弃逗留。在这种情况下,豁免《破产规则》第3020(e)条和第7026(a)条规定的14天中止期是适当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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兹下令、裁定、裁定:
1.事实调查结果和法律结论。上述陈述、事实调查结果和法律结论在此以引用方式并入,如同在此充分阐述,并根据破产规则第7052条构成事实调查结果和法律结论,破产规则第9014条在此适用。本破产法院在合并听证会上宣布的与批准披露声明或确认计划有关的所有事实调查结果和法律结论特此纳入本确认令。
2.确认计划。该计划,作为附件 A所附,及其每一项规定,特此根据《破产法》第1129条予以确认。授权债务人订立和执行与该计划有关的所有文件和协议(包括其所有证物和附件以及其中提及的文件),重组债务人此后的执行、交付和履行,特此批准和授权。该计划的条款(包括所有展品和附件以及其中提及的文件)通过引用并入本文,并且是本确认令的组成部分。该计划的条款、其所有展品以及所有其他相关和必要的文件自生效之日起生效并具有约束力。
3.批准披露声明。披露声明包含有关债务人、计划的“充分信息”(该术语在第1125(a)(1)节中定义,并在《破产法》第1126(b)(2)节中使用),其中所设想的交易在所有方面均获得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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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反对。除在合并听证会之前或在合并听证会上记录在案的已全部解决或撤回的反对计划或披露声明的所有反对、回应以及任何陈述和评论(如有),均应被全部推翻,并在此被全部推翻。所有未在适用的反对截止日期(如有)之前提交和送达的对批准披露声明或确认计划的反对均视为放弃,本院不予考虑。所有各方都有充分和公平的机会就批准披露声明和确认计划的异议中提出或可能提出的所有问题提起诉讼,并且这些异议已得到充分和公平的诉讼或解决,包括通过本确认令中规定的商定条款。所有撤回的反对均视为撤回有偏见。
5.视为接受经修改的计划。根据《破产法》第1127条和《破产规则》第3019条,所有投票接受该计划或最终推定已接受该计划的债权持有人均被视为接受该计划,包括在征求意见后和本确认令生效前根据该计划的条款作出的任何修改。特此授权债务人在计划实质性完成之前的任何时间修改和修改计划,但仅根据《破产法》第1127条和破产规则3019条,无需本院进一步命令,但须遵守计划和RSA中规定的同意权。
6.对特定计划条款的引用省略。未在本确认令中具体包括或提及计划的任何特定条款、章节或规定,或计划补充,不应削弱或损害该条款、章节或规定的有效性,法院的意图是计划和任何相关文件得到全部确认和批准。
7.重组交易。根据《破产法》第1123和363条,本确认令应且应被视为授权(其中包括)为实施计划中描述的、经其批准的、预期的或为实施计划所必需的任何交易而可能需要或适当的所有行动,包括但不限于重组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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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企业行动。在生效日期,该计划所设想的所有行动(无论是在生效日期之前、当天或之后发生)均应被视为授权、批准,并在生效日期之前采取的范围内,在不要求债务人的债权或股权持有人、董事、经理或高级管理人员、重组债务人或任何其他实体采取进一步行动的情况下予以批准,包括:(i)选择每一重组债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包括任命重组后的董事会;(ii)根据本协议或计划补充文件的规定分配新的股权;(iv)签署、订立和交付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用文件;(iv)重组交易的实施;(v)采纳和/或提交新的公司治理文件;(vi)承担或承担和转让(如适用)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的租约;计划所设想的所有其他行动(无论是否发生在,或在生效日期后);及(vii)采取或促使采取的所有该等行动,须当作已获破产法院授权及批准。计划中规定的所有事项涉及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的公司结构以及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要求的与计划有关的任何公司行动均应视为及时发生,并应有效,并应在所有方面获得授权和批准,而无需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的董事、高级职员、经理或股东(如适用)采取进一步行动。在生效日期或(如适用)之前,应授权和指示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的适当高级人员(如适用)签发、执行和交付协议、文件、证券、公司注册证书、经营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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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重组债务人的名义和代表重组债务人的名义,以及计划和计划补充文件所设想的工具(或实现计划和计划补充文件所设想的交易所必需或可取的),包括新的股权、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用文件、最终文件,以及与上述有关的任何和所有协议、文件、证券和票据。尽管非破产法有任何规定,计划第4.6节所设想的授权和批准仍应有效。
