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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X-1.1 2 d151436dex11.htm EX-1.1 EX-1.1

附件 1.1

超微电脑公司

75,000,000股存托股份,每股代表7.00% A系列股份的1/20权益

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初始清算优先

每股1000美元)

承销协议

2026年6月10日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高盛 Sachs & Co. LLC

作为本协议附表A所列若干承销商的代表

c/o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园大道270号

纽约,纽约10017

c/o 高盛 Sachs & Co. LLC

西街200号

纽约,纽约10282

特拉华州公司(“公司”)超微电脑公司提议,在符合本承销协议(本“协议”)规定的条款和条件的情况下,向本协议附表A所列的若干承销商(“承销商”)(由您担任其代表(“代表”))发行和出售合计75,000,000股存托股份,每股代表其7.00% A系列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股份的1/20权益,每股面值0.00 1美元,初始清算优先权为每股1,000美元(“优先股”)(此类存托股份,“实盘股份”),并由承销商选择,最多11,250,000股额外存托股份,每股代表优先股份额的1/20权益,仅用于支付超额配售(如有)(此类额外存托股份,“期权股份”)。在本协议中,公司股份和承销商根据本协议第2节选择购买的期权股份统称为“股份”。

优先股将可转换为可变数量的公司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优先股可转换成的普通股股份,连同为支付优先股股息而交付的任何普通股股份,“基础股份”)。优先股的条款将载于公司将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的指定证书(“指定证书”)中,作为对公司经修订和重述的公司注册证书的修订。

股份将根据公司、ComputerShare Trust Company,N.A.和ComputerShare Inc.(作为联合存托人(“存托人”)以及股份不时持有人之间的存款协议(“存款协议”)发行,日期为截止日期(定义见下文)。每股股份最初将代表根据存款协议获得优先股股份1/20权益的权利。优先股在发行时将根据存托凭证(“存托凭证”)的交付进行存管,存托凭证将作为股份的凭证,并将由存托人根据存托协议发行。


与特此拟进行的股份发售基本同步,除其他事项外,公司将根据单独的承销协议和单独的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发行和出售最多45,454,545股普通股,但须符合惯例成交条件(“同时发售”)。该公司还计划就高达1,250,000,000美元普通股的“市场上”发行(“ATM计划”)签订股权分配协议。股份发售并不取决于同时发售或进入ATM计划的完成,同时发售或进入ATM计划均不取决于股份发售的完成,同时发售和ATM计划下的销售将根据注册声明(定义见本协议)的单独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进行,而不是根据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或招股说明书进行。

公司特此确认与几家承销商就股份买卖达成一致意见,具体如下:

1.注册声明。表格S-3(档案编号333-296641)上的登记声明,包括招股章程,已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及其下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统称为《证券法》)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委员会”)提交。此类登记声明,包括其中包含的招股说明书(“基本招股说明书”),以及作为其中一部分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所有文件,包括根据《证券法》第430A、430B或430C条被视为在其生效时以及根据《证券法》第430B(f)(2)条被视为与承销商有关的每个被视为生效日期的信息(如有),以下统称为“登记声明”。基本招股章程,经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的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补充,具体涉及根据《证券法》第424(b)条首次提交的表格中的股份(或公司根据《证券法》第173条为满足购买者的要求而首次提供给承销商的表格),以及作为其中一部分提交或通过引用并入或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所有文件,以下统称为“招股章程”,招股章程的初步形式以下称“初步招股章程”。如果公司已根据《证券法》第462(b)条提交了简短的注册声明(“第462条注册声明”),则此处对“注册声明”一词的任何提及均应被视为包含该第462条注册声明。就本协议而言,“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具有《证券法》第405条规定的含义,“定价披露包”是指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的初步招股说明书,连同本协议附表B中确定的每份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如有)。“适用时间”是指本协议签署之日晚上7:30(美国东部时间)。任何有关注册声明、任何初步招股章程或招股章程的“修订”、“修订”或“补充”的提述均应被视为提及并包括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及委员会根据其订立的规则和条例(统称“交易法”)在该日期之后提交并被视为通过引用并入其中的任何文件。

2.购买股票。根据本协议及存款协议所载的陈述、保证及协议,但须遵守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公司同意向若干包销商发行及出售公司股份,而各包销商同意(个别而非共同)以每股49.125美元的价格(“购买价格”)向公司购买本协议附表A中该包销商名称对面所载的各自数量的公司股份。此外,根据本协议及存款协议所载的陈述、保证及协议,但须遵守本协议所载的条款及条件,本公司同意按本协议及存款协议的规定向若干包销商发行及出售期权股份,而包销商有权按购买价格减去相等于本公司所宣派的任何股息或分派的每股金额,并须就公司股份支付但不须支付的金额,个别而非共同向本公司购买期权股份


期权股份。如要购买任何期权股份,各包销商将购买的期权股份数目应为与所购买的期权股份总数比率相同的期权股份数目(或本协议第11条所述增加的数目)与若干包销商从公司购买的公司股份总数比率相同的期权股份数目,但须作出调整以消除与你一样的任何零碎股份,由您自行决定,应作出。包销商可于招股章程日期后第三十天或之前,藉代表向公司发出的书面通知,于任何时间全部或不时部分行使购买期权股份的选择权,以完全弥补超额配售(如有)。该通知应载明正在行使期权的期权股份总数以及交付和支付期权股份的日期和时间,这些日期和时间可能与截止日期(定义见下文)相同,但不得早于截止日期,也不得迟于该通知日期后的第十个完整营业日(除非该时间和日期根据本通知第11条的规定推迟)。任何该等通知须在其中指明的交付日期及时间前至少两个营业日发出,但将交付期权股份的日期与截止日期的日期及时间相同的情况除外,在此情况下,该等通知可在其中指明的交付日期及时间前一个营业日交付。

3.承销商的发行。本公司明白,包销商拟于本协议生效后尽快按包销商的判断进行公开发售股份,并初步按定价披露包所载条款发售股份。公司承认并同意,承销商可向或通过承销商的任何关联公司发售和出售股份,任何此类关联公司可向或通过任何承销商发售和出售其购买的股份。

4.公司的陈述和保证。本公司向各承销商声明并保证并同意:

 

  (a)

委员会未发布任何阻止或暂停使用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的命令,定价披露包中包含的每份初步招股说明书在提交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的适用要求,且在提交时,没有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遗漏了对作出其中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的陈述,不具误导性;但公司并不就该包销商透过代表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任何包销商的资料作出任何陈述或遗漏而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而该等资料明确用于任何初步招股章程,但据了解及同意,任何包销商提供的唯一该等资料包括本协议第9(c)节所述的资料。

 

  (b)

截至适用时间的定价披露包没有,而且截至截止日期和截至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将不会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没有说明为在其中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不具误导性;但公司不对任何承销商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明确用于该定价披露包的与承销商有关的信息作出的任何陈述或遗漏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经理解并同意,该承销商通过代表提供的唯一此类信息包括本协议第9(c)节中所述的信息。定价披露包中没有遗漏任何包含在招股说明书中的重大事实陈述,其中也没有遗漏任何要求包含在招股说明书中的包含在定价披露包中的重大事实陈述。

 


  (c)

除《注册说明书》、《招股章程初稿》及《招股章程》外,公司(包括其代理人及代表,以其身分包销商除外)没有拟备、作出、使用、授权、批准或提述,亦不会拟备、作出、使用、授权,批准或提及构成出售要约或征求购买股份要约的任何“书面通信”(定义见《证券法》第405条)(公司或其代理人和代表的每一此种通信(下文第(i)款中提及的通信除外)“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但(i)根据《证券法》第2(a)(10)(a)节或《证券法》第134条不构成招股说明书的任何文件或(ii)本协议附件A所列文件除外,每次电子路演及代表事先书面批准的任何其他书面通讯。每个此类发行人的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已经或将(在第433条规则规定的时间段内)根据《证券法》(在此要求的范围内)提交,并且与注册声明或定价披露包中包含的信息没有冲突,并且当与首次使用此类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说明书之前提交的初步招股说明书一起考虑时,没有,并且截至截止日期和截至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不会、不会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而忽略陈述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不具误导性;但公司并不就每名该等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章程或初步招股章程中作出的任何陈述或遗漏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而该等陈述或遗漏是依赖并符合该等承销商透过代表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明确用于该发行人自由撰写招股章程或初步招股章程的有关资料,经理解并同意,任何承销商提供的唯一该等资料包括本协议第9(c)节中所述的信息。

 

  (d)

公司(i)没有单独从事除经代表(x)同意的与《证券法》第144A条所指的合格机构买方(“QIBs”)实体或第501(a)(1)、(a)(2)、(a)(3)条所指的合格投资者的机构之间的任何Testing-the-Waters Communications以外的任何Testing-the-Waters Communications,(a)(7)或(a)(8)根据《证券法》(“IAIs”)以及在其他方面符合《证券法》第5(d)节的要求,或(y)与公司合理地认为是QIB或IAIs的实体以及在其他方面符合《证券法》规则163B的要求,并且(ii)没有授权除代表之外的任何人从事Testing-the-Waters Communications。公司再次确认,代表已获授权代表公司开展Testing-the-Waters Communications业务。除本协议附表D所列者外,本公司并无分发或批准分发任何书面测试水域通讯。“试水通讯”是指依据《证券法》第5(d)条或第163B条与潜在投资者进行的任何口头或书面通讯。“书面测试-水域通信”是指《证券法》第405条所指的任何属于书面通信的测试-水域通信。任何个人书面试水通讯不与登记声明或定价披露包中所载信息相冲突,在所有重大方面均遵守《证券法》,截至适用时间与定价披露包一起计算时,没有,并且截至截止日期和截至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不会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为在其中作出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根据当时的情况作出,而不是误导。


  (e)

注册声明是《证券法》第405条所定义的“自动货架注册声明”,已在不早于本协议日期前三年向委员会提交;公司未收到委员会根据《证券法》第401(g)(2)条使用该注册声明或对其进行任何生效后修订的反对通知。委员会并无发出暂停注册声明有效性的命令,亦无为此目的或根据《证券法》第8A条针对公司或与发售股份有关的程序启动,或据公司所知,受到委员会的威胁;截至注册声明及其任何生效后修订的适用生效日期,注册声明及任何该等生效后修订均已遵守,并将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证券法》的适用要求,没有亦不会载有任何有关重大事实的不实陈述,或没有述明为使其中的陈述不具误导性而须在其中述明或所需的重大事实;及截至招股章程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的日期,以及截至截止日期及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招股说明书将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证券法》的适用要求,不会包含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遗漏陈述作出这些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没有误导;但公司并无就该等包销商透过代表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有关任何包销商的资料而作出的任何陈述或遗漏作出任何陈述或保证,而该等陈述或遗漏是明示用于注册声明及招股章程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经理解及同意,任何包销商提供的唯一该等资料包括本协议第9(c)节所述的该等资料。

 

  (f)

注册声明、招股说明书和定价披露包中以引用方式并入的文件在提交给委员会时,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交易法》的适用要求。

 

  (g)

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其相关附注)在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以引用方式纳入或纳入的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证券法》和《交易法》的适用要求(如适用),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列报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截至所示日期的财务状况以及其经营业绩和所述期间的现金流量变动;该等财务报表是按照美国公认会计原则(“公认会计原则”)编制的,在所涵盖的整个期间内一致适用,但未经审计的财务报表除外,受一般年终调整的影响,这些调整在总量上并不重要,也不包含委员会适用规则允许的某些脚注,注册声明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任何配套附表在所有重大方面都公平地反映了其中要求说明的信息;以及注册声明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并入的其他财务信息,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来自公司及其合并子公司的会计记录,并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平地呈现由此显示的信息;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有关“非公认会计原则财务措施”(该术语由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定义)的所有披露均在适用范围内符合《交易法》条例G和《证券法》条例S-K第10项。


  (h)

自公司最近一期财务报表纳入或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说明书、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之日起,(i)股本没有发生任何变化(除了在行使被描述为未行使的股票期权和认股权证时发行普通股股份,以及在注册说明书、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现有股权激励计划下授予期权和奖励),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短期债务或长期债务的任何重大变动,或公司就任何类别股本宣派、留作支付、支付或作出的任何种类的股息或分派,或任何重大不利变动,或涉及业务、物业、管理、财务状况、股东权益或影响其预期重大不利变动的任何发展,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的经营业绩或前景;(i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订立任何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作为一个整体具有重大意义的交易或协议(不论是否在日常业务过程中)或招致任何直接或或或有责任或义务,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属重大的;及(iii)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就其业务遭受任何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整体而言属重大的损失或干扰,而该损失或干扰是由于火灾、爆炸、水灾或其他灾难(不论是否在保险范围内),或来自任何劳工骚乱或纠纷或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任何行动、命令或法令,但登记声明中另有披露的情况除外,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

