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 32.2
根据18 U.S.C.第1350条对首席财务官的认证,如根据2002年《萨尔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
与Lattice Semiconductor Corporation(本公司)截至本季度报表10-Q的季度报告有关2026年4月4日(报告),我,公司高级副总裁兼首席财务官Lorenzo A. Flores,根据18 U.S.C.第1350条,并根据2002年《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第906条通过,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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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完全符合《1934年证券交易法》第13(a)或15(d)节的要求;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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报告所载信息在所有重大方面公允地反映了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 |
本书面声明的签名正本已提供给公司,公司将予以保留,并应要求提供给SEC或其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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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Lorenzo A. Flo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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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orenzo A. Flores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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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级副总裁、首席财务官 |
日期:2026年5月4日