9.资产归属。除计划、计划补充文件或纳入计划的任何协议、文书或其他文件另有规定外,在生效日期,每个遗产的所有财产、所有诉讼因由以及任何债务人根据计划获得的任何财产均应归属于各自的重组债务人,不受所有留置权、债权、费用、诉讼因由或其他产权负担的影响。在不违反该计划条款的情况下,在生效日期当日及之后,重组债务人可经营其业务,并可使用、取得、处分财产和起诉、妥协或解决任何债权(包括任何行政债权)、股权和诉讼因由,而无需破产法院监督或批准,且不受《破产法》或《破产规则》的任何限制。
10.现有证券及协议的注销。在生效日期,除计划、计划补充或本确认令另有具体规定外:(i)每一份凭证、股份、票据、债券、协议、契约、购买权、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直接或间接证明或产生债务人或其非债务人关联公司的任何债务或义务或所有权权益的文书或文件,从而引起任何债权或股权,包括有担保票据文件(但不包括此类凭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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票据,或其他证明债务人及其非债务人关联公司与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用文件有关的债务或义务的文书或文件,或根据计划具体恢复的文书或文件(如有),以及所有股权、第510(b)节债权和任何可交换或可行使的证券或权利,以换取在完成之前未偿还的股权,应予取消、终止,且不具有进一步的效力或效力,无需采取进一步的行动或行动,债务人,其非债务人关联公司和重组债务人及其关联公司不应在其项下承担任何持续义务;(ii)债务人及其非债务人关联公司根据、与或与任何协议、指定证书、章程或证书或公司章程或类似文件有关的义务,这些协议、证书、票据、债券、购买权、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证明或产生债务人任何债务或义务的文书或文件(根据该计划具体恢复或承担的此类协议、证书、票据或其他证明债务人债务或义务的文书除外,如有的话)应予解除和解除;但条件是,尽管计划第4.11节有任何相反的规定,有担保定期贷款信贷协议应根据计划的条款和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贷文件进行修订,不得解除或解除。
11.授权订立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贷协议及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贷文件。于生效日期,或其后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重组债务人及于呈请日期为有担保定期贷款信贷协议项下的债务人的债务人的非债务人联属公司获授权签立及交付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贷协议及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贷文件(如适用)。自生效日期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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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授信文件(包括由此设想的所有交易以及重组债务人和债务人的任何适用的非债务人关联公司与此相关的所有将采取的行动、将作出的承诺和将承担的义务,包括支付其中规定的所有费用、赔偿和费用)应构成重组债务人和债务人的非债务人关联公司的合法、有效、具有约束力和授权的义务,这些债务人和债务人的非债务人关联公司在申请日是有担保定期贷款信贷协议下的债务人,可根据其条款强制执行。根据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用文件继续展期的金融便利正在展期,应被视为出于合法商业目的善意展期,是合理的,不得因任何目的而被撤销、重新定性或从属(包括衡平法从属),并且不应构成《破产法》或任何其他适用的非破产法规定的优先转让、欺诈性转让或其他可撤销转让。