 

  (一)

本公司及其各附属公司已妥为组织,并在其各自组织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下有效存在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在其各自的财产所有权或租赁或开展其各自的业务所需的每个司法管辖区具有开展业务的适当资格并具有良好的信誉,并拥有拥有或持有其各自的财产以及开展其所从事的业务所需的一切权力和权力,除非未能取得如此资格或具有良好信誉或拥有该等权力或权威不会个别或整体上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业务、财产、管理、财务状况、股东权益、经营业绩或前景或对公司履行交易文件(定义见本协议)项下的义务(“重大不利影响”)产生重大不利影响(“重大不利影响”)。公司没有直接或间接拥有或控制任何公司、协会或其他实体,但公司截至2025年6月30日止财政年度的10-K表格年度报告的附件 21.1所列子公司除外。

 

  (j)

截至其中指明的日期,公司拥有注册说明书、招股章程或任何许可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所载的授权资本。本公司所有已发行股本股份均已获正式有效授权及发行,并已缴足且不可评估,且不受任何优先认购权或类似权利的限制;除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章程中描述或明确设想的情况外,并无任何尚未行使的权利(包括但不限于优先认购权)、认股权证或期权,或可转换为或可交换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股本股份或其他股权的工具,或任何合同、承诺、协议,任何种类的谅解或安排,与发行公司的任何股本或任何


  该等附属公司、任何该等可转换或可交换证券或任何该等权利、认股权证或期权;公司股本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登记声明、定价披露包及招股章程所载的描述;及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的各附属公司的所有已发行股本股份或其他股本权益均已获适当及有效授权及发行、缴足及不可评估(在任何外国子公司的情况下,对于董事的合格股份,以及除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另有说明的情况外),并由公司直接或间接拥有,不受任何第三方的任何留置权、押记、产权负担、担保权益、对投票或转让的限制或任何其他债权的影响。

 

  (k)

就根据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股票薪酬计划(“公司股票计划”)所授出的股票期权(“股票期权”)而言,(i)根据《守则》第422条拟符合“激励股票期权”资格的每份股票期权符合此种资格,(ii)每份股票期权的授予均在不迟于根据其条款授予该股票期权生效之日(“授予日”)通过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包括(如适用)正式授权,公司董事会(或其正式组成和授权的委员会)的批准,以及任何必要的股东以必要票数或书面同意的批准,而管辖该等授予(如有)的授予协议已由其各方正式签署和交付,(iii)每项该等授予均根据公司股票计划、《交易法》和所有其他适用法律和监管规则或要求的条款作出,包括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和公司证券交易的任何其他交易所的规则,(iv)每笔此类赠款均按照公认会计原则在公司的财务报表(包括相关附注)中进行了适当的核算,并根据《交易法》和所有其他适用法律在公司提交给委员会的文件中进行了披露。本公司并无明知故授出,亦无亦无本公司在授出、股票期权之前或以其他方式配合授出股票期权的政策或惯例,有关本公司或其附属公司或其经营业绩或前景的重大信息的发布或其他公开公告;

 

  (l)

本公司拥有签署和交付交易文件(定义见下文)以及履行其在本协议项下义务的充分权利、权力和授权;为获得其对每一份交易文件的适当授权、签署和交付以及由其完成其中所设想的交易而需要采取的所有行动均已妥为和有效地采取。

 

  (m)

本协议已获公司正式授权、签署及交付。

 

  (n)

[保留]

 

  (o)

股份已获正式授权,当按本协议的规定发行和交付并支付购买价款时,以及当存托凭证已由保存人根据存款协议正式签立和交付时,将获得正式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和不可评估。股份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的描述。发行股份不受任何优先认购权或类似权利规限。股份登记在其名下的人士将有权享有其中及存款协议所指明的权利。


  (p)

该存款协议已获公司正式授权,并在其每一方根据其条款正式签署和交付时,将构成公司的一项有效且具有法律约束力的义务,可根据其条款对公司强制执行,除非该协议的可执行性可能受到破产、无力偿债(包括但不限于与欺诈性转让有关的所有法律)、重组、暂停或一般影响强制执行债权人权利的类似法律的限制。

 

  (q)

指定证书已获公司正式授权。指定证书规定了优先股的权利、优先权和优先权,优先股持有人在向特拉华州州务卿备案后将拥有指定证书中规定的权利。

 

  (r)

优先股,当公司发行时,可由公司在发行股份时向保存人自由存放。优先股已获公司正式授权,可根据本协议及交存协议的规定发行及交存,而在发行股份时发行及交存,并于指定证书备案及生效后,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及不可评估,并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及招股章程中的描述。一旦根据本协议和存款协议支付股份购买价款并存入优先股以对抗发行股份,承销商将获得良好、有效和可销售的股份所有权,没有任何留置权。优先股的任何持有人均不会仅因是此类持有人而承担个人责任;优先股的发行不受任何优先认购权或类似权利的约束。

 

  (s)

在根据本协议和存款协议发行和存入优先股以对抗发行股份以及指定证书的备案和有效性时,优先股将根据优先股和指定证书的条款可转换为基础股份。若干相当于基础股份(定义见下文)的最大数目的基础股份已获正式授权并保留以供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发行(为免生疑问,该等基础股份可能是公司先前发行并作为库存股持有的普通股),而该等基础股份在根据优先股和指定证书的条款发行时将有效发行、全额支付且不可评估,将在所有重大方面符合登记声明中的描述,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将不受任何优先认购权或类似权利的约束。如本文所用,“基础股份的最大数量”“是指(a)(x)数量等于指定证书中规定的每股优先股的初始最高转换率的普通股股份的总和和(y)公司就每股优先股应付的股息(无论是否已宣布)可交付的普通股股份的最大数量的乘积,乘以(b)有关股份的优先股股份总数(假设第2节所列的超额配股权已悉数行使,但不会使任何“整股股息金额”(定义见指定证书)生效),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指定证书的条款并根据其条款进行调整。

 

  (t)

指定证书、存款协议和本协议(统称“交易文件”)中的每一项在所有重大方面均符合每份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载的描述。


  (u)

本公司签署、交付及履行交易文件、发行及出售股份、发行及存放优先股予保存人以对抗股份发行及发行相等于基础股份最大数目的若干基础股份,无须取得任何政府机构或团体或任何法院的同意、批准、授权或命令或备案,除非已根据《证券法》获得并作出规定,以及州证券法和适用于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指定证书的任何法律或法规可能要求的情况。

 

  (五)

交易文件的签署、交付和履行、股份的发行和出售、优先股的发行和存放于存托人的股份发行以及发行数量等于基础股份最大数量的基础股份已获得所有必要的公司行动的正式授权,不会也不会导致违反或违反任何条款和规定,或构成违约,或导致设定或施加任何留置权,根据(i)对公司或公司任何子公司具有司法管辖权的任何国内或国外政府机构或团体或任何法院的任何法规、任何规则、条例或命令(但前提是本协议或存款协议中的赔偿和分担权的强制执行可能受到联邦或州证券法或公共政策原则的限制)或其任何财产对公司或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进行抵押或担保,(ii)公司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或公司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受其约束或公司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受其约束的任何重要协议或文书,或(iii)公司或任何该等附属公司的章程或附例,但(i)及(ii)的情况除外,该等违反或违反或失责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w)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各自业务具有重要意义的所有不动产和个人财产项目拥有收费简单的良好和可销售的所有权,或拥有出租或以其他方式使用的有效权利,在每种情况下均不存在任何留置权、产权负担、债权和缺陷以及所有权的不完善,但(i)不会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对该财产作出和提议作出的使用产生实质性干扰或(ii)无法单独或合计合理预期的那些除外,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x)

除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述外,没有任何法律、政府或监管行动、要求、索赔、诉讼、仲裁、查询、诉讼,或据公司所知,尚待进行的调查(“行动”),而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是或可能是一方当事人,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是或可能是或可能是标的,如果确定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不利,则单独或合计,可以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据公司所知,没有任何此类行动受到任何政府或监管当局的威胁或预期或受到其他人的威胁;(i)没有《证券法》要求在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当前或未决行动,而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没有这样描述,以及(ii)没有法规,根据《证券法》要求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或在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未作为注册声明的证据提交或在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法规或合同或其他文件。


  (y)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存在(i)违反其章程或细则或类似组织文件的情况;(ii)违约,且未发生因通知或时间流逝或两者兼而有之而构成该等违约的事件,在适当履行或遵守任何契约、抵押、信托契据所载的任何条款、契诺或条件时,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为一方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受其约束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受其约束的贷款协议或其他协议或文书;或(iii)违反任何法律或法规或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任何判决、命令、规则或条例,但在上述第(ii)和(iii)条的情况下,任何此类违约或违规行为不会单独或总体上,有实质性的不利影响。

 

  (z)

公司签署、交付和履行交易文件、公司发行和出售股份(包括转换时发行基础股份)以及公司完成交易文件、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所设想的交易不会(i)与任何条款或规定相冲突或导致违反或违反,或构成违约,导致终止、修改或加速,或导致设定或施加任何留置权,根据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作为一方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受其约束或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受其约束的任何契约、抵押、信托契据、贷款协议或其他协议或文书,对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权利或资产进行抵押或抵押,(ii)导致违反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章程或附例或类似组织文件的规定,或(iii)导致违反任何法律或法规或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当局的任何判决、命令、规则或规例,但就上述第(i)及(iii)条而言,任何该等冲突、违反、违约、失责、留置权、押记或产权负担个别或合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的情况除外;

 

  (AA)

公司签署、交付和履行交易文件(包括但不限于发行证券和转换时发行标的证券),以及完成交易文件所拟进行的交易,无需取得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同意、批准、授权、命令、登记或资格或取得其资格,除非根据纳斯达克上市规则以及金融业监管机构可能要求的同意、批准、授权、命令和注册或资格,Inc.(“FINRA”)和根据适用的州证券法,与承销商购买和分销证券有关;

 

  (BB)

(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x)遵守所有且未违反任何适用的联邦、州、地方和外国法律(包括普通法)、规则、条例、要求、决定、判决、法令、命令和其他与污染或保护人类健康或安全、环境、自然资源、危险或有毒物质或废物、污染物或污染物(统称“环境法”)有关的法律强制执行要求;(y)已收到并正在遵守所有且未违反任何、许可、执照、根据任何环境法开展其各自业务所需的证书或其他授权或批准;及(z)未收到根据任何环境法或与之相关的任何实际或潜在责任或义务的通知,或任何实际或潜在违反任何环境法的通知,包括对任何处置或释放危险或有毒物质或废物、污染物或污染物的调查或补救,且不知悉任何合理预期会导致任何该等通知的事件或情况;(ii)除上述(i)及(ii)项各自的情况外,并无与公司或其附属公司的环境法或与其有关的环境法相关的成本或负债,而任何该等事项个别或整体上合理预期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及(iii)除非各


  在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x)没有根据政府实体也是当事方的任何环境法针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未决或已知拟进行的程序,但有理由认为不会对其施加500,000美元或更多的金钱制裁的程序除外,(y)公司及其子公司不知道与遵守环境法有关的任何事实或问题,或根据环境法或有关危险或有毒物质或废物、污染物或污染物的责任或其他义务,可合理预期会对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资本支出、收益或竞争地位产生重大影响,以及(z)公司或其子公司均未预期与任何环境法相关的重大资本支出。

 

  (CC)

BDO USA,P.C.和Deloitte & Touche LLP,已审查和/或审计了公司及其子公司的某些财务报表,在委员会和公众公司会计监督委员会(美国)通过的适用规则和条例以及《证券法》的要求下,各自是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独立注册会计师事务所。

 

  (dd)

(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拥有或拥有或能够以合理条款获得使用所有重要专利、专利申请、商标、服务标记、商品名称、商标注册、服务标记注册、域名、版权、专有技术、商业秘密、系统、程序、专有或机密信息以及在开展其各自业务时使用的所有其他全球范围内的知识产权、工业产权和专有权利(统称“知识产权”)的充分权利;(i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开展其各自的业务不侵犯、盗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任何人的任何知识产权,除非不会合理预期,(iii)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并无收到任何有关知识产权的重大申索的书面通知;及(iv)据公司所知,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知识产权并无被任何人侵犯、挪用或以其他方式侵犯;

 

  (ee)

一方面,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与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董事、高级职员、股东、客户、供应商或其他关联公司之间不存在任何直接或间接的关系,这是《证券法》要求在每一份注册声明和招股说明书中描述的,并且在这些文件和定价披露包中没有这样描述的。

 

  (ff)

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均不是“涵盖的外国人”,因为该术语在《境外投资规则》中使用。“境外投资规则”是指美国财政部根据美国第14105号行政命令或任何类似法律或法规管理和执行的法规,连同发布的任何相关公共指南;截至本协议签署之日,境外投资规则编纂于31 C.F.R. § 850.101 et seq。

 

  (gg)

公司不是,而且,在实施发售和出售股份后,如果同时发售完成,同时发售的普通股股份,以及公司收到的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所得款项净额的申请,将不会被要求注册为经修订的1940年《投资公司法》及其下的委员会规则和条例所指的“投资公司”或由“投资公司”“控制”的实体。


(hh)任何人无权因向证监会提交登记声明或发行及出售股份而要求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根据《证券法》登记任何证券以供出售。

 

  (二)

公司及其子公司已缴纳了所有联邦、州、地方和外国税款,并提交了截至本协议日期所需缴纳或提交的所有纳税申报表,但善意质疑且已根据美国公认会计原则为其设立了适当准备金或应计费用的任何税款除外,并已提交了截至本协议日期所需提交的所有联邦收入和其他纳税申报表,除非在每种情况下,如果未能这样做,将不会单独或合计,具有重大不利影响;且除注册说明书、销售时间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各另有披露外,不存在已经或可以合理预期将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或其各自的任何财产或资产提出的重大税务缺陷。

 

  (jj)

公司及其子公司拥有由适当的联邦、州、地方或外国政府或监管机构颁发的所有许可证、分许可证、证书、许可证和其他授权,并已向其作出所有必要的申报和备案,这些申报和备案是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各自财产的所有权或租赁或开展各自业务所必需的,除非未能拥有或作出相同的授权将不会单独或合计,具有重大不利影响;且除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情况外,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均未收到任何此类许可、分许可、证书、许可或授权的任何撤销或修改的通知,或有任何理由相信任何此类许可、分许可、证书、许可或授权将不会在正常过程中续期,除非此类撤销、修改或不续期不会单独或合计合理地预期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千方)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雇员并不存在或据本公司所知预期或威胁与其发生的劳工骚乱或争议,本公司亦不知悉任何其或其附属公司的主要供应商、承包商或客户的雇员已有或即将发生的劳工骚乱或与其发生的争议,除非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就其作为一方的任何集体谈判协议收到任何取消或终止通知。

 

  (ll)

(i)经修订的1974年《雇员退休收入保障法》(“ERISA”)第3(3)节所指的每项雇员福利计划,公司或其“受控集团”(定义为ERISA第4001(a)(14)节所指的与公司处于共同控制下的任何实体,无论是否成立,或根据经修订的1986年《国内税收法典》(“法典”)第414(b)、(c)、(m)或(o)节将被视为与公司的单一雇主的任何实体)将承担任何责任(每项,a“计划”)一直保持符合其条款和任何适用法规、命令、规则和条例的要求,包括但不限于ERISA和《守则》;(ii)任何计划均未发生ERISA第406节或《守则》第4975节所指的禁止交易,不包括根据法定或行政豁免进行的交易;(iii)对于受《守则》第412节或ERISA第302节资金规则约束的每个计划,没有任何计划失败(无论是否被放弃),或被合理预期未能满足适用于此类计划的最低筹资标准(ERISA第302条或《守则》第412条含义内);(iv)没有任何计划处于或被合理预期处于“风险状态”(ERISA第303(i)条含义内),也没有任何计划属于“多雇主计划”


  ERISA第4001(a)(3)节所指处于“濒危状态”或“危急状态”(ERISA第304和305节所指)(v)每个计划资产的公允市场价值超过根据该计划应计的所有利益的现值(根据为该计划提供资金所使用的假设确定);(vi)没有发生或合理预期将发生“可报告事件”(ERISA第4043(c)节及其颁布的条例所指);(vii)每个计划根据《守则》第401(a)条拟符合资格的,如此符合资格,并且没有发生任何将导致丧失该资格的情况,无论是通过行动还是由于未采取行动;(viii)公司或受控集团的任何成员均未承担或合理地预期将承担ERISA标题IV下的任何责任(对计划的供款或对养老金福利担保公司的保费除外,就计划(包括ERISA第4001(a)(3)条所指的“多雇主计划”)进行的正常过程中且无违约);及(ix)以下事件均未发生或合理可能发生:(a)公司或其受控集团关联公司于本财政年度内须向所有计划作出的供款总额与该等供款在公司的及其控制的集团关联公司最近完成的会计年度;或(b)公司及其子公司的“累计退休后福利义务”大幅增加(会计准则编纂主题含义内715-60)与公司及其子公司最近完成的财政年度中的此类义务金额相比,除非在每种情况下与本协议(i)至(ix)中所述的事件或条件有关,因为单独或合计不会产生重大不利影响。

 

  (mm)

除定价披露包、注册声明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及其子公司维持有效的“披露控制和程序”(定义见《交易法》第13a-15(e)条)制度,该制度符合《交易法》的要求,旨在确保公司在其根据《交易法》提交或提交的报告中要求披露的信息在委员会规则和表格规定的时间段内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包括旨在确保此类信息得到积累并酌情传达给公司管理层的控制和程序,以便及时做出有关所需披露的决定。公司及其子公司已按照《交易法》第13a-15条的要求,对其披露控制和程序的有效性进行了评估。

 

  (nn)

公司及其子公司维持“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系统(定义见《交易法》第13a-15(f)条),这些系统符合《交易法》的要求,并由各自的首席执行官和首席财务官或履行类似职能的人员设计或在其监督下设计,以就财务报告的可靠性和根据公认会计原则为外部目的编制财务报表提供合理保证。除定价披露包、注册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及其子公司维持的内部会计控制足以提供合理保证:(i)交易是按照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执行的;(ii)交易记录是必要的,以允许按照公认会计原则编制财务报表并保持资产问责制;(iii)仅根据管理层的一般或特定授权才允许访问资产;(iv)以合理的时间间隔将记录的资产问责制与现有资产进行比较,并就任何差异采取适当行动;(v)可扩展业务报告语言中包含的交互式数据或


  以引用方式并入注册声明、招股说明书和定价披露包公平地呈现了所有重大方面所要求的信息,并根据委员会适用的规则和指南编制。基于公司根据《规则》对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最新评估13a-15(c)根据《交易法》,除在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披露的情况外,公司的内部控制不存在重大缺陷。公司核数师及公司董事会审计委员会已获告知:(i)财务报告内部控制的设计或运作方面的所有重大缺陷和重大弱点,已对公司记录、处理、汇总和报告财务信息的能力产生不利影响或有合理可能产生不利影响;(ii)涉及管理层或其他在公司财务报告内部控制中具有重要作用的员工的任何欺诈行为,无论是否重大。

 

  (oo)

注册声明中包含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可扩展商业报告语言中的交互式数据公平地呈现了所有重大方面所要求的信息,并且是根据委员会适用的规则和准则编制的。

 

  (pp)

公司及子公司均有涵盖各自财产、经营、人员和业务的保险,包括营业中断保险、该保险的金额及就足以保障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及其各自业务的损失及风险投保;而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未(i)收到该保险人的任何保险人或代理人的通知,表示为继续进行该保险而需要或需要进行资本改良或其他支出,或(ii)任何理由相信其将无法在现有保险范围到期时续保其现有保险范围或以合理成本从同类保险人处获得继续开展业务可能需要的类似保险范围。

 

  (qq)

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的信息技术资产和设备、计算机、系统、网络、硬件、软件、网站、应用程序和数据库(统称“IT系统”)足以满足公司及其附属公司目前进行的业务运营所需的所有重大方面的运营和履行,没有和清除所有重大bug、错误、缺陷、特洛伊木马、定时炸弹、恶意软件和其他腐败者。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实施和维持商业上合理的控制、政策、程序和保障措施,以维护和保护其重要机密信息以及与其业务相关使用的所有IT系统和数据(包括所有个人、个人身份识别、敏感、机密或受监管数据(“个人数据”))的完整性、持续性操作、冗余性和安全性,并且不存在违反、违规、中断或未经授权使用或访问这些数据的情况,但已得到补救且没有重大成本或责任或通知任何其他人的义务的情况除外,也不涉及任何正在进行内部审查或调查的事件。公司及其子公司目前在实质上遵守所有适用的法律或法规以及任何法院或仲裁员或政府或监管机构的所有判决、命令、规则和条例、与IT系统和个人数据的隐私和安全以及保护此类IT系统和个人数据免受未经授权的使用、访问、盗用或修改有关的内部政策和合同义务。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采取一切必要行动,准备在其生效后立即遵守《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以及截至本协议日期已宣布在本协议日期后12个月内生效的与个人数据有关的所有其他适用法律法规,任何不遵守该条例的行为将合理地可能产生重大责任),除非没有也不会合理地预期会导致对公司及其附属公司产生重大责任,作为一个整体。


  (rr)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董事、高级人员或雇员,或据本公司所知,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联或代表本公司行事的任何代理人、联属公司或其他人士,均未(i)将任何公司资金用于任何与政治活动有关的非法捐款、馈赠、娱乐或其他非法开支;(ii)作出或采取促进要约的行为,承诺或授权向任何外国或国内政府官员或雇员,包括任何政府拥有或控制的实体或公共国际组织的任何官员或雇员,或以官方身份为上述任何一项或代表上述任何一项行事的任何人,或任何政党或政党官员或政治职位候选人提供任何直接或间接的非法付款或利益;(iii)违反或违反经修订的1977年《反海外腐败法》的任何规定,或执行《经合组织打击国际商业交易中贿赂外国公职人员公约》的任何适用法律或法规,或根据英国《2010年反贿赂法》或任何其他适用的反贿赂或反腐败法律实施犯罪行为;或(iv)为促进任何非法贿赂或其他非法利益,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回扣、偿付、影响付款、回扣或其他非法或不正当的付款或利益而作出、提出、同意、要求或采取行为。公司及其附属公司已制定、维持和执行,并将继续维持和执行旨在促进和确保遵守所有适用的反贿赂和反腐败法律的政策和程序。

 

  (ss)

公司及其子公司的运营始终遵守适用的财务记录保存和报告要求,包括经修订的1970年《货币和外国交易报告法》、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开展业务的所有司法管辖区的适用洗钱法规、根据这些法规制定的规则和条例以及任何政府机构发布、管理或执行的任何相关或类似的规则、条例或指南(统称为“反洗钱法”),并且没有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采取或在任何法院或政府机构面前提起的诉讼、诉讼或程序,涉及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的反洗钱法的权威或机构或任何仲裁员正在等待处理,或据公司所知,受到威胁。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会直接或间接地将本协议项下股份发售所得款项用于促进向任何人发出要约、付款、承诺付款或授权支付或给予金钱或任何其他有价值的东西,其方式将导致任何人(包括任何参与交易的人,无论是作为承销商、初始购买者、顾问、投资者或其他)违反反洗钱法。

 

  (TT)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董事、高级职员或雇员,或据本公司所知,与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有关联或代表本公司行事的任何代理人、关联公司或其他人,均不是或由目前是美国政府管理或执行的任何制裁的对象或目标的人(包括但不限于美国财政部或美国国务院外国资产控制办公室,包括但不限于,指定为“特别指定国民”或“被封锁者”)、联合国安理会、欧盟、英国财政部或其他相关制裁机构(统称“制裁”),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也不位于、组织、经营或居住在作为制裁对象或目标的国家或地区,包括但不限于乌克兰克里米亚地区,即所谓的顿涅茨克


  中华人民共和国,the所谓卢甘斯克人民共和国、古巴、伊朗、朝鲜以及赫尔松和扎波罗热争议领土(各自为“被制裁国家”);公司将不会直接或明知而间接使用根据本协议发行股份的收益,或出借、出资或以其他方式向任何子公司、合资伙伴或其他个人或实体提供此类收益(i),以资助或便利在提供资金或便利时为制裁对象或目标的任何人的任何活动或与其开展的业务,(ii)资助或便利任何受制裁国家的任何活动或业务,或(iii)以任何其他方式导致任何人(包括参与交易的任何人,不论是作为承销商、顾问、初始购买者、投资者或其他)违反制裁或由(a)美国政府(包括美国商务部或美国国务院)管理或执行的任何出口管制法律法规,包括《武器出口管制法》(22 U.S.C. § 2778)、《2018年出口管制改革法》(50 U.S.C. § 4801-4861),国际武器贸易条例(22 C.F.R. Parts 120 – 130)和出口管理条例(15 C.F.R. Parts730-774)(“EAR”),或(b)任何其他相关政府机构(统称“出口管制”)。

 

  (uu)