根据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用单证授予的所有留置权和担保权益(包括在请求日之前授予的留置权和担保权益):(a)应是根据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用单证的条款对根据其授予的担保物的合法、具有约束力和可强制执行的留置权和担保权益;(b)应自动被视为继续完善,但仅限于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用单证可能允许的留置权和担保权益;(c)不得撤销,重新定性,或出于任何目的的从属地位(包括衡平法从属地位),不应构成《破产法》或任何适用的非破产法规定的优先转让、欺诈性转让或其他可撤销的转让。经重组的债务人和授予该等留置权和担保权益的主体有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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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行所有备案和记录,并获得所有必要的政府批准和同意,以确认和批准在没有计划和确认令的情况下将适用的适用的州、省、联邦或其他法律(无论国内或国外)的规定下建立和完善此类留置权和担保权益(据了解,被视为持续存在和完善应凭借本确认令的输入自动发生,不需要任何此类备案、记录、批准和同意),此后将合作进行所有其他备案和记录,否则根据适用法律将有必要向第三方发出此类持续留置权和担保权益的通知。
12.发行新股本权益。经重组债务人获授权和授权,无须本院或任何其他方进一步批准,采取必要、可取或适当的行动和执行行为,以根据计划和计划补充文件实施新股权的发行,进行所有备案和记录,并获得任何和执行并交付与此有关的所有协议、文件、证券、票据和证书。
13.新的公司治理文件。在生效日期,或其后在合理可行范围内尽快,重组债务人各自的公司注册证书和章程(以及其他类似的形成和组成文件)应按可能需要进行修订、修订和重述或替换,以符合计划和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用文件(如适用)以及《破产法》的规定。新的企业管治文件应(其中包括):(a)授权发行新的股权;(b)授权签署、订立和交付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用文件;及(c)根据且仅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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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破产法》第1123(a)(6)条要求的范围内,包括禁止发行无投票权股本证券的条款。在符合计划第4.9节的规定下,各重组债务人可根据其各自成立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以及新的公司治理文件和计划的条款,修订和重述其公司注册证书和其他成立和组成文件。
14.免收一定的转让税和记录费。在《破产法》第1146(a)条允许的最大范围内,根据、考虑或与计划有关或根据以下情况从债务人向重组债务人或任何实体的任何转让:(a)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的任何债务、证券或其他权益的发行、分配、转让或交换;(b)任何抵押、信托契据或其他担保权益的设定、修改、合并或记录,或通过此类或其他方式为额外债务提供担保;(c)订立、转让、或记录任何租赁或转租;或(d)根据本计划、为促进本计划或与本计划有关的任何契据或其他转让文书的订立、交付或记录,包括与本计划所产生的、预期的或以与本计划有关的任何方式所签立的任何契据、销售票据、转让或其他转让文书,均无须缴付任何印花税或类似税。
15.重组债务人的董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计划补充文件中规定的重组董事会成员的指定获得批准,自生效之日起生效,无需任何一方采取进一步行动。自生效之日起,CalAmp董事会或其他理事机构的现任成员任期届满,该等现任CalAmp董事会成员应被视为已辞职。除计划补充文件中指定的董事会或经理委员会成员或债务人的唯一管理人(如适用)担任董事、经理或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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该等重组债务人在生效日期的管理人、董事会或董事会成员,或在生效日期前各债务人的唯一管理人(如适用),以其本身的身份,在生效日期或之后对重组债务人不承担持续义务,而每名该等董事、管理人或唯一管理人在生效日期应被视为已辞职或以其他方式不再是适用债务人的董事、管理人或唯一管理人。各重组债务人的每一位董事、经理、独任经理和高级管理人员均应依据该重组债务人的组织文件条款任职,并可根据该等适用的组织文件予以指定、更换或免职。
16.生效文件;进一步交易。在生效日期之前、当日及之后,债务人及重组债务人及董事、经理、高级人员、获授权人士、董事会成员或其经理及董事,获授权并可发出、执行、交付、存档或记录该等合约、证券、票据、解除、及其他协议或文件,并采取可能必要或适当的行动,以落实、执行及进一步证明计划、经修订的有担保定期贷款信贷文件的条款及规定,以及以重组债务人的名义及代表重组债务人根据该计划发行的任何证券,无须任何批准、授权、行动或同意,但根据该计划及本确认令明确要求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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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租约的处理。计划第五条规定的关于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租约的处理的规定,应予以批准,并在此予以全部批准。为免生疑问,重组债务人应承担自《破产法》第365条规定的生效日期起的所有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的租约,除非此类执行合同或未到期的租约:(a)先前由债务人承担或拒绝;(b)先前已根据其自身条款到期或终止;(c)是在生效日期或之前提交的拒绝动议的主体;或(d)在被拒绝的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的租约附表上确定。本确认令应构成破产法院批准上述假设和转让的命令。尽管计划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债务人(经规定的同意贷款人合理同意)或重组债务人(如适用)保留在生效日期(包括生效日期)的任何时间更改、修订、修改或补充已被拒绝的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租约附表的权利。
18.基于拒绝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租约的索赔。本确认令应构成破产法院的命令,批准驳回(如有)计划或被驳回的已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的租约附表(如适用)中规定的任何已执行合同或未到期的租约。除非破产法院的最终命令另有规定,根据计划或本确认令(如有),所有与拒绝执行合同或未到期租约所产生的索赔有关的索赔证明,必须在任何确认令进入通知中指定的地址向索赔、通知和征集代理人提交,并在不迟于该拒绝生效日期后三十(30)天送达重组债务人。
19.分配。根据该计划进行的所有分配均应按照该计划第六条进行,现批准该等分配方法。重组债务人没有义务或义务向允许债权的任何持有人进行分配,除非且直至该持有人根据计划第六条以重组债务人可接受的形式执行和交付适用于此类分配的任何和所有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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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释放留置权。现批准该计划第9.7条中规定的解除留置权条款。在生效日期并与根据该计划作出的适用分配同时,针对债务人的任何财产、其财产和债务人的非债务人关联公司的截至请求日存在的与有担保票据或任何其他债务有关的所有抵押、信托契据、留置权、质押或其他担保权益应全部解除和解除,该等抵押、信托契据、留置权、质押或其他担保权益的任何持有人的所有权利、所有权和权益应归还给适用的重组债务人及其继承人和受让人。
21.生效日期的先决条件。计划第八条规定的生效日期的先决条件的规定,应予以批准,并在此予以全部批准。债务人有权在本确认令生效后的任何时间完成该计划,但须根据其条款满足或放弃该等规定。
22.解除、解除、禁制、免罪及有关规定。第9.1节(解除债权和终止股权;妥协和解决债权、股权和争议)、第9.2节(解除)、第9.3节(免责和责任限制)、第9.4节(禁令),以及计划的相关规定,特此批准和授权全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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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3.确认令及生效日期的通知。根据破产规则2002和3020(c),重组债务人应根据《破产法》第11章向破产法院提交确认经修订的联合预先打包的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的第11章重组计划的命令进入通知,其形式基本上为本协议所附的附件 B(“确认令通知”),其中包括通知利益相关方确认令的进入和生效日期的发生。重组债务人应将确认令通知送达所有:(a)已知的债权和股权持有人;(b)根据破产规则2002要求通知的当事人;(c)在生效日期发生后在切实可行范围内尽快向其送达合并听证通知的其他当事人。确认令通知的形式特此批准。不必向在这些第11章案件期间发送的任何事先通知已被退回为无法交付的任何实体发出或送达通知,除非该实体已书面通知债务人该实体的新地址。此处描述的通知是充分和适当的,无需其他或进一步通知。