本公司及其附属公司(a)自2019年4月24日以来,在实质上遵守所有适用制裁的情况下开展业务,并没有与任何在交易或交易发生时是或曾经是制裁对象或目标的人或与任何被制裁国家进行任何交易或交易,(b)在过去五年中,在所有重大方面遵守出口管制,没有与美国商务部工业和安全局维持的指定人员名单(包括但不限于实体名单、被拒绝人员名单和未经核实的名单)上的任何个人或实体直接或间接进行任何交易或交易,严重违反出口管制。公司及其子公司已制定并将继续维持合理设计的政策和程序,以促进和实现遵守制裁和出口管制。

 

  (vv)

公司不得且应促使其各附属公司及受控联属公司不得直接或明知间接使用、申请、出资、提供或以其他方式部署发行股份的任何所得款项与任何出口、转口、转让、解除、融资、服务、收购、处置、装运、销售、交付、安装、维护、支持或涉及违反EAR的任何受EAR约束的项目的其他交易有关。

 

  (WW)

公司进一步同意,如果公司知道或有理由知道与EAR相关的任何项目已经发生、即将发生或打算发生违反EAR的行为,则公司不得进行、批准、授权、融资、促进或以其他方式支持涉及任何受EAR约束的项目的任何交易或活动。

本公司的任何附属公司目前均未根据其作为一方或受其约束的任何协议或其他文书,直接或间接禁止向本公司支付任何股息、对该附属公司的股本或类似所有权权益进行任何其他分配、向本公司偿还该附属公司的任何贷款或垫款或将该附属公司的任何财产或资产转让给本公司或本公司的任何其他附属公司。

 

  (XX)

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均不是与任何人士(交易文件除外)订立的任何合约、协议或谅解的订约方,而该等合约、协议或谅解将导致就有关股份发售及出售而向他们中的任何人士或任何承销商就经纪佣金、发现者费用或类似付款提出有效索偿。


  (yy)

在提交注册声明及其任何生效后修订时,在此后最早的时间,公司或任何发售参与者就股份提出善意要约(在《证券法》规则164(h)(2)的含义内),并且在本协议日期,公司不是也不是“不合格发行人”,并且是众所周知的经验丰富的发行人,在每种情况下均根据《证券法》规则405的定义。公司已根据《证券法》第456(b)(1)条规则支付本次发行的注册费,或将在该规则要求的期限内(不影响其中的但书)以及无论如何在截止日期之前支付该费用。

 

  (zz)

于本公告日期前,公司或其任何联属公司均未就股份发售采取任何旨在或已构成或可能预期会导致或导致稳定或操纵公司任何证券的价格的行动。

 

  (aaa)

交易文件所设想的任何交易(包括发行、出售和交付股份以及公司在每一份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应用其收益)均不会违反联邦储备系统理事会的T、U或X条例或该理事会的任何其他条例。

 

  (bbb)

没有任何前瞻性陈述(在《证券法》第27A条和《交易法》第21E条的含义内)在任何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包括或通过引用纳入,没有在没有合理依据的情况下作出或重申,或非善意披露。

 

  (CCC)

没有任何事项引起公司注意,以致公司认为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的每一项所包括或以引用方式纳入的统计和市场相关数据并非基于或源自在所有重大方面均可靠和准确的来源。

 

  (DDD)

(i)任何“国家认可的统计评级组织”给予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证券的任何评级均未发生下调,因为该术语是委员会为《交易法》第3(a)(62)节的目的而定义的,并且(ii)没有任何此类组织公开宣布其已接受监督或审查,或已改变其对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的任何证券的评级的展望(可能上调的正面影响的公告除外,包括取消任何负面观察或负面展望)。

 

  (eee)

公司或公司任何董事或高级管理人员以其身份遵守经修订的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的任何规定以及与此相关的颁布的规则和条例(“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包括与贷款有关的第402条以及与认证有关的第302和906条,这方面没有也没有。

 

  (fff)

公司受《交易法》第13或15(d)条的约束。

 

  (ggg)

该公司或其任何子公司都不是“涵盖的外国人”,该术语在31 C.F.R. § 850.209中定义。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不会导致在31 C.F.R. § 850.221中定义的涵盖活动中建立一个涵盖的外国人或由“有关国家的人”参与,该术语在31 C.F.R. § 850.208中定义。本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目前均未从事或计划直接或间接从事涵盖活动。


任何由公司或任何附属公司的任何高级人员签署并交付给包销商或包销商大律师的证书,应被视为公司而非该高级人员以个人身份就其所涵盖的事项向包销商作出的陈述和保证。

5.交付和付款。公司将于截止日或额外截止日(视属何情况而定)将拟购买的股份透过存托信托公司(“DTC”)的便利以电汇方式将购买价款交付予你方,以支付购买价款至公司就公司股份指定的当日资金(x)账户,时间为6月15日上午10:00(东部时间),2026年或不迟于其后由贵公司及本公司厘定的七个完整营业日(「截止日期」)及(y)的其他时间,按贵公司在包销商选择购买该等期权股份的书面通知(如非截止日期,则为「额外截止日期」)所指明的时间,在每宗个案中,均须支付与本公司妥为支付的出售该等股份有关的任何转让税。将交付的股份将以最终全面登记的形式登记,登记面额及名称由你以书面要求,不迟于纽约时间下午3时,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之前的完整营业日,或(如未收到该等要求),登记在各自承销商的名下,金额由他们根据本协议于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同意购买。

6.公司的契诺。公司与几家承销商承诺并同意:

 

  (a)

它将根据规则424的要求及时促使初步招股说明书和招股说明书向委员会备案。

 

  (b)

其将向每名包销商提供每份拟由公司或代表公司拟备、使用或由公司提述的建议自由撰写招股章程的副本,而不得使用或提述包销商合理反对的任何建议自由撰写招股章程。

 

  (c)

它不会采取任何会导致承销商或公司被要求根据《证券法》第433(d)条向委员会提交由承销商或其代表编写的免费书面招股说明书的行动,否则就不会被要求根据该招股说明书提交。

 

  (d)

只要根据《证券法》要求交付与股份有关的招股章程(如较早,则为截止日期的六个月周年),如发生任何与公司有关或影响公司的事件,或包销商应以书面告知公司的事件,而公司或你的律师认为,该事件应在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或招股章程的补充或修订中列出,以便作出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符合《证券法》的要求或将要求对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进行任何更改的要求,以便在此后交付给承销商的此类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将不会包含任何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遗漏陈述为在其中作出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公司将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而不是误导,及时修改或补充登记声明,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方法是(i)编制并向委员会提交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的补充或修订,或(ii)根据《交易法》提交适当的备案,这将补充或修订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以便经补充或修订,当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交付给承销商时,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将遵守《证券法》,不会包含任何关于重大事实的不真实陈述,或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不会遗漏陈述任何必要的重大事实,以便在其中作出这些陈述,而不是


  误导。未经代表同意,公司将不会在截止日期之前提交对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或招股说明书(x)的任何修订或补充,该同意不得被无理拒绝和(y)在任何额外截止日期之前,而不会在提交前的合理时间内向代表提供此类修订或补充以供审查。

 

  (e)

公司将在切实可行的范围内尽快向其证券持有人普遍提供符合《证券法》第11(a)节和《证券法》第158条规则的公司及其子公司(无需审计)的收益报表,但无论如何不迟于登记声明生效日期(定义见《证券法》第158(c)条)后的十八个月。

 

  (f)

公司将向贵方提供以下文件的副本,在每种情况下均在提交后尽快提供,数量为贵方合理要求的:(i)最初提交的与股份有关的登记声明及其所有生效后修订(其中至少一份将被签署,并将包括所有证物,但通过参考先前向委员会提交的文件并入的证物除外);(ii)与股份有关的每份招股说明书;(iii)在根据《证券法》要求交付与股份有关的招股说明书期间,分别对注册说明书、定价披露包或招股章程的所有生效后修订及补充(有关非股份的证券的补充除外)。

 

  (g)

自本协议日期起计的一年期间内,只要股份尚未发行,公司将在其可得之日后,在商业上合理的范围内尽快向代表提供向股份持有人提供的所有报告或其他通讯(财务或其他)的副本,以及向委员会或任何国家证券交易所或自动报价系统提供或归档的任何报告和财务报表的副本;前提是公司将被视为已向代表提供此类报告和财务报表,只要它们在EDGAR或任何后续系统上归档。

 

  (h)

无论股份的任何出售是否完成,公司将支付和承担与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有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i)编制、印刷和归档最初提交的登记报表(包括财务报表和证物)及其每项修订,(ii)授权、发行、销售、编制和分配股份以及在这方面应付的任何税款,以及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指定证书,(iii)向包销商交付股份及就此而须缴付的任何税项,(iv)公司大律师及会计师的费用及支出,(v)向包销商交付原已提交的注册声明副本及每份修订、每份初步招股章程及招股章程及其任何修订或补充的印刷及交付,(vi)股份的任何转让代理人及过户登记处及存托人的费用及开支(包括任何大律师向该等方提供的合理费用及开支),(vii)公司就向潜在投资者进行的任何“路演”演示所招致的所有费用及(viii)与股份及数目等于相关股份于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的相关股份上限数目上市有关的所有费用及申请费用。如本协议由包销商根据第9节的规定终止,公司应向包销商偿还其所有合理的自付费用,包括为包销商支付的合理费用和律师费。


  (一)

在招股章程日期后的60天内,公司将不会(i)提供、质押、出售、合约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合约以购买、购买任何期权或合约以出售、授予任何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以购买、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或根据《证券法》向委员会提交或向委员会提交与任何普通股股份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证券有关的登记声明,或公开披露进行上述任何一项的意图,或(ii)订立任何互换或其他协议,以全部或部分转移普通股或任何此类其他证券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无论上述(i)或(ii)条所述任何此类交易是通过以现金或其他方式交付普通股或此类其他证券来解决,而无需事先征得J.P. Morgan Securities LLC和高盛 & Co. LLC的书面同意,但根据本协议将出售的股份除外,相关的优先股以及在优先股转换时发行的任何普通股股份,或作为优先股的股息发行和支付的任何股份。上述限制不适用于(a)根据本协议拟出售的股份,(b)在转换股份时发行任何基础股份或在转换或交换公司于2030年到期的0.00厘可换股优先票据(“2030票据”)、于2029年到期的3.50%可换股优先票据(“2029票据”)或于2028年到期的2.25%可换股优先票据时发行任何普通股,(c)公司订立任何修订或行使权利及履行根据,终止与2029年票据或2030年票据的定价和修订有关的有上限的看涨交易,(d)公司在行使期权或认股权证时发行普通股,结算限制性股票或限制性股票单位,或根据定价披露包中描述的股票计划转换在本协议日期尚未发行的证券,(e)公司发行(或任何高级人员或董事收到)普通股或其他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或代表根据定价披露包中描述的股票计划接收普通股的权利的证券,(f)根据同时发售可能发行的普通股股份,(g)根据ATM计划出售的任何普通股股份;但在(i)本协议日期后60天和(ii)公司公开宣布其截至2026年6月30日的财政年度财务业绩之日(h)订立协议,规定公司发行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的证券,或代表有权收取的证券之前,不得发生此类发行或出售,与公司或其任何附属公司收购另一人或实体的证券、业务、技术、财产或其他资产有关的普通股,或根据公司就此类收购承担的雇员福利计划,以及根据任何此类协议发行任何此类证券,以及(i)订立协议,规定发行普通股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的证券,或代表与合资企业、商业关系或其他战略交易有关的普通股的接收权,及根据任何该等协议发行任何该等证券;但就(H)及(I)条而言,公司可根据(H)及(I)条出售或发行或同意出售或发行的普通股总数不得超过紧接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完成后已发行及已发行的普通股总数的10%;此外,就(H)及(I)条而言,依据该等证券发行的任何该等证券,须受制于与公司执行人员及董事签署的锁定协议所载的大致相似的转让限制,而公司须就该等证券向公司的转让代理人及登记处订立停止转让指示,公司同意未经代表事先书面同意,不会放弃或修订该等指示;


  (j)

公司将编制与股份发售有关的最终条款清单,其中仅包含以承销商同意的形式描述股份发售的最终条款的信息,并在股份发售的最终条款确定之日后的《证券法》第433(d)(5)(ii)条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该最终条款清单。

 

  (k)