24.专业费用索赔。在生效日,重组债务人应设立(如尚未设立)并以与专业费用托管金额相等的现金为专业费用托管账户注资。专业费用托管账户应仅为留用专业人员的利益而维护。受制于重组债务人对专业费用托管账户中的该等剩余金额(如有)的权利,该等资金不应被视为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的财产。不得以任何方式对专业费用托管账户设置留置权、债权、股权担保,以专业费用托管账户中的任何剩余金额在拖欠留用专业人员的全部允许金额全部付清后及时支付给重组债务人为限。拖欠留用专业人员的专业费用索偿金额,应从持有的资金中以现金方式支付给留用专业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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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破产法院的命令允许此类专业费用索赔时,专业费用托管账户。重组债务人在任何情况下,对于专业费用托管账户不足以满足专业费用索赔的,均不得承担满足专业费用索赔的义务。专业费用托管账户中的任何剩余金额,在支付所有允许的专业费用索赔后,应立即支付给重组债务人,而无需破产法院或任何其他实体的任何进一步行动或命令。
25.除计划另有具体规定外,在生效日期当日及之后,重组债务人应以现金支付该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如适用)在正常业务过程中于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发生的与实施计划和完成有关的合理且有文件证明的法律、专业或其他费用和开支,而无需向破产法院发出任何进一步通知或采取行动、命令或批准。重组债务人应当在向重组债务人提交明细发票后的十(10)个营业日内,支付债务人的留用专业人员发生的合理索偿或者报销费用。自生效日期起及之后,任何要求留用专业人员遵守《破产法》第327至331、363及1103条的规定,以寻求留用或补偿在该日期后提供的服务,均应终止,而每个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如适用)可在正常业务过程中雇用任何留用专业人员并向其付款,而无须向破产法院发出任何进一步通知或采取行动、命令或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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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6.重组费用。在生效日期,重组债务人应按照计划以现金方式全额支付至生效日期(包括生效日期在内)已发生或预计将发生的重组费用(以之前在第11章案件审理过程中未支付的为限)。在生效日期将支付的所有重组费用应在生效日期之前和截至生效日期进行估计,且此类估计应至少在预期生效日期前三(3)个工作日交付给债务人;但此类估计不应被视为此类重组费用的承认或限制。在生效日期,应向债务人提交在生效日期之前和截至生效日期发生的所有重组费用的发票。此外,债务人和重组债务人(如适用)应继续支付与计划的实施、完成、抗辩相关的重组费用,无论在生效日期之前、当日或之后发生,均应在到期时按正常程序支付。
27.公用事业订单。在生效日期当日或之后的合理可行范围内,且仅在所有延迟呈请但在生效日期之前,有关公用事业服务的索偿已获支付且与该等索偿有关的任何争议已解决后,重组债务人获授权根据最终命令(i)批准债务人提出的充分保证付款的形式,(ii)建立公用事业公司解决异议的程序,(iii)禁止公用事业公司更改、拒绝或停止服务,以及(IV)给予相关救济] [第97号案卷](“公用事业令”)提取独立账户中的资金,且重组债务人不再有遵守公用事业令的义务。如适用,所有公用事业公司,包括在这些第11章案件期间按照公用事业令(包括适当保证程序)或其他方式收到根据《破产法》第366条提供的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充分履约保证的任何个人或实体,必须在生效日期后30天内将此种保证金或其他形式的充分履约保证退还重组债务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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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8.报告。在生效日期后,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如适用)没有义务向根据第11章案例中输入的“第一天”命令和任何“第二天”命令另有要求的任何当事人提供任何报告。
29.不需要政府批准。本确认令应构成任何州或其他政府当局的法律、规则或法规就实施或完成计划(包括重组交易)、计划补充、披露声明、任何文件、文书或协议(包括新的公司治理文件)及其任何修订或修改,以及计划(包括重组交易)、计划补充和披露声明中提及或预期的任何其他行为所要求的所有批准和同意(如有)。
30.挑战期限终止。任何委员会、第7章或第11章受托人或任何其他利益方可以发起质疑(定义见本院授权债务人使用现金担保物的最终命令[案卷第105号](“现金担保令”))的时间,自本确认令进入之日起视为终止,现金担保令中包含的规定、接纳、调查结果和解除对债务人、其财产、所有其他利益方以及每一此类方的继承人和受让人具有约束力,并应具有约束力。
31.保留管辖权。尽管确认令的进入和生效日期的发生,法院仍应根据《破产法》第105(a)和1142条对这些第11章案件和计划产生或与之相关的所有事项保留专属管辖权,其中包括(其中包括)采取计划第十条规定的行动的管辖权;但前提是,与计划第7.1(a)条一致,重整债务人可以在无法协商一致解决的情况下,通过本院管辖范围以外的司法手段解决与持有人债权允许金额有关的任何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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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即时绑定效应。尽管有破产规则第3020(e)、6004(g)或7062条或其他规定,在生效日期发生时,计划的条款应立即生效和可执行,并被视为对债务人、重组债务人以及任何和所有债权和股权持有人(无论此类债权或股权持有人是否被视为已接受计划)、所有参与或受计划中所述的解除、解除和禁令约束的实体,根据该计划获得财产的每个实体以及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租约的任何和所有非债务人当事人。
33.支付法定费用。根据该计划第11.3节的规定,债务人和重组债务人(如适用)应支付28 U.S.C § 1930(a)项下的所有季度费用,以及根据31 U.S.C. § 3717就所有付款(包括计划付款和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业务正常过程内外的付款)每季度(包括其中任何部分)到期应付的任何利息,直至第11章案件被转换、驳回或结案,以先发生者为准。
34.可分割性。计划的每一条款和规定,因为它可能已根据前述内容被更改或解释,(a)根据其条款有效和可强制执行;(b)计划不可或缺,除非根据计划第十条,否则不得删除或修改;以及(c)不可分割和相互依赖。
37
35.控制文件。如果计划与披露声明不一致,计划条款应在所有方面进行控制。如计划与计划补充文件不一致,则应以计划补充文件中相关文件的条款为准(除非该计划补充文件或本确认令中另有说明)。如本确认令与计划、披露声明或计划补充中的任何一项发生不一致,本确认令应予控制。
36.放弃中止确认令。尽管有任何破产规则(包括但不限于《破产规则》第3020(e)条、第6004(h)条、第6006(d)条及第7062条),本确认令立即生效,且不受任何中止的限制,已显示充分的因由。本确认令为最终命令,必须提出上诉的期间将自本确认令进入时开始。
37.SEC。尽管披露声明、计划和/或本确认令中有任何相反的语言,但任何条款均不得(i)阻止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执行其警察或监管权力;或(ii)禁止、限制、损害或延迟SEC在任何法院启动或继续针对任何非债务人个人或非债务人实体的任何索赔、诉讼因由、程序或调查。
38.Celestica。Celestica LLC(“Celestica”)应拥有允许的第5类一般无担保债权,金额为250,000美元,应根据计划第3.3(e)(ii)(i)节在生效日期以现金全额支付,并全额和最终清偿Celestica持有的任何一般无担保债权。为免生疑问,天弘应为计划下的释放方及释放方。
39.加特纳。根据该计划第3.3(e)节的规定,并且作为对加特纳持有的任何一般无担保债权的全额和最终清偿,Gartner, Inc.(“加特纳”)应拥有金额为40,000美元的允许的第5类一般无担保债权,该债权应在生效日期或之前以现金全额支付。为免生疑问,加特纳应为该计划下的获释方和获释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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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德州税务当局。仅为本确认令的目的,尽管计划或本确认令中有任何相反的规定,预呈请允许德州税务当局的索赔3对于截至请愿日期由有效、优先、完善、可执行和不可避免的留置权担保的从价税(如有“德州税务局债权”),应在生效日期归类为第2类——其他有担保债权。德克萨斯州税务局的索赔将在生效日期中较晚的日期或根据适用的非破产法到期时支付。德州税务局的索赔应包括根据《破产法》第506(b)条要求在付款之日之前支付的所有应计利息(如果有的话)。在有效、高级、完善、可执行和截至申请日不可撤销的范围内,德克萨斯州税务机关的申请前税收留置权(如有)应根据适用的非破产法明确保留,直到适用的德克萨斯州税务机关的索赔得到全额支付。尽管有该计划第6.6节的规定,尽管任何索赔金额低于100美元的门槛,分销代理仍应全额支付德克萨斯州税务局的索赔。债务人在适用法律下的所有权利和抗辩均保留并保留与此类德州税务局索赔有关的权利和抗辩。
| 3 | 就本确认令而言,德克萨斯州税务机关为:达拉斯县、蒙哥马利县、塔兰特县、卡梅伦县、格雷森县、哈里斯县ESD # 02、哈里斯县ESD # 60、伊达尔戈县、休斯敦市、休斯顿社区学院系统、休斯顿独立学区、谦卑市、孤星学院系统、马塔戈达县、麦卡伦市、麦克伦南县、帕萨迪纳市、波尔克县、里奥格兰德市/格鲁拉独立学区、圣马科斯CISD、史密斯县、斯塔尔县、波特县税务局、泰勒独立学区、亨特县等,伍德兰兹地铁中心市政公用事业区,伍德兰兹路公用设施1区,贝城独立学区、谢尔登独立学区、帕萨迪纳独立学区、谦逊独立学区、布拉索里亚县等,圣达菲独立学区、加尔维斯顿县水资源控制和改善区、拉伯克中央评估区、麦克格雷格市、麦克格雷戈独立学区、麦地那县和海斯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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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1.