本公司将迅速通知包销商,并以书面确认该等意见,(i)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之前已提交或生效任何注册声明的修订;(ii)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之前已提交招股章程的任何补充文件或招股章程的任何修订或任何免费书面招股章程,(iii)监察委员会要求修订注册说明书或招股章程的任何修订或补充,或收到监察委员会有关注册说明书的任何评论,或监察委员会要求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前提供有关股份发售的任何额外资料的任何其他要求,视情况而定;(iv)委员会发出任何命令,暂停注册声明的有效性,或阻止或暂停使用任何初步招股章程或招股章程,或为此目的或根据《证券法》第8A条启动或威胁任何程序;(v)在要求交付招股章程的期间内发生任何事件,招股章程因此,定价披露包或任何当时经修订或补充的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将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任何不真实陈述,或根据招股说明书、定价披露包或任何此类自由写作招股说明书交付给承销商时存在的情况,遗漏陈述其中要求陈述或作出其中陈述所必需的重大事实,没有误导;及(vi)公司接获任何通知,内容有关任何司法管辖区暂停发售及出售股份的资格,或为此目的启动或威胁进行任何法律程序;及公司将尽其合理最大努力阻止发出任何该等命令暂停注册声明的有效性、阻止或暂停使用任何初步招股章程或招股章程或暂停股份的任何该等资格,如发出任何该等命令,将利用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尽快获得其退出。

 

  (l)

公司将根据贵司与公司磋商后合理指定的各州及其他司法管辖区的适用证券法,符合发售及出售股份的资格,并在招股章程日期起计不少于一年的期间内保持该等资格有效;但前提是,公司没有义务提交任何关于送达过程的一般同意书,或在其不具备此种资格的任何司法管辖区作为外国公司或证券交易商的资格,或就在其不具有此种资格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开展业务而使其自身受到征税的义务。公司将按上述规定提交股份被限定的每个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可能要求的报表和报告。本公司亦会根据贵公司要求,向贵公司提供根据该等司法管辖区的法律确定股份进行投资的合法性所需的资料。

 

  (m)

公司将与您合作,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允许您在交易中发售和出售的股份有资格通过DTC进行清算和结算。

 

  (n)

公司将按照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所得款项用途”标题下规定的方式运用其从出售股份中获得的所得款项净额。


  (o)

公司将尽其商业上合理的努力,在获得发行通知的情况下,将股份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并实现和维持若干基础股份在纳斯达克标的股份的最大数量相等的基础股份上市。

 

  (p)

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之前,公司将根据本协议及交存协议的规定及以其他方式遵守本协议及交存协议的规定,向保存人交存相关数目的优先股股份,以使有关股份将由保存人在收到该等优先股股份时发行,并于该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交付予承保人,连同与公司已妥为缴付的股份的存款及发行及交付有关的任何转让或类似税款。公司将保留并随时备存可供发行的、不附带优先认购权或类似权利的、数量与相关股份最大数量相等的相关股份(为免生疑问,该等相关股份可能为公司先前已发行并作为库存股持有的普通股)。在本协议日期与交割日或额外交割日(视情况而定)之间,公司将不会做出或授权任何会导致优先股“固定转换率”(定义见定价披露包)调整的行为或事情。

 

  (q)

本公司授权包销商根据适用法律法规的规定,公开披露有关稳定股份的信息。

7.包销商的盟约。

 

  (a)

各包销商分别与公司订立契约,不会采取任何会导致公司根据第433(d)条规则须向监察委员会提交由该包销商或代表该包销商编制的免费书面招股章程,否则公司无须根据该章程提交,但须由包销商采取行动。

 

  (b)

每个不是美国注册经纪交易商的承销商表示,如果其在美国出售股票,它将在金融业监管局规定允许的情况下通过一个或多个美国注册经纪交易商进行。

 

  (c)

各承销商在此同意,除非在将导致遵守其适用法律的情况下,否则其将不会在美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发售、出售或交付任何股份,并将自费采取任何必要行动以允许其在这些司法管辖区转售股份。每个承销商都了解,没有采取任何行动来允许在美国以外的任何司法管辖区进行公开发行,而这些司法管辖区需要为此目的采取行动。各包销商同意不安排在任何报章或期刊或在任何公众地方刊登任何有关股份的广告,亦不发出任何有关股份的通函,除非在任何该等情况下,公司及代表包销商行事的代表已事先明示书面同意。

8.包销商义务的条件。若干承销商在截止日期购买和支付公司股份或在额外截止日期购买期权股份的义务将取决于公司在此的陈述和保证的准确性、公司高级职员根据本协议的规定所作陈述的准确性、公司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以及以下附加先决条件:


  (a)

任何暂停注册声明有效性的命令均不得生效,根据规则401(g)(2)或根据《证券法》第8A条为此目的的任何程序均不得在委员会面前待决或受到委员会的威胁;招股说明书和每个发行人自由编写的招股说明书应已根据《证券法》及时向委员会提交(在发行人自由编写招股说明书的情况下,在《证券法》第433条规则要求的范围内)并根据本条例第6(a)节的规定;委员会要求提供补充资料的所有请求均应得到代表合理满意的遵守。

 

  (b)

本协议所载公司的陈述及保证,在本协议日期及截止日期或附加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均属真实及正确;而公司及其高级人员在依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证明书中所作的陈述,在截止日期或附加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均属真实及正确。

 

  (c)

本协议第4(h)节所述类型的任何事件或条件均不得发生或应存在,该事件或条件未在定价披露包(不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和招股说明书(不包括对其的任何修订或补充)中描述,而其影响在代表的判断中使得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按照本协议所设想的条款和方式进行股份的发售、出售或交付变得不切实际或不可取,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

 

  (d)

代表须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当日及截至该日收到公司行政总裁的证明书(i),证明该高级人员已仔细审阅注册声明、定价披露资料包及招股章程,并据该高级人员所知,本条例第4(b)及4(e)条所载公司的陈述是真实及正确的,及(ii)确认公司在本协议中的其他陈述及保证真实及正确,并确认公司已遵守所有协议,并已满足其方面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或之前根据本协议须履行或满足的所有条件,以及(iii)上文(a)、(b)及(c)段所述的大意。

 

  (e)

(i)BDO USA,P.C.和Deloitte and Touche LLP各自应公司的要求,在本协议日期和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上,应向代表提供日期为各自交付日期并寄给包销商的信函,其形式和实质均应代表合理满意,包含通常包含在会计师就注册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的每一份以引用方式包含或纳入的财务报表和某些财务信息向承销商发出的“安慰函”中的类型的报表和信息;但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交付的信函应使用不超过该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前两个工作日的“截止”日期。

 

  (f)

公司的法律顾问Freshfields US LLP应公司的要求向代表提供其书面意见和10b-5声明,日期为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并以代表合理满意的形式和实质内容发给承销商。

 

  (g)

代表应在截止日期或附加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收到承销商的律师Latham & Watkins LLP就代表合理要求的事项向承销商提出的意见和10b-5陈述,而该律师应已收到他们合理要求的文件和资料,以使他们能够就这些事项进行传递。


  (h)

任何联邦、州或外国政府或监管当局不得采取任何行动,亦不得颁布、采纳或发布任何法规、规则、条例或命令,以阻止公司于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发行或出售股份;亦不得发布任何联邦、州或外国法院的强制令或命令,以截至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阻止公司发行或出售股份。

 

  (一)

代表应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当日及截至该日收到令人满意的证据,证明公司及其重要附属公司在其各自组织管辖范围内的良好信誉,以及在代表合理要求的其他管辖范围内的良好信誉,在每一情况下均以书面或任何标准形式的电信方式从这些管辖范围内的适当政府当局收到。

 

  (j)

[保留]

 

  (k)

指定证书应已向特拉华州州务卿提交,并应已生效。

 

  (l)

贵公司与公司高级职员及董事于本协议日期或之前交付予贵公司的有关普通股股份或某些其他证券的销售及某些其他处置的“锁定”协议(每份协议的形式均大致为本协议附表C),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具有完全效力和效力。

 

  (m)

本公司与存管人应已签署并交付存款协议,贵方应已收到其副本。

 

  (n)

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之前,公司须已根据本协议及存款协议的规定,并以其他方式遵守本协议及存款协议的规定,向保存人存放相关数目的优先股股份,以使有关股份将由保存人在收到该等优先股股份时发行,并于该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交付予承保人,以支付有关款项。

 

  (o)

于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或之前,公司须已向代表提供代表合理要求的进一步证明及文件。

上述或本协议其他地方的所有意见、信函、证明和证据,只有在形式和实质上为承销商的律师合理满意的情况下,才应被视为符合本协议的规定。

9.赔偿。

 

  (a)

公司同意根据《证券法》第15条或《交易法》第20条的含义,就任何和所有损失、索赔、损害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或所主张的任何索赔有关的合理的法律费用和开支,因为这些费用和开支是发生的),对每一位承销商、其关联公司、董事和高级职员以及控制该承销商的每一个人(如果有的话)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这些损失、索赔、损害和责任(包括但不限于与任何诉讼、诉讼或程序或所主张的任何索赔有关的合理的法律费用和开支,因为这些费用和开支是产生的,或基于,(i)任何不实的陈述或指称不实的陈述载于注册声明内的重要事实,或由于任何遗漏或指称遗漏而导致在其中陈述为作出其中的陈述而须在其中陈述或所需的重要事实,而非误导,或(ii)任何不实的陈述或指称不实的陈述或


  据称对招股说明书(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任何初步招股说明书、任何发行人自由撰写的招股说明书、根据《证券法》第433(d)条规则提交或要求提交的任何“发行人信息”、任何书面试水通信、《证券法》第433(h)条所定义的任何路演(“路演”)或任何定价披露包(包括随后修订的任何定价披露包),或由于任何遗漏或指称的遗漏而导致的,在每种情况下,根据作出这些陈述的情况,在其中陈述所必需的重要事实,而不是误导,除非此类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是由,或基于,任何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是依据并符合该等包销商透过代表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任何有关任何包销商的任何资料而作出的,而该等资料明确用于其中,但据了解及同意,任何包销商提供的唯一该等资料包括下文(c)段所述的资料。

 

  (b)

[保留]

 

  (c)

各承销商同意,以个别而非共同方式,对公司、其董事、签署登记声明的高级管理人员以及《证券法》第15条或《交易法》第20条所指的控制公司的每一个人(如果有的话)进行赔偿并使其免受损害,其程度与上述(a)段所述赔偿相同,但仅限于因或基于以下原因而产生的任何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任何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是依据并符合该包销商透过代表以书面向公司提供的任何与该包销商有关的资料而作出的,明确用于注册声明、招股章程(或其任何修订或补充)、任何初步招股章程、任何发行人免费书面招股章程、任何书面试水通讯、任何路演或任何定价披露包(包括任何其后经修订的定价披露包),经了解并一致认为,包销商提供的唯一此类信息包括招股说明书中“包销”标题下的以下信息:第六段中出现的特许权和再贷款数字以及第十四、十五和十六段中包含的与包销商稳定相关的信息。

 

  (d)

如有任何诉讼、诉讼、法律程序(包括任何政府或规管调查)、申索或要求须针对任何可依据本条第9款寻求赔偿的人提出或主张,则该人(“获弥偿人”)须迅速以书面通知可寻求该等赔偿的人(“获弥偿人”)该等诉讼、诉讼、法律程序(包括任何政府或规管调查)、申索或要求的开始;但未有如此通知获弥偿人,并不免除其根据本条第9款以外可能对任何获弥偿人承担的任何法律责任。如有任何该等诉讼须针对任何获弥偿人提出,而其须将诉讼的展开通知获弥偿人,则获弥偿人有权参与其中,并在其希望与同样获通知的任何其他获弥偿人共同承担该诉讼的辩护的范围内,由该获弥偿人满意的大律师(除非获获获弥偿人同意,否则该大律师不得担任该获弥偿人的大律师),并在获弥偿人通知该获弥偿人选择如此承担该诉讼的辩护后,获弥偿人无须根据该款向该获弥偿人承担其他大律师的任何法律开支或任何其他开支,在每宗个案中,该获弥偿人随后就其辩护而招致的合理调查费用以外的费用。任何获弥偿人未经获弥偿人书面同意,不得就任何判决达成和解或妥协,或同意进入


  除非该和解、妥协或判决(i)包括无条件免除受弥偿人因该诉讼或索赔而产生的所有责任,及(ii)不包括任何受弥偿人或代表任何受弥偿人作出的关于或承认过失、有罪或不作为的陈述,或承认过失、有罪或不作为。在任何该等法律程序中,任何获弥偿人有权保留其本身的律师,但该等大律师的费用及开支须由该等获弥偿人负担,除非(i)获弥偿人与获弥偿人已相互同意相反;(ii)获弥偿人未能在合理时间内聘请获弥偿人合理满意的大律师;(iii)获弥偿人须已合理断定可能有可供其使用的法律抗辩与获弥偿人可获得的权利不同或与其不同的权利;或(iv)任何该等程序中的指名当事人(包括任何受牵连的当事人)同时包括获弥偿人及获弥偿人,而由同一律师代表双方将因他们之间实际或潜在的不同利益而不适当。

 

  (e)

如上述(a)或(c)段所规定的弥偿对获弥偿人来说是不可获得的,或就其中所提述的任何损失、申索、损害或法律责任而言是不足的,则根据该段的每名获弥偿人,而不是根据该段向该获弥偿人作出弥偿,须按适当比例分摊该获弥偿人因该等损失、申索、损害或法律责任(i)而已支付或应付的款额,以反映公司方面及包销商方面所获得的相对利益,如果适用法律不允许(i)条提供的分配,则从发售股份或(ii)起,按适当的比例,不仅反映(i)条提及的相对利益,而且反映公司和包销商在导致此类损失、索赔、损害或责任的陈述或遗漏方面的相对过错,以及任何其他相关的衡平法考虑。公司与包销商分别获得的相对利益,须视同公司自出售股份所得款项净额(扣除开支前)及包销商就此获得的包销折扣及佣金总额,在招股章程封面表格所列的每种情况下,分别按相同比例承担股份的总发售价。公司与包销商的相对过失,除其他外,须参考(其中包括)对重大事实的不真实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或对重大事实的遗漏或指称不作为陈述是否与公司或包销商提供的信息以及当事人纠正或阻止该等陈述或遗漏的相对意图、知情、获取信息和机会有关。

 

  (f)

本公司与包销商同意,如果根据上文(e)段按比例分配(即使包销商为此目的被视为一个实体)或通过不考虑上文(e)段提及的公平考虑的任何其他分配方法确定出资,将不是公正和公平的。受弥偿人因上文(e)段所述的损失、索赔、损害赔偿和责任而支付或应付的金额,在符合上述限制的情况下,应视为包括该受弥偿人因任何该等诉讼或索赔而招致的任何法律或其他费用。尽管有(e)及(f)段的规定,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得要求包销商提供超过该包销商就发售股份而获得的总包销折扣及佣金超过该包销商因该不真实或指称不真实的陈述或遗漏或指称遗漏而以其他方式被要求支付的任何损害赔偿金额的任何金额。任何犯有欺诈性虚假陈述罪的人(在《证券法》第11(f)条的含义内)均无权从任何未犯此类欺诈性虚假陈述罪的人那里获得贡献。承保人根据(e)和(f)款承担的出资义务与其各自根据本协议承担的购买义务成比例,而不是共同承担。


  (g)

本条第9款(a)至(f)项规定的补救办法不是排他性的,不应限制任何在法律上或在公平上可供任何受保人使用的任何权利或补救办法。

10.协议生效。本协议自上述首次写入之日起生效。

11.承销商违约。如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任何包销商或包销商未履行其在该日期购买其已同意根据本协议购买的股份的义务,而该等违约包销商或包销商同意但未能购买的股份的本金总额为所有包销商于该日期将购买的股份总数的10%或以下,则非违约包销商可就其他人士(包括任何包销商)购买该等股份作出令公司满意的安排,但如果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未作出此类安排,则非违约承销商应按其各自在本协议项下的承诺的比例分别承担义务,购买该等违约承销商同意但未能在该日期购买的股份。倘任何包销商或包销商如此违约,且发生该等违约或违约的股份总数多于上述百分比,且未能在该违约后的七十二小时内作出令你及本公司合理满意的安排,以供其他人购买该等股份,则本协议或就任何额外截止日期而言,包销商于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购买股份的义务将终止,而非违约包销商或本公司将不承担任何责任,除非第15条另有规定。如任何包销商或包销商不履行其根据本协议购买股份的义务,公司可藉向非违约包销商发出迅速书面通知,将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属何情况而定)推迟不多于七个完整的营业日,以便在注册说明书或招股章程或任何其他文件中作出因此可能需要的任何更改,及公司将迅速提交对注册声明的任何修订或对适用时间招股章程或招股章程的补充,而可能因此而有需要。本协议中使用的“承销商”一词包括根据本条取代承销商的任何人。本文中的任何内容都不会免除违约承销商对其违约的责任。

12.终止。本协议可在代表的绝对酌情权下终止(或在额外截止日期购买任何期权股份的情况下,承销商购买该等期权股份的义务可终止),通过向公司发出通知,如果在本协议执行和交付之后以及在截止日期或任何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或之前,(i)一般而言,交易应已在纽约证券交易所或纳斯达克任何股票市场暂停或受到实质限制;(ii)公司发行或担保的任何证券应已在任何交易所或任何场外交易市场暂停交易;(iii)联邦或纽约州当局已宣布全面暂停商业银行活动,或美国的商业银行业务或证券结算清算服务出现重大中断;或(iv)应已发生任何敌对行动的爆发或升级或金融市场的任何变化或美国境内外的任何灾难或危机,代表们认为,这些变化是重大和不利的,并使在截止日期或额外截止日期(视情况而定)按照本协议、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所设想的条款和方式进行股份的发售、出售或交付变得不切实际或不可取。


13.支付费用。

(a)无论本协议所设想的交易是否完成或本协议是否终止,公司将支付或促使支付与履行其在本协议下的义务有关的所有成本和费用,包括但不限于:(i)与授权、发行、销售、准备和交付股份有关的成本以及与此有关的任何应付税款;(ii)与根据《证券法》编制、印刷和归档登记声明、初步招股说明书、任何发行人自由编写的招股说明书、任何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包括所有展品,修订及补充)及其分派;(iii)公司大律师及独立会计师的费用及开支;(iv)根据代表可能指定的司法管辖区的法律,就股份的注册或资格及确定投资资格所招致的合理及有文件证明的费用及开支,印制和分发蓝天备忘录(包括为承销商提供法律顾问的合理和记录在案的相关费用和开支);(v)准备股票证书的费用;(vi)任何转让代理人和任何登记处的费用和收费;(vii)与任何向其提交文件和由其批准发行有关的所有费用和申请费用,FINRA(包括承销商的合理相关法律顾问费用和开支);(viii)公司因向潜在投资者进行任何“路演”演示而产生的所有费用;以及(ix)与股份在纳斯达克上市有关的所有费用和申请费用。

(b)如(i)本协议根据第12(ii)条终止,(ii)公司因任何理由未能将股份交付予包销商,或(iii)包销商因本协议允许的任何理由(根据第11条除外)拒绝购买股份,公司同意向包销商偿还包销商就本协议及在此设想的发售合理招致的所有自付费用及开支(包括其律师的费用及开支)。为免生疑问,据了解,公司不得支付或偿付任何承销商因未履行其购买股份的义务而产生的任何成本、费用或开支。

14.有权享有协议利益的人。本协议应对本协议各方及其各自的继任者、高级管理人员和董事以及本协议第9节中提及的任何控制人,以及每个承销商的关联公司有利,并对其具有约束力。本协议中的任何内容均无意或不应被解释为根据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载任何条款或就本协议或本协议所载任何条款给予任何其他人任何法律或衡平法上的权利、补救或索赔。任何向任何包销商购买股份的人,不得仅因该购买而被视为继承人。

15.生存。本协议所载或由公司或包销商或代表公司或包销商根据本协议作出的各自赔偿、分担权、陈述、保证和协议或根据本协议交付的任何证书应在股份交付和付款后继续有效,并应保持完全有效,无论本协议的任何终止或由公司或包销商或本协议第9节所指的董事、高级职员、控制人或关联公司或代表公司作出的任何调查。

16.某些定义的术语。就本协议而言,(a)除另有明文规定外,“附属公司”一词具有《证券法》第405条规定的含义;(b)“营业日”一词是指除纽约市允许或要求银行关闭的日子之外的任何一天;(c)“附属公司”一词具有《证券法》第405条规定的含义。


17.遵守美国爱国者法案。根据美国《爱国者法案》(Title III of Pub。L. 107-56(2001年10月26日签署成为法律)),要求承销商获取、核实和记录识别其客户的信息,包括公司,这些信息可能包括其客户的名称和地址,以及允许承销商正确识别其客户的其他信息。

18.杂项。

(a)通知。本协议项下的所有通知和其他通信均应以书面形式发出,如经任何标准电信形式邮寄或传送并确认,则应视为已妥为发出。承销商的通知请到J.P. Morgan Securities LLC,270 Park Avenue,New York,New York 10017(传真:(212)622-8358);收件人:Equity Syndicate Desk,高盛 Sachs & Co. LLC,200 West Street,New York,New York 10282,收件人:Registration Department,并到纽约州Greenwich Street 388,New York 10013的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收件人:总法律顾问,传真号码1-646-291-1469。向公司发出通知,地址:超微电脑公司,980 Rock Avenue,San Jose,California 95131;关注:首席财务官。

(b)管辖法律。本协议以及根据本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争议或争议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c)放弃陪审团审判。本协议各方在此放弃在因本协议引起或与本协议有关的任何诉讼或程序中由陪审团审判的任何权利。

(d)承认美国特别决议制度。

(i)如果任何包销商是一个涵盖实体,并成为根据美国特别决议制度进行的程序的主体,则从该包销商处转移的本协议以及本协议中或根据本协议承担的任何利益和义务,将具有与如果本协议以及任何此类利益和义务受美国或美国某州的法律管辖,则该转让在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有效性相同的效力。

(ii)如果任何作为所涵盖实体或该承销商的BHC法案附属公司的承销商成为美国特别决议制度下的程序的受规管对象,则允许根据本协议对该承销商行使的违约权利的程度不超过如果本协议受美国或美国某州法律管辖,则根据美国特别决议制度可行使的该等违约权利的程度。

如本第18(d)节所用:

“BHC Act Affiliate”的含义与《12 U.S.C. § 1841(k)》中“关联公司”一词所赋予的含义相同,并应按照该含义进行解释。

“涵盖实体”是指以下任何一种情况:

(i)12 C.F.R. § 252.82(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解释的“涵盖实体”;


(ii)在12 C.F.R. § 47.3(b)中定义并按照该术语解释的“涵盖银行”;或

(iii)“已涵盖的FSI”,该术语在12C.F.R. § 382.2(b)中定义并按照其解释。

“违约权”具有适用于12 C.F.R. § § 252.81、47.2或382.1中赋予该词的含义,并应按照其解释。

“美国特别决议制度”是指(i)《联邦存款保险法》及其下颁布的法规和(ii)《多德-弗兰克华尔街改革和消费者保护法》标题II及其下颁布的法规中的每一项。

(e)对应方。本协议可在对应方(可能包括以任何标准形式的电信交付的对应方)签署,每一份协议应为原件,所有这些协议共同构成一份同一文书。

(f)修正或豁免。任何对本协议任何条款的修改或放弃,或对任何偏离本协议的同意或批准,在任何情况下均不具有效力,除非该修改或放弃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并由双方签署。

(g)标题。此处的标题仅为方便参考而包含,并非旨在成为本协议的一部分,或影响本协议的含义或解释。

【签名页如下】


如前述内容符合贵方理解,请在以下提供的空格内签字,表明贵方接受本协议。

 

非常真正属于你,
超微电脑公司

签名:

 

/s/Charles Liang

  姓名:Charles Liang
  职务:总裁兼首席执行官

【承销协议签署页–强制优先】


截至上述首次为其本人和代表附表A所列几家承销商接受之日。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签名:

 

/s/路易斯·加西亚

  姓名:Luis Garcia
  职称:副总裁
高盛 Sachs & Co. LLC

签名:

 

/s/Jan Debeuckelaer

  姓名:Jan Debeuckelaer
  职称:董事总经理

 

【承销协议签署页–强制优先】


附表a

 

承销商

   校长
金额
实盘证券
要成为
已购买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19,423,077  

高盛 Sachs & Co. LLC

     19,423,077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11,653,846  

法国农业信贷证券(美国)公司。

     6,300,000  

HSBC Securities(USA)Inc。

     3,500,000  

MUFG Securities Americas Inc。

     3,500,000  

道明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3,150,000  

法国巴黎证券公司。

     2,800,000  

BMO资本市场公司。

     1,400,000  

KeyBanc资本市场公司。

     1,400,000  

Scotia Capital(USA)Inc。

     1,400,000  

Needham & Company,LLC

     350,000  

Loop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350,000  

诺思兰德证券公司。

     140,000  

罗森布拉特证券公司。

     140,000  

CJS Securities,Inc。

     70,000  
  

 

 

 

合计

     75,000,000  


附表b

 

1.

发行人Free Writing Prospectus于2026年6月9日向SEC提交。

 

2.