埃德蒙顿市。埃德蒙顿市(“埃德蒙顿”)应被视为选择退出计划第IX条第9.2节中包含的释放,不应被视为释放方或释放方。计划、计划补充或本确认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损害Edmonton主张任何债权的能力;诉讼因由;抵销权、反诉或补偿;或针对债务人寻求任何其他救济,包括但不限于在标题为CalAmp Corp. v. City of Edmonton,No. 220303819(Can。A.R.)和Edmonton City v. CalAmp Corp.,No. 220304243(Can。A.R.)。债务人对Edmonton主张的任何此类索赔或诉讼因由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的任何和所有权利同样得到保留。
42.伟创力。Flextronics Industrial Ltd.(“Flex”)应被视为选择退出计划第IX条第9.2节中包含的发布,不应被视为释放方或释放方。计划、计划补充或本确认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损害Flex主张任何债权的能力;诉讼因由;抵销权、反诉或补偿权;或对债务人寻求任何其他救济。债务人对Flex主张的任何此类索赔或诉讼因由提出异议或提出异议的任何和所有权利同样得到保留。
43.美国。尽管最终文件和本确认令中有任何规定:不解除或解除债务人、重组债务人或任何非债务人的美国或任何国家的任何权利、索赔、责任、抗辩或诉讼因由,或损害美国或任何国家对任何债务人、重组债务人或非债务人追究任何权利、索赔、责任、抗辩或诉讼因由的能力。美国或任何国家的合同、定购单、协议、租赁、契约、担保、赔偿、经营权协议或其他利益,或与美国或任何国家的其他利益,应受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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适用的非破产法,在正常经营过程中支付、处理、确定和管理,如同债务人的破产案件从未被提起过一样,债务人和重组债务人应遵守所有适用的非破产法。美国或任何国家的或对美国或任何国家的所有权利、索赔、责任、抗辩或诉讼因由应在第11章案件中继续存在,如同这些权利、索赔、责任、抗辩或诉讼因由未开始一样,并在正常业务过程中确定,包括在第11章案件未开始时本应解决或裁决此类权利、索赔、责任、抗辩或诉讼因由的行政或司法法庭的方式和方式;但前提是,确定文件和本确认令中的任何内容均不得改变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根据非破产法就任何此类索赔、责任或诉讼因由享有的任何法律或衡平法权利或抗辩。在不限制前述内容的情况下,为免生疑问,不得:(i)要求美国或任何国家就第11章案件中的任何权利、索赔、责任、抗辩或诉讼因由提出任何索赔或行政费用索赔的证据;(ii)影响或损害美国或任何国家对债务人行使的警察和监管权力,重组债务人或任何非债务人;(iii)被解释为设定补救金额或要求美国或任何州更新或以其他方式同意转让任何联邦或州合同、采购订单、协议、租赁、契约、担保、赔偿、经营权协议或其他利益;(iv)影响或损害美国或任何州的权利和抗辩抵销和补偿,或向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主张抵销或补偿的能力,并明确保留此类权利和抗辩;(v)构成美国或任何国家的批准或同意,但不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要求和非破产法下的批准;或(vi)解除任何一方遵守政府单位根据非破产法颁发的所有许可证和许可的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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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主索赔证明。义齿受托人可(但无须)代表有担保票据当事人就任何有担保票据债权提交合并债权证明(“债权主证明”)。义齿受托人可在适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时修改、补充或以其他方式修改其债权总证明。义齿受托人不应被要求向债权总证明文件提交任何证明此类债权总证明文件(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担保票据文件)中提及的义务的文书、协议或其他文件,这些文书、协议或其他文件可在向义齿受托人的律师提出书面请求后提供。不得以仅向CalAmp Corp.提交为免生疑问而拒绝、减少或删除任何经授权的债权总证明,本款规定和根据本条款提交的任何债权总证明仅旨在行政便利,不应影响任何利益方或其各自的利益继承人的实质性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任何有担保票据当事人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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展品A
计划
【归档于案卷编号124-1】
展品b
确认令通知
在美国破产法院
为德拉瓦雷区
|
在re:
CalAmp Corp.,et al.,1
债务人。
|
第11章
第24-11136号案件(LSS)
(共同管理)
|
(i)确认订单的输入及生效日期的通知
计划和(二)确定某些截止日期
请注意,2024年7月[ __ ],法院输入了事实调查结果、法律结论和命令(i)批准和确认根据《破产法》第11章对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的经修订的联合预包装的第11章重整计划的披露声明,以及(ii)授予相关救济[案卷第233号](“确认令”),确认根据《破产法》第11章对CalAmp Corp.及其债务人关联公司的经修订的联合预包装的第11章重整计划的披露声明,作为附件 A(“计划”)附后。2
请进一步注意,生效日期发生在2024年[ _____ ]。
请进一步注意,支付专业费用索赔的请求必须在2024年[ _____ ]之前提交并送达重组债务人,该日期为生效日期后的四十五(45)天。对支付专业费用索赔请求的任何异议必须在提交此类付款请求后二十一(21)天之日或之前提交并送达(i)适用的专业人员和(ii)重组债务人。
请进一步注意,根据确认令,该计划第九条中的解除、释放、禁令和开脱条款现已全面生效。
请进一步注意,截至生效日期,未在被驳回的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的租赁附表中列出的每一份执行合同和未到期的租赁已被视为承担;但条件是,如果在承担或拒绝时就合同或租赁是否已被执行或未到期存在争议,债务人或重组债务人(如适用)应在解决该争议的最终命令生效后三十(30)天内改变其在该计划下对该合同或租赁的处理方式。
| 1 | 这些第11章案件中的债务人,连同每个债务人的联邦税务识别号码的最后四位数字是:CalAmp Corp.(7070);CalAmp Wireless Networks Corporation(1740);LoJack Global LLC(4794);以及Synovia Solutions LLC(2994)。债务人的服务地址为15635 Alton Parkway,Suite 250,Irvine,加利福尼亚州 92618。 |
| 2 | 此处使用但未另行定义的大写术语应具有计划中赋予它们的各自含义。 |
请进一步注意,任何(i)与承担执行合同或未到期租约有关的支付补救请求或(ii)对承担执行合同或未到期租约的异议必须在2024年[ ______ ]或之前向法院提交,该日期为生效日期后三十(30)天。
【请进一步注意,因拒绝执行合同或未到期租约而产生的任何索赔必须(i)在CalAmp Corp.,et al.,Solicitation Agent,c/o Stretto,410 Exchange,Suite 100,Irvine,加利福尼亚州 92602向Stretto,Inc.(“索赔、通知和征集代理”)提出,并不迟于2024年[ _____ ],即生效日期后三十(30)天内送达重组债务人。】
请进一步注意,如果您希望获得确认令、计划、计划补充或相关文件的副本,那么您应该联系索赔、通知和征集代理,方法是:(a)致电索赔、通知和征集代理(833)469-1331(免费)和(562)513-2050(国际);(b)访问债务人的重组网站https://cases.stretto.com/calAmp;或(c)发送电子邮件至TeamCalAmp@stretto.com并索取相应材料的纸质副本。
日期:2024年7月9日
| 尊敬的提交, | ||||
| 特拉华州威尔明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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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s/草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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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L. Katherine Good(第5101号) | ||||
| Aaron H. Stulman(第5807号) | ||||
| Gregory J. Flasser(第6154号) | ||||
| POTER ANDERSON & CORROON LLP | ||||
| 1313 N. Market Street,6第楼层 | ||||
| 特拉华州威尔明顿19801 | ||||
| 电话:(302)984-6000 | ||||
| 传真:(302)658-1192 | ||||
| 电子邮件: | kgood@potteranderson.com | |||
| astulman@potteranderson.com | ||||
| gflasser@potteranderson.com | ||||
| 债务人及债务人的法律顾问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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