最终条款清单作为附表B-1列入本协议。


附表B-1

期限表

【附】

自由写作招股书

根据第433条规则提交

初步招股章程各补充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的

招股章程日期为2026年6月9日

注册号:333-296641

定价期货表

2026年6月10日

超微电脑公司

并发产品

45,454,545股普通股,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

(“普通股发行”)

75,000,000股预托股份(「预托股份」)

各代表一股股份的1/20权益

7.00% A系列强制可转换优先股

(“存托股份发售”)

本定价条款清单中的信息仅涉及普通股发售和存托股份发售,应与(i)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的与普通股发售有关的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普通股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ii)日期为2026年6月10日的与存托股份发售有关的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以及(iii)日期为2026年6月9日的相关基本招股说明书一并阅读,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第424(b)条规则提交的每一份,注册号为333-296641。普通股发行和存托股份发行均不取决于另一次发行的成功完成。本定价条款清单中未定义的术语具有普通股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或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如适用)中赋予此类术语的含义。所有提及的美元金额都是指美元。


发行人    超微电脑公司

股票代码/普通股交易所

   SMCI/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纳斯达克”)。
定价日期    2026年6月10日。
交易日期    2026年6月11日(“T”)。

普通股发售的预期结算日期

   2026年6月12日(T + 1日)。

预托股份发售的预期结算日期

   2026年6月15日(T + 2日),即存托股份交易日期后的第二个工作日(该结算周期简称“T + 2”)。规则下15c6-1根据经修订的1934年《证券交易法》,二级市场的交易一般要求在一个工作日内结算,除非任何此类交易的当事人另有明确约定。因此,由于存托股份最初将在T + 2结算,因此希望在预期结算日期前的营业日之前交易存托股份的购买者将被要求在任何此类交易发生时指定一个替代结算周期,以防止结算失败。希望在预期结算日期前一个营业日之前交易存托股份的存托股份购买者应咨询他们自己的顾问。
所得款项用途    发行人预计,(i)普通股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12.2亿美元(如果普通股发行的承销商全额行使购买额外普通股的选择权,则约为14.0亿美元)和(ii)存托股份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约为36.8亿美元(如果存托股份发行的承销商全额行使购买额外存托股份的超额配股权,则约为42.3亿美元),在每种情况下,扣除适用的承销折扣和发行人估计的发行费用总计约258万美元。发行人拟将此次普通股发行和存托股份发行的所得款项净额用于购买组件,以满足发行人最近几周从20多个客户那里收到的约390亿美元的先进人工智能服务器订单,包括其数据中心楼宇Block解决方案,发行人计划在


   未来几个季度。发行人还可以将普通股发行和存托股份发行所得款项净额的一部分用于其他一般公司用途,其中可能包括偿还债务、增加营运资金和资本支出。请参阅普通股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所得款项用途”。
   普通股发行结束和存托股发行结束并不取决于彼此。
   普通股发行

提供的普通股

   45,454,545股普通股。

承销商购买普通股额外股份的选择权

   6,818,181股额外普通股。

普通股的公开发行价格

   每股普通股27.50美元。

纳斯达克上次报告的普通股销售价格为2026年6月10日

   每股普通股29.27美元。

普通股的CUSIP/ISIN

   86800U302/US86800U3023。

联合账簿管理人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高盛 Sachs & Co. LLC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联席账簿管理人    法国农业信贷证券(美国)公司。
   HSBC Securities(USA)Inc。
   MUFG Securities Americas Inc。
   道明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法国巴黎证券公司。
   BMO资本市场公司。
   KeyBanc资本市场公司。
   Scotia Capital(USA)Inc。
牵头经办人    Needham & Company,LLC


共同管理人    Loop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诺思兰德证券公司。
   罗森布拉特证券公司。
   CJS Securities,Inc。
   存托股份发售

发售的存托股份

   75,000,000股存托股份,每股代表发行人7.00% A系列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的1/20权益。在存托股份发售结算时,发行人将发行3,750,000股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但须遵守承销商的超额配股权。

承销商购买额外存托股份的超额配股权

   11,250,000股额外存托股份(对应56.25万股额外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仅用于覆盖超额配售。

存托股份公开发行价格

   每股存托股份50.00美元。
股息    强制可转换优先股每股1,000美元的清算优先权的7.00%每年。股息将自存托股份发售结算日起累积,无论在任何一个或多个股息期内是否有合法可用的资金支付此类股息,并且在发行人被法律允许支付股息且其董事会或其授权委员会宣布就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支付股息的范围内,发行人将以现金支付此类股息,或在某些限制的情况下,在每个股息支付日通过交付普通股股份或通过现金和普通股股份的任何组合(由发行人董事会全权酌情决定);提供了任何未支付的股息将继续累积。
   预计在第一个股息支付日支付的股息约为每股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14.78美元(相当于每股存托股份约0.74美元)。随后的每次股息预计为每股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17.50美元(相当于每股存托股份0.875美元)。


股息记录日期    紧接有关股息派付日期前的2月15日、5月15日、8月15日及11月15日。

股息支付日期

   每年3月1日、6月1日、9月1日及12月1日,自2026年9月1日(包括)起至2029年6月1日(包括)止。

强制转换日期

   紧接自2029年6月1日(包括)之前的第21个预定交易日开始的连续20个交易日期间的最后一个交易日之后的第二个营业日。

初始价格

   等于1000美元,除以最高转换率,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0.0001美元,最初为27.4997美元。

门槛升值价格

   等于1,000美元,除以最低兑换率,四舍五入到最接近的0.0001美元,最初为32.9989美元,较最初价格溢价约20.0%。

楼面价

   9.625美元(约为初始价格的35.0%),可根据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进行调整。

每股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的兑换率

   每股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的转换率将不超过36.3640股普通股和不低于30.3040股普通股(分别为“最高转换率”和“最低转换率”),具体取决于普通股的适用市场价值(定义见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如下所述,并受到某些反稀释调整。相应地,每股存托股份的转换率将不超过1.8 182股普通股,且不低于1.5 152股普通股。
   下表说明了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的每股转换率,但须根据普通股的适用市值进行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某些反稀释调整:


    

适用市场价值我们的

普通股

      

每股兑换率

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

股票

             
   大于门槛值升值价格   ®    普通股30.3040股
             
   等于或低于门槛增值价但高于或等于初始价   ®    30.3040至36.3640股普通股,按1,000美元除以适用市值确定
             
   低于初始价格   ®    普通股36.3640股

 

   下表说明了每股存托股份的兑换率,但须根据普通股的适用市值进行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某些反稀释调整:

 

    

适用市场价值我们的

普通股

      

每个存托人的兑换率

分享

             
   大于门槛值升值价格   ®    1.5 152股普通股
             
   等于或低于门槛增值价但高于或等于初始价   ®    1.5 152至1.8 182股普通股,按50美元除以适用市值确定
             
   低于初始价格   ®    1.8 182股普通股

 

可选转换    除在根本性变化转换期间(如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定义)外,在2029年6月1日之前的任何时间,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可选择按每股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30.3040股普通股的最低转换率(相当于每股存托股份1.5 152股普通股)全部或部分转换该持有人的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股份,但可按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进行调整。由于每份存托股份代表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股份的1/20零碎权益,存托股份持有人只能以20份存托股份的手数转换其存托股份。


根本性变化    如果在2029年6月1日或之前发生根本性变化(定义见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持有人将有权在自该根本性变化的生效日期(定义见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开始并包括该期间内,将其所持有的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股份全部或部分按根本性变化转换率(定义见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转换为普通股股份,并包括,(a)该生效日期后20个日历日的日期(或,如果较晚,则为持有人收到该基本变化通知后20个日历日的日期)和(b)2029年6月1日中较早的日期。为免生疑问,前一句所述期间不得在晚于2029年6月1日的日期结束。
   下表列出了基于基本面变化生效日期和基本面变化中股票价格(定义见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的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每股基本面变化转换率:

 

     股价  

生效日期

   $11.00      $13.00      $15.00      $17.00      $19.00      $21.00      $23.00      $27.50      $30.00      $33.00      $40.00      $50.00      $60.00      $70.00  

2026年6月15日

     32.7920        32.4540        32.1700        31.9300        31.7240        31.5460        31.3920        31.1120        30.9880        30.8600        30.6320        30.4160        30.2740        30.1780  

2027年6月1日

     33.7500        33.3500        32.9960        32.6880        32.4160        32.1800        31.9720        31.5880        31.4180        31.2400        30.9280        30.6360        30.4520        30.3300  

2028年6月1日

     35.1580        34.7460        34.3300        33.9300        33.5520        33.2040        32.8880        32.2840        32.0080        31.7240        31.2280        30.7940        30.5460        30.4020  

2029年6月1日

     36.3640        36.3640        36.3640        36.3640        36.3640        36.3640        36.3640        36.3640        33.3340        30.3040        30.3040        30.3040        30.3040        30.3040  

表格上可能没有列出确切的股价和生效日期,在这种情况下:

 

   

如果股票价格在表内两个股票价格之间或生效日期在表内两个生效日期之间,则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的每股基本变动转换率将根据适用的365天或366天一年,通过就股票价格的较高和较低以及较早和较晚的生效日期(如适用)规定的每股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的基本变动转换率之间的直线插值确定;

 

   

如果股票价格超过每股70.00美元(可按照《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与上表各栏标题中股票价格相同的方式进行调整),则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的每股基本变化转换率将是最低转换率;和

 

   

如果股票价格低于每股11.00美元(可按照《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与上表各栏标题中股票价格相同的方式进行调整),则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的每股基本面变化转换率将是最高转换率。


下表列出了基于基本面变化生效日期和基本面变化中的股价的每股存托股份基本面变化折算率:

 

     股价  

生效日期

   $11.00      $13.00      $15.00      $17.00      $19.00      $21.00      $23.00      $27.50      $30.00      $33.00      $40.00      $50.00      $60.00      $70.00  

2026年6月15日

     1.6396        1.6227        1.6085        1.5965        1.5862        1.5773        1.5696        1.5556        1.5494        1.5430        1.5316        1.5208        1.5137        1.5089  

2027年6月1日

     1.6875        1.6675        1.6498        1.6344        1.6208        1.6090        1.5986        1.5794        1.5709        1.5620        1.5464        1.5318        1.5226        1.5165  

2028年6月1日

     1.7579        1.7373        1.7165        1.6965        1.6776        1.6602        1.6444        1.6142        1.6004        1.5862        1.5614        1.5397        1.5273        1.5201  

2029年6月1日

     1.8182        1.8182        1.8182        1.8182        1.8182        1.8182        1.8182        1.8182        1.6667        1.5152        1.5152        1.5152        1.5152        1.5152  

表格上可能没有列出确切的股价和生效日期,在这种情况下:

 

   

如股价介乎上表两个股票价格或生效日期介乎上表两个生效日期,则每股存托股份的基本变动转换率将以适用的365天或366天年度为基础,在就较高和较低的股价及较早和较晚的生效日期(如适用)所列的每股存托股份的基本变动转换率之间以直线插值方式厘定;

 

   

如果股票价格超过每股70.00美元(可按照《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与上表各栏标题中股票价格相同的方式进行调整),那么每股存托股份的基本变化转换率将是最低转换率,除以20;和

 

   

如果股价低于每股11.00美元(可按照《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所述的与上表各栏标题中股票价格相同的方式进行调整),那么每股存托股份的基本变化转换率将是最大转换率,除以20。

由于每份存托股份代表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股份的1/20零碎权益,存托股份持有人在发生根本性变化时只能以20份存托股份的手数转换其存托股份。

 

以基本面变化股息为目的的贴现率

  

make-whole amount

   为确定基本面变化股息整额(定义见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而采用的贴现率为每年8.90%。
上市    发行人拟申请将存托股票在纳斯达克全球精选市场上市,代码为“SMCIP”。不能保证存托股份将上市或任何此类上市申请将获得批准。
CUSIP/ISIN for   

存托股份

   86800U 500/US86800U5002。


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的CUSIP/ISIN

  

股票

   86800U 609/US86800U6091。
联合办书   

管理人员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高盛 Sachs & Co. LLC
   花旗集团环球市场公司。
联席账簿管理人    法国农业信贷证券(美国)公司。
   HSBC Securities(USA)Inc。
   MUFG Securities Americas Inc。
   道明证券(美国)有限责任公司
   法国巴黎证券公司。
   BMO资本市场公司。
   KeyBanc资本市场公司。
   Scotia Capital(USA)Inc。
牵头经办人    Needham & Company,LLC
共同管理人    Loop资本市场有限责任公司
   诺思兰德证券公司。
   罗森布拉特证券公司。
   CJS Securities,Inc。

***

在“摘要——近期发展”标题下的每一份普通股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的披露内容修订和补充如下,并将在普通股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和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中进行一致的更改,以反映下述发展:

 

近期动态    2026年6月10日,发行人与J.P. Morgan Securities LLC、高盛 Sachs & Co. LLC和花旗集团 Global Markets Inc.作为管理人签订了分销协议,根据该协议,发行人可以不时发售和出售其普通股,最高总发售金额为12.5亿美元。此类销售预计要到2026年第三季度才能开始,具体取决于市场情况和其他因素。
   于2026年6月10日,发行人订立原日期为2025年12月29日的信贷协议的第2号修订,由公司(作为主要借款人)、不时作为贷款方的各金融机构以及作为行政代理人及抵押品代理人的摩根大通 Bank,N.A.订立。

***


发行人已就本通讯所涉及的发行向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提交了注册声明(包括招股说明书和相关的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文件)。在您投资之前,您应该阅读普通股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或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视情况而定,该注册声明中的相关基础招股说明书以及发行人向SEC提交的其他文件,以获得有关发行人和普通股发行以及存托股份发行的更完整信息。您可以通过访问SEC网站http://www.sec.gov上的EDGAR免费获得这些文件,以及与每次发行相关的最终招股说明书补充(每次都是“最终招股说明书补充”)。或者,可通过联系承销商的任何代表获取副本:(i)J.P. Morgan Securities LLC,c/o 布罗德里奇,1155 Long Island Avenue,Edgewood,NY 11717或发送电子邮件至prospectus-eq _ fi@jpmchase.com和postsalemanualrequests@broadridge.com;或(ii)丨高盛 Sachs & Co. LLC,收件人:Prospectus Department,200 West Street,New York,New York 10282,电话:1-866-471-2526,传真:212-902-9316或发送电子邮件至prospectus-ny@ny.email.gs.com。

本通讯应与普通股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或存托股份初步招股章程补充文件(视情况而定)以及相关的基本招股章程以及(如有)适用的最终招股章程补充文件一并阅读。本通讯中的信息将取代普通股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或存托股份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视情况而定)中的信息,并在与该初步招股说明书补充或相关的基本招股说明书中的信息不一致的范围内取代相关的基本招股说明书。

下文可能出现的任何免责声明或其他通知均不适用于本来文,应予忽略。此类免责声明或其他通知是通过彭博或其他电子邮件系统发送此通信而自动生成的。


附表c

锁定协议的形式

[ ], 2026

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高盛 Sachs & Co. LLC

作为代表

中提到的几家承销商

包销附表A

下文提及的协议

c/o摩根大通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公园大道270号

纽约,纽约10017

c/o 高盛 Sachs & Co. LLC

西街200号

纽约,NY 10282

Re:SUPER Micro Computer,INC. —锁定协议

女士们先生们:

签署人了解,J.P. Morgan Securities LLC(“J.P. Morgan”)及高盛 Sachs & Co. LLC(“高盛 Sachs”)作为代表(“代表”)提议(i)代表该协议中指定的几家承销商与特拉华州公司超微电脑公司(“公司”)订立承销协议,就公开发行存托股份(“存托股份发行”)作出规定,该等存托股份各自代表公司A系列强制性可转换优先股股份中的零碎权益,每股面值0.00 1美元(“可转换优先股”)和(ii)代表与公司签订的此类协议中指定的几家承销商的承销协议,规定公开发行公司普通股股票,每股面值0.00 1美元(“普通股”和此类发行,“普通股发行”)。与存托股份发售及普通股发售有关的包销协议(各自称为“发售”,合称“发售”)分别称为“包销协议”,合称“包销协议”)和发售的承销商统称“承销商”。

考虑到承销商同意购买并发出发售,以及特此确认收到的其他良好且有价值的对价,以下签署人特此同意,未经J.P. Morgan和高盛 Sachs事先书面同意,在自本信函协议(本“信函协议”)日期开始至与发售有关的最终招股说明书(包括以引用方式并入其中的文件,“招股说明书”及该等期间、“限制期”),(1)要约、质押、出售、合约出售、出售任何期权或合约以购买、购买任何期权或合约以出售、授予任何期权、权利或认股权证以购买、出借或以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转让或处置任何普通股股份,的


公司或任何可转换为或可行使或可交换为普通股的证券(包括但不限于普通股或根据证券交易委员会的规则和条例可能被视为由以下签署人实益拥有的其他证券以及在行使股票期权或认股权证时可能发行的证券)(与普通股合称“锁定证券”),(2)订立任何对冲、掉期或其他协议或交易,以全部或部分转移锁定证券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上文第(1)或(2)条所述的任何该等交易是否以交付锁定证券、以现金或其他方式结算,(3)就任何锁定证券的登记提出任何要求或行使任何权利,或(4)公开披露作出上述任何一项的意图。以下签署人承认并同意,上述规定使以下签署人无法从事任何套期保值或其他交易或安排(包括但不限于任何卖空交易或购买、出售或订立任何看跌或看涨期权,或其组合、远期、掉期或任何其他衍生交易或工具,无论描述或定义如何)设计或打算,或可以合理预期会导致或导致出售或处分或转让所有权的任何经济后果(无论是由以下签署人或任何其他人),全部或部分,直接或间接地,对于任何锁定证券,无论任何该等交易或安排(或根据该等安排提供的工具)将通过交付锁定证券、以现金或其他方式结算。

尽管有上述规定,下列签署人仍可:

(一)转让下列签署人的锁定证券:

(i)作为善意的馈赠或馈赠,或为善意的遗产规划目的,

(ii)藉遗嘱或无遗嘱,

(iii)为以下签署人或以下签署人的直系亲属的直接或间接利益而向任何信托,或如以下签署人是信托,则向该信托的委托人或受益人或该信托的受益人的遗产(就本信函协议而言,“直系亲属”系指任何血缘关系、当前或以前的婚姻、家庭伙伴关系或收养关系,不比表亲更远),

(iv)向以下签署人及其直系亲属为所有未偿还股本证券或类似权益的合法及实益拥有人的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或其他实体,

(v)向根据上文第(i)至(iv)条可准许作出处分或转让的人或实体的代名人或保管人,

(vi)如下列签署人是法团、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托或其他业务实体,(a)向另一公司、合伙企业、有限责任公司、信托或作为下列签署人的关联公司(定义见根据经修订的1933年《证券法》颁布的第405条规则)的其他业务实体,或向任何投资基金或其他控制、控制、管理或由其与下列签署人或下列签署人的关联公司共同控制的实体或其他实体(为免生疑问,如以下签署人是合伙企业,则包括向其普通合伙人或继任合伙企业或基金,或由该合伙企业管理的任何其他基金),或(b)作为向以下签署人的成员或股东进行分配的一部分,

(vii)根据法律实施,例如根据合格的国内命令、离婚协议、离婚法令或分居协议,


(viii)在该雇员死亡、伤残或终止雇用(在每宗个案中)时,由该公司雇员向公司作出,

(ix)作为出售于发售截止日期后在公开市场交易中取得的下列签署人的锁定证券的一部分,

(x)就受限制股份单位、期权、认股权证或其他购买普通股股份的权利的归属、结算或行使(在每种情况下,包括以“净额”或“无现金”行使的方式)向公司支付,包括支付因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期权、认股权证或权利的归属、结算或行使而到期的行权价格和税款及汇款付款,但在该等行使、归属或结算时收到的任何该等普通股股份须受本函件协议的条款所规限,并进一步规定,任何该等受限制股份单位、期权、认股权证或权利由以下签署人根据根据根据股票激励计划或其他股权奖励计划、登记声明、定价披露包和招股说明书中所述的每项该等协议或计划、或

(xI)根据经公司董事会批准并向公司股本所有持有人作出的善意第三方要约收购、合并、合并或其他类似交易,涉及公司控制权变更(定义见下文)(就本协议而言,“控制权变更”系指在一项交易或一系列关联交易中(无论是通过要约收购、合并、合并或其他类似交易)向个人或关联团体转让股本,如果在该等转让后,该个人或关联团体将至少持有公司(或存续实体)已发行的有表决权证券的多数;但在该要约收购、合并、合并或其他类似交易未完成的情况下,以下签署人的锁定证券仍应遵守本函协议的规定;

前提是(a)在根据(a)(i)、(ii)、(iii)、(iv)、(v)、(vi)和(vii)条款进行任何转让或分配的情况下,此类转让不应涉及价值处置,并且每个受赠人、设计人、受让人或分销人应签署并以本信函协议的形式向J.P. Morgan和高盛 Sachs交付锁定期函,(b)在根据(a)(ii)、(iii)、(iv)、(v)和(vi)条款进行任何转让或分配的情况下,任何一方(受赠人、受赠人、设计人、转让人、受让人、分销商或分销商)不得根据1934年《证券交易法》提交备案,经修订(《交易法》),或与此类转让或分配有关的其他公开公告应被要求或应自愿作出(上述限制期限届满后以表格5提交的文件除外),(c)在根据(a)(i)和(x)条款进行任何转让或分配的情况下,任何一方(捐赠人、受赠人、设保人、转让人、受让人、分销商或分销商)不得根据1934年《交易法》提交文件,应要求或应自愿就此类转让或分配作出其他公开公告(不包括在表格4或表格5上要求的第16条归档,后者应在其脚注中明确指明此类转让的性质和条件)和(d)在根据(a)(vii)和(viii)条款进行任何转让或分配的情况下,不得自愿作出任何公开备案、报告或公告应成为此类转让的条件,如果根据《交易法》第16(a)条进行的任何备案,或其他公开备案,报告或公告报告与此类转让或分配有关的普通股股份实益所有权减少应在限制期内依法要求,此类备案、报告或公告应在其脚注中明确说明此类转让的性质和条件。

(b)根据招股章程所述计划行使尚未行使的期权、结算受限制股份单位或其他股权奖励或行使认股权证;但在该等行使、归属或结算时收到的任何锁定证券须受本函件协议的条款规限;


(c)将已发行的优先股、收购优先股的认股权证或可转换证券转换为普通股股份或收购普通股股份的认股权证;但在此类转换时收到的任何此类普通股股份或认股权证应受本函协议条款的约束;

(d)根据《交易法》第10b5-1条为锁定证券的股份转让制定交易计划;但前提是(1)此类计划未规定在限制期内转让锁定证券,以及(2)不得要求任何一方根据《交易法》或其他公开公告提交或自愿就此类交易计划作出备案;

(e)根据包销协议的条款出售拟由以下签署人出售的证券(如有的话);及

(f)根据根据《交易法》第10b5-1条规则在本函协议日期之前建立的现有交易计划出售锁定证券,但以下签署人不得自愿根据《交易法》提交任何文件或其他公开公告,并且如果以下签署人被要求在限制期内根据《交易法》相关的《交易法》提交报告,则该报告应披露此类转让是根据根据《交易法》第10b5-1条规则在本函协议日期之前建立的现有交易计划。

为推进上述工作,兹授权本公司及任何正式委任的转让代理进行本文所述证券的登记或转让,以拒绝进行任何证券转让,如果此类转让将构成违反或违反本信函协议。

下列签署人在此声明并保证,下列签署人拥有订立本函件协议的全权和授权。此处授予或同意授予的所有权力以及以下签署人的任何义务均对以下签署人的继承人、受让人、继承人或个人代表具有约束力。

以下签署人承认并同意,承销商没有就证券发售提供任何推荐或投资建议,也没有征求以下签署人的任何行动,并且以下签署人已在其认为适当的范围内咨询了其自己的法律、会计、财务、监管和税务顾问。以下签署人进一步承认并同意,尽管代表可能被要求或选择就每项发售向贵公司提供某些监管最佳利益并形成CRS披露,但代表和其他买方并非向贵公司提出订立本信函协议、参与此类发售或以在此类发售中确定的价格出售任何证券的建议,并且此类披露中所载的任何内容均无意暗示代表或任何其他承销商正在提出此类建议。

以下签署人明白,倘包销协议未能于2026年6月30日生效,或该包销协议(在终止后仍有效的条款除外)须于根据该协议须予出售的任何证券的付款及交付之前终止或终止,则以下签署人须获解除本函件协议项下与该发售有关的所有义务;但如任一包销协议已于2026年6月30日生效,且任何证券已根据该包销协议出售及交付(任何该等发售,“已完成的发售”),然后,以下签署人应继续受本信函协议中有关该已完成发售的条款的约束。以下签署人理解,代表各自包销商正依据本函件协议订立每份包销协议及进行每项发售。


本信函协议以及根据本信函协议产生或与之相关的任何索赔、争议或争议应受纽约州法律管辖并按其解释。

 

非常真正属于你,

【股东姓名】

签名:  

 

 

姓名:

 

职位:


附表d

2026年6月9日投